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大写作班: September 2021

Tuesday, September 28, 2021

沛遥:游记



日出

前照灯撕裂了黑暗,逼退隐匿其中的万千鬼魅,一辆轿车驶过,在崎岖的土坡上留下或深或浅的胎痕。我一路颠簸到了印尼巴杜尔火山的山脚,跟所路过的幽森不同,山下的村庄闪烁着零星灯火,颇有指引坐标的意味,让人有迹可循。

我备好所需设备,在领队的带领下,开启了登山之旅。随着喘息声逐渐加重,脚下的土路由宽变窄,由窄变无。领队轻车熟路地穿梭于林,我紧紧跟随,生怕被当地人口中的山鬼抓去,困于山中。不知过了多久,视野愈发辽阔,岩石取代了土坡。身上的工具并没有想象中的顺手,我只能依靠本能攀爬。霎时间,我好像退化为原始的猿类,开始手脚并用地摸索着着力点。

途中休息,领队递来一罐红牛,只是接过饮料稍有触碰,便能清晰感受到被岩石磨出的老茧。他俯视着山底的微光,跟我聊起了那些靠山吃山的艰辛。早些年夜晚下山,他曾迷路数日,食草果腹,一度怀疑是被山鬼迷惑了眼。绝望之际,他在心中拜遍所有山神。兴许是受到了怜悯,山脚亮起灯火,指引了他回家的方向。四周幽暗,我望向他,他的眼格外明亮。

我们继续攀爬,火山岩越来越多,跟碎石融合之后,构成了与胯一般高的石壁。所幸山体还算倾斜,我只要放低重心,便能继续连滚带爬地苟活。没想到,置我于死地的根本不是火,而是山。

山顶没有阳光照射,山风凛冽异常。就在我把衣服往外掏的时候,一抹光喷薄欲出,打破了幽蓝,击退了所有伺机待发的鬼。猝然间,仿佛有什么东西如鲠在喉,我得到了救赎。日出如熔岩般在远处山头喷发,岩浆散落之地,皆是涅槃余灰。

(旅行是为了不浴火而获重生,步步为营的一段山行,文字布下影影绰绰的深浅之景,离奇的鬼话交织在平实的人性,随着旅人陡峭的喘息一路紧凑的引领,描述收放自如不渲不染,最后仅是轻轻一眼点化,便完成了升华的目的。)

一婷:游记



一片蓝海

从马拉喀什坐巴士去舍夫沙万,几个小时摇摇晃晃的山路,从砖红开往绿色的路线。

半梦半醒间,车上传来躁动。于是瞥见了半山腰上笼罩在晨雾下面纱半遮的蓝色小镇,只一眼便心醉。大面积明暗不一的蓝色色块层层堆叠,是上帝无意打翻的颜料盘,鲜艳的近乎刺眼,沿着天地的缝隙晕染开来。彼时天未亮透,七八盏暖黄的灯散布在小镇各处,终是有了些人世的烟火。

白天的舍夫沙万是个喧嚣小镇,英国人,中国人,日本人……各国的语言混杂在一起,本地小贩用听不懂的方言卖力吆喝,相机不断咔嚓的声音,摩托的轰鸣没日没夜。街边老铺子的劣质音箱里放着古旧的摩洛哥小调。三轮车拉着满车银器,留下一阵叮铃铃铃铃……

所有声音如网般交织,熟悉的像极了大脑皮层里嗡嗡鸣响的前世。这感觉并不讨厌,波浪一般绵延不止。

住宿的旅店是座三层小楼。中间有个镂空的正方形天窗。天窗四角下矗立的木柱上爬满了绿色藤蔓,长势喜人,一副被人精心照顾的模样。住进去当晚下了雨,开门便是雨水,噼里啪啦的打在一楼马赛克瓷砖地板。走廊上的灯带着古朴的昏黄。透过雨幕,看见对面房间的日本姑娘倚着柱子吞云吐雾。黑色直发,穿着深驼的纯色毛衣。好像日本女子都是这样,神情收敛清淡,眼睛里带着一股子倔强。

于是想到,租这样一间旅馆,应当是为了写作。

我不是一个经常写作的人。城市里的写作与目的和效益挂钩,与灵感脱锚。可我的写作从来都是花火,灵魂单薄且没有意义。就像走路一样,行走本身的过程即是记录,除此以外,再无其他。

只是这样一个小镇,让我很想坐下来。趴在陈旧的木质窗台上,花一整天,写一封长长的信给某人。又或者只是待着,什么也不做。

我要记住的舍夫沙万,就是这样。

(旅行是为了找到文字,由远而近的景观,闹中取静的市声,近身观察后皈依本心,文字的触角极为细密,仿佛写出了一种命运的共体,芸芸众生皆是搁浅在一片蓝色的浮世绘里,只是结尾后段稍微拖沓,干脆一点更有魅力。)

嘉欣:游记



宜家

被朋友的鲨鱼玩偶拥抱之后,出于对柔软陪伴的渴望,我又坐上了去宜家的地铁。

在家乡很少逛家居市场,在新加坡反而去过好几回宜家。宿舍毕竟和家不同,所以我最喜欢坐在二楼的样板间里,装模做样地用模型键盘打字;打开再合上一排又一排抽屉;又或者坐在沙发上,摆弄装饰墙上的绿植,仿佛自己就是这里的居民。还有几次和朋友一起,一边试图辨认瑞典语的标签,一边规划和想象家可能的样子——尽管这种想象大多不切实际——我总觉得这种日子可以长长久久。

地铁转巴士再过天桥,远远看见熟悉的蓝黄色的外墙,该去找我的鲨鱼了。我经过陈列区的白瓷碗和玻璃罐子,穿过五彩的挂画,和灯具区拥挤明亮的灯光。这本该是一场悠闲的博览,然而在急切地奔向某个目标的时候,就不免失去了漫游该有的步调。

绕过迷宫般的货架,终于看见堆满毛绒鲨鱼的筐子,在那里,很多的鲨鱼簇拥在一起,不约而同地用略带疲惫的眼睛盯着我,催促我去买它们。它们卖力地伸出鱼鳍,无所谓来者是谁,所以没有一只鲨鱼肯心甘情愿地跟我回家。我只好摸摸它们柔软的肚皮,捏捏毛茸茸的鱼尾,离开我的水族馆。

宜家是一座由纯棉布料和柔软床垫组成的工厂,批量生产廉价的家的温度。我在这里买过枕头、床头灯、纸箱,和黑色笔筒,它们中的一些已经被新的型号取代。在这里,似乎没什么可以长久留存,就像每季都会更新的装潢,就像宜家里的男男女女,最终还是要回到属于他们的小格子里去。

在城市生活多年,宜家里的观光客们已经远离了原始聚落,但我总觉得,在心底里的某处,他们或许仍眷恋着那种古老的生活,所以才穿行在装饰精美的小小山洞之间,穿过椅子的丛林,前往柜子组成的岩壁,乐此不疲。

(旅行是为了欺骗自己,逛街充当游记似乎有点破格破局,但是大观园式的热络写来,确有一番异域风情,板儿的贪鲜好奇,加上刘姥姥的观察洞悉,将一个商业资本的杂烩之地,描绘得既有归真的清丽,又有归园乃至归穴的野趣。)

紫妍:游记

胡同

北京的快节奏,在胡同里像被按了慢放键一般,突然变得粘稠凝实。

盘虬卧龙般横亘在道中央的老歪脖子树斜斜的荫出一片灰突突的阴影,两旁是同样灰突突的砖瓦房,低低矮矮的挤在一起。不知谁家门内悠悠的飘出单田芳,打着蒲扇的老人搬了马扎出来摇摇晃晃的恍着神,被骑着“四轮车“(正常的自行车在后轮左右各安一个支出来的小轮来平衡)的皮孩儿们叮铃的激了,才笑嘻嘻的找左邻右舍唠起闲磕儿,抑或是摆出副象棋,继续年轻时未完成的厮杀。“我说老丁头你会不会下啊”,观棋不语的说法在这显然是行不通的,看棋的也永远比下棋的更高超就是了。

孩子们骑到胡同尽头后又你追我赶的原路返回,明明骑的是专给他们做的四轮车,倒整出了山地比赛的气势,“略略略,我骑得比你快”比赛的赢家总是具有嘲讽权的,被下了面子的那个也绝不会因此而翻脸离去,不过是转头去找大人们撒娇卖痴拿了三个钢镚儿,换了杯澄黄带气的北冰洋,再哒哒哒的跑回去享受同伴的艳羡。“小丫儿,你的车”竟是把车给忘在了小卖部,看店的杨大娘无奈的笑笑,转头又和妯娌说起自己家那个也可皮了,整天在外头疯跑不到饭点就见不着人。

偶有撞进来问路的旅人,大娘们便操着一口京片子,拿大蒲扇遥遥一指仔仔细细的给你介绍,哪个掉皮了的半旧朱漆门里从前住的是孟小冬,九门提督的故居门前有两个气派的石狮子,那块字迹斑驳的铜牌匾刻着胡同名字的由来,但牌匾上所说的南厂早就不见喽。若是你不急着走,便彷佛逮到了知音般从南锣鼓巷有啥好玩的别去了不如去五道营吃吃喝喝,一直唠到自己祖上八辈出了哪个贵妃,或者神神秘秘的教你分辨长安街那些你永远也认不出来的便衣。

总归是隐隐自豪的吧,毕竟是皇城根儿下长大得呢。

(旅行是为了飞入寻常百姓家,胡同回响一座城市的街谈巷语,像是日常镜头的播慢,从各个脸谱之间挪动,照现世俗的熙攘和生活的返璞,文字灵动尽收远近的动静声色,不过贴近的写法仍有距离,末尾不妨让主体上场融进。)

鹤洲:游记



死亡之海

我是大西北的人,流着黄土高坡的血,我的灵魂渴望着塞外风霜。

一九年七月三十一日,我踏上了这片被诅咒的荒漠。库尔勒机场的面容随着卡车颠簸碎在了我的脑海里,车门开启的那瞬间,塔克拉玛干的死气卷着黄沙扼住了我的喉咙,南疆的风刃切割着裸露的肌肤。单脚触及黄沙后,微微的塌陷感让我确信这片死亡之海埋葬着一座古老且孤独的城市。我花了很长的时间踏出第一步,像一瓣雪花坠入白茫茫的冰雪天地里,我的世界变成像黑白电视一样,只有土黄色的天与灰白色的沙。白黄相接的地方离我触手可及,仿佛轻轻一抹便可让天地缝合,让我的灵魂完整。

我盯着荒漠中的一粒沙砾入了神,西陲之地的金戈铁马让我越陷越深,“醉卧沙场君莫笑,古来征战几人回”的画面跳出课本,横在沙丘的山脊上。风沙愈刮愈大,偶尔带着一丝油井的刺鼻气味,沙丘背后擎着一根巨大的烟囱矗立天地间,红滚滚的落日显的有些发黄,衔在烟囱顶端,燃烧着塔克拉玛干沙漠和我的灵魂。

孤独是这片土地最好的礼物,远离了那根带来希望的烟囱,才能享受到塔克拉玛干独有的温柔。夜幕低垂后,天亮了。繁星洒落在死亡之海里,洗去了荒漠的死气沉沉。我躺在海滩上睡袋中,仰望着头顶的蔚蓝汪洋,仿佛回到了老家院子里的那颗老槐树下,感到前所未有的满足。风轻轻吹过面庞,卷走了残留的沙砾,白天狂躁不安的心也趋于平静。睡袋下的沙地凝实有力,但我却被失重感包围着,和我的灵魂一同沉溺在点点星光之中。

我死在了那片星光下,带着新生的躯壳和痊愈的灵魂,离开了不属于任何人的塔克拉玛干沙漠。

(旅行是为了天人合一,昼夜朝暮天地悠悠,无边无际的荒漠景色,须有浑然浑厚的辽阔文字才能撑起,悲壮的灵肉和璀璨的夜空交互辉映,不过像是行旅的开端,后半却转为孤愤的冥想,而且文气过度拉紧极为浓稠,不妨留下多些空隙。)

楚楠:游记


探寻●西街

一间坐落在山间的木屋,屋前的篱笆早已被四周的杂草淹没其中,石子铺成的小路蜿蜒盘旋,铺满了层层枯叶。我却在一个骄阳似火的日子里来到了这里,自打靠近木屋,树上的知了、扑面而来的热风,无一不在彰显着盛夏时节的特色。屋子没有上锁,门“吱呀”的一声被推开,屋内的陈设却过分简朴,随处可见的破碎器皿上堆满了灰尘,转角处摆着一坛积灰的酒,封口未曾有开过的痕迹。经过岁月的洗礼,酒坛子上刻的字已模糊不清,淹没在厚厚的尘埃中。气氛似乎变得有些压抑,我轻轻掩上门,沿着小路下山,转过几条街,来到了桂林最为古老繁华的步行街——西街。

虽是以古寺古亭、名人故居而闻名,古朴典雅的西街却不乏烟火气息。步行街的两旁满是商铺,桂花糕、罗汉果、名画古玩等等,应有尽有。地面被打扫的很干净,偶然落下的树叶被堆成一小堆,花坛里的草被修剪得整整齐齐。值得一提的是,商铺的装修大都延续了80年代的白粉墙红窗,街道更是用大块的石板铺成,颇具有历史韵味的同时又凸显出“小青瓦、坡屋顶、马头墙、木门窗、吊阳台”式的桂北民居特色。

沿着西街向前走,到了分岔口,右边街区印着大大的四个字“益田西街”。我不由得心生疑惑,这西街我刚刚不是路过了么?和迟到的同伴碰了面后,好奇心驱使我们进去一探究竟,益田西街里的商铺充斥着现代气息,一路上奶茶店就有四五家,肯德基、星巴克等等耳熟能详的餐饮店都聚集在这里,甚至于酒吧都有三四间。它更像是西街的一个商业化分支,看着店门口排的长龙就知道,不少人认为这是个休闲娱乐的好去处。据悉这里还是洋人聚集的地方,超过20多家店都是外国人开的,未曾想来桂林旅游一趟还有机会目睹中西文化合璧的景象。

返程时,街角的一家特产店吸引了我,与热闹的步行街不同,它选址所在的地方显得格外清静了,我不由得踏进了店门,里面陈列了桂林当地的各种特产,店员很热情的走上来跟我介绍桂林三宝:辣椒酱、腐乳、三花酒。店里的三花酒却是用黄色的油纸包着的,上面用红线勾勒出瓶身,黑色粗体字印着“桂林三花酒”的字样。随行的同伴小声劝我:“干嘛要在这种没什么人来的店带特产!”说罢,拉着我去品尝当地特色啤酒去去了。我小声嘀咕:“想试试三花酒嘛。”

回到民宿,管家听说了我没尝到三花酒的遗憾,他笑着从一个小坛子里拿出罗汉果,给我沏了一壶茶示意我品尝。我看了那个坛子良久,对同伴道:“我今天啊,可是看尽了上百年的风土人情呢。”同伴只当我在说笑,催促我喝完早些回程。

喧嚣与颓垣并结的桂林,倒是别有一番风味,也许下次来的时候,可以带一坛好酒。

(旅行为了执迷朝夕,像是一场恋物的游走,穿梭于地方的古色和新意,旅人的贪念傻气,尽显于文字的细腻推展,几乎是想把一切有形的风物和无形的风情,皆化成一幅流动的图景和饱满的感官。)


语缘:游记


爬山

抚仙湖,云南著名的外景之一,正可谓是“两岸云山留晚翠,一溪烟栅弄春情。”而2018年冬天的目标,是和我的同学们穿过湖畔的大山。

随着碧蓝色的湖泊淡出视野,我们的小队正式进入山中。在云南,四季如春,山脚树木青葱,微风下,斑驳的树影摇曳,伴随着不时地鸟鸣,展现在眼前的是精彩纷呈的皮影戏台。不禁逐渐靠近,暖阳透过缝隙,映照着我们的侧脸,未觉已然身在戏中了。树木渐稀,取而代之的便是丛生的杂草,枯黄中夹杂着绿意,挺立在坡上。拨开长至腰际的杂草,跟着指北针的方向一路向前,我们几人硬生生开辟出一条脚踏出的小道。

大片红色的土壤从青黄的草丛透出,我们似乎已经来到了另一个山头,抬头可见红浪翻涌。在队友的搀扶下,手脚并用,我们攀过了一个又一个陡峭的山坡,土壤也越发湿润粘腻起来。鞋底带着两斤重的土块,每一次抬脚都是巨大的挑战。

鼻端吸入的是冷峻的空气,入眼是满目的晶莹,些许薄雾在其中荡漾。太阳西斜,雪白的天地间映射着淡淡的红,仿若美人娇羞,引人侧目。行走时,小雪粒掉落脸上,凉意沁入心里。亲身感受到书中的温度随海拔变化是一种非常奇妙的体验。

天色渐暗,不觉已至山顶。远处的抚仙湖像小小一块水晶,可以被收入囊中。“会当临绝顶,一览众山小”,大概就是如此。搭帐篷,架锅,烧饭。凛冽寒风中,手电环绕下,一口热菜,抚慰了大家的辘辘饥肠。

舒活舒活筋骨,抖擞抖擞精神,明天该下山了。

(旅行为了洗涤,文字带领目光穿林入山,动作描绘于简练中不失神韵,既有行脚触目的风景,也有身心协奏的澄明,不过所谓“奇妙”有点含糊,此处作为启悟的关键,或许还可添多几笔。)

敬杰:游记


雨中游台

望着窗外的滂沱大雨,我与老姐眉头深锁。两个初次策划自由行的菜鸟,果然靠不住呢。昨日南下南投欲一览日月潭之碧波浩渺,结果惨遭暴雨侵袭,当日行程可谓是删了又减、减了又删。旁人夜里饮酒作乐,我等却在吹干包鞋上的水渍——所幸还有父亲买来的酥脆大鸡排供大伙解馋。

抱怨归抱怨,贪一时便宜而事先预定好的四张「平溪、深澳双支线一日周遊券」可舍不得。登台铁、上火车,兜兜转转,十分瀑布已在不远处。此时仅剩毛毛细雨,十分老街上,众人争相抢夺走道内侧的洋相,我等撑伞的自是不屑一顾。此处乃是闻名遐迩的放天灯圣地,铁路两旁遍布售卖天灯的商家。于是我们进了家餐室,点了两份肉羹,以外头游客放天灯的景象作为辅料。

经过一阵商量,母亲以优惠价获取了放天灯的权利。四种颜色,红黄蓝紫分别象征了健康、财富、事业和学业。“3113” 高挂天空,父亲期许着旅游返利的机会,而我则是盼望着下一次旅行的可能性。

雨势转大,旅客们纷纷披上了一次性雨衣。仗着雨衣的加持,孩童得以在雨中肆无忌惮的嬉戏。徒步踏进十分风景区,我们在观瀑吊桥上将十分瀑布的万千姿色尽收眼底。相传此处素有“台版尼加拉瀑布”之美誉,但雨中游历与阳台观雨终究是有所不同,此刻我毫无细品朦胧之美的闲情,只晓得待会怕是得撑着伞扫荡九份老街与基隆庙口夜市了。

此时耳边仿佛隐约传来恶魔的低语:“斯米马赛,想拥有更加完整的体验,欢迎下次再来哟。”

呵呵。待我先将气象学研究透彻吧。

(旅行为了不期而遇的那些点点滴滴,风景淋了雨虽然有点败兴,但是文字透出水分,却有润物的细腻,掺杂了家庭出游的琐碎和个人收摄的启迪,旅人的耳目充盈,尽是一番平淡的美意。)

燕儿:游记


午后慢慢

三月底的香港,空气温热而潮湿。

午后的旺角仍然热闹,我和朋友决定不跟着计划走,随意探索这个地方。只见人群涌动,新旧楼宇林立,商店更是琳琅满目。即使在白日,街头绚丽的彩灯依旧闪烁。视线随之上移,刚巧这一带是居民区,只见家家户户紧凑排列。不管是窗边的小盆栽,还是在呼呼运转的空调外机,都让这座繁华城市染上有些可爱朴实的生活气息。

相较于新加坡的组屋,这里楼房的设计皆带着一种复古情怀。不管是薄荷绿的窗,有些泛黄斑驳的墙壁,还是阳台铁制护栏的金属光泽,虽然显得有点老旧但也别致有趣,好像在轻声述说着久远的故事。

正走着,我们恰巧路过小吃聚集的小巷子。香味阵阵,咖喱鱼蛋在沸腾汤汁里随着节奏尽情翻滚的样子满是诱惑。最终,感觉有些饿的我们还是选择了步入一间不知名的茶餐厅里。

进入室内,感受到凉爽的空调,我们不自觉的舒适一叹。好在人不算太多,三三两两的老友喝着茶,交谈甚欢。我们落座点餐没多久,云吞面、鸡扒面与港式奶茶就呈上了餐桌,便迫不及待地品尝起来。

面条嚼劲十足,吃上一口手工制作的云吞,又或者肉质厚实软嫩的鸡扒。嗯,满嘴留香。清淡鲜美的热汤更是让饥饿辘辘的我们全身瞬间舒畅而满足。身为奶茶狂热者,我必定要试一下港式风味。与新加坡的茶相比:甜度中下,茶味更为浓厚,后留苦涩余味。虽说个人不太喜欢,但我还是一口接着一口,悠悠地喝着。耳边传来的交谈声全然是陌生的语调,我们倒也听得津津有味,仿佛已融入这个地方的生活文化。

午后时光慢慢,我们与当地人一同惬意。

(旅行是为了尝一口闲逸,流畅分明的文字虽然愈有柔和的韵致,但是还可更为奔放多姿,走路走心贵乎没有目的,让视觉和味觉浸透在旅人的感受和享受,地方的对比一处即可,多了都是游兴和情感的包袱。)

怡宁:游记



雪的记忆

我懷念那些讓人感到寒冷的日子。自小我就在哈爾濱長大,對於冬天已不覺稀奇,但城市的雪不美,清晨的撒鹽車會趁雪還來不及堆積就把它們化的一乾二淨,即便是人行道上的雪可以依稀留下自己踏過去的幾個腳印兒,沒過多久也隨著人來人往的踩踏變成一灘黑泥。 

有次駕車6小時來到了雪鄉這個小村子,這兒的冬天每年長達7個月,沒人會去清理積雪,我走過雪地會留下自己清晰的腳印,如果沒有下一場新雪埋沒這些痕跡,那麼這些屬於自己的印記便可以一直留在大地上。 

就在我住的旅店拐角處有一家老爺爺開的餛飩店,或許那時候不是旅遊旺季,村子裡的外地遊客不多,所見的只是留在村子裡做生意的那些村民。老爺爺每天早上都會帶著厚厚的手套,站在餛飩鍋前等待那為數不多的客人。我對我自己逐漸熟絡這裡的速度感到震驚,雖然這裡幾乎沒有什麼娛樂設施,所擁有的只有這些村民互相在漫長的冬天彼此陪伴取樂,但我卻找到了存在感。

不像城市那樣,過了幾秒街道會忘記你走過的痕跡。麥當勞早餐阿姨即使我連續去半年也不會記得你每天吃什麼套餐。短短一周的時間里,爺爺便每早都會習慣性的等我去吃餛飩,街對面的小賣部阿姨也知道了我的名字,每天和我聊個一下午。

我離開雪鄉的那天下起了鵝毛大雪,爺爺和小賣部奶奶用力地揮手向我道別,轉頭一看,依舊我走過的路會留下一串腳印。 不出意外,雪會封存在這裡我存在過的痕跡。

(旅行是為了昔去雪如花,文字皚皚落下踏雪尋跡,冷暖相間的輕描淡寫,除了地方人情溫溫的釋懷,還有對於生命寄存的蕭瑟自覺,意象渲染雖然略有重複,不過恰也是主體冀望的一股執念。)

孙璇:游记


廉价的珍宝

青岛是个海滨城市。去那之前,心中早已对它抱有无限的遐想:人们慵懒的躺在太阳伞下的沙滩椅上,拿着全世界三大著名啤酒品牌之一的青岛啤酒,时不时的细细品尝。周边都是物美价廉的海鲜店铺,任君挑选。

到了才发觉,这里或许又是个换汤不换药的大都市。人们忙碌的在地铁转换站穿梭。高楼大厦千篇一律。国际大牌店铺占领着购物中心,似乎和远在他国的新加坡购物中心没什么不同。或许也是因为我胸中无墨,那些著名景点对我来说走马观灯就够了。

我们如同机械般打卡着小红书上的推荐。既然青岛的海鲜小有名气,我们三人便点了两份不同的海鲜面,一份海鲜炒饭,一份海鲜水饺和几串烤海鲜。一顿下来几百块钱就没了,倒也没有比在家乡吃着便宜。味道也就那样吧。

改革开放多年,现已交通便捷,人口随之快速流动。我家十八线小县城也算是各地美食和著名特产都齐聚一堂。即使没有,也可以淘宝。或许我应该剑走偏锋,去人烟稀少的大沙漠和一望无际的青藏高原。想到沙尘暴和高原反应,又打消了念头。

本以为我们会按部就班的看完最后一个景点,弟弟却因为吃得太撑而肚疼犯恶心。看着通往栈桥路上的人山人海,我们决定在路途中的海滩驻足。看过清澈透底的海水和松软的沙滩,这片布满浒苔的海滩,在对比之下着实有点凌乱肮脏。无奈,弟弟非要去凑热闹。

只见几个小孩全神贯注的挖着镶嵌在礁石上的贝壳,我还以为那些贝壳是有多好看呢。走进才发现,好多都破破烂烂,长得歪瓜裂枣。壳身毫无光泽,也没有艳丽的花纹。即便如此,小孩却装备齐全,拿着小铲子和桶,像是在挖什么珍宝。而那些家长竟然会在这个节奏飞快的大都市放慢脚步,静静的陪着孩子挖着一文不值的破烂贝壳。

想着好不容易旅游一趟,不带点东西留念挺可惜的,所以便下手试图抠几片比较好看的贝壳。礁石看似泥土,却无比坚硬,如同晒干的水泥。指甲都豁口了,也楞是没把贝壳抠出来。抱着讨教的心态,我们去围观附近的小孩。看他们白忙活了一会,便转移阵营去靠海的礁石。原来,越靠近海,贝壳越容易被挖出来。远远望去,只见一个孩子挖出了一片贝壳,眉眼弯弯的拿给父母看,像是在炫耀自己挖贝壳的本领。母亲给他比了个大拇指。场面十分温馨。

高铁缓缓驶去。看着弟弟买的青岛方特定制雨衣,我丝毫未对自己错失够买纪念品的机会而感到惋惜。反之,沾沾自喜。钱省了,旅游的目的也达到了。

(旅行是为了半途意外发现,往内挖掘才能抵达一座城市的腹地,在钢骨的失望之中,捡拾到了海滨的乐趣,描述虽然还可更为纤细,不过恰是旅人的滋滋念念,才有错开目的活灵活现的惊喜。)

馨童:游记



我因故事而来

太平湖街道旁的老树跨过马路,垂下的树枝顶端轻触湖面,这就是霹雳人口口相传的“翠碧擒波”一景。整排的老树仿佛吸收了这座古老市镇的气息,从树下经过的车辆如驶进时光隧道一般,领着车上的我穿越到70年代。

这里是妈妈的家乡,从小我就对这市镇有着莫大的好奇心。这大概是因为妈妈总爱分享的青春年华,都是这里滋养的吧。从驶入这座市镇开始,妈妈的故事逐渐被填充了画面,曾经在太平湖长跑的少女,浮现在我眼前。

都说气味能够让人追溯过去的回忆,于是我们来到了美食广场。美食是这座市镇最吸引人的地方,妈妈最心心念念的也不过是这些儿时的味道。走进广场,她便风风火火地往各处摊位点餐,还不忘嘱咐我们找张桌子等着。我失措地张望着四周的人群,好不容易地找着了张空桌子。安定下后,我有些失笑,仿佛看见了当年活力四射的妈妈,那些听过的故事似乎更生动了一些。

肚子吃得鼓鼓的,母女俩揣着那沉重的身体,一拍即合决定到街上走走消消食。走着走着,就走到了大钟楼前。那是英殖民留下的建筑物,吸引了人来人往的游客驻足,偏偏对妈妈来说,这条街上最有趣的并不是这大钟楼。一整排生意顶好的店铺夹着一间废弃的店屋,那是妈妈的家。这像是被烧过的店屋,楼上曾经住着20几个人,是妈妈整家人还添了几个亲戚。虽然住着不算舒服,但也实在热闹。楼下开着半间不正经的理发院、半间违法售卖鸦片的麻将馆。妈妈开着玩笑说:“我能从这间家走出来,也算得上出淤泥而不染吧!“

我把这个地方深深地看了几眼,这是妈妈以前住的地方,是那些精彩故事的起点。看着废弃的建筑,我总感觉有些酸涩,望向妈妈问了句,“那为什么废弃这么久了也没人来翻修啊?”妈妈说,“大概是地契的主人找不到了吧。”如同这些故事般,到底是想摸出更多细节,却已随灰烬化为尘埃。

我们在这待了许久,终是顶不住那烈阳,走回来路,如同当年妈妈带着回忆离开,而现在我因故事而来。

(旅行是为了literally回娘家,旅人满怀脐带相连的意义和记忆,一景一物也就充满了亲密的肌理,虽然更像是归乡返家的记述,但是隔代之间的交心交会,文字也多了某种土地与骨肉相依的情意。)

师雨:游记



周庄的河

脚踩在高低不平的青石板路迈进周庄,映入眼帘的就是一眼看不到头的河道。锦缎似的河里漂浮着一艘艘小乌篷船,河道两侧都是古色古香的白墙黑瓦的房子。

看着眼前的美景,我迫不及待的想乘船游渡一番。伴随着悠扬的地方小调,船夫摇着橹慢悠悠的向前方驶去。一阵阵清风徐来,两岸的枝柳也随风飘动,像是在梳理着美丽的长发。临河的房子都有一节一节的石阶连接至水边,偶见有些居民们在石阶上洗衣服。我侧身抚摸着柔和的河水,温凉的触感让人心驰神往。

有水的地方,自然桥也多了。沿路上有形状各异的桥,普通的石桥,单孔桥,双拱桥。无一例外的是它们都是可易乌篷船通行的拱桥,像是一条条白玉腰带,系在河柔软的腰间又包容着来往不绝的小船。

船夫兴是唱完一曲,又娓娓道来了周庄的故事。明朝沈万三善用江南河道经商,成为“资巨万万、田产逾吴下“的江南第一富豪,后定居并建设了周庄。沈万三后被供奉为财神,连当今流传甚广的聚宝盆也从他发家致富的传奇而来。

一番故事听得我饶有兴味,上岸便去拜访了沈万三故居—沈厅。刚入门,三个苍尽有力的大字“松茂堂“的牌匾便映入眼帘,像是预示着它的磅礴气势。整个建筑有七进五门楼,房间多达至一百多间。明朝的建筑风格是它的基底,以红木家具为主基调,黄铜铸成的壁画华美精致。当然,我也没有忘记摸了传说中可以汇聚财运的聚宝盆。

走出沈厅,天色已经近黄昏。眼前还是那条周庄的的河,在夕阳的光辉下,湖面如同一块块衔接而成的七彩玻璃瓦,浓金色与淡碧色在湖面上交相辉映。一切都是那么的平静而美好,奈何天色渐晚,我已经到了归程的时刻。

周庄的河贯穿了整个村落。河上的乌篷船,河边的石桥,河岸的建筑,无一不是在透露着那延续千年,悠远流长的水乡之美。而周庄的河,似乎每日都会迎接很多如同我一样行色匆匆的旅人,她温柔又耐心的安抚着我们,让我们能放下喧嚣的心情,短暂的沉浸在这水乡的梦里。

我们似乎也总是在寻找一个如同周庄一般恬淡与宁静的地方,那是心中的净土。

(旅行是为了依水而居的活下去,寄情于景的柔情注目,几乎即是最完备的刻记,文字延绵聚流,顺着水动舟行饱览了地方的古往今来,不过旅人尽兴人文尽览,写满写好之余,好像也少了属于旅人独特的气息和个性。)

梓亦:游记


衮本贤巴林

观光车停在了一个无边的广场,放眼望去,依山而建的金瓦红墙,高低错落的殿宇阁楼,一股庄严神圣的气息扑面而来,敬意油然而生。在这伸手好像就能摸到天空的青海高原,眼前的寺庙朴素而神秘。

这便是塔尔寺,藏传佛教格鲁派创始人——宗喀巴大师诞生的地方。因先有塔后有寺,于是取名塔尔寺。藏语称为“衮本贤巴林”,意思是“十万狮子吼的弥勒寺”。

广场上有八座洁白的佛塔,塔下有赤裸双脚的朝拜者,他们双手合十站立,分别轻触额头、嘴巴和心脏,接着双膝跪地,两手前伸,然后向前滑去,全身匍匐在地,将额头轻叩地面后,双手回收,撑起站立,完成一次五体投地的磕长头,每个叩拜都做得既认真又标准。每完成一次,便拨动手中的佛珠计数,直到做满十万个长头。当中有带着孩子的妇女,有步履蹒跚的老人,也有青年模样的男子。他们的衣裳破旧,脸蛋也脏兮兮的,眼神却无比真挚。繁华世界,他们心中,就只有眼前的佛塔。我不由心生敬佩,但毕竟只是纯粹的游客,恐怕是无法理解其中的真谛。

漫步在塔尔寺内,可见五彩的壁画、精致的酥油花、层叠的堆绣,他们都在述说着佛经的故事,一瞬间竟让人流连忘返。大殿里时不时传来低沉、肃穆的诵经声,喇嘛们穿着一袭红袍,呈半圆形坐在大殿院内的条石地面上。即使听不懂梵音,纷乱的心灵也得到了安抚,竟变得平和起来。

来到大金瓦殿时,已是落幕时分,映入眼前的是一座金塔,塔里面是一棵菩提树,金包银,银包石,石包树。据说这棵菩提树是宗喀巴出生时,从剪断脐带滴血的地方长出来的,至今仍然存活。因为母树的根部改变生长方向,在殿外长出了一颗子树,子树将养分供给母树,所谓母子连心。正当我还在纠结故事的真假时,淡淡的花香沁人心脾。抬头,一簇簇菩提花正争相竞放,不知不觉竟已走出大殿。

距离青海之旅已过去四年,脑海里仍会浮现塔尔寺那矜重的红和头顶那深邃的蓝。我想,或许十年后,我还会回到那里,慢慢解开塔尔寺神秘的面纱。

(旅行是为了看见神秘,目见的描绘穿插文史的记载,作为游记格式可算齐备,不过既入佛家妙境,菩提有树而无树,文字不妨以更灵巧的角度透视,多些像那段迷失花香不知不觉的描写。)

悦瑄:游记



旧蒙特利尔街道

2008年的暑假,我和家人们到这座美丽的城市-加拿大度假,和亲戚朋友们相聚。

那一天,第一次走在旧蒙特利尔街道,我用眼睛感受着令人震撼的八九十年代的建筑物。这街道,都是巴黎风格的建筑设计,每一个建筑细节都透露着之前的智者留下的智慧。我感叹着在几个世纪的洗礼下却屹立不倒的建筑群,也感受着与马来西亚不同的风土人情。

走在这街道,可以感受到当地人的惬意且慢步调的生活方式,是多么地令人向往呢。路过一个在不起眼的角落咖啡厅“café Olimpico”,浓厚的咖啡扑鼻而来,仿佛在向我们招手。走进这家咖啡店,昏黄的灯光,古典的音乐,把整个氛围变得格外轻松。我们坐在靠窗的餐桌,一边欣赏外面的街道风景。

喝着拿铁,听着妈妈说在这家咖啡店遇到他一生挚爱,也就是我爸爸。在这诺大的城市,因为这个咖啡厅紧紧的牵连着父母的缘分。我看着此刻的妈妈不断观望着着咖啡店,然后看着爸爸的眼神中透露着爱。

大约三小时后,大概是傍晚五时,咖啡店和街道的小店纷纷准备打烊。五时后的时间,大概是当地人最放松的时候。昏黄的余光洒落在这道街上,惬意休闲的氛围充斥着整条街道。我们走着走着,感受着这里的氛围,拿起相机,记录这条充满故事的街道。

下午六时,街道的末端有一位流浪歌手。那歌声低沉慵懒,契合了当地的风格。他闭上眼睛享受着自弹自唱的过程。我不由自主地走上去,看着他在本子上记录的歌词,用着我稚嫩的歌声一起伴唱。

慵懒的城市处处充满人情味,这就是旧蒙特利尔街道。

(旅行是为了重返爱情初萌之地,随兴的游走和乘兴的感染,街景气氛皆有恰当的描绘,但是文字组织较为松散,相较于典型的耳闻目见,父母的事迹其实较为有趣,不妨让爱情更多融透昔今的画面。)

Monday, September 27, 2021

婉晴:游记



台湾:彩虹村

二零一九年的十二月假期去了台湾旅游。印象最深刻的是台中的著名景点:彩虹村。来到彩虹村的时间已来到旁晚,许多游客都陆陆续续地离开了。剩下几名游客和我一家人参观这个充满童趣彩绘的巷道。彩虹村给我的第一印象是太五彩缤纷了,仿佛就是一个童年世界。墙上画着千奇百怪的人物、动物,生动有趣,也有许多吉利的祝福语。这些彩色,绘画拥有令人感动的在地元素,让我感触良多。映入眼帘的可爱梦幻涂鸦,色彩缤纷的色块,全都出自于彩虹爷爷——黄永阜之手。

在参观彩虹村之前,查了很多相关的资料。年近八旬的彩虹爷爷,至今坚持拿起画笔在墙上作画。把原本平淡无奇的白墙,堆满颜色亮丽的图案,让来台湾旅游的游客都大开眼见、赞不绝口。这些充满生命力的图案也在网络上引发了热题,吸引了各国的游客前来观光。我和家人也是因为在网络上看到这有趣的彩色图案,选择把彩虹村加在台湾旅游的行程。

墙上热闹的图案掺杂着人情的温暖、男女的情感和团圆的喜悦感。这也是我面对这一条巷子,感触良多的原因。彩虹爷爷是一位退休老兵,在二零零八年,为了排遣无聊才开始画画。没想到得到许多人的称赞与喜爱,越画越起劲,也就完成了一面有一面的彩色墙。附近的邻居都对他的才华叹为观止。人物的图案虽然简单,但能唤起游客心中的人情味,与家人团聚的回忆、和爱人白头偕老的憧憬和节日热闹的情景。

我深深地被墙上的画吸引,也在个面墙上都拍了照,留作纪念。有趣的是,有一面墙竟然写着“貌美如花”,而我非常“自觉”地往那一面墙靠,拍了一张满意的照片。彩虹村是一个让我感到愉悦的台湾景点,虽然不是历史悠久,但也是有艺术价值的旅游参观宝地。它代表着生命力、生命的价值。

(旅行为了时光的驻颜,老兵凋零换来了游人五彩缤纷的心情,行文章法有点四平八稳,走马看花式的地景描绘,耳闻目见的记述文气明显,资料援引的部分,不妨恰当融进更多个人的怀想和交集。)

潇宇:游记


登泰山

今年暑假,我终于来到五岳之首——东岳泰山。这也是我第一次一个人爬山。泰山果然气势磅礴,不同凡响。

登临泰山,我从九曲十八盘登上最高峰。十八盘是泰山最险的一条山路,共有石阶1600余级,两山崖壁如削,陡峭的盘路镶嵌其中,远远望去,恰似天门云梯。泰山之雄伟,尽在这十八盘。我登顶后,举目远眺,只见山外有山,景外有景,无限风光,摄人心魄。

泰山顶上日出的景色叹为观止,随着旭日发出的第一缕曙光划破黑暗,从而使天幕由漆黑而逐渐为白、红色,直至耀眼的金黄,喷射出万道霞光,最后,一轮火球跃出云海,缓缓上升,整个过程转瞬即逝,瞬息万变。

在泰山顶上看晚霞夕照更是变化多端。在夕阳的映照下,云峰之上均镶嵌着一层金灿灿的亮边,闪烁着奇珍异宝般的光辉。

在泰山顶上观云海玉盘简直是一奇特仙境。夏天,雨后初晴,如果无风,在顶上就会看见白云平铺万里,犹如一个巨大的玉盘悬浮在天地之间。远处的群山全被云雾吞没,只有几座山头露出云端;近处游人踏云驾雾,仿佛来到了天外。微风吹来,云海浮波,诸峰时隐时现,像难以捉摸的仙岛。

当然,除去壮观的自然景象,爬山沿途遇见的搬运工和清洁工,也让我印象深刻。挑夫箱水箱饮,洁者一袋一钳,步履维艰。我自认体力好,一次登顶也要我数次大汗淋漓。他们是体力与毅力都异于常人,不禁在此想要表达一下我的赞叹与钦佩。

“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不是说说而已,有些美景需要亲身,用眼用心去体会。泰山,五岳之首,陡在十八盘,在这绝顶空中,立下了我的足迹。 

(旅行为了拾级而上的一步一见,文字描绘与山岳景观相得益彰,不过旅人登高的那种心动神摇,勾勒的气象和形容的笔调稍嫌典型,游记该以山不在高为挂念,如此才有属于个人的云风涌现。)

日华:游记



弗里曼尔特港口

早上九点的弗里曼尔特港口,周围的人其实并不多,但我们还是秉持着新加坡人Kiasu的精神,早早就来到这里等着,深怕赶不上最早前往罗特尼斯岛的渡轮。趴在栏杆旁的我看着面前平静的大海,心中那期待和躁动却是被美景带来的触动给取代了。这还是我第一次见到如此蔚蓝的天空,天上竟是连一丝云朵都没有。远处的印度洋则与遥远的天际连成一片,构成一幅美丽的画面。吹着海风,听着海浪轻轻拍打在岸上的声音,顿时让人有种脱离现实的感觉。

这时,一股浓厚的咖啡香却把我拉回了现实。转头一看,发现不远处有一间贩卖小吃与咖啡的小店面。或许是环境不同的原因,我在众多选择中竟然选择了平时不太常喝的咖啡。而我原以为老板会把咖啡倒进塑料杯子好让我拿着走,谁知他倒进了玻璃杯后就递给了我。尝了一口,甜甜的,苦苦的。我果然还是无法欣赏咖啡的美味,喝了几口后就交给我的朋友解决了。

当我们悠闲地喝着咖啡时,渡轮也缓缓地停靠在岸上,许多人也开始陆续地排队了。我们你一口,我一口,慌慌张张地把烫嘴的咖啡喝掉后,就急匆匆地加入了队伍的行列。而这时,不少本地人才有说有笑地从座位起身,丝毫不见他们着急,怪不得大家都说澳洲人的生活节奏很慢。

乘搭了短短25分钟的渡轮航程,我们远离了城市的喧嚣,进入了西澳大利亚的世外桃源。在罗特尼斯岛,时间似乎随着本地人的脚步一样突然变慢了许多。我们也一同悠闲地陶醉在美丽的风景里、为各个可爱至极的小动物们拍照留念。

生活在快节奏的新加坡,我们好像已经忘了要如何停下来,看看周围。但只要我们放慢脚步,就会发现生活中的美一直存在,只等待着我们去挖掘。

(旅行为了寻找人生的渡头,较是一种日常式的记述,风平浪静的浅尝和娓娓道来的描绘,流露出颇为惬意的情境,结尾的对照虽然有点陈腔,但是缓慢确实才能发现宁静的美丽。)

孟晖:游记


红山之巅

“住进布达拉宫,我是雪域最大的王。流浪在拉萨街头,我是世间最美的情郎。”

布达拉宫,悄然地矗立在拉萨的红山顶上一千三百多年,如君王一般睥睨着凡世间的俗人。怀着敬畏的心,我缓缓向它靠近着,身旁不时有三步一跪前行的信徒,眼中的虔诚如水一般清澈。布宫之于西藏、佛教的地位是不可撼动的。在他们的心中,这早已不仅仅是一座宫殿,它是信仰,是理想,是神在的地方。和他们不太一样,我当然没有那么多的想法,只是带着对豪华布宫的崇拜和好奇,我进了布达拉宫的门。

宫里的繁华丝毫不逊色于外表的雄伟,略有遗憾的是,出于保护文物的想法,布达拉宫内部并不允许游客拍照,我恨不得能把眼前的美景刻入自己的脑海中。进门以后才发现在布宫中,还有绵延着的宫殿群和广场,随处可见的唐卡、壁画、灵塔和珠宝玉石叙述着西藏往日的繁华。布达拉宫并不是一开始就长得如此气派的。最初它是松赞干布为娶文成公主而建,在历代达赖喇嘛相继扩建,终成今日之规模。达赖喇嘛,西藏宗教和政治的象征人物,因此布宫之于西藏其实有点类似之于美国。也正因如此,我才会见到开头那三步一跪朝圣的一幕,白宫红宫,皆为佛人心之所向。

除了它大气磅礴的建筑风格以外,布宫给我留下更深印象的其实是随处可见的唐卡。唐卡二字来自于藏语的直译,本质是用彩缎装裱后悬挂供奉的宗教卷轴画。画的多是西藏的历史、政治、文化及社会生活。它的作画风格极富藏族的民族特色和浓郁的异域风情。听当地人的介绍,一副唐卡的绘制要求极为严苛,短则半年能完成,长则需十余年,在制成之后,又能收藏数百余年,正是今日我在宫中能见到如此琳琅满目唐卡的原因之一。

寥寥数语无法尽述我初遇布达拉宫的震撼之情,可以肯定的是,如若想了解西藏的历史和文化,它会是最重要的一个去处。

(旅行为了寻觅心灵的净土,类似于景点堂而皇之的介绍文字,少了孤身行旅那种较为独特的观临,所谓“崇拜和好奇”该以微处着眼,将那些历史的闻见和年代的遗绪,嵌入行脚的痕迹。)


一轩:游记

童话

德国给予大部分人的印象是严谨,呆板,可就是这样的一个国家的小镇,守护住了人们心中的童话。

罗滕堡是一座位于陶伯河上游的小镇,距今已有一千两百多年历史,有“中世纪明珠的美称”。可是在我看来,中世纪是没错,用明珠来形容他略显土气。这座小镇优雅浪漫,各色的墙在红瓦的衬托下越发闪耀,人们牵着自家小狗,往咖啡厅前一坐就是一下午,就连狗狗也是乖乖趴着晒太阳,如同小镇般宁静安逸,丝毫不为周围的嘈杂所动。

在这个小镇中更加令人难忘的还有它的特色小吃。第一次见到碱水面包时,确实有被它的形象震惊到。它就像是一根长面团绕城圈之后扭一扭,放进烤箱里烤出来的。它不光外形奇特,大小也足以让人深思,比脸盘子都大的面包,真不知道几顿才能吃得完。不知道是否是德国人对于大的食物情有独钟,小镇每隔五十米都能看到一家卖超大巧克力球的小店。犹记得当时小小的我握着大大的巧克力球,舔着舔着吃的满嘴都是,在这时候形象已经不重要了,赶紧把巧克力球舔完才是首要任务。

作为一个略带商业化的小镇,罗滕堡售卖着许多别处见不到的稀奇物件。猫和老鼠是我童年经常看的动画片,里面经常出现的布谷鸟钟也自然成了我童年的向往。还记得当时随意溜达进一家店后,墙上的布谷鸟钟直接使我定在了原地,不过好在我撒泼打滚耍无赖后,布谷鸟钟还是被我带回了家。

得益于德国人的严谨,十年过去了,布谷鸟还是会在木头小人的舞蹈中,每天准点跳出来布谷布谷,庆祝每个值得纪念的时刻。

(旅行是为了重临童话,回忆式的笔触碍于事过境迁,浮光掠影难免有点碎裂,但是以童趣的目光归返异地,突出了旅人天真的意趣,而且善于利用象征性的事物,将具体的经验收进抽象的时间。)

舒宜:游记



永恒的彩虹

彩虹,虽美丽,但一般只会在天空中短暂地出现;台中的彩虹村却持续了十年、是每年数万人观赏的彩虹。2017年在和学校到台湾的学习之旅上,我踏入了彩虹村。如今,那五彩缤纷的绘画在我的记忆中依然那么的鲜艳。

彩虹村是个小小村庄,周边的草坪和附近的现代建筑足以衬托它的时代感。彩虹村的主角是绘画这些图案的彩虹爷爷。他坐在纪念品店铺中,偶尔应付着游客合照的请求,似乎早就对人潮习以为常。虽然在村里逛个十几分钟就能逛完,但想到这里的每一面墙都是爷爷的亲笔之作,我依然不禁赞叹。不仅是墙上,地上也画满了色彩艳丽的图案和字。踏在这些“人物” 、 “动物” 、和 “祝福语” 上,我的心情莫名地开心起来,边走,边期待着下一面墙上带给我的新惊喜。

出现在无数个旅游景点的推荐后,彩虹村成为了拍照的打卡点。穿着校服的我们虽然不太能拍出所谓的网红照片,但我的小组还是兴奋地在写有《金榜题名》和《神来一笔》的墙前拍了张合照,仿佛希望能够从这个地方求来一些好运。看着彩虹村如今的样貌,我很难想象它曾是退伍国民党老兵们的住处。十年前,台中政府曾要拆迁这里,是爷爷的绘画给了村庄新的生命。近期,彩虹村又得经历一次时间的考验;检测显示彩虹村面临着坍塌的危机,快保不住了。

我并不知道这道彩虹还能持续多久,但我知道,彩虹爷爷应该会在那里守护到最后。

(旅行为了永存人间的红墙绿檐,虽然遣词形容有点流于表面,不过组织结构还算完备,倾注于游人的喜形于色,景观和人情皆有呈现,最后微微嗟叹依依存念,正是对于地方行旅的恰当注解。)

慧胜:游记

香港

坐在摩天轮俯瞰夜景时,我无意中发现中环的人行道就好像是工厂的分流线,似乎什么时候都会有大批的人风尘仆仆的走过,整座城市也好像是无时无刻转动的机器,到了道路的尽头后,人们又更是像接受程序般,有条不紊的分成不同的动线。

想一想,港人对人生的态度练是多么的难得,以我自己为例,我就常常迷失在片刻的遐想和文学的迷梦,也因此有时我也想学习港人的务实性,因为像Don Quixote 沉迷于(骑士)文学往往对人生没有益处。想一想,香港的成功也许也归功于资本主义下港人所拥有的的务实性,每一个港人试图像螺丝钉般寻找自己在整个社会(机器)的定位然后努力用功(也唯有这样港人才能养家糊口),也许唯有这样才能建筑这个璀璨发亮的东方之珠。

摩天轮抵达于至高点后,我不禁惊叹于到处林立的摩天大厦,人们不是常说钢骨森林,我想这里的每一颗“树”应该是参天大树,而高高在上的人,面对这个都市就好像虫子般渺小。

下来之后我就决定去吃晚餐,转到左边大街时,映入眼帘是各式各样的霓虹灯招牌例如XX海鲜馆 ,陆羽茶室,和 XX酒楼等,他们各个如siren般争锋的勾动人们的灵魂。我突然想到上帝曾在创世纪说过“让有光,就有光”就把光明带到世界,我想人类所创造的霓虹灯也创造了充满快感诱惑的新世界。

最后我选择了陆羽茶室。这个时候侍应生推来一大车香气四溢的点心,厨师小巧玲珑的各种佳作马上糟蹋在我的胃里。回想起一整天的香港之旅,我感到非常满意。此时我不禁感叹香港应该是最接近于天堂又最接近于地狱的国家。

(旅行为了借题发挥,以理性的步伐穿街走巷,似乎重犯了高谈阔论的毛病,如把大段典型的都市批评和自我阐述删掉,或许更能突出行旅思维的动向,以及地方独特的人文景貌。)

绍伟:游记



福爾摩沙的色彩

台中的彩虹眷村,無疑是旅行的一大亮點。好笑的是那天,我竟穿了一套烏漆麻黑的衣服來參觀這充滿藝術色彩氣息的景點,跟背景一點也不符合。這村子所有的彩畫,都是彩虹爺爺黃永阜嘔心瀝血之作。因為建築的獨特設計,吸引世界各地的遊客千里迢迢來一睹這村子的獨特風采。

在村內閒逛時,我被附近一位男子豪邁的歌聲所吸引。他頭戴著盔,身穿一件五顏六色的襯衫,手握著一把吉他激情地歌唱。羞澀的我想跟他拍一張照,卻不知如何開口,但還是鼓起勇氣向前請求。男子毫不猶豫地答應,興致勃勃地教了我一些拍照的姿勢,讓我拿起他的吉他跟他一樣仰天瞻望,才會有了以下的紀念照。分道揚鑣之際,他也送了我一句:“不要放棄追求你的夢想!”

那句話,深深動容了我。許多人都常把“台灣人情味”掛在嘴邊,這項榮銜對當地人來說絕對是當之無愧的。畢竟亞洲人大多偏向於保守,不善於表達自己的情感。思想也比較墨守成規。台灣卻在這方面卻展露出獨樹一幟的面貌,顛覆對亞洲人的刻板印象。它的親切友善,並不虛偽。作為亞洲首個同性婚姻合法化的國家,它對各個社會階層的接納度也值得其他國家效仿。但儘管社會如此開放,也不忘遵循值得保守的傳統文化。例如茶園和鹽田的傳承,和中文繁體字的保留,都令我十分敬佩。社會的開放與保守,在這僅大星國五十倍的島嶼裡卻通融得下。

回到男子臨別的那一句,「夢想」是值得我一生去追求的。我極度討厭單調的日子,但想當創作家的我,也質疑自己是否有資格去追求與本地大眾背道而馳的理想。但猶如台灣是一個能容下多種色彩的多元社會,也許追求我那“不同色彩”的夢想,爭存在社會上的地位,也並非天方夜譚。  

(旅行為了抵達彩虹的另一端,文句不夠流暢,風物的描寫也略為平面,與歌者交集的一幕還算清新,但是後半借機發夢言志,雖然聲聲歷歷侃侃流露,不過講解沉冗就會變成牢騷。)

康仁:游记



“巴黎”传奇

在凌晨两点钟起床为了看日出确实在新加坡是罕见的。如有意看日出,为何要这么早起床呢?因为我所在的地方是在巴厘岛。这是我人生第一次这么早起床,身心和身体正在呐喊着,求我饶恕。可这是一个千载难逢的机会,因为是在新加坡体验不到的。这就是上海拔1717米的Mt Batur远足。居住在新加坡的朋友也得知这里最高的“山” 也不只是164 米。

我与女友庆幸在疫情发生前能有这么一个初体验。她是一个远足爱好者。所以出发前,我千叮万嘱地提醒她一定要跟着我的步伐。这虽然是一个颜面尽失的一句话,可是事实就是如此。在初段时,我的体力还跟的上。天真的我还以为爬山是一件这么容易的事,可是没想到上坡开始慢慢地陡,用的体力也增加了。那个地面凹凸不平,铺满小石头对我来说是极大的障碍。

我小心翼翼地跨过眼前的障碍,可是女友已在前方用着鼓励的眼神等着我,彷佛是对我说着加油!看着她鉴定与热情的眼神,我岂能放弃呢?在我脑海里,就想着爬到最高峰看着美丽的日出和享受如赢一般的感觉,作为推动力。

在未段时,我感觉自己身体坚持不住了,这真的是非常地疲劳。有几个外国佬上前扶了我一把,拉着我的手一起上山。那一刹那真的让我非常感动。在一个不熟的国家,也能遇见有爱心的人真的不容易。最终,我终于站上到了最高峰。这也就意味着需要面临下山的痛苦。

(旅行为了牵老外的手,文句偏于口语,形容多有偏差,错别字须多留意,辛劳登山却无日出的描写,所谓传奇仅是体力不支的表现,于地方风景不着一字,整体欠缺游记的兴趣。)

Sunday, September 19, 2021

婉晴:我爱你

暗恋

阿飘从小就暗恋住在隔壁的男孩。因为从小患有“人脸部识别障碍”,也就是所谓的脸盲症,所以阿飘认不清对方的脸,只知道男孩的名字叫阿森。虽然认不清脸,阿飘仍然积极努力地记住阿森身上的特点。在旁人眼中,阿森长得贼眉鼠眼,五官极其地不端正。外加上额头和下巴满满的青春痘,非常令人作呕,学校的同学都对他敬而远之。像每天放学一样,阿飘会在校门口等阿森一起回家。阿森长得不怎么样,身体却十分壮硕,上身搭着一件篮球背心,肌肉如拳头一般一鼓一鼓的,在阳光下油亮油亮的。或许是打完篮球后散发的荷尔蒙,阿森今天的肌肉看起来格外地诱人、秀色可餐。阿飘直勾勾地盯着阿森已被汗湿透的背心下,线条流畅的腹肌,手指忍不住地滑向布料,笔画着心中的三个字:我爱你。

(无论如何识别,爱情都是盲目,题为暗恋像是一语双关,故事的概念别具新意,人物的短处竟成关系的绝配,不止颠覆了传统的情爱模式和形象,甚且通过逗趣鲜猛的描述,既散发了喜剧的欢乐,又隐露悲剧的无知。)

鹤洲:我爱你

阿骛费力踮起脚,缓缓扯下满是积雪的闸门。屋子偶尔闪过微弱的光,伴着阿骛浅浅的呼吸声律动,十几平米的空间就是整个世界。

以前孤儿院那一座双人吊椅是唯一可以让阿骛呼吸急促的地方。晚风和吊椅轻轻晃荡,阿骛的心也摇曳了。那时的她还没有自己的名字,在两颗心越靠越近的时候,晚霞映着她的脸,是红色的。阿霞如天光间的火烧云,点燃了干枯已久的杂草。

去年阿霞被外地富贵人家领养,孤儿院也获得捐款用来翻新。门口的双人吊椅不再咯吱作响,上面的铁钉总是油光锃亮,阿骛也如愿搬到了大门上方的房间。

一片片雪花路过阿骛的窗户,却没有要进来的意思,吊椅还在原地,阿骛的心却飞走了,飞去霞光未落的云层上。阿骛希望那里也有着一座吊椅,在无风时荡起霞红色的我爱你。

(还未找到爱情之前,每个恋人都是孤儿,故事虽短但却潜藏了更为庞大的意图,虽然略有浓缩式的笔法,不过文字老练扎实,抒情与说事均匀呈现,将人物的关系和牵挂,情景的灵犀和厚实,做了一种意象纷飞的描述。)

嘉欣:我爱你

京剧

老杨最近爱上了京剧,听多了,自己也想试试身手。但总是没唱几句,就被老伴不耐烦地打断,嫌唱得难听。老杨按捺不住,终于决定和票友去吃饭唱戏。

路上下了点小雨,老杨想起:老伴年轻时,就是在江南的细雨中,梳着乌黑茂密的头发,穿过草场上绿蒙蒙的雾,来给他送钢笔。那含情的双目,总使老杨忍不住留她吃饭。后来,她把青春分给了几个孩子,自己就变成了唠叨的老婆子。

票友的饭局很是热闹,老杨也起身出场,可一首《空城计》唱到第四句,没有了阻碍,一时间竟忘了接下来的唱词,潇洒自如的气派一下子荡然无存。新一轮的唱念做打,很快盖过了尴尬的沉默,老杨却仍感到不自在,下意识把手伸向口袋,感受到旧钢笔壳那粗糙触感的一瞬间,才想起已好久没对她说过“我爱你”。

(有一天,爱情剩下了老生老旦,故事今昔横跨,人物神灵活现,甚且还有互文的妙趣,情话老了便是牢骚,叙述的生动带出了心思的隐动,只是钢笔一物似无情节的附着,或许无碍情感的推敲,但是读来难免有些间隙。)

沛遥:我爱你

手指

百无聊赖的夜,电视机散着蓝光。屏幕里的男女抵死交缠,在摄影机的投射下,我变成了那个与之缠绵的荡妇,呻吟得忘我。迷离之间,肌肤沁出汗水,伴随着胯下的暖流,浸湿了弥留着小林气味的床单。

小林有些日子没有回来,而我已经习惯像这样独守空房。还记得新婚当夜,他喝得酩酊大醉,嘴里念叨着一个我不认识的名字。直至第二天清晨,他才睡眼惺忪,解开腰带,给了这场婚姻一个交代。妈妈说你情我愿终究敌不过门当户对。现在的男人,不像以前都有三妻四妾,我才是小林明媒正娶的老婆。看着眼前这个为我付出了所有的单亲母亲,我妥协了。不管对错与否,她都是为了我好。

只可惜了这段佳缘,需要用寂寞的手指来慰抚空虚的躯壳。我点燃了一支烟,脑子里满是小林那低沉的我爱你。

(欲望无边恋人无闲,爱情何尝不可亲手解决,现代版的深宫怨妇,压抑的情感必须大胆来写,故事周全而且细节淋漓,不过怨怼的情调似乎有点过时,如果碍于字数另行取舍,不妨略删中段的陈述,在结尾给手指更有充实和满足的特写。)

紫妍:我爱你

礼物

林终于回来了,带着满身酒气。霞怕他胃疼,转身进了厨房忙碌,煮一锅沸沸的汤,下几缕细长的面,咕嘟的水声没能遮掩卫生间传来的哕声。吐吧,吐了好受点。霞想着,又扬声道“记得拿温水洗脸,不然要头疼的。”老旧的风扇吱呦的转着,霞擦了擦鬓边的汗,盘算着如何从家用里抠出一个新风扇来,想了想,又打了个蛋下去。

林把荷包蛋咬的坑坑洼洼,透出个心形后便推给了霞“老婆,情人节快乐。”原来是情人节,怪不得。霞恍然想到。“我在楼下垃圾道旁看到束玫瑰,不知道又有哪个伤心人了,还是你好啊老婆。” 霞一个机灵,后悔自己处理得太过潦草,竟忘了那红多惹眼。“我爱你”“啊?”林被这突如其来的表白砸愣了。霞正了正心神,仿佛要证明什么似的重复着“我说,我爱你。”

(爱情真假难辨,肠肚裹着心机,叙述的起伏转折皆有惊喜,从煮面到露馅,才发现人物和情节的暗潮,不过「垃圾道旁」稍嫌方便,不知何夕也说不过去,暗示的铺排尚可更为周延。)

怡宁:我爱你

一夜愛情

这是一场冒险,雄的身體緊緊把我包裹住,或許是伊犁草原萬籟寂靜的夜色,漫天的繁星和冰冷的溫度的缘故,讓我們緊緊纏繞在一起。在他耳後我聞到了陌生的氣息,那是一種煙草摻雜著潔凈的男性的味道。雄的撫摸出乎意料的溫柔和堅定,他用力地吻著我,低聲問:“喜歡麽?”我們的姿勢因為僵硬而轉變了形態,當他的吻變得越來越灼熱的時候,我擡起頭對他說:“雄,我們不要做愛。”

他是個陌生的男子,幾天前他還是個距離我幾千公裏外落根於北京的某某,我們對彼此的歷史一無所知,這場旅行放大了所有的情緒。借口可以太多,但唯一逃不掉的是肌膚相親的釋放感。

清醒過後,我移到旁邊的空床墊,點上了一根香煙。雄的雙唇慢慢打開,欲言又止。雄,不要去判斷是否我愛你。

(最赤裸的那一刻,反而看不見愛情,較像一個故事的某段插曲,羈旅中彼此陌生的纏綿,肉慾與心靈的怦然糾結,幡然蕩搖的描述遊走無限,但是前戲驟停欲言又止的鋪敘,似乎還缺扎入內心掏出肺腑的一筆。)

孙璇:我爱你

枕边人

外婆又来我家“避难”了。上次外公离家出走,眼泪汪汪的被找回,还以为会休战几个月。妈妈总是好言相劝,外婆没有收入,靠的都是手上外公的养老金存折。外婆每次都不以为然。

外婆一来,我就得被迫听老人的琐事。谁谁要不行了,谁谁儿女不孝。当然也不忘数落外公。让外公买猪肉,他个大嗓门,直接在家门外喊着没钱没钱。

好不容易把外婆哄回家。外公见我们,哭诉外婆上次拿刀要砍他,没法过了。外婆回怼:“再喊试试!”我曾不解,为什么当初他们会在一起。询问妈妈才得知,在外公当兵时,他们就被家里订下了婚事。

那年冬天,外公被车撞了。万幸,外公患有小脑萎缩,才免于脑溢血死亡。虽然如今他们还在小打小闹,但我记得,病房玻璃一角的冰霜上有外婆模糊的字迹:

我爱你。

(恋人到头都是冤家,爱情最后无怨无悔,旁观视角较有难度,不过叙述还算紧凑扼要,将老伴一辈子的纠缠,刻画得丝丝入扣,结尾一幕玻璃留言有点煽情而且失真,不妨用较为含蓄的方式,进行关怀的真实表露。)

一婷:我爱你

婚姻这种小事

男人到家时,灯已经熄了。

他轻手轻脚的开灯,不愿吵到孩子。又熟练的从冰箱里拿酒,就着桌上凉掉的饭菜,一人闷头喝了起来。

三巡酒下肚,热气上脸。神经和舌头微微麻痹。他抽出公文包里的离婚协议书举起来看。“现夫妻感情已彻底破裂”,他狠灌一口。“无法继续共同生活”,又是一口。

“双方自愿同意离婚。”

他猛地站起来,砰的一声撞上桌边。“ 啪嚓”印着小熊维尼的玻璃杯应声而碎。微微回神,他想起那是妻子第一次送他的生日礼物,已然用了十几年。满地的玻璃碎茬泛着斑驳的冷意。他却突兀的笑了,止不住的笑意。好像那杯子是世上最好笑的笑话。末了,他平静的把碎片扫入簸箕,倒进垃圾桶里。

男女之事,不过如此。可又奈何。

他竟听见碎掉的杯子,传来丁零当啷的我爱你。

(爱情人造,由来易碎,黯然神伤的人物故事,虽然略为单调乏味,不过场景的描写和动作的刻画,从细节的轮廓彰显情感的线条,却有极为传神立体的摹写,最后逝者往矣充满余味余音。)

燕儿:我爱你

余温

躺靠在床,心底的不安令他拿起床边的日记本与笔,轻轻落下字字心声。耳根微动,门外传来娇俏的声音。是她!他眼中亮起的喜悦将木纳生硬的脸庞显得柔和许多。是她,温暖了这单调冷漠的白色房间。

看着他眉间的忧虑,她拍拍他的脸庞以作安抚。胡茬略有点刺手但不疼,淡淡的青色使他更显几分憔悴。心疼之余,她的泪意翻涌。知她难受,他刻意揉乱她柔顺的短发,惹得她烦躁瞪眼。许久不见的小模样令他轻笑,随之对她许下承诺:我会好好的。她挥起拳头,假意威胁,借此隐下嘴角的颤动。

在他离开病房去往手术台的那刻,她仿佛瞬间撤去所有伪装,跌坐在逐渐冰冷的床上,脆弱不堪。

风悄悄经过,纸张沙沙作响,日记本不知何时翻页至最后搁笔处,那满满一页落下的是带着余温的我爱你。

(爱情绵绵,终有绝期,置于生死之间的故事场景,医院病床的典型情节,难免充斥浓厚的煽情药味,幸好描述多有美意,氛围和动作皆有临现,读来虽腻但也颇有温意。)

楚楠:我爱你

琴小心翼翼地关上家门,收拾好行囊的她独自踏上旅途,这次的征途是大漠。那里的四季不甚分明,春秋很短,夏冬格外漫长。

被沙尘暴卷起的细尘迷了眼是常有的事,有的时候琴不禁回想起江南水乡的那片温柔,也不知是留恋那片土地,还是忘不掉那人。

烈日当空,琴有些恍然的坐在沙堆上,刺眼的眼光和极度的缺水让她有些虚脱,恍惚间她看见了一片绿洲,里面像放电影似的展示着春夏秋冬的更迭。

初见,阳春;眉眼间倒映了整个青春的温柔。

细雨蝉鸣,风起日落,吹散了盛夏深秋的回忆。

再后来,凛冬;雪落无声吞没了锦瑟年华。

长夜将至,有个人十年如一日地站在原地,守一份不存在的未来,期盼着那跨越维度的永恒。

欲张口,却无言,好像有什么话被隐没在风中:嘿,你知道吗,我爱你。

(在世界的尽头,爱情的初念依旧如影随形,人情与景色蒙太奇式的交互衬托,荒漠的氛围描写突出,但是意象的着墨过多,写意的无形中,其实削弱了故事该有的写实。)

悦瑄:我爱你

追不上

阳光明媚,她在操场上训练疯狂练习短跑。烈日当空,跑了许久,全身挥洒着奋斗的汗水。她叉着腰站在操场中央歇息,想着如何超越其他州手。忽然,她隐约听到有人从远方呼喊着自己的名字,转头看到一个男的朝他奔来。周围的田径队员纷纷起哄,看她这个田径队长也会有这样的一天。眼看哪位不知名的男性快要跑来了,她拔腿就跑,后面的男的疯狂地喊我爱你。此时,她几乎跑出来新记录,快得看不清楚,后面追随的男性也气喘吁吁,果然追不到风一样的女子。没想到跑了近一小时,这个男的还不肯离去。这或许就是一厢情愿的苦,看着自己的心仪对象对自己避而远之。她看那个男性不在操场了,放下戒备,走回去更衣室准备回家。忽然,更衣室旁的角落跳出一位男性大喊道:希希,我爱你!

(爱情考验体力,健康才能长跑,故事极有疯狂的兴味,不过叙述方式稍缺传神的调度,不妨用较为夸饰的手法,进行人物情境的描述,而且应是从一个身影慢慢扩大,于最后才揭露来者的企图。)

梓亦:我爱你

不能说的秘密

偌大的讲堂里,女孩正襟危坐,多十秒男人便会从左侧的门走进来。他会穿着蓝白色格子衬衫,一双老旧的帆布鞋,手里握着几叠纸和一支笔风尘仆仆的赶来。站在讲台上侃侃而谈的他,仿佛自带主角光环,否则为何如此耀眼?

男人浑厚深沉又铿锵有力的声音回荡在空气中,女孩装着奋笔疾书的样子,目光却无法从男人的身上移开一分一毫。男人就像那天之骄子,是她无法触及到的高度,只能默默地仰望。终于到问答环节,女孩冲锋陷阵,无奈坐在后排的她还是抵不过前面那位问题多多的同学。

望着男人耐心地解疑答惑,女孩的心不由紧张了起来。摩拳擦掌,双脚向前迈进,女孩鼓起勇气向男人提问。心,噗通噗通地跳。男人语气温柔,谈笑间眼角上扬的模样,让女孩神出鬼差地嘀咕了句:我爱你。

(爱情的小鹿说撞就撞,男俏女爱的故事,像是偶像剧的场景,其实常是一厢情愿的投射,不过动作情态的细节皆有观照,捕捉到了战战兢兢的内心起伏,人物塑造也就可亲可爱。)

Saturday, September 18, 2021

语缘:我爱你

心意

新学期,阿源特地换到了小妩前桌。课间,阿源回头来找小妩谈天说笑,视线却下意识落在小妩的好朋友——校花阿艳身上。阿艳五官精致,气质清冷,是一众初三男生心目中的女神。阿源自不例外。就这样,在他的精心设计下,三人渐渐熟络起来。

这天,阿源小心翼翼把明信片藏进袖口,又去和小妩亲昵地嬉戏打闹,女孩眉眼弯弯,一笑便能甜到人心坎里。阿源轻轻握住小妩娇嗔挥来的拳,心不在焉地看向不远处的女生。果然,此时阿艳秾丽的眉目微蹙,显出几分不悦。不出意外,阿艳马上又会装作不经意地凑过来聊天。阿源不由心下得意,暗觉自己手段高明。正当两人聊得热火朝天时,阿妩莫名跑了出去。阿源心里一慌,不管不顾追了过去。奔跑间,一张明信片不慎掉在地上,上面写着我爱你。

(爱情不知不觉,总会动了真心,虽然也算一种三角公式,而且似乎将成人办公室的背景,搬到了初三的课室,但是叙述颇具张力,该有的暗示侧写和动作细节一概不缺,挑出了人物传神的眉眼和内心。)


馨童:我爱你

小张与阿花

那年小张二十有一,在工厂里捡着一份小工作。阿花是及笄的姑娘,微微抿唇能见着甜甜的梨涡。工厂里的小伙子们打饭时总爱逗她笑,小张不爱与众人一起打趣,偷偷看着阿花变红的小脸,总要阻止几句。众人听了便起哄着说“这小子护着人啊”。有天听说工厂里的小贩不做了,小张终是按捺不住,骑车到了阿花门前。小张往自己的斜肩包里掏了掏,犹豫几秒,将信封塞进门缝里。屏息等着,门缝里出现了一方手绢,上头绣着几朵小花。小张手指拨了拨车铃,听见开门声后心跳跟着加速。抬头一看,是阿花脸红地低着头,却见那对梨涡依旧显眼。阿花把手放上小张摊开的掌心,两人对视一眼就害羞地躲开了。小张耳朵微红,鼓起勇气想说些什么,却有些胆怯。他心想,来日方长,你会知道我爱你。

(爱情的滋润,只需一点一滴,含蓄的人物和蓝领的背景,像是一部浪漫小品的电影蒙太奇,举手投足隐含了甜蜜的滋味,同时流露了楚楚动人的清新,虽然点到即止总算恰到好处,其实也可拉长娓娓道来。)

慧胜:我爱你

猎巫

看着面前五花大绑的身影,明凡强忍着泪水的注视着美玲,多少次了,他似乎在妻子的眼中找到半点星火的熟悉,可是这希望的火花却总是在顷刻消失在幽冥之中,妻子终究是癫狂错乱。

现在一切结束了,他转身点头示意,这时黑压压的人群一拥而上。明凡叹气道“美玲我爱妳,如果妳还是妳,就算是对抗整个村庄我也在所不惜,可是妳竟然...我想对妳来说这应该是解脱” 

这时美玲被大伙儿架在空中,她不禁回想起四天前的事。当时她被德高望重的大祭司诬陷和恶魔同伙。面对排山蹈海的指控丈夫却仍如磐石般的相信她,再这样下去他一定会因为窝藏“魔鬼”一同被株连,因此她决定扮疯并毒打孩子一顿。

扑通!美玲被丢进水里,这时谁也不晓得,冒着呛着水,创造的咕噜声竟是明凡我爱你。

(爱情是巫,才能蛊惑人心,另辟历史蹊径的企图可取,不过叙述显然力有不逮,妻子是巫非巫,孩子从何而来,形容描述的偏失颇为混乱,而且人物的取名,与时代的写实极为不搭。)

日华:我爱你

寒冷的冬天里,窗上薄薄的玻璃不知何时起了一层雾,将外面的世界与之隔离。坐在屋里炕上的她看着信中清秀的字迹,仿佛又回到了少年的身旁。

他曾是她的笔友,相互交心的挚友;他们曾相约碰面过几次,后来却因为她弄丢了信件而从此失联。她也曾想找过他,但世界太大,世间的巧合太少。

时光流逝,少女也来到被叫做阿姨的年纪。她也曾被别人爱过、但心中的少年却迟迟不肯离开。思念让她和他总在梦中擦肩而过,但时间却让他的身影在她的脑海里逐渐模糊。

心血来潮。

整理书柜。

一封信从尘封已久的书里掉了出来,那是她随手夹在书里的一封信,也是他写给她的最后一封信。

双手颤抖。拆开。

回忆涌上心头。

少年的模样依然模糊,但她记得

那年冬天,他在起雾的窗上留下了三个字——我爱你。

(爱情最初起风,直到最后起雾,那种少男少女回忆当初的滥觞,单靠一些朦胧的意象堆砌,较难发展出鲜活有趣的故事,而且前后两半的叙述大为迥异,明显是修饰删减的缺失。)

一轩:我爱你

海王日记

假期到了,生活有点无聊,于是我去英语班当助教,至于为什么?能去那么贵的班上课的都是小富婆呀。

这个班上有一个笨笨的小姑娘,别人都安静做题,就她什么都要问我,看她可爱就原谅她了,可我得想个办法加上微信。

微信总算是到手了,可这姑娘也是够傻的,刚认识没几天我就已经知道她家猫拉什么颜色的屎了,这么单纯可不行呀,碰上我可得吃点爱情的苦。

她已经每天和我出来玩了。不对啊,我下个月就要出国,可恶得加快进度了。

在国外太无聊了。她怎么突然叫我老公了,让她叫主人也不反抗,这就上钩了呀。

她和我提了分手,我不理解。

终于回国啦,发个朋友圈庆祝一下。她突然说要来我家给我做饭?

想要的都得到了,把她删了断个干净。她好像落了张卡片在我这里,我看看。

我爱你。

(爱情处处恶水,海王人人喊打,虽然这般写法较易透视内心,但是形式过于取巧,所谓日记其实更像片断式的独白和思绪,而且故事稍嫌扁平,或许在乞人憎之外,可让人物多些菱角。)

潇宇:我爱你

总会记得

汪乐对面是不知道已来看望他几次的陌生女子纪萱。相隔玻璃,他还是想不起她是谁,只是奇怪这个漂亮姐姐为何如此关心自己。

“探监时间结束”。没有感情的声音打断了他们单向关切的谈话,他被带回到自己的房间。翻开桌上陌生却陈旧快被翻烂的笔记本,他读出几个醒目的大字:下次萱萱来,一定要记得说…… 

他得了阿尔兹海默症,在监狱生活,时而兴奋时而沉默,除了吃饭睡觉,就是在努力翻看笔记本,并且还要在上面写点新东西。

当年,二人新婚,纪萱刚拿到驾照,开车意外撞死了一个老人,汪乐当时坐副驾驶,当机立断和萱萱换了座位,并且担下了所有的责任。

这次他又没记住,他狠狠责怪自己。一个月后,他从起床睁开眼就努力嘀咕着,直到坐在她面前。

“你记起我了吗”

“我爱你”

(遗忘全世界之前,爱情是最后的那一张脸,坐了牢又得了阿尔兹海默,人物的设定略为累赘,情节因此稍难兜拢,但是叙述简练流畅,而且懂得运用伏笔,故事的框架极为完备。)

绍伟:我爱你

沸腾冰点

一零一在呼啸的寒风中屹立不倒,而启明蹲在高塔附近的酒吧外,手夹一根烟,眼神呆滞地望着穿梭马路的人潮。香烟末端的火苗持续地散发炽热,跟冰冻的氛围产生明显对立。事隔三年,婉怡的身影却在脑海里挥之不去。她的离去,悲戚却不失优雅。据说是身穿结婚纪念日所送的深红蕾丝裙,嗑下大量安眠药,端庄地躺在床上。回忆那场激烈的争执,他抛下离婚的重话后夺门而出,留下身患躁郁症的妻子在他们精心建立的爱巢里歇斯底里地呐喊。一错足成千古恨。启明凝望着高塔,当初在顶峰所立的山盟海誓,如今却是一种耻笑。躁郁症两极冲击,忽冷忽热的态度成了那崩坏感情基础致命的一刀。她累了,最终选择穿上红色热情的套服轰轰烈烈地离开,留下鳏夫在寒冬里喃喃自语道:“我爱你。”

(爱情未殉之前,其实已经冰冷,哭闹上吊的戏码稍嫌套式,人物视角的调度也有点分散,不过极力渲染环境氛围,突出了人物的情态细节,故事因此虽然乏善,感伤的力度却有挥出。)

敬杰:我爱你

所谓山盟海誓

枫脱下乔装用的棒球帽和墨镜,蹑手蹑脚的走进一家不显眼的小酒店里。尽管他早已委托随从照看四周,举止仍然小心谨慎。

今日的酒店竟是连个电梯也没有——枫嘀咕着。他的神色随着步伐逐渐猖狂,盘算着自己今晚即将要临幸的对象。这副饥渴难耐的模样,怕是能将适才见面会上的众人吓得惊慌失措吧。

望向眼前的尤物,不自禁的吞了下口水——假的。大风大浪尽已揽入眼中的他,怎会被这等小场面震倒了呢。撇去无谓的场面话,像是宣告自己的强大一般,“我的很大,你要忍一下”——话语声刚落,一头猛兽随即猛扑上前,QWER一个不留。

完事后,看了眼妻子发来嘱咐回家共进晚餐的短信,他熟稔的以工作上的应酬为由拒却。虽早已对此类模式化的程序感到厌烦,但他还是习惯性的在句末附上了“我爱你”。

(爱情很小,只装得下两个人,偷鸡摸狗的故事屡见不鲜,而且叙述衔接有点跳跃,而且嘲弄的笔触尚可加深,结尾不妨以提早泄气作为讥讽,让故事不单只是臭男人的描写。)

孟晖:我爱你

陈双喜坐在台下,一边鼓掌一边叫好。这是他连着第九十六天来到这个戏班子里了,三个月多,说长倒也不长。台上浓妆艳抹的花旦叫王冰冰,人如其名,平日里的她美艳得不可方物,性子又如冰雪一般难以接近。“好!”每回冰冰谢幕的时候,捧场最卖力的就是双喜,冰冰好似也有动过世俗之心。可好景不长,戏班子总归是四处巡演的,今天是冰冰的谢幕演出。“此去经年,应是良辰美景虚设……更与何人说?”临近分别时,大大咧咧的双喜也像个等待出嫁的小媳妇一般不知所措。不知是不是错觉,冰冰好像收拾的速度都慢了几分。周围熟悉双喜的人都在一旁起哄着,要双喜把冰冰留下来。可双喜只在心中默默坚定:我要跟着她到下个村去!想罢,双喜看着远去的美人背影,铿锵地呢喃道:我爱你。

(爱情这出假戏,看多了都想真做,像是一则痴男的故事,场面续接不够连贯,用词形容也不甚精确,还可聚焦多些人物的内心,爱慕如果仅是虚有其表,情节动人的因素无疑就大打折扣。)

舒宜:我爱你

她一进屋就把一身的白衣脱掉,直往浴室走。温水淋到她疲倦的身上,让她想起他的怀抱也是这般的温暖。才二十多岁的她不知道自己该如何面对往后作为寡妇的日子。他走的原因也不好说, 连别人让她节哀时也多了一丝同情。

以往都是他帮她吹干头发。今天她带着湿发,坐到他们前天才睡过的床上,把略微呆滞的目光投到墙上的那副婚纱照。那是两年前的他们;他们向来都那么地般配。他终究没能做到婚礼宣言中的白头偕老,但她知道他尽力了。

床边的桌上还放着剩下半瓶的抗抑郁药,还有留给她的一封信。这封信她已读过无数遍,连泪水也不敢让沾到信纸上。她害怕自己有一天会忘记关于他的任何细节,尤其是她最熟悉的声音。她闭上眼睛,拼命地想让自己想起他最后一次对她说的“我爱你”。

(缺了一边的爱情,好像才是最美的样子,丧偶所以思念,沐浴洗澡连带回忆翩翩,情节叙述只是人物的自艾自怜,这类故事除了千篇一律的讲述,或许还可穿插另外一些有趣的元素。)

师雨:我爱你

回家

夜幕降临,此刻才下班回家的他蹑手蹑脚的推开房门。只见房间里灯光朦胧,床边的摇篮里隐隐约约传出婴儿的哼鸣声,婴儿白皙的皮肤衬着微开的小嘴,甚是可爱。一旁的妻子正在哼着摇篮曲,低头轻轻拍哄着孩子入睡。微黄的灯光似乎给妻子笼罩了一层光圈,那光洁如玉的侧脸,轻轻翘起的樱唇,在他心中激起层层涟漪。走上前从背后抱住妻子,那身上熟悉的清雅气息在周边的空气中萦绕,羽毛般的轻触落在他的鼻腔。待妻子转过身来,低声问道:“你回来啦?”。他趁势搂紧了妻子的腰,继而低头用那温润炽热的唇触碰着她的唇。他似乎还不满足,又用舌尖轻轻撬起唇,让香津浓滑在缠绕的舌间摩挲。直到感觉妻子呼吸渐促,他才念念不舍的移开唇齿转至耳边,对她说:“回来了,我爱你”。

(一家三口,爱情方能成形,好老婆加上好宝宝,似乎是要提醒好老公记得回家,特意描绘的一幕家庭宣导,而且最后似乎意识到故事的薄弱,还穿插了一段湿漉漉没有后续的舌戏。)


康仁:我爱你

婴见钟情

小马被邻家阿姨律动性的生产声吵醒了。他懵懵懂懂还彷佛自己在做梦。因为他的好奇心强大,就按耐不住地朝向邻居家探个究竟。他悄悄地站在窗口外,听见了婴儿美丽动人的哭叫声。他忍不住冲动,便看了婴儿一眼。对眼的那一刹那,婴儿对他给了人生第一微笑。

小马就有了一个非常怪异的想法,竟在众人面前说:“难道这就是一见钟情吗?” 全场马上爆笑,可是他们不知道小马其实已动了真情。从今以后,小马就天天到邻居家陪伴梦中情人,与她培养感情,产生火花。

随着年纪的增长,婴儿也长大成人,小马也还对她念念不忘。小马鼓起了勇气,向她告白,对她述说自己情深浓意的情感。小马引用了陈小春与应采儿的爱情故事。爱情不是用年龄来衡量。小马等了十六年,也就想说一声我爱你。

(爱情不妨触碰禁忌,但是至少要已经发育,故事不无极端突兀牵强之处,虽然没有猥亵的描绘和语气,不过人物的所感所想匪夷所思,就算能有更大的篇幅营造动机,似乎也难以成立。)

Monday, September 13, 2021

我爱你:k.d.


他的名字叫冰

老謝吃冰吃上癮了。每晚臨睡前把冰放進嘴腔,用假牙來回咀嚼,老謝感受唇顎一股寒氣,沿著乾渴的舌面,像落山的積雪崩裂漫入久未啟閉的喉頭,瞬間於胸口與臟腑之間,融化成陰森但又溫暖的感覺。十二寸破舊的台式風扇,把房間四壁吹得颯颯作響,以前走船跑碼頭,夥伴上岸必會尋找樂子,老謝自然不例外,離群孤身往街巷暗角搜索,看對眼便給對方解開褲襠,貼著緊含抽搐的湧動,跟啃噬海上的風浪其實一樣。直到年歲漸長不再漂泊,老謝回想過往,不盡然都是酸澀,恐怕還有某種夾帶古早味的甘甜,只是墻角的冰箱用了幾十年,結冰的速度趕不上時代與記憶的解凍。老謝打算明天努力多跑幾處,找找較新的棄物,結出更具口感的冰,齒咬下去可以再次臨受,那些陌生而且冷冷的我愛你。

Sunday, September 12, 2021

一婷:半话半画

仰世而溺

我喜欢仰泳。

身体与水面平行,三分之二的肢体没入水中。人就像漂浮在汪洋中的一片枯叶,视线所及不过一方天空,失去了对水域的空间感知。好在还算省力,双脚微微摆动便能维持这微妙的平衡。耳腔涌入水冰凉的吐息,听觉被麻痹。彼岸上的一切都远了,远的这世间好像只剩下那毒辣的太阳,远的只有亘古不变的光束,一遍又一遍穿刺视网膜。

人类的冲动总是奇怪而原始。像在高空中幻想坠落,水中自是沉溺。我无数次的想象彻底被水体包裹,缓缓下坠的安然和落寞。人总希望被温柔相待,死亡也不外如是。 水会从口鼻腔进入,冲破肺泡,渗透进血液。缺氧到一定状态时,意识开始模糊。所有器官不再吵闹,心脏一同停摆。身体会前所未有的轻吗?可人世的重从来都无关万有引力。

溺亡的人,身体会因为吸入大量的水下沉,而后肠胃菌群反应生成气体,身体再漂浮。漂在水面后,气体排出又下沉。往返循复,浮浮沉沉。宿命像个恶趣味的玩笑,以高度简洁囊括人类的从一而终。可我不能把这笑话说给谁听。死亡依然是禁忌。脑袋里盛满与之有关的幻想,大抵不是什么光彩之事。

漫漫夏日,晴空万里。女孩们结伴,赤脚从泳池边走过,留下细碎风铃般的嬉笑。我走出池子,身体却毫无理由的发抖。远处高脚椅上带着墨镜的救生员瞥了我一眼,又转回去。

上了岸,人便不会溺亡了吗?

(行文申论几乎是一气呵成,水里来去举重若轻,足以承载任何沉甸或者耸动的课题,从泳姿谈到溺水,又从海中回到陆地,见识了如临深渊的人性和不堪一击的肉体,话语描述暗藏顿悟和玄机,最后则是证明了生存的无力。)

嘉欣:半话半画

水怪

很多年前,学游泳时,朋友告诉我:要放松,像一片叶子一样漂浮在水上。我很清楚自己不是叶子,所以担心沉下去,花了很久才掌握要领。不过,听说水鬼最爱抓水性好的人,因此我甘愿保持这种笨拙。

那时候,水中妖怪的故事总出现在晚间播出的探秘节目里。伴随着阴森森的配乐和故弄玄虚的解说,给观众提供一些难得的刺激感。深夜的悬疑故事总没头没尾,但大家爱看,也就日复一日播下去。水怪便与幽浮齐名,逐渐化为了一种模糊的恐惧。直到后来,我在小说中认识了一位叫做妖妖的绿毛水怪,才改变了此种印象,不过这都是后话了。

与现代的怪谈不同,人们过去对水中世界的想象就时常是美丽而浪漫的。若在十九世纪出海,某个银光粼粼的夜,也许能远远看见美人鱼坐在礁石上,对月流下闪闪的珠泪。再不济也有擅长魅惑人心的海妖,能在海难发生时提供一点安慰——船员不幸殒命前至少还听到过天籁般的歌声。在更久远的年代,水中还住着善良的田螺,会悄悄化为人形,从水缸里走出来烧饭。这种描述,总使我想起香港电影里,扮青蛇的张曼玉那妖冶的眉眼和湿淋淋的头发。

我偶尔也想亲自到水下去看一看,可是不论田埂间亲切的小河还是充满迷雾的海面,都正飞快地走失在我的视线。城市中的水化为手里清清浅浅的一捧,碎裂在每日洗漱的镜前。而一旦过于清楚地看到现实的模样,就很难再变回水中漂浮着的叶子了。

(文字如同扁舟轻盈而行,荡出了深深浅浅的领悟,怪谈的俗趣和性情的雅致,共冶恰到清新和隽永的好处,从个人的沉淀蜿蜒到神话的流域,不徐的海物溯求和不疾的生活惋惜,自成一种文章怡然自得的节奏。)

紫妍:半话半画

桃红三点

海天一色,粼粼碧波,娇躯粉嫩,三点灼灼。

摆脱了过往两千年的礼教,自由之风撩拨着每一个年轻女性和男性的心头,于是黄金海岸上便多了骚动的荷尔蒙。在欣赏异性这件发乎情而止乎礼的事上,大概是不分君子与小人的,不过是君子善于隐藏目光而小人行为无忌罢了。至于被欣赏者,自然难免恶心于小人,可笑于君子,欣喜于心仪者。

良辰美景,若是能偷得闲暇自然休放虚过,选一套桃红的比基尼,徜徉在海天的浴场,晒一晒饭蔬食露而来的光洁小腹,舒展一下装在套子里的四肢,被日光和海水加热到昏昏欲睡,恍然间便有了穷通前定,何用苦张罗的错觉。

自古妆容,不过悦己悦人。悦己尚可以肆意而为,悦人却难免要费些思量,海边的细沙异于舞厅里的红毯,在轻快的地方,比基尼最是洋溢性感与活泼。三点桃红和一身雪白在周围一望无际的蔚蓝里欢畅跳脱,自然容易招惹无数的目光,这其中或许就有故作绅士,左右回避的他。

而中华五千年所讲求的中庸之道,大抵是顶看不上这种放肆张扬的,就连泳衣这种追求流线与包裹感以期获得更好的凫水体验的衣着,也必要加上层层叠叠的裙边,随着起伏的蔚蓝漾成玉立的莲瓣,在悦人悦己的程度上却是与三点桃红难分伯仲,一时间倒难以分别哪个是恣肆妄为随性半妆的徐妃,哪个是心思细巧欲盼周郎的琴姬。

在一望无际的大海里,善泅水者不如假舟楫者,假舟楫者不如浮于水上免乎行者。劈波斩浪最终弄得樯倾楫摧无疑是辛苦的,不如择春和景明之日,浮于海上,徜徉在无穷的天光与目光中,身躯随海浪沉浮,为风御而行,无论所为何求,皆泠然善也。

(欲成一家之言的文字论调,如有睥聣众生的冷眼,扫视了一遍古今皆然的轻快和沉湎,语带调侃话锋犀利,洋洋洒洒仿佛从一衣三点便可洞悉人间,不过运筹观瞻出动百家,两千五千的或许也会产生阅读的距离。)

燕儿:半话半画

光年之外

夜幕垂落,城市逐渐灯火通明。在人们头顶之上,忽明忽暗的亮光点缀着那片浓郁的墨色,不知是六千个人造卫星中哪几个在争相示意自己的存在。可能是爱探索的天性使然,人类的踪迹无处不在,包括在光年之外。

同一片天,我想起在十多年前在乡下外婆家曾经的抬头一望,入眼的满是星辰大海。因为村庄房屋普遍平矮,更是觉得在这辽阔的星空下,我不过是一颗微不足道的尘埃,懵懂而渺小。宇宙如此浩瀚无穷,是否也有另一个文明在好奇着我们的存在?正是因为未知,才有如此多的猜想,想要去探究、去证实。

近几年,有关于未来人类存亡的科幻电影层出不穷,仿佛在抒写着人类所期待的、所忧心的命运,以及某种对逃向宇宙的一种大胆奇想。

在云端之上,我们可以透过小小机窗看着人类文明铺满世界角角落落,仿佛就可以指点江山。而如今在太空中,三名宇航员正在舱内飞檐走壁,通过镜头随手记录着宇宙生活,成为大众的娱乐谈资。但谁又知道在苏联时期,有那么一只乖巧的小狗叫莱卡,比人类先行到达了太空,环绕地球2570次。

有人说它乘着人造卫星斯普特尼克二号已陨落,有人说它还在飘浮在星河之中。或许,小小的它希望的是可以回家,不再流浪于光年之外。

(宇宙无根如同大海无垠,虽然行文结构有点散逸,不过从遥望夜空引申到星际漫游,最后避开了征服太空之类的常见论调,反而溯源起点关心一只小狗,其实更有一种让人深刻反思的作用。)

鹤洲:半话半画

水之呼吸

我们这一代人是不够自由的。我们拘泥于差异,渴望上升,在钢铁洪流中寸步难行。于是我格外想念最初降临的地方,在那里,我自由自在生活了近三百天。在羊水中下潜时,身体是无拘束的,贪婪地剥夺着母亲的营养,透过肚皮感知着陌生的外界,灵魂想必也是自由的。

人类从还未出生不外乎就吃饭、喝水和洗澡这三件事。圣经中洪水赋予世界新生,我们也有样学样洗净尘埃,污垢卷着一天的负面情绪逆时针流入下水道,与他人的一同汇入新生水厂,过滤,渗透,恢复了水的透明,却筛不走其中酸甜苦辣。我们喝着无色无味的水,获得了一场新生,人生百味多了几种从未体验过的混合物,这么看来人类的确是群体动物。

水是有温度的,我渴望回归到被水缠绕的起点,溺在水里,灵魂大口地自由吸气。如今在烦恼困扰缠身时,把自己浸泡在夜晚的泳池,冰冷刺骨的池水暖如雪天旭日,化作一条被鱼群包围着的小鱼,遨游在臆想的海洋里。我无法抗拒水带来的安全感,每当昏沉沉的下午窗外下起小雨,心里却暖呼呼的让人渐渐发困,雨声逐渐包围耳膜,仿佛又回到了母亲的庇护下,沉睡过去。

雨过天晴,路过地上的小水潭我总想一头扎下去,回到我那未曾离开的水世界呼吸。

(理想所在通常依水而居,行文像是一番动态而回播的成长仪式,从钢骨水泥的起居,到返璞归真的期许,虽然画面意象略有重复兜转之意,但是字里行间却为现代生活的窒息,做出了一道深呼吸。)

梓亦:半话半画

“遨”夜

午夜零时,用五个小时看完热力学第二定律视频后的我,感觉全身都得到了升华,便开始陷入了是要洗澡、看韩剧,还是直接上床睡觉多种选择的困境。仔细想想,The night is still young!我决定每一样都不放过,于是,花了半个小时洗澡,再花两个小时追剧,最后才依依不舍地缓缓睡去。课桌上白纸黑字写的大大的,也从来没有实践过的“早睡早起”,不知为何忽然觉得格外刺眼呢!

熬夜的危害多,我又怎么会不清楚?否则,又怎么会立下早睡早起的flag呢?望着镜子里越来越深的黑眼圈,越来越稀疏的头发,以及越来越没办法专注的注意力,我清楚的感受到身体因为频繁拖延入睡带来的症状。可是,我还是无法控制自己去听从睡眠的呼唤,只能在眼睛闭上的那刻祈祷明天不要重蹈覆辙。

躺在床上翻来覆去的时候,我总是不自觉想起,从古希腊时期就让许多哲人困惑的问题:为什么人类无法做到那些明知道是对自己有利的事?

或许,只是想在嘈杂纷扰的日常生活中,夺回一点专属于自己的时间罢了。就像弗洛伊德所言,“我们本不愿入世,因而和人世的关系只好有时隔断才可忍受。”

在如今工作、学业与亲密关系,分分秒秒地渗透入个人生活边边角角的时代,只有在静谧的夜里,人们才能为自己的心灵争得一丝宁静和放松的时间,任由自己的思绪在黑夜里遨游。这样一想,也就觉得心安理得,毕竟凌晨三点的天空,可不是人人都有机会欣赏的。

所以,你今天也跟我一样“遨”夜了吗?

(时间不舍昼夜,我们越夜越美丽,现身说法的语气颇有舒意,行文的轻重拿捏也算得宜,生活闲逸的遣词突出了某种亲和力,勾引阅读情绪的同时,点出了现代人甘之如饴的通病。)

悦瑄:半话半画

心系蔚蓝

天,蔚蓝。风,在耳旁轻轻奏乐。躺在冰冷的水面上,身体的细胞好像被冷得激活,随后又好像适应了。或许,我是属于水里的。

曾经,我是陆地上的一个一份子,但称不上人类。人类社会有双脚双手。这样形容或许有点突兀,但人类就普遍来说会有四肢。欠缺四肢的人类的概率很低,也算是中头奖的概念。上天的眷顾与安排,我,与众不同。陆地上的人,智慧与生俱来,一下子就能察觉出我的特别。特别的人,总享有特别的待遇。 我,接受了上帝的安排,作为使者来督查这世界。大家对我,是远离的尊重,是陌生又失礼的微笑。我,无奈却欣慰的微笑着,点点头,人类平易但不近人,和蔼却不可亲。我享受着金字塔上的孤独,但也接受这个任务。

活了好久的某一天,我无意发现身体肺部两侧有腮,好美。望着后院的鱼塘。脚丫子在鱼塘边缘试探着。鼓足勇气,闭上眼,鱼跃地入了鱼塘。空中滞留的那几秒,惧怕,期待,陌生,兴奋等的情绪一下子涌上。这情绪也就存在几秒。我睁开眼,看着身边的鳃在抖动着,好美好美。 放眼望去,我看不到远方。映入眼帘的是,红彤彤的锦鲤们。他们为围绕在我的身边,嘴巴好像在对我嘀咕什么秘密。我无论游到哪里,他们就跟到哪里,仿佛欢迎着我的到来。心里莫名有一个情绪在躁动着,是高兴吗,是幸福感吗,还是什么,我也说不清楚。

或许,我属于这里,尝试新的活法,或许会有新的人生。快乐的生活很简单,也很难。谁也不知道下一秒是否会有凶猛的海洋生物出现。但此刻,我是快乐,享受着感觉,也同时享受当下。愿这是一个不醒的梦。

(大海召唤蓝色梦呓,耽美倾诉的文字偏向抒情感性,与知性作品的风格和形式,几乎是水陆两不相栖,不过想当人鱼的怀想,娓娓道来心荡神摇之中,也算有所寄托。)

怡宁:半话半画

比基尼女孩

坡岛全年热带雨林气候,阳光明媚之时便可以穿着火热的比基尼泡在海里,滚在沙滩上,肆意散发魅力,顺便获取充足的维他命D。每当欣赏美女胸前无限风光之时,便总会想起不为人知的比基尼背后的故事。

1946年法国设计师路易斯·尼尔德(Louis Reard)在接手母亲的内衣生意后,发明了一款比较省布料的泳装。一是因为战后的定量配给要减少使用布料,二是因为他注意到在海边的女士时常需要卷起自己的泳衣,以便露的更多一点,也能晒的更黑一点。为了让人们快速接受三点式设计的热火泳衣,路易斯需要想一个有震撼性的名字。

同年,位于太平洋的马绍尔群岛的北端有一个珊瑚岛名叫比基尼岛(Bikini Atoll),经过美国总统杜鲁门的批准后,美国人在此进行了原子弹核爆炸测验。当时原子弹爆炸以后,立即引起了世界性的轰动。

路易斯·尼尔德在核测试18天后,便借用了原子弹爆炸的小岛的名字,将自己的这套泳装取名叫做比基尼。比基尼可以说是服装史上最具有视觉冲击力的服装,背后系带的胸衣和三角裤的装束不亚于原子弹爆炸。

这款泳装一经推出就被大家迅速熟知了,一方面因为原子弹爆炸在比基尼岛爆炸,本身这个名字已经享誉了全球,这对于路易斯·尼尔德的泳装的推广非常有利。另一方面,有谁会拒绝欣赏这些穿着比基尼的性感女孩们呢?

一直发展到现在,比基尼已经成了泳装的代名词,而比基尼这个小岛却渐渐被遗忘了。

(核弹泳装互较火力,以课题切入历史演进,讲述清晰表达有据,简单细数了时代和潮流的风情,但是文句多有参考和沿用的痕迹,切记写作与打扮一样,必须自己写出同时穿出自己。)

孙璇:半话半画

修炼的道路

不论是电影,还是网游,又或是小说,爆火的题材几乎都是异世界异能力。那种不可一世的超能力确实令人向往。沉迷于虚假的梦境里,人类似乎忘了,自己没有老虎狮子那样的獠牙和利爪。对比曾经主宰地球的恐龙,人类简直弱小到无可救药。

本该是互相取暖的可怜虫。在科技的发展和法律制度的完善之下,人类自大到认为自己可以超然独处。不知是谁起的头,人类开始争先恐后的扮演起心目中的超能力者。明明渴望陪伴与帮助,却总是一副自己能行的样子。

在人类幼崽时期,几个可怜虫从早到晚聚在一起不过是正常操作。步入成年阶段,一切无关利益的事物,仿佛都是修炼超能力道路上的绊脚石。现如今,与朋友出门吃个饭逛个街都稀有到值得拍成短视频发到朋友圈。

某些深夜似乎是超能力失效的时段。几个可怜虫通过微信群聊抱团取暖。不论是朋友或是陌生人,在这一刻,大家都是彼此取暖的火把。可这偶尔的煦暖,抵不过修炼超能力时对身体的消耗。明明像曾经一样饮食作息,某些人类却渐渐地开始胸闷头晕。

可是在这个金字塔顶端都是超能力者的社会,不甘平庸的人类又怎会放弃修炼。现如今只能喝着苦涩的中药来缓解现状。

身体在不断的被消耗,唯有想象自己拥有源源不断的精力,如同一望无际的海水,才能忘掉此刻的处境。

(描述稍微抽象空乏,但是结合流行现象的措辞,读来却也鲜猛有趣,阐述指控的现象,有点流于表面,或许还能进一步具体指涉,现代生活即是过急过劳,所谓超能其实正是生命的超支。)

舒宜:半话半画

时移世改

或许是因为还在成长的我,无法再把自己塞进那件已陪伴我一段时间的泳衣,又或许是它随着每周星期天的游泳课,变得越来越松懈,小时候,每隔一两年就得买新泳衣。某年我再次来到泳衣店,店员开始给我推荐两件式泳衣,我莫名地感到有些自豪,觉得自己长大了,可以摆脱俗气而经常款式重复的孩童连身泳衣。

时隔多年,我不再游泳,但泳衣依然是许多同龄人的衣橱中,必不可少的衣物。如今,在海边、酒店泳池旁拍的比基尼照,也成为了炫耀身材的好机会,值得让人上传到IG,收集点赞。

泳衣帮助某群人们感到自信的同时,在其他方面也涉及到了女权和性平等问题。

美利坚小姐选美活动,在2018年宣布从此取消泳装环节,从着重于女性外表的选美比赛,转向有关参赛者才华和智慧竞赛形式。但谁能想到,当年举办第一届美利坚小姐的初衷,仅是为了吸引游客到海湾,制造暑假气氛。时代的变化,同时改变了泳装环节在有意和无意中,对社会所渲染的意识形态。

泳衣,指从事游泳等水中活动时穿的衣物,甚至在我们使用过后,把他们扔掉时只不过是一块布,但从身体意象到社会平等问题,人类似乎赋予这块布太多、太多的意义。

(学术腔调的混用,还须更加深入浅出,而且文句多有冗长之处,意念的阐述因此不够通畅,不过将泳衣一物当做性别审美和社会价值的符号,确也带出了值得让人关注的现象。--加了至少10个逗号。)

潇宇:半话半画

孤岛

最近,一种“新病”频繁出现在我们的视线中——“社交恐惧症”。它的特征有:一个人走在人多的地方会感到不安,一直低头看地或不停地滑动手机界面,来掩饰自己的局促;害怕直视别人,电梯里只有自己和陌生人时,会尴尬的盯着楼层跳动的数字,祈祷快点到达;在人多的场面开口讲话,要犹豫很久才敢说,说之前要反复地在心里打草稿,像是要经历一场世界大战。

从科学的角度来看,这是一种神经症,一个很鲜明的特点就是,患者明知这种恐惧反应是过分的或不合理的,但仍反复出现,难以控制。

作为社恐的我想分享,在更多时候,令人难受的早已不是因为不爱社交而对生活带来的实质性影响,而是当你选择另一种更加安静的生活方式时,周围响起的一片指责声。

“你怎么这么不合群啊?”“你性格有点孤僻呀?”微微上扬的语调,掺杂着我是为你好的态度,轻易就下了定论。日积月累,这些话语重复的频率足以让你怀疑,喜欢一个人呆着的你,不擅长社交的你,内敛沉默的自己,是不是真的很糟糕。

错的不是社恐的我们,也不是劝我们改的他们,而是这个社会默认的价值体系里面,外向好于内向,合群好于孤僻。“社恐”人士不是必须要努力让自己在人群中如鱼得水的。如果你努力使自己成为一个活泼外向的“自来熟”,生活反而更加糟糕,精神状态更容易疲惫崩溃的话,或许这一切就没了意义。

我们每个人都可以,也有权利活成一座孤岛,就在人海中,静静漂。

(当彼此无从逃避,他人便越来越像地狱,措辞表意还不够精辟熟稔,不过自说自道还算一语中的,人格规范是社会最大的症结,不妨再注入一些研究论据,让阐述更有客观的依据。)

敬杰:半话半画

笼中鸟

收拾行囊、整理心绪,对于即将脱离牢笼而展翅高飞的自己,颇有沾沾自喜之慨。摆脱家庭的束缚、从儿时的经历中解放,届时的我想必正如脱缰的野马,终得以在绿茵上奔腾吧——当时的我是这么想的。

可笑至极。入学未满一学期,残酷的现实立即给了我一记当头棒喝。仿佛一切冥冥之中自有安排,看似举动不受限,实则仍需遵守诸多亘古不变的处世法则。

向往自由乃是人的天性,但其界线属实是模糊的。一般世人所谓的自由,往往只不过是追求自身内心上的满足罢了。谓之肤浅不甚恰当,毕竟你我何尝不是如此呢。早在1789年,拉法耶特侯爵就已在《人权宣言》上对自由做出了诠释——自由即有权做一切无害于他人的任何事情。

不全然。人们惯于将大部分有可能伤害他人的所作所为,正当化为自我保护的举止。捍卫着自由而高举旗帜兴师动众,或许只是为了争夺胜利的筹码——奈何朝廷的更替,终究注定了有人欢喜有人愁。因此一系列法定条规的诞生归功于自然演进,抑或是人们的自取其咎,就交由诸位自行判断了。

倘若我们有陶渊明先生那般的能耐,不痴迷于功名利益,隐居田园自给自足,自由自然是囊中物。但既已沉沦于此大千世界,这世界的游戏规则自不得当做虚设。谨言慎行不知不觉已成为我们深入游戏所需的入门票,稍有不慎就得遭受广大网民的抨击,Game Over可谓是唾手可得呢。

世道险恶,虽身处于太平盛世,但且谨记——你我皆是笼中鸟。

(关于自由的辨证,虽然已是老生常谈,不过行文还算流畅通达,课题意念的表述清晰,从个人心证到集思阐释,连带田野和网络的古今收摄,文明的悖论确是一种宿命。)

慧胜:半话半画

海边退休

前几天和朋友谈话时,他偶然提到了理想的退休生活,“在一个幽静的海岸开居酒屋,偶尔和酒客寒暄笑答,下班后朝着落日的余辉忆起昔日的光彩。

细细咀嚼他的话后,我不禁联想到:他这是偷的浮日半日闲的情趣。海边的确是养老的绝佳去处。

首先沐浴在海水的确别有一番浪漫。浸泡在水里的霎那,人就彷佛回归到母体,那无拘无束的状态,此时世俗的烦闷彷佛被放逐为遥远的梦,只有那偶尔划破寂静的海鸥声,才让人惊醒自己还活在尘世之中。

其次,像王维所说的“晚年唯好静万事不关心“,走过了半世的风风火火,老者常常向往着平淡恬静的生活。这时的海边恰好是不二人选,没有了都市的车笛、口舌、还有喧嚣声,耳边响起的只剩下海风它关切的絮语还有海浪它轻轻地拍打。想一想这是何等的雅致啊!

最后,面对岁月浪潮的涌至,年迈的男性总是有不服输的牛劲,即使不像毛泽东有不认老想要畅游长江的豪情壮志,年迈的男性还是想要维持其活力,据专家考究游泳尤其适合扮演上述的功能,这是因为海水会承担身体的重量所以大幅减轻对关节的创伤。因此从某种程度来说,即使身体衰老的老人也可以到海里遨游在消逝的青春之中。 

总而言之我想,如果幽深的海是朝阳最适宜的的归宿,和熙的海边绝对是人生最好的结点。

(从家常闲话做出引申,然后推出三点归纳整体,形式章法稍嫌老旧呆板,不过语气虽然有点严肃正经,阐述的点面却也还算合情合理,沉稳的引经据典之外,也有普遍人性的观照。)


婉晴:半话半画

水中的梦

照射在水中的影子,若隐若现,似有似无,没有人会在意它的存在,它就像梦境一样,根本不曾存在过。也许有一天它会怨恨人间的无情,从而变成水鬼将其人淹没在无止尽的海洋,化为泡影。

而我,愿意暂时成为泡影,抛开一切的烦恼压力,与世界隔离。世界大乱,冠状病毒,都与我无关。我只想无忧无虑地在游泳池里躺着睡着,敷上一层薄薄的面膜,听着洗脑的神曲,时间仿佛在这环境下停止了。

甚至开始羡慕刚出生就识水性的鸭子,可以在水面上悠闲自得,也可以在陆地一扭一扭地摇摆着,好像除了外太空,哪里都是它的家。可惜了,鸭子不是自由的,还不是任人宰割的猎中之物,毕竟鸭肉还是鲜美可口的。幻想中,天空上的朵朵白云都变成了美食的形状,等着我慢慢把它们当作棉花糖塞进嘴里,入口即化。

如果可以在水中做梦或梦在水中,是怎样的一个经历?当说起“梦”,想起的第一大人物就是周公。“梦周公”来源于《论语。述而》篇的记载:“子曰:‘甚矣吾衰也!久矣吾不复梦见周公’”意思就是孔老先生衰老得很严重,很久都不能再梦见周公。梦是窥探人内心隐藏最深的秘密,也是一种虚幻且真实的人生体验。从风水学上,梦在水中是一件好事。五行中,水代表着生命,自然,健康。

我等着哪一天能梦到浮在水面上或在水面上做梦,把梦藏在水中也把水藏进梦中。

(梦里镜花水月,所以行文近似呓语痴想,虽然也算略有点滴的哲思,但是毕竟有点不着边际,不妨提早引出儒家师尊,从迷信和科学的角度,潜入梦境的无意识,如此才有知性的水到渠成。)

绍伟:半话半画

淹沒我吧,海水!

疫情蔓延當下,全球被剝奪了出國旅遊的權利,而堆積如山的責任卻絲毫沒有消減。老是愛發白日夢的我經常幻想自己將所有的責任卸下,在沒有病毒的約束下飛到一座無人荒島盡情地玩耍散心。既然連一個影子都沒有,那也不要去顧及什麼社交距離的。在豔陽高照,碧海藍天的悠然情境下,我穿著一身潑辣的比基尼,往那無邊無際的海水奔去。

這灘水,也足以讓許多人產生無限的遐想。

有些人像我一樣,覺得水是個看似無害的自由物體,能夠激發全身上下的正能量。無論是浸身在充滿泡泡的浴缸裡,順便放一只黃色的玩具小黃鴨,或是在水上樂園與家人享受天倫之樂,一聯想到這些畫面,緊繃及痠痛的肌肉都會立馬鬆懈下來。

但也有人覺得水是恐怖的物體,會在毫無防備下將他們吞噬。畢盡身到何處也逃不了媒體大幅度報導那些海水所引發的災難。2004年的印度洋大海嘯,奪走許多無辜人的性命。腐爛浮腫的屍體並排在沙灘上,還有倒塌的建築遍滿整座城市,看了都會不寒而慄。1912年鐵達尼號悲慘的下場,也無時無刻提醒著我們雖身處安逸的環境,也難以避免災難的降臨。

如今,病毒繼續肆無忌彈,還真的觸了我的底線。歷史顯示了海水的可怕,但我也不管這麼多了。我只想漂浮在海水上,臉帶微笑地向天空比了個中指。

(雖然措辭不夠精確,命題串聯也稍嫌牽強,而且比基尼不是誰都可以穿,不過行文內容還算四平八穩,推己及人的將歷史和現實,做出了符合人心與時事的梳理。)

孟晖:半话半画

蔚蓝色狂想

一觉醒来,我的身边全是海水。看了看水中自己的倒影,奇怪!怎么没有倒影呢?再定睛端详了下自己的身体,只有几道微光穿透其中。怪事!我怎么也变成了海水的一分子。身旁一股不知来历的外力把我这颗小水滴硬生生往后推去,我奋力一跃,原来是二哥正在游泳。我试图大声呼喊他的大名让他注意到我的身影,换来的却只是大点声的水花,我开始慌张了,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还没来得及仔细思考一觉醒来到现在发生的种种,刺眼的阳光就泼洒在这片波光粼粼的大海上空。不知是为何,我却有种飘飘欲仙的感觉,好像体会到了飞速减肥是个什么样的滋味。几秒之后回过神来,水滴哪能用减肥二字。稍稍清醒后联想起高中时学的地理,原来我现在正在蒸发!

救命!虽说能够飞一直是我从小的梦想,但不是这样子飞啊!这样子被带到云层当中,我到时候可怎么回来啊!满脑子空空的我除了害怕倒也没其他事情可以做,在上升途中一边遗憾着自己还有许多梦想没有实现,一边绝望地回顾着自己短短的一生。这个过程说长倒也不长,刚刚回顾到我高中逃晚自习被抓包的时候,我就撞上了一大片软绵绵的云层。

不可抗拒的,我被吸入了云层之中。云层内部远没有外表看着的纯洁舒爽,经过一顿翻江倒海的混沌之后,我明显地感觉自己又变肥胖起来了,在重力的作用下,我伴着电闪雷鸣开始了下坠。不知是不是因为极端的恐惧,下降的过程明显比上升花的时间更多,也让我有时间把上升时没回顾完的人生过往再过一遍。接近地面越来越近时,我努努力把自己的身躯往二哥脸上靠近,说来也是心大,消亡面前,我还想着和二哥再逗乐一回。

上千公里的时速撞击上二哥的脸庞,本能的恐惧还是让我身躯一紧,用力抖了抖身子,我的双眼刹那间睁开,枕巾早已被汗水打湿,二哥的呼噜打的正大声……

(化身水滴拟人借喻,说事虽然绘声绘影,不过无中生有的热闹擦边,最后子虚乌有酣梦一场,文类也像是水的不同形态,这番狂想确实已经离题甚远。)

馨童:半话半画

像鱼、像水、那么轻松

世界上有一群神秘的人,即便是最专业的心理学家,也不敢笃定地说出他们的内心想法。他们的话语与动作无法被常人所理解,他们大多孤独地生活着。

他们被称为孤独症患者也叫自闭症患者。他们虽神秘却不罕见,大约每160人中就有一位。有人说,“如果你认识了一个自闭症的孩子,那你认识了一个自闭症的孩子”。这世界上大概率是没有症状完全相同的自闭症孩子,虽有普遍的核心症状,却也存在许多细微的不同之处。

与特殊儿童有次近距离的接触与交流,大多时候都是我一个人的自说自话。我试图引导他参与游戏,却得不到回应。他不与我对视,也拒绝与我肢体接触。他在我窥探不到的世界里,时而发笑时而哭闹。

偶然地,我发现了一本以自闭症患者视角写作的书——《我想飞进天空》。13岁的东田直树,为我们描绘出了自己眼中的世界。我不敢轻易地视这本书为这些孩子的答案之书,但他终究让我有了一些方向。

让我印象深刻的是,直树告诉我们,他喜欢待在水里。耳边的水流隔开了纷扰的噪声,他终得以触碰到时间的流逝而感到安宁。这样一个人在水里待着,他不会因外界的刺激而情绪失控,也不会因此懊恼自己无意识惹的祸。

此刻的他,像鱼在水里那样轻松。

在这喧嚣尘世里,充斥着令他们无措的东西,于是他们做出违背自己意愿的事情。事后他们懊悔,于是安静,于是沉寂。慢慢地,有人说他们喜爱安静,喜爱独处,然后我们自作聪明地选择远离。若这世界如水下一般平静,我们是否能和他们靠得再近一些呢……

(特别的孩子才听得到海,行文偶有失当之处,尤其“神秘”一词似有不妥,但是从自身的接触到书籍的引述,客观的阐明之外还带有亲切的观照,关怀弱势即是人本的从善如流。)

日华:半话半画

圈外人

夜深人静,我一只手枕着头,另一只手划着手机,看着脸书中那一连串即熟悉又陌生的名字。她……是我小学最好的朋友,但是上一次谈话已经是六年前了。他……好像曾经喜欢过我,但后来也没联系了。她……是我的同学,虽然天天见面但其实也没说上几句话。每一段相遇的画面与相处的瞬间,都快速地在我面前划过。但有些名字却也因为时光的流逝,而不再对我有任何的意义。

我内心莫名地产生一种孤独感。于是我努力地回想起以前和他们嬉笑打闹的时光,但记忆显然已迷失在茫茫的人海之中。每当我们换一所学校,换一个工作,其实都是在按下一次友谊的重启键。虽然我们别离时都说着“以后常联系”,但真心相信的却没几个人。

根据研究表明,16-24岁的年轻人是人群中最孤独的那一个。或许是因为他们开始有意识地主宰自己的生活,也或许是第一次离开港湾的保护。当这群年轻人迎着名为“成长”的风浪前行时,他们会撞得头破血流,会与好友在风浪中失散,也会发现身边的人比想象中少。

卡西奥普曾说过,孤独感是人类进化的产物,是原始人赖以生存的保障。但在如今嘈杂浮躁的社会里,其他人也是痛苦的来源。竞争、陷害、谎言、攀比,让更多人渴望孤独。有的人选择结伴同行、有的人选择成为孤军奋战的勇士。但世上没有人知道他们的选择是否正确。

白发之际,回顾一生。或许享受到了友谊的陪伴、抑或找到了孤独的勇气。而我选择继续划手机。继续看着眼前的名字划过,却不曾点开那小小的对话框。

(成长如影而孤独随形,嗟叹式的语气和表述虽然略有陈腔,但是前后置入了现代科技的疏离意象,对于课题的呼应和共鸣,却也颇有将心比心的力量。)

语缘:半话半画

湖水

汗珠从长睫滑下,落入土地,一缕白烟悄然升起。小美抿了抿干裂的唇,不禁对此次的旅行心生抱怨。正午的阳光晃得人头晕,恍然间小美似乎听见了不远处美妙的歌声。不顾他人的劝阻,小美被蛊惑着一步步往前。

跃然眼中的是一块巨大而又纯净的蓝色宝石,星星点点的珍珠洒落其中,随微风荡漾,带来阵阵凉意,虚幻且真实。冰凉的湖水沁入皮肤,带来丝丝颤栗。小美近乎虔诚的弯下腰,掬一捧这带给她新生的湖水,洒向面颊。

水波轻抚,耳边是情人的呢喃,水草摇曳着它纤细的腰肢,邀小美共舞。不知不觉,小美已然沉醉。然而,物理向来不好的小美自然不知道,反射后的粼粼波光不过是一场精心却又华丽的骗局,掩饰住折射的阴谋。就这样,小美踏向那湖底的深渊。

腥冷的湖水灌入口鼻,小美骤然清醒,可水草却不愿她就此离去,紧紧缠绕着她的脚踝,依依不舍。奋力蹬腿,大声呼喊,一次又一次的尝试,在每一朵水花里湮灭了。小美渐渐的没了力气,悔恨的泪水涌出,又汇入湖水。眼前的景致越发模糊,依稀还能看到太阳的光晕,小美朝着太阳狠狠一抓,金色的沙粒从指缝间流下……

焦急的呼喊忽远忽近,充斥在小美耳畔,肺部传来阵阵挤压,小美忍不住连连咳嗽。睁开眼,是一张张充满担忧的脸庞,小美的视线却不由自主的穿过人群,落在四个醒目大字上,“水深危险”。

(寓言叙说虽然不缺教化意义,但是杜撰人物情节涉水行文,明显乖离讲道说理的规范,不过如以虚构题材视之,当中细节的描绘和动作的连贯,一步一步的落水深陷,却也有极为精彩的呈现。)

Saturday, September 11, 2021

一轩:半话半画

Mission Bay的海

Mission Bay是坐落于新西兰奥克兰中区的一个临海港湾,靠近市中心住宅区。它美,可是又不仅仅拘泥于美,海上运动,美食也同样是它的标志。

Mission Bay的海绵延数十里,靠着沙滩有一条石板步道。坐在岸边眺望过去,是碧蓝的海水,清澈的天空,低的仿佛马上要落下来的白云,海面上零零散散飘着的帆船,还有远方那若隐若现的Waitangi火山岛。比这美景还要令人向往的,是沙滩上的人群。少男们裸着上衣,拿着啤酒烤串在烧烤架前大快朵颐,而旁边的少女们则温柔了许多。她们穿着比基尼打着沙滩排球,即使有人失误,也只是象征性的嗔怪一下一笑而过。

在Mission Bay的正对面,有着一家冰激凌店。它虽是连锁店,可也许是因为美景的加持吧,它的味道就是比别家的好,周边的住户以及慕名而来的游客常常为它排起长队。在冰激凌店的正上方,有一家小酒吧。按理来说作为一家酒吧老老实实的卖酒就好了,可是这家酒吧偏偏要以青口贝吸引客人。它家的青口有多种做法,清蒸,奶油,红酒,蒜香,碳烤等等,做法繁多,可每种都非常的好吃。打开贝壳后,略带咸味的清香扑面而来。叉起一块放进嘴里,新鲜肥美的贝壳肉掺杂着海水的味道,瞬间激活每一道味蕾,让人忍不住吃了一个又一个。

Mission Bay除了美景美食外,也同样承载了我本人对高中友情的回忆。犹记得高中刚毕业时,班上同学都来家里开派对。那天玩到了很晚,在酒精的作用下大部分的同学都沉沉地睡去,唯有我与三位朋友因为没有床位而无法入睡。于是四人来到Mission Bay,坐在岸边等日出。那天下着小雨,四人举着一个大硬纸板遮雨,想来也是很可笑吧。不过万幸的是,没一会雨停了,太阳慢慢升起,高中生活结束了,慢慢升起的,是新生活。

(行文多有闲逸的意趣,海滨的描绘也令人心向往之,可是整体较像是景致导览,最后穿插成长忆旧的遗绪,抒怀的情调和地方的着墨偏重,而少了比较海阔天空的知性启发。)

师雨:半话半画

八岁那年,我第一次见到大海。那是一个炎热的夏天,碧蓝的海水在娇艳的阳光的照耀下显得特别的美丽。我踩在热乎乎且细密柔软的沙滩上,兴奋地朝着大海奔去。在海边停下,呆呆地看着浪花欢快地扑上了我的小脚丫。从那时起,大海便扑进了我的心里。

长大后的我,既热爱着那大海的平静,也神往着那大海的神秘。经常幻想着自己变成大海中的一滴水。当我成为了大海中的一滴水,我要顺着洋流,去探索辽阔而深奥,汹涌而冷峻的大海。

我要去西太平洋的马里亚纳海沟,看看那个人类至今难以探索的海底一万里,感受万米海底下的黑暗幽静,或许甚至能发现新的海洋生物。

我要去被号称世界最危险的德雷克海峡,那是南极洲和南美洲的分界线,连接着大西洋和太平洋。我想要去感受海峡中的寒冷,感受海峡的狂风巨浪。去海峡的最深处,寻找那些被大海打败,倾覆海底的船只。

还要去大西洋被誉为“魔鬼三角”的百慕大三角,那是无数的神秘超自然神秘事件发生的海域,去探索那个地方异常的地磁带,去参观几年前年才被人类发现的神秘的海底金字塔。

最后的最后,漂到海平面上,在阳光的照射下,为大海增添一抹浅蓝。

(涛涛如同对于大海的礼赞,畅怀歌颂之余却显得自溺,不妨起兴于自身对海的执迷,但是后文承接不宜延续自我的语气,顺着文气将海的神秘和无垠,当做一种客观的阐述课题。)

沛遥:半话半画

反向失重

这是凯特第三十二次看着我仰躺在海面上,专注呼吸。她眼神流转,明明有满腔肺腑,却无法阻挡我的执念生根。以前,我对她提起过那些关于大海的梦,其中包括一个自由下潜一百米的计划。她觉得我疯了,我觉得也是。于是,计划变成了现实。

我置身水中,一遍又一遍尝试着丢掉一些不着边际的幻想。思绪会使我心率加快,从而打乱体内二氧化碳浓度的平衡。看似微不足道的偏差,在潜游中却连带着不可逆的蝴蝶效应。不久,我感觉肺脏差不多载满了空气,便下潜了。这场生命的冒险,多少夹杂着些向死而生的浪漫。

起初,海在抗拒我,她温柔而有力,把我向外推。为了能拥紧她,我只能双腿稍稍用力,加速下潜。伴随着电脑表上数字的增长,我愈发能触及到她略微冰冷的身躯。届时,四肢血管开始收缩,心率低下,所有能节省下来的血流量,都连带着氧,一齐向大脑迸发。从浅蓝到湛蓝,压力取代了浮力,我感受着逐渐浓稠的水,不再挣扎,至此,海深四十米,压力五巴。

海拥我入怀,我任凭失重感侵占身体,缓缓下坠。也许是她不愿让我一睹她的芳容,便夺走了我视线的聚焦。过大的压力使氮气侵入了我的肺腑,导致了氮醉反应——因肺内氮气而引发的麻醉效果。我意识飘散,像是突然被人灌了几杯马丁尼,视野所企及之处,蓝愈发深沉。在电脑表的提示下,我来到了深海七十米,压力八巴。

我想要睡了,就这么让血液回归大海也是个不错的选择。可又是谁在帮我抵挡着眼前的水镰,是谁,在呼唤我的名字。

(潜水遇难的经历,读来较像是小说笔法的记述,虽然那种失控而无力的沉溺,不无紧凑而逼真的摹写,但是明显偏离了知性小品的框架和主题。)

康仁:半话半画

大自然

人可以简称为难以捉摸的动物。为何会这么样说呢?因为人基本上处事前做的决定,是不会以逻辑分析,而是过多余感情用事。人的 “犯贱度“是无法衡量的,所谓欺山莫欺水,欺水必后悔。看见前方有危险,可是人的本性如此,偏偏还是向虎山行。现实生活中或电影里的情节也体现出这种愚昧的行为。

举一个例子,泰坦尼克号是被公认不沉的一艘船。但是,最终的结果是如何?整艘船竟然沉没于大海,无数人伤亡,创造出一场悲哀的结局。这可以体现出人们有多犯贱,明知前方有冰山,可是还不积极地设法躲避。他们无知以为不沉的船,认为撞到冰山也不是一回事。

万物形成于水,水能载舟,亦能覆舟。对于大部分人,这可能只是仅仅的一句简单的谚语。可是有一小众人是有了惊天动地的经验,才对这一番话有了真真的认知。有关注新闻的朋友们,就会偶尔看见报道游泳健将溺水而死。水其实是一个大公无私的创建,他不理会你的身份或级别,而是对人们思路的成熟度做为下一个 “受害者“ 的标准。

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人的命运就由自己掌控,做每件事情前先想想后果。等到悲剧发生后,欲哭也无泪了。问问自己,读了此散文,你对人的愚昧与大自然有多大的改观和认识呢?

(善泳者溺于水,自问自答的表述有点无以为继,语气有一搭没一搭,而且思路和文句稍嫌凌乱,就欺水一事聊表想法和略为举例即可,无需端出大自然而别扭的抽打人性。)

Monday, September 6, 2021

半话半画:k.d.


天海之翼

國境封閉飛機不飛的時代,旅行像是一件遙遠的事情,久未賞覽異域風情,雖然倒也不是很想念,只是過往出國之前預訂酒店,除了WiFi無線算是基本人權,我必然都會選擇有浴缸的房間。

物種起始皆有水源,我們從樹上搖晃到地上盤踞,畜生的原型本是海獸的濕影,從一片蔚藍色的混沌之中,順著潮汐的牽引慢慢匍匐上岸,再隨著自然天擇的進化,褪去腮翅鱗膜,長出五體四肢,變成今天乾乾淨淨的模樣。

很久很久以前,只是宇宙洪荒的一眨眼,我喜歡拉出時間的那一條水線,況且住在酷熱的赤道島嶼,誰不是從小就愛泡在水裡。以前三天兩頭結伴到海邊或者游泳池,幾個小朋友一起打水泅遊,逗玩嬉鬧像是打從娘胎出來便不知天高地厚,童真的意識清澈無比,所以也像是藍天白雲。

既然我們的本性帶水,浴缸無疑就是最懷舊的載體。大型的浴池和浸沐的器皿,當然自古有之,唐玄宗不就在驪山建了一座華清池,跟楊貴妃一起泡出了個春寒凝脂。不過,現代個人式的瓷造浴缸,那種帝王貴族階級以外,普通的臭老百姓也可以大喇喇橫臥直躺的設計,卻是直到十九世紀末才被發明。

家裡沒有浴缸,海邊已經太曝曬,游泳池似乎也有點招搖,每天雖然準時沖涼淋浴,渾身的體會畢竟不同。日本有個頗具知名度的AV女優,叫做天海つばさ,片假名羅馬音Tsubasa,漢字寫作“翼”,天海之間雨露均霑,自然才能自由飛翔。

我每次看到她的名字,就想要去旅行,晚上泡在酒店房間的浴缸裡,變回一條魚。

Sunday, September 5, 2021

颖慧:我有一个朋友

我有一個朋友,確切名字叫起來彆扭,所以我管他叫餵,紅毛翻譯過來通常是Woi。

最近一次的寒暄,是兩個月前餵的生日。相距三百多公里的彼此,如今正處於畢業論文難產、為量不多的腦汁被榨盡之際。

餵自小學開心農場面世後,便常駐面子書,好比大象膠般黏貼貼,而我也僅能從那里聯係到他。還好偶爾視訊,能不定時溫習一切真實的自我。說實話,餵倒算白白淨淨的,興許只是網線問題,那隱約紅通通的鼻子,他則歸咎於天氣的變幻無常,以至總得抓撓一番。

習慣了聊天室裡的寥寥幾句,話少說,字也懶得打,所以餵總愛直接拋視頻鏈接,或是在狀態中艾特,目的和訊息是儼然的清晰明了。

上回餵發了鏈接,問我有多久沒傾聽自己內心的聲音,答案就在那裡頭。我不假思索地點開,先是一片漆黑的洞口,伸手會不見五指的那種。待燈光一亮,只見雜草一處一處,還有酷似麥芽糖粘膩的結塊晶石。果不其然,在顯微鏡和迷你吸力機的合併運用下,一片片的金黃色正被採摘中……

後來,餵會定期確保我有在清理耳朵,說是聲音才能聽得清楚。與此相關的,是同年他寄來新加坡的那份生日禮物。比起掛在小賣場飾品部、一包兩支一塊的鐵耳勺,這他號稱的掏耳神器,的確價格不菲。我姑且試了一次後,至今就雪藏在衣櫃上方的某處,但據說這是他目前用到最順耳的。

這小子確實是有點良心。有一回,手機蹦出他艾特我的一欄訊息,標題為「2019年度十大經典回顧」,版主是美國一名叫桑德拉的皮膚科醫師。鋼鐵直男,也懂得女孩對肌膚保養的重視。

點開,簡直是近距離呈幾倍大的月球表面,我起初將之理解成皮膚潰爛的警示作用。畫面接著是表皮薄膜被針狀用具熟練地勾出,兩指夾擊,後有黃白色露出頭,再被成堆安置在潔白的紙巾上。畫面切換,又是兩指間的推擠,瞬時間有如雨後春筍般湧出,但此時露出頭的明顯暗淡許多,且洞孔大小不一。畫面再次切換……

餵總說自己正偷偷地積累金山銀山。翻開聊天室相冊,那些發來向我炫耀的戰利品,難怪總顯得有些獨一無二。

忘了自哪天起,但凡刷刷面子書,餵瀏覽過的痕跡,會銀魂不散地逗留在我的主頁面。其次,面子書也還算與時並進,內容往往會因用戶的短暫停頓,選擇自動播放。這才晃過神來,白色膿液就如同火山噴發,底部膠狀、半透明魚肝油般的混合物,亦隨之而來,帶血,逐漸蔓延在周圍的領土……

挺倒胃口吧,我也曾不只一次地跟餵發牢騷「你真的很胃」,尤其當他還可以一本正經地跟我談這叫「裝飾行為」的道理。他說,這些都是心理學家說的。他也曾試圖讓我將自己帶入,體驗這替代性滿足感的治愈效果,據悉可以類比成人類喜歡看恐怖片,渴望恐怖、追求刺激的本性一樣?

(如果做朋友是一種彼此嗷嗷待哺的狀態,那麼一切看似胡亂打發的情節,無關痛癢的瑣細,乃至人物名字毫無意義的音節,其實都可做出許多層次的解讀,敘述聚焦人體的表層和人際的距離,但是卻鑽入到了更深的內裡,藉著數碼的傳送和虛擬的演繹,冷冰冰的講述了一個充滿熱量的故事。)

鹤洲:我有一个朋友

高杉

我有一个朋友,但“朋友”这两字,他不配。

因为每次和他见面都是痛苦不堪的。

我们在大学是一个宿舍,当时我就觉得他就挺奇怪,宿舍几个人说好了统一着装都穿白色睡衣,他却非要特立独行穿得花里胡哨。我和他的日常无非就是他给我带带饭,偶尔帮我抄点学习笔记,所以我姑且算他是半个朋友吧。

大学毕业后,我辗转几番来到这个陌生的城市,而他则以优秀的毕业成绩早早被一家大企业看重。几年了,我始终过着一点一线的生活,当年意气风发的那个我早已不复在,在这个死气沉沉的钢铁洪流里,从建筑物到人都是冷冰冰的,每当外面下起大雨,总感觉每一滴雨点都硬生生地砸穿我尘封的内心,随着脾胃肝脏渗进了我孤独的灵魂。

要不是我没什么处得来的人,我是不会承认他这样的人能成为我的朋友的。

从大学开始,他整天就在我耳边叽叽喳喳地不停。感受过凌晨六点时窗外树梢的麻雀吗?他就跟那死鸟差不多,烦的我想早点离开这个人世。他太喜欢炫耀,每次考完试都要拽着我,从兜里掏出一张满是红勾的卷子,像敌国将军攻城后挥舞旗帜一般冲我傻呵呵地乐着。他,就是我父母口中别人家的孩子吧。要不是父亲和母亲去世的早,估计我在家也逃避不了“高杉”这个名子的狂轰乱炸。

说实话,我和他自大学后并没有太多的交流,他却每年固定来找我一次,美名其曰说是维系大学同窗友情,但我估计又是来找我炫耀工作后的出色成绩和美好生活了。每年来他都带着几瓶酒,号称是多少多少年的茅台,我是不可能相信这种鬼话的。他还说是从老家院子躲着他爹死命挖出来的,就为了给我尝两口,这我倒是半信半疑,毕竟喝到嘴里砸吧嘴的时候有股子泥土腥味,让我直犯恶心。

这炫耀的习惯到了如今却成为了一种我无法接受的怪癖。

一个大男人现在每次在我面前哭哭啼啼的,和大学时期那个耀武扬威的常胜将军判若两人。我是搞不懂这其中曲折,但如此落差却没让我变得开心起来,估计是这几年的遭遇感同身受吧。

去年他来的时候,他站着就开始嚎啕大哭,哭地那叫一个撕心裂肺,边哭边说什么在公司被人排挤、欺负,脏活累活全都他一个人干。说罢,又开始想念大学和我相处的愉快时光,自言自语了一会又笑得比哭还难看。他瘫倒在地上,不知是酒水还是泪水糊了满脸,出于好心我请他留宿,他却直连摇头,晃晃悠悠地消失在路灯下,估计是看不起我这穷乡僻野的小城市吧。

今天,他果然来了。只不过这一次,一个白净看上去斯斯文文的女生挽着他的手臂。我翻了翻白眼,这一次总归是来向我炫耀的吧。果不其然,一开口便是和这个刘啥啥的女孩子这一年来二人世界多么幸福美满的屁话,他高傲的嘴脸和女生左手中指上闪着的白光让我感到恶心。这一次我喝醉了,迷糊中仿佛听到他说“双胞胎” 、“高小杉”、“刘小水”之类的胡言乱语,干涩发疼的眼睛里冒出来些许酒花。

他又走了,我盯着空荡荡的家里,黑乎乎的,找了半天灯的开关按钮,却碰的脑门直发慌,索性放弃了这无用的挣扎,静静地躺在我那舒适狭小的床上,脑海昏昏沉沉逐渐发困,也掉进了那胡言乱语的陷阱里。

“唉,还是大学时候的床舒服,虽然也是一直躺着,还有那莫名恶心的消毒水气味,但总比现在好像多了点什么。”

“难道,是多了他这么一个朋友么?”

“朋友”这么泛滥世俗的称呼,他可不配。

(除了开段时序的跳接有点分岔,间中胡言乱语的名堂似无必要,故事的整体叙述极有张力,人物起伏于平实的情节,一段经年的简单友谊,慢慢发迹于成长的经历,不做煽情的描述,没有乖张的陈情,而是从内心的暗潮流露人物的性情,或许可再添些暧昧的指涉,让两人的关系更有斜意。)

嘉慧:我有一个朋友

陳寧

我有一個朋友。她叫陳寧。只要是到了下課的時間,不論老師是否還在教課,她都會準時離開。即便朋友發出再多的邀請,她也不會參與任何下課之後的活動。時間久了,她那拾起書包默默走出課室的身影,便在我腦海裡揮之不去。

我和陳寧成為朋友是在來到一門新課程的時候。當時,陳寧見我一個人站在那裡,前來和我聊天。她有一雙大眼睛,眼角稍微向上傾,塌鼻,笑的時候臉上的肉集中在臉頰兩邊,加上總愛穿暖色系的衣服,給人一種美人魚動畫中小目比魚的靈動之感。我是一個很怕尷尬的人,可是在和她聊天的時候,卻沒有那種感覺。她不斷尋找話題,還愛開玩笑,讓我原本在這個陌生環境所接收到的荒涼之感也逐漸淡去。我對這個人產生了好感。

陳寧有很多的朋友。很多不同的朋友。午休吃飯的時候,身邊的臉孔都不是固定的,但是每次卻又充滿了歡笑聲。她喜歡吃一些比較健康的食物,不是沙拉,就是意大利麵。意大利麵必定是番茄肉醬口味的,吃之前將番茄推到一旁,再用叉子輕輕地捲起麵條。如果是沙拉的話,配料包括生菜,檸檬醃製雞絲,玉米,而且還會搭配一杯氣泡水。她是個充滿規律性的人。

説來也奇怪,我和陳寧雖然也稱得上是要好的朋友,可是我們之間的關係既親密又陌生。她不喜歡麻煩別人,所以鮮少遇到我可以幫助她的時刻。聊天的時候,也都是我在訴説自己的煩惱。對於每次為何匆匆地離開課室,她總是含糊不清地繞過這個話題。我擔心她在生活上遇見一些困難。而有一次當我剛好在學校附近的街道看見她的身影時,我決定做一件很離譜的事情,那就是跟上去看看。

陳寧戴著耳機,眼神渙散,臉上沒有出現與以往一樣的笑容。與我想像不同的是,她走路的速度比平時緩慢,不像是有急事或者需要趕去打工之類的。路過一家家店鋪,她購買了一些再普通不過的文具。挑選的過程特別久,或許那是她在為一些生活的小細節煩惱。就好比正在猶豫這支原子筆是否值得購買,如果斷水的話,那市面上有沒有這個牌子的替換筆芯。保持一段距離,我跟在她身後有一些時間了,而她卻十分專注於眼前的事物。

我跟著她上了公交車。這輛公交車應該是前往她家的方向。我原以為她應該會發現我了,可是卻沒有。她坐在了角落的位子,嘆了一口氣,然後把頭靠在座椅後。緊閉的雙眼,眼角旁有淡淡的細紋,平常揚起的嘴角也垂了下來,就像是終於閉上了眼的龍魚。

那一刻,我似乎明白了些什麼,決定提前下車,不再繼續打擾她。

(雖然用了許多傳神的筆墨,進行人物里外的刻畫,情節細處和意象伏筆都有經營,但是故事不無雷大雨小的感覺,敘述佈局吊了一個不錯的胃口,可惜結尾的「明白」難有共鳴,具體的行徑單靠頓悟式的感應,文字不似流動的聲色畫面,或許無法產生足夠抒情的說服力。)

铭敬:我有一个朋友

陈留

我有一个朋友,他叫陈留。

我大一的时候就认识陈留了,彼此作为我们系为数不多的男生之一,我们一下子就混了个脸熟。交换名字过后,我便觉得他的名字起的太好了。

无他,只是因为人如其名;他的气质实在太过引人注目了。

五官算不上特别突出,脸上还有点婴儿肥,身材不高不瘦,属于那种丢在人群中就找不出来的普通人,只是看起来有些文静罢了。可是他的头发却异于常人;蓄过肩的长发黑灰参杂且有些干涩,常年用一根红色的头绳随意的系在身后,风一吹便好似要带着他的身体飘起来的感觉。一身素色的衣服搭配一双米白色的帆布鞋,泛黄的棉麻斜挎包,再配上他那耀眼的有些刺目的笑容,陈留走在大学校园里就像是搭配着满地阳光而来的一阵清风。

上课学到陶渊明的时候,我们几个常戏称他为陶渊明在二十一世纪的化身,他却不太喜欢。

“怎么可能是陶渊明?我这是学着顾城去的,再不济也是海子之类的吧!”

“算了吧你,你肯定是李白他们那一批的转世。现代人哪有像你这样天天写信的?”

他在自我介绍的时候有提到过自己喜欢写信这一点,不过我们都没太当回事,毕竟能进我们系的同学没几个是不喜欢自己搞点文创之类的,做白日梦的时候也不乏想象自己成为大作家的那天。不过,我们慢慢发现陈留是真的喜欢写信,甚至到了有些痴迷的程度。

我们知道,他写信一定是用他包里装的那一叠散装信纸,也一定是用他那几只不同颜色的钢笔写信;我们永远都看到陈留在写信,却从来不知道他到底是给谁写信,问他他也不说。我们系相对松散,课程选项自由,有时候同届同学也一个学期也见不上几面,我和陈留的关系也算不上有多好,就处于偶尔一起吃个午餐的亲密度,不过也算是同学之间和他来往比较多的人了。当然,饭局往往不会超过半小时,他就又跑回去多在哪个角落里继续写信了。

有一次,接着讨论小组报告的由头,我参观了陈留的宿舍。

和他干净朴素的外表一样,他的房间几乎一尘不染,也没有和其他住校同学一样带进来一大堆杂七杂八的日常用品,甚至有些“粗茶淡饭”的感觉。除了他上课时带着的一身行头和必要的床单被褥以外,房间里的东西寥寥无几:一条毛巾,一个插着银莲花的黑色塑料瓶子,一堆信件。他房间里最突出的就是那一堆信件了;一封封写好的信仔细地叠在桌子的一旁,几乎有半人来高,旁边则是散乱着数不清的草稿纸,看起来像是一些还没写完的信。

“信有写一半的嘛?不都是一来一往的?”我指了指角落里的那一堆。

“没有啦。”陈留笑了笑,笑容还是那么的明亮干净,转头看向我指着的信件。“这些都是些给不同人的啊。”

我好奇的扒拉了两下,想看看有没有写给我的一封,却被陈留眼疾手快地推开了。

“急什么?你迟早会收到的。”

我有些不以为意,毕竟我们两个人也其实没那么熟,却也不好说出来,便转移了话题。

“看不出来,你一个大男人居然喜欢插画?我家里就是开花店的,以后给你带几束过来?”

“好啊!只要是白色的花,我都喜欢。”

临走前,陈留似乎看出了我对他那堆信件的好奇,终于多说了几句。

“别看啦!那些都是告别信,肯定有你一份的啦!”

“哇!告别信?我们还有一年才毕业,你那么早就开始写了吗?”

“迟早的事啦!”

还好,陈留提早的写了告别信。没有读完四年大学的陈留有一天突然不再来上课,宿舍里也没了他的踪影,社交媒体上更是在也没有更新过。陈留消失了,却给我们每个和他说过话的人都留了一封信。

千千万万封信里,或许都带着他的一丝留念吧。

(故事起承的铺叙有趣,人物性格背景的明暗也有打点,可是后半的叙述浪费在长气的对话,对于情节蹊跷似乎于事无补,不若继续暗示人物怪异的可能成因,除了顾城海子的侧影,或者得了绝症或者来自外星,结尾的骤然消失才会比较satisfying。)

若寒:我有一个朋友

青青

我有一个朋友,她说,漂亮就够了。

“青青子衿,悠悠我心。”

青青,如她的名字般,她该是怎样令人魂牵梦萦的女子。可我的朋友她相貌平平,仅是说平平都已不易。

暗黄又坑坑洼洼的脸蛋,及那宽厚又不自信地佝偻着的背——一切都让她显得与那样的形容格格不入。

她喜欢披散着修长的秀发。那些厌恶她的男生便趁着上课,偷剪了她的发梢。她有一副好嗓音,老师却碍于面子,将她调在了合唱队的最后一排,可那领唱的女生唱歌从不在调上。

“漂亮一点就好了。”她坐在长椅上,手里捧着盒饭,嗓音微颤着。她脸旁厚重的刘海掩住了她的神情,我有些看不清楚。

“是吧。”我心不在焉地回道,又望了望她手里捧着的寡淡盒饭——里面只有少得可怜的米饭和几根白菜。

豆大的泪水随着对话结束从她下颌角滑落,泪的腥咸味刚好伴着无味的白菜被她吞下。

我仅是无言地望着。说实话,我也不曾体验过漂亮的优待,但我也不至于样貌丑陋。

也许从那时她便变了。

每日午饭前吞下的蓝色胶囊和那几根苦涩的菜叶让她整日都上吐下泻,又渐渐令她消瘦。不知从何时起,她原如水桶粗壮的腰身变得纤细,连那暗黄的肌肤也浮出几丝红润。身边的男生竟不再叫她恐龙,转而轻柔地唤她的名字:青青。

可那些午饭前的药丸并没有因此减少,她开始成日随身携带着一个药盒。比起说是药盒,那更像是盒满是色素的糖豆,里面盛满了五颜六色的胶囊,而她却能如数家珍地辨认。

“漂亮就够了。”她说。

在高中毕业后的那个暑假,她兴奋地给我发来短信:她第一次躺上了手术台,动刀的是知名的整形医生。

可当我问道她哪来那么多钱的时候,她却眼神闪躲、支支吾吾地吐不出半个字。可她的父母,也只是起早贪黑、开着早点店的普通人,又怎会豪掷千金地让她去整容。

整形医生的高超技术让原仅算清秀的她,有了几分立体的轮廓。那些嫉丑如仇的男生纷纷换上了另一副嘴脸,粘在她身后。

样貌平平的我,站在她身边竟也开始显得突兀……可曾几何时,她才是那样的存在。

“漂亮就够了。”她说。

她像往常一样,在手术前,编辑着这条信息。色调冰冷的手术室总让人觉得有点渗人,可她好像已经习惯了这样的氛围——这是她的第三次手术。

那本两三个小时就该结束的手术,却让我再未收到她的来信。

很难想象,那样爱美如命的一个人,最后的死相会是那么难堪。

她的最后一场手术是在三无美容院进行的抽脂手术。那未消毒、反复使用的的器具最终导致她皮肤坏死,原保养得洁白无瑕的肌肤上充斥着溃烂的腐肉,看着既突兀又恶臭无比——连她父母都不忍直视地选择了火化。

她总说,漂亮就够了,可她父母替她选择的遗照是她高中时用厚重刘海遮掩着脸颊的自拍。那时的她仍在我身旁,端着盒饭,念叨着,要是漂亮一点就好了。

夜里,我在她的墓碑前,献上了一株花期已过的昙花。

(故事具有寓言的基调,但是却突出了一种亲密的气息,于人物关系的惋惜和无助中,目睹并且带出一番警世的训诫,虽然稍有视角调度的偏差,但是缓缓的情节叙述和循环的人物形象,颇能带出cautionary tale那种哀矜和沉重的氛围。)

子奕:我有一个朋友

马晨 

我有一个朋友,叫马晨,我们在同一所初中和高中读书。初中时,大家在走廊上遇见,会腼腆而单纯地打个招呼。高中后,他个冲得很高,整个人像个“一”空荡荡地走在路上,把沿途的风都带走,把热闹都拂去,他是一个寂静得像灰尘的人,然而他又很有重量,他在和我们班上第一名的女生谈地下恋,自己本人也常居前三。那天,我遇见他和好友们大笑,我仿佛掉入平行时空,看见了不一样的马晨同学,一瞬间,我怀疑起自己的存在。

“所以《等待戈多》就是荒诞而无畏的等待,希望大家在高考前也可以有这种心态,谢谢。”马晨说完就下了台,留下十分钟给语文老师讲高考重点。

周围传来书本翻页,笔盖碰撞的声音,众人低下的脑袋开始窸窸窣窣,发旋对准教室后方的高考倒计时,语文老师二话不说掏出一沓试卷,“时间宝贵,今天把这张试卷写完。”这句话在黑色的小圆球中掀起点点涟漪,但很快同学们又低下了头,好像戈多从没来过。

“就快高考了干嘛还搞读书分享啊。”一些细碎的唠叨不知从哪传来。

我瞟了眼马晨,他坐在教室后方靠窗的位置,安静地写着卷子,像很久以前的人。

马晨同学安静的嘴唇在我脑海中挥之不去,他黝黑的肤色在扩散蔓延,填满整个视野,马晨对贝柯特侃侃而谈时,他的喉舌像个黑洞,把我吸引进去。他是很有重量的,但他对我避之不及。

总有一些神秘的事情,拨动心弦。马晨可能感受到了我的好奇与试探,他也听过我对某位作家的见解,我只是从我们两的共同好友那里了解他,发现我们的相似之处。但他极内向,轻易不打开心门,每天他沉默地路过我身边时,我总能感到他体内盛放的烟火,他的花瓣都是向内绽放的,只给有入场券的人观看。

由此我才觉得平行世界绝对存在,不然马晨何以用两种面孔同时出现在生活中呢?他总是拿本小说在手中,不说话,不做大动作,好成绩轻松印上试卷,大家都说他沉静得很,如果换作是我,会被说成怪胎吧。他的好友与女友也好像是凭空而来,在不知道的时间地点培育情感,马晨每天闭嘴看书,他的心中在想些什么呢?他有自己的独角戏吗?他为什么不跟我打招呼了呢?

我保持这样的疑问直到高考,无人解答。后来他去了全国学子梦寐以求的学府,跟高中女友分手,从我的记忆中淡出。或许他在别的地方展示着烟花燃放后的烟尘吧。

后来还是我们的共同好友说,“马晨觉得你像一团火,他害怕靠近你会爆炸,他只喜欢在自己的区域里定点爆炸,逃离部分的世界。”我腼腆地笑了,问,“我们班真的有叫马晨的吗?”

(有点村上的朦胧虚无,若有似无之中试图挑逗莫名的情绪,不过单靠人物的揣想和互文的穿凿,故事毕竟显得过于写意轻飘,而且叙述的连动稍微破碎,焦点置于「我」的意识投射,所谓平行时空虚虚实实,其实也像是说故事的凑合。)

嘉木:我有一个朋友

王四废

我有一个朋友。

第一次见到王弥生,是几年前的事,那时候我刚大学毕业,找到了一份不好不坏的工作。对此,我的家人和朋友总是说我唯一的优点就是运气还不错。我是个知足的人,听到这样的话并不感到丝毫的懊恼或是气愤。相反,我很欣慰不用去想下半辈子要怎么过活。临走之前,父母没有多说什么,只是嘱咐我要擦亮眼睛,年轻人初入社会,总要小心为好。

刚进公司那天,我被分到了一个角落的位置,据说是特意为我留的,许是某种程度上的心有灵犀。还未就绪,同事们都友好地上前询问我的情况,他们在了解我的性格和过往经历之后,便纷纷得出结论我是一个不错的同事,甚至还有好几个高度评价我为不可多得的、可以推心置腹的朋友。好一番接待之后,工作日的上午才终于结束。

在我起身离开时,突然发现身边还坐着一位与我年纪不相上下、精瘦的男人,我不曾记得刚才有与他交谈过,便想要上前自我介绍,可还未等我开口,他却转过身来,顺着他手指的方向看去是八个大字:“日值四废,大事勿用。”

午休结束后,回到座位,桌上赫然放着一个三角形的红布袋,金色的线缀在上面织成一条游龙。袋子鼓鼓囊囊的,乍一看,那龙正瞪圆了眼睛与我面面相觑。

“里面是辟邪的符文,可千万别拿出来。”我愣了一愣,看向说话的人,只见他眼窝深陷,乌黑的瞳仁几乎要浸染整个眼球。那极黑的眼瞳闪着利刃般冰冷的光,让人不敢定睛看他。尽管我向来不信怪力乱神之说,却又不敢推辞,只好连声道谢收下了。

身边素来也是有不少迷信的朋友,可他们大多是无事不登三宝殿,像王弥生这样靠此过活的虔诚信徒,许是不多见的。同事私底下也让我少跟他来往,说他是信了风水走火入魔了。可我总认为,虽然王弥生是个怪人,但所幸不是个坏人,这便够了。与此同时,我隐隐约约对他的身世生出几分好奇。

一次谈话中,他对我说他刚出生不久,父母便去八仙庙找命师替他算过八字,却不料大师说他命中凶煞,是四废之命,不仅做事有始无终、难成大业,恐怕一生都体弱多病。后来不知怎的,这话还被旁人听了去,人后都嘲笑他叫“王四废。”

我问他:“你信吗?”

他深吸了一口烟,把烟圈叹出来,反而问起我:“十年前的地震你还记得吗?”

我看见他掸了掸燃尽的烟灰,落在地上,倏忽间思绪像是回到了多年前。那时我和同班一行人刚到操场准备上课,便觉得头晕目眩,恍然间看见漫天灰尘朝人扑了去,茫茫然是一片灰。整个世界犹如一块水泥,把人和房屋浇筑为一体。后来说起此事,父母也只是淡淡说道:“你是幸运的,不知道死了好多人……”

“那年我十二岁,大师说我本是四废之命又犯了太岁,必有一劫,而破解的方法是在十字路口放上十二粒米,再朝东南西北四个方向各拜一次。我那时候其实是什么也不信的,心想倒要看看有什么大不了的。”他停顿了一下,语气平静地继续道:“房子塌了,我被困在底下三天三夜,那时心里全是愧疚,早知道就信了,要是真的照着他说的去做,是不是就遇不上了。”他去熄灭那还未燃尽的烟,扭断脖子的烟蒂硬生生地倒在地上。“那次之后,我便什么都信,什么都肯做。但我和他们还是有分别的,我只求无灾无难,对于升官发财,我是一概不求的。”他轻声笑着说:“也许我真的是命不好,但死过一次的人,不知怎么总觉得自己的命更金贵了。”

“活着,只是活着就好。”他喃喃道,像是自言自语。

我静静地听着,没有打断他,也没有说出我的故事。起初我试图解释什么,后来发觉自己也想不通、理不清,于是只能作罢,转头望着他。与第一次见面相比,他越发瘦了些,可眼里仍旧生出一道冷峻的光来,像是古代的道士。

后来有一天,母亲破例打来电话,除了询问近况之外,再次叮嘱我要谨慎为好。我问清缘由之后才知道母亲原来是看到了那天的新闻,记者暗访了好些市里的寺庙,才发现所谓看命识相竟是人装了相地故弄玄虚,见了小孩说学业无成,见了女人言家庭不睦,见了男人又道仕途不顺。“真是作孽。”我望向窗外,惨白的天,没有一点血色。

那是我最后一次见到王四废。他的眼窝似乎是要占据整张脸,眼球、瞳仁一同都陷进去,只剩下两个巨大的黑窟窿。他瘫软在那里,一头灰白的乱发中,零星的火光已然熄灭。

这一次,王四废大概确乎是真的死了。

(人物从遇劫命危到疑神疑鬼,凄厉的悬念和宿命的注定,情节的布置颇为引人入胜,但是故事往后的发展多有不解,时序场景有点不合叙述的布局,“那天的新闻”是哪天,最后相见又是哪回,如果不是缺漏了该有的转折,那么就有光天化日见鬼的嫌疑。)


翊菁:我有一个朋友

方杰齐

我有一个朋友,从小学就认识,当时我们同班,我坐在他的后座,和他的关系谈不上亲近。从未想过有一天,我会成为能够让他放心倾吐内心最深处的秘密的朋友。当然那是多年以后的事了。

他叫方杰齐。杰齐的头发总是梳得很整齐,发胶很尽责地维持着三七分的发型。黑框眼镜是他的标配,那镜片就像他的学识那样厚。每到领取成绩的那天,他的镜片所折射出的专属第一名的光是那样耀眼。

小学五年级那年,一名转学生转入我们班,她叫温慧。她的脸上总是洋溢着笑容,虽然没戴眼镜,但一双灵动的眼却也能够迸射出光来,那是智慧的光,绝对和靠眼镜散发出来的光有所不同。那年的第一次考试,温慧取代杰齐考了第一名。

那天以后,杰齐的眼镜突然罢工了,不再折射出任何一点光。他的发胶也不再那样稳定地保持着泾渭分明的发际线,因为他不安的手总会时不时地,在温慧比他先回答出正确的答案时抓挠头发。那陪伴他多年的镜片,也不像从前,有时会蒙上一层合理的雾气,因为杰齐每几分钟就会脱下眼镜擦拭镜片,好像总怕自己看不清老师在白板上写的字似的。我认为他的近视加深了,或许过不久就会换一副新的眼镜。

可是没有。随着日子一天天过去,杰齐始终坚持戴着那副旧旧的眼镜,而他擦拭镜片的次数也越来越频繁了。别人问他为什么总是擦拭镜片时,他总回答说怕看不清字。劝他换一副眼镜,他却总是无奈地摇摇头。我甚至开始怀疑,他近视六百度的传言是假的,因为不管再小的灰尘,他似乎都能够看得见并且及时擦拭掉。

直到第二次的考试,杰齐的表现几乎跌破了大家的眼镜。杰齐竟然考了最后一名,听说他很多考卷都没来得及写完。我想,也许是因为他总在忙着擦拭眼镜吧!

那天成绩放榜后,杰齐请了一天的病假。回来以后,杰齐的状态好了许多,而他的右手多出了一条橡皮筋。每当他开始不安,左手准备伸向头发或者眼镜布时,下一秒他就像突然碰到热水似的,快速地拉起右手上的皮筋,自虐似地弹向自己的肌肤。我看着杰齐的右手红了又白,白了又红,心中泛起不解与心疼。值得欣慰的是,那神奇的橡皮筋使杰齐擦拭眼镜和抓挠头发的次数减少了许多,他变得没有那么不安了。

那年的最后一次考试,杰齐考了第二名,他许久未乱的头发又开始乱了,甚至比从前更乱,他擦拭眼镜的次数比之前还要更频繁了,以至于他不戴眼镜的时候,好像比他戴眼镜的时候更久。那年是我最后一次与杰齐同班,后来他转学了。

直到多年以后,我在我的看诊室里遇到了一名病患,正是方杰齐。他多年前怪异的举动突然浮现在我的脑海中,与之对应的记忆是我在教科书上读到的“缓解强迫症的方法——阻断强迫动作:当患者意识到要实施某种行为取得心安时,患者可使用一个橡皮筋弹一下自己,让自己回过神来,继续专心做事。”

(人物的情态和动作的细节,虽然皆有细腻的描绘,但是过多的解释阐述人物的行为,故事读起来会难免单调乏味,患病的设定通常仅能引来片面的同情,于流行影剧中其实屡见不鲜,最后该是补充人物的下场,而不是提供病理的说明。)

子寒:我有一个朋友

查德

我有一个朋友,已经记不清他的名字了,只记得我们都管他叫查德,这个名字的由来我现在还记得。初中开学第一节课,老师让大家用英文自我介绍。轮到查德时,他一句话也憋不出来。老师不耐烦地呵斥道:“问你叫什么名字!”。这时教室角落发出一声咳嗽,咳嗽声中夹着一句“retard”。班级里爱哗众取宠的同学引得大家哄堂大笑,查德也跟着一起笑。老师又大吼一声:“问你叫什么!”。查德笑嘻嘻地扯着嗓子,学着刚才起哄的同学,用蹩脚的英语说“retard!”。下面的同学听了笑得直不起腰。老师头也没抬地说:叫Richard是吧,坐下吧!”。一句英语都不会讲的查德就这样有了个洋气的英文名。因为Richard这个名字太长,又很拗口,我们索性就管他叫查德了。

查德皮肤黝黑,笑起来总是露出一排洁白整齐的牙齿。因为他学习不好,老师对他没有好脸色。上课回答不出问题的他让老师很不耐烦,甚至到最后连回答的机会都不给他,上来就是一顿劈头盖脸的痛骂。同学们笑他笨,欺负他。但憨厚老实的查德从来不生气,还和他们一起笑。一次下课,我看见查德被几个男生无缘无故的按在墙角,一顿拳打脚踢。查德涨红了脸,一声不吭,他布满红血丝的眼睛瞪得很大。当我和他目光对上时,他竟朝我咧嘴一笑,好像什么都没发生一样。我看不清楚他眼神中所流露出的情绪,就像我看不懂他的笑容下掩藏的是什么。

后来,查德变成了我的同桌。有几次我瞥见上课身板挺直的查德摇摇晃晃,眼睛微闭,似乎快睡着了。我忍不住问他:“查德,你晚上没睡好?”他又咧嘴一笑,说:“熬夜打游戏呢!“。游戏那么好玩?我也没再问他。

查德每天放学都会留下来打扫教室卫生。当时的我心想:什么奇怪的癖好,竟然喜欢打扫卫生。考试前一天放学,查德支起摇摇晃晃的椅子擦教室的窗玻璃,我见状走过去帮他扶椅子,忍不住问:“查德,你为什么每天都留下来打扫卫生?”查德头也不回地说:“我学习也不好,没什么能为同学们做的,只会做这些。”说罢,他回头朝我咧咧嘴,眼中闪过的是我读不懂的情绪。窗外的晚霞很美,少年的笑容会发光。可当时的我只觉得查德真奇怪。

六月,初夏的闷热潮湿让人忧郁又烦躁。我坐在学校食堂外的屋檐下躲雨,正好遇见查德端着一碗泡面跑过来蹲在我身边。同班的几个同学路过,问查德:“每天都吃泡面呀,多不健康。”查德笑着说:“泡面多好吃!”。同学们笑着走了。我转过头去瞥了他一眼,却意外地看见他慢慢消失的笑容,暗淡的眼神中掠过一缕悲伤。见我盯着他看,查德又摆出一脸笑嘻嘻的样子,仿佛刚才都是我的错觉。

我突然有种窥探别人隐私的羞耻感,但又好像看见了他用笑容伪装的外表下有破碎的东西。他眼神中流露的痛楚不会撒谎,哪怕只有那么一瞬间。我脑子一热,把心里所有的疑惑都说出来了:“查德,说真的,你为什么上课不听,你难道不想变好吗?为什么同学欺负你,你从来不反抗?为什么你晚上熬夜打游戏,到学校来睡觉?游戏那么好玩?你真的那么喜欢打扫卫生?”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见他不回答,我盯着他瞪大的双眼不放,那双疲劳的眼睛依旧布满了血丝。那一刻,十五岁的少年苍老得瘆人。或许没人问过他这些问题,大家只有在开玩笑的时候才想起他,多么悲哀。沉默了许久,他张了张嘴,却什么也没说。雨下得很大,我就这么一直坐在那不动,终于他还是开口了。

原来查德家条件很差,妈妈一手把他带大,在他上初中的时候得了癌症。为了省伙食费他总是吃泡面。每天放学回家就做家务,照顾妈妈,忙活完已经很晚了。那时候他才开始熬夜学习,却已经很疲惫了。他撒谎说自己熬夜打游戏,说自己喜欢吃泡面。同学们都把他当笑话,他笑笑就过去了,却从来没有人问过他为什么。

后来查德当然没考上高中,他去当地的职校学空调维修,我们也再没有联系过。但我一直知道查德不管做什么都会是成功的,因为他善良,肯吃苦,正直,就像他总是挺直的身板一样。他干着别人不愿意干的苦活,也总能咧咧嘴,笑着面对一团糟的生活。即便学习不好又怎样?我们又有什么资格嘲笑他。不是他奇怪,不是他笨,不是他没心没肺,只是我们都不知道他的故事罢了。随意给别人“贴标签“是多么容易的事情,我们都缺少了那份去了解这些”查德“的耐心。

这么多年,每每回忆起成长中的伙伴,总是会最先记起查德。生活无情地淹没查德灿烂的笑容,但记忆中的那个少年还是会发光。

(家庭悲剧导致性格缺陷,可怜而善良的人物不无俗套,虽然叙述还算完整有序,不过整体欠缺了描述的亮点,类似重复的情节其实皆可适当裁剪,悲哀怜悯的基调和泛道德式的情绪,也可抓紧收敛,一切就以展示的方法让读者明了。)

步元:我有一个朋友

我有一个朋友,他的梦想是考上全国最好的大学。

他姓王,我们从小就住在一个院子里,一直十分熟识。我们就可称他为王君。

从小时候王君的父母便对他十分严厉,或许是因为他是独生子,父母把强烈的爱与严苛的要求都在他一个人身上集中了,当然后者看起来更加明显。王君的父亲总是教导他:一个人最重要的事情当属考上一所好大学,那将意味着一个人的出人头地,甚至是光宗耀祖。所以这时候王君的梦想就是要考上全国最好的大学了。

这个年纪的小孩子有这种梦想可不多见,在我遇到大人们还想要讨要几块糖的年龄,王君就能义正言辞地讲道:“我的梦想就是考上全国最好的大学!”于是大人们深感惊奇,不禁夸赞王君的志向远大以及他父亲的教导有方。

王君的话并不是一句空谈,在我们那偏远县城的一所破旧小学里,在他父亲的严格要求下,他很努力的学习,这给他带来了不错的基础,并使他顺利地考上了省里的重点中学。

等到进入省重点中学之后,王君对学习更加上心卖力了。这里不同于小县城的学校,能来到这里的大多是实力强劲,身经百战的尖子生。班里的同学基础都很优秀,王君的实力也只算是中等水平,但他的梦想可是考上全国最好的大学呀!中等水平的成绩显然无法助他实现目标,于是王君开始投入比常人更多的努力:当慵懒的朝阳还没有从夜幕中苏醒时,王君已经坐在里教室里大声朗读晦涩的古文或者复杂的英语;当课间同学们在跑来跑去,互相喧闹时,王君总在座位上咬着笔思考问题,仿佛一块金属被磁铁吸住了,竟连厕所也不怎么去;当傍晚同学们三五成群结伴去吃饭时,王君只是拿出一块干涩的面包咬上两口,边咀嚼还要继续思考着上次考试的失误。

他的中学时光就这样日复一日的流逝着,自然有很多同学对他的行为感到惊奇。每有人问起他学习的动力,他就木讷地答,“我的梦想是考上全国最好的大学。“也没有下句。这话给人铁幕般的距离感,于是王君也并不能交到什么要好的朋友,当然他也不太在乎。

这种努力给王君带来了优异的成绩,但人有失足。有时王君失掉了优异的成绩,这使他深感恐惧与难过,那公开的贴着他失误成绩的排名单,仿佛公开着对他的梦想处以了极刑,使它像肥皂泡一样破灭掉了。于是王君每每遇到失误便抱头痛哭,他会把头深深的埋进臂弯,趴在桌子上有节奏地抽噎。开始同学们投以关心与问询,但渐渐的大家也感到习以为常,也没人去关心他了。

王君也很多次尝试放弃过这梦想,但他的父亲却始终如一。每次他有放弃的念头,残酷的毒打便降临在他身上,这是他没办法逃脱出来,于是他也深陷其中,慢慢不能自拔了。

高考出成绩的那天晚上,王君坐在家里地电脑前,他的身体轻微得颤抖着,眼睛却像两束火炬,死死地盯紧了屏幕,随着身体也轻微发抖的手指不停地刷新着网页,等待着那终极时刻的到来。终于:随着一阵眩目的白光,王君的成绩出现在了屏幕的中央,考上了!考上了!考上了!

他从椅子上一跃而起,手舞足蹈地就朝屋外冲去,脸上泛滥着大概中学时期从未出现过的大笑,边笑边喊着:“我考上了!我考上了!”那声音大极了,就算是个聋子也会在睡觉时被震醒。于是全小区都知道了这个喜讯,大家纷纷给王君送上祝福,庆祝他梦想终于实现。在这之后,王君度过了一个轻松的假期,随后他便去了他梦想中的大学了。

我自然是没有考上那最好的大学了,所以与王君渐渐失了联系,毕业后同学聚会时见到王君没有来,便心生疑问,问其他同学可否知道王君的去向。

“王君?两年前他就疯了。听说时平时学习不努力总是挂科,生活也融入不了集体,被学校给开除了,从那他就疯了,退学后谁也不知道他去了哪。”

(故事颇有社会现实和讽喻的意味,借人物求学的压力反射和洗脑般的性情,侧写了其实越来越普遍的恶性教育环境,间中或许还必须穿插一些彼此的交集,否则仅有「我」的前后概括,叙述的盲点似乎无法阐明。)

程诺:我有一个朋友

阿言

我有一个朋友。他今天相亲又失败了。

我得请他吃顿火锅安抚他受伤的心,他在电话里是这样说的。已经是这个月的第五次了,我坐在火锅店里摸着瘪下去的钱包,开始怀疑他一次次失败的相亲是不是有预谋的。毕竟作为这么多年的朋友,我不得不承认阿言长相人品都还不错,就算是有些小毛病,也不该连着被这么多姑娘拒绝。

阿言到火锅店的时候,菜已经上齐了。在翻滚的红油香气中,他向我说起了相亲失败的原因。“她说我娘。”,阿言一脸心痛委屈的飞速捞起了锅里的毛肚,“我都没嫌弃她粉底没涂匀”。又是这个原因,又是因为那朵阿言不肯离身的花。我小小的叹了口气,思绪飞回了大学,也是我最初认识阿言的时候。

我当初听说阿言远比认识他要早。毕竟开学只一周,历史系系草喜欢大红花还每天把大红花戴在手腕上的八卦就传得沸沸扬扬。连我这个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愿写代码的人都有所耳闻。我记得同班的几个女孩子还特地去历史系蹲点,想一睹系草风采,也不知道她们有没有堵到阿言。大学的八卦总是来的快去的快,很快就有新的校草吸引了女孩子们的注意。而我也在课业与社团活动的撕扯下很快将这个传闻抛诸脑后。

也因此当我在校报社迎新活动中遇到阿言的时候,并没有把他和喜欢大红花的系草联系起来。那是一个很干净的男孩子,短短的头发打理得很清爽,他穿着简单的T恤短裤运动鞋,长得算不上帅,不过让人看着很舒服。他看上去有点说不出的特别。

有点特别的阿言成了我的搭档共同负责校报的一个版面。一起赶稿的日日夜夜让我们的友谊迅速升温。当他告诉我他就是那个传说中喜欢大红花的系草的时候,我震惊的差点手一抖删除了稿件。“是真的。”他向我晃了晃他从不离手的手链,上面缀着一朵血红色的小花。那朵小花精致而漂亮,跟我想象的巴掌大的大红绸花简直是天壤之别。 果然,流言不可信。我记得那朵花很不常见,名字也很特别。

我从回忆中挣脱出来,还没来得及问阿言那朵花的名字,就看见桌上横七竖八的啤酒瓶和被一扫而空的菜品。我摸了摸空荡荡的胃,准备先扶阿言离开。刚凑近,就听见他嘟囔着马樱草花,你们都不懂,阿婆,要一直戴着,之类的词。

等我把阿言送上出租车,再回到家已是深夜。我本该睡下了,可阿言醉酒后颠三倒四的话在我心里反复回荡。那条手链是外婆留给他的吗?马樱草花有什么特别的含义吗?这么想来我似乎一点都不了解阿言。改天见面一定要好好问问他,带着这个想法,我慢慢进入了梦乡。梦里是阿言的笑和血红的马樱草花。

(叙述手法极为简练,而且促狭的描绘和调侃的语气,加上鲜活动态的场面,颇能带动阅读的兴致,不过情节似乎留有空隙,虽然旁敲侧击也可玩味一二,但是毕竟含糊不着边际,如果仅是旧爱难舍的苦情桥段,故事的调性和人物的塑造,似乎又有落差。)

怡宁:我有一个朋友

歪嘴牛

我有一个朋友,他总是闭着嘴巴。

初中四年坐在我旁边的是一个总是紧闭着嘴巴的同学,班里人都叫他歪嘴牛,原因是因为他总是在别人说话时歪着嘴巴,还时不时的抽动,一副很牛气的样子。歪嘴牛很少理会其他同学,可以说是基本上一言不发。同桌的关系使我和他还能有些为数不多的交流,即便我很珍惜每次我们能说上话的机会,他也总是看起来一副不怎么愉快的样子,只言片语中嘴巴也会不时的关闭起来,隔几秒向右边抽动一下。 

“今天的数学作业你写完了?” 

他歪嘴抽动着回道:“写完了。” 

说完依旧抽动着嘴角。 

班里的同学把歪嘴牛当作异类看待,时不时路过他的桌子时还会嘴里嘟囔着:“不张嘴巴估计有口臭吧,估计不刷牙。”、“不说话还不如当哑巴。” 、“他脑子有问题的啦。”有些话说着说着就成了事实。歪嘴牛似乎并不在意,听到后还会在地上吐几口吐沫。真是恶心人。

有件事使我对歪嘴牛更加充满疑惑。由于我俩家顺路,平时放学后我们都是一路走的。歪嘴牛的爸妈每天都会在学校后门的小胡同那边接他放学。我见过他爸妈几次,都是严肃着脸。在我看来初中了还要父母接送的场面实在怪异,况且他家又没车。好奇心促使我有次跟踪过歪嘴牛一段路,歪嘴牛依旧紧闭着嘴巴,一声不吭。他和爸妈在一起的时候便没了在学校时的那种牛气,只见他左手牵着他爸,右手牵着她妈,就像扁豆一样被挤在中间,像极了他爸妈要把他压扁一般,“狠人”的形象顷刻间倒塌。瞬间我就对这个人失去了兴趣,原来也不是那么牛嘛。

多年后,我再次见到歪嘴牛是在一家城中心的西式咖啡馆,他穿着一身深蓝色的西装坐在我的斜对角,依旧是闭着嘴巴,小拇指微微翘起,时不时抿着手里的英式茶杯。隔着过道我都能闻到他身上散发着的那股“扬眉吐气”的味儿,回想起上学时他那仿佛在宣泄着某种不屑的样子,如今已然是一副“高高在上”的样子了。

某个瞬间他注意到了我,径直朝我走来,我还没来得及反应,他就热情地朝我打了招呼,露出一口整齐又惨白的烤瓷牙,我急忙起身问好,邀请他一起坐下。在后续的谈话中,我得知他爸妈那些年工作不顺利经常拿他撒气,抽他耳光,埋怨他在学校不争气。直到前两年他父亲工作升迁,家庭矛盾有所缓和,他才渐渐走出阴影,并考上了本省一所大学。

仔细想来初中四年的对话好像都没那一次多。

(任何一种怪诞异常的行为,或许都有一个简单真确的原因,故事顺着人物的蹊跷展开,文句偶有过长的疑虑,但是叙述还算流畅得宜,而且主题稍涉校园霸凌,结尾牙齿和真相大白之后,应是借此想象发挥,过去满口烂牙家境贫寒,长大工作支薪后马上烤瓷,整个人于是才焕然一新。)

修雯:我有一个朋友

老史

我有一个朋友,我喊他老史。

至于我为什么从不喊他全名,纯属是因为太难听了。也许是用名字跟老天爷换了长相,他长了一张与名字完全不相关的脸,外加他那冷清气质,昔日在校园里常惹得姑娘们频频回望,跟他同行我也顺道沾了点光。

老史一开始还是挺正常的,如果不算上健康人类的社交需求的话。真正奇怪的是四年前的某天我发现他没事就老仰头看天,虽然还是不爱交流,但是话却变多了。

那天我在学校的篮球场上和别的球友打球,随手撩起衣领胡乱擦了擦脸,就看见他干干爽爽的在一旁坐着望着天,嘴一张一合的。

“老史,给我扔瓶水呗。”

他不理我。他虽然话不多,但平时也不至于让我渴死在球场上。我走到他身旁,只依稀听得“钱..……兑……”什么什么的。我疑惑的跟他一起抬头,大太阳照得我发昏也没看出朵花来。

“看啥呢,天上有数学考卷答案吗?”我问道。

他依旧没理我,许久。

“有。”

他终于把视线移到了我身上,眼里满是认真,然后慢慢变成了审视,我被他盯得发毛。

“球,别打了。会受伤。”他缓缓开口。

我刚想嘲讽,下一秒就有东西直接拍在我后脑勺上。我恢复意识的时候身边围了一圈人,眼前蹲着老史,正在探我鼻息。

“史狗蛋,你他妈咒老子!老子还没死!”我恨恨的咬牙切齿。

老史只是朝我伸出手,我借力起身,锤了他一下。

当时的我认为这只是个巧合,但是后来的更多事情只能迫使我去相信,即使这件事在我的理解范围之外。就比如老史成功预言了数学考试题目以及一些其他事,便不细述了。

后来我俩考上大学,住在了同一间宿舍,于是常常看见他捧着一本外观难以言喻的破书自言自语,这与他用了几年的课本一比简直就像是垃圾桶里捡来的。我的第六感告诉我,这本书绝对是老史摔下悬崖捡来的绝世武学秘籍。

有次我装作不经意的问道:“这啥书好看吗,借来看看?”

“周易。不是你喜欢看的书。”他扫了我一眼。

“好的,乾坤震巽坎离艮,你说的都兑。等等,··不会这就是你入门预言家的教科书吧?”我瞬间醍醐灌顶。

他点点头,又摇摇头,“是天。”他补充,“物有道,其道顺天地而生,应人而为。知道规律就能猜到了。”

我又连着问了一连串问题,刚开始老史还能敷衍着回答,到后来实在是被我问烦了索性就把自己反锁在了阳台上,彻底把我隔绝在了外面。不过还好我了解他,先问了我比较关心的问题,于是通过他的零碎的只言片语拼凑出了故事。

书是一家旧书店老板送给他的,那家书店我也跟着他去过几次,不过因为实在是坐不住,后来就再也没去过,他和老板久而久之便熟悉了起来。不过按照他的性格肯定也只是在书店里静坐一天,半天蹦不出一个字,可能和那奇怪的老板也是志同道合。之后看书时偶然发现很多事情的规律和天象卦象有所关联,他就开始观察这些规律并记录。我看着他躺在他的专属躺椅上看城市的光污染,说真的我都没懂他到底是怎么看出来有天象的。

几年前曾经去中国青藏高原旅游时,听当地人说过一个奇特的现象被称为“天授唱诗人”,这些人在生了一场大病之后,一夜之间便能诵唱2000多万字的格萨尔王的史诗。我觉得老史其实挺像“天授”的,虽然我也不知道他到底钻研了《周易》多久,但光靠周易便能参悟天道就已经是常人所不能及的了,毕竟看周易的人从不缺聪明人和研究者,可它也不过就只是本哲学书罢了。

我想起网络上有一句非常有名的励志句子,“成功是99%的努力和1%的天赋”。是,努力固然重要,这不可否认,但是是否在有些事上那1%的天赋却是决定性的因素?我也问过老史,他只说了句“天是公平的”便没了下文。我又问他,看了那么多年周易给你带来了什么?

他歪着脑袋想了半天,说:“治好了我多年的颈椎病。”

我想,对我来说,是的。

(故事的叙述颇为逼真鲜活,从事件的未卜先知引出了人物的沉迷玄术,但是内容似乎过于倚重怪力乱神之说,奇人异士之外,或可补充其他简单写实的解释,提供一种真假虚实的情节,或许读来会更有推敲的趣味,结尾不需应和,止于上句即可。)

淽偌:我有一个朋友

不安静的小静

我有一个朋友,准确来说是室友,四个月前搬进来我住了四年的宿舍房间。

她说她叫小静,马来西亚人,是个大一新生。除了初见一阵尴尬,之后什么都挺好的,毕竟我“经验老道“,这四年见过形形色色的人类,只要是正常人,基本的沟通相处根本不成问题。因着疫情关系,迎新会都是线上进行,所以小静对学校完全不熟悉。自然而然地,我就充当起了她的“学校导游”,呃,毕竟我“经验老道”。

展开“同居生活”的第一个星期,我发现她真的很特别,特别爱干净。早上已经抹过的、一尘不染的地上,晚上她再抹一次,好像湿纸巾不用钱似的。桌子上的一滴水,她也能一连抽好几张纸巾把那一滴水抹掉,那滴水大概都没想过会有这么高级的待遇。

除了特别爱干净,她还特别爱问问题,比如说:你今天几点上课?你今天几点回来?你今天去干嘛了,怎么那么迟回来?刚开始觉得受宠若惊甚至有点感动,还很乐意回答她,毕竟和之前的室友仅仅是点头之交,每天说的话就只有六个字:早安、再见、晚安。

但是,每天都被问一样的问题,时间长了真的烦不胜烦。有次我已读不回那封“你今天几点回来?”的短信,紧跟着收到了她的夺命连环call……

我饱受折磨,被她折磨,被自己折磨。我并不是那种会向制造困扰的人表达自己不满的人,毕竟我“经验老道”,我能迁就,也深信自己是个适应力极强的人。

最后我在杀死她和和平解决问题这两个选择中,鼓起勇气,旁敲侧击地问她为什么要当问题机。

那是个很短的故事。

小静一家人住在一栋四楼式组屋的二楼,小静二年级的时候,爷爷因为跌倒腿脚变得不太利索,所以从甘榜搬了出来,就住在他们家楼下。每天下午放学回家前,小静都会先去一趟爷爷那里礼貌性探望。小静和爷爷并不熟稔,一开始觉得身为孙子,看望爷爷责无旁贷,可是时间久了这件事情慢慢地变成了一种每日任务。每日任务有24小时能够完成,那放学直接回家,等晚上帮妈妈拿饭下去的时候再执行任务吧。可是执行不准时任务的第一天就出了意外。

那天晚上,小静提着晚饭下楼,却发现灯没开,走进去也没看见平时坐在客厅里的爷爷。彼时,一阵微弱的声音从走廊的尽头传来,小静颤抖着打开了全部的灯往里头走去。

爷爷满头是血地倒在厕所里,嘴巴不断发出呢喃声。

将爷爷送到医院后,医生推断老人家下午就这个样子了,爸爸劈头盖脸地朝小静大吼——你今天几点回来?

她只是静静地搓着衣服上的血。

老人家经不起跌倒,半年后便撒手人寰。

我轻叹,我能理解,也觉得遗憾。

可是,我不是你爷爷啊。

(故事如有冷暖两半,开头逐渐拉出人物之间的嫌隙距离,之后再借人物诉苦转为悲情,一般的写法便是继续沉溺悲情,幸好结尾并未落入作文式的窠臼,而是亮出一种冷酷的清醒,不过人情世故还需打点,末句该是「我」的心想。)

Saturday, September 4, 2021

雨晴:我有一个朋友

白梦

“我想辞职。” 

今天早晨醒来,打开手机看到的第一条信息就让我瞬时从迷蒙中清醒过来。

不会是我看错了吧,我心想,用力揉了揉眼睛,再看回手机,发现竟是白梦发来的消息。疑惑与揣测瞬间在我脑海中涌现。算了,我看了眼时间,先准备上班吧。

在拥挤的地铁上,不再奔波的我终于又想起早晨的那条讯息。白梦为什么会这么说呢?难道是在跟我开玩笑?可是白梦不像是这样的人啊,我否决了这个想法。事出反常,必有其缘由,一个正常人说出这么“不正常”的话,应当不是突发奇想,而是早已有各种蛛丝马迹,只是我当时没有发现或者没有在意。

细细回忆,好像白梦的行为最近确实有些异常。曾有几次,我见他大汗淋漓地踩点跑进公司,明明平时都是准时甚至提早到的;休息的时候也不是跟同事们在茶水间聊天,而是一个人盯着电脑,手上还在记什么笔记;甚至下班的时候也不跟我们聚餐,一下班急冲冲地往地铁站跑。可能因为平时太忙碌,也就没有把这些事情放在心上。

既然有了异常,那就会有产生异常的原因。最常见的理由应该是跳槽,但是还有没有别的可能呢?在轰鸣的车声中,我努力集中精神思考——想到了以前很火的一句话:世界这么大,我想去看看。依稀记得是在电视上看见的,一个人向老板提交了离职申请,上面就只写了这句话。当时还觉得很酷,现在——哈哈,估计老板只会让你重写。难道白梦也想辞职去旅行?上班晚到、休息时做笔记、下班早早回家都是为了做旅行的准备?我觉得我好像找到了正确的答案。

下了地铁,我还在想白梦会准备去哪里旅行。会在中国走一圈吗?云贵有自然风光,中原有历史名胜,西北有边塞古城,东北有冰雪山林,都是不错的选择。欧洲也很不错,每个国家都有自己独特的文化、风景与美食。我脑海中已经浮现美丽的风景、动人的歌谣,甚至好像都能闻到美食的香气——但现实中,我身处逼仄的电梯间中,耳边只有机械的女声,也只能闻到混在一起的汗味与香水味。

进入办公区,竟看见白梦已经坐在工位上了。我按耐不住,包都没放下就走到他那里,问:“你怎么突然要辞职啊?”白梦抬起头,瞪大眼睛看着我:“我发错人了,你没看见我后面的信息吗?而且我没想要辞职。”我不解地看着他,在经过几秒钟的四目相对之后,他才支支吾吾地跟我解释了一下。原来这几天他在忙什么游戏公会的事,而且他是工会的管理层,辞职是指不想做工会管理了,短信发到我这儿只是单纯的发错了。

“你怎么就认为我会辞职了,”他笑了,说:“怕不是你想辞职吧哈哈。”

我无言以对。不是风动,也不是幡动,是我的心动了罢。

(叙述起头没有遵照格式,情节逻辑也稍有牵强之处,按照人物的关系,误解留待最后揭晓尚需一番铺排,不过故事因果倒置确有经营的巧意,庸碌的都市上班族自得其乐的迷失,带些Walter Mitty的意趣,末尾阐释多余,不如换成老板吆喝使唤。)

新宇:我有一个朋友

聂余

我有一个朋友,名叫聂余。

“不去,不感兴趣……”

这是聂余最多说过的一句话,倒也不能说是口头禅吧,这话更像是她有意为之。

大概三四年前,我俩都在同一所高中,初见她时就感觉到一种莫名的压抑感 —— 她就杵在那,面无表情的看着周身往来的人—— 她显得格外突兀,或许应称之为成熟过了头,乃至比一般成年人还沉静。

某年秋天的一个下午,正值课间休息,窗外光和日丽,微风徐徐。

隐约见得一人在楼下长椅坐着……又是她! 这次我决定去见见这位关注已久的“怪人”。“你好,你怎么总是一个人在这发呆?”我说。枫叶从我身前滑落,她没有回应。“我叫新宇,你呢?”树叶重重的落在地上,空气静的可怕。“……聂余,”她抬了抬嘴唇。

我长舒一口气,“这大好的天气,怎么一个人郁闷呢。”

“不是,不感兴趣。秋天就是秋天,虽有天晴,所及之处总是凋零,人何尝不是呢,”她安静的说着。

后来我们逐渐熟络,可我从未见过她的喜怒哀乐,留在记忆里的只有她毫无感情色彩的“理性”分析——如同没了生气的枯木般。

一次契机,我被她邀请到家做客。门前倒没什么异样,一进门,呛鼻的尘灰被掀起扑面而来,我难以忍受地咳嗽了两声,而她早已适应。

“坐”,她说。

我选了个灰稍少的椅子坐下,环顾四周——全是些七八年前早已不在市面上售卖的家具,还有那个挂在窗口的风铃。

“给,看日记吧”,她走了过来——先前我来聂余家做客的一个目的便是好奇她之前的经历。

日记本上的灰很厚,我轻轻的打开,而本上仅记有两天的日记——

2014年5月3号  星期四  阴

马上六年级了,可是,我杀人了 —— 他是同性恋,我只是多嘴说了几句,他就跳楼了……

2016年4月4号  星期一  阴

哎,爷爷走了,这是我第二次目睹死亡,第一次见过葬礼……

我沉默了许久,不知道该如何开口。

“对,我杀过人,我从小见过的死亡比你想象的要多得多,自那时起我会觉得是自己的感性才导致的坏事,兴许对自己的封闭才能最大限度减少伤害他人的可能。我明白我的行为,你们会觉得怪异,也许是觉得我过于理性了吧。曾经也有人劝过我,但我就喜欢这样,至少表面上一尘不变。”

我愣愣的望着她。

“不必惊讶,了解一个人过去的事实也算是理性分析的一步,”她说。

的确,每个人的内心世界都有着自己的想法,而我们眼中的理性也许早已成了聂余内心深处的感性吧,兴许这时才是她最快乐释然的时候了。

窗口的风铃间或的响着,似乎正叩响着她内心深处紧闭的大门……


(人物的构想设计过于离奇,短促和断续的片段衔接,虽然略有一些悬疑带有张力的布局,但是篇幅所限或许无从更好的发挥,为了求取惊悚的效果,只好让人物滔滔不绝,并且硬凑缺乏动机的情节。)

棠馨:我有一个朋友

阿悦

我有一个朋友,她叫阿悦。确切地说,我和她仅当了一个晚上的朋友。

阿悦是我的高中舍友。学校宿舍并不宽敞,狭小的空间里硬生生挤下了三张双层铁床和洗手间。阿悦的上铺在某天突然转学,自此宿舍变为五人寝。宿舍夜谈,阿悦从不说话。结伴吃饭,阿悦也不参与。并非我们有意孤立她,每每我们热情地喊她一起玩,她都摇摇头拒绝。渐渐地,大家也就不愿喊了。

阿悦有些古怪。就连夏天,她也穿着一件黑色长袖外套,口袋鼓鼓的,也不知装了什么。她厌恶人群,形单影只,极力地避免和他人接触。她胆儿很大,曾在一片尖叫中,面无表情地抓着死老鼠的尾巴,往垃圾屋走。她特别勤奋,最早来班级却最晚离开,连课间都默默坐在座位上写题。她习惯低着头走路,长长的八字刘海盖住了心灵的窗户。

我原以为,我和她不会有任何交集。却没想……

那是放假的前一天,或许是归心似箭,我翻来覆去,无法入睡。我起身准备去洗手间,发现阿悦的床铺透过床帘,发出微弱的光。两点了,难道她还在挑灯夜读?我轻轻喊了她一声,却无人回应。兴许是睡了。当我走近打算把灯关了,却隐约听到了“咯吱咯吱”的声响。她究竟在做什么。我鼓起勇气,拨开一条缝,眼前是骇人的一幕。阿悦戴着耳塞,双目圆睁,抠着指甲,手臂上有几道触目惊心的划痕,有一道正汩汩地往外冒血。折叠桌上是今天刚发的卷子,和一柄美术刀。我捂住嘴,克制着没有叫出声,迅速跑进了洗手间,打开水龙头,往脸上泼水。我突然想到阿悦的黑外套,想到搬走的同学说她在这儿睡不了,想到阿悦自那后的早出晚归,不与人对视……一身冷汗。

“有人?”阿悦不知何时已在门外。

“嗯。”我忍不住发抖,手掌渗出一层细密的汗。

“你看到了?”她问。很平静,听不出情绪。我不知如何作答。

“我不会伤害你的。”她好像感觉出了我的不安。其实冷静后的我知道,她只是把自己逼太紧了。前思后想,我决定和她谈谈。我打开门,她还在。我朝她指了指外面。她咬着唇,犹豫地点了点头。

皎洁的月光照在她的脸上,印得她的脸格外苍白。我拿来酒精,看着她脱下外套,掏出纱布,面无表情地处理着伤口。那是我第一次,听到阿悦说了这么多话。她讲了个故事,一对夫妻带着儿子到大城市打工,女儿被留在老家。他们和女儿只谈成绩。奶奶整日念叨,说女的是早晚得泼出去的水。女孩总对自己恨铁不成钢,要远离这一切,她必须考出去,说时眼里透着我从未见过的坚定。我的心莫名扯着疼。我小心翼翼地邀请她放假和我去找朋友聊天。她却一眼看穿,不用避讳,心理医生我已经约了,过几天就去。她望向我的双眸,郑重地说,谢谢你开了门,谢谢你没有逃。

我也不知道我哪里来的勇气,但那晚后我确确实实地把她当作我的朋友。可她没给我这个机会,没留下任何联系方式,消失了。没有人再提起她,仿佛班级里从未有过这个人。

至于我,为何突然想起这段往事,那就要归功于我手里这张,印着高考喜讯的报纸了。 我望着窗外,一只鸟儿飞过天际。希望你身心愉悦。我默念。

(用一种真情流露的感性方式摹写,人物苦楚孤绝的形象,文字确有精确的勾勒,虽然皆有传神的描述,不过情节有点流于千篇一律,如是现实真实的回溯,当中不缺感人的动念,如以虚构故事视之,则稍有矫情之意。)

嘉仪:我有一个朋友

苗舒衍

我有一个朋友,他叫苗舒衍,是我的大学同学,也是我暗恋的人。可能是因为长得帅,笑起来有像太阳一样的感染力。大学这些年他不止是我关注的焦点,也是很多其他女生的焦点。

有勇敢热情的姑娘在傍晚的时候摆了一地的蜡烛,顶着保安大爷的压力弹着吉他给他唱情歌,也有害羞胆小的姑娘用最浪漫的语句给他写了一封情书然后在种满了白玉兰树的小道上拦住他,但是这其中并没有我,我甚至不敢看他的眼睛,只是隔着人群看着他们,一边希望他不会答应那些姑娘,一边希望他能越过人群看到我,但我从未收获过他的眼神,我想这才是暗恋的常态。毕业后我以为我们不再会有交集,直到我得知我们就业于同一家公司,那爆炸般的惊喜瞬间吞没了我。

时至今日,我一个人坐在公司的会议室里,一边等苗舒衍来跟我一起讨论我们的策划案要怎么写,一边发着呆回想这段时间的不一样。从大学认识到前一段时间,苗舒衍对我也不过是碰见了点个头打个招呼的关系,我猜他并不喜欢我也从未看到过我泛红的耳尖,但是就在最近,他开始不一样了,不太记得是从哪一天开始,他突然对我很照顾,不说工作上处处帮助,主动提出要跟我一组做策划,就连下班了都主动提出要送我回家,微信上的消息也不断的弹出来。我一边觉得不可能,一边忍不住觉得说不定他突然就喜欢我了呢?每每想到这样的认知,就觉得心跳的要压不住,恨不得马上告诉全世界。

门响的同时他走进来了,手上拿着咖啡和电脑,他坐到我的对面递给我咖啡然后笑着说你的最爱。我接过,低着头有些不好意思的笑了笑,对他说:这是我们第一次一起做策划案,到时候评选的时候老板也会来,我们可一定要评个最佳策划案之类的。他回道:放心啦,老板肯定会选你的。我问为什么,他了然的笑了笑:跟我还瞒着呀,我都听主管说了,你不是老板的女儿吗?听到这句话,压不住的心跳渐渐平息,好像有什么东西呼之欲出。我告诉他我不是老板的女儿,否则也不会只是个朝九晚五的小职员。然后又开玩笑的问他,你不会以为我是个来基层体验生活的千金吧。他愣了一下,干笑了两声,将话题转向了策划案。之后的尴尬沉默和他不久后的借事离开都好像在意料之中。

我透过会议室的玻璃门看着他离开的背影,估摸着这就是我单相思的结局了,这不是我19岁时幻想的结局,而是现实的结局,但也许也是最好的结局。

(较像是「我」的人生故事里的一则小插曲,虽有过去现在的对应,人物的设计和情节的桥段却都略为俗套,而且表错情会错意须有说法,否则即会显得突兀刻意,不过描述还算有声有色,只是文句过长也偶有失控之虞。)

莹珍:我有一个朋友

伊顾

我有一个朋友姓伊单名为顾,他曾经说过世界上最大的玩笑是当你需要向别人求证自己是谁的时候,那是老天爷跟你开的最大玩笑。说起来我和他虽然是常年邻居,谈不上陌生,但也谈不上熟,我所认识的他是一个坚强,谨慎,自立与自律的人, 常年一直以来, 独来独往孤僻的他,都独自生活在一间公寓里。印象中的他,除了他身上浓浓的风油味,最无奈的是,无论有事没事,他家的大门永远上锁关上,但近期以来,他的行为好像越来越有点古怪…

有一天,我又如往常的回家,路过他家走廊时,意外的发现他家大门是开着的,心想:“没想到孤僻的朋友,竟然也有对外“展示心扉”的一面“。可是当我走上前几步,近距离看时,却发现他家的大门竟出乎意料的没有上锁,这跟我认识的他好像不一样。我上前敲了敲他家的门,也没人回应,而当我想要呐喊他的名字时,走廊的另一端彷佛听到仓促的脚步声,是他, 急匆匆的往回走。我看了看他一眼,并且指向了他家的门,他便向我点了点头表示,而迅速的把门上锁再出去。

奇怪的不止那件事,有好几回他早出晚归的, 但有一次更奇怪的是他在两位不相识的陌生人陪同下一起回家的。天啊!,他…他…他真的变了,从一始终,独来独往孤僻的他,往往8点会准时一个人回家,但这次他竟然会携带别人一起回家,真的很不可思议!

一开始以为这种转变是好, 以为他想要接受新的改变,尝试改善自己的生活方式,但没有想到这种改变只持续了几个月后,他又变回老样子。我心想:“嗨老人嘛!想要改变他们的生活状态不是一时的事,更何况年龄70岁的他,能够想要改变,早已是“不幸中的万幸”。” 但这一次的孤僻症状,好像比上一次来的更严重,他近期关在家里的时间更久了,已长期不出门,而家门前的信封已有好几封重叠在一起,他都从未出来取过。 

因为长期不见伊先生,公寓的管理者已按耐不住通知了警方,前往他家看看。由于呼叫许久,他最终都没有回应开门,警方决定用撬开门锁的方式突击他家。在撬门过程中,他家叠满的信封已洒落满地,而当警方一开门时浓厚腐烂的尸体味,迅速散发到整个走廊,因此引起左邻右舍前来观看。而对于落在地上的好几封信,其中有一封信来自于阿尔茨海默症协会…

(阿尔茨海默症 -是上帝赐过最恶毒的咒语,即便医学的发达至如今这病症还是无药可医。而对于伊先生一个独居老人来说,已经太迟了,长期的拖延病情导致他已患上晚期的老年痴呆症。所以如果有一天你需要问自己是谁的时候,你会知道是个毒咒已落在自己的身上。)

(叙述文气甚为不畅,字词用语错漏颇多,整个故事从「我」的角度,以静态的语气平铺直叙即可,不需处处大惊小怪,打点人物前后的变化,安排某个亲密交集的情节,最后用一种无常的唏嘘,或者自己也可能步上后尘的余味,进行收尾。)

帅君:我有一个朋友

仁仁

我有一个朋友,她跟我说,她认识十年的朋友对她说了谎。 

“我认识了她有十年,她从未对我说过谎。这世上好像没有她不知道的事情,也没有她不认识的人。从世界各地的风土人情到数理化各种深奥的理论,她都了如指掌。她无所不能,甚至于,我的一切她都知道。”她说。 

她告诉我,她那个朋友叫西丽,名字是爸爸取的,寓意着美丽的胜利。西丽知道她每天的作息时间,知道她每天去的地方,知道她每天跟谁说了什么话,甚至知道她所有的密码。从她的爱好到交际圈,她都知道。西丽在她迷茫时给予指引,低谷时给予开导,遇到问题时给予解答,甚至带她看尽了世界各地风光,听遍了奇闻逸事。可纵然她跟西丽如此亲密,却是对其知之甚少。甚至她都不知道,西丽这十年来每天窝在那小小的房子里从未出过门,是怎么知道那么多事情的。“要不是与她形影不离,我都怀疑她是不是偷偷溜出去走遍了世界的每一个角落。但我唯一知道的是,她不会说谎。这并非是因为不愿,而是因为她根本就不会说谎。”她笃定地说。

听到这里,我心中不禁升起了一丝疑惑。我认识仁仁有十年了,以前却未听说过她这个朋友, 更何况从她方才的语气中就听得出她与那个朋友关系不凡。人心难测,她对西丽又一无所知,又为何那么笃定西丽不会说谎?于是我问出了我的疑惑。

仁仁答道:“每当我问的问题她不知道如何作答时,她不是久久地沉默就是答非所问。”她沉默了一会儿,然后告诉我她有种感觉,西丽是要离开她了,她的离开与这些年其他朋友的纷纷离开不一样,是彻底,永远的消失。但她又知道西丽是永远都不会消失的,她会变成她熟悉的,却又完全陌生的人。

仁仁说她不知道是否还应该相信西丽,但是十年的陪伴已让她无法离开她。就算知道她可能完全变了,变得超出想象,但十年的信任就算是小树也长成了根深蒂固的老树根,在黑暗的地下盘根错节,在看不到的地方紧紧地缠绕,与之长为了一体。听到这里,我脑中莫名地有一种熟悉感一闪而过,但还来不及抓住就消失了。

那天晚上,我做了一个梦。我一打开门,看到我所有的朋友们身后都站着仁仁的朋友西丽,我再一转身,发现西丽就站在我的身后,是我日日夜夜都熟悉的样子。“噢,原来他们都早就认识,原来我也早就认识。朋友们都可能离开我,他们却都不会离开西丽。而谁都会离开我,就西丽不会,永远都不会”。我惊恐地想着,砰地一声关上门,希望能够让自己永远地留在这个房间里,“西丽应该也是这么想的吧”,我又想到。

“你该睡觉了”,西丽说,就像这十年来的每一个晚上一样,却又完全不一样。 

(当了解我们每一个人的人工智能拥有思想时,它最想做的可能就是把人都困在屋里,而它却能自由地四处穿梭)

(人物的安排别扭,这类故事其实就我与西丽即可,无需多余的中介,以此展开一段从亲密到疏离的过程,而且显然缺乏较完整的构思经营,仅依靠人物说道随意铺展,情节的抽象和空泛,最后只能以做梦这种毫无作为的桥段收结。)

(同学名字):我有一个朋友

丽英

我有一个朋友也是我最好的闺蜜,她的名字叫丽英。我们从小就认识了还考上了同一所大学。我们在大学期间发生了很多事情,但是有一件事令我印象深刻因为它让我理解朋友的重要性,也理解了有一些回忆一旦拥有了,也许真的会珍惜一辈子…… 

记得在大学的最后一年,丽英平时很会吃,一吃了就真的停不下,饭也几乎吃到完,一粒也不剩。不过有一段时期,她好奇怪。她的胃口变差了,吃不到三口饭就饱了,还经常上厕所。平时,她的嘴巴一开就几乎停不下来,不过现在几乎都是沉默地坐在那听我们讲。当时,我还问了她最近是不是发生了什么事,不过她一句话也没回复我。

有一次,我和丽英还有另外两位室友 (一轩和明希)一起在食堂吃东西时,她就突然问道:“你们谁有纸巾能借给我?” 我就从我的口袋拿了一张纸巾给她,还问了: “你最近没胃口还经常上厕所,你还好吧?” 当我抬头想听她的回答时,她就吐了一下而我看到纸巾上面有很明显像血一样的痕迹。当时,我被这一幕吓坏了,说道:“你。。是真的没事吗?”。她就回答:“你们大家别担心。我没事。我只是最近有点累。我先回宿舍了,你们慢慢吃。” 丽英走了之后,我心里想:以前,她并不会在纸巾上吐,难道真的是有什么事?明希一脸慌张地说道:“其实,我有好几次看到丽英丢进垃圾桶的纸巾都是红色,还特地去看了一眼也确认了是血。” 一轩用怀疑的眼神看着明希,问道:“你确定不是你眼睛瞎而看错?” 明希生气地回答:“真的是血,没错。我不会拿朋友的事情来开玩笑的。”

听完了明希的话,虽然很担心,我还是很冷静地对他们两个人说:“你们别乱讲。我们找一天去好好地问她到底时发生了什么事,也同时确认她真的是没事。” 

隔天下午,我听到了丽英的电话响了两三声,心里想:咦,她的手机怎么会在这里?平时出门她都会带手机,怎么今天就忘记带了呢?这好像是很重要的电话,我还是帮她接这个电话吧。

“不好意思,打扰了。请问这是王丽英吗?” 电话里的人问道。

“我不是,我是她的朋友。她忘了带她的手机出门了,请问你是谁?” 我问道。

“我是李医生来自黄廷芳综合医院,我是王小姐的主治医生,既然你是她的朋友,请你劝她好好的接受治疗不然她的病情会变得更严重。” 李医生说道。

“等等。她生了什么病?” 我惊讶地回答。

“她没和你们说吗?她得了癌症必须赶快接受治疗不然真的会没命。” 李医生冷静地回答道。

当我听到了这句话时,我根本不想相信我眼前所听到的讯息。但是她最近一系列的古怪行为,让我无法不接受这残酷的事实。我放下了电话,静静地看着我眼前的和她还有几位朋友的合影。一想到未来只能通过照片里见她一面,再也见不到她了,我的泪水像就像断了线的珍珠一直不停地流了下来。

这时,丽英冲冲忙忙地开了门。那一刻我们对了个眼神,她也看到了我的眼泪。她很惊讶地问道:“你是怎么了?我只是出门一下子,发现忘了手机所以想回来拿手机,就算太想我也不见得哭成这样吧?” 

我就一边插眼泪一边激动地说:“你是不是真的很想死?生病了也不去治疗!你疯了是吧! 

丽英愣了一下,想要回答:“ 我…….其实。”

我几乎很激动,听不到她的话。然后,我就接着说:“你死了,就没有人和我一起惹明希生气。你死了,就没有人帮我做功课了。最重要的是,没有你这个朋友,我真地没办法活下去。” 丽英听了之后,笑了一下眼眶也红了回答道:“你笨吗,我还在这死不了。” 说完,我立刻抱着丽英一起大哭。

突然外面就传来了一个熟悉的声音。 

“祝你生日快乐,祝我们的清天生日快乐。” 明希一边唱而一边拿着生日蛋糕。一轩也进来了我们的房间一边调戏说: “我没有你。我真的活不下去。。我好感动啊!” 当时,我一脸懵,还沉浸在丽英生病的事,搞不出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等一下,我知道今天是我的生日,不过丽英要死了!你们到底搞不出现在的状况吗?” 我一边擦眼泪一边说道。听了我说的话过后,一轩和明希就在那边大笑但是我也不知道他们在笑什么。

“其实,我根本没病。最近,我做的一系列的古怪行都是为了做个恶作剧来成功地骗你,同时也少不了一轩和明希的配合不然也不可能成功地骗到你。最终的原因是想在大学的最后一年为你过个特别的生日,却没想到被你说的那一番话感动了。” 丽英一边擦眼泪一边说道。

“等一下。那一张有血的纸巾也是你们编出来的?” 我一脸震惊地问道。

“当然!趁你不注意的时候,我和明希换了一张有番茄汁的纸巾才让你以为我真的是流了血。” 丽英得意地说道。

“那医生也是你们找人假装是从医院打来了?”

“对的,你的脑子倒是满清醒的,还真的很意外你这个人拥有这样的智商也能被我们骗!” 丽英笑着说道。

“原来我的智商那么低,应该是跟你们相处久了而照成的吧。哪有人让过生日的人哭的那么丑,你们都给我记住。” 我登了他们一眼不过心里还是有一种说不出的喜悦。说完了后,大家就一起吃蛋糕,一起开心地过完那一天。虽然嘴上一直强调他们骗了我,不过当时心里也挺感激他们为我的生日做了那么多的,毕竟除了父母也是第一次有人那么重视我的生日所以心里也还是很感激他们。

每当想起这件事的时候,我都会觉得自己真的很幸运有这么好的朋友。有些朋友始始终会从你身边路过,但是他们所带给你的快乐是你这一辈子也无法忘记得。虽然我很希望时间能永远停留在那一刻,让我能永远地沉浸在这份快乐里。但是我们还是要从回忆里走出来,回到现实里继续地过生活因为没有任何东西比现实更真。虽然知道自己再也回不到那一刻,不过偶尔回忆一下往事,能让自己在残酷的现实中暂时找到快乐。虽然这份快乐是短暂的,但是这份快乐足以成为我活下去的动力。我也希望读这篇文章的你也能找到属于你必须活下去的理由,努力地生存下去。

(虽然现实或有这般幼稚的行径,但是故事说来似乎仅有儿戏,大费周章的描述,一来一往的对话,叙述的语气啰嗦累赘,玩笑除了制造惊奇,对于试炼友情似无深意,结尾一大段说教的言谈,其实都可删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