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大写作班: January 2010

Friday, January 29, 2010

我记得:秀君

弹簧床

我摒住呼吸,慢慢翻转成侧躺的姿势,两叶嘴唇有意识地在闭合与张开间蠕动,发出唾液湿润舌面与上颚的浊音,假装酣睡。父亲的身子像失去重心般使劲地压在母亲赤裸的身上,重复着上下摩擦的动作。漆黑的房里借由窗外丝丝的流光隐约地透进来,映照在父母晶莹剔透的肌肤上,特别显眼。我眯着双眼,略仰起头,在黑暗中偷窥父母。

每一次在观赏附上限制级字眼的连续剧时,母亲总是扮演叮咛的严肃角色,说戏里的叔叔、阿姨在玩一个属于大人的游戏,不准我们模仿。而床沿边的母亲眉宇深锁,喉间传来断断续续的呻吟,像倒抽一口气后又立即释放出来的吐气声,与鼻腔刻意压下去的喘气声阴阳顿挫地配合着,似十指在静谧中急促地撩拨着高亢调子的琴弦。母亲看似痛苦的样子,却顺从父亲用舌尖顺着乳房的曲线在下上舔着,敞开双腿任由父亲在胯下的放肆,与连续剧里的叔叔、阿姨一样。我用十岁的思维在盯看着他们模仿大人的游戏,如同在看连续剧般,连串疑惑,又步步好奇。

弹簧床总会随着父母身子的移动而摇晃,有时像涟漪般漩涡荡漾,有时像浪涛席卷而涌起,打断我容易惊醒的睡眠。还在睡眼迷蒙的瞬间,我既能觉察到父母的游戏已经开始,瞳孔赶紧便在眼缝中捕捉厮缠的影像,脉搏的律动也跟着父母的高潮迭起而绷紧、而放松;而刺激、而平伏。母亲的视线惯常地会在整个过程中分成好几回扫向我们兄弟姐妹,确保孩子们时时都在熟睡状态;而我的眼皮也在半掀开中紧守戒备,所以总能那么灵巧,在最危急的一刻把眼阖上。

客厅的电视屏幕上播放着在芽笼夜市买回来的翻版三级片,沙发上的我被一个男人实实地压着,碎片的记忆在脑海中不断地倒带,倒带,到弹簧床上佯装沉睡却又尿急难耐的一幕。

(文字从人性最细小的缝隙窥看,最能看得集中清楚,弹簧床上是一场惊心动魄的肉身教化,一直看一直看的专注,没有杂念杂质,还原出了一个赤裸的童年,也抽动出了一场极乐的失魂成长。)

我记得:秀莉


二伯的咖啡店

二伯的咖啡店开在福临园,我妈说要去帮头帮尾,我硬说要去帮中间。妈只好拖着我和一书包的奶粉兼奶瓶过去了。那年我六岁,还未断奶。

大马路包着小马路,小马路包着咖啡店,咖啡店在角头间。车子要转进小路才能弯进来,以前就老是搞不懂这个道理。早上哥骑着摩托载我到店里,我坐在摩托车上照例十五分钟后要开始不耐烦的,远远望见大大个的“鸿记咖啡店”好像抓到一只麻雀酱,对准哥的耳朵大喊“停… …”,可他是不会把车停下来的,依旧踩着很漏气的摩托对天空大叫“耳膜要爆掉了啦!”。我为这件事生了他很久的气,后来才知道我总是在大马路上叫他停下来。

店里那张红色的收钱大桌子,我跟妈说那是我的办公桌,我的办公桌有两层,午间常在第二层上画圈圈,偶尔望见第一层桌子上端出现黑黑的人影,就一身子压在圈圈上看黑黑的人影。人影多是来买烟的熟客,嘴角都还叼着半根残喘的烟,一次我干脆站在圈圈上,问一个满脸胡渣的大叔好吃吗?大叔二话不说就把他那根半死不活的烟塞进我嘴巴里,我用力咬了一下,问为什么没有白白的烟?胡渣叔裂开嘴笑我,哎!我愣了两秒钟,他笑的样子真像我爸。

后来店里来了一只懒猫,我姑且叫它大黑。大黑爱躺在红色椅子上眯眼,也不知它是睡或不睡,只因大黑实在太黑,毛多且浓,足以遮蔽它故意隐藏起来的内敛。我跟大黑相处了好几个礼拜,我记得我很喜欢它。然而大黑不讨喜,咖啡店的所有成员对它嗤之以鼻,正好它也有点嗤之以鼻的霸气。两股势力在咖啡店里僵持许久,最后我从隔壁杂货店拖来一只箱子,想说好好收藏一下大黑的霸气。

怎么知道大黑的霸气藏不住,溜走了。

那日午间下了一场大雨,也就是大黑出走之时。我一手拖着大黑的箱子一手拿了Heineken大伞沿着整排店屋喊大黑大黑大黑,最后大黑当然没出来见我反倒把大妈引来了。妈使了吃奶的力把我锁进臂湾里,我被拎走的时候,望见大黑的箱子被遗弃在街上,望见箱子有点软烂烂的四方样子,望见箱子底部叠了一层厚厚的泥,还望见泥迹沿我来时的路上晕开。

(视角的调度几达出神入化,运镜在贴近拉开之间游移自如,甚至还有漂亮的跳接,穿越每一个幽密的角落和琐碎的人事,叙述的不只是一个懵懂童年的画面,结尾溜走的猫,更似一个时代的告别。)

我记得:晓昕

疯狂是童年

我的家像马戏团。

小时候觉得,马戏团老土得要死,我只看电视。

早上看教育台节目,中午追旧连续剧(还有梁朝伟哥哥),下午方太教煮菜。看完晚间新闻后,天气预报仍不放过。

日子悠悠长,我和电视机总赖在一起,仿佛已打算共度余生。我阿妈看到我只会摇头说,你这个衰女,好像不像,像你阿嬷。

我阿妈说我阿嬷喜欢看电视,但我阿嬷每天还要打麻将预防老人痴呆,偶尔也找我阿妈练习张牙舞爪,哪会有时间定下心,坐下来,看电视。

每隔几天,我阿嬷就要练练虎口功。阿嬷的功夫了得,练得出神入化,练到她真以为自己是老虎。

每隔几天,我阿嬷练练虎口功,便会老虎上身,对着我和我阿妈虎视眈眈。我阿妈是她儿子的老婆,要人头当然先要她的。我阿妈说,算命佬说,出嫁后会有小人纠缠十年。我没眼看,回过头,看电视。我阿妈说过,这就是她的命。

我阿妈叹了口气,合上眼,然后两排利牙便刺入她白嫩嫩的颈。虎口阖上,鲜血欲滴。老虎上身的阿嬷好兴奋,四肢舞动,兽性的瞳孔像在宣布胜利。随后虎头一晃,阿妈惨叫,双手随着身体疯狂地摇摆,血花满地绽放,灿烂耀眼。

练习完毕,老虎一吼,我阿妈滚到地上,再爬起来说,我受不了了,我要去死,然后拉着我夺门而出,胸罩也没穿,钥匙也没带。我阿嬷紧跟在后头,追着我阿妈喊,你敢去死,我先死再说,我的钥匙也没带出来。

我阿嬷和我阿妈和我,在走廊拉拉扯扯,好不容易扯到楼梯口。我阿嬷按下电梯按钮,拉着我说要带孙女去楼顶跳楼。原来要带我练习空中飞人。我跟我阿嬷说,我没兴趣,我想快点回家,我听人家说电视机开太久没人看会爆炸。我越想越急,哭了起来。我阿嬷得意地说,你看,好孙不想我去死。电梯门口打开,十对眼睛望出来。我想着家里的电视机,很想去死。

后来,我阿嬷和我阿妈都不去跳楼了,她们牵着我的手,搭电梯落街,找铁匠阿伯开锁。

后来,我阿嬷闹跳楼,我阿妈都懒得理她。我阿爸还以为我阿妈对我阿嬷不好,跟我阿妈说,我屌你老姆。我阿妈不慌不忙,边看着电视边回敬他,死佬,要屌就屌你自己老味。

后来,没有人再闹跳楼。我阿嬷和我阿爸断绝母子关系,我阿嬷独自返港。我也不再担心电视机会爆炸。

当年我阿嬷老虎上身,我阿妈常说,再忍一下,再忍几年,忍多几年就是十年了。

每每想起,那十年,不长不短,而我和我阿妈都已熬过来了,就这么久。

(文字在看似闲逸随性的举手投足之间,就把整个精彩和热闹无比的童年尽速快播,叙述淋漓尽致似乎无需喘息,当中有三代人的兽性纠葛和一个俗世家庭的生存原理,以及一种粤语残片最精华的淬炼。)

我记得:怡伶

关于五岁

五岁那一年,你蹲在墙角,瑟缩着以双臂环抱自己,飕飕生风的藤鞭落在你的臂膀上。你拉扯着嗓子哭着喊痛,你真的知道错了,但母亲却一点也不手软。你感觉时间像过了一个世纪那么长,母亲的怒气似乎减退,或许是她累了,又或许是她赴约的时间到了,鞭打终告一段落。鞭打和冷漠是母亲对你的沟通方式,你隐隐约约地懂得她,却又难解她的喜怒无常。五岁那年,你不解为何你在深夜掏心挖肺地咳至吐白沫,母亲抱着你忧心如焚地赴往医院救治;可平日在鞭打你时,却毫无留情似要抽得你死去一般。

在一个位于二楼局促的房间里,你每天对着家家酒、洋娃娃和卡通片,守候着母亲放工归来。傍晚时分,你攀附在窗前的铁栏上,听路上轰轰的汽车引擎声,猜想第几辆经过的车子是载着母亲回家的。偶尔会有不同的叔叔接送母亲,她好几次牵着你的手下楼,要你向这些叔叔称呼问好。在你懵懂的五岁记忆里,似有两个男人在极力追求着母亲,一个是已婚的中年叔叔,另一个是比母亲年小四岁的叔叔。你一直摸不透母亲的心思,她到底喜欢谁多些?但有一点你却很清楚,母亲在乎的是物质,哪个叔叔能提供她最好的生活,她就跟谁。

你最喜欢和母亲在小房间共度的时光,那些你和母亲共处的日子。像是匿藏于诺大的城市里,那小房间隔绝了外界的一切喧嚣和危险,在你五岁的小小世界里,感到平安和温暖。然而你懂,你们无法永远只窝在这小小安全的房间里。五岁那年,你哭着哀求母亲别留下你一个人出外工作,你害怕孤独的滋味。你看见沿着墙边爬行的蚂蚁,它们穿过房门的隙缝往外爬出去,你却不能。

那年,你仰躺在地板的床垫上,听着窗外下雨的淅沥淅沥,不觉幻想有朝一日能住在宽敞的房子里,母亲不必再工作,你们衣食无忧。恍惚凝神间,你闭上双眼,依稀见到美好的光影。直至雨声静止。

你期盼的愿望并没有等太久。从你五岁结束的那一年开始,比母亲年小四岁的那个叔叔,便成了你的继父。

(文字的剔透冷峻中有隐隐然的迂回心迹,第二人称是一个真实得不敢过度逼视的视角,画面叙述的纯熟和比喻调度的得宜以外,充分显示了流畅浅白就是铿锵力度的简单书写真理。)

我记得:秀莹

第一个玩具

“Cik,beri saya sekilo gram bawang”(1)

“Uncle,给我一包香米,两罐黄豆”

十多年前,要是你来到波德申小镇,经过一家招牌为“隆生”的杂货店,你就会看到门庭若市的场面。

也许你也会看见我。

小时候,外公的杂货店是我放学后的去处。店面狭小,周围充斥着满满的货品,再高的人都会被挡着。来到此店,人都变隐形---不见其人,仅能闻声。在这里,一不小心,就是砰呯有东西掉下来。然而,你也别想kaki panjang(2),因为外公天生耳朵灵敏,再细微的声音都逃不过,甚至还能辨认出是哪个顾客来买东西。

我本来都在店后做功课,那里有桌子和椅子,但也有“好朋友”相伴。我不喜欢它们,甚至厌恶。它们聊天的杂音、丑陋的样貌、馋嘴的丑态、脏兮兮的驱体,总让我感到全身发麻。有时,它们就在你脚下,似乎要吓唬或者挑衅你。

后来我就到店里柜台去,有一张高高的圆形木椅,应该有1.3米高吧。原本是外公的专用椅子,方便他取货。第一次坐这么高的椅子,格外兴奋,需要一脚一脚踩稳木架后,才能顺利坐上。来到这里,我发现外公竟然会讲印度话。我隐隐约约学会了一些印度语调,“圆的不能拿,拿了就会傻”,只要念快些,配合头部转动,就有印度人的架势了。

算盘的滴答滴答,是我最熟悉的旋律,一听到耳朵必然竖起,眼球开始从作业簿子移向黑色的珠子,目不转睛地望着外公灵活敏捷的双手。算盘是我小时候的第一个玩具,我学得认真,先拿起来甩一甩,然后平放桌面,才正式开始拨弄。速度时慢时快,必须懂得拿捏,最好嘴上念念有词,像真的在计算什么。

顾客们都爱看我耍玩算盘,但外公总是说:“她还小,装装而已。”

注释:
(1)“先生,给我一斤的葱头”
(2)直译的意思是“手脚长一些”,指偷窃的行为

(童年的世界虽然自得其乐,但也有热闹纷呈的表现。用字仍嫌不够精准,内容也常空白不解,语气虽还能掌控,叙述仍有点嫩涩,开头和结尾的经营不错,中间则有点失控。--修饰整体文句,改题呼应见到的事物。)

我记得:佩珊

雪糕的滋味

雪糕,一个小朋友们都爱吃的零食。一听到“雪糕”两个字,小朋友的脸上往往会露出兴奋的表情;吃着雪糕时,他们往往会弄得满脸奶油,但是又笑得合不拢嘴。不过,“雪糕”对童年的我而言,却是如此的陌生新奇。

同学们都说,只要听写考满分就有雪糕吃,大热天也常看见路上的小朋友,舔着一支会冒气的雪糕,因为我患有遗传性哮喘病,所以只有羡慕的份。我常常问自己:雪糕究竟是什么滋味?是甜的吗?还是咸的?

同学们都嘲笑我没吃过雪糕,于是我下定决心,一定要找出答案。

那一个炎热的下午,放了学后,我和往常一样回到阿姨家。午饭后,阿姨从冰箱里取出一盒雪糕,分给表姐和表妹吃。她们吃得津津有味的样子,我和妹妹只能猛吞口水。突然,我的脑海里闪过一个念头。乘阿姨带表姐表妹去上钢琴课,屋里只剩我和妹妹,不如就偷吃冰箱里的雪糕。

于是妹妹负责把风,我找来了一张圆凳子,战战兢兢地爬上冰箱。凳子晃了两下,我吓得僵着不敢动,告诉自己不可以放弃。我小心翼翼地再度站直,仿佛可以看透冰箱顶层的门,看到那盒雪糕。

好不容易终于打开了,一阵冷风涌至,我伸出颤抖的手把那盒雪糕取出,一时间不敢相信自己的手里,就捧着我渴望已久的答案。

“姐姐,拿到了没有?”妹妹的喊叫声把我吓了一跳,身子不稳,凳子又晃了晃,我失去了平衡,从凳子上摔了下来,那盒雪糕也“砰”的一声落地。我跌得屁股开花,雪糕盒则破成两半。

望着打翻了一地的雪糕,我的心顿时沉到了谷底,正想要如何收拾眼前的残局时,突然传来了脚步声和钥匙的声音!

“姐姐,怎么办?”妹妹慌张地叫道。

我根本没想回答妹妹,本能地伸出右手从地上抓起一把雪糕,忙不迭往口里送……

啊,原来这就是雪糕的滋味。

(文句拖拉不展,作文习气明显,开头中间结尾串联事件原由和经过,还好收尾的描述不错,感动的滋味还算得偿。--修饰了整体文句,剪裁不当不需的杂叙。)

我记得:丽莹

代替月亮来惩罚你

五、九十度、四、四十五度、三、三十度、二、十五度、一、零度。

“咚!”闹钟的秒针就像玩踩石步游戏的小女孩,踩到了最后一步,与闹针重叠的那一瞬间,我的额头突然感觉到了一阵冰冷刺痛。我似乎可以看到,悬浮在脑袋四周,许许多多的奇怪符号,毫无规律的转着圈转着圈。我的步伐也开始转着圈。

我举起握紧(指甲刺进了手掌,痛!)的黝黑小拳头,代替月光棒(妈妈不肯买给我!),心理大声喊出:让我代替月亮来惩罚你!拳头飞向眼前更黑的大恶魔(啊,怎么没撞到大恶魔的…的肉?可恶!再一次)。

我举起握紧(指甲再刺进几分,痛…痛!)的黝黑小拳头,代替月光棒(看啦!都是因为妈妈不买给我!),心里仍然坚定地喊道:让我代替月亮来惩罚你!拳头只飞出了一半,就被眼前更黑的大恶魔给抓住了(糟糕!)

我的燕尾服罗面侠(啊不对不对,是阿公!)却是好整以暇,根本不理会我的痛苦求救:“丘仔打我!真痛!真痛!”

丘仔就是那个更黑的大恶魔,我是月光仙子的林小兔,我也是丘仔的妹妹。

阿公深深地吸了一口烟,再轻轻吐出,他宁愿化身为古装戏里有钱且患重听的员外,站在水池中央的小亭子里,以他如一丝棉絮悠然飘荡的烟,为自己打造出一个触碰不得的世界。

阿公已经进入自己的角色,但我却始终无法入戏。

(太近太亲的事物不易书写,熟悉深刻往往会变成陌生费解,至于内在心理和外在动作的揉杂,则是更加不易书写。立意和构思独特,而且结尾暗藏了超乎一场儿戏的转折,但可惜未能纯熟驾驭。--修饰了整体文句,加强标识独白的部分,修订结尾让精彩的角色对照能更浅显。)

我记得:静仪

上学

我穿着幼稚园橙色格子布的校服,静静地坐在爸爸驾驶的白色Toyota罗里。爸爸双手握着驾驶盘,凝视着路上的车辆,小心翼翼地开车。我平时很爱说话,此刻却变得沉默,然而爸爸似乎没有察觉。

早上,我迷迷糊糊地被妈妈从睡梦中叫醒。还没来得及弄清状况,就已呆坐在爸爸的罗里。睡眼惺忪的我,如同被绑在乘客座位上的布娃娃,目无表情,一动也不动地坐着。冷气直往我脸上吹,吹得我直发抖,所有的睡意竟被吹走了。

我坐起身子,伸长脖子往车窗外望,再看了看自己今天的装扮,突然明白了,天啊!我上了贼船,爸爸要载我到学校去!

罗里不急不缓地行驶,我开始感到慌张。我早就认定学校是一个可怕的地方。电视剧里,老师总是凶神恶煞,手握一根又粗又长的藤条。褐色宽大的皮质坐位,顿时变得很不舒服,系在身上的安全带有紧紧的不安全感。

我得想个办法。

罗里停在学校门口,引擎都没来得及关,我就快速地解开安全带,“啪”的一声打开了没上锁的车门,从座位上一跃而下,拔腿就跑。我用尽全身的力量,冲上那陡得可恶的斜坡。早晨暖暖的微风迎面吹来,像是在为我加油。抵达斜坡的最高处时,我已汗流浃背、满脸通红,气喘如牛。

身后,爸爸急促的脚步声越来越近,我像是一只见到猎人惊慌逃跑的小鹿。我张望四周,见到不远处有一家邮政局,便跑了过去。邮政局有两扇透明的玻璃门,就在踏进去的那一刻,我从眼角边看见爸爸早已从另一扇门进来。

强而有力的一双大手把我捉起,紧紧拥入怀里。我死命地挣扎,拳头乱挥,双脚乱踢,歇斯底里地哭闹,但是一切都是徒劳。

我最终还是逃不过,被猎人征服被逼着长大的命运。

(挣脱逃困的描述,颇有小孩子不愿长大的固执趣味,文字的连贯性不足,整体的流畅需注意。恐惧其实可以再渲染,直接从跳车一节展开叙述,结尾才揭晓动机的谜底,来一幕爸爸夹着女儿走进学校大门。--修饰了整体文句,结尾加进“长大”的命题。)

我记得:诗珈

以痛苦换取幸福

那天,我和哥哥两人如往常一样,一放学回家,就把书包猛摔到客厅一角,校服也不换,就开了电视机,看起卡通片来。电视正播映着小叮当。看着小叮当大口地吃着他最喜爱的铜锣烧,我和哥哥也开始意识到自己的肚子正在示威。

这时,妈妈打电话来,仿佛呼应了我们肚子的哭闹声。

“立颜,我现在在第一乐广场, 你们要吃什么?你们想到了再打来。”

“哇!要吃什么?妈咪问要吃什么!”

我兴奋地跃上了电脑椅大叫,好像一名西部牛仔骑上爱驹奔驰,拉着椅背左摇右摆,越摇越起劲。麦当劳汉堡、肯德鸡鸡腿、汉堡王洋葱圈……各种美食有如走马灯般围绕,我的口水差一点就从嘴里流了出来。

视线定格在电视前的哥哥嚷道:“我要吃Long John! 我要吃Long John!”。

Long John? 对哦,广场也有卖我最喜欢的Long John!一套Long John 鸡柳套餐的画面立即浮现在脑子里,回味着每一次Long John,鸡柳是如此的香脆可口,入口即化;柠檬茶是如此透心地冰凉;伸手抓一把热腾腾、香喷喷的薯条,一口咬下发出的脆响,舌尖上的余温是那么的真实。

一回过神,我就以最快的速度打给妈妈,电话一通,便对着听筒喊道:

“妈咪, 妈咪! 我们要吃Long John!”

“啊?可是我已经买饭了。你们未免也想太久了吧?”

一心想着有Long John吃,但妈妈的回应,却是我没有料到的。我先是失去了希望,之后失去了平衡。哥哥来不及反应,我已像一台电源耗尽的机器人,从电脑椅垂直地跌下来,左手臂几乎承受了一切的冲击力。我猛然坐起,只觉左手臂很痛、很痛。

哥哥不知所措,检起了话筒,告诉妈妈:“弟弟跌倒了,他说他的手很痛。”

“什么?好,我现在马上回来,你叫弟弟乖乖坐着,不要乱动。”

挂了线后,哥哥试图安慰我,但我却只是抱住左手,默不作声,痛楚已扭曲了我之前欢愉的表情。但我强忍着泪水,不愿让泪珠从眼角逃出。

妈妈回来后就马上将我进到医院,医生诊断出我的手骨有一道细微的裂痕,套上石膏后,他一再叮嘱我回去之后要小心,不要再顽皮了。我想反驳,这不是因为我顽皮呀,一知半解不要枉下定论!但是,我没有说出口。

爸爸到医院接我们,见大家都累了,提议由我做主决定去哪里吃晚餐。

当然是选我最喜欢吃的Long John啦!毕竟,这一餐是我以骨折之苦换来的。

(构思题材未战之前,已经注定失守,虽有部分传神的描绘,但冗长的陈述只是无趣的延长,创作不是历数一起事件的前后经过。--删除了一些枝节。)

我记得:培青

海马阴影

小时候,我是烂皮肤的最佳代言人。三天两头,眼睛周围就会鼓起一个小包,先是左眼,然后是右眼,有时甚至还会祸害到我哥哥。这小包红红肿种,痛痒难忍。病发最严重的时候,它会肿得像黄豆般大小,阻碍我部分的视线。

当丑小鸭,我一点都不在乎,我最在意的是要去看可怕的杨医生。按照惯例,杨医生拿着手电筒照照我的双眼,然后在我的病历单上写了几行蚯蚓般的字。坐在那药味逼人的房间里,我简直是生不如死,恨不得立刻跑回家。可是,杨医生正经八百的冷酷表情令人胆怯,所以我只好乖乖就范。他一边翻动桌上的瓶罐,一边指示我抬高头,眼睛看着妈妈。

他问我:“小妹妹,你最爱做什么呀?”我刚要开口回答,说时迟那时快,杨医生就在我的眼皮上划了一小刀。我“啊”的一声,脓包已经爆开,脓水混合眼泪,从眼角不断的流下。杨医生从容不迫帮我点眼药水,贴上厚厚的药布,顿时我就成为了独眼龙。

回家后,妈妈煮了一锅黑漆漆的汤,说是我最爱喝的罗汉果。我眼睛一亮,一溜烟跑到厨房。妈妈掀开锅盖,一股难闻的怪味却冲鼻而来。我一看,汤上浮着一条条长长的异物。“咦!有虫!”我拔腿就跑,妈妈追出继续哄骗,但我却是打死不喝。

我一直纳闷,妈妈为什么要给我吃虫,长大后才知道,原来虫是海马,有消肿散结的功效,是治疗针眼的最佳药方。不过,阴影已深植心中,海马真的像虫,以后无论妈妈端上什么汤水,我总会拿起汤勺搅一搅,才能够安心尽饮。

(趣味不缺,叙述也尚属流畅,但未有更大的惊喜或者感触,应该将焦点对准海马,省略看医生一段,写成吃海马的童年。--略微修饰文句。)

我记得:思敏

三根手指

小时候太爱冒险,不,应该说根本不懂得什么是危险。

小时候对很多事都感到好奇。父母亲下厨时,总在一旁看。记得那年五岁,对腥臭无比的鱼和肉,如何变成桌上的美味佳肴感到疑惑。回头问我妈,她说因为食物被煮到很热很热。对她的解答,我似乎不太满意。我想知道怎样才叫很热很热。

有一天,机会终于来了,煤气炉上烧着的水,就是实验的最好设计。乘没人注意时,我溜到厨房去观察。水壶冒出白茫茫的蒸汽,我竟将右手的食指、中指和无名指贴在滚烫的外壳。三根手指在我眼底,很快的变成粉红色,皮肤底下的感觉神经,急速输送讯号到中枢神经系统,发出的讯息是:我终于知道所谓“很热很热”是什么了!接着,当然就是歇斯底里的尖叫和哀嚎。

三根手指无法伸直,皮肤底下的血液像是也被煮沸,随时会冲破皮层喷发出来。大概是急中生智,我打开冰箱马上把手伸进去。我爸听到呼救,迅速从冰箱内取出一颗鸡蛋,往那三根手指一砸。倒数二十秒以后,感觉风景一下从赤道转移到北极,沸腾灼热急骤降温,取而代之的是冰凉和宽慰,一切的歇斯底里,也回归到平静。

接下来的几天,受伤的三根手指照旧粉红,固执得不肯褪去,而且还有像鱼鳞般的死皮欲坠还留。只要一触碰到伤口,眼泪就不止,我爸一开口说话,总会大声斥责:“现在知道什么是很热很热了,对吗?”

三根手指到现在还有点粉红色,代表了很热很热,我知道了,我很后悔知道。

(较为典型的童年刻画,一场教训学习就是一段记忆,还好当中有不少鲜活的补充。--修饰了整体文句,切记进行描绘不可完全按照脑海搬演,需以文气调节画面连结的流畅,不然则是僵硬死板的动作。)

我记得:俊勇

记忆里的小学

生了锈的小学大门,应该是深绿色的。但是,究竟它是被漆上的,还是被不知名的藻类生物覆盖,没人知道。

从大门走到小小的升旗礼广场,经过了更加小型的停车处。那个小角落只能容纳不超过三辆车,但这从来不是问题。老师们都是步行上学的,只有校长会开他那辆奶白色的车。停车处周围有个五米宽、十米长的一小块地,是学校园丁的小天堂,从来都不准别人进入。那里种了好多不知名的植物,有红的、绿的、蓝的、黄的,其中还隐约有几颗黄梨,四周的白色木制围栏,也爬满了牵牛花跟几只蜗牛。

走过了升旗礼广场穿过食堂,看见了很陌生的摊位以及很熟悉的水泥空地。小学的休息时间是半个小时,一年级的学生就会和他们的家长在食堂里买东西吃,其他年级的都会在水泥空地玩捉迷藏或跳飞机。有时候,幸运的话,就会找到傍傍树(又称海芒果)的果子,大家就把它当足球踢。

离开食堂来到灰色的教室大楼,走进图书室,小到像米缸里的一个米虫,远远比不上公共图书馆大。我不曾把书读遍,或许就像那米缸里的小米虫,不知道外面的世界有多大,但就是喜欢这米缸。有空没空就钻进图书室的一个小角落,拿着本书,也不知道有没有读。淡红色的地毯、发黄的图书、高大的灰色架子、老旧的冷气机、深蓝色的百叶窗、半明半暗的灯光,这都是我最亲切的朋友。

转身出来便是教室,曾经有过欢笑有过泪水的教室。上课时不专心,给老师瞎捣乱的嬉笑;被老师拿木尺打手掌时滑落的泪水;以及领取小六离校考试成绩时的紧张。点点滴滴历历在目,但却又是如此的遥远、陌生,仿佛一切就像是一场梦,但手掌却还是隐隐作痛。海苔色的黑板,右边墙壁上蛰满针孔的壁板,左边一排生锈的铁窗,一张缺了边、属于老师的桧木桌,四十张海蓝色的学生桌椅,四把老旧的电风扇挂在久未洗刷的天花板上。凹凸不平的,是我从前走过的水泥地。

这就是我记忆里的小学,深绿色的大门上面,是蓝蓝的天。

(像是归去来兮的魂魄,再走了一遍小学的一景一物,情感基本到位,文字紧弛也得宜。--修饰某些文句和结尾,蓝天衬绿门才是悠悠的童年。)

我记得:勇安

童年的背叛

小时候我特别喜欢和妈咪睡在同一张床上。

睡在妈咪的身旁,感觉她体温散发出来的温暖,让我充满着安全感。妈咪身上散发出的那一阵阵飘香,也让我觉得自己是世上最幸福的宝宝。我不知道什么人情世故,只知道那个我称为妈咪的女人,是我世上最爱的人,而那个我叫爸爸的男人,是世上最大的婴孩。那个男人不知为何一直不肯长大,晚上还要和妈咪睡同一张床。我一直都不明白,为什么他有这样的特权,我只有在苦苦哀求下,才有机会争夺到一个在那张床上的温馨角落。

平常我睡在另一个房间,常常在半夜醒来的时候走出客厅,发现妈咪房间里传出声音,好像有一台电视机。“太过分了!看电视也不叫我起来一起看!”那股不知从何而生的背叛,让我觉得妈咪对我的爱不如对爸爸的爱一样深。于是,我决定查出真相。

那晚,在我的百般央求下,妈咪终于让我到她的房里过夜。我洋洋得意的瞥了那个男人一眼,看到了他眼中充满着的痛恨。他的眼神似乎透入了我的心,似乎看透了我的诡计。我紧闭上眼,一直在脑海中念着:我看不到你,你看不到我。我看不到你,你看不到我……

就这样,我闭着双眼,不敢转动身子,深怕每一个举止都逃不过那个男人的眼底。妈咪和那个男人一直在床上细声的聊着,似乎有点激动,但是我却始终无法猜出他们话题的内容。老实说,当时我是感到有点被冷落了,但还是强忍着不愿打草惊蛇。

突然他们两都停止了谈话,是睡着了吗,我很想微微的挣开一丁点的隙缝,去窥探黑暗里的敌情。这个念头闪现时,我忽然感觉紧闭的眼睛前似乎有点动静,好像有人贴得很近,在查看我睡觉的表情。

“他睡了。”是那个男人的声音。

感觉到那个男人起身离开,我心想,铁定是要去客厅把电视机搬进房里了吧!哈哈!谜底就要揭开了!

“不要……不要……”不久传来了一阵声音,怎么这出戏听起来好像很痛苦,而且声量很小,该不会是不想让我听到。接着,又是一连串节奏快慢参半的拍打声,难道有人被打,听得出是一个个女人,很痛苦,要睁开双眼看一看吗?

突然一切都停止了。声音停止了。对,一切真的是停止了。那个男人离开了床,打开了厕所的门。我挣开双眼,看到了已经被关上的电视机。妈咪看到我醒着似乎有点惊愕。被我捉到了吧!我不想多说,但还是很刻意的问了:“妈咪,为什么刚才很像听到有人很喘这样?”

“没什么啦。有人在运动。”

(充满戏虐搞笑的味道,构思有趣,但叙述差强人意,某些情节有点不知所云,事件衔接不够严谨,而且电视的谜底没有很好的呈现。--修改了一些不符逻辑的情节。应该安排真看到电视或者床上的画面,恋母的心理挖掘才能深刻。)

我记得:佩云

对岸

亦圆亦方的案头闹钟像一个忠实的新闻播报员,准时在凌晨四点钟响起。习惯浅眠的我,被闹钟吵醒无法再入眠,所以都会如常陪爸准备上班。长久以来的早出晚归,爸的眼睛好像用黑眼影化了烟熏妆,几天都没有睡觉似的。

爸洗盥之时,对面楼下卖鱼的店屋听见“吱呀”一声,门里走出头发散乱像个鬼的阿顺老板,准备到丽都海搜捕海产。货车门关上的声音,在柏油路上的响起回音,没入冷飕飕的空气。我从大大的窗户踮了脚尖,窥视老板娘在店里切着昨日卖剩的鱼,头歪歪地看她剖开鱼肚的熟练动作。我发现,切鱼刀比她手戴的那些花花亮亮的首饰,实用好多。

街道车辆格外稀少,回教堂传来的祷告声格外冷寂萧瑟。我和爸脚步亦步亦趋,路上一长一短的影子重叠那一刻,即是我每天寻找的美好时光。街灯把爸的肌肤照得更加黝黑,我入迷地看着爸的左脚接右脚走路,爸认为比别人走得越早越多,赚的钱也越多。

眼角瞥见水沟旁的老鼠吱吱叫个不停,仿佛在念着挥之不去的咒语。我轻轻地蹬了一脚,把老鼠吓跑,像没了魂。爸骑上摩托前往对岸工作,在共鸣性很强的巷子,只听见引擎的声音穿越标着23号路牌的转角,渐远渐逝。

上楼回家,在摆着家庭照的客厅桌上,依旧是当日《星洲日报》满是圈圈的征聘启事,爸想在自己的地方找工作,不要再到对岸去。我打开电视,传来了“我会代替月亮来惩罚你”的稚嫩对白,是对岸电视台播放的日本动画《月光仙子》。我对月光仙子一直都有一种莫名的憧憬。

于是我换上白色校服,乘搭拥挤的公车,到丽都海对岸的中学上课。

(看得到描述的用心经营和亦步亦趋,文句锻炼已有成熟的雏型,不过仍有构思的杂念,无法完全善用氛围,带出一个家庭夹在两岸的流离。--修饰了某些文句,删除开头和结尾语气和意图较为激烈明显的部分)

我记得:健源

男生宿舍

那个山坡上的大洋房,住着我小时候特别的回忆。

阳光普照,理应热气四散,房子里却很凉。大家都在吃着午饭,门外传来一阵引擎声,挂着碎花窗帘的铁门打开。那是阿强入宿的第一天。他比补习用的桌子高一个头,身形如橡皮筋般瘦,皮肤蜡黄,留了一个榴莲头,眼神凶恶。以一个同龄的男生来说,其实还算正常。

男生宿舍长幼有序。他六月份生日,比我大几天。依照惯例,我叫他强哥。

强哥来自单亲家庭,母亲对他关爱有加,大概是觉得是亏欠吧,强哥手里总握着一些一般小朋友渴望却没有的玩具。那年夏季出的彩色Gameboy,他口袋里就藏了一台漆黄色的。

补习桌边的小朋友,都对强哥身后至佳的站岗虎视眈眈。墙上的旧式时钟显示六点,一群弟弟凑在强哥后面。强哥徐徐拿出Gameboy,打起电动。我站到了好位子,就在他背后,直望过他脖子。脖子一团黑一团灰,很脏。电动的彩色画面生动,很诱人。

强哥就这样玩着,没有说话。

他住进来的一个多月后的一天,六点钟,他如同往常拿出Gameboy在玩,我又站在他背后。他玩一阵,转过头问我:“你想玩吗?”

“想!”

他把另一张灰色塑料制的无靠背椅子拉到他身旁,让我坐下来,坐在他旁边,玩他的Gameboy。

第二天,下午三点,补习的时间。阳光照得屋外的草地一片绿意盎然。我坐在同一张灰色塑料制的无靠背椅子上,桌上的数学作业一点都不想碰。

一双手压在我肩膀上,有人贴靠在我的背,感觉被什么东西触按了两下,耳边传来了细声的一句话:“别告诉别人噢……”。是强哥的声音。

他走到我正对面的位子,坐下。他的身影逆着光。光,很刺眼。眼神,我看不懂。我真的不懂。

(书写几乎已经找到让人舒服的节奏,叙述和用词可再仔细斟酌,结尾含糊但不够暧昧,恐怕也会让读者看不懂。--润饰了一些词语,本想加添一个嘴唇的动作,让情愫更有想象。)

我记得:凌杉

泡泡的幸福

我的童年是在中国的一个小县里度过的。从大概五岁起,住在一个叫粮食局的地方,像一个现代化的四合院,有个政府的行政单位,旁边是个车库,两者形成一个L字,其余两边都是四层楼高的住家单位。厨房都在一楼,五楼是天台,冬天的时候最好打雪战。建筑物是一个长方形,中间空空的,也不知道干嘛,好像是车道,可是我住了好几年,也没见到几辆汽车开进来。

从小就不喜欢洗澡,可是却享受洗澡的过程。我家住的单位没有私人浴室或厕所,痰盂是马桶,要不然就要到长方形的一个阴暗角落,楼下厨房外的走廊,就是各家小孩子的露天澡堂。

妈妈要为我洗澡,每次都会摆出无奈的表情,好像要打仗。很大的猪肝色面盆,扎根似的一动也不动的搁在地上,装满热水。妈妈先伸魔掌,把我拔了个精光,要开始了,我心里总是这么想。用瓢子舀了水,直接从头上淋下,因为太笨不知道可以憋气,老是觉得自己呼吸困难,好像要断了气,直到水流下身子,我才终于松了口气,又熬过去了。刚庆幸还活着,我就大意了起来,窒息的瀑布再流下来,吸进肺里的是少少的空气,更多的是洗澡水。

就这样直到全身湿透,妈妈将洗发精和沐浴露一次过从头涂到脚,二合一的,一次搞定。少了海棉宝宝,妈妈还是以双手制造白色的泡泡,我整个人仿佛就是一块会行走的肥皂。妈妈越擦越起劲,有如钳子般紧紧握着我的手腕。幸好有那些泡泡,我总会从妈妈手中挣脱,一块会跑的肥皂开始绕着建筑物的走廊跑啊跑的。绕着一楼的走廊跑了一圈,回到妈妈等待着的原点,咻的一下就把我逮住,一瓢一瓢的水从头顶上流下来了。

妈妈会说妹妹比我幸福,出世后就在浴缸洗澡,可是我觉得我比妹妹幸福,多很多很多,就像是那些白色的泡泡。

(读起来有洗澡的干净和爽滑感觉,叙述不会拖泥带水,但还可以更加简练,让文字像泡泡,更灵动无拘,行文的节奏就能像水。--修饰了一些文句和结尾,让泡泡作为幸福的转喻。)

我记得:燕玲

鬼地方

那是十多年前的事了。从我家厨房的窗户一眼望去,有足球场般大的空地。白天会有闲来无事的人做晨运、打太极,或是几个毛头小子踢球,到了夜晚则是空旷无人,寂静中隐藏的空虚和黑暗,足以让许多人屏息。

不晓得是大人的心理作祟还是有意渲染,到了七月中元,这块地就成了鬼地方。再乱跑,小心被鬼抓去,妈妈不厌其烦总把这句话挂在嘴边,比藤条有效,成功阻遏了弟弟自由行动的坏习惯。

全都是唬弄小孩子的鬼话。

那晚,第一次跟老爸到空地看歌台,空气弥漫阵阵焚烧冥纸的烟味,模糊了我的视线,似乎有意提醒人间与鬼界的虚实,有如雾里看花。虽然是吵闹喧嚣,但也算是歌舞升平,没有体面的舞台,只有简单搭起的戏棚;没有很高级的音响设备,只有一群大叔级的鼓乐手;没有很摩登的灯光效果,只有让人如痴如醉的霓虹灯。早来的有位子坐,晚来的要站着,所有位子都坐满了,除了最前的一排。

老爸拉着我的手,站着看歌台,但我却只够高看到屁股。我摆了一副臭脸,作为抗议,老爸知道我要闹脾气,很有默契的把我抱起,坐在他厚实的肩膀上。舞台上女歌星在台上一边唱一边扭,舞台下男人的眼光也跟着快活的起舞,包括老爸。我则是一边吃着手里捧着的杏仁果冻,一边聚精会神的听着主持人和歌星们的互相搭腔,当然是没有听懂。我的记忆里没有现在的刘玲玲,只有一个叫做二姑的主持人。我天真地问老爸,为什么叫二姑,不叫什么其他的姑,老爸没理我,只叫我安静不要说话。

托好兄弟的福,鬼地方有了人气。可是,鬼地方却不在了,如今是一座儿童游乐场,人鬼果然殊途。

(阴森又热闹又温馨的童年切面,行文虽常有顿滞之处,而且几处句法别扭,似乎没妥当校阅,但整体流露了不错的书写能力。--修饰了多处文句,删除标福物一节,让鬼地方有完整的呈现。)

我记得:玮峻

人类存在着无限的可能性

已经不太记得具体原因是什么,但我是没有上幼儿园的。现在回想起来,好像有去过一天,就那么一天。在那一天里,记得的事情是老师派给同学们每人一杯美禄,其余在幼儿园的回忆嘛……没有,完全没有了,因为第二天我就没有再去上幼儿园了。

以上都只是回忆的前奏,而前奏过后的主题曲,也并没有什么特别,不过是一段普通的过场,要如何才能写得生动,还真的觉得有点难度。究竟这前奏有何用意?且听下段分解,但别太期待有任何很惊人的剧情或是很传神的描述,这只不过是,个人极其普通的故事。

由于有着这样的前因,因此在我上小学一年级之时,后果就是老母为我找了补习老师。总觉得小时候好像很多事情都没能坚持下去,印象中那个补习也是去上了一次后就没去了,而本应该去上第二次补习课的那天,就是前面那长篇大论的前奏之后,回忆的重点所在。

那是个炎热的下午,时间是下午4点23分,前往补习老师的家只需5分钟,理论上我应该启程了,其实当天我耍性子和老母说我不想补习了。想必当时我疯了,在老母的脸上,明显出现了怒气,我还依然很倔强。

过了1.204 s后,我最高的离地高度是67.32 cm,2.164 s后的位置和原本的位置距离2.67 m,全程费时0.96 s,而根据计算momentum的公式而言,momentum等于物体质量乘速度,当时我的速度是2.67除以0.96,得出2.78125 m/s,印象中我当时的质量为20.46 kg,因此得出的momentum是2.78125 m/s乘以20.46kg = 56.904375 N/s,也就是说在事情发生的2.164 s后我承受了56.904375 N/s的冲击。请想象一只怀孕二个半月的母猪突然压在身体上的那种画面和力度,大概就能明白了。

当然,以上的数据和比喻仅供参考。

人类的确存在着无限的可能性,也许当时老母可以很冷静地到厨房然后拿菜刀来砍我,也许是像《新世纪福音战士》里面的EVANGELION一号机吞噬第十四使徒Zeruel一样用利齿来吞噬我,可是她都没有那么做。而当我回过神来,发现已被老母从家里丢出门外了,那仅仅是在我很倔强地和老母说完我拒绝去补习后2.164秒后的事情,至今依然历历在目。

(以拐弯抹角为特色的描述,别开生面的画面呈现,童年原来是一连串荒谬的物理公式,文字的理路和思维的纤细缺一不可。--加入怀孕母猪一句,让量化有形象的对照。)

我记得:甜甜

养乐多

为了冰箱里剩下来的那瓶养乐多,哥把拳头借给了我。

接住的那一霎那,脸部表情即刻扭曲,右眼看到右脸颊渐渐浮肿。我不协调的双手挥了几下,没有一次击中要害。挥空之余,哥的拳头正中我的鼻梁,我以为衣上的点点红斑是上完彩绘课剩下的红色颜料。

游戏还未终止,我和哥就像服用了兴奋剂,而鲜血的临场只带来更大的激励。血液里的叛逆因子催促着我们继续玩闹,相互借了胆挑衅彼此疯狂到底。天花板吊着的风扇咿咿咿咿,鼓舞着我勇敢前进。我并没有被拳头所带来的晕眩给阻止,只怕错过时机再也无法找到对打的快感和挑战父母极限的乐趣。

鼻血流个不停,却丝毫没有拖垮我们的能耐。我们为养乐多而战,企图创造往后可向人炫耀的辉煌事迹。

战场由屋内延伸至屋外,在哥身后的两株仙人掌突然显得格外可爱。家门外的这两株仙人掌与我十二岁时一般高,我已经差不多长到哥的肩膀。它们平时静静地坐在角落,好像默默地等待着我与哥奋战的这一天。我的嘴角扬起,兴奋地往前一扑,准备展开胜利的笑容。哥机灵地一转身,我的视线都是仙人掌的刺。

哥用很多纸巾和一块湿毛巾希望能擦掉我身上的血,去医院则是爸妈放工回来后发生的事。医生用类似锭书机的东西钉了我的下巴几下,爸爸担忧的看着医生的医疗工具,仿佛那是他公司里用来焊接电器的机器。妈站在爸身后哭喊得快要晕阙,就连呆在对面病房的护士阿姨也跑来关切。游戏的胜利者以高傲的姿态站在我身边,右手高举着喝尽的养乐多瓶子。

家里天花板吊着的风扇仍咿咿咿咿,全家人都在医院,地上已经干掉的血迹,凝固了这段童年的回忆。

(打架作为成长的仪式,童年是一连串的画面切割,趣味横生,时而快播时而放慢,像是电影镜头灵活变转。--略微修饰了一些词句。)

我记得:洁滢

K.O.You Lose

琦琦似乎是在学会爬之后开始喜欢跟我打架的,我也乐此不疲。我的力气比她大,不会太吃亏。只是偶尔被妈妈赏了几盘炒馃条会有点吃不消,但浇了些泪水后就什么都忘了。跟琦琦打架是非常奢侈的享受。整个过程的精粹,就在于欣赏她哇哇大哭后又很容易被逗笑的傻样子。

我一般不会主动出击,都是等琦琦按耐不住打瘾送上门时,才会动手。我喜欢扯她的头发,因为这一招能最快让她哭着投降。由于伤害不算太大,妈妈大不了就咆哮几句,不用挨鞭。琦琦没什么本事,不过就是尽全力在我身上留下最多的牙印,而我通常不用很费力就能躲过,或干脆推开她的头。如果是坐着,她就会奋力地交踢双脚,让我知难而退。可见琦琦是很少机会把我弄哭的,平手已经是她很不错的成绩。她那屡败屡战的精神,不知道是不是从Sylvester大笨猫那里学来的呢?

我们最惨烈的一次,也是最后的一次战斗,是在我刚升一年级,她刚上幼儿园的第二天下午。我交了新的朋友,名叫雪芬,她给了我一个口香糖。这不是我第一次尝试这种不能吞的糖果,我知道它的魅力除了那个泡泡以外,就是它可以拉得很长很长,形状多变。我趁琦琦睡午觉的时候,给她做了个试验,我想用它来给她绑头发。设计的蓝图已经在我脑中,如果顺利的话,将会有一个小小的蝴蝶结在她的马尾上。于是我把口香糖搓成细长条状,用手抓起琦琦的头发,再将口香糖缠绕马尾两圈。可惜口香糖不够长,打不了蝴蝶结。我想把它取出来,再搓细一点,怎么知道口香糖已经死死粘着。

琦琦被弄醒了,以为我要跟她打架,很利落地就抓起我的手狠咬一大口。这次我忘了反击,也不敢抓她的头发。那一口真的很有力道,痛得我叫不出声来,惟有拼命搓揉痛处。她仿佛察觉到了不对劲,连忙转身,头发被甩到右边肩膀前。琦琦应该不知道那是什么,她能看到的只是已经缠成一团的头发,像一个大大的绳结。直到妈妈回来,请我吃了一大盘的馃条。琦琦的头发被剪到很短。她不停地哭,怎么逗都不笑,也不跟我说话。就从那天开始,我们不打架了。琦琦一个月后才肯出门。

幸亏我和琦琦从打架的嗜好中建立了深厚的感情,才让她在头发长长后就原谅了我。童年的无知往往可以得到宽恕,成年后,犯错的权利就被没收了。琦琦是最后的胜利者,因为我这辈子都会对她好,让她快乐。

(打架不易描述,小孩子打架尤其,行文没有口香糖的甜腻和粘粘,结尾有一种满足和感动,像是看到一个野孩子变懂。)

我记得:秀文

小时候小强小事

小时候每逢周六,爸爸总爱带我出门,去咖啡店和一群老朋友会面。记得每当爸爸拉着我的小手,走进咖啡店时,叔叔阿姨们的脸上都会带着笑容,纷纷轮流捏捏我的脸。

我不会吵闹,也总就是静静地坐在爸爸的大腿上,呆上一整下午。爸爸会和叔叔们一起抽着烟,喝着酒,聊着天。他们也会拿着一叠叠的报纸和马经,大大声地谈到第几场应该买几号。我不知道他们讲什么,但我看到爸爸笑得很开心,我心中也很开心。

小时候也怕小强,但小强怕爸爸,所以爸爸也就成为了我的英雄。

有一回,爸爸和我在等着电梯下来,一只深褐色的不明物体从某个不明的角落突然现身,以相当快的速度朝我们一步步逼近。肮里肮脏的身体,长长的触角,毛毛的脚,真的是把我给吓坏了!小强越来越靠近,我感到无助,不知道怎么办,便大哭了起来。爸爸听到哭声,赶紧跳到我的身前,想知道是什么东西,把他的宝贝女儿给吓坏了。我什么都不敢说,只是指了指迎面而来的小强,不停的抽泣。

爸爸定了定神,看到了小强,竟然大笑了起来。就在那一瞬间,爸爸一把拉我抱进怀里,用强而有力的右脚,往小强踩去。‘啪’的一声,可怕的小强就这么轻易地死在我爸爸的脚下。我躺在爸爸的怀里,抱得紧紧的。我最害怕的小强,就死在爸爸的脚下。我当时认为,爸爸什么都能做到,心中有一种安全感,觉得只要有他在,1000只小强都不怕。

也就是这样,小时候的小事,让我有大大的满足,一只小强的壮烈牺牲,奠定了爸爸的英雄地位。

(动作的铺展有些粘着,画面感呈现不足,文句还可更简练和丰富,结构上类似作文的起承转合,需要自觉避免。--修饰了整体文句,删除了没必要的旁枝末节,改动题目以小强为尊。)

我记得:文良

咸菜豆腐汤

我坐在客厅里的餐桌,心不在焉地面对着明天需要交的功课。厨房传来了瓦斯炉熄火的咔嚓声响,我抬起头,爸爸站在厨房,一手撑着拐杖,一手从锅里舀起一碗很小碗的汤。

他一步一步,小心翼翼地走到餐桌,把汤放在我面前:“先吃饭吧。功课等一下再做。”我听话地拿起碗筷,慢慢吃,盘子里有煎蛋和午餐肉。我不碰那碗最爱喝的咸菜豆腐汤,肚子虽然真的有点饿,但是食欲就是提不起来。

爸爸看我没动那碗汤,便对我说:“喝汤啊。你不是最喜欢喝楼下煮炒摊的咸菜豆腐汤吗?虽然只剩一点点,不过刚刚我加了一点水和几粒鱼圆又重新煮了一次,味道应该不会差太远。”我知道要让爸爸开心,最好的方法便是开心地喝完那碗汤,吃完这顿饭,所以我便拿起了汤匙,开始喝汤。一边喝着汤,一边想起刚才发生过的一切。

一个钟头前,爸爸对我说:“Ah Boy啊, 你想喝咸菜豆腐汤吗?”

我下意识地反应:“想!”

“好,那你等我一下,我很快回来”

“不!爸,还是我去买吧!”

“不可以, 你还小,一个人下去很危险。”

“那…我陪你一起下去吧。”

就这样,我扶着爸爸,一步一步地走到家楼下的煮炒摊,用一个装汤的铁罐打包咸菜豆腐汤。来回的距离其实并不长,我们却走了将近半小时。我们慢慢地爬楼梯,要回到三楼的家。爸爸的右手扶着一旁的扶把,左手撑着拐杖。我的右手扶着爸爸的左手,左手则拿着那装汤的铁罐。

我们好不容易地爬上了二楼,爸爸却不知为何突然双手无力,摔倒在地。我当时只有九岁,根本无力撑着爸爸庞大的体型,也跟着摔倒,把铁罐弄翻了。

我被吓坏了,慌忙趋到爸爸身旁,使出全力想要把爸爸扶起来。但是,我那丁点的力气,根本没用,爸爸或许看到了我的无助和紧张的表情,安慰说道:“Ah Boy,不要紧。我休息一下就好了。你去把罐子捡回来。”

我回过头,看着地上的罐子,发现咸菜豆腐汤大部分都洒了出来,幸好盖子朝上,挽救了一点点的汤料。我把盖子上的汤料倒回铁罐,立刻回到爸爸的身旁。

我看着坐在地上休息的爸爸,回想起这位我心目中的巨人。爸爸以前可以轻易把我举起,让我坐在他粗犷肩膀上,逛逛街,看看歌台。又或者躺在地上,让我随意地踩在他的背上,替他按摩辛苦工作一天后酸痛的身体。现在,他却因为患上了巴金森氏症,一天天变得虚弱。可恶的病魔一点一点地吸走爸爸的健康,我却什么也做不了。

我勉强挽起爸爸,走上楼梯,铁罐里飘出了咸菜豆腐汤的香味,仿佛是提醒着我,爸爸是多么的疼爱我。

(或许因为真实历历,导致描述陷入粘着,几乎是板眼式的动作和对话陈述,文字直叙欠缺变化,再逼真的回忆也会沦为沉闷的铺叙。--修饰了整体文句,改动结尾和题目过于滥情的流露。)

我记得:晶莹

我 • 阿公 • 脚踏车

我在傍晚时分必定会在五脚基找寻阿公的身影。因为那意味着我又可以出去玩了。阿公总是坐在一张白色椅子,望着五脚基外不曾改变的风景。身后的一处,摆放着让阿公在太阳下山之前,到处流浪的交通工具:脚踏车。渴望学习骑脚踏车,就始于当阿公后座乘客的经验。阿公会用他的“老爷车”载我到附近的杂货店及游乐场,进行一次又一次的小小旅行。

要成为会骑脚踏车的人,并不如想象中简单。首先要克服的就是脸皮薄的障碍。从基本学起,就意味着我得骑讨厌的四轮脚踏车。看着身旁的姐姐都已经在两个轮的世界里,我势必要尽快的摆脱那两个如圆滚滚棒棒糖般的轮子,彩虹色的外表似乎就在召唤着路人的关注。

在我纠缠之下,阿公就答应充当我的老师,帮助我进入两个轮的世界。在我硬着头皮踏上双脚不能碰地的脚踏车后,一只黝黑的手就会落在我的肩膀,引领着我向前进。因为阿公奉行跌倒才能学会骑脚踏车的原则,我全身的不安就是阿公何时会放开我。而阿公也从不让我失望,会在安稳的行驶途中让手滑落。随即,脚踏车的轨道就会变得如蚯蚓般弯曲,不受我控制。那只黝黑的手也总会在危急的时刻牢牢抓着我。逐渐的,我能在阿公把手放掉的刹那,保持平衡,颠颠簸簸一直往前进。

之后我会在阿公势力范围的五脚基前,骑着脚踏车到处游玩。凉风迎面吹来,我自由自在的享受着脚踏车上的风景。因为我知道我的背后,一定会有阿公的目光追随着我,伴我展开一个人的小小旅行。

(童年的画面和记忆清新隽永,文字虽不华丽但沉着实在,像骑脚踏车已经懂得平衡的道理,接下来得试一试放手的刺激。)

我记得:雪辰

被遗忘的,该从何记忆

我想,有一天我突然一觉醒来就失忆了吧,我忘了以前的我是怎样的一个人,过的是怎样的生活。但是我猜,一切都好不到哪里去,不然为什么我会突然迷茫,突然伤感,突然有刺痛的感觉,却不记得这一切都是从何而来。

弗洛伊德认为,人的所有性格与习惯都是在童年造就的,那我现在这种时而温柔,时而倔强,时而妥协,时而偏执的性格,代表怎样的过去?总是自以为是的认为我应该是拥有多重人格的精神分裂者,在不同的时间与地点扮演不同的角色,每一场戏都逼真的仿佛自己都是主角。可惜我真的不记得了,是谁引导我走进这场闹剧,而我要演绎的,是一个怎样的人生。

每次点起一支烟,看着它自己燃到尽头,就好像我那被彻底遗忘的的过去,无声无害的烧成灰烬,吹一口气,就消失得无影无踪。

让我写我的童年,对不起,我忘了。我甚至连一个开心的,伤感的故事都无法恰到好处的编出来,因为我已经完完全全的想不起童年的经历应该是怎样的。

(文字中似有千回百转的苦衷,希望真的只是逃避童年。书写可以不是记忆,将自己抽离,弗洛伊德才不会得意。)

我记得:翘铭

开心的一天

这是1990年5月18日。夜晚。我不知怎么的回到了这里。

我站在房门口,环顾四周,一切如记忆般一样,原封不动。椭圆形的古老中国式餐桌,伴着四张长脚椅子,立在大厅中央。大厅的左侧,可见舒适的软垫沙发,殊不知我小时候曾在上面小过便呢!沙发前的80年代出产的National彩色电视正开着,播放着以往熟悉的黄沙野峰的谐剧。

房门里传来阵阵呻吟声,我转头愣了一下,一名矮胖的小男孩正透过门边的缝隙,窥视房里的动静。他突然侧脸,与我四目交错,似乎没察觉我的存在,又转了回去,注视前方。难耐好奇,我大胆向前,站在身后,眼睛沿着男孩的视线凑近。

房里的大床上,一男一女正如漆似胶地缠绵,我看得目瞪口呆。那男子正拼了命吮吸着女子的乳头,不停地抽动着下半身。女子双颊红嫩、紧闭双目,不断大口大口地喘着气,紧紧抓着对方的臂膀,不敢放开。我不禁泛起一种奇妙的感觉,自己曾见过这一切,只是记忆中的画面远比现在来得模糊、遥远。这时,男子大叫一声,接着如同泄了气般,抽离了身子,瘫倒在床的另一边。许久,两人静静地躺着,接着男子才侧身,满足地抱住女子入睡。

小男孩好似看完一部精彩的卡通,眯起小眼,踮起脚尖,放轻脚步地走进旁边的房间里。望着他的背影离去,我终于想起来了,自己以往是多么地期待这一晚的到来。

小时候,父母时常吵架,只有这样的一个晚上,他们才会和好如初。那时候,我不知道他们在做什么,只希望他们能天天这样做,天天开心。现在,我长大了,也懂了。

我苦笑着,走进了小孩的房间,看见他在小床上睡得正甜。我走到了床边,坐了下来,缩起脚,挤进了被窝里…

(借助记忆的回光返到偷窥现场,父母的性事满足了孩子的孝心,两个肉身的缠绵是三个人的快乐,以及一个孩子成长的真情流露。整体的铺排和结尾的描述皆不俗,床笫画面则有点机械呆板。--改了题目,略微修饰一些词句。)

Wednesday, January 27, 2010

JD Salinger (1919-2010)

JD Salinger obituary

Reclusive author of the 20th-century classic The Catcher in the Rye, whose hero Holden Caulfield spoke for rebellious youth

Mark Krupnick, guardian.co.uk

JD Salinger, who has died aged 91, was the reclusive author of The Catcher in the Rye (1951), one of the most beloved novels in the English language since the second world war. Millions of American high school and college students identified passionately with the novel's 16-year-old hero, Holden Caulfield, whose blend of innocence and disillusion make him appear a version of Mark Twain's Huckleberry Finn, translated from the American heartland to New York City, and from the simplicity of the 1840s to the anxieties of the modern era.

Yet, although Holden is an American, his appeal transcended national borders. The Catcher in the Rye has been translated into 30 languages, and sold more than 65m copies worldwide. In his biography of Salinger, the British poet and critic Ian Hamilton wrote of his shock of recognition when, at the age of 17, he read Holden's story. Other non-American male critics have expressed a similar sense of wonder about how Salinger could have so perfectly captured their sense of their own adolescent selves.

Jerome David Salinger was born in New York City. After elementary grades at state schools, his parents sent him to McBurney, a private school in the city, for secondary education. At best an indifferent student, he was expelled from McBurney after two years for failing to apply himself. At 16 he was dispatched to Valley Forge military academy, Pennsylvania, graduating two years later.

He then returned home. In 1932 his parents had moved to an apartment on Park Avenue, in the heart of Wasp gentility. Salinger's father, Sol, made his living as an importer of luxury foodstuffs from Europe. His mother, Marie Jillich, is described by biographers as deriving from Scots-Irish stock, and is reported to have changed her name to Miriam because of pressure from Sol's Jewish family. The secret of her background was so closely guarded that it was only after Salinger's barmitzvah at 14 that he learned that his mother was not Jewish.

After Valley Forge, Salinger enrolled in New York University but lasted only a year. At this point, his father gave the young man money so he could spend time in Europe improving his language skills and learning about food imports. Salinger stayed abroad for five months, mainly in Vienna. During that time he showed as little interest in Polish hams and fancy cheeses as he had in his schooling. And from letters of his that have since been uncovered, it is apparent that he was taking little notice of the political events that were about to convulse central Europe. Indeed, he may have left Vienna only a month or so before the German annexation of Austria in March 1938.

Back from Europe, Salinger enrolled at Ursinus college, a Pennsylvania institution that disseminated the doctrines of the German Reformed Church. After one unhappy term, he returned to New York and completed his misadventures in higher education with a night course at Columbia University. This turned out to be especially important for him, because it was taught by Whit Burnett, the highly regarded editor of Story, a magazine that specialised in publishing short fiction. Burnett also had a solid record for discovering new talent. Encouraged by Burnett, Salinger began publishing his work in high-paying "slick" magazines such as Collier's and the Saturday Evening Post, as well as in Story. By the time he was 21, he had already had a story accepted by Esquire and had come close to it at the New Yorker, where he most wanted to appear.

Just as Salinger's career was taking off, the Japanese attacked Pearl Harbor and he was drafted into the army. From 1942 to early 1944 he had an easy war, moving around army bases in the US, but in March 1944 he was shipped out to Tiverton, Devon, where his unit was to prepare for the Normandy invasion. During the time between his arrival in Britain and D-day, Salinger completed six chapters of a novel about a character very much like his own teenage self. Even before 1944 he had decided on a name for his hero: Holden Caulfield. Later he explained, half-humorously, that he chose it because it brought together two Hollywood film stars, William Holden and Joan Caulfield. When The Catcher in the Rye appeared, it marked the culmination of a decade of living with and thinking about his creation.

Salinger was a counter-intelligence officer in the 4th Infantry Division, but he did not escape the carnage of the liberation of Europe. He saw considerable combat, including the Battle of the Bulge. During much of this time he continued to write. To judge by letters and short stories he wrote at about this time, the experience of war had a traumatic effect on him. Salinger had already shown his emotional vulnerability as an unhappy schoolboy, and in his later fiction he would emphasise the emotional precariousness of his youthful heroes. Two early Salinger stories, later reprinted in his collection Nine Stories (1953), offer glimpses of men suffering from what we nowadays call post-traumatic stress disorder. A Perfect Day for Bananafish and For Esmé – With Love and Squalor depict soldiers who have survived but with badly frayed nerves.

Salinger himself suffered a nervous breakdown and was briefly hospitalised when the war ended. In late 1945 he met a German woman named Sylvia, who may have been some kind of doctor, possibly a psychologist. They married a few weeks after meeting. In her memoir Dream Catcher (2000), the novelist's daughter from his second marriage, Margaret Salinger, wrote that Sylvia was a low-level official in the Nazi party whom her father, working in counter-intelligence, met when he was sent to arrest her. Later, Salinger's second wife, Claire, said that her husband had told her that Sylvia was a passionate, evil woman who hated Jews with the same venom that he felt towards Nazis. This intense, physical relationship burned itself out after eight months.

In 1946 Salinger returned to New York. Still emotionally shaken, he tried to resume life as a writer. In 1948 he had three stories accepted by the New Yorker and never submitted his work to the "slicks" again after that, his name becoming indissolubly linked with that of the New Yorker. He also set about turning his Holden Caulfield sketches into a work that would be longer and more ambitious than anything he had attempted before.

When The Catcher in the Rye first appeared, most reviewers were positive, but several attacked the book as subversive and immoral. One reviewer, who found Holden "vulgar" and "repellent", feared that "a book like this, given wide circulation, may multiply his kind". Indeed, many protectors of public morals contrived to get it banned from schools and libraries. More recent criticism has emphasised Holden's inchoate desire for something purer and truer than the cruelty and "phoniness" of the unredeemed world. The notion that The Catcher in the Rye is an immoral and irreligious work has largely given way to the antithetical view – that Salinger's chief impulse is specifically religious. Sympathetic readers have actually regarded Holden as a saint, albeit of an unconventional kind, and have seen the plot as an exercise in the spiritual picaresque.

After The Catcher in the Rye, Salinger's rate of production slowed considerably. He was now reading Zen and Mahayana Buddhism, Taoism, and Advaita Vedanta, and putting in long hours of meditation. He took up a macrobiotic diet and had acupuncture and homeopathy. Nine Stories appeared in 1953, but many of them had originally come out in the 1940s.

Then, in 1955, Salinger published Franny in the New Yorker. It was the first of his stories in which the religious impulse is explicit. Although, at 40 pages, Franny was much slighter than The Catcher in the Rye, it became as much of a young people's classic in its moment, and all the more the object of a cult because it was hard to get hold of until it was reprinted in 1961, in Franny and Zooey. That volume quickly shot to the top of the New York Times bestseller list. Its publication marked the high point of Salinger's popularity, creating far more excitement than the publication of The Catcher in the Rye had 10 years earlier. Salinger's image appeared on the cover of Time magazine and the merit of his fiction was widely debated. The period from 1955 to 1963 in America was the time of rebellious youth as apolitical loner, and Salinger was the laureate of this diversely unhappy cohort.

His three major subsequent stories – all novellas, and longer and more diffuse than the tightly crafted pieces in Nine Stories – were Raise High the Roof Beam, Carpenters (1955), Zooey (1957) and Seymour: An Introduction (1959). All are about members of the Glass family; the parents, who were once stars of vaudeville, and their seven children, all of them precocious to a fault. Franny and Zooey and Raise High the Roof Beam found an appreciative audience among Salinger's younger readers. But by 1960 his work had come to the attention of influential critics and academics, and for the most part they were not as appreciative. Salinger, who had always been extremely sensitive of critical opinion, was badly wounded by attacks on his work by John Updike, Mary McCarthy and Frank Kermode.

In 1965, Salinger published Hapworth 16, 1924, a novella that took up 80 pages in the New Yorker. It was very negatively received, and his response was to quit writing or, as he claimed, to continue writing but to refuse to have anything to do with publishers or the commercial literary scene. On his 34th birthday he moved into a modest hilltop house Cornish, New Hampshire. It was far enough from New York City to make a point.

Salinger had turned to eastern religious meditation in a serious way and largely withdrawn from the world. From this point on, the great drama in his life and work consisted of his battle to frustrate journalists and would-be groupies, whose interest in his life had been whetted by what seemed to them – not without reason – the autobiographical element in his fiction.

Here was a writer who had a deep distrust of the world and of the flesh, but one who periodically became enmeshed in both. In 1955, when Salinger was 36, he met and married a 19-year-old Harvard undergraduate, Claire Douglas, daughter of the distinguished art critic Robert Langton Douglas. The eccentric eastern religious regime that he imposed on his household, and his exclusive concentration on his work, meant that the marriage was rocky from the start. Yet it was the longest relationship Salinger sustained, and it produced two children, Margaret, born in 1955, and Matthew, in 1960. In 1967, however, close to a nervous breakdown herself, Claire filed for divorce. She won the house in a settlement, but Salinger built a new one for himself only a mile away so he could continue to see the children.

Salinger entered into a series of relationships with very young women. One of these was Joyce Maynard, an 18-year-old Yale fresher who attracted attention in 1972 when her essay An Eighteen-Year-Old Looks Back on Life appeared in the New York Times. Salinger wrote Maynard a fan letter, a correspondence ensued, and in 1973 she left Yale to move in with the writer. Their relationship lasted almost a year. In 1998, in a memoir entitled At Home in the World, Maynard recalled the period as one in which she had been emotionally abused and finally cast off with indifference. Her intimate revelations certainly did not please Salinger, who regarded Maynard's book as a betrayal.

But this was as nothing compared to its sequel the next year, when Maynard auctioned the letters Salinger had sent her during their relationship. In 1986 his lawyers had been able to prevent the publication of the original version of Hamilton's biography when a court ruled that his quotation of excerpts from unpublished letters violated the author's rights. But this time Maynard was the undisputed owner of the letters Salinger had sent her, and she was not proposing to publish them. In the event, the American inventor of a hugely profitable computer anti-virus software programme came forward and bought the letters – promptly making them over to Salinger as a gift. In June last year, launched legal action against the author, publisher and distributor of a proposed "sequel" to The Catcher in the Rye. Yet his victories were often pyrrhic, attracting more publicity precisely because of his reclusiveness.

Salinger is survived by his third wife, Colleen O'Neill, whom he married in the late 1980s, along with his son, daughter and three grandsons.

Jerome David Salinger, writer, born 1 January 1919; died 27 January 2010

Mark Krupnick died in 2003

我记得:罗兰

淑女是如何形成的

我很怕昆虫。并不是历来如此,不知何时开始,对那些爬行生物,总是莫名地恐惧。

三年前到访苏州,免不了要参观丝绸厂。让我印象深刻的不是精致的绫罗绸缎,而是那蠕动的小白虫。它半抬着身子,用灰色的小嘴啃着桑叶,两排小脚清晰可见。我很想说,好可爱,但是寒毛竖立明显是在抗议,虽然它们曾是我童年的最爱。

小学的同学们都喜欢养蚕。不知是兴趣还是随波逐流,我也向朋友要了几条来养。他们的繁殖能力非常可观,一开始只是十条,产下的卵,密密麻麻的一大张纸,该有好几百。常听人家说,蚕在春雷响后就会破卵而出,每当打雷,我就会迫不及待地拉开衣柜,检查藏在衣服中间的蚕卵。当蚕卵开始出现小黑点,我就兴奋得马上将它们移至早已准备的蛋糕盒,每天放学后,第一件事就是察看我的蛋糕盒。

最难的是蚕刚孵出来的那两个星期,刚出世的时候就是一个小黑点,生命太脆弱了,我每天给它们清理盒子,换桑叶的时候,不管多小心,都要阵亡不少。还有一个难点,就是桑叶的来源。我居住在城市,桑树少之又少,经常听班上同学说,她们在哪里又发现一颗桑树。下课后,连家都不回就先赶去那个地点,但往往总让别人捷足先登。小桑树已经光秃秃,我站在那里总会懊恼挣扎,是不是该摘掉那几瓣小嫩芽。

我悉心照料一条条黑色的小生命,看着逐渐转白的身体,仿佛是自己也在长大。不过,它们却无缘为我再产几千个蚕卵。有一回妈妈去打麻将,忘了还在烧水,蛋糕盒就在旁边,水烧开壶破了,蚕也被烫死了。我找妈妈大闹了一场,也许因为愧疚,第二天妈妈就带着一大袋子白白胖胖的蚕回来。

不记得从何时开始,曾经让我如此宝贝的蚕,却让我惧怕了,也许是蚕在手中爬行时的刺刺痒痒,不是淑女应该有的感觉吧。

(文字还算简洁,细节的掌握也有像样的展现,但事件的前后波延过长,叙述就难免有点黏糊,不妨更用力的专注一景。--稍微润饰一些词句和结尾,点题回应『淑女』。)

我记得:诗惠

另一个星球

回到自己的家,哼着陈洁仪的“天冷就回来”,从前的零碎画面断断续续,从一大箱子的行李中播放着满满回忆。

我是个认认真真安分守己的人。呆呆的,从未有挑战温室规则的意识。但对于这世界的样样事物,却既好奇又陌生。似乎已经居住在另一个遥远的世界好久好久,突然因为某种原因(像某个星球的人口突然迅速暴涨,就把洗了脑的孩子都送往邻近的另一个星球),被移植到这个被人称为地球的地方。那时候的我,只要粉笔触碰黑板的声音渐渐淡去,或穿过篱笆捧起窗帘的微风轻轻掠过,就足以使我安心舒服的进入我的小世界,发呆。这样的发呆没有内容,没有情绪,没有记忆,舒舒服服,什么都没有。

我的原始世界是如此的缓慢,寂静,仿佛还漫游在蒸发了的羊水中,从未进入现实。

或许是发呆发多了,回到这个需要回应别人的世界,就会有种莫名的压力。仿佛我脑袋真的回归到A星球去了,找不到我能了解或能了解我的人。我从来不太合群,却又没勇气遭受排斥。不认为英文比别人差有什么了不起,不觉得老师看不懂的字体很丑,不明白为何男生都喜欢Power Rangers跟Pokemon、女生都喜欢Hello Kitty和Sailor Moon。是大家来到这个世界之前,通过脐带传达的默契吗?怎么我没收到?但我还是会依着他们的要求,顺理成章的苦读英文、努力写出他们认为端正的字、收集印上各种卡通的鲜艳贴纸。

随波逐流也好,耳濡目染也罢,反正我觉得这些小事根本没有反抗的必要,因为完全不重要。

就这样我模模糊糊,跌跌撞撞地吹了几十根蜡烛、看着蛋糕上的图案从多啦A梦变成各个阶段不同朋友给我取的绰号。听着生日歌,烛火在微风中闪烁着,像迅速按着快门一样翻阅那些日子……在就快关门的幼儿所等待妈妈的不安、与朋友一起把暗恋对象写在纸上,折成船送入海的释然、和朋友吵架在回家的车上啜泣的无助、在走廊上遇到告白对象的惊慌、测验考到第一名的自豪……

成长着、蜕变着、挣扎着、接受着,从不解到尝试到融入。我真的远离了那个星球。

(构思行文中确有些奇异的想法,但似乎未能专注集中,急于宣泄种种成长和离乡的不满,后段敷衍就显得有点喋喋不休,未能凑合出更细密的意念,停在童年一段渲染星际遥想的意象,其实会更好。--略整段落结构。)

我记得:颖沁

不能再见的童年,未来你好!

上了高中之后,我很希望自己可以一直像个孩子,永远无需踏入成年人的世界。简而言之,我排斥长大这回事。但是,很不可思议的,时间能改变人。现在,我竟然认为拒绝与排斥不但没有用,心里也希望长大,能真正地长大。

人家说青少年的时期最难度过,熬过去就好了。但是,我觉得一个少年变成一个成年的心理过程更加复杂,更多挣扎。有时,我很想放弃,做人真不容易。父亲说我身在福中不知福,我真的是不愿意。寂寞孤独时不时来侵袭,这种时候,我越希望自己什么都可以不用管,回到童年时的无忧无虑。

我真的很感激上天能给予我这样的童年。父母都是马来西亚人,所以每年我们都会去大马好几次。当然,我很多的美好回忆都来自大马。我非常向往放长假。每次,我都和表哥表姐们玩得很开心,所以不想回家。我是个从小就习惯悲欢离合的人,但是习惯没成自然,我总是很经不起别离,时常活在回忆里。

也许,因为我终究知道小时候的分开、别离都只是短暂的。父母和其他的长辈会安慰我说:“几个月后你又会再见到他们的啦!”。但是,有些别离是永远的,美好的时光再也回不去。

我想,我应该满足。往往,我却总是焦躁不安、患得患失。父亲总是说我情绪化,母亲说我多愁善感还读中文系,朋友说我过于念旧才会活在过去。也许现在的我,有时候故意不去感受,为的就是不想再次体会“说再见”的苦涩和不舍,那是一种撕心裂肺的心痛。

没有开心,就没有难过,即使如此,我知道不想长大也得长大。因为,时间不会暂停,更不会倒退,只会前进,我也只能乐观的期待。

(看到你,看不到你的童年。抒发想法的能力不低,语句文法算是四平八稳,但创作不是直抒胸臆,感情需要旁敲侧击,童年的无忧和成长的凄厉,可以深入着墨,画面呈现比单方讲述更有感染力。--略为修饰了一些词语。)

我记得:靖超

什么什么宫

我们家住三楼,宝宝家和蒋素蕾家住一楼。蒋素蕾和我一样大,宝宝小我们一岁。我童年时的玩伴,就是他们。有时候我跑到楼下去找宝宝和蒋素蕾玩,有时候蒋素蕾和宝宝会上我家来。

以前,那里有座宽宽大大,但是不高的房子,前面还有个广场,那里叫做什么什么宫。因为它到底是什么,我们从来不知道。

不过,大大的房子里面有属于我们的小小的世界。高高的房门、高高的摆设,高高的一切都是我们兴奋的源头。每一个转角处都不可思议,每一道走廊越是看不到尽头,越是像在玩迷宫。在这里,外面的世界是什么,都不重要。

“我们去玩!”妈妈总是说,我是带着别人玩的那个,所以那天我一定也是这么说的。

我跑第一个,蒋素蕾跑第二,宝宝在后面追赶,三个小朋友在那个什么烦恼都没有的地方胡乱探索。那天,我们有了发现,什么东西都是砖块石灰的建筑,突然多了一地的绿草,我们同样不知道是什么。我们在草地上玩耍,什么都不管,其实什么什么宫已经到了关门的时间。

蒋素蕾第一个察觉什么什么宫里没有了其他人,我们站在草地中央,惊吓得自己叫什么名字都忘记了。周围有铁丝网,我们爬不出去,好像被什么鬼怪包围,我第一个看到有可怕的影子。宝宝第一个大声大叫了起来。

是什么人把爸爸找来什么什么宫,我真的不记得了。宝宝的爸爸是第一个来的,我的爸爸第二个,蒋素蕾因此第一个开始哭。宝宝是第二个,我比较勇敢,我还告诉他们什么都不用怕了,才成为第三个。

(童年的每一处皆好玩,虽然什么都不是,长大后的世界才需要都是什么。书写还算流畅,有一些修辞的巧妙使用,但未能铺展出更精彩的什么。--修饰了叙述的可能性,加入“什么”的搬弄和数字的画面,故事就像一个什么了。)

我记得:文斌

童年的味道

我对童年最鲜明的记忆,只停留在那被尿浸湿过的小枕头与小抱枕。如今仍不舍得将它们扔掉,绑在床脚,无聊的时候还能嗅嗅,重温童年的味道。

好奇怪的味道。

我无法将童年经历,当作能够咀嚼回味的事物,所以很难理解身边的朋友,回想童年时脸上露出的笑容。或许他们眷恋自己曾经经历过,但却已很遥远的梦幻真实:那发生在自己身上,却又不真正存在着因果关系的生活体验,是往后的日子里无法再经历的。

我躺在婴儿床上。床上放满软绵绵的玩具,床边站满扮着鬼脸的怪叔叔和怪阿姨。但我只注意到蓝色床单上那可爱的云朵和卡通人物,以及下体传来的一股臭酸味。

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躺在这里,也不需要知道。

(如果能让童年尿床的画面,在文字里再停留久一点,会更有味道。)

我记得:盈盈

我们怎么那么笨!

“盈啊,你的spelling book 在哪里?给妈看。”我把听写簿递给了妈妈。

“全部都对啊,但为什么是零分?”

那是我上幼稚园时发生的一件趣事,令我至今难忘。

那时的我什么都不懂,幼稚园就像游乐场,每天就是唱歌、睡觉、玩耍。有一天,老师给每一位同学都发了一张纸,纸上的标题是“Spelling”,下面列了五个英文单字。老师说要背好,一个星期后就会听写。

我完全不明白听写的意义,也不知道什么叫作弊,看到单字时心里便想,这么多,一定背不了,还是做一些另外的准备吧。我想了想,拿了一张粉红色四方彩纸,折成一半,把五个要听写的英文单字,写在其中一半上面,安心的放进铅笔盒。

测验听写的那一天,我没有显得特别紧张。老师念出什么字, 我就往铅笔盒一瞄,照着样子写出来,心里还取笑其他同学,真笨!我感到得意扬扬,把彩纸抽出来,要给旁边的同学看。没想到,同学竟然不领情,举起手,指着我:“老师!她作弊!”老师走过来,拿走我的彩纸,直接在我的听写簿上画了一个大鸭蛋。

妈妈后来耐心地向我解释,我才明白闹了一个笑话,原来笨的是自己!

(交代了童年一件作弊趣事的经过,欠缺更加有趣的补充,推展得平平无奇,遣词用字贴近口语,有点力不从心。--修饰了整体文句。)

我记得:耀棠

童话与神化

小时候我怕黑

而窗口从来没关过
外面很黑
我从来都不敢遥望
好像风总是很大
但风并没有削薄我的心
我好想长大
但我还是很怕黑
还要依偎在妈妈的身上
眯着眼睛
注视在微弱的烛火
有一天我爬出窗口
看了许多人
人们都叫我读书
读了许多书
我想回家
但四处都找不到窗口
我想念微弱的烛火
我想念妈妈的依偎
书突然对我说
倘若我继续寻找当年的窗
我将会杀死自己的父亲
倘若我继续寻找烛火
我的肝脏将被啄食
我不去寻找窗户
我烧了所有的书
我站在黑暗里

(写诗的日子还没到,如果真不想肝脏被啄食,回头再去寻找童年的窗户,用真真实实的文字写多一次。)

我记得:淑龄

你还小的童年

我似乎不太记得我的童年,可是脑海里存在着一些零零碎碎的画面。

第一个画面,大概是我五岁时,妈妈给了我一张纸,上面写着一连串的数字,她陪着我复习了一遍,二一二,二二四,二三六……
我不明白那些数字的意思,妈妈说三天内没背完,星期六就不带我出门。我害怕一个人在家,后来妈妈去冲凉,我含着泪坐在门口,把一大堆背好的数字念出来。就在我五岁那年,莫名奇妙的背熟了二到十二的乘法表。

第二个画面,六岁那年,我看了也抄了好多好多书。
妈妈教哥哥做功课,拿出书要我把里面的故事,抄在本子上,字体要端正漂亮,不然就会被撕掉。我趴在客厅的地板,把那些看得懂看不懂的字,抄了一遍又一遍。也许是那时候,我才无可奈何的喜欢上看书吧。

第三个画面,九岁的时候,我和哥哥在阳台,跟妈妈一起画画。
妈妈擅长画画,哥哥画的也不错,我告诉妈妈,我不喜欢画画。我也不喜欢拉小提琴,上英文课,学心算,跳芭蕾舞,弹钢琴,练跆拳道,还有还有,我也不喜欢在那个午后散着热气的游泳池跟着大肚腩的教练一起游泳。妈妈只是瞪了我一眼,不耐烦的说:“你还小。”

长大后,妈妈还是常常瞪着我,不耐烦的说:“你还小。”

(文句的流畅和用词的准确,尚要多多提升和掌控。--修饰了文句,删除作文的章法和杂乱的抒发,改写了结尾的趣味。)

我记得:玉珍

电梯里的魔鬼

每当我乘搭电梯时,总会有一种快要窒息的感觉。

还记得我上小四的那一年……

那一天,我正赶着上学校去,妈妈像往常一样,帮我整理蓬乱的头发,还帮我绑了漂亮的辫子。妈妈不停地唠唠叨叨,嘱咐我一大堆在学校应遵守的纪律。我不耐烦地频频点头,关门出去,三步当两步的走向电梯。

电梯门一打开,我就看见了一个熟悉的面孔,原来是邻居张叔叔。我向张叔叔寒暄几句,可是在毫无预兆的情况下,电梯却硬生生停住。

电梯灯停电熄灭,眼前漆黑一片,我什么都看不见,一双粗壮有力的手突然从我身后搂住了我。我不知如何是好,很想要尖叫,可是电梯那么的安静,静得令我不敢造次。我只是深深地吸了一口气,一动也不敢动,任由那双手肆无忌惮地抚摸着我的身体。

我觉得自己就像一个猎物般无助,独自面对凶猛的野兽,似乎想用利抓把我撕烂,直到皮开肉绽后,还想要把我啃噬干净。我抬头微弱的睁眼,楼层显示板失去了讯号,我不知道自己在几楼,也不知道自己离地面有多远。

我终于鼓起勇气,歇斯底里的呼叫:救命啊! 放我出去啊……啊……

……啊……啊……我听到张叔叔的叫声。电梯恢复操作,开始下降,灯一闪也亮了起来。这时我才看到,张叔叔整个人卷缩在电梯对角,眼神里充满了恐惧和疑惑。

(主题是一个画面童年,却杜撰虚构一个电梯色狼,一些描述尚算紧凑,但原来的故事缺乏新意和逻辑。--改写了结局,安排野兽只是女生想象,魔鬼其实由心生。)

我记得:汉威

渐渐被束缚的童年

或许,我从出生那天,就只配过着暗无天日的生活。

每一天,我都活在黑暗中,就像躲在一口很深的井底。太阳的光辉照到井里,就那么几分钟。每天,我就期待着那几分钟。

从小,我和姐姐的关系很好,形影不离。姐姐很疼我,很照顾我。

姐姐做什么,我就做什么。姐姐到哪里,我就跟到哪里。出门的时候,姐姐会给我穿上美美的衣服。有白色、有红色,最多的是粉红色!姐姐给我穿什么,我都喜欢。

小的时候,我过着自由自在的生活,每天跟着姐姐上学去。

慢慢的,我和姐姐开始长大。妈妈说:“长大咯。羞羞,不可以再这样光着身子跑出来了。以后把毛巾和衣服都拿到里面去。”

***

姐姐小四分流后,开学的那一天,我就突然觉得好闷好闷。为什么这么热?原来是姐姐给我多穿了一件小背心。好奇怪,去年没穿啊?也许是一月,天气还冷,姐姐怕我冻着了。

从那一天起,我就这样闷闷地和姐姐到学校去。三月开始热起来,姐姐依旧让我穿着小背心。有时我会埋怨,但日子久了也就习惯了。

两年过去了,我和姐姐也长大了不少。

姐姐考上了名校。我好开心!我喜欢姐姐的新校服。好洁白!好透风!

开学前一个礼拜的下午,我和姐姐都冲好凉,在房里弄干头发。我听妈妈说:“旧的还和穿吗?来,我看。……太小了吧。都中学了,明天妈妈带你去买新的哦。”

我和姐姐的童年已进入尾声。

***

到中学报到的第一天,无袖的校服是那么的透风,但我仍觉得有些透不过气。总是有一种被铁网束缚着的感觉。

跟着姐姐在外头得受很多约束。但回到家,姐姐都尽可能让我放松。姐姐越来越关心我了。我们独处的时候,姐姐会拍拍我的头,鼓励我快些长大。姐姐说长大后,就可以跟着她穿美美的衣服逛街去。

***

两年过去了,每天铁网式的束缚我已渐渐习惯。那样的束缚已变成一种安全感。在外头没有它,我会感觉浑身不自在。

有一天放学,我跟着姐姐走过天桥到对面马路的巴士站。姐姐开始和一个男生交谈起来。那个男生的声音好动听,一定长得很帅。这么一想,我兴奋地紧缩了一下。

那天之后,姐姐每天放学都要越过那个天桥和那个男生一起回家。

***

两个月后的一个晚上,姐姐和那个男生约会。他们在公园散步,说悄悄话。来到一个阴暗处,男生突然停下,紧紧抱住了姐姐。我听到姐姐和他在亲嘴。

那个男生说:“Dear, can I?” ,我觉得那个男生好奇怪。

姐姐静默了一会儿,好像是点了点头。

那个男生开始解开我身前的第一颗纽扣……第二颗……第三颗。姐姐捉住了他的手,不让他继续。

我感觉有一双手在我面前晃动。突然,每天要到家才能挣脱的束缚不见了!好清凉!好自在!有一双手在抚摸我,但,那不是姐姐的手……

(一段标新立异而且不依规则的童年主题变奏。不分左右任意拟人,有身有眼有耳有心思,念头有趣,构思不巧,布局有洞,叙述不通,自顾自的玩了一场悬疑的游戏,就像是作者玩起了自己的乳房。)

我记得:芋伶

那一道数学题

那是永远都走不完的台阶。胸前总是有块摆脱不了的石砖,随着每一步而更加凝重。

我总是不敢抬头望。只能注视着微微移动的双脚,那不情愿往上爬的双脚。偶尔,我会鼓起勇气往左看,台阶旁是斜斜的木板扶手。可怜的扶手,其实它自身难保。经过时间的摧残,身上的油漆早已裂成碎片。每次我无助的右手扶着它的时候,一些碎片便粘到我的手掌去,一些则掉落在台阶上。这时候,扶手一定很痛。

“Why are you so careless?”
(啪!)

熟悉的声音,我知道,台阶的尽头不远了。我的双脚变得无力,眼眶开始湿润。我将手掌紧握成一粒结实的圆球,踩上最后的一步。

走到她面前,我恭恭敬敬地地点了头,把作业本呈上去。她拿起那尖得像刺的红笔,低头开始批改我的作业。我知道结局都一样,她果然就指着作业本,狠狠的瞪着双眼。

“Take out your hand!”
(啪!)
“Do again!”

再一次被她唤出去的时候,结果还是一样。

“Why still wrong? Go back home and continue!”
(啪!)

我坚持不哭,紧紧咬着牙齿,像藤条的鞭痕咬着我的手掌心。那一天,她让我回家去完成功课,可是那一道让我挨打的数学题,我这一辈子都不愿去解答。

(爬台阶的情境捕捉,像走上绞台的刑犯,不错,应以此为焦点扩散。原文后段充斥太多繁杂无味的枝节--删除了过于冗长的交代和陈述,加进结尾的描述,让故事就此结束。)

我记得:艳珊

童年的魔鬼和天使

弟弟一出生就是我的敌人,天真无邪的笑容、水汪汪的双眼、稚嫩的脸颊,在我看来,其实是恶魔的象征。

那一天,妈妈带我们到游乐场玩,隐约记得太阳很晒,炽热的微风滚烫的打在我脸上。弟弟站在溜滑梯顶端,转头对我微微一笑。

这一刻,弟弟并不知道,天使般的笑容,不知何故竟然让我感到愤怒。我往前一推,弟弟越过溜滑梯旁的铁柱,从大约2米处坠下,发出了震耳的惨叫声。鲜血从弟弟的胸前不断流出,反射着那一天的阳光,其他小孩子的嬉闹声渐渐消失。

那一天之后,弟弟在医院住了1个月,不记得发生了什么事,出院回家抱着我说:“姐姐抱我!”。

这一刻,我突然发现,我才是魔鬼,但是在这一刻之后,我要好好保护眼前的这个天使。

(选择艰难的童年题材,值得肯定,但故事叙述甚考文字功力,内心转折非几百字篇幅所能承担,原文即是长篇累牍的陈述--重写重组了故事,希望能以更简洁的画面四两拨千斤。)

我记得:燕淇

欺山莫欺水

小時候我很怕水。親身經歷外加母親的半警告半恐嚇,讓我在很長的一段時間裏不敢碰水。

七嵗以前的家,是要長途跋涉才能到的。首先,要經過一條很窄的柏油路,路的兩邊都是稻米,然後要跨越一條橋,橋下是一條小河,最後要走過一條紅泥小徑,兩邊都是草叢,就到我家了。
家前面,是阿公阿嬤的菜園,菜園的右邊是牛欄;左邊是糞池和很大很暗工具欄,連接工具欄和我家的是廁所。表哥表姐、我、弟弟妹妹、表弟表妹的王國,就在家到菜園的這一大片。

我是阿嬤嘴裏的死囝仔。家裏只要有東西壞了,罪魁禍首一定是我;哪個小孩哭了,哭的原因一定是我。媽媽每次在我們去玩之前,總是一再地叮嚀,不要靠近糞池,也不要到有水的地方,欺山莫欺水。這些話我都一直放在心裏,所以我和其他小孩,都只滾爛泥,從來不去有水的地方。

不知哪次,被表姐挑釁,說我不敢跳下糞池,結果我還真跳下去了,濃稠的、巧克力似的大便汁大把大把的往我鼻子嘴巴湧入的時候,呼吸困難加上腳不着地的恐懼,我死命掙扎著往岸上爬。成功登岸之際,不知是哪個漢奸走狗通風報信,阿嬤迎面沖過來,右手拉著我的耳朵,左手捏著鼻子,用我聼不懂的話罵了一大串,我只聼懂了死囝仔,媽媽也被教訓得狗血淋頭。我想她被欺壓的那十年,百分之五十是因爲她養了一個死囝仔。

五嵗那年,我終于學會了自己洗澡,原因是我終于比大水缸高了一點。每一次洗澡,我都得踮腳,勺起一桶桶的水往身上澆,當時感覺很光榮,因爲長高了,能自己做自己的事了。一天下午,我拿起勺子想舀水,發現水量很少,在沒有經過思考的情況下,我如常地踮起腳尖,奮力地往有水的地方舀,結果整個人在大水缸裏倒立。我嚇得大叫,卻喝進了更多的水,四肢不停地亂揮,卻於事無補。在我以爲自己快要死掉的時候,突然發現我能呼吸了,水缸里的水慢慢從下巴退到眉毛,我就自己爬出去了。媽媽發現的時候,我已經在瘋狂地吐水。

後來我有很長的一段時間,只用花灑洗澡——爸爸特地為我裝了一個。從此,我的童年都離水很遠,媽媽說得對,欺山莫欺水。

(童年是一幅幅盎然的畫面,回憶的文字穿插有余。書寫運轉無礙,接下來就得勇敢沾水--略修飾了水缸一節的描繪。)

我记得:美燕

150

书本上说,女生到了20岁才会停止长高,小时候的我深信不疑。

小四时,我突然长高了10公分。当时我很兴奋,上课时坐后排,排队时站后面,同学跟我说话必须抬头。我骄傲的以为,我会这样高下去,因为我是一个143公分的小四高妹。

中一时,我150公分。

比起其他女同学,那已经算有点矮了。但幸好还有未发育的男同学垫底,不至于丧失所有信心。中学一天天过去,其他女同学的褐色校裙都变短了,唯有我的始终一样,裙摆超过膝盖,差一点就碰到白色长袜,乍看之下,好像校裙和袜子、白鞋统统衔接在一起。站在食堂的大片白色墙壁前,我简直可以融进去。同学如果经过,大概只会看到我的头,还有旁边大红色的讲礼貌海报。

中四时,我150公分。中四毕业后,我还是150公分。我只能说,千万不要相信书本说的。

(童年是始终长不大的埋怨,幸好有乐观自嘲的语气平衡,文字不至于过度唠叨。--删掉了开头和结尾的兜转,以更简洁有力而且合乎原来语气的方式收尾,补入了白墙的描绘,童年才在逗趣之余,有了画面。)

我记得:来玲

奶奶

那年我记得是1993年,我6岁。病房门外站着很多大人。

大人们的神情都非常哀伤,有的更是大声哀嚎。奶奶因为脑中风,长期昏迷,最终还是逃不掉阎罗王的招唤,离开了我们。我没有哭,只是傻傻的看着大人,不明白死是什么,只是深深感觉到,接下来会少一份疼爱。

爸爸说奶奶走了,可是三天后在丧礼上,我却看到了奶奶。

我害怕的哭了起来,紧抓着爸爸的手不放,躲在他的怀里。我全身开始发抖,哭喊着要回家。爸爸让姐姐带我回家,我害怕的躲进被窝里,全身不停颤抖,泪水不停滑落。姐姐一直陪着我,但是却不相信我看到了奶奶:“你看错了,睡一觉吧,会没事的。”

原来姐姐骗我,因为我又看到了奶奶,在家里四周走动,偶尔还会对我笑。我一看到奶奶就不停的哭,妈妈没看到奶奶,却也跟着我哭。最后爸爸决定带我去找一个朋友,那位叔叔,给我喝了一杯水,我就再也没有看到奶奶,没有哭了。

后来我长大了,因为生活的种种,又有哭的时候,心里多么希望,能再看到奶奶一眼。

(修改了整体文句,删除当中的作文陈述以及芜杂感念,改写结尾,让故事变纯粹。医院和丧礼一幕可再添画面感。)

我记得:韫茵

成长的伤口

印着忍者神龟的书包垂挂在我的右手,左手握着比腿长一点的枯树枝,触碰着小径上划下细长又孤寂的沙痕。只许白布鞋踏在阳光透过树叶隙缝投射在地上有光亮的部分,每一步都像青蛙觅食跳跃时的小心翼翼。

书包甩离我的右手,枯树枝停在路痕末端,划上顿点后轻轻掉落。袋鼠竖立式的蹦跳,白布鞋落在干枯的褐色落叶上,发出咔嚓咔嚓声响。 我喜欢聆听这清脆的声响,揣想着落叶不甘死去发出的最后呻吟。跳累了,背靠着粗糙的树干,感觉它表皮凹凸的实在感。远处出现两个奔跑的人影,不用尝试看清或猜测,我知道是他们。

大勇和小莹冲刺到我的跟前,枯叶发出的咔嚓声响不断。他们抛开书包落在两旁枯叶堆上,静静的躺着再微微下沉。像是也跟他们一样,半蹲着弓着背,喘着气。

“你们怎么这么迟?”我问。

“班长要我们把课室打扫干净才让我们走,讨厌死了。”大勇呼着气,上气不接下气地回答我。

“你们休息好了,我们就猜拳开始。”我说。我在心里开始祈祷今天我不会再做“鬼”。

三人的猜拳游戏一下子就分出胜负了。幸运之神的眷顾让我感到洋洋得意,部署已久的秘密匿藏地点今天终于可以派上用场。大勇靠着树干闭上眼睛开始倒数, 我和小莹向相反方向跑开。大勇的倒数声渐渐远去,直到细若蚊声。

我卷缩在两块石头之间狭小的空洞间,用枝叶掩盖任何暴露踪迹的可能。细小的石缝间只容许有限的视线,静止的空气使我不自主地屏着呼吸,注视着前方小径的动静。等待的时间停留在静止的状态,汗水悄悄爬落脸颊两旁,嘴唇沾尝到黏糊的咸味。刹那间,我宁愿我就是那个“鬼”。

不知名的虫子时而发出叫声,提醒我时间缓慢的流动。石缝间出现了熟悉的人影,脚步轻得连踏在脚下的枯叶也无声无息。那是大勇在东张西望,念头闪过我的脑海,下一秒我已经在拼命地脱离匿藏处的窒息。大勇转过头来,发现了我的慌忙急窜,大喊了一声,追了上来。那一刻我希望白布鞋能变成不听使唤的红鞋,控制我的双腿,不断地往前奔跑。

突然,下一步的落地却是滑倒,变成腾空的滑翔。一阵刺痛钻入了我的后脑勺,贯穿神经线直通我的感官反应。我自觉地用双手紧捂着被石头撞击的头部,企图减轻痛楚的感觉。粘湿手掌的不是汗水,是鲜红的血液。站起来时,我感觉不到脑袋的血流如注,只看到小径上点滴的鲜红。

天旋地转的晕眩,我不知道是因为流着血的脑袋被掏空,还是自己在转着身体寻找平衡。 再次出现的人影,这次我似乎不能一时就确定是谁。人影渐渐靠近,呼喊着我的名字的声音却渐渐消逝。直到黑影覆盖了我的视线,声音像落入黑洞后反吐出的迂回回音,我真的以为看到了鬼。

我在医院醒来的时候,后脑勺的伤口包着厚厚纱布,残留在头发一直没有散去的血腥味,往后总是唤起我关于童年的点滴。

(童年如同电影投射的影音交叠,一举一动都可见到镜头的流畅运转,如果书写仅有画面,就没有存在的理由,当中也有无可替代的细节想象。简简单单的捉迷藏,情致情绪都斑斑驳驳,文字里的腥味和兴味浓厚。--稍微修饰了某些词句。)

我记得:筱琦

我的黄脸婆

记得,当时年纪小。

我和表妹之间存在着frenemy的紧张关系,因为同年,好像对方就是与生俱来的竞争者。那是一个1994年的夏天,小学的六月假期,我们来到了婆婆家度假。

表妹带来了全新的脚踏车,有意无意的向我炫耀。我还记得那是一辆深红色的脚踏车,扶手前有个粉红色的小篮子,两柄还绑着实在讨人厌的絮絮,不停的摇晃摇晃,好像是在跟谁挑衅。我的目光也跟着晃啊,晃啊,还真是气人。

我的脚踏车不争气,暗黄色的表皮,油漆也开始脱落了,像个失去光彩的黄脸婆,两柄上也没有令人又爱又恨的絮絮!我当然不甘心,趁大家在睡觉时,偷偷在表妹的脚踏车轮胎上刺了几针,气囊瞬间成了泄了气的气球,我心里则是暗自窃喜。隔天早上天一亮,表妹的嚎啕声就把大家给惊醒,在一片忙乱中,我也和大家一起玩着“凶手到底是谁”的游戏。

表妹哭闹的同时,竟然也动起了歪脑筋,目光注视着我的黄脸婆,眼里泛着贪婪的目光。我还来不及用身子挡住表妹的贪念,她便撒野道:“我要他的脚踏车!我要!我不管!”。而姑姑,这溺爱成性的妈妈,为了安抚爱耍脾气,到处撒野的孩子,只得低声下气求我让出。

“可是……我……不……”,我的抗议声淹没在大家的劝告声中,越变越小,越变越弱,最后黄脸婆也只得交出,送给了终于露出笑容的表妹。

还是记得,当时年纪小,我没有力气和勇气保护我的黄脸婆。

(明争和暗斗本来就难写难精,构思也许不足,描述因此变成杂乱的吵闹和繁琐的铺陈,似乎是太过依赖生活的口气和习惯,创作时切记切割不必要的性格投射。--铺平修饰了文句较不通不顺之处。)

我记得:梅萍

手心里的一个字

我的童年发生了什么事,我已不怎么记得了。我想一直前进,不想踌躇不前,或许因此想不起多少事情来。不过,走过的路难免会留下脚印,写过的字也一定会记得。

我不喜欢华文字,我喜欢英文字。华文字笔画多又复杂,英文字母只有二十六个,可以简单拼凑,容易弄懂。我不喜欢华文课,可是我喜欢跟他一起上华文课。

上课时,我总会不由自主地向前看。其他同学也都向前看,但我知道我们看的事物不一样。同学们看的是老师在白板上写的华文字,我看的却是他的白色校服。他是我喜欢的第一个男生,我喜欢他的样子,像一个华文字,笔画多又复杂。

我会看着他的白色校服,突然有一个想为他洗衣的念头。那就是十一岁的我,那是十一岁的他。

有一次老师要我们写作文,我忘记怎么写“酸”,跑到老师的跟前,却挤不进围满桌子的同学。他突然走到我的身边,抓住了我的左手,问我要写什么字?我支支吾吾说是“酸”,酸酸甜甜的酸,他说他会写。

他拿起笔,轻轻触碰我的掌心,从这里开始,在拇指下方结束,仔仔细细的一笔一画,像流过心中的一条弯弯曲曲的蓝河,终于写好了我满满的温暖。

我不喜欢华文字,我只喜欢手心里甜甜酸酸的那一个字。

(童年的回忆只需一个字的笔画,就可以撑起一段懵懂情愫的开展萌芽,写字的构思有孩童的稚趣和古典的韵味。--修饰了描绘的词句和抒情的语气,将写字一幕放慢,才有画面的滋味。)

我记得:怡湘

送你

它就坐在客厅的某个角落,外表并不是很显眼,黑黑的,长长的,只要一按钮,小小光溜溜的脸就会出现画面,开始说话。它叫SONY,我们叫它送你,这样比较亲切。

父母亲都出外工作,我们由印尼女佣看护,长什么样,已经不记得了,总觉得她们长得都差不多,身上都有一股奇怪的味道。我们在家里非常无聊,所以经常看电视解闷。电视给我们带来了不少欢乐,给妈妈带来了不少烦恼。

妈妈说,我们无论什么节目都爱看,卡通片 、连续剧,甚至讲印度话的歌舞片。只要一扭开电视机,我们就目不转睛,几乎是走火入魔,我会以为自己已经走进送你的光亮世界。

我们会和女佣约好,让我们看电视,就不告发她的偷懒,准时在傍晚五点半关掉,因为妈妈会在十五分钟后到家,有时会更早一点。妈妈比我们聪明,一回来把手放在电视机上,就知道我们其实没在乖乖做功课。后来哥哥发现当中的玄机,原来是电视机会发出热气。我们于是也想了对策,风扇搬过来,把风速开到最大,送给送你电视机。

看似完美的策略,还是有了破绽,妈妈就是那么神通广大,总是知道我们干的好事。妈妈把电线藏起,不管我们如何努力,始终都找不到。

只能从记忆里,找到那个送你的童年。

(经验的束缚是局限,但不是想象的牵制,文字应像电视世界去转化腐朽。文句有不少稚拙之处,画面的专注不足,未能翻新童年的记忆。--修饰剪裁了句词,注入一些抒情和童趣的痕迹。)

我记得:丽珍

记忆牵手

我当时六岁,是爸妈眼中的小宝贝,喜欢喝葡萄口味的益多。
从妈妈口中听说,我幼时就患有哮喘病。妈妈千叮咛万嘱咐,不让我喝益多,经过住家楼下的杂货店,妈妈就会牵着我的手,快快走开,我只能傻傻看着冰箱里头,那些摆放得整整齐齐的益多。后来我好像存够了零用钱,有一次妈妈没来接我下课,我就偷偷买了一罐益多,葡萄口味的,坐在大太阳底下游乐场的跷跷板上,慢慢享受。

我八岁,是大孩子了,懂得照顾弟弟妹妹。
表姐表妹来家里小住,我们兴奋得要一起在客厅过夜。铺的床褥,薄的厚的蓝的绿的花的样样齐,总之应该什么都有。表姐贸然出的馊主意,使客厅的气氛变得诡异紧张,神台上的灯红得阴森,为鬼故事添油加醋。弟弟突然打断我们,嚷着要表姐带他小便,又好像是想吃东西。屋子里一点其他光线都没有,大家害怕厨房会突然冒出个无头白鬼。表姐最夸张,整个人缩了起来。于是我牵起弟弟的小手到厨房开灯。黑暗中弟弟在我耳边叽里咕噜,好像说他的手窝在我的手掌中,觉得安全又温暖。

我十二岁了,有暗恋的对象。
那是我的堂哥。我们两家约好到花园游玩一天,花园在那里我实在想不起,难以忘怀的是大片薰衣草散发的花香。薰衣草香之外,烙印在记忆中的,是堂哥俊俏的脸庞,皮肤黝黑,顶着双眼皮和厚厚的眼袋,笑起来双颊露出深深的酒窝。堂哥的酒窝深得能勾住我的目光,把我带进比那花池还漂亮的秘密花园。后来不知谁喊了我的名字,我才从梦中醒来,一群人已在前头,堂哥笑着伸出手,要牵我的手。

二十二岁,我不太记得小时候的事情,只有这些反正不怎么重要的回忆。

(偷偷摸摸的味觉,疑神疑鬼的感觉,甜甜蜜蜜的嗅觉,三个童年片段,像是积木般拼凑出成长的缓慢步伐,驻扎进心里最亲密的角落。第二段的描绘简单精彩,将此画面记住收好。--修饰了些许用词,在第一和第三段放进牵手的画面,记忆的片段始有连贯。)

我记得:芬香

捉鱼

小心翼翼地,将从妈妈的园圃搬来的两个长方形红砖,分别摆在一个炼乳罐下方的两头,高高地垫起。

炼乳罐是茶壶牌的,这时候却扮起了锅子,底下摆着一根从客厅里的神台上偷来的,全身穿着红色大衣裳的蜡烛。

随手捡来的小石子,凹凸不平的撑起蜡烛小姐,努力把头抬起来,好头上那三角形的橘色小火焰足以加热锅子的温度。

这就是我们的私人炉灶。

身高刚过一米的我,常常和一群身高介于一米左右的小男生到一米宽、一米深的小水沟去抓鱼。一群群五彩缤纷的孔雀鱼,在一双双小小脏脏的脚丫子的慢动作中,被吓得四处乱窜,竭尽所能想要逃过那青色小鱼网。

一二三四五六七……眼睛数着手中捧着的一罐水沟鱼,游在浊浊的水沟水里,我们的脚步渐渐朝秘密基地迈进。

先将油锅热一热,再将即是燃料,也是油的红色小蜡烛放到锅中溶一溶,待油锅冒起灰灰炊烟,一点点的蒜米,一点点的酱清,加入佐料爆香后,尚可将主食加入。

小小的身子七手八脚认真模仿着电视播放的《方太厨房》。放在一旁的小鱼们,心里本该是七上八下,似乎惊吓甫定,完全没有意识到自己命不久矣。

小小专注的眼睛,抓准了炊烟升起的那一瞬间,将无辜的鱼儿丢进蜡烛锅里,从五彩缤纷到红红的皮开肉绽,再到黑黑的体无完肤,鱼儿们嗝屁的时间不超过3秒。火候没有掌控好,红烧小鱼变成一罐连猫咪都不敢问津的炭烤黑焦鱼。

“妹啊~!”远处传来妈妈的叫喊声,在声波中闻出太阳公公要下班去了,童年的时间到了。

(捉鱼和煮鱼仿佛历历在目,显示了童年留下来的力度。视角转移的流畅交接,以及动作描绘的细微衔接,都有不俗的展示,童趣的想象俯拾皆是,没有幼稚的刻意语气。--稍微修饰了一些词句。)

我记得:赖言

童年是森林,我是狮子

我的名字是赖言,英文是Lai Yan,小时候大家都叫我Lion。是的,我曾经也以为自己就是一只狮子。

身边的人对我的名字不怀好意,从幼儿园就开始了。老师点名时,如若不慎念成狮子的名字,大家都会捧腹大笑,向我投以嘲笑的眼光,随后又装若无其事。我因此抗拒以英语介绍自己,无论自己发音多清楚,总有人会故意听错,把我当成是一只奇怪的猛兽,然后像是那些参观动物园的游客,发出深沉的吼声和开怀的笑声。

我的心里充满不忿和无耐,但是名字就是宿命,好像是一个黑漆漆浓密密的森林,从四方八面将我困住。在森里里,我甚至还能听到同学们的讥笑,一阵又一阵的回音,仿佛是学舌的鹦鹉接力尖叫,刺破了我的耳膜,削掉了我的皮肤,贯穿我的四肢。于是,我真的渐渐蜕变成了一只狮子。

有时候,我会静静躲藏在森林里最隐蔽的角落,露出炯炯有神的眼睛,准备一口吞噬误闯进来的那些人。有时候,我则只能躺卧在杂草遮蔽的洞穴里,像是一只奄奄一息的伤兽,外面的世界是布满陷阱的残酷现实。

我的童年是一座森林,我是森林里一只不喜欢自己的狮子。

(选择了一个较难处理的童年切面,一切虽然从名字开始,但未能铺展深刻深动的意念,原文几乎是屈辱和忿怒的咬牙切齿,交代事件多于描述画面。--补充了狮子和森林的刻画,希望能有"Where The Wild Things Are"的灵性,既被视为狮子,干脆就变为狮子,让回忆有寓言的深意。)

Sunday, January 24, 2010

我记得……




照相机

叔叔花了半个月的薪水买了一台照相机。

全家吃过饭后围在一起,连神台上的大伯公都兴奋,只有猫在墙角打盹,恐怕是老了,下雨天就疲倦想睡。爸爸说日本制造的都是好货,妈妈有点遗憾的想起中学毕业旅游到过的瀑布。弟弟捧着另一卷菲林差点吞下肚子,嘴边还有温热的几颗饭粒。我好奇直盯中间的玻璃镜片,好像光圈里头是来世的纹路。

叔叔抢过照相机叫大家靠近一点,等不及就按下快门,然后转身回房换衣,带着照相机匆匆出门。三天后照片洗了出来,大家的姿势僵硬如人偶,似乎魂魄真被勾走,只有猫。
那只搬进新家时就已经住在这里的猫,本来在墙角打盹,却是睁开眼睛露出表情诡异,仿佛知道照相机咔嚓的这一刻,将是我最怀念的童年景致。

亲爱的:秀莹

阿爸,

一直以来,我都有很多很多的话想跟你讲,就像跟妈妈一样,有说有笑。你严肃的脸孔,使我一直都把话压抑,直到现在。

从小,就一直看你的脸色长大,不敢有丝毫犯错。你的脾气会发泄在我们身上,被踢、被骂粗话、被丢东西、甚至还因为声音大了些,吵醒了你。你生气地冲向厨房拿刀,我们害怕的躲进房里抱在一起。我一直不明白,为什么你的脾气那么暴躁。

现在,我们都长大了,你的脾气也收敛了很多,可是,我和你之间的话仍然少之又少。同住屋檐下,竟可以一整天没说话。你们之间的对话,都经妈妈传达,即便我就在你面前。我常想:这是我们最好的相处方式吗?每次跟你讲话时,连看你一眼的勇气都没有。我很怕有一天,我会不记得你的脸。唯有在你睡觉时,我才能清楚看见你的样子,是多么的慈祥。有时,看见你一个人站在门前发呆,望着你光着半身的背影,泪水就会积累在眼眶,我很想懂你在想什么。

每晚,你都需要一罐啤酒做伴才可入睡。甚至出席每一次的宴会时,你都会把自己灌到泥醉,甚至到呕吐的地步,才不情愿的回家。

爸,其实你是在利用酒精,消除你的烦恼,你是在利用酒精,让自己轻松和快乐。我常问自己:我应该阻止你继续喝酒吗?我不懂得关心你,可是看到你这样子,做女儿的真的很心痛,我不想连可以让你疏解压力的方法都剥夺去。

你都默不作声,却一直默默付出,一直在保护我们的家,保护家里的每一个人。爸,你承受的压力,我是知道的。过去的事就让它过去,我不希望你会对我们有任何内疚和歉意,真的不要有这种想法,因为你始终都是我最爱的爸爸。

爸,有话不妨亲自跟我说。我不希望情况一直延续下去,我需要你,在旁鼓励我、支持我。我也要你知道,我虽在新加坡读书,我从没忘记你。我真的希望你开心些,好好照顾自己的身体。

爸,我爱你!!!



(柔情女儿写给硬汉父亲的一封信。父亲的形象有多处动人侧写,应是来自日常的微观细察,对焦后则是一种大人的无言疚愧。结构和思绪清晰,文字有点黏糊,润饰了某些词句,可把想说的话再浓缩精简,需知适当的沉默才是最大的声响。)

Thursday, January 21, 2010

亲爱的:晓昕

亲爱的母亲,

我五六年级的时候,老豆返港工作,屋子里剩下我们三母女。那时候我还小,不知道原来那对你来说打击好大。

你心情差,在这里的几个朋友,有麻烦才会找你,你无人倾诉。那时候我正处于发育期,心情也很差,好想找人谈心事。于是,我们开始常常聊天,一聊就聊好久。

在我和你的小世界里,你常跟我诉说着许多回忆。你总会回想起你在山上的童年,下山做打工仔的日子,年轻时去过的趴地。还有,那些追求你的男生,那个追到你的男生,以及之后那折腾人的嬷嬷。

每一次,你带着我穿越时光隧道,回到一个和我们说着相同语言的地方。这时候,我才会觉得我们没那么孤独。

是那时候,让我意识到世界上既然存在着一个人,那么有耐心地和我说话,那么坦率地让我接近。我也开始觉得,如果能有一个人让我愿意花这么多时间去聆听和认识,这个人必定是母亲。

我曾经因为不知道自己是谁而感到焦虑。但认识你之后,我的心踏实了些。

我知道,你以后会回去的,这里没什么太让你留念。至于我,未来是个未知数,但它是唯一一个我能走向的方向。

(离乡女儿写给准备还乡的母亲的一封信。文字里有一种笃定安稳的节奏,就像母女两人之间的心照不宣,凝固了一种淡而有味的哀矜。小声的倾述,安静的体贴,茫然的折返,是对母亲的感念也是对家乡的惦记。简单之中有耐嚼的特质。母亲下山一节的描述,所谓的言简意赅,不外乎如此。)

亲爱的:勇安

亲爱的宝贝(请容许我最后一次这么叫你),

再见了。我已经决定把我们的过去埋葬,让它成为历史,成为过去。你不会看到这封信,但我还是决定写出来,好让我能够在未来的路上,看到在我生命中曾经出现你这个人。

对不起,也许我之前的话伤害了你,也许我的话显得有点幼稚,也许我真的很loser。但是我的孤单寂寞又有谁了解?我不能对我的朋友诉说我的痛苦,因为他们有着更加沉重的问题。在这个时候他们需要我,我本来是他们的精神支柱,所以我不能显得懦弱。你知道这对我来说有多辛苦吗?我必须隐藏着还在淌血的心,笑脸盈盈的说:“我没事。没什么大不了。”

当我一个人的时候,我第一个想到的就是你,因为我觉得你是最了解我的人。我以为你知道我真正需要的是什么。我不需要你的回心转意,我不需要你的施舍,我只需要你的安慰。很奇怪吧?我竟然会向伤害我的人寻求安慰。也许我是个傻子……哈哈。但是,我总觉得从你身上得到的安慰胜过任何人所能给我的。

也许就像我们的开始一样,这也是个错误。

宝贝,我知道你也很痛苦,毕竟要做出这个决定很不容易。但是我却始终不明白为什么我们不能给予对方多一次的机会?为什么我们必须这样收场?难道就没有挽留的余地吗?难道我们这么辛辛苦苦走过的路都不重要了吗?Didn't they mean anything at all? 为什么我们要反目成仇?为什么我们必须听其他人在我们耳边重伤对方?为什么我们就不能以自己的观点来判断对方?以我们认识的对方来看待对方呢?我就不信我们的朋友比我们更了解我们彼此。我们相处的这段时间内根本没有别人,别人又有什么权力来判断我们呢?身为朋友的,为受伤的朋友两肋插刀在所不辞,出口重了点,说出不中听的话是可以了解的。但是他们为什么这么激动呢?因为他们关心我们(你的朋友的关心,我是不会怀疑的,我的朋友也不例外),所以我们必须加油,不能辜负他们。

最近我领悟到了一个道理:和一个人在一起的时候既然是要她开心、给她幸福,而如果她的幸福不是我能够给的,那我只能够让她走,希望她能够找到自己的幸福。因为无论如何,最后的目标是不应该有更改的——还是要她幸福快乐。所以我祝福你,希望你能够找到自己的幸福。加油了!

对不起,我花了这么久的时间才领悟到这一点。希望在未来的日子,路过碰面的时候,我们彼此之间不会有敌意而是友好的。

仍然爱着你的
安仔

(不愿接受事实的男人写给恐怕已经不在乎的女人的一封信。艰难和煎熬的真挚情感跃然纸上,文气还算流畅,但整体有点唠叨,没完没了是书写也是爱情的大忌。中段之后似乎有点动了真气,激动后句子过长,可以适当裁剪削高。)

亲爱的:晶莹

给三点水:

你死了。

你去世了。我不喜欢这样描述你不在的事实。我较喜欢“死”字从我嘴边喷发出来的感觉。仿佛那样才能让我感受到一些些的真实。仿佛那样才能给我觉擦到的一波波的震撼。仿佛只有那样子才能许我表述出一丝丝的残酷。

碰触到你时,时间仿佛静止不动,你的死就好像发生在昨天。但当脑海离开你,回到实实在在的生活时,时间飞快,不知不觉已经过了十年。我常常怀疑自己这样矛盾的情感,一下时间静止;一下时间飞快,是否有问题。我想,碰触到你时,我内心的空间都会被打乱。

对于死前没有照顾你、使你生气的种种,我记忆犹新,不曾遗忘。

但我却丝毫没有遗憾。只剩下深深且沉沉的愧疚。谢谢你在梦境对我说:“没关系,不要紧”。听到这句话,我的情绪久久无法平息。但是,我想我还是会环抱着这些愧疚,继续活下去。相信我,那是让我记得你的最好方法,我不想那些关于你的记忆慢慢流失,我要把记忆留在心里。

而心痛就是保存记忆最可靠的锁头。

我,想记住你。

五个火上

(有愧的人写给去世的人的一封信。有点自虐的回忆方式,痛并记住着,经营略见用心,可是句词失焦重复,兜转不出,总在愧疚和原谅之间打转,没有其他情节和描述的引入,几乎是莫名怒气的直接宣泄。修饰了句词,让行文稍微流畅。)

亲爱的:洁莹

洪煌律叔叔:

我最近忙于思考我们之间的问题。我觉得我变了,而你却一点也没改变。我想,这应该就是我们之间最大的问题了。

从小到大,爸妈总是信任你。他们都叫我要听你的话,说你会像天使一样地保护我。所以我也努力自我催眠,反复地告诉自己一定要相信你胜过于相信自己。我确实做到了,从来没有一次违背过你的意思。而你也兑现了爸妈的承诺,不曾让我受到伤害。正因如此,对你的服从指数不得不因为你的“功劳”而有增无减,而我的能力的界限就被分划得越加清楚了。就像地震时出现的缝隙,时间拖得越久就越难跨越逃生的距离。

你总是坚守着死板的原则,背后的善意虽叫人动容却是令人无奈的。可知我为了配合你的一陈不变而牺牲了多少的微笑?你口口声声说都是为了我好,要我学习耐心等待,但一次又一次的让我错过原本应该属于我的时间,我很介意。

你知道吗,你给我的安全感,真让我感到自卑。我觉得身上原有的自我防卫能力,正在因为对你的依赖而渐渐流失,我好想把它找回来。我试着指挥自己,让自己判断、决定下一个步伐的方向及时刻,但始终摆脱不了你高高在上的威慑勇敢地跨出第一步。然而,值得为自己感到庆幸的是,我启动了这个念头。

希望有一天,你会接受我的自作主张,但我知道在你的认知里,只有“行”和“不行”的服从,永远不会有的宽容的放肆。

陆仁贾

(想要逾矩的路人写给交通灯的一封信。用文字孵化反抗的念头,语气和描述尚算流畅,另辟蹊径去阐述奇怪的念头,主体欲立的形象鲜明,城市的生活正需要酝酿一场叛逆的革命。地震缝隙的比喻不错,可以在结尾再度引入。)

亲爱的:秀莉


亲爱的Q:

关于记忆中的事,本来与你毫不相干。那些你未曾涉足过的日子,本该像大街过道边被丢弃的过期报纸,踩着满地荒凉的文字,留我一脸狐疑地听你纷乱脚步声中的蹙音。然而生命总有些奇特的时候,一日你弄脏了手来阅读我,我们的相遇不是巧合而是宿命。总有一天你会在万千的文字中捡起我,而我亦然。

这些日子以来,我们饥渴地阅读对方的灵魂来完成彼此,生活的悬浮毅然有了重量,颠覆的世界一再地倾斜而又倾斜,默然向你倒去。这样的阅读却像是在吊钩上跳舞,肉体在尖峰边缘随时等侯被刺穿。而当我们最终捅破残缺不完整的自己,生命的味蕾舔过身体,我们会为满嘴的鲜血欣狂不已。我总以为,这样就足够了。

虽然如此不堪。

亲爱的,我们仅能希冀在这个过于喧嚣的世界,
默念彼此。
逐字而逐句。

Yours,1218

(一个书写的人写给一个阅读的人的一封信。虽然密密麻麻不容稀释,倾述的语气口吻绝对私密无解,透露了一个字与另一个字必然相遇摩擦和结伴逃脱的宿命。书写的纹理、文字的质感以及意象的沉淀,几乎无可挑剔难以度量。我的阅读因此战战兢兢,如诡谲的舌头,深怕错失哪怕是最细处的微微颤动。)

亲爱的:燕玲

亲爱的升大叔:

喊你“大叔”,很不识相吧!毕竟每个熟悉/崇拜你的人都会称呼你一声“升哥”。没办法。呵,谁叫你满脸的胡碴、挺着啤酒肚、甚至有时还很招摇地扭着屁股。记得你的专辑封面,大剌剌地写了这几个字:『如果你觉得我有一点奇怪,那是因为我太真实』。这个有点狗屁不通的逻辑,就好象在说“你一定会爱上我!”。嚣张,但没有任何伪装的成分。这就是你。

人的一生中会出现那几个珍贵的时刻,非常不经意的,但足以改变自己和这个世界相处的方式。十八岁的某一天,第一次听到《红色气球》。最初只是单纯的涉猎,然后慢慢浅尝,到后来不由自主地爱上。我走不进别人的心,却走进了你的音乐。

谈一场狂恋,如何?

周围的人都说我疯了。他们不了解,这几年下来,你的音乐助长和化解了我莫名的痛苦。我总是乐于沉醉在一种想像出来的寂寥里,以你的文字揣测这世界的真理,不停地问自己是谁,每天晃来晃去。沉浸在你的音乐,随波逐流,这种感觉其实很变态、很诡异,不过日子倒过得快活。

可是,你始终还是升大叔,我没忘记。

二十二岁的我,要如何去理解五十二岁的你呢?我试图把你的音乐全都收藏起来,认为你的情绪会依附在这些东西上,可是太多了,我开始有点混乱。不管再怎么找,我就是无法清楚窥看到你的时代的容颜。我对生命的无奈和愤怒仍未释怀,而你已过了不惑之年,不再愤世嫉俗。

你说累了,可能不唱了。

这已经不是崇拜偶像的问题了。一切都太迟。

你的《纯情青春梦》其中一段,我也没忘记。

送你到火车头 越头阮要来走 / 亲像断线风吹 双人放手就爱自由飞 / 不是阮不肯等 时代已经不同 / 查某人嘛有自己的愿望 / 甘愿是不曾等 较赢等来是一场空 / 想来想去 同款辜负着青春梦 青春梦

也许,我忘了做梦。自己的梦。

永远的升迷
燕玲

(沉升歌迷写给陈昇的一封信。不对的时候碰到了对的音乐,注定了一辈子无解的消受,描绘的情致和情境皆生动有趣,阅读上有像音符般的和谐清爽,文字再豪迈,意象再活脱,沉迷才更有不由自主的快活。)

亲爱的:玮峻

永远的447,

初次见到你之时,心中感慨万分,是心中的无奈抑或是心中的空虚,让我们可以相遇?答案已不重要,因为你已不复存在。

你总是不说话,也许是有苦衷吧,我过去的确是这么想的。之后才发现,你并非不说话,只是因为我都猜中了你心里所想的,所以没必要说,你也猜中了我心里所想的。我们不可能连在一起,但是我们的心,却是连在一起的。

很多人问我到底你是谁,我都只是和他们说:“有时间你和我一起散步,然后去见见447,你就知道他是谁了。”我从不想直接道明你的真实身份,不是为了制造神秘,只是为了让其他人,也能感受到我最初遇见你的心情。

心里一直计划着,要在彼此有生之年,带多些朋友去见你,不料在你消逝之前,我只带过一个朋友去见你。我心中的遗憾,你知道吗?

认识你不久后,你就离去了,不知哪天我还能在路上遇见你,不过我知道,那已经不再是原来的你。我认识的447已经不存在了。

愿我在这辈子,还能遇见你,也愿你下辈子,能够继续长青,长成我最初见到你时的模样。

偶然散步遇到你的我

(傻伙子写给怪老树的一封信。悬疑性的布局多少引人猜疑,接下来的相知和分享,颇有动容之处,但文句的流畅尚可琢磨,“447”的数字缘由也该适当作想象补充。修饰了整体文句,加强结尾的暗示,不让阅读成为一种不见天日的泄气。)

亲爱的:俊勇

明:

还记得我们在初院的日子吗?那时候我们形影不离,上课时一起坐着,休息时一起踢球,下课后一起走路回家。毕业时,我们还许下诺言,永不忘记彼此。

日子过得真快,离开初院毕业的日子已经六年了。这六年来,我们没有互通往来,但是我真的好挂念你。

偶尔从身边的朋友还听到你的消息,我都想见到你。昨天,我竟然就在楼下的超市见到了你。

我手里提着一大篮日用品,正排队还钱,你从我身边擦身而过。我想叫你,想丢下所有东西去找你,但是一眨眼,你就消失在人群里。我真的好失望、好失落。

明,你知道吗?我多么想再次跟你打声招呼,重拾我们年少时美好的时光。但是,想望都是惘然,虽然你就住在附近,但我们始终都没再见面。

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不是被通讯科技发达的时代所影响而变弱的,而是人开始懒惰了。明明我们之间的距离,就只是一通电话、一则简讯、一封电邮、几步路程。我们就近在咫尺,却好比相隔在天涯海角。是的,是我们没有努力保持关系,所以我们才会沦落到这个局面,明明就认识彼此,却不愿彼此相认。最基本的打声招呼,在没变成互相点点头、微微笑之前,就已经变成漠视彼此了。

我在想,这封寄不出的信你何年何月何日才会看到……

(想要再当朋友的朋友写给不知要不要当朋友的朋友一封信。从越走越近到渐行渐远,一段友谊的逝去通常自然得让人无措,超市擦身的描写不错,隐见心理状态的变化和挣扎。略修了语气文字,遣词还不够精准。)

亲爱的:培青

XX:

初次与你见面时,感觉非常陌生。对你的了解,大部分来自别人的描述。跟你相处后,发现了你的真诚、善良和孝顺。我们相处的时间虽然不长,但你就像我的大哥哥一样。谢谢你对我那几个月的照顾,我非常感激!

十二月二十五日那天,你过得开心吗?当大家举杯向你敬酒时,你的心里到底作何感想?当初听到你的喜讯时,我又喜又惊。我以为你终于破除万难,赢得美人归,但为何却不是她?

或许你不曾发现,当你抽着烟,在袅袅迷茫的烟气中,你的双眼都会不由自主地朝她望去,虽然你是跟我在一起。不论你多么想掩饰和压抑心里的情感,你那张无奈的脸和眼神却出卖了你。

可是,你最后没选择我,却也没选择她。若你那一句“婚后培养感情”真能改善局面,我希望我下一次看到的是一个幸福快乐的你。无论如何,我尊重你的选择。

遗憾无法出席你的婚宴,祝你新婚愉快,早生贵子。



(冷静得有点可怕的女人写给从前情人的一封信。转述了一次由爱生恨的经验,以及一场颇为曲折的四角恋情。文字流畅但叙事不清,爱情的变卦没作铺陈,当中有刻意显露的压抑。穿插了更明确的情节指涉,让讲故事的方式能还原故事的面目。)

亲爱的:翘铭

心痛的女人,

你心痛?我何尝不是?心中的呐喊远震碎不断那残绕心灵的丝丝困愁。那积年累月的束缚让人几乎窒息……这不是一般的痛,更甚于痛彻心扉,是几近麻木的痛……难道你没看到我的改变吗……或许固执已遮蔽你的双眼……让你看不清眼前的付出……

清醒吧!赶快妥协吧……不然我就让彼此痛苦……难道这就是你对我最温柔的对待吗……你自觉的善解人意只让我越觉恶心,更坚信你心底已只有自己,没有了我。我该怎么办?因为放开的遗憾远比永无止境的痛,来得更真实、彻底……也许该面对现实的人是我,不是你……

爱到尽头覆水难收……爱悠悠恨悠悠……让我欢喜让我忧……才会想起你的温柔……我多么希望哼起周华健的这首歌……就能想起你的温柔……即使在现实已找不到……至少在回忆里能寻到一丝的眷恋……我爱你……

迷失的男人

(不知道是不是真痛的男人写给在痛的女人的一封信。几近能事的渲染痛楚,开头的描写还算凄惨真挚,中段的视角跳接缺少适当的转换暗示,情绪有果无因,像见林不见树的哀嚎。痛需细细捕捉低低呻吟,太大声的痛都是假的。)

亲爱的:静仪

亲爱的爸,

那天,下着绵绵细雨。

你下了德士,快步朝我走来。那一幕就像从前,如此亲切。原本紧张的情绪,因为你的出现,瞬时消失。心,突然变得好温暖,眼睛,湿湿的。

你好像说了:“那么大了,不是从小就和你说,要检查好才出门吗?为什么会忘记?是这个吗?”我从你手中接过那份作业:“哦。不是故意忘记的。”

就这样,你也没说什么,掉头回到德士里,走了。我傻傻望着你的背影,不自觉想起朱自清的《背影》,眼睛不由自主地尾随,直到德士消失在路的尽头。

我的心里百感交集,夹杂着高兴与愧疚,不知道是什么滋味。小时候的画面,如同老电影般,不停在脑海里重复播着。一切是那么的真实、熟悉,唯一不同的是,我长大了,你老了。

原来,我一直都记得。

爸,谢谢你。谢谢你像小时候那样,为家里的“糊涂虫”送功课。还有,我爱你。

静仪

(孝顺女儿写给父亲的一封信。从简单的场面,铺垫女儿对父亲的敬爱,动作对话虽拖泥带水,但父女的默契至少有所依傍。想起《背影》有点俗气,不如专注描写背影,修饰了描述文句和分段,让情感可以舒服的散开。)

亲爱的:文良

谢文良,

如果你真的看到了这封信,那代表着你现在身处梦境,而我正在睡觉。你应该感到很讶异吧,因为你通常都不自觉你的世界是一场梦。

你的世界究竟是个什么样的世界啊?为何我有时睡醒后,隐隐约约地记得,在你那里见到很久不见的人,或是被最亲的朋友出卖,甚至还有过心爱的人从原本的善良可爱、温柔优雅,变得性格恶劣、刁蛮任性?难道这就是所谓梦境是现实的相反?还是这些都是我潜意识里的想法?又或者你的世界是以一种不一样的原则在运转着?

或许你会笑我,但其实我一直很向往你的世界。不是因为我希望能在你那完成我在现实中实现不了的理想。虽然梦境里一切都很短暂,也永远无法连接在一起,但至少每个人都好像变得爱恨分明,不戴面具示人。我不必强装勇敢,一本正经,所做所想都是内心深处最自然的反应。这让我想起我最近从别处听到的一句话:“现实是荒谬的,梦境才是真实的。”现实的世界,人们总是自以为是地把不合理的事情合理化,又或者强行分辩什么是合理,什么是不合理。只有梦里的世界,根本没有所谓的合理和不合理,只有内心最真实的感受。

今天,我就先写到这吧。你也写一封信给我好吗?告诉我你的世界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世界?它又是以一种什么样的原则运转着?告诉我你也会做梦吗?如果会,你又梦到了什么?

现实中的你

(醒着的自己写给做梦的自己的一封信。架设的对话情境极其别致,对于梦境的好奇揣测也颇为有趣,但似乎也只在现实反面的理解兜转,缺少更幽微曲折的想象。结尾开出创意,带出了另一层可能性,如庄周梦蝶的意象包裹。)

亲爱的:诗珈

亲爱的小毓,

初次遇见你,是九年前刚开学的第一天。你有很多朋友,令人羡慕,但我只是不擅交际的一个人。

我有很多兄弟姐妹,似乎就不需要朋友了,也不想去主动认识。我来自一间大家都没听说过的小学,只有我一个人,所以只能用内向的性格去保护自己。

一次偶然的机会,我们结为好友,也因为有你,我的中学生活增添了许多色彩。常常,我自己一个人的时候,我就会想,如果我拥有你的魅力,那该多好——因为你有很多朋友,而我只有你。

你的性格开朗友善,周遭的人都会特别留意你,我只是不起眼的陪衬。有时候,我会讨厌你,因为你让我感到妒嫉。

后来,我渐渐习惯在你的身边变成隐形,这样很好,至少没有太大的负担。想靠近你的开怀或者想回到我的安静,也比较容易。

你有很多朋友,你应该没有我那么轻松吧?所以,我想告诉你:我会一直在你的身边陪着你,当有一天,你累的时候,我就会让你依偎、听你倾诉。

小毓,谢谢你走进了我的人生,让我拥有许多美好的回忆。真切希望我们的友谊长存!

诗珈 上

(好友写给好友的一封信。回溯相识交往的过程,内心起伏虽有迹象,可惜却无法凸显,文字的使用明显捉襟见肘,因此未能作出流畅的倾述。修饰了整体文句和节奏,补充那种孤单但满足的迷人特质。)

亲爱的:秀文

小贞:

相处了那么久,我一直以为自己是最了解你的人。
总是引以为荣,自信满满,认为对你的思绪,喜好等都是了如指掌的。
怎知,在不知不觉中,也开始为你生活中的点点滴滴做决定,为你打点一切。
因为,我真的深信自己了解你要的是什么,知道你要的是什么。

久而久之,便把这一切当成一种理所当然。
也没有想过问问你:
“小贞,
你要的到底是什么?”

以为自己是在帮你,
以为为你照料一切是爱你的表现。
原来,我错了。
以为我懂,其实我根本不懂。

我的关爱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变成了一条长长的绳子,紧紧地将你困绑住,让你几乎无法呼吸。
看着你越来越消沉,我却没有发觉原来是自己的自以为是,造就了你的痛苦。
我们的房间,隔着薄薄的一道墙,没想到,我们的心中,却是隔着厚厚的一道墙,而且慢慢变厚。刚开始时,还能隐隐约约地感受到你的踪迹。渐渐地,我无论怎么听,也听不见,无论怎么敲,也没回应。

这道墙,还有可能消失吗?
请你原谅我的自以为是。

曾几何时,我也只是很单纯地想为你好。
就是很简单地想为你好。
真的。



(姐姐写给逐渐长大的妹妹的一封信。爱的反面是栓制的残忍和无知,行文之中看出似懂得抒情的门道,但文气尚有稚嫩之处,运用了绳和墙的意象,可惜没有更深入挖掘,较多直抒胸臆的陈腔谱写。略微修饰了文句的流畅度。)

亲爱的:佩珊

亲爱的爸爸: 

您到底在哪里? 两年了,您已经失踪两年了。您可知道我们找您找得很苦?我们都好想念您。 好想念您的活力。您知道吗,我一直为有您那么一位年轻的爸爸感到自豪。还记得从前您和我们两姐妹一起观赏综艺节目时,会学着节目里的偶像跳hip-hop、break dance,跳得似摸似样,逗得我们两姐妹哈哈大笑。但现在这种画面不会再出现了… 好想念您的厨艺。您煮的食物比妈妈煮的好吃多了!还记得从前我常常跟在厨房里做您这位大厨的助手,一边帮忙一边偷师。一家人一起品尝您煮的佳肴,大家都会赞不绝口。但现在这种画面也不会再出现了… 好想念您的热情,您那股对养鱼的热情。还记得从前您会带着我一起去鱼店赏鱼、买鱼;教我怎么喂养它们和清洗鱼缸。您总是那么细心的照顾那些鱼儿,就像照顾您的孩子一样。但现在这种画面已经不会再出现了… 自从您生病之后,您就在自己呆滞迷蒙的眼神里失踪了。我看得到您,可是我却找不到亲爱的爸爸。不要再躲了,赶快回来吧!我们需要您… 爱您的女儿

(女儿写给生病父亲的一封信。三段分别点染父亲的不同侧面,结构有设计巧思,文字尚算流畅,但却是作文式的四平八稳,想念有画面却没更加细腻的质感。修饰了尾句,使之更加符合意图和现实,父亲的失踪其实是更加曲折的感叹。)

亲爱的:佩云

亲爱的你:

虽说不知何时遇见你,我还是会一封接一封地写情书给你。第一封,先苦后甜,先写些抱怨,以后再写些让你绊倒在我的文字蔓延开来缠绵的情人絮语,这样是可以被允许的吧?

对你,我怀有无以伦比的气愤,故以把这份情绪统统化成唠唠叨叨洋洋洒洒的文字。抱怨你,把我的等待送给了岁月灿灿燃烧我的青春,害我差一点寂寞难耐而妥协初恋,还有因为漠视穿桃红配葱绿衣裳的我,站在狂欢又寂寥的城市任由寒噤的冷风从发梢擦过无数遍孤单地嗅闻着雨后的气味然后在红尘街头朝你深情的声嘶力竭,以及因为在遇见足以将我击倒在地的事,累、腿软、生活本质的无力感,你都缺席,赶快说抱歉吧你!到时候,我一定抓你一起风花雪月叛逆不妥协破坏堕落颓废,祭拜我那苍白的青春之殇。还有,在那一所我住了很久,甚至想象我会住到风烛残年到老死的房子里,拉着你阅读这些情书。在遇见你以后。

而你!是不是轮回前世寻找那些世间女儿,花了从前世寻到今生的时间,否则你怎么会那么久才找到我?写给你的情书,品尝到文字里浅浅的笑意了吗?了解我骨子里的温热,所以你应该知道那不是情人迷醉的而是流氓式的笑。到时候我会狠狠地揪起你的衣领说:“你那么想死吗?我的人海茫茫!来得未免也太久了?”

我会待你/如待我眼中的瞳仁

属于你的,


(嗜字女人写给一个未来男人的一封信。有点神经错乱,有点诡谲莫名,所以才能滋生乱想的狂趣。词句运用如繁花炫丽叠生,虽偶有失焦之虞,对于文字的专注却始终如一,往后或许可考虑适时暂息。有咆哮,有诗,有爱情,有前世今生,有咆哮的诗和爱情的前世今生。)

亲爱的:雪辰

姐姐,

当你收到这封信的时候,我已经回到新加坡了,虽然我们已然在不同的国度,但我们不是早就说好了吗,不管怎样我们都拥有着彼此,不管在哪里,我们都要好好的生活……

还记得小时候放假,我们两个人就喜欢腻在家里,看光盘,吃巧克力蛋糕,幻想未来的事,那时单纯的我们以为可以永远在一起,我们争论着要什么时候结婚,要在哪里买房子,要在家里养几只小狗,还说我们以后一定要一个生男孩一个生女孩,这样他们就可以青梅竹马一起长大,然后也可以永远在一起,就像我们一样……

对不起是我先违背了诺言,在他进入你的生活同时,我离开了你……很高兴看到你是幸福的,前年参加你的婚礼,你父母不在场,是我挽着你的手,把你交到他手里,那颗晶亮的钻戒,嵌着你们的永恒,听你们许下永世相爱的誓言,看他在你唇上印上深深的一吻,你们并肩站在台上对着宾客微笑,道谢,般配宛如童话里的王子公主,那一刻的我,是你们的红娘,是你最亲密的朋友,也是全世界最快乐的伴娘……

不知为什么,这次见面你变得有些忧伤。你说了一句“这世界上没有永远不变的誓言”,接踵而来的沉默让我无地自容……最后一个晚上,你一杯又一杯的灌酒,你不让我拦着你,说因为我在身边,就让你再放肆一次……可是,姐姐你要记住,你很快就要当妈妈了,不管怎么样,你的世界从来不曾孤单,你有过我,有着他,还有快要出生的小宝宝,所以你是幸运的,所以你一定要快乐……

记住我们以前一起看的肥皂剧,电视里那些坚强善良的女孩子,最终都会幸福!

(妹妹写给情伤姐姐的一封信。青梅竹马的成长历程颇为动人,铺展熟悉的物非人非的桥段,末段祝福似乎缠绕遗憾和不确,可惜没有因果的补充。文字意念流畅,句号的缺席似有深意,姐妹情愫如往暧昧撰写,故事在现实的拘泥外就有翻腾。)

亲爱的:思敏

亲爱的…

还好吗?虽然同住在一个屋檐下,却已有些日子没彼此问候了。应该也快半年了吧,上个学期开学前,我也给你写过一封信。那封信是冷战的前奏,现在是延续,还在延续……

妈咪常说,我和你最相似的地方,就是固执的脾气。以前我很讨厌她那么说,奇怪的是,现在我越来越害怕,我们会不会连这一丁点的相似都没有?

最近发生了太多事,晚上总睡不着,脑子里一直想着“明天”。已经有好几个“明天”过去了,我还在等待那个“明天”的到来。我累了,不想再去等待“明天”了。“明天”就是那种延续还在延续的感觉。

我想睡觉,在梦中也许我们可以彼此拥抱,说一声对不起,打开心里的笼子,让白鸽都飞出去。

我还会给你写一封信,但不会让你看到,那将是我草拟的停战协定,女儿和父亲之间,不应该是一个战场。女儿应该故意拨弄父亲灰白稀疏的头发,女儿应该嘲笑父亲大得像孕妇快临盆的大肚腩,女儿应该给父亲取上一个又一个别扭的外号。

新年快到了,希望和平也随之而来。

可以吗,爸吡?

你这辈子的敌人

(不想固执的女儿写给也许也不愿固执的父亲的一封信。父女之间的理解和不理解,像是经常发生的亲密对峙,拨弄白发和抚摸肚腩的描写可亲,但似乎过于临近现实,多少导致写法含糊,需知抽离才能逼近那个真实。修饰删除了胶着拖拉的文句,作更明确的呼唤。)

亲爱的:健源

亲爱的草莓:

好久不见!听老头说你回国了?要不是亲眼目睹你家“人去楼空”的情景,我还真不信你不告而别了。还记得第一次一起下棋的情形吗?我在你举棋不定时飙出一声高音,你一脸惊愕,我当时正是这幅模样!

我前两天和小鱼吃过饭。她听闻你离开了,心中也有多分不舍。不知怎么的,她突然冒出一句:“草莓曾开解你。还有,你说过你喜欢她。”我顿了一下。回想当初,还真感谢你在我困扰时伸出援手。你不在,就少个人关心我咯…

我上门找你时,刚巧遇到你姐姐来接手你的旧家具。你和你姐长得好像哦!怎么都没听你提过?但是,她和我上一次见到的你比起来,瘦~多~了!(看吧,叫你要好好减肥你偏不听!)姐姐说,你正为在国内买房子的事情伤脑筋。我猜,十之八九是你们家那两个老宝贝有意见?!你就让让老人家嘛。

再多的不愿意,我们都总有各奔东西的一天。希望我们再遇见时,你是快乐的!

小白熊别

(朋友写给不告而别的朋友的一封信。共有记忆的再度分享,一个朋友的离去,本该是困惑和记忆骤生的时刻,可惜过于平淡,前缘的起伏没有补叙,后续的思念也欠缺层次,较像寻常的闲话家常,少了琢磨和寻味的痕迹。)

亲爱的:怡伶

肥仔:

这是我们认识的第十三个年头,老实说,我从没想过我能忍受你这么多年。

对你,我并不是一见钟情。初次跟你见面,我既没有触电也没有心动的感觉,让我印象深刻的,只有你那凌乱得像个鸟窝的一头金毛,和你那双望着我含情脉脉的眼睛。我猜想,你应该是从见我的那刻起便对我动了真情,无奈的,我对你的爱却要至很后来才开始萌芽。

我们刚同居的那段日子,对于你的行为举止,我常感到不知所措也很恼火,却得逼着自己适应和忍耐,那种感觉就像好梦正酣被施工的嘈杂声打断,积了一肚的怨气却又敌不过重重的睡意,只得忍着性子蒙头再睡一样。

你不爱洗澡、你挑食、你没来由地咆哮、你好管闲事、你不雅的睡姿、你亲吻我时弄我一脸的口水还有你的口臭,我都尽可能一一包容。可是,我却无法容忍你的健忘。

近几年来,每半年我回去见你一次,你愈加变得沉默,总是慵懒地躺在角落,眯着半模糊的眼睛在休憩。你不再热情地亲吻我,你迷蒙犹豫的眼神似乎告诉我,我是个被你淡忘在记忆深处的旧情人,若干时日重逢却徒留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妈说你也许是得了老年健忘症,经常会显得痴呆,喊你的名字也不懂得回应。是啊,都十多年了,你从乳臭未干到垂垂老矣,视听觉都大不如从前。

我扭开门锁担心声音太大,还好你仍在熟睡。我蹑足走向后厅望了一眼你的小窝子,食盘是半满的。妈在我身旁叨念,你的牙齿都快掉光,明天该给你换个狗粮了。

怡伶
17.01.2010

(慢慢长大的女孩写给慢慢老去的狗狗的一封信。动物情态传神尽收笔下,比喻的成熟运用也加深了感触感觉,末段的客观聚焦虽然有点错置,但却极其精彩,几个动作和画面像蒙太奇,跳接成一个时日无多,但却回味不已的落幕。)

亲爱的:秀君

亲爱的,

房间里好冷,好冻,不知道是否已将近零摄氏度了?我没有温度计,无法告诉你确切的度数;但就算我有,我也不会告诉你,因为这实在是一件令人感觉恐慌的事。我层叠地披着三件大毛衣,早就忘了是谁硬塞给我的,好像是用狐狸细毛制成的,可浑身却还是直打哆嗦。你想想,少了你的拥抱、你的臂弯来摩擦我的肌肤,我又怎么能触及你的体温,体会暖意呢?

我尝试过走出去晒晒阳光,进行光合作用。就那么一次,也只会是那么一次。你不知道,外面恐怖极了,不仅是动物会吃人,气温会吃人,连人类也都开始在吃人了,整个世界仿佛都在绞尽脑汁,想着如何把我给吞噬下去,再慢慢消化。我不能动,更不敢动,忧虑哪怕是一分一毫的颤动都会引起那些獠牙畜生的注意,对我展开攻击。我有多害怕,在没能与你重聚之前就已经粉身碎骨、化为乌有。呜呼哀哉!我呐喊,我撕吼,我不甘心。

就这样,我宁愿藏身在房间里,依旧披着厚重的毛衣,继续寒冽。就算是亲朋戚友、社会舆论如何批判我的避世,我一概不予理会。毕竟现阶段,没有你相伴在侧,安身立命最是要紧。因此大伙开始排挤我,忽视我的存在,没有人给我送来任何的慰问,更妄说救济。一天一天下来,我慢慢失望,也渐渐绝望。人情冷暖,我对人性本善之说心存微言。你会同情,还是心疼我呢?

呆坐房间的日子不好过,这一秒等下一秒,下一秒看下下一秒,闷极了。幸好有网上新闻的调剂,各类酸甜苦辣的大、小道新闻分分钟都在翻新,我的生命感到悸动。举凡外边所处的天空、所绘画的世界和所经历的故事,无一不叫我看来如一片死色——攫夺匪伤人夺命、政要高官拥有百万豪宅、国会一党独大的霸权制度、贪污局内某政治助理含冤而死、“阿拉”字眼引发宗教冲突……还有还有,这里那里的交通阻塞、鼠患猖獗、车辆工程掀尘染泥、空气污浊指数彪新高、雨林被夷为平地…….。房里真的好冷,我又多披了一层大衣御寒。

蝌蚪、蚯蚓、血蛤、血蛭、毛虫,是什么样子?我忘了。番薯叶、苦荬菜、斑兰叶、九层塔、指天椒是什么颜色?我忘了。水蓊、黄莉、红毛丹、番石榴、菠萝蜜是什么味道?我忘了。

不说了,好像就我在啰嗦。快快回来吧。

爱你的 敬上

(像是劫后躲藏地底的疯子不知道写给谁的一封信。冷冽温度和孤单房子,有一种科幻末世的情境,俗世已毁,仅剩荒人,等待不会到来的救赎,末段恐惧和贪婪重叠,恋物般地温习了昔日的一遍又一遍。架设故事见经营用心,可惜格局过大似有失控,不知该铺展何种主题。)

亲爱的:甜甜

亲爱的J,

你还在找你的打火机吗?

四年前,我们逛街时,你买了一支打火机,上面刻着devil’s flame的图样。我曾问过,你不抽烟,为何那么喜欢打火机。你说,打开打火机时,看到的火,让你想起devil’s flame。你喜欢天使与恶魔这个既矛盾又暧昧的神秘组合,更喜欢恶魔的火焰。你说过,恶魔的火焰能够将天使化为恶魔,而天使也必然自愿被恶魔的火焰燃烧。

你每天带着那支打火机,不时打开,望着那微弱的火,满足你对恶魔与天使的想象。你说爱我的那天,我偷偷地将桌上的打火机放进口袋。就像是身边的东西,理所当然地以为会一直存在,消失时,怎么找也是无畏的追寻。

你一直不晓得,男女之间不该随便说爱,就算是再要好的朋友也不行。朋友与情人之间,本来就不该有灰色地带。是我偷偷地破坏了游戏规则,是你残忍地打乱了一切秩序。

C 曾经为你祈祷,希望你发现对我的伤害;也替我祈祷,希望我能够原谅你的残忍。她知道,我从未原谅过你。在C的葬礼的那一晚,你一直盯着我,只能盯着我。你懦弱的始终不敢给我一个拥抱。曾几何时,你成了我想依靠却无法依靠的人。

那晚,我也将打火机扔了。因为我知道,我从来就不是个天使,而你的火焰也不足以将我毁灭。



(不是魔鬼的情人写给不是天使的情人的一封信。开段问句逗引疑惑,打火机作为情人延伸,火焰总有思念燃烧的想象,魔鬼天使本为一物,爱恨永远说不清楚。叙事有物得以延续跨越,情节在中段有点纠缠不清。略饰了语句使之更凝练,末段如有火化安排,意象更有照应。)

亲爱的:丽莹

亲爱的阿嬷 (其实没那么亲爱啦):

你在“那边”好吗?其实真的有“那边”吗?上个星期六烧给你的“房子、车子、花园”真的有收到吗?你有没有听到我们叫你“kia厝”?有没有真的“kia厝”?没有住的话很浪费咧,毕竟我们那天为了你那么的污染了环境咧,看那些纸灰飞呀飞的,不懂呛死了多少只蚊子和苍蝇呢。他们说你走得早,其实我觉得还好,阿嬷84了呢,怎么还算早?讲得好象他们一定会活得比你更老一样?!啊!有一句“歹势”要(ai)甲(jia)你(ri)讲(gong),那几天在你的丧礼真的是“哭(kao)不(buei)出”わたしは…啊! 歹势! 歹势! 不小心讲出日(rit)本(bun)话(wei),你听不懂对不对?还是在“那边”什么话都会听得懂?哎呀,不管听不听得懂,反正你本来也不是很懂我的事啦,听听就算,听听就算。三叔叔、五叔叔和二姑姑很会哭咧,真的是哭得“哭父哭母”,阿嬷你有没有听到?他们还一直叫着“Mother!Mother!”,我差点以为我在看你喜欢看的第8波道9点档?歹势,我好像不够孝顺,没有像他们一样一会儿哭天,一会儿哭地的。可是那天要为你举行“不懂叫什么”的仪式的时候,我真的有很认真,虽然我根本不相信这些有的没的,虽然我不知道他们要我干嘛,可是我都有照做!而且我很肯定我坐得比任何人都直,一句“腰酸背痛”都没有埋怨!而且而且那天好像有流目屎,你有没有看到?(不过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被香熏到的关系,不过没关系,你就当成是为你流的好吗?你都在“那边”了,要比在这里时更乐观咧。)还有还有,听说他们买了送你回来的那辆车的车牌号码,竟然中了马票!阿嬷你也太神了吧!难怪他们一直拜你。看到老爸因为来不及买而没有中奖那极度懊恼的表情,真是觉得恶心,可是却又可笑。你们果然是赌博世家!さすが!気持ち悪いな~ 喔,还有那天Elly在你“回来”之前说了些失礼的话,真的也是很歹势,小孩子童言无忌,不过是英语,你可能也没有听懂啦,希望他们都没有听到,不然我真地会被他们那“你这个不孝的孙女and family”的眼神给刺死。啊,还应该写什么……该讲的“歹势”都讲了……啊,还有,可以拜托阿嬷让你儿子早日清醒,不要再赌了,否则我妈会很惨,虽然你不是很懂我,但是我知道你有爱过我,所以拜托拜托,这是我唯一向阿嬷提出的最后要求... 在“那边”要好好过!不要让阿公太早去陪你hor。我有空会去看你的 ,反正很靠近我的学校,搭172就到了。还有我叫adeline 不叫aneni,在“那边”不要再叫错了。拜拜!

aneni

(哈日孙子写给开朗阿嬷的信。小孩的主体形象鲜明,哀伤追念掩藏在坦然接受底下,叨絮饶有趣味,混杂语言虽写实,阅读上恐会造成难克的障碍。结尾名字的叮咛以及刻意的弄错,颇为动人,但情节稍嫌平铺,结尾来一记棒喝:请你把爸爸带到那边,书写境界则会迥然不同。)

Wednesday, January 20, 2010

亲爱的:罗兰

梅姐:

好久不见了。虽然这是一封不知寄往何处的信,但相信不需要邮票,我们也能互通心意。

还记得你特别的三文鱼吃法,芥末加辣椒粉。你总是吃得津津有味,旁边的食客目瞪口呆,我和哥哥只能面面相觑。不知远在另一个国度的你,还能吃到你喜爱的芥末加辣椒粉三文鱼吗?

你常向我哭诉哥哥的用情不专,我知道你受委屈了,我也知道你是放不下哥哥的,但你还是离开了。我们本以为迎来的会是最漂亮的新娘,没想到等到的却是你的不辞而别。那天,天气异常晴朗,鼻子里充斥着我最喜爱的百合花香,你带着不舍与不忍,走了。哥哥怕你放心不下,一滴眼泪也没有流,只是呆呆地目送你离去,唯一泄露他内心翻腾的,只有我那只被他握得生疼的手。

哥哥说,你曾说自己定是上辈子欠了他,今生来还的,现在倒好,这辈子还没还完,你又欠了他一辈子。

这段时间是哥哥最难熬的日子,你虽不在他身边,但相信你定会尽你所能,帮助他,走出这段阴影。

嫂嫂,天堂彼岸没有车来车往,祝你一路平安。



(替自己也替哥哥写给过世嫂嫂的一封信。遥寄天堂的书简,以画面接力,不动声色的就黯然忖度出三人之间的悲悯恩情,道破死生里头的纠结感念。文字出奇简练有力,有一种见惯场面的江湖韵致,运用四字音节收句有点过频,哀衷仍需深入拙出。)

亲爱的:芬香

XX:

窗外的天空白白静静的,偶尔吹起一阵不痛不痒的风,没有向日葵的空气中闻出你离开的事实。

从以前开始就不知该如何称呼你比较合适。在过去的一两年内,我们的相处,很多时候都是我坐在左边的副驾驶座上,一边看着摆在车前的小向日葵左摇摇右摆摆的,一边感受你认真开车的体味,心里不禁会苦恼说为什么你都不会因为要专心开车而感到疲惫,心头上有股说不出的崇拜感。但我并没有因此而崇拜所有从事驾驶行业或能够开远程的人,就仅仅是对你。

我也会开车,但不能开远路,因为路太长会让我感到无趣,常常会不经意的掉入睡眠状态当中,这是件非常危险的事,因此你总心疼的只让我坐在副驾驶座,感受着我的呼吸声。

如今我们就快分开了,我必须学会自己开长途车,身边坐着的人依然熟悉,但早已不再是你那令人怀念的体味。我知道,我也明白,因此我会逼自己习惯的,毕竟这是我们选择的路,选择一个没有彼此体温的空气,继续接下来各自要走的路,一条分岔路,未来的时间、空间不再有重叠的交集。

盼望在你我的路上都会有洋溢着向日葵花香的空气迎接我们。

忘了如何被你称呼的我

(坐在左边的人写给坐在右边的人的一封信。在路上的温馨交会,有味道有声音也有蠢动的思绪,人间的风雨飘摇仅是经过的景致,小小的文字空间里蕴含了大大的感触,毫不费力就铺展了运命的机缘。少女情怀般的抒情企图可更委婉,文字的精细度再雕,心动会更怦然。)

亲爱的:诗惠

手: 

第一次的触碰,湿湿的。也不知道是谁先湿了。

逐渐,你上面的冷汗随着情书一页页的叠起,一滴滴的蒸发。我越握越紧,似乎非挤出血肉之间的每一丝温暖。你则像微波炉,重复地温暖着被冷风割伤的我。

我以为一直握着柔软的你……可能需要比别人更紧一点地握着,就可以克服一切。但你上面的纹路却不争气地印证了算命佬的预言。是时候扣上索环了,是时候让金索环的烙印抹去我的指纹了。

游戏规则从你我第一次触碰这世界开始,就像中了毒似地印上了。我不忍用刀片改变印在你上面的歪曲纹路,也无法在扣上那冰冷金属的指间找回以前的温暖。

但,我相信在你完成慰藉他,抚摸他,支撑他的总总任务后,会有卸下索环的一天。会有一天,我们都摊开来,在阳光下露出空白无痕的掌心,亲手为彼此画上不再曲折的生命线。

不要怕。即使到时的你已粗糙老去,被捆绑得血色全无,我会换做微波炉。

就算牵着我的余温已冷却,就算你深陷其他手掌中,我不会离开。



(潮湿的人写给温暖的手的一封信。几近寓言式的虚构杜撰,叙事空白间的想象暗藏不可解的玄机,仿佛是命运的指涉或者诅咒,以及一种反抗的宣誓。开句充满无限张力和遐想,叙述的神气游荡有余,一些意象和词藻或许不符神秘的况味,更完整的呈现或许需要更庞大的经营。)

亲爱的:靖超

亲爱的…

我这里写着一封你永远都看不懂的信,但回想起来,我们又曾真的懂过彼此吗?

或许有,只是最终我们还是输给了那道永远无法横跨的距离,选择用伤害来结束那一切。也许对你来说,痛得快,忘得也快,但难道你不知道,人的记忆是一辈子的,特别是对于那些刻骨铭心的事情,即使原谅,即使释怀,表面的情绪会消散,沉淀的,在更深处的,却是会牢牢扎根,直至永远。

我想跟你说,我真的曾经怨恨过你,甚至那件事发生后的两年,我都无法面对你,但是到了现在,我想,我能够告诉你:我可以理解。因为,虽然最后你选择用伤害来结束一切,但是我现在知道,其实无论是用什么样的方式,结果都会是一样的。

就如飞鸟与鱼。

一个属于无垠的天空,另一个属于深沉的大海,本不属于同一个世界的生命,最初美好的相遇终究敌不过残酷的现实。只有长大后才会了解,有些事,不是凭着坚持和勇气就能够有结果。

你还记得吗?曾几何时,当你无言时,……代替了你的沉默。当你千言万语涌在心头,却一个字都无法表达时,……成了我们之间无声的桥梁。也忘了从什么时候开始的以前,我们两人的sms、msn和email 都开始习惯把许多……参杂当中,也不知道是谁影响了谁,就这样变成了我们两人不可分割的一种习惯,至今也是。……就像是一句永远想讲但讲不完,说不出口、不能说、也没有必要再说的话。

就如我与你。而这正好就是,我选择用来祭奠“我们”的方式…



(从“我们”分割出来的我写给你的一封信。文字缠绵抚摸逝去恋情的纹理,细微情感和思维的呈现无碍,但总有一种流行书写的习气,末段的省略号象征颇具创意,结尾的余味悠长,像情爱的一种进化史。略微修饰了词句和段落,让情感更纯粹。)

亲爱的:艳珊

亲爱的XX,

你还记得我吗?每当回忆起童年时所发生的事,你那俊俏而又充满稚气的脸庞,便会不经意的浮现,让我顿时感觉到一种简单的温暖。

还记得,念幼稚园的时候,你每天风雨不改,到我家门口等我,如同我的保镖般答应妈妈,你会负责护送我上下学。你留着一头刺猬般的短发,同学们给你起了“榴莲头”的外号,而你也开玩笑叫我作“苹果脸”,只因我的脸颊,时常会无缘无故的泛红。就这样,我们的友谊渐渐加深。

可是,我们的关系在升上小学后开始变质。是什么原因呢?是因为我们心中的性别意识?还是荷尔蒙开始作祟?隐隐约约记得,那天是我们升上小四后开学的第一天,凌晨六点钟,你一个人静静坐在楼梯口等着我。我永远都不会忘记,就是从那天起,我们便无法正眼看着对方了。或许是因为同学们的嘲笑,让我们觉得男女之间,应该保持距离吧?

渐渐的,我们两个人便选择各自上学去了。我很遗憾,我们的友谊,男女的情谊,为何总是淡然而去。

你早已搬离这里,但是我想让你知道,我还是非常希望能再看到你,亲切的问候一句:“榴莲头”你好吗?

苹果脸

(女生写给小学男玩伴的一封信。遥想中有一股对于纯真的伤逝,懵懂之间就这样长大了,最后只能祈求不可能的重来。作文习气明显,情态稍嫌样板化,虽算通顺,但句式多有累赘别扭之处,修饰了整体的文气和枝节,有时从简出发,删长补顿,干净后就有节奏。)

亲爱的:耀棠

答与山巨源绝交书

涛白:

夫叔夜所递之绝交书,吾莫能言之以对,汝言虽甚但确有其实。然汝曰莫与吾共执染血之刃,无疑乃对当朝之忤逆矣。若曹当知国恩之浩荡,又何忍弃置于不顾乎?须知今世道多为剧苦,强者伏弱,弱势难衡。夫若弃之于不顾,何以成仁,世道如此,我辈何复懈怠?今汝不顺法度,奢淫骄纵,任习自恣,虽与之共称为贤,但汝实有所不及。若曹当熟思计,离众恶趣,命尤可立也。当知善人入善,从乐入乐,从明入明,恶人入恶,从苦入苦,从冥入冥,汝何不力为道?吾实乃苦口与语,念于当年竹林共卧之情义也。昔吾志于嗜欲,与董贤同病,实为今世之大憾矣!虽情已逝,但与汝之义仍不离方寸,吾莫能不劝戒。盼他日汝弃劣习,共奏广陵之乐,岂不妙哉?

(假装是山涛然后写给嵇康的一封信。立意摹状仿拟皆巧,书写野心之(过)大,古文造诣之(半)熟,固然可嘉,然文言之世逝矣,写就而未竞其功。嗟乎。迷途要能知返,未为迟也。 )

亲爱的:韫茵

亲爱的某某:

你的名字我不是不记得,而是不想记得了。

那天早晨你说要离开,我只记得,你挣脱我的手,转身走开,和那道毫不客气发出巨响后关上的门。阳光透过玻璃窗折射进来,灰尘粒肆无忌惮地飞舞,充斥着我呼吸的空气。我不记得你说要离开的理由,不记得你说话的表情,不记得你曾经握着我的手的温度。

一直对爱的不以为然,在从你眼中看到我自己的那一刻,转化成对爱有所以为的可能

然而,我的以为,在灰尘粒包围着我的同时彻底瓦解了。我以为,爱纵使没有永远,也该有十年八载。我以为,爱就算不伟大,也起码有可以拥抱的包容。 我以为,爱如果只是曾经拥有,也大概够我怀念一生。

你给的爱和伤害原来是成正比的。你停留过在我的以为,那逝去的停留让伤痛久病不愈。我以为门会再开的期待已经奄奄一息了。

在你离开的第xxx天,我放弃记得我的以为。我推开玻璃窗,像金鱼般睁着眼睛挑衅刺痛的阳光。我要让阳光晒干被泪水粘湿的脸颊 ,蒸发我对你的记得。

你我曾是彼此生命的某某,最终成为擦身而过的某某人。写完这封信后,某天你我再相遇,我会记得跟你说一声:“Hi, 某某。”

祝福你,某某。

你爱过也伤过的某某

(某某写给某某情人的一封信。从开始的窒息依恋到最后的挣脱冷峻,一段逝去的过往在一个空洞的房间,慢慢由清楚的颗粒聚合变成清醒的尘埃。意象鲜活,句子有诗迹,比喻和细节的掌控也见火候。“记得”/“以为”/“某某”的玩弄过于刻意,但也可能是受伤的证明。)

亲爱的:文斌

金鱼们:

过了今晚以后,大概也不会再为你们写信了。除了为了交作业以外,好希望真能与你们说话。但隔着一块玻璃,未尝不是件好事,我可以知道你们还活着,你们又无法影响我的日常生活。这样也好,至少不需要在你们面前装腔作势。一个人在家时的奇怪举动,都不怕你们向我的家人告发,他们大概会被吓一大跳。

爸爸将你们买下放进鱼缸,不知是为了什么。是喜欢看你们饿肚子时冲向水面的贪吃相吗?还是纯粹的观赏?

跟我比起来,你们或许更自由:不需要讲礼貌、谦虚、秩序,饿了就吃,发骚就交配(还是你们也称为做爱?)即使被禁锢着,也不如我一般压抑。我与家人天天在看着你们有多愚蠢、多可爱的同时,你们是否也暗地取笑着我们呢?

Don't reply soon.

文斌

(无聊男子写给有趣金鱼的一封信。像昔日庄子在溪上的感叹,鱼的快乐或者不快乐,对照的是人世的状况。简略的若有所思构成耐读的趣味,没有过度感叹但也过于短促,父子关系一段可作更动人的补注。稍加了一些情节,让奇想更细腻。)

亲爱的:丽珍

亲爱的影,

那天后我不断地想,心里的话仿佛那杯黑咖啡,满满的。 我有心事,你知道的。

那天的壁钟显示中午十二点。

咖啡厅里却人烟稀少,寂静得可怕。周围所有的声音,仅来自你我的对话。阳光直射靠窗的位置,你偏爱那种阳光打在身上的存在感,于是我们坐了下来。真的好久没和你说话了,即使不开口,你都能让我感到莫名的安慰。

你我都明白,我们是两个不同世界的个体。你坦露自己是黑暗,你羡慕我的色彩,灿烂的光芒让人快乐。但你不明白,这里的光多么尖刺,针针扎在我的身上。你喜欢独来独往,你嫉妒我的热闹。但有时候,我多么希望一个人,没有别人的一个人。你的视线漂流到墙上那幅斑斓的油画,眼神像在说话。我知道你在想什么。

但是,我的世界并非如此绚丽。白天我假装微笑,夜晚卸下面具后,我才真正面对自己。我倦了,黑暗是我的避风港,为我庇护,给我平静和真实,让我觉得还活着呀!光的存在反而形成困扰,把路照得太亮、太清楚。

你再看看油画旁的另一幅画,随着时间的过去而退色,像现实把我折磨得精疲力尽一样。我渴望你的暗,向往你的黑。丢掉华丽的外衣,我幻想变成你,但你…… 你却只是我的影子而已。

那天的天空突然转灰。

我叹息美好的天气没因你我的友谊而延续、时间也没为你我的交心而停止。想再点杯什么,回过头,你已随着乌云掩盖太阳消失。地球仍在转动。

(影子的主人写给影子的一封信。黑暗与光明的无法跨越,如同文字介于理智和疯癫之间,生活的表象原来是一种辛苦的支撑,所以才想隐匿在影子里。修饰了某些词句,结束之际不需醒来,继续耽溺对黑暗的膜拜,影子嘎然消失,正像生命常常走失。)

亲爱的:盈盈

亲爱的水沟:

老实说,我早已忘了你的存在。昨天搭巴士从你身边经过时,才恍然大悟,记起了两年前的那一天。

每天从你身边走过的人那么多,你应该也忘记我长什么样了吧,毕竟我们只有一次的相遇。

刚看到你的那一霎那,我不自觉地露出了微笑,后来却感受一阵微痛,好像提醒我保持距离。请原谅我的直率,经过一次次的挫败后,我认为这是维持任何永久关系的最佳方式。

两年虽然不长,但是在这期间,很多事情都起了变化:天气变了,地铁环线启用了,新的朋友出现了,而有些依然对我非常重要的人,已离开了我的世界……

不过在这种种的变数中,还有你这个常数,让我感到安慰、怀念,便写了这封信问候你,也顺便请你帮我一个忙。

也许唐突了一点,但是请你替我完成心愿。如果当年与我一起从你身边走过,然后把我朝你丢去的人再次出现,请你告诉他,就算我在他心目中的地位已经降级,我却依然在乎。如果他搞清楚了是否要做朋友的矛盾心态,随时都可以回来找我。

拜托你了!

盈盈

(痴心女生写给水沟但却是写给一个负心汉的一封信。设计的对象和潜藏的谋事,其实具备许多精彩的可能性,但却因为书写的犹豫,变成语焉不详的片言只语。仅能修改和删除一些段落的赘述,保留了毫无头绪的水沟事件,当作是一种不需多作解释的受虐享受。)

亲爱的:芋伶

亲爱的马XX:

纵使有再多的不舍,我还是离开了中国,回到了新加坡。其实,我是人回来了,心还在北京。

我经常想起,咱们通宵喝茶的那一晚。那是我们的初次相遇,也是我们唯一一次的相遇。

我平时不善于和陌生人高谈阔论。但您就是有一种说不上的特质,让我放下一切戒备,与您畅谈天南地北;从茶,到文学、音乐、教育、国家……。那晚,您泡了好几种茶,印象最深刻的是云南古树茶,这是我这辈子喝过最香滑的茶。

您以古筝弹奏《城里的月光》,我跟着清唱:“若有一天能重逢,让幸福撒满整个夜晚……”。唱完后,我们的目光不经意的交接,弹开,同时往窗外看,竟然已经下起雪来了。

回国的前夕,我们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通话。简单的话语,彼此都感到不舍。最后,是你说的,相逢的人会相逢的……

(单纯女子写给一见有点倾心的男子的一封信。一次不期之遇和一场预期之别,一种君子之交和一壶清淡水茶,烹煮了悠然的相惜之情。下雪一节的描述不错,稍微修整了某些文句,情怀和叙述虽像茶的雅,但难脱文艺腔调的涩。)

亲爱的:淑龄

亲爱的凯特王子,

我留意你很久了。

你经常在我家楼下,等待我的出现。你一言不发,只用深邃的眼睛看着我。清澈的双眼,似乎有千言万语要告诉我,可是我却每次匆匆离开。你最喜欢在墙壁的后头,或楼梯的阶梯上,看着我。每当我经过,你会悄悄整理仪容,希望能得到我的青睐,

这一切,我都放在心上了。你的优雅,我都看在眼里。

有几次,你鼓起勇气,向我走来,我慌张地逃跑了。对于我的反应,我在你的眼里,看到了伤感和失望。我知道你是无害的,我知道你只是想要和我做朋友。但是,对不起,我对你充满恐惧,请你不要再出现。

我知道我很残忍,可是我们真的不适合。

希望永远不要再见。

贝拉上

(怕猫的人写给猫的一封信。逗趣的角度侧写猫的举措,断然的回绝中有引人发噱的纯真,看者与被看者,犹如猎人与猎物的温柔对峙,当中有一道无法缝合但却已产生的关系。眼睛/目光的描写颇有巧思,猫态可以再加补充。)

亲爱的:来玲

亲爱的伯颜:

每封信好像都有自己的宿命。

记得,我真正开始知道你的存在,是在去年的秋天。迎新会上,有很多人,我却只注意你。你知道吗?你的声音让人感觉温暖,低沉中似有魔力。从那刻起,只要看到你,听到你的声音,我的嘴角就会不经意的往上仰。

迎新会完毕,你和我的交集也结束了,大家回到各自的位置,好像从来都不曾相识。我常想,你真的不记得我了吗?在学校,我们常常擦肩而过,我多希望有一天,你会停下脚步,向我打声招呼。我们之间有很多共同朋友,可是我们却不是朋友。

后来放假了,一个月的时间,我都没有看到你。我以为,我已经渐渐忘了那把温暖的声音。可是,2009年的最后一天,我又看到了你。

朋友要出国留学,我们在机场巧遇。在你眼里,我是陌生人吧?你的眼神冷漠,还好我并没有因此受伤。热切的眼光,从来只是我看你的期待。

2010年,我已经不再想了,但始终听到你的声音。最近,发生太多事情,真的很累,不知如何解释,但你的声音却是我的力量。

伯颜,说实在的,相信我,我有始至终都不曾说过我喜欢你,不是因为没有勇气,而是不知道自己是否真的喜欢你。可是,你的声音带给我的依赖,我想我是清楚的。喜欢你,这三个字,好像太沉重,也或许是我太理智了?

每封信好像都有自己的宿命,我不知道的,希望你也不要追究。

(嗜声女生写给魔音男生的一封信。文字的影像容易定格续写,但声音绝对难以捕捉,从听觉入手铺展想念,尝试可圈可点,但欠缺细腻的描绘,去聆听更有磁性的吸引。原文有点散漫,稍微凝聚了语气,删除旁支,修订末段作出对应。)

亲爱的:燕淇

阿公:

聽説你身體變差了。媽媽說姑姑已經放棄了,不再控制你的飲食,讓你想吃什麽就吃什麽。然而如此一來,你的身體更受不了了。

我最近都很恐懼接到家裏的電話。每一次媽媽報告你的病況,眼前浮現的,是你皺著眉頭,無力地說著,要我不要擔心。你日漸消瘦,而我卻無能爲力。我最討厭在家人面前掉眼淚。

我是你的第一個内孫。媽媽說,每次都能看到你把我抱在懷裏,滿足地笑。上幼稚園之前,天天坐著你的偉士牌機車和你去附近的咖啡店是我每天必排的行程。你喝咖啡,我喝美祿,然後滿頭霧水地聼你和朋友們用潮州話天南地北。上學以後,你是我的救星,只要媽媽拿著藤條一筆一畫教我寫字的時候,我的慘叫聲就會把你呼喚,帶我逃過一劫又一劫。

後來我們搬家了,從日日相對變成每個星期天的聚會。慢慢長大的同時,我們的距離越來越遠。每次匆匆回去,只不過陪你吃一頓飯,聊不過三幾句,就得回去趕功課、趕活動。但是,我知道你一直以我為榮,因爲每一次和親戚見面,他們都對我的學業成績、活動記錄、得獎記錄了如指掌。媽媽說,只要聊起我的事,你總是滔滔不絕、眉飛色舞。後來我還發現你偷偷收集了我每一次上報的報導,從此我默默希望,努力多做幾件事,讓你光榮。

人是犯賤的,不到快要失去的時候,永遠不懂得珍惜。直到你得病之後,我才發現你對我有多重要,而我多麽地不懂得珍惜。不孝如我,不知道你的陽曆生日、不知道你的確切歲數、不知道你年輕時候的故事。好長一段時間,我都沒有好好的看看你,看你臉上多了哪幾條皺紋,哪裏又長出了老人斑。現在開始了解你,還來得及嗎?我會好好珍惜每一次回家見你的機會,我要你說你的故事給我聼,我要牽著你充滿紋路的手陪你看你最喜歡看的電視劇,然後趁你不經意地時候偷親你的臉頰,嚇你一跳。親愛的,你還記得嗎?你還要看著我大學畢業的。

再多兩個星期,我就要回家了,你要乖乖養好身體等我回去,知道嗎?

祝 一切安好。

淇上

(懂事孙女写给病危阿公的一封信。虽是惯见的孙爷对话和生离死别,但无论是描述情境或者铺陈情绪,都可看到得心应手的驾驭,不急不缓的交代了一种动人的体贴。穿越过去现在,成熟的经营加插感人的琐细。中段短促,后段细长,愉悦回忆变为沉重叮咛,身份和关怀多了层次。)

亲爱的:美燕

亲爱的快乐人,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你眸子里的光芒好像越来越少浮现了。

在MSN上,你又以隐身状态登陆。别人主动与你聊天,你才会淡淡地回几句,但仍尽量加个“哈哈”之类的无聊词语,这样似乎较符合你的性格。他们或许不知道吧,你已经习惯独自悄悄的在一旁注视着他人。你喜欢看人,但却害怕被别人注视。在他人的目光下生活,太累人了。以隐身状态登陆久了,还真想当个真正的隐形人,不必在意他人的眼光,更不必刻意以某种面貌示人。

他们大概看惯了你乐天开朗的一面吧?夸张的动作、愚蠢的笑话、疯狂的笑声。从没见过一个女孩子像你一样,如此不顾形象,如此大剌剌的。别人爱拿你来开玩笑,因为就连你自己都开自己的玩笑。不要被别人伤害,就得先自己动手,把自己扁得遍体鳞伤。有了自知之明,别人的贬低才不会显得突如其来,让你无法招架。

他们以为你的沉默寡言只因睡眠不足,以为你的百般无奈只因无病呻吟。原来他们都不懂。累了,也不想再解释了。或许他们忘了微笑不仅代表快乐,又或许他们忘了,快乐人的负担就是要保持快乐。

快乐人,大家都在等你,是时候提起劲了。反正随着时间的流逝,不快乐的应该会过去的。至少你我是这么希望的。



(不甘心的自己写给不快乐的自己的一封信。从眸光的闪现开始分裂,接着侧身虚拟世界,奠定了不确定的气氛,即是躲避他人,也是不敢正视自己。表里的割裂有真实的负载,“遍体鳞伤”可作更凄厉的描写。自残为了不受伤害,强颜却没有欢笑,快乐原也需要提醒,呻吟因此有了重量。)

亲爱的:怡湘

亲爱的朋友

喔,又是我。不知道现在的你还好吗。写了好几封信给你,但是也不知道为什么没有勇气贴上邮票。我又回到了我们中学时常去的咖啡座,坐在同一个座位。一切都没有什么改变,但是不知为什么就好像有点陌生。是不是因为缺少了你的身影呢?曾几何时,我们在这里渡过无数愉快的时光,埋头苦读,互诉衷肠,为彼此打气。那时,我们总有好多话,什么事都可以讲……那时,我们是多么的无忧无虑,逍遥自在。

后来,我们各自上了不同的初级学院,各忙各的,联系也越来越少,距离也越来越远。就这样,我们不知不觉地过了两年。别后两年,初次相聚却觉得好陌生。昔日的千言万语,如今却已成为沉默无语。到了再度重逢时,剩下的只是一个似相识似陌生的微笑。就这样,我们擦肩而过。

咖啡冷了,是因为搁了太久吗?同样的咖啡,喝下去只有苦涩,再也没有从前的苦中带甜。是因为我忘了加糖吗?感情变了,是因为你我变了吗?叹!如今景物依旧,人事已非!

保重了,缘分已尽的朋友!

你的“朋友”

(朋友写给只能当朋友的朋友的一封信。感情投射在熟悉的过去,再折射到陌生的现实,时过境不迁是千古不变的折磨。遣词用字颇见用心,不过文字烘托出的情感,较多套式的运用。末段的咖啡借喻具有感染的温度,细节再补充,给咖啡一个名字,记忆就更加刻骨铭心。)

亲爱的:玉珍

亲爱的小胖,

你好吗? 没有小红的日子,你还习惯吗?好久没有和你好好聊聊了,所以今天决定写这封信给你。

你最近好像瘦了,胃口也变得很差,是不是还在思念小红?对于小红的死,我也感到很难过和内疚。事情已经发生了,我希望你能看开点。小红在天之灵,也不想看到你这样。我也希望我们的友谊,没有因为那起意外而改变。

张大姐知道小红发生意外后,也很伤心。

还记得一年前,在张大姐的介绍下,我们成为了好朋友。我和张大姐知道你单身,所以联手撮合了你和小红。她说你们郎才女貌,非常相配,可是没想到,你和小红的缘分这么短。

张大姐说,时间能冲淡一切,她叫我介绍新朋友给你认识。你毕竟正值热血,怎么能为了一棵树,放弃整片森林。希望你能学会放手,好好的重新生活。

你的家越来越脏乱了。明天我提交论文初稿后,一定帮你换水,顺便给你加点金鱼营养素。你的新朋友就快来了,我答应你,这次不会再糊里糊涂的关掉氧气箱!

知心好友,
玉珍

(凶手主人写给丧偶金鱼的一封信。向金鱼告解的曲折原由,透露了一种罕见的黑色幽默,创意巧思不缺,但悬念转折的布置不妥。原文漏洞破绽不少,修正了一些提早泄底的线索,末段的节奏稍微缩紧,快速定格才有效果。)

亲爱的:筱琦

亲爱的,

您好吗?
从来没有那么亲昵地叫过你。哈哈,不知道是否是因为东方人生性害羞,还是是因为习惯成自然,就一直不好意思,不好意思到现在。人有时候还真的是很奇怪,在还能触摸到你时,从来没能体会和感受到你的重要性,也不觉得你可以在人生的旅途上,给予我什么重要的建议。可是在你离开后,才发现到原来你在我生命里竟是一个如此核心的力量.可以不费吹灰之力的左右我的想法与决定,聆听我内心深处最最最最深一层的期许,与你分享不可告人的秘密,或是一些根本没勇气说出来的话,还有一些可能会被人取笑所以没有勇气说出来的心愿。

这一切,都是你不在时,我才诉说给你听的。所以还是要向你说声谢谢!谢谢你分担了我一大堆青少年荷尔蒙所激发的无谓烦忧与唠叨!

噼里啪啦地说了一大箩,还没问你最近还好吗?在那里过得怎样?我过得还可以,大学还剩一年半就毕业了,只是毕业后的去向,仍然令我感到有点担忧,但没事啦,船到桥头,不直也得直!最近在电视上听到一句话“我会在彩虹的另一端等着你”,是有点老土加肉麻加被滥用成灾,但却蛮深刻的总结了我的感觉。

阿嬷,le hoh boh?说了那么多,不知道你看不看得懂?可是不要紧,心意最重要。我知道,你明白的。

琦上

(孙女写给过世阿嬷的一封信。直剖的语气贴近逝者眼里的个性和形象,思念夹杂成长的事实,天真之余有另外的感慨。小孩与大人的对话策略,罗嗦陈腔甚至口语直白的方式皆可理解,拥有了书写的诚意,接下来就是如何安稳的长大。)

亲爱的:梅萍

亲爱的xx,

想起昔日往事,我特别想写信给你。希望一切安好。

十三年前第一次和你见面时,你不过像是一粒小球。每次和你说话,你只懂得移动身体。即使朋友说我仿佛在对牛弹琴,我也自得其乐。我曾经因为你,翘了几次补习班的课,理由是为了陪你去拍照。面对我的天真无邪,老师也总是展露无奈。我认定你是我生命中的一部份,你对我来说,是一种未来的曙光。

还记得白袍先生吗?他是我们俩的“媒人”。他当时说会安排我们见面,我真的很兴奋。可是,正当我们就快相见时,却遭到肮脏恶心的人体排泄物给破坏。我们被无情的拆散,我们的距离就此越来越遥远。这只能说,是我们有缘无份吧。

和你相处虽少过十个月,但是我这一生都不会忘记你。你如今可能已经从新出世,从新生活,但我想让你知道的是,我一直都没把你忘记。

xx,我爱你。

(以为是写给宠物,后来确认是写给未能出世的孩子的一封信。不愿安于现实现状,另辟故事的企图可许,但情节的安置也许周延不足。胚胎渐渐成长的过程可以适量引入,制造进一步的悬念。原作可作多重解读,稍微在末句修改,嵌入比较明确的暗示)

亲爱的:赖言

亲爱的你:

  过了这几年,你应该康复了吧?
  你应该能把我们的友情,放在心里而不是脑海里了吧?忘了是在哪一次的碰面,你说没有人是能永远让你依赖的。其实我早知道,我对你真的很伤,可是你却不知道,你不在了之后,我也学着只靠自己。
  那时突然对你不理不睬,是我选择放弃友情的捷径,认为唯有狠心,才能彻底的让你失望,然后忘记。关于从前的一点一滴,你都在记得,而我却实实在在的慢慢忘记。但是,我仍会把你当成我最好的朋友。
  也许是我不能承受你的付出,所以才毅然离开。我曾形容你是我的岸,就当做是我这艘船自己漂走了。
  他们都说,有人疼是幸福的,被需要也是。我希望你曾经幸福过。这样是不是很自私?
  突然发现,我们曾经很暧昧。



(过去的船写给曾经的岸的一封信。恋人的再度告别,放不下所以才不断提起,微露的感性稍嫌熟悉,就算世间情愫总是同一面目,文字也要能细分区别。末句以暧昧的觉悟作结,清楚得恰到好处,像有点居心不良的撩拨伤口。)

亲爱的:汉威

6X:

这是给你的第几封信了,我也不知道。

我记得,写给你的第一封信中,我说过我会一直想着你,不和你一起上课的时候会想你在哪里。 下课回家途中,会想你几时放学,想SMS 你,叫你加油。
现在,还是会想起你,想起我们是怎么莫名其妙地闹翻而至今日。新年开课,我还是会东张西望看你有没有和我上同一门课。一旦“发现”你,我会每几分钟朝你的方向看去。虽然只是侧面或是背影,我已觉得很满足。

我记得,当时我用了“悠哉悠哉,辗转反侧”来形容我对你的思念。
现在,我偶尔还会想象我们可能和好的那一天。那么一想,让我“寤寐思服”。

我记得,我说过男人看女人,难免会想入非非。 可是看到你, 让我一点感觉也没有。
现在,我仍不会想象你赤裸的身体。有人说他喜欢乳房,我也喜欢,我比他更喜欢。可是一看到你,我注意的不是你的胸口。我喜欢看到你穿裙,像个小公主。(你仍是我心中的公主)

我记得,你当时最后对我说的其中一句话是“I hate you!”。当时,我觉得你很小气。
现在,我仍觉得你很小气。但不知道为什么,你这个小气的公主越不跟我说话,越不理我,我就越不能忘记你。

X5

P.S. 身体的微微发热我还不能帮你看,快去找个中医师调一调。你一定要比我健康。

(痴心写给妄想的一封信。文字试图完成思念,自语自得,开句酝酿的气氛恰好,可是在知道与不知道之间,更动人的身容于喃喃盘根中无法成形。时间复沓和诗句穿插稍嫌做作,乳房是不必要的暴露,不若继续穿着衣服。ps凸显不舍,可惜微热身体燃烧不起来。)

Thursday, January 14, 2010

亲爱的……

写给那一个人
让他/她感觉到
也让自己知道

Tuesday, January 12, 2010

给琪葳


本来明天要告诉你,关于文字可以救赎的事情,以及书写那种无可也无需自拔的耽溺,但这果然是一个来不及的世界。关于你的死亡,过于真实突兀,似乎不容记述,生命的粗糙和荒凉提前演练。掏空仅剩的安慰,是让自己相信,不管多么草率、冲动、荒谬、无知,那终究是你的选择,不过脆弱的其实不止是你。

不曾告诉你的,我会跟其他同学说,这一刻不用节哀,悲伤是记忆的面包屑,有一天文字必然会循着点滴聚散的气味找到出口,那将是对你最圆满的悼念。

我喜欢开玩笑称呼你为「稍纵即逝」小姐,不是预言竟也成真,残酷得不可思议。两年多前上HC101的课,谈到阅读的感觉,你脱口而出这四个字。当时我是欣慰和惊惧的,这四个字对我来说,有一种逐渐陌生和疏远的亲密,好像一个雨天分手的恋人出其不意的在另一个雨天出现,穿着那时候的雨衣转过街角,头也不回的再度消失。

这四个字的揣摩和意义,就算仅仅是随兴捕捉到的残念碎影,我是长大后才慢慢明白和体会的。这个时代在不断过去,但你只是一个二十出头的女生,应该是什么东西都抓得牢牢的,不纵不逝,如猫的不屑背后不为人知的果敢。后来,你在MSN向我传教,战战兢兢的说起更超越的存在,你的满足打动了我,虽然我早已注定继续犬儒的沉沦,但是对你,我以为我可以放心了。

但是,原来你是知道的。

两天前给写作班同学发出的电邮,引了张爱玲的句子,不知道你有没有看到?

「于千万人之中遇见你所要遇见的人,于千万年之中,时间的无涯的荒野里,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刚巧赶上了,那也没有别的话可说,惟有轻轻的问一声:“噢,你也在这里吗?”」

真的是没有别的话可说了,早了一步也晚了一步,噢,你还在这里吗?

Sunday, January 10, 2010

之后,光创造神


仿佛若有光
所以才看到那些不同的黑暗
喜欢的就进来
不是因为文字的光
而是因为文字的黑暗,仿佛有光
这里是
我们的晨昏我们的春夏
我们充满漏洞的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