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大写作班: 最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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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esday, May 6, 2014

最后:振坤



结束

把时针往后调拨一周又四分一,为的是确保自己不会更早的清醒,结果沉睡了三个小时有多,就在失眠的第二十八天,才从黑漆漆的梦中明白过来,昨夜的印迹还没消散,脸色因此看来红润红润的。

像是狂笑以后最明显的证据,留在毫不起眼的眼睑内侧偏左,眼泪无数次的拼命的继续尝试想要滑出这深邃的无尽相同的轨道,却往往遇上了淡黄而透明的鼻涕,汇合了嘴角渗出的口水,浸入到耳朵的洞孔,淹没了甜言蜜语。直到眼眶里干干的,才引来一阵裂痛,大概在提醒我是时候睁开眼。

看清楚地球经已绕过了大半圈,阳光不偏不倚的透过云层穿过帘缝,卡在右脚无名趾与尾趾之间,夹着要出不出的太阳,脚皮时不时的痒痒发麻,房间也升起了一点的温度,天气和人心都郁闷到了临界点,肚子却开始在犹豫着午餐到底应该吃些什么。

跨过了中学的铃声以后,鲜少的再听见班德瑞的童年,铺满青春的校园,提醒我下课的时间。然而没想到的是大学的最后的午餐竟来得如此无声无息,最后她和朋友选了校园的中央的餐厅,一顿饭以后,北上南下的各自上课。

既然今天很可能是最后一次见到,下一次,不知她会等在什么时候什么地方,也就不妨糊涂得更加彻底的盼望时间可以过得慢一些。不过,说来也真是奇怪,这学期开始虽然已经不再和她同班,却是我和她有过最靠近的时刻。眼前的她将纸巾折成了飞机的形状,我只好偷偷的撕下了左边机翼的一角藏进口袋里,不让她飘走。

这时积蓄了一夜的啤酒,在胃里开始二次发酵以后,剩余不要的酸,随时准备化解。惟有稍稍的点燃火头,带出久久不能消散的二氧化碳夹着空气中的尘埃微粒,开始塞满鼻孔,然后缓缓的给心肺肠胃和舌头染上了一层淡薄的雾,轻轻的安抚着嘴唇的不安。应该只有等到晚饭的时候才会吹来凉凉的风,带走弥漫的薄荷尼古丁的味道。

想起最后的告别作,想起了马奎斯的百年孤寂和她,肚子也就跟着不争气的寂寞起来,大概在思念起昨夜被抽水马桶带走的前世情人。腿只好拖着拖鞋和身体,继续的寻找填补的慰籍,赶在2359以前,跑到三条街开外的7eleven,才慢条斯理的翻转着钱包的每处隙缝,掏空了最后一分一毫,结果共筹得10元6分,换来两碗泡面,三瓶红牛和一罐啤酒,加上一些零零碎碎的薯片。心满意足的抬头仰望,笑看着看似笑着的下弦月,如果把她收进肚子里,一定很重,这样子大概也就一点一点凑足了勇气和字数。

(每次书写都是乘着末日未临之前的堕落,清清楚楚的重活种种注定的错过。生命是一道复选题可是却没有变数,我们其实都如出一辙,累积一点一滴,有些藏好了有些遗落,彷佛世间因为这些微不足道的琐细,所以才有可生可恋的依据。)

最后:俊辉



寫給自己

【過去】

我喜歡黑夜裡的星空。

每當夜幕低垂時,我都會站在夜空下,抬起頭來,望向頭頂上那漆黑的一片。似乎有人給整片天空都拉上一塊大型黑幕,在上邊隨手掛上月亮,灑上點點繁星,畫出如此迷人的美景。在鄉下的外婆家里,我第一次知道了天上除了太陽和月亮還有那麼多密密麻麻的光點。

所有的一切在星空都顯得那麼的渺小,而我自仰臥在星空之下,數著星星入睡。睡夢中,我不由自主的陷入了浩瀚深邃的星斗當中。刹那間,滿天星辰似乎突然全部墜落,在空中畫出一道道淚痕。我仿佛身受銀河的吸引力,被那一閃一閃的光點給勾去了心神,而我也陷入了星星璀璨的美麗中,開始探尋星空的秘密。

我分不清北斗星,卻知道月亮偶爾會離我而去,星星們卻永遠都會在天上守護著。我也看不出星圖星座,只能試圖從數之不盡的星辰當中分辨出他們之間不可告人的關係。雖然星星們一眨一眨的裝傻充愣,卻無法打擊我追根究底的好奇心。在那幾億光年以外的遠方,星星們長什麼樣子?是否想吸引我這樣吸引著其他人?而在浩瀚無邊的宇宙里,是否還有另一個我也在仰望著這神秘的星空?

星空下的我任那星光灑落在身上,像暗夜精靈般的逍遙自在;每天不厭其煩地瞻望夜空,追夢似的發掘星星與宇宙的真諦,生活本就該如此簡單快活。那時候的我只想不顧一切,為那縹緲的夢想繼續在鄉下奮鬥。理想固然美好,現實卻不允許我這小小的奢望。暑假結束后,我也不得不跟隨父母返回家園。

我再也沒看過夜裡的星空。都市璀璨的燈火照亮了整片天空,微弱的星光無奈地被遮蔽了。夜空就像是一塊大型的黑幕,上邊僅剩一輪慘白的月亮。城市的燈火闌珊卻取代了繁星,點綴著我那殘缺的夜空。

【現在】

我徹底迷失在都市的燈火闌珊里。

每天除了規律的生活作息外,似乎已經沒有往日的激情與追求。社會里激烈的競爭,磨平了我銳氣。世俗的眼光與醜惡的嘴臉則澆滅了我曾經的雄心壯志。每天从早上一直到晚上,都只能重複著一些相同的事,毫無目標別無選擇地努力著。活著的意義到底是什麽?曾經的夢想與抱負都去了哪裡?

對著鏡子,眼前出現一個人模鬼樣的陌生人。是鏡子壞了嗎?還是我失憶了?那還是我嗎?我亦不明白是什麽把我折磨成如此,更無法把眼前的我與幾年前富有理想,朝氣蓬勃的樣子聯繫在一起。是社會遺忘了我,還是我放棄了自己?

我終於還是變成了一個連自己都不認識自己的模樣。

【未來】

我不知道還能否找回那片星空,亦或者繼續沉淪在燈紅酒綠中……

(人生無題朝朝夕夕,始終是唯美不起,昨夜星辰昨夜已經風去,淪為一塊璀璨的畫布,點綴了滿滿俯拾皆是的情調和修辭。不過,星星遙不可及,書寫畢竟不是追求俗麗,遠離那些設計佈置的夜空,恐怕才能找到並且寫給,真正的自己。)

最后:慧媛



秋:北京

一個星期準時照三餐上課,那是老爸來北京遊玩,住進我宿舍時裝出來的生活。他回返新加坡的那個星期天早晨,我在機場上演的離愁別緒是真的,不過在回宿舍後第一件做的居然是把藏在抽屜裡的演唱會門票一一取出放回書桌原位,期待著接下來一連三個星期都要看演唱會的放肆生活的開始。

隔天的民間文學課還是因為老師有點名而得照上,在快刷完手機裡的apps之際,突然意識到還有荒廢許久的微博還沒登錄,卻沒有料到第一條顯示出來的訊息卻是蘇打綠即將在2個小時後在“悠唐廣場”辦演唱會的簽票活動。

“那是什麼鳥地方?!”室友X似乎察覺到坐在旁邊的我已經開始進入嚇傻後瘋狂碎碎唸的狀態。大概是擔心如果我趕不及,看不到蘇打綠會抱怨到結束交換,所以在一小時下課後就立馬開啟最擅長的飛毛腿,一手拉著我飛出課室,穿過學校的大門。過天橋到宿舍時也顧不及遍地的口水,一直到目睹我手握書桌上的門票為止。

當時天氣已逐漸進入寒秋狀態,正是我捨棄球鞋,出門在外總靠靴子保命的第一天。在地鐵上擠了一個多小時,幸好雙腿在被鞋跟弄斷之前,找到了那個被隱藏在朝陽門站一棟棟高樓和大大的熒光招牌中的購物廣場。

無論是演唱會或是簽名會,總是等不及想要跟他們說“我是新加坡來的,加油!!!”,自以為這樣就比周圍那些操著北方口音的其他歌迷來得特別。這確實吸引到了他們多一點的目光,讓馨儀問我“妳在哪裡讀書”,讓青峰有時間在我的門票上寫下“阿媛”兩個大大的“青峰體”。跟保安吵架也會博得勝利,大概也是因為我一口怪異的華語腔調,像是南方,又像是外星來的,鏗鏘有力卻又那麼地格格不入。

那個週末的演唱會,是《各站停靠》巡迴的最後一場。像是注定要陪我漂泊一般,幾乎每次看蘇打綠的演出,都是那麼剛好地在不同的城市。我們熟練地跟著他們唱著舊歌,還有新專輯《你在煩惱什麼》裡的新歌,一起跳《控制狂》,一起看著青峰不肯下台繼續唱歌之餘,嘴裡還不斷嚷嚷著“我快被抓走了……”來告別這次的巡迴之旅。

兩年後一個偶然的深夜裡,朋友在臉書上貼出了《我好想你》MV。青峰在北京的郊區面無表情地對嘴唱歌,背景的老房子,和當年宿舍外的中關園社區長得十分相像。從宿舍去地鐵,總會經過那些剝落的舊漆,生鏽的鐵窗,老是看心情做生意的阿姨,還有每天都會拿著玩具刀槍玩耍的小孩。常常去那裡打印資料報告,順便買個豬骨回宿舍熬湯喝,一個人一邊聽著蘇打綠的專輯,兩手一邊做著《控制狂》的舞蹈動作。驚覺後再查看到底有沒有人在看我,但通常只有亂竄經過的貓。那是在秋冬季節,氣溫約十度的時候,因為距離很近,不用穿著靴子,總是穿著拖鞋。

幾天後在KKBOX下載了這張《秋:故事》專輯,在台灣的朋友去了他們的簽唱會問我要不要買專輯讓他們簽名。出外穿著的依舊是同樣系列和款式的拖鞋,只是腳趾頭已經不會再冰冷麻木。耳機裡傳來那一年秋季的回憶,像是我留了一點屑屑,堆在那些泛黃的銀杏葉裡,被他們採收,儲存,放大為撕心裂肺的歌詞與音符。

(時光低迴單調,咿咿呀呀的總須敲擊配樂,執迷沉淪反是鬆縛解綁,坦然交出卻也欣然收下,如此則不枉人間此行。秋末初冬異地同心,一段時間之旅的伴奏,刻錄在景緻的冷凝和靈肉的狂炙之間,最後到站停靠回看一路的跌跌撞撞,必也將是書寫的斑斑跡跡。)

最后:嘉娜



上瘾

回家路口的红绿灯总是耐人寻味。独自彷徨的穿梭在人行道上,在任何的抵触与摩擦以前,身上的味道早已随风迎面而来,在彼此擦肩而过的一刻,作为最廉价的礼物进行交换。凡走过的,必然会带走一些东西,亦会留下一些东西,这算是一种活着的证明。

我习惯的站在交通灯和苔藓绿垃圾桶之间等待,绿人亮起之前,跨出第一步,让下一个陌生人更靠近,垃圾桶盖上的烟灰盆,香烟熄灭的同时,薄荷味烟无力的升起,然后只能停留在发尾上。我故意把身体挨得很紧,好让他也把我的香水带走,待他觉得有异,才甘愿把脚步稍微加快,却已经显得有些失态。

也好像只有我懂得头发懂得捕捉及保留味道的秘密。发尾在食指的玩弄底下不停的卷着卷着,卷起了适当的厚度,然后迫不及待的把发尾扑向鼻子与嘴唇之处,从左到右来来回回的嗅吸着那还未走散的烟味。我到底还是分不出Marlboro和Dunhill的感觉,但是我可以确定那是孤独的。迟迟不肯离去的烟味,一同跟着我回到家中,然后莫名的扩散,继续弥漫在整个屋子的空气中,把屋里沉香的味道一点一点的稀释带走。

再次抓起发尾的时候,确定尼古丁和薄荷的感觉已经淡去,我把头发尾端的半寸左右,以厨房惯用的剪刀不慌不忙地剪下,看着那半寸半寸一一落地,不规律地纠缠在一起,脸上露出满意的笑容,整个人也轻盈了许多。在凌乱的发堆里,却还能分辨出那一截这一把的,然后捡起,贴近鼻子嗅着,再依依不舍地把它们通通收进一个空烟盒里,以为归类了那天的味道,就对了。

当自己一个人,稍不注意,又会顺势的挑起发尾,拼命的自然的想要闻,却赫然发现已经少了半寸又半寸的长度,也少了纠缠不清的薄荷烟香。尤其面对房子的空白,我犹豫着却不能自己,终究拿出了前晚的烟盒,抽出一把邦成一根的头发,不必点燃,烟香味就彻底的在鼻内蔓延开来,如此一来注定爱上自己发尾上的烟味。装满一撮撮发尾的烟盒,我还是数不清,却始终留不住那一个个陌生人留给我的味道,只能继续寻找,能够永远不用装在隐秘的烟盒里的味道。

回家必定经过的红灯前,人潮依旧习惯性地呆站,等待着绿人的浮现。苔藓绿色的垃圾桶开始显得有些不耐寂寞,旁边却总是无时无刻人聚人散。薄荷烟香依旧清晰,但长发如今已变短发,不再随时随地触手可得,我渐渐的不再出门。

少了剪发尾的习惯不代表失去,收集在烟盒里的寸寸头发,还是照样拿出来闻,虽然烟香开始乏味。等待短发长了之后,我就会愿意出外,到那一个苔藓绿色的垃圾桶旁,这次应会稍稍待上更久一些,然后让发尾适量地再度迎接那一个陌生人的薄荷烟味。

(孤独上瘾,因为总有什么驱之不去,不能自己才需书写,用文字藏匿其实也跟头发无异,收集的都是遗落世间,陌生慈悲如薄荷凉呛的气味。肉身轮回头发消长,灵魂慢慢老去,以味为食不断嗅闻,一种诡异凄迷的宣泄和压抑,却也像是让自己活下去的呼吸。)

最后:琬瑜



刺青

那夜梦见他悄悄订了飞机票去了一趟印度,然后租了一艘游艇准备到印度洋的海域从那深不可测的海底打捞一只鲨鱼上来,打算等待它死去后制成标本。之后,带着那条鲨鱼到了一家刺青店,让一个叫阿熊的刺青师傅替你把鲨鱼刺在左臂上……

第一刺,第一个男人,十一岁的某天,从客厅里传来一股另人作呕的鱼腥味,像是谁从冰箱里拿出一条放了很久的死鱼似的。走到客厅去,那股味道越近越强烈,之后发现并没有什么鱼,只撞见他坐在那儿。走近他的每一步,味道就越强烈。当他试图套上一件白色T恤,仿佛想设法掩盖那股味道,就很确定味道是从他身上发出的。始终还是被我识破,他左臂刺了一个鲨鱼刺青。那条躺卧在左臂上的鲨鱼,越近越害怕。仿佛我遇见有黑色刺进你的皮肤,直入朱红的血液,然后将细胞染成鲨鱼的颜色,输送到身体里的每个角落。此刻的他没有回避我害怕愤怒的眼神,只说那是一桩未完成的梦想,是少年热血的象征。这些都是我无法理解的,因为刺青对我而言是撒旦的象征,它也只不过是犯罪的借口。那刺青早已喂饱他,因此他再也无需缺席和我们的晚餐。一天一天地,他细嚼这左臂上的鲨鱼肉,一点一点地吸取、消化着鲨鱼凶悍和无情的DNA。正食着的鲨鱼肉,赋予他鲨鱼猎食和犯罪的本性,使他越来越像鲨鱼。于是找来了第二个女人,运用锐利的牙齿进行一场轰轰烈烈的出轨游戏,开始杀害、撕烂最亲近的挚爱,残暴得伤人。

第二刺,第二个男人,十九岁的某天,成绩单泡在一碗雨水,前途茫茫,大学泡汤。偶然在地铁站遇见一位左臂上也有鲨鱼刺青的男人。那男人神情紧张汗流浃背,像在找人似的。突然,他停在我的旁边,和我搭了同一班列车。一路上我紧紧盯着他左臂上的刺青,默默觉得刺青是酷的。之后的两三个礼拜,撞见他在许多大学学院奔走。原来鲨鱼的肉需要消化10年才能化为感性的男子气魄,保护他的挚爱,帅气且感人。

第三刺,二十一岁的某天,这两个男人仍然像鲨鱼,然后梦见自己到阿熊的刺青店刺上一条父亲的鲨鱼……

(父亲神秘鲨鱼离奇,两者相濡在女儿一欲探视的海底,已是绝佳的载体,根本不需再加什么莫名的梦境情节和虚构的桥段寓意。书写的海洋奇大无比,取一瓢饮足矣,否则力气不足动作不继,可能只会葬身在鲨鱼的肚子里。)

Monday, May 5, 2014

最后:珮琪



桃林深处

墓碑处在桃林较为深处的一地。那是太爷爷与太奶奶的坟。

爷爷的兄弟姐妹早就搬离乡下,唯独小姑婆一家人仍住在以前的祖屋附近。所以,清明节的计划是以小姑婆的家作为据点,大家到齐后一并出发前往扫墓。当天人到齐后,四辆车紧挨着,像是游行般,往蜿蜒辗转的小路开去。后面还不时传来小姑婆家的狗吠声。

直到桃林处,道路才渐渐转宽。恰逢桃花盛开的时期,路道两旁原本是一片好风光,但绵绵细雨与灰暗的天空却总让人提不起精神。

到了目的地后,为了避免一路的烂泥弄脏鞋子,有的套上了一次性鞋套,有的则随便系了两个塑料袋,看起来颇为滑稽。大伙撑着伞拎着大包小包手忙脚乱地穿过桃林走向墓碑所在地。虽已尽量闪躲,但还不时被两旁的树枝与杂草撩刮。虽然有点狼狈,但却有了另有一种丛林探险的氛围。

很迅速的,祭拜用的水果与糕点几样两三下便摆放好,最后斟上两杯茶点上檀木香便开始轮流拜祭。在湿腻的草丛上铺上事先准备好的干草,不按辈分,一个接一个随机的轮流叩拜。在一旁看着姑姑嘴里念念有词,祈求着保佑自己生意兴隆发大财,才恍然大悟原来跪拜的时间与年纪是成正比的。

大概是因为对于太爷爷和太奶奶的记忆也就停留在那些照片上的缘故,加上我这么多年第一次回来上坟,感觉很是陌生。但不知是后来父母的种种叙述还是记忆里残留的画面,我依稀记得他们曾经抱过我。

等待的同时,小辈们在一旁聊起天来,虽不是亲兄妹,但同样身为独生子女的大家以前几乎天天玩在一起。然而上了学后,大家各奔东西见面的机会少了也就渐渐生疏了起来。在一旁与同撑一把伞的表姐谈起小时候的趣事,提及最喜欢的堂哥时,仍称呼他为东东哥哥,虽显得幼稚但却莫名的怀念。

后来终于找到了空档轮到我上场。此时雨也渐渐停了。我走上前,看着面前干草懒散地躺在湿润的杂草上,茫然地跪上去我或干草都是一惊。左膝落了个空,一阵冰凉。低头查看才发现,浅蓝色的牛仔裤渐渐转为深蓝色,往膝盖四周蔓延。叩头的当儿,头昏目眩中仿佛忆起儿时被抱在怀里摇晃的感觉。清幽的檀木香与远处传来微微的桃花香,与这祥和的晃动让人差点失了神。

紧接着很快的,爷爷拿出了打火机,点着了倒出的纸元宝。被雨水浸湿的土壤味混合着烟味,弥漫于空气中。随着袅袅轻烟,烧成灰烬的纸元宝化成黑色飞絮,带着旺火的暖意来到了我身边。

此时,我望见表姐大半个肩头都是湿的。而在我递给她纸巾后,顺便试图擦拭自己刚才浸湿的裤子时,才发现原来在这桃林中,我膝上也开出了一朵蓝色的桃花。

(花林深处和世间尽处的探寻延伸,其实也是书写的任务,那里可能有一座灰坟埋着白骨,但是虔诚的焚香跪拜之后,当会开出一片姹紫嫣红。桃艳人古同归尘土,扫墓一程看似冗长,渐行渐近只是起兴,在烂漫斑斓的映照和庇佑之下,其实是家人地方牵绊的春暖花开。)

最后:诗敏



西湖

难得到杭州浸儒一趟,率先便想不可不去西湖走一遭。于是呼朋引伴一番,终与四位同学结伴踏上了西湖之行。

由于人生地不熟,西湖名气再大,还是让外地人走岔了几条路,需得兜兜转转,问了又问,最后得到一句“这里就是西湖啊!”,还仍然不知是如何抵达的。心系西湖却不知身在西湖,虽然说来可笑,但总归是到了目的地,暂且不顾是从东南西北哪一个入口进来的,大伙儿当即就停下了脚步,好好环顾四周。

西湖,却也正因名气太大,便成了初访者的旧识。那历代赞美西湖的诗词歌赋实在是太多太多,十景之美顿时跃然心上,我扫视着眼前的绿草垂柳,只试图从这水涟风影之中,重温旧梦。

一开始,我还直叹可惜,心想绝不能再错过了一景一物。然而,虽已入秋,微风正凉,但白天的太阳还是有些灼人,不免添了几分倦怠,且游湖之人虽不多,但也三三两两,颇为吵杂。这其中,最奇异的是还有脱了鞋在岸边濯足的。

这时,有柳枝拂过肩头,其末梢已入了湖面,仿佛沉郁在此已然很久,久得忘了为何依然守候,只得向过客倾诉一句,终究迟了。

穿过这柳荫夹道的长桥,迎来天水一色的辽阔景象,眼前才豁然开朗。树木少了,却拦桥出现一家旅店,而玻璃门张张合合,进进出出的人们身上,无不带着了点空调的寒气,送来一波又一波凉意。我立于门前,只当作凉意是雪气,心想顺道弥补无法一睹“断桥残雪”的遗憾,才觉得好过一些。

又走了一段路,从长桥上的木板踏上了厚实的土地,身畔的湖水也渐渐浅浊。尔后,看见一大片、一大片的荷花,疏疏落落开得不齐,花瓣艳红,叶子却已泛黄,倒使我移不开目光。许是来到西湖,总要附庸风雅才不虚此行,但所见所闻与“山色空蒙雨亦奇”等句实在有所背离,霍然见到这半枯的小荷塘,脑子里直响起“落得残荷听雨声”,反复念叨几遍,越发觉得贴切了,终肯释怀。

直到黄昏,我和同学一行人竟还在西湖。但连左右都能混淆的我实在是分不清,我们这到底是走不出西湖,还是不愿意走出西湖。此时,我只认定是西湖成名太早,与历史诸多藕断丝连,却又偏偏离不开现代商业,已没了多少游湖的心思。

但也不知是否凑巧,便在我们商议离去时,来到了看得见“雷峰塔”的桥边。这“雷峰塔”不是当年困了白素贞的雷峰塔,而是后人仿造重建的。我仍是一个劲地感慨,不知究竟是长桥故水、白塔旧事等文字与故事促成了西湖之美,还是西湖自身的美,促使了文人的创作。

无论如何,这两者之间相互交织了数千年,便有了今时今日世人认知中的“西湖”。此时,一份了然涌上心头,我才发现从一把油纸伞所牵扯出的执着爱恋,其实并不止于文字。它早已化成了碧水涟波,融入了百转千回的风,至此仍然绵延不绝,只可心领神会。

于是我让晚风带走一缕轻叹,也在西湖上留下了未了之愿。那将是日后驱动着我再造访西湖的动力,只因,它承载了太多的曾经,还有未来。到了那时,我必把错过的和将有的,都一一寻回。

(西湖绝景似难再添一笔,但是书写没有禁忌,何妨就用自己的方式注目照见。幽情内敛而心思慎密,渡行间也像神驰,盈而不溢的收揽了一片山光水色塔楼遗迹,以及悠游对话的心情,而且点到即止即结,如此方是文字景观的逸境。)

最后:明慧



游戏

她坐在吧台最左边几乎靠墙的高凳上,沾满糖的杯口在她的唇上缓缓地转了一圈。一颗颗白糖散落到黑色的短裙上,剩下的服贴于她微湿的下唇,被她抿红纸般地送入舌尖上。沉睡的味蕾尝到了细微的重量,她蠕动着舌,让粗粗的白糖磨蹭着上腭,然后再一次让杯口在草莓口味的唇上游走。她不爱喝酒,只是喜欢玩这游戏。

爵士乐混合着让人昏睡的蓝光,她倾侧着脸看调酒师默默地擦拭酒杯,脸上不禁浮现一抹淡淡的笑意——她就是为着这种互不干涉的平静而来的。黑色的长发慵懒地披落在右肩上,她正想闭上眼睛,却感觉到背后一股贴得太近的体温以及耳边令人发痒的温热气息。一把磁性的声音夹杂着辨认不出地方的口音在她耳边低声问道:请问这里有人坐吗?她转过头,遇上一双深褐色的眼睛。

啧。她听见心里一声无奈的埋怨,但她没有理由阻止他坐下。于是按照剧情一般的发展,这个时候两个素昧平生不知名姓的人就这样开始了一段对话。

(生白)还是学生?(旦作点头介)(生)念☐☐金融?(旦)中文系。(生)喔中文系。好有趣。我曾经看过(作思考介)老子的《道德经》。你们有研究这个吗?(旦作笑介)你是从什么地方来的?(生)你猜?

她不禁嗤的一声笑了出来。今天遇到高手了,她心想。她原本并不想理他,但和一个知道老子的外国人谈天的诱惑对她来说实在是难以抗拒。于是她随口抛出一堆欧洲国家的名字,在昏暗的角落里玩起这猜谜的游戏。萨克斯风在背景里吹出亲密的旋律,渐渐地,她和这个自称看过《道德经》和《孙子兵法》的俄罗斯人竟不知不觉地聊开了,从老子聊到王家卫聊到台湾聊到俄罗斯,从面向吧台聊到面向对方聊到他越靠越近越靠越近,她不得不转过头,再次面向依然擦拭着酒杯的调酒师。

那☐☐回国之前还想去哪里玩?她像地主一样地问道。仿佛从未想过这问题的他嗯了很久,手中的杯子不停发出冰块相撞的声响。萨克斯风继续幽幽地吹着,她又举起自己的酒杯,让杯口亲吻她的唇。甜甜的杯口冰冷地触碰她的下唇,顷刻她感觉一阵颤栗,竟听见一把若即若离的声音低声缠绵地唱道:

【山桃红】那!转过这芍药栏前,紧靠着湖山石边。和你把领扣儿松,衣带宽,袖梢儿揾着牙儿苫也。则待你忍耐温存一晌眠。

她若无其事地啜饮一口酒,习惯了甜腻的味蕾一下子全都惊醒了。苦涩随后在舌头上迅速蔓延开来,她故作镇定轻轻放下酒杯,却在杯子里荡漾着涟漪的湖面上,看见一个凝视着自己的花旦。

那☐☐假如我有想去的地方,你想陪我去吗?她转过头,再度遇上那双深褐色的眼睛。蓝色的柔光打在他金褐色的短发上,握在手里的酒杯滴下冰冰凉凉的水珠子。微风轻拂着湖面,花旦面无表情伫立在垂柳湖边,双唇轻抿着红纸,脸上浓妆艳抹。

嗤。

那是调酒师心里一声戏谑的笑。

(调酒调情台上台下,红男绿女一变老生花旦的传统腔曲,再变自我观照的离魂绝唱。书写如是没有规则的游戏,将古意搬入今境,新酒倒入旧瓶,褐眼珠碰上点绛唇,中西合而不并,似真似假不须在意,因为我们不觉不知已经登场,偶尔休息再施粉墨而已。)

Sunday, May 4, 2014

最后:衣蕾



她在我身体里

她回头看我,投射着无辜又怕被责备的神情,衣服略大,左面肩膀微露,两只手分别握攥颜色各异的蜡笔,像刚刚结束一场战争,后背的衣服略被汗水打湿,刘海也紧贴额头。将视线转到她前面的白漆墙,已然变成抽象的画板,那是她的向日葵,她的星空。这位蜡笔宝宝,我两岁的女儿。

一直以来习惯了迟睡迟起,可是三年前的四月,每到八点左右就会自动睁开眼睛,赖着床,却神智清醒。让人觉得既奇怪又美好,因为那种被唤醒的方式,格外清新。直到在试孕棒上清楚看到两条红色的线,才确定原来在我身体里真的有了生命。

因见了血迹才去医院做检查,平躺在检床上,医生将一种凉凉的液体打圈的涂在肚皮上,然后探测棒小心的在肚皮上滑动。偷偷留意了一眼孩子他爸,期待他眼角鱼尾纹的绽放和眯眼成缝的笑。可他的反应,却是我前所未见。他庄重,紧咬下唇,呆立不动,直视显示器里的生命,充满敬意,装满责任。那是我们第一次看到它,仅两毫米的长度和测不到的宽度,却像在夜空下闪烁的明星顽强的跳动着生命,让我不忍呼吸。

这个已来的生命将我从前对生娃的恐惧全部掠走,又赠予了我无限的快乐和慰藉。生活里一向内向的我变得开朗爱笑了,无论走到哪里,我知道,我是两个人,每天下班都走路回家,吃着Cold Storage里买的大草莓,给她讲一切路上的见闻。

一次又一次的检查,惊喜着她在我里面成长的每一个过程,头颅四肢的长成,对声音的反应,挥手打招呼,每一次检查前都希望她不要睡觉,能在检查时候给我们一个不同空间的回应。呕吐不超过五次,脖子上长了许多褐色的瘊子,胸前的血管成青色的突出,睡眠不好,午夜三点左右会被饿醒喝杯牛奶,然后就失眠,因为兴奋着宝宝在我身体里打嗝所带来的规律的震动。也偶尔在熟睡时脚突然抽筋,爱人就马上扑腾起来糊里糊涂的帮我止痛,头倚着我的膝盖又睡过去了。

怀孕期间爱人做的两个梦都很准。一个是梦到宝宝是女儿,第五周的检查验证了它的准确性。另外一个梦到宝宝的脚像他的脚,这着实令他难过了一段时间,因为难看这个词,可以在他的脚上无比充分的体现它的意义,可就是因为宝宝的脚,反而觉着爱人的脚比以前好看了。

四个月的时候,在公司一直发烧,喝了十几瓶子白开水。下班去诊所一量体温就忍不住哭了,39.5°的高温使我有愧疚感,想象着那么小的生命难受的在我灼热的身体里翻转,怪自己为什么强挺。七个月的时候,挺着肚子的我幸运的拿到了驾照。

那年的圣诞前夕,在预产期前的一周拿了产假,布置了一天的圣诞树,靠着门,欣喜的看窗外晾在竿上的小衣服随风舞动,摸着肚子跟女儿说生产那天要配合妈妈,尽量自己游出来。过了预产期两天了,我没有阵痛,却略见血迹。检查后发现脐带缠住宝宝脖子两圈,医生决定催生。

下午两点进了病房,身边传来其他产妇的叫喊声使我身体有些僵硬。因为还是没有明显的阵痛,过了一个小时,我被人工破水,像是被捅破的泄了的水球,肚子扁了,下面湿成一片,难过和担忧困扰着我。三点左右,疼痛随着宫缩来了。方便起见,又被插上了尿管。腰部的下坠感和一种无法名状的疼痛愈发强烈,使我无论怎样扭动还是不适,我开始吸氧,却丝毫感受不到它的作用。爱人不忍我痛苦的反应,在护士的鼓动下要给我打无痛分娩针。我摘下氧气面罩对他和护士发疯大吼不要,因总觉着若是打了针被暂时麻醉了,这个过程就不完整了。

盼望时间能加速流逝的念头从来没有那么强烈,宫口在煎熬了七个小时后被检测开了八个指头,终于能进产房了。进去之前,妈妈含着泪握着我的手鼓励我坚持。护士将我转移到产床上,我的腿被抬高,放置在两个脚蹬上,呈平躺屈腿于空中的姿势,护士指导我怎样用力,在我会用力并想用力生的时候她突然让我憋着不使劲,因为医生还没赶到,护士不能帮我接生。快要崩溃的时候听到了医生的高跟鞋快速的敲打走廊的地砖,越来越近,使我喜悦。女儿可能因为缠脖的缘故,没能游出来,即使我几十次的腾空坐起用力,也没能帮她顺利出来,我觉着冷,发抖,无力,身体极度的不适让我甚至感觉不到侧切那一剪子所带来的痛,我被爱人一次次的扶起,渐渐听不到他在身边的加油,眼前一片漆黑,我的意识想告诉他,我们刨腹吧,却没力气说出来。就在我觉着我不行的时候,医生说要出来了,我倒数第二次用力,最后一次,她出来了。

医生欢欣的把将她放在我身上,我终于看到了在我身体里近十个月的生命,她就是女版的小版的爱人,闭着眼睛胖嘟嘟的趴在我身上,爸爸抱过后剪开了脐带,带她去冲洗,护士拿了一桶酒精泼到我的患处消毒,医生用针帮我缝伤口,看到了针头闪光,心想还是别看了。我抱着她,被推出了产房,看到爸爸妈妈放心的笑了,于是合影,给她唱歌,忘了一切,只有喜悦。

进屋给她找本子让她画,出来发现丫头正骑着小三轮车,唱着拔萝卜,没事一样的看蜡笔小新了,绕过散落地上的蜡笔,她欢呼着:“我有驾照咯。” 高兴之余就撞到墙上,为她的长短曲折不一,颜色各异的画上又增添了一个车轮印。

附录:
1.丫头的父亲是一克秘密里那个琴身反射下紧锁的眉头。
2.《风起》是女儿第一次在电影院看的电影,为防止她的哭闹,将她的嘴巴一直塞满爆米花。
3. 拉布拉多公园租的殖民地的房子,是我简单的婚房,是丫头降生后第一个家。

(总是要到最后,才恍然明白一切美丽的原由,因为本就如此浑然一体,只缘身在此中,自然处处充满了圆满纯净的生机和感激。书写像是再次继起灌注一回生命,两者的奥秘其实如一,怀胎煎熬等待合离,身体和文字里的,都是另一个自己,而且一生一世都会在一起。)

最后:婉君



婚宴

她从金属笔棒转出一小搓毛发,轻轻沾染按压在口红中心的凹陷。她还是喜欢这样让毛笔细腻地一瞥一瞥沾着,确保每一划涂在嘴上的都让人惊心动魄。嘴巴微微张开铺平了玫瑰皱褶般的嘴唇,僵硬的两颊像是木偶随时等待仙子赋予生命。涂好了,她合上又绽放那朵玫瑰,雪白牙齿还留了一横红色。

「怎么样,美吗?」她问得有些俏皮。

她当然是最美的,再没有人比她更适合那媚惑红。当年的风花雪月她可记得一清二楚,喇叭裤男生总带着猫王发型来给她洗头。她就像玛丽莲梦露,一头卷发和一身白裙肩带,男生如痴如醉排着队,为的就是更接近那弧媚惑红。

他们的第一次相遇是透过镜子偷瞄对方暧昧的表情。她用透嫩的双手,轻轻地柔动在泡沫之间,在他的头发上。一片片头发如海浪般由风浪引导翻来覆去。突然一阵咋咋咋抓式使他惊醒。他再忍不住自己,憋尿似的蠕动身体,害羞得不敢睁开眼睛就假装睡去,幸好她是个知道怎么让男人苏醒的女人。

如今她再不敢露出任何一边蝴蝶肩,传统绒袍是被她称为高贵典雅的服装。绒布扣紧腰部身线,她不准多一寸或少一寸的空气加入。她秉持着玉女般的气质,希望如当年露出蝴蝶肩一般亭亭玉立。今天是她长子的婚礼,必定需要举止娴雅。

铁罐像捂住的铃铛敲打着,慕斯发胶喷出,形成一粒乒乓大小的形状。双手搓一搓蓬松卷发,总算大功告成。呼,她吐出了一口大气。扭一扭身躯再检察最后一次就准备出场。

站在宴会厅与人握手,她觉得是疲惫的事。当年的婚礼并没有这般荣华富贵,只是简单的签一签,拍一拍。她也不怪他;和一个离过婚的男人结婚,哪来多余的风光。她应该感到欣慰,至少她是明媒正娶,至少握起手时,颜面还能发光发热。

桌上的丰盛让她想起当年丢去的食物。煮好了两人份的菜,最后只剩她一人在深夜里慢慢咀嚼。到了她这把年纪,已明白世上总没有两全其美的事。她觉得爱情与面包只能当中选一。 回过神来,她记起旗袍的不多一寸。拼盘 、炒虾、乳猪,一盘又一盘的佳肴在眼前划过。轮到鲍鱼鱼翅,她决定让肚子小小的放肆一番。

她被邀请到台上敬酒,却害怕台上的灯光照出自己的蛛丝马迹。后来又觉得没有关系,她在家人的眼里已是个完美的女人。如今儿女已成年,她反倒成为了男人身后成功的女人,帮丈夫扛起生意,有谁还会在乎?

「饮——(许久)——胜!」男人的声音里揭露了一丝漫长的苦涩,最后才得到的胜利。

微醺微醉,迷茫于人群之中,她开心身边还能勾着这个陪她度过几十年的老伴。老伴已东倒西歪。灿烂的笑容过了多时已变成了硬邦邦的雕刻,她还是保持着不折不扣的态度,像台机器人。

「还要找下一个?」老伙伴们开玩笑道。

「不会不会!她是最后一个!」他驼着背,四肢松懈,勉强抬起头来说。

像是一股甜滋滋清凉凉的风,掠过她的心头。婚宴虽然不属于她,但这番话就像是婚宴上给她的告白。不照稿的告白最为真心,而这场婚宴证实了他们不变的爱情。

午夜亮着的桌灯只顾着墙上那幅半身长的相片,使我不知不觉从钢琴走向墙前的木椅,模仿起父亲瞧看着她的姿态:右脚抬起,双手扶着椅边,粉红色耳机覆盖双耳,扭开邓丽君的声音。这般深情纯净的嗓音,时不时都会让我回味起,当天哥哥婚宴上妈妈的媚惑红。

(人生一宴无论冷暖,总有千般回味的酸甜,儿子喜宴的衣香鬓影,照映母亲欢颜的花样年华,在女儿款款的注目当中,染透了新旧胭脂的潋滟。书写常常只需这般静静端详,细腻的字字句句才有心照不宣,就像两个人的过去现在,也就时时宛若初见。)

最后:思娴



我喜欢(ㄊㄚ)

植物园的欧式大门上的古董钟让我想起了中学时期,教堂的钟声在喧闹的校园里回荡的日子,我一直觉得那叮当的钟声更加适合出现在优雅的公园内,就如同有些思念藏在心里才显得更美。

我想当初会答应和他约会,大概是出于这种思念的心情。炽热的拥抱像是牵扯着风筝的线把我从思绪中拉回现实,我抬头时,对上的正是他毫无保留的微笑。他把我抱得很紧,我可以清楚地感觉到压在胸上结实的肌肉,心里迅速地涌现出想挣脱的念头,但却立刻被抑制下来。应该是过度活跃的思绪扭曲了记忆,但闭上眼睛依偎在他怀抱里,熟悉的温度让我看到她的身影,将我带到中学时期我和她的无数次的拥抱里。

比我高的她也经常像他一样把我抱得很紧,紧贴着她柔软的胸部,感受到若即若离的心跳,特别安心。睁开眼睛,才发现自己屏住了呼吸,深吸一口气,仿佛在他的古龙水里闻到她身上熟悉的薰衣草香。

他把我放开后,和以往我们每一次见面时一样,把信塞入我的包包里。我和他们俩之间的联系是信。中三那年牧师主持的Reflection Day上,我和她成了好朋友。当时,牧师带着富有磁性的声音鼓励着我们去拥抱自己的同班同学,以表现女校格外注重的「姐妹之情」。也许是被耶稣的博爱熏陶、也许是被牧师声音里的神秘力量影响,平时没有太多接触的我们,在拥抱后似乎理所当然,又有点莫名其妙地开始了我们的友谊。

Reflection Day的隔天,我们就开始通信,每一个星期一封,维持了两年,我因此也养成了写信的习惯。之后上了高中和她失去联络后,写信的习惯也随着记忆尘封起来,直到我遇见了他。

他牵起我的手拉着我走进了植物园,一路上似乎说了很多话,可是脑海里回荡着的混乱的回忆无法让我集中精神。为了掩饰这样的不忠,我不时以「嗯」应声,但在几声突兀的「嗯」之后,他的步伐停止了。我转过身看着他,思绪似乎从一场美丽的梦中被突然抽回,让我有一点不知所措。

他的右手轻轻地抚摸着我的脸颊,放在我的腰上的左手把我推到了他的怀里。我的心因为预知了他即将要做的动作而惊慌,不断的挣扎努力地反抗着命运,可是身体却像世界上最坚固的监狱僵硬,无法动弹。于是我闭上眼睛等待着他印证我的预知能力。我感觉到他俯身,鼻息暖暖地喷到脸上,然后当两片薄薄的唇碰到了我的唇,感觉特别干。我下意识地伸出了舌头舔了他干裂的嘴唇,嘴唇恢复了原本应该有的柔软,嘴上似乎波荡开了凉意。但他的吻却没有停止,温润的唇压迫我,舌头重复着我下意识的动作。

我心里开始躁动不安,惶惑中挣开了眼睛,看到他右眼角旁一个浅褐色的疤痕,像是记忆中她脸上的独特胎记。我的心瞬间平静下来。

(舌头隐藏最多沉默的秘密,需要借助书写发声倾述,在这一段爱情的吞吐里心甘情愿的淹没在上一段怦然初萌的拥抱中。情爱不分阴阳,植物园里花草相伴自然也就回归本相,一闪一闪的回想,虽然模糊不着声色,但也正像心动难搔的痒痒。)

Sunday, April 27, 2014

最后:侞鴐



隔著窗看的世界

原來隨便說說,總是輕易廉宜。

那是抵達花蓮的第二天,原本想在清晨時分到步行三分鐘就到的東海岸看日出,沒想到一睜開眼已經是上午11點。民宿主人阿羅輕敲著房門催促,說早餐已經準備好了,讓我趕快下樓。

「還合口味嗎?」
「很好啊,你們吃得很養生。」

阿羅一聽便滔滔不絕的介紹起木製餐桌上的食物:無糖豆漿使用的黃豆是有機的、麵包是今天早上現烤的不含防腐劑,就連搭著一起吃的鳳梨果醬都是手工做的……他開始詳細說起洛神花蜜餞的製作過程後我只能以「哇」、「是哦」、「很厲害」表現投入,原來睡醒後沒有一杯黑咖啡真的不能算是活著。

眼神渙散一陣,最後才落在默默佇立於CD架上第三層右邊角落裡的專輯。張學友的「黑與白」精選輯,我找了好久。

「那你喜歡花嗎?」
「我喜歡花。」

阿羅拿出筆記型電腦,點開相簿,將一張張繁花滿枝的照片翻給我看。他說,太魯閣的天祥休息區開滿了梅花,一年就只開這麼一次,既然喜歡花就一定要去看。

用完早點後我便往太魯閣出發。前往太魯閣的遊覽車車身貼上了廣告,從車裡往外看,廣告貼紙就像是巨大的網,想看見外頭的風景只能眯著眼從網中一點一點的小孔望出去。原本就想用照片記錄旅程的我心裡難免感到失望,但下一秒鐘,還是拿起相機,貼著窗,按下快門。

於是照片中七星潭的海岸線、便利店外的冷氣箱和馬路旁飛揚的國旗,通通都罩上如蜂窩般的網。遊覽車行駛的速度和鏡頭前這薄薄的阻礙物,增添了攝影的難度,些許的模糊不清倒是讓我對窗外的世界愈加好奇。

遊覽車抵達天祥休息區後映入眼前的即是一棵棵高大的梅花樹,全排盛開在步道的兩旁。綻放的梅花白得像雪,偶爾寒風徐徐吹過便有無數的白色花瓣輕輕飄落,隨風起舞。

為了看花來到這裡,總得拍花才能證明不虛此行。手裡抓著梅花樹上的樹枝往下拉,好讓鏡頭能夠更近距離對盛開的花兒對焦,盡量捕捉梅花最細緻的神態。彷彿是為了向自己交差般而匆匆拍了幾張,便開始思考下山的路上應該怎麼留下窗外的掠影浮光。

我喜歡花。只是隔著窗看見的世界,難以得到,才最騷動。

(物我相隔心靈无隙,窗外的世界恆是書寫的追尋,而且相機只能捕捉到景觀的掠影,唯獨文字才能載記感動的浮光。野地山花从凡塵人聲開始,尋幽踏步正要美丽之际,却已抵達道途的終行,不過或許如此,才有騷動的意猶未盡。)

最后:镇源



热血

前些日子,台湾学生走出校园发出抗议声,演艺圈好一些艺人纷纷相挺,也纷纷变成了大陆网民蹂躏的对象。

五月天上载歌曲MV,暗示性表示支持。贝斯手玛莎更以实际行动声援学生,所经营的咖啡店当日休业并贴上公告“很抱歉,我们不能为了这么一点点营业额而牺牲了台湾的未来……”鼓励民众支持参与。然后又在舞台上举手疾呼,虽然不是对着麦吶喊,听不到,但大家都相信是“我反服贸”。大胆表态,不怕惹祸上身,在华语娱乐圈实属罕见,我为他鼓掌。就算我的立场未必与他一样。

网路上要他们滚蛋的叫嚣声不断,五月天团员微博惨遭洗版,充斥毒性不输黑寡妇的攻击。以下数则,算是最无杀伤力的实例:

“滚出大陆,永远不要过来了。”
“请以后别来大陆了,再赚大陆的钱,你就是一条狗。”
“一边赚钱,一边鄙视,没有人向你们一样恶心。”
“一路走好,政治你们玩不起,管好自己的嘴。”

五月天,其实已甚少在公开场合表明政治立场。尤其在前进强国之后。

不要说音乐与政治不该挂钩。就因为华语流行音乐很少出现这类作品,那是你们无知。不要说音乐与政治不该挂钩。Bob Dylan的伟大,在于他在创作当中寄托社会和世界的关怀,关于和平战争与自由的 Blowin in the Wind至今仍在抚慰人心。John Lennon之所以是传奇,之所以大于生命超越Beatles之上,就因为他有着对世界对社会从不退怯的强烈个人主张。

大家爱五月天,不就是他们在歌曲中展现的人文关怀吗?人类,都有权力有自己的相信。艺人、偶像,甚至有责任示范,做自己觉得对的事,说自己认为是对的话。那些没有想法没有立场天天只爱穿美美风花雪月拼命代言商品又不知道在代言什么的艺人,宛如玻璃橱窗摆放的塑胶模特儿,毫无灵魂。

其实在今天各个成熟的社会里,人们都应该接受立场不同这件事。所谓民主,不过就是有选择。那些嘴巴里喊着要民主但又不能接受不同声音存在的人,不就和他们想推翻的对象没两样?把自己当“米饭班主“或“恩客”,霸道扼杀自由思想言论,可笑。今日,习以为常遭网民在社交平台上攻击的杜汶泽,对这伙人的回应向来看不过眼,态度强硬。他说:“在网上高叫‘滚出中国!有本事别来大陆赚钱’的人可能根本没有直接或间接给过你一毛钱。”

恐怖咒骂不知何时停止,但另边厢,香港“排队党”狂扫五月天八场香港演唱会的门票,却都是为了服务中国旅客。嗯。叫别人滚,损失最大的,恐怕是自己。

事件之后,主唱阿信在Facebook留下了一段相当动人的文字。

“一路上我不完美但从不放弃努力,也许你会偶尔怀疑我的初衷是否还在,但我能向你保证我始终是我,不会背弃我们的创作与朋友。”

这几年开始对他们产生怀疑的我,愿意再相信。在金钱面前,热血理念不被消磨,是可能的。

(迪伦老去蓝侬死去,风之化之歌之咏之的年代已然消逝,生产与消费的资本世界无分真假,一切皆为哗众的话术,书写逢此关目节骨,更要冷看所谓热血。不过,大也无须睥睨道破,尘归尘土归土,只要折腰不至屈膝,音乐尚有诚意,其实就是值得相信,可以花钱买票进场,看一出互称朋友的戏。)

Saturday, April 26, 2014

最后:柯昀





“小心!”顶着六个月肚子的妈妈,一手扶着背部,一手扶持在谭咏麟的右手,小心翼翼地踏上游轮。努力管理脸部表情,尽量露出自然微笑且故作镇定的妈妈,内心其实在强忍压抑着那已到喉头的少女粉丝般的尖叫。

看着舞台上的谭咏麟载歌载舞,坐在台下妈妈,就算吃力也要站起来,跟随着音乐,有律地扭动起来,鼓起的大肚子也轻轻地在震动。妈妈那份激动澎湃的心情,仿佛通过脐带传递,使肚子里的我开始产生一些微妙的变化。

那时好像是第一次。

看着电视上热播着的《流星花园》,忍不住对那霸气十足,无比帅气,梳着凤梨头的道明寺煞到,又被那体贴温柔的忧郁王子花泽类所深深吸引。眼睛就像少女漫画那样变成心形,痴痴的盯着电视里的他们,嘴巴不知觉地微微张开,而我,就这样跌入了这个无法自拔的陷阱里。

当时除了F4,还有5566,虽然比较喜欢F4帅气的外貌,但我更喜欢5566的歌曲。在姐姐的陪同下,体验了生平第一次的演唱会。

灯光一暗,一支支荧光棒闪烁着五彩缤纷的光芒,只见4人从升降舞台上跳起,开始第一组舞曲。虽然只购买了最便宜的票,看着比电视荧幕还要小,犹如玩具模型的5566,却还是可以感受到现场演唱会那激动人心的气氛。望着眼前美丽壮观的场面,粉丝一条心的随着歌曲不同的调调而转换荧光棒挥动的姿势,自己也慢慢开始跟上大家的节奏,沉醉在一曲又一曲的情境里。

因为有了第一次,就会有接下来的无数次。在远处静静观赏已满足不了我,我开始往更深的路探险。

双手抱住像宝一样的专辑,左脚搓着右脚,右脚磨着左脚,站到两脚都发酸,苦等了几个小时后,终于轮到我了。冒汗的手擦拭在衣服上,整理好被风吹乱的头发,清了清喉咙,来到了他的面前。

“你好!”罗志祥抬头对着我问候微笑,也把手伸出来,示意要握手。每天在电脑荧幕里看到的360p的2D画质,此时放大变成实实在在的3D真人版,使我整个人顿时愣在那,脸上刷上一片粉红色,感觉似乎在漫步云端,但很快的像是被哪根神经叫唤一样,赶紧地又回过神来。我仔细端详着他的模样,犹如画报般那完美的轮廓,金光闪闪的眼睛,杀死人不偿命的微笑,我又傻了。

签唱会、演唱会、粉丝见面会,这些都成为了我生命中不可缺少的活动。我的偶像们,在我迷惘时,成为我的指南针,失落时的开心果,疲惫时的加油站。偶像就像是一把双刃剑,它可以毁灭一个人,也可以成就一个人。一直以来我都相信,只要正确对待偶像,他们将是那无穷的动力。

“金秀贤要来新了!你去不?”朋友的简讯打断我此时的享受。

“这还需要问吗?!ON!!”快速地回复,将视线从手机上移开,继续用力地挥动着手上的荧光棒,与妈妈和动力火车一起高唱着那年红透半边天的还珠格格主题曲《当》,持续燃烧那青春的火焰。

(青春与书写比拟相似,就是要不由自主的宣誓沉迷,母女两代齐齐逐流,也是脐带相连,人海中热热闹闹的投身其间,只要深信不疑,自己就是火焰。在这个必须有寄托的苍白世界,虽曰燃烧但怎么看都像浪费,不过无所谓,反正各有各的痴乱疯癫。)

最后:朱丹



持盾射箭

Zutphen的天空飘着连绵的雨,菲利普感到喉咙处的灼烧感似乎更强烈了一些,但他觉得很畅快。这一场雨有如天助,会让西班牙鬼花重金改造的火绳枪彻底失灵,而据他所知,机械修理师的配比根本赶不上如此大规模的修理需求。

他把钢弩拉满,箭矢在空中画出一道道优美的弧度,士兵们在雨中兴奋地嘶吼,像是许久不见鲜肉的野兽。没错,他也会改良,他用最好的碳钢反复锻打再经淬火回火制成的钢材,代替原先的筋角木复合法所制作的弩干,这样就不再害怕阴雨潮湿。与此同时,他借助杠杆、滑轮、齿条等作为助力,来拉开越来越强劲的弩干。他的军队势如破竹,在敌军还在取枪上膛时就已经横扫了第一列士兵,箭插在笨重的铠甲里、眼睛上、额头上、脖子处,仿佛开出一朵朵花。

菲利普手持钢盾,健壮的臂膀一次次抬起再放下,喉咙的灼烧感像一个火信子,把他的身体点燃,也让他更为兴奋。他一路向前,如入无人之境。


他想起墙上挂着的那一支枪。

准确来讲是一支火枪,前天刚从敌军处缴获。长径比达70倍以上,比两百多年前从东方引进时的十几倍长径比已大为提高,所以枪管很长。火门在枪管右边,加装了用来放置引药的药池,使发射时的火光不再那么耀目。受弩机启发,采用“S”形蛇杆点火装置;木制枪身在前半包住枪管构成护木,向后突出使整枪重心靠后并形成方便抵肩射击的枪托。他利落地取枪、举枪、上膛,随即嗤笑一声,将它重新挂回。

三百年了,弓弩给英格兰带来的无上荣光闪耀至今。上世纪那场著名的斯托克之战,长弓手的箭雨屠杀了一整个德意志佣兵长矛方阵;六十多年前,英格兰军在近战中击败了苏格兰人混乱的矛阵。现在,西班牙军队已把弓弩全部换成了火绳枪,试图在这场遥遥无期的荷兰独立战争中出奇制胜,这在英格兰军看来完全是跳梁小丑的把戏。火绳枪若果真那么好用,为什么发明它的东方帝国没有全面采用呢?所有对英格兰数百年赫赫武功的挑衅,最后都会被历史证实为一场场滑稽剧。

虽然那支枪与之前的比起来略有不同,他还记得在上一场战役中,他的步兵战阵整齐划一,厚重的铠甲彼此碰撞,发出金属的嘶吼,步伐坚定地踩踏大地,每一步就是一次属于男人的盟誓。在他的精心训练下,他的步兵射击精准度与速度已远远超出了国内任何一支部队,一分钟可发射6支箭,射程长达150至200码。很多士兵甚至已经学会了他所擅长的“三箭连射”,即三支箭分走高中低弹道,同时击中同一目标,快狠准且万无一失。

而火枪只能近距离平射,所以在列阵时最多只能排成两列,且仅能射中100码左右的目标,精准度与长弓比起来相形见绌。如果忘记在火药和弹丸之间填装弹塞,或者忘记把弹丸塞紧,子弹还会从枪口流出。菲利普清楚的记得,在有次生死一线的时候,西班牙士兵拿枪抵住他的脑袋,令向来冷静自如的他都控制不住心脏的乱跳,可当扳机被扣动时,预料中的疼痛居然迟迟未到,菲利普这才知道那支枪居然失灵了,他哭笑不得。


可渐渐地,他发现了不对劲。敌军的火枪在发射时不再有火光,也就是说,他们不用粉末火药了。他的长弓部队一开始在速度上的极大优势随着时间的推移已然消失,敌军换上的颗粒火药速度更快,杀伤力更大。菲利普眼睁睁地看着身旁的士兵“扑通”倒下,在地上溅起污浊的泥和雨水一同打入他的眼中,他感到全身被一把大火凶狠地烧着。很奇怪,在这局势大变的情况下,他还能一边持盾射箭,一边清晰地回想起初见伊丽莎白的那天,并不像其他人那样在宫殿中仰望高高在上的她,而是在花园里,伊丽莎白侧卧在白色的榻上,紧闭双眼,眉头微蹙,阳光打在睫毛的点点泪水上泛着细碎的光,应该是做了不好的梦。蓝色的蝴蝶不时在她的脸颊边飞来飞去。

也许是从那时起吧,菲利普拼了命想要引起她的注意。旁人都觉得他刻意逢迎,可是在夜深人静时,他独自只能流下苦涩的泪。他知道他们是不可能的,可还是像中了魔障一般,为她写诗,为她从政,为她带兵打仗,他甚至不知道伊丽莎白有没有把心留在自己身上哪怕一秒钟。
  
All-seeing light, and eternal life of all things, to whom nothing is either so great, that it may resist; or so small, that it is contemned.

这是一场结局已定的战役,从菲利普终于发现敌军火枪的改变时,他就已经明白了。可菲利普还是一路前行,他要对得起这数百年的英格兰之魂,英格兰的荣光从来都是由勇士而非懦夫照亮的。

他感到身上的大火烧得更旺盛了一些,似乎有什么东西要从大腿上冲出。菲利普颤抖着抽出下一支箭,用尽力气拉开弓,却在下一秒天旋地转,只能看到灰蒙蒙的天空,耳畔是轰隆声、吼声和惨叫声。

想起父亲曾经跟他讲过的四十多年前的那场Pinkie之战,英格兰凭借传统弓弩军阵大获全胜,让忙着更换武器的各国大为震惊,菲利普微微地笑着。


1595年,英格兰正式颁布了“终止长弓法令”。至此,弓弩已经彻底从欧洲战场上消失,而成为了打猎娱乐的用具。

  
注:菲利普•西德尼(1554-1586),是伊丽莎白一世时期的廷臣,政治家,诗人和学者。他写的《爱星者和星星》被认为是伊丽莎白时代最优秀的十四行诗。在Zutphen战役中,被火枪击中,不幸身亡。

(诗人拔剑拉弓,千万人吾往矣,战争的哀鸿遍野,到头来毕竟不如一首十四行诗的风流遍地。汹涌澎湃似是帝国史诗,但又曲折幽微得像传记历史,旁杂了兵器战役的刀光剑影,还有儿女情长的至死不渝。书写必须超脱求境,此番俨然只是野心的初探,另辟高地作为接下来的战场。)

最后:楚依







“你不是我,所以不知道我想要什么。我不是他,所以不知道可以为你做些什么。他不是你,所以不知道你要的是他,不是我。”
                                                                         2013.2.15

看到这条微博的时候她躺在他的怀里。午后的阳光透过帘子照进来,比室外直接洒在行人身上的光要柔和得多。她午睡的时间总是很短,于是会在他之前醒来,维持着同样的姿势不忍心动弹。她喜欢被他抱在怀里的感觉,无论是宽度还是厚度,他的肩膀和胸膛对于她都刚刚好,更重要的是有一种幸福感,一如这半年来和他在一起的感觉。有时候他用左手搂着她,把她的一条腿轻轻抬起跨在自己的身上,右手又和她的手相扣。无论睡的时候变换多少个姿势,她总是被他抱着,这种归属和温暖的感觉却与此刻她在手机上看到的东西很不搭调。

如果不是睡的时候手机刚好放在枕边,如果不是她在别人的好友里看到他停用了大半年的微博,如果不是曾经听说过他爱慕已久的那个女孩,她此时也不会被这些字冲击得有些发蒙。她左半边的头被他靠得发麻,从这个角度看着他,距离近得让她的眼神无法对焦。飘在阳光中的细小灰尘似乎拉开了他们的距离,泪眼中原本熟悉的他变得轮廓模糊了。看着眼前距离此刻刚好一年的微博,想到这段时间他们亲密无间的感情,她不知应该自信,还是怎样。
               



“我爱你,爱了整整一个曾经。”
                                                                         2013.3.16

2014年初的新加坡燥热异常。今天的两场暴雨不仅把赤道稠腻的热风稀释,也让最近持续的雾霾得到些许改善。她站在厨房剥龙眼。选了她最喜欢的绿色雕花的玻璃碗来装,一颗颗晶莹的珠子挤在一起,汁甜肉厚。她想到昨晚看到的这一句的时候手中龙眼的汁水顺着胳膊流下来,她打开水龙头冲了一下,顿时觉得有点冷。

回到房间,两个人边看电影边吃龙眼。吃完倒掉一粒粒油黑笃定的果核,洗了手,她又坐在他的身边。今天他工作的时候站了很久,于是她自然而然地把他的脚放在自己的腿上按了起来。有时候逛街累了,他也会给她按脚。她的小脚被他宽大的手掌包围,一下一下,仿佛宣告着他对它们的所有权。她觉得微痛却又舒服,上瘾的感觉随着他的指尖注入她的身体。

此刻她握着他的脚,那双总是被她嘲笑的扁平足。比女人还光滑的脚底总是让她羡慕,极度怕痒的他也常成为她捉弄的对象。如今她脑子里的,却是一年前的此时他脑中的是怎样深刻的曾经。她用一整只手按他的脚跟,努力用力,施在这双曾经觉得会陪她一直走下去的大脚上。脚底的纹路被她挤得有些变形,手指按过,却像是盘踞在他心底的记忆,最终依旧存在那里,细微,但无法被抹去。




“还有别人逗留的背影。”
                                                                         2013.4.20.

他从不知道她看过他的微博。或许即使知道也不会在意,毕竟那是谁都可能会有的曾经。她依旧和他如胶似漆,心底里却不可遏制地沸腾着恶毒的想法,比如离开。从两个月前看到他的文字开始,她仿佛为自己掘了一个沙坑。她赤脚站在中间,越陷越深,让那些想象中的他与别人的回忆淹没自己,给肌肤镀上一层浅色的沙,漫过双腿,漫过脖子,使她无法呼吸。

她时常感到一种无力感。就算眼睛捕捉到再美的色彩,一只苍蝇飞过就让人觉得没了意境。楼下飘来煮菜的阵阵香气,一点鱼腥却让人感到作呕。即便眼前的光影再温馨美好,万分之一的不确定却把她压得喘不过气来。这背影逗留了多久,她不知道。她只知道红玫瑰与白玫瑰的故事。

指尖划过他的眉宇,鼻尖,她轻轻吻了熟睡的他,终于决定消失在他的世界。为的只是,在他的记忆里也能有属于她的,让他怀念不忘的身影。

(书写不朽,爱情必坏,因此常常碰在一块,回忆起就像蒙太奇,充斥了尘埃微光中,种种身体蠕动的琐细以及沉溺。三句自白和三段侧写,也是三帖女人的心眼和告解,无论摩登或者传统,微博或者字笺,爱情从古至今剩下来,最后最真实的,总是背影。)

Friday, April 25, 2014

最后:昊平



小城的拌粉

不管是否情愿,生活总在催促我们迈步向前。人们整装,起程,跋涉,落脚,停在哪里,哪里就会燃起灶火。从个体生命的迁徙,到食材的交流运输,从烹调方法的演变,到人生命运的流转,人和食物的匆匆脚步,从来不曾停歇。

永外正街那间板凳粉庄,我吃了五六年的拌粉瓦罐汤,听说走后的几年,店家依稀会向爸爸问起我的去向。02年的拌粉是一块钱一碗,如今要到两块五,三块。瓦罐汤也要三块多一碗。在N城的早餐店吃了一碗十块的鸭血粉丝汤后,忽然觉得五六块钱的早餐也不是那么杀血。清晨的街边,两跟高低搭配的塑料凳组成一个个最简单的餐位,板凳粉庄由此得名。市井喧嚣在这里成了佐餐的风景,光顾的食客也不再顾及形象与身份,达官显贵,下里巴人,来到这里都是为了一饱口腹之欲,一律平等。

粉早已成了小城的灵魂,每一家粉店都有自己独特的调料和秘制的汤头。作料的品种并不复杂,数量总共不上十种,把握味道的关键就在于分量的拿捏。调味勺上下翻飞间,一碗碗拌粉的口味就此成型,一家粉店的口碑也就在这经年累月的咸香融合中慢慢树立。粉的糯香,辣酱的醇厚,就着那小小瓦罐中飘起的香味,是每一家早餐店无声却最有力的招牌。最好的粉店老板,总是能在熟客走进来时,不等开口就说出他想点的——粉是加辣椒还是加生姜,汤是墨鱼汤还是排骨汤。家里小姑在二附院旁边的小巷子里开了间粉店,有次我坐在店里等她,前后不过十分钟,见到数十位老客进来,她都一一道出他们所要点的东西,有几位还会扯上些家常,问候下他们家中的老老少少。在南昌开间早餐店似乎除了粉做好,汤煲好以外,要留住回头客还要熟知客人喜好,家中近况,上知玉兔登月,下知隔壁菜场葱的价格。南昌好粉店多如牛毛,如此一番分析,豫章地区自古以来辈出文人才子也不无道理。

有次在爸爸车上听广播,主持人说起南昌早餐单调,缺乏营养等等,归根结底,总结到南昌发展不如人。我吸了一碗粉后认真思考了这个问题。南昌人对粉的情节,早已把它“缺乏营养,卖相平实”的过错原谅了上千遍。在H城吃过的港式早茶,S城的小笼包,P城的烤面包加椰子酱,炒粿条,炒虾面等等,无一比得上卖价三块一碗的拌粉。咬在嘴里的米香味是生长在鱼米之乡的情节,穿过喉咙的甘甜滋润是煲汤人的寸寸心意。拌粉确实平凡,不过是几味作料几两圆粉,却是这最为习以为常的平淡,才能长久,才能经得起岁月时光,经得起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总说爱情要平淡才是真,其实食物也是如此。

所以说,比起港式酒楼千百种选项的早茶,我倒是愿意每一个清晨在我的小城里找一间小小粉店,端着一碗加辣加花生米的拌粉,佐着懒懒的日出,看着熙熙攘攘上班上学的人群,看着这个正在剧变中的时代。在这里人和食物比任何时候都走的更快,然而,无论他们的脚步怎样匆忙,不管聚散和悲欢来得有多么不由自主,总有一种味道,以其独有的方式,每天三次,在舌尖上提醒着我们。认清明天的去向,不忘昨日的来处。再喝下一调羹鸡蛋瓦罐汤。

南昌人爱拌粉,爱的是那份人人皆可享用的平等;南昌人吃拌粉,吃的是那碗粗糙里带着精细的乾坤。南昌人早上吃粉,中午吃粉,到了深夜还要一碗踏实够劲的猫儿拌粉汤,来为这忙碌的一天画上句号。和行色匆匆的白天不同,夜里的这餐可不单单是为了果腹。一杯小酒,几份凉菜,为原本火辣快捷的拌粉平添了些许轻松闲适的色彩。晚归的夜班工人,三五成群的好友,窃窃私语的情侣,来到这里都放慢了节奏。夜里的一顿粉,吃上两三个钟头,也不是什么新鲜事。夜凉如水,岁月静好,时光如碗里的圆粉,细腻绵长,在说笑间慢慢流逝。

凌晨三点,夜猫子扎堆儿的猫儿粉也开始慢慢安静下来,不过就在同一时刻,早起的板凳粉庄老板已经开始为新一天的生意烧上了第一锅水。所有这些记忆中飘香的味道,总有一些会长留于心上。人间烟火,饮食男女,虽然琐碎,却也是活着的味道。

(巴特有谓,饮食是表情达意的符号,其实与书写无异。城市的肌理欲望,无出文化的柴火炊烟,中国人的世俗,即是一个酸甜苦辣的味蕾,以及一个择善固执的胃。吞进肚子之前,拌粉是果腹的色香滋味,之后则是活脱脱的一番生命光景,彷佛是南昌地方志的一章,弥漫着从前此后的意境。)

最后:莉珊



阿公的话

那片昏暗的灰蓝色天空预示着他即将离去的身影,终究是我始料未及的。

阿公是个不多话的人,又或许是年龄上的代沟让他不知道说什么才好,所以每当看到我,都会用深沉的烟嗓,问声,你呷饱没?我的福建话还算流利,但怎样的回答都似乎赶不上他的年代,往往只好以草率结束代替了对话。他很年轻的时候便与尼古丁为伍,见到我却总会将登喜路的烟蒂揿灭,这又何尝不是他溺爱孙子的另一种方式。

曾祖母当年带着阿公还有大伯公和三伯公从安溪过番到南洋,其中坚韧不拔、勤俭持家的个性除了源自严苛的曾祖母的基因,也应该是在船上漂流几个星期的艰苦航程所留下的后遗症吧。就算年过八十,阿公还是会到亲戚经营的五金店帮忙家里赚点外快。即便生病了,也选择独自步行到一二公里远的中医师看病,不想为家里人增添任何麻烦。

我从没想过这样具有极强韧性的人有一天会躺在病榻上,一动不动的仰赖管子呼吸,就连排泄也不由自主。阿公一米六多的身躯原本就略显清瘦,大病一场后手部和腿部的筋骨更是全冒了出来,两颊则凹陷下去,一道道的皱纹也越加深陷,仿佛岁月毫不留情的一笔一画刻在脸上。尽管如此,他的眼神仍看起来炯炯有神,充满生命力的细胞在体内流窜着。

那天步出阿公的家门,从十楼仰望出去的天空被层层叠叠的云朵所覆盖,有种无法言语的惆怅,而太阳依旧高挂天边,似乎在告诉我他的生命没有这么快会终结。

然而,再一次见到阿公只剩冰冷的躯体,阖上双眼的面容尽是无穷的解脱。“南无阿弥陀佛”一遍又一遍,回荡在阿公毕生起居的卧房里,比起引领他跟随佛祖登上极乐净土,更像是在慰藉众人的不舍和悲痛。我跪在他的床沿,对着这个从小看着我长大的亲人注视好久好久,视线时而清晰时而模糊,像是笼罩在难以置信的梦境里。

爸爸说就连他离开,仍和死神交涉刻意延缓自己的寿命,选在周末作为出殡之日,深怕儿孙因为他耽误了课业或公事。倘若生命如同他搁置在房间一角的黑胶唱片,能够放在留声机上自由决定针尖何时落下和休止,或许也死而无憾了。

盖棺的当下因为老一辈的传统,无法将眼镜戴上,惟有在七百度的昏花中,持香绕棺走了几圈。瞻仰遗容的那一刻,我第一次这么近距离凝望着死亡,却始终未能看清。公式化和繁琐的丧葬礼仪总共持续了五天。潮州式的做亡斋、福建式的做道场一样都没少,再加上棺木上摆着的小型佛唱机不断播放“南无阿弥陀佛”,我想连阿公都对自己究竟是潮州人还是福建人,佛教徒或是道教徒感到困惑。

姑姑们把阿公生前遗留下的衣物一件一件取出,并一个一个口袋缝上,据说能够为子孙积累财富,我则在裤脚的边缘用马克笔写下他的中文名字,方便他在另一头接收。但我们边缝边写、边气边哭,这些衣物跟姑姑刚买给他的时候一样焕新如初,一件都不舍得穿。他的节俭,让我们很是心疼,原来家当的积攒绝不是一朝一夕的事。

通往万礼火化场的出殡路线,特意安排送葬队伍途经两家他最常光顾的咖啡店。如今每次路过这些地方,我都会停下来,但是心里却很安详,因为总觉得阿公还没走,一如往昔喝着咖啡乌,看见我便把指间的香烟熄灭,问声,你呷饱没?

(因为书写是一种缺裂的还原,所以只有最深而不陷的悼念,才能将逝者拉返字里行间。生前死后重洋再渡,悲壮的散离,看病的步行,细微的裤衣,除了是至亲的血肉唏嘘,更有历史的残躯依稀,自生而非自溺,由是完成了阿公一生宛在的音容不灭。)

最后:晓亚



那些我记得的人

记得有人说过,老人才喜欢回忆。

我便时常在想,自己是不是提早步入了衰老期,但是这也提得有点太早了。没经历几段春秋,几分忧愁的我却喜欢常常回过头去看从前的生活,那些曾经出现过的人,曾经发生过的事,都连同新加坡炽热的阳光,一起走向消亡。然后,我便会前所未有地感到失落。

鼠标左键敲两下,搜索栏输入一串汉字,回车,然后我就又看到了樊子的留言。这个荒废已久的博客将最后一次的生动留给了她。我尝试加载文字下方的那串网址,得到的却是错误提示的页面。

樊子是我的英文私人补习老师。和普通师生不同的是,在我跟着她学英文的两年里,一半时候是陷在咖啡厅酥软的沙发中度过的。练口语的当儿还忍不住偷瞟坐在角落里,帅得好似贝克汉姆一样的樊子的美国男友。而另一半时候则是在升着袅袅饭菜香的樊子家里。这个不算太大的普通民宅内养着一只白色的肥猫。据说,那个大学时候就成了樊子男友的胖哥哥对它宠爱有加,它成了这个老实的男人经常来探望自己女友的借口。

跟樊子最后一次见面她送给我一把伞,说新加坡不是烈日就是雨,这样我便可以经常想起她。樊子知道我喜欢唐老鸭,于是我欣喜地拆开包装纸,看到的却是那只黄色的熊。不过这也没什么,反正都是迪斯尼系列。

英文课因为她中途煲了两小时的电话粥而延长到十点,无奈只好送还是未成年人的我走到车站。我看见不远处的巴士缓缓驶来,突然摸摸口袋,惊讶地告诉她钱好像不够。

现在想来,那时应该能想出不下十种让我回家的方法,然而不知怎么的,我们的智商在那一刻巧合般地都成了摆设,在讨论无果后竟然莫名其妙地原地不动开始聊天。

街边的路灯随着夜色渐黑变得越来越刺眼,我被过亮的光线照得酸出了眼泪,樊子学着我的摸样摸了摸口袋。

“啊!我还有二十块。”

就是这样一句俗气的话,结束了我们之间的缘分。我常常会想,那时坐在计程车上的我,是否有好好地和不远处挥手的女孩对视,是否记得说一句“再见”。她好像一切我时常会做的梦一般,真实得醒了依旧能够记得,虽然笃定她的存在,如今却遍寻不到。

在之后的日子里,我遇到了井儿,那个戒不了烟,忍不住飙脏话,却留着一头乌黑直长发的善良女孩。她说话总让人感觉有点大舌头,却奇怪地操着一口美式英文。我喜欢称赞她的五官,精致得好像新疆人,那种被无数人幻想着掀起了盖头后,看到的令人惊艳的面庞。后来有一天,她戴上了蓝色的美瞳,呆愣的我望着她脱口而出:“井儿,你真像美国人。”

结果她就真的去了美国。在樟宜机场午夜依旧灯火通明的大厅里,井儿朝我拉起裙子,露出丰满的大腿和一只妖娆的美人鱼。

“怎么是红色的?”
“因为刚刺没多久。”

我不常看到刺青,更别说如此大面积的,于是那一刻不知道是惊讶还是羡慕的情绪一股脑涌上全身。她看着我,满意地笑了。

“这样你是不是永远都记得我的美?”

井儿在我心中刻下的就是这么一个自信又妖娆的形象,从不吝啬展现青春的艳丽,也不介意被人误会成风骚。时至今日,她的倩影虽然已经有些模糊,但我还是坚持地认定她即使不是什么不可亵玩的莲花,也必然是一朵没办法随便触碰的蔷薇。我想,也许我就是喜欢井儿的神秘和难测,这实在太有魅力。

在经历不多的岁月中,朋友的离去仿佛成了一种常态,悲伤到最后也多少显得麻木。然而,当我在“哐嘡哐嘡”的地铁车厢中透过电话时断时续地听到表姐的话时,还是禁不住一怔,她喃喃地说。

“奶奶,去了。”

哦,原来那些以为不会离开的,也早晚有一天会弃我而去。

奶奶的性格很奇怪,这是全家都默认的事实。她喜欢和家里上上下下的人闹别扭,比如在我妈坐月子的时候硬要分喝她的鸡汤;比如在我青春期的时候埋怨爸爸半夜吃宵夜是因为我晚饭吃太多;比如在姑妈和姑父吵架的时候不问青红皂白地冤枉姑父;比如半夜起床检查大婶是否照顾好了大伯。不过,最让人印象深刻的,还是她和爷爷之间仇人般的对立。奶奶由此成了家中长辈告诫晚辈的活素材,警示我们不要像她那样,因为任性的赌气,而嫁给一个只认识不到二十天的男人,从此,悲剧一生。

刚站在灵堂门口,我就有些迈不动步了。十二月的冬季,不知是太冷还是所处之地太过阴寒,只感觉自己不住地发抖。我扶着门框,看着一米八多的爷爷疲乏得已经直不起来的腰身,佝偻着仿佛要一头栽倒在地上。他蹒跚地把自己拖到冰冷的透明棺材前,顿了顿,布满棕色斑点的大手抖得厉害。然后,我便第一次看到了他因为忍耐而紧皱的五官,布满血丝的双眼瞬间噙满泪水。

像是被什么东西突然打到心里最柔软的部分,所有人的眼泪都在那一刻决堤,死寂的房间只听得到男男女女的抽泣。也许那一刻我们全都忘记了奶奶的不是,能感觉到的,只有至亲离开的怅然。

很多时候,我还是想不透那所谓“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却只爱感叹“人生若只如初见 ”,毕竟离别,最让人心累。

(世间所有的相遇,都是预演的告别,从友朋和家人到自己和自己,从青春少年到迟暮归天,聚散的场景一路参与,无论千遍百遍,总是动心感念。再看再看一眼的从前,书写即是惦记,如此温柔的想起才不算辜负,那些人的徘徊不去。)

最后:胡筱



回忆小时候

快要期末考试了,大家都忙于复习。算完一道专业课的计算题,感觉想要休息下。拿起手机,找起了南拳妈妈的〈再见小时候〉,对着歌词听着美妙的旋律,感觉思想被带回了童年时光。

我的童年很美好。虽然家境很普通,那时候中国的大环境就那样,物质条件没有很好。但那时候的人们都很淳朴。小时候生活在一个大院子里,院子里其他的住户都是妈妈单位的同事,所以左邻右舍的也都很熟络。邻里间串个门,蹭个饭,帮着照顾下小孩那都是常有的事。记得以前隔壁家的阿姨经常大早上来我家,把我暖和的被子一掀,我还睡眼惺忪,她就帮我梳洗好,然后把我送到楼下的幼儿园。

每天在幼儿园就是和小伙伴们玩耍,学学唱歌啊跳舞什么的。每天中午要午睡两小时,下午老师会教点小知识。有时候老师会带我们去院子后面的假山上玩。说起院子后面的假山,那可是我们院子里小伙伴的天堂。一年四季,假山上的景色迥然不同,各有千秋,带给我们的乐趣是无法言喻的。

春天,假山上各种树木都开满美丽的花朵,争奇斗艳,这可是赏花的好季节。夏天繁花依旧在,还多了知了不知疲倦的低吟。我们小孩最大的乐趣就是捉蚱蜢。夏天是蚱蜢繁殖的季节,而且草长的深,所以草丛里躲藏了很多的蚱蜢。随便用脚一划,便会有数只飞起来,我们便悄悄地等待时机,将它们一网打尽。秋天,花儿慢慢开始凋零,随着风被吹落到地上,让人有点感伤,却着实有着一种凋零的美。地上铺满了花瓣,像是花的海洋。到了冬天,风更是凛冽,企图把假山上的一切变得萧条。在别的树木都光秃秃的时候,梅花却傲然开放,有红色的,白色的,还有蜡黄色的,很是好看,而且香味也很是淡雅。正如古人云:遥知不是雪,为有暗香来。

那时温室效应还没有那么严重,几乎每年都会下雪,雪还挺深,可以没过小朋友的膝盖。我们穿上雨靴,在雪里踩得咯吱咯吱地响。有时我们会三五个人组成一个队打雪仗,用雪球对别的队展开攻击,直到别的队伍认输。当然我们也会团结一心的堆一个大雪人,用萝卜给它做鼻子,用纽扣给它做眼睛。还会有小朋友把自己的围巾给雪人系上,很是温馨。

除了假山,江堤也是我们经常玩耍的地方。江堤就在院子出门右拐走不到三分钟的路程。每天傍晚都会有很多院子里的人去那儿散步。江堤最热闹的时候就是夏天,很多船都停泊在那儿。我们有时会坐在船的甲板上,光着脚丫打水玩,比谁溅起的水花更大。咯咯的笑声在凉爽的江风中回荡。还有很多大人们在江里游泳,有老年人在岸上垂钓。一切都是那么祥和。

童年的回忆真的很多:和小伙伴们办家家酒,跳跳绳,捉蝴蝶,爬到石榴树上摘石榴,一起喂养小动物,一起改编加演出“电视剧”,一起在假山上生篝火,被管理员发现后落荒而逃……还有,精彩的动画片也给我的童年带来了很多的美好。这些美好一直珍藏在我的心中。

(童年愈远记忆愈近,小时候永远是夏凉冬暖的天地,虽然春秋一别了无尽期,可是在文字里还能时常回去,而且也大概只有此处,允许这般简单的贪心。不过,书写毕竟还得欲语还休,从一个小孔眯眼窥看,往往会看得更有情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