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大写作班: 2010

Tuesday, December 14, 2010

HC312-2011

(週一/三 1530-1830)

那一句話
原來是在深夜醒後時寫給你的
可是你並不知道
太過潦草凌亂
因為有心跳
一個字一個字的
我們已經越來越遙遠

Wednesday, December 8, 2010

一大一小:看戲有感


(勇安問:會不會放上edventure?所以我就放在這裡。)

觀看了中文系《棺材太大洞太小》的演出,隨後的分享交流難免倉促零散,大家好像都對戲劇演出較感興趣,也喜歡郭寶崑的劇作,況且不少同學都修讀了柯老師的戲劇課,這裡繼續延伸談談,也歡迎同學加入。

·投影的文字旁敘透露了一種無知自責,反思中隱然可見對於郭寶崑的致敬,演出完畢的舞台座位預留空席,表演繼續行進,儼然也是祭台的儀式,悼念追憶的是一個龐然無形的棺材——郭寶崑其人其文的創作遺產。我們都是太小的洞,是否能夠容納/理解這個太大的棺材?

·英培安草根書室出版的《棺材太大洞太小》是在中學時期買的,上課時無聊偷偷看完了。後來數度重看,都有不同程度的領悟和震撼,棺材與洞的對立是個人面對集體/制度/標準/規範/秩序的無力和無奈,雖入土卻不安,似乎也可岔開闢出另一個較積極的主題訴求。棺材必須永遠太大,才能產生擦撞對抗的基礎,拒絕與洞進行套合謀合的妥協,突破制式和規化的框框。

·再後來認識了當初(1985)《棺材太大洞太小》首演的演員,已經是一個進入國家機器旁生體制(報館)的中/老年男人,恍然驚覺原來棺材與洞的位置可作轉換,我們是不斷被體制碩大的『棺材』插入撐大的『洞』。原著裡的『穴』本就可作另一種借喻想像,獨白裡充滿了民族/文化的繁衍焦慮。可是,劇場裡卻不見任何『棺材』的實指,眾女甚而消弭了原著的獨男。不見棺材怎麼流淚,沒有棺材的黑箱僅剩『洞』的隱喻,我們似乎皆被困鎖其中,沒有『棺材』也就沒有了高潮射精的救贖。郭寶崑之後的《鄭和的後代》,其實已經提前回應了這個對於原著改編/閹割的動作。

·演出一度毫無預兆的變裝化為歌舞劇,可作為Camp的最佳註解,完全是一種風格形式的自言自語,台劇主題歌曲格格不入但卻硬是插入,不管太大太小。引用Susan Sontag的說法:Camp is a vision of the world in terms of style -- but a particular kind of style. It is the love of the exaggerated, the "off," of things-being-what-they-are-not.

·如果以解構主義的觀念迎棺入洞,原著的初演其實算是一個『自相矛盾』的文本(self-contradictory text),精神與肉身貌合神離,既要控訴社會體制的同質框架,卻無從擺脫傳統舞台的照本宣科。媒介即訊息,此次演出處處可見後設性的劇場擺弄,演員即興穿透舞台界限嘗試跟觀眾互動,終於有了矛破盾的解放,恰如郭寶崑後來的《尋找小貓的媽媽》和《傻姑娘與怪老樹》,四堵牆的衝破正是《棺材太大洞太小》裡的『洞』。

·看戲時偶爾想要偷看某一個演員身上的刺青。

Friday, October 8, 2010

2010诺贝尔文学奖

Jorge Mario Pedro Vargas Llosa

The Peruvian writer Maria Vargas Llosa today won the 2010 Nobel prize for literature, crowning a career in which he helped spark the global boom in South American literature, launched a failed presidential bid and maintained a 30-year feud with the man he now joins as a Nobel laureate, Gabriel García Márquez.

Cited by the Swedish Academy for "his cartography of structures of power and his trenchant images of the individual's resistance, revolt and defeat", the 10m SEK (£1m) award is the culmination of a literary life that began in 1963 with the publication of his novel The Time of the Hero, and includes further books such as Conversation in the Cathedral (1969), Aunt Julia and the Scriptwriter (1977) and The Feast of the Goat (2000).

"I am very surprised, I did not expect this," Vargas Llosa told Spanish National Radio, saying that he thought it was a joke when he received the call. "It had been years since my name was even mentioned," he added. "It has certainly been a total surprise, a very pleasant surprise, but a surprise nonetheless."

According to the Uruguayan publisher and journalist, Andreas Campomar, the award is "not before time".

"It's something he should have won ages ago," said Campomar, who described himself as "so chuffed for" the author. "I feared that his time might have passed." Campomar acknowleged that a political journey which saw the writer move from supporting the regime of Fidel Castro to running for president on a right-wing platform of reform had made him a "polarising figure", but suggested that the award would be celebrated by many in South America as a way of "putting Latin American literature back on the map".

"First and foremost, he's a great man of letters," he continued. "He has a formidable style, but as with most Latin American writers, at the bottom of all his work, as well as power, and the abuse of power, is the question of cultural identity - what it means to be a European in this Amerindian continent."

Born in 1936 in the provincial city of Arequipa, Vargas Llosa began working as a crime reporter for the Lima newspaper La Crónica at the age of 15. He eloped with his aunt by marriage, Julia Urquidi, in 1955, when he was 19 and she 32, a development saluted by his father as a "virile act". He moved to Paris in 1959 and from there to London and Barcelona, working as a Spanish teacher, broadcaster and journalist and as a visiting professor in universities in Europe and America, before returning to Peru in 1975.

He returned to his homeland in fiction far earlier, however. The Leoncio Prado military academy where he went to school inspired The Time of the Hero, the novel that made his name. A vibrant, violent evocation of Peruvian society under military rule, it tells the story of a murder which is covered up to protect the school's reputation. The book was ceremonially burned in the grounds of the academy, and its author barred from the grounds.

His third novel, Conversation in the Cathedral (1969), tackles the links between church and state, tracing the role of a minister in the murder of a notorious figure in the Peruvian underworld. The author and critic Jay Parini, a friend of Vargas Llosa's for some years, called the novel "a consummate portrait of Peru under the malign dictatorship of Manuel Odría. One got to know Peruvian society from such a variety of angles, and the novel is so vivid on the page, fresh and real." He is, Parini suggested, "surely one of the least controversial of writers to get the prize. His industry and intelligence are models of their kind. He is a bright spirit, brave and ebullient, and his novels and stories will last."

Vargas Llosa's first marriage ended in divorce in 1964. A year later, he married Patricia Llosa, and wrote a study of his friend Gabriel García Márquez, who became godfather to Vargas Llosa's son. The friendship ended in 1976, after a brawl in a Mexican cinema, though Vargas Llosa allowed an excerpt from his study of Márquez to be published as part of a celebratory edition of One Hundred Years of Solitude, to mark the 40th anniversary of its publication in 2007.

A succession of novels, short stories and plays cemented his literary reputation, but as his fame grew he became increasingly involved in politics, moving steadily away from the Marxism of his early years. As his profile rose he began hosting a talk show on Peruvian television, and backed the conservative government of Fernando Belaúnde Terry from 1980-1985, turning down an invitation in 1984 to become Terry's prime minister.

In 1987 he led protests against a plan to nationalise the Peruvian financial system, drawing 120,000 people to a rally, and launching his own presidential campaign. After three years of death threats and abusive phone calls, however, he was defeated in the second round by the eventual victor, Alberto Fujimori. Vargas Llosa left the country within hours of a defeat he blamed on a "dirty war", taking up Spanish citizenship in 1993. "I didn't lie," he explained. "I said we needed radical reforms and social sacrifices, and in the beginning it worked. But then came the dirty war, presenting my reforms as something that would destroy jobs. It was very effective, especially with the poorest of society. In Latin America we prefer promises to reality."

The Feast of the Goat (2002), widely viewed as his most recent masterpiece, returns to dictatorship, offering a portrait of Rafael L Trujillo Molina, who ruled the Dominican Republic from 1930 until 1961. Vargas Llosa draws him as an incontinent hyper-villain, ruled by the outbursts of a body and mind that are out of his control. The novel circles around Trujillo's attempt to have sex with the 14-year-old daughter of his chief minister, and his assassination two weeks later.

He has described it as a "realist treatment of a human being who became a monster", adding that he is distrustful of "the idea that you can build a paradise here in history. That idea of a perfect society lies behind monsters like the Taliban. When you want paradise you produce first extraordinary idealism. But at some time, you produce hell."

---Richard Lea, guardian.co.uk

Thursday, September 2, 2010

祝大家開學愉快


那個過度精準的齒輪碾過的
周而復始的痕跡
像不小心睡在沙灘上的海星
循著記憶和圖形的彎彎曲曲
我們縱然看不到彼此
但是我們終究會再相遇

Saturday, June 19, 2010

Nobel laureate José Saramago dies


The Portuguese novelist José Saramago, who explored Portugal's troubled political identity in a series of novels published over the last four decades and won the Nobel prize for literature in 1998, died today at the age of 87.

An outspoken atheist and communist, he challenged the orthodoxies of post-dictatorship Portuguese life with novels such as Baltasar and Blimunda, The Year of the Death of Ricardo Reis and All the Names, but reached his widest audience with the 2008 film of his 1995 novel, Blindness, directed by Fernando Meirelles. He spent the last years of his life in Lanzarote after the Portuguese government had vetoed the nomination of his novel The Gospel According to Jesus Christ for an EU literary prize in 1992.

His translator Margaret Jull Costa hailed his "wonderful imagination" and his focus on the "dignity of the ordinary man".

"He was the greatest contemporary Portuguese writer," she said, "a complete original. It's been an enormous privilege to have translated his work."

Born in 1922, he worked as a car mechanic and a journalist before devoting himself to fiction in his 50s. His breakthrough came in 1982 with his fourth novel, Baltasar and Blimunda, a story of the love of a maimed soldier for a young clairvoyant in 18th-century Lisbon. Giovanni Pontiero's 1988 English translation brought his work to a international prominence.

His reputation grew through the 1980s and 90s as he published a series of important and fantastical novels, written in a flowing mellifluous prose which follows the rhythm of speech. The Year of the Death of Ricardo Reis, first published in 1984, is widely acknowledged to be his masterpiece – an account of the return to Lisbon of an imaginary character invented by the Portuguese writer Fernando Pessoa after the death of his creator. The Stone Raft, first published in 1986, imagines the Iberian peninsula cut off from Europe and adrift on the Atlantic, while All the Names (1997) turns a registry office clerk into a hero as he sets off in pursuit of an unknown woman.

Praised by the Swedish Academy for his "parables sustained by imagination, compassion and irony", the award of the Nobel prize in 1998 took his fame to a new level.

Saramago's editor at Harvill Secker, Rebecca Carter, found it "hard to take in the fact that someone as vibrant should have left us", and saluted his body of work as "one of the most important of the last century – radical, witty, humane, endlessly challenging and questioning".

He continued to write until his death, and experimented with a daily blog, Outros Cadernos de Saramago, in 2008, which was published between hard covers as The Notebook in English earlier this year. A bout of pneumonia left him seriously ill last year, but he had made a full recovery and was expected to appear at the Edinburgh festival in August to promote his latest book in English, The Elephant's Journey. His last book, Cain, in which Abel's brother serves as a kind of alter-ego as he travels through the Old Testament, was published in 2009 with an English translation expected next year.


--Richard Lea, guardian.co.uk

Wednesday, May 26, 2010

从此之后……

但是總有那麼一天
我們都會消失
留下的是關於這段日子
我們書寫彼此
在逗號之後句號之前
走到了比較靠近自己的那一邊

Tuesday, May 25, 2010

晓盺的从此之后


第十五本书

要从何说起?我和他的故事。

从一本书吧。

有天他说要我帮他一起找一座坟墓。

他看我愣掉的样子哑然失笑,略带歉意地说是客户求助要我们帮忙找一本书。书名和作者不详,只记得一个情节:有个叫Celine的女孩到过一个坟墓。

书店里以Celine为女主角的书有三十二本,我们于是携手跳入了第一本书到了东京追随第一个Celine四处寻找完美的拉面。直到她自觉自己比较喜欢吃猪排咖喱饭的时候我们一边大笑一边跃进下一本关于Celine名牌包的历史。我们各自瑟缩在包包的一个暗格里听着听着都快睡着了。第三本是关于Celine Dion,我们开始哼唱我的心会一直走下去走下去……他说,
还好电影里玫瑰没选择陪葬,不然还真的像梁山伯与祝英台的爱情太老套了吧。

其实我觉得他们才厉害,两人怎么早就明白婚姻是爱情的坟墓这道理?

我忍不住想起身旁的他,我的上司。

平时抽烟的时候我们偶尔会在书店外的角落碰巧见面。他戴着一幅眼镜明明就是一幅很精明的样子,但偏偏在我面前他不是忘记带打火机就是连烟都忘了,这样的落差也是他让人难以摸透却又很吸引人的地方。别看他外表很犀利的样子,其实他也有感性的一面。他很会说故事的。每次我在抽烟的角落碰见他的时候,他总有办法让我听他说完他的故事才离开。

其实我也不知道他是不是在救我。

那时候我没钱去旅行,只好去书店打工,毕竟我视书如命,只要是和书有关的工作我都愿意做。但现实中两全其美的事哪会那么容易发生?打工的时候不可以看书,我只好用另一种方式和书保持亲密的接触。在目光拂拭着一套封面的同时,我的手指可以抚摸着、挑逗着一排排书脊,而鼻子触嗅的却是旁边一本新书的页边。我以为这样可以达到某种抚慰的作用,然而书身散发出的香气不停地引诱我把它们一本本一页页地掀开。无时无刻。

在书店里他是我的上司,我只能服从他的规矩与命令。在书店外,他可能想弥补我不能看书的遗憾而试着用他的故事填满我。他说起话来有板有眼,头头是道,由于我连插话的缝隙都找不到,我很快便成为他忠实的聆听者。听他说的话绝对是一种享受,但有时听着听着我在他的眼里找不到我自己。

我们之间的暧昧算什么呢?这个问题总会在这时候从脑海里跳出来。

我们读到第七本书的时候已很疲倦了,从书店走出来后才发现天已黑了很久很久。我们走到抽烟的角落去,他点起烟后依然保持沉默。或许他真的累坏了,我于是随意地说起话来。我告诉他我今早在地铁上的小插曲,最近看过的电影和我小时候的一些趣事。总之琐琐碎碎零零散散的,我还担心他没兴趣听下去,但他一直注视着我一脸很着迷的样子。我的心跳忍不住也跟着加速了。

我发觉自己烟抽得更凶了。书店太静,无论我怎样聚精会神地埋头工作,只要四周有稍微一点声音我都听得一清二楚。不只一次,我在整理书本的时候听见书页之间的低声细语。当我把耳朵凑近,那阵吱呜声又好像早已蒸发。书店一角的小咖啡馆里,咖啡机每天把咖啡豆磨啊磨,泡啊泡,整间书店连同书籍也都不知不觉地渗透了咖啡香。刚开始我以为那是幸福洋溢的气味,但无须多少时间我就发现咖啡香拈上衣衫不久后会变质。身上那股酸涩的、刺鼻的气味一直紧贴着我骚扰着我,像追踪者一样逼着我要时刻保持警惕与清醒。渐渐地,眼角仿佛因为白色灯管照得太用力而泛红,店里的人都像过度曝光的照片显得过于苍白。我只能不停地回想着那天和他说话的那一幕,他醉了般的样子。

我们读到第十三本书的时候还未找到那段情节。跳进第十四本的时候,我们都觉得坟墓一定会出现,因为十四十四,广东话谐音是实死。我们紧跟着Celine从威尼斯的大街走入人烟稀少的小教堂。果然够邪门,我们真的猜中了。书中的Celine带着新认识的男生到一座十三岁女孩的坟墓,那坟墓Celine十年前去过,而十年后她长大了女孩却永远都停留在十三岁。我们见证着他们的对话,我突然觉得一阵揪心。他凑近我然后牵起我的手,在我耳边说,我想我也找到了我的坟墓。

我们跃出第十四本书。

故事就在这里结束,反正目的已达到。我搁下手中的原子笔,看了看堆满了书的桌子,把写稿的本子合上。这样的爱情故事在书店里信手拈来。等这本书出版成书后,不知道他会不会有一天在书店很静的时候听见我的声音?

(爱情与故事同在,文本进出各自杜撰创作,结束的之前之后,皆是对于虚构的倾述和想象的补充,因为有一种距离必须远离,然后才能吊诡的靠近一点。书写正像是安排等待谈一场总有缺憾的恋爱,在萋草蜿蜒蔓延如文字欢欣繁衍的墓地,盼望见证某一次的死后和复生。)

靖超的从此之后


祭奠

那是一个没有自由恋爱的时代,一个女人的幸福,值什么钱?但若注定不幸福,一辈子的时间,也只能用来证明自己多坚强。

我不认识当时的你。我不知道你有什么喜好,不知道你曾住过哪里,你爱过什么人,你有过梦想吗?或许你有着一手绣花的好手艺,或许你最喜欢的就是坐在牛棚旁无忧无虑的唱歌顾弟妹,又或许你也曾偷偷幻想自己是越剧里的大小姐,能够万千宠爱于一身,嫁个如意郎君。

翻开历史课本,我找不到你的踪迹。历史并不会觉得你重要,一个时代的使命也只是淘汰那些事过境迁的人事物。但是在时代的大框架之下,记忆的深刻与细腻,却是任何一本历史课本都无法记录的。

后来的你嫁了人。你的丈夫是个军人。你们过了一辈子,吵了一辈子,你也怨了一辈子。他并不是一个体贴的丈夫。嫁错了人也许是你生命中最大的命题,但那个时代的女人,你会告诉我你只能认命的。

你养育了四个小孩,为他们奉献了一生。你担心他们的健康,你操心他们的婚姻,你还扛下了他们在外面生意失败的债务。你是一个尽责尽务的好母亲,但你从来不了解什么叫做‘儿孙自有儿孙福’。你亏待了你自己。

我的命,应该是你保住的吧。在医生以逻辑与理性为我判断生死的时候,你却已认定了我存在的必然性。一个被生活历练出来的女人,眼光确实比用方程式和理论调教出来的人好多了。

后来有个晚上,我们去看你。家里没有人,只有你在烛光旁吃着月饼。家里停电了,你说他们都出去玩了。我们心疼你还没吃晚餐,可你却说月饼没人吃,你吃吃也就饱了,不要浪费。

我不见你常笑,但也不曾见你哭。家里的大小事若是没有大女儿与你分担,你就真的只是一个人。岁月留给你一双极其粗糙的双手,你是知道的。所以无论帮我穿衣洗澡,甚至只是轻轻抚摸我的脸,你都是小心翼翼的。你曾自嘲过怕把我弄痛,我却只能握着你无奈地凝视那一瞬间的尴尬。

那年我们走了。你知道这一走几年才能见是说不准的了。你说机票能省就省不用常回来,毕竟什么都要钱。那个早上你站在巷子里,你没送我们到车站。出巷口转弯前我回头看了你,你一只手还在半空挥着,头已栽在舅婆的肩上。

从此我们隔了一个大洋那么远。电话那端你总说你很好,我也说我们很好。你的生活变成了我的想象,想象中的以后我们可以让你的生活变更好。你可以放下家里的担子,你可以不用再为他们操心,你可以来这里好好享福,你可以过一点清静的日子,你可以把身体养好,你可以开心一点。可是当更好终于来临时,你却说来不及了。

那次你看到他们给了我一笔钱,你说我生日你没什么可以给我,就把带了一辈子唯一的戒指拿了下来。我接过来的同时,你的微笑,也终于渗透了那么一点的成就感。那是我最后一次回去看你。

你倒下的那天我还在外面。回到家后电话里的你只剩下了喘气声。我说了很多让你放心的话,我知道你听懂了。你走前最大的遗憾是什么,似乎你已没力气告诉我们,又或许是你不希望把自己的遗憾变成儿女的包袱,又再自己扛下了。

一个女人的幸福值什么钱?但若注定不幸福,一辈子的时间,也只能用来证明自己多坚强。

的确,即使在你临走时,你也不曾软弱过。

(书写是细腻的深刻记录,创作有时却是面对自己的告解,向来不及的一切坦白忏情。时代总是在过去,文字转眼间昨日已逝,对于悲喜往昔的一祭一惦,女人命运仓促总有幸福的不足,可是母女彼此心怀感念,渐行渐远始终归于一处。)

颖沁的从此之后

32-in-1

“墨西哥不只是一个国家,它是由32个国家组成的一个大国”,一位墨西哥好友曾对我说。虽然我只去过五、六个城市,我的确觉得她们既相似又似乎截然不同。

去墨西哥之前,我还以为她位于南美洲。我不知道多数人都是天主教徒,所以看到那么多教堂的时候,我有点惊讶。我只知道墨西哥人喜欢成天喝酒作乐,拿着酒瓶当麦克风唱歌。对于墨西哥,脑里印着的总是一片闹哄哄、喧嚣不已的景色。其它的历史政治、城市乡村、风情风俗什么的,我一概不知。

2009年8月,我去墨西哥当了5个月的交换学生,展开了另一段的生命旅程。我庆幸自己曾修过好几个月的西班牙文课。起初,有限的西文只够让我买东西、吃东西。日子久了,我进步至可以与当地人交谈了。 即使是那么一点点,已让我获益不浅,开心不已。我进入了他们的世界,即便只是几步而已。

墨西哥的独特,在于殖民地镇、海边、大城市等都在相同之中,又有着非常不同的地方。

有很多墨西哥的城市或小镇曾由西班牙统治,当时的建筑物、街道等因此有一种古典的欧洲风情。这些殖民地小镇(colonial town)是墨西哥的特色之一。殖民地小镇的街道设计大致上一样,都是格子式,很有条理。

萨卡特卡斯(Zacatecas City)位于墨西哥的中北部,是萨卡特卡斯州的首府。身为墨西哥的重要矿业中心之一,它蕴藏着难以想象的矿产资源,其深度与广度凭肉眼是无法想象的。乘搭缆车至最高处的途中,整个小镇,尽在眼前。围绕着小镇的山峦,连绵不绝无尽头,小镇显得更小。看到处处尽是富丽堂皇的教堂时,产生惊艳之感是自然的。我们之中一位澳洲朋友甚至说:“这里有那么多间教堂,彷彿一年365天,每天都可以去一座不同的教堂参观。”

到了山上,放眼望去,眼前呈现的不知是由几百间并列的房子、店铺等所组成的蒙太奇。这幅蒙太奇绚丽多彩,但主要的颜色是粉色系列的浅棕、粉红、米黄、淡青、浅蓝。若行走于街道时,幸运的话,你才能瞧见一间艳红色的或深紫色的房子。

夜色已晚,白天穿着一件夹克感到舒适的清凉,逐渐转变为使人颤抖的寒冷。我们向一个矿场前进。白天的观光景点,晚上摇身一变成为狂欢夜店。白天,导游带领旅客游览,讲解矿场的历史小故事。晚上夜店的构思也很有趣。服务员都打扮成矿工、戴着安全帽。在深达地下200公尺的夜店尽情享乐,在陶醉于fiesta之中的当儿看着四壁的真矿石,感觉太奇妙了。人类竟然有办法在地低下挖那么大、那么深的一个地方。

感受了殖民地镇的特别和较冷的气候之外,有点想念沉浸在阳光下的温暖。想到墨西哥,人们的脑海一定会闪过此画面;艳阳高照、黄金般的沙滩、碧蓝清澈的海水以及在海边的人山人海。所以如果去墨西哥没有感受海边沙滩,就算是枉费此程了。

墨西哥的海边景点,我去了两个。它们分别是瓦哈卡州(Oaxaca)南部,太平洋畔的埃斯康德港(Puerto Escondido)以及尤卡坦半岛(Yucatan Peninsula)东北角,加勒比海畔的坎昆(Cancun)。前者算是比较寂静、偏僻的,那里的人民也比较朴素。后者则是美国化的著名旅游胜地。

埃斯康德港有几个小海滩,鲜为人知。我们在夜里去了其中一个。第一次在星空下欣赏大海的我,心里只有感动。听着海浪的“嘘”、“漱”声,我感激大自然的伟大。海浪的巨响,看不到的想象,我又担心又欣喜。担心随时可能会有海啸,欣喜着享受大自然的交响曲。周围越暗,星星闪得越是闪亮。宁静的夜晚,在太平洋面前,更觉大自然多么不可思议。

隔天,我们去了热闹的海滩。这和晚上赏海截然不同。那是一片人人都玩闹得疯狂、兴奋不已的场景。海浪向海岸冲过去时,仿佛在招手,要你在炎热的天气里到海里游个痛快。小孩子欣喜若狂,在水里嬉戏,得意忘形。有些赤裸着身子玩沙,有些等待着海浪来袭,然后不停地尖叫。乘坐香蕉船,一人只需付30比索(约新币$3.20),再便宜不过了!小旅馆也有主办出海看海龟、看海豚、钓鱼的活动。置身于闪闪发亮、清澈的海水之中,那种爽呆了的清凉之感只能自身体会,不能言传。

坎昆的话,海滩也是格外漂亮。但是人太多了,非常拥挤。你也会觉得当地人市侩、很会做生意,把物价提高不少。在推销自己所卖的物品服务时,当地人都会以基本的英语同你对话。这样的感觉倒是前所未有。因为无论到哪里,当地人都是说西班牙文的,会英语的人并不多。可见坎昆以旅游业为主,对于人民的影响相当深远。

因一位坎昆朋友的强力推荐,我们也去了附近的女儿岛(Isla de Mujeres)。从坎昆乘船出发,只需30分钟就能抵达。这座小岛没有坎昆的喧嚣、热闹,但她也是生气勃勃的。若你不想徒步探索,你可以租高尔夫球车在岛上任意遨游,价格相当合理。想必最好的,莫过于岛上的海鲜。晚餐的一份套餐不只丰富,而且价廉物美。海鲜的煮法,各式各样,其中还包括当地人玛雅族的料理方式。

海滩的沙,粒粒皆白,海水清澈见底。恬静的小岛,可说是一个远离尘嚣的世外桃源。想必,这正是吸引大批背包客的主要原因。

以上只不过是关于墨西哥的一丁点。我可以保证,她的多元性与民族风情势必让你希望了解更多,不想离开。她不计其数、可以入画的美景,一定让你流连忘返。墨西哥,等待着你去探索。

(游人游历布满繁目的动静,景观的五光十色是一种性格和热情的亲近,不过热闹尚需保持抽离,停歇后才有更专注的美丽。书写同样是出发来到异地,创作要用自己的眼睛和步履,去走一趟其他文字无从替代的旅程。)

Monday, May 24, 2010

凌杉的从此之后


垦丁的一天!

“唰哗唰哗”,海浪一波一波刷洗着海滩,“啪哒啪哒”,海水有节奏的打在岸堤上。接近午夜时分,计程车在通往垦丁的高速公路上奔驰着。窗外一片黑暗,车头的两盏灯照不到近在咫尺的大海,只可以竖起耳朵,贴在车窗上,聆听大海的催眠曲。

宁静的垦丁街道空无一人,店铺的门都关上了,只剩下两旁的街灯勉强的泛着黄灯。这里没有豪华的大饭店,有的是纯朴的民宿,少了城市的喧哗,多了乡村的恬适,耳根可能会有点不习惯。我们住的是夏天旅店,名字好听,老板如许多台湾乡民一样,好客友善。深夜十二点,黝黑的脸庞在灯光下刻着密密麻麻的皱纹,这些皱纹随着他的咧嘴一笑如同波浪般摇摆着,炯炯有神的眼睛被海浪淹没了。布满青筋的双手迅速的接过了我们的行李,青筋如珊瑚般在手背上散开来。精瘦的双脚在我们面前带着路,矫捷的爬上楼梯时,小脚的肌肉如河豚自卫般凸起。房间布置成海底世界的模样,我们想象着自己是海中悠游的鱼儿。

早上还不到九点已经艳阳高照,街灯熄了,店家都打开大门做生意了。不知道是不是天气太热还是周日的关系,街上并没有看到想象中有鱼卵那么多的游客。几个零零散散的金发游客悠闲的走在街上,皮肤反射着阳光。长长的街道消失在地面蒸发的热气中,耳朵似乎被一层热气所覆盖,听不到任何吵杂声。已经商业化的垦丁大都售卖海滩用品,可是有些店铺内有乾坤,贩卖手制工艺品及别致的纪念品。我们顺着街道一间一间的逛,店里头的空调徐徐吹着冷气,店家靠在柜台旁,随着我们慢慢的看。木板装潢的店铺没有让热气渗透进来,木头特有的气味弥漫在空中,我们浅浅的呼吸着。走出店,干爽的皮肤瞬间粘湿,迎面而来的热气张开了隐形的网,罩住了我们。

吃饱喝足后可以到海滩走走,这里也提供海上活动,精力充沛的家伙可以买个配套,以三四百台币玩香蕉船,乘快艇,浮浅看珊瑚。不想下水的可以坐在亭子里捡星沙,这种星状的沙子是垦丁沙滩特有的。将星沙装满吸管后,许个愿再扔进海里后会愿望成真哦。沙滩上终于看到人潮了,游客不多,倒是岛上的居民都跑来这冲浪了。一家大小,情侣,老夫老妻的,扶老携幼的遍布沙滩,好像他们住得不是水泥屋子,而是海上奎笼。男女老少扛着冲浪板,一遍又一遍的扔向海面,一次又一次的在板漂走前奋力一跳。跳准站稳的了,可能可以夹着海浪潇洒的摆着土族舞姿往前迈进几公分,跳准没站稳的,双手会乱挥国标舞,双脚跳着不协调的踢踏舞,没跳准没站稳的,就只可以在海里练习钢管舞了。

小孩子的尖叫声充斥着渐渐凉快的空气,父母的叮咛唠叨随之响起,背景依然是波涛汹涌的海浪声。我们遇见了一家子,中年夫妇,三个孩子,介于一岁到五岁之间。爸爸在不远处冲浪,妈妈虽然在看着孩子,但眼神却是追随着爸爸冲浪的身影。我们和小孩子们玩了起来,妈妈托我们照顾他们后,抱起了冲浪板,朝爸爸那里冲了过去。傍晚六点,夫妻俩在海上共度了一个多小时的二人世界,我们只好像招魂般将他们叫了回来。爸爸回来后一手抱起了小儿子,一手抱着冲浪板,又扑向大海了。

天色已暗,走出民宿,下着毛毛雨,街道却无比热闹。街灯在一天充电后精神抖擞,照得整条街发光似的,白天的店铺都关了,临时摊位紧紧挨着,沿着两边排列着。无数个游客不知道从哪里瞬间转移,同时出现在垦丁老街上。熙熙攘攘的人群让垦丁突然热闹了起来,此起彼伏的交谈声四处蔓延开来,摊贩的叫卖声相互交织,加入了嘈杂的行列中。布置得垂涎三尺的摊位有卖烤花枝,炸鸡排,大肠包小肠,和普通的台湾夜市没差,奇妙的是随处转个头就可看见几个小时前还在海边冲浪的那家子。

在海浪频频“唰哗唰哗”响着,海风悄悄吹拂着脸的老街上吃鸡排,喝奶茶,我有种宁静的满足。

(创作是记录人生的景点,只有文字能够满足快乐的表现,从海水卷起浪花笑声的这里,到一个不知会搁浅何处的永恒。如此确切活着的一天,是一辈子的回首停留,经由书写停格凝固,这个毕竟常是另外一天的世界,就不会安静溜走。)

佩珊的从此之后


暗恋

天空蔚蓝,海水清澈,我和你赤着双脚,十指紧扣,沿着海岸线一步一步地留下我们的脚印。突然,一阵微微的海风从海面飘来,为闷热的空气增添了一丝凉意,还有那一股由海风带来的咸味。我停下了脚步,闭起眼睛,深深地吸了一口气。

我记得他说过这是他最喜欢的味道。

我面向大海,感受着海风迎面吹来、海浪拍打在双脚上的触感,让自己沉浸在回忆的余味里。你仿佛也有所感触,示意让我把头依在你的肩上,陪着我一起对着大海深思。

那一年,我转学到你们的学校,和留级的你们成了同班同学。我被认为是入侵者,在班上显得格格不入。你们因为常犯校规被记过,在班上也不受欢迎。是他,每次都那么热情地主动邀请我加入你们,和你们一起做小组活动。一次、两次、三次,渐渐的,我介入了你们的二人世界,成为你们的一员,从此变成了三人行。

其实我早就听说你们的事。你和他从小学开始就一直同班,中学便开始住在一起,一起翘课、一起旷考、一起打架、一起恶整老师,是大家公认的问题学生。只是我没想到问题学生也会那么善良、细心、体贴。他总是处处为人着想,有好吃的一定会和我们分享,有临时工一定会算我们的份,甚至帮我们做功课,教我们准备考试。我发现原来他一点也不笨,所以课业应该不至于会差到留级,但就是考试成绩不理想。观察力一向很好的我很快就感觉到他对你的特别。或许你已习以为常所以不以为意,可我看出了他对你的生活习惯、性情脾气了如指掌,并非仅仅好兄弟般那么简单。

那年夏天我们三人一起翘课来到海边,一起在灿烂的阳光底下吹海风、追逐海浪,在这无边无际的地方找到了属于我们的自由。我们对着大海许下各自的愿望,你说想和心爱的女生结婚生子,说的时候直盯着我。我刻意回避你的眼神,说只希望能顺利毕业。他把一切都看在眼里,说他的愿望是希望我和你的愿望会成真。我们说这可不行,他又说那就希望我们三个的友谊长存。在一片欢笑声中,我们相约好每年夏天都要到这个海边来玩。

你对我的爱慕越来越明显,我总是一笑带过,不愿回应。他老爱捉弄我们,但我看出当中的那一丝酸意。可是他又一直告诉我你有多好多好,费尽心思想要说服我你将会是一个很好的男朋友。我开玩笑说他像足一个推销员,问他会得到什么好处,他很认真地回答我,好处就是可以看到好朋友得到幸福。

那年你生日的那一天,我终于答应成为你的女朋友。你雀跃万分,拉着我的手一条街一条街的走,又是看电影又是逛街,吃完大排档再去打保龄球然后逛夜市。一整天下来你的笑容没有离开过你那俊俏的脸,让我看到了他所说的幸福。

那天玩得太起劲,不知不觉已到了深夜。你兴致勃勃地买了宵夜,说要和他一起分享与庆祝我们俩在一起的好消息。门一打开,看到的是他坐在餐桌前,一人对着满桌的美食和一个快要溶化的蛋糕发呆。原来他为你准备了一个小惊喜,你却忘了与他一起共进晚餐的承诺。你似乎没有发现到他的失落,不等他说什么就像兴奋的小孩般滔滔不绝的说起我和你的事。他先是一脸惊讶,接着对我笑了笑,说恭喜你们。那晚你一只手搂着你的好兄弟,一只手搂着你的爱人,开开心心的吹灭了蛋糕上的蜡烛。但你没有料到,蜡烛被熄灭的当儿,同时也印证了我们三人的友情即将熄灭。

第二年夏天,他心不甘,情不愿地被我们拉来海边。你背着我在沙滩上奔跑,他一个人默默地走在后头,我感觉到他的不自在。自从我和你在一起后,他便减少和我们一起相处的时间。我们约他一起出去吃饭看电影,他都会说他不想当电灯泡。偶尔我到访你们的住所,他就会找借口出门。我开始怀念三人行的日子,所以硬要他一起实现到海边的诺言。让他看着我和你在一起玩闹的情景也许是件残忍的事,但我知道能看到你幸福快乐的样子,他也会感到欣慰。

毕业后,大家都各自忙着追寻自己的梦想。他也另外在别处找了房子住,说是比较靠近工作的地方。我们三人聚在一起的机会更少了。你为了筹钱开自己的糕饼店四处奔波,他知道后没多久就给你一笔钱说是把自己的储蓄投资在你的店上。我们三人最后一次碰面是在你糕饼店开张的那一天。

今年是我们认识的第三个夏天。阳光、沙滩、海浪,一切都没变,唯一不同的是,他不在了。

或许我早该想到,那笔钱不可能是他的储蓄。你完全没料到钱是他到处向人借的,为了还债,他白天当快递员,晚上到酒吧打工,偶尔连休息日也要到主题公园扮人偶娃娃赚外快,病倒了也没人知道。那个深夜里,接到医院传来的噩耗,他什么都没留下就这么走了。我后悔听他的话没上他家拜访他,我后悔相信他一有空就会来找我们,我后悔自己当初做的决定。

夕阳照在海面上,清澈的海水把余光反射回海岸,刺眼的光芒仿佛也刺痛着我的心。

你问怎么他会那么傻,怎么他什么都不告诉你。

我说你从来都不知道他为你做过很多事,你更不知道其实我也一直深爱着他。

(创作是任由文字的浪花轻拍感觉的岸滩,若有似无正如暗恋的交叉互相遮掩。三人行必有你我他,爱情存放心底终会由酸转咸复苦甜,那年夏天是纯真的平淡告别,书写的镜头常有此景,等待那一刻慢慢消融于太阳下蔚蓝的海边。)

Sunday, May 23, 2010

勇安的从此之后


挣脱就自由了

他经常问自己:如果能够重写自己的人生,他会改变什么呢?是否会改变自己命运?是否会回到生命中的某一个插曲,改变某一个过错,替换某一个决定?他深深地知道,回到过去是不可能发生的。时光机只有在科幻故事里存在,而希望也只是童话故事中骗小孩子的谎言。然而,他就像世界上所有的人一样,紧握着那仅存的希望努力,挣扎着的度过每一天。他知道“希望”这个词只是因为教化功能而被虚构的一个概念。对他而言,希望只是上帝给予世上那些享有特权的一群的祝福。这祝福是不会降临到他这种窝囊废的身上的。他曾经想过放弃追逐希望,放弃那永远多没有缘分的非理性追求。

直到他认识了让他想改变的那个她。

她是他的邻居,就住在他家楼下,门牌#10-01。他们第一次的邂逅是在十楼和十一楼之间的阶梯。那天他刚好要下楼去买东西,而她正坐在阶梯上背对着他,正在打简讯。他好奇的盯着她电话的荧幕看,看到了“我们分手吧!”这五个字,接着她就按了*send。她很像听到了他的脚步声,突然站起来、转身,刚好直视他喉结上刺的史诺比刺青。她这突如其来的举动吓到了他。就在那2.54秒的短暂时间,他和他之间的距离就只有0.563米,不用拥抱都能够清晰的听到彼此的心跳声。

“对不起”她突然打破了僵局,但是眼神似乎没有脱离他喉结的那个史诺比。他没回应就迅速离开,回到了自己的房内。在铁门关上的那一刻,他才从梦幻中苏醒。就这样他认定了她就是他生命中一直在等待的公主。“我不能再做窝囊废了!当爱情来得时候怎么挡也挡不了!我一定要成功的追到她!”

那天傍晚他鼓起勇气,带着一份见面礼到#10-01找她。当他在等待她开门的那30.5秒的时间内,他脑海中不断的播放着见面后的台词:“你好,我是XX,是你楼上的邻居。初次见面……”。她打开了门,看到是他后竟惊讶的叫了一声:“啊!”。

“不好意思打扰了。我是XX,是你楼上的邻居。初次见面,这是个见面礼请你收纳。”然而,她只是一直盯着他喉结的那个刺青,微笑着,一句话也不讲。

之后每次见面,她都只对着他的喉结说话。“我经常梦到史诺比。你知道吗?我从小就很喜欢史诺比了!我多么希望可以嫁给史诺比……”她又滔滔不绝的谈起她对史诺比的爱慕,而他仿佛就没有存在一样。她与他约会的唯一原因似乎就是他喉结的史诺比。他可以是一份报纸、树叶上的一滴水、窗外的藤蔓或是墙上漆上的彩虹,只要史诺比的烙印清晰可见就可以了。他的主体性就这样的被一个刺青给取代了。

他必须证明自己的存在。

他知道她每个星期日,都会在早上9点经过组屋楼下不远处那座高20.5米的桥。如果以1.2秒1步的速度走着,她从桥的一端步行到另一端需要5分48秒的时间。地心吸力是 9.81 m/s2,他的重量是78公斤,因此他必须在9点05分18秒准时的从十楼和十一楼之间的墙廊往下跳。如此一来,他就能够借助坠势和风势,在桥的另一端准确无误的落在她的面前,证实自己的存在。

他会心地笑了,明天就是星期日,他的脑海又开始盘算着台词:“我不是史诺比,我是我。我永远爱你。”

(爱情东拼西凑的本相本就荒谬,苦海挣扎也不分自缚或者自由,不断上升后就是下坠,桥的另一头永远是离奇的象征性死亡。在过于清醒热闹的世道,书写常需装出孤单癫狂,但是文字要有踏实引力,就能让创作安然落地。)

文良的从此之后


蝙蝠

夕阳悄悄地躲在山后,黑暗静静地降临大地,尽管一切都发生在一片无声无息之中,但我却被吵醒了。大家都知道我是动物界的顺风耳、活雷达,但有多少人知道我也是一个革命家、思想家、逐梦家。

在动物的进化过程中,我是唯一演化出飞翔能力的哺乳动物。由于我没有羽毛,也不生蛋,所以我不属于飞禽。我那具有革命性的进化使我超脱了百鸟之王凤凰,和万兽之王麒麟的管辖,但我也因此得罪了两位王者。其它飞禽走兽忌于凤凰和麒麟,所以也决定排斥我。但我丝毫不向它们低头,不是因为我骄傲、孤僻,而是因为我知道自己没有错。

我有自己的一套想法,总是喜欢做出与众不同的行为。我在休息时,经常用足爪把身体倒挂在树上、洞穴里、或屋檐下,让脑充血能帮助我发挥思考能力。而且倒着也能让我从另外一个角度观察这个世界。别人都说早起的鸟儿有虫吃,但身为夜猫一族的我还不是同样有虫吃?而且我的食量还很大呢!我每个晚上能吃我自己体重三分之一的食物,你信吗?

只是我再坚强,再独立,也有脆弱、孤独、需要关怀与帮助的时候。我之所以白天休息,夜晚觅食,就是为了保护视力不佳的自己,不受到其他动物的伤害。我虽然是飞行高手,能够在狭窄的地方十分敏捷地转身,但我一旦跌落地面,就很难再飞起来,因为我起飞时需要依靠滑翔。

午夜梦回时,我偶尔会梦见自己是一只小鸟,能够在大白天自由自在地飞翔,顺便晒个日光浴。我遇到了一群小鸟,它们邀请我一起飞上高空,看美丽的云朵。所以我跟着它们不停的飞,向上的飞,拼命的飞,终于让我看到了美丽的天空,白云,甚至天堂。但是,就在这时,小鸟们突然反冲向我,不断地啄食我的全身,有一只甚至还把我啄瞎了。眼睛的剧痛让我惊醒了,才发现一切只是一场梦。我身上的翅膀是黑色的,我不是小鸟,而是一只蝙蝠,注定只能在永恒的黑夜里飞翔。

你问我会不会后悔为了一双翅膀得罪所有的动物,我说我不后悔,因为飞翔是我的理想,为了理想所做出的一切牺牲都是值得的。如果我放弃了理想,就算我有再多的朋友,我也不会开心的。跟你说个秘密,虽然我在动物界没有知己,但我在人类的圈子却找到了知音。他们好像还是人类界的巨星哦!

我记得有一年,我倒挂在香港的红勘体育馆休息时,耳边传来了一首打动我内心深处的歌:“今天我寒夜里看雪飘过,怀着冷却了的心窝飘远方。风雨里追赶,雾里分不清影踪,天空海阔你与我可会变(谁没在变)。多少次迎着冷眼与嘲笑,从没有放弃过心中的理想。一刹那恍惚,若有所失的感觉,不知不觉已变淡,心里爱(谁明白我)。原谅我这一生不羁放纵爱自由,也会怕有一天会跌倒,背弃了理想谁人都可以,那会怕有一天只你共我。”

是的,我会自由自我,永远高唱我歌,飞遍千里。

(横眉冷对,居黑漠视,蝙蝠是拟人的寄托和孤傲的自比,大自然里千兽百禽各得其所,天降大任皆然,不管是蝙蝠、小鸟,还是『我』。创作求变,但书写本为认清简单自我,文字在光天化日虽无大用,但却能在暗夜窥看一切。)

Friday, May 21, 2010

米凧云的从此之后


胡姬香

我是家里的点灯人,一直点灯熄灯,周而复始。我把胡姬种在阴影里,但胡姬却从窗外爬进我的书房,匍匐在我点的那盏桌灯下,好像希望能索取一把阳光。鹅黄色光晕融合着它香艳的呼吸。桌灯下那本《爱在瘟疫蔓延时》,内页加满各种形状的胡姬,我漫不经心地翻动着。房间的窗口开得很大,书本被风吹得一页一页翻响。我仰赖在书桌上看窗。当微风拂面而过,鼻尖隐隐约约地感受到屋前垃圾袋溢出馊水发出阵阵恶臭,和我买来的海尼根一样,大剌剌地抢了胡姬的幽香。

我好像怎么也记不起父亲的体温,伸手试探那盏桌灯的温度,旋转在掌心,同时也遮挡了耀眼的光芒。我觉得父亲的拥抱应该就是那种温度吧。如果我能拿捏,就能带着那个适度不至于灼人的温度,去接受床边那个男子的拥抱。我听到侧睡男子的呼吸声,蹑手蹑脚地爬过我的指缝间。大风飞快地吹来,把体温都带走,把胡姬的花粉也一并带走了。

小时候,弟弟总爱藏起我的桌灯,却会忘了藏在何处。我常为此和他大打一架,我们都必然有样学样,使出父亲如何对待母亲的动作。时而能给一个对方扎实的巴掌,时而能往对方的方向抛掷任何硬物,或是那盏藏好的桌灯,或是拿神案那比灯还热的火焰,声声威胁对方一起死。那年那月那日,雨愈下愈大,潮湿的泥土和十二岁的绮丽,我轻轻地依靠着胡姬攀爬上的铁花,和弟弟在无一丝灯光的家门外,等着父母气愤的打骂结束。这时胡姬在黑暗中摸索着开了。我检查铁花,发现了不平坦的凹陷。原来胡姬的身上,开满了疼痛的刺,刺凹了铁花,刺还是炽热的,这热仿佛也传导至铁花的凹陷处。当晚,母亲住院,病床边的花瓶插着胡姬,一种熟悉的温度,暖烘烘地包围着我。我细细抚摸,抚摸一次胡姬就长一根刺,一夕之间聚成形。

灯虫飞扑到灯管,桌灯射出肉红色灯光,把我惊醒了。猛然把灯扫离书桌,砸到沉睡中的男子。我在他染红的伤口上用丝带,小心翼翼地系出蝴蝶结,也把我的肠胃纠结在一起。我迅速地跑进厕所,胃极度如火灼一样地绞痛,还不断地呕出胃酸。事件之后男子来到医院,在我的病床等了一天一夜,等着我醒来。我睁开眼睛,摇摇头,叫他走。男子问我,如果我喜欢另一个女孩,你会有什么反应。我说,你去告白吧,爱情没能等待,我不是阿里萨。他倏忽起身,消失在病房医院那道门的转角,我以为他会永远走出了我的领域,就像感情从怦然心动到习惯平伏,最后只剩下很深的寂寞。

我准备出院,男子来接我。我触摸到他湿湿凉凉的裤管,他说昨晚洗了,下雨没干,清早没管多少就穿上。男子从身后递来一束胡姬,藏在裤袋里的手拿出一枚戒指。在胡姬的凝望下,唤出了我的微笑点头。我读到男子的紧张,使他身体发热,所以他湿漉漉的裤子在冒烟,轻烟袅袅,同时也消融了胡姬的刺。

早晨,书房的窗外阳光明媚,我依然在家里点上灯。眷恋着桌灯的那棵胡姬,终究也死了。我正在静静地哺乳,注视着胸口那一粒婴孩咬湿的核桃色纽扣。我仿佛闻到桌灯泗溢出的胡姬香。像婴孩粉嫩的体香,飘散在空气中。

(胡姬花香透出的阴影缭绕,记忆是分不清前世今世的刺,伤口的瓣片总会凋落,柳暗花不明后,终有另一种香气钻入缝合。创作是自残和自愈,文字常能自散气味氤氲聚散,书写正如一次投身花丛,紧抱花刺让全身开满感觉的伤口。)

Thursday, May 20, 2010

翘铭的从此之后


大門

窗外微風輕佛,屋內的淡粉紅窗簾就如同平靜的湖面,泛起了層層漣漪,久久無法平息。看得出神,我內心也不由自主系住了持續波動的簾子,左右搖擺,時喜時憂。我慌忙從堆滿報告和筆記的書桌上胡亂翻騰,不知過了多久,終于讓我在一處書縫中尋獲。點燃了煙頭,猛吸了一口,再緩緩地吐出團團煙霧。

房門雖是開著的,我不時望出去,見到的卻只是那扇緊閉的黑漆大門。我不知自己還可以等多久因為在我依稀的記憶裡,她好久沒回來了。風停了,煙頭已燒盡,我也回到了現實,再次埋首在報告堆裡。

“咚…咚…”

客廳外的古老大鐘響了,我從睡夢中驚醒過來,原來自己忙到腦袋沉沉,竟睡了過去。我不禁暗自嘲笑,從地上拾起了黑框眼鏡,再看了看客廳外的那扇漆黑大門。它還是在同樣的位置,緊閉著。好幾年前,我似乎在滿星疊看過類似這樣一道門,也是黑烏烏的。據當地人說,那道門很邪,豎著進去,橫著出來。我不信,在那附近溜達了好一段時間,最後被抓了。進去後,卻出奇幸運地活了出來,可總記不起在裡頭發生的事。

左腦一陣劇痛,讓我不敢再直視那扇大門。我漫無目的地在房裡來回踱步,最後頹廢地癱坐在床上。我輕撫著潔白的床單,感到異常空虛寂寞,渴望得到她的慰藉。

那年,我毛遂自薦從香港這繁華都市來到了金三角,滿以為能在此找到鴉片的足蹟,得到老總的賞識,一夜成名。誰知,一呆就呆了好久。生活過得倒算安樂平靜,只是越來越記不清自己週遭所發生的事,甚至幾乎認不清自己。

我不分日夜呆在這房間,永遠都有理不清的檔案與文件。我有時會恨自己的懦弱,但卻有不得不向卑微命運屈服的無力感。我真的希望能離開這個房間,但我知道我不能沒有她。我一定要等她回來。

“咚…咚…”

大鐘又響了,我抬起頭,偷瞄了黑漆大門一眼,繼而低下頭來。緊握的雙手,手心更滲出了汗水。突然,一股莫名恐懼油然而生,視線也越漸模糊,我勉強支起身子來到桌前,吃力地提起鋼筆,把剩下的一段寫完。

段落如下:

“撣邦共和國以追求民族自決為宗旨,現已改頭換面,謹希望各國給予包容和諒解。為了盡快地鏟除金三角毒品,民族政府將更新農作物,代替鴉片種植,相信不久的將來,他們一定會把金三角改變成一個農作物的基地。”

“咔嚓”

漆黑的大門鎖頭終於被打開了,我知道她回來了,可是我已無力去擁抱她。我趴在地上,任由那穿著深綠軍裝的彪形大漢把她注入我的左臂曝現的青筋裡頭。他狠狠地把我左手甩在地上,再把桌上的文件取走。我只能傻笑地看著他離去,漆黑的大門再次被關上,我得以和她有了短暫的相聚。

(书写和阅读一样,像与魔鬼心甘情愿的共舞,不知不觉间就会上瘾。记者深入虎穴毒寨,以为能清醒旁观置身事外,入门不归失心丧魂的过程,短暂的完整骤现。创作要能吊瘾,文字指引并且延后愉悦,最后到来时才算最痛快的安慰。)

罗兰的从此之后


难得糊涂

人生总是充满了算计,有人的地方,就少不了勾心斗角。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秘密,为了保住自己的秘密,瞒天过海,手段心机,不懂装懂,懂,有时也要装作不懂。

小时候常看到一些似懂非懂的事,当时年纪小,懵懵懂懂的,也不怎么会去妄加猜测,只是本能的排斥,直觉的厌恶。长大后,渐懂人事,但对儿时某些沉睡的记忆,下意识的不想再去翻搅,有时候答案呼之欲出,却总是在要捅破那脆弱的薄纸前,硬生生打住。

女人是非常复杂的生物,虽然自己也是女人,但也许是婚后的女人比较难懂吧。母亲的心思就像是一道难解的数学题,拐了七八个弯,也不一定找得着头绪。女人的直觉是可怕的,尤其是心思像数学题的女人。母亲常做一些莫名其妙的事,但是有时候也会有意想不到的收获。就像上次,她突然来电,说爸爸的手机忘带了,让我把他的手机开起来,免得有人找他联系不上,最后还非常隐晦地暗示我可以趁此机会查一查他的手机。我有点为难,毕竟女儿查父亲手机,听起来就有点匪夷所思,但母命难为,只能盘算着到时候随便说说交差就是了。

不过,当开机后,荧屏“哔哔”闪出三条短讯时,我不禁要佩服母亲心思的敏锐,自己似乎不小心看到了不打算看的东西。有时候世间的因果循环,真的是很奇妙的一种规律。看着那些打情骂俏的俏皮话,不禁一时恍神,尘封已久的零散回忆,不听使唤地在脑海里游走。

父亲因公事出差的一个夜晚,我顶着惺忪的睡眼,试图寻找本应睡在我身旁,却不知所踪的母亲,凭着月色,依稀看到鞋架上一双陌生的男鞋,和紧闭反锁的客房,门漆上仿佛看到一个不知所措的小小身影。

人生的第一次远行旅游,我异常兴奋,母亲的心情也很晴朗,不再对我疾言厉色。可下了火车,看到月台上那张熟悉而又陌生的脸,我雀跃的心顿时又沉到了谷底,我很不给面子地瞬间垮下脸,男人略带轻视的笑容,母亲阴沉的瞪视,感觉似乎很遥远,但事隔十六年,依然灼伤了我。我的第一次旅行,就在白日忐忑的尴尬,和夜晚孤独的不安中渡过。

不知从何时开始,每当家里的电话响起,我总是会第一个冲去接,比跟小朋友抢糖果还积极。若是听到那把无礼的男子声音,总是会恶意刁难一番,享受恶作剧得逞的快感,直到母亲不悦地从我手中抢过话筒。

七岁的孩子,本不应该在这么多年后还存有如此清晰的记忆,这也许也是为什么母亲对当时的我并没有多加避讳,一个不懂事的孩子,长大了自然应该忘掉大部分幼年的记忆。事实也确实如此,因为我除了这些事外,也的确记不起什么其他的事。只是不知为何越是想忘掉的,反而烙得最深刻。

好不容易从回忆的漩涡中抽身回来,心底蠢蠢欲动的怨怒,和破茧而出的厌烦,在看着父亲手机的同时,又渐渐平息了。父母都是聪明人,这么多年下来,该含糊的都含糊了,事事也都是点到为止,谁也没把话说全。他们主角都把戏做足了,我这个做配角的,怎么也得补上。

做人虽然要精明,但该糊涂的时候糊涂,也是一种人生哲学。小心的在父亲回来前将手机重新关闭,放回原位,又随便敷衍了母亲两句,这段小插曲才告一段落。而我的小秘密,又多了一个。我们一家人还是外人羡慕的文明之家,母亲温柔贤淑,父亲精明能干,女儿们乖巧伶俐,是和睦幸福的一家。只有偶尔在跟父母争执,心中的恶魔因子作祟时,小秘密几次差点脱口而出,但总是在紧要关头硬是忍了下来。难得糊涂,也是需要从一而终的。

母亲依然扮演着贤妻的角色,该给父亲购置的衣物,一样也不会少。父亲仍是良夫慈父,该关心的话,一句也不会吝啬。

“下星期一起去帮爸爸买衬衫吧。”
“好。爸爸没有红色的衬衫,这次买红色的吧。”

“妈妈下星期生日,记得买蛋糕。”
“好。我帮你一起记,要不要我帮忙挑礼物?”

这父母的太极打的漂亮,我也不能逊色才是。

(家庭才是最大的世俗梨园,粉墨登场的人伦扮演,生末净旦丑之间可以随时创作转变,女儿摸熟舞台的各边暗角,轧角演出原是不想看得清楚。书写也正是回看戏目,明知身在其中却要能像戏迷般投入,然后毫不糊涂用文字揭露。)

丽莹的从此之后


クローゼットの住人(住在衣橱里的人)

她们不知是什么时候开始住在衣橱里。

可能是从立伟哥哥出国留学,她移民进他的房间的那一天起。她喜欢把衣橱当成一个王国,衣橱的主人是王国的统领,衣橱里原属于统领的衣物是王国的原住民。而她同她的衣物都是移民,现在是暂居,以后会变成定居。

立伟哥哥的衣橱是米黄色的。那个可能因白蚁侵蚀而发出异味的衣橱。衣橱中央的门开启,是挂衣服的空间,横跨着一条铁棍,哥哥的冷衣、T恤、长裤、大衣、多出来的毛巾、领带,一件一件地披在似胡克船长的手上。她搬进来的那一天,小心翼翼地把自己折叠得整整齐齐的衣物,放在那些变成王国弃民的男装下,害怕自己的衣物是不是侵犯了原住民的空间。

提早放学回家的时候,她真是特别闲空。整个屋子格外安静、立伟哥哥的房间格外寂寞。她坐在床前发呆、目光不知何时落在了米色衣橱的门把上。望着望着,有一股冲动使她情不自禁地躲进了衣橱里。衣橱里乌漆麻黑一片,腐烂的味道浓烈,她穿上他破了洞的睡衣,好痒好痒,是衣服搁太久,长了虱子吗?不过她怎么感觉是哥哥像以往一样为了惩罚她偷吃他的巧克力而不停地骚她的腋窝,怎么办好痒好痒,她以后不敢了啦。她脱下了睡衣,换上另一件哥哥衣服。是妈妈洗不干净吗?怎么这件运动T恤上还有残留的臭汗酸味?而且是每当他壁球练习结束后,一打开车门,一踏上爸爸的车,就弥漫开来的味道,隐约参杂着他手里握着的100号的味道。这个恶心得令人作呕味道,却紧紧地锁在她记忆的鼻腔里。

起初她每次躲进衣橱时都战战兢兢,担心衣橱内的格局若因她的时常闯入而有太大的改变,哥哥回来时会大发雷霆。可是时间一长,她这个移民也竟然霸道了一起来。原本她的衣物只有校服和睡裙,占衣橱的空间只有十巴仙,但是日子久了,多过一天,放多一件,移民们拓展领土。体育运动服、T恤、连身裙、牛仔裤、腰带、迷你裙、小可爱、内衣、内裤。原住民还在,但是移民叠成的高度已顶到了原住民,威胁了原住民的生存空间。呆在衣橱里的时间也开拉长,从起初的15分钟拉长至半个小时、一个小时、大半天。反正没有人在家,没有人会发现这个秘密。这个充斥着哥哥的体味和体温的小王国,比起王国外的空旷世界温暖舒适得多了。

三年后,立伟哥哥没有回到他的王国。他找到了能长相厮守的人,搬到了新的房子,有了新的家人。从此以后,他与那个人共享新的房子的新房间里的新的衣橱。旧房子的旧衣橱里和旧衣橱里的原住民全部由她接收。

那天传来邻国衣橱的统领也要离家出走的消息,那是一个黑灰色的衣橱,散发出的是统领的香水味。立渊衣橱的统领即将前往那个被原子弹轰炸过的异地工作。所属的公司竟是六十年前轰炸此地的国家在此地的分行。所以立渊哥哥的房间,立渊衣橱也变成了她的。她有时候在立伟哥哥的房间读书,有时在立渊哥哥的房间上网观看足球比赛。她住惯了立伟衣橱,对立渊衣橱感到好奇,所以也开始住进立渊衣橱。关上衣橱,同样是乌漆麻黑一片,味道一样浓烈,但比起立伟衣橱的臭气熏天,这里是香味逼人,让人有种窒息的感觉。她却也享受这样的窒息感。她摸了摸周遭的衣物,套上了一件布料柔软的。头穿过衣领时,她闻到了一股熟悉的味道。这是Dan Ryan's烤马铃薯皮的味道,是酸奶油和马铃薯皮的焦味混合在一起的味道。他常常载她取出夜宵。不行,这么一闻,肚子变得好饿,于是她换上了另一件他的衣服。这一件是圆领长袖,当她把头穿过衣领时又闻到了一股熟悉的味道——丽都戏院爆米花的味道。他们常常在吃过夜宵后到丽都戏院看场午夜电影。明明都吃得很饱了,她却总是喜欢吵他买一杯爆米花一起吃。从此,她也开始喜欢住在立渊衣橱里。

比起立渊衣橱,她原本应该跟喜欢立伟衣橱,因相对于立渊哥哥衣服的一片绿,立伟哥哥的衣服是她最喜欢的一片紫。可是立渊哥哥曾经带他到他的校园去,跟她说过:“绿色是让我十分怀念的颜色,它让我怀念起我的母校。”从此以后紫色不再算什么,她只看得见绿色也只穿绿色。她想被他怀念。

一年后,终于轮到她离开这个家,步入大学。她住在衣橱里的时间只剩下周末。留在宿舍的周日,她都很想念那两个衣橱,所以她周末住在衣橱里的时间就变得很长。一开始,她并没有察觉到衣橱里有任何异样。但是,两个月后,她在衣橱里开始闻到了不属于她也不属于哥哥们的味道。那个味道很复杂,有洗衣粉的味道,草莓、芒果、木瓜、苹果的味道,还有花生和酸梅的味道?她不解这个味道究竟从哪里来?她虽然爱吃芒果和苹果,但木瓜和草莓都是她很讨厌的水果,她不可能同时把这几个味道参杂成的味道带进衣橱里。

她为此困惑了好几个月,直到一个她提早回家的周五晚上,当她打开家门的那一刻,她才恍然大悟。映入眼帘的先是她母亲的头、然后是脖子。脖子衔接着的竟是她的Piyo Piyo睡裙?!她的肚腩鼓鼓的,微微地撑起了Piyo Piyo扁扁圆圆的嘴,使它的嘴比穿在她身上时更为凸出。视线往下,裙的深蓝色中断,露出母亲稍微粗壮、爬满了青筋的大腿,延伸至被干燥的肌肤裹着的脚踝,延伸至脚掌上淤青着的小脚趾……原来妈妈也住进了我的衣橱里。

(衣橱藏匿了国族幻想和家族纪事,衣服收留了上一个身体的呵护和下一个身体的成长,布线连接母女骨肉穿在一起。书写亦是一庞大衣橱,文字的服饰搭配虽然繁复,创作其实只需这样简装,随性的舒服胜过潮流的媚俗。)

Wednesday, May 19, 2010

芬香的从此之后


新说咖喱
——王太说媒现孽缘 大武药鴆毁小潘

扭开煤气炉,蓝色的火焰从黑乎乎的孔夺出,肆意地狂舞着。刀影毫不犹疑地挥向小潘的腹部,穿破白荼蘼色的背心,划开白嫩的肚皮,劲力十足的鲜血从肌肉的纹理间冒出,顷刻间背心开出了大朵大朵地野火花,土壤里的血水像山间的瀑布,一涌而出。小潘还来不及把伤口捂住,肠子已经抢先一步,喷流在外。阳台上沐浴在夏日光下的向日葵,屏住了呼吸,静静地细听着A型血液疯狂地从小潘的腹部飞溅出来,血花毫无章法地散落一床,一朵朵延绵不断,红红辣辣地争着艳,完全忽视了小潘的惨白,狂热地在雪白的被单上迅速地蔓延着,盛开着,欢呼着。她的呼吸声已经听不见了。

油亮亮的向日葵油,顺畅地奔往锅里。小小的油泡受到热量的鼓舞,在锅里不慢不快地动着,冒出来,又消失不见,像是小潘对男人的感觉,似有似无,始终是没法持久的,对大武亦是如此。大武静静地站在落地窗前,阳光洒在他塌塌的鼻子上,凸显出他扭曲的脸庞,黝黑的肌肤在阳光的照耀下,有钟楼怪人的影子,微微地在日光下发着白光。他像秃鹰一般地俯视大地,眼睛看到了很多,又似乎一件都没有看进心里。亮银银的一片,刺眼得很热烈,他与小潘仅有的7天记忆,像幻灯片一样,在猛烈的日光里不断地被重复放映着,一张张的的记忆不停地将他抽干。“她是爱我的。”大武坚定地想着。

油锅热了以后,将蒜米、香茅放到锅里面爆香。蒜米香茅爆发出的香味与空气中干渴已久的血腥味纠结在一起,化不开。浴室里的福尔马林刺鼻地奔腾而出,千军万马般地赴了这场夏日气味之宴。三股气味交杂在一起,充斥着整个空间,即使是在光线充足的情况下,也无法将它们清楚地区分开来。在那阳光找不到的储藏室门后,阴阴地藏着一股势续待发的味道,终究是会把所有的一切烧得粉身碎骨的。

大武瞳孔失去了力量,他放下菜刀,静静看到着血淋淋的小潘,没有一丝气息,两具没有生命力的肉体四目相对。大武惨白地吻在那逝去血色的双唇,小潘的体温还未完全退去,不热不冷,不再是夏天里的炎热,熊熊烈火地燃烧着早已失去抵抗力的他,他的心是凉得刺骨。“我是属于你的,一直都是,永远都是。”多么清晰的一句话,涂上他耳朵,随着寒气不断地在呼吸中窜流着,回响荡漾,使他猛然惊醒过来。

倒入小潘最爱的A1咖哩粉,与先前的蒜米香茅一并爆香,加入新鲜洗净的肉块,小火翻炒数分钟,然后盖上锅盖焖一焖,直到鲜红的血丝转为浅粉红色,再渐渐的退化成乳白色。“吱哧哧吱~”锅里发出愉悦的欢呼声,大武心里明白得很,他知道这是为他俩的永恒而发出的喝彩声。他将手伸进口袋里,指尖触电般地感受到那没有预计的冰冷,来自金属的冰冷,心里不禁微微一怔,手指开始颤抖。对于自己的激动他一点也不惊讶,他相信与小潘的未来将是五彩缤纷,幸福洋溢的。他沿着戒指的边缘磨蹭,使戒指温暖起来,以免她受冰冷而颤抖。窗外的阳光如此的灿烂,大武看着自己倒映在白色窗帘的影子,影子亦对着他点点头微笑。“这果然和我想的一样”他心想。戒指的光泽与此刻的阳光融合在一起,如此动人的耀眼。大武嘴角满意地微微上扬了35度,挂上自信的微笑。

大武冷冷的手冰冰地伸进了小潘的敞开肚皮内,游荡在那些黏黏密密的肠子间,寻找认同感。肠子与心肝脾肺肾一条条、一颗颗地陆续曝露着阳光底下。大武蹲坐在滑滑稠稠的血泊当中,血还没完全凝固。他检视了散乱一地的五脏六腑,内心慢慢洋溢出一种初恋的全新感觉,从来也没有得到快感。他小心翼翼了捧着小潘的心,痴痴地望了好一阵子,呲牙咧嘴了一番,才鲜血淋漓地细啃了起来,一口口地占有了小潘的心。心被含在嘴里,大武自觉自己突然领悟了什么是“物我合一”,让人如痴如醉的高境界。他痴呆的脸上抹上得意的笑容。他忆起与她的初次见面时,口里碎碎念着《金瓶梅》的不是。

身高不满五尺,样子可笑,大武一直是孤身寡人,安分地守着清河边上的烧饼店,生活还算清静。隔壁南瓜粥品店的王太太见他老老实实地,年纪一把了还没成家,就热情地帮他做媒。就这样,小潘踩着大红高跟鞋,千姿百态地来到了阿武的面前,两只扇着妖艳翅膀的大红蝴蝶隔着南洋咖哩店的落地玻璃窗,浅浅地在大武的身后飞过。

肉的水分部分蒸发后,徐徐地倒入事先融合砒霜了的椰浆,直到椰奶完全地把肉包围着。椰奶与咖哩粉混合成使人看了不禁垂涎欲滴的橙红色,像是大武体内狠狠燃烧着的火焰,支撑着那支离破碎,早已溃不成型的躯体,一切都只为了她。“我要我们永远在一起。”大武细语着,心里甜蜜笑了。

热气腾腾的咖哩上桌了。阳台上的向日葵看着南洋风味的辛辣咖哩香溢满了饭厅,不禁觉得肚子也饿了起来。这和大武初识小潘时的氛围一样,细品下还带点奇特回甘的致命香气,让人沉浸其中,久久不能忘怀。阳光徘徊在窗帘外,无法直接地进入到这白色的空间里,低于常温的冷气弥漫着整个空间,酷似一个大冰箱,咖哩的热情很快便被吸走了。

“小潘,这是我特地为你准备的特制咖哩鸡,是你最喜欢吃的,你要好好尝一尝哦。见到你的第一秒,我就确定了是你。因为你我变得好快乐,我们的相处一直都很快乐,永远都会。我真的好爱你,请嫁给我吧。”说着,大武把弄暖了的戒指套在小潘的左手的无名指上,然后温柔地轻吻了小潘冷冷白白的脸。看着小潘躺倒在地板上的倒影,影子灰灰朦朦的,一动也不动,大武知道小潘是欣然答应了,于是满足的笑了。

大武歪着脸,吃着咖哩,看着小潘。掺杂着咖哩的口水,时不时从嘴角流下,样子一场滑稽。他知道这次再也没有人能把他们分开,即便是那个一直纠缠不清的阿庆。若不是风流成性的阿庆,小潘也不会离开他,他们也不会只有7天。这次他绝不放手。

加了砒霜的咖哩在大武的肚子里天旋地转着,他走到储藏室把置在黑暗中的煤油拿了出来,像淋浴一般地把煤油往自己与小潘身上淋。大武抬头大笑了起来,笑了好一阵子才低下头去。他把小潘抱到那开满野火花的床上,火点像落叶一般地轻轻落在大武身上,毒辣辣的火舌瞬间把两个紧紧相拥的肉体包围着,噼噼啪啪狂妄地烧着,火星四溅。大武呆滞的嗤笑从焦味中传了出来,闪烁的红火光热烈地交织着。大武隐约中似乎看见两只浴火焚身后重生的大红蝶,随着滚滚黑烟直腾向那早已被黑幕笼罩的天空,与那就快要被烧尽的团团棉花作伴。

(如此非必然,创作恒常是改写新编的冲动,正如男欢女爱的纠缠翻腾。古典的贪欲艳事延续至今,传统因果少了套式的报应循环,剥离后仅剩最赤裸荒谬的暴力悲剧,佐以在地风味挑引的欲望口水。文字的心迹千古共通,书写也是一种殉情。)

艳珊的从此之后


恋脸

她眼前的那张脸,已不复存在了……

旁晚微微的风,卖弄着诱人的舞姿,轻轻卷起坟前薰衣草的香气,淡淡的安抚着她的情绪。四周又恢复了原有的平静,只听见一颗不停在跳动的心,似乎在挑战着大自然的步伐。她又不经意的走到姐姐的坟前,看着那张熟悉的脸,泪水像落叶一样,无奈的掉落在地面。

姐姐的死,让她学习到如何独自生活、吃饭、洗澡、入睡……

她们是一对在拥抱中成长的双胞胎。但,不论是在个性和长相上都很不一样。姐姐虽然不能称之为什么美女,但却拥有着一种诱人的气质,身体常常散发出如同薰衣草般的香气,足以让她上瘾。相比之下,她的个子虽然比姐姐长得娇小,但是性格却像一个小男孩一样,渴望着姐姐的疼爱与呵护。

就是这样,她对姐姐产生了一种莫名的依赖。

她万万也没想到,现在的她竟然会如此憎恨躺在坟墓里的那个人。因为在事情发生之前,姐姐所留给她的记忆都是完美无瑕的。

16岁时,她们第一次一起观看成人影片。在密闭的空间里,两人一同躲在被窝,像似在干坏事的贼,兴奋得不停地讨论着电脑荧幕上的影像。影像中的男女不停地搓揉着对方的身体,像小婴儿一样好奇的想把每一个吸引他们的东西都放进嘴里,细心的品尝着。那是她第一次意识到,两个不同的身躯,竟然可以如此的贴近,甚至浓缩成一体。看完后,她不知所措的躺在姐姐怀里,不停的哭泣。当姐姐问她为什么哭泣时?她只是低着头,沉默无语。

是因为她按耐不住自己的欲望?还是,她讨厌这种所谓的“成人游戏”?当时的她可真无法说出一个所以然。她只知道她爱姐姐,而且姐姐更爱自己。

但是,往往记忆中的美好,只能成为扭曲的真相而已。

还记得事情发生的那一晚,洗完澡后,她如同往常一样的坐在化妆桌前,享受着姐姐一面为她梳头发,一面又轻轻地抚摸着她的脸。

“妹妹,你的脸好美。”

“才没有,我觉得姐姐的脸才最美。”

“不,我要的是你的脸。”

说完,姐姐便情不自禁地亲吻她的脸。首先,嘴唇只是温柔的碰一碰她的额头,接着到眼睛、嘴巴、颈项……然后便越亲越粗暴,简直像个男人一样。

不!

应该像是她们家门外那只饿了几天的野狗,似乎想把她的整张脸,试图用嘴巴咬碎,然后狠狠地吞咽到肚子里去。这时,她痛得不停的哀求姐姐停止,接着便用力的把姐姐推倒在地上。

顿时,她发现姐姐的眼神中隐藏着邪恶般的愤怒。一种她从未看过的眼神。眼前这个熟悉的人,就在那一煞那间,消失了。那时候,她害怕得不顾一切的直奔门外,脑海里只带有着一个念头,就是想永远的逃离姐姐。

随后,只听见后边传来“砰!”的一声巨响,这便结束了一切……

她应该一辈子都忘记不了那一幕。

就在靠近那棵樱桃树的马路边,货车底下铺满了血,那是姐姐的血。姐姐的身体就这样,像似刚被碎肉机搅碎一样,塞满车底。

每当她不经意的回想起这段记忆时,心便会不由自足的隐隐作痛。这种痛,足以折腾她一整夜。她开始质疑姐姐对她的爱是否只是纯粹的“恋脸”而已,还是……

夜幕低垂,来坟场探望故人的人群渐渐散去。

她疲惫得坐在姐姐的坟墓前,凝望着那张和她即长得一样又有点不一样的脸。然后,她把脸靠着那个粗糙的墓碑,使劲的摩擦,一直到流出血,她才肯停止。

没有人知道为什么她会那么做?

是因为她痛恨自己的脸吗?还是,她还爱着姐姐?

(姐妹相爱相思,脸底窝藏另一面目,充满问号的情感投射情欲的困惑,不见抽搐就有了扭曲的变形。书写虽无忌讳,但创作不宜过度拉张,表情都需摆远,文字慢慢让叙述沉淀,不可太过凑近读者的脸。)

Tuesday, May 18, 2010

燕玲的从此之后


巫婆

“我昨晚又去演了一次巫婆!”她一脸油污的,撩起自己的围裙,往额头上抹去。映在强烈的灯光里的那张脸孔 ,很真实的是一张不用化妆就可以演巫婆的脸。她翻着白眼,腾出一双正在洗着菜的手,很认真地数着,想想这已经是第几次了......

“嘻!嘻!已经演五次了!”她的声音有点急促和戏剧性的像是故意捏住了鼻子,却又憋不住的从指缝间泄出了气一样。所以她笑起来的“哈哈”声也不由分说,叫人以为是“嘻嘻”,有时更像是“嘁嘁” 一样的笑声,尖锐诡异。

他自己是搞戏剧的,不忍心问她为什么每次都演巫婆。也许只有她自己不知道为什么每次被人叫去演巫婆。

“这次比较久。我在树林里追那个男主角。嘁嘁,他吓死了,就一直跑一直跑,导演说我演得太好了,就送我一张男主角的CD。”一说完,她马上转身去翻找那张CD,差一点就弄翻了她刚才洗好的一锅子鱼圆。

“是新的,现在还买不到。”她忘了手上的活,擦了擦那张CD的壳子,却越擦越油。

他每次都在下班的时候,顺道来这巷子里来吃些东西。像是这样有点细雨的晚上,到处粘腻腻的很不舒服,他大可以到那些较舒适的小贩中心里去的,可是那倒也没关系。刚开始是听剧院里的工作人员说的,说巷子口有个长得像巫婆的女孩,挺逗趣的,把每个从剧院出来的人都叫成是导演,老要推荐自己希望能演一个角色。也许是抱着同样的心眼吧,他好奇的也跟着这些人去吃她卖的鱼圆面。

“你长得那么漂亮,应该要当女主角,才不会浪费啊!”每个人都跟她这么说。每次听了,她都会傻愣愣地笑着,有时候还会给他们多加几粒鱼圆。偶尔还会看见摊子里有位阿伯,应该是她的父亲吧,正凶巴巴地瞪着这些不安分的人看,似乎是想要他们把刚吃进肚子里的鱼圆吐出来。

雨开始有点大,啪哒啪哒的打在塑料棚子上,水不停的滴下来。他不以为意地挪了挪屁股,换了另一个位置坐,然后继续从面汤里夹起了一粒看起来很普通的鱼圆放进口里咀嚼。她除了演巫婆非常称职,亲手做的鱼圆也是结结实实的,绝不偷工减料,满足了这路上不少人的胃口。

她还是盯着那张心爱的CD看,好像那是她一生唯一的真爱似的,她也忍不住轻轻地哼唱了起来。她应该是二十来岁吧!一定吃了不少苦头,他想。看起来比实际的年龄老了许多,隐约看得见她刻意用头发遮住的后耳际有几道很深的手术痕迹。也许脑子动过刀之后,她的心智也就停留在那时的年纪不再长大了吧?

“鱼圆妹!你几岁?”他一边咀嚼着较劲十足的鱼圆,一边数着自己吃完摆在桌上的盘子。

“十七!”这回答已经用了好几年。同样的,每次她都会说自己已经演了五次巫婆了,也是有几年的事了。

日子久了,大家对她的故事也就不再感兴趣了。反正大家约略的知道她小时候患了脑疾,烧坏了脑子,接连动了几次刀,把本来一张好好的脸孔,也就弄得歪歪扭扭的了。

他通常也没跟她聊了些什么。人来人往的,她倒也挺记得住谁是谁的,只是差在分辨不出来每个人在剧院里工作的差别,就认定每个人都是导演。他倒也是个真正的导演,而且算是资深的了,不过算一算也导了许多的片子。

“下辈子一定要长漂亮一点……”她把 CD的壳子当成镜子一样的摸着自己的头发。“一定要长得比现在漂亮。嘁嘁……”她很坚定的笑了起来。

看来是多虑了,他想。她那样地说自己,只是因为觉得自己长得不如自己的期望,而不是因为自己的长相像巫婆。似乎是老天在某些人的身边放进了一些东西,就会拿走些别的。抑或是拿走了就补偿一些。但是在她身上,究竟拿走了什么,又给了她什么呢?

“你以为你是谁啊!” 他提醒自己不要又莫名其妙的怜悯了起来。说不定连怜悯也谈不上,他只是今天整日老处在一个大烂片的工作情绪里,想找个人聊聊让自己忘掉烦恼,就像是某一天心血来潮找神父告解一样。

也许明天,她要演第六次的巫婆。大概是别人的戏,他 不知道她能不能分辨得出来人家找她演巫婆的原因。也许她是知道的。她知道那是她唯一而能演的角色,却也真的不在意就是了。

“导演,你如果要找我去演,要先跟我说哦!” 她很正经的,像是自己是一名超级巨星被预约一样。

“好!等我有戏,一定先跟你说!”他笑着,数着自己从口袋掏出的零钱。他付了钱,转身离开了巷子。

雨停了。巷子口竟然蹦出了一轮皎洁的满月。剧院传来了当红男主角的歌声,她跟着大声唱。他在巷子口蹴了一下。声音听起来异常快乐。当然是因为昨天在树林里追逐过她的男主角,而且导演说她演得好。能有多少人像那她一样,在自己的工作里让自己满意,而且又得到别人的赞许?

今晚到月亮真圆啊,他想。他转身又向摊子那头走去。

她像做错了事被逮着一样,赶紧闭上嘴,把那张心爱的CD紧紧抱在怀里,害怕他会趁机抢走似的。她张大着眼睛看着他,那种天真确实让他有点羞赧。他清楚看见她不对称的眼睛里,似乎像星空一样的深邃。他笑了笑说:“昨天那个导演跟我说,你演得真的非常好。”

“嘁嘁!我知道啊!我可是演了五次的巫婆呢!”她骄傲地笑着回答,丝毫没有任何迟疑。

“那……晚安。”他又转身,笑着离开。摊子里弥漫着男主角的歌声,深情地吟唱着。

(古巫能以舞降神,其实像书写无形的奥秘,文字是起舞的仪式和步骤。女孩在戏里戏外的纯真和善良,是现代巫婆般的绝世独立,在自己划地创作的圈阑里骄傲过日,反照着俗世的熙攘鄙俗,并且偶尔在雨天渡人。)

秀文的从此之后


十楼•半

在这里住了二十几年,能带走的也就只有一个行李箱。今天,我就要搬离这里。我缓缓地走出大楼,心中仍存有些不舍。站在路旁,等着德士到来之余,再一次仰望大楼,最后一次地仰望大楼。大楼自二十年前建起的那天,就不曾再被粉刷过。原本洁白无暇的外层,如今已沾上了斑斑污迹,深深地烙印着岁月的痕迹。从小把我一手带大的爸爸在五年前一场车祸中丧命了,顿时间也就只剩下一个我。尽管如此,我也不曾妥协于搬离这栋楼的念头。这里存有太多的回忆,就像一幅拼图一样,我的人生是由在这里发生的一点一滴拼凑起来的。只有留在这里,才能偶尔在厕所嗅到到爸爸所爱的古龙水,在厨房里闻到梅菜扣肉的余香,在阳台上嗅到他抽了二十多年的万宝路香烟,在客厅听见电视的声响与爸爸的打呼声的交聚,在房间里听见小时候爸爸念给我听的童话故事。

大楼渐渐老去,一户户人家也渐渐地搬离这里。楼下九楼A座的张先生与张太太两年前搬走了,听说是移居到澳洲去了。隔壁十楼B座的欧阳小姐半年前也搬走了。她搬走那一天,我在楼下碰见了她。一位年约六十的老翁搂着她的腰,试图亲吻他的脸颊。走过他俩身旁时,老翁是忽视我的存在的,而欧阳小姐,也只尴尬地对我微微一笑,便依着老翁离去了。在人们纷纷离开之余,楼上的十一楼A座却搬来了一位年约三十的男人。虽然我俩只隔着一层楼,第一次见到他却是一个月前的事。

大楼是二十年前盖起的,因此有别与其他建筑。根据二十年前的设计,电梯不停顿在每一层楼,就只停留在第五,第八与第十一层楼。电梯不停留在我居住那层,因此,我总得乘搭电梯至十一楼,经过十一楼A座,拐个弯,再下一层梯级。第一次遇见他那晚,我与往常一样,乘搭电梯至十一楼,经过角落头的十一楼A座,拐个弯,步下梯级。下了半楼,脚步被一股熟悉的烟味止住了。那男人就坐在台阶上,古铜色的肌肤,乌黑而蓬乱的头发。右手的食指与中指刁着一根烟,左手则是把玩着一个银色的打火机。男人似乎听见了我的脚步声,抬头而望。

“哦,没有吓着你吧?”

“不不,没有…你…,是刚搬进来的邻居吧?”我顺势地整理了一下头发。

“是啊,两个月前刚搬来。住在十一楼A座。”他将打火机迅速地放进口袋里,并向我伸出了左手。“我是义杰,卜义杰。你呢?”

我愣了愣,也便伸出左手。“思璇,卜思璇。真巧啊,这么少见的姓氏也碰上了。”握着他的手的那一刻,似乎有着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虽然我们都没多说一句,但我有种预感他也有同感。

“我就住在十楼A座,有什么事可以来找我。”

“好啊,谢谢。我也该回去了。晚安!”

“晚安!”

我们两人于是分两头走,他往上,我往下,身体走离那座梯级,但是思绪都没有离开过。虽然是第一次见面,这人却给了我一种非常舒服的感觉。是五年以来不曾感受过的。那晚,我站在阳台,而又再一次地嗅到万宝路的味道。

接下来的一个月,我们经常碰面,有的时候是在楼下的信箱取邮件,有的时候是在公园里慢跑,更多的时候是我在回家的路上,在十楼半遇见正在抽烟的他。一开始就只是经过便与他闲聊几句。过了好几个星期的一晚,我突然决定,那一晚,我要留下和他交谈。

“义杰,我…可以问你一个问题吗?”他抬头望着我,便点了点头。

“你为什么会搬来这里?”他看着我,一言也不发,就仅仅对我微微一笑。他缓缓地站起身子,站在栏杆前,望着这八月晚上的夜景。一阵晚风轻轻吹起,飘起了一股淡淡的古龙水味。义杰继续背对着我,但他说的话我却都听得一清二楚。

“璇啊…你也是时候搬了。你早就应该搬了。”

那一晚,我们一如往常,他往上,我往下,身体离开了梯级,但是,不如往常的是,我让我的思绪也离开了。我突然意识到拼图中最重要的一块也已不再存在。那一晚,我做了决定,是时候搬了。

“思璇,连你都要搬走了啊?看来这里真的是越来越冷清了啊…”一把声音突然打乱了我的思绪,转身一望,原来是十一楼B座的陈太太。

“陈太太,怎么会呢?还有住在你隔壁的十一楼A座啊。我跟屋主聊过,他人还挺不错的,你有空可以找他聊聊。”

“别开玩笑了,那房子空着好久了呢。前几天我还看到房屋经纪,九楼的那位卢先生啊。他告诉我那间房子怎么卖都卖不出,他都快要放弃了呢。”

“怎么可能?我前几天还……”

“傻孩子,我想你想念爸爸想太多了。看,计程车来了,好好照顾自己。有机会就再见啊!”说完,她也就匆忙地,头也不回地离开。陈太太一向来就有些奇怪,说得话更是怪异。自从她的老公离开她之后,她就有点不对劲。我虽不解她所说的一切,但也不想把它放在心上,只想开始新的一段人生。

我搬进新的大楼后,仍然是住在十楼的A座。而住在十一楼A座的,仍然是一位叫做义杰的男人。但他不姓卜,姓岑。

(父亲骤逝,女儿驻留,其实皆是无依魂魄,半楼是混沌暧昧空间,正好作为阴阳穿透父女重聚的界境,书写不外就是离合聚散的眷情。现实是一部聊斋,布满文字的鬼迹魅影,怪力只要合乎真实情态,创作就能乱神。)

美燕的从此之后


一声剧烈的嘶喊把我从睡梦中惊醒。我本能地将视线转向声音的来源,是小妹。她紧闭的双眼突然张开,好像有个人从她的双眸里冒然地冲闯出去。她的眼睛睁瞪得好大,从那空洞的眼神竟然看到一丝恐惧。她像具受惊吓的尸体,全身的肌肉紧缩起来,紧绷地让她动弹不得。我用指尖触碰她那张冒着汗却冰冷的脸颊,轻轻拍打几下,她却仍无动静。我怕她把灵魂遗落在梦里,我怕静芳把她带走。

我睁开眼的霎那,看到的是睡梦中的黑暗。我渴求就那么一丝光线能施舍我的双眸,让我知道自己到底醒来了吗。“滴答、滴答”,是时钟的秒针在动的声音。我应该是醒着的,因为我的梦境是个无声世界。但我宁愿躲在那无声世界。房里的空气是呆滞的,越吸,胸口就越闷。我是个死人吗?不,我感觉得到他粗肥的指尖触碰我的脸颊,一阵寒颤侵袭我的背脊,像蛇一样迅速往上窜。我没死,但我还活着吗?妈妈,我好想你,请你带我走吧!

自从静芳走后,小妹就好像变了个人,她变得沉默寡言,我和她说话她都不回应,哑巴似的。现在只剩下我们两个人了,我们是应该相依为命的,但她的心里只有妈妈。她只会自言自语,她不和我说话。那天她卷缩在一个角落抽泣,我的心随着她的肩膀的抽动,心也一阵一阵的酸。我用手轻抚她的脸颊,要替她拭去那伤悲。但她却把我推开,她弱小的躯体使出的全力并不微弱,我没想到她竟然那么恨我。我顿时感到无比的卑微,她可是我女儿啊!我也很想静芳。静芳走后,我的脑子里都是她,有时我甚至以为小妹就是静芳。她们长得好像。她们深邃的眼睛是扇窗口,是一扇我开不了的窗口。她们粉嫩的脸颊一样地完美无瑕,我常会情不自禁地去触碰小妹那晶莹剔透的脸颊,她睡着的样子和静芳一样漂亮。她是仙女,她们都是我的仙女。

我发现妈妈躺在床上一动也不动的那天,她的脸好苍白,毫无血色,可是她的脸颊不再有泪珠,好干净、好完美的脸。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我开始羡慕妈妈那张没有泪珠的脸。他说妈妈熟睡的样子最美丽,我不得不承认,他说的没错。周围的人说我疯了。他们说我自言自语,他们说我自残,但他们懂什么呢?那天我对着镜子看我自己,我竟然从镜子里看到妈妈。妈妈泪流满面,嘴半开着的,好像要对我说些什么。我把手伸出去,摸到的却是冰冷的玻璃,和自己无从逃遁的伤心。他喜欢碰我的脸颊,我却不让他碰。以前他也是醉醺醺地怒打妈妈一顿后,再满脸愧疚的替妈妈拭去眼泪。我痛恨他那只虚伪的手。那天妈妈把我紧紧的拥在怀里,15年来,她第一次把我抱得那么紧。以往,妈妈的拥抱是倔强的表现,她保护我,她不让他对我动手。但那天,那拥抱却参杂着无助。我却败在胆怯懦弱之下。几颗泪珠滑到我的嘴角,我分不清那是谁的泪水,我只隐约听到妈妈不规律的心跳声。如果我知道那是最后一次听到妈妈的心跳声,我决不会松开手。

我好爱静芳。我不是真的要打她的。但每当我喝了酒,脾气都会不自觉地暴躁起来。她和别的男人说话的画面总会浮现在我脑海里。静芳太迷人了,她是仙女,谁不爱仙女呢?可是那张美丽的面孔是属于我的。我也不舍得伤害那张完美的脸,每当我的手忍不住往她的脸庞挥时,我马上又后悔了。我抚摸着她那受伤的脸庞,炽热炽热的,我好想马上做出补偿,但我却只能陪着她流泪。我突然好想静芳,我迫切地想见到她。我想,我带小妹去看她吧。我把买好的砒霜从口袋里掏出,倒进我和小妹的牛奶里。我眼睁睁看着小妹把牛奶喝了。小妹熟睡的脸孔多么温柔,她和静芳竟然长得一模一样。我用指尖细细抚摸她脸上的每一个细节,她平直的刘海整齐得不留缝隙,让额头透不过气,这挺拔的鼻子、这柔嫩的丰唇,还有嘴唇右下方浅褐色的痣。我仿佛看到这张脸在对我微笑,离嘴唇2公分还显现出一个小酒窝。我不由自主地轻吻她的脸颊,这柔嫩的脸颊好熟悉,是静芳的脸颊。那天,静芳也是那么温柔的睡着。她说她受不了了,她要走,她要逃。傻瓜,有什么好逃的?我说,我们谈谈吧。我给她倒了杯她爱喝的全脂牛奶,然后从口袋里拿出早就买好的砒霜。我把砒霜倒进杯子里,用汤匙搅了搅,递给她。我用手去触碰她的脸颊,刚被泪水埋葬的脸,粘粘热热的。她却狠狠地把我的手推开。我企图从她那扇窗寻找对我的爱,但犀利的眼神里,我却只看到恨。我好想念她的温柔。如果她那一刻能证明她还爱我,我也许会把那杯牛奶倒掉。静芳喝着那杯牛奶时,我的手一直在挣扎,可是我却更觊觎那温柔的脸。好完美的脸,我轻轻触碰她,她没有反抗。

“静芳……”,吞下最后一滴牛奶的时候,眼前所见越来越模糊……但我仿佛看到那两张完美的脸。

(人心是迷城倒影,意识内黝黯无光,虽然创作常需拨雾混入瞎子摸象,但文字顶多也仅能化繁为简。父女各据视角,拼凑一幅家庭破碎的脸谱,无助可怜的女儿让人怜惜,暴戾失常的父亲也似无辜,书写如此才有动人面目。)

Monday, May 17, 2010

燕淇的从此之后


M鎮裡的她

她厭倦了這種生活,墮落式取悅別人的生活。

“這是誰?”她冷笑著。

看著鏡子裏的自己,厚重的眼綫和濃妝大紅大紫地挂在已有歲月痕跡的鵝蛋臉上,玫瑰般的朱唇讓人無法忽略它的存在,穿戴在身上的不中不西更顯不倫不類,俗氣的可以。然而,在房門外等待的男人們,正是爲了朝拜這樣的她而來。

她是目前M鎮上最有名氣的女人,男人們聽到她的名字,如同聽到了蠱惑人心的咒語,眼神一致的空洞,下體不約而同地鼓起。她是他們欲望的聚焦,但她卻越來越受不了這些膚淺的烏鴉,瞳孔裏除了酒肉、女體,再無其他。他們覬覦的只是老鴇為她打造的外殼,還有陰道。

“我的靈魂呢?”眉宇間糾結成男人一生一世也沉溺不盡的迷幻樂園。

找不到答案的窒息感,如一只手在胃裏胡亂攪和沸騰的酸液般惱人。她無法呼吸。下一秒她脫下高跟鞋逃出了穢褻不堪的空間。髮絲在速度和風向的左右下,無力地在她耳邊掙扎,臉上的笑肌缺乏意識地在用力奔跑的刺激下保持上揚的姿態。她在一條河的阻擋下急速喊停。

這條河環繞著M鎮,天然的防護墻,故被命名為M河。它是曾讓M鎮生機勃勃的泉源,河邊的碼頭接引了無數巨大的船隻,把來自各地一艘又一艘的故事卸下,然後再把這一端的故事載走。糅合了濁黃泥漿的河水,即使經過了歲月的洗禮,仍舊濃稠得化不開,或許只有這樣它才能承載那麽多的人事。

她就是被遺棄在這條河邊的。從小,她就擁有讓人無法不喜歡她的能力,而那些人就更強烈地譴責把她棄于河邊的父母。但她是得天獨厚的,水靈靈的雙眼清澈得像一池平靜的湖水,恰到好處的朱唇總是帶著一抹無邪的勾痕,帶笑的梨渦和甜而不膩的嗓音更是能讓站在她面前的人,不由自主地陷入她施的任何一個魔咒裏,配上聰明的腦袋與伶俐的口齒,不由得讓人懷疑造物主也會失手,錯把天神派下了人間。

小時候,她最愛待在河邊,看一艘艘船隻經過。河水汩汩的聲響,讓她平靜得猶如回到了母體。她和M河有著無法切割的情感,正如M鎮與M河的你儂我儂。十六嵗那年,她在M河邊邂逅了一個逃難到鎮裡的男人。他以河邊那棵最美麗的樹為她取了一個小名,而她從他的眼眸裏看到了自己的靈魂。她感動地哭了,后來才知道,那是歸屬感。

荷爾蒙的催發使她出落得更迷人了,完美的臉蛋與豐盈婀娜的體態,從此鎮上的男人共同擁有了一個讓人魂縈夢繞的女神。她的美麗驚動了這個城鎮,大家爭相一睹她的容貌,爲此她曾感到無比的驕傲。然而,得天獨厚為她帶來的,是禍多於福。附近小鎮上的男人慕名而來,爲了佔有展開廝殺,紅了雙眼的男人們,只有在利益與女人之間如此拼命。當她驚覺完美為她帶來的不再是驕傲的時候,她早已陷入到來自不同城鎮,驍勇善戰的勇士手中。那三個勇士,是她這輩子都不能忘的。

第一個勇士來自P鎮。他殺了她最愛的男人,把她佔為己有,並且為她筑起了白色的墻。根據他們鎮上的規矩,他在她身上紋了一個P字母,他不在乎她的靈魂,他在乎的是他贏得了她,是他的泄慾工具。

鬥爭沒有結束,第二個勇士出現了。他雖然成功推翻了白墻,但這不過讓她從一個永不見天日的生活轉入另一個永不見天日的生活裏。他逼迫她穿上他喜歡的紅色,並且輸人不輸陣地在她身上紋了另一個字母,D。

來自B鎮的第三個勇士佔有她之後,瘋狂地榨取她身上的一點一滴,並且不免俗地在她身上紋了B字母。支離破碎的她,早已被蹂躪得不成人形,蒼白而麻木的臉龐,明示著無法申訴的委屈,瘦弱的骨架撐起那三個紋身,匍匐在那早已無法前進的人生路上。

第三個勇士乘船離開后,她重獲自由,回到了M鎮。鎮上的男人沒有忘記被強行帶走的她,只不過她不再是不可褻瀆的女神,而是人人都想得以沾之的女人。背上的三個字母紋身,如同咒語般封印了她的靈魂。污濁的河水模糊了她的倒影,透明的淚水絲毫不能稀釋濃稠的泥水。

老鴇看到了她的未來而找上了她。雖然失去了昔日的風采,但風韻猶存,她是棵搖錢樹。她和勇士們的過去,使她迅速竄紅,曾經對她夢寐以求的男人們,終于有了一個實現夢想的機會,一親這個有特殊經歷的女人。她成了一個商品,一個爲了要取悅各種客人而存在的物品。

思緒被一群飛過的烏鴉帶囘了現實。她才發現自己早已穿過河邊,經過了一棟又一棟曾經輝煌的老屋,一磚一瓦被湮沒在歲月洪流中。河面上早已沒有了來來往往的貨船,剩下的是為M鎮上的遊客而設的遊船。在她眼前的,是古城城牆遺址,舊時的頽垣早已被新磚石打造的城牆所覆蓋。

“你們都沒有選擇和抗議的權利,更何況我?”她眼神黯淡。

她走囘了那個自己不斷想要逃離的空間,老鴇一臉笑意的胸有成足,歡迎她回家。

“快去換套露背的長裙,林先生最愛你的紋身了”。

默不吭聲,她點起一根煙,呼出了一縷氤氳。

(女人身不由己,借喻殖民属地自有绝代风尘里的独特土味,城镇肉身的百年身世倩影绰绰,早就以泣血的文字完成半生的书写,繁华的嗟叹尽是一则则情爱必然变故的预兆。城镇里的女人和女人里的城镇,最后只能空空荡荡,创作常是目睹一场认命的过程。)

静仪的从此之后


思念的味道

早晨,她穿着一条粉色百花裙,独自一人静静地站在车站的一个角落。风轻轻掠过耳边,淡淡的青草味伴随着风缠绕着身边。她合上双眼,深深地吸气。模糊、支离破碎的画面在脑海中慢慢地浮现、移动、拼凑。她站在像大海般无边的大草原上,直至腰间的绿草在风中不规律地舞动,似一根根生锈的心弦重新被拨动,发出清脆动人的旋律。乌黑的秀发在风中飞扬,裙角也随之摆动,浓密的刘海被掀起,眼前一片翠绿。呼吸着风中草与泥土的混合味道,她张开双臂拥抱那温暖的阳光,嘴角微微扬起。

耳边传来高跟鞋“嘎哒、嘎哒”, 响亮的声音,熟悉的、薰衣草香扑鼻。巴士的引擎声渐渐清楚,空气中飘来难闻的废气味。随之,脑海里的画面开始裂开、瓦解、消失。

巴士在车站停下。敞开车门的霎那,冷气迎面吹来。她尾随着穿高跟鞋的女人上了车。巴士上,夹杂着空气清新剂所散发出的柠檬清香和乘客身上不同品牌的香水味。她同往常一样,用手摸着椅背,走了十五步,坐在靠窗的第五个座位。她再次合上双眼,用力地吸气。五颜六色的圆圈,在脑海中来回摇摆、移动、拼凑。这次,她站在画室,手握着画笔在纸上肆意地挥动着。不一会儿工夫,不均的线条、分明的色彩,填满了原本平凡无奇的白纸,一幅有趣的抽象画完成了。她退了两步,看着自己的作品,各种气味萦绕着鼻尖,满足地笑了。

耳边隐约传来其他乘客窃窃私语、不满的声音。脑海里的画面被突如其来的喧闹声干扰,像迷雾般慢慢散去,世界暗了下来。

一对慵懒的脚步声朝她的方向走来,在她身旁的座位停下、 坐下。空气顿时变了一种味道。她皱了皱眉头,轻轻地吸了一口气。空气里混杂了几天没洗澡的油垢味、汽油味和淡淡的烟草味,有点臭但还不至于让人无法忍受。这时,她听见身旁传来书包拉链被拉开和塑胶带相互摩擦,像是在翻找些什么的声音。就当坐在她身旁的乘客变得莫名的安静时,耳边却传来周围其他乘客厌恶的声音。过后,一片骚动。数十对脚步声,掠过耳旁渐渐远去。她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却能够感受到其他乘客的不悦。

空气顿时充斥着一股让人作呕和晕眩的腥臭味。

她感到浑身不舒服,眉头深锁,将双眼合上,吸气。画面飞似的浮现脑海。乳白色的壁灯射映在墙上,折射出一种冷冷的颜色。月光沿着窗口洒入,世界安详得没有声息。她静静地坐在主人房的沙发上,桌上放了一壶热茶,茶香徐徐溢出又缓缓淡去,屋内弥漫着清香。晚风带着母亲和父亲的问候轻轻吹过,白色的纱帘柔柔地、有韵律地荡起来,悬挂着的风铃“叮叮”响,旋律有些悲伤,爽身粉和古龙水的香味环绕屋内。她躺在没有温度的双人床上,感受着母亲与父亲的温暖。空荡荡的房子里,只剩下她和那在空气里徘徊着的熟悉气味。

心不由自主地抽了一下。

她张开眼睛,转过头凭着仅剩的微薄视力望着老男人。一片模糊中,她看见一个头发斑白的老男人的身影。老男人正陶醉地嗅吸着鼻前握着的一块又皱又破又旧,上面铺满了大小不一的黑褐色斑点和粘上了不明液体的黄色花手帕。拇指和食指来回抚摸着手帕的左下角,用红线绣着“秀凤”两个字。这时,刺眼的阳光透过玻璃射入,她眼前顿时一片空白。白茫茫中,她仿佛看见一个女人出现在老男人身旁。女人深情地望着他,再用手温柔地拨弄着他的头发,轻轻地笑了笑,脸上露出两个浅浅的小酒窝。老男人脸上露出了幸福的微笑。

她再次合上眼睛,小心地吸了一口气。画面开始在脑海平铺、重叠、展现。她看见自己和爸爸妈妈一同坐在主人房的双人床上嬉闹。一家人,笑得合不拢嘴、东歪西倒。白色的纱帘柔柔地、有韵律地舞动着,悬挂着的风铃快乐地“叮叮”响,爽身粉和古龙水淡淡的香味弥漫空中。眼泪从脸颊一颗颗滑落,她快乐地笑了。

(人性相通,气味相投,在他人身上总可找到自己的故事,熟悉的陌生人在快乐和愁苦中以沫相濡。创作就是去发现属于世间的故事,书写他人和自己之间那么一点相似之处。思念有味,因为文字有道,感官就是感动的方法。)

玉珍的从此之后


潜藏的爱

妈妈今天又来看我了,她每天都在不同的时段前来医院探望我,我已经不记得这个月她来过几次了。她可知道,我有多讨厌让她看到我狼狈不堪的模样;多讨厌让她看见我脆弱的一面?

妈妈今天职晚班,我想她应该会在中午时分前来。我一早就躲在厕所里,准备要以最佳姿态面对妈妈。最近,我的身体越来越差了,所以我也一直没有勇气照镜子。今天,我终于鼓起勇气,面对陌生的镜子。我枯槁的容颜在镜子里不停的颤抖着,眼眶、脸颊与锁骨都起了深深的凹陷。我的脸色暗淡无光,非常憔悴与苍白,松弛的脸皮也显得下垂。梳理头发时,我还愕然地发现梳子上缠结了一团厚厚的发丝。稀疏干燥的头发,使头皮显得异常明显。憔悴的样子不停地在我布满血丝的眼眸里扩大,使我喘不过气。我把帽子戴好,尝试挤弄脸颊,好让自己的脸色显得红润些。最后,眼泪不听使唤地簌簌淌下,哀悼着我二十岁青春的早逝。

很少到医院来看我的哥哥,今天竟然也到了医院!妈妈先到了医院,哥哥是后来才到的。哥哥买了我爱吃的草莓蛋糕,一看见我,就一直唠唠叨叨地埋怨我,说我只顾着读书却没有把自己的身体照顾好。哥哥还突然从口袋中掏出一叠五十元的钞票,硬塞给妈妈。妈妈一脸错愕,挣扎着想把哥哥的手推开,却在混乱中将钞票散落在地。哥哥不发一言地将钱检起,但没想到妈妈却大发雷霆,当众辱骂哥哥,还说他的钱都是不义之财。

我望着哥哥愤然离去的背影,心里非常难过。其实,我知道哥哥一直以来都不喜欢我。从小到大,妈妈就一直拿我们俩来做比较。有时,我也真的很希望妈妈可以对哥哥好一点;对我们兄妹俩公平一点。

哥哥离开后,妈妈独自陪了我一整天。傍晚,医生进来巡房时,又替我打了一支针。我发现妈妈一直关切地凝视着我,所以我刻意摆出了一幅毫无畏惧的表情。妈妈把温暖的手放置在我的背脊上,使我倍感温馨与镇定。每天让针孔穿入皮肤,进入血管,本应该已经习惯,但我就是摆脱不了对针孔的恐惧。我强忍着泪,不敢造次。

注射药物后,我的病还是发作了。药物成了血液中的异体,进入血管后不停地来回穿梭,使强烈的痛楚迅速蔓延至全身体。我的整个身体好像变成了一块废弃的朽木,被白蚁肆无忌惮地咀嚼与啃噬着。但我一直等到妈妈离开后,才敢释放出痛苦的呻吟。强烈的痛楚使我迷失常性,疯狂地咆哮与咒骂天地所有。我就像快要脱皮的蟒蛇,不停地嚅动与卷缩着身躯,使病床也成了一片狼藉。在医生与护士的帮助下,我才慢慢地恢复平静。

我躺在床上辗转难眠。今天所发生的一切就像水蛭吮吸着肌肤般,挥之不去。沉重的呼吸声,在静谧的病房里显得格外突出。当我转过头想要察看时间时,才愕然发现今天是四月二十日。啊!今天是哥哥的生日啊!草莓蛋糕原封不动地摆放在我眼前的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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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打电话到咖啡店请假时,又被老板骂了。这个月,我已经忘了自己请过几次假。老板说我不是请假,就是迟到早退,再这样下去就别干了。我知道自己这样做不应该,但女儿的病情一天天恶化,能叫我不担心吗?

刚才,我从医院回来,淋了一身的雨。家里异常的冷清,子强又不知道跑到哪里去了? 从上个月起,他就每天早出晚归。我真得很担心他又在外面闯祸了!刚才在医院里发生的事情,依然在我的脑海中播放着。其实,我今天特地请假,不仅是为了要到医院去看女儿,也是为要帮儿子庆祝他的二十三岁生日。我把身子擦干后,急忙为儿子准备丰盛的生日晚餐。我每年都会在儿女生日那天,为他们准备鸡蛋面线和他们爱吃的菜。

子强回来时,没有向我打招呼,就一声不响地进入了自己的房间。我说饭就快准备好了,但他并没有回应。就这样,他一直呆在房间里,衣服也不换,饭也不出来吃。没有他的陪伴,晚饭变得淡然无味。我独自坐在饭桌前,面对着一桌的菜肴,只吃了几口,就没有胃口了。

吃晚饭后,我独自坐在电视机前。眼前不停地闪烁着九点挡电视剧的剧情,但我却完全不被吸引。剧中演员的对白此起彼伏,荡漾在这毫无生气的空间中。电视剧播完后,儿子终于出来了!我还以为,他会勉强吃几口饭菜。但他洗了澡后,就直接回到房里。不久后,便关灯睡觉。我非常失望,所以就把所有的饭菜都丢了。

我虽然已经精疲力尽,但躺在床上却久久无法入眠。脑海中的思绪,一直源源不断地浮现……

今天,我竟然在医院毫不留情地辱骂了子强。一直以来,子强都说我不关心他,只关心妹妹。但,他可知道…… 那番话总是深深地刺疼了我的心? 子珊已经住院两个多月了,医生说她患了末期血癌,但我一直不敢告诉子强,还骗他说妹妹是因为患有平血症,才需要留院。子强很快就要考“O”水准了,这已经是他第二次以私人考生的身份参加考试。我真的不希望他妹妹的病情,影响了他这次的考试。

子强曾经因贩毒而遭逮捕,所以当他拿出一大笔钱时,我就不免对那些钱的来历感到怀疑。我真的不希望他重蹈覆辙,所以就在医院当众骂了他一顿,希望能把他骂醒。真不知道那些钱是从哪里弄来的?希望他不要再干那些非法的勾当了。今晚,他又那么晚回家,我真的很担心他又去见他的损友了。 如果子强能够像他妹妹那样懂事,我就不必天天骂他了!唉……可……可是,我 刚才是不是太激动了?我是不是 彻底剥夺了儿子解释的权力?

今天,子珊的脸色比较好看,我还以为她的病情有了好转,但我错了。刚才,当我正要离开医院时,外面下起了绵绵细雨。于是,我又回到了女儿的病房,想要拿遗留在她床边的伞。不料,我却在病房外,听到了女儿痛苦的哀号声。撕裂低沉的咆哮,一直荡漾于我的耳际,震耳欲聋。从门缝中,我看见女儿痛苦的翻转着她瘦弱的身躯,好像被大浪冲上岸后,苦苦挣扎的鱼似的。之前,医生为子珊打针时,我也看得出她只是在故作坚强。我将手放在子珊的身上时,能够感受到她卷缩着的身体直打哆嗦。单薄的病人袍,更突现出了她汗湿的背脊。

当时,我真的很想冲进病房,好好的安慰女儿,但我的双脚却好像被牢牢的套上了枷锁,动弹不得。我知道女儿一直以来都很坚强!她一定不想让我看见她痛苦的表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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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早,妈妈又在厨房里熬煮鸡汤了。上个月,我也看见妈妈为妹妹熬煮鸡汤。当时,她坐在饭桌前,不时的回头察看鸡汤的火候,也不时的发出长叹声。她无奈地望着计算机与一叠厚厚的账单,样子显得有点沮丧。我凝视着妈妈的背影,觉得妈妈苍老了许多。她乌黑的头发,不知何时已布满了银丝。自从妹妹入院后,妈妈整个人都憔悴了。她的背微驼,脚步蹒跚,走起路来显得有点吃力。

我知道妈妈洗碗的收入有限。妹妹的医药费,又增加了家里的开销与妈妈的负担。爸爸在我九岁那年就过世了,这几十年来,妈妈含辛茹苦地将我和妹妹抚养长大。可惜,我不像妹妹,我不是个读书的料!几年前我误交损友,染上了毒瘾还被骗去贩毒,结果被判入少年感化院。出狱后,我知道妈妈一直很担心我又误入歧途,走回旧路。 但,妈妈可知道,她每次拿我和妹妹作比较时,我的心有多痛?看见妈妈因为妹妹生病而忙忙碌碌,我不禁幻想……如果生病的人是我,妈妈也会为我熬煮鸡汤吗?

我不想妈妈为钱烦恼,所以从上个月起,就开始在一间餐馆打工。我真的很希望能为这个家出一份力,也希望月底发薪水时能给妈妈一份意外的惊喜。唉…… 我一向来都没有帮过妈妈,还到处惹事生非,也难怪妈妈每天都骂我!自从到了餐馆工作后,我又天天早出晚归,没能到医院去探望妹妹。今天终于发薪水了!我就请了假,决定到医院去探望妹妹,顺便把薪水交给妈妈。

下午,我带着忐忑不安的心情来到医院。我在207号房外,来回徘徊了很久,一直没有勇气打开病房的那扇门。我本来想直接离开的,但妹妹看见草莓蛋糕欣喜若狂的表情,不停地在我的脑海中闪烁,激起了我推开房门的勇气。

房内一片寂静,妈妈坐在床边,正在喂妹妹喝汤。门打开的那一瞬间,妈妈与妹妹都把目光投向了我,两人的表情非常惊讶。我不知说什么好,就一直叫妹妹不要为了读书,忽略身体。之后,我就拿出了上个月的薪水,想给妈妈一份惊喜。谁知道,妈妈却拒绝收下我的钱。在一片混乱中,那叠钞票散落在地。我把钱检起来时,本想向妈妈解释这笔钱的来源。谁知道,妈妈却不分青红皂白,把我狠狠地骂了一顿。妈妈难道真的那么讨厌我吗?其实,我真的很关心妈妈和妹妹…… 但她们能感受得到吗?
我跑出医院后,真的很伤心。既然妈妈嫌弃我,我只好去找朋友玩。 朋友知道我今天生日,特地带了新货来让我尝尝。想起刚才在医院里所发生的事情,我真的很伤心。我享受吸毒所带来的快感,因为所有的烦恼都能抛到九霄云外。吸毒后,身体仿佛化为一片羽毛,自由自在的在空中飞翔,完全不受拘束。可是,当我握着摇头丸时,妈妈苦口婆心的劝告,就像“紧箍咒”一直荡漾于我的耳际,引起剧烈的头痛。我不想再让妈妈失望了!于是,我把毒品放下,独自的悄悄离去。

回到家后,我看见妈妈正手忙脚乱地烹煮着我爱吃的佳肴。原来妈妈没有忘记我的生日!我一闻到饭菜的香味,肚子里的胃酸就不停地搅动,还发出响亮的打鼓声,似乎在为我的绝食行动抗议!

哎呀……自尊心作祟!最后,我还是死爱面子,决定关灯睡觉。妹妹…… 改天,我会再到医院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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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形式的爱都是知易行难,潜藏久了就是封锁,喧嚣或者沉默皆成孤岛,但书写能劈海凿川,露出岛屿之间相通的水路径道,一切原来皆是表述的难题。创作正是如此的通透逼视,但不提供戏剧化的解惑排难,文字也如孤岛,却是为了让读者住上很久。)

秀莹的从此之后


桔梗花·艾莎

秋天的雨,牵引着橙黄色的叶,绵绵地滑落下来。从天花板滴下的污水,与窗外飘来的桔梗花香,弥漫了整间浴室。偏偏她欣喜地躺着......

艾莎一出世,周围人都说她长得像极了父亲,尤其那对凤眼。凤眼贴在洁净的瓜子脸,自然散放出一种神秘又不失性感的气质。凤眼随她一笑,简直像座小桥,可爱极了。父亲更因为这样特宠她、保护她。一直到她上了中学,父母却像失踪的鸟,忘了回家的路,不是开会就是公干,而陪在她身边的就只有明叔。明叔,是艾莎的管家,40岁了,仍未娶妻。他就负责打点艾莎的生活起居和载送她上下学,人长得老实,也非常尽责。

凤眼,使艾莎成了校园里的焦点。男同学见了,眼睛嘴巴必定睁得大大的。偶尔遇到的男老师,都会停留片刻,斜眼瞄向她,然后泯一泯嘴,若无其事地继续走。凤眼,让艾莎备受注目,她以有凤眼为傲。艾莎在校参加过不少比赛,包括书法比赛、歌唱比赛、画画比赛等,每次都获奖。她总是抱着高高重重的奖杯,希望到家后第一时间在父母亲面前高高举起,可每次总是换来失落和沮丧。好几次了,她望着奖杯,眼皮半睁半开地撑到天亮,仍未见他们归来。一想到联络父母亲,“您拨的电话暂时无法接通……”的讯号马上就无情打消念头。

渐渐地,艾莎鲜少回家。夜市、夜店、旅馆成了艾莎和同学聚焦的场所。她开始学喝酒、学抽烟。对她来说,这些比读书和等待来得有意义。至少,她受到重视和爱戴。艾莎喜欢被男生包围的感觉,他们的甜言蜜语就像迷幻药般,给了她一种颓废的理由。颓废常使艾莎的凤眼弯得厉害,反而露出她邪恶可怕的模样。

今早的阳光懒洋洋地洒进艾莎的被窝,将她一身的酒味给掀开起来,更把她脖子上的红印照得通红通红的。突然浴室传来“滴……滴”声。艾莎皱着眉揉一揉眼皮,抓一抓乱发,再调一调身上的衣服,对于群边的裂缝却不以为然地走了过去。“明叔!漏水啦!”艾莎像看见了什么怪物似的大叫起来。明叔莫名其妙地望着艾莎指的方向,小心翼翼踩进浴室。艾莎随后,两人左看右看天花板,寻找漏水处,想避开水滴,又时不时踩到对方的脚踝。这时两人互看,“哈哈!”笑了起来,决定通知楼上的住户。

“有人在吗?”明叔轻柔地敲着门,怕打搅主人家休息。

“你的地板漏水啦!快开门!”艾莎不耐烦地吼到。明叔被吓着了,反应不过来时门开了。

“是谁?”艾莎抬头一看,是一位年轻小姐。她穿着一件薄纱吊带的粉色睡衣,像是被艾莎的巨声给吵醒,而忘了穿上胸罩,黑点隐约透过薄纱探出头来。小姐一看见明叔,双手自然摊开靠在门的两侧,向明叔抛下了眉眼:“你们是谁呀?”

明叔方才反应过来,将漏水的情形告诉了她。艾莎从她身上闻到了熟悉的香水味,还看见她颈项残留的红印,比自己的还要多。

“到底在哪个位置?进来指给我看嘛。”小姐一抓明叔的手,就往里拉了,将艾莎锁在门外。

“明叔!”这一喊不但引起周围邻居的注意,还引来了在附近巡逻的警员。这回小姐只好乖乖开门。终于,明叔是被救了出来。但也让她发现里面的人其实还真多。

屋里一群狗男女,衣着不整,一副副狼狈的样子,其中竟然有一个熟悉的身影。艾莎的眼眶顿时积满泪水,别过头不敢去面对裸着上身的父亲。

艾莎捂着嘴,跑回家跌跌撞撞冲进房里,走到衣橱面前一件一件取下挂满的衣饰。蓝色亮片短裙,是艾莎与好友小梅的父亲过夜时穿的,亮片经小梅父亲一扯,已脱落了好几片;黑色背心的V领口,是校长一刀割成的;紫色窄裙,有酒吧老板留下的裂缝……艾莎取下粉色吊带睡衣,突然“啊!!!”一声,傻笑起来。

走进浴室,艾莎换上睡衣,躺着,开口,任由天花板漏下的水滴入嘴里。她微笑着,泪水却偷偷地从她眼角流下。凤眼犹如摇摇欲坠的树枝般,若隐若现,也无人在乎了。

窗外飘来了桔梗花,艾莎已无法捉牢。

(亲情人伦和堕落人心的残酷多变,总有匪夷难解无从自控的时候,创作即是去触摸粗糙凹凸的人世菱角。现实无时无刻不在滴水,书写搜索漏处以文字承载,小心翼翼不可分心,不然则像是凿洞制造漏水的假象。)

Saturday, May 15, 2010

洁莹的从此之后


自我解答问号

“七杀运,紫微星,地支为亥水,不很吉利,工作事业不顺,事多驳杂,但有贵人助力,逢凶化吉。”

从你手里接过那束粉红百合,我脑中浮现的是第一天上小学时,你牵着我的手带我走进教室的情形。当天下课,我便陶醉于跟新朋友分享食物,把独自坐在食堂一角的你完全忘了,直到放学才想到要牵你的手回家。原来开始的那天和今天的结束都一样令人永生难忘。今天是我的毕业典礼,那张被快门锁住的全家福,留下了你微湿的眼眶下沿反射的灼炽阳光和我四方帽下的感动。

这已是毕业以来的第七次面试。屡败屡战究竟是一种什么样的奋斗精神?日复一日地在家空等电话,已经把我原来朝气紧张的心情消磨得干涸疲惫。除了放弃,我再想不到第二个念头。你不和我谈未来,也不问面试情况,只要我专心学好你的每一道佳肴,这就是你给我的体贴与安慰。每当完成一道菜,我便仿佛从菜香里闻到了自己的一丝价值。

“食神运,太阴星,地支为卯木,吉利,财运很好,必发财,但也会同时失去很珍贵的东西。”

很多人爱吃我们的黄金鸡翅和甜蜜鸡翅,档口前无时无刻都续着一条人龙。那是外婆传给你的特制万人迷秘方在发挥作用,让所有吃过的人都深爱不已。熟客们每次来报到总要像老朋友一样跟你聊上几句,所以你觉得这份工作很有人情味。我也一样热爱每天像机器人般地售卖鸡翅,因为它让我的荷包涨得鼓鼓的,不愁吃穿。虽然忙碌紧张的工作常逼得我透不过气,但只要回家一见到阿girl对我嘻嘻笑,任何疲劳都会消失无踪。我已经当人家的妈几年了,你还是习惯叫我“阿girl”,于是我和我的阿girl都常分不清你在叫谁。事业有成,家庭温馨,我想“幸福”形容的就是现在的我。

今晚是五月天解散前的最后一场演出,距离第一次看他们的演唱会,不知不觉已有二十年了。台上的团员和台下的歌迷一起奋力唱着,就像回到从前年轻的时候。如今重温那一段段激励人心的歌词,我突然想起曾经也想过要有个不一样的人生:灿烂、充实、有意义,然后死而无憾,但这个理想再也不可能实现。因为五月天解散了,我的青春也跟着一起挥手道别了。

这是我们第一次坐上热气球,感觉真棒,多希望能和你一起飞进蓝天的蓝里,或者坐在纽西兰的云朵上乘凉。底下越变越小的羊咩咩在忙些什么呢?个个脸贴屁股地钻来钻去可爱极了。怎么那么快地心引力就急着把我们拉回这片草地,一点都不在乎我们反抗的心情,随便几张照片、几片回忆就想打发我们。原来人生不过就是如此。

算命佬看见我的左手掌纹突然变成了螺旋状,不停旋转起来。他瞠大了眼睛,嘴里再吐不出一个字。命运真的可以被预测吗?人生必然有苦有甜,所以根本没有预测未来的必要。我不相信算命,却无意间写下了我的未来。

(算命是虚假的揣测,创作却能够往返过去杜撰未来,甚至一切来不及发生的意义,都可以在文字中再次安置彰显。不过,生命充满不堪卜算的断裂和问号,需以想象衔接以思念尝试复答,掌纹预示已知和未知,螺旋里是分离也是交遇。)

Friday, May 14, 2010

雪辰的从此之后


流星雨

他说,今晚有流星雨。我静静躺在洁白的浴缸里,浴室的窗敞开,窗帘在无风的夜晚静静的垂着。花撒开着水哗哗的流,流过我的头发和眼角,流过我的肩膀和指尖,流遍我的身体,流进渗水渠,带着我的眼泪和生命,从这个房间流走,流进海洋,然后蒸发,再轮回。一切都仿佛这流水,你肆意的将它敞开,它就肆意的自顾自流逝,人的爱情,人的生命,都是如此。我瞪大了眼睛拼命想要留住生命的最后一刻,但这是一种与生俱来的诅咒吧,越是想要的,越努力想得到的,越是抓不紧,留不住。就像我握紧了拳头,水流依然从指缝间穿过。

据说我出生的时候,有一颗彗星在夜空中清晰可见。彗星是不祥的象征,拖着扫把一样的尾巴,亦被称为扫把星。我出生后不久,爸爸就离开了家里,我跟妈妈一起住进了姥姥家。听说后来他还会时不时来看我,带来婴儿食物和玩具, 但是在我三岁的时候,他带我出去玩却不小心让我跌倒了,眼角撞倒阶梯上,血流了一脸,他慌了不知如何是好,竟然也不帮我处理一下伤口就把我抱回了姥姥家。从那以后,妈妈再也不让他见我。我对他唯一的印象,就仅仅是他沾着血迹的惊慌失措的脸。五岁的时候,我是个懂事的小孩,我以为如果我乖乖的,不再跌倒,我就不再是扫把星,也许爸爸就会再回来。可是有一天妈妈对我说,你是个懂事的孩子,好好陪着姥姥。第二天,她也不见了踪影。每次我问姥姥,是不是我不好,爸爸妈妈才不要我了,她只是笑笑拍拍我的头,可是有好几次,我看见她转过身偷偷抹眼泪。从那时起,我就每天做着同样的噩梦,一颗扫把悬在天上,我满脸是血站在地上,两个人影从我的左右离开,越走越远,我想追,却不知道应该往哪个方向追,我想叫,却只是死命的张着嘴叫不出声音。每次惊醒,我总是满头大汗,心怦怦的跳着,我把手伸出被窝握住姥姥满是皱纹的手,我知道了,那种感觉叫做恐惧。

十岁的时候,有一天表哥告诉我,那晚有流星雨,对着流星许愿会很灵!半夜我偷偷爬起来跑到院子里,等着对流星许愿,我早就想好了我的愿望,我想让爸爸妈妈回到我的身边。突然天边一道亮光闪过,我惊异着还什么都来不及想,便消失了。接着又是一道道亮光,流星一颗颗从天空划过,我贪婪的一遍又一遍许下我的愿望,后来竟然在院子里睡着了。姥姥早上找到我的时候,我躺在藤椅上,发着高烧,浑身抽筋,还口吐白沫。她吓得六神无主,车都忘了叫,抱着我一路跑到医院。我在医院昏迷了三天,迷迷糊糊中听到有人在争吵,那声音那么熟悉,竟然是爸爸和妈妈,虽然声音很小,但是很近,听起来却很不和谐。我想流星真的很灵验,我的愿望竟然实现了,我努力想睁开眼睛看看他们,却又晕了过去。后来我想,那很可能只是我的梦吧。等我完全康复的时候,姥姥却因为惊吓加上劳累一病不起,过了不久便去世了。葬礼的那一天,爸爸妈妈都来了,他们一人拉住我的一只手站在姥姥的棺木前,就在棺木要被合上的一刻,我挣开他们的手,扑到姥姥的身边,抓住她满是皱纹的手,嘶喊着让她不要离开,带我一起走。妈妈狠狠把我抓回来,我叫她不要碰我,还叫她滚,她却蹲下身子抱抱我,递给我一本存折,离开了。后来姥姥的旧屋被卖掉了,舅舅作为我的监护人把我接回家里,我是个聪明乖巧的孩子,大家都很喜欢我,可是姥姥离开后我开始不爱说话,有一种哪里都不属于我的感觉。过了几年,有一次表哥在楼顶架起了望远镜,叫我一起看流星雨,我说不看了,流星是燃烧了生命帮人实现愿望的,那代价太高了。表哥用一种奇怪的眼神看着我,我恨不得一脚把他揣到楼下。那时候,我知道了一种感觉,叫做寂寞。

我的意识开始有些模糊,我松开了拳头,全身开始放松,鲜红色的长裙浸满了水紧紧贴在身上,我盯着自己的胸脯还在微弱的呼吸中一起一伏。我感觉到自己在微笑,因为我又想起了他。他明明才刚刚离开,这一晚上我已经想起了多少遍?每次想起他,总感觉有一股气从头顶穿过脊椎直透脚底,那种感觉仿佛身上的每一寸肌肤,每一个细胞都在高潮。这个期待着流星雨的晚上,我终于说服我自己,我爱他。他的身上仿佛永远散发着引我入迷的费洛蒙味道,我喜欢在他耳边说悄悄话然后用力吸他脖子上的气息。他的大手宽厚而且温柔,我喜欢拉着他的手撩起自己的头发,抚摸自己的额头,然后顺着脸颊直到摸索遍我的全身。他的脸柔软还时而带着胡茬,我喜欢把自己的脸蛋贴在他的脸上,任他把我白皙的皮肤刺得红红的,痒痒的。他喜欢轻轻吻我眼角的伤疤,却从来不问它的来历。他喜欢舔我的手指,从指尖到掌心,还在我的左手食指套上了一枚钻戒。他喜欢趴在我的胸前,紧贴着我的左胸口听我的心跳,还跟着节奏哼着小调,嘴里呼出的气扑到我身上,很舒服。他纵容我,宠我,让我依赖,他说他爱我。花撒的水还在不停的流,我已经止住了眼泪,我知道有了他,我不用再恐惧,不用再寂寞。

一阵轻风卷起了窗帘的一角,窗外一阵骚动,我听见一声兴奋的尖叫“快看,流星雨!”。我又笑了,果真如他所说,今夜有流星雨,他临走之前还叮嘱我要许愿。而我知道,流星雨不过是扫把星的尾巴。那是一种命运的凶兆,一种与生俱来的诅咒,愿望的实现,是要燃烧生命的代价。我所爱的,所依赖的所有人都离我远去,如果我可以许愿,我希望这一次不会,我希望这一次我可以先离开。我索性闭上眼,不再看见自己手腕流出的鲜血融进停不住的水里,流成河…

(星星陨落成雨,天象匿藏了女孩的命运多舛,成长是不断的燃烧磨损,直到心灵被恐惧撕裂吞噬,快乐原是仍未发作的寂寞,只有死亡可以带来永远的逃逸。创作让夜空划过文字的流火,书写有时不是为了照亮什么,而是让本属黑暗的再度归灭。)

文斌的从此之后


吃肉

前天晚上,我梦到自己从雪柜里拿出一块冰冻鸡肉。更具体的说,是鸡的四分之一,我手里握着的是鸡的左下半身和他的腿。我平常都很害怕去触摸生鸡肉,部分是因为洁癖,害怕自己的手沾上血腥味后难以去除,只有当他变成桌上佳肴的时候,我才能够照吃不误。

在梦境中,左手隔着透明塑料包握着这块鸡肉,心一点也不安分。这是一只尸首异处的鸡,每个身体部位被不同的人在不同的时间,不同的地点以不同的方式烹饪。被冻得张开张大的鸡皮毛孔,就像一只只仇瞪着我的大眼睛,怒斥这骇人的罪行。就算将鸡肉进一步剁块丢入锅里翻炒,用黑酱油将血红色掩盖,我想我还是吃不下,因为一次过吞下这么多颗眼珠,对我来说是恶心的。

昨天早晨一醒来,我果然在床上吐了一番。前晚还未消化的宵夜连同胃酸一同涌出,将我白色的床单给染黄了。或许纯粹是因为近日的饮食不节,又或许是梦的缘故,我对吃肉这回事产生了十几年来未有过的罪恶感。打个比方,就算我与A君的左腿被砍断放在菜市场上卖,我也希望它们会被各自称为“WB的腿”和“A君的腿”,而不单单是“人腿”,但对于正常人来说,鸡腿就是鸡腿。平常在鸡饭档叫鸡翅膀饭来吃,翅膀是否来自同一只鸡,我也从来不知道。

吃肉残忍,吃肉不健康,我是这样对自己说的。

但罪恶感的涌现不代表有救赎的必要。我喜欢吃肉,所以会继续吃肉。

我已经不记得冰冻鸡肉的画面是我在醒来之后的胡思乱想,还是在梦中就已经见到了,抑或梦就是一种胡思乱想的清醒世界。就如这篇日记是写给自己,或许有些粗糙,或有些人读了还是会像我一样带着罪恶感继续吃肉,至少我记录下了这块鸡肉的原体有多可怜。

(创作通常荤素不计,文字也可清浊自宜,庸俗的琐碎如果啃咬深入,青菜就能吃出可歌可泣的肉味。现实通常过于严肃正常,像是一块鸡肉急冻后死因不明,书写就是呆呆看着,看得天花乱坠的出神,虽然明知是梦,但还硬要吞进肚里。)

诗惠的从此之后


舞曲

舞厅播放着新人精心挑选的曲目。首首紫红色的舞曲。一支支腿穿梭来往着,举起、划过、跳跃、偶尔来个不经意的磨蹭。新郎直视新娘的面容,深情款款的。望着他们,吞下红酒的几秒间,几乎推翻了一切。

她望着进退的腿,包着的和赤裸的、壮硕的和细白的。抚摸着中指稍稍凹进的痕印,完美的陷阱。一双包着的腿缓缓地朝她前进,沉稳的脚步和低沉的saxophone曲很合拍。“May I?”她黝黑的肌肤搽了一层薄薄的婴儿粉,一头披肩的自然卷像半透明的帘子一样,小眼睛婉约但刺眼的光采躲在后面,若隐若现。她算不上漂亮,却有着让人想破解的神秘。刚脱下砖戒的手轻放在他的掌心里。温热的诱惑。

他是红酒滑下食道时,和新人的幸福面容联手勾引她的幻想的人。人就是犯贱。

双腿在慢舞中加入点缀舞池的行列。她的手倚靠在他的肩膀上,厚重的西装隔离了致命的触碰。她眼神的回避捎来丝丝寒意,在畏惧与不确定中努力的压抑翻腾的渴望。后、前、后、前。前。他的腿有意无意的多挪前一步,两双同步前进的腿微微碰撞,移位的帘子后尽是一遍青涩的心虚。他深邃的眼眸仿佛有洞察这一切的能力,他用手拨开她浓密的刘海,在她眉宇间由轻至重的种了个吻,一个不带承诺、不很深情,但足够使帘后的女人把漂移的眼神和他对上的吻。此刻,她仿佛游走在凹进的戒痕边。如此危险,如此快活。男人的渴望给了她情与欲间自由穿梭的遥控器。

她以为。

她也知道自己不过是他播不尽的舞曲里的其中一首,稍纵即逝。也许,大概在他破解了每个不可解的秘密,拥有了指导帘后的女人为台下唯一的他演出任何他想看到的角色的权力后。这双腿将随着另一首舞曲的播放离开她。像他和他和他一样。但,人就是犯贱。

她天真的另作假设。

她有节奏地用指尖仔细观摩他每寸脸部肌肉,像在易碎的玻璃上努力留下指纹。把头倚在他背弯,轻轻的磨蹭,把薄薄的婴儿粉也卸下了。赤裸裸。在他面前。什么都没有。

两双被追赶着的腿像失序了的华尔兹“踏踏,咯咯”的,出了舞厅,出了大楼,出了西装和高跟鞋,在一间小小的工具房内,他的阴茎在她阴道里滑动进了,进了。进了。她挺起臀部响应阴茎的召唤,四肢微微冒出几滴汗,在发热的身体上,火上添油。在她沸腾的热血得到满足前,她只是心甘情愿被他压着的奴隶。饥饿的动物向拿着饲料的主人乞讨着一般。为了翻腾揉捏中的次次高潮,为了挽留那双必定会离去的腿,她妥协了一切。

性与爱之间的差距随着房内的升温逐渐成型。她比他们较迟了解。

他俯视这个战败的俘虏。朝她卸下一切防卫的脸零距离的射出浓稠的精液,把她捧上顶峰也把她粉碎、弃置在地狱的深渊。他站起,双手抓起她胸前那两块垂着的肉,使劲在被香水和汗水淋得湿滑的乳房上找到立足点。她任由上半身被轻易的举起,膜拜般跪在他面前。滚烫的手捧起她蛋壳般却肮脏的脸,两支中指插过橘色口红深入她嘴里,把两片少张开的唇撑得远远的。传说中的矜持、雅洁、和自尊在舌尖旋转、划过、跳跃,随着无声的舞曲遗弃这个犯贱的灵魂。勃起得阴茎在喧嚣的谩骂与嘲笑中插入她的嘴。“原来你这么cheap”。她堵住的嘴细细品尝、咀嚼这一切。

一文不值。犯贱的女人。

高潮退去后的理智使舞曲停播。她闻到了精液的恶心难闻。她赤裸地蹲在半开着的门后,看着他撒净般把两张五十元钞票朝她脸上丢,收了钱包,潇洒地离开。像刚看完一场电影。而她却什么都没有。什么也不剩。一丝不挂的瑟缩在门后,既不紧闭也不敞开的门。

这扇门,一直都是这样。留着一道缝给任何敲它的人。

外面透进来的月光照亮了挑衅讥讽她的愚蠢和天真。他离去的背影和之前把戒指套在她指上的男人一模一样。门后的她顿时被搬到舞台中心,任观众嘲笑聚光灯下轻浮的肉体。她想关上门,把帘子拉上。冰冷炽热的手却摊在膝盖上,不听使唤。她边哭边舔着脸颊上的白色液体,向搓揉护肤品一样,均匀地涂抹在那张曾经神秘的脸。液体的骚、泪水的辣、汗水的咸,伴随着舌尖剩余的红酒,她像吃药一样细细品味。虔诚的。悲愤的。不干的。她大力地揉捏着自己的乳房,直到通红肿胀,她得出了一个结论。她从工具房里找来铁钉、铁锤和绳线,开始这场手术。细小的铁钉和铁锤奏出的“当当”声使停播的舞曲重新播放。她在模糊了高潮和痛楚的极乐世界边叫着、喊着、呻吟着,用绳线穿透湿了的部位,一边还舔着脸上残余的精液。

上。下。上。下。她的手来回重复着,像舞厅里进退着的腿。刺破。穿透。再刺。再穿。一排敷了层层红酒般的鲜血的刺绣就这样完成了。不很细的铁钉和绳线在下体小小一块肉上撬出了十多个洞,红彤彤的血透过它们涌出,像海水从千疮百孔的木门后涌进快沉没的船一样。

当暴力失去使人感觉痛楚的能力,而痛楚失去使人感觉恐惧的能力时,躯壳和灵魂间、天堂和地狱间还剩下什么呢?

舞厅播放着最后一首舞曲时,她下体那扇半开着的门也永远的关上了。但鲜血还是不断的涌出门缝,绵延不断地。直到体内体外的水压达到完美的平衡,直到她像干枯了的白菊花般,开始腐烂。

帘子落下,她屏住最后一口气“嘣!”一声踢开工具房的门结束了最后的舞曲。在笑声与掌声中,庄严的离开舞台。

(书写往往记录着堕落的弧度,文字出入身体的脏腑窍孔,创作的源头就在舌尖往下最深邃的蠢动。欲孽的波浪中女人汹涌,男人亦然,痛快的知觉是唯一的救赎,高潮的真理终会被刺破,落空的舞曲里也仅剩感官的自虐和自渎。)

耀棠的从此之后


自我•本我

月光渗透进浓密的森林,月光的滋润使得小虫苏醒,小虫贪婪地嚼烂眼前的树叶。小虫所吞食的树叶使得小虫的身体过分膨胀,但这似乎不能满足小虫口腹的欲望。可能小虫也觉得无奈,但无法扭转宿命在它身上遗留的程序。而当烦恼充塞心头时,小虫透过树叶残缺的缝隙看到树下人影。

人影属于一位消瘦的男人,他正盘坐在大树底下,神情自若且如如不动。齿颊间还残留着黏着菜渣的小虫,如痴如醉地直瞪着树下的男人,以为这样就止息它不可转变的未来。那个男人皮肤白皙,相貌十分端正,可见非富则贵。小虫全神贯注地注视男人,周围树叶草木的喧闹声都似乎消逝,这时小虫仿佛可以倾听男人的呼吸。男人的呼吸十分深邃,鼻子吸了一口气后,盈满腹部,然后再徐徐呼出,而呼出所需的时间是吸进的数倍。他的眼皮遮盖了七分,显示了三分,一点昏沉的感觉都没有。

突然一股秋风横扫树林,小虫感觉有人正往他们的方向迈进,小虫因此努力嚼烂树叶,扩大视野,原来有一群村姑在男人的前方歇息。这些村姑皆妖艳媚人,薄薄的纱布遮盖着丰满的胸部,也不知为什么便开始舞动身躯并不时抚摸身体。小虫不免感到全身炽热,渴望依附在村姑的身上,任其扭动,不停地侵蚀树叶,原本膨胀的身体,再涨宽一些。

村姑摇荡起劲的当儿,不经意打翻了一滩水,水流向树下,淹盖了男人的双脚。村姑们此时更肆无忌惮纷纷涌向男人的身边,不时还在耳边轻声细语,不时还触摸他的身体,但男人还是一如既往般寂静不动。而小虫此时感觉到撕心裂肺般的痛楚,身体几乎要决裂,剧痛之下将之前吞食的菜渣泄了出来。风声开始响起,落叶随着大风摧残村姑的身躯,无情地撕烂她们充斥着欲望的人皮。村姑十分懊恼地遮盖脸颊,落荒而逃。

大风仍未停息,但这丝毫未影响盘坐的男人,男人在黑风席卷的夜里更显得英武。小虫尽管吐出了菜渣,但身体却十分疲惫,转向男人,不断地向男人哀号。可惜男人是听不到小虫的叫声。

男人望着膝下的那潭水,似乎残留一分依恋的他发觉自己在水中的倒影,而倒影往往比实景更令人着迷。倒影的男人开口说道:

“您的所作所为是世人所不及的,您愿意做主宰我宇宙的主吗?”

“造物者,终于能够认知你的本来面目了。”

“但我不就是你吗?”

“自我,你不过如梦如幻,根本不存在。”

叶子已经被小虫吞食到支离破碎的地步,根本不能负荷小虫的重量,小虫突然坠落到男人膝下的那潭水中。涟漪摧毁了倒影的男人。男人拾起水中的小虫,十分温柔地放置在掌心,享受黎明破晓前的最后一次温存。

(一念三千一身三我,分裂的对话折射回照真实的赤裸,书写贵乎真诚袒露,创作是穿衣穿裤的浪荡,让文字聚焦于脆弱的皮相。上半身与下半身的煎熬纠缠,男人在丛林暗夜等待初光乍现,明心见性的这一刻,有神,也有佛洛伊德。)

Wednesday, May 12, 2010

韫茵的从此之后


平行

他觉得自己沉睡了很久,醒来的一刻,瞳孔来不及适应任何尽管微弱的光亮,只觉一阵晕眩。肢体没有任何不舒服,甚至好像比以前更灵活了。自来水竟有些许的甘甜,喝下半杯后就不渴了。扫视房间,周围还是他熟悉的一切,只有看到墙角的蜘蛛网才努力回想时间线上的缺口。

他再躺在床上,没有半点睡意,闭上双眼企图回忆起沉睡前事情的进行状态。太阳穴像被锥子直直地刺进,撕裂过后,麻痹。脑海中闪过定格0.1秒的快速前进影像,似书本一页中的一段文字,尝试记住的瞬间,只剩电视机讯号切断前的一片雪花。黑白零碎的画面缠绕着他的神经线,绷紧,流窜到全身,直到手指间失去摩擦床铺的触觉。他慢慢坐起来,舒展双脚,在脚趾头触碰到木质地板才确定自己这个个体还生存着的真实感。

伸手拉开窗帘,他仿佛看到黑夜的讯号正在延伸,覆盖整个城市。远方的一处出现通透的橙黄色,穿渗黑夜的幽暗,呈灰蓝色的弧形,不断闪过白天霎那的光亮。那不是火烧的景象,更像是带着强烈光芒的物体吃力地往上爬。

离太阳上升的时间还有很久,而且那物体大概也不是太阳。他怀疑自己昏睡过久产生了幻觉的后遗症,不过无论他多次擦拭眼睛再睁开,那景象还是没有改变。

站在镜子面前端详许久,镜子里看自己的眼神感觉很熟悉,他突然记起陷入睡眠前眼神的讯息。

“到另一个世界去,那里有你一直寻找的东西。”

他把遮盖额头右边的头发拨到后面,想更清楚地看清自己,以确实自己还是原来的自己。等待被填满的躯体,还是一样空空的。触碰温度的感觉在最后一次她的嘴唇离开他额头的同时也一起消失了。镜子对他说,你不曾满足过。他伸出手指触摸镜子里的脸颊,回答说,我只是想感受自己可以一个人的存在。那大概是两个世界的断点,他的确是步入了不同的世界,黑夜与白天并存着,不知道她是不是也看得到那似火烧的景象。

一直寻找的东西是要用来填满空壳的东西,但是他没有头绪。他以为,她带走的只是消逝的回忆,在心里的位置可以被填补。他一直渴望新的开始原来不是结束就能换来的。寻求的答案可能在一本他从没翻阅过的书里,告诉他这个世界运行的规律。书本的页数快速地跳跃着,他的眼睛过滤可能的仅有线索。翻到了其中一页,文字排列的规律是刚才头痛时闪过的同样影象。细细地阅读每一个字,那是关于平行宇宙的论述。自己对这个世界的不解,甚至已经在原来的平行世界发生过。这个世界还有另一个自己的分身,是自己从原来的世界来到了这个世界。他没办法接受这样的说法,因为他确实活着,也不能想象这里还有另一个自己。或者说,自己是镜子影像被反映到这个宇宙,以自己的身份存在着,原来的自己还留在原来的世界。不管是哪一个假设,心里的空缺的位置并没有因为来到另一个世界而被填满。

他呆呆地站在镜子前,镜子里投射出的他转身走开,然后逐渐瓦解成碎片。去找她吧,他想,无论在现在的世界她变成了什么样。他剪下额头前那撮盖过右边眉毛的头发,发丝像血轻轻滴下,微微刺痛。

(有一种天荒地老的景致不存在于这个异境,另一度醒来的前一秒已经崩灭,一切不过是连续重复的快转回播定格,两个时空的自己爱着同样一个人,但仍旧觉得残缺。书写搭建文字世界,创作是想象里头有一个平行交叉的自己,思索着另一个世界。)

玮峻的从此之后


其实阳光没有声音

透过手的触感,我找到了一张椅子坐下来,脸上的汗水逐渐少了,我想可能是天气转阴了,也可能是这椅子在阴影处吧。用手去确认后方时候有椅背,缓缓地躺了下去,这还真是个慵懒的下午,还是应该说这是寻常的下午呢?总感觉这个下午会有所不同,是我失明后的直觉,说不上来由。

听着上方发出的声音,估计是一只红尾伯劳,当然我也不可能确认。周遭的空气散发着一种安详的气息,虽然没有花香,但心想难得来到一个这么写意的地方,就小睡一会吧,这样日子比较不会那么难,过。闭上眼睛,睡意很快地袭击了我。


这个下午有着不让人脱水不罢休的态度,眼看顶上强烈的阳光,四周静得连心跳声也可能可以听见,此刻我并听不见,但我至少还是能感觉到心脏还是在跳动的,毕竟我还没死。漫无目的地走在街上,这个寂静的世界,不知从何时开始,就已经是这副模样了,街上的喧哗声不再,仿佛就如游戏《寂静岭》内的环境一样,只是我并非一个人。路上的人我还是可以看见的。

路上的某个行人吸引了我的注意,主要还是源自他脸上的墨镜和手上的拐杖,看着他用手非礼着公园的椅子,我知道他是个瞎子。俗语有句话说:眼观四面,耳听八方,我在失聪后才知道听觉的重要性。看着眼前的这个瞎子,脑海里萌生了一个主意,思索着该如何进行的同时,脚板渐渐接近了那个瞎子。


感觉左肩膀给人碰了一下,下意识地睁开眼,望向左肩膀的地方,没有任何生物,只有一片黑暗。啊对了,我在去年的一场意外中失明了。接着左肩膀的附近发出了声响,可以确定是个人,因为传来的是脚步声和坐下来的声音。可能是白天里的鬼也说不定,这个想法突然出现在我的思绪里。另一方面,我想听听这里的风景描述,这个想法也同时出现了。

“一个人吗?你的眼睛……”那人还是鬼的生物发出了声音,是一句话,不过听起来很诡异,像是一个不会说话的外星人用不灵活的口舌说着人类的语言。接着听到的是那生物的呼吸声,很急促,看来是在喘气,究竟是因为刚运动完毕还是紧张,我也不想去确认,我只知道原来这个生物是个人。


这个非礼过椅子的瞎子坐在椅子上睡着了,但是我抱着实验的精神,决定和他搭话,好奇着我究竟要如何和瞎子沟通,原来好奇心可以杀死猫,不过我不是猫。战战兢兢地走向那个瞎子,试着用我失聪前学习的语言向他搭话,虽然我不知道我现在是否还能把音说得准确,但尝试总是必要的。

首先说了一句“下午好”,这是我失聪后第一次那么认真地考虑,到底我要说些什么话。瞎子没反应,也许是睡得很熟,或者是假装没听见,抑或是我发出来的声音太奇怪,导致他不懂我在说什么,就在我考虑要不要就此放弃时,我的手不知觉地碰了那个瞎子一下。瞎子望向我,这时我随口脱出了一句“一个人吗?你的眼睛……”,并非有任何失敬的意思,只是非常好奇,他望向我这个动作,让我怀疑,他能看见我吗?


“下午好”,自然反应似的回了一句:“你也一个人吗?”确认了是个人类后,心里的恐惧消去不少,加上这个舒服得让我睡着的环境,我想我可以好好地和别人进行对话。眼睛失明后的日子,其实也没想象般难过不是吗?之前的我果然还是太杞人忧天了。我想听听这里的风景描述,这个念头再次涌了上来,决定等对方回话后询问他,或许这样可以替代我的眼睛。

瞎子好像说话了,可惜我不知道他在说什么。苦恼着刚刚脑海里冒出的主意到底该如何实行,难度似乎很高。到底我要如何,才能和这个瞎子达成协定,让他代替我听世间的音律,我代替他看世间的影像呢?他的残缺配合我的残缺,那我们彼此都不会残缺,但苦于彼此之间的交流不能进行,这时我才发现这是个多么天真的想法。


没有回应。对方还在,我可以听到他的呼吸声,但却很久都没听到他的回应。清了一清嗓子,再次重复刚刚的那句话。过了许久,依然没有回应,人确实还在,可是我的话比石沉大海更无力,连一点涟漪也泛不起。不久后我听到了衣服摩挲声,脚步声随即也逐渐远离。刚刚的奢望,奢望着他能代替我的眼睛,这个想法可笑之极,毕竟彼此之间并无任何联系,奢望着他人为我这个失明人士服务,是基于自己对自己的同情?还是认为常人都应该可怜伤残人士?不知不觉心中下起雨来,是场绵绵细雨呢。

瞎子再次说话,我着急了,或许我该表明我听不见?可是那样又能有什么改变呢?虽然我知道有种文字是设计给失明人士用的,但是我并不需要学习,因为我并非瞎子,所以我不认识那种文字。他看不见我的手语,我听不见他的话语。我摸不懂他们的文字,他也无法使用手语,彼此的交流并非到了瓶颈,而是从一开始就是不可能。打消了刚刚的主意后,我的心情比起雾了的伦敦存在着更多的雾气,即使伸手,也不见五指。其实阳光,没有声音。

(瞎子与聋子的并坐交谈或许是一种都市症候,关于现代人际的沟通方式,失明与失聪摩擦交集的寓言,文字是失语的符号瘫痪在阳光底下。书写就是这般单纯的奢望,听不到看不见但却感受得到,属于创作五颜六色的声音。)

Tuesday, May 11, 2010

培青的从此之后


一生

公寓的大门微微打开,一个蓬头垢面的老人坐在一角,呆呆地面对着四壁。屋里零乱不堪,空气中弥漫着呛鼻的油漆味。一只黑猫窜入了大门,熟悉地走到老人的身旁,用脸不断地磨蹭着老人僵硬干皱的小脚。老人不加理会黑猫,只是偶尔不知想起了什么,便随兴地拿起了漆刷在墙上乱涂,仿佛是个街头涂鸦的艺术家。老人涂涂画画,耗尽了一整天。

午夜之后,随着夜的深黑,墙壁必会浮现出一道道裂纹。一片片的墙漆开始脱落,到了隔日一早,屋里仅剩下一道光滑无污的白墙。老人不厌其烦,日复一日地对着白墙涂画,似乎想拼凑起一些零碎的记忆。

一天,老人拿起了漆刷,画了一棵树,底下站着一个拿着风筝的小孩。艳阳高照,凉风习习,小孩拉着线使劲地跑,耳里灌满了风的声音,顿时吹走了一切疲惫与烦恼。风筝随着小孩的奔跑渐渐地飞上半空,小孩兴奋地不断放线,把线拉长,让风筝飞得更高更远。小孩仰首远望,嘴角微微上扬。不一会儿,风渐渐转弱,风筝越飞越低,突然间空中下起了毛毛细雨,淋湿了一切。

夜深人静,一片片的薄漆像雪花般轻轻地飞落了下来。

不久之后,小孩丢弃了风筝,转而握着一个女生白皙的小手。放了学,两人拎着书包,漫步到一棵树下。树已渐渐茁壮,长成了能让人遮阳纳凉的大树。两人坐在树下嬉笑谈心,有时累了便靠着树小睡一会儿。夕阳西下,两人脸贴着脸,依偎在彼此的怀里,享受着单纯的甜蜜。

时间一分一秒地流逝,墙上的厚漆亦免不了一一地脱落。

燕子飞过了晴朗的天空,大树依旧默默地伫立在那儿。枝叶越长越茂盛,树身已有车轮般粗大,但终究没有结出任何果实。昔日形影不离的两人无迹可寻,只见一个中年男子站在不远处,凝视着凸出地面的十字架。阳光散射,冰冷的大理石碑上反射出这一辈子永不忘的几个字。淡淡的百合花香残留在空气中,漂浮不散。

百合花渐渐枯萎,花瓣纷纷凋落,一点一滴的记忆也随即消失退色。

在一个炎热的下午,老人发了疯似的,在白墙上死命地涂画,浓烈的油漆味完全覆盖了他身上的汗臭味。然而,老人一点都不介意,因为那是一种非常亲切的味道,宛如医药房里的防腐剂味。老人不吃不喝,全神贯注地对着白墙,希望在油漆脱落之前完成最后一次的画作。

隔日清早,黑猫伸了伸懒腰,半翘着尾巴,走到了老人的身边。黑猫舔了舔老人,还喵喵地大叫了几声,但老人始终无动于衷。阳光渐渐地照射进来,墙上缓缓地浮现出了一个模糊的画面。

一个断了线的风筝随风飞过,缠结在一棵光秃秃的老树上。地面杂草丛生,坟墓旁新推起了一个小丘,一眼望去,两个十字架平心静气地相融成一个似“H”的样子。满天星空,一只黑猫蜷曲着身子,默默地守在坟前。

那夜,墙壁再也没有干裂了。

(记忆不续时间不退,一生在前一刻之时已经过了,墙壁上的销魂蚀骨不断重演自己,老人延缓死亡的方式,只能在油彩或者文字里找到不终不结的印记。创作能够抗拒失忆,书写正如这般折腾,心底的帷幕就是等待干裂的墙壁,只有画满写上一遍才是一生。)

怡湘的从此之后


逃花园

冰冷的寒箭射向车窗上,从上到下流出了一道道弯弯曲曲的水痕。她无声静坐,路程中大家保持沉默。车厢内的气氛是沉重而孤寂的,只能听到车子行驶的杂音和雨不停地敲击窗口的响声。是双对无语? 还是千言万语无从启口?她默默地希望雨水能够平息她心里那剪不断,理还乱的千愁万绪。她转头看着窗外的雨,不敢正视,无法面对。害怕看清父亲的表情后,压制已久的情绪便如洪水决堤,一冲而出。逐渐的,双眸在不知不觉开始朦胧,视线模糊。是雨水的关系吧。还是闭上双眼,沉重的身子依靠在身后的车窗,藉以支撑着疲倦的身躯。

看着身旁的熟睡的女儿,眼前的玻璃如投影机般上演一幕又一幕的往事……

“Dad,我要移民到Canada!”

简单的七个字一直在耳边不断地回旋。他多么希望这一切都是假的,只是一场个恶梦。

“Sorry , Dad!”

时间仿佛停顿了,霎那间身边的一切全是黑漆漆的。是谁?谁把灯熄灭了?他走进无边的黑暗中,落泪的双目只能看到女儿的身影。无论他怎么呼唤她的名字,她还是慢慢离去,慢慢消失,慢慢归入黑夜。他试图追上前,但双脚顿时觉得无力。时间,不停顿,他抓不住她。他的心在黑暗中一点一点地破灭。

当时送她出国留学, 是为了她好。出去看看,增长见识。好不容易盼到女儿学成归来,谁知她却…… 他了解女儿有多固执。一旦决定的事,是不会轻易改变主意的。硬把她留在自己的身边的话,她也不会快乐。不!他也不可以那么自私。再说,西方的邪风已侵入到她的血液,怎么样也清除不掉。早知如此,当初就不应该把她送到国外留学。

到了樟宜机场,雨也停了。她下车,提着行李,步入机场。直至如今,父亲没有直接看她一眼,也没有和她交谈一句。无言相对,一切都尽在无言中。她明白父亲的痛苦,但仍坚持自己的决定。在父亲与男友之间,她做出了选择。她惭愧,害怕多说什么只会增加父亲的痛苦及怒气。也许沉默对百感交集的父女来说,最好。
时间到了。父亲重重地握住她的手,用颤抖的声音说:“到了那里,要好好照顾自己。”

时间的到来,她才发现坚硬的外壳里,其实住着一颗脆弱的心。她强忍泪水,四目相对时,她以深情的眼神告诉父亲,她的归来无期。她转过来,向前走着,不争气的眼泪终于忍不住夺眶而出。但她没有停顿,也没有回头。影子渐渐消失于来往的人群。

他站在观景台,眼睁睁地看着SIA 的飞机飞向天际,带走他的女儿。他多么希望那架三分钟后降落的飞机能够把她带回来。只可惜,那是架Jetstar 的飞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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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带着期待,离开了越南。从飞机的舷窗向外看,她乘搭的Jetstar飞机终于降落了。

她终于来到了新加坡。

绿树如荫的街道,芳草萋萋,鲜花盛开,这里果然和她幻想的花园一样,是名副其实的花园。初次见面,她只瞅了一眼。他大概有三十八岁,个子并不高,身材适中。他的口音很奇怪,说话时掺杂着方言。她不能完全理解他说的话,但总觉得他说话和举止之间透着一种读书人的儒雅,这是乡下的那些男人的身上是永远找不到的。在医生证实她仍是处女之身后,她在十八岁如花似玉的年龄,羞羞答答和他见了几次面就举行了简简单单的婚礼。

对于一个女孩子来说,早晚都要嫁人的,倒不如趁自己花样年华,还有几分姿色的时候,早点嫁个有钱人。父亲的收获一天比一天少,他们三天两头饿肚子。而她每天只能抱着幼小的妹妹,盼望着出海捕鱼的父亲满载而归。她若远嫁国外,一来可以减轻家里的负担,可以资助兄弟读书,二来自己也可以过上更好的生活。她若待在乡下,嫁的还不是乡下人,日子还是会和现在一样的煎熬。

她并不在乎对方的年龄,就算对方的年龄大她整整20岁,她都能接受。对于爱情,她认为,爱情和婚姻是两回事,与其追求不现实的爱情,倒不如找个脚踏实地靠得住的男人。即使从未见过对方,她也无所谓。反正,爱情是可以慢慢培养的。

通过陶老板的婚姻介绍所,她被一个不知名的男士选中,随后一个人乘搭一两个小时的飞机,终于来到了这个花园似的城市。临走前陶老板再三叮嘱她,花园有很多规律,禁止随地吐痰,禁止乱丢垃圾等等,到了那里一定要乖乖听话。

嫁给他,是她自己心甘情愿的。

新婚那晚,丈夫把她抱到床上,情不自禁亲着她,吻着她,完全不给她说话的机会。她的心跳加速,不知自己是否能承受得了这痛苦的过程。她试图推开压在身上那沉重的身躯,但一支粗糙有力的手却紧紧地抓住她两个手腕,毛毛的手臂也按住着她的脖子,卡得她都快要窒息。她全身乏力,无力抵抗,最后还是把自己整个人都交给了他。

“呼……呼……”丈夫猛呼气,一阵阵的呻吟声打破了宁静的夜晚。

隔天早上,她全身酸疼,脖子上多了许多一块一块的瘀青。一夜的不眠令她焦悴落漠。斑斑的泪痕在她曾经幼气的脸上留下了不可磨灭的烙印,一夜沧桑,人顿觉衰老许多。

看着床单上鲜红如桃花的血迹,她想这应该就是她幸福美好婚姻的开始。

(我们无时无刻都是在逃,书写常作如是见证,由文字引领去发现原来无处可逃。两个生命因为岔开却因此重叠,如光鲜的花瓣虽然一飘一落,终会归于尘土一处。花开本不长久,花园实为花冢,创作就是深入迷障其中,窥看繁盛到凋零。)

俊勇的从此之后


分手吧

我从房间里拖出行李,沉重的把它们停放在大门前,便从裤裆里拿出手机,开始编辑简讯。抬了抬头看看墙壁上的时钟,现在是二零零九年十月十八日下午三点零八分二十四秒,邻居的女儿正在练钢琴。

手里拿着的Nokia 3120是纪念我们开始交往的日期,三月十二日。我的双手微微颤抖着,右手拇指坚决的按下“3”,我的心忽然跳了一下。我们在一起三年,交往之前只约过三次会,我们度过三次情人节,我们为彼此庆祝过三次生日。指尖离开“3”又再次按下的时候,我还记得我们吵过三次架,你曾经提议分手三次,我努力挽回这段感情三次。

我的额头开始冒汗,你说过额头会冒汗的男人是刻苦耐劳的男人,也是你欣赏的男人的类型。我看着你尖尖的脸嘴唇形成新月形状,我对你说给我十年,我只为你刻苦耐劳,我要给你一个家。你开心的跌入我的怀抱,我看着你淡淡的眉毛,微挺的鼻子,我不自禁的把我的脸颊靠在你那不知道是什么牌子的香味的头发上,深深地吸了一口气。

我的手指在手机键盘上努力着,我的眼睛眨了一下。你说过你羡慕我的眼睫毛那么长,甚至比你的还长。我凑趣的开你的玩笑,说我比你美,你却不高兴。无论我怎么逗你你都不理我。于是我把你交叉在胸前的双手轻轻的拨开,一把搂着你,亲了你的眼睛,对你说我的眼睫毛有多长只有你知道,因为我只让你那么靠近我。

两根拇指在打字,毫无章法的在键盘上跳来跳去,手机底下的八根手指却是紧紧地相互交叉的。想要娶你的人就必须在你十根手指上各带上一枚钻戒你才肯嫁,这是你对我说的话。你说这是激励我努力,却不知道它带来的只是更多的无谓压力。我苦笑着,只能回答你我尽力。

右手拇指在键盘上周旋好久终于跳到“2”,我稍微转身,右脚轻轻碰到了身旁的行李。我记得上次也是我右脚踢倒你的东西,你说我总是粗心大意总是踢坏你的东西,便列出我踢坏的东西。我默不吭声,你气得想跟我分手,转身就走。我大步追上去,从后面抱着你,要你不要走。

我弯下腰,用左手拾起行李,右手拿着手机开了门。下午十一点我们见面的时候我告诉你我辞职了,准备追求我这一生的梦想,还买了蛋糕庆祝。你说我何必那么傻,为了当华文教师而放弃大好前途,你说我自己的父母也因为是教师而劳碌一辈子,你说你觉得我实在不应该。我默默的看着你,你把我买好的蛋糕推到地上,既生气又失望的离开。

楼下我电召来的德士在等我,我还得赶去搭一个小时前刚订位的飞机。我跨出我们同居几个月的房子的大门,回头看看墙壁上的时钟。现在是二零零九年十月十八日下午三点零九分零六秒,邻居的女儿还在练钢琴。

我把门关上,按了“send”。

(这个世界容易分心,科技浓缩了现代人性,再多的删除都可重来,一则简讯于是就勾起百般回忆。时间是书写有迹可寻的谜题,快慢聚散间就决定了创作的样态,文字的犹豫如分手的不舍,但毕竟该去该来似乎早就注定,发送后就是收到,发现重来是因为删除不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