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大写作班: 作品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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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turday, April 29, 2017

佳琪:告别散文


嘀嗒

现在的温度是38摄氏度。在这温度下行走犹如被拖入了炽盛烈日下,遭暴晒的阳光辐射炙烤。微微的热浪在空中起舞、扭动,令周围的事物变得模糊了,看似在调戏路过的行人。炙烤的体肤像是平躺在缝纫机针下的布,不断地被机针提速来回刺戳,有略略的灼疼。食指及拇指间握着的椰子冰棒也应感同身受,但它只是不停地冒汗,无声地抗议着酷热的天气。汗水默默地、不知觉地落在我的皮鞋上。嘀嗒嘀嗒的声响,让我想起了我和姐姐到旧邻居公寓玩的那天。

还记得那天是星期天,才八岁的我,从公寓的泳池中起身,身上的氯水依然是一滴滴地打在脚板上。刚甩了一下身子,便收到爸爸的来电,说阿公快不行了,要我和姐姐立刻到路旁等。在电话的另一端,爸爸短促的喘气声与氯水滴在脚板上的频率一致,急促得总令人感到不安,像是个定时炸弹,频频地催促光阴,一刻也不准拖拉,冷酷无情地计时着死亡的到来。但那平稳有规律的节奏,却又莫名的定心,仿佛有着类似睡前数绵羊般的功效。

整齐规则的频率,不知是平伏了复杂的情绪,还是只是麻醉了先前灼热的心。因为这已并非首次听到阿公命在旦夕的消息,所以我非常淡定。经历了屡次的虚惊后,我貌似已逐渐领悟到阿公的命很大,不会有事的。放下电话的我并没有将消息告诉姐姐,只是拖着脚,假装害怕地滑,小心翼翼地走每一步。擦干身子,跟着大家一起上楼,湿哒哒的头发仍在滴水。

不清楚上楼玩了多久的大富翁纸盘游戏,只记得是妈妈上门强行将我们拉到车上的。车里没人敢说话,还不知发生什么事的姐姐也没出声,大概也感受到了车内凝重的气氛。除了亲戚再三打来催促的电话声,车内则不时传来方向灯闪烁时的哒哒声。我即噘着嘴,但内心的罪恶感却不断地溢出。望着窗外路旁一棵棵树迅速地闪过,手里仍紧紧握着一叠大富翁的纸钞。我用拇指来回地拨弄纸钞,想象着待会儿跟阿公投诉的画面。

电梯到了六楼,小小步伐努力地追上前者迈进的一大步。我记得当时进屋时,里头的人双肩垂下,泪水还在哭红的眼睛里打转,神情呆滞。他们丝毫没有察觉到我们的到临,犹如走进了一间蜡像馆,人看似很多但有生命迹象的却很少。我不敢直视,只将手中的纸钞抓得更牢,快步地走到阿公的房间。或许阿公嫌他们太吵,赶他们出来吧,我是这么想的。但我无法平伏心中的忐忑,直到见到阿公与平日一样安祥地躺在床上,才松了口气。

在我还沾沾自喜没被他们吓坏时,恍然记得手中皱得不行的纸钞,想起了最初投诉的目的。伸手触摸他的手时,被他那冰冷、略僵硬的触感,吓得我立即收回,但眼前的阿公依然安定地躺着,一动也没动。这时,一旁的阿嬷已经握腕趴在床边,埋头暗泣,泪水无间断地打湿了地板。

这嘀嗒嘀嗒的熟悉频率把我拉回现今。水滴如同秒针的跳动,一旦滴下就无法倒退、挽回,错过只能惋惜。惋惜的是没在水即是固态时握紧,而眼睁睁看着它变成液态。握不住的水撒了一地时,才意识到它不久将蒸发成气态,消失在眼里,无影无终。

我手中的冰棒,在这炎热的天气,依然在溶化。

(我们是冰棒同样都在流逝,生死通常就是一个照面,书写的心眼其实具备,比喻意象懂得经营,病房一幕最为哀矜冷凄,可是总有几处生硬的菱角而构不成篇,回想虽然都是一种巧合刻意,但是必须周全打点,文字如果再简洁一点,情感溶解的滴答声,才能更加清晰。)

圣雅:告别散文


圆圆

一颗颗汗珠沿着发线,经过额头 、脸颊、顺着脖子流下。在T恤背面积成一片小池塘。泛着油光的脸在阳光下慢慢煎熟,膨胀了起来。

像是一个行走的天秤,小心翼翼的平衡着左右手中的行李箱。两个行李箱滚轮的声音略显得兴师动众,走廊另一端的女生转过身来查看究竟。那天女孩穿着粉色的睡裙,手上正捧着台相机,大概是正在摄影。寻着门牌号,我朝着女孩的方向走了过去。不巧,女孩身后正是我寻的#02-178。停在她面前,两人显得都比较尴尬。应该打个招呼,但又似乎在等待对方的反应。

细节是很微妙又至关重要的,可回想起四年前,实在记不得是谁先说出的那句你好。我们交换了姓名,简单的寒暄。她就是我四年的室友,媛圆。我喜欢她的声音,说起话来轻轻的、软软的,十分温柔。午后的阳光像地毯铺在走廊,女孩牛奶般的皮肤在阳光照射下近乎白的透明,仿佛再晒一会儿就要消失不见了。

房间不大,成双的床、书桌、衣橱、椅子对称的摆放着,就好像是镜子的反射。听人说,在一起住时间久了会变得越来越像对方,无论是外貌还是性格方面都会相互影响。甚至连每个月的那几天,都会慢慢重叠在一起。

四个年头过后的今日,从室友变成了最亲的两个人。陶渊明说落地为兄弟,何必骨肉亲。而这个兄弟,是我在学校的第一个朋友、是每晚睡前最后看见,和每个清晨第一眼见到的人。她睡觉的时候不能开风扇,睡觉磨牙的声音很大。她压力大的时候会哭,会吃很多东西。但当她说考的不好的时候,千万不要太当真。

最深沉的爱,莫过于分开以后,我将自己活成了你的样子。现在可以这样笑着调侃她,调侃自己。曾经她坚持不开房顶挂扇睡觉,等我睡着后关掉风扇。我则半夜起身,待她已睡熟,再将风扇打开。直到第四年,愕然发现,自己也无法吹着风扇入睡。甚至连喜欢吃辣,也是受她的影响。一起吃着最辣的泡面,就算鼻涕流淌过嘴唇还说不辣。

每个人的身边都有一个叫圆圆的人。而我认识的圆圆,出现在大一。有时候,独自一人无心去欣赏风景。而一起走过的南大湖、一起跑圈圈的操场、一起上课路过沿途的风景和寝室外面的花开花落,才更记忆尤深。

如果当时她转过身来,按下快门,这一幕也许会为我们的相遇留下纪念。虽然当时她没按下快门,这一幕已然存在我们的记忆中。当我走遍学校每一个角落,原来最难告别的还是和她在一起的地方。

(巾帼兄弟同窗共处,相知是最大的福气,人名圆圆,可是岁月残缺,书写才是永远的快门,存放着时间的底片,文字绝对属于性情,映照出的画面平实动人,不过后半仿佛不知如何处置感伤的景深,或许是意识到了不可避免的结局,而有点情急的让四年一晃过去。)

俞杉:告别散文


俗人

他的脸在往后靠时,是在阴影中的。在倾向我时,路灯把窗棂的形状,印在他的鼻子和下巴上。两个小时中,多是他在说话,我盯着他面上不断变化的影子,装作认真的样子。

他是我见的第三个陌生人。第一个是马来西亚人,第二个是钢琴老师,他们多多少少沾染着M的影子。于是,一路上我都在想,我怎么就答应见这个人了呢?但我很快找出了一个共同点,我们俩没有互道姓名,就如我不知道M的名字一样。

至今为止,见面都很难堪。从屏幕上冷静的文字,跳脱成一种腔调,搭配上他们一张一弛的五官,显得非常低俗。于是在他带我走向老巴刹,共进晚餐时,我忍不住地恼火。我觉得沾染了烟火气息,尤其是食阁的烟火味的人,更是俗气。M是绝对不会来这种地方的。

我本能地讨厌不得体的人和事。一想到坐在热烘烘的食阁里,被一碗云吞面蒸得汗津津,头发挂上甩之不去的油烟味的样子,我便显得恹恹的。我对于新加坡的生活常态,终究是不能适应,正如我对他的紧身T恤,松垮垮的裤子忍不住失望,只能低着头避而不看一般。从人到地点,处处都是皱巴巴的不得体。但我想,他毕竟是新加坡人啊。于是我又原谅了他。

我们走出食阁时,天色已经黑了下来。我终于把视线从自己金色的脚趾甲移开后,发现他和新加坡的街道,突然变得不一样了。他带我穿过一个又一个枯黄的巷子,陌生的景象激起了我极大的兴趣。我的语调欢快了起来,我问,这还是新加坡吗?巷子居然那么宽,容得下遮阳伞和破旧的桌椅。一个马来人把上衣掀到胸口,一只脚搭在桌上,一只脚踩着盆栽。我在普吉岛就见过这样的肚皮。

我们停在了一扇红漆门前。窄小的门中只有一阶阶朱红的阶梯,看不出到底是个什么地方。面对我的狐疑,他坦然地做出了邀请的手势。

我们在酒吧唯一靠窗的位置坐下。他悄悄对我说,一般情况,如果没有预定,是不能坐这个位置的。今天,整间酒吧只有我和他两位客人,倒像是包场了。他似是怕我不信任他的推荐,于是一一和我解释了酒吧的特别之处。

我的惊喜一定是溢于言表的,因为他松懈了下来,开始说起关于他的事。他中学时如何打架,以及他现在的工作。其实我没有在听,因为他脸上的影子像逗猫棒一样在跳动,我的视线也开始在酒吧各处游移。

随着酒精的沉淀,他的话从中规中矩变得越来越俏皮,身子也向我倾来。酒精度数并不高,倒是时间和昏暗的氛围令人深信自己是醉了。等我饮完了最后一口酒,他提议从冷清的地下酒吧,转移到热闹的同志酒吧。我本是更爱清净,讨厌热闹的,但是同志酒吧的概念令我兴奋不已。于是,我又跟着他穿街走巷。

他惊讶于我来新加坡十多年,却对周遭陌生如新客,所以半认真地对我讲述牛车水的历史。感觉到他的语句开始拖长,内容空洞重复时,我便意识到他在信口胡诌。和大部分新加坡人一般,他说话也是一板一眼地生硬,掌握不到语言的巧劲。为了弥补这种不足,他们会拉长声音,将语调勾勾地上扬,制造出夸张的戏剧效果。我满含笑意地望着他,第一次觉得,这种拙劣的幽默实在有趣。

听他胡说了十分钟我们才走到同志酒吧。一进到酒吧,点上了酒,他马上自在了许多。从絮絮叨叨的导游,成了把手臂蔓延到我身后的酒场老油条。他的话题特别多,从酒吧的性质到酒桌游戏,一个接着一个,像个专家。他说,时间越晚,酒吧的歌和MV便会更加色情露骨。于是我们俩时不时抬头,观察MV的变化。

趁着空档,他的手轻轻搭在了我的腰上,一下又一下,拨撩我衣服的皱褶。他只喝了小半瓶啤酒,眼睛却半眯了起来,直勾勾地盯着我。他的小动作我都看在眼里,于是,我迎向他的目光,说,你的眼睛可真小啊。我的不识风情令他有点错愕,下意识地回了我一句,你眼睛很大咩?我挑了挑眉,戏谑地盯着他,他便知道我是故意破坏气氛了。

随着我的醉意加深,他言语间的试探更放肆了起来。但酒精仅是麻木了我的肢体,脑子却格外清醒,应付他还是游刃有余。在几个稍沾情色的笑话之后,他干脆单刀直入,提出夜宿的邀约。我望着他,迟疑着如何开口,如何辩解自己与陌生人见面的荒诞行径。

我已经像祥林嫂一般,事无巨细地对人说了好几遍M给我带来的挫折。但这次,或许是太醉了,我居然组织不好那套话,只能缩减成两句。不过就是,我喜欢他,他却销声匿迹了。

我恨自己不曾与M见过面,所以他始终占据我心中的高地。他不吃不喝,不沾染一丝俗气。他总是西装革履,从头到尾的得体。我试图用陌生人去拼凑出M的样子,想把他从神坛上拽下来,摔在地上。

他耐心地听我嗫嗫嚅嚅地说完,手在不知觉间,也收了回去。我们盯着彼此,一言不发。他似乎是等着下文,也有可能是无语置评。我本就不期待任何外人对这件事有所评价,但是他的沉默也是我始料未及的。他的眼中没有怜悯,只有十分认真的神情,讷讷的。我突然觉得自己像个愚蠢的小学生。像个割到手后,挨个展示给别人看的冒失鬼,显得非常幼稚。我只能把脸侧开,掩饰自己的尴尬。

终于,我打破沉默,提醒他,他还有一场单身派对要赴约。 我们安静地起身,歪歪扭扭地走出了越来越闹的酒吧。

他张开双臂,在路口以拥抱与我作别。临别,他还要交代说,自己要去对面马路上厕所。这种不必要的耿直,令我尴尬地发笑。我望着他在左顾右盼后,横穿马路。他松垮垮的裤子在路上一别一扭,是一点也不好看。但我又觉得,这种俗态很符合东南亚的天气。活生生的猥琐,却无比憨直。这个新加坡人,比M可爱了许多。

在他消失在拐角后,我瘫坐在马路边上。突然间,我再也端不出什么姿态。只觉得自己也是灰头土脸的,和这个俗俗的地方越来越相称了起来。

(一场盲约却瞪大眼睛,用虎虎生风的目光,扫遍了地景和人性的幽微,从厌烦不屑的口吻先吊胃口,随着黑夜和酒精的挥发,转以情感动能的入乡随俗,愈合心里的回转落空。文字的不俗即是这般暗潮汹涌,书写之中不断发现自己,舒舒服服的随波逐流。)

焯詞:告别散文


寵物

我成長的每個年頭,幾乎都有寵物相伴,但它們都死於非命。

小時候,爸爸買來兩隻兔子,我和姐姐欣喜若狂,每天都蹲在鐵籠前,看兔子吃草和拉屎。兔子吃草時,兩顆黑豆般大的眼睛眨也不貶,抖動的鼻子扯動嘴角兩邊的毛髮,嘴邊的枯草便漸漸沒入口中。至於兔子的糞便,因為牠們吃草,不吃肉,糞便沒有甚麼味道,顏色像草,黑黑綠綠的。

某天,不知從那兒拈來一顆鈕扣,我興奮地走到籠子前,手像是受不住誘惑,悄悄地穿過鐵枝,鑽進籠內。兔子走近我伸出的手,嗅了嗅,便把鈕扣吞下。過了幾天,那隻兔子死了。我不記得兔子的死相,只記得心裏的慌亂。我急於跟爸媽解釋,在旁的姐姐裝腔作勢地說我害死了兔子,我急著否認,眼淚紛紛落下,爸媽笑著把我擁入懷,輕拍我的背。以後,每次提起這件事,姐姐總嘲笑我一番。想起死去的兔子,我沒有感到愧疚,卻可憐牠遇上年少無知的我。

六、七歲的時候,我終於有了一隻屬於自己的寵物,一隻「熊仔鼠」。因為體型比一般倉鼠大,而全身長滿棕色的毛髮,加上兩隻圓滾滾的耳朵,真的頗像一隻熊,卻只有巴掌般大。聽寵物店的老闆娘說,剛開始養的時候,要先讓熊仔鼠熟悉你的氣味,這樣觸摸牠的時候,才不會被咬。我按照老闆娘教的方法,每天有空,便會把手指伸出,靠在籠子前,讓熊仔鼠嗅聞。過了一陣子,我與熊仔鼠打成一片。我不時把手伸入籠內,撫摸熊仔鼠短小、柔軟的毛髮,也不時把牠從籠子裏取出,放在沙發上,任憑牠亂走亂跑,我用兩手築起圍牆,緊盯著那小巧敏捷的身軀,以防牠掉到地板上。

某天起床,張眼就看見媽媽面有難色的臉容,她說熊仔鼠死了。沒有等媽媽把話說完,我便著急地奔出房外,跑到電視櫃前。籠內的熊仔鼠躺在木糠上,動也不動,外露的牙齒有點歪斜,啡紅的斑駁印在附近幾片的木糠上。我難過地伏在電視櫃上哭,媽媽輕撫我的背,聲音帶點沙啞地說「對不起」,也把昨晚發生的意外告訴了我。媽媽說因為熊仔鼠咬了她的手指,本想裝作懲罰牠,怎知藤條一下,牠就不再動了。聽見媽媽的話,我仍覺得很難過。我伏在電視櫃上抽泣,不願抬頭,只聽見媽媽歉疚的聲音從耳邊傳來,問:「能原諒媽媽嗎?」我只顧哭,沒有回答。

幾年後,我們養了兩隻龍貓,名字雖是貓,卻是鼠科類動物。牠們長相也像老鼠,一黑一白,卻有人頭般大。黑色的是母,白色的是公,分別取名為「肥婆」和「肥仔」。因為兩隻龍貓不是一起買的,剛把肥仔帶進籠內的時候,牠們一碰面便打架,滾作一個黑白交織的毛球,發出吵耳的吱吱聲。我和姐姐看到便會皺起眉,模仿媽媽的口吻,厲聲地訓斥牠們。過了一段日子,牠們終於學會相親相愛。有空,我們便會打開籠子的門,讓牠們在屋裏活動。每次,我們都要先把房門關上,快速掃視,檢查一遍後,便把籠子的門拉開。兩隻笨重的毛團奪門而出,沿著牆邊奔走,也不時停下來四處聞探。我和姐姐追趕在牠們身後,牠們就嚇得不敢停下腳步。媽媽蹲坐在在籠子旁清理糞便,看我們在屋子裏奔騰,玩得不亦樂乎,也笑得合不攏嘴。

某個夏天的清晨,媽媽把我和姐姐從睡夢中吵醒,跟我們說肥婆、肥仔死了,我和姐姐跑到屋外,籠子裏甚麼都沒有,只看見爸爸蹲在花叢裏,手拿著一個鏟子,正把一個鞋盒放進剛挖好的洞裏。我和姐姐不斷地哭,哭著看泥土覆蓋在鞋盒上,最後消失不見。爸爸拍拍手上的塵土,把我們倆擁進懷裏。我們後來才知道肥婆、肥仔是被蛇咬死的,媽媽說牠們死狀恐怖,不敢告訴我們,像是怕我們會留下甚麼陰影似的。

現在,我家裏有兩隻狗和一隻貓,不知道牠們命運的安排如何,我希望牠們活得長久。

(寵物受到主人的疼愛,卻沒受到命運的眷顧,成長恍如是不斷跟寵物告別,可是焦點過於集中在可愛可憐和可泣的描繪,以致缺少了其他的層次,雖然也算是一種童心未泯的淳樸刻畫,不過書寫注重感悟,文字除了要勾起本心,同時也要呼喚真善。)

Friday, April 28, 2017

璐仪:告别散文


爸爸的脚踏车

去年听到李克勤翻唱陈奕迅那一首《单车》,想到孩提时的我,脑海中也有那么一辆脚踏车的影子。打我记事开始,家里便有着一台脚踏车。那是爸爸的代步工具,也是我成长过程中不可或缺的一块记忆。因为工作性质的不同,爸爸比妈妈得空,周末接送我和弟弟上下补习班的责任就落到爸爸身上。就这样,每当周末,一个中年男人骑着脚踏车,载着两个孩子的身影渐渐地成为了邻里中的一道风景。

后来弟弟长大了一点,再也坐不下前座了。我这位二十四孝老爸也就变得更忙了。他总是得拿捏好时间,决定先送谁然后几点又送到哪里。常多趟来回的他,回到家里总是不小心地打起瞌睡。有时还会因为记错了时间没有办法把我准时送达。他的疲惫,当时我不懂。我只懂得朝手忙脚乱的爸爸发脾气。“你知不知道我迟到了?”,“都是你”,诸如此类的气话不自觉地脱口而出。爸爸不语,只是默默地在踏板上加大力度,跟时间赛跑。

“如果有需要的话,我可以和老师沟通。”
“不用了!”

正在气头上的我激动地发表了心中的怨念。到了学校,气得眼眶泛泪的我比爸爸抢先一步拿起书包,头也不回地走了。

气消了后,是有那么一瞬间觉得非常对不起爸爸,无奈总是找不到一个合适的时候告诉他。直到下一个周末,一如既往的乘着脚踏车前往补习中心。看着眼前汗流浃背的身躯,我被内心复杂的情绪激起,喊了一声“Sorry Daddy。”

话音还没落,一阵尴尬便涌了上来,烧红了脸颊。一颗心在不安分的狂跳中,脑子里闪出想着各种爸听到那道歉的表情,等待着爸爸回复。 他用沉默带过,让我复杂的情绪一路上都无法安静,直到下车前的那一刻。

“等下几点回来记得打给我,我来接你。”

我似乎读懂了,爸爸那腼腆的笑容。

这样的瞬间定格在我对爸爸和脚踏车的记忆里。以至于现在忙着课业的我,不时忆起坐在爸爸脚踏车后座的感觉。旅途中,载着那些我和爸爸约定瞒过妈妈的小秘密,那些我和爸爸怄气时背着他作出的鬼脸。和爸爸相处的时光大部分花在脚踏车上,开启了我对爸爸的依恋。

冰心曾经那么说,“父爱是沉默的,如果你感觉到了那就不是父爱了!”从前,这份沉默是我的导航,守护着我离家的一段小路程。如今,它为我带来了勇气,让我能够独自完成一段远行。

无奈时间催老了爸爸,他体力大不如前,载着我显得更吃力。因为工作需要,现在爸爸不再骑脚踏车,而是开着车,有时也会接送我们。已经很久没有看到他坐在脚踏车上满头大汗、呼吸急促的样子了。在记忆深处,总有一把声音回荡耳边:如孩儿能伏于爸爸的肩膀,谁要下车?

(真挚诚恳是书写的前提,就像父亲用力踩踏脚车的辛劳与满足,父女两人两轮穿越成长的夹道,不缺温馨的感念和舒畅的画面,可是偶尔将心底话说得有点多余和浅显,大象无形大音希声,文字其实也是沉默的,而最好是一部默片。)

慧莹:告别散文


单向道

【前方】

小学校门外是一条单向道。我经常徘徊在校门与铁枝墙之间,从一柱柱狭长的铁条中寻觅那辆熟悉的车子。放学时段人潮汹涌,个子矮小的我,每走几步就被淹没在人群里。很多时候都是在模糊之中,看到疑似父亲的高大身影,好不容易踮起脚尖钻到前方,才发现空欢喜一场。每回目睹同学一个个被家长接走,我多想暂停他们的时间,让他们留在原地陪伴我,目送着我被父亲接走。

因为工作关系,父亲无法在固定时间内接送我放学,更别说准时。那时候特别敏感,执勤老师每望一次钟表,我就觉得很焦虑。我只能默默地祈祷前方骚起的引擎声是父亲的车子。然而每一次都叫人失望。我假装专注地望着校门外,避免和执勤老师对眼,深怕她一开口就问我那个答案叫不知道的问题。我不喜欢这样的独处,更害怕这样的尴尬。

直到后来,父亲成了迟到的惯犯。老师索性将我交到保安厅里,自个儿离开了学校,留下一条孤寂的单向道和一个被遗弃的孩子。记忆里那条等待的路,是充满委屈与愤怒的。偶然从长长的队伍中发现提早抵达的父亲,我便会觉得自己是世界上最幸福的孩子。孤独一人时,我最怕旁人的一句关心,哪怕只是一句为什么,都会让我觉得满腹委屈,气得哭红了双眼。纵然心底是无限地愤怒,可是每次一看见父亲急速驶进校园的车子,看见他那尴尬的笑容和焦虑的模样,就突然什么情绪都消失了。总算不至于被遗弃吧,我想。

【后方】

出门前天刚破晓,我的白色校服灰在蓝色的天空下特别显眼。中学有段时间厌恶上学,总是凭着很多理由拖到最后一分钟才舍得出发。那时候觉得自己是地球上一朵毫无约束白云,却被迫拖着沉重的脚步往停车场的方向走去。

父亲为了不让我迟到,想尽办法又是超速又是违反交通规则,而我只负责在沙发上呼呼大睡。车上无限循环着那些古典乐曲,任由时间的分子凝结在冷空气里。那半个小时的睡眠里没有梦,只有无限个逃避和不想面对。隐约中感受到车子的剧烈震动,时而踩油门时而紧急刹车,可是我的心境,却如那些古典音乐一样安逸。直到睁开眼的时候才看见天空早已转亮,新的一天正要开始。

也不会怎么表达,只是草率地告诉父亲放学时间,再说声bye bye,日复一日。我最怕父亲愣在后方迟迟不走的身影,被同学看见都觉得尴尬。偶然回头,发现父亲呼喊着我的名字,冲上前为我递上忘了领的零用钱。那朝气蓬勃的手势,好像回到了小时候的开学第一天,父亲送我上学后挥着手指示我走进校园,那充满着期盼的目光,扎扎实实地投射在孩子身上,久久不偏离。

【来回】

一个人坐在巴士上,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染上拖延症的毛病,但还是赶上了最后一趟巴士。巴士上全是刚放工的马劳,穿着典型的工人制服,三五成群地走向巴士后方。我不是故意搭最后一趟巴士,只是出门后才发现忘了带护照,回过头竟然也想不到一个可以为我补上护照的人。只能自怨自艾地回返大学宿舍,间中给父亲发了个气恼的图贴,告诉他事情的来龙去脉。本以为他会因为我耽误了他的时间发发牢骚,怎知他大笑我平时粗心大意,东西不好好收拾才会落得如此下场,最后还不忘发个幸灾乐祸的图贴。原本只是短短几秒的语音,加上他的笑声后突然变得很烦躁。而我却又不小心笑了出来,不知道为什么。

深夜的第二长堤交通顺畅,司机使劲地踩着油门,一路奔驰。窗外的风景不管怎样倒退都是黑漆漆的海峡,偶然看见几只小船停泊在海中央,会想起孤独呆在家的两老是否也是如此凄凉。随手给父亲发个信息,越早提醒越好,免得我到站后还要空等几个小时。

前面的马劳聊着聊着睡着了,我像是整辆巴士上唯一醒着的异类。有时候我也觉得自己是马劳,庸庸碌碌地往返两地,为生活为未来。父亲何尝不是长年累月在市镇上兜兜转转,只为撑起一个家。镇上的路可以绕了再绕,可年老的纹路不是。

到站时,发现父亲的车早已停泊在路旁,比我早到,还真是第一次。他站在车门旁呼喊着我的名字,用那欣喜的笑容,向我挥挥手。半年不见,父亲黝黑了许多,发丝则遗落在一去不复返的单向道,愈来愈稀疏。我兴奋地冲向前去。

我知道,父亲想我了。

不知道这次他等了多久。

(岁月单向不可停泊,书写仅是掠望窗外的倏忽,然后细细记录这一程的颠簸起伏,三节套路驶过成长的弯弯曲曲,始终都有父亲安稳的形影循环,人情饱暖意象满载,心念悠然自转,不管是上学下课,无论是漂泊来去,文字只要如此缓慢开道,就能看到如此美好和感动的风景。)

蕙烨:告别散文


说再见

当我抵达时,那些白黄色帐篷、彩色布条都已经在一般规格下吊起来,旁边还有花圈相伴。组屋楼下,又成了一场离别厅。以往阿嬷都会叫我避开白事,说小孩子看了会有晦气。可这回她并没有说话。

阿嬷是在睡梦中安然离开的,犹如晨阳升起般的自然闲暇,又如晴空万里飘来雪花般的震惊突兀。我不知道阿嬷在梦里遇见了谁,连一声招呼也不打的就随它而去。我还没来得及牢记对她说谢谢,甚至忘了那天分开时,有没有好好地与她道别,她就这样离开了。原来死亡就是不说再见,原来死亡就是再也不能说再见。

我走到灵堂,望着相框表着的那张熟悉脸孔,记忆的温度被燃起,好不容易结成冰的泪,又再次的溶解。 我知道阿嬷躺在木盒里,却始终没能见到她最后一面。我知道阿嬷的身体已僵硬,却永远不懂那时刻她手掌的冰冷。木盒子像精致的火柴盒,点燃了两旁的白色蜡烛,火柴也随着蜡烛的燃烧,而失去了它的炙热。原来点燃是为了燃烧,而燃烧是为了化成灰烬。生命就像一场烟花秀,即使看见了最绚烂夺目的烟花,也无法拥有它。

五天后,我们送走了阿嬷。之前所有人都在染红了的眼眶下,努力的微笑,让悲伤不明显。但是,当我们隔着几米的距离,透过一层玻璃看着木盒子被推进了火化炉时,每个人强忍着的泪水都一涌而下。如同外面的雨,时而细雨霏霏,时而暴风骤雨。世上又将添加一缕尘埃。

天空中突然飘起雪花,我摊开手掌想要把雪花捧在手心里,却发现雪花很渺小,很快融化,即落在手心也看不见,感觉不到。回过神来,阿嬷的身影出现在我眼前。她从黑影中缓缓走向我,穿着她平时最喜爱的紫、白色花纹的衬衫和棕色长裤,脸色红润。她没有开口说话,只是牵起我的手,把我带到电视机前看电视。

脑海子里忽然闪过,那些无数个夜晚,我和阿嬷躺在客厅的地板上,看电视节目的画面。画面就像沙漏里的沙,即使倒完了,也还能一遍又一遍的重来。而此刻我们确实肩并肩坐着看电视,没在意时间过去了多久,直到阿嬷突然起了身说,她要走了,火车要来了。画风转变的太快,我没闲情去问一切的真假。一辆老火车从烟雾中,款款地出现在我们面前。也许是被烟雾掩盖着,记忆里的细节很模糊,我不清楚这是哪个火车站,也不记得任何指标性的物件。我只依稀看见一位穿旗袍的小姐,她向我们点了点头。

一整夜阿嬷一直握紧我的手,在此时却慢慢地松开,说自己真的要离开了。我并没有挽留,只是很我努力的一直挥着手说再见,直到阿嬷的身影消失无踪。一道光影,应该是阳光,把我眼前的所有风景都照成了梦境。在梦中,我还是忘了说谢谢,我还是没能把爱说出口。但至少,这一次我终于和阿嬷说了再见。

(生命是一个幽闭的洞口,我们乘坐火车来去,死亡是书写最怦然的主题,可是字里行间的轰鸣,只不过是一声咽气。文字哀悼澎湃激动,几乎是血肉相见,尤其梦境一段的描写,更是凄然悲恸,不过意象比喻有点过于稠密,掩盖了现实的场景,但是也仿佛驿站终点,总会弥漫的雾气。)

勇宏:告别散文



武吉知马山的猴子

今天我终于有多余的时间,能让我暂时从忙碌的大学生活中,逃离出来。S7 Edge里的日历功能,清清楚楚的让我知道,过了今天不止代表了周末的结束,也意味着我必须回到电脑面前,再次为下周要递交的期末报告,诗歌和散文课的告别作,忙碌的做准备。况且,在那之后就是令人畏惧的期末考,想必应该没有多余的时间,能让我喘喘气吧!好吧,让我想想今天可以去哪里?

新加坡虽然在Google Map里不算大,但如果想要从新加坡的某一个角落,去到另一个小角落,称小实在是有一点被欺骗的感觉。路程总是喜欢将原本充足的时间,慢慢给吞噬掉,搞得完美的一天,只剩下半天的时间来消遣。既然今天的时间还算充足,那么今天,我就去武吉知马山散散心吧,反正我也好久没到那里去了。

我还记得最后一次到那里去,已经是五年前的事了。那年,我刚从理工学院毕业不久,趁着还没入伍之前,就往那里走了一趟。在繁忙的都市生活久了,难免会对石灰打造的虚拟森林感到厌倦,偶尔抽个时间来欣赏一下新加坡真正的森林姿态,感觉上还是蛮不错的。我也曾想过要在退伍之后,回来这里一趟,只不过因为当时环境局宣布,为了要装修行人道路,必须要关闭武吉知马山长达两年的时间,才让我打消了念头。

今天,克兰芝地铁站的巴士站依旧挤满了人潮,通往兀兰关卡的170X巴士走了好多辆之后,终于让我等到那辆170巴士,至少也有等了十五分钟的时间吧。还好,巴士窗外的太阳,仍然以一身强烈的白光,悬挂在白云之间。

记忆就像是一本被遗忘在书架上很久的记事本,虽然被一层灰尘覆盖住,但如果能够再次将它打开,里头曾写过的字迹,仍然能够让人记忆犹新。记事本中有一页,还很详细的记载着当年的一个遗憾,那就是无论在山下或者在山上,都无缘看见任何猴子的踪影,简直是白跑了一趟。许多人一定会说,你为什么要那么笨,来武吉知马山就为了看猴子?对于我来说,在武吉知马山自由自在居住的猴子,是我最期盼看到的,况且,或许是因为我本身生肖属猴,总觉得猴子跟我在冥冥之中,有一层特别的关系。

当年从山顶上下来后,我在山脚下的一座凉亭内,坐着休息,碰巧遇到了一对老夫妇,也许是这座山的熟客吧,他们说若想要在武吉知马山看见猴子,必须要靠运气,因为它们不会时常停留在同一个地方,如果天气不是很好的话,它们也是不会随意出来走动的。他们还特别提醒我,千万不要太接近猴子,因为他们也许会攻击你。对了,我曾经也在《新明日报》上,看过一群登山客被这里的猴子攻击的新闻报道,最印象深刻的是图片里,其中一位登山客的手臂上,还有一道猴子留下的恐怖抓痕。我的心里或许曾因为这则新闻,对猴子产生出那么一点的恐惧感,但并没有严重到,让我抗拒去赴它们的一面之约,因为我也许会经历与别人不一样的体验。

巴士的停车铃声突然响进了耳朵里,将还沉溺于过去的我,给召唤醒。我的心里仍然期待着猴子们的出现,对我的长途跋涉,做一个小补偿。我在武吉知马山附近的巴士站下了车,并往武吉知马山口前的那一条马路走去。在步行的同时,我也不忘拿出手机,紧紧随着手机里的Google Map前行,因为我偶尔还是会对自己的认路本能,产生质疑。当我一边望着手机里的地图,一边往前行走的同时,我的耳朵隐约的听见远方传来的“呜呜啊啊”叫声,而在这一刻,因为我从来也没有实实在在的见过一只猴子,所以我并不知道那就是猴子的叫声。我抬起了头,只看见前方有一群老外,拿着手中的iPhone不停的向前拍摄,还一直喊着“They are so cute!”

我好奇的往他们的方向走去,看见右手边有数十只的猴子聚集在一个辽阔的小草原上,瞬间让我感到惊讶和开心,总算今日没有白跑一趟,也算圆了我的一个小愿望。小草原上的唯一一颗大树,就像是一座游乐场,让猴子在树枝之间,如一群小孩子一样不停的玩耍,有些甚至还用尾巴将自己悬挂在树上,并往树上的另外一只树枝跳去,而我有如在观看一场由猴子举办的精彩马戏团。有几只比较壮大的猴子,它们就像是这里的警卫一样,大摇大摆的往那群老外走去,靠着它们灵敏的鼻子,企图想要查探那群老外的背包里,是否有任何食物的踪迹,但似乎因为行动失败,只好爬上了行人道旁的栏杆,继续坐着东张西望。还好,它们并没有跳到我的身上来!虽然眼前的猴子的确非常可爱,但幸好理智及时劝阻了我,没将背包中的那包饼干拿出来,毕竟我的身后还摆放着一个很大的告示牌,上面写着:“STOP Feeding The Monkeys! Offenders will be fined!”

行人道的一颗大树上,有一只猴子正忙着帮另一只猴子,抓出躲藏在背后的虱子,抓到了还不忘将虱子放进嘴巴,当成食物吞进肚子里,而在被抓的过程中,另一只猴子还舒舒服服的打了一次哈欠,露出了雪白又锐利的牙齿。此时,也有两只猴子从树上爬了下来,其中一只的胸前还抱着一只小猴子。小猴子紧紧的抓着妈妈的毛发,害羞的将它可爱的小脸蛋,躲进了妈妈的胸前,时不时还会好奇的探出头,用它两颗圆圆的黑眼珠,看看人类到底长什么样子。我启动了手机的拍摄功能,朝着这对猴母子,拍了几张照片。说实在的,我觉得猴子们并没有像报纸上说的那么恐怖,可见记者是一份必须懂的如何添油加醋的工作。

虽然这里的信号不是很好,但要当场上载照片到 Facebook,勉强还是可以的,只不过慢了一些。时间悄悄的将太阳,引到了大树的身后,似乎快要躲藏在武吉知马山的身后。通往山口的那条道路,也渐渐开始暗淡起来,让人看不到有任何可以前进的方向。被染成橘色的天空,不止代表了这一天的结束,同时也意味着,猴子们就快要回归森林里了。

我决定在这片小草原前待久一些,因为我不知道自己何时还会再来,而我也无法预测,若有下一次,是否还能够在这里遇见它们。

(浮生半日登山观猴,老祖宗何其自由自在,映照了俗世的劳碌束缚,文字虽然还有拖拉累赘的毛病,不过情景物事皆有细心经营,甚至带点自然书写的意味,不妨加深山野生态的渲染,比对环境发展的侵略,将探秘好奇延伸成关怀感慨。)

刘蔚:告别散文


除非墙会说话

这些天NBA季后赛正进行得如火如荼。我刚从一学期的课业中解脱出来,发小问我,你现在不看NBA么?我说嗯,不看了。

“真的不看了?”
“是啊,真的不看了。”
“那你真该看看看,现在的篮球和以前的不太一样了。”
“……”

回想起来,我刚开始看NBA的时候,在我这个年纪的人群中来说还算是早的。二十一世纪出头的千禧年,正是湖人的科比和奥尼尔开启他们统治王朝的第一年。那时候的网络还不像现在那么发达,现在流行的门户网站,在当时也只有网易做得比较好。在当时普罗大众了解信息的方式大概还只限于报纸和电视,所以我几乎每天都能从报纸的体育版看到湖人又怎么怎么摧枯拉朽地把他们的对手一一击败。

这同时养成了我一个很糟糕的习惯,我总是习惯翻报纸的时候从最后一页开始翻起。人的精力是有限的,越往前翻就越不能集中注意力,结果忽略了很多前几页的头条新闻。到现在,我也没有精力去翻报纸了,为了省事从手机新闻app上随缘一般浏览过滤各大新闻标题,实在感兴趣的,就点进去看详细内容。仅此而已。

到了2004年,我的中考年。每个人都像绷紧了的发条,不怕继续扭紧就怕突然间承受不住绷断。如果非要用一个词来定义那就是兵荒马乱。可我不是一个特别用功的人,每天该怎么玩还怎么玩没有任何顾忌,用周围人的话来评价就是“一个没心没肺的人”。一天我正在家里看体育新闻,沙发旁的电话声响起,我接起来对面没人说话,死一样得沉寂了好久。我以为是别人打错号码正要把电话挂断的时候,一个熟悉的声音迟疑地说“我们还是结束吧……”后面还讲了一些话但是我没有听进去。

一瞬间麻木和痛苦同时占据了我。然后我依稀间好像听到电视里传来“鲨鱼东游,湖人OK组合今日彻底分崩离析……”之类的声音,那刻我以为自己听错了。我回过神想说些什么,却只能听见电话里传来的“嘟嘟”声。于是就在那个时候,我才知道一切都完了。

总而言之,自打那之后我变成了一个不爱看NBA的人。当然我还会去关注一下转会消息还有球星表现什么的,但我再也没有很认真的去看过任何一场球赛。包括之后去洛杉矶的时候我也没有去过斯台普斯球场附近,就怕勾起当年不是那么美好的回忆。

私信里一位素未谋面的姑娘给我发来很长一段文字,诉说的无疑是感情的事情云云。她很低落地和我分享起她和她那个前男友的过往。我突然想起十七岁那年和一位姑娘一起看的《花样年华》。我们坐在沙发上有说有笑地看着在当下似懂非懂的剧情。在看到梁朝伟对着吴哥窟的岩壁倾诉的时候,周围的气氛变得异常古怪。我左边肩头的衣服早已沾湿一片。我无从去揣测那位姑娘的身上有着怎样的过往,却心有戚戚然。她什么也没有说,我们的脸映在电脑荧幕上合着深深浅浅的面容,不知道背后的人有着怎样的心事。

美好的东西总是已经逝去。现实告诉你,在你人生中路过许许多多的人,有些只是过客,有些用自己的方式在把你雕琢成了现在这个样子。你曾经不喜欢躺在沙发上睡觉,你曾经出门不喜欢带钱包,你曾经沉迷电子游戏做着成为职业选手的春秋大梦,你曾经梦想着有一天去球场看看你最喜欢的球星比赛……你习惯性地只对有关自己的事物上心,毫不在意这是不是一种名为自我的自私。

但是在很多年以后,你变成一个当初你很讨厌的,你认为“虚伪”但旁人觉得你懂事了的人。你在深夜里码字,外面的马路上传来引擎的呼啸声。可你转过头窗外一片寂静,只有偶尔亮过的车灯刹那间飞驰而过留下沉默的路灯,伴随着屋内一条暗色的小河在不动声色地流淌。你很想像电影里一样对着墙壁低语,可那面白墙依旧嘲弄地矗立在你眼前静静地盯着你,像是要看透你年少时的轻狂。于是在这个瞬间你终于意识到,这就叫报应不爽。

(梁朝伟可以对着岩壁说话没人听见,可是书写须有清楚的声音,从篮球到神秘电话到花样年华,文字彷佛纪事的片段连播,像是胡诌不过也似有真意,最后醍醐灌顶作出领悟,可是前番的布局仍旧疑云重重,似乎是少了second act,直接跳到结局落幕。)

王莹:告别散文


回家做客

电脑屏幕的左下方,QQ头像踩着节拍闪动,滴滴滴滴,急促又缠绵,彻底打破了房间里的安静。

那个女人又发消息来了。

我不知道她是从那儿弄来了我的QQ号。绝对不会是爸爸,或者爷爷。那时候她已经和爸爸一家彻底闹掰了。虽然这件事,我是在几个月后回国时,从奶奶的开口中才得到证实。但那女人第一次发过来的消息,已经宣告了爸爸第二次的婚姻,以失败告终。

是的,从名义上来说,那女人是我的继母,我该喊她一声阿姨。爸爸将把阿姨娶进门的那个年头,奶奶拍着陷入局促的我的后背,提醒我喊人。说出口的音量比我以为的小,奶奶佯做责备,阿姨笑着说没关系,塞了一封红包。是见面礼。那时候还是一家子和乐融融,只有我像一个外来的客人。不过,如果以生活在一个屋檐下来定义家人的话,我的确不合格。

到新加坡求学后,我一年内只回去一趟,莫约一个月的时间,都是和妈妈住的。这和办离婚手续时爸爸主动放弃抚养权没太大关系。我从小就和妈妈亲近,谁规定女儿只能是爸爸上辈子的情人。并且在新加坡和妈妈生活的十年,我和她都习惯了只有我们俩的家庭。(妈妈在我成年后回中国生活了。)抚养权,大概只是让奶奶没了名正言顺的,留我住下的理由。她是希望我留下的。而不是像客人一样,吃个饭,聊个天,然后离开。

说是聊天,其实总是从单调的问答模式开始。然后看着电视剧,他们聊着上一集你没看过的剧情。播到新闻,又说起了某区某街发生的意外。不论哪一个都难得能插上嘴,便干脆让自己把注意力都放到电视屏幕上。不时瞄两眼电视机上方的挂着的电子钟,想着妈妈再过多久会打电话来催我回去。

妈妈不会送我去爸爸家,也不回来接我。哪怕家乡重新建设后每一条路名都和写在字典上一样,除了字义不代表任何东西。她总会先我一步出门,然后嘱咐别呆到太晚。有时候只是嘱咐,有时候是因为下午还安排了别的事要办。可我总要等到她来电话。

我不希望那通电话来得太早,却也不希望它来得太晚。但只会再挂断电话之后,才顺势说要离开。我的胆子太小了,每一次都让妈妈当这个坏人。也许在奶奶的心理,妈妈的度量又要被缩小几分。

这里也是你家,别跟个客人似的,要我们打电话去请才过来。奶奶说。语气里透着不满。不知道这份不满是对我多一些,还是对妈妈多一些。也许平均一点会比较好。

我想起来外公也说过类似的话。他说,你小时候啊,一进屋就搬着那张小凳子坐在这里,然后说你是来做客人的。外公的语气充满了怀念。

明明都是做客呀。

那时的阿姨看起来也挺像是做客的。我局促,她拘谨,加起来等于尴尬。招呼我吃水果的模样卡在客人与主人之间。当别人的继女这是头一遭,无从验证是不是每一个继母都对丈夫和前妻的孩子小心翼翼。不过至少我没相信过继母只有恶毒这一种属性。

对于爸爸再婚这件事,我算不上接受或者排斥。大概四个小时的飞行航程加上两个半小时的动车车程,真的可以将两个人,分隔成两个世界。但非要做选择的话,我是希望他再娶的。或者说,再有一个孩子。好像这样,我就能心安理得地选边站好。这一点上,我算是如愿了。

没想到的是,阿姨第一次单独找我,就是告诉我她和爸爸离婚的消息。当然,还有一些埋怨诉苦的话。我想,如果她能联系到妈妈,她一定更愿意将那些话说给妈妈听。毕竟妈妈才是和她一样,同处在妻子和儿媳,这个位置上的人。可她找到了我,一个最没有立场发言的晚辈。也许我骨子里还带着点儿古人的三纲五常,将议论长辈是非看作极其严重的错事。但她也是我的长辈,一个伤心的人,需要的或许只是安慰与认同。我被夹在中间,发送的每一句话,都要经过斟酌。

右下角的头像还在闪动。我没想到她还会来找我,但能想到她要说的内容。
我盯着闪动的头像看了许久,最终没有点开。没看到,就可以当作不存在了吧。
我的胆子太小了,不敢告诉她,做不了主人,就当客人吧。

(家经难念,这本讲来却头头是道,交合别离其实谁都做不了主,在造化的玩弄之外,唯有坦然清醒的面对。人世诸多戏幕,书写是挑最有寓意的上演,既然婚姻是一场闹剧,文字就以冷涩的目光瞧视,可是纠结于伦常恩怨,差点才能深化成一部女人的运命。)

尹骏:告别散文


启程

窗帘是静止不动的。只有少许的阳光从缝隙间勉强挤过,蒸发了地毯上的咖啡渍。淡淡的咖啡香与霉臭味,成为了鼻子以往的闹钟。疲倦的双手在被单中挣扎着,企图将肉体与床褥分离。然而沉重的被单,究竟敌不过万恶的地心引力。

适量的运动使脑袋开始活动,浮现一千零一个理由与藉口。有的之前已使用过,而有的又太牵强。筛选到最后,总是在手机铃声的催促下才从被窝里爬出。也许是习惯使然,在不知不觉中自己已将冰冷的大衣套上。原本在角落发呆的尘埃,也开始在阳光内蠢蠢欲动。

隔夜的咖啡成为了临时的肾上腺素,发动了贪睡的五脏六腑。空旷的胃袋已经开始抗议,企图索取自己应得的早餐。对眼前闪亮的荧幕全神贯注而无暇理会胃袋的大脑,命令右手将面包递进口中。勤劳的牙齿也因此被强迫开启了一整天的劳动过程。

在确保一切就绪之后,食指勾起了餐桌上的钥匙环。那熟悉又刺耳的叮当声在耳膜内回响,然后又是内心一阵沉闷。里外两个世界之间的最后一道防线,也不过是一系列长短不齐的铁条所组成。被铁锈点缀的锁头欣然地接受了属于自己的钥匙,将自己紧握着的铁条释放开来。踏步向前之后,身后的木门仿佛一把扫帚,迫不及待地将黑皮鞋以及其主人赶了出去。放眼俯视楼下快要令人窒息的街道,双脚却有如本能般地加快了前往的步伐。

电梯贪婪的口内总是塞得密密麻麻,而人们又是争先恐后地将自己送入其口中。这种日常行为似乎已经成为了无法使用常理来解释的习惯。电梯也一如往常地将他们反芻出来,等待着夜晚的第二次进食时间到来。随着这群人逐渐开始分散,阳光分别打在了他们的身上。

马路上的胶轮在撕离地面的那一刻,仿佛上演了一出藕断丝连的肥皂剧。不断拍打着路边的皮鞋底,为此添加了不少令人烦躁的节奏。引擎低沉的抖动声,也在无意间成为了最佳男低音。

此刻的风是静止的。龟裂的泊油路更是毫不腼腆地散发着热能。无法顺利透风的牛仔裤,像贴纸般地黏在快要中暑的大腿上。即将湿透的粉红衬衫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选择从裤裆内逃脱。然而,外面的环境好像也没有办法令他快活些。

航行于眉间的汗珠,终于在鼻梁与眼珠相会。在深情地对望之后,眼珠默默地目送这位过客到视线的尽头。重新对焦的眼珠将目光锁定于闪烁的绿人身上。数百双匆忙的步伐在白线内不断地交织着。偶尔地碰撞与摩擦,都无法阻止他们像发条玩具般不停地向前迈进。

闪烁的绿人突然间将责任推卸到红人的身上,使不少步伐措手不及。原本的节奏被这个改变瞬间打乱,而无数个引擎也开始失去控制。皮鞋底察觉到变化,也迅速的从路边回归到踏板上。最后的步伐没过多久也从视线范围中消失,而白线内侧也恢复了先前的平静。期待了良久的绿色信号,终于映入眼帘。

风有点不甘愿地,再度开始吹动。

(人间浮世没有人心甘情愿,可是都得跟着风景四处摇摆,从散漫起床到驻足街边,生活庸碌和乏力的一幕,文字尾随一路行色,皆具备了细腻的点染,可是如果再多一点心念的沉淀,扩展感触的深度和维度,书写的启程也就能抵达终点。)

凯宇:告别散文



抱抱兽

岁月是个石磨,把我们的相处磨成了孩子气,流露在我们日常生活的对话中,咬字发音里的童言童语,例如,想要向对方讨取拥抱的话,我们总会说:“I want 抱抱yah!”

“Bulbasaur”是这样在发音的潜移默化使然下,被我们悄悄地念成了“抱抱兽”。

面对其他人,我们又可以不疾不徐地,恢复往常般的低沉正经。如此切换自若的本事,似是一件暗中进行,不可告人的秘密。

刚过去的三月尾端,早已把我和二十岁生日拉开了一段距离。

某天早上,我意外接到了快递员的来电,说有一份包裹,给我的。我一度以为自己在做梦,昏昏沉沉,直到对方向我确认了姓名和电话号码,才逞着意识起床。从房门走到宿舍大厅会经过一道长廊,一路上,惺忪的两眼和晨光斗争激烈,之间擦出的火花模糊了视觉焦点,一圈圈黄色光晕互相重叠,投影在眼眸里。我抱着饼干铁桶般大小的包裹回到房间,撕开层层塑料包装,因为害怕吵醒室友,所以我努力压抑着亢奋,动作轻轻的,格外小心。

仿佛是在为孕妇接生,我从那子宫里迎来了一只可爱的抱抱兽。它与我枕边的史迪奇大小相仿,静静待在透明塑料袋里,不哭不闹。我打开塑料袋拿出抱抱兽,一边打量它全身上下,一边逗弄它,乐在其中。这么欣喜若狂的感觉,对于平时淡定从容的我而言,很不真实。

抱抱兽的背后长着一颗包菜,青蓝色躯体摸起来软绵绵的,一如初出羊水的婴孩,雪亮的红眼睛装载着对花花世界的期待,而脸上的扁嘴神情,十足她闹别扭时噘嘴不语的烙印。未曾看过《神奇宝贝》的视障,使我至今仍无法清楚区别杰尼龟与抱抱兽。毕竟,它们除了颜色相近,形体上确实和乌龟没什么分别。

经历了短暂的忘我,我致电给她,告诉她我签收了包裹。她这才娓娓道来,说抱抱兽是几个月前,她路过一间玩偶店看见的,她知道我一定会喜欢,结账的时候没有犹豫太多。只不过,这份在我三月初生日才寄出的心意,拖延辗转在漂洋过海的路上,一晃便是三月尾的早晨。看着抱抱兽,我心里有股迫切,想把啰嗦冗长的南北大道浓缩成只字片语,可以刚好堵住倒数回家的沙漏,然后带上抱抱兽,瞬间移动到她面前,拥抱她,哪怕事实是我无从任性,可以时时牵着她。

她不是个浪漫情人,总是理性胜于浪漫,因此不会在心思方面绞尽脑汁。反而多数时候的浪漫,从拜托她在我的日记尾页写上她想说的,乃至每次抵达某个地方,想要一起合照留念的念想,都是我为了满足自己的幻想而提出的。

她不是个浪漫情人,但我仍想给她满分。从校园到城市的路上,当身边事物崇拜光而加速前行,我们却始终保持着一贯的步伐节奏,肩并肩,走得很慢。在那个钱包如私处夹紧的过去,她一直都是体谅的,像是知足于生活上的所有一切,而不曾对我有过物质上的要求,如同她浓眉底下,那一对铿锵坚定,无条件相信我的眼神,我一直记得。

向来对于生日,我并不会抱有任何庆祝的想法,倒是会把那天归为特殊日子,小小破费犒赏自己一顿吃的,或去一些鲜少踏足的地方。像是今年,射击比赛恰巧落在生日当天,我用认真换来了一枚难能可贵的奖牌,只可惜她不在现场,没能看着我在领奖台上的风姿。但只要与理想有关的实践,无论是射击或创作,她未必会是我每一场比赛的现场观众,也不会每一个晚上陪着我挑灯写作,然而最简单也最有力的,是那一句相信我做得到。

偶尔想她,我会玩一玩抱抱兽,把下巴贴在它额头,就像当初在车上的拥抱,我总爱把春风催生的胡渣埋在她脖子,拼命磨蹭,逗着她玩。她禁不住痒,总会猝不及防地把脖子往后一缩,右手使劲拍打瘙痒的部位,接着在我耳边开怀大笑。喜欢拥抱她,呼吸透过她肌肤渗透到衣服的暖意和味道。在我们之间,每隔几个月的见面,总会有这么一次似是而非的拥抱,这当中,我最爱聆听她稚气的笑声,最爱直视她的大眼睛。

在新加坡生活已近一年。抱抱兽到来以前,床头原本只有一只史迪奇,那是我家里唯一一只绒毛玩偶。我偏爱史迪奇随遇而安的从容,还有它与生俱来的傻呆。日子久了,与枕头作伴的史迪奇似乎渐渐对尘埃妥协,灰头土脸,看起来孤孤单单。而抱抱兽的出现让我顿时明白,过去她向我索取宿舍地址背后的那双手,紧攥着一个希望我更快乐的原因,而我也毋需把史迪奇放进洗衣机,因为我知道它再不会介意自己身上的脏兮兮。

尽管抱抱兽和史迪奇故乡各异,看上去也不甚般配,不过互相拥抱的两个人,只要认住了安全熟悉的体温,其余的细节也都会望尘莫及。至少生活忙碌之中,它们可以私下互相抱怨,说我坏话。至少爱到最深处,也只会更想继续给予,而寂寞不敢跋扈嚣张。

自从史迪奇和抱抱兽有了彼此,我看见它们之间的快乐,也看见我们。

(爱情长了软毛所以可以厮磨,两人的距离越长,越需要絮语绵密,或者一个可以让遥想对号入座的玩具,文字本来就是一种抚摸,而书写则是跟自己抱抱,不过小两口子的相知相交,似乎只有含情脉脉,虽然无比温柔窝心,毕竟属于年少。)

Thursday, April 27, 2017

思敏:告别散文


三色冰淇淋

又是个忙碌的星期天。我家附近的超市一如往常地人声喧闹、沸沸扬扬。母亲把几乎快满的手推车停放在摆放着各种洗衣粉的狭窄走廊中,手里握着手机,开始细细点算推车里装的那些柴米油盐的总价钱。身旁的我则忙着把我的个子和存在感降低到最小,这会儿躲开来势汹汹的超市补货车,下会儿腾出位子给有兴趣购买洗衣粉的中年妇女们,忙得应接不暇。

屯街塞巷的超市对于患有轻微幽闭恐怖症的我其实是恐怖的。虽还不至于令我感到窒息,周末期间的超市确实让我胸口闷闷的、浑身不舒服。就因如此,我只是偶尔陪母亲上超市采购来临一周所需的日用杂品,算是敬一敬孝道。

“我还差5块钱就能换取那套碗碟。你还有东西要买吗?”

母亲此刻的声音如天籁之音,救我出苦海。对面就是冷冻食品区,我毫不犹豫地直奔我从小最爱的那不勒斯冰淇淋。之所以喜欢这款廉价的冰淇淋,全因我的祖父。

五岁以前,我们一家四口和祖父一起住在他的四房式组屋里。祖母在我出生前早已离世,父母亲白天得工作养家,弟弟还只是呀呀学语的婴儿,所以我儿时最亲的玩伴就是我已老迈年高的“阿公”。

阿公只懂得以潮州话沟通,我的潮州话都是从阿公学来的。虽说不上流利,但阿公总是听得懂我的蹩脚潮州话。阿公患有糖尿病和高血压,但对于四、五岁的我,根本不了解这两种疾病,只知道阿公每天都得按时吃药,我也得帮阿公按摩小腿。

小时候,母亲不准我和弟弟吃垃圾食品,家里唯一的零食就是阿公常年存放在冰箱冷冻库的那不勒斯冰淇淋。我记得有一次问了阿公这款冰淇淋的名字,但我们俩都看不懂包装上的英文字,阿公就告诉我这款冰淇淋叫“三色冰淇淋”。长大后的我也一直管它叫三色冰淇淋。

我是阿公亲自带大的孙子,身为一个思想封建的老者,秉持着孩子得骂、孙子得疼的理念,把我宠得无法无天。若说阿公是我们家最尊敬的一家之主,倒不如说真正的说话权在我这个牵着阿公鼻子走的小孙女手中。阿公虽然疼我,但他不希望我落得和他一样下场,终身靠药物控制疾病。不论我如何地软磨硬泡,他始终坚持一个星期只让我吃一次冰淇淋,还得趁父母亲不在家时才敢偷偷给我吃。为此,我们祖孙俩渐渐养成了属于我们俩的习惯。

每个星期三的下午,我会满脸期待地坐在厨房的小凳子上,看着阿公把冰箱的冷冻库打开,取出那熟悉的蓝色塑胶桶。盖子一打开,祖孙俩就会迫不及待地用汤匙直接从桶里吃起来。阿公喜欢巧克力口味,而我喜欢草莓口味,所以我们永远会先挖这两种口味的冰淇淋来吃,把夹在中间的香草口味部分留到最后。对一个天真无邪的小孩而言,雪白色的香草口味冰淇淋就像忘了加其他口味似的,吃起来总有点儿遗憾。阿公知道我不爱吃香草口味的冰淇淋,就想出和草莓果酱混合一起吃的点子。

现在回想起来,小时候和阿公相处的一切是多么地平凡,却又不失温馨。从冷冻柜取出三色冰淇淋后,我和母亲去排队结账。母亲看了那蓝色的塑料桶一眼,就知道我又选了全家只有我爱吃的廉价冰淇淋。

阿公已经去世了好几年,但联系着我们的古早味三色冰淇淋还在,我仍然能用冰淇淋来缅怀这位儿时的最佳玩伴。只可惜我母亲永远不会知道我们祖孙俩的秘密,也不会知道我为什么自始至终忠于三色冰淇淋。

(生活尝尽了酸苦之后,记忆自然嗜甜,雪糕冰镇了祖孙温馨的交集,文字虽然毫不鲜艳,却正好可以沉稳回溯过往的一段原色,可惜阿公老残的对焦不够深刻,互动的画面也可更加深邃,今昔过度的叙述只是包装,撕开后才是书写最动人的内涵。)

恺秢:告别散文


中毒

它就像一剂毒药,一旦碰上了,就再也无法戒掉。接触到它的那一刻起,就注定只能深陷其中,无法自拔。就好像是鱼儿离不开水一样,我只能依附它,来平复心里那股莫名的渴望。

首次接触这款RPG游戏,是在家附近一间不起眼的网吧。想当初,家里所使用的仍是拨号连接。不仅收费昂贵,且网路链接速度也是极慢。因此,很多时候,我都会选择到那家网吧打游戏。虽是按小时收费,但物超所值,网吧的电脑仍比养在家里的那台好上数百倍。为了方便,我还在网吧办了张会员卡,只需到吧台登记,就能使用网吧里的机器了。

记得当时,我所被安排到的位置是在一位哥哥身旁。从外表看来,估计大了我好几岁。打开屏幕,输入账号后,我耐心地等待电脑开机。等待之际,注意力不由自主地被身边传来键盘混搭着点击鼠标的声音吸引。声音时急时徐,忽轻忽重,像是滔滔海浪,一波一波地拍打在岩石上。瞄了屏幕一眼,原来那个哥哥正在刷关打怪。杀气腾腾的他像是着了魔似的,咬牙切齿地蹂躏键盘鼠标,令人难以忽视从他身上散发出的狂野与狠劲。当时,他的模样只能用“可怕”二字来形容。

不知是否被他那强劲的气势给震撼到了,游戏的场面屡次浮现在我的脑海中,挥之不去。内心像是有把声音呼唤着我,慢慢将我拉进那虚拟的世界。从此,我便一头栽进了那个世界,踏上了一条不归路。

转眼间,十余年已过。在游戏公司多角化的经营下,游戏不断地扩张与创新。它并没有因为时代的变迁而被社会淘汰,反而还比最初更受欢迎。要知道,打游戏是讲究技巧与知识的。它不仅考验玩家左右手之间的协调性、判断力及玩家对装备、对技能的了解等,它还考验了玩家的体力与毅力。 往往,为了配合所有队友的时间,很多玩家都选择安排在晚上上线。我也不例外。起初还不明白,游戏究竟有什么可取之处,竟能让人熬夜打通宵。可如今,我不仅明白了,甚至还成为了他们的一份子。

夜阑人静,屋内的人早已纷纷进入了梦乡。看了看桌上的钟,离约定好的时间还有十多分钟。迫不及待地将游戏屏幕启开,准备迎接期待许久的战斗。将耳机戴上,我再度沉浸到游戏世界里。除了游戏中的声音,身边的一切仿佛都已化为乌有,像是和我不处于同一个世界似的。两者像是合二为一,在操控游戏世界里的另一个“我”时,我感觉就像是身在其中。

闯关并非一件易事。进入副本后,一切听从队长的指示。起初,碰到的那些小怪都不足为患。在队长的带领与队员默契的配合下,我们凭着一鼓作气将它们一扫而尽。可当我们面对这副本里的BOSS,谁也不敢马虎。身历百战的我们都很清楚,机械式重复的操作很容易使我们都陷入惯性式的麻木。可稍有一点走神或是迟钝,就很可能影响到队伍的配合,酿成惨剧。我们可以因为一个简单的失误而全军覆没,使得之前的付出功亏一篑。

然而,BOSS并不是那么容易就能让我们拿下的。除了要求队伍配合到位,还需要玩家极大的毅力。不知过了多久,重复持续着同一个操作的我,早已感觉自己快要到极限了。双手在不知何时,已开始变得有些僵硬,似乎已经失去了原有灵活性。即便如此,我仍把目光死盯在屏幕上,不敢有丝毫大意,深怕自己会犯下无可挽回的失误。在紧绷的神经下,我只能反复地提醒着自己,一定要小心,一定要坚持下去。

在我们的坚持下,BOSS终于红血狂走了。在BOSS狂暴的进攻下,队员个个都开始挂彩了。随着耳机传来的诅咒与怒骂声,我也不禁捏了一把冷汗。好不容易才将BOSS的生命杀到了十分之一,无论如何,我们都必须要挺住,否则之前的付出将全都化为流水。可BOSS终究还是BOSS。尽管我们付出了十二万分的努力,队员还是接二连三地倒下。BOSS将巨剑随手一挥,站在我身旁,与我一块厮杀的伙伴就这样,一命呜呼,挂掉了。

鼠标飞速移动,正想锁定目标开火时,只见刀光劈头斩到。屏幕上出现了一片血雾。还未发出声来,就见屏幕上已经跳出了两个大字:“GAME OVER!”

我靠!一句粗言就这样脱口而出。我们就这样玩完了?

耳机再次传来队友不甘心的抱怨。无需讨论,我们一致决定,重新挑战副本。无论如何,我们都一定要拿下BOSS的首级。在未达到目的前,我们善不罢休。

想必今晚又会是个无眠的夜了。

(虚拟中毒似乎无药可治,活在伺服器的日子,总有比现实更精彩的沉溺,过关斩将的行文节奏难得极为紧凑通畅,虽然进入文字之后,任何书写其实都是角色扮演,可是玩游戏有点过于投入银幕内大同小异的世界,而少了个人独特思维和情感的发端。)

家頴:告别散文


跨年時刻

「三、二、一,Happy New Year!」

電視上接連播放不同地區的倒數景象,紐西蘭率先迎來新年的第一縷晨光,台北101的煙火、巴黎鐵塔的燈光、花火絢爛。大笨鐘敲響午夜鐘聲、佛教寺院傳來清脆的108 響撞鐘,劃破喧鬧的鐘鳴之音,奏響了全新的開始。

依稀記得,孩童時總是憧憬著除夕夜,說不出為何而期待,可能,只是單純地把倒數活動和煙花掛上等號,只知道元旦前夕可以名正言順地等到12時才睡覺。每次看到從正午時分,便聚集在海旁一帶,霸佔位置拍攝煙花的人們,心裏不由得充滿贊嘆。新聞報導中,受訪市民繪聲繪影,興奮地描述煙花盛放的光景,令年幼的我,對於這填滿夜空的璀璨花火充滿了無窮遐想。想像煙花在晚空中,繪出色彩鮮豔的美景,成為一年開首最耀眼的景像。

那時,總少不免跟爸媽撒嬌,說著很想看一次煙花。推搪多次,他們終究還是在某年答應了我的請求。擠得水泄不通的尖沙咀海旁,冬天的冷風打在臉上,若是離開原位便不要妄想能重新擠回來。甚是無聊地等待煙花的開始,放棄的念頭不停湧現,但想到即將映入眼簾的美景,又重新耐著性子等下去。不知道人潮那一處,率先傳來倒數聲,從疏落不齊到聲勢浩大,人們以懷著歡樂的一聲Happy New Year迎來了新一年。煙花在整點時發放,於天穹構成大小不一的圖案,只是,相較直播上的影像,現場反而更難看得清楚。數十分鐘的煙火轉瞬即逝,還沒反應過來便已完結,顧上拍照便顧不上看清全景,而且,最後還需順著人潮,好不容易才能擠上交通工具回家。

早上醒來,再看到新聞,同樣的地點,同一場煙花,人們卻興高采烈地讚嘆花火有多壯觀。對此,自己卻甚為不解,明明電視上的重播畫面遠比現場精彩,明明拼命拍下的照片,只有一兩張能稱得上滿意。如此一場稱不上糟糕,但絕對不能算作完滿的跨年,為何大家能有如此美好的回憶。

上中學後,朋友多次說著一起去倒數吧。想到童年時的經歷,對倒數已失去興趣和期待,但在群眾壓力下,亦是跟上了他們的步伐,在晚飯後硬闖進堆滿人的海旁。依舊擁擠的地方、依舊充滿潮息的海風、一切與記憶相似,只是身邊多了對跨年充滿興致的友人。

熟悉的倒數聲響起,友人拿出早已準備的自拍鏡頭,努力地在擁擠的人群中,記錄下大家的笑容。一句新年快樂,彼此相視而笑,在鏡頭前互相打鬧,或是指著煙花打趣說根本看不清圖案。影像刻錄下的,是一張張發自內心的笑臉,夜空中綻放的花火反成了背景、配角。回家之時,父母問到煙花好看嗎,想了想腦海中,倒是對煙花沒太大印象,但卻沒有一絲失望的感覺。

後來,從朋友的社交平台上看到照片,煙花多是拍得朦朧不清,但回想起來,卻總能清晰地記得,跨年是一件快樂的事。或許,跨年看的從來不是那抹花火,不是為了那聲響亮的倒數。或許,大家追求的,是在倒數當下的歡笑。若要一生都順順利利,壓根是天方夜譚,在過去的三百六十四天中,可能充滿著不完美與悲傷,在未來的一年中,也許將迎來無不盡的不如意,但最少在倒數這刻、在煙花盛放的數十分鐘中,大家拼命地、由衷地笑著。

直視彼此,互相說一聲,新年快樂。

(煙火的璀璨照亮歡樂的短暫,書寫如同看清生命搖旗吶喊的虛妄,跨年倒數講述的卻是一場知覺和感觸的行進和成熟,可是此回情緒和文字的燃放,顯得有點按奈保留,不過也像是煙火消散後的塵霧瀰漫,處身一種現在與未來的恍然。)

晓惠:告别散文


尾巴

每每途徑一處,瞧見白貓的身影,總會刻意停步,留意它尾巴的長度。

時間一恍,這個壞習慣,已跟隨我十多年之久。每一次的仔細觀察,卻只換來多一回的失望。畢竟,過長或過短,都不是我所找尋的,那記憶中的貓尾巴。

十二歲那年,在住家樓下,與之相遇,共享著互相的陪伴。它是一隻貓,卻又不僅是一隻貓, 而是我少之又少的朋友。毛茸茸的小傢伙,有著牛奶般溫柔的白色身軀,所以我慣於喚它作“阿Milk”。

阿Milk是隻好色的公貓,除了依照本能尋吃找喝,也不分白晝黑夜,血氣方剛地與同區的母貓,齊齊結歡作樂。明明是貓,卻長出了牛脾氣來的阿Milk,除了蠻橫地欺負弱小幼貓,也時常於每一輪爭奪地盤的戰役後,在皮膚的每一寸位置,刻上新傷舊痕的印記。貓類見它,如果不是挑釁,就只知閃避。而人類也一樣,對叛逆不可愛的阿Milk,很不是歡迎。或許,貓的天性本是如此,阿Milk也不屑於接近人類,卻與放學後餵食它的我,有些親近。

阿Milk是個粘人的淘氣孩子,每一次離別前和它說明天見,它依然會緊緊尾隨我身後,阻礙著我的離去,模樣討喜可愛。見到阿Milk,觸動了想要養貓的衝動,奈何父母固執不讓,只好打消念頭。所幸阿Milk的出現,讓我嘗試了養貓的苦與樂。與貓相處,起初的第一接觸,最為不易,因為貓生而多疑,對人有所防備,尤其忌諱人碰觸其尾巴。尾巴,是一隻貓全身神經最敏感的部位。阿Milk卻從不抗拒我撫摸它尾巴,相反還主動用尾巴與我拉近距離,而我也無比喜歡著,阿Milk與我溝通的這方式。

有些時候,我就在阿Milk的身後坐著,用指尖翻閱著書頁,而它就躺在我的腳邊,以一己細長的尾巴,節奏分明地拍打著我,全程不回頭。又有些時候,當阿Milk不想要玩樂,只想獨處,依舊會毫無自覺,反射性地擺弄著尾巴。每當阿Milk抬高標誌性的長尾巴,懸在無風吹來的半空中,自由自在地來回晃動,似一台復古的老式擺錘時鐘,彷彿輕輕向左右擺動,就能傳來時間流逝,那一聲聲嘀嗒嘀嗒。時間,就在阿Milk尾巴的動與靜間,無聲地慢慢向前邁進,使我升上了中學,卻也使阿Milk不再出入我的風景。

對於一隻貓突然的消失,周圍的世界並無太大的改變,就好似阿Milk從未來過,也從未走失過。已不記得,最後一次的相見,有沒有說出再見,也來不及問問阿Milk,為何它從此失約。只知道,或許因為沒有好好告別,一切離別少了實感,難過僅止於淚光閃爍,痛著的心則留下一處空缺,只好靠灌入滿滿回憶,盡量填補。

每每途徑那老地方,我總會刻意停下片刻,以空洞的心,望著地面上的一處空蕩。在夏天永不離開的國度,天氣依舊悶熱不變,不過,那個位置,不再會有阿Milk存在。阿Milk不再在那裡睡覺,不再等候放課的遊戲,不再瞄瞄叫地跑到我腳邊,也不會再用尾巴與我對話了。

總相信著,貓突兀的不告而別,只是短暫往遠方的旅行。消失既然那麼突然,再一次的相見,或許也會一樣,措手不及。就不曉得,在不知何時重逢的那一天,出現在我眼前的阿Milk,會否變成一名人類男孩,又或是這回輪到我,長出了貓的尾巴。

(貓是前世的遺棄的情人,今生來冷對我們的殷勤,除了今昔的格局有點呆板,落空的遺緒尚可收斂,文字的毛髮盡皆柔順悠逸,情感按照貓步亦步亦趨,即是記憶的喵喵迴旋,也是成長的摩挲羈絆,書寫其實是為了重逢,比如長出貓尾巴的自己。)

曦君:告别散文




迷藏

咖啡店里男人斜倚在沙发上看报纸,口袋巾折得一丝不苟,衬衫后领却有好大一圈黄渍。冰果屋的女孩用软萌台湾腔讲着电话,过会拧着内八走到角落,换用烟嗓和北方方言。廊壁的显示屏播完约旦恐怖袭击的流弹硝火,紧接着就是悉尼同性恋狂欢的盛彩浓妆。一双过路的小情侣热烈讨论着时下明星出轨,说好了畅所欲言,却互相贴上直男癌和田园女权【1】的标签。

专注的思考离这个时代越来越远了。他们一边在BBS上格式化地狂喷怒怼,一边在Facebook上套路着打情骂俏。他们对受伤的小猫万般疼惜,又对支持敌对阵营的选民拳脚相向。他们可以接受摩天广厦与贫民窟互为毗联,却为豆腐脑的甜咸争得不可开交。奥威尔式的监房与赫胥黎式的滑稽戏似乎并不矛盾,我向来知道是谁在寻我,只是没想到他离得这样近了。

拥挤的升降机里一半的人对着手机整理仪容,另一半对着手机点阅,纸媒在新媒体的冲击下溃不成军,连带着纸和笔都变得低俗。我从前惯常写信、收信,喜欢从笔锋,行文习惯,总微妙变化的墨水,以及黏贴信封的手法去感受来信者的状态。那时候喜欢云淡风轻的静,现在不喜欢了,因为我没办法独善其身。周遭浮躁让我恼,机械的提示音让我恼,雾霾里扭摆招摇的霓虹也让我恼。玻璃幕墙外包裹的X形钢架构好像中世纪欧洲妓女的渔网袜,从空中花园倾泻的雨帘就成了那尾易撩的裙,拥堵的街是浅渠,车子是溺死的幼犬,雷云下的都市恍如六百年前黑死病蔓延的佛罗伦萨,乌黢黢的字母P【2】挂上几乎每一个街区,死猫和芜菁混杂着倾入阿诺河,酱色的渣滓上覆满青绿色霉斑。我很好奇,若这座城真的死在今夜,骨骸里是否藏着第二次文艺复兴的火种。

波兹曼说,我们将毁于我们热爱的东西。将反毁灭之路说成逃亡略消极了,姑且称作迷藏吧,游戏而已,被寻到也不见得多凄惨,看看那些沉浸在温水沼泽中兀自安乐的人就知道了。丰糜的物产从来都戴着浮夸的天使面皮,即便哪日撕破了,他们也有一千种方法说服自己无视恶的本相。

什么样的色调最邪恶?夜紫色配蝇绿,深赭石配焦黄。类似的颜色我也调过,在色盘里浓稠得像肺痨病人的痰,可一旦落在纸上,色彩冲突就因着对细节的执着而弱化了。情感的宣泄于我一向是瓶颈,意图大哭大笑大涂大抹时都会卡在瓶口不得动弹,于是更多时候我选择卧坐瓶底侃侃而谈。讶异,恐惧,甚至恶心都可以极大程度上揪扯人的神经,至于创作者是否表现出相同的诱导情绪,反倒不重要了。将下水道口死猫流脓的内脏剖了,洗净烤糊再淋上私房酱汁,最多是一盘口感稍欠的菜而已,这是我看到顶层餐厅传菜员手中炭烧羊排时想到的。其实烧烤作坊用猫肉冒充羊肉的做法屡见不鲜了,食客们也都门儿清,但大都拒绝不了低价和愈创木酚【3】的诱惑,最多膈应一点,不去想就是了。

他们不爱惜健康,甚至不爱惜性命,但他们怕疼。遇到三两不如意事,割腕,吞毒,开罐瓦斯,静静死在家里。上述这些事我是做不来的,大抵是不甘伶仃地死,就算下定决心和自身荣誉做了断,也要闹些风雨,拉几个垫背的才值当。我要让爱我的人哭,恨我的人怕,亏欠我的人愧疚一辈子,找寻我的人彻底死心。我憎恶一切不够深刻的感触,欢愉与感动来得太廉价,那就选择剜心刻骨的,无法用时间补救的痛吧。

是了,三十岁时候有能力买十岁时喜欢的玩具,四十岁时候有能力娶二十岁时心仪的姑娘,那又有什么意义呢?不自觉间,那些曾与我一起玩迷藏的发小,已经许多年未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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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直男癌,田园女权:网络衍生词,直男癌是对大男子主义的嘲讽,田园女权是对伪女权主义的嘲讽。
2字母P:当时均用由拉丁文“pestis”演变而来的“pest”一词来称呼这场大瘟疫,会在发病的街区写“P”。
3愈创木酚:烧烤中产生烤味的关键化学物质。

(像是春秋辩士的诡谲话锋,也有如希腊犬儒的睥睨嗤鼻,大隐于市的开讲开示,几乎是跟整个世界在针锋相对,数落俗世的幻视假象,同时组装自己的本我超我,偶有过于堆砌排列和刻意刁钻拉扯的凿痕,但是文字的兵无血刃展露无遗,书写正是如此以无厚入有间。)

依欢:告别散文


离人泪

那一年高考后,我和小雯满怀期待地展翅高飞,恨不得逃离乡村去俯瞰城市的辉煌。 当时在温室里活了20年的我,罔顾父母不舍的眼神, 有如一只风筝拼命地想扯断线,逃离主人的束缚,飘向远方。换取了城市的入场劵,巴士越过一道桥,从一道关卡驶向了另一道。 从此,故乡变成了他乡。

我和小雯暂时寄宿在她的表姐家,位于Aljunied地铁站的附近。那时候的年少轻狂,即便只能睡在客厅的沙发上,而且工作处处碰壁,都让人觉得热血沸腾。最终被一间拉面店录用当服务生后,早出晚归的生活却阻碍了我们探索城市的美丽。

后来,搬到了两层楼的隔板屋,需要和陌生人共用厕所和洗衣机,待在没有窗口和只有一张双人床的房间里,像是与世隔绝的牢房。没有路灯的小巷,只能沿着对面招牌的微光,我总是掏好钥匙从后门直奔屋内。有好几次,我被坐在大花盆后面的印裔妇女们给吓破了胆,每当想起那里的环境总会令人咋舌。

那里的早晨有着热闹的熟食中心,让人无法察觉到即将迎来的是风骚的夜晚。住家附近是令人销魂的红灯区,那里的路灯也显得格外的妩媚炫目,让衣着保守的我们也难逃猥亵的目光。在这座不夜城,处处可见狂欢和寂寞,经常看到醉倒的人还转下一个场,让劣质的啤酒和天亮就分手的剧情,麻醉着生活中的苦痛。有一晚,隐约中看见一位中年男子在路灯下被婀娜多姿的她撩拨得心旌荡漾,抵不住诱惑的男人,随即在女人柔绵的唇上饥渴似地狂吻着,而女人尽情地挑逗既享受,彼此在那一刻释放出灵魂深处的孤独,我赶紧回避接下来的情节 。

这城市的华丽藏着苍茫,白天的云朵洁白美丽,夜晚的星空却可见残月的哀愁。放工后,我总会到巷弄间和爸妈通电话。他们的叮咛,我学会了默默聆听。为了不让他们担忧,我会告诉他们,在这里生活得很好。我坐在沟渠旁,任盛夏的风放肆的吹过心帘,不断拨弄噙着泪水的眼眸,最后忍不住从脸颊滑落。想起自己躺在熟悉的床褥上,陪伴着父母闲话家常,听着他们的唠叨,才发现这一切看似平凡的日子,如今却是件奢侈的事。当时居住的环境和日复一日的生活,渐渐地夺走了我对城市的憧憬。

终于抵不住思念奔跑了回家,发现家门一直都没上锁。我推开家门,看见妈妈在埋怨那堆可恶的白发,再看看爸爸稀疏的头发和灰白色的眉毛,还有那渐渐驼了的身躯,才恍然发现他们都老了。看着餐桌上的一肉一菜,和我回家时的整桌菜肴有着天壤之别。再走到庭院里荡秋千,看着一排排的房屋高挂着灯笼,隔壁的邻居开始带着孙子在门口学骑脚踏车,还有那吵杂了傍晚的摩托声。这些陪着我长大的风景,和城市那冷冰冰的钢筋水泥相比,我更喜欢看到院子里的花儿,那温柔的笑靥。

在上大学前,离开了那地方,繁重的课业让回家的次数逐渐减少。爸妈的一封信息,一通电话,都是我坚持下去的动力。有时候会回想,若当初没有执意要来这里工作和读书,也许就可以在父母需要帮忙的时候出现,更不需要他们这四年来的省吃俭用供我读书,完成我的任性。还能陪伴父母多少的日子,无人晓得,所以每一次的重逢都变得额外珍惜。每当要离开家乡的时候,行李箱都为离别惹上了惆怅,装上爸妈的叮嘱,供我当精神能量。

来到新加坡,算是人生的一个转捩点。5年,是一个单位,让我在数字里学会了无穷大的亲情 。从0到5,是一种过程,更是一种成长。 当初追逐着的一股热血, 在受过伤后,经由泪水灌溉,结疤的伤口上已开出了一朵倔强的向日葵。距离也疏远了当初说好长青的友谊,再也搭不上话的朋友聚会,茶也不再醇香。在城市结交的朋友虽然也算投缘,但似乎少了一份岁月的陪伴。渐渐看透了其实每个人都是生命中的个体,有如大海中一艘艘地小船,只有孤身一人地扬帆,挣脱波涛汹涌的人生。

我早已跟上城市人的步伐,利落地从争先恐后的人群中挣脱出来,戴着耳机听着单曲循环 “什么都可以不怕 只怕想家 和爸妈说我一切都好 泪总会落下……” 丝丝愁绪萦绕心头,回到不属于家的“家”。

地铁缓缓驶去,吹散了我的头发,车厢却忘了带走乡愁。我呆在月台上,看着万家灯火,却没有一盏灯是为我点亮。

Fledgling wings always look forward to fly, but when we soar, we Miss the home.

(文字是回家的路,一程生命的山高水远,撕心裂肺似乎要把半辈子的哀肠诉尽,情绪在激烈与沉宕,责疚与宽怀之中摆荡,成长跨越时间的步履冷寂凄然,不过皆笃定坚毅的踏了出去,偶尔的零碎失焦,大概也是书写作为忏悔,不能自己的一种动容。)

俊良:告别散文


木铅笔

开学前,妈妈又给我买了半打新的蓝笔。我告诉妈妈,平常的作业都是用电脑输入的,蓝笔就是上课做做记录或者在纸张上涂涂写写用而已,况且上次买的半打都还没用完呢。妈妈说,那是哥哥推荐的牌子,好用,便往行李箱里塞去了。

今天上课,老师拿着笔在白板上转悠了一会,嘟囔道「孽」字怎么写来着。我捡起笔就在本子上演一遍,老师半晌也挥挥写出来了。蓝笔还算常用,木铅笔倒是没什么用了,尤其我是不画画的人。下午,上图书馆找几本书,用公共电脑搜索了一下相关书名,随手抓起放在旁的小纸条。小纸条边上搁着三四支木铅笔,我拾起来就抄下「B819.S251c」一串代码。木铅笔短得很,而且是才刚削过的样子。笔杆是黑黄相间的,仿佛是热带老虎的斑纹。于是我便随着它走进记忆的丛林,在岛的这隅回到十余年前的小时候。那会儿,我也有过一支削得可尖的木铅笔呢。

我不记得我的第一支木铅笔长什么样子。因为阿公家是杂货店,文具从来不缺,可是质地差点倒是真的。屋子里的瓶瓶罐罐常常都插着几支脏脏的笔,有的是木铅笔,有的是彩色笔,有长,有短,有的削得太短,整支儿卡在瓶里,抽不上来。我哥哥比我先懂得写字和画画,我便随着他在纸张上飞龙舞凤地耍着木铅笔,而且当时不知道笔要怎么拽,于是把它掐在掌心,抱着拳头拚命划。大人最怕我们用那几根两头都被削开的木铅笔,担心会刺伤眼睛。叔叔见我们勤,常常从报纸堆里拾起一些涂过的彩色本,送给我们兄弟做练习。

有次妈妈下班回来,带了两套文具盒。那天并不是谁的生日,然而就有那么一份礼物。我拿了橘色的,哥哥拿了蓝色的。同天的晚上,妈妈就教我握木铅笔。首先,手掌要张得老大,然后三根手指收起来,剩下拇指和食指摆个七,笔就如是架在中间。那时的笔杆对我来说还是太沉重了点,所以屡屡不听使唤,写字老出格。画出框的时候,用贴在上头的粉色橡皮揉去,然后重新再写。那橡皮被我揉了几次,变脏了,而接着揉便会留下很多黑黑的印迹,所以小时候的习字本总是花面猫似的。跟着木铅笔的是铅笔刨。铅笔刨的后面有个圆圆的小镜子,阳光打进房间的时候,我可以和折射的光玩一下午。那时,正好五岁。

多亏习字习得很早,上小学的时候,我是班里把自己的名字写得最好的小朋友。每学期学校办的硬笔书法比赛,我同几个女生都是班上的前三甲。当时我为着这点很自豪。可就是比较懒惰,回家不爱写习字本,只知道要跑上跑下地撒野。哥哥则特喜欢写课外作业,那些妈妈从大众书局买来的课外巩固练习,天天要写,写得学校的功课都不暇兼顾。也正因如此,他的字因为写得多而密,所以越发地变小,我则还是在那大方格以内,画着我天大的事。

有的时候,弄不好是大多数的时候,我会把木铅笔藏起来,告诉妈妈没笔了,习字没办法写了。妈妈就会从衣橱上抽出一根新的木铅笔:诺,拿去写。久而久之,我知道藏笔是不灵光的办法,也不好使这把戏了。倘若我仍旧不乖乖写字,躺在地上发懒,妈妈就会过来,接过我的本子,抓牢我的手,依旧是七字样地握着,然后慢慢地推移,一个字接着一个字地写成。我觉得被妈妈拽着写的字特别好看。然而,妈妈每次仅仅抓着我写数个,就回去厨房刷碗碟。离开以前,不忘指着习字本说:赶快写。这时,我呆呆地望着本子上的虚线,仿佛沿着它们,就能抵达未来。

四年级,班长率先用了自动笔。渐渐地,越来越多同学都不用木铅笔,改用自动笔。于是有过那么一阵子,大家操起了医生的职业,把自动笔当做针筒,橡皮当做病人。好几次操作不顺利,大意地把针筒扭断在血肉之中。橡皮还是橡皮,不过长出了一颗痣,每每划过雪白的纸张,就会留下一条美术课上总画不好的弧。又是更后来的事,我开始使用圆珠笔写字。那是中学了。所有的抄写都是蓝的或黑的。有一堂数学课,我随手借了同学的木铅笔来做算草。下课以后,就搁在桌上,而左手无意的扫过,便掉到地上。我不复去找,所以也不复看见那支木铅笔了。

重新拾起来的时候,我将它放回公共电脑旁的小纸条的边上。然后带着「B819.S251c」的代码,走进一栋一栋的书架之间。途中留下的虚线,想必又是儿时漏写的那些习字。

(书写是一笔一画的成长,循着方格或者沿着直线,耐着性子就能抵达永远,以铅笔涂画时间,幽转出童年握笔的姿态,以及怀旧的见字如面,文字自溺却也豁达,往昔纵然潦草,不过横竖一点应该写出什么字来,结尾得让日光穿透书影,才有虚线。)

Wednesday, April 26, 2017

雅琪:告別散文


何处是吾家

来到新加坡已经九年,换了五个住处,搬了四次家。如今,躺在已住了一年多住处中的单人床上,仍会心惶惶,担心哪天又要换地方,疲惫。搬家,对心力、精力、体力和财力无疑都是一次巨大的消耗。每次搬家时总会触景生情,感伤几下,但看着满地的狼藉,来不及大哭,便投入到对新住处的折腾和适应当中。新的环境,新的人,新一轮的磨合,最重要的是,搬家次数越多,调整心理状态所需的时间也就越长,真的是怕了。虽是个恋家之人,15岁独自一人出国,应已习惯一个人一张床就是一个家的概念,然而并没有,内心的漂泊感是怎样都消除不了的。

总是会幻想,什么时候可以在这里拥有自己的家,不需要很大,干净的木地板,朝阳的落地窗,大而柔软的床。早上浸在阳光中醒来,可以大声播放自己喜欢的音乐,边沏咖啡边跟着哼唱。阳光透过落地窗照进客厅,我蜷缩在沙发上看着小说,累了可以轻弹放在旁边的吉他,目前看来这些都只是梦。一直觉得,家向来和人是分不开的,因为有亲人,所以住所才不仅仅是房子,而被称为“家”。直至现在,每次聚会结束后,我仍会固执地跟朋友说,“我回去了”而不是说“我回家了。”

2008年6月,初到新加坡,我的第一处住所位于义顺的一栋旧式组屋中,三室一厅两卫的房子里住着房东夫妇一家四口人,我就住在临走廊的小房间里。当时,除了要适应闷热潮湿的气候,和需要抑制时刻想家的心情外,喜爱清静的我,还得适应每早七点不到,房东夫妇两岁小孩比闹钟还要准时的哭声和尖叫声。

日子虽然吵闹,但尚且顺利。一次,在学校课上到一半,肚子突然痛到不行,向学校请了假,回到家后,房东阿姨看到痛得满头大汗的我,让我赶紧躺下,而她则在一旁忙着烧热水,找药,折腾了一下午。到了晚上,烧终于退了,阿姨和我都松了口气。这是来到新加坡后第一个苦涩的记忆,但我对房东阿姨充满了感激。那时的日子,因为房东一家人,这个地方也显得不那么陌生了。

之后,便是第一次搬家。新的住处位于三巴旺较新的组屋中,房子也比之前的大,四楼,房间朝阳,光线充足。刚搬进去时,我的小房间里只有一张小床和一个小书桌孤零零地摆放在那边。这次的房间不临走廊,可以看月亮,吹晚风,只是那满屋的空荡,让人有种想哭的感觉。在那里生活了两年,自己一手把小屋收拾的像个样子,简单却干净。期间,父母带着奶奶一起来看我,在看到被我收拾得还算温馨的住所时,三人都安了心。

每个人都搬过家,但家在每个人心里有不同的分量。有时候我们离开的不只是一个吃饭睡觉的地方,离开家也就等同于舍弃我们生命的一部分。搬家这个过程,无论是在物质或是心理方面,都充满了丢弃与拾获,回顾与展望。一个人熬夜打包,就像是在同房间里的物品一一叙旧,朋友旅行时寄来的明信片、电影票根、生日时朋友送的马克杯等等。

这些纪念着人生某些片段的物品平日被闲置在一旁,却在焦头烂额的搬家之际,提醒着我那些被尘封遗忘的时光。那一刹那,人生中那些被忽略却从未消失的时刻,就像神灯中的精灵,一不小心被彻底释放,让人坠入回忆的漩涡。有时整理着,看着一个个黄色纸箱堆积在这即将不属于自己的房间角落,总会有种错觉,仿佛自己此刻整理的不仅仅是这几年求学的所有家当,而是自己过去几年在外漂泊、移动、浮沉的轨迹。有时躺着床上,看着眼前的住所,也会无比感恩,因为这方寸之地是在异乡唯一可以为我遮风挡雨,让我歇息,并安放自己衣物书本的地方。

在外留学的这九年,因为害怕搬家,买过的家具总共不超过三件,衣服和书便是我的主要家当。所以,处理起家当倒也不是那么难。然而,真正不知该如何处理的是那种在漂泊与停泊、定居与暂留间无处可寄的心情。我偶尔会想,总有一天会定下来吧?

(乡关何处肉身漂泊,我们一生一世都在寻找归属,檐壁能够容身,尘土是终宿,只有文字可以皈依。虽然偏向随想式的阶段感悟,结构起承也有点端正,可是耿直的自性清楚挺拔,书写不外就是收拾心里的话,诚恳用情的搬进搬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