在衔接产房与太平间的河畔
用一张大网捕捞
片片漂浮的金色糖纸
(一生是不断换房间)
代序
张沉看着那本摊开的书,想起自己的微积分课本。学到导数的时候,他开始翘课去打台球看电影,那群人中穿喇叭裤戴蛤蟆镜的女孩后来成了他女儿的妈,再后来是前妻。他的课本一直摊开在积分求导那里,很厚一本书,翻开却只有一页。
父母都教书,所以选了书卷碑,右边刻着父亲的名字、生卒年月,左边空着,再左边写着一串名字。早先计划生育,张芸、张沉都只有一个女儿,去年张沉离婚,再婚,生了个儿子,前不久刚加上去。
上周前妻来电话,清明陪女儿去的时候,看到自己还在上面。差不多了,她说。
他稀里糊涂答应,稀里糊涂开车过来,到了才听人说守墓的大爷打麻将去了,有什么事明天再说。
张沉没想好明天还来不来,但他起码还要再找那个大爷一次。代他母亲说出那句我爱你。
(三代家庭,兩代情愛,一座墓碑,既有陰陽相隔,也有現實相離,開頭三言兩語的起落,接著左右羅列的生死,故事的層次何其驚人,不過卻也過於耐人尋味,那本是什麼書,那位是何許大爺,似乎必須多些暗示。)
床边的躺椅
他知道记忆是块橡皮擦,每天擦掉妻子一点一点的记忆。
某天,外面还是大太阳,却下起了大雨。雨水冲刷着他们的回忆。
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妻子变成了他最熟悉的陌生人。去巴刹买菜,却花了很久的时间。他们的组屋与附近的组屋看起来几乎一样,墙上有鲜艳的菠萝,鱼和树。
他摸着妻子的手,想着他们年少时在甘榜的小河边,看着鱼儿游过,脚下的泥土和沙粒触感。
妻子在做梦,鼻子一呼一吸。他坐在床边的躺椅上瞄了一眼妻子。
她睡得真安详。
他轻声哼起老歌。
床边的躺椅摇摆着。
妻子醒来,戴上老花眼镜后,按下录音机的声音。
那是一台老式录音机,声音花花的,不清不楚。
他沉沉地睡了过去,在打呼噜。
雨停了。
窗外的阳光透了进来。
妻子为他盖上毯子,说:“我爱你。”
(肉身衰敗記憶崩倒,一往情深就是廝守到老,枕邊的故事簡單而雋永,人物和氛圍皆有鋪展,尤其雨歇光現的畫面極為突出,「錄音機」尚能善加利用,不妨用一首歌唱出我愛你。)
白色病房里的第三个人
A和B因工作相识。从会议室里交换资料,电梯里点头寒暄,再到午餐时不必刻意找话题的对话。他们都知道,这种默契不普通,但谁都没说破。
直到那通电话……
B赶到医院,看见一名女子坐在病床旁,双手紧握着A,神色异常苍白。那画面让她忽然明白,自己始终只是站在光线之外的人。
此时,A醒了。
他的目光越过天花板,越过白色灯光,停留在B的身上。他眼神礼貌而陌生地看着她,像在努力辨认一张没有标签的照片。
他失忆了。
女子俯身,声音颤抖反复说着不能失去他。A皱着眉,再次望向B。那眼神没有回忆,却有一种说不清的坚定。
他虚弱地张开口,对着站在门边、叫不出名字的B,轻声说出那三个字。
转身,B泪水无声落下,内心频频回响起那句“我爱你”。
(幾何說明人間,三角皆為苦戀,愛不愛其實只是一種記憶,戲碼聳動通俗,不過故事略有張力,三個字似乎該對女子說,除了合乎情境之外,如此才有心痛的撞擊。)
框架得爱 删后无
我说你的照片有挪威的森林的味道
你说你更倾向石黑一雄
那种在人群中搭起故弄玄虚的幕布 在瞬间坍塌
那怕这样 我也要向尴尬而生
在小黑箱游荡的暧昧 在绿洲色的聊天APP晒得荡然无存
我不断在安装又删除与讨好你游走
似那台忽冷忽更冷的冷气机 而我不断脱了又穿外套 不适的何止是温度
你是我的plan A 那些在框架上展示着青春的是我的plan BCD
可是我从来都不是谁的plan XYZ
这没什么 不被爱又没犯法 放弃爱才是被爱判死刑
为情人节写文章更是现代酷刑 本想这般讨巧写 黄凯德 我爱你
如同那些没被我爱的 只要暧昧到位 终究一天也能换得爱我的
很可悲吧 互相吊着
我们都是被驯化后 皎洁的柏拉图 用线绑着还不错的树 再去找下一棵
线不断 爱人仍在前方
我还是无法爱上石黑一雄 暂且把线绑在老师身上
老师 我爱你
(愛一個人是綿綿無盡,被一個人愛卻是遙遙無期,愛情本就無需框架,詩句的形式過於耽溺,情感幾達氾濫的程度,這般移情傾吐徒添無奈,謹記老師是最值得但最不能愛的人。)
她的名字叫相思
老張接到電話後馬上匆匆出門。她的丈夫打來的,這半年已經第三次,但是老張毫不在意。老張的老婆本來在意,想通了卻也豁然,大家都老了,時間越至盡頭越是一種慈悲。老張下樓搭公車再乘地鐵又轉接駁,最後迂迴行過路坡,終於抵達療養院。丈夫見到老張連忙道歉,說她又不肯回房休息,情況似有加重。老張拍拍對方的肩,目光移到活動室外小花園的角落,在一棵凋零的相思樹下,飄落在那一段初戀的流光斑斑。青春在一念之間,老李仿佛回到十七八歲的摸樣,走到了她的身邊坐下。老李心裡知道,她接下來也會霎時重返,並且短暫認出自己,記憶縱使如何詭秘幽黑,這一刻似乎是她倏忽的生命裡,尚有一點闌珊燈火之處。老李湊近她的耳畔,如當年說過的,再說了我愛你。
忙完这件事
老刘,小刘和老张忙同一件事,忙了二十八年,明天总算要忙完了。
这个日子虽然不是他们挑的,忙了二十多年也并不是那么心甘情愿,但好歹要收工大吉,今天的他们预支明天的快乐,打算一起看电影。老刘的年代电影都要在坪里看,露天光华,塑料椅子稀拉,小两口牵手在胶卷流动下,慢慢闷出细汗。
小刘的年代就变了,他们三按照世界的最新版本生活,买了个投影仪,登录无数套牌网站,粗糙白墙上反射模糊光影。老刘边看边练习金刚坐,小刘横躺,腿搭在椅子上,老张靠着沙发,双下巴堆出一张脸。
他们选电影花了点时间,大家很没耐心,看完影片简介就去找网络评分,评分不够高的就不愿浪费生命的两小时。看到男女主长得像普通人,老张说这些人现在怎么长这样,也就作罢。再刷到几部香港警匪片,老男人依旧帅,老张还是反对,明天是个大日子,今天不看吓人的。
他们花了37分钟,煎熬地指挥遥控器,最终定下《泰坦尼克号》,三个人都分别和另外不同的人看过无数遍,只是从没一起看过。商量期间,小刘像一年前一样望着窗外,那时她撂挑子不干了,独自跑到国外听风吹雨,急坏了老刘和老张。这件事,没小刘就干不成啊,另外两人遇见谁都这么说,希望这样能把小刘劝回来。
小刘其实也是个软耳朵,不然也不能跟老刘和老张干二十多年。但当时的情况是,劝说途中,老刘和老张也想散伙了。老刘爱运动,向往外面,具体哪里是外面,他说就是那些地方,那些地方把他关在了里面。老张喜欢里面也喜欢外面,她养花种树,叶子向阳长到窗台边上,她看着就生根发芽,贯通阴阳天地,在哪都是一个活字。
这会儿小刘找不到了,老刘就在房内打太极,乾坤万转朝南向北,室阴酝酿潮气,老张的绿叶纷纷接收感应,一阵风一股窸窣。老张打断气血运转,真正地生气推开老刘,叫他不要骚扰自然。但老张忘了自己略有体格,多年照顾另外几个生命的她,已经把多余灵魂精肉长在自己身上,她一生气,一动手,一前进护住花盆,花盆就掉得瓜果喷香。
她一下子也不想活了,她长胖了这么多,和小刘还有老刘办的事还没有成功,她质疑长肉速度与办事效率的正向关系,一件事坚持这么久,值不值?老张缓缓蹲下,在四散的泥土里滚了几圈,太阳把影子拉得满弦,据说她在松土。起身后她就抓着在旁沉默的老刘,小荷才露尖尖角地说“这事我不干了。”
小刘那厢听到了风声,搭了飞机就回来,落地老刘就怪她,你为什么跑到外面去?小刘有如坏了的高贵琴键,怎么按都不发声,她先去市场买了金银花的种子,降火清目,回家给老张种满整片阳台,再去给老张报了瑜伽班,对阵太极各个招式。
所有事做完后,刚刚想活的老张躺在床上,抓着小刘的袖子说,“我求你把那事干了。”小刘问她,我要是也长胖了怎么办?老张摸摸自己,像土吸满了水,暂时饱满暂时泥泞,是老刘回话,胖点好。
终于到了大功告成的前一夜,他们三坐在弹簧已坏的沙发,灵魂躺着,肉也躺着。小刘看着黑夜窗,玻璃里杰克罗丝乘风破浪,彩色影子里好像也演着她的人生。客厅深处的老刘目光向前,回想起年轻时看向那个人的心跳,那样慢地眨动睫毛。坐在中间的老张快要流泪,非死即伤非你即我的爱情,寄生在好久以前的她身上。
老张的啜泣声逐渐注入房间,老刘不安地从金刚坐转换姿势,他对小刘说“你妈看到这些就是要哭。”小刘的手机闪烁很多信息,她靠过来,扶着老张说“妈,别哭了,明天不好看。”老刘心想,老张不舍得女儿,她就剩这个女儿了。小刘心想,明天婚礼穿白婚纱,比谁都会美丽,但看到哭着的老张,她就会流下黑眼泪,这件事还是有办不成的可能。
电视和音响一起发作,墙壁上满是哲学的浮动光辉,老张把手插进肚肉的缝隙中,一阵咸湿腻歪传来。小刘出嫁的前天晚上,她想不到很多东西,这二十八年她忙着这件事,一下子她就再也回不去了。
(一件不大不小的事,用了最不慌不忙的語氣道來,像是活靈活現的天橋說書,也仿佛佈滿玄機的詩化敘述,光影投在故事的墻壁,時間寫在人物的命運,苦甜混在世俗的滋味,之後的事情不得而知,但是這個載浮載沉的當下,因為各自的深邃而無比美麗。)
如果生命是一篇烂尾小说
阿彤在深夜窝在床上打开了笔记本电脑。为什么是阿彤?因为她闲来无事找了份写小说的兼职。为什么是深夜?因为她刚加完班且明天就是截稿日。为什么是床上?因为床上很舒服。由于临近学期末,所以工作很忙,每到这个时候阿彤就会冥思苦想当初为什么要开始写小说?好像是因为每晚做的梦无处寄托。
阿彤点开小说大纲滑到最后,工作需要一个收尾,所以故事也需要一个结局。那阿彤的小说是关于什么的呢?阿彤盘算着故事的开头,开始应该是一个纯情的爱情故事,小山在大学的写作班遇到了小水,老师阿德说:爱情是一间鬼屋,于是小山对小水说:要不要一起去鬼屋?小水瞪大了眼睛,摇了摇头说:我害怕鬼屋。
那接下来呢?接下来好像变成了狗血的青春疼痛文学,同学讲小水有喜欢的人,不是小山,于是小山每晚辗转反侧搜集攻略,每早勤勤恳恳叠千纸鹤许愿星,却日日被小水红着脸推开。那该怎么办呢?应该去调查小水喜欢的究竟是谁吗?小山是这么认为的,然后小山变成了小山侦探,小说变成了悬疑小说。
阿彤揉了揉眉心,下床泡了杯三合一咖啡,用大勺子随意搅了几下就连着粉末一口气喝下半杯。她不是每晚都会做一样的梦,大部分时候都在梦里批改试卷或在看从学生那里收上来的漫画书,只是偶尔,像是电视剧里插播广告那样,会梦到那个奇怪的故事。
阿彤再次坐到泛白光的屏幕前,小山后来做了什么呢?他跟踪小水出了学校后门走到小卖部,小水买了两瓶汽水和两根烤肠,接着又在大路的尽头向右拐进了弄堂,走了大约一刻钟在一间和鬼屋没两样的怪异黑房子前停下。小水走到显然是刚刷了哑光黑漆的铁门前,转头看了眼小山躲藏的拐角,然后用力拉开了铁门。小水发现小山了吗?小山不知道,他只知道今天不是那一天。
所以跟踪计划以失败告终了吗?好像也没有,阿彤为了字数让小山每天观测小水放学后的生活,有的时候她买的是豆奶,不过大部分时候是汽水,烤肠也不是天天吃,毕竟谁知道里面有没有老鼠肉?所以日子就这样循环往复,奇怪的是,小山从来没有推开过那扇铁门,就算趁小水不在去偷看一眼也好啊。
总之在阿彤也终于受不了的这一天,也就是必须让故事迎来结尾的这一天,她需要让小山去门后看看了。她刚喝下半杯咖啡,嘴里还残留着一股人工香精的味道,她开始懊恼,咖啡因似乎让她离那个梦更远了,是不是现在直接躺下睡觉会更好一点?但是她不知道广告会在什么时候播,就像小山不知道自己等待的是什么。
今天就是那一天。小山一醒来就知道,他匆匆赶去学校,焦躁地上完了一天课之后,他终于迎来了那个重要时刻。他看着小水的背影,熟练地把控他们之间的距离,今天小水怎么没有去小卖部?可能因为阿彤也有点紧张。小水一如既往地走进了那扇铁门,小山在门口等啊等,等到阿彤被小猫踩醒,才在运动裤上蹭了蹭手汗,握住了那个奇怪的把手。铁门被拉开了,没有小山想象的那么重,也没有他以为会听到的吱呀声。门后强烈的白光照在地上,把世界割成了两半。
那里面什么地方?那是一间鬼屋吗?小山见到了想见的人吗?阿彤狠心地合上了电脑,显然她的作者也没打算给她的梦写一个结局,所以她也没办法给小山写一个结局,所以最后失望的都有谁呢?小水揣着的秘密没有被天天跟踪自己的男孩发现,她会失望吗?小山期盼已久的这一天是无尽的等待与虚无,他会失望吗?阿彤等待着小山替她打开的那扇门后什么也没有,她会失望吗?在要提交写作班2.0作业的这一夜,所有故事都戛然而止无疾而终不了了之悬而未决,我会失望吗?
没人会知道他们怎么想,毕竟这只是一篇阿彤编不出结局的小说。
一生
虽说是满月的黑夜,月光落在他黝黑的身上,却让他热得烦躁。那光不像照亮,更像炙烤,仿佛要逼出他体内最后一点锋芒。就在这时,两柄孤独却利索的长剑分别从左右挥来。他面对这样冗长而熟悉的场景,百无聊赖地格挡,动作一次次重复,如同心跳早已刻进心脏,无法停歇。
“刷——”
断裂声骤然响起,残剑坠地,“咔嚓”两声,清脆而突兀。声音尚未完全落下,远处却已有百来双严厉的目光齐齐投来。他隐约明白,这或许是生涯里的第一场硬仗,也可能是最后一场。
为揭来者何人,暮年男子并步按指,朝竹林用力横扫。剑风掠过,发出“嘶”的一声,如蚊振翅,不响却恼人。不适感尚未消散,十来根竹子已应声而倒。
“卡!”
灯光骤然亮起。适才照在他身上的月光,被更烈更猛的白光取代,仿佛一瞬间回到铁炉铸造的日子。百余个穿着奇装异服的人站起身来拍手,掌声整齐却冷漠。他刚热起来的身体泛起冷汗,方才被主人紧握的疼痛仍留在剑柄上,意识不由得一阵晕眩。
“师傅,好剑法。现在补拍个侧面。”藏在大大小小摄影机后、腆着圆肚子的中年胖男人说道。
未等他回过神来,暮年男子又以同样的招式砍向竹林。一次又一次,十几个镜头下来,一小片竹林已光秃秃的,他只觉眼冒金星。
场外,有人举着一张折得发皱的大字报朝他摇晃,上头歪歪斜斜写着——讲解古剑来历。
暮年男子正要上前舞个剑花、开口讲解,却被胖男人略带嫌弃的眼神制止。场记连忙出来打圆场,说动画已经制作完成,请师傅坐下来配合解说即可。
他被放在桌上。刚燃起了的心被冷了下来。
暮年男子从工作人员手中接过麦克风,开始朗读节目组准备好的文稿。十来个摄影师围着他拍摄特写,镜头在剑脊与缺口之间来回游走。
话说汉高祖刘邦无意观测到紫气冲击斗牛星的天象,便派人查访,最终在当地的水井中挖到了这剑,还用此剑割下项羽的头颅。虽不是自己真实经历,却一点也不陌生,因那是自己时时刻刻都在梦的梦。
究竟真实的故事是怎样的?这年代还有人想要知晓事实吗?还是越光怪陆离的事他们越爱越深信不疑?
记忆在这一夜里翻涌而起——总镖头走镖路过穷村,低价买下宝剑;镖局里,众人从四面八方围着他端详,想把他看得通透。剑法平庸的镖头,只会舞几个护身剑花,却因他的锋利而让敌人兵刃皆断。传闻传开,土匪不敢夺镖,镖局得以安稳数代,弃镖从商,宝剑被藏,家规却仍要求后人练剑。本以为会从此过上好日子,却碰上洋鬼子攻打国家,任凭武功再强、剑法再快、宝剑再利,也敌不过洋鬼子的子弹大炮。
后人几乎花光了祖传下来的财产才得以逃到香港。他被借去拍武侠片,成了那个武侠梦的工具。后来断剑的法子被研制,他便失去了用途。主人靠他赚来的钱投进股市,又输得一干二净,只能靠砍锁头、砍牛骨卖艺维生。
最终,他被卖上节目。
无人知道他的由来,正如无人愿意细看失败者的努力。世人更爱相信被包装好的传奇。
拍卖厅里,灯光亮如白昼。
“一千万!”
“一千五百万!”
“三千万!”
数字如重锤,将他从回忆中震醒。
“恭喜刘爵士,以五千万美金拍得古剑。”
掌声雷动。他被递到新主人手中。刘爵士动作生硬却自信,从剑鞘中抽出剑身。下一瞬,半截剑刃坠地,发出叮铛一声。
全场一静。
随即,是笑声与更热烈的掌声。
“没想到这神剑不怕项羽,却怕我刘某人啊!”
从此,世界少了一把利索的剑,多了一个势利的官人。
他感到一种迟来的疲惫与释然。本该在有生之年,在武林留下些什么,却不敌岁月与时代的漩涡,来不及发光便已坠落。
意识渐渐下沉。
梦里,旧时武林重现,无数江湖豪侠苦练数十年,只为争夺他。
这一夜,他终于不再挣扎。
最终还是出名了。
(江湖荒蕪寶劍歧途,故事狂放章法跳躍,開頭出入虛實頗有趣味,不過擬人不如寫人,既想橫砍歷史的顛沛流離,又要直刺人心的欲望名利,尚需文字和知識的火候。)
最后⼀夜
过了今夜,忒修斯将不复存在。
科学家轻轻敲了敲忒修斯的房门,没有回应。她又敲⼀次,这次更⽤⼒了。⼼跳如⿎,⼿中的茶杯因紧张⼏度差点滑落。房门缓缓开了,⼀条纤长的铁臂映⼊眼帘。不,不只是⼿臂,整具⾝体都是铁铸的,唯独头部仍保留原样。
“您确定要这么做吗?”
“对。”
“真的没必要。打败弥诺陶洛斯,不需要您变成这样。”
“它有⽜头,我为何不能有铁头?”
科学家⽆⾔。她不明⽩事情为何会⾛到这⼀步。她记得那⼀天,实验室依旧安静,只剩整理研究数据的声响。在这个战争与武⼒盛⾏的世界,科学家的研究总被忽视。幸好忒修斯赏识她,才给了她这狭⼩的实验室。第⼀次,实验室迎来⼀群⼠兵,以及⼀具⾎淋淋的⾝体。⼠兵们抬着昏迷不醒的忒修斯冲了进来,左臂已不翼⽽飞。
“快想办法!”⼠兵怒吼。
科学家愣住了。强⼤的忒修斯竟会战败,甚⾄失去整只⼿臂,恐惧将她包围,⼏乎令她窒息。她的脑中闪过⼀个⼤胆的想法,但瞬间被否决。这样做太冒险了,⼀旦失败,忒修斯会⽴刻死去,死状还可能⽐现在更惨。
忽然,有⼈喊道:“他醒了!”
忒修斯看着科学家,想举起⼿安慰她,却发现⾃⼰已经做不到了。他只能暂时按住内⼼奔涌⽽来的失落,虚弱地朝向科学家点头,肯定地说道:“我相信你。”
于是,实验开始,第⼀副铁臂被安装上去。起初,忒修斯掌控⼿臂笨拙⽣硬,却在连赢数⼗场⽐赛后与机械融为⼀体。⽐赛场地潮湿,铁壁经常⽣锈,科学家不得不频繁清理,可忒修斯却乐在其中。
直到有⼀天,她再次附⾝清理铁锈时,忒修斯忽然说道:“不如,把另⼀只⼿也换了吧。”随后,双臂、双腿、躯⼲,甚⾄⼼脏、肺、内脏都被逐⼀替换。只剩脸庞,仍保留⼈类的痕迹。
“您已经很强了。”
“远远不够!”他的声⾳急切⽽炽热。“换掉最后⼀部分,让我能像阿特拉斯⼀样撑起天空,像赫丘利⼀样⼑枪不⼊……⾏吗?”
在⼀具铁躯上,看到⼈类苦苦哀求的深情,显得格外怪异。科学家⼼头⼀震。
“如果连最后⼀部分都换掉,你和外⾯那艘船有什么区别?你不再是你。”
“那艘船没有意识,不记得⾃⼰是谁。但我的意识还在,我记得我是谁。”
“你不会记得的。”
忒修斯沉默良久,仿佛下了某种决⼼:“我相信你。”
科学家哭了。她被家⼈赶出门时没哭,被⼠兵辱骂时没哭,把忒修斯从⿁门关拉回来时也没哭。可这⼀刻,她哭了。她仿佛要永远失去他。忒修斯什么也没说。没有安慰,没有谴责,没有命令 — 什么都没有。
过了⼀会⼉,科学家将茶杯递到他⼿中,又轻轻地抱住那具冰冷的机械。她的额头贴在他的肩上,呼吸却怎么也暖不了他。
过了今夜,忒修斯将不复存在。
(以希臘眾神的殺戮行跡混雜哲學悖論的身份命題,外帶一點兒女情長的千古旋律,故事濃縮鍛造,創作彰顯野心,可惜篇幅限制了敘事的戰場,無法揚起較為恢弘的沙塵。)
熱水澡
用最深情的右手擰開水龍頭
噴湧而出,灑滿一身的
是醞釀良久,寒涼的積水
是指尖初撞的觸電
是動心的不安與驚奇
身體不由自主的騷動與抽搐
水温回升
川流不息,裹满一身的
是碰撞摩擦的火花
是騷動後的餘溫與惆悵
是慾想鑽進你的胸腔
让那早已过热的激情
把我洗成一灘幸福的污水
(愛情像沐浴春風,洗澡如烈火烹油,形容堆砌感官飽滿,但是詩的溫速,畢竟不宜過度。)
无题
“没关系,我一直在”
像一盏不越界的灯
“吃饱了吗”“在干嘛”
被时间放凉的问候
一点点失重
我们在句子里并肩
却也各自后退了一步
久而久之需要被折进玩笑
逞强成了礼貌
你于是只看见我向光的一面
而我的影子也正在学会站立
最后一切都很得体
最后我们都留在了原地
(愛情的千山萬里,有時一步即能抵达,詩以斷片寫照營建氣氛,唏噓雖屬常態,但無奈卻能動容。)
断舍絮语
那个人离开后,
黑胶有些太吵,漫画有些太闷
脚车太高大,篮球太圆滑
咖啡杯太烫,外套太凉
枕头与旧拖鞋太空洞
圣诞树和床,太贪恋
植物一直很静,连枯萎也只是等旧的新意
乌龟呢,不在乎新与旧、等还是不等
嘴里衔着一年、两年、三年不变的绿
一直在等
一直在望
任双眼
一直嘀嗒在日与夜的交换
(東西丟了乾乾淨淨,但愛情卻是斷了更纏,詩按絮態鋪排,多少糾結,也像意燥心煩。)
爱情
鸡蛋在水里面跳舞
等着我决定
要弄成半生熟还是熟透
变成两颗晶莹剔透
没了悬念容易去壳的
水煮蛋,半生熟,容易玩味
但是放久了会变腥
全熟不会弄脏手不过
不是我喜欢的故事类型
鸡蛋在水里面跳舞
等着我决定
这一觉之后
今天的早餐该怎么吃
(一種蛋有一百種吃法,愛情亦是,卻通常毫無營養,詩的意象足夠單純,不過詩的舞姿不足。)
女孩每晚都來鬼屋。
那是第六還是第七個晚上,阿德記不清楚了,但是確定月黑風高,鬼屋前方不遠的夜空,有幾朵同樣鬼鬼祟祟的烏雲,而且同樣閃爍著詭異的電光,作勢看來要下一場大雨。阿德在售票口櫃檯底下,好不容易搜到一把雨傘,打開收緊,再打開收緊,舊是舊了一些,上面本來白滋滋的吉蒂貓已經變灰,面頰長多了幾條須須,但是至少沒壞,應該還能用。
此時接近打烊,沒顧客,阿德溜出側門,從懸掛的骷髏頭,沿著五彩繽紛尖牙利爪的熒光壁畫,走到佈滿蜘蛛網的出口。女孩沒多久果然推開門,阿德踏步遞過雨傘,心底默誦無數遍的話,卻是結結巴巴吐出:要下雨了,淋濕了生病,明晚就不能來了。
女孩一怔略有驚嚇的神色,額前劉海顫動,眼珠子睜得好大,仿佛阿德這番舉動,比起迎面撲倒的妖魔鬼怪,更有勾人魂魄的效果。自覺貿然唐突,阿德迫不及待連聲道歉,女孩見到阿德不知所措的憨樣,噗嗤笑了出來。
女孩抬頭察覺天色果然不妥,低頭勉強接過雨傘後問阿德,那你怎麼辦?
阿德搔搔頭說了一個謊,目送女孩慢慢行至草場的邊界,越過馬路時打開了傘,疾雨從天而降,斜斜拍打著鬼屋的頂板,啪啪啪像是一種心跳由遠而近的節奏。阿德找不到第二把雨傘,下班跑到車站時,淋了一身爽快的雨。
隔天晚上,女孩帶了雨傘歸還,說謝謝,照樣掏錢買票入場。此後女孩照常到來,只是經歷了那一晚的雨天,臉上多了溫潤的好感。
朋友聽聞此事,有的說女孩在尋求刺激,有的說女孩在訓練膽量,有的覺得阿德十之八九遇到真鬼了,起哄最好檢查一下女孩給付的錢,搞不好鈔票都變成冥紙咯。阿德心裡納悶,大學暑假打工,只找到這份鬼差事,簡單但賺不多,老闆面試時侃侃而談,鬼屋流動經營,一個月在這座城市,另一個月在另一座城市,像是無主孤魂在世間飄飄蕩蕩。
女孩成了單調循環的日子中唯一的盼頭,阿德未能鼓足勇氣多聊幾句,結果沒問及的疑惑,反而是女孩主動告知。有一晚女孩離開鬼屋前,兀自走到敞亮的售票口,對著阿德說:你一定很好奇,我為什麼每個晚上都來?這次輪到阿德感到驚嚇,傻愣愣點了點頭。
女孩說:因為分手了。
原來女孩剛跟交往三年的男友分手,有一晚在附近漫無目的閒晃,見到草場上新搭了木板帳篷,近前一看是鬼屋,自己從小就膽小,看恐怖片都瞇眼通過指縫,不知為何竟然就買票了。
明明來了許多回,哪處柱子有披頭散髮的妖怪,哪處轉角有血盆大口的人狼,哪處天花板又會掉落一具無頭的僵尸,早已了然於胸,但是身處鬼屋內血淋淋陰森森的世界,女孩當下感到鬼屋外的其他事情,好像再也不那麼可怕了。
女孩問阿德明白嗎,阿德繼續傻愣愣點了點頭,好像明白,好像又不怎麼明白。
女孩每晚都來,可是偏偏最後一晚沒來。
阿德有好多憋著的話想向女孩講,等到的卻是老闆從羅釐跳下來,給了這周的薪酬,開玩笑說畢業後如果找不到工作可以找他。四五個工人正準備拆卸工作,大概要連夜趕往他方重新組造,鬼屋其實無所不在。阿德這些日子忙著賣票,從未切身體驗,便轉身走了進去。
鬼屋的佈置和設計粗製濫造,一點都不嚇人,但是阿德卻不敢走出去,因為他似乎有所預感,鬼屋外的世界比較可怕。
梳過妳羞答答的梳子
聽過我悄悄話的耳環
困住我們那一天風和日麗的相框
還有總是下午才睡醒
被妳忠心耿耿當做睡衣的
我棉棉無盡的Tee
我每天丟一樣妳的東西
讓妳最後所剩無幾
而我好像也殘缺了許多
但是房間並沒有
空出更大的記憶或者
因此變得比較適合
一個人過
大自然的牢笼
曾经有人问过我我爱大自然吗?曾经的我不知道该如何回答他的问题,而现在的我也还是不知道该如何回答他。因为如果他想要问我的是,自然界与人类社会相区别的物质世界,我觉得我还真没有去过。我觉得我最靠近大自然的时候,就是当我站在山巅,看着太阳缓缓升起的时候。当时的早晨是充满黑暗的世界,唯有远在天际的边缘,稍不留神让一缕红光点亮了。随着时间的流失,一片片的橙光挥洒在眼前的云层上,仿佛在昭告那片土地,沉默已久的他苏醒了。
当时的世界瞬息万变,我就看了一会儿,就被旁边的人提醒他的表演结束了。从那一刻起,我就知道那一次的机会是多么难能可贵,也有可能是我不再拥有的美景。那一次也是我唯一爬过最高的山,马来西亚的京那巴鲁山。
生活在新加坡的我,面对的是高楼大厦,高速行驶的地铁巴士,人来人往的行人,很少会有机会能与大自然接触。新加坡是一个发达的国家,随着经济和科技的进步,人们逐渐开发土地,消耗地球上的资源。在人们大肆地破坏大自然中,一部分的人也开始在意,并有意识地保存与拯救大自然。
在新加坡想要接近大自然,还是有地方可以去的。想要更贴近大自然,可以去中央集水区自然保护区,亦或是去乌敏岛。想要去看看海,可以去东海岸公园亦或是圣淘沙。想要去看看动物,可以去新加坡动物园亦或是裕廊飞禽公园。说起在新加坡接近大自然,以上列出的地方都是新加坡人耳熟能详,被别人问到时可能会给出的答案。因为那些地方,可能是旅游胜地亦或是新加坡特地保留的地方。很多人都说,只要有人在,大自然就不复存在。因为人有需求,有利益,有人的地方,就很可能会破坏大自然。新加坡虽有花园城市之美名,但我却觉得比不过群山环绕的鸟语花香。
很多人都喜欢养宠物,养猫养狗,养鱼养鸟。养了各种各样的动物,只有找不到,没有养不了的动物。所以这也就导致了很多人想尽办法,就为了养心仪的动物,甚至不惜走私野生动物。新加坡是以严格的法律闻名的,想要在新加坡养宠物是有很多规矩的,很多品种的动物都是被禁养的,甚至还有规定区域。
例如猫咪,组屋是不允许饲养的,规定居住在私人住宅的人才可以养。除此之外,新加坡想养鸟的人,也不是什么都能养的,唯有观赏类的鸟才可以被允许饲养。若是受保护的野生动物物种,包括犀鸟和猫头鹰是不被允许的。常见的 “street bird” 例如家鸦、八哥和鸽子,作为宠物是违法的,只有在获得许可的情况下,才可以饲养鸽子,如果被发现无证饲养鸽子,可能会面临最高500新币的罚款并被没收。
小小的新加坡,虽然面积不大,但还是能够在全岛观赏到自然的奇妙景观,也有一些地方是远离都市的喧嚣。在新加坡的野生生态中,也有很多野生的动物,是与生活在城市里的人们息息相关的。很多时候当野生动物出现在人们的视线里,都会引起人们的注意,甚至影响人们的生活。新加坡最引人注目的野生动物就有水獭、野猪、猴子、松鼠等等,这些野生动物都是比较稀有的一群。
人们也往往会忽略常看到的动物品种如猫、狗和鸟这些动物。当人们看到野生动物的时候,人们往往会欣赏它们,甚至出于爱心喂养它们。然而,很多人喂养野生动物的行为,严重地破坏了野生的生态。当野生动物习惯了被人喂养,知道人类有食物时,这就直接导致了野生动物的习性被改变。野生动物不再覓食,转而依赖人类,这就导致了它们失去觅食的能力,渐而走向灭亡。另一方面,喂养野生动物也会导致野生动物的泛滥,导致野生生态的失衡。新加坡的鸟类就是最好的例子,在地铁站、商场等地方,常常能看到成群结队的鸟群一起觅食。
我认为真正的大自然,应该是有山有水、有花有草、有动物的一个世界。在那个世界里,是没有文明的,有的只是悠闲阔景。现在大多数的大自然,都是笼里的鸟儿,被人类控制糟蹋。
(新加坡或多或少一眼望尽,能种多少花草能养多少鸟兽,地理其实正是自然的宿命,除了开头的登山望远亲临云雾,随后的较是一番典型的思绪开展,直截了当的批评,法律条文的简介,触目可见的描写,整体似乎较无框架可言,不过虽然表述不畅论说不新,但是至少都在吐露真言,书写更是一种心意。)
猴子的家
读大一的时候,我住在学生宿舍的六楼。许是刚进入陌生的环境,亦不善与人交流,我整日蜗居在小小的宿舍里。直到有一日,我的秘密基地闯入一位不速之客:一只黑黑的小手拉开我的窗户,接着探入半个脑袋,紧随其后的是一双黑黢黢的眼睛,再半个身子,最后是一整个身子附加那条长长的尾巴——那只猴子足足有三四岁的孩子那么大。
哪怕我的内心似上百只活虾入油锅,劈里啪啦乱撞,可我的脚就像生了根般,粘连在地板上了。它见我站着一动不动,以为我挑衅,开始对我龇牙咧嘴,分外狰狞。我才仿佛解咒般反应了过来,以我运动会都没发挥过的速度冲出了门外。我透过门缝偷偷观望着,咬牙切齿的看着它用我的杯子喝水,吃我的零食,并在我的柜子里进行翻找,直到吃饱喝足玩够后,才顺了一包麦片扬长而去,而我却无可奈何。
后来,我花了一整天的时间打扫卫生,内心自然是愤恨不已。我以前就知道宿舍附近的几只猴子,成日里偷学生们的外卖或是进入宿舍抢劫,搞得学生们怨声载道,不过不是亲身体会,不懂其中酸楚滋味,如今也算是体会的彻底。好在不久后,我听人说那几只作恶多端的猴子被抓走了,但我始终想不明白,那一只猢狲怎么会开我的窗户的。
我为此翻阅了资料,这猢狲属于长尾猕猴,也称食蟹猕猴,不过它们除了螃蟹以外,水果、树叶、小动物、鸟类都是它们食用的对象。同为灵长类的猴子,有着和我们人类相似的消化系统,也就是说,人类能吃的东西猴子都可以吃,所以吃点外卖零食什么的,也就不足为奇了。不仅如此,长尾猕猴的行为也几乎与人类相似,并且具有高度的适应能力,可以学习人类的动作,这样说来,它们能够打开窗户也不是不可能的。
在新加坡,长尾猕猴是一种十分常见的猴子,它们的种群数量约为1500只。不过长尾猕猴是生活在森林边缘的动物,会在森林板块之间移动,寻找食物和领地。虽然新加坡曾经整个都被热带雨林所覆盖,但自英国殖民后,由于缺乏生态保护的意识,除了沿海的红树林,三分之一国土面积的森林被砍伐,作为木材出口到英国,剩下森林也由于伐木和收集薪柴,受到了严重的破坏。
让我震惊的是,随着砍伐森林的程度不断加深,许多猴子都失去了它们的自然栖息地,逐渐入侵了人类居住的地方。而当它们来到人类的居住地后,用不了太久就会适应人类的生活,甚至还会为了觅食而闯入人类住宅,所以人猴之间冲突不断。
为了促进人与野生动物的和谐共处,国家公园局与新加坡国立大学,展开了一项灵长类动物研究计划。我了解到国家公园局与社区组织一起合作,为物业业主提供防止猴子闯入的培训,以此避免猴子入侵我们的民宅。
可是,真的是猴子在入侵我们的家园吗?那猴子们的家又在哪里?我胸中那股在猴子被捉走后的快意似乎淡了。
在这之后,我试图用心理学的知识来理解长尾猕猴的行为。它们作为社会性动物,也有对栖息地的渴求和对食物的欲望。在新加坡这个繁忙的城市中,每个生物都在为了生存而努力,长尾猕猴应该也不例外。或许,它们并不是故意想要侵入人类居所,而是因为失去了自己的栖息地,被迫来到了人类的生活圈中吧。
最近的某一天,我在等巴士的时候,看到了一只在石凳上坐的端正的小猕猴,它不似之前那只猴子那般凶神恶煞,而是睁着圆溜溜的眼睛看着人们,看起来乖乖的。我不禁朝它望去,它一个转头对上了我的视线,眼巴巴的样子说不出的可怜。而下一瞬,它快速的越入树梢,双臂抱住树枝,满眼好奇的打量着我。它的姿态惬意而慵懒,我竟罕见的从它那张没有表情的猴脸上,看出几分满足的意味。
我看着周围繁茂的树枝,也许,这就是小猴子的新家?
(人类是一回物种演化,文明是一番土木工程,南大这块不毛之地,先是从自然丛林掠夺而来,再从民间百姓手上收割殆尽,如今教育昌明校园亮丽,猴群肆虐倒像自然反扑,形容描述颇有生气和惬意,徒手对付顽猴纵使没辙,但是资料考据却有侠义,替猿类还了清白讨了公道,语句文气虽然略有顿拙,至少书写的体贴处处周全。)
双人行
交友的基本程序,无外乎是网聊,见面吃饭,再聊,再吃饭,吃完了逛逛消消食,逛累了随地坐一坐,坐到末班车快启程了再慌忙道别。喜欢便继续聊,不喜消失也罢。这个程序我已试过多遍,受用的很。近期频了些,寒假闲着,梅雨季的阴霾天,被窝即暖即凉,总盼多个人,彻底治一治我的虚寒体质。阿毅与我吃了几顿饭,因忌口,我总点同样的奶油意面。我本未察觉,开始还食的香。香咸滑嫩的意面,我还没吃够,他倒腻了。
步入年初,天转晴,我邀阿毅去爬山,说是吃多了身子沉,该去走一走了。前年,武吉知马处新开了个自然公园,倚靠射靶场路,随名射靶场自然公园。公园的出入口极多,最方便为美世界小贩中心的天桥,越过公路,可直窜森林。旧商场的空气既怀旧也刺鼻,听说是旧空调长久未洗,长了霉菌,属室内空气污染。但瞧杂货店的安娣还健在,身手麻利,似乎也无大碍。那早我们起晚了,还未到达,身着迪卡侬的阿公阿嫲已归来,看似把景色都看光了,未留任何给迟迟到来的我们。
新加坡地势偏平,毫无山脉可言,爬山不过是徒步,但最为磨人的是湿热灼烧的气候。也因此,清晨傍晚是最为宜人的时段,凡是晚些,便是苦不堪言。
公园前世为新城矿场,曾产花岗岩,在上世纪末便已闭场。花岗岩,比水泥坚韧十倍不止,本土也多产该石,以供建筑之需,总统府便是以此盖成。常年雨水积累,矿地成矿湖。昔日的矿山也已覆满绿植,棱角尖细的山壁,倒也柔和了许多。山水合景,极美。但还未将景尽收眼帘,炽热凌人的光照,滚烫的步道,已将我等劝退。踏入树林,水泥石子路过度为泥道,茂密的绿植蒸腾不断,空气厚重粘腻,却也别样清新。
据英国植物学家大卫贝拉米,武吉知马自然保护区的树种多达四百,胜过全北美洲。高湿高温高光的热带环境,极利于植物生长。入了绿植圈,购入了许多盆栽绿植,尤其时蔓绿绒与海芋。肥硕饱满的叶片,极具美感。而新芽的冒出、植物的长成,也是个盼头。林中各植物,我也认得几个,但上百类的动植物群,应也只有学者分辨得出。
长久居于城市,甚是不习惯各种爬行动物虫类。辛亏,新马蜘蛛都不大。听老爸说,以前甘榜虫子多,他们习惯抓蜘蛛、斗蜘蛛。最具战斗力的为豹虎,身形娇小,偏黑带松绿金属色,性凶猛好斗。林子里的蜘蛛丝极细,唯有在光线下方能察觉。自然园区的路线经专人设计,其目的为供安全舒适的步道,并同时保持自然原貌。小径狭窄,两边树距极小,蜘蛛便常于两树之间织网,一不当心,便身陷罗网。
我视力差,从小便高度近视,细小的蜘蛛网,只有实身穿过,才察觉异样。蜘蛛丝拉扯着微粘腻的肌肤,不恶心,却也烦人。阿毅稍矮,一路跟在后头,基本没着到任何网,只嫌弃我一身的拉丝。
射靶场附属中央自然公园网络,衔接麦理之蓄水池与武吉知马自然保护区,位于中央集水区旁。网络的结构给予生态连通性,稀有动植物也于此地徘徊生长。阿毅儿时多收集动植物绘本,知识视力并存,渺小不起眼的虫鸟类都能分辨一二。灰褐色的蝴蝶,极平凡,我倒不感兴趣。乌墨的天堂鸟,似长了凤凰尾巴的八哥,靓丽的一面,只留给配偶,倒比同名花卉含蓄了不少。
蝉鸣全年无限听,到林子便是杜比环绕声。可车水马龙的噪音,远比林间高分贝。花园城市并非浪得虚名,都市与自然并肩,家中听得莺歌燕语,谧静森林便也听得人间烟火。围绕着中央集水区,是横跨国家的高速公路。前阵子,与友人到策士纳自然公园徒步爬山,只见林内布满骷颅头的大红警示牌。近观才知是军用射击处。国土稀少,不得不一地多用。当年在德光岛,丛林军训,竟在废弃的棕榈园。点阵式的棕榈树,三人一组,跑起来倒简单不少。
走到尽头,可徒步前往麦里芝,或掉头往返美世界。阿毅的水壶不大,见到天堂鸟便已喝完一大半,森林水源不净,也只能掉头。休息站设施简陋,湿毛巾简单擦拭身上的蜘蛛丝,也清爽许多。运动的尽头是吃,把消耗的能量补回,就当作是先消食再吃饭。
武吉知马不缺补习中心也不缺餐厅,我们便随意找了一间。沙拉到底不合胃口,我又点了奶油意面。我吃的依然香,而他似乎也不再介意了。
(身在花园心在城市,新加坡的草木优雅,大多是殖民地的前朝遗风,双人乘兴比肩入林,貌似左顾右盼边走边吟,而且写什么似乎都要佐以吃喝,闲逸的语气其实另有蕴藉,除了花草鸟兽尽入眼帘,更有热带历史和岛屿地缘的氤氲,书写不求眺望太高太远,只要文字光圈够大,快门速度够快,色调深浅冷热相宜,眼见目视点到即止也就瞬间饱和。)
消失的月亮
小时候背古诗,第一句就是“床前明月光,疑是地上霜”。晚上睡不着,盯着窗帘投在木头衣柜上的影子,总感到月亮神秘的召唤。
月亮对人有着天然的吸引力。古人幻想月亮上有美丽的仙女,捣药的兔子,和永远伐不倒的一棵桂花树;日本竹子里聪明漂亮的小女孩,最终也要回到月亮上去。还没有电灯的那个年代,人们要借着月光洗衣,做事,依赖月亮的周期变化安排农活,甚至占卜命运。
月亮是所有人的朋友,从古至今,每一个孤独的人都要仰望月亮。太阳过于明亮热闹,星星又太遥远,只有月亮落在最恰好的心理距离,亲密又不至于陌生。你知道那是秋天的傍晚,和妈妈出门散步的时候,透过交叠的树杈看到的那个月亮,它跟随着脚步起起伏伏。因此不论身处怎样的境地,望着月亮,总能暂时重获自由,回到那个温暖的精神故乡。
看月亮又是种极为私人的体验,陪李白喝酒的月亮和陪白居易听琵琶的月亮,应当不是同一轮月亮。在窗台上看到的金黄圆月,和匆忙回屋掏出相机,用长焦镜头对准的那个月亮,也已经不是同一轮月亮。红楼梦有一节,讲黛玉教香菱作诗写月亮,写了两首都不够好,始终像置身事外,最后梦里才得着一首:“精华欲掩料应难,影自娟娟魄自寒”,终于写到自己,才写到属于她的那轮月亮。
不过今天的月亮又不同了。城市明亮的夜晚里,似乎很难再有照彻万川的那种月亮。人类发明钟表,打开电灯,靠大数据预测未来,因而不再是依赖月亮的孩子。尽管月亮仍不懈地追寻着每个人的脚步,人们还是很难再为月亮停留。大家更关心的问题是,如何提升计算机的速度;如何让人工智能的回复更加准确;如何增加公司的利润;如何花费更小的代价,得到自己想要的东西。眼前的那个目标像是永远没有尽头,能做的唯有一刻不停地向上攀升。
富士康流水线工人笔下的月亮是铁做的,那是工厂里批量生产的螺丝,是冰冷的机台和长满水锈的生活。这是一个追求效率的时代,手机里预装的识别软件已经可以生成完全相同的月亮照片。尽管学校高喊对创新的追求,仍然无法避免生产出大批熟练高效的分析机器——那种在压力之下仍然努力工作的螺丝钉,除了能创造价值的那一部分,其余的就只能是溶解在路灯下,可有可无的那种月光。
我的宿舍对面曾是一片树林,看上去黑暗而茂密。我常常想,白天偶尔见到的野猪猴子,晚上回到树林里,是否也和那些聒噪的鸟一起在月光下睡觉。后来学校建地铁,装上了大型探照灯,围起来的施工地,晚上能看到机械臂的剪影。我搬离那个地方之后,听说野猪猴子和噪鹃过得也还不错,或许它们根本不需要月亮,需要月亮的只是我自己。
45亿年前,一个巨大的天体撞向尚处于童年的地球,随后,在不到一个世纪的短暂时间里,从撞击的尘埃中诞生了唯一的一颗月亮,永远孤独地环绕着地球。自那以后,地球逐渐冷却,水蒸气化为雨滴填满山川河流,海洋里出现最早的生命形式,陆地被密林覆盖。后来冰川融化凝结,大陆漂移分裂,月亮也从来没有改变,只是那些欢笑和眼泪,改变了人类心中月亮的模样。
唯心主义有一种说法:“存在即被感知”,万事万物只有被感知到的时候才存在。现代生活里有太多需要注目的东西,广告牌或是手机屏幕,哪一个都比月亮明亮得多,或许在没注意到的某个瞬间,夜空中的月亮,连同月下的草地、草地里的蟋蟀和蜗牛,都曾离我们而去。
后来我放假回家,晚上关了灯,从卧室的窗户往外看,发现当年看到的原来并不是月光,只是小区的路灯和远处楼房的装饰灯,探照过来的影子。这个时代或许已经没有什么“疑是地上霜”——实际上,很多人可能既没有见过“霜”,也没有见过“明月光”——背负了过多感情的那个古老的月亮,正在消失,留下的是高清的月面照片,缩小之后投影在需要投影的地方。
(光是波纹也是粒子,月光除了物理二元性,其实还有一种纠缠的感情,古今皆然而且不分文明,天体唯物书写唯心,彼此在某个象度上却彼此相连,关于乱乌烟瘴气的世道,以及嘎吱扭动的现实,或许已经毋庸赘言,但是文字似乎犹有不忍的隐衷,以稍浅的描述和较深的感慨,观乎天文以察时变,如此从荟萃的人文和亲昵的想像,再度把月光如霜置于床前。)
蔓延旅行
4月20号
我想把我的一生都花在旅行这一件事情上。当然这不太可能,除非钱是变魔术变的。我又问自己,为啥仙会的是仙术,妖精会妖术。而到了人就称之为魔术呢?可能人的本质就是魔吧。魔总是贪婪地想要世间一切美好的东西,最好是不加以付出就得到。哈哈。但是魔鬼可不同意。毕竟跟魔鬼做交换都是要付出寿命甚至生命的。那我又不能称自己为魔鬼,不妨叫自己魔人或者魔头吧。写到这又不禁要咒骂自己。为啥自己的思想这么具有跳跃性?如果谈到mbti,这一定是因为我ENTP的邪恶魔头身份,其中的N在作祟。什么是N?N就是当你和不是N的朋友出去吃饭点菜,朋友问:你怎么还没点好菜(不解)?我反问:为什么人类要吃饭(不解)?又扯远了。现在,言归正传!因为我写这篇文章,是要告诉你们。未来的几天我准备来一场疯狂的说走就走的旅行,为期6天。而我现在,便是在开向樟宜机场的德士上,前往目的地-成都。
4月21号
人生最悲催的事情莫过于被朋友鸽。朋友跟我约好成都会面,可惜他偷偷出门被家人抓到,阻止他长途旅行。他只好遗憾地告诉我,只能在他周边的城市见面。于是我较真的那股劲就出来了。我还偏要见他。我告诉他,定21号早上的票,周边城市见。那时我站在成都机场等候行李,我们通过微信语音,花了三分钟决定了另一个目的地- 济南。至于我为什么一定要见我这位朋友?是因为这位和我做音乐的挚友,跟我还有几首未完成的曲目。所以我如此执着见他,也是因为想早些完成这部专辑。巧了,这专辑叫做《执我》。
见到对方的那一刻,仿佛沧海桑田。我问他近况。他说他刚辞职,辞去了让他没日没夜辛苦奔波的工作。“工人罢了工,于是成为了人。”他说道。我看着他03年,却面露沧桑的脸。我沉默了。
我和他去了大明湖,湖里有一些水草,随着水流摆动。就好像上千条抖音擦边的女主播扭动的身体,在水的浮动下飘摇。我问我朋友他和他女朋友的近况。我朋友说他想早点赚钱让女朋友过上好的日子。“我会将我一切奉献给她。”“但如果哪天有一个有钱的人爱上她,我宁愿她放弃我,去过更好的生活。”“但她现在离不开我。”在水流中,我朋友的倒影好像一颗水草,就那样被水流吞掉了。
那天,我们录了专辑《执我》的主打歌《执我》。一首写给爱人的情歌。我朋友在歌里写道:“想带你去台湾,
你说这里的天空太暗,
你早就变成了我的习惯,
没有你让我怎么去习惯。”
4月22号
不敢去泰山,不知道为啥,不听,不管,不问,不看。而我们选择去刀片山,济南的一道风景。通体峭立,雄奇,如同散落在地表的画卷。来这里为歌曲摄取灵感,是自诩为艺术家的两个人的高光时刻。我和朋友比赛谁能想出第一句punchline,也就是歌曲的爆点。我冲着山谷大声喊叫,发泄着心中的空虚。我朋友这样说:群山是我的爱人们,我对她们喊道我爱你,她们也回了我爱你。我哈哈大笑,对我朋友说,就你还敢有几个爱人?你女朋友不打死你。我朋友说:我皮糙肉厚,一次打不死。
我唱道:you will never die, 死亡存在你就不存在,my friend,你存在,死亡就不存在。这句话被收录到歌曲《兄弟永在》里。
站在刀片山的刀刃上,我和我朋友肩并着肩,只是不知道生活这把利刃,会不会有天将我们割开。
4月23号
和朋友分别,路上我们没聊什么,只是两天的时间有点短暂。我播放了一首专辑里的《该走了 保持沉默》,我朋友说这歌是真的好听。到了车站,我拍拍他的背,他便走了。随后我一个人去看了趵突泉,所谓天下第一泉,原来只是一个不起眼的小池塘,中间冒着三泡水。可能不是亲眼所见,我不会相信吧。我愈发觉得自己也像水流中的一株水草。
可我想做一株逆流的,无法被水流改变走向的水草。
4月24号
我完成了《蔓延旅行2.0》这部歌曲,和我儿时的偶像一起完成的。《蔓延旅行》是十年前火爆网络的一首歌曲,至今在qq音乐上10w+收藏。我发现我旅行是想亲眼看到那些平时看不到的东西。不管是风景,人,贫穷,富贵,善良,邪恶。我都要亲眼看到。
又想起我小时候去世了的音乐老师,小学的时候教了我两年,因肺炎不幸去世。他会听到我的歌吗?
小学的时候也从来没想过自己会创作这么多歌曲。在和我儿时偶像王泽瑞合作的蔓延旅行2.0中,我这样写道:
“Journey北京to Singapore
六小时航班的执着
孤单的感觉很强烈
止不住想念home
na na na na
唱不被喜欢的歌曲
世界又多了个 不被理解的人
你我都像风里的落叶
不经意间就被吹散”
回新加坡的飞机上,夕阳映照着我的舱位。那时我yi shi我知道不管我怎样蔓延旅行,最温暖的那束光,一定照在回家的路上。
(虽然有湖有泉,而且还有良友结伴一起聊天,可是主题内容较是一种打歌哼唱的旋律,似乎跟自然的节拍丝毫沾不上边,日记式的人生可以说走就走,完整性的书写一般还得千头万绪,寂寞孤单咿咿呀呀,通常都是还未懂得天高地厚的呻吟。)
下潜
深深吸一口气,我们扎进水里,手臂统统高举排气阀,像根肠道一样沉入水下36米。
这次下潜叫作沉船潜水,需要漫长的耳压平衡时间,我们在某些水温层走走停停,消解耳朵的古早警报。等待各种自然之力完成计算,海洋接纳了摩西,一群人便由浅蓝之蓝到深蓝之绿,透过紧密水光,缓缓将头灯照向了青苔船窗,里面装有更黑更小的海。我们并不能看到什么,这艘二战军舰在没被看见前,就已入定为深海器官,我们此刻也是这巨大身体的一部分。
还在岸上时,我预言了这艘船的忧郁,水下的它确实如此。几年前有位泰国军官下令,“沉了它,让它成为珊瑚礁”,它就带着弹孔,吐着枪炮般的泡泡倒在了海底。沉船点从此叫作Sattakut Wreck,在阳光还能抵达的海洋中,不必搭乘厚重严密的潜水艇,它的炮台与舰体就在我手边。漂游藻类包裹坚硬钢铁,冉冉地靠近光亮,连接余波外的残骸。不同于一百多年前铁达尼号带着燃料,沉寂在深海,这艘军舰干净无害,依照水下乐园的蓝图下海。此刻沉舟侧畔没有千帆竞发,我的身下是望不尽的浊水,有些小鱼一转弯就消失在了船体深处。
珊瑚没有长出来,这艘船还是之前那艘船,它们同此凉热。海水温度上升一点,珊瑚礁上的珊瑚虫就不再缤纷,它们只有凄凄白色,露出自己的骨骼,放出寄生在它们体内的植物色素。海底的轰塌总传不到岸上,世界上有一半的珊瑚都在白化,尼莫没有地方住,海绵宝宝真的变成了百洁布,人鱼公主开始拖地。几年前我还不懂潜水,听不到世界上很多船的沉没,还有很多珊瑚的人面桃花。我只会悄悄往耳沟里积攒雨天泡沫,期待在海平面升起时分,为肥皂洗一场末日旷久的澡。
当时的新闻上试卷里早有了“全球变暖”的字体,但穿着胶鞋的我怎么也等不到那一天,大家光明正大地在太阳下生活,好像很多事情不再会发生,也没有忒修斯版本的诺亚方舟。一个小孩在车后座的焦虑,会被立交桥上的大照灯吓跑,千万电网与废气蒸腾,大人们在很久之前就点燃了信仰之火。
夏天越来越热,考试越来越难,两种普天下之大势拱起了我的童年,没有任何人来解救。我很小知道酸雨与敌敌畏,大一点知道了PM2.5,这些东西有时候消失,有时候被人提起。其实消失的时候它们钻进了身体里,再出现时宛如孙悟空的火眼金睛,一闪一闪锁定了炼丹炉的原型。那本百科全书上曾说,一条不甘寂寞的鱼,不愿再吐泡吹水,遂长出强劲后肢,眼睛露出了水平面,舒展开吵闹的陆地。辛苦波妞,抱歉四海龙王,不好意思了派大星,从那条鱼登陆的那天起,我被污染的命运就已经转了几个轮回,我一出生就吸着毒气,成为一个很嫩的泥菩萨,不能为你们出气。
后来,地球打了个喷嚏,想念以前的自己,一场瘟疫席卷,封锁人类的同时,许多动物开始复苏,并活跃在城市。
我逃也似地来到了小岛,以海为天,我名为鲲,四点起床观日出,七点上潜船,吃喝很少后,穿湿衣戴脚蹼,一跃一滚一仰,都能摔进那个看似颠倒实则正序的世界。海水巨大的幕布掀起,包裹住声音,我的肺部起伏如孤岛,遗忘了乱糟糟的疫情,它召唤着触手怪物,而我的脚可能正踩着克苏鲁的眼,陷入未知但更纯粹的地心。还是说,人们乌鸦喝水般地对待大海,所以在我投身的那一刻,海水溢出神话的刻度,吞没了岛屿尖端,我从来都听说的那个末日已经来临,而我和刚认识的潜伴们,正找寻着一艘铁锈密布的船。
我不动声色地游着,咬着呼吸管,怀疑这是最后一口气。耳边传来水泡结果子的咕噜声,洋流唰唰流着,蓝海里好多小物质在漂,我们游到一片珊瑚礁上方了。我小心地控制着我与珊瑚的距离,戴着目镜向左瞟,却看到了一只比大石头还大的石头鱼。它同样不动声色,不敢透露它是世界上最毒的鱼,我连忙右手握拳,放在左手手心示意潜导,却发现由于我的散漫幻想,队伍与我有了大于一身的距离。石头鱼周围散落着小鱼,它在珊瑚丛中宛若漂浮的神龛,晦暗不明地跟我对视,我轻摆脚蹼,全身都在吸水,吸到的水几乎可以拯救岸上的火。然后我就游过去了,不需要任何呼吸的伪装,石头鱼慈悲地定在那,留我滑到了珊瑚阑珊处。
潜伴们看到我,双手交叠,大拇指摇圈,意思是这刚刚有只海龟,但我没见着,潜水中看到海龟是件幸运的事。接着他们又向我打手势问气压剩余,我用弯曲手指回答。我不想再检查我的空气瓶,它在岸上很重,在水里又漂浮起来,成为我的水肺,我外置的生命。那只我看不见的海龟魅影,也需要轮班倒的换气,我们都储存着干燥的希望,进入流动的密林。它可能是为了回溯童年,我更多是为了混淆水火。
当然,我上岸之后还要背着气瓶,忘记看不到的海龟与珊瑚,背着整个星球不断被破坏与加温的空气,从海底扯出很长的脐带,避开杀生的罪孽,深蓝地在陆地上干涸下去。
(弱水三千,书写只需取一瓢饮,一则沉舟记一趟潜水行,文字仿佛长出了奇异瑰丽的鳃,可以自供延绵的氧气和强大的幻觉,深入记忆的源头和地核的奥秘,除了不遇珊瑚不见海龟,其他统统纷纷现形,唤来天水陆洋之间的万灵,诸神哲人童话卡通轮流交替,争相吐出纯净玲珑的气泡,像在一起发着愁缅怀过去,也像意犹未尽地商讨拯救地球的妙计,深沉与轻盈的绝美演示,再潜下去大概就真的变成一条鱼。)
来到西北,每天的生活一下子就变得简单了: 坐车、高反还有戈壁滩。车开在单行道上,前面是山,后面是地,侧边一两棵胡杨,地上散着晒干的骆驼刺,天地在无穷远处收敛,我耳朵充血,鼓膜被汽车轰鸣和剧烈心跳声重击。
在高原上呆久了,人总会有一种恍惚的感觉。窗外足够单调,戈壁足够凄厉,空气过于稀薄,太阳又离得过于近,在某些时刻额角里滚动出濒死的空旷,似乎已经找不到任何方向,但是导游说我们在去祁连山的路上。
太远了。作为一个在中原长大的人,听到祁连山和嘉峪关,已经感觉被流放。这里没有水色也没有树,脚下的地面因为被几千年的游牧民族踏过而过于坚硬,天上偶尔掠过一只鸟,导游说是秃鹫,谁死在这片戈壁滩上它就吃谁。
我在这片高原上时常沉默,一部分是高反的原因。血压和心率一起飙高,每日每夜都是超负荷的身体供不起太多养料,以贫瘠的大脑面对自然,回到一只古猿只求生存的时代。我同导游说起我的羡慕,他们拥有上下三千多米的海拔仍然自如的身体,他指向不远处的山脉,说他爷爷一辈子的梦想就是从那里翻出来,所以他和他父亲都是导游,一遍遍翻过来又翻回去,一遍遍地上高原又下高原,带着一批一批脆弱的中原人,来看看他们的族群怎样在山后面活过世代。
我抬头看,祁连山已经离得很近了。我们要翻过比较平坦的山坡,绕到山的那头去。车子一直在一条路上开,上上下下,似乎从不转弯,我不知道要开到哪里去,只是山在靠近,像科幻小说里的高墙。
大概是从路边闪过的第一株草开始,我的车窗中出现了生命。玻璃窗取景的速度太快,我回头追不上那点绿色,面前开始断断续续跳出一两棵黄绿的干草,接着是一小片,再抬头望,远处已经是草原了。山区的水汽零星附着在车窗,小小的球形液体里混着一些沙尘。
车在山区路口短暂地停留。我从车上下来,腿早就坐麻了,路边围着一小群牛,抬着头反刍。导游不让我走得太近,说以前发生过不少事故,有的牛受伤有的人受伤,到头来都得赔钱,我只好蹲得远远看着这群牛。西北的牛大多是牦牛,和我们那里用来耕地的牛不同,他们像披了猛犸象的皮,悠哉悠哉地把草用牙磨断,身上蹭了露水,长毛打成细细的绺。
导游招呼上车的时候对我说,不要舍不得这一小群,马上带你们去大草场上,那里全是牛啊羊啊。
再往前开,果然渐渐空旷起来,翻过了祁连山,背面是大片的草原。这条路还是单行道,没有转弯,好像不论去哪,只管往前开。
草场很快就到了,车终于不用停在路边,进门边有大块的停车场,民宿木屋一字排开,框起来一个山坡。步行往里流程满满当当,先是每人领到一条哈达,再是各发一杯酥油茶,然后有不同的活动区域。左边是骑骆驼,右边是射箭,前面是餐厅,餐厅边是藏袍体验馆。我抓着盛酥油茶的空纸杯,有些局促地站在来往的人群中,头上高悬的喇叭开始放歌,唱得应该是藏语,我听不懂。
绕过挤挤挨挨的木屋子往上走,是一片没有什么人来的草皮,延伸到山坡的尽头,立着经幡,彩色的布条在风中猎猎,祈求福运隆昌,消灾灭殃。有两匹马在边上吃草,一匹黑色一匹白色,都低着头吃草。它们站在山坡的最高点,绿色在它们脚下戛然而止,这种不符合美学透视的空间感似乎将整片山坡压成扁平的海报。从上往下看,公路横贯,两边零星分布着停车场和大门。我不知道是不是每个游客走进一扇门都会得到一条抽丝的哈达,也不知道是不是山脚下的人都像我一样狼狈,口袋里装着捏扁的纸杯。
风又吹起来,广播喇叭里的电波开始模糊,老天应该能听清楚一点经幡许愿的声音。我转过身,是海浪一般的山坡,我知道这是祁连山,山的后面是一望无际的戈壁滩。
马还在吃草,头也没有抬。
蓝色眼泪,地狱之火。是我在探访伊真火山前对它的全部了解。
板块构造的运动形成火山,构成了奇特的自然景观和地球“跳动脉搏”的一部分。位于板块交界处的印度尼西亚,就躺卧着近130座活火山。在瓜哇岛东部的伊真火山,世界上酸性最强的蓝绿色火山湖,以及世界上唯二的蓝色岩浆,闪耀着幽谧火光,看起来寂静又迷人。即使它终年都在喷涌毒气,也让人忍不住卸下防备想靠近。于是,我也决定去见证这一地球的“心跳”,感受它蕴藏的魅力。
凌晨两点半,我们准时到达山脚下。拿上防毒面具便跟着当地导游出发了。路程大概分为三段,上山,从山顶中间下到火山口再返回,然后下山。刚进火山景区的大门,就能看见几排两轮小车堆停在路边,人力车夫蜂拥而至,好像看透了我的体力不支。当地人管这个叫兰博基尼,来回一程大概要100新币。通往山顶的路基本都是十分陡峭的爬坡路,上山时需要两个人,前面的人把宽布条拴在车上,再斜挎起来使劲向前拉着车,另一个人在后面用力推。
我坐在车里感受着地下的小石子,旁边徒步的小伙伴早已浑身湿透,提醒我抬头看漫天银河。身后的两个车夫渐渐大口地喘着粗气,即使停下也只是短暂休息。下山虽然只需要后面一个人,但因为同样陡峭,一边要拉着车,一边又要克服惯性。车夫告诉我,这样的来回他每天要拉三趟,披星戴月,不舍昼夜。
一个半小时的路程到达火山顶,人力车到这里就不能下去了,想要看见蓝火就得自己一路踩着火山壁的碎石,下到火山口。这条路是一条完完全全乱石中踩出来的野路,火山灰加上雨水让它变得更加艰难。我全程手脚并用,还拉着向导借力,一个没踩稳直接蹲坐在地上,差点一路滑下去。
夜幕下,望不见火山底有多深,只能看见密密麻麻的亮光缓慢前行。整个沉寂的山谷中,只回荡着沉重的脚步声和呼吸声。火山口下,黄色的硫化物浓烟不断地向上飘,寻找着山的庇护,同时伴着一股刺鼻的臭鸡蛋味四散开来,让周围的游客都立马戴上面具。我努力挤进人群想一睹蓝火的神秘,却因为烟雾和护目镜看得不太真切。模糊中一束束炽热跳动的蓝色火焰,是高浓度的硫化合物在高温中燃烧的结果。突然一阵风把烟吹来,我即使带着一层N95口罩和护具,也瞬间流下眼泪,顿时间呼吸困难,嗓子也被呛得说不出话来,于是立马扭头向身后走去。
蓝火旁边堆积的是火山作用创造出的丰富宝藏之一,硫磺。火山口的液体硫磺从管道流出来后又冷却,形成固体的黄色硫磺石。大自然的馈赠,就这样让贫穷的大多数当地人,有了温饱的希望。缭绕的谜团里,硫磺工人用最原始的方式开采和搬运这些天然财富。他们先用金属铁钎敲打硫磺矿,再把敲下来的大块硫磺放进简陋的扁担里。两个竹编的小筐,中间一条木板,就可以用肩扛起至少60千克的硫磺石,顺着我刚刚险些滑落的路运到火山顶,一天来回几趟挣10到20新币维持一家人的生计。他们多数用很薄的毛巾裹住口鼻来模拟防护用具,有些甚至什么都不用戴也能在滚滚浓烟中穿梭自如。
硫磺被称作“魔鬼黄金”,那以它们为生的工人,就是在“地狱”门口讨生活。随时飘落的硫酸雨,超高浓度的硫酸湖,四处飘散的硫磺气体和漫天飞扬的火山屑,从不到二十岁就开始在这样的极端环境下高负荷工作,让工人们的背被压的严重变形,肺部早已被毒气攻击得千疮百孔,造成了不可逆的伤害。即使很多人受伤后,选择转行当人力车夫,他们的平均寿命大约也只有四十岁,但为了生计,他们还是选择与火山共生。
要原路返回山顶时,天开始朦朦亮,我才真正看清这段路。走在悬崖峭壁上,看似瘦小的硫磺工人,却挑起比他自己还要重的矿石,如履平地。他嘴上叼着一支烟,作为唯一的消遣。从我身边经过时,一步一步踩得沉重又稳当。我气喘吁吁回到山顶俯瞰火山湖,蓝绿色的一汪湖水,像一滴眼泪镶嵌在山谷中。
火山从不屑于展示它的洪荒之力,所以依旧浓烟不断。站在湖边翻涌的岩浆之上的人们,从烟雾中来,又回到烟雾中去,变得那么渺小又那么微不足道。
(火山时时都在提醒,大自然也有暴戾的脾气,书写作为一种自我的苟且偷生,却要能体恤他人的水深火热,如同看了一篇国家地理,从温柔感性的视角,照看天地和肉身最原始的交接,初是满怀游兴的起行,随后感染了山石粗粝和火焰热腾,旋即转为心生敬畏的共情,但是整体较是山民形态的惊叹,而且背后肯定另有一层剥削的隐情。)
佛说
河西走廊,敦煌,鸣沙山东麓。
大抵是对大漠非一般的寄情,寻遍中国万千皈依处,只有这,往深处再走两公里没有人烟,可以准许我们私自放飞天灯。
黄昏时分,联系好私人导游,从莫高窟一路疾驰,在特质的沙车上随着山坡的弧度颠来倒去。远处,驼铃声混着空芜的梵音,灼热的黄色牵连成一幅无涯的壁画,空茫的气息将我们渗透淹没其中,与硕果仅存的绿意一齐陷落在月牙泉眼。
傍晚风大,漫天的尘土向我们袭卷肆虐而来,牵连着折损的植物的根茎,吞吐着粗犷的喘翕,一时不察,转身狼狈地呸了几口尚且黏连着着唾沫的菩萨的眼睛。
导游笑着向我们这群外地人说,这曾是绿洲。气候干燥着,为数不多的雨水在触地后蒸腾地无影无踪,风把巨石和草莽咀嚼咬碎,破碎的砂粒啮噬蔓延整片土地,吹旱了湖,于是沙,漠。
营地并不远,一炷香的时辰也就到了,这里属于无人问津的宝藏地,四下望去只有不远处的月牙泉排满了长队,密密麻麻地站着,像地上成群的蚁,顺着风声能听见那景区吆喝的卖水的声音,还有砍伐仅剩的林木开起烧烤摊的烟熏味。八月的风仍带着燥意,却吹得人有些瑟缩,我们不自觉拢紧了外衫,又往深处走了走,拿出提前准备好的孔明灯。
通红的,像地平线的太阳,有光和火一样的炙热。
提笔在孔明灯的四面写上不同的愿景,朋友调侃是否会过于贪心,我却说难得来一趟。小心翼翼地拿手挡住风,我们蹲在地上,和这片土地亲密接触。虽是由粒粒分明的沙土拼凑而成,触地却有丝绸一般流动的质感,脚边有不知道被谁丢下的石刻,立体突出的人脸,是壁画飞天。
热气在手中蒸腾着,却始终感受不出升力,仲夏的风实在太大,将整个用纸糊的灯罩都吹得歪七扭八。我有些无措,尝试着放开手,孔明灯沿着风吹来的地方飘去,却没法再往上高一丝一寸,黄沙四起,眼看着就要萎靡掉落,被刮去目不可及的远方。急急忙忙上前追赶,所幸有一棵干枯的树桠勾住了它,还活着。
那树根已经不扎在土里了,只在地面上死气沉沉地生长着,没一点绿意,齐齐整整的断面像古镜无波的湖,内在是干涸地紧绷,精湛的砍伐技艺甚至要比过灯底座用竹削成的篾。小心翼翼地将灯从上取下,能听到细碎的声响,断裂的根茎承载着我们过重的梦,几乎要被压垮揉碎。
长吁一口气,我们换了一个较为背风的地方继续尝试,灯的热度已经快要烫伤肌肤,但它始终悬浮着,上不去也下不来,最终只能混杂着失望与无力感在地上翻滚。我们向佛祖祷告祈求,像是岩壁上彩对自然神明的虔诚,但这终究是荒野,连佛祖都甚少光顾。我的梦放不飞了,这个向下坠的世界似乎也不堪其重,将镜头倒置,钢筋水泥倒流,九层塔被九百九十九层的通天大厦取代,飞天的乾闼婆成了航空的高新科技,壁画上被人类双手亲自画下自然神,兴许都成了摆放在门口的招财猫,佛说,谁又会庇佑我们呢?
但我曾见过的,佛,在灵隐寺,用十八颗树籽组成的,释加牟尼点化的销量有几万个,现在就戴在我的手上,比这方圆百米来的还要生机勃勃。抬眼望去,粗砾砂石遍布,只偶尔长出一刚硬的沙拐枣,分叉着卧趴在地上,从沙地残破的裂缝里望着泪流的暗涌。
导游在不远处,帮我们将孔明灯捡了回来,掸了掸上面死去尘土,说风沙大,该回了。
从城镇的方向,吹来了微小的沙暴,一股又一股的,把黄沙卷地好高好高,又狠狠跌倒摔落在揿倒的海市蜃楼,像用藏红花研磨成的黄色染料,权当作有害物质而无一丝被榨干的养分,呼啸着簇拥奔赴最后一次生命。
我最后一次松开双手,将梦轻轻托举上了天空。那只空心的灯,浑身上下都由树木的死尸制成,外罩是芙蓉皮和稻杆拼凑的肌肤,底座是赤竹被拦腰斩断的肉身,在没有一点苍郁的地方起飞,又怎么能飞的起来。想飞天的不是乾闼婆,从始至终都是人类的梦,远处,游人似乎还在增加,一辆又一辆的越野驶入,密密匝匝得感念月牙泉这片自然奇迹,没有人低头聆听这片土地悲哀的吐翕,那是祂未尽的全部湿润。
天边最后一抹配红融成渺齐的黑灰,这个四面都厚载愿望的孔明灯,终究是被火光灼烧了外壳,然后吞吃殆尽。风沙卷土重来,余烬骨灰被挥洒在这无边无涯的苍穹之下,随红尘藩篱,散去一地。
于是,我抬眉,不敢再望佛。
(犹太古谚有云,人类一思索,上帝即发噱,幸好东方神仙慈眉凝目,允许游客热烈的拍照打卡,空荡后才兀自升天,文字像是余秋雨和席慕蓉的双修合体,径走敦煌亲抚了大地岩壁的血痕,人文与自然镀光镶嵌,仿佛望穿了一千一万年吹来的风沙,在那些旅游胜地的幌子和商业变卖的伎俩之间,看到孑然一身的存有,连一盏天灯都放飞不了的世界,不如换了人间。)
破镜重圆的一环
第二次踏上大洋洲的大陆,我们选择了西澳大利亚州的热门路线——北线,这是一条从珀斯出发,沿海岸线向北的路线。车子驶出珀斯的城区,我们朝着观星的小镇开。西澳的公路不宽,只有两条对向车道,两侧都是广袤的草地或沙地,向前眺望是无际的公路和被风卷起的薄薄沙尘。
途中很多的草地是牧场,其中有成群的牛羊。沙漠气候让人联想到炎热和荒芜,但农牧业却是西澳的主要产业之一。当车驶过时,有些小羊会往路边的铁网靠近,我们在观赏它们和它们的栖息地时,它们也对我们充满好奇。然而,在这条离珀斯不远的公路上,我们已经发现不少闲置的牧场,司机小哥已经屡见不鲜,也许是由于全球气候的异常,西澳面临着干草短缺。
相较于数量比人口还多的袋鼠,我们反而先偶遇了鸸鹋群。鸸鹋是现存世上的第二大鸟类,形似鸵鸟,毛通常是咖色。草地上的灌木被大风塑造出崎岖的形态,鸸鹋群在其中觅食,有一种粗犷的美感。我们想要靠近观察,但野生动物的警觉不愿满足我们的欲望。车要停靠在路边时,鸸鹋们就朝着草地深处奔去。
和袋鼠一样,鸸鹋曾经也是这片大陆的主人,分布在澳大利亚的每一处板块。欧洲殖民者的到来拉动了经济发展,却给鸸鹋带来了灭顶之灾,三种鸸鹋灭绝。隐藏在荒野中的鸸鹋也在澳大利亚建国后经历屠杀,属于它们的家园被农田、牧场侵占,原本的迁移路线被改变。生存空间被不断挤压的鸸鹋,终于被人类发现它们适合在过度放牧的草地上饲养,帮助生态的复原。从此,鸸鹋农场和商品市场迅速发展,也得到了立法保护。
相似的经历发生在不同的物种上。无关地域,人们总是喜欢破坏后挽救,其他生物都成了人类和自然无数次破镜重圆里的一环。
抵达观星的小镇时已经是下午五点,小镇不大,此时超市和餐厅几乎都结束营业了。失望的驾车离开关门的超市,对面的海岸线占据我的视线。那是难以描述的安逸画面,即使天色已经有些暗淡,阳光依旧热烈的洒在海面和沙滩,小狗叼起小球跑回主人身边,这简直是所有都市人内心的澳洲版田园梦。
小镇的夜晚很静,为了避免路灯的影响,我们坐上车,离开集中的居民区,公路上除了我们没有其他车在行驶。这里的夜空比我预想中更加震撼,不用找任何观星点,在无灯的公路旁打开窗,抬头就是满眼星光。我靠在车后座的椅背上,仰望天空,深蓝色的天空里悬着无数半明半昧的星。无人的公路是静谧的,此时车也熄了火,在无限的黑暗中,星星是唯一的光。星星距离我们上千光年之外,光的速度与其相比十分渺小,这些闪耀的星,是否只是千万年前的形态呢?
返程的途中,我们依旧没有见到活袋鼠,只有路边被车撞死的袋鼠尸体。最频繁路段两分钟内,可以看到四五具尸体。袋鼠没有鸸鹋的幸运,没有了天敌,数量激增的它们,只会威胁农场和植被,于是政府允许猎人射杀袋鼠。并且由于袋鼠的觅食习惯,车辆很难躲避突然出现的它们,所以撞死袋鼠并不犯法,这也是澳大利亚公路上常常发生的事故。
司机小哥惊讶地说:“每次开这段路,都可以看到袋鼠和狐狸,这回怎么没碰到?”
“也许感到危险了吧,有这么多同伴的尸体在路边。”我漫不经心的回答,却还依旧期待着在路上碰到活袋鼠,期待一个可以发朋友圈的巧遇。
(有些东西无迹可寻,有些东西却随处可遇,大自然的此消彼长或有规律,地球上的共生关系却依然渺茫,一趟梦田观星的旅行驿站,沿路两旁竟然涌现生机和消亡,文字的流畅舒坦跃然纸上,亲近游历之地的明媚暖意,而且思索如星光适当闪耀,虽然破镜重圆的说法有点牵强,但是在此等悲观的世道,书写无疑更要从荒凉中作出祈望。)
冰雪消融之时
我们一行人在早上六点半准时起床,吃过一顿传统的丽江早餐——烧饵块配烤洋芋过后便踏上了前往雪山的大巴。玉龙雪山离丽江城区不是很远,在去雪山的路上,听来过好多次这里的朋友说,即使是在一天之中,玉龙雪山也是变化无穷的。
晨曦时分,山村尚在酣睡中,而雪山却已早迎曙光,峰顶染上晨曦,朝霞映着雪峰,霞光与雪光互相辉映;每到傍晚时分,余晖洒在雪峰上,玉洁冰清的白雪犹如披上红纱,似待嫁闺中的新娘。玉龙雪山不仅巍峨壮丽,而且随四时的更换,阴晴的变化,会呈现出瑰丽多姿的景致。它总是以一种若即若离,忽远忽近的姿态,端庄地睡在那儿,默默地守护着世代生长在那里的纳西族人。
玉龙雪山坐落于金沙江上游,十三座相连的山峰直插云霄,终年积雪不化。“上有六龙回日之高标,下有冲波逆折之回川。黄鹤之飞尚不得过,猿猱欲渡愁攀援。”千百年前的伟大诗人曾这样描述这里,金沙江在玉龙雪山脚下迎来了大转弯,奔腾的江水如洪荒巨兽一般咆哮着通过虎跳峡,折回头流入四川境内。 我曾两度踏上这座纳西族人们眼中的圣山,最近一次是在2022年的冬天,彼时的我徜徉于她的冰冷而温暖的怀抱之中,流连于这一尘不染的碧空里,竟如同受到感召一般,催生出了流连忘返的心绪。
谈笑间我们已驱车来到了山脚下,在山脚下朝上望去,这高耸入云的巨峰无疑带给我这个从小生活在平原地区的孩子些许震撼。但不同于泰山那样庄严肃穆的压迫感,玉龙雪山给我的感觉更像是一位遗世而独立的仙女,玉骨冰肌,亭亭玉立;又像是一位隐于陵薮的修士,盘踞在滇池地区,神秘而又实力强劲,仿佛随时准备羽化而登仙一般。
我们坐上缆车,车窗外的美景随海拔高度的变化而变化着,从浩如树海的云杉坪到湛蓝如镜的蓝月谷,这些景致似乎都与我十年前第一次来到这里时无异。然而正当我以为任凭世事如白云苍狗般变幻,玉龙雪山都会亘古如一之时,登上山顶后的景象竟给了我当头一棒。
从山顶的观景台望去,明明此时正值冬季,玉龙峰顶上的积雪却显得异常单薄,映衬出的雪山就像是一位身处严冬却只身着一件单衣的老人,在寒风中无助地瑟瑟发抖着。此时我才意识到,全球变暖带来的生态问题之一——冰川消融居然离我并不遥远。
以前只是经常在新闻上看到某时某地某冰川,正在以什么样的速度消融,但我并不会太过在意,印象最深的便是2019年冰岛一个原来叫做Okjökull的冰川,这些年因为全球气候变暖而严重消融,成为了世界上第一个被正式除名的冰川。冰岛语中jökull正是“冰川”的意思,于是,原来的Okjökull——奥克冰川,现在变成了一座只能叫做Ok的秃头火山。
直到今天,在如此震撼的今昔对比之中,我才感受到了冰川消融的速度之快,玉龙雪山并不是遗世独立的神女,她的生命也会像人一样流逝。霎时间我陷入了恍惚,冰川有多壮美,它的消逝就有多悲伤。等到这些绵延不绝的冰川奏响它们的终曲之时,是不是也在为全人类奏响挽歌呢?
在下山途中,一位正在放牛的纳西族牧民老人吸引了我的注意,我走上前去与他交谈,谈到冰川的消融,他很忿忿地说道,我也有看那些新闻啊报道啊,现在的人们这样破坏环境,不尊重“欧鲁“(纳西语中玉龙雪山的叫法,意为“天山”),“三朵“(纳西族保护神)会惩罚他们的。我从他口中感受到的,除了愤怒与不甘,更多的是一种对无法逆转现实的无奈。老人那如炬的目光仿佛一把利剑,洞穿了我的心。在彼时如血般的夕阳的映衬下,他眉上的霜雪亮得刺眼,像是在控诉着人们的种种恶行。
后来我了解到,玉龙雪山1957年共有19条冰川,总面积11.61平方公里。到2009年仅剩13条冰川,面积4.42平方公里。自1982年以来,玉龙雪山最大的白水1号冰川区已经缩减了一半还多。照此速度,玉龙雪山冰川可能在未来几十年里完全消失。
近些年来,无论是国内还是国外,对抗全球变暖早已成为了一个迫在眉睫的话题,从低碳出行的呼吁到各种清洁能源的开发,从大范围的植树造林到各种循环经济的发展。人类似乎已经认识到了保护环境的重要性,可是再多的诸如此类的措施,不也只是为了减缓一切走向崩坏的进程吗? 神龟虽寿,犹有竟时。腾蛇乘雾,终为土灰。我们可以接受地球有迎来终点的那一天,但不希望它过早地出现在我们可预见的未来里。
人类就像一个矛盾的集合体,从古至今都在追求永恒,却一直做着与永恒相悖的事,当一个个太平洋岛国沉没的预言照进现实,人们是否又会后悔对自然超负荷的开发和无止境的破坏?当一个个物种走向灭亡,人们又是否会想到自己也会迎来终幕的一天?
我能理解那位纳西老人的无力感,那是一种对于明知结局却无法改变的无力感。或许命运的轮盘早已被拨动,或许世界的边界之外有着不可说的观测者,直在注视着我们,嘲弄我们自取灭亡的愚行,但我还是希望人类能将命运掌握在自己手中,而不是子虚乌有的神明,少一点自暴自弃与自怨自艾,或许破局之道就在其中。
没有人的未来,不足以称之为未来,我想,当人类成功挣脱命运的桎梏,驶向全新的结局时,孕育了我们的雪山也会为我们感到高兴吧。
(冰封三尺非一日之寒,但是世界只要一暖,所有皆成一笔自作孽的流水账,雪山重游对比今夕,开头较似旅人游兴的风光旖旎,但是笔锋一转却藏有感时忧患的涵义,仁者乐山其实大可继续驻足瞭望,关于已经或者可能引发的生态和环境灾险,后段将镜头和话论提拉得有点玄远,糅杂了比较典型的高谈阔论,无疑少了书写出于耳闻目见的亲切。)
骡鹿至死
小的时候,我曾梦见过我的死。悬挂在窗外,双手的手指狠狠抓住窗沿,我不敢往下看,因为那里根本没有陆地。梦里美好到感受不到任何疼痛,也感受不到被体重慢慢耗尽力气的手。撒开的一刹那,豁然间身体轻的像一片雪花,被大风刮进了熊熊烈火之中。我再次以旁观者的身份现身,看着自己一点一点的被火焰拥抱,吞没。我一开始非常害怕,可我看到了红色的火海渐渐退去,露出了一滩黑色灰烬。平静的,安宁的,散发着余温,我想那是美的。
去年,我去了西班牙南边一座靠海的城市,阿利坎特。在那里,他们对死亡与东方有一种不同的看法。没有七月不能在太阳下山后回家这一说,反而,他们是接受和庆祝死亡的。每年的十一月初是来源于墨西哥的亡灵节。十一月一日是“幼灵”节,来怀念故去的孩子,二日则是“成灵”节,大家缅怀故去的成年人的日子。在那时,人们会把万寿菊放在死者的墓碑旁,试图将死去的亲朋好友的亡灵召回。人人走在街上,画上仿骷髅的妆,到处也都是仿骷髅被画上五颜六色的花纹。在这个节日,人们是不该伤心、畏惧的。
我在那座城市待了三个礼拜,我对它最大的记忆点就是那里骄阳似火,太阳永远不会下山,那里的海比天辽阔,还有最后,就是房间里的那副鹿头标本。我第一次踏入寄宿家庭的房间就看到了它。煞白的头骨,干净的像大地。骨头中的缝隙一块块被拼起,如同地球构造板块,牢固又脆弱。我看不见的空旷双眸透露着死亡的傲慢。它头上顶着一对尖细、分叉、对称的角。因为我们隔着距离,我碰不到它。我想,如果能够触碰到,那它一定会是刺骨的冷,不像雪,更像是冬天的冰雹。
在43个品种中,它是其中之一,一只骡鹿,又称黑尾鹿。我很难想象现在只剩下头骨和角的它,成年时竟然能达到200多公斤、体长1米9。雪是鹿的天敌,由于它们的体重在厚雪中不便行走,冬天也没有什么食物,它们通常熬不过去就会饿死。我对这副标本倍感好奇,因为听说屋主的爸爸喜欢打猎,它或许是他打猎的战利品。幻想着猎人潜伏在90到100码的草丛,冰冷的霰弹枪架在肩上,右脸脸颊贴住木质的枪托。发射的那一瞬间,强大的后坐力在空气中掀起涟漪。子弹一层层的穿过地壳、地幔、外核,直到内核。岩浆爆裂,它瘫倒在地上。那么狼狈不堪的样子,生命被慢慢的夺走,直到只剩下一副冷冰冰的尸体。
我开始怨恨,恨那些摧毁它的人,恨他们为何要夺舍自然中无辜的生命。可当我看着被永远定格在墙上的标本,在那矛盾之间,我竟然觉得它美得瘆人。
家庭里除了我,还住着一对年轻的夫妇和他们两个年幼的孩子。有一天,那栋楼在夜晚间突然停电了。我躺在床上望着天花板,标本就在旁边静静地看着我,我又开始胡思乱想。动物制作成标本的过程,会用很多种不同的防腐剂,三氧化二砷、硫酸铝钾进行浸泡,再用特定的解剖工具把皮肉从骨头上分离。再到最后的支架、填充、缝合和整形。在这么繁琐的过程下,很难想象世界上的标本行业却还能那么繁荣。
第二天,我们临时搬到那位妈妈的家长的家去住。晚上我们坐在餐桌吃饭,她的父母亲都不在。我问为什么,她说她的爸爸去旅行了,而她的妈妈在五年前去世了。她说的时候态度丝毫不在意,我也不知道要怎么回复,只是默默的把晚餐吃完了。随后,她跟我说,你睡在我妈妈的房间好吗?虽然心里有点膈应,但我不好拒绝,她把我的沉默当作默认。她的妈妈叫Bea,我知道,因为那是缝在被子上的名字。我拉开了房间内的抽屉和衣柜,皮制的钱包已经掉渣,墨镜、甚至是所有的衣物和照片都还在。她的妈妈看起来很年轻,长得和她也很像。
晚上关了灯,我有点怕。整个房间在她妈妈去世后一成不变,这给了我她还在的幻觉。在这座城市里,我无时无刻被死亡笼罩着。可事实证明,那些怕是多余的。过后的几天,电修好了,我们搬了回去。我又看到了那副鹿头标本。它狂妄的告诉我,死亡并没那么可怕,因为死去的它,正在以另一种方式活着。
时间过得很快,我已经离开那里不到一年。过了无数个夜晚,我也没有再想起那副标本,直到有一天我做了个奇怪的梦。那里有我也有一头鹿,我们慢慢的走,背影逐渐消失在冬天的余烬中。
(自然可以远观不可亵玩,将动物制成标本挂在墙上,大概是人类一种最愚固的妄想,虽然情动于衷的语气有点黏腻,而且耽溺死亡的思辨,情绪多少显得纠结,但是文字流露极为悲悯的委婉哀怜,从个人游学的一番见闻,进行一场关于生命的冥想,标本仿佛发出了呦呦鹿鸣,双双瘫痪在噩梦的焦土之上,贵族狩猎风气的传统,其实更该成为标本。)
灶王爷与蜘蛛
对我而言,蜘蛛总是出没在童年,就是我与祖父祖母一同早睡,一同早起的童年。故乡,是我童年的载体,构成了幼时回忆的全部。我甚至不需要仔细回想,就能在脑海里重走一回我家的老屋,或者想象出故乡的春天:火车的汽笛声遥遥地从一处飘来,随之而来还有绿色的火焰,纵情地燃在村镇脊背的那座山上,摘下几朵藏在绿流中的花朵,她们蓬勃,富有生机,散发着幽芳,贴近轻嗅,能感受到香气从花蕊里一丝丝地漫出,盈满鼻腔。
也是在春天,我家的老屋也显得活泼了些,虫豸们从地裂处,墙缝处,门窗处以及阴暗处爬来爬往,仿佛是老屋在抓挠瘙痒的地方,它们不得已才换了位置。老屋有两层,一层是厅堂和灶房,二层是休息的地方,两间卧房。灶房里有土制的炉灶,和灶王的神龛,中间供着灶王爷的神像。每年腊月二十三,家中就会准备祭灶的供品,有三牲,即鸡、猪、鱼肉,有时还会有饴糖,即以麦芽糖祭灶,用麦芽糖塞住灶神之口,使其不讲人间的罪恶。
我第一次遇见蜘蛛,就是在灶王爷的边上。
那日午后,我记得清楚。我跟在祖母的身后,帮她做些事情,先是用黄黄的稻草编鞋,她管这叫做“打草鞋”,然后就去了灶房生火。祖母让我用一个长长的竹筒对着灶里吹气,只要力度够大,火苗就会猛地一下变多。我试了几次,火倒没升起,黑烟呛得我咳嗽了好一会。祖母笑着让我待在旁边看着,在这时我看见一只细毛密布,肢体细长的蜘蛛正趴在神像的脚底,我惊恐地捂住嘴,差点叫出了声。我摇着奶奶的手臂,指着神像上的“怪物”。奶奶说,不碍事,它会吃蟑螂和飞虫,是好虫。然后捂住我的眼睛,让我去等前堂等祖父,他回来的时候,月亮已经高升。
当时的我并不理解什么是好虫,什么是坏虫,只觉它长相渗人,会趁我不注意,挪移毛茸茸的脚,靠近我的身体,然后用螯肢啃咬,我会因此恶心呕吐,中毒而亡。怀揣着如此的畏惧的心理,我连续三四个夜晚都不能安然入睡,祖母瞧见我心神不宁的模样,就给我讲起了一些关于蜘蛛的故事,并告诉我它们没有那么可怕,其实在此之前晚上祖母也会给我讲,不过大多都是小人书里的情节,我至今还记得那本《满江红》。
后来,祖父专门托人给我带来了一本关于蜘蛛的百科图鉴,才知道原来全世界的蜘蛛有3821属之多,而国内记载的就有约3800种,我见到的那只叫白额高脚蛛,是蜘蛛目高脚蛛科节肢动物。一般喜欢生活在阴暗潮湿之处,会在黄昏后出来活动,没有毒,属徘徊性蜘蛛,不结网捕食,吐丝保存食物及包裹蜘蛛卵。以捕食蟑螂和苍蝇等为生。人往往面对未知,才会产生恐惧,我也是如此,在真正了解蜘蛛后,心中不再对它害怕了。
穿过丰盈的春,我从老屋的灶房出发,沿着街道走向田间,走向那座大山。祖父向来是不让我上山的,我只能在山脚看着石块铺成的路一直绵延到山腰,或是更远。不过我并不是来探春的,我想找到更多蜘蛛的踪迹,如白额高脚蛛、巨蟹蛛、幽灵蛛、跳蛛等等。没什么特别的目的,只是出于一种孩童的好奇,夹杂着我当时并未意识到的对生灵的敬畏。
接近黄昏的时候,是发现它们活动的高峰期,它们会爬出潜伏的洞中,出没在旱田周围或杂草丛生的阴暗角落。每发现一种蜘蛛,我就会在册子上做好标记和它出没的地点。很快村镇上的蜘蛛都被我发掘得差不多了,我就开始觊觎周围村镇,竹林,更为广阔的树林,桥上,河边,池塘边。一些我叫不出名字的蜘蛛,也会偶尔从我眼前略过。其实故乡优渥的自然环境,早就暗示了它们的存在,不过因为天性和优胜劣汰的选择,它们把自己保护得很好。
再长大些,我来到了城市上学。蜘蛛见的也少了,往往都是些小跳蛛和幽灵蛛。它们有些织着不规则的网,有些静候着猎物的到来,它们适应的能力很强,不会拘泥于环境的约束。一次我在桌头舒展腰身的时候,看见一只跳蛛正在向我走来,正午的阳光照射在它身上,留下一道短短的影,我想它是迷路了,就像是在异乡的我。后续还在新闻上听过关于蜘蛛的消息,说是“随着农药的大量使用以及人类生活范围的逐渐扩大,岛城蜘蛛的种类和数量都在呈现锐减。”可我更愿意相信,它们只是躲进了更深更为隐秘的地方。
长假的时候,我又一次回到了故乡。故乡上的人和事基本没变,不同的是故乡背后的那座山,为了促进当地经济发展,砍掉了部分原来的树木,种上了大片果树,而我经常路过的那条河,也变得荒凉了些,据说是新开了一家化工厂,厂里的处理过的水会汇向这里。我站在山脚处,杂草仍汪洋着,可以往上攀去了,去山腰,去山顶看看。不过,我还是没有往上,大抵是心中对未知的畏惧又出现了。我走进了田地,双手拂过高高低低的麦秆,在麦地和玉米地的交界处,我看到了几只蜘蛛,它们缓缓地停在那里,没有动,也没有捕捉。我的心,好像沉沉的巨石,落了下来。
晚上回到老屋中,祖母为我做了我最爱吃的菜,我吃的很尽兴,和祖母讲述我在城市发生的事情。她微笑着,点头,像是当年讲故事的人换了身份。吃完后,我走进灶房,看见灶王爷的神像还放在那里,浅浅地落了些灰,我拿起毛巾,准备给灶神擦拭,这时一只蜘蛛从毛巾下跑了出来,光线的缘故,我没有看清它的样子。
想必是当年的那只白额高脚蛛,以这样的方式,再次给我打了个招呼。
(灶神生活在世俗,蜘蛛盘踞在人间,万事万物不管好坏,凡被书写后即是美丽,文字厚实而又晶莹,如同轻描淡写般的语气,讲述祖孙的互动充满情意,形容宅家的习俗又洋溢生机,仿佛在记忆和肺腑的这么一处角落,仍有某种缭绕柱梁的古老灵气,而且跟蜘蛛似乎已经形神贯通,超乎典型俗气的关注和感怀,升华成物种平等的知遇和慈悲。)
入侵者
通往机场的路上,掠过一群乌鸦。
一只又一只落在雨树上,在微陷的叶子上张开嘴巴,像是在炎夏里喘着粗气。我数了数,总共五只,足以集结成杀手团光荣出道。
乌节路恶鸦啄人的事件还未过,许是巴德尔迈因霍夫作祟,于是放眼望去尽是黑羽油亮的鸟兽。
“政府又要抓咯,死光光才好。” 德士司机说,往日政府抓得很狠。近期不抓了,所以乌鸦又猖狂了起来。他的语气坚定,像是目睹了乌鸦畏畏缩缩在他车上拉屎。
大概就是这种愤恨,支撑起了维持二十年的杀鸦行动。
小学时是见过的。蓝黑色的车停摆在马路旁,上面漆着 “Crow Culling: Keep Clear” 几个大红字。戴着眼镜的大叔站在一旁抱着黑棕色的空心木棍,脸上只有皱纹没有笑容。来围观的有一群八公八婆,不约而同地退出了两米的距离。
当时没看懂,所以没留下。如今懂了,可能也不会围观。我对霰弹枪、眼神不好的大叔、特别高的树和特别小的鸟这个组合没有信心。打不中搞死人是一回事,打中了乌鸦又是另一回事。比起一枪毙命,乌鸦们可能要慢慢的、慢慢的失血而死。在一旁围观有些不人道。
这不是个好看的画面。没有乌鸦家族传统的送葬仪式,也没有不传统的和死者交配仪式。只有黑色的乌鸦躺在血泊里,经历一场漫长、痛苦、血腥的死亡。
为了什么?
乌鸦的节操不是决定性因素,我的好友发来消息,附图一个鄙视表情包。它们是入侵物种,有病毒和细菌。
Invasive Species——破坏原有的生态环境,杀死原住民的残忍入侵者。从其他良家妇鸟的嘴里抢吃的,把它们逼的无家可归,惨死马路。毛都没有的幼鸟建立不了复仇者联盟,所以人类替它们打出一记铁拳。
听起来倒也合理。
常见的原鸽也遭受了一样的命运。它们从天空落下,倒在组屋外。被吞进肚子里的毒素缓缓蔓延,于是它们只能睁着眼睛抽搐,在半梦半醒中被扔进塑料袋。有时清洁工不见踪迹,鸽子僵硬笔直的尸体便布满了整片草丛,成了小学生们的噩梦。
是一个近乎平等的待遇,都是入侵物种,都受到政府的特别关注,都是死的不能再死。乌鸦开膛破肚惨死街头,成群的鸽子吃饱了毒死上路。
我转头向外,刚好看见一个绿粉色的倩影。帅气的大鹦鹉笔直飞过,橘红色的嘴巴和粉色胸脯在蓝天的衬托下格外亮眼。比起暗淡的鸽子和乌鸦,他似乎是这座城市的点晴之笔。
绯胸鹦鹉。中国的保护动物,新加坡五百以上的贵重宠物,1940年开始的在逃入侵物种。可相比乌鸦和鸽子的惨状,鹦哥的待遇堪比越洋来访的国王。它享受了约七十年的自由,直到 2022 年末才开始计划捕杀。它甚至深受爱戴。蔡厝港有居民在月光下徘徊,只为了近距捕捉它熟睡的模样。
它无疑是入侵者。可它吃好的喝好的睡好的,长久的免受追捕杀害。诡异的是,Invasive species 复仇者联盟的正义在此失效。没有任何理由,就这样一声不吭躺在原地。
这究竟是一个,怎么样的正义?又是什么样的理由?
德士仍在高速上奔跑,景色持续的转换,直到我对上了一双豆大的鸽子眼。玻璃里,站在人行道上的灰色原鸽和我的倒影融到了一起。我沉思了一会儿,突然福至心灵。
“老爹,” 话题已经跑到了事关生命的油钱上涨,我不太在乎。“是不是因为乌鸦鸽子太丑了,所以要搞死它们?”
老爹卡壳了一瞬,然后继续叨叨油费。老妈听见了,疑惑地问了一句,“可能吗?”
我转头试图和鸽子再次对上眼,询问它的意见。可德士已经离开了原地,我的小伙伴变成了白色的斑点原鸽,啄着草丛的身影模糊不清。
我始终没有得到回复。我们即将抵达机场,而老妈赶着回家乡。远处的客机像是巨大的飞鸟。它们轰隆着降落,又要再次升起。飞机里载着跨洋而来的人类和动物,一轮又一轮,永不停歇。
(羽物四海为家,其实各有地盘泾渭,但是谁是天生土长,谁是外来入侵,时至今日已经难以厘清,以此番课题作为思考的延伸,不做干戈玉帛的排解,也不投怀送抱的站边,语调从容甚至诙谐,虽然偶有连珠炮般的急促,不过书写只要左顾右盼信手拈来,取之有道言之有物,文字也就纷呈热闹,鸟比鸟人比人,最后机场一幕还拓充了联想的天界。)
霾下诅咒
儿时的冬像是被诅咒过的。
老式的拉灯散发着诡异的绿色光芒,据说是爷爷买错了颜色。我从梦中惊醒,不自觉地扭头看向窗外,路灯依旧亮着,天空并不是漆黑一片,而是黑压压的橙色。被子外很冷,可被子中的我依旧感觉很冷,我怀疑我误闯进了阴曹地府。本能不断驱使我去主卧找父母帮忙,途中骨骼摩擦咯吱作响的声音,不断在我耳边放大。摇醒母亲,她眯着眼摸了一下我的额头,转身踹醒熟睡中的父亲。“儿子又发烧了。”说完便熟练的穿好衣服,打车去了医院。
从幼儿园到初中,每年的冬天疾病都会缠在我身上,像是每年冬天都会出现的诡异雾气,无处不在也无法驱散,即使阳光洒下,我始终可以看到如白纱般的它,只比阳光未照射时薄了许多。
在我小学时,黑瘦的身体与频繁地生病令母亲大感头疼,害怕因此耽误我的学业,想要根治我的体弱多病,于是便带我看了中医,做了针灸,可是除了根治了体弱,让我的体重整整翻了一倍外,多病好像并未受到影响,每年的冬天我还是医院急诊的常客,各种呼吸系统的炎症依旧死死勒住我的脖颈,有时甚至让我无法保持正常的睡眠。
偶然间得知祖上好像是做土匪的,霸占着一个山头,经常打家劫舍,后来文革时期,他们的后代为了活命,才把当时抢来的金条和珠宝通通丢进旱厕。自此以后,我一直以为是某位受害者大能的诅咒,让土匪们的某一个后代饱受病痛之苦,替土匪们偿还他们的罪孽。
直到一年冬天,空气生冷干涩,每次呼吸都像是对气管的考验,明明已经到了冬季,气温却没有以往的冬季低,雪也迟迟不见落下,反而雾气出现得更加频繁。寒风吹起沙尘,我在上学的路上迎着风艰难地呼吸着,此时的雾气更加浓郁,我只能勉强看清眼前的道路,若不是还能听到汽车和小贩的声音,还能看见一些路上的行人,还以为是穿越进了寂静岭中。
终于逃进了温暖的教室,上课铃声响起前,教室墙上的扬声器发出电流声“由于雾霾的影响,取消所有户外活动......”这时我才知道,那诡异的白雾叫做雾霾。
霾是由空气中的灰尘,硫酸,硝酸等颗粒物组成的气溶胶系统,雾霾是一种大气污染状态,PM2.5即空气动力学当量直径小于等于2.5微米的颗粒物,被认为是造成雾霾的元凶。而PM2.5的主要来源是工业废气和汽车尾气。同时城市中的高楼与人口数量的增长,也导致了逆温现象和静风现象,间接导致了雾霾的出现。空气中的颗粒物也会破坏人体呼吸道粘膜,使得细菌有攻击人体呼吸道的机会,造成肺炎,支气管炎等疾病。
查完一些资料我才知道,诡异且与阳光共存的雾,暗橙色的天以及呼吸系统的疾病,又何尝不是受害者大能对土匪们施下的诅咒。
在我的家乡,沈阳的人们一直饱受空气污染的困扰,这座曾经以重工业闻名的城市,即便完成了去工业化,最终还是被重工业打上了不可磨灭的印记。全球变暖导致气候变化而降临的暖冬,在导致降雪减少的同时更是加剧了空气污染,同时也加重了呼吸道疾病的传播与蔓延。
后来,很多对抗雾霾的政策一一出台,过年烟火的缤纷与喧嚣,也很少看见与听到了。家乡城市的工厂和热电厂也逐渐迁移到郊区。随着霾肉眼可见的减少,电视上PM2.5的数字相较于之前降低了许多。随后的疫情逼停了人类活动,更像是大自然的一次迫不得已地痛苦地喘息,大概也是一次崩溃中的自救。
去年寒假,我再次回到了家乡,在零下二十七度的冬天,穿着短袖短裤走到了机场的接机口,匆忙换上父亲带过来的厚衣服。走出机场,嗅着机场外的空气,生冷干涩中还带着些许清新,地面早已被积雪覆盖,阳光洒下,地面的雪格外刺眼。一缕白色的雾气在我眼前升起,原来是两年半未见的哈气。
(空气不空无为有为,人间的条件即是如斯吊诡,一代人的孽是下一代人的冤,书写作为忏悔,一番平实虔诚的告解,不带任何俗套的嘶喊,从回溯家世渊源,点出地方身份的纠结,文字将肉身的苦状,化为一种更加深刻的,关于文明与发展的思索和愧疚,只是行文中段的科普语调,显得些许崎岖,抚平即可展现更清新流畅的气魄。)
呼吸
离开树林的我会窒息,就像鱼离开了水。
我从小生活在绿意中,家乡的植被很多,就连居民楼周围也保留了许多土生土长的老树。好像只有植物周围的新鲜空气才有着足够的活力,能让我仔细感受空气顺着鼻腔灌入气管的过程,那似乎是一种让生命得到延续的仪式。远离植物时的呼吸总觉无味,我以为我只有在树木周围才能畅快地呼吸。
新加坡的植被不能说不茂盛,虽说种类不同于家乡,放眼望去也仍是一片绿意。但我却茫然,我明明已经离家近一年,在千里之遥的此地开始了新的生活,甚至慢慢喜欢上在这里行走的感受。我的脚步已经几乎踏遍整个学校,无数次行过天桥旁盛放的粉紫九重葛和头顶刀剑般宽大的棕榈叶,无数次走在楼宇与森林中间的人行道上。终有一天我将会像熟悉家乡一样,全然熟悉这里的一切,可我却仍不知足。我不知道我要走到什么地方才能和记忆中一样呼吸,也许我只是不停地回望我的来处,却又不肯后退哪怕一步。
也会在走在长夏里时想起,现在似乎正是家乡的初春,漫山遍野堆积的白茫茫大雪正在微暖的南风中消融,露出湿润松软的黑土地上萌发的绿芽。在冰层尚未融尽的湖边,在垂柳的枝条轻触水面荡开的涟漪中,高大的白杨会生出嫩叶,迎春会探出金黄的花苞。那是冬春之交,一切被积雪掩埋的生机都在变化中复苏。等三月的连翘、四月的早杏和五月的山桃渐次开放又凋谢,昨日枝上新发的嫩叶就已经变得茂盛翠绿,向上伸展的枝桠就已经遮蔽天空,在初夏洒下斑斑点点的零碎树影。
大概是家乡的寒冬太长,让温暖显得太难得,人才会飞扑向盛夏的森林,大口地呼吸。可当我真的停留在盛夏,却难以招架迎面扑来的热浪,只能把自己闷在室内吹着空调,想起家乡的树木在阳光下摇晃洒落的那份斑驳。或许只是因为,在从前某个再寻常不过的时刻,我曾经听到繁枝茂叶在微风中沙沙作响,而阳光刚好从缝隙漏下,落向我抬头仰望的眼睛。
我在新加坡的烈日下呼吸,却听到来自北方的遥远风声。因为在那里,周遭每一丝哪怕再细微的变化,从下雨之前空气中微凉的潮湿,到雨后清新的泥土气息,我都曾经历过无数次。正是那些故乡的风土塑造了现在的我,用它独有的温度在我的灵魂烙下不可否认的小小印记,此后我的每次呼吸都带着旧日的痕迹,尽管我已经张开翅膀飞向远方。
也许远古时源自古猿的记忆仍然奔涌在血液深处不曾断绝,森林和草原的绿意仍然在呼唤远行者的心。所以人们用钢筋和水泥修筑了新的森林,用沥青和碎石铺就了新的草原,如同在描摹记忆里的家园,就像是回到了不知多少万年的岁月之前,回到第一只猿人站起来走出丛林,立誓要一路走到天边的那一刹,凝固在它回头遥望的那一双闪烁着微光的眼眸。
像极了诗中游子望向月亮的那一眼。
原来人们跋涉万里跨越山水来到每一片遥远的土地,开疆扩土兴建都市,只是为了重建最初诞育他们的那片已经湮灭在岁月中的古老森林,那是人类记忆中最初的自然,是千万年来人类深深眷恋却无可挽回的永恒故乡。人是生长在自然中却远走高飞的游子,在每个天涯海角眺望来时的路途。他们渴望逃离,却又不肯抛下过往,他们吸入城市的空气,却呼出来自乡野的气息,每一次呼吸都像都市与原野间的一场拔河。在无数次呼吸中,他们穷尽一生去挣扎着不肯回首,身后是他们回不去的故乡。
宿舍的房门正对着一块草坪,下午四五点钟的阳光刚好照在铺了满地的嫩绿草叶上,有时在房间的灯光里待久了,开门向外看去,也会被金灿灿的光芒晃得睁不开眼睛。
好像是深冬薄雪下松针的苦涩气息,又像初春丁香丛旁淡紫的香气,我贪婪地感受着呼吸起伏的频率,眯起眼睛去看,看到儿时的我在家乡春天的树丛里探出头,找到了那朵五瓣丁香。
(树人树木本不相离,钻入沃土自浇成荫,书写的滋长蔓延不外即把自己风化成一道风景,几乎每一个字都绿意盎然,几乎每一组意象都企图穿越前世今生,从原乡与异地的属科,到内敛与外放的纲目,当下的鸣放仿回荡一种远古的节拍,在上为蕨在下为茎,纠缠不清的总是归去来兮的情意结,在四季流转之间带根漂移,思乡念想无疑都像是一只蝴蝶,飞向百花盛开的草木间。)
兴凯湖之鱼
从青岛出发,坐着我母亲学生时代中唯一的长途交通工具——绿皮火车进入京哈线,一路北上直到我另一个许久未见的故乡——密山县。在21世纪10年代,T字的特快车组与曾经昙花一现的铁路部刘志军时代不限速的动车相比,仿佛是百年前的产物;不过慢也有慢的好处,在路途上我有更多的时间去看一看,,这片在远东地区的黑土地和祖国的壮美河山。
在这段早在接近百年前满铁株式会社时期就存在的路线上,东风4D内燃机车头的轰鸣和带着轨缝的钢轨与车轮碰撞的哐当声,将我的思绪带入了十三年前,尽管我早已忘记了当时离开故乡时的所有记忆,但我还是尽力想象着当时的我,要是知道我再次归来已是十三年后,我将会有何种的想法。
一路上,首先映入我眼帘的是层峦叠嶂的山脉和森林,山不会太高,却连成了山脉蜿蜒曲折,似一道天然的屏障,不过历史上却几乎从未成功抵挡过铁蹄踏入中原。东北的森林与其他地方不太一样,虽然没人修整,但是树木自我生长得却异常笔直,主要是红松,落叶松和春榆等,皆为亚温带树木。不同种类的树木之间,分界泾渭分明,若是没有供电线和垂直拉杆,伫立在铁路两段,很难让人相信这样的大山深处,还会有人活动的印记。
峰回路转,在通过一个辽宁省的二等站之后,我眼前的景色就变成了一望无际的农地,春夏之交后正是作物破土而出,之后继续成长的季节,一株一株的玉米作物才高过田垄不到一米,在不远处还能看到去年堆放的秸秆和干柴。很难想象到前人在修建铁路时所克服的困难,这也是我认为铁路旅行最有魅力的一点——我曾走过他们的路。
在我到达密山县的第二天,一夜的睡眠已然褪去我的疲惫。吃过早饭后,我独自一人驱车前往那片我母亲一直在惦念的湖,兴凯湖。我对湖的印象,只停留在某个公园的湖,比如杭州的西湖,北大的未名湖,而这种的湖泊,我当时还是第一次去看。 行驶在国道上,一望无际的田野遮挡了一部分远处在地平线下的云,这种景色只有在乡下才能看到,令人心旷神怡。远处高高的柏树林,突兀的竖立在地平线上令我很是疑惑,直到后来我才从别人口中得知,那片柏树林是对岸俄罗斯栽种的,六十到七十年代中,苏冲突时苏联砍伐了一部分影响军事观察的树林,只留下了部分留作遮挡。
在转过一段盘山公路后,我看到了一片湖水,在我暗自窃喜我耗时远低于预期时,导航提醒我这里并不是真正的目的地,而是和“兴凯湖”一字之差的“小兴凯湖”。
小兴凯湖是兴凯湖北部的一片小型水域,也是兴凯湖的潟湖(lagoon),在很久之前这片水域是和兴凯湖连在一起,因为湖岸形状近似“海湾”,“海湾”的出“湖”口处由于泥沙沉积,使出湖口形成了沙洲,继而将海湾与兴凯湖分隔,因而成为潟湖。站在小兴凯湖边,尽管已经入春,但东北的气温在上午,仍然能够让人感到些许凉意,可这样的气温对于鱼来说,则是极为舒适的,因为常年平均气温低的缘故,无论是白鱼还是大马哈鱼,都早已适应了刺骨的水温,尤其是在秋夏之分时,溯溪南下产卵更是为了在冬天到来前,能够有足够的时间进入支流缓湾区或是湖泊内肥育,小兴凯湖则提供了这个避风港的作用。
当我到达了真正的兴凯湖之时,我瞬间理解了为什么兴凯湖会成为我母亲一直魂牵梦绕的地方,在那里的不仅仅是湖,而更像一片海。映入眼帘的是一片浩瀚无垠的湖,在风浪平静时湖面,如同一面蓝宝石镜面一样映出天空的颜色,湖水与天空交织成通向天空的云梯,颇有李白诗中“脚著谢公屐,身登青云梯。半壁见海日,空中闻天鸡。”的意境。风一旦吹起,湖面就像被拨乱的琴弦一般跃动;有趣的是虽然兴凯湖一年中,大多数时间被严寒笼罩,它依然蕴藏着诗意。
在赫哲族语言中,“兴凯”意味着水顺其自然从高流到低,而在满族语中,它指的是水中的小生物。这些名称反映了兴凯湖独特的自然,和作为满族人与其他民族人龙兴之地的特征。有趣的是,历史上兴凯湖曾被称为北琴海,这一名称源自其位于遥远北方和形似古典拨弦乐器月琴的特点,与我心中所想不谋而合。这个名字的浪漫和诗意,不逊色于希腊的爱琴海,但为何它未被后人所沿用,这确实令人好奇。
临别之际,我只带了一条兴凯湖的白鱼,用冷藏保鲜冰袋包住,从鸡西市兴凯湖机场飞往青岛,不料装鱼的泡沫箱半空中漏了,鱼泡汤了不说,打包费也白付了。回到家中后看着两手空空的自己,只能无奈的笑一笑,看来兴凯湖是希望我今后再去一次,坐在湖边小屋里亲自品尝湖鱼啊!
(一生仅是一次旅行,而在无数个定点回望,神似徐霞客豁然的游徜,从火车遥想再以亲情反溯,在蠢蠢欲动的感官之上,在地表浮动的历史之下,慢慢于脏腑深处逐一收揽,但却丝毫不见游客式的贪婪,书写即是藏之名山而传之其人,虽然句式有点木讷,文字过于淳朴,不过既是讲述如此自然妙境,人意湖光俱有喜态和憨意,或许才是相得映彰。)
岁暮守望者
我家在江苏,淮北地区一带。诗仙李白常写的广陵便是我的故乡,现指江苏扬州市。不似一般的南方,我们这里每年冬天都会下雪。
外公家在江都区,距离父母广陵区的房子开车过去约莫半个小时左右。自记事起,每次去到外公外婆家,我都会驻足于池塘边。池塘后面是一片假山与植物,给家中平添了一分绿意与诗情。池塘位于露天院子边,入了玄关处于极其显眼的位置。外公会在降雪之前,在家中的池塘中加水,让鱼儿和乌龟在水底,也能够安全的度过一个又一个的冬天。
池塘中外公隔了一寸方土给两只大乌龟,玻璃隔板之外便是一条条锦鲤和金鱼。彩色的鱼鳞和背后严肃的假山造景,形成了极大的反差感,甚是活泼讨喜。但是我最喜欢的,还是那两只年龄与我外公相当的老乌龟们。
椭圆形的头仿佛一颗墨绿色的小汤圆,背上的壳像驮着一个巨大的盔甲。巨大的龟壳遍布的纹路,像是博物馆中岁月经年,镌刻着沧桑的古老瓷器,承载着积日累月的痕迹。
这两只是中华草龟,他们主要是用肺来呼吸的,其厚厚的背甲主要作用便是减少体内水分的蒸发,所以中华草龟的寿命较长。能活差不多30-50年,甚至到上百年也并非罕见。
这种乌龟的品类作为中国本地龟种,容易饲养的同时,在市面上也很常见。草龟相对而言性价比会更高,不仅抗饿还能够快速适应新环境,光是不易生病这一点,就省去了一大笔开资。之所以能够成为流行宠物,因为它既不需要你格外悉心照顾,还能陪伴你岁岁年年,何乐而不为?
两只都是公乌龟,雄龟都带有相对浓烈的异味,池塘常常有点腥味。
慢条斯理的乌龟在池子中动也不动,十分从容淡定。小小的那一处隔间却完全不显的拥挤,他们一个月的步子,可能还没有我在宿舍早上起床下楼刷个牙的步子多。
乌龟缓慢沉默的步伐,常常和外公踱着步子的样子重叠。悠然的脚步,一迈就是泛泛几十年。
这两只龟经常会激起我的恶趣味,时不时的想要逗逗他们,敲敲他们的小房子。他们就会迅速的条件反射,把小脑壳缩进龟壳中。我常常想不明白,为什么应激反应这么快捷,脚步却慢的如此离谱?据说是因为乌龟颈部特殊的韧带结构,使其能够快速缩头,但是移动速度却受到了笨重外壳结构和自己的生活习性的影响。
没法给他俩取个称呼,是我一直以来的遗憾,因为我十岁就已经离开了中国,在此之前也没有对宠物取名的概念。这两只乌龟仿佛是家中的定海神针,比起活蹦乱跳的小宠物来说,他们更像是家里代表祥瑞的装饰物,观赏价值极高,可玩价值为负。
我曾问过外公,为什么偏偏选择了养乌龟?乌龟是最先买的,后来才建的池塘和买进的锦鲤。可谓是一掷千金,就为了讨“美人”一笑。我依稀记得,外公同我说,不乏因为俗气的原因:长寿和风水镇宅的原因。但是私心上也是因为他希望能够在自己壮年之时,养一只能够见证岁月更迭的动物,他希望自己能够长命百岁,看见三代同堂的天伦之乐。之所以买一对,也是顾及到一只乌龟独自在池塘中日复一日会感到孤单。
来到新加坡留学后第一次回家,乌龟就已经被送出去了。好在乌龟从容、不受控的生存特性,不容易受到外界影响,即使遭遇变化也能够建立耐受性。乌龟总能按照自己的步调前进,不急不躁。这点倒是和刚来新加坡,温温吞吞按照自己节奏适应生活的我很像。刚来的头两年,百分制的英文卷子,拿着个位数的成绩依然波澜不惊。
由于地理位置的特殊,我们那里的空气湿度会更高。春夏秋冬,无论哪个季节,阳光都是相当柔和舒适的。
池塘中透明的遮拦在白天会被取下来,让乌龟能够充分的吸收阳光,多晒太阳也有助于龟壳的钙质吸收。院子中央放着两只老式摇椅,外公外婆常常坐在那里享受着阳光的沐浴,摇着摇着就打了个盹,眯到傍晚。
精力旺盛的年轻人可能无法理解老者这般日复一日的慢生活,时间仿佛静止了。大抵是年轻时候的快生活让他们不禁放慢节奏,享受家里的安宁。与喜欢赖在自己舒适区的乌龟们同出一辙,从柴米油盐感怀当下。
(乌龟物种的韧性长寿,堪比历史长河的流域,仿佛匍匐经过天演,而练就一切不急的特性,虽然内容组织有点松散,但是文字在故土与在地之间的摆荡,却颇有心动神摇的韵致,像是潮湿热气偶然引来的恍惚出神,记忆辗转就来到了念兹在兹的水乡,那一双池塘边的老人家,那一对池塘里的老朋友,重叠了自己成长的种种感激和神伤。)
再见袋鼠
很多年过去,当我回忆起在澳洲留学的那些年,在蓝山一处不知名空地上的那群袋鼠,依然会格外引我注意。
说是不知名空地,但我想应当是有名字的,只是我并不知道。用我父亲的话说,此次出游便是冲着此地慕名而来,若真没有名字,又如何慕名而来。不过对我来说,它的名字并不重要,能见到心心念念的袋鼠,便是值得。那时的我还未见过活着的袋鼠,对这种独特的生物充满好奇,毕竟是我认知中,除了叮当猫之外,唯一一种胸前长着口袋的生物。
此前仅仅在纪录片和各种搞笑视频中见过他们,虬结的肌肉,凶悍的面容,追打着惹到它们的人或动物。我不清楚即将见到的是何品种,不过也不重要,我更关心如何避免像我所看过的视频那样被追打,以及它们愿不愿意吃我准备的面包。如今简单查阅资料,这种体型较小,背部毛发呈红褐色,颈部棕红,较为害羞,常出没于灌木丛中的,应该是小红袋鼠(Red-necked Wallaby)。
回头看,当真是一段愉快的回忆。沿着走得人多了,草长不起来,便成了的路,穿过遮天蔽日的桉树林,来到一片林间的阳光草地。不必再担忧脚下绊人的树根,抬头看见那些徜徉在林间空地上的袋鼠,晒着太阳优哉游哉。我并未故意藏踪匿迹,而袋鼠们对我们一行人的出现同样视若无睹。有几只抬了一眼,便继续低头吃草,一副见怪不怪的样子。拿出准备好的面包,情况随之改观。蹦跳着靠过来一只,直勾勾盯着,见我将面包递出随即一口咬在上面。
我吓的赶忙撒手,眼看它自顾自的低头吃着面包,又暗搓搓的伸出手,轻触它背上的毛发。光滑,顺着毛发生长的方向,硬质毛发根根分明,像马,但比马的毛发要更长,也粗糙一些。玩心大发逆着毛捋,陡然增加的阻力,是毫尖给指尖针扎的触感。这冒犯的举动仿若惹恼了它,转头蹦跳着跑远了。不待我为它的离开懊恼,一代新人换旧人,继续瓜分我手中剩余的面包。不多时便两手空空,只好说声再见,来日方长。
一七、一八年,蓝山成为了周末家庭活动目的地的常客。每逢春秋,天气清爽的日子,乐得寻一条步道,在这片原始森林里花上一整天。偶尔也会故地重游,去到这片不知名的空地,去见一见那些不知名的袋鼠。后来疫情,被迫呆在家中,百无聊赖,突闻蓝山又起山火。起初见怪不怪,毕竟来到澳洲的这两年,每年秋冬都会有几次山火见报。然而事情的发展渐渐超出了所有人的预计。
无数的林地被毁,余烬随风飘扬,落在哪里便又是新的火点,连带很多偏远的小镇都被山火侵没。其中一些我曾在自驾游途中经过,看到那些熟悉的名字,更添几分触动。火烧了半年才被大雨扑灭,接着又是随着封城的紧松,疫情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即使后来躺平放开,担心中招的我还是一直在家中远程上课。桉树散发出的蓝色雾气笼罩山脉,却只于记忆中弥散,只盼着那处不知名空地与那里的无名袋鼠,能从这场天灾中逃过一劫。其实也无心多虑,高考临近了。
高考刚刚结束的日子,可以说是人有限生命中,一段少有的可以将无所事事,说的理所当然的时期。不必担虑世俗事,只管报复性的挥发过往数月积压下的浊气,整个人愈发神清气爽起来。实在是憋太久了,念在野外也没什么人,也无所谓病毒传染了。驱车顺着熟悉的路开往那片蓝山的无名空地,想再见那些无名的袋鼠。
来到似曾相识的转弯路口,是碎石堆积的路障,和根根矗立的焦黑树干。来都来了,总得做些什么,调转车头再寻条步道。相同的路线时隔两年再次走过,只觉得比以往更加的汗流浃背,几缕薄云无力阻挡毒辣的阳光,没了两侧比人高的绿木提供荫蔽,热辐射直接所用在我的头顶。如今路两旁的是一大片在光合作用的低矮灌木,一片勃勃生机,万物竞发的境界。只需忽略掉那些充斥着扭曲的,破坏美感的黑色线条,便是好一幅田野风景画。有这样一种说法,高大的树木挡住阳光,于是低矮的灌木死亡干枯,化作山火最好的燃料,去争那些它们应得的阳光。
大洋洲,一块孤悬海外的大陆,自1.8亿年前开始从泛大陆分裂,到1500万年前彻底被大洋隔绝,历时上亿年。板块运动带来的地理隔离,对大洋洲独特的生物区系的形成,产生了决定性的影响。在古新世至渐新世,古老的有袋类动物从南美洲经南极洲迁徙到澳大利亚,成为了今日活跃在这片土地每一个角落的袋鼠的祖先。除了袋鼠,世界上已尽没有大型的有袋类生物了,也就是澳洲这种没什么凶猛的捕食者又孤立的环境,让这些落后的生物在此,无忧无虑的发展成为一个庞大的族群。
Life will find its way out.
我想,我会再见袋鼠。
(千物万兽皆有起源,千丝万缕各有牵绊,文字随袋鼠一起潇洒蹦跳,仿佛在异乡风尘中跳出了成长的身影,点点滴滴的画面像是记忆的碎片,从初次交会的动念,到生死攸关的记挂,如同讲述了横跨物种的君子之交,没有过于激昂的情绪,反而较能够体现书写的诚意,末段如地理解说稍为僵硬,不妨散置于沿途的石路边,以及袋鼠的袋子里。)
去年夏天,家里的阳台上突然多出了几盆茉莉花,白色的花骨朵藏在小小的叶子下,含苞待放,凑近闻好似会隐隐飘来一丝属于茉莉的香气。
这是爸爸买的,我不懂为什么,他对栽花种草总是别有一般兴致。记忆中,两棵大大的龙爪槐矗立在院子两侧,如果按资排辈,我算是后来的。两个大家伙跟着四季轮转,春天抽枝发芽,夏天时不时有猫咪在树上乘凉,秋天一片金黄,冬天干巴巴的树枝上也会被积雪覆盖。小区里的别家大多种着漂亮的小花,亦是半死不活的蔬菜,只有我家门口立着两棵大树。而爸爸对这两棵树除了偶尔浇水,也再无更多的关心。看到这几盆茉莉,让我不经想起了旧家门口那两棵枝繁叶茂的龙爪槐。
许是茉莉娇气,不像那两棵树一般粗枝大叶。之后的不久,我便经常看到爸爸拿着小水壶,对着那几盆茉莉喷喷撒撒,亦或是翻土施肥。可茉莉却迟迟没有开花,花骨朵也越掉越少,和刚到家时朝气蓬勃的样子截然不同。爸爸不死心的研究了很久,暑假不长不短的那段时间我总能听到爸爸在手机里看着养花教学。又过了几周,大概是茉莉服了水土,又许是他的养花技术有所精进,这几盆茉莉终于给面子的开了花。而爸爸总是在晚上的闲暇间感慨,我的茉莉花开的真好啊,真香啊。可我却不觉得,我偷偷和妈妈说,那是我沐浴油的味道,才不是他的茉莉香。
暑假闲得发慌的,我对这几盆茉莉也不由得多看几眼,但却始终没有闻到它扑鼻而来的香味,只有凑近些,仔细闻,独属于茉莉的清香才幽幽而来。
好景不长,一些讨人厌的小虫子不知什么时候顺着枝干爬上了树叶,不过多时便让刚开没几天的小白花垂下了头,零散的掉落在花盆旁边。爸爸紧急打药换土,也还是没能救活茉莉花,只有不再完整的叶子挂在枝头摇摇欲坠。随着茉莉花的昙花一现,阳台上只剩下一盆盆绿色的植物,叫人看不出原是茉莉花。
关于茉莉花的小插曲并没有让我放在心上,直到我再次回国。那几盆茉莉依然摆在阳台上,可当我一眼望去,唯有一堆光秃秃的树干直直的插在花盆里,早已枯死,有种说不出的凄凉。窗外的阳光洒进房间,却同样感到无能为力,只留盆里的土壤依旧。顿然,我有种说不出的滋味泛了出来,让我想起了旧家门口的龙爪槐,两棵树被新屋主砍的只剩下井口大的树墩。我没想到,不论大小,不论年龄,结局竟是如出一辙。
我从未在花店见过售卖的茉莉花束,大概是它的花朵太小,没有枝干承托,如果想要摘下供人欣赏必然要连根斩断,难以量产。又或许是它本就不适合观赏,只是有着吸引人的香味。我想茉莉是种极为依赖大自然的植物,它需要它喜欢的土壤环境,天气条件。它并不和我一样觉得,我的家是它的家。一株茉莉的花期短暂,大多时间它呈现的只有满枝绿叶,其香气远没有人们想象中的浓郁,而它的味道常常需要用雪松去烘托。回头看来,想要留住茉莉的方式有很多。透明的玻璃瓶子放在客厅角落,悠长的香味顺着笔直的藤条缓缓向外蔓延。如此,茉莉花得以继续在它喜欢的地方静静盛开,茉莉的香味也会在我们喜欢的地方久久留香。
花草树木的生命由人主宰,虽一草一木在我们看来有些不足挂齿,可与其让其凋零,何不如让它独自美丽。花开花谢是自然的规律,我们的外在干预让它们常青,或是提前结束生命。植物与人共存,植物的作用我们老生常谈,却更多的是写成漂亮的话放在书本上。而这几盆茉莉让我有了不一样的体会。让花成花,让树成树。
时隔几月当我再次回到家,阳台上的枯枝烂叶早以不见踪影,只剩几口乘着泥土的大花盆还站在那里。我不解这几个空荡荡的花盆怎么没有随着茉莉一起扔掉,直到我看见家里的肥猫在土上翻着肚皮晒太阳。小猫咪大概也会想亲近土地,闻闻大自然的味道吧,但自由和饥饱总是单选题。我透过窗户向外看去,小区楼下的公园绿树成荫,就是不知道旧家附近的流浪猫,在这个夏天有没有找到新地方乘凉。
(自然本是天地无为,但是居家细心也可栽培,恰如书写同样需要阳光水露,才能灌溉一片葱郁青翠,大概是近乡临物特别满怀情思,文字似乎变得更加楚楚动人,写花自带彼此才懂的香气暗语,写树兼具观照自我的低吟共鸣,在许多流光浮动的画面中,交织出了一种温馨的草木人情,还有静物般的猫咪,由始至终的懒懒相伴。)
茶树
汽车穿行在景迈山的森林边缘。我摇下车窗,阳光在雾气中穿梭,犹如水下。朦胧中,翠绿色的丘陵围绕,远处连绵的群山由深至浅,随着路的颠簸微微晃动。路牌从铁皮到原木,仅仅两个小时的光景,城市的刻画已被抛在身后。
小山坡上立着独栋的酒店,几天前家人一眼相中,据说能俯瞰群山。踩上土路的那一刻,三百六十度的蓝天与地平线浮出丛林,漫山的矮株茶树团团簇簇,列列分明如青蛇蜿蜒,茶香随之蔓延而来。十二月的西双版纳上空时而晴朗时而云雾缭绕,翠绿遍野于雾中随风飘动,恰如壶中茶叶翻腾。
晴雨交替,滚过三滚,山间茶香四溢。半山腰处的茶树层层叠叠,其间斜坐着十几栋矮楼,走近发现是稀疏的村落。村口的小卖店自成一户,挂着木牌,坐店的奶奶是布拉族,笑容带着朴实的回甘。她说山下背着箩筐捻茶叶尖尖的,坡上小楼里卖茶饼的,背着书包满山乱跑的,都是族人。他们倚着景迈山的古茶园修建村落,茶园里有大片高耸入云的阔叶林,待枝头的新芽有一叶相衬,就可摘下炒制成茶。布朗族人虔信万物有灵,或许单芽太嫩两叶太老,是树的执拗。一千四百年间大树常绿,人茶共生,汲取的养分代代相传。
与奶奶攀谈一阵,想起要照顾生意,买了瓶冰红茶。包装是世纪初的设计,看上去像褪了色,而味道是纯粹的工业糖精,品不出茶香,舌尖甚至没有涩味。大概听父辈提起过类似的无趣味道,一时被丢进二十年前的从前慢,又想起山中闭塞,茶与茶不相融,总有点叹惋。
沿着层层瓦片走到村尾,一栋高出村子两三层的混凝土建筑立在面前。有个穿着拖鞋的中年人把我们迎进空调屋,指着橱窗里包好的茶饼一一介绍。他说村里通了公路,城里人坐着吉普车扎入丛林,爬遍山头,捧着饱满的茶叶两眼发光,自那之后村子有了汉语拼音的名字,远方的喧闹也开始定期拜访。近几年背包客越来越多,村外路上的几户改成了饭庄,于是山脚下又多了几块农田,坡上的酒店是今年新盖的,占了小半个山头用作景观。一家人身为远方的使者,不由得感慨时代剧变,于是买下一些陈年茶饼,也算挥洒一点心意。
回程已是傍晚。家人把满载的袋子拎上电梯,我坐在落地窗前晒夕阳。日落而息,山头翠绿被橙红色的余晖映成浓墨,阴翳中人影散乱。
我感到些许不安,好像北方的钢铁洪流已经汹涌而来,或者村落衰退长满荒草。
直到我站定在后院的茶园中。深夜路灯昏暗,飞虫扑火划出残影,茶叶的气味占了上风。清香,苦涩,混了雨水与热带泥土的潮湿。我大口呼吸着,茶树回敬以平等的呼吸。它们喜湿耐阴,山间浓雾筛下的阳光足够柔和,夜里水汽冷凝,正好锁住养分。热带四季如夏,茶梢舒展八月,余下四月放任开花结果,静待来年。生于晴雨归于泥土,茶树在乏味的物质循环中,留下枝头一点生命的回甘。一株一棵一片一山,连绵起伏亘古如旧,直至历史开始书写。
天地无穷无尽,千年也太漫长。
我想起那瓶甜水。也许茶与茶本不相融,亦不相斥,摆在货架上或是长在山脚下,是随心而自由的。村落与城市此消彼长,远方的喧闹蠢蠢欲动,茶树依旧发出新芽,也是随心而自由的。茶树漫山遍野肆意生长,人们将其栽得整齐,有朝一日村落散去,高楼拔地而起,也许沧海桑田,也许始终如一。而我的叹惋、怜悯与不安,赋予了这片天地太多意义,却忘记了自然本身,即是自然永恒的意义。
茶树没有言语,并不同意也不否认,没有接纳也没有拒绝,茶香不留痕迹地缓缓流过。
发觉自己伫立许久,正欲转身离开,雨点恰如其时地落下。我望向天空,尝试向这广袤天地的小小一角敞开心扉,却品不到一丝挽留之意。半晌,雨打茶叶声与我的思绪共鸣,原来是一曲阿卡贝拉。
(茶者南方之嘉木,于山势的生长和文化的浸泡之中,恒古已是一种品性纯粹的象征,所以作为自然之物的意符,必然释放回味无穷的意指,内容虽是游记的行迹和脉络,但是文字更像重返母体的诗人,或者回归田园的隐者,藏身茶山遍地风流之间,吐露澄明悠然的自由心智,观瞻商业俗世的作为,难得不带任何怨怼之气,似乎只要静心养性的书写,就能听到什么奥秘。)
谁闯入了谁
我在想如何为自然做个开头,但却发现我对自然的了解并不多。因为自打一出生我就生活在远离自然的地方。教育系统也没有太多关于自然的东西。在新加坡服兵役的时候,有幸在深林里睡过几个晚上,总体体验感来言,挺凉快的,就是蚊虫多,还有昆虫的叫声太大了,无法好好入睡。也不知道这是不是人们开始选择远离自然的其中一个原因。
或许,人们远离自然是因为环境不再适合。如果不是因为服兵役,我还真不可能在树林里睡上一夜。那个环境确实不适合现代化的人。谁能想象得到,半夜被吵醒,因为战友说有野猪,还有谁又能想到半夜里,无处躲雨的痛苦。也许正因为这样,人们才开始建起房子,来远离自然。与其说远离,我觉得倒更像是隔了一道墙。而且这道墙越来越厚,从此昆虫的声音变小,然后根本听不到了,也不用在为躲雨而烦恼了。
人的生活环境,因为科技的发展,倒是越来越好了。但那些生活在自然的原有物种呢,它们的家是越来越少了。导致时常出现在人类的生活环境中,还能上个新闻,某某某地方看到一只野猪出现在电梯外面,某某某地方有水獭闯入民宅,某某某家里的东西被猴子拿走了。野生动物的生活环境的稀少,在新加坡更能尤其的突出。本来是,大片的深林,人来了后就大片的消失。害得它们不得时不时的误入,不是属于它们的生活环境。但事实好像是我们闯入了它们的环境,并把这环境改造成一个适合自己的环境,并没有把原来生活在这里的生物放在心上。
因为人是自私的,做的一切都是方便自己。才不会去管其它物种的死活。因为你从来不会听说为了某一个动物建了一个家。反而听到更多的是,这片树林要被砍伐,空地要拿来做商业用途。因此自然环境越来越少了。
记得小时候,上自然课的时候,老师会带我们到松树林里捡松果,松叶,松枝,来进行绘画的创作。那是为数不多的亲近大自然的机会。幸运的时候还能看到松鼠。所以我当时很开心。据说这片松树林已经好几百年了,才会颗颗如此巨大,要几个人才能围起来。因此也受到了重视,因为能长这么久的松树并不容易。所以有一天,不知道哪里派来了一群不知名的专家,说要给树打药,防虫,这样松树就能更健康的成长。
结果打完药不久后,树就全死光了。那些松鼠也就突然的失去了家。就是这么的巧,所以只能把一切怪在这药上。虽然出发点是好的,但其实在这之前可以更多去了解松树的习性等等。毕竟这些松树已经自然生长了好几百年了。
这点就得说说新加坡了,号称花园城市。随处可见的绿植,把植物照顾得很好,每棵树都有自己的编码。前阵子还在新闻上看到,环境局在一些树上装了感应器,能知道倾斜角度,这个就可以预防树倒塌,或者砸到人。因此可以看出,新加坡政府对大自然的研究是下了一点功夫的。才能把更多的自然环境融入现代化的生活中。近几年刚建好的星耀樟宜,也是个很典型的自然与现代化的结合。其实不只是新加坡,好多个国家,开始对绿化越来越重视了。并研究如何把自然融入到建筑里头。
所以近十来年人们开始对自然进行深入的研究。停止对大自然的破坏。研究如何更好的保护大自然。比如在可持续发展方面上的研究,人们研究出了太阳能,风力发电,电车等等。这类研究对人是有好处的,但对自然的好处更大。因为淡水的稀少,也开发出了新生水,把污水变成可食用的水。但这远远是不够的。
保护大自然实在是太重要了,不然会引起一系列连锁反应。比如全球气候变暖,温度越来越高,冰川融化,是海平面越来越高。新加坡已经很热了,在继续破坏自然,温度继续上升,我想我会被烤熟了吧。海平面上升,使一些国家将在未来沉入海底。所以如果想在未来旅游的时候有多一个选择性,我们就再也不能破坏大自然了。
(大家都爱大自然,但是大家更爱那些不爱大自然的事物,吊诡和虚伪或许正是时代的症状,而书写不只是洋洋洒洒讲出道理,而是更加坦诚的面对,行文整体虽然较是天南地北的语气和论调,但是偶有穿插自身切实的体会和观察,总能流露比较具有温度的感触,后段评述如同宣导,不如再回到小岛看看野林野猪。)
写给鸽子的一封投诉信
父亲又生气了。
他的眼睛被眼前的景物气到史无前例地大,平时一言不发的他却在那一刻把一年的分量都说尽,那一只弱小可怜的鸽子此时叼着一块肉碎无辜地看着他,似乎在尝试理解着人类的奇怪。
“走开!走开!”他慌张地挥着手臂,鸽子的红色爪子踩在它纯白的杰作上,把未踩过的地方再俏皮地踩了几下,再骄傲地挥着黑白混杂的翅膀退场。
当晚,父亲以写给市镇理事会的投诉信,正式与鸽子宣战。
邻里中的鸽子始终是引起公愤的存在,它们纤小的身躯却总能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不尽的烦扰。它们穿梭于母亲辛勤洗涤的衣物之间,也停留在父亲辛苦准备的食材上,甚至还不放过了邻居王大爷的头顶。小时候,外婆匆匆忙忙地带我走过巷子,急切地分享着一个令人心惊的故事——组屋中的邻居,竟被鸽子啄伤头部,流血入医院。
那一晚,头上总感觉到密密麻麻的痛,一闭上眼,那丑陋的灰色羽毛轻盈地落进我的梦乡,带着一滴一滴偏黑的血,渲染着我的童年。
直到2019年,在网上看到一段视频:那个曾经共同的敌物,却活生生地像垃圾一样,被踩着尊严、被踢进塑料撮子里,再被丢进那令人窒息的黑色垃圾袋里。撮子中的它因被毒而无力地靠在边上,曾让人讨厌的叫声,此时却此起彼伏地喧嚣着无助。
更令人无助的是,看着视频的我们,却只有短暂虚伪的怜悯之心,而过了几秒,又换上了冷漠的眼光。
或许习惯了,又或者心里油然而生的漠不关心,又或者其中参杂着一点私心的庆幸:那就是它们的报应。
但那一段视频,却似乎成功引起了隔壁王大爷的注意。
自从那天起,他便在下午时段悄悄地走到鸽子聚集的运动器材区,手掌总是像乐高人一样握着东西的形状;鬼鬼祟祟地把鸽子围在他周围,似乎带了厚厚的帽子就成了它们其中的鸽子王。鸽子轻快地歌颂着他的来临,他总是一丝不苟的脸庞,此时却浮现出一丝微笑。我躲在柱子后观察着他异常的表现,却在他弯起腰把手掌摊开的时候,鸽子们相互争宠着,而他却叹着气说到:
“现在只有你们愿意陪着我了。”
手中的饲料,似乎成为了他孤独的筹码。当鸽子们的派对结束后,它们毫无留恋地离去,留下一阵阵浪漫的羽毛雨,洒在王大爷落寞的背影。
他缓缓脱下那顶异常的帽子,温和的阳光轻柔地洒在他似有似无的头发上。又一根头发轻轻飘落,落在了一只啄着裤子的鸽子身上。鸽子的眼睛闪烁着光芒,仿佛在注视着他,那眼神与几年前他见到儿女时的眼神相交汇。那一刻,时间仿佛停滞,一种难以言喻的情感在空气中流动,温暖而深沉。
当父亲的投诉信最终促成了行动,王大爷屡遭警告并付出罚款的代价,我心中却泛起了一股无法言喻的懊悔。因为父母而加入“反鸽子协会”的我,徒然将这些鸽子视作无足轻重的废物,似乎只配成为园区中的瘀痕。
随着岁月的流逝,对鸽子的虐待与遗弃已渐渐成为了一种新闻里的 “习以为常”,如同清晨的朝霞,似乎不经意却早已坚定不移。
然而,王大爷的行为却在我心中轻轻拨动了一根弦。它们也是生命的缔造者,却因人类的自傲而遭受着漠视与冷遇。若从另一角度审视,或许其他生灵也会以同样的眼光审视着我们,懊悔我们的冷漠与无情。
也许,在不远的将来,鸽子将不再是被排挤的对象。它们或许将成为社区中的一员,与人类共同生活。它们将与孤独的老人结伴而行,用它们的存在填补着人们心灵的空缺,让他们从寂寞中找到安慰和依托,终究化解他们日渐增长的孤寂。
(天上飞的地上走的,生灵只为寻求温饱和陪伴,都市生活如何与鸟兽草木起居同处,向来皆是难题,文字章法虽然稍为随性,情绪情感也略嫌片面,但是从鸽子飞入寻常百姓家谈开,于纷攘中作出回溯和观察,除了对于邻居人物表达关注,还对禽类受虐感到痛心疾首,只是书写除了一昧移情,尚可作出更为深广的倾注。)
从踏进“创作”的门槛起,我似乎就开始写藏区、写雪山了——不知这样的情感是从何处生发的,或许是小学热烈爱过一阵的西藏探险小说;或许是中学跟着旅游团初次路过的布达拉宫,身为艺术生,被那样完美交织的红与白所震撼。这十年间我已经进藏六次,有的长辈笑我上辈子是在雪山出生的,我仔细想来,倒也弄不清,其中究竟有没有这样的渊源了。
2022年的夏天,是我最近一次进藏。同一片土地去过太多次,自然对名声最响的景点祛魅,我们没在布达拉宫和珠穆朗玛停留,路遇晴天的羊湖也只是匆匆掠过。穿越“世界屋脊上的屋脊”阿里之后,就来到了这片高原的最边际:出藏入疆,长达数百公里的一段无人区。
阿里地区有着四千米加的平均海拔,高门槛下本就人迹寥寥,时值盛夏旺季也见不到多少游人,到了两自治区交界处,冷清程度更是夸张。来前我查过攻略,离开西藏的界碑,一路赶到当晚过夜的新疆三十里营房,中间有足足六个小时,手机将收不到任何信号。我可谓忧心忡忡:对习惯了现代社会的二十一世纪年轻人来说,断网和死刑没有差别,我完全无法想象要如何度过这地狱般的六个小时。甚至连睡觉都是奢望——在氧气稀薄的五千米海拔,嗜睡是高原反应的征兆,据说就在我们要去的这段路上,曾有一支军队不声不响覆灭在了睡眠之中,给那块土地换来了“死人沟”的坏名声。
不过,其实真正上路之后,窗外风景卓绝,无聊的情绪反被淡忘了。那天上午进入视野最多次的,是隔三差五经过的油绿色军车,挂着新疆的牌照,用那彪悍的外形大张旗鼓地提醒着所有人:这里远离城市,这里危机四伏。这里的文明不属于人类。
手机信号断掉以后,耳机里的音乐也断断续续,我只能取下所有的联网设备,通过车窗和那片人迹罕至的土地连接。成队的军车离开,路上就看不见什么车辆了,我数着时间,最久一次足有一个小时,没有任何其他车辆与我们同路,眼前所见唯有茫茫黄土与巍峨群山,我们就这样从远古的喜马拉雅,一直驶向蛮荒的喀喇昆仑。
在这条路上,最多的活物不是人类,也不是牧民家养的牦牛和羊群,而是天幕之下的藏野驴与藏原羚。只要留心去看,总能在天空与雪山交接的尽头处,看到那些小小的黑色剪影,高原上土生土长的精灵。即使尽力推近手机的焦距,也往往只能拍到藏原羚那傲娇的桃心形屁股,藏野驴则慵懒地甩着尾巴,抛来一记以万物为刍狗的眼神。极少的时刻,可以看到三四头野驴撒开蹄子,在雪山脚下狂奔,似乎要与我们的越野车竞一竞速;那几粒米粒大小的黑点,在苍茫的高原草甸之上势如破竹地驰骋,好像天地之间,它们没有任何阻挡,脚下所至都是一万年未见人迹的荒野。
最惊心动魄的时刻,是和三头野狼的遭遇。跟文学作品的描述不同,野狼并没有孤胆英雄般的健硕外形,它们往往都垂着脑袋和尾巴,皮毛斑驳、瘦骨嶙峋,只用警惕的三白眼打量你。午后第一只野狼鬼魅似的在车尾出现,于所有人屏息凝神的注视中,又轻盈穿过人类建造的马路,消失在另一端的土坡下。听说狼群会成群结队狩猎,我们立刻打起十二分精神关注两边路况,果然前行不久,又见到远远荒野中的两抹狼影。直到一只突然闯进道路的藏羚羊,从我们车前飞奔掠过,大伙在短暂惊喜后,才算是松下口气:大概今天的狩猎目标不是我们了。只能祈祷那只慌里慌张的藏羚羊,最后有成功逃命罢。
我在手机上留下了一段野狼的珍贵影像,却没能捕捉到这只精灵般闪现的藏羚羊。尝试了十分钟之久,我企图打破“无信号”的魔咒把视频发送到互联网上,最终还是徒劳无功。也只得放下手机,继续把视线投向窗外,回到澄澈如蓝宝石的天空、和这片荒芜广袤的土地上。
荒野之中没有人家,山脉之上没有基建的电线杆与信号塔。除了这条穿越天堑、打通高原的柏油马路以外,我想一万年前,这里是什么样子,现在也还依然是什么样子吧。
不知道一万年以后,这里又会变得如何。要不然就这样,再一万年罢。
(天长地久有时尽,一万年也不过须臾,但是仿佛只要听到了荒野的呼唤,无论是以什么文类的行速,文字都会执着地奔向原初眷念的来去之处,书写不过就是尽最大的努力去触目所及,探险般的一趟驱车壮游,像是公路电影蜿蜒深入人烟罕至的尽头,不止野兽四伏甚且兵锋暗涌,在天地交接的洪荒秘境,除了目睹时间最原始的面目,仿佛也明白了自己身世流转的真相,然后震慑并且停驻。)
白龙
日全食发生在北美上空的那几分钟,我把变成石头的妈妈,放在大理石台面上。日光全无,窗帘和草地都没了模样,我忘记拿观测的眼镜,只好盯着妈妈,但妈妈也是一片黑色。我的眼睛闭上后睁开,房间也跟着忽冷忽热的。
我知道要送她回去,日期很可能是今天。我收拾好我和她的衣物,把她放在特制的盒子里,那个盒子是找唐人街老板特制的,老板说这几天要日全食,天命不好。虽然黑暗世界只有4分28秒,但我们都不习惯重启的恐惧。盒子非常圆满,像妈妈之前跟我说的河蚌,她小时候会在她的镇子里,请出这种河神并放入心愿的石头,期许七七四十九天,就有一粒光洁眼泪诞生。妈妈后来吃花甲粉时,非常心虚。但如果要从她多年来,不知为何而起的哭泣溯源的话,小镇河神完全不奏效。妈妈孕育的珍珠,是充满杂质的我。
我参照妈妈跟我讲过的睡前故事,找出她小镇的所在,那也是我遥远的梦乡。妈妈英语不差,但说起她家乡时,她都用生涩四方的语言。起初妈妈有些不好意思,怕打扰我学习,或者她的语言太古老,而我太年轻。习惯了之后,她越讲越顺畅,常常讲到半夜爸爸回来的时分,我带着湿润的耳朵要昏沉。其实我也不记得,妈妈第一次跟我讲故事时的神情,一些梦境的细节是妈妈告诉我的。现在我能从妈妈的形态中,找出那些神秘故事的纹理。
童年的下午阳光流转,她从超市下班回家,先洗手换衣,抱起我前再抹一下脸,她的鼻子离我最近,呼气吸气喷在我眼睛上。妈妈问我是不是嫌弃她了,我摇摇头,她就蹭蹭我的脸,说我嫌弃她讲太多歪七绕八的话,那些话还是跨了一个大大的海,从一个马来西亚霹雳州的小镇而来的。我想起来妈妈的小镇,就在那,名字叫作白龙镇。我无辜地说我不嫌弃妈妈。
妈妈入院的前几年,曾跟我说过很多次抱歉。因为她在过去,无缘无故地说了那么些故事,翘舌撅嘴地捏出了我耳朵的形状,有些还关于我死去的阿嬷。妈妈每晚都不可避免地提及石头模样的阿嬷,在我知道时间之前,阿嬷也变成了石头。
妈妈经常喷着唾沫对我的眼皮讲,阿嬷变成石头的前一天,正带着她去捅蚁穴,妈妈的妹妹不敢去,就留在山里看家。我梦境的边缘,妈妈一个人踩在小镇路网中央,脚旁有条薄薄的河,相传那条河里有条白龙,阿嬷则在远处跟大地说话。蚂蚁后来被烹炒入药,妈妈的小脚第一次感到土地软嫩。阿嬷次日化石的故事,偶尔会停顿在爸爸下工回来,轰然如雕塑般倒塌的时刻。爸爸会打断妈妈的顺滑,复位我的耳朵,叫妈妈多听英语电台,少跟我说过去的事。爸爸对妈妈的向往,是小镇上的那条白龙河,温柔又寂静。
几天前,妈妈还在病床上深深怀疑,正是她讲的童年往事,注定我现在成为岩石专家,身边毫无生动的人。床边的我刚上完地质学的课,身上像背负了球形幽灵,无从顾及我的天命。在妈妈的口中,我人生坚硬地铸了块模,从小镇的奇幻轶事开始,滚烫的金属液体注入。阿嬷被天花板上掉落的蛇绞死,是我的第一个凹槽,之后爸爸远走她重病,是我叠加的刻度。等金属冷却,岩土沉淀,我不久后也会成为又凹又凸的石头。
多年来,我听过这些预言的多个版本,但身为科学家和一个女儿,我更想查清妈妈和阿嬷的地质年代。所以现在我带着石头妈妈,坐了几轮飞机,再坐大巴前往白龙镇。窗景绿灰交错,妈妈的家乡故事终于染上了颜色,我合理揣测巴士上的一些人,认识妈妈或者阿嬷。他们瘦黑的眼睛,爬上妈妈的盒子和我的脸,对比出我们同步的陡峭后,又悠悠地像蚂蚁般散去视线。
白龙镇口,妈妈妹妹的儿子,我从未见过面的表弟在等我。我小心下了车,不想让妈妈受此晃动,眼前先是一白,再是群山蜿蜒的细节。我大致判断出一些裸山的褶皱,它们在很久以前俯冲碰撞,那条河又切开了那片地,沉淀出一片片波澜,妈妈曾在那被贝壳划伤脚底。表弟不多话,我踩踩地面的软硬,真正进入了童年的白龙镇。
走到夜里,像走在太阳的舌苔上,表弟说房子就在前面,听我的垫了很高的床垫。我向他说谢谢,接下来几月,我打算在白龙镇待着,请他先帮我找了房子。枯叶堆满了湿路,我们嘎吱嘎吱地前进,表弟说我妈有福气,嫁到了美国,还有个博士女儿,不像他自己的妈,没能耐跑出镇子。我问阿姨现在哪呢,表弟走了会说,都变成石头了。
阿嬷去世的那天,白龙河的水变得更浅,阿姨和我的妈看到天花板崩开,落下条状的白色眼睛,我的阿公却还在另外的小镇做厨子。阿嬷没的那几天,镇子里传言,阿公阿嬷我妈我阿姨吃荤,住在山腰引蛇,白龙河本不认主,奈何阿嬷后院的酱缸肉缸多,自然就把白蛇勾到了梁上。我妈当时就说,我以为我妈是神仙,每次有好多皮蜕在墙角呢。我阿姨说,我妈就是神仙,热天躺在她身边都凉快呢。
表弟回头看我一眼,“你妈也给你讲这些?”他背后的蛙卵在呼吸膨胀,我笑笑点头。夜很深的时候,我们终于到了屋子,表弟说明天那个时辰见,我跟他道了别。转身我把妈妈放在桌子上,小镇的夜,妈妈在少女时期也待过,黑黑的只有天上和水中的星星。我爬上了特意加高的床,天花板上有漏水的痕迹,一条叠着一条,闭上眼,妈妈好像远远地抱着我,呼啊吸啊就等待谁打断这一刻。
(说故事说下去的终极目的,大概就是所谓史诗的格局,魔幻的笔法虽然容易模仿,但是创造的心意只能自发,像是书写三代女人的石头记,先以寻根还乡进行穿针引线,情节明显试图打凿一种,比起文明更加远古的神秘遗迹,文字仿佛疯狂开启灵犀五官的感觉,试图浸透和吞纳整个南洋蛮荒的山川异域,既有河神蛇妖的乡野传奇,又有家族血脉的历史考古,循序再慢慢引出奇花异草缠蔓绕藤,以及多些小镇人物的种种过去,如今其实只见一汪清水,往后可是要流成一部小说大河。)
金光
赵杰猛的挂掉电话,看着面前多出来的账单。“能不能再通融几天?”他的目光顺着那条手臂爬到了那人脸上,布满血丝的眼眶盛满了祈求。面前的女护士只是拿着圆珠笔随意敲打了两下账单,阴霾从口罩下渗透出来:“三天后若还未交款,缪宇恒将被转出病房。”赵杰木木的盯着那支印着“圣心医院”字样的笔,良久才转动了一下眼珠,连护士什么时候走的都不知道。
圣心医院是小镇这几年新建的一家私人医院,各种环境设施都不错,但由于医疗费昂贵,惊走了不少家庭。但是,赵杰想,他的病只有圣心医院的新型化疗仪器能治啊。赵杰垂头慢慢的走在空无一人的走廊里,于一间病房门口停下了脚步,他深吸一口裹满消毒水的空气,脱下那半新不旧的西装外套,搭在臂弯上,轻轻推门而入。
“阿恒”,赵杰轻轻唤着。病床上的少年缓缓睁开了眼睛,许是病了大半个月消瘦不少,两颊没什么肉,倒显得他的一双眼睛更大了。“杰哥,你来啦。”少年似乎有些雀跃,挣扎着起身,病号服领口被扯开了些许,露出了苍白消瘦的锁骨,一道道青色的血管隐于皮下,分明的映入赵杰眼底,“我一个人呆在这里,要无聊死啦。”赵杰俯身帮他扣好衣服,嘴唇蠕动着:“这么久了,你,你家里人没来看你吗?”“你就是我的家人啊。”少年轻歪了一下脑袋,瞪着圆圆的眼睛看着他,专注又认真,一如三月前那般。
赵杰和少年是三个月前认识的,彼时赵杰帮人打官司接连败诉,正是失意时,少年似一缕烈阳般闯入他灰暗的生活,他圆圆的双眸里是化不开的坚定,支持着赵杰的热血与一腔孤勇。赵杰本以为可以永远沐浴在那道光下,若不是那日阿恒突然晕倒在地上。砰的一声,手机震动着从床边掉落,赵杰回过神瞥见那个熟悉的电话号码,不禁瞳孔紧缩,连忙弯腰去捡。刚想挂掉,少年握住他的手腕:“是什么人找你吗?”赵杰望着他疑惑的脸庞,犹豫了一瞬,转过身去,鬼使神差的点击了接通。
不多时,赵杰回来了,他看着面前病弱的少年柔声道:“刚刚接了一个单子,要是成功了,你就能看病了,阿恒。”少年笑出了两个梨涡:“那我等你胜诉。”赵杰不答,轻轻摸了两下少年的脑袋:“睡吧,我走了。”
赵杰匆匆离开医院,打车去往一条小巷。巷子幽深,阳光透过高楼之间的缝隙洒落下来,形成残缺的金色印记,堪堪映在墙面斑驳而老旧的涂鸦上。赵杰从巷口下车,踏着阳光照射不到的水泥小路一路往里走,转头就看到了那家金店。
金店外部的装修简单,看起来到像是个小饭馆,赵杰挺了挺背脊,大步踏进了店铺。“欢迎光临”,一个机械女声在头顶响起,赵杰不禁吓了一跳。他猛一抬头,一股浓郁的金属味扑面而来,伴着四周耀眼的金光,他的的脚步顿住,一时竟局促起来。
“你好,有什么可以帮到你?” 一个五十上下的微胖中年男人走过来,他笑得热情,细看之下发现居然还有一对酒窝。赵杰环顾四周,发现店里只有一个人,暗自松了一口气,不禁感叹自己选店铺选的好极。赵杰草草环视一圈,带着点漫不经心的味道,挤出一句:“我要买金条。” 来到指定的据区域,赵杰也不细看,大手一挥:“这些,我都要了。”
说完,从皮夹里抽出一张信用卡,如影视剧般双指一夹,杵到男人面前。中年男人看着赵杰,犹豫到:“先生,这么多金条可不是小数目,您确定要全部买下吗?”赵杰故作傲慢的语调中难掩急切:“当然!”“好。”男人深深的看了赵杰一眼,“不过毕竟是一笔大订单,需要一点时间处理,您先坐。”
不远处密集的键盘敲击声,让赵杰提着的心渐渐落了下来,他换了个姿势,一直紧绷的身子微微放松。男人敲打键盘之余和赵杰攀谈起来:“先生做什么工作的,真是年轻有为啊,哈哈。”
“我是一名律师”赵杰不复刚刚的骄纵,淡淡的答道。“哟!”男人从电脑后露出半个头,“律师好啊,都是正义的守护者。”赵杰无声的扯起一抹笑,正义么,他看着金碧辉煌的周遭,缓缓闭上了眼睛。“不过话说回来啊,我儿子小时候也一个劲嚷嚷自己要当律师呢。”男人的声音传来,不过赵杰却无心多言。男人不等他附和,又开始自言自语:“这几年说是要出去赚大钱,也不知道做什么,半年都不见他回来一趟……”
突然,门外传来许多脚步声,赵杰豁然睁开眼,却见一众警察将自己包围。“举报人?”“我我我,缪金!”男人举起右手,激动的差点跳起来,“这人来我店里买金条,看都不看就全要了,我举报他洗钱!”赵杰突然看向男人的五官,却不料被男人瞪了一眼:“看什么看,我可不是法盲。”
赵杰苦笑着盯着手腕上的金属的镣铐,那反射着金光,刺痛了赵杰的眼,好像要流下泪来。
(律师迫于无奈知法犯法,老爸困于无知害死儿子,故事似有更大的蹊跷,但是叙述的串联却是充满问号,像是为了筹集医药费而铤而走险的剧情,如影视画面营造而出的高潮,结果则是显得落空乏力,人物之间的关系,情节安排的作用,动机目的的原理,说故事其实是拴紧枢纽,让情感主题通透有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