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大写作班: 9101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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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dnesday, November 24, 2021

绍伟:故事2

下海

秋淇呆楞地蹲坐在女厕隔间里,僵冷的双手也不断地颤抖着。她脑海中不断浮现出母亲的身影,心中那阵恐惧和焦虑的声音也越来越大声,与寂静的周围成了强烈对比。就在她发慌时,夜总会的老板娘丽莎夺门而进,不停地催促她开门,一马断了她的思绪。

“梦露!你在干嘛?还不快点出来招待孙董。你再不出去,他可要发飙了!你给我听着,我数到三,你最好给我出来,不然你别想干了!”

梦露是秋淇在「云虹客栈」当“接待小姐”的称呼,灵感取自她所崇拜的演员——玛丽. 连梦露。此店在繁华上海市是一家小有名气的夜总会,从开业以来就已接待过无数来头不小的商人和政治人物。秋淇的职务,说好听一点,就是让这些客人度过一个“欢愉”的夜晚。不管是喝酒,划拳,飙唱卡拉OK,甚至陪睡,她也必须以卑微的身份去履行所有难为情的要求。不知不觉,她在这里也待了一年半载。然而,这种与自己的道德伦理背道而驰的职业,她始终做不习惯。有时,客人的咸猪手让她感到不知所措,还不慎将酒倒在他们昂贵的商务套装上。梦露——这名字用在她身上,成了夜店上下的一大笑柄。

秋淇垂头丧气,一拐一拐地尾随老板娘去接待经营大企业的孙董。她平时穿的高跟鞋已破烂,得勉强借用店里另一个小姐玉艳的鞋。新鞋她穿不习惯,把脚趾和脚踝都磨出血了,委屈地坐在孙董的右边。相对来说,“红牌小姐”玉艳却展现出那充满女人味的魔鬼身材,自信地坐在右边,一把手毫不犹豫地勾住那面色猥亵的商人。这种在大型场合表现出一副正人君子的模样,私底下却对女性物质化的斯文败类,对秋淇来说已是司空见惯。

“孙董!我为您介绍一下,这是我们的小姐玉艳!她在我们这可说是炙手可热的!” 丽莎兴致勃勃地介绍本夜店最引以为傲的“展示品”。当她转头面向秋淇时,脸上挂的笑容瞬间消失。几秒后,老板娘收拾起不屑的心情,恭恭敬敬地向孙董表示歉意。

“这丫头嘛,是我们新来的小姐梦露。一向招待你的小姐爱娟临时请了病假。所以不得已才叫我们这个新手来招待您。请您不要见怪!” 

“没事!小事一桩!” 孙董笑道。丽莎安妥一切后离开,顺便狠狠地向秋淇狠瞪一眼,仿佛在警告她最好不要乱来。

孙董好色的眼睛上下瞄了秋淇一遍,整个魂魄仿佛被她灌了迷汤似的。他随后伸手触摸她的膝盖说道:“叫梦露是吗?年纪轻轻就出来混,想必很辛苦吧!你家有什么人?爸爸妈妈在做什么?能生出你这个天生丽质的女孩,真的是他们人生中的一大骄傲!”

秋淇按捺不住忐忑的心情,双手又开始不由自主的颤抖着。 这个人怎么开始问起父母亲来?还跟她说一大堆有的没的?他到底有何居心?她犹如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

玉艳急忙打圆场道:“孙董!别为难她啦!梦露母亲两年前被诊断出中期乳癌,父亲也因投资失败而破产。她是不得已,瞒着家人在这里打工维持生计!梦露,我们赶紧敬孙董一杯吧!”

就在两人要举杯之际,心生怜意的孙董一把拦住秋淇的手,然后在她耳朵轻声细语道:“你给我听着,今晚我正闲着,老婆也刚好出国公干。如果你愿意跟我共享一夜,做我的地下情人,你家一切的医疗和居家费用,我一切包办!你也无需在这工作了。答不答应,随你。”

秋淇顿时进入两难之中,心里一下五味杂陈。病重的母亲正躺卧在加护病房里,父亲也昼夜照料着她,也病倒了。身为独生女的她不能让失业的爸爸过度操劳,所以才会瞒着他们来这里卖身。可是最终赔上自己的尊严,是否值得?她望着惊恐的玉艳,再回头看看得意的孙董。这最终抉择,她该如何是好……

隔早,车水马龙的吵杂声和小笼包的喷香味一如往常地笼罩了整座上海市。秋淇缓缓踏出「云虹客栈」的大门时,接到了父亲的电话。

“女儿,你在哪儿?怎么一整夜不见你的踪影?”

秋淇平静地说道:“爸爸,抱歉让您操心了。想告诉您一声,妈妈的医药费,我搞定了。”

(古有孝女卖身葬父,今有舞女下海救母,酒色财气杂叙身世悲情的桥段,虽然司空见惯,只要情境和情态描绘真切,倒也还能引起感叹怜惜,女角眉眼和动作的聚焦描写还算到位,不过杯觥交错的气氛还可加添,结尾的时序跳接断裂,其他近似影剧的形象刻画,也不宜过于样板化,坏人不都奸恶,好人也没那么可怜,才是书写追求的人间真相。)


Tuesday, November 23, 2021

一婷:故事2

哭丧

“爹——”

她一下扑倒在地上,白衣服混着破旧红毯子上的毛屑,豆大的泪珠子盈满了通红的眼。她匍匐在地,一点一点向灵台爬去。每爬几步都要配合录音机里的凄凉音乐唱上几句,近乎夸张的凄惨哭声直叫旁人触目恸心。她时而爬行,时而掩面啜泣,一只瘦弱的枯枝般的手往前死死的伸着,伸着。好像要够着什么。

这是阿珍这个月第三场“喜丧”。村里老人岁数到了自然死亡,是喜事。尽管如此,依然讲究一个场面浩大。尤其是哭丧的部分,若子孙不能哭的惊天动地,那就是让死者蒙羞,是天大的不孝,要被戳脊梁骨。老人有三个儿子,均头戴白布整整齐齐跪在灵堂一侧。老大拼命揉着通红的眼睛抽着鼻子,老二双手捂脸,肩膀抽泣时一耸一耸,老三跪在地上头皮磕着地板儿,谁来都拉不起来。厅里烟雾弥漫,香烟呛鼻,三人公鸭般的哭嗓,附和着阿珍断断续续的呼唤,当真是悲悲切切,让不少人鼻头一酸。

“哭成这样,肯定是真伤心哟。”

“这三娃儿,别看老不回家,丧事办的一点不马虎,老爷子泉下有知也能闭眼了。”

三个人加起来,都没阿珍一个人声儿大。这也没什么,可哭丧前她例行惯例问老人的性格,生平事迹,受过多少磨难,经历什么天灾人祸,三人支支吾吾答不上来。她只能绞尽脑汁,现场编些模糊的赞美和悲悼唱词。

一切结束,三人一出屋子便换了脸,有说有笑的给阿珍包了个大红包。父亲在世时他们当他是皮球,推来推去,谁也不愿多看一眼。人死了,这一趟丧葬他们花大手笔邀请了几乎全村的人家,为的就是堵住他们的嘴。阿珍擦掉眼泪,面无表情的道了句谢,便背着鼓鼓囊囊的道具离开。

阿珍的父亲走的早,母亲一人把她拉扯大。她从小唱歌便好听,从村头的小学被选去县里的戏剧班子,演舞台剧,有时也跳舞。后来母亲被查出乳腺癌晚期,亲戚朋友借了个遍,也才攒够一次化疗的钱。她记得母亲一脸平静要自己放弃,疼痛发作时蜷缩在床上像个孩子。她握住她的手,母亲一声又一声的唤她“叮叮”,南方人对闺女的爱称。她留意到母亲浑浊的眼白,心里咯噔一下。

为了筹钱,演出之余阿珍拼命找私活儿,这才找上了丧葬队。哭一场80块,杯水车薪,她毫不犹豫的接下。第一场刚嚎出两嗓子,死者儿子说她唱的怪,声音又小,不仅不给钱,扬手就要打她。她被生生吓成真哭,这才勉强过关。

后来唱的多,也就哭的顺了。阿珍给自己取了个艺名叫叮叮猫,演出时扎着两个蜻蜓翅膀一般的小辫子,小有名气,也渐渐开始有人专门找她哭丧。有次人直接找到了戏班子里,那之后开始传出些风言风语,夹着晦气下贱的字眼。她踏进排练室,所有人瞬间安静。朋友对上她的眼神,然后别过脸去。

阿珍变得愈发沉默,在人来人往的戏班子里形单影只。除了母亲和必要的演出练习,不再和别人说话。母亲的头发在第一轮化疗后就掉光了。她160的个子,瘦到只有90斤,也不愿住院。甚至如果不是阿珍坚持,她早就放弃治疗。阿珍看着母亲的样子,心里这样的痛。可她绝不能当面掉眼泪。

她把所有声音都留给别人的葬礼,日复一日扮演他人的孝女,大声哭诉他人的情感。这是她唯一安心哭泣的方式。

场子跑的多了,也就见过各式各样的人。让阿珍印象深刻的是一个老奶奶的女儿,在她哭时只在一旁默默流泪,不声不响。参加那场葬礼的人很少,她怕母亲走的不够体面,才请了阿珍。结束后她拉着阿珍聊天,跟她说起老人去世前的种种样子。说她一生无病痛,最多也就有点头晕,一瓶五味子葡萄糖就能解决。有些小孩子心性,老的骨头都脆了,起不了床,总是笑着说想要坐在门口晒太阳。女儿说外面冷,她就乖乖的待着。事后又跟人告状,说女儿不带她出去吃早茶。别人去看她,她总是很高兴的样子,即使已经记不得到底是谁。女人说的这样生动,眼眶不知不觉又湿了。阿珍站起来拥抱她,她抱得那么紧,那么紧。

母亲还是没熬过第三轮化疗。阿珍没为她举行葬礼,也没有叫任何人。她甚至没有流一滴眼泪,只是把她的骨灰埋在离家不远处的梨树林。小时候母亲时常带她在那里散步,有一片露天的天井,长满开黄花的野草。走累了,母亲就把她抱在怀里,笑着唤她。

“叮叮,摸摸妈妈的头发。”

她听见风的声音,唰唰唰。母亲的鞋踩在小石子公路上。她感到疲惫。夜风清凉,繁星满天。于是依偎在母亲的怀抱里,她睡着。

(眼泪流给别人,悲伤留给自己,如果连死亡都是一种声嘶力竭的表演,人间最低沉最荒凉的声音,其实也只有书写能够听得见,哭丧除了是职业的奇风异俗,更是主题的欲盖弥彰,叙述的条理和腔调锵锵有力,仿佛是要扶起那些哀恸欲绝的人物,但是文字却同时发出了一种生存的哽咽,最后怀中沉睡的一幕,虽然有点煽情,但是如此抚慰,也需要才能在绝望的黑夜中,看到星星。)

悦瑄:故事2

告别十九岁

你是否在梦里依稀可以看到小时候无忧无虑、天真快乐的身影,多少次梦醒后,还依然陶醉在梦境中的欢乐呢,贪婪的把梦境里的一切无数次重演,甚至还可以在每次倒带中笑得那么开心,那么真实。

然而正因为这样,我们都不愿长大,一直活在过去。在过去的影子下生活,没有新的追求,还颓废了现在。很遗憾的告诉你,活在过去回忆里的人是悲催的。你回忆过去不仅仅表现你的现在没过去活的那么美好,也是对现在的惩罚。因为你没有过好现在,珍惜现在。所以我们要懂得告别过去,或许告别听上去是一个很感伤的词语。但是从另一个角度来看,告别却是一个让我们继续向前走的最好的方式。告别,不是悲伤。告别是小鸟离开树枝,寻找盛绿的森林;告别是小溪离开小河,寻找无垠的大海;正如我们所知道的,秋天是一首有韵味,节奏感强的诀别诗。它的落下短暂而精彩。虽将被世俗埋没。它们落下的那一日瞬间享尽了树上没有的。在秋风飒飒的季节里舞动着轻盈的身躯,在生命里与降落间盘旋,以最美的舞姿来结束多梦的一生。

或许有人还是坚决的对我说过去是美好的,我们不可以遗忘过去。我很决然的告诉你,告别并不是遗忘过去。过去的,都是你走来的足迹,未来还有很多足迹需要你去开拓,这些未开拓的足迹也将成为你下一个过去,落叶告别树枝,是去孕育希望;小帆告别海洋,是去接受挑战。我们不也跟落叶、小帆一样,是为孕育新希望和迎接挑战更是为将来成为美好的好去而告别的,不是吗。而且,告别了过去我们又将迎接下一段旅程,在这一段历程中,还会有很多值得留恋的东西,我们要“拿得起,放得下”在人生这条路上寻找希望,走出自己的精彩,这才是我们每个人活在这世上的真正意义啊!再说,再美好的过去那只是一个回忆了,努力把现在过好,才是对明天的尊重,难道不是吗?

我们就勇敢的告别过去吧。太阳下山了,还有整夜的星空。晴日消失了,还有雨后的彩虹。风景不在的过去,为何还要努力去感受它的存在?眼前实物的现在,怎么不努力拥抱它的美好?

我打开手机,翻看了日历。原来我活了二十年了,与朋友讲述往事时。很多时候是,朋友记得的事我没记得。我记得的事她也没记得。可见的,时间的流逝会淹没许多往事,或许这就是生活在告诉你往事不必回首,因为未来还会有许多新事物会让你更喜欢。是的,没错旧的不去新的怎会来。就让我们懂得告别,让我们的人生更璀璨。让我们把线剪断,让风筝飞得更高更远吧。

(告别了年轻岁月才能快高,但是告别了天真书写才可以长大,个人的忏情虽然不缺甘苦酸甜的滋味,文字在意象斑斓之中也有浪漫的吐露,不过抒怀倾诉的情感模式,不止离题甚远,而且青春如果只能抄录堆砌这类陈腔滥调的描写,其实也就等于生命的浪费。)

鹤洲:故事2

候鸟

他手里照旧拿着一捧洋甘菊,只不过步履蹒跚了很多,头发也变得花白。

太阳从地平线慢吞吞爬上来时,酒吧还没开门。我赶到店里打点昨晚没清理的木桌和酒柜,彼时海边的初阳也随着时间推移而透过窗户逐渐涌进来,如同走进迟暮的老人。这片海岸因二战的英军大撤退而著名,战争的浴火曾抛掷在海上燃烧吞噬了多少士兵的生命,可死亡的阴翳从未因此遮蔽住敦刻尔克,只有雏菊般的阳光在这片悲怆遗墟上顺着时间的罅隙生长,清晨氤氲的雾气盖在海面上,像是一副由轻纱罩住的文艺复兴时期的蔚蓝风景画。

起雾了。

门口的营业牌从“REST”换成背面的“OPEN”,海滩边开始陆续有渔民出船捕鱼,原本停泊在港口的船只一个接一个离开,如同离巢的候鸟纷纷抛下巢穴南飞。几位伙计和往常一样到酒吧里点啤酒加蛋,我拿出杯子,趁着上酒的空隙看了眼挂表,细长的秒针一路直指向Ⅶ的位置——快到了,这个时候。

叮叮当当的风铃声响起,随着门被推开,一个脑后绑着头发的捧花老人走进来。冷气流混杂着海水的腥味压低了风铃的说话声,厚实的靴底踩在地板上嗒嗒作响,格外引人注目,他径自坐上吧台,却并没有把手里的花束放下,而是对我说了句

“一杯威士忌。”

我就知道,这么多年他还是老样子。

我第一次见到他是在六年前,那个时候我还年轻,他也正年轻。

我生在敦刻尔克,按理说也注定要和其他同龄人一起靠捕鱼维生,可我没有。因为父亲就是在海上遇难的,母亲对我说只要我好好活着,于是我至今都在按照她的心愿好好活。说起来很凑巧,他来酒吧的那天我刚好值班。他点了一杯威士忌,然后坐在吧台前前斯文吞吞喝起来。我觉得我就算不问也能明白他是什么来头——那个时候敦刻尔克已经在大撤退的白热化阶段,更何况他还穿着一身破旧的上校军服,可我也只想得出他是大撤退的其中一员。

后来我从其他军官嘴里知道了他的名字:伊恩。

“怪人。” 胡子拉碴的青年烂在一处阴隅里嘟嘟囔囔,彼时电灯悬在酒吧正中央,昏黄的灯光并没有把光晕洒到这块角落的木桌,自然,我在黑暗中也无法捕捉他的神情,只好听他用一种独特的口音对我含糊说:“他跟我们都一样,但是很少说话,脸上老是有一种世界末日的感觉。但是也不能怪他,毕竟那个时候啊、那个时候,死了太多人啦,大家都在埋尸体,要不就躲在沙丘后面挡炮弹——你知道吗,那个场景……呃,像地狱?因为血把沙土和海水都染红了。所以,圣经也不无道理,不可含怒到日落。”

醉鬼的话都是七零八落,别人口中的故事里,我所能知道的是:在那场大撤退里,伊恩的队友全都死了,只剩下他一个人。那时候德军的炮弹连绵不绝,几乎每时隔几个小时就会投下一波炮弹,将港口全方位轰炸,没多少人能成为幸存者,大家都像多米诺骨牌一样倒下,他亲手为队友刨坑,埋葬尸体,然后在接连不断的炮火中等待安排好的海船过来。

也是撤退结束的那个时候开始,伊恩每年都会带着花来敦刻尔克探望他的战友们,每年的这个时候,从来没有迟到。我的酒吧撑过二战维持到现在有了多少年,他就来了多少次。

突然一声闷响,伊恩喝完了酒,橡木底座和木质桌面撞出某种特有的声响,他留下几张纸钞,抱着来时就捧在怀里的洋甘菊,然后慢吞吞走出酒吧。我招呼朋友帮我看店,偷偷跟在他后面。我想知道他这些年不远千里从英格兰赶到敦刻尔克是为了什么。

他也许是真的老了,从海岸到小山,一路弯弯绕绕都未曾发觉背后的跟踪。登上山顶后映入眼帘是一大片光秃秃的空地以及十三作为墓碑的土丘。伊恩捧着洋甘菊站在其中一块墓碑前,我踱着步尽可能地减少自己发出的声响,夏天的敦刻尔克是由生机勃勃的草木的闷热和粼粼发光的海面组成,由所有悲难和疯狂组成,而从我这个角度望过去,可以看见粗糙的墓碑上书写着一个名字:道格拉斯。

伊恩把洋甘菊轻轻放在道格拉斯的墓碑前,好像是怕惊扰到这位早早步入英灵殿的英魂。我看不见他的脸,只能看清楚他的背影日渐消瘦了,在年复一年的离开中,他的眼睛不再深邃,红发从火红褪成了老人千篇一律的白。他不再是我记忆里那个一眼就会注意到的年轻军官,而是一个普通的老人,只是战争的后遗症深深钻进灵魂里,以至从此以后的十几二十年,后遗症在骨头里隐隐作痛,于是他捧着鲜花来看望战友。

我猜测这位道格拉斯对伊恩而言是战友——或者其他角色,不然为什么他一放下花就热泪盈眶。可这些和我都没有关系,我不必在意太多。六年里,他从英格兰的土地来到敦刻尔克,只是为了纪念死在炮火下的道格拉斯。

(战争的枪林弹雨,依然落在老兵内心的满目疮痍,像是延续电影场景就地取材,事过境不迁的历史主题,文字徐徐并且深深着力在人物和地方的伤痕,立誓患难与共但却注定生死相隔,伤感哀戚的气氛营造可谓酣畅淋漓,虽然这类故事一般大同小异,而且六年似乎太短,不过通过第三者的角度写来,多了一层凝视的距离,反而就让书写产生了必要的重力。)

嘉欣:故事2

七里香

我曾经饲养过一条鱼,一条油炸秋刀鱼。它原本是我的晚饭,但就在我夹起它,要咬下去的时候,突然听见微弱而尖细的的呼喊声。当时天已经黑了,我从厨房抄起刀,打开家里所有的灯,小心翼翼地寻觅了好久,才发现是我的晚饭在求我放了它。虽然它正散发着油香,而且已经被撒满了胡椒,但我还是立刻答应了它的要求,这并非出于善良,而是源于对会说话的生物的本能恐惧——事实上,在发现呼救声来自油炸秋刀鱼的一瞬间,我就条件反射般地丢下盘子,和它拉开了至少两米的安全距离。

那晚,秋刀鱼没再说过话,但保险起见,我还是把它移进饭盒冷藏,等到幻觉消失,或许明早热一热还能当早饭。我继而想到,有一条会说话的鱼,总好过家里进贼或闹鬼,至少它很难伤害到我。但第二天早上,我的秋刀鱼不仅没有恢复正常,反而变得大胆起来,抗议说饭盒里的空气太浑浊。

如此一来,我只好认真思索起安顿它的方法。我没有饲养任何物体的经历,不过毕竟是食物,我打算暂且让它住在冰箱,我还想到,它应该拥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名字,这才决定叫它七里香——不仅因为周杰伦,我还认为很这符合对于食物应有的期待。但我没有想到,一旦有了名字,它真正地就从一道菜,变成了一个有思想,有知觉,并且很会添麻烦的东西。

那天早上,外面正下着大雨,房间里很昏暗——因为怕被人发现在和鱼聊天,我心虚地关着客厅的灯。七里香要我带它到窗边。尽管以鱼类的视力,不可能看到什么风景,但它说水声使它感到亲切。后来,七里香又要求我每天把它拿出冰箱放风,我们渐渐熟悉起来之后,还恬不知耻地要我给他的饭盒里布置新鲜的小虾米。

碰上下雨天,七里香心情很好的时候,就会给我讲起曾经在海里的生活。每年秋天,它都会和同伴们向南部温暖的水域洄游,然后在夏初返回。旅行的队伍很庞大,但由于它们长得几乎一模一样,不论和谁说话,都像是在对自己说话,所以它们不会急不可耐地表达自己,而这常常使人误以为它们不会思考。七里香还讲起太阳下闪烁着光斑的水草、鲜甜的小磷虾;讲起它们如何成群结队地对抗风暴中波涛汹涌的黑色海水;讲起它们怎么追逐着夜里出现的奇异白光,被迫来到海洋之外的世界。

七里香似乎不大愿意回忆被贩运的经历,所以故事总是到这里就戛然而止。我其实能够理解,被宣判命运之后的等待总是不好受的。每当我实在按捺不住好奇追问的时候,它就会恶狠狠地瞪我——虽然眼睛被裹在面衣里,已经不太能动了,但我还是能感受到直射而来的灼热目光。直到后来,我也分不清,到底是真的期待一个答案,还是只想看它佯装凶狠的样子。

七里香后来还是讲了后续的故事,并且讲得很完整,里面充满了连我不也愿再回忆的,痛苦而冗长的细节。不过,我还记得其中一个有趣的部分:在海里的时候,七里香总拼命游动,尽力多活一会儿,但躺上冰块之后,看见周围的鱼都渐渐被挑走,却反而羡慕和嫉妒起那些受欢迎的同伴。或许是因为已经死过一次,生命的形式早已经不那么重要,而习惯了成群结队的鱼,在最终的时刻到来之前,也还是希望和同伴待在一起。这不免使我感到抱歉,因为那天在超市,我就只买了这一条秋刀鱼。

那是我最后一次和七里香交谈,当晚,它淹死在了厨房的水池里。以它僵硬酥脆的身躯,我很难想象这是怎么办到的。但后来我猜测,它或许得到过其他东西的帮助——既然可以讲人话,作为一条天赋异禀的鱼,多掌握几门语言大概也没什么稀奇。想到这里,我不由得感到难过。朋友的逝去固然引人叹息,不过死亡总无可避免,真正令我伤心的是,这一次,它没有再来求我。

七里香完成了最后一次洄游,它泡在油乎乎的水里,剥脱了金黄的外壳,露出零落的,微微发暗的鱼肉。我捞起它的时候,它几乎完全散架了,显露出一副自暴自弃的样子,并且发出腐坏的味道,这让我不禁怀疑,它是否真的曾开口讲过话。不过事到如今,我又觉得七里香多半已经回到了秋末冰凉的太平洋里,扭动着它银光闪闪的身体,在月光下,向着温暖的南方快速游去。

(荒谬的活着才能突破荒谬的循环,书写其实大抵如是,带些村上春树的腔调,夹杂了Julio Cortazar的奇技,鱼与人之间的投射看似故弄玄虚,何尝不是一种象征性的延伸和谐拟,物种起源生命继起,革命情感产生了共生关系,文字古灵精怪已臻妙境,不过仅以秋刀鱼单向倾吐,其实缺少交集,应该穿插一些“我”的事迹,不过可以肯定的是,七里香的故事比七里香的歌曲更有想象力,)

Monday, November 22, 2021

慧胜:故事2

做义工

老陈觉得自己在家里越来越待不下去。在他眼里他似乎像是客厅里的意大利名牌沙发。曾经像宝座散发着无比的尊贵,现在的他却添加岁月破损,别扭的占据在房间之列。

在他的认知里,不久以前,放工回家时他的孩子还争先恐后的求他抱。每当他在百忙之中教妹妹读书时,她的眼中总是闪烁着无比的荣耀,好像爸爸是天底下最聪明的人。可是自从他退休后,妹妹十三岁时,他们的关系有了巨大的变化。她的华文功课就像是一片豆芽海让他理不出头绪,他不再有能力教妹妹读书。虽然妹妹常常锁在自己的房间享受十三岁孩子独特的快乐时光,她出去他们一天总是碰上好几次。一开始他还是硬着头皮想办法闲聊几句,可是其结果却好像是堵塞的水管终究接续不下去。到最后他开始下意识的避开妹妹。

另外他和太太的关系也有不小的变化。现在太太也鲜少柔情似水的看着他。想到度蜜月时,在繁星璀璨的的盛夏让她感受像大地身躯般的牢靠,把她的灵魂送到最高处时,他不禁觉得怅然失落。现在太太对他就好像宾客般,总是客客气气却少了激情。不是他想:“自己还比宾客惨,宾客最起码会接受主人地主之谊的款待“。

现在的太太简直就是时间管理大师,她飞快忙忘家务之后,总是忙着出外去喝下午茶,唱卡拉OK还有土风舞。在很多闷热的下午,客厅只留下老陈与沙发,这两个孤独的身影。他也只能百无聊赖的更换不同节目。 

有一天他突然联想到他人生挺矛盾的,他之前是从事市场行销的工作。所谓能者多劳,忙的时候,简直没日没夜,那个时候如果可以这样无所事事看电视他不知会有多开心。 

那个时候再辛苦,他也和那群战友顺利抵御过了,本以为他们退休以后会有大把的时间吃饭聊天,可是讽刺的是他们大多数忙着含饴弄孙没有时间见面。老陈突然觉得很孤单。他觉得自己的岁月有如墙上的黄历般,随着一天结束,无关痛痒的慢慢凋落,老陈多么希望什么能够发生能够打破这种沉闷。

三天之后,他无意间接到朋友老李的电话,老李一开口便开门见山的表明来意:“陈大哥如果你有空就在星期天陪我做义工“。

老陈顿时觉得莫名其妙,老李这家伙也会做义工,况且他很少怎么郑重其事的叫他大哥。因此老陈回答说:“我是时光穿梭四个月,还是你突然长良心了”。老李腼腆的回答道“这不是愚人节,我和人打赌,选输……”。

老陈不禁哄堂大笑,原来老李和人打赌说那个拥有万年赘肉的老张不可能减肥,所以输掉时老张就索性戳他的痛脚要他做两个月的义工。想一想这一招真是绝,老李常说他人生的座右铭是:如果可以走就不要跑,可以坐就不要站,他也扬言辛苦大半辈子退休以后说什么也不要忙碌,要他做两个月的义工真的是完美的复仇。原本他想拉人陪伴,可是据说他的朋友和妻子在知道事前的原委后都说他自作孽不可活,只是站在一旁看笑话,无奈之下他才找到老陈。

老陈想一想,反正我也正愁着没事做,所以他就一口答应了。星期天很快就到了,一开始他们觉得很拘束,因为那里清一色都是年轻人和做CIP的学生,除了协调任务的例行讲话,他们并没有特别和两位老人聊天。可是到做义工的第三天来那些学生大概意识到他们冷落这两位长者,因此他们也开始和他们说话。也许是因为抱着开阔的心胸学习,他也在耳濡目染中吸收很多时下年轻人的潮流,这时好奇的他抓住机会对这些年青人打破沙锅问到底,这时这些年轻人也非常快乐的回答他。

江山易改本性难移,虽然老李并不排斥这次的活动,可是两个星期一到,他也是如释重负的跑掉,而老陈也无意间获得一群新的朋友。另外老陈也不再感觉自己没用,大家都非常认可他,例如老陈通过自己丰富的行政经验,为一个活动策划一个良好的动线以分散人群。因为受到鼓舞的他也决定在整个星期排满做义工的行程,他终于明白妻子为什么整天到外跑,因为家里实在太闷了。

有趣的是也许是因为老陈心境开阔了,或者是往外走的有趣经历帮他和家人制造话题,他和家人的关系也变得更融洽了,老陈真心觉得,在老年时行有余力之时帮忙做义工,真的很适合打发时间。

(为老无用但是可以当义工,文字叙述仍有拖泥带水的毛病,而且故事咋读像是义工团体或者老龄组织的宣导,寂寞老人寻求寄托的构想,其实大有发挥的余地,书写不需行德劝善,只要好好将人性如实呈现,前半的铺垫大可删减,就从义工的行当中,领悟出世间各有各的悲怜。)

语缘:故事2

小美看着眼前的长队,正百无聊赖地浏览着手机。不经意的抬头,她愣愣地盯着买奶茶的队伍看了一会儿,似乎有几分惊讶,她垂眸无声地弯了弯唇,随后做出了一个惊人的举动。她快速点开相机,悄悄地举起来,心虚地撩了撩耳畔的碎发,假装自己在自拍,而后找好角度,对准前方一个身着白色衬衫的帅哥,精准按下快门。一套动作似往常游戏中开镜瞄准般的行云流水。

“咔嚓”一声,仿若子弹上膛。小美的心倏地提起,她做作地整理着柔顺的发丝,然后若无其事地将手机放入包中。似乎只是开着相机整理发型,不小心被自己美丽的容颜所蛊惑,没忍住拍了张自拍的样子。小美低垂着头,面颊发热,她用余光偷偷巡视一周,发现已经没有那帅哥的身影,不禁长舒一口气,她光速买好奶茶,然后赶往小马电竞馆。

小马电竞馆是一家依附于PUBG而生的主题电竞馆,室内环境优雅,设备先进,常年承包各种PUBG赛事,是众多电竞迷心目中的天堂,可高额的网费却让他们望而却步。也许是听到了一众大学生们的心声,从这学期开始,小马电竞馆开展了每月一次的PUBG单排挑战赛,第一名奖励“七天上网体验券”一张。然而三个月过去了,每次的体验券都意外的落入同一个人手里。大家无不对此人咬牙切齿,却又无可奈何。

此时的小马电竞馆人声鼎沸,正如火如荼地进行新一个月的PUBG单排挑战赛。小美无视大家或羡慕或嫉妒的目光,走向自己常用的机位,默默戴上了耳机。

万众期待之下,游戏终于开始。小美义无反顾的一头冲进了P城,随着第一声枪声响起,屏幕左侧的击杀公告不停闪烁,那个熟悉的ID又出现在了玩家面前。P城的枪声连绵不绝,比过年的鞭炮还要热闹,十几分钟的激战过后,枪声趋于平静。小美慢悠悠地拿起奶茶,单手操作着人物往圈内跑去。此时的小美装备极佳,三级头三级甲,甚至还拿到了98K和八倍镜。单排没有队友救援,一旦被击倒便会直接淘汰。接下来小美只需选择圈内避战,等其他人打得差不多了再坐收渔翁之利不失为一个稳妥的选择。可小美却不甘于此,她喝了几口奶茶后停下了跑毒的步伐,在圈边的掩体后方疯狂杀戮。

决赛圈的缩圈时间只有三十秒,时间紧迫,小美堪堪抵达安全区便发现前方有人火拼。小美凭借着高超的技术,一颗手雷炸倒两人,还没来得及高兴,屏幕前人物就发出一声惨叫,被一人用AWM击杀了。小美错愕地愣了几秒,看着这个放冷枪的家伙夺得了第一,小美不禁有些郁闷。周围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小美恼羞成怒,目光狠狠锁定在前台。

突然一道熟悉的背影出现在眼前,那人回过头,正是一张自己日思夜想,暗恋许久的俊逸容颜。少年迈步缓缓走来,白色的衬衫衣角翻飞,一如记忆中的模样,他稳稳停在小美面前,未语就先勾起了一抹笑。在他深邃的眸光中,小美望见了慌乱的自己,一时间心跳如擂鼓般砰砰作响,仿佛受到了鼓声干扰,思绪这一刻也变得杂乱无章。从高中到大学,多年的追逐之下,小美自认为对他已经十分了解,可小美不明白,为什么他这样的人会出现在这里……

一道低沉声音在耳畔响起,瞬间拉回了她的思绪:“现在轮到我狙击你了。”

(爱情是一场狙击游戏,明枪暗箭死而后已,自古暗恋的桥段戏码,不外都是偷瞧几眼或者丢失手帕,但是书写必须赶上时代的电竞背景,缤纷的像素随之放大百倍,现实与虚拟连成一线,文字驾轻就熟出入两界,在电光火石之间戛然而止,正是叙述战略最佳的据点,或者也可考虑转换角色性别,小小颠覆传统的性别扮演。)

沛遥:故事2

影子是人类最简单的结界,专门用来束缚蛊惑人心的鬼。那些光线无法触及的地方,结界消匿,鬼魅众生,他们怂恿着宿主的灵魂,释放隐匿于心底的欲。

我不喜欢在深夜里开车,因为车内无光,影射不出束缚鬼魅的牢笼。时间刚过九点, 我正打算收车回家,这时,一位青年打开车门,坐了上来。

“安哥,去碧山。”

酒精在他身上挥发,充斥了整个车厢。说实话,我并不想载他,万一吐在车上,之后接连几天我都无法开工。

“安哥,please。”

“那你想吐了跟我说,我开慢点。”也罢,人不能跟钱过不去。我踩下油门,沿着通往CTE的道路扬长而去。

途中,我把广播频道调到了YES933,电台里此时正播放着告五人的《红》。我想,音乐些许能分散点他的注意力,让他不至于吐在车上。可没想到,他晃动了一下脑壳,作势呕吐的样子吓得我马上关掉了广播。

“做么嘞安哥,我还要听那首歌。”

“你想吐吗?想吐要跟我说。”

“不,我不吐,我要听歌。”

我重新打开广播,音响里顷刻间传来了柔和的女声:

爱会在凌晨惦起

跳跃了时空差距

为何要束缚自己

让彼此不能呼吸

青年跟着伴奏哼唧了起来,然后,他哭了,哭得泣不成声。街边,路过的霓虹灯还在闪烁,把他的影子拉得很长,我仿佛看见了影子里的鬼魅,正极力地想要挣破牢笼。只可惜,这不是我能应付的场面。自己的生活已是满地鸡毛,我又何德何能,宽慰他人世间美好。于是,我选择了沉默,让音乐安抚他颤抖的灵魂。

他哽咽着,对我倾诉着他的故事。今夜,他心爱的女孩儿,终于跟他最铁的兄弟走在了一起。他不生气,因为这是他一手策划的结局。只是,他不甘心看着他们牵着手一起走进了教堂。那些自以为是的大度,到头来皆是谎言。是他高估了自己,俗人就算披上了圣人的袈裟,骨子里也仍旧俗气。他选择了逃避,离开之前也没能祝他们幸福。

“我有肿瘤,是恶性的啊。我不能给她幸福,我不能,照顾她后半生。”

我默默地把电台换去别的频道,这一路上,我们再无交谈。直到下车之前,他才又喃喃自语道:“但是,看她身穿白纱,我多想她挽着的人是我。即便,即便,我给不了她幸福。”我看着他颤颤悠悠的身影消失在黑暗中,看着鬼魅在他身后逐渐现形。

他留给我一颗躁动不安的心,不知怎的,我突然想起美玲,那个在无数个夜晚里,有一搭没一搭跟我闲聊的啤酒妹。一天,我借着酒劲,对她说嫁给我吧。她愣了一下,然后笑了,说:“你要养我吗?”我没敢把话接下去。她是那么的年轻,裸露在短裙之外的大腿,甚至看不出任何青筋凸起,亦或者是松弛的痕迹。而我,从头到脚都充斥着腐朽的气息。可是,比起疾病,这又算得了什么呢。

爱会跳跃时空差距,俗人的感情不该落下遗憾。我驱车离去,沿着没有影的暗巷,驶向那个熟悉的咖啡店。

“诶,来liao,怎样,今晚要几瓶海尼根。”

她拿着海尼根,对我满脸笑意,猝然间,我仿佛看到了她身披白纱的样子。没有过多言语,我拉着她的手离开了。她或许还在意别人的眼光,或许挣扎过,但那些都不重要了,此时此刻,我只想能拥有她。

我拉着她坐在车上。起初,她还有些埋怨,但渐渐地,也就安静了下来。我跟她说了那个乘客的故事,还有许多漫无边际的话。我说,我养你啊,那个青年所给不了的幸福,我能给。于是,在灯光所照射不到的后车座上,我吻了她。月光皎洁,我纵容那只隐藏在我影子里的鬼,支配我,为所欲为。

(冰山底下面具背后,人间暗处徘徊鬼影,影子作为欲望晦暗的本来面目,介于超自然和幻觉移情,让故事产生了一种写实以外的张力,书写不外就是让牛鬼蛇神现形,不过影影绰绰的诡异氛围,尚可调高几度,前半车内的互动对话,不需占据太大篇幅,穿插多些不同乘客的绘声绘影,才有摄人心魄的气息。)

紫妍:故事2

夺冠

蓝色的雨在雷克雅未克的夜空中飘洒,上海浦东的训练基地里,明凯在大屏幕前看着五个后生仔激动的紧紧拥抱,捧起了每个英雄联盟选手的最高荣誉,捧起了建队七年以来所有EDG人的最终梦想——召唤师杯。

似曾相识的欢呼声将他带回到了2015年的佛罗里达,季中赛,同样的蓝色的雨,只不过站在C位的人是他。把不可一世的大魔王打得瘫坐在椅子上,镁光灯下,蓝金闪片折射着他的目光,韩国人不过如此,英雄联盟舍我其谁?几乎所有的中国玩家都相信,他明凯迟早如同奖杯上的巨龙一飞冲天,迟早能将召唤师杯捧回中国,从此LPL将成为第一赛区。

然而从柏林到洛杉矶再到寂静得令人窒息的北京鸟巢,他一次又一次的失望。本以为佛罗里达的光辉是黎明的序章,谁知竟成了职业生涯最后的璀璨。他明凯确实如同巨龙一般,但却是龙游浅滩,永远被困在了佛罗里达热闹,无眠,却又漫长的晚上。如同宿命一般,站在总决赛的舞台上,明凯二字,字字八画,年年八强。

2017年北京的冬天可真冷啊,他把自己的幸运数字选做7,以期突破8的魔咒。然而命运却跟他开了最残酷的玩笑,站在家门口,在千万国人的瞩目下,他确实不再是八强了,他带着他的EDG,带着他的梦想,在无数的唏嘘声中,16强便被打回了家。

坐在灯光昏暗的大巴车里,他真想答应窗外那个在冷风中哭喊着“明凯你别退役”的女孩。可是看着微博上的举世之非,看着游戏客户端上的漫天谩骂,他迟疑了,手下的惩戒也不再坚定。他看着一边在自己的手下抢下大龙,一边一脸崇拜地说“明凯我是你粉丝”的新人替补,嘴角泛起苦涩,以及下一场比赛中更加的无所适从。野区还是那个野区,英雄还是那个英雄,而明凯却不是那个明凯了。也许,是时候放手了。

就像是自来也,输了一辈子,便想教出个鸣人。幸运女神在这时终于肯看了他一眼,他收下了那个替补当徒弟,教思路,教局势,教在一次次失败中学来的一切。看着这个徒弟在LPL从跌跌撞撞到叱咤风云一如当年的自己,他觉得自己的梦有了延续。

小徒弟没有让他等的太久,2021,冰岛,小徒弟为EDG赢下了一张门票。尽管,这张门票并不属于他。出征时小徒弟问他还有什么要叮嘱的,他只说一个月不要让我看到你回来,明明是祝福,却带着2017年折戟沉沙时同样的哽咽。挥手送走那辆开往虹桥机场的战队大巴,一同送走的还有自己的青春张狂和满腔执念。执念之所以被叫执念,便注定了无法实现。他多想赢下最终的胜利,然后喊出“我就是我,我就是明凯”,可惜,做不到了,赛场上早已没有了他的位置。

粉丝说,决胜局拖到了七号,星期七,冰岛中心距上海7777千米,所以肯定能赢。他看着魔怔了的粉丝,把明明没来的他以一种近乎玄学的方式填充进比赛的细碎缝隙,摸了摸鼻头,莫名的有些心虚。可是当EDG的大龙小龙加远古龙总数达到七条,小徒弟一马当先,将敌方基地捅碎时,他才相信,原来7真的可以带来好运,只是亦需付出代价。击碎敌方水晶的一瞬,他不断颤抖的手忽然变得无比平静,仿佛是这些年来的曲折磨难都在这一瞬画上了一个完美的休止符。

蓝金色的雨下,所有人都在感谢他,小徒弟感谢他的培养和指导,教练感谢他帮忙分析对手,制定战术,粉丝们感谢他多年来对战队的付出和打下来的荣耀。可他又如何能感谢得了自己呢,只是单纯的释然,或者说对自己的解放。莫名的空虚令他不知道该干些什么,他选择去开一把游戏,去听听那熟悉的“亲爱的召唤师,欢迎来到英雄联盟”,却怔在主页面硕大的庆祝海报前,海报上是他夺冠的后生仔们和闪闪发亮的召唤师杯,心底终究是泛出细密的酸涩。

那天晚上,他做了个梦,梦见曙光女神终于站在了EDG这边,盾挡的是黑暗,剑指的是方向,她身上的光,像极了他一直追寻却从未到来的那场荣光。

(东山再起方为英雄,结盟复辟史称豪杰,洋洋洒洒的描述,波涛汹涌的情绪,坚定不移的信念,热血愤慨的主题,人物穿梭游戏沙场的五光十色,不亢不卑展露人性,文字煞是热闹的敲盘无疑精准强劲,但是这类情节总有换汤不换药之虞,活着虽然无非敞开胸襟宣泄情怀,但是书写却是最忌样板典型。)

日华:故事2

选择

“这是最后一次。”

看着对方真诚的眼神,老周每次总会无奈地把自己不多的钱都借给自己的好朋友。

自从老周的父亲去世之后,老周就接手了父亲的面摊生意。然而他虽然继承了摊子,却似乎没继承到父亲的手艺,每天在摊位前排队的顾客也越来越少。以前母亲还能在面摊帮忙,但近几年却因为腿脚不好而一直在家休息。如今的老周已然三十多,不但无法“三十而立”,爱情也离自己遥遥无期。

看着房东催租的信和手上琳琅满目的账单,老周满脸无奈。他曾想找过亲戚帮忙,但所有人似乎都比自己还惨,常常不是消失找不着人就是自己也债务连连。之前信誓旦旦找他借钱的阿豪却也总说钱都拿去投资了,还在等着回本,还恶狠狠地落下一句:“钱我现在是肯定没有的,只有烂命一条,你要就拿去。”老周也想大声喊出这句话,但他知道他不能,因为他还有母亲要养,还有父亲留下的摊位要顾。

当老周正烦恼的时候,手机忽然响了。在接通后,老周才知道原来是医院打来的。电话那头的人说自己的母亲在家不小心摔倒了,所幸被邻居发现并送去医院。老周听到消息后,立即赶到了医院去。看到母亲平安地躺在病床上熟睡着,老周终于放心了。但他很快就发现自己要面对一个很实际的问题,母亲那并不便宜的医药费。万般无奈下,老周只好走到医院附近的提款机去取钱。这笔钱正是父亲当初遗留下来的保险金,也是如今他们两母子唯一的积蓄。老周原本想用这笔钱来还租金,但如今连这笔钱也没了。想到这,老周望向医院上方那蔚蓝的天空,无奈地叹了一口气。

站在提款机前,老周看着荧幕上的数字归零,然后再看着提款机吐出的那叠钞票。眼泪不知不觉中模糊了视线。他后悔当初轻易地答应帮忙。他自责自己的不争气。滚烫的泪珠落在冰冷的提款机上,模糊的双眼似乎在刹那间看清了世间的人情世故。

回医院的路上,老周一直看着刚取完钱的收据。小纸条上的圈圈似乎是他过去三十年忙忙碌碌的人生的缩影。

归零。重启。

老周深吸了口气,仿佛下了很大的决心,把收据撕掉后便把碎片丢进街上的垃圾桶里。谁知刚一抬脚,老周便踢到了靠在垃圾桶旁的一封沉甸甸的信封袋。在好奇心的驱使下,老周把它捡了起来。里头竟然装着的全是一叠叠的100元钞票。看着眼前的巨额现金,无数个念头在老周的脑海中闪过。恶整节目?愚人节玩笑?拿了就跑?这附近有没有摄像头?等老周回过神后,他快速地观察左边的行人道。行人道一个人影也没有,再看右边,却只有一只小猫正在慵懒地晒着太阳。当老周确认附近没人时,他做出了一个决定。

在回医院的路上,短短的十分钟路程却让他感觉似乎度日如年。他一边走着,一边紧紧地抱着信封,深怕有双手会突然间把怀中的信封抢走。他快速地走着,深怕某个声音突然出现把他喊住。用着颤抖的双手,老周从信封袋里拿出了些钱,交了医药费。然后,他又交了租金并把所有的账单都清了。

但即便如此,老周还是无法睡得安稳。他经常在半夜中惊醒,然后白天时则不断地翻找报纸,寻找着他想象中的那则新闻。

几个月后,老周一如既往的坐在摊子里发愁。但他的人生似乎从几个月前的某一天就突然转运了。老周的母亲出院了,摊子的生意更是一天天变好。让他没想到的是,阿豪的投资也终于有了起色,不但为自己之前所说的话道歉,还陆续地把他之前借的钱还给老周。随着阿豪的钱还完后,银行户口上的数字也来到了某个数字,一个老周心心念念的数字。从那时,老周每天下午都会早早收摊,抽出一点时间到那街上的长凳坐一坐。

五年后,有个人以匿名的方式把一大笔巨款捐给了附近的慈善机构。老周看着报纸上的报道,过去几年紧锁的眉头终于舒展开来。

就在这时,他又接到了朋友打来的电话要他帮忙。

“这是最后一次”老周说道。

(有时有眼有时无珠,老天的关门开窗,即是一个书写的入口,妙想天开式的情节,虽然有点匪夷所思,但是作为故事的训诫,倒也阐述了为人处世的寓理,叙述尚可更为简洁,文字描述也能再修饰准确,这类题材必须扣紧因果,朋友借钱的情节不妨删去,人物本是落魄无赖,天降横财反而带来转机,接着战战兢兢的回头是岸。)

一轩:故事2

孪生兄弟

太阳慢慢落下,如往常般映的天边一片血红,而我也在电话声中醒来。接起电话,便听到一个中年妇女咆哮的声音,果不其然,又是妈妈打来催我回老家结婚。刚放下电话,敲门声又响起,这次是房东来催租了。

今年是毕业后的第八个年头,还是像往常一样,我早早的便来到了酒吧。我从小便对调酒充满了兴趣,作为一个调酒师,得益于我精湛的技术,这家酒吧才能在这条街上勉强活下来。舞台上的吉他手孤独的唱着,今天客人还是一如既往的少,我默默旁观着他们的狂欢,而角落里一个穿黑色风衣的男人引起了我的注意,在我的招呼下他走了过来。

“来杯苦艾酒吧。”

”来,您的苦艾酒,“我微微摇晃,随后将装着绿色苦艾酒的三角杯递出去,而他接过后便一饮而尽。他似乎有很多故事,我心里想,而他仿佛看透了我的心思,杂乱头发下的眼神充满了疲惫。

“我杀了自己,”他突然和我说:“从来没想过我会和别人说这么多,从前我有一个弟弟,他长得和我一模一样,我们一起做过很多事,一起上课,放学,一起偷领居家的鸡,也会帮忙互圆谎话。我们一样优秀,也同样听从父母的话,从小就要当个医生。如果要说感受的话,我们互相就像是对方的臂膀,是对方存在的意义。”

听到这,我不禁觉得这是一件非常幸福的事情,而他再次看穿了我的想法,接下去说,“很多人嫉妒我们兄弟俩的异口同声,而我渐渐觉得这种幸福感并不是大家羡慕的那样。我们考试并列第一,女孩子喜欢的也是我们俩中的任意一个,于是我试图通过做的不好来和弟弟区分开来。我故意逃课,交白卷,大人们都觉得玩音乐是不务正业的行为,而正因为这样我才偏要去玩音乐,渐渐的我才发现原来音乐才是我真正的热爱,做医生只是父母想要我成为的样子。”

话音刚落,他便起身走向舞台,从吉他手手中接过吉他,独自唱了起来,沉重浓厚又跑着调的嗓音贯彻整个酒吧,引的客人们纷纷侧目,而我的手机也在这时响起,上面硕大的妈妈二字让我顿时没了接听的想法。很快,他就唱完了,对着话筒,他继续讲到:“小时候,家里客厅摆放着一把武士刀,爸爸告诉我和弟弟,谁能乖乖听话考上医生,就教谁使用这把刀。我比弟弟大了五分钟,作为哥哥我当然要比弟弟优秀,而无论我如何努力,弟弟都和我一样。我想要不一样,于是玩起了音乐,我发现音乐才是我真正喜欢的,而弟弟还是循规蹈矩得做着他应该做的事。慢慢的弟弟越来越受父母宠爱,而我也成了大家唾弃的叛逆坏孩子。不满的情绪渐渐积攒着,终于有一天我冲到客厅去拿武士刀,而这个时候我发现刀并不在那里,回头一看,弟弟在冷冷地看着我,而刀在他手里紧紧地攥着,噗!”

说完,他转头看向我,在聚光灯的照射下,我看到他黑色风衣里的衬衣上有一个名牌,上面写着,“第一人民医院,主任医师”。而他看我的眼神,让我感到那么的熟悉,有一瞬间,我仿佛看到了自己。他慢慢起身,佝偻着背,一步一步推开门离去了。

这时,手机屏幕亮起,妈妈和房东同时发来短信。刹那间,我的头胀痛了起来,眼前的客人都忽然像孪生兄弟般长的和我一模一样。

(真做自己谈何容易,活着即是四分五裂,虽然文字略有一点疑真疑假的奇幻氛围,但是将全部人物情节夹杂阐述说白推挤一处,寓意和主题过于明摆之外,也少了叙述布局的乐趣,书写应是慢慢亮出凶器,然后才戳破现实的真相,不妨以酒客每晚闲聊几句的方式,逐渐拉开情节悬疑的帷幕,最后的开示才有冲击力。)


师雨:故事2

西兰花

“我要出去买菜,赶早去买的菜最新鲜。”一阵嘈杂音从门口传来。

“妈,家里有菜,不用您出去买。”父亲堵在门口,劝说着奶奶。

“家里的那些菜都不新鲜了,我要去给老头子买西兰花。” 奶奶依旧倔强,干瘪的脸被挤在一团白发和棉絮之中,浑浊的眼珠定定地望着门锁。奶奶是十里八乡出了名的好厨艺,她做的蒜蓉西兰花是爷爷年轻时就最爱吃的,爷爷总说连饭店都做不出这么好吃的西兰花。可是,这么晚了,哪里又有西兰花呢?爷爷倔不过奶奶,给父亲使了个眼色,又披上一旁的外套。父亲见状,无奈的从门前移开。

爷爷奶奶出门后,我和父亲也跟了上去,只见深巷的黑夜里,昏黄的灯光把一对互相搀扶的老人的影子拉的好长好长。我的记忆也跟着追溯到半年前的那个秋天,那时奶奶的记忆开始衰退,做事跟个小孩似的,经常半夜闹腾着不睡觉,喜欢整理东西,打扫厨房,看电视,而白天呢,就坐在沙发上呼呼大睡。没过多久,就确诊了阿尔茨海默症。

当晚,奶奶去菜市场绕了好大一圈才心满意足的回家。紧随其后的父亲到家后,小心翼翼的把房间里里外外上了锁,才揣着钥匙回房休息。也不知是不是因为第一次大半夜走夜路,极度疲惫的我很快进入了梦乡。在梦里,我梦到了奶奶生病前的日子。那是一个正午,在洋洋洒洒的烈阳中,灿灿金光在水泥地上小憩,门被吱呀一声推开,光影动了动眼皮,奶奶挟着风尘踏进屋里唤着:“小师,快来吃午饭咯。”梦中的我望着奶奶慈祥的笑容,那是我最温暖的独特记忆。忽得,我被敲门的声音惊醒。

“奶奶不好了,我们得把她送去医院。”

奶奶最后的日子,已经完全失去了作为人的尊严。

出院后,她在家里的活动范围缩小到了那一张一米八的大床。她的进食、排泄等一系列行为都需要别人的帮助才能完成。因为无法排出尿液,她需要插尿管导尿,原本干净整洁的屋子被杂乱的医疗器械摆满。有时无法进食,爷爷就端着牛奶,一点点喂给奶奶。

最后的几个月,奶奶不停地摔跤,浑身上下都是青一块紫一块。爸爸不得不把卧室地板上铺上了海绵垫子。奶奶也完全不认识人了,有时叫爷爷哥哥,有时叫爸爸弟弟。奶奶就像被困在时间的长河里,记忆一点一点被脑海中的橡皮擦拭去,而我们则煎熬着承受这一场漫长的告别。

也许是潜意识的习惯,奶奶还是会时不时的闹着要去早市买西兰花,只是如今的她已没有了行动能力。这时爸爸总会从厨房拿出他在早市买的西兰花,哄着奶奶已经买了今早最新鲜的西兰花。

时间就像没有线的风筝,它拼命往上飞,想抓也抓不住。在人生最后的日子里,奶奶的状态又像是一个精神病患者,整宿整宿地不睡觉,嘴里念念有词,躺在床上,两只脚来回不停地搓动。

时至一九年的冬月,大雪未能如期而至,却带走了我慈祥的奶奶,以及她对我的爱和呼唤。奶奶走后的第一个除夕夜,母亲做了一大桌子的菜,其中有一盘是蒜蓉西兰花。吃饭的时候,爷爷略过其他的大鱼大肉,只是夹了许多的西兰花到碗里,大家都劝他过节多吃些肉。可爷爷却不理会我们,只是自顾自地吃。

忽然,爷爷说:“幺妹最拿手的就是蒜蓉西兰花了。”爷爷口中的幺妹就是奶奶。听了爷爷的话,我和表姐都没忍住,任由眼角决堤了思念。余光中,我看见父亲默默的夹起剩余的西兰花,泪珠在他的眼眶里打转,却强忍着。

又是一个温眠般的夏季,爷爷的开心和欢乐依然云游未归。他的身体也在奶奶走后每况愈下,即使每日母亲费尽心力的给爷爷做好吃的,爷爷也总似味同嚼蜡。也许,他现在唯一眷念的菜就只有蒜蓉西兰花了。

仅仅数月后,爷爷也走了。

(记忆常是舌尖的挂念,人间种种离合正是书写的滋味,虽然阿尔茨海默已经屡见不鲜,每个故事里的老人好像都得身患此病,但是文字轻柔委婉细心铺垫,至少将人物浑浊的心境和形态勾勒得极为饱满,不过一边行进一边回忆的叙述口吻有点崎岖,那些较为典型式的情绪渲染,也可以按耐收敛一点,从旁穿插爷爷奶奶过往交集的点滴。)

Sunday, November 21, 2021

燕儿:故事2

桂花树下 

死亡是什么?安然在十八岁时有了更深切的体会。

在一个冬日凌晨,爷爷走了,悄无声息。身处异国的安然一家收到消息后,便马上定了当天早晨的航班赶回家乡。接近响午,她从街边的石头楼梯走下去,再次回到跨别两年的小院子。老旧的水泥房,灰褐色的瓦片,角落的萋萋青苔。一切似乎还是先前的模样。

谁知生命枯萎之际是如此的突然,以往会在院子里等孙女的老人倒下了。当血液不再流动,灵魂消散,最后只剩下皮肉的躯体。那抹记忆中的身影如今躺在床上,了无生气。脸颊深陷,皮肤干皱,瘦弱得安然已认不出。这双总是泛着柔光的眼睛将永远紧闭,安详地去往天际。

狭小的房间内,冷冷的空气夹杂着焚烧纸钱的味道。此时,火盆所传来的暖意捂热不了屋内悲伤人儿的心,哭声断断续续。男人们安排着爷爷入殓,女人们含着泪在一边安抚哭得几乎昏厥的奶奶。面对这一切,安然有些不知所措,心中的酸涩感随着时间在慢慢发酵。泪已湿润了眼眶,却倔强地还未流下。她懦弱地想要逃离就在眼前的现实。于是,她来到外面的院子。将近春天,但依旧冷风刺骨。她抽了抽鼻子,拉紧有些单薄的外套,目光越过他人不自觉地落在了那棵老桂花树上。

这棵树好些年头了,即使是冬天也相当茂盛。一朵朵嫩黄小花点缀在深绿间,很是好看。树下,有些木头凳子与爷爷的竹椅。中风二十多年的爷爷行动不便,早些时候还可以拄着拐杖四处走动,但近几年只能坐轮椅,或躺在床上。尤其在冬日里,奶奶常常趁着阳光正好的时候,扶爷爷坐在树下坐坐,呼吸新鲜的空气。安然也喜欢坐在那里,拿上水果和零食与爷爷聊天。

爷爷说话比较不太流利,大多时候使用方言来沟通。安然在异地长大,普遍说着普通话。爷孙俩交流可能就比比划划,你说我猜这样进行着,在哼哼嗯嗯之间倒也相处得融洽安好。有时候,空闲下来的父母与奶奶也会加入这个树下小群体。一家人泡杯热茶,懒洋洋地享受午后日光与随着星星桂花飘落,那似有似无的花香。

如今,花香仍在,但人走茶凉。环顾四周,安然抿紧嘴角。平常清冷的院子里此时聚集了从各地赶来那些熟悉又陌生的亲戚。突如其来的热闹,令她感觉沉甸甸地难受,却也说不上来为什么。房间传来声响,爷爷已入棺并被抬出了院子继续进行繁琐的仪式。耳边不时传来奶奶令人心碎的尖锐哭声,她往常整洁的短发变得凌乱无比,许多白色的发丝仿佛一夜之间悄然出现。在安然的印象中,她是个万能的女超人。烧菜生火、做农活、收拾杂物、打理爷爷的生活,家里一切井井有条都是因为奶奶。她围绕着爷爷而转将近二十多年,甘之若饴。残忍的是,奶奶是第一个发觉爷爷逝去的人。这个冬夜带走了她的欢喜、她的动力、她的生活。

次日,安然跟着父母来到火化场。焚烧处仅仅是一个铁制的窗口,冷漠地隔离了生与死。随着工作人员按下按钮,爸爸不忍,走到角落垂头抹泪,妈妈搂着安然轻声啜泣。而安然盯着缝隙中的火光出神,仿佛听到了火舌的吞噬声,张牙舞爪又滋滋作响。不知过了多久,机器熄火,一切成灰。仿佛突然醒悟,她心中情绪万般翻涌,眼泪最终夺眶而出。往后,她真的没有爷爷了。

踏出火化场外,安然只见万里无云的天空中,太阳热烈的照耀着,温暖着人间万物。她想,爷爷自由了。如今他可以去看看外面的世界,不再被困在身体里,没有病痛的枷锁而随心所欲。

只是从此桂花树下,少了一抹温柔的身影。

(怀人伤逝的主题,其实较是散文的格局,虽然氛围和意象一概不缺,文字的千头万绪也有感人的表现,但是连连哀悼和翩翩想念,情态和情节几无变化,情感一旦浓郁则难免变腻,或许可以避开抒情惯常的写法,借助小孩的好奇的眼光,看视面对死亡的不同表情,让书写的感悟更有故事性。)

馨童:故事2

Lies

酒吧里,节奏感极强的音乐,连带着心脏跳动的声音,将舞池里形形色色的人拉到同一个频率上。五光十色的旋转球在黑得伸手不见五指的场景里肆意跳动,明亮与黑暗快速交替,刺激着人们的眼球,于是视觉短暂地罢了工。人们的交流依赖着暧昧的肢体接触,有些越界的行为被默认为人类偷偷取暖的渠道,似乎在看不清的世界里,肌肤的触碰更让人觉得踏实。

在这放纵的氛围里,最角落的吧台里坐着一个女人。她穿着有些过时的裙子,过于保守的设计也让她的存在显得格格不入。她面前摆着的最cliché的Long Island,更是让她散发着一种刘姥姥进大观园的意味。

她似乎也察觉出自己存在的不合适,捏着酒杯的手指用力得有些苍白,另一只手紧张地提着手里的包包,压在自己的裙子上。虽然女人的不自在是如此的明显,她依然强迫自己坐在那不舒服的高脚椅上,脖子僵硬地挺着,对着人群睁大她那唯一称得上漂亮的眼睛。

女人的眼珠子很黑很亮,与她束手束脚的动作相反,此时她的眼珠显得特别灵活和敏锐。在一众黑压压的人群里,她准确地寻到了她的目标。那人长得高大挺拔,肩宽腰细,还有一双大长腿,是个十足十的衣架子。或许是长相突出,亦或是女人对于他的一切都十分熟悉,所以即使在混乱狭窄的室内,也能让自己视线紧紧跟随着男人的行动。

眼看着男人走到一张桌子处,男人心情看上去十分愉悦,立刻就与好友打上招呼。他的动作被女人看得清清楚楚,见周围的女生与他不亲近,这让她偷偷地在心底呼了一口气,握着酒杯的手也显得自然一些。

于是思索了一番,女人打算走下高脚椅向男人走去。然而,她的行动在刚刚开始不久后就停止了。她几乎是没有缓冲地转过身去,惊慌失措地走向酒吧的门口。她一路跌跌撞撞,穿过舞池里扭动的身体,仿佛无法在里头多待一秒钟似的,逃出了酒吧。

酒吧门口抽着烟的人们对此举并无多大的反应,毕竟在这地方没有什么是不可思议的,所以他们都只是冷冷地瞄了一眼,任由女人失魂落魄地离开。

走了没几步,寒冷的风迎着女人的方向,让女人清醒了些许。她似脱力般不顾形象地蹲在地上,把头埋进了膝盖间,抖动的背影泄露出她的崩溃。压抑的抽泣声悄悄溜出,经过的人们犹豫后终究还是装作看不见地与她擦肩而过,也许此刻的视而不见对她而言更为体面。

半晌,女人平复了心情,终于站了起来。然后往马路边上都去伸出了手,拦住了一辆徳士,搭上车离开了。

脱下不习惯的高跟鞋,女人瘫倒在沙发上。回家路上,酒吧里的那一幕不断在脑海里重播,一次又一次地提醒着她所看见的事情有多荒诞。她麻木地拿起电话,装作若无其事地拨了一通。电话那一端响起了小孩牙牙学语的声音,她努力压抑着情绪,与对面的老人问候几句。挂了电话后,她握紧拳头,仰望着天花板挂着的吊灯,亮着的灯泡模糊了眼睛的焦距,就如自己的内心一样,浑浊不清。

“喀哒”一声,门口出现了男人的身影。女人几乎是不顾一切般扑在男人身上,嘴唇莽撞地撞在男人充满酒气的唇上,口中仿佛没有意识般重复地问着:“君,你爱我吗?你爱我吗?”

“当然,小玉,怎么了?发生什么事了?”

小玉仿佛听不见耳边的关切声,急不可耐地解开君的衬衫,手掌抵着他的胸膛,急迫地想感受对方的温度。措手不及地,小玉的手往下移动,然而小玉脑中却不由地想起酒吧里的那一幕。此时放在自己腰上的手掌,就在不久前抚摸过另一个人耳朵,两具高大身体纠缠着的画面,便在小玉闭着眼时闯进她的眼前,怎么都甩不开。

终于,小玉缓缓地站稳,被泪水衬得亮亮的眼睛在抬头对上君关怀的眼神后,嘴角勉强地上扬,开口说:“没事,我就是有点想你了。”

“还有,孩子也想你了。”小玉说完后,缓缓地走向房里,望着房中新置的婴儿床。

小玉暗暗发誓,酒吧里的那一幕,将永永远远地藏在自己的心底,直到最后埋在尘土中。

(男人遍地风流,女人暗自憔悴,故事采用一种客观摹写的叙述手法,捕风捉影之中无疑有点距离,但是文字伏贴环绕欲望的形体,描绘中却也透出了依稀孤绝的光影,但是这类甘愿承受的老调情节,哀怨懦弱的悲苦形象,多少像是封建时代的故事和产物,现实也许还在连番上演,书写却要能另辟新境。)


舒宜:故事2

滚黄梨前夕

小河和父母今天搬家,一家三口前几个星期就开始收拾了,但今天早上才是最后的‘冲刺’。

“慢手慢脚的,待会儿就来不及了!“

小河看了看还挂在墙上的时钟,叹了一口气。这才早上十一点,屋子也已经收得七七八八了。母亲和搬运公司说好了下午四点到,还有整整五个小时。母亲每次都这样,似乎对时间的概念有什么误解似的。连每天早上叫小河起床时,也会说是下午了,直到小河惊醒时才发现时间还早。

今天连平时不擅长收拾的父亲,也被分配了整理好自己东西的工作。这可算是全家中最轻松的工作了;小河还得帮忙母亲把全家人的衣服都折好放进行李箱里,被母亲称之为‘年轻力壮’的他,最后也得负责把所有要扔掉的东西带到楼下。

小河本以为这是让母亲舍弃旧衣物的好机会。她总以怀旧为理由,不肯扔掉那几件早已过时的八十年代衣服,常常边欣赏着,边讲述自己年轻时美好的青春。收着收着,小河从衣橱的深处找出一些许久未拿出的衣物。“妈,这包是什么年代的啊,那么老土。”小河的言语中透露了一丝嫌弃。母亲一手抢过,脸上露出了得意的表情,“你一个小孩子懂什么?这是当年度蜜月时你爸给我买的,是名牌货!“ 说完便抛给父亲一个暧昧的眼神。小河觉得自己都要起鸡皮疙瘩了,也放弃了让母亲断舍离的念头。父母结婚多年依然恩爱如初,无疑是件好事,但早已到谈恋爱年纪的他,总是有点受不了。

眼看午餐时间快到了,自己也因为一早上的劳动而感到特别饿,小河便想下楼打包午餐。楼下的咖啡店卖的也只有小河一家早已吃腻了的饭菜。这倒是让大家觉得搬家是件好事的一点。换一换环境,能在家附近吃上几道新的菜色,也是小河这个‘吃货’可以期待的。这毕竟是大家最后一次在这里吃饭,小河便果断地决定给爸妈买他们平常最爱吃的。

路上,小河放慢脚步,想好好地把周围再观察一番,但不到一会儿,就来到了只离家几分钟路程的咖啡店。“阿姨,来一份。”小河边掏出早已算好的三块半,边和阿姨说到,“我们下午就要搬家了,这是我最后一次来买菜头粿了。”

阿姨在咖啡店的角落摆摊已久,多年来看着小河长大。如今的店铺虽然有些破旧,但还是保持得很干净。小河是个菜头粿热爱者,吃遍了全岛的菜头粿,但依然觉得阿姨炒的还是最合口味。如今,小河心中也有些不舍。”是吗,那阿姨今天多给你点,也不收你钱。你回去和你爸妈一起吃,也替阿姨和他们问好哦。”阿姨一如往常地热情。小河从出生就住在这里,看过家家户户搬进搬出、这里变化多端,觉得如今能和邻里的人打好关系还是件不容易的事。带着这份领悟、自己的菜头粿、母亲的咕噜肉饭和父亲的牛肉饭,小河回到了家。

“儿子,吃完饭后把这些都带下去扔掉。”

小河看着大袋子中似曾相识的东西,发现那些都是他小时候的玩具,也是母亲从储藏室整理出来的。其中的几个风火轮小汽车和一叠宝可梦卡牌也都充满了岁月的痕迹。当时的风火轮小汽车也不便宜,是每次考试成绩好时父母买给小河的奖励。如今看着它们身上的道道刮痕和早已被磕破掉的油漆,小河也想起自己当时无论去到哪都得带上一辆玩一玩。可梦卡牌的收藏也曾是了他向朋友炫耀的工具。当年他以手上最强的宝可梦在对战中打败过无数个人,一度觉得自己是个宝可梦大师。

小河回忆起童年的美好,笑了笑,依然潇洒地把袋子拎起。

在‘一家之主’的指导下,一切在不久后就被收拾得妥妥当当。三人各自拿着大大小小的行李箱和几个已经塞不进罗里车的箱子,准备最后一次离开他们居住多年的邻里。

临走前,母亲犹如突然记起了什么。

“真是的,我差点忘了。得去杂货店买个黄梨,到了新家要滚进门的。”

(如实记述一场搬家的寻常经历,平铺直叙的故事稍缺起伏和焦点,像在宣导社区邻里和睦的气息,不过一家和乐融融的文字清新,却也颇有几分温馨的情趣,滚黄梨作为习俗仪式,其实可以作为书写的关眼,开头以父亲嘱咐女儿去买一粒黄梨,由此通过小孩子的视角,去瞧看环境的变迁。)

楚楠:故事2

面具

凌晨三点,琴看着手头尚未做完的工作重重地叹了口气。上司今天又是踩着七点下班的时间,将一叠厚厚的文件放在琴的办公桌上,不容置疑地要求琴将文件里的工作整理好。朝九晚五的日子仿佛永远不会停止,生活也似乎变得无趣了起来。只不过随着“嘟”的一声,琴连忙打开手机,只见“漓歌”发来了一条讯息:“还没有休息吗?”琴正愁一肚子苦水没地方倾诉,便开始和漓歌有一搭没一搭的聊起来。

漓歌是琴在书友群里认识的,他们喜欢同一个作者,有着极其多的共同话题,漓歌和书友群可以算是琴平淡无奇的生活中的一点小波澜,也就只有每次下班后的深夜,和群友们从古诗词聊到欧洲文学时琴才感觉自己又活过来了。比起漓歌这个风雅的网名,琴总是觉得自己的网名——乐乐很普通,用户头像也是简简单单的一片蓝天白云,她甚至还因此暗暗担心过漓歌会不会觉得自己是个无趣的人。琴觉得自己本身是很内敛的人,可脑子里经常有天马行空的想法,这对于她这个年纪的人来说似乎显得过于幼稚了。

比起琴这样脑子里总装着奇思妙想的人,踏踏实实按部就班的员工往往在公司更吃香。琴每天只得做着枯燥的工作,在同事和领导面前扮演着兢兢业业的职场人的形象。公司唯一人性化的地方可能就是没有固定的员工装了,琴每天来上班的时候都会穿着自己喜欢的花裙子,朝气蓬勃的形象似乎在满是西装革履的办公室里格格不入。每当上司看见琴的时候总是黑着一张脸,琴也跟同事们仅仅保持着工作上的联系。

好在漓歌似乎并不介意这些外在的事物,两人关系反倒愈拉愈近。正因如此,每当和同事们在公司加班到深夜,琴会一个人端着咖啡到天台上跟漓歌诉苦,那里可以看见漆黑的夜空中繁星点点。

“今天又加班到三点,感觉头都要秃了”琴一边回复漓歌一边小口地喝咖啡。不一会儿漓歌就回复了:“是吗,真巧我也在加班,我们公司隔三差五就要加班,不加又担心业绩不行。”琴一听这相似的遭遇简直感同身受:“是啊,每次我在公司都感觉很窒息,所以我会到天台看星星,我也想当颗星星,无忧无虑地呆在这么大一片天空里。啊,我有这样的想法你不会觉得我幼稚吧!”漓歌回了一个大笑的表情包:“怎么会,我总是觉得你这个人好有意思啊,平时在你身边的人肯定很快乐吧。说起来,我的办公桌正对着落地窗,今晚的夜空好像尤为闪耀。”琴笑了:“是呀,听说最亮的那颗,就是北斗七星呢。”

一杯咖啡落肚,琴忽然想起不久就是万圣节了,书友群里提议开一个面具派对。漓歌说过他也要去,琴立刻兴奋的在网上下单了一个美杜莎面具,漓歌知道后笑着打趣她思想总是这么异于常人:“美杜莎面具一定会让你成为全场最特殊的。不过乐乐,我还没见过你的样子,要不我们今晚都不要戴面具了好不好,我想见你。”琴有些害羞地回复:“到时候再看吧”但还是把美杜莎面具放进了房间的柜子里,看来是用不上了。

不巧的是,面具派对的那天公司部门突然通知琴整理的数据和实际对不上,她连衣服都没换好就急急忙忙跑回公司,今天穿了一件米白色的小裙子,上面还有一个大大的维尼熊图案。上司铁青着脸听琴做完汇报,看了又看她的裙子,似乎总算是想到了公司对着装没有要求的条例,最终还是一言不发地走了。琴赶紧往家赶,她可不想在派对上迟到。“嘟”,是消息提示音,漓歌上线了。他发来了长长的一段语音:“抱歉我今晚可能会迟到,我同事真的烦死了,一天到晚穿那么幼稚的衣服上班就算了,连这次我们小组报表的数据都出了错,害得我们被领导骂。还有,她……”

听着听着,琴缓缓放下手机,眸里一片冰凉。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她不停删改着对话框内的简讯,终究还是没发出去。眼看要到赴约时间了,琴只得放下心绪收拾好派对用品准备出发。一只脚刚踏出门,琴犹豫了,半晌,她走回屋内,将美杜莎面具戴在了脸上。

(网络行事人人变装,现实生活又各戴面具,现代诸般的真真假假,正是值得书写的大千世界,这类题材的尝试虽然多见,但是叙述的出手明确利落,无论是事件的布局或者人物的挑染,皆有十分巧细的打点,细节象征前后镶嵌,仿佛熠熠星空皆是灯泡闪灭,既然一切皆妄,不如就没入水泥冰冷的神话暗处。)

婉晴:故事2

翅膀

茜茜盯着墙上各式各样的图案,整整二十分钟了,却没有心仪的图案或字体。

三十岁的茜茜是一个普通的上班族。熬到了三字头的岁数,本想存钱和交往了五年的男朋友结婚买房。谁知,前个星期,竟然瞧见了男友出轨。渣男还理直气壮地说自己没有错,是茜茜不够有魅力,留不住他的心。

五年付出的感情、时间、精力都覆水难收。颓废了几天后,茜茜下定决心,决定要在腰上刺青,告别这一场没有结局的恋爱。因为是第一次纹身,茜茜对想纹的图案,一点头绪都没有。身边的人也没有一个是纹过身的,所以想来店里听一听专业刺青师的建议,和看看墙上刺青师的作品。

这一家纹身店,名字叫“自由纹身”,在网上的评级分很高。在网上搜到,店里有一位很有名的年轻刺青师,艺名为 Freedom。评论区写到这位刺青师,长相帅气,对刺青这个专业非常有研究,刺功也很稳 。这也是吸引茜茜前来光顾这家店的原因。她想要freedom。

隔房的窗帘突然被拉开。茜茜闻声,转头看向声音传来的地方。一位穿着简单黑色短袖T-恤和黑色牛仔裤的年轻男人走了出来。男人身形挺拔,短发利落。他带着刺青御用的黑口罩,露出了半截挺拔的鼻梁。昏暗的灯光下,隐约看得见脖颈处挂着‘Freedom’一排大字的项链。

通常别的刺青师的手臂都会堆满刺青,显得很凶恨、霸气。可眼前的这位,看起来酷酷的,眉骨硬朗。虽然戴着口罩,但可以明显看得出,下颚瘦削,皮肤白皙,像是发亮,长得就像漫画里走出来的标准2D男人。长而微卷的睫毛下,有着一双像朝露一样清澈的眼睛。

这双眼睛也在盯着自己。

“小姐,你有没有想纹的图案?“ 帅哥突然开口问,声音非常有雌性。

“有没有象征自由的图案?“ 茜茜低声地说。

帅哥点点头,把一些翅膀的图案,拿给茜茜。

翅膀图案非常有特征。它象征着自由、美好、不断前进、展翅高飞的积极意义。帅哥一点一点地跟茜茜解释各个翅膀图案的纹路,以及大小。茜茜最终选了一张满意的翅膀,然后躺到纹身房里的床上。

纹身的感觉酥酥麻麻的,被纹身机划过的地方,像是被蚂蚁咬。因为涂过麻药,疼痛感是茜茜还可以承受的范围,毕竟还是比不上失恋的痛。

途中,茜茜眯着眼,往腰上看去。帅哥很认真、耐心地刺,也用温柔的语气安慰她。言语婉转透露出对人生美好的向往,这让茜茜想开了很多,明白失恋没有这么可怕,不是什么过不去的坎。也许,下一个恋情能有完美幸福的结局。

看着镜子里刺完的成果,茜茜是很满意和喜欢的,尤其是被长得好看的年轻男人刺的。完全没有任何瑕疵,堪称完美。多几个星期后,还要过来补一补颜色,不知道下一次见面时,会是什么心情。想到这里,茜茜心里十分激动地走出了纹身店,失恋的痛也减轻了许多。

(用一种痛取代另一种痛,用一番妄想置换另一番痴迷,刺青作为告别过去的仪式,大概也是生意最大的来源,修饰后的故事较为紧密,情节产生动机即可延伸主题,虽然人物的刻画和氛围的营造,还残留着小女孩式的文字性情,不过正如刺青必须另行补色,书写也得不时浸淫。)

孙璇:故事2

粉棕色大波浪

晚上7点下班,梦瑶随便填饱肚子就去了那家理发店。她习惯性地走到右边第二张椅子旁的等候区。见她走来,椅子前的理发师在百忙之中也不忘了和她打招呼:“来啦。”这熟悉地像家一样的感觉,让经历了一天繁忙工作的她得到了解脱。

“久等了。”他绅士般帮她盖好了围布,询问今天要做的发型。看她一如既往地没有主意,他便开始推荐最近比较热门又适合她的发型。见他形容得起劲,原本沉淀的爱美之心又浮现了出来。内心渐渐拿定主意,便与他分享。他轻声应着,话里话间没有半点不耐烦。

有了明确的目标,他便开始着手理发。他离得很近,近到可以闻到淡淡的草木香。他的手指穿过发丝,留下阵阵余温。过往的点点滴滴又涌进她的脑海。曾经的那个他也会这样撩起自己的发丝。还记得那个七夕节的夜晚,他向她告白了。迎上他含情脉脉的双眼,她沦陷了。他的吻轻柔地落在她的身上,掌心抚摸她的头发。他把她拥入怀中,她粘上了他身上的檀木香。

不知不觉,眼眶开始泛红。察觉到不对劲,理发师连忙询问女孩的情况。“没事。”她轻声回道。这么久过去了,还是忍不住会想起他。这种陷入泥潭却爬不出来的感觉,并不好受。眼前熟悉的黑长直愈发碍眼。原本只像想修剪一下。看了一眼墙上挂的时钟,时间还早。 “最近流行什么发色呢?”她问道。

镜子中的自己,满头粘满了刺鼻的黏液。再过半个小时,她就会拥有一头优雅的粉棕色大波浪。时间流逝,原本对未知的不安被心中的期待所覆盖。时间到了,来的却是一位陌生的理发师。无所谓了。此时的她早已把心思放在冲洗后焕然一新的秀发上。果然,很漂亮。

刚走到出口就听见外面传来的争吵声。似乎是一位女子不满意之前剪好的发型,要求赔偿。而那位印象中彬彬有礼的理发师,此刻嘴里却传出了刺耳的声音。原本迈出的脚步停了下来。此情此景,那些尘封许久的记忆借机侵入了她的脑海。

过了热恋期的他,没有了以前的那份包容。曾经无话不说的两人,到最后却因为一句“没兴趣”而开始对彼此有了保留。工作上受的气,也逐渐带回了家里。曾经温柔体贴的男孩,到最后也染上了世俗。或许自己当初也有错吧。以为还能像热恋期时那样耍着小性子,没能好好替他分担工作上的压力。如果自己当初能够给他更多的关怀,会不会就不会走到最后的那一步。

现在说什么也晚了。在她忍无可忍朝他咆哮的那一刻,她知道,他们回不去了。

自那天起,他们的爱情就像是被虫子咬过一口的苹果。慢慢地氧化,终会腐烂,变成尘埃。试图挽回过,却终究还是抵不过大大小小的不合,和彼此逐渐消失的包容。终于,他受不了那变了质的爱情,提出了分手。一切都在预料之中。她没有哭,只是平静地与他商量如何处理他们的共同财产。

随着一声东西摔碎的响声,她被拉回了现实。看着熟悉又陌生的理发师,她叹息道:“下次还是不来了。”

回到家已经是深更半夜了。曾经总是会给她留灯的客厅,如今却漆黑一片。再也没有人会在家里等着她,催她快点回家。也没有人会在她进门后揉摸她的头发。之后闹的那些不愉快自然也都不会再次上演了。都结束了,早就应该把他忘了的。

回过神,一只可爱的布偶猫乖巧的趴在鞋柜上,尾巴逐渐翘起。伸出手,它便蹭了过来,还舔了舔她那头优雅的粉棕色大波浪。像是很喜欢这样的她。碗里的猫粮还剩了一些,她却还是忍不住喂了它最喜欢吃的猫条。记得前几个月它还会在她进门之后,前前后后往门口转悠好几趟。现在却满脑子都是吃的。看着它优雅地舔着爪子,那可爱的模样令她心都化了。弯腰抱起,坐到摇椅上。

听着掌心下猫咪呼噜呼噜的声音,心情莫名的愉悦。果然还是喜欢它这副没心没肺的样子。

(剪不断理还乱,干脆就染个颜色重新出发,日子虽然没有大起大落,但是跌跌撞撞总会心痛,书写不需解决人世的纷扰,只需提供日常的线索,让人物寻找到孤独的勇气,叙述的框架模式整齐,生活写实的文字多有亲切之意,结尾除了让猫化解一切烦恼,不妨也应题渗入一些波浪悠卷的意象。)

敬杰:故事2

垂枝樱

【花苗】

又是一季春。春风缓缓掠过我的脸颊,目之所见尽是那随着微风而徐徐飘落的雪花般的染井吉野樱花。春樱不仅招揽了欲在千叶公园里野餐以弥补关系的一个个家庭,吸引了情侣们于此地幽会,也带来了一位歌颂着自由灵魂的吟游诗人。我在道上不疾不徐的走着,视线游移于公园内各处,以便找到属于我的一席之地——较为远离世俗人间、寂静的一个角落。

独坐在长凳上,望着眼前那飘落满地的垂枝樱,竟是看出了神。尽管那蓝天白云早已一转昏黄,手上那泛黄的小册子依旧是一片空白。枝上仅剩残花数瓣,自然是无法招徕普罗大众——或许是这样吧。不知从何时起,垂枝樱树旁悄然站着一位妙龄女子,低头望着道上的朵朵春樱,悠悠的哼着似曾相识、惹人怀念的民谣。

在淡黄日光的衬托下,不需要什么花俏的动作摆拍,一棵樱花树,一位楚楚可怜的俏佳人,佐以后头倒映着霞光和樱花的湖面,足矣。片刻间,我情不自已,将眼前这幅美妙绝伦的风景、人事物,以拙劣的文笔,试图将其倾诉于文字里头。

自此,一颗小小的幼苗,不知不觉的在我的心头上,扎下了根。

【花开】

这是与她相遇的第三个春天。

和煦的日光高挂天空,垂枝樱树上繁花锦簇,在这千叶公园的一隅,长凳上坐着一个自不量力的诗人,以及一位才华横溢的歌者。说来惭愧,愿意主动突破心之壁障的乃是后者。虽说妳不拘小节,但这也致使了某人尽管自愧不如,却依旧自作多情的在每一次春天里,梳了个故弄玄虚的发型,带上前几日彻夜准备的一首首诗词,来到了这个梦境一般的地方。

而这一次,我有着不可一世的想法。由于妳的缘故,我开始接触了近代流行音乐。但无论是词里内核的构造,抑或是歌曲节奏的铺排,尽皆让我感到嗤之以鼻。这样的看似各出机杼,实则千篇一律的曲子,也能算是创作,吗。于是我自作主张的认为妳的才华理应不该被埋没于世间,擅自的认为咱俩的双剑合璧,将会为乐坛带来一场救赎。

妳并未对此狂妄的主见表示强烈的反对,仅是默默的应和,默默的在我身旁听着我的高谈阔论,默默的看着我为妳准备的歌词。但我仍没看漏了眼。妳脸上的神情,又回到了两年前,夕阳下的垂枝樱树旁,所独有的那略带寂寞和忧愁的面孔。

此时一阵风莎莎吹过,卷起了妳的发梢,花儿也沾上了妳的脸颊,我不禁痴了。随即风势一转迅疾猛烈,眼前尽是一朵朵随着风翩跹起舞的垂枝樱,将我吐出的三个字彻底淹没,余下的仅有双手递出的粉色郁金香。

风止。面前已是空无一人,仅余下一棵枯树,以及凳上的一支笔。

宛如夏日的花火一般,消失在我的眼前。

【花谢】

此刻已是春末。

究竟有多久没走出房门与外界接触了呢。

房里堆积成山的一桶桶泡面,一袋袋的垃圾,以及那满地的淡黄纸张——完美印证了栖息在这里的乃是个废柴。

一束束日光无情的将我射穿。晚春的日光是多么的光辉照人,耀眼得我难以睁开双眼。公园内众人满怀欣喜的高声欢笑,而我这副内在灵魂早已游离于三界开外的躯壳显得格外的格格不入。我咬一咬牙,拖着那沉甸甸的脚步,来到了那再也熟悉不过的老地方。

映入眼帘的唯有一棵早已干枯的垂枝樱树。昔日的樱花纷飞,佳人的美如画,一切已成泡影。我重重的落在了附着了不少青苔的长凳上,取出一束枯萎的花束,拿出口袋里珍而重之的那支笔,以及一页页再也无法向妳传达的话语。呵,不愧是个废物,仅仅是将手中的笔抬起来,也已成为了奢望。

起风了。口袋中的最后一页载着密密麻麻文字的淡黄纸张飞到了我手不能及的远方——那是首《花中仙》。词曲皆已谱成,用了我所厌恶的流行音乐格式,可真是讽刺呢。然而能为此曲歌咏的代表,早已不复存在了。

望向眼前那棵垂枝樱树。

樱花早已飘落殆尽。

而我也将在这里,迎来我生命的尽头。

(花开花谢三生三世,浪漫诗人天涯歌女,蒙太奇式的画面构成了故事跳接的情节,借由花草纷纷的背景,烘托内心汹涌澎湃的独白,虽然明显完全是一种自我耽溺的想象,不过文字落英缤纷却也悱恻缠绵,但是情调凄美有余,哀哀戚戚的正是不识愁滋味,书写不宜活在这样一种顾影自怜的花园。)

梓亦:故事2

过敏

很小的时候,家境并不是很好。一家三人,就窝在一间小小的,凡下雨必定渗水的破旧地下室。在我记忆中,海鲜肯定是最便宜的食材。因为爸爸每三天两头,总会买各式海鲜回家。他会拉着我,和他一起在客厅剥虾壳。

“还不就为你妈。”问起时,他笑着说。

“爱吃虾,又懒得剥,只好我们男生来了。”

爸爸说,妈妈来自一个靠海的城市,那里特别漂亮,也有很多很多的海鲜。妈妈是被爸爸“拐”上来的。求婚承诺之一,是即使北上来到这个内陆城市,也要让她随时吃的到海鲜。

穷是真的穷,可毕竟在那个谁肯拼都饿不死,遍地是机会,年年加薪的年代,我们家很快就站稳了脚,甚至搬到了市中心,只为了给我读更好的学区,让妈妈上班也方便些。

然而,人都是这样,得到就不能失去。当过前三名,就不会再允许自己吊车尾,即使你曾出身如此。

贪心,急欲求成,又尝到过甜头。

炒股一周能抵一年薪水时,谁要工作?

炒房转卖就能瞬间抵过十年努力时,谁要打拼?

一次的金融海啸,直接打回原形,一夕归零,负债连连。

爸爸将自己麻醉在黄毒与烟酒之中,整个人完全没救了,连爷爷奶奶都被高利贷烦到放弃他了,天下就妈妈不肯。她始终相信,曾经爱过的那个人,还在那身躯壳的某处,有天突然魔法般醒悟,浪子回头。

现实当然没有,他将妈妈的积蓄花光,借高利贷,酗酒嫖娼,样样来。我已经想不起多少次,他对妈妈动手,惨叫弄到邻居报警。警察来了,抓走他了,隔阵子他回来跪门口求饶,妈妈又原谅了。

反反复复,周而复始。

每当妈妈又心软原谅了他后,我总会埋怨的看着她。而每次见到妈妈对没听我话,一脸小孩般愧疚的脸后,我便不忍再责备。这种恶性循环一直到我高三才彻底终止。

那次我从补习班回来,撞见那个人渣在打妈妈,他狠狠动手是因为就那一次,我妈抵死都不肯给他一毛钱,半分都不肯给。唯一拒绝的一次。

“要给儿子上大学的。”妈妈哭着对他说。

“真的只剩下这些了,要给儿子上大学的。”

我人生中第一次,动了杀人的念头。

我发疯似的冲上前将他拽开,跟他扭打在一起。把他压在地上,一拳又一拳,重重往他脸上砸。

废物,废物,废物,废物。

每揍一下,我都喊道。

“只要你再敢踏进这个家一步,我让你永远走不出去!”打完我还冲去厨房拿菜刀,指着他吼。

也不晓得是不是回光返照,倒在地上,鼻子都是血的他,怔怔地望着我,笑了。

一个竟有若慈父看见孩子长大般,欣慰的笑。

可能就那片刻,曾经那个父亲回来掌控身体了几秒吧。

“照顾好你妈。”他一拐一拐离开时最后回头说

那之后,他再也没有出现在我们的面前。

十多年过去了,妈妈碰都不碰海鲜,总是借口过敏。

犹如当年,我剥好了虾带回家。

“妈,以后不用过敏了。”

“这些都是你爱吃的海鲜。”

“吃吧,好吗?”

“以后想吃就吃,要吃多少儿子都给你带。”

“我们一起向前走,一起幸福,好吗?”

“你放下了,幸福了,我才安心。”

妈妈愣愣望着眼前的虾,而后低下头,用手捂着眼睛。泪水止不住的从指缝间流淌而出。

(母慈子孝总有悲喜交集,故事如同把三十集的剧情,一次过海水倒灌出来,既有物质世界的腐败,也有恶父家暴的冲突,甚至还有孝子成长的感激,而且所谓过敏之说,似乎仅是饮食的毛病,于情节喻义而言,并无深刻的题意,书写不需掀起大风大浪,文字其实只需激起涟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