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大写作班: 作品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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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nday, February 16, 2015

紫彤:我爱你


童话之后

她倒在鲜红的地毯上,侧着头,看那一厢情愿被关在橱窗的玻璃鞋。她感受着窗外太阳的毒辣,非常确定他的爱是炽烈的。拳头和脚不足以表现他对她的爱,他又用了皮带和权杖。她也像往常一样对他释出了腥红的爱意。

这天的太阳意外的温柔。她在柱子后看见了衣服皱巴巴的宫女,脸红并含笑着走出了他的房间;他坐在床沿不疾不徐地穿上他的衣服。

她被神仙教母带到了塔顶。教母长得和上次不一样了,有角和绿色的瞳眸,重复的唤着:“掉吧,风会拥抱你,感觉到飞翔的自在。掉吧,你会在地上绽放,你的爱人会把你捧在手心上。”

一大早,她被发现橡根枯树枝掉在了红色的荆棘上。毕竟身为王妃,她有了场全国性的葬礼。

不久,王宫又有了场舞会,王子又对心仪的女孩深情地说:“我爱你”。

(爱情的古今混搭。夹杂施虐的剧情和古装的扮相;童话的过场,以及迷离的写实,甚至还有寓言式的训导,虽然刻意凑合组装,但是也热闹纷呈饶有趣味。)

Tuesday, May 17, 2011

承慧的从此之后



一生的劳碌

我的阿嬷可以说是三从四德的最佳代言人。未嫁从父、既嫁从夫、夫死从子。每当她踏入不同的人生阶段时,生活中心也自然地跟着这个原则有所转移。在现代的社会里,大概也只剩下阿嬷这一辈的人,还抱有这样传统的观念。

阿嬷是长女,家中还有十一个兄弟姐妹。阿嬷的父母还真厉害生,恰恰生了六男六女,可以凑足六个“好”字。虽然家境并不算太差,但阿嬷想必在童年时吃了不少苦。她常常向我追诉,父母对他们的管教是何等的严格,她必须经历多少的牺牲,才能帮忙把弟弟妹妹带大。从现在姨婆和舅公们对阿嬷殷勤的照顾,就能够看出这个大姐在他们心目中的伟大。

成年后,她恋爱了,嫁给了一个比大她十一岁的男人。这发生在一个仍然实行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时代。还记得小时候听到阿公和阿嬷的爱情故事后,得悉他们也曾有如此开放的精神,不禁对他们刮目相看。可惜的是,这个童话并没有一直延续下去,曾经美丽的爱情很快就变质了。面对丈夫的不忠,阿嬷只能选择视而不见,继续咬紧牙关, 每天风雨不改地到巴刹去做生意,照料三个孩子。家婆并没有让她的日子好过一点。百般的刁难和苛刻的要求,让这个媳妇经历了不少磨练。可是阿嬷就这样一点一滴地挨过来了。

原以为孩子长大成家立业了以后,可以享受一点点清福了,却发现丈夫患上了老人痴呆症。面对一个生体机能一天比一天衰弱,神智越来越不清醒的丈夫,阿嬷选择不计前嫌,悉心照顾。阿公会有极端的情绪起伏,有时会不由自主地动怒,作出暴力举动,可阿嬷都一一忍受着,从没听到她说半句怨言。吵吵闹闹了几十年,他们最终还是明白,到老了也只剩下彼此作伴。

阿公去世后,阿嬷也一同得到了解脱。这么艰难的日子,她终究还是挺过来了。现在可以开始有一点自己的生活了。阿嬷是个容易满足的人,能有一台自己的电视机,观赏心爱的第八播道电视节目,有一台自己的缝纫机,做自己喜爱的针线活,偶尔能回到老家去找老街坊聊天,就没有其他的要求了。有时中了马票还能高兴一整天呢。我特别喜欢阿嬷亲手做的枕头和百家被,一针一线都蕴含了她的爱心,睡起来特别香甜。

劳劳碌禄了几十年,阿嬷的身体果然大不如前了。我们心疼她不让她做家务,她却执意不肯,仍旧经常干一些粗重的活儿,是想向自己和我们证明,阿嬷和从前一样有能力。阿嬷习惯每天看早报,主要关注的不是新闻,而是报纸中的讣告栏。她说,到了她们这个年龄,一定要关注这方面的事宜,万一不幸有熟识的人去世,她能及时前去致意。语气里尽是一种无奈,也透露出一种认命的态度。阿嬷对死亡并不恐惧,我想,是因为她在今生已没有什么遗憾了吧。

(人生切开就是一片片的,欢喜哀愁混在其中,酸甜苦辣才是活过的滋味。书写也像是那么看着一个人,但要更加细细注目,用文字梳理一种身世,从黑发到白头,仿佛从开始到尽头。)

Monday, May 16, 2011

淑仪的从此之后




孙女黑色校裙的缝口边缘在太阳底下被晒得温热。好不容易将微湿的线头穿进针孔时,顶在齿龈上的舌尖还余留着刚喝下的甜甜茶香,而手心早已经开始冒汗。

妮可将它往外拉长,惊讶地发现悬在影子上的黑线似乎毫无尽头。明明已经打了死结,但无论她怎么扯,它仍是不停地延伸,直至不再灵敏的关节感觉吃力。翻过裙底回神一看,手中黑线的另一端更是变成了惨白而杂乱的一团大球。原以为是自己拿错了颜色,正要按着椅柄起身走回屋里更换,这时孙女却夹着一张对折的画纸兴致匆匆的跑了过来,幼稚的声音说着是要给奶奶一个惊喜。

妮可迟缓的快乐从透过纸背还未吹干的色素得到些许端倪。孙女看见奶奶期待的微笑,便满怀骄傲地把画作摆在她面前,在知了的鸣声中摊开了七彩的惊喜。

就在瞬间,妮可膝跳似地以右手迅速推开面前的图案,在惊慌里手中拿着的银针也被抛了出去。湿软的画纸掉落在草地上,还破了一个洞,像被预言击败而融化的世界一般难堪。烈日底下,挤压在纸间鲜艳的对称形状犹如跌碎的翅膀躺在脚边,而奶奶和孙女却都愣在了原地。

孙女不知道,妮可对蝴蝶有一种莫名的恐惧。

婚后初期住进这栋房子时,丈夫为了帮助妮可远离蝴蝶招来的不安,便在院子里斩除了所有花类植物。他在土壤上插下了逼真的塑胶花丛,甚至在窗边摆设了永远无法生长并成熟的果树苗与大树,供出一块好让妻子能够乘凉的荫处。妮可喜欢逗留在这片永恒盛开的天地,更喜欢少了乱飞的蝴蝶干扰生活。午后的她总会拿着针线,在院子里缝缝补补,享受着完美的氛围。

对于蝴蝶的恐惧之源头,至今无人能够寻获。丈夫从妮可的家人那里知道,中学时期的她曾经还因为这种颤悚,而拒绝上学校必修的标本课,老师和同学们都束手无策。最后还得让父母亲自到学校向老师解释,误解才得以消散。后来妮可发现丈夫对家人的问话,认为隐私被侵犯还与他大吵了一顿。之后就没有人敢再对她的恐慌症查些什么内幕了。

妮可钟爱鲜艳的颜色,更不怕一般飞行昆虫缺乏规律的飞翔特征。但她就是在遇到蝶类的昆虫时感到无比的惧怕,全身不由自主发抖得厉害,乱转的眼珠里看到的除了在头上到处乱飞的怪物,还有无数斑驳的黑点填满瞳孔。妮可对蓝色更是情有独钟,但却无法忍受在悠蓝得虚假的天空里放肆飞舞的蝴蝶。

两张毫无生机的膜片合在一起却能招来灵魂的寄宿,得到漂浮于花丛间的魔力,妮可相信这是个诅咒。每次她大声地这么说出,周围的人都认为她只是表示痛恨而已,所以通常不会选择过问,唯独高中时期认识的转学生厄洛斯对她的咒骂特别感兴趣。

“可是它身上的花纹和你脸上的轮廓一样美丽。”他坐在空无一人的操场旁从背包里翻出了厚厚的图本,指着一只叫做尤利西斯蝴蝶的图案说道。

“除了颜色以外,我和它一点关系也没有。更何况这是只雄性的尤利西斯蝴蝶。”妮可皱着眉头回答,不想多看。炎热的夏日里知了吵个不停,只叫她心烦。两人的校服早已湿透了,却不肯离开。

“如果现在一群蝴蝶飞向我们,你会感到害怕吗?”厄洛斯突然凑近她的耳朵轻声地问。

妮可没有回答,只是笑。然后她便亲了厄洛斯。

原本的暴晒先是在眼前形成无数的斑点,一下子就变成了黑洞般的深邃。那天两人在户外呆了太久,结果双双中暑。妮可病了一个星期,回到学校后才发现厄洛斯已经回国了。

从此妮可对蝴蝶这种莫名其妙的生物除了害怕,还产生了极端的厌恶。

妮可没有想到陌生的惶恐再次出现的地方,竟然是让她忘却对蝴蝶不安的同个地方。孙女拾起了画作,便一声不响地回到屋子里,只留下妮可和她手中还未缝补的黑裙子在夏天的酷热里暴晒。

隔天是星期日,儿女们都会回来探望。二女儿刚生了个宝宝,小儿子也会带女朋友来拜访,妮可想到要多准备点食物,便起了个大早到附近的周末市场买些食材。在回家的路上她想到必须对孙女作些补偿,便绕道到几条街以外的地方想要给她买点她最爱吃的牛乳糖。

眼看就快到糖果店了,但是她却敌不过眼前刚建好的这座天桥。

妮可看着一层层必须跨越的障碍简直就像是排天梯,只爬了两阶就觉得快喘不过气。她靠在扶手上暂时休息,才刚想到,眼前就出现了一双翅膀。

不,是两双。那是两双橙色的翅膀。

妮可拿起放在地上的购物袋,便拼了命往上爬。一层,两层,三层,四层。她知道那两只蝴蝶就在背后,它们不会放过她,因为它们不曾放过任何人。

直至到达最后的一阶梯级,妮可已经无法正常喘气,而眼前又出现了那些该死的黑点。她慌张地想要往天桥的另一端跑去,但让她看见的却是另一番情景。

种在天桥尾端的大树上,结了满满的果子。树冠围绕着无数纷乱飞翔的橙色翅膀,快速拍动的速度甚至能够听到微微的吱吱声,可是面对着广阔的空间和不停飞舞的翅膀,妮可却一点惶恐都没有。

仔细观察,它们竟然是一群群不断绕树的蜻蜓。

妮可走近看了看那群近乎优雅的昆虫,心中的某块木栓突然崩开似的,让埋在底层一切莫名的感受突然涌了出来,淋湿干枯了许久的自己。她仿佛看到在模糊的一群翅膀中央形成了那只昨日被她亲手抛开的银针,先是隐约的影子,像她已经好久没有亲眼看见的蝴蝶,然后便是再也清楚不过的轮廓线。在她以为能够伸手越过蜻蜓将银针拿来时,它却无声地掉落在桥底下的马路上。

妮可依着栏杆往下看,发现原来自己爬了这么高。也许这些年来不是蝴蝶追着她不放,而是在往上攀爬的当儿她始终无法忘记那只尤利西斯蝴蝶。这时她的身旁开始围绕了几只看似毫无目的的蜻蜓,而夏日里知了的鸣声依然清脆悦耳。

(心丧自有神伤,劫数因为造业,蝴蝶对称左右一样,现在的苦源即是过去的起念,仿佛一开始就是一辈子,你是我的蛹,也是我的翅膀,爱情的最后就是原来。书写也像奥德赛,命定的漂游必然是年月过后,才能渐渐往心中归航,这一程不断借文字作出召唤,为了明白心中各种恐惧的意义。)

惠芬的从此之后



凤凰木

嘀嗒嘀嗒……几滴雨落在脸上唤醒了浅睡的她,像是雨滴也不习惯近几天的冷空气,硬是要透过窗户的隙缝到屋子里取暖。昨晚又是个没有梦的夜,她拿起床边的圣经默念几句:因为凡祈求的、就得着。寻找的、就寻见。叩门的、就给他开门。习惯性地寻求安心后,她就迅速洗刷上学校去。

来到偏远的郊区小学已有三年了。这所培材小学比以往待过的那几所,都来得原始简陋。当初校长带领她参观校园只费了几分钟:全校上下只有一排教室,教室前面的草场兼当露天式礼堂,没有食堂和图书馆。教师办公室的大小是课室的一半,没有冷气,且尚要和另外五位老师共用。乍抵达时,她在慌神之间误以为自己是乘坐小叮当的时光机回到了七八十年代。

如今,她已习惯在上课铃声响起时喝尽最后一口咖啡,把杯子洗干净,再缓缓走进教室。即使这样,教室里的学生仍旧少得可怜。来了这么久,做过许多家庭访问,她也明白学生不是嗜睡。这里的学生都是小大人,父母一早去割胶,他们得帮忙做了午饭才能来上课。

不过呢,乡下孩子确实是不喜欢念书的,生活的经验比书本的知识,来得更加实在多了。上课的时候大家坐立难安,每隔几分钟就有人走来走去,常常让她教学时失神,仿佛这些日子都是如此,只是她也不介意了。短短的休息时间,只有值日生会待在教室里。女生们带着便当坐在课室前的梯阶上吃,仿佛那样更自在。

一列教室的两头各有棵凤凰木,很高。男生们一会儿聚集在树下,一会儿连踢带爬就攀到树上,搞到汗流浃背,休息时间正好结束。然后一切周而复始。

曾经有一次,班上有一位小女生,通过不了一年级必考的马来文测试,她让学生留堂补习。小女生不认得二十六个拼音字母,发音频频出错。午后的太阳刺穿单薄的布帘,她耐心地教了一遍又一遍,小女生只是紧张地跟读,小口一张一合之间,唾液在嘴边徜着影光。这样的补习课在炎炎的空气中连续进行了一周,最后小女生还是什么都不记得,而她也只记得那闪烁的唾沫和无辜的仓鼠牙。从此,学生们的成绩马马虎虎,她也就算了。

直到师范毕业的菜鸟,像三年前的自己,出现在凤凰木正要开花结果之际。

“大家好!我是菜鸟蔡老师,请大家多多指教!”

菜鸟不只成为了她的同事,还因为宿舍空间不足而跟她同住在一个房间里。一开始两人是相敬如宾,她只是和菜鸟分享一些教学经验,但菜鸟很热情,或许是因为刚毕业的缘故,充满了如圣经里的人物一般的能量,好像什么困难都不怕,好像以前的她。于是她们渐渐越走越近,茫茫间找到了知己,常常到了晚上还躺在床上,聊着学校的事情。

有一天晚上,原本对着泛黄天花板说话的菜鸟,突然别过头看着她,滔滔不绝立志说要改变那些难搞的小毛头。

“陈老师,你支持我吗?”

并列的床从来没有这么近,两人四目相接,突然一片寂静,挫败感顺涌而上,似乎在嘲笑她的无力。她赶紧把目光移回天花板,眼角划过的感觉是泪。

“会啊。要努力哦。”

菜鸟的热血唤醒了她的斗志,她俩设计了一套计划,决定要双管齐下:每天晚上,像她初来的时候一样,到学生家里进行家庭访问,这一次是两位老师一起出席,让父母意识问题的严重性。乡下孩子有孝心,有些事得借助家长的力量才行;另一方面在周末时卸下教师身份,跟着大伙一起下田干活,算是了解胜过的艰辛,也让学生对老师敞开胸怀。

这样劳动的日子非常累人,吃不消的时候就,只能靠着决心改变学生的愿望坚持下去。疲惫的晚上,两人躺在床上谈心的时间少了。筋疲力尽的菜鸟有时还会问她:“陈老师,你觉得我们这样做有用吗?”

“我也不知道,但我觉得这是值得的。”还有迟疑,但是多了肯定。

“哦,我们真是伟大的老师啊!”

菜鸟说过自己的梦想,从来不怕阻挠,不怕取笑,要成为女版GTO。至于她,确是不知道自己卑微的愿望能否实现。最近身子越来越差,常常连咳嗽都吐出一丝血迹。小时候她常生病,母亲带着四处求医,后来信主好像得救了,一家也就改上教堂。此时,她双手合什曲指交握,再次喃喃熟悉的那几句祈愿,希望来得及让一切改变。

日子一天一天过去,校园里的建设依旧破陋,教室两旁的那两棵凤凰木,却开满了橙色的艳花,在日光下灿烂耀眼。花朵密集的程度让人以为凤凰木是掉光叶子才开花,满树一丛一丛的火苗,似凤凰浴难之后的重生。菜鸟第一次瞧见这番美景,频频赞叹。她虽然看了好几年,内心依然悸动,为了一场等待花开的季节。

这天下课后,办公室里她的桌上躺着一束振翅待飞的凤凰木。疑惑的眼神对上菜鸟,她桌上也有这么一束。两人相视互望良久,从心里直到嘴边都扬起了笑容。

(杏坛有情,凤凰有木,乡下野校是理想落败后的暗影,可是树木树人虽然种在时间的边缘,枯白的色泽总有长出嫩叶的一天,因为老师有如顶头永远发热的光源。忧愁苦凉的世道较易书写,可是文字如果少一分亲近,恐就无法如此体验人间的温煦。)

爱莉的从此之后



休止符

J又来到那家西餐厅了。那家见证了她和丈夫一路走来的西餐厅。可是,今天J是独自来的。尽管如此,依旧选择了面向大海的露天桌位,也习惯性地点了情侣套餐,因为那是他们始终如一的选择。

在等待食物的当儿,餐厅里传来了Andrea Bocelli 的“Con Te Partirò”。听着象征着他们爱情的歌曲,J放眼望向那一望无际的大海,在刷刷的海浪声和微微的海风的拥抱下,她的眼睛不知不觉地湿了,心想难道我们真的应了歌曲的两个歌名,从“With You I'll Go” 转向了“Time to Say Goodbye”吗?【注】

过了不久,服务生将J所点的套餐摆上桌。可是,眼前的佳肴却顿时让J失去了胃口。而那双早已湿了的双眸这时已经无法控制地让一颗又一颗豆般大的泪珠滑落脸颊。不知是否因为自己将不开心的情绪压抑得太久了,J这一哭便一发不可收拾,仿佛想将心中所有的不满与委屈一次过宣泄出来。

*

他们第一次来到这里是十二年前的事情了。当时,他们只不过是一对平凡的高二生,关系有点暧昧。当晚,D为两人点了情侣套餐,为了到如此高级的餐厅用餐,D可是将好几个星期的零用钱存起来。J埋怨D乱花钱,但脸上却难掩发自内心甜滋滋的笑容。

两人在等待甜品上桌的当儿,服务生为D递上一束粉红色的玫瑰花。看到那束花,再看到D捧着向自己走来,J的心当下乱了节奏猛敲着自己的胸口。D终于鼓起勇气向自己表白了。

“我……喜欢你。从高一的时候就喜欢你了。做我的女朋友,好吗?”

看着眼前紧张又诚恳的D,满心欢喜的J羞涩地轻轻点了点头。这时,餐厅里传来的“Con Te Partirò” 似乎是为了两人刚刚萌芽的爱情。

那一晚,一顿晚餐,一场表白,一份单纯,一段感情,开启了两人甜蜜的恋人生活。

*

第二次来到这里,是为了庆祝两人交往的第八个周年纪念日。他们已有各自的事业,D是大名鼎鼎的帅气律师,和八年前相比,多了一份稳重,少了一份稚气。而J则如愿以偿地成为最受欢迎的新闻女主播,除了变得更时髦与更有女人味以外,也少了一份少女的羞涩,而多了一份热情。

两人的感情在那说长不长,说短不短的八年中,经历过许许多多的高低潮,但两人能将感情维持至今,常常让身边的好友们既佩服又感动。

来到西餐厅的那一晚,他们点了比八年前还奢侈的情侣套餐。在餐厅所播放的抒情古典音乐和浪漫的气氛下,两人全情地沉浸在彼此的陪伴中,一同回忆一路走来的点点滴滴。

就在两人结了帐准备离开之际,走到餐厅的正中央时,D突然停下了脚步,一手牵着J,另一手从口袋中掏出一枚在灯光下闪闪发亮的钻戒,当众下跪,向J求婚。

“Baby,嫁给我,好吗?”

受宠若惊的J霎时被D的这一举动吓了一跳。

D深情款款地望着J,接着说:“Baby,在过去的八年里,我真正地感受到也了解到了幸福的真谛。我希望你能够给我一个机会,让我用我接下来的人生好好地照顾你,爱护你和疼惜你。我希望你能让我做你最至亲的家人,你最需要的支柱,你最能信赖的依靠。嫁给我,好吗?”

就在D深情告白的当儿,餐厅里正好播着“Con Te Partirò”。J深深地被D感动着,轻声地以“With you I'll go” 来回应D的求婚。

D将钻戒套在J纤细的无名指后,两人在歌曲的伴奏下深情地拥吻。

那一晚,一顿晚餐,一场求婚,一份热情,一段姻缘,让两个相爱的人有了为彼此许下终生承诺的机会。

*

第三次光顾这家西餐厅,是在结婚后的第四年,也是两人最后一次一起来到这里用餐。

婚后的头两年,他们度过了浪漫又丰富的生活。每个周六,两人常常出外逛街吃饭看电影,而每个星期天,J则会在家中为D烹煮美味的佳肴,享受着专属两人的二人世界。D也几乎每个星期都会给J炮制一些小惊喜,为两人的生活增添了不少的情趣。

只可惜,好景不常。婚后的第三年,两人的感情开始起了变化。他们常常为了一点小事而争吵,而争吵的次数更随着时间而增加,可说是三天一小吵,两天一大闹。和新婚时期相比,他们结伴出门的次数少了,而D也越来越晚回家。每当J问起时,他总以应酬来回应。J不禁开始为自己的婚姻感到担忧。

婚后的第四年,两人的感情正式进入冷战的状态。D无法忍受J时不时的无理取闹,更无法忍受她常在耳边唠叨个不停。长久下来,D不再愿意和J进行无谓的争执。每次只要J一开口碎碎念,D不是将耳机塞入耳朵里,就是刻意把电视机的声量调高,再不然就是把门“啪”地关上,掉头就走。J多次想修补两人之间逐渐恶化的关系,可是每当踏前一步时,D就往后退一步。慢慢地,J再也找不到任何理由与动力,来补救这段即将枯萎了的婚姻。

有一天,D突然对J说:“今晚不必煮了。我们出去吃吧。”J顿时开心了一下,以为老公终于肯采取主动来拯救两人的婚姻了。

于是,他们又来到了那家西餐厅。可是,这一次,他们不再点情侣套餐,而是各点自己想吃的食物。

服务生将食物端上桌后,两人便默默地吃着晚餐。每当J尝试和D展开一个话题时,他的反应总让J纳闷不已。

“吃过饭后,我们出去走走,好吗?”J温柔地问D。

D摇了摇头,清了清喉咙说:“其实,今晚,我有话想跟你说。”J突然有股不祥的预感涌上心头。

“你觉不觉得我们之间好像出了什么问题?”

J满脸忧虑地凝视着D,用颤抖的声音问:“你想说什么?”

“我们……离婚,好吗?”J的脸色顿时黑沉,“既然是无法改变的事情,为何不让一切快一点结束?”

J没有吵,也没有闹,只是热泪盈眶地呆坐在那里,心里想着:他是在求我还他自由吗?还是在给我一个重获自由的选择?

这时,餐厅里再次地传来“Con Te Partirò”,仿佛是在暗喻着他们的婚姻已经来到了无法挽回的地步了。

那一晚,一顿晚餐,一个请求,一份心碎,一段离异,让两人四年前为彼此许下的美好诺言化为乌有。

*

“叮叮……”J依然止不住啜泣,眼泪滴在手机荧幕显示的简讯上。

“明天上午十点,谢律师那里见。对不起。--D”

J反复地读着简讯,餐厅里又传来了Andrea Bocelli 的“Con Te Partirò”,本已受到控制的泪泉再次失控。歌曲播完后,J勉强挺直了身体,拭去眼角的泪水,缓缓地从座位上站起。走出餐厅后,J用双手环抱着自己,轻声地对自己说:It's probably time to say goodby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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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Andrea Bocelli的“Con Te Partirò”有两个不同的歌名:“With You I'll Go” 和 “Time to Say Goodbye”。“With You I'll Go” 是 “Con Te Partirò” 的意大利文翻译,是由Andrea Bocelli 主唱的。而“Time to Say Goodbye” 则是Andrea Bocelli 和 Sarah Brighton 合唱的。除了副歌的第一句不同以外,“Time to Say Goodbye”的旋律与其余的歌词和“Con Te Partirò”是完全相同的。

(海滩餐厅见证潮来潮去,此情此景配上主题曲的弦外之音,彼时相随今时告别,在一语成谶的爱情里,总有流不完的眼泪。文字像音符但书写毕竟不是旋律,伤心的情歌之所以好听,因为音乐使我们脆弱,成为一厢情愿的知音。)

汶锜的从此之后



投·选

投投投,选选选。

投选,投票,your vote is your voice.

2011年新加坡大选战况激烈,就连新划分的选区也战火纭纭。常听人说新一代的“Gen Y”是“apathetic”的一群,我想这次的大选恰好证明了“Gen Y”的选票对于大选的成绩,起着相当的影响力。

大选大选大选,选政府、选代表我们的声音。

“投票是强制的,投票是神圣的。”

五年前的大选对我而言没多大的意义,当时我十七岁,还不到投票的合法年龄。今年大选对我而言是挺有意义的,第一次投票,除了要选择把票投给哪一方,还要了解自己的一票是可以改变大选成绩,改变本地的政治气候。选择,在投票的那一瞬间,变得如此地重要。

人生中充满了大大小小的决定,所做出的决定将决定个人的终身。

(存在无择,人生可选,书写并非全部,大选也只是一时。不过,选票神圣也像文字必须虔诚,投下写下无从决定终身,但至少要懂得认真,不然则干脆放弃,也不需麻烦去选。)

Sunday, May 15, 2011

敏惠的从此之后



我那六分钟的初恋

我,33岁,女,某间跨国公司的审计师,未婚,单身。

母亲总爱念我,说我年纪不小了,为什么还不快点找个男朋友,拍个拖,然后结婚生孩子。

为什么我没有男朋友呢?那是因为我工作很忙。你们应该知道,审计师的工作繁重,平时都得加班,根本没多余的时间约会,所以哪来的男朋友。更何况我周遭的男人都不合格。公司里的单身男人不是太老就是太年轻,不是太矮就是太胖,通通都不行。追求我的男人也一样,不是太老就是太年轻,不是太矮就是太胖,所以不是我不要交男朋友,而是我根本遇不到可以当我的男朋友的男人。

以上只是一半的事实,另一半是:我没男人要。

我也不知道为什没有男人要我。我的长相还算不错,有88%像林青霞,77%像钟丽缇,66%像关之琳,55%像张曼玉。我是美女的合成品,无论从哪个角度看都是美的。我的身材还好,算得上高挑纤瘦,虽然没有蔡依林的G奶,但也有林志玲的C奶。我的三围是33C-25-34。

以上又是三分之一的事实,因为只有我的腰围是真的。其实我长得极其平凡,平凡的小眼睛、平凡的小鼻子、平凡的小嘴巴,像日本的艺妓多过像漂亮的港星。我的身材也是平凡得不得了,平平的上围、平平的下围,唯一让人称羡的只有小蛮腰。这样平凡的我,哪会有男人喜欢呢?

不瞒你说,我从未谈过恋爱。年轻时候的我,对爱情是有憧憬的,时常幻想自己的爱情故事,情节与桥段不知在脑子里预演了多少遍,可是却偏偏无缘上映。现在的我时常幻想自己的成名故事,情节与桥段也不知在脑子里预演了多少遍,可是却也偏偏无缘上映。年轻时候的我总会告诉自己要耐心等候,懂得珍惜我的男人迟早会出现。现在的我只会告诉自己要抓紧时机,懂得珍惜我的上司难得会出现。年轻时候的我总会羡慕身边有男人陪伴的女人,当公主的感觉真好。现在的我只会羡慕身边有轿车陪伴的女人,当女王的感觉真好。总之,我现在对爱情一点期望也没有。

昨天晚上回到家时,母亲告诉我她上网替我登记了“单身人士情人节晚餐”活动。我当下真的傻了,可是缴了钱真的不好浪费,真后悔送母亲去上电脑课程,只好垂头丧气地回到房间,提前为自己默哀一分钟。

再怎么不情愿,也得向阎罗王报道,情人节那一晚就是死期,地点在花柏山上的一间高级餐厅。母亲和妹妹花了两个小时把我打扮得像个小丑,妹夫被妹妹逼迫,当了我那一晚的司机。那两个阴险但愚蠢的女人,怕是预防我会掉头跑掉。

推开餐厅大门,映入眼帘的是那悬挂在餐厅中央的大型水晶吊灯。吊灯上一颗颗的水晶,在灯光的折射下绽放出令刺眼的光芒。随着指示牌我来到了集合的地点,这才发现原来相亲依旧那么受欢迎。

至少二十多株不同品种的花,个个打扮得花枝招展,争相斗艳,让我这朵干花深感格格不入。我开始祈祷,盼望十点半的到来,想要尽早离开这座花园,回到我的书本当中,继续做一朵与世隔绝的干花。

负责人和我们讲解相亲的细节。每一对有三分钟的时间去认识彼此。三分钟一到,钟声响起,男士们就得起立,和下一个三分钟打招呼。难怪叫做Speed Dating, 还真是快速得不得了。

正如我所料,晚餐真的无聊透顶,坐在我对面的男人更是无趣到破顶。他用了三分钟的时间尽聊最爱的电脑游戏。我越想越心痛,两百块看来白白浪费。先前的那位更糟,是个变态佬。他的嗜好是收集女人的指甲,他的珍藏现在已有十几瓶。他还问我要不要帮他扩展它的收集品。

在变态佬之前的那几位男士都还好,长得还可以,也没有不良或变态的嗜好,但就是未能吸引我。我也知道他们对我一点兴趣也没有,因为在交换了彼此的名字之后,他们便埋头享用眼前的海鲜沙拉和罗素汤,不愿多看我一眼。三分钟钟声一响,便急忙向下一个三分钟打招呼,连基本的谢谢也没跟我说。他们和下一个三分钟都聊得很开心。美女就是不一样,男人都争相绊倒在她们的石榴裙下。

看了一下手表,终于挨到了九点半。很快的,这一切就可以结束了,甜点也已上桌了。算一下,还有五个三分钟。长痛不如短痛,我面对接下来的三分钟态度更冷淡,因为我想好好享用我的提拉米苏。对面的三分钟也很识相,根本不说话,钟声一响,自动绊倒在隔壁美女的裙下。可是就在第四个三分钟,我的规律被打破了。

他长得很斯文,脸型属鹅蛋脸,虽少了男人粗犷的味道,但却多了文艺青年的感觉。一副黑框眼镜架在坚挺的鼻梁上,清晰可见深邃的眼眸。他笑起来时,嘴巴会呈现完美的弧线,自己也不禁跟他一起扬起嘴角。他的声音有点低沉,充满了男子气概,我的耳膜早已沉醉在那富有磁性的漩涡里。

他叫韩永明,是一名电脑工程师,今年三十岁,上有父母和奶奶,下有一个弟弟和一个妹妹,他会参加今晚的活动是因为遭到弟妹的“陷害”。或许是因为同病相怜的关系,我们之间少了生疏感,很快便熟络了起来,我对他的好感也正快速倍增。可惜好景不长,美好的时光总是过得比痛苦的时光快,先前让我非常期待的钟声,成了我恨不得杀死的宿敌。就在我准备和永明道别时,他做了一件令我意想不到但也让我无比感动的事。

他竟然向第五个三分钟说,“不好意思先生,你可否将你的三分钟让给我?”第五个三分钟没想到他会这么问自己,愣了一会儿,但不到三秒钟,他便开心地将我让给永明。我简直不敢相信竟然有男人想要多跟我相处,我真的感动到快要哭了。看着坐在对面的永明,我的心犹如浸泡在蜜糖池里,甜到不行。这就是恋爱的感觉吧。这一刻,我真的觉得自己是个幸福的公主。

我们又度过了愉快的三分钟,可是这一次没有第六个三分钟,我们真的要说再见了,脑子里不断上演着十八相送的过场。永明和我要了手机号码,说之后会再联络我。听到这番话的我非常开心,但也非常难过。因为美丽的夜晚终究还是得画下句点,而这个句点也可能就是故事的结尾。

他是那晚唯一和我说过最多话的人,更是那晚唯一让我心动的男人。他是我六分钟的初恋,幸好那晚的句点,并非这个故事的完结篇。

(女人矛盾所以在爱情里特别罗嗦,说东道西却抵不过男人的轻声细语,之后虽然还要喋喋不休,毕竟已经乖乖中蛊受惑。爱情里初恋最美,书写也要拥有这样的惦记,可繁可简,可惧可亲,不过就是用文字去爱上这个陌生的世界,然后认清自己。)

凯欣的从此之后



最后的绝望

Ian是她的初恋,在读大学时,他们偶然的邂逅。这段爱情的开始就如老电影中一见钟情的情节,不到两个星期便陷入热恋之中。虽然Ian不是第一个追求她的人,长相也一般,但对她来说,Ian具有一种难以抗拒的神秘魅力。

Ian颇有女性缘,时常有女孩围绕在左右,他也并没有因她的缘故,而抗拒这种诱惑,反而乐在其中,因此注意力往往从她身上移开。对于Ian的流言蜚语,一直在她的耳际不断,但她总是充耳不闻,只相信爱情的坚贞。纵使旁人一而再地劝阻她不要陷得太深,但她的耳根子还是很硬,不肯接受任何的批评。Ian常说虽然他的眼睛总常被其他女人所吸引,可是真心永远只属于她。断断续续地,Ian一直都背着她暗地里寻欢作乐,出入于夜店。有一次被她发现,虽然揪心但她还是舍不得这段情缘,最终还是原谅了他。

大学毕业后,两人就一起创业,开了一间专门帮新人拍结婚短片的公司。Ian的工作就是将新人婚礼的每个片段拍摄下来,然后由她剪辑成精彩的短片。Ian很热衷于这份工作,一方面他大学时主修摄影,另一方面是他喜欢在工作当儿结交很多不同的朋友。她喜欢这份工作,因为能够与Ian一起打拼,可以和他时时相处。

她在大学时期念的是化学专业,但相识了Ian之后,从他那里学会了剪辑影片的技能,所以之后才改了志向。虽然她的朋友一直以来都不赞同她为了爱情所作的牺牲,可是她却一味的觉得这一切的牺牲都是值得的。纵然她必须待在家里剪辑处理无数的影片,但她还是深信,能够和他一起共创未来是很幸福的事。Ian常常会安慰她,有一天他们也会像影片中那无数的情侣一样步上红地毯,甜甜蜜蜜的携手共度人生。这种幻想总能令她鼓起无穷的能量,激励自己继续努力的奋斗。

在某一次婚宴上,由于影片的后期制作出现了问题,在当天播放的时候引起了客人的不满,他们为此起了一些争执。再加上两人前一阵子的工作压力甚大,所以心情都不是很好,因此谁都不愿主动和解。她因为心情不好就到朋友家借酒消愁,也顺便叙叙旧。她和朋友聊到三更半夜才依依不舍的回家。她一路开车回家时,反省了刚才的态度,觉得自己太冲动了,话也说得重了一点,不禁感到一点心虚。

当车驶到一个十字路口,她突然反转驾驶盘往另一条高速公路开去。她临时决定到Ian家与他言和。看了看手表,发现时间已过了十二点,她意识到Ian可能睡着了,右脚施力踩着油门,希望能够赶快见到他,大概花了不到平时一半的路程时间,就到达目的地。

路口转角的右边就是她熟悉的组屋大牌四十三号,她从驾驶座上隐约看到一对男女举止很亲密。她瞬间觉得那名男子的身形很熟悉,他的高度大概一点七米左右,稍微有点瘦弱。她马上熄灭汽车引擎,挪着沉重的步伐,听着自己越来越快的心跳,往他俩的方向走去。那对男女一直都没发现她的存在,男子牵着女子的手,两人肩并肩的走进电梯。

她快步走到了已关紧的电梯门,像被强制区隔开来的囚犯。电梯上头所显示的楼层是十三楼。她极力想要暂停脑海里到处乱窜的想法,可是慌乱的心却无法停止这一切。她感到空气稀薄,患有低血糖的她,视线开始有一些模糊,仿佛天旋地转。电梯又下来了,她以不稳健的步伐走进去,按下了十三楼的按钮。

电梯在十三楼敞开,她一手扶着墙壁走在那条看来又长又窄的走廊。她来到Ian的单位,从窗外透过窗帘的缝隙望里看,只见两人正在热烈的拥抱。女子主动吻了他,两人开始缠绵热吻。他的手游移在女子的腰间,把原本在紧身裙子里的上衣拉了出来,手指也马上往衣服底下钻。女子抚摸着他前胸,双手用力一扯,撕裂了他的上衣,纽扣一颗一颗也瞬时崩开。他轻轻地把女子推向客厅的沙发上,两人倒在松软的皮质沙发上,继续上演激情的戏码,可是却离开了她的视线。

双手双脚仿佛被灌了铅,倍感无力,她全身瘫坐门外。她的情绪杂乱,心头好像被活生生地割去一块,感觉痛不欲生,想要忘记刚才的一幕,但越是试着要忘记,记忆就越深地烙在脑海中。她想要闯进屋里,狠狠地甩他一个巴掌,可是却害怕看到残酷的画面,最终只能选择蹲在角落里哭泣。一直到了情绪比较平复之后,她拿起手提电话拨了一通给Ian的电话。

电话响了好久,她听见了Ian听来沙哑的声音,“那么晚了,你还没睡吗?”

她试着隐藏自己的情绪,低声地问道,“你那里是不是有人?”

他一如往常自然地说,“哦!你怎么知道?我和朋友在商讨工作上的事情。”

听到如此的回答,心头仿佛已沉落谷底。她没再多问,敷衍几句之后,就挂断了电话。她回想起当时两人热恋的时候,他曾经是那么的真诚,如今已面目全非。以前的Ian才是虚假的,现在的他才是真实的。她慢慢恢复了一点精力,她站起身来,离开了她永远也不会再回去的地方。

爱到了这种地步已没有挽留的必要了。

(爱情无由所以无奈,同样的戏目总是一而再,男人假意女人受害,男人偷欢女人心骇。不过,俗世就算多有这番感慨,文字却不能老是维持这种姿态,书写要能透视虚情,就像故事的结局,作出早该如此的主宰。)

Saturday, May 14, 2011

怡君的从此之后



星巴克之缘

以前,我并不是一个会欣赏咖啡的人。我认为只要每天准时睡觉,坚持宁可早起也绝不熬夜的生活方式,就根本无须服用那苦涩的饮料。但是,自从我在星巴克遇见了一个陌生的知己后,我渐渐地对咖啡(尤其是星巴克)开始流连忘返。

第一次到咖啡厅是为了顺从结交不久的男友再三的要求。当时他说他看电影之前需要一杯浓郁的咖啡提神,否则可能会在电影院里睡着。虽然知道我不喜欢在咖啡味熏天的星巴克逗留,他还是说服了我陪他去喝一杯咖啡。

在分手前那四个月里,虽然我们在学校假装一点关系也没有,但约会时我们如一对刚陷入爱河的爱情鸟,却是非常甜蜜。每次约会后送我回家时,我们会先光临附近的星巴克。他像个瘾君子拿到毒品一样贪婪地喝着深红褐色的Espresso,我则会把鼻子贴近温暖的一杯热可可,畅快地吸进浓郁的巧克力香。我一边慢慢地享受着巧克力加上香草粉和棉花糖的滋味,一边耐心地听他前一晚为了什么事而熬夜。来来回回也就不过那几件事:新买的PSP游戏,足球赛,隔天得交的论文和以前买的一推PSP游戏。

分手那天,我约了他在星巴克,点了那一杯风雨不改的饮料,和他每次喝的Espresso。我把两个杯子摆在他面前,问他是否会选择衰尽天良的Espresso,还是老实诚心的热可可。

他知道我发现了他常熬夜背后的秘密,也知道无法再用三言两语博取我的同情。他低头不做声。当时,凝视着他,我感到非常落寞惘然,但他连对不起也没哼出声。最后,在泪水还没泛滥之前,我再次地向他告白,也说我不想伤害自己同班的同学,便请他离开了。

我站起来走过去,坐在那还有余热的沙发椅。我望着两杯饮料,握起我独爱的那杯热可可,尝了一口。冷了,但喝了感觉还是舒服的。

午饭时间的繁忙随处可见,咖啡厅的人潮也把原本宁静的上午陆续的穿梭出热闹。这时,一位与我年龄相差不远的女孩很有礼貌地用英语问我,是否介意她与我同桌。我淡淡地笑着摇头,便继续喝,脑里重播着我提出分手的经过。眼泪悄悄地滑落,掺进了可可的热甜。女孩这时在桌上递给我一包纸巾,便继续阅读她手里的旅游指南。我惊讶地接受了,心房重新热起一股温暖。

我们在人潮退去后还是坐在同桌。我的心情好一点了,便开口向她道谢,把那包纸巾还给她。她随口应了什么“带酒布”之类的,便摇摇头笑着用英语继续说:“没关系,你留着吧。但用完了就别再哭了。”

就这么一句,让我感觉到真诚和关心,也让我脸上露出了几个星期不见的笑容。我们聊了一会儿,得知她是从日本来的游客,已在新加坡逗留了好几天,明天就要开始环游东南亚,因此找了个舒服的地方,准备安排接下来的行程。我们两人越聊越投契,像是久违的知己,毫无肆忌地敞开胸怀聊天,并且诉说彼此生活的喜悦和痛楚。在半夜回家的路上,我才恍然发现竟没留下电邮地址之类的联系方式,心中感到万分可惜。

事隔十年多,我在和歌山市公干时谈成一笔生意后,便踏进当地的一间星巴克,那熟悉的香气四溢着咖啡厅,令人隐隐激动兴奋。我点了一杯摩卡后便坐下来,享用那香醇的咖啡,珍惜短暂的闲情,终于可以不理会时间的催促,好好欣赏一杯咖啡。

望出窗外,站在对街交通灯旁的女子有点眼熟,恰似当年那一个帮我承受了分手忧郁的女孩。心中顿时燃起一股立即想要过去给她一个拥抱的冲动,但我还是镇定地走出咖啡厅。她的眼神正专注地盯着红绿灯,我也盼望红绿灯快快变颜色,并且不断提醒自己:记得拿联络号码!

(交心或者分手,咖啡馆皆有非去不可的缘由,就像书写是悲伤的借口。爱情不知不觉结束,正如一杯咖啡总有喝完的时候,但却要能留下文字的苦味,作为离别后再度出发的依归。生命必然还有另一座咖啡馆,走进去就能来一杯安慰。)

丹璐的从此之后



情谋

1.

“震葆好像在外面有别的女人了。”

白枚机械地搅动着杯里的茉莉香片,淡淡地好像在述说一条无关痛痒的八卦,脸上不愠不火看不出任何情感色彩。

“不是吧?!!”

蔷薇一口还未咽下差点没喷在白枚的脸上,一惊一乍的个性似乎从很久以前开始就没变过,引来了四周邻座的侧目。

白枚示意似的将食指紧贴唇边,身子微微凑向前,迅速从包里
掏出一包东西丢在茶几上,定睛细看却是一个做工精致的小袋子,袋面的绸缎上还绣着奇怪的图案,像鸡又像麻雀,边上还镶嵌了两排歪歪扭扭的字,依稀可辨左边是“欧阳震葆”右边是“戴淑芬”。蔷薇瞬间领悟,凝重点头,一副了然的模样。

这是近郊月老寺的DIY新产品,专门用来为爱情的天长地久祈福,据说很灵验,最近这一带很流行。

“近期他经常彻夜不归,说是为了谈生意,回来时尽是满身的女人香水味,还躲着我偷偷打电话。情人节的第二天我从他口袋里发现了这个,”白枚嗅了嗅鼻子,茫然地看着窗外。阳光有些刺眼。“阿薇,你看多可笑……”依然搅动着手里的小勺,仿佛硬生生要从一汪浑浊里掏出什么宝来。

蔷薇还在等下半句话,关于可笑的解释,但白枚似乎并不打算继续。蔷薇看在眼里有些心疼。多年的好友她当然明白,这种看似笃定的表情多半表明白玫正在极力压抑自己。四目相对也不知要说什么安慰,只见白枚的眼睛里有东西在流转,一波一波的蔷薇抖动的身影,然后静下来变成深不见底的怅然。有如下了必死般的决心,“交给我吧!”她义愤填膺地拍着胸脯,起身挤到白枚的旁边。

两个女人在小声嘀咕着计划着什么,只见白枚频频颔首,末了还笑出了声,似乎达成了某种共识。

桌上的花茶在渐渐冷却,白烟袅袅盘旋而上。这个冬天有点冷。


2.

于是第二天,震葆的公司就出现了一个新的女助理。她貌美能干,学历高性格好,最重要的是她是总裁夫人推荐的不二人选,名叫洪蔷薇。人力部也没有太过为难,马上安排做了总裁的私人助理。姣好的五官配上玲珑的曲线,震葆看见蔷薇的时候也惊为天人,确切地说这不是他们第一次相见。

结婚的时候,蔷薇作为女方嘉宾,也曾在震葆和白枚的婚宴上露过面,只不过一个忙于事业的男人或许真的没有精力去注意妻子以及她的社交圈子。现在看来这种缺憾倒也省去了许多不必要的麻烦。

蔷薇的工作量也没那么多,说真的,至少表面上如此。写写文件档案排排会议时间订订往返机票一天倒也容易打发,就是非正式办公室时间着实让她头大。盯梢可不是件容易的事,必须有充沛的精力做人的运气和天生的意志力,在这期间可是连一个上厕所的时间都不能错过。所幸也所不幸的是,目标人物至今没有出现。

震葆确实是个很有魅力的上司。开会时坚定的微笑和看似随性的举手投足,签订合同时沉着的神态和不容质疑的语气,皆是办公室白领们趋之若鹜的理由。通过铺网式的调查,公司全员名单中没有叫“戴淑芬”的员工,只有一个叫“戴舒凤”的保洁部清洁大妈,那张布满岁月痕迹的脸马上使洪瑰打消了念头。在此期间,也有三个可疑的人物。一个是人力部经理姗,长直发黑框镜属于气质派佳人,有事没事喜欢往总裁室跑,美其名曰需要签订人事安排。一个是市场部主管萍,长波浪翘臀部归类性感派美女,出去见客户总是需要她在左右,不排除日久生情的可能。最后一个是秘书赵小姐,长相一般能力中等,笑起来尚可算甜美,但据说是学长学妹的关系所以得到总裁的特殊照顾,是近水楼台的危险人物。

经过一段时间的观察,似乎也都不像。震葆对她们的态度,除了最后一位也都不冷不热,狂蜂浪蝶对上坐怀不乱也只有自打没趣了。蔷薇开始感到懊悔,或许“戴淑芬”根本就不在公司里,自己的牺牲要打水漂了。在能力所及范围之外的话,根本无从查起。

开始这么想的时候,蔷薇的心情突然一下轻盈起来,如此的畅然就好像在饱餐一顿后放松了裤腰带。她看震葆的眼神也不再那么警惕了,反正无法完成任务,那么接下来就只等白枚的进一步消息或者随便找一个辞职的借口早日脱离。对她的上司也不再紧绷着脸,想着快要离开了,不免少了拘束,多了份临别时的依依不舍,时而有说有笑尽显真性情。这些震葆也都不动声色地看在了眼里。


3.

蔷薇有去顶楼吃便当的习惯。有一次她刚推开顶层天台的门就看到靠在围栏吸烟的震葆,转身想下楼就听见背后震葆在叫自己的名字。他看见了她,没办法只能过去。两个人也不说话,他抽他的烟,她吃她的食。气氛异常诡异,蔷薇心下后悔极了,米粒放在嘴里也不知如何咽下,想说点什么又不知该说什么,窘迫地恨不能挖个洞把头埋下去。震葆见她这滑稽的模样当下笑出了声,领带夹和白衬衫上的纽扣碰撞发出好听的声音,像天堂的铃铛。蔷薇自己也禁不住噗嗤笑了,扭头斜视震葆,正好看到远处的天空飞过一群白鸽,还有震葆眼角的笑纹。味蕾瞬间嗅到了馨香,身体里的什么被冲动的点亮了。

时间越长她越有点无法自拔。不管是震葆伏首埋案时蹙眉的表情,滔滔不绝时潇洒的举动,还是烟雾缭绕时没落的眼神,蔷薇的心都会因此而怦动,稍不留神一个对视就要脸红半天。他有细长的手指,迷人的桃花眼,又有成熟男人特有的沧桑感,一同出入的这段时间,蔷薇也见过他在酒桌上的霸气和在声色场所中的定力。她开始羡慕并嫉妒白枚,以抱着罪恶感的姿态。

当一切正在朝意想不到的方向发展,白枚又适时地发来了一封署名为“戴淑芬”的情书扫描文件。盯着电脑屏幕发愣,蔷薇有点想退出这场游戏。她意识到自己正在掉入一个可悲的陷阱,自愿的。但一个钟头后,她依旧答应了震葆邀她同去三亚开会的请求。他如沐春风地对她微笑,好看的笑纹褶入肌里,混淆了她本来打死不弃的初衷。

于是来到三亚的第一晚,该发生的还是发生了。也许可以不负责任地将一切归罪于酒精的邪恶和月色的俏皮,但蔷薇知道她是清醒的,震葆也是有意识的。曾千次万般告诫自己,终究还是踏入无法挽回的地步。他喝得太多了,也笑累了,软绵绵地靠着她的身体,熏人的酒气喷在脸上倒也不觉得难闻。她盯着他的脸看,想看出花来,从未如此亲密。他的手抚过她的鬓角,青丝随之滑落坠入脖间,轻柔如尘。一个用力将她压在身下,吻如雨点般敲落。蔷薇知道这意味着什么,但她依然选择闭上眼睛与这个男人一同跌向万劫不复。再也没有这样的坚定。

清晨醒来,蔷薇还在疑心是否处于梦境,劈头盖脸的痛便席卷全身。一群女人朝着她张牙舞爪,身边的震葆早已不知去向。蔷薇望向角落,她知道报应总会到来,虽然没想到会如此之迅速。那天看到情书上熟悉的字体,终了一切,也预想到了故事的结局。她已经不想哭了,但嘴角终究扯出一个抽搐的横向弧度。角落里头,白枚面无表情地盯着衣不覆体的她,坐着的姿势始终没有变过,似要变成一座雕像。


4.

可能每个庸俗的故事都只配拥有一个更俗的收场。离婚的手续办得很顺利,通奸证据确凿,白枚夺得了大半的财产,公司虽留给震葆,但也只剩一个空壳,基本算是扫地出门。自那天后,白枚再也没见过蔷薇,听说她被面上无光的父母赶出了家门,听说她去了外省,到底也没有一个确切的说法。

白枚时常摆弄一些高级花店买回来的花束,顶爱红白相配的玫瑰。脑海里时常会响起童年时蔷薇唤“阿枚”时的稚嫩语气。小时候大人总拿她们取笑,说外向的蔷薇像红玫瑰,内敛的白枚更像白玫瑰。红的娇俏可人,白的淡然恬静,人们总是要爱红玫瑰多一点的。但谁也不会料到默默无闻的白枚会有今天的地位,而能说会道的洪蔷薇却成了真正的落魄户。现在再也没人说她不如蔷薇了。白枚笑吟吟地想。

玫瑰的茎上有刺,一不小心就会割伤手指,美丽却令人生畏。时间一长,刺依旧凌厉,但花朵开始凋谢萎缩,原本纯白的花瓣渐渐变成了肮脏的蜡黄色,而原本鲜红的花瓣就渐渐变成了污秽的黑……


(书写必须极尽,关于男人生命里的两个女人,如墙上蚊子早被张奶奶以文字拍死。可是,关于女人生命里的一个女人和一个男人,还有死角余地可以趋近逼视。玫瑰带刺却不能自己,一个白里透红,一个红中泛白,颜色其实只是存在的彻悟,情爱是挣扎后还得沉下去,有如恍然间看到了心里黑黑的,那一个『不敢现形的鬼』。)

祎明的从此之后



未未



那年村里闹了旱灾,成片成片的玉米棒子都未成熟,便被煞人的烈日抽吸了精髓,焦黄着,干瘪地僵立在地里。野狗热得发了困,瘫蜷在土路旁的树荫下,垂着头,探着腥臭的长舌。村民在荒地上挖了个大坑,将那些抵不住饥荒酷暑的鸡鸭投了进去,浅浅地掩上了一层黄土,猩红的血迹斑斑点点地在粗燥的干土地上闪着暗光。

尸腐味引来了成群的乌鸦,呀呀地噪唤个不停。村民们恼火了,但懒得去寻竹竿把它们驱走,只能扯高了嗓们儿大骂,却偏偏热得有点中气不足,没能持续多久便被尖锐刺耳的呀呀声盖了下去。饿疯了的乌鸦用尖爪刮开土层,撕啄着露在面儿上腐肉,殷红的鸡血沾满了它们黑亮的硬羽。

夜间乌鸦归巢了,圆月上薄薄地浮动着一层淡淡的灰云把村子照得白凄凄的,夏风飘过夹着几根鸡毛,里面弥漫着一丝血腥气。那夜未未出生了,接生婆还没能把脐带剪断,便被她的模样吓闷了,一个踉跄倒地,昏了过去。婴孩大半边的脸被黑色的胎记覆着的,胎记的形状像是只张开的大手一直抓到脑勺后头,坑洼的表面稀疏地生着几簇粘着胎血的毛发。她奋力地在床沿边蠕动着,蹬着短小的双腿似要将脐带扯断。黎二子没了辙,撞了撞胆,把自己的怪异女儿和媳妇分离。

黎家生了怪婴的消息隔天便借着接生婆的口在村里炸开了。热燥得懒奄奄的村民一时间活转了起来。村民们很快把未未的出生和连月的旱情联系起来,有人说她是煞星转世降在了村里危害村民。这一言论颇得民心,恰巧村民们正好没处发泄对连月旱情的不满,老天爷是骂不得,如今来了个煞星转世,个个把心中的气闷宣泄在了未未身上。

村长抵不住民怨,应了村民,请了个道士。道士扳了扳手指,算了算未未的生辰八字,说未未的生得蹊跷,八字是“天克地冲”之象,阴气极盛,确实是天煞魔星转世。

村长和道士的来回几句低语,没能逃得过村民们根根直竖的耳朵。这一惊人的消息还没能过得了正午,便沸沸扬扬起来。村民们扛着锄头围住了黎家,谩骂声不断,只是谁也想不出解决问题的法子。

黎二子急了,眼孔中透着惧意,似乎手中的长相怪异的女儿不再是他亲生的,而是自己祖上造孽的结果。那夜,黎二子和村长、道士二人商量了一宿,觉得孩子是杀不得,杀了也会迁怒煞星,后果不堪设想。最后决定把未未关在黎家楼顶的小阁楼上,然后叫道士作法,把煞气封住。



不知不觉间,未未在四面围墙的阁楼中度过了周岁,开始吃干粮了,从那以后生母也就不再上楼给她喂奶。黎二子便在门面上凿了四方形的不大口子,每早把食物和水塞进阁楼。未未自出生便与人世隔绝,生母虽喂了她一年的奶,但她却怕触犯了煞星,每次都要等黎二子把未未恭敬地放在怀里,才战战兢兢地掏出那涨实的乳房让未未吮吸。瘦小的未未像是只拔了毛的鹌鹑,肋骨清晰地根根凸显着,她似乎把全身的力量都汇在了唇齿之间,奋力地咬吸着那颗暗褐色的乳头。

生母闭着双眼不敢去窥视怀中那狰狞的胎记。有时未未吸得急了,唇乳间嗞嗞声不断,生母每每听得这声响都以为自己惹恼了煞星,生怕自己的奶头被她咬断,脸部的肌肉刹时绞结在了一起,豆粒大的汗珠从额头逼出,也顾不得煞星满意与否,用力地把未未扯开,睁着满是惊恐的眼睛,盯着未未依然嘟动着的小嘴和嘴角淌下的乳汁。

封闭的环境使得未未因此错过了语言的启蒙和心智的发展,同龄的孩童都开始了牙牙学语,眼神中露出顽童的狡黠,可未未的心灵却还像是个一张白纸。

阁楼的小窗是未未观察外界的唯一管道。她喜欢伏在地上看清晨太阳光从窗栏中洒进来,投射在地上的影子在霎那间像老鼠似地窜开,隐没在墙角。秋时南飞的大雁排着人字划过那寸许的蓝蓝天际,未未见了会痴痴地笑,因为她喜欢人字的形状和它在空中缓缓驶过的速度。

那是个阴雨绵绵的下午,雨水打着窗沿滴滴答答地落在阁楼靠窗的地面,冷冷的空气夹着阴湿的风吹了进来,未未冷极了,蜷缩在墙角,瑟瑟地发抖。这时,一只湿漉漉的乌鸦停在了窗口,灵巧的脑袋从窗栏子的缝隙中探了进来,闪烁着灰亮的眼睛,警惕地环顾四周,轻轻地扑飞到了地上。它抖了抖身子,溅了一地的水,探伸着尖啄去捡食地上的米粒。未未先是被这突如其来的活物吓着了,紧抱着双膝,不敢吱声。但看久了,却发现这浑身油亮乌黑的家伙对自己没什么敌意,便放大了胆靠近了几尺。乌鸦转了转眼珠,扑扇着翅膀,轻盈地跳开了几步,但却似乎对于眼前这个油头污面,趴爬在地上的孩子没有惧意。未未睁大了好奇的眼睛,右眼像是夜幕下的星辰一闪一闪的。

第二天,乌鸦带着它的同伴一起造访了这黑漆漆的阁楼,肆无忌惮地啄食满地的米粒。打那以后,飞来寻食的乌鸦越来越多了,原本空荡荡的阁楼一时间热闹了起来。久而久之人禽间的间隔变得越来越模糊。乌鸦去了对未未的戒心,未未竟也学起了乌鸦的一举一动,她曲着双腿,张开短细的胳膊,跳跃了起来。

童心正盛的未未也爱和小乌鸦嬉戏玩闹。有时她会和乌鸦们厮打成一团,用她扁平的嘴轻砸小乌鸦的脑袋,然后灵巧地避开,蹲坐在角落,骄傲地斜着头。

夜间乌鸦归巢,留下几片长长的硬毛,阁楼狭小的空间里弥漫着鸟粪的气味。未未痴痴地望着窗外浅红色低挂的月亮,月面上似有淡淡的影子。未未以为那是白日和他玩耍的小乌鸦,于是向着月亮的方向伸直了脑袋,扇动起了双臂,但却无论如何都飞不起来。她忽然感到一种忧伤的感觉积在喉咙口想要抒发,竟不自觉地呀呀叫了起来,像是在唤着那在云端里飞翔的小乌鸦。

从此,黎家的阁楼里时常在夜间传出乌鸦的叫声,声声沙哑如同一把把锈刀,摩着黑石般的夜空。那声音在村民听来似催命令。许多人失眠了,夜夜睁布满血丝的双眼,警惕地注视着四围,微微颤抖着双手,来回摸着床延,生怕煞神上了床,将自己的魂魄吸食。大胆的青年会瞒着大人,偷偷地从侧面溜出来,躲在黎家的篱笆下,从篱笆间的缝隙中朝阁楼观望 ,只见隔楼黑漆漆的如同地府的入口,几只乌鸦在楼顶上盘旋,呜呜呀呀地和屋内的煞神对着话。惨白的月色下乌鸦的黑羽似乎撒上了银屑。年轻人不敢多看,唯恐被乌鸦瞧见了,被它们灰亮的眼神迷住。

村民们对于未未的惧心加重了,谈论未未成了村子里禁忌。黎家门前的小路厚厚地积了一层黄叶,上面星星点点地满是乌鸦的粪便。村民们不敢走近黎家,宁愿多走上一段坑洼的山路,也不愿经过黎家门口的小径。黎二子和他的媳妇得了忧心病,几晚都没能合眼,只能匆忙地收拾了几件行李,速速离了家。原本想去亲戚家借宿几日,但亲戚都顾虑黎二子和未未的关系,怕他把霉运带上门,都和气地回绝了。无奈黎二子只能只能在离村子不远处的小柴屋里落了脚。

他怕怠慢了越长越大的煞星,依然往阁楼里送饭递水。一次,黎二子把饭从洞口送入阁楼的时候,未未正巧半蹲在门旁,见了饭盒便用嘴如同乌鸦啄食一般去吃饭,牙齿刚好碰到了黎二子的手。触碰的那一霎那,黎二子好像是被蛇咬了似的,双脚失了重心,仰面摔了下去。未未听得门外的动静便趴地,从洞口向外查看,呀呀地叫个不停。黎二子抽搐着脸,颈部的青筋一根根凸起,喉间像是塞了点了引线的炮仗,即将释放出无限的恐惧。


从那以后,黎二子去阁楼送饭的频率越来越少了,送饭时他总是蹑手蹑脚地爬上阁楼,生怕失修的木梯发出吱吱的声响惊动了煞星。他再也不敢把握着饭的手伸进孔洞里,而是战栗地把洞门的盖子轻轻地掀开,用力地把食物和水罐子投进阁楼里,然后连滚带爬地下楼,夺门而出。

吃不饱的未未日益消瘦了下来,颧骨高高地凸起,满身粘着污垢。她总是撅着嘴,蹲在地上,挥动着双臂,连乌鸦也分不清她到底是人还是鸦。未未长高了,可以趴在窗前往外观望,高度开阔了视角,未未发现除了蓝天和飞物之外还有还有许多新鲜的惊喜。眺望远出,在那儿有一片金黄色的油菜花,有时穿着春袄的孩童在其间互相追逐,黄里跃动的几点红绿。未未不由地把手探出了窗栏,风从她的指缝中穿过,她似乎意识到了封闭的阁楼和无限外界的差别。

未未似乎明白了自己的缺陷,她不能像同伴那样自由地来回于阁楼和外界之间。木窗栏之间的空隙在乌鸦看来只是进出的门,可对于未未来说确是一堵冲不破的屏障。未未似乎清楚了出口的意义。出口的另一段是无际的天,是飞翔。

未未直起了身子,用双手奋力地拉扯着木制窗栏,要把这障碍除移。“啪”一声,长年失修的木栏竟然被她折断了。未未欢声地叫出了声,四近的乌鸦都飞围了过来,应和着未未。黎家的院子顿时沸腾了起来。未未狂喜般地把剩余的木栏根根拉断。将头探出了窗子,这时从南方吹来的和风飘荡起了她打结的长发,暖暖阳光射在她身上。未未感到了一种无限广阔空间感,那是种美妙的感觉。

扶着窗沿未未爬上了窗台。她半蹲着,双臂微微抬起,直直地僵在两边,向着天空伸长了脖子,一种乌鸦起飞时的姿态。她呀呀地唤了几声,声音急促,透着孩童的迫不及待和对于飞翔的憧憬。

她跃离了窗台,双脚腾空的一刹间,仿佛自己的和蓝天混成了一体,身体仿佛失去重。飞坠直下间未未裂开了嘴,欢心地笑了。啪一声,重重地砸在了硬地上,身体好像散了架。鲜血从未未的眼角间流出,划过她右脸的黑色胎记,一滴滴地坠在干燥的黄土地上。未未无力地扭动着,抽搐着双臂,似乎还想再飞起来。乌鸦闻到了血腥,叫唤着飞近了未未仅存一丝气息的身体。

不一会儿未未绝了气,微笑定格在了在了他稚幼的脸上。村里人很快发现了未未的尸体,层层把她围了起来,他们的脸上没有惊吓或恐惧,也无人为她的死难过哭泣。他们只是面无表情地围看着,交头接耳地低声议论着,像是一堵冷冰冰的石墙。

当夜,黎二子用草席把未未的尸体裹了起来,放上了运输庄稼的独轮手推车。他沿着山间的小路把未未带到了村外的荒地上。他把未未的尸体搁在地上,从车上拿出一把铁锈了的铲子,然后在尸体旁挖掘葬穴。掘着掘着,他忽然觉得天好像阴冷地沉了下来,压着自己的胸口。他抬起了头,只见北边飘来了一大群乌鸦,向着村子的方向飞去,黑漆漆地像是团黑云把一大块天空给遮蔽了。

黎二子慌了神,铲子哐当一声跌在了硬土地上。

(村里诞下鸦婴,善禽哑哑预知风雨,不过人世愣然无知漠然无情,乌鸟一生白白净净,末了的殉道,也是为了见证人们心底的黑影,同时暗示了我们的天性,藏着一种半恶半善的欲力,像是半人半兽的原罪和原型。毕竟还是人不如兽,黑漆漆的故事暗指进化的暴力,书写拥有了更大的关怀,文字也就可以飞起俯看目下的种种悲剧。)

伊伶的从此之后



嘈雜

阿洋從背後環抱著她,鼻尖貼著她的鎖骨,深深吸了一口氣,好幾次她覺得自己差一點被他吸進體內。於是,每當他這麼做時,她就被逼著也得用力地呼吸,仰起頭、聳起肩膀拼了命地吸氣。宛如她不照著做的話,就會真的被他吸進去。

自從搬到阿洋的家,他們時常複習著這個動作。她并不享受這種溫柔的佔有。據他說,她身上有種冷冷的味道。就像吸進了冬天里的寒風,太大口吸入就會猛烈竄進鼻腔里,那股刺痛直衝腦門,讓人以為快要窒息。她不明白爲什麽阿洋要這麼做。但越是快窒息,他吸的越是用力。

住在房子里的時候,她能無時無刻感覺到阿洋的存在。他的呼吸聲充斥著房子的每一隅。她在房子里所做的每一件事都必須跟著他呼吸的節奏去進行。她不知道還能忍受他多久。她常常幻想某一天,自己再也不能忍受他的呼吸聲,趁他在睡夢中時,用枕頭把他給悶死。

初次與阿洋見面,他們倆一句話都沒說,只是微笑地點了點頭示意問好。然後也忘了細節,就自然而然地走在了一起。她喜歡兩人在悠閒的下午就默默地肩並著肩逛著人煙稀少的街,或花一整天的時間坐在海灘上望著海水的來去和太陽的升落,又只是在電視面前看著肥皂劇里的瘋女人因為失去了愛情而變得異常冷靜。她以為可以就這樣一直過下去,就像以為冰塊不會在熱咖啡里溶解一樣。

搬家的那天,阿洋到家裡幫她搬行李。她老家後院有一顆老樹,媽媽說是爺爺種的。臨走前,她只想好好地看看樹上的紫藤花。紫藤花是藤蔓植物,需要依附在別的植物上才能生長。她還只有三、四歲的時候,樹上還沒有紫藤花。突然有一天,她看見老樹的樹幹邊緣長了些稀稀疏疏的花瓣。那些花就開始慢慢地往下生長。上小學後,她最常做的一件事就是站在老樹下,仰首望著這些花。那時,她還不夠高,紫藤花也長得不夠長,就算伸直了手也碰不到。她就看著紫藤花每天盡情地換色。不同的亮度照映能使紫藤花反射出不同的顏色。烈日當空時,看起來是淡淡的粉紅。夕陽快落下時,就變成了粉紫色。離開的時候,是少有的一顆星星都沒有的夜晚。可能是這樣,連蟋蟀和蛐蛐都不敢發出任何聲音。她摘下了幾片紫藍色的花瓣,無聲地,堅定地牽著阿洋的手離開家。

車程上,她把花瓣放進小瓶子里,那是人們通常藏收彩色紙折許願星星的瓶子。沒有人開口說話。她只聽到車內冷氣槽裏的氣流發出的聲響,和手中的紫藤花微微顫抖的聲音。

到阿洋的家時,他就那樣從背後抱住她,握著她握著瓶子的手。當時,她還以為她找到了落腳的地方。

小時候,她以為大人們都擁有神奇的魔力。因為她不相信她的父母總只是碰巧在她需要安靜的時刻大吵一架,讓她無法集中精神。跟同學講電話聊天時,他們吵得她聽不見同學的話語。聽歌時,他們的吵罵聲就會掩蓋收音機里的音樂。還有無數次,她從睡夢中被他們吵醒。她知道他們故意跟她過意不去,所以安排了各種突發事件來擾亂她的思緒。她總得回到長滿紫藤花的那棵樹下,靜坐著,整理心裡的混亂。

紫藤花長到她不需踮腳就能碰到時,父母的吵罵停止了。那時,她剛踏出社會工作。取而代之的是母親清痰的咳嗽聲,和父親用鞋子拍打地面的叩叩聲。剛開始時,她並不曉得父親每天晚上在做什麽。直到連續幾個晚上,她要到後院看紫藤花時,都會發現父親蹲坐在廚房的垃圾桶旁,把鞋底的縫隙里的污垢敲出來。必須連最後一顆沙粒都敲出來了,他第二天早晨才能安心地穿著那雙鞋出門。父親是如此專心,她每一次經過他身後到後院去時,他都不知道。

每當工作又迫在眉梢,一個好創意就快成型浮現在腦海時,那一陣陣的叩叩聲就會打破房子的沉默,和她那好不容易才沉澱下來的沉寂的心情。母親的清痰聲同時應聲而起,所以很多時候她不禁懷疑鞋子底下是否藏著一個小紙人。可是,這樣的想法似乎破壞了這屋子裡從始至終的完美交響。

她無意也無力阻止這場絕妙的合奏,所以她就得搬走,只是沒想到阿洋也在等待另一個人的伴奏。

她又在趕財務匯報的那一晚,阿洋的呼吸聲又縈繞在耳邊。他吸得特別用力,整間房子的氧氣都快消失了。她可以感覺到燈光似乎越來越昏暗。她的思緒一片混亂。辦公桌上瓶子里那幾片紫藤花花瓣,已經變成枯葉般的咖啡色。外頭下著細雨,她還是帶著筆電出了門。綿密的小雨落在她未上妝的臉頰上,頓時冷靜了狂亂的心緒。她慢慢地沿著其中一條她不曾經過的街走下去,希望能找到可以讓她好好寫完匯報的地方。

那是一家花茶專賣店,店面不大,只有店長一個人在打理。可能因為天色晚了,只有她一個客人。她點了一杯玫瑰花露就開起筆電繼續工作。正在聚精會神之際,店長送來一份鬆餅說是請她吃。

她滿足的嚼着生平吃過最好吃的鬆餅,當手指頭不停地在鍵盤上敲打時,店里也正在準備打烊收工。店長洗刷著餐具,水打在水槽的聲音是窗外快樂的雨。餐具碰撞在一起時發出的清脆玻璃聲是忙裡偷閒中難得的清爽。她抬起了頭望了望店長,發現他也在望著自己。兩人微微地笑了。

(人间过于拥挤热闹,一不留神就会被吸进去,然后呼呼跟着响起。如果拒绝愤怒喧嚣,就像故事里的『她』,选择从命运嘈杂之处,默然走出自己的孤单无语,最终必能拥抱一种万籁俱寂的声音。文字少了杂音就能安心静候,书写悄悄完成的喧哗。)

芷沁的从此之后



画痴

午后的闷热慢慢消退,墙上陈旧的布谷钟跳出一只缺脚的布谷鸟,没有发出叫声。他抬头瞄一眼钟面,再看看外头逐渐昏黄的天空,提起背包就往屋外走去。

屋子旁边是大水沟,长着一株株的芦苇,密密麻麻像围墙一样延伸到三十米外的一座小山丘。起风的时候,芦苇细长的叶发出沙沙的声音,小巷里那几只咧着嘴撕扯着不知是乌鸦还是麻雀的野狗又开始一阵狂吠。完全不受干扰,他只是静静地欣赏余晖下闪烁的一片金黄,轻轻摇曳着。那是一种习惯,每天傍晚去小山丘的途中,是这片芦苇林稍稍安抚了他悸动不安的心。

他是在小山丘上遇见她的。

那里是他平时画画的地方,没有人知道芦苇后面有这么一个山丘。他从小就不爱念书,就是美术方面特别有天分,别的都不画,就只画些花花草草。小山丘提供了所有的素材和灵感,他喜欢坐在草地上用炭笔把周遭的自然都收录在画纸上,一遍又一遍。一张张的木槿、小白菊、含羞草如今散落在房间的四周,他从来不觉得自己会有对它们失去兴趣的一天,直到她单薄的身影把他的目光从野菊上调离。

几乎第一眼就可以肯定她不是这里的人,村上鲜有陌生人到来。如果不是胸前那不甚明显的起伏,他恐怕不会知道那是个瘦弱的女孩,病态的身躯几近畸形。过长过宽的T恤把她衬得更细更小,两只长长的手臂垂挂在身侧,像是连举起来的力气都没有。松垮的及膝牛仔裤被洗得泛白,露出的两条小腿毫无生命力,只是在杂草间拖动脚丫,漫无目的地走着。周遭的空气因为她而凝结成块,那是一种他不懂的氛围,重重地压在女孩过于纤细的肩膀上,顺道压住了他的心。

女孩越走越近,甚至可以嗅到她身上传来一股发酸的气味。他不晓得那味道是来自那套肮脏破旧不堪的衣物,还是她脚踝那颗硕大的脓包。而她只是踩过了他的背包和画纸,始终没有发现他的存在。空洞的眼神没有焦点和光彩,只是散发出淡淡凄然的美。那瞬间他很想忽略她左脸颊上布满的水泡,可是凌乱的黑发怎么遮也遮不住,硬是突出了那份悲凉。

她的世界好像只剩下她自己,而他的世界只剩下她。她不是比花草更出色更教他着迷的东西,只是刚好让身边所有的东西都腿了色。他的眼里仿佛只有她是有颜色的——灰蓝色,很惨淡的灰蓝色。

那个黄昏他第一次画了花草以外的东西。和即将枯萎的杨柳有点像,只是这次濒死的是灵魂。他再也画不出那些花草树木了,没有人知道他悄悄换了作画的对象。

后来村子里陆续出现了各种关于女孩的传说,有人说她是破坏人家家庭的第三者,脸上的伤是男人的妻子弄出来的,毁了容才躲到这个小乡村。还有人说女孩被自己父亲虐待,好不容易逃了出来,人却已经成了这副疯疯癫癫的模样了。流传最久的说法是,她只是一个到处流浪,身患重病而且失去记忆的可怜女孩。

没有一个说法得到证实,旧的和新的谣言继续在村里散布着。女孩的身世至今仍旧是个谜,他还是天天傍晚带着画具到小山丘上等待。

(画者与书写的人很像,文字是色块间夹色块,往外看是此世的彼时现在,往内窥探又是自己的黑灰掺白。天地间唯云空花草近乎纯色,画家绘出本相,出神的刹那女孩怯怯走来,虽然故弄了一点玄虚,但是原来永远还有另一个无法着色的人,让所有的表面光鲜都黯淡下来。)

慧妮的从此之后



花在我们从前留下的缺

阿胜越走越着急,四周漆黑一片,他加快了脚步,拼命寻找出口。待这个世界毁灭成零碎瓦片之前,阿胜却先到了世界尽头,右脚一个踩空,身子以光速直坠。他叫不出任何的害怕,所以准备就这样疯狂地死掉。这一刻,妹妹毫无预警地出现在身旁,握住了他的手。周围顿时有了光亮,天空下起了菊花瓣。白色的菊花瓣如雨落下,转眼淹葬了
妹妹,就连自己也快被这片苍白吞噬了……

“不要!”

湿热的汗滴流过阿胜的背。早上5点25分,刚才做了恶梦。阿胜再也睡不着,他起身走向床头,开了灯,视线停留在墙上那朵雏菊上。

阿胜特别喜欢那素描的凌乱,线条时而刚强深厚、时而温柔浅显的,仿佛菊花坚强而美丽的生命力。

他想起了妹妹。

那天,阿胜正在打篮球。妹妹抢了别人的冰淇淋,被她阿嬷追着喊打,慌乱逃跑时撞到了阿胜,强大的反弹下瘦小的身躯跌倒在地。眼见气坏的阿嬷就要伸手打妹妹,阿胜立即挡在前面,请求阿嬷原谅她。妹妹离开前,将她手中画册的一页撕了下来,送给了阿胜。当时,害羞的妹妹一句话也没说就走了。

阿胜越看,越怀疑这朵花是不是幼稚的妹妹画的。他摇着头,笑了笑。

窗外早晨的初光微微升起。阿胜吃完早餐后,便抓起沙发上的篮球出门去。他每天都会去练球,那是从小养成的习惯,也是为了远离这间房子的冷漠而培养出的兴趣。

天不作美,不过练了一个早上的篮球,中午就下起了滂沱大雨。阿胜在篮球场附近的组屋楼下避雨。雨势渐大,这个冷天几乎应该是寂寞度过的,但阿胜却在这时感觉一丝温暖扫过了肩膀。他回过头,发现是妹妹。两人肩并肩,坐在地上,阿胜一眼就注意到那角头翘折曲起的画册。

“可以借我看吗?”阿胜指着画册问道。妹妹低头看着画册,手指头无故在上面画起了小圈。

“我很喜欢你送给我的画喔!花很漂亮!”阿胜哄小孩子有一套,妹妹很快就乖乖地把画册交出。翻开后的第一幅画,画得普通,却莫名其妙地吸引着阿胜。

那大概是每个小孩心目中房子的典型模样,太阳努力照亮着大地,花朵使劲地在呼吸中成长。阿胜尤其羡慕这朵在户外的花,他也拥有过这般单纯的快乐。可爸爸去世后,那个女人曾狠狠地教训了阿胜一顿,偶尔想起总叫他不自觉地瑟缩。

一阵震耳的雷声忽的打乱了阿胜的思绪,溅下的雨水喷到了画页的边缘,阿胜赶紧抓着妹妹和画册往隔壁的便利店里躲雨。他望了望手表,已经是晚上八点。豪雨继续无情地下着,但阿胜猜想阿嬷会担心她的孙女,便决定先带妹妹回家。

阿胜淋着雨,背着妹妹穿过两条街,终于到了她的住处。阿嬷早在门外的走廊徘徊,一看见阿胜和妹妹,就破口大骂,不论妹妹怎么极力地躲在阿胜背后,阿嬷还是硬生生地将三大巴掌掴在妹妹的左腿上,待气消后又命令妹妹马上去洗澡。换作是别的小孩早就嚎啕大哭了,可是妹妹不但没流泪,而且还很听阿嬷的话,她这般年纪的懂事,阿胜倍感讶异。

阿嬷看在阿胜冒雨送孙女回家的份上,也没多加责怪,“进来坐吧,记得把上衣脱了,不然会着凉。”

屋里的墙漆早已脱成旧黄色,天花板上一条长长的灯管,在这个雨天还迎来了几只蚊子在灯光下结群取暖。客厅的角落有一台电视机,地板上铺着两张薄薄的床单,还有堆叠在靠近厨房入口的衣服以及一些泛黄的书报。阿嬷递了杯姜茶给阿胜,无意中注视到了他右背上的一块疤。

“你背上的疤,小敏也有一个。”

她捡起脚边小敏的画册,翻出的一页,有一个凶神恶煞的男人,和一朵枯萎的菊花。

阿嬷若有所思地叹了一口气:“小敏的爸爸有精神病,有一次发作时不停地撞墙。我和小敏的妈妈想把他拉开,而小敏却在这个时候跑了过来。他突然就无故抓住了自己的女儿,一口咬着她不放。可怜我的乖孙,哭得哑了,从此也不能说话了。”

“小敏喜欢画画,尤其是菊花……”

阿嬷哽咽,接着没多说,只是不停翻着画册。

阿胜陪着看,突然感觉一股强烈的情绪涌上心头,像是怜悯,连带着苦涩的滋味。他扭过头,抚摸着右背上的肉疤,脑海闪过十岁那次烟蒂钻入皮肉的折磨。多次用刷子拼命想除掉那块已经结茧的肉疤时,伤痕却好像一只寄生虫,总在血泊中又悄悄复活。暗红色的肉疤很固执,似乎执意跟随阿胜这一辈子。

顿时,有股炙热缠结在胸口越来越强烈,阿胜的眼睛开始刺痛。多得阿嬷轻轻地拍了拍肩膀,阿胜才回过神来止住了眼泪溢出。憋着多年的心事畏缩着痛,此刻却在阿嫲的一扇风、一点头中淡化了。他长大了,所以明白小花总会茁壮地成长,不可能因为曾经掉落的花瓣而从此凋零。

这时,小敏已经洗完澡,走到了客厅。阿嬷握着毛巾,轻轻地为孙女擦干头发。

“脚还会痛吗?”

阿嬷边轻揉着小敏的左腿边问道。小敏用力地摇了头。

眼前的是一朵小花,阿胜感觉自己从此有了使命。

“以后哥哥教你打篮球,你就要教我画漂亮的花噢!”

小敏猛点头,笑得灿烂,两人用小指打了勾。

(命运在流水落花之处,总会拿一些,然后给一些,万物凋零为了再开一遍。怜悯是对自己的慈悲,熟悉与陌生的人与人之间,需要在彼此的残缺中才能完全。黑暗背后,文字如果专心循着枯瓣,书写就会寻到一座芬香的花园。)

Friday, May 13, 2011

书铭的从此之后



留逝

房里的電風扇靜靜地掛在天花板上,旋轉著夜晚的悶熱。他依舊繼續燙著木板上的和服,即使時鐘的針已繞過十一點。

幾個月前,他自己還請了假,帶著奈息和兒子回到山形。他們一家人就在鄉下陪著卡桑度過了元旦。就有那麼一次,他更趁著兒子睡午覺時,偷偷地騎著自行車,帶著奈息穿越作並的村落。一路上,四週的民宅似乎變得非常的稀疏,而蒼鬱的樹枝更時不時在他們倆的身上投下了深濃的影子。他們的襯衫雖都被汗沾得濕答答的,但不一會又被風吹干了,那樣重複了好幾次。最後,他還帶奈息到一家小食堂去尋找她最喜愛的蕎麥面。隨著嘴裡那擴散開來的馨味,奈息露出微笑,正如現在他手中和服上的櫻花圖,迷人芬香。

他相信奈息見到這件特別為她訂做的和服時,一定會雀躍欣喜。不知從什麼時候開始,他發現自己的妻子有點象卡桑。小時候,多桑在一家宅配公司當送貨員,卡桑每晚都會在臨睡前一邊唱著民謠,一邊耐心地為多桑燙著制服。一團團的蒸汽隨著卡桑的歌聲,靜靜地從舊式的燙斗中冒出,然後鑽進柔和的燈光裡頭。他發現,奈息其實也和卡桑一樣,總會細心地替他把上班服和領帶燙得整整齊齊的。他知道這次該論到他為奈息做一點事了。

奈息非常喜歡和服,但是要在這裡找到一家專賣傳統和服的店卻有困難。他好不容易才找到一位縫製和服的師傅,而他相信如此精緻的和服穿在奈息的身上是最適當不過的。

他小心翼翼地握著手柄,連續噴了幾次的水後,又再次將燙斗在和服上來回地滑動著。隨著水珠的蒸發,和服上紅白兩色的線條開始交叉出一種曖昧的溫柔。他撫摸著那些線條,任由和服所散發的溫度就那樣輕輕地滲透他的肌膚。他發現和服上仍有許多皺紋,即使已燙了好多遍。但是,他又不敢把熱度調高,只因害怕會將質料的柔軟燙傷。

記得奈息剛過來陪他時,一點也不熟悉和了解新加坡。她總是那麼隨著自己的心意,穿著和服到Liang Court 的紀國屋書店去買雜誌。在Starbucks陪她喝下午茶時,雖然他發現週圍的一些人都以好奇的眼光投向她,但他始終沒對她說些什麼。最終,奈息還是提出了回國讓兒子接受小學教育的要求,而他那時才開始發現,妻子其實一直以來都無法適應這裡的生活。不過,令他感到慶幸的是,他們倆又再次回到了他的身邊。

那件和服的皺紋總算被燙平了。浴室里這時傳來熟悉的歡笑聲。他知道奈息一定是在為兒子洗澡。他自豪地將和服掛在衣架上,打算給奈息一個驚喜。他輕輕地推開了門,卻發現浴室里是空蕩蕩的。

他開始感到害怕,袒露在白色背心外的雙臂頓時昇起一絲寒意。

他好想洗個熱水澡,卻發現浴巾和肥皂都還在行李箱裡。在日光燈的照明下,臉頰上潤濕的汗滴堅持折射著柔弱的光。冰冷的行李箱依舊凝視著他,即使他始終不願將關緊妥當的記憶打開。

後來,他在浴室裡的掛架上找到了另一條浴巾。 他脫了背心,輕輕地按了按鈕。熱水嘩啦地灑了下來,狠狠地淋著他,更沿著他身體剛硬的線條往下蔓布。雖然鏡子一直以來都在浴室里,但是他卻從來沒有如此赤裸裸地將自己暴露在視線裡。他渴望鏡子真能將他完全吸進去,甚至不需為他留下任何影子。望著自己的身體,從頭髮﹑臉頰﹑小腹﹑大腿至腳指,他發現這是一個三十歲的身體。他總覺得,這種年齡正是幸福的開始,直到他們不再出現為止。

那天,他靜靜地搭著班機回國找奈息。一路上,雖然沒和週圍的搭客多說些什麼,但他確信,大家的內心一直都在為彼此的遭遇而感到難過。下了飛機,那裡獨有的涼風卻夾帶著一絲令人感到不自在的寒意,即使那塊土地仍舊堅持以它的殘存擁抱著他。到了球館,他更是逼自己鼓起勇氣,往棺蓋的小窗里輕輕地看了一下。眼前那兩副棺材躺著的正是奈息和兒子,但他卻表現得異常的冷靜。記得當奈息聽到宮城縣的海嘯警報聲時,就已在第一時間撥電給他。

“一切都好。電話等一下可能就不通了。不過請放心,孩子在我身邊。 ”

後來,他就再也沒有聽到任何的消息。他確信,奈息一直都緊緊地牽著兒子的手,即使在大水把他們吞噬之後。

淒涼的哭泣聲再次泛起。又有一名死者被家屬歸認了。奈息和兒子的棺蓋上也都各別被貼上了姓名。小窗子即將被關閉的那一刻,他發現自己的視線一片模糊,再也克制不住了,沒辦法不哭。

從窗外吹進來的風,晃動著垂掛在櫃子里的那幾件和服。

那晚,他摟著兒子的抱枕靜靜地躺在床上。和服散發著奈息身上的體溫,驅除了他的孤獨。他也終于明白,卡桑為什么總愛穿著多桑生前的睡服入眠。

(文字之于书写像是爱情,最深邃赤裸的总是皮肤。思念的愁苦其实就是恋物的单孤,男人穿上妻子的和服,记忆如气味交织温存,布绸一丝丝的暖意覆盖,身体终于在海水的尽头找到了另一个身体,汹涌中安安静静的互相拥抱。仿佛只能如此依偎,在一场灾劫之后。)

Thursday, May 12, 2011

逸玲的从此之后



剝離

再度踏上這片土地也是好幾年后的事情。

二月的臺北仍舊彌漫著一股冷空氣。我還以爲沒有什麽可以比我此刻的心更冷,才發現原來你成長的城市和你,一樣默然冷峻。我們相識的這些年來,相處的時光甚少但卻過得很快。快得我只能記起一些片斷,再從這些零碎當中撿起對你的想念。

車子往市區駛進,佇立的路燈飛逝成彩色的霓虹。浮動的光點只是裝飾,那背後的幽暗纔是存在著較多事實的景觀。深沉的布幕讓我憶起你的雙眼。那是擲入石頭也無法聽見「撲通」的黑洞,但那種墨色同時逗留著一份閃爍的溫柔,忽明忽滅的光束引著我步入鮮少人闖入的境地。

他卻和你不一樣。

那年我出了國當交換生,就在校園遇見了浩。浩是像太陽花的男人,整齊的黑色短髮和壯碩的體魄。我們在臺灣初夏度過了一段時間。雖然浩在結識我的時候已經有了愛人,雖然我知道我即將陷入尷尬的處境,雖然我們之間沒有真正的感情。雖然如此。我們還是決定了要揮霍青春這件事。

原以爲浩會和其他大部分新加坡男生有異,但我不久便發現從小移居臺灣的他,血液中仍淌著一種近乎懦弱的心靈。儘管外表是一副陽光少年模樣。在一起的時光很多時候是坐著他騎的機車,穿梭車水馬龍的巷道,從一処吃到另一処,一直到肚皮鼓起來天也黑下來,才送我囘宿舍。至於聊天,沒有什麽實際内容是記得住的。

沾滿油光的嘴巴在他曬焦的臉上特別顯眼,像偷吃雞腿的小孩,只懂被逮着后咧嘴傻笑。每次看見那張臉,我都會驚呼于我的決定。媽媽說媽媽說,浩縂這樣開始他的每一句話。其實浩是被困在男人身體裏,一個活脫脫的幼稚小男孩。而我,不喜歡像男人的男孩。

好幾次想捎封信給在新加坡的你,但始終無法把想說的寫下來。而在我的要求下,你還是回絕了寫信這件事。

「進來吧」如此誠懇。

那天,百葉窗映出的光條掃過浩的臉,褐色眸子定定地注視著我。浩的臂膀禁錮著那年我的身體和裡面的魂,無法掙脫那些脈動的肌肉。電風扇左右擺著頭,吐出一些無法排解熱意的氣流。浩只管舔舐著我。下午空蕩的房子回蕩著交錯的聲響,而夏蟲的鳴叫也不曾間斷,直到呼吸平息后,才肯褪去。被子及床單一片片血紅。浩一邊起身穿上衣褲,一邊看著床上的我。我再次直視那雙眼睛時,看見最猥瑣的人性。

然後他抿了嘴唇,又讓我想起那個小男孩。

我獨自歸返。「少女的祈禱」在街頭響起,趨步向前,看見附近居民拎著幾袋已分類的垃圾,耐心等待垃圾車停靠。往來的車頭燈令人眩目,我只好停下腳步,扶著身旁的柱子。大概是塑膠袋沒綁好,遞給車上的人時候,其中一人掉了只破舊的洋娃娃。彎下腰,湊近點看,娃娃的裙子早已襤褸,關節也已松脫,一經觸碰,四肢便自行掉落。

「不好意思!」她伸手向我示意。

應該和我年齡相仿,但我不禁驚嘆于她那若冰霜的肌膚。陌生女子奔向欲開走的垃圾車,把破爛的玩偶交給車上的人員,那人瞥了它一眼,就把娃娃隨意扔下。直到那一幕,我才感覺到身子裏鼓噪而有溫度的一部分被什麽硬生生擰死。飄雨悄悄落在臉上,身上,衣服上,很輕很輕。我無法呼吸。拖著身子回到房間,我倒頭就睡。

我還以爲我的生命可以就此結束。

在半夢半醒的幾天,關於我們的一切,又被從荒漠邊喚囘。最深刻的是坐在你的單車上,一起在放學后閑溜達。在島國太陽出勤的時候比烏雲多,縂把水泥地烤得熱烘烘的,你清秀的臉龐竟也泛起了紅暈,還有幾滴汗水從髮際緩緩滑落。你騎著單車時,我喜歡看著車輪的影子不停跟著我們轉動著,夾著齒輪頻頻吵雜的聲響,像是旋轉木馬反復循環的幸福。還以爲穿著校服的日子可以永遠繼續下去。

從那時候,我們之間就很少説話,但彼此都知道對方的心思。或許因爲過於相似,我們無法再在肉體上有更親近的距離。那次你只是吻了我,我就流下了淚。替我罩上外套后,你堅定地抱著我,不斷地拍著我的背,直到我沉沉睡去。誦經似的說「沒關係沒關係」,直到我張開眼睛,你才停止念念有詞。就是在那時,發現你的眼睛是一湖黑亮的水面,儘管我察覺得出你微妙的情緒變化,但始終無法參透深淵裏藏的,究竟是一圓皎潔的月或是只自我放逐的水獸。

之後浩和我並沒有就此結束。反而,我們瘋狂的,近乎變態的做愛。只要在一起,就可以不眠不休的做下去。對於那麽放縱的自己,我也詫異。無數的夜晚我們消磨彼此的精力和時光,也只是向索取溫暖的方法而已。浩是填不滿的缺口,惟有在我肩上抓出一條條的淺痕才得以滿足。幾度我嘗試讓自己離開浩,但最後只會更無法自拔地回到他身旁,讓他予取予求。

到了,阿伯囘過頭來説。下車后,計程車急速駛出這個死角。你果然還是來到了這裡,選擇以這種方法和我會面。那裏的人帶我見你。拉開櫥櫃的一刹,我還以爲又是你用肅穆的態度和我開玩笑。怔了一陣,我顫著手卻再也尋找不到一點點溫度。你蒼白了許多,原本瘦削的身材現在萎靡了。像是早上看見的那只麻雀,那麽自然安詳卻又潛藏著一份悲傷。死亡仿佛就是那麽一回事。

在那邊工作的人讓我等等,還需要十分鈡才輪到你。接著他們通知我你的死因是「服藥過量」。怎麽我從來不知道。抗憂鬱的藥物,他們說,然後把一封信交到我手上。這才想起你的父母雙雙在幾年前過世,當時因爲忙著工作,只和你聊了兩句,卻無法到臺北陪在你身邊。你也從來不多談你的朋友,所以我不知道這段期間,你是不是都是獨自面對這個世界。

胸口湧起一股鬱悶。我自私得可恥。

拆開信封,是你的字跡和一只貝殼色的吉他pick。紙上寫的是我的住址和聯絡方式,原來你早已計劃你的死亡。

臺北的空氣刺骨的冷,我點起一根煙,吸氣時火光如熒。吐出一團煙,蒙蔽了眼前的所有。那是和浩在一起時想模糊我們的臉龐時,做的事。現在,會再點起煙來,因為想在紛亂迷蒙中看見你的樣子。

回過頭,看見你被推進那巨大的銀色器皿。接下來就只是火焰肆意的燃燒。把手中的pick湊近臉龐端詳,街燈穿透其中,照出薄薄的似血絲的折曲。在手指的搓揉之間,緩緩飄出你的氣息。久違的溫熱感受湧上口腔,我不住地把pick揣入唇齒,用力地銜著。乾澀的唇痕一處處迸裂,我算是完成一個心願,成為你腥甜的入口。

閉上眼我還記得,你囘寶島當兵的時期曾經打了通電話給我。那是你在新加坡念完大學后的事了。一次娓娓唱了首批頭四的Yesterday,越洋電話的雜音,騷動著我們共同的過去。沙沙的琴音中,我邊哭邊笑說你傻。然後你說,是白痴嗎不開心就離開他,反正沒有罰款,怕什麽。那次通完電話,我就再沒有找過浩。

此刻阻隔著的冷與熱,在焚化爐割出一方相互踫撞著那玻璃片。由你那方傳來清脆的叩門聲,是你指甲的觸感裂劃過我的背,落在這岸,最後無法寄出的密語。

(男人是荒岛女人是漂流,反之亦然,不过在这个悲凉随处蔓延充满的繁盛之世,没有岸,只有昨日和今天都一样的海角天边。爱情总是了无尽期,直到魂飞魄散,肉身一片一片如鳞剥离,恋人以记忆相缠并且互相唤起,过去已经往逝的现在,男人用指甲,女人用背,作者用文字,书写了彼此的荒岛和漂流记。)

意晴的从此之后



约定等你

又是5月10号了,这一天,我坐在候机室的咖啡厅里,望着玻璃窗上的影子,心里想着他。每年的今天我都会到这里想念他,不知道他有没有感觉到?不知道他还好吗?

事情的开始是五年前的大学暑假,我还记得那一年,我要到香港去念一个短期的暑假课程。原本和朋友约好的,可是她们却纷纷打退堂鼓,所以最后我就一个人出发了。出国念书一直是我的梦想,虽然没能实现,但是能够出国修读一个短期的课程,也算了了我一个心愿。我带着兴奋的心情,踏上我的旅程。

那一天,我在柜台办理登记手续的时候,就注意到他了。高高的,有点瘦,脸虽然称不上帅,但是他的嘴角始终带着一抹浅浅的微笑。一切办妥后,我到候机室找了一个位子坐下来。望一望手表,发现离登记还要一个小时,就决定到处逛逛。逛到一半时,突然发觉有人在拍我的肩膀,身后随即转来了一把低沉的声音:“小姐,请问这护照是你的吗?”

我转过头,发现原来是刚才的那个男生。

“哦,你等等,我检查一下。”

我一边翻我的包包一边说道。原来护照真的掉了。

“真的是我的,谢谢你啊!”

我要回了我的护照然后向他道谢。

“不用客气,以后小心一点。”

他对我笑了笑。又是那个迷人的笑容。我的心怦怦的跳。不行,我一定要想办法认识他,于是我借故要向他道谢,邀他到了咖啡厅坐坐。

聊着聊着,我知道了他的名字——毅翰。也知道原来他要到英国去念书,我们聊得好开心。我发现我们拥有许多共同点,例如:我们都是家里最大的孩子,我们原来念一样的小学,我们都梦想开一间小小的咖啡厅,我们有同样的宗教信仰,还有我们都来自单亲家庭,我们的爸爸都离开了我们。我们的邂逅是一种缘分,能认识他,我觉得很幸福,他应该也是这么认为的吧。

离开咖啡厅前,他把他的项链脱了下来,然后帮我戴上。他微笑的对我说:“小雪,我很高兴认识你,你让我感受到了温暖,是一种打从心底发出的幸福。我们虽然要分开了,但我相信,我们会再相逢的。”

我的心底泛起了许多的不舍,但是我知道我们是要分开的,我们要去的地方不同,但是我们的心是在一起的。我也相信,在未来的日子里,我们是会再相遇的。我们走出咖啡厅,然后往相反的方向离开,我们说好了,谁都不要回头。转身的瞬间,我的眼泪夺眶而出。

突然,我听到了一把熟悉的声音:

“小雪,小心!”

我被一掌推开了。跌倒在地的我,马上转身,发现他躺在了血泊中。他的周围满是玻璃碎片。有路人围了过来,我听到有人说“马上打电话叫救护车”。我崩溃了,在一声大叫之后晕了过去。

醒来后的我,发现自己在医院里。妈妈就在我的旁边。我头好痛,发生了什么事,我为什么会在这里呢?妈妈告诉我:我在机场晕倒了,所以就和那个男生一起被送到了医院。我想起来了,是毅翰。我紧张的问妈妈:他怎么样了?妈妈说:他为了救我被天花板上掉落的水晶灯砸到,现在还在急救,可听说因为是砸到脑部,所以凶多吉少。

为什么会这样?老天一定是在和我开玩笑?这一切一定是一场梦,一定是的。我好不容易遇到了他,上天为什么要把他带走。我放声痛哭。毅翰,你为什么这么傻,我们不是说好再相遇的吗,你为什么忍心弃我而去。

过了几天,我出院了。毅翰的生命也被救回来了。虽然没什么大碍,但是他陷入了昏迷,医生说不知道什么时候会醒,或许永远也醒不过来。我出院后,去看过他一次,在他的耳边,我对他说:毅翰,我知道你是听得到我说话的,我想告诉你,我相信你一定会醒来的,我也一定会等你。我们约好再见面的。每年的5月10号,我都会到我们初次见面的地方等你。希望你好了会来找我。

后来,听说他的父母移民了,也把他带到了外国接受疗养。

一年后,我到了候机室的咖啡厅等他。但他没有出现。第二年,第三年,第四年,依然没有他的影子。今年,我坐在了同样的地方。想着:他会不会出现?他有没有感觉到我对他的思念?不知道他还好吗?毅翰不管你会不会来,我永远都会等你,因为我知道你一定能够醒过来的,也一定能够记起我们的约定。

(爱情和文字一样,容易让人无法自拔,但是书写和爱情一样,必须时时保持冷静,不可动不动就一片痴心。但是,女人大概都在心底等待,苦情戏里搭一个景,然后来一场死去活来,这一辈子就算找到了爱。)

娴慧的从此之后



那一种心动的感觉

如果在3个月前有人对她说,她会嫁给自己的上司,这位跨国公司的总裁,这位票选为城中最有价值的单身汉,她绝对会当成一则笑话听听,嗤之以鼻。不过,就在3个月后的今天,她还真是笑不出来啊。因为,她真的嫁给了自己的上司!所以说,有时候,人嘛,真的不能太铁齿。看看,她的报应不就来了。或许在他提议结婚的那一天,她的头壳也跟着他一起坏了吧。不然怎么会跟着他一起疯?

本来,他就不是一个会做出任何出格事情的人。也因为他那一身的傲气,而从不为难别人。不,其实她应该说的是,因为他那遂顺的人生,傲人的家世,优秀的外表,和聪明的头脑,使得他根本就不屑也不需要他人的帮助。

其实,有哪个小女孩不曾梦想着自己会有一天嫁给王子呢。在她刚进公司时,他也曾幻想自己有一天会嫁给这位帅哥总裁,当个豪门少奶奶的。不过,在她终于当上了总裁秘书的那一个星期内,她的梦想也跟着幻灭了。原来,他这人不止不苟言笑,性格机车又龟毛。这是真的!她发誓,在他那英俊外表底下,那讨人厌的习惯,是连圣人都会发火的。

话说回来,她早该觉得事有蹊跷才对。毕竟,公司里有那么多学历比她优秀,容貌比她姣好的秘书,这总裁秘书的位子,根本就轮不到她才对。后来,她才不经意得知,原来除了她之外,全部的秘书都曾有意无意的,试着勾引过总裁。不止如此,这些秘书因为达不到严格的要求,不是一一被裁退,就是选择离职。最后,只剩下她勉强过关。

她烦躁地抓了抓头发,“不想了,不想了!”,她大叫出来。下一刻,意识到自己还在公司,便马上捂住自己的嘴。还好,还好,现在只有她一个人而已,其他的因为受不了他大少爷那种挑剔的性格,都卷铺盖,走人了。咳,只剩下她孤苦伶仃的一个人,任大少爷差遣。还真是命苦啊!想着想着,都想为自己掬把泪。不过,很显然的,老天不但没有听到她的祈祷,还落井下石,连给她一点自艾自怜的时间都不肯。

“梁秘书,泡杯咖啡给我,顺便把上个季度的财务报告也拿进来。”

对讲机传来冷硬的声音,让她愣了一下。她完全就是现代版阿信了吧,不但白天要当大少爷的秘书,并忍受他在外人面前那种冰死人的态度。到了家,还要当他的老妈子兼煮饭婆。不但要为这挑食的大少爷准备营养均衡三餐,还要继续帮他抱咖啡,递文件。这根本叫她怎么活吗?啊,她真想对老天爷大叫!更想对这位大少爷发火,丢下一句“老娘不干了!”,就拍拍屁股走人。

但然,她只敢想想而已。咳……

“总裁,这是你的咖啡和文件。”

摆出职业笑容的她,哪还有刚才那副小媳妇的样子。

“没什么事就出去吧。”

呵呵,怎么会没事呢?这可是她想了好久的才想到的,包准能整到他,出一出这几个月的恶气。

“总裁,这是我的请假单,包括这几年累计下来的,一共是三个月零八天。”无视他那铁青的脸色,成功反将一局的她,踏着愉快的脚步走出总裁办公室。

亲亲老公,我们三个月后再见!这三个月的时间应该足够让他冷静下来,理清他们两之前的关系吧。她可不像他那么嘴硬,一直不肯承认自己对她的感情。虽然她曾后悔那么冲动地答应了他。不过,就在求婚的那一晚,她可是用了一整晚的时间,确认自己的心意。不然,她可是不惜作个逃跑新娘的。

不过,他那吃鳖的表情真令人开心。呵呵,在三个月后,她可是准备好了另外一个惊喜等着他呢。

“是不是呢,小宝贝。”她的手爱怜的抚摸着已经微微隆起的肚子。

(不是冤家不聚头,当老板搭上秘书,秘书嫁给老板,缘定今生似早注定,这必然是一出温馨爱情小品单元剧。文字人物不似眉清目秀的戏角,书写要能搬演镜头前同样的感觉,除了心动之外,眼耳口鼻也须齐动。)

燕凤的从此之后



罪恶·藤蔓的

黑色的藤蔓静悄悄地往上爬,掩盖了硬生生凸起的脚踝,绕过纤细的小腿,一层层遮蔽了皮肤底下透出的血丝,将小腿紧缠得毫无空隙,然后,逐渐往膝盖延进……

霎那睁开眼,迷糊中渐渐恢复清晰的视觉,眼前仍是那痕迹斑驳的天花板,还有那摇摇欲坠的风扇。空气中流动着酸湿的热气,呛鼻难忍。口干舌燥,脸上布满汗珠,喘息间见到嘴里吐出的白雾。是梦吗?从浅眠中恢复意识,她发出了疑问。拉开被子,小腿上白净净的,还是那双白皙光滑的腿。她松了一口气,擦拭着脸颊和额头的汗水,然后缓缓地把头转向右边,是照片中的男人,他就睡在她身边。男人嘴巴如怪兽一般张大着,口中发出的巨响似怪兽般的怒吼,喷出的气息,是不知何时得以散去的郁臭。

坐起身,下了床,她刻意放轻动作,深怕吵醒沉睡的男人。双人床的皱乱,衣衫的散落,还有那壮硕裸露的肉体,又再一次把她的罪恶感撑满。拉开床边的抽屉,那本淡绿色的本子,总能为她抚平内心的动摇和不安。

“是她对不起我,我一定要让她知道,我不是好欺负的!”

印在本子上卡着照片的那一页,是用黑色的圆珠笔用力地写下的一段文字,重复默念着,她似乎是想要催眠自己,还要抹杀愧疚的心。拿起夹在里头的照片,是那个女人和一个男人拥抱的合照。望着照片,不经意地往床上的男人瞄了一眼。

事情发展得比想象中还要快,但是这未尝不好。若不是他主动相约,恐怕她早已临阵脱逃,放弃自己精心布局的计划了。就在天黑后的公园,树阴遮蔽了嘴唇的颤抖,她尝试平复自己难以顺畅的呼吸,等待着他的到来。

“我考虑清楚了,我不爱她,我爱的人是你。”他用一贯温柔的语气说着。激动之情难以掩饰,她紧张得没法言语,是受宠若惊,或是欲拒无力,她似乎也分不清了。她尽力压制身体不间断的颤悸,平日的理性完全被淹没。晕眩中她被他拎着带回家,被他抱上了床。

沉重的躯体压在自己的身上,那股重量是实在的。闭上眼,她努力想象着那个女人崩溃的表情,内心亢奋不已。忆起自幼与那女人一起成长,在她的身边,自己就好像女仆,总是被她闪亮的光芒所遮掩。为何自己赢不过她?她总是抱着这样的疑问伫立在那女人的身边。不管在处事或是人缘上,那女人总想着要超越自己,明明是踩着别人往上爬,却一直以为自我的努力。不屑于那女人的矫揉造作,她想要让那女人也尝尝失败的滋味。她想证明自己不是弱者,至少,床上的男人就是最好的证明。

手机响了,打断了她幻想胜利的思绪。闹钟显示凌晨3点,这个时间谁会打过来?手机荧幕上显示来电者的名字,果然是那个女人,她冷冷地笑出声。按下接听键,耳边传来那女人激动的辱骂声,她心中反而越加得意,好几次在心里发出胜利的笑声。那女人在啜泣中央求她离开他,声音近乎嘶哑,让人不禁心软。但是,她告诉自己,绝不能动摇,她毫不犹豫地挂了电话。望着手掌上的照片,不安与愧疚又在体内游移,但她已经没办法回头了。

洗好澡,男人已仓促离开,他的气味仍徘徊在皱乱的床单上,久久不能散去。面对镜中的自己,露出了陌生的眼神。恍惚间,黑色的藤蔓又出现了,由脚跟开始往上攀爬,绕过经脉,伴着粘液在肌肤上缓缓蠕动着,紧紧缠着她瘦弱的躯体,让她快喘不过气了。眼神充斥着惊讶与恐惧,她挣扎着,试图摆脱那捆绑自己的束缚,终于逃出寝室。

“小香自杀了。”男人在电话中这样说到。

不可置信的睁大双目,无法接受她就这样离开了。不再有任何人可以抢走她的东西,不再有任何人可以踩在她的头上了。是应该开心的,但她却没有想象中胜利的滋味。满足与成就感在哪里?她焦虑地问着自己,甚至不晓得心中为何会出现莫名的失落。

她打开抽屉,淡绿色的本子静静地躺着。打开它,一再默念那段黑色的文字。望着照片中那个女人的微笑,她好像找到了自己一直在寻找的答案。伪装的强悍瞬间被击垮了,她不自觉掉下泪来,原来她要的不过就是如淡绿色一般的和谐。

“原来我又输了。”她似乎这才明白,自己一直被妒忌蒙蔽了最初的心,连她都被自己给骗了。

缠绕身上的黑色藤蔓紧贴着肌肤往上爬,她不再挣扎了,任由藤蔓将她包裹,绕过颈项,直达发根。似乎只有这样,才能够洗涤她的罪恶还有失败。滴答滴答落在本子上,划破的动脉汩汩流出的,是黑色的血,她缓缓地合上双眼,带着满足的微笑。

(女人是瓶,装满愁水,仿佛还绕着伊甸里的蔓藤,冤冤相报何时都无了,在仇怨泯灭本性吹吐心火之后,一念之差足成杀身之两恨,留下无辜和无爱的男人。不过,书写虽然服膺因果,文字却要岐行,才像沉沦的人间。)

Wednesday, May 11, 2011

月丽的从此之后



刺青

武吉士的地铁站。无论什么时候人潮就是爱往里边涌。天气有点过热。我和莹随着人群从地铁站钻出来。出到大街上,路障和工程阻挡了视线,突然有点失去方向。我俩站在红绿灯前犹豫了一下。莹带路。她走在我前面,我跟在她的身后,忍不住想,莹身上未臻完美的蝴蝶在烈日下飞舞的模样。

我们走过了平时常逛的商场,走过了别人上班的大楼,两人的影子在午后缩得小小的,只比我们的脚板还要大一点点。身边建筑物的高度越趋平缓,我们拐进了一条小巷,恍若进了另一个世界。我们走得很慢,在这里不怕阻碍赶时间的人。我们走近街的末端,久违了的摇滚乐越来越清晰。莹的脚步在某间店前停了下来。我看见招牌:Tattoo Bar。

我推门而入,Kurt Cobain的嘶吼像涨潮的浪,飞扑而来。莹去和柜台说,约了1点半。柜台正忙着为另一个客人描绘刺青的图案。我瞄了一眼,左耳耳垂有三个耳洞。柜台说,Eric在忙,要等。

坐在柜台边的沙发椅上,我们随手翻着柜子上的图案和杂志。柜台后面有三个工作台三位师傅和三位面部表情扭曲的客人。我一面翻着杂志,一面听着高中以后就不爱了的Nirvana,三支刺针高频的嗡嗡嗡嗡嗡也加入了演奏。翻倦了,抬头望向外面的街,阳光正斜斜地照了进来,落在莹的脚趾上。我又偷偷瞄了一眼柜台的后边,两个长得很像电影黑帮老大的人,在忍着痛,表情很妙。

原来等待的时候,刺青和剪头发几乎就是相同一回事。

等。待我差不多将整个高中生涯回想完以后,轮到莹了。今天,我是一名无聊的观众。随着莹走到柜台后面,嗡嗡嗡越来越响。心中窃喜。可以把刚才那三个工作台三位师傅看得清楚一点。莹进去把衣服换掉,方便Eric作画。一件黑色外套反穿在前面,露出了长长的背。

莹的背,左侧下角的地方,靠近腰部不知什么时候长出一朵向日葵,开得很灿烂。一只墨蓝蝴蝶向上飞绕,追随着殷红蝴蝶的迹。

Eric仔细检查伤口的愈合程度。两个拇指在莹的背上不停掰弄。

“愈合得很好”。

说完,眼睛注视着蝴蝶,右手从抽屉里抽出一根干净的针;低头装拼好刺针。刺针是一个银亮的筒子,像一支短枪。而后又在工作台上罗列出一排颜料。

Eric上次已经把图刺好了,这一次莹来补色。Eric熟练地用针尖沾了一点墨绿色,然后按下电钮,银色筒子马上嗡嗡嗡嗡嗡。硬邦邦的刺针握在Eric的手中,变成了一支柔软的水彩画笔,Eric拿着,在莹的背上找到了蝴蝶的轮廓,一笔一划,然后拿起纸巾把多余的色料抹掉,还原出一只立体的飞蝶。

金属的尖叫声停止。轮廓加深了以后,Eric把细长的针取下,换上一片薄而宽的针头,宽约5mm。嗡嗡声沾上了蓝色,然后迅速地来回刮着蓝蝴蝶的左翼,一次、两次、三次,停止。白色的纸巾把多余的颜料吸掉。一秒、两秒、第三秒,一颗一颗的血珠从蝴蝶的左翼渗出,镶嵌在翼上。莹一脸平静。Eric见惯不怪,染蓝了的纸巾一挥,蝴蝶还是蓝色。接着补蝴蝶右翼的颜色。一次、两次、第三次,然后顺势抹掉右翼多余的颜料和左翼新渗出的血颗。Eric又火速配上一点红,来回刮着红蝴蝶的右翼。渗出的血颗,比蝴蝶本身的红更艳一点,更媚一点。

莹一脸平静。结束以后,笑笑地站起来。换好衣服,离开。

最近我们都在茫然,也都在寻找。莹说,要像向日葵追随着太阳,要像刺青时的痛那样,承受成长的苦。

(生活是刺青,有痛,有时没有感觉,蝴蝶的两种色,仿佛用两只眼,去看这个世界,也像向日葵,不停的,找光。成长不是刺青,没有永远,一瞬只有一次的书写,找到了就要如此用文字,沾上颜料不怕伴血,仔仔细细的纹下感觉。完成后,有如看着属于自己的刺青,在另一个身体上成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