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作班: 作品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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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dnesday, November 23, 2016

晶慧:文字光影


戒指

1. 教堂/早上

今天是28岁的明丽结婚的日子,明丽挽着相依为命,32岁的哥哥明强的手,既开心又紧张地站在教堂门口外等。这时,教堂里传来婚礼愉快的音乐,教堂的门打开了。明丽挽着哥哥一起走进教堂,走到30岁的翼铭面前。明强便把明丽的手交给翼铭,交代翼铭一定要好好照顾他唯一的妹妹。注册官主持完仪式后,当翼铭帮明丽戴上玫瑰色戒指时,明丽突然回想起10年前。

2. 巴士站/傍晚

在读大学的明强刚下课,回到家附近的巴士站,正要走回家时,看见椅子旁有一个四方的盒子,他好奇地把盒子拿起来看。当他打开盒子一看,发现是一枚玫瑰色的戒指,上面还有心形的图案。明强心想明丽戴上这枚戒指一定会很好看。他四处观望,没看见任何人,便把戒指和盒子一起收起来,把它带回家。

3. 家里/傍晚

明强回到家,读初中的明丽和年长的外婆已经在餐桌前等待明强吃饭。明强便拿出放着那枚戒指的盒子送给明丽。明丽打开盒子,发现是漂亮的戒指,又高兴又疑惑,便问戒指从哪来。明强骗明丽和外婆,说枚戒指是在商场的一个幸运抽奖赢到的。他们一家人就高兴的吃晚餐,但是明强心里却有点心虚。

4. 巴士站/早上

隔天早上,明强走到巴士站要搭巴士上学时,发现巴士站的柱子上贴了一则启事。明强好奇地走上前看,发现那则启事是寻找失物。而失物就是一枚戒指,明强心想不会那么巧,就是他捡到的那枚戒指吧。这时明强的巴士来了,于是他马上拿出手机快速地把启事的内容拍下,然后搭巴士去学校。

5. 行驶的巴士/早上

明强上了巴士,找到一个角落头的位子坐下后,便拿出手机看刚才拍下的启事内容,和他捡到的那枚戒指相当吻合。启事上还指出,那枚戒指是失主准备求婚用的戒指。这时,明强心想那枚戒指对失主而言,是非常重要的物品,戒指不见了,失主一定非常着急。明强决定要把戒指交还给失主,便拨打启事上的电话号码,与失主确认遗失的戒指详情和洽谈归还时间与地点。

6. 家里/下午

明强与30来岁的失主在明强家楼下碰面后,一起到明强家。坐在客厅看电视的外婆,看到在家门外的明强带客人回家,立刻上前招呼。外婆请客人坐在客厅的沙发后,明强把外婆带到一旁。便把真相如实道出。外婆责怪了明强一番后,叫明强赶快从明丽那里把戒指环给主人。
正在房间温习功课的明丽,听见外头传来一些吵杂声,便开门查探。看见有客人到访,便向对方微笑,然后走到外婆与明强身边。明丽被告知实情后,大怒的责骂明强。明强这时劝明丽赶快把戒指脱下还给失主。明丽不愿意服从,明强则出手强制的把戒指从明丽的无名指上脱下来。明丽哭着跑回房并把自己锁在里头。明强把戒指归还失主后,失主向明强道谢。失主想要给明强一些钱当作奖赏,可是明强拒绝了他的好意。

7. 家里/傍晚

那天晚上,外婆煮好饭菜后,一如往常的叫明强和明丽吃晚餐。明强很快的就走出房间,到厨房帮外婆端菜。之后,外婆与明强,两人坐在餐桌前等明丽出来,可是等了10分钟,明丽还是没出房门。明强愧疚的走到明丽房门,敲着房门,叫明丽快出来吃晚餐。明丽这时才慢慢地开门,沮丧的走出房间,默默地走到餐桌前吃晚餐。明强边吃边劝明丽未来一定会有一枚属于她自己的戒指,可是明丽怎么也听不进,她也完全不采明强。。

8. 教堂/早上

现在,明丽边回想边哭起来,明强立刻上前查看明丽怎么了。明丽抱紧哥哥,哭泣地说她后悔当年发生事后,对哥哥的态度不好。明强则安慰明丽,这是他当哥哥的责任,并劝说她已经长大做人妻了要学会坚强。这时明强把明丽的眼泪擦掉,明丽对明强微笑,两人抱在一起。

(婚礼上的往事回溯,文字的叙述有点滞塞,不过情节的铺排还算明朗,兄妹情谊的互动还能多些暗示,末场结局含蓄会心即可,哭泣忏悔不无做作之嫌,让一切尽在不言中。)

Monday, February 2, 2015

慧婷:三片记忆


荒唐

【A. 剩菜】

敲定的約會地點總是在餐館,彷彿只有吃才能維繫彼此之間的感情。每當聊得太過投入,我眼前的餐點只能淪為供大家欣賞的擺設。我開始尋找願意“收留”它的人,而男生總是勉為其難地把我盤中的飯菜吃掉。看著他伸出筷子把肉片夾過去,我的心裡竟湧起了一種喜悅——那是母親看著孩子吃得好的滿足感。

【B. 髒話】

你懂的髒話有多少?那句經常掛在嘴邊的 f**k,除了用來宣泄心中的不滿,亦或者壓抑不安,還能在起爭執時激怒妹妹,以獲得毫無意義的勝利。然而有一次的爭吵,卻讓我徹底的輸了。她飆出一句我人生中從未聽過的髒話。直到現在,該怎樣念都還不會。

【C. 小三】

那是在一個枯燥乏悶的講堂課裏。坐在左邊的同學剛學會算命,雀躍地問想不想試試看。我把生日號碼告訴了他,只為了叫醒那昏昏欲睡的大腦。他在紙上塗塗畫畫,輕聲說出他的分析,然後露出了猶豫的眼神,彷彿快要衝出喉嚨的話卻突然沒了聲音。
我還沒來得及思考,手機就震動了。
「第三者,二奶命」
我倒吸一口氣,睜大眼睛看著螢幕上的訊息。
原來挺準的。

(『剩菜』和『脏话』的情境通泛,而且论大于述,较是想法观念的阐别,『小三』的结局在突兀中另有想象,可是三节怎么理解似乎都称不上『荒唐』。)

Wednesday, November 28, 2012

汶树的从此之后




灵符

启明抽着烟,垂头行走在曼谷街上。为了再三拖欠的债务,他的面容依旧摆脱不了忧愁。

本来他按照友人介绍去拜访一位活神仙,就能收回遗失的财运,却被告知无缘相会而婉拒在外。虽然扑了个空,但至少他的心情稍为轻松,手机不会突然响起,也不会看到陌生的号码或听到与“还钱”有关的话语。也就在旅店不远的某一处角落,他碰见一位左臂满是文字刺青的僧人,盘坐在一条黄布旁。布上堆着一些看似深奥的文字符器,以及一根即将熄灭的香在燃着,但让他注意到那处的,还是一张用英文书写的字报,大概是这样的意思:“不灵则免”。四周气氛随着思维的流动而转变成不安,但他仍想试一试。

那位僧人闭着双眼,口气温和地问道:“施主,你为何想要钱?”

启明被这个问题给定住了。他以为僧人会问他一些与生辰八字或类似有关的问题。他的眼睛稍加转动,假装在思考问题,其实也在盯着僧人眼上已白了色的双眉,好似他身体最奇净的部位,心想那位僧人是否能赐他一根来拉抬福运。

“我有一大笔债务要还,需要一大笔钱来帮我。”

“施主,你为何想要钱?”那位僧人重复了同样的问题,或是无视他的回答,或是不满意他的回答。

“如果钱不会被用完,我也用不着要钱了。”

那位僧人不再多问。他从腰间掏出一个缝上红线,包成三角形状的符纸。黄色的符上写些他看不懂的泰文。

“此灵符愿助有缘者,一旦契合,它给予有缘者心之所需,甚至超乎其所需。”

他看着僧人手上的灵符,感觉十分普通,他有点怀疑这是场骗局。

“七天内,它将使你生活发生变化。七天之内,此灵符如不能给予你所需,务必要在午夜十二点前将它烧掉。”

“如果我没有烧掉呢?”

那僧人依旧面无表情,闭上了眼睛,轻声颂起促短的经文,最后叫了一句“威拉”,且不再多语。启明犹豫一下子,便直接将灵符穿戴在身上。他听到心里有个熟悉的声音,叫他跟进这场局。

当天回到新加坡后,怪事便一一接连地发生。

就在第二天早上,他发现家里所有的标时机械都发生了故障。时钟,手表,手机,计时器的时间都变得不准确,所显示的时间比正常慢了接近两倍。而当他听到新闻播报员提及与时间有关的字眼,他只能看见嚅动的嘴形,耳朵却接受不到任何声音。这些突然出现的怪事令他有些失措,尤其他的母亲开始购买大小不一的时钟,有些放在桌上,有些挂在墙上。她天天朝它们凝视着,就在第四天后,她开始陷入痴呆。

也就在当天下午,她突然将两三个时钟狠狠摔在地上,接着走到厨房拿了锤子。只见她将锤子猛力地落在时钟上,重复地将它们敲碎,每块断片都被反复敲砸,直到块状小于她的脚掌为止。她的双眼狰狞凶狠,是启明从未见过的神色。但是砸坏闹钟后,她又恢复以往的呆静。启明被这个举动吓坏了,当下也不敢去制止她。启明知道是灵符所造成的,他考虑是否将它烧毁,但想起尚未伴随而来的财运,他决定坚持下去。他觉得这是命运的转折点,当他从那名寺庙僧人的手中接过那个灵符后,他就觉得自己的命运即将改变。那位僧人并没有向他收钱,他虽然无法了解,但知道灵符能助他还清赌债后,他的思维也就胡乱混了过去。

自从怪事接连发生之后,他便向公司请假待在家中。除了每天买进几十组的多多号码,他尽是把自己关在家里,说是照顾母亲,其实也只是按时买饭给她吃,却尽量避免与她说话。他对她成天向他要钱打麻将的催叨,抑或抽烟醉酒的日常作息感到厌烦,尤其对他的收入更是挤压,所以一切已不再相同时,他觉得一切已开始显灵。

就在这几天里,他谁也都不去管,任何的接触,他都觉得会将那股即将到来的财运瞬间驱离。借贷公司,同事,朋友,甚至她的女朋友知道他身陷困境,他也任由手机自由震动——他知道她也没什么钱,接了电话也没什么意思。悄悄地,他感觉自己像影子一样,什么话都说不出来,其实他的内心是惧怕的,深怕挂在脖子的灵符不再保佑,却会像一条细而坚硬的铁丝,在他不经意的瞬间,缠绕并割断脖子的那条动脉。他期待那个财运会很快降临,虽然他不知道“财运”长得像什么,所以在检查中奖号码前都会独自暗语:“财神啊,请快点出现。”

这样的日子过了六天。也就在第七天的午夜,他在房间镜子前注视胸前的灵符,脑中重现僧人的劝言。镜子里的灵符泛起了绿光,光线并不耀眼,更是暗黑的照射在他的胸膛,尖锐的光芒接近他的心脏部位,似乎能直接将它穿破。突然,他的背后传来螺旋转动的声响,启明转头一看,发现墙钟的时针正快速地逆向转动,声音满是急躁愤怒。当他正受吓之余,脖子忽然被挂在脖子的灵符红线给紧紧勒住。他不自觉地背靠在墙上,看着时针不停转动,缠在脖子的红线也越缩越紧。他感到颜面赤红的温暖,便径直晕了过去。

隔天,一阵敲打声将他惊醒。

“宋启明!快点开门!”原来是他的母亲。

他发现自己倒在地板,却还存活着。他开了门,只见他母亲丕变的姿态。

“家里所有的时钟都停了,我就算换上新电池都没有用……”她泪痕满面,失心地对着他哭闹,好似都是他所造成的。

启明惧怕母亲的情绪会失控,赶紧回答:“我等一下再帮你买新的。”他知道就算买个正常的时钟回家后,它也会立即故障,但他还是必须先安抚她。

走在回家的路上,启明提着尽是一些电池与闹钟的袋子。些许考虑之后,他决定当晚就把灵符烧掉。

“他妈的烂灵符。”启明一边自语,一边查对多多中奖号码。就在他租屋楼下,他当场伫傻了。

“中了……两百三十万……”他倒吸了一口深气,内心的兴奋接近乎爆发似的猖狂。但在此时,他的头却突然感到一阵绞痛,他抱着头无助地跪在地上,就在他还没意识到自己的痛苦时,脑海突然想起僧人离别前的声音:“威拉。”

兑换彩票之后,他当晚便向女友提出分手。在一个看似廉价的餐厅,听见女友轻声抽搐的声音,他的心确实有点被刀尖轻轻滑过的感觉。但此刻,他认为他正在完成一笔拖滞许久的交易,必须尽快完成,不能再有任何拖延。因此他不正视她的眼神,只是伸手将一张支票放置她的桌前:“这张支票的数目,比我向你借的还要多,我很感激你为我所做出的一切。”

他低头地看着胸前的灵符,想起至今所发生的,不禁露出暗藏的喜悦。

即使启明将欠款逐一转至债主的户口后,他的心情仍是一股激动,仿佛世界上再也没有像他那样从地狱里爬上来的第二个人。他觉得自己很幸运,但他也同样地明白,与这分幸运没有直接关联的感觉,是一股能继续活下去的意义。

回到家后,他的母亲也已入睡,那晚的他很快就入了眠。

第二天,一阵房门的敲打声惊醒了他。

“宋启明!快点开门!”

他打开门,只听见母亲那熟悉的哭闹声:“家里所有的时钟都停了,我就算换上新电池都没有用……”

启明不加思索地回答:“不用担心啦,我有帮你买新的闹钟。”

他四处找寻,却不见装有闹钟的袋子。他下意识地查看手表,时间依旧没有前进,但此刻的日期却不再向前。当早晨新闻播映着同样的日期,他发现背后冷汗已浸湿了衣服。他当下怔住了,外界的静默与脑海的混乱变为两截不同的界限,他尝试感受周遭的处境,却是异常寒冷的无声状态,直至周围仅剩自己的气息在流动,他的内心才出现能够自我理解的一句话:

“时间……停止了……?

他立即跑去买了一大堆金纸银纸,连同那个灵符付与火炬。

就在同一下午,领取相同的一笔奖金后,启明便陪伴在女朋友身旁。尽管她如何安慰他,他的身体依旧不停地颤抖,却紧紧握着她的手,一句话都没有说。整个过程当中,他依旧没有与她正面对视,虽然他清楚明白,此刻的他需要她。

就在同时,他接获警方的通知,母亲自杀了。

当晚,他叫女友先回家,自己则留在医院。在走廊的椅子上,他先是不自觉地流下泪,接而不再压抑泣声,但释放的声音是颤抖的,他害怕已被烧毁的灵符一旦恢复时间再次流动,母亲也不再回来。整个夜晚,充斥在他脑海里的正是这句:

“灵符已被烧毁,万一时间再度流动的话……”

也是这一句的联想,他发现目前皆因他的意念所造成的,却在内心涟起最微弱的笑意。尤其是看见母亲的身体不再抖动时,映起最触目的情节,似乎是他母亲用血染的双手拨开部分被锤子碎裂的头颅,类似搅拌汤汁地取出像是一堆由泪水凝成的脑浆,恳求他别让时间继续下去,或许他仍会跪坐在相同的角落,紧抱住手中那堆奖金,默默对着她傻笑。

醒来时,同样是在房间,同样是母亲的喊叫声。这次他神似虚空,反而没有显得慌张。他决定马上去曼谷一趟。

到了同样的角落,他碰见那位僧人,赶紧恳求道:“师父,救救我!”

那位僧人看见他,轻声问道:“施主并未将灵符烧掉?”

“我在第八天将它烧了,但那天却不断重复着……”

僧人依旧紧闭双眼,嘴角微微抖动,他颂起促短的经文,接着回答:“威拉是时间。时间是灵符体之所需,七天内不将它烧毁,时间将在有缘者内流于静止,也是神符显灵的最终境界。”

“可是我不要时间停止,我不要任何财运,我宁可失去一切。我把全部都还给你,求求你救救我!”

僧人这次张开双眼,眼睛已明显看不见任何东西,他朝向泪水四涕的启明,面带微笑地问:“施主,你为何想要钱?”


(到了曼谷见了神仙,得了灵符中了彩券,不过恰如各式各样的喻世之言,好事到头落空,因果循环难解,人心贪念千古不变。欲望无止时间有尽,正好照应书写的效率,虽然故事需要文字的细心布置,但是如果只是一道咒语,其实更好是寥寥几句。)

文慧的从此之后




重复

黄昏柔和的阳光打在他的脸上,疲倦的表情,油腻的皮肤,和名贵整齐的衣衫有些不协调,衬托出微微的颓废感。巴士继续晃动行驶,腿上的皮制公事包如此沉重,心里的一股厌倦,像任性的孩子般,开始闹起脾气。

他想起连月来日日不断重复,在炎热的太阳底下,甚至在风雨交加的早晨,到一家一家公司应征的情景。随之涌现的记忆像消化不良的食物,肠胃里的胀气让人难受得想呕吐。尽管过程中经历一次次的失败,沮丧,最后却还是要重新鼓励自己不要放弃。而如今他也只好妥协,认命呆在一家并不那么理想的公司。

今天下午,他又被公司的人歧视了。在会议上呈现报告时,他常感觉自己像个表演者。费尽心思,担心得失眠,熬夜准备了一个月的报告,却只有一次机会展现自己。他渴望得到奢侈的认同,然而最后只获得老板紧皱眉头的回应。虚伪的同事们,有的明哲保身,有的也察觉到老板的不悦,趁机以冷淡的反应和尖锐的问题企图让他出丑。表演者独自站在舞台上,手指不禁有些颤抖,信心渐渐沉入缺乏氧气的水底。经验的不足让之前努力的彩排都白费了。

即将落幕时,没有人鼓掌,横望过去,只有许多不屑的表情在观众席看着他。经理简单的一句“重新做过”,使他狼狈地退下舞台,默默走回属于他的座位。讽刺的是,下一位女同事呈现的计划,虽然资料漏洞百出,老板却不时点头,以赞赏的目光看着她。他开始不敢直视任何人,担心无法克制心里的愤怒与不甘。老板的圆滑让人难以分清,如此的赞赏是出于专业,还是纯粹的偏心。

一闪一闪亮晶晶,满天都是小星星……坐在拥挤的巴士上,他想起了儿时那一首熟悉的歌。他任性地哼唱着,不理会周围乘客异样的眼光。有的人投以嘲笑的眼光,有的人假装镇定却有些畏惧地不看他,有的人用同情担忧的眼神安慰他,一切却在无声中进行。

他越唱越大声,也发疯似地开始流泪,周围的气氛尴尬,乘客也开始互相在耳边议论着。这场戏,是他们不常见的,眼里的好奇带点难为情,却阻止不了歌声和抽噎的壮大和蔓延。终于,乘客们开始无奈地苦笑着,望着彼此,冲破了陌生的距离,一双双无奈的眼神,透露了对这一场荒谬的理解。

他不唱了,他唱不下去,鼻涕和眼泪流得满脸。有个女孩递给了他一张纸巾,他用受伤的眼神抬头一看,接过纸巾。仿佛哭过以后,意识已再度回到了现实,这时他表情腼腆地望出窗外。巴士又回复了城市人疲倦的安静,许多脸孔似在思索这不寻常的一幕,也仿佛回到了各自忧虑的心事里。

有个女孩问妈妈,那位叔叔为什么哭?母亲回答,不要多管闲事。


(城市里大家住在各自的孤岛,利用混混沌沌的表情生存,然后彼此齿咬磨损,直到伤口裂开唱出歌来,骚动之后再度归于冷淡。文字需要混杂冷暖,书写即是苏醒,从麻木昏厥中暂时恢复感官,原来一切只是日复一日的景观。)

诗慧的从此之后




最后的胜利【00:00】

一场篮球比赛四十分钟。

球场上冲刺十秒。

快攻上篮五秒。

出手投篮二分之一秒。

计时器『00:00』,那霎那,永恒。

十八岁的那个夏天,毕业前的最后一记,最终的决赛,计时器转为零,胜利,是我们用血汗和泪水参杂调制而成的完美句点。哨声止住了时间,凝结了一场场的笑脸,凝固了奔放的泪水,那完美的片刻转换为一生的骄傲。

胜利之所以如此甜蜜,是因为这一路走来得之不易。

一路上坎坷弯曲的道路,最初不认同教练的作风,长期以来队员们意见不和的分裂,还有过后选队长闹出的不愉快,种种不安定的因素一直潜在。从同行陌路,走到最后的巅峰,每个人都做出了取舍,时而放下好胜的自尊,时而担起领导的角色,时而开启聆听的耳朵,时而说出勉励的赞语。

没有一支队伍一开始就是一幅完整的拼图,更多时候我们像一颗颗硬朗倔强的石头,一棱一角的凹凸不平,不时磨擦碰撞,点燃火苗。但历经岁月风霜的磨炼,习惯了彼此的棱角,找到契合对位的出口,硬朗的石头也能变得温柔,一同堆砌成一座坚固的城堡。

星期六早晨的东海岸公园,优美的古典音乐缓缓响起,一群公公婆婆一身白衣黑裤整整齐齐排列,随着音律的浮动慢慢挥洒衣袖。在他们细细地享受早晨第一道光洒在脸上的暖煦时,我们在一旁默默喘息,埋头地跑过。静静地,不敢吵醒花草树叶上的玉露,慢慢地,一步步跑向胜利的堡垒。

倒数的最后几秒,全场已站立,紧盯着计时器,“五,四,三,二,一,啊……”还来不及倒数完毕,体育场就轰然爆发,胜利的呐喊几乎把屋顶掀开,震耳的欢呼声将我团团包围。

抬头望着秒针的尾数,转向最终的『00:00』,两旁的分数67-64,确定胜利,方才敢闭上双眼。紧握拳头,仰头面向老天爷,心底无声地说了一句『Yes』。双眼仍紧闭着,泪水却迫不及待从眼角奋力冲出,双脚一软我跪卧在地。放声大哭,那是整场比赛下来疲累的释放,也是想起艰辛训练无言的感激,更是不敢相信胜利之歌已响起,喜悦激动的崩溃。内在的情绪犹如天崩地裂决堤而出,无法自我,也不想自拔,就任凭自己肆意的大哭,让哭声卷走仅剩的体力。

仿佛一切来得太快,脑海里又再浮现一句『Oh my God,we did it!』这次嘴唇跟上了节拍,声带却忙着哭泣来不及配合发声。站起来,终于睁开双眼,只见队友们如海啸般漫天盖地地向我扑过来,还来不及看清彼此脸上的表情,就已经模模糊糊裹在一块。用尽所有的力量将彼此紧紧拥着,队长一句有声的『Oh my God, we won!』,我知道,我们真的赢了。跟着,一阵又一阵疯狂的尖叫,因为此刻,已不需要任何言语。

那样抱在一起疯狂忘我的姿态维持了多久,不重要。仿佛世界末日都稍喊暂停,地球不敢转动,时间停止流逝,空气的分子凝固飘逸,唯独我们猖狂呐喊尽情地活着。就算下一秒地球就要灭亡,这一秒就让我们不顾一切奋身享受这胜利的滋味吧!

那画面我永远都不会忘记。夜深人静,偶然翻看照片,那种亢奋的激动还是会被悄悄叫醒,嘴角上扬的同时,遇上滑落脸颊的一滴泪珠。



(书写是最慢的动作,肯定不比一场篮球赛激动或者快活,但是也只有文字,能够穿引记忆归零,把时间清清楚楚的倒带回播。是最后也是最初,更是无时无刻,让欢呼沉默而泪水折返眼窝,来到十八岁现场的这一刻,一遍一遍的感动重活。)

慧媛的从此之后




摩托車日記

人總是嚮往,往自己不熟悉的路走去,於是產生逃離。台北,一個我一逮到機會就會來的地方,那些路牌、吃過的攤位、買過的店家、在地鐵裡穿梭的面無表情的人群,都那麼地熟悉。

所以需要做出嘗試,從路面下走到地面上,不搭捷運,改搭機車。

從中正紀念堂後門走出,一邊喝著紅茶,一邊沿著杭州南路走了三條街,終於走到我朋友的機車前。

“你先戴著安全帽,我把車騎出來。”朋友從一整條被機車塞滿的路旁,找到自己的車位,跨上機車,小心翼翼地從狹小的空間裡開出來。我隨之躍上,把那杯喝剩的紅茶吊在扶手,雙手摟住朋友的腰,擔心我一不小心,就會被摔死。

開走。

一日台北摩托車行程,就此開始。

我是少數喜歡搭沒有冷氣的公車的人。騎在機車上,雖然沒有舒適的坐墊,有時候還會坐到脊椎有點痛,但感覺相似。微風飄過臉頰,雖然吹得讓劉海很亂,但讓人回到童年那種淳樸的天真時代。

安全帽戴得有點松,在我頭上東倒西歪。風刷過臉龐,我的劉海覆蓋我整張臉。

“誒你等下想吃什麼?我對那裡超不熟的……”

機車駛過一棟又一棟的摩天大樓和購物商場,朋友的聲音穿透她的安全帽從前面來到我耳前。這天台北的陽光特別強烈,連路邊的樹葉都顯得特別耀眼。正前往信義誠品看陳綺貞的展覽,但我不免好奇,怎麼住在台北的人,會對信義區那麼不熟?地標不是就在那一帶嗎?原來,那個地方是很多台灣人不常不想也不喜歡去的地方,那裡東西貴,是給有錢人,還有像我這些,習慣了想要看到高樓大廈的旅客去的。

離開那棟以書店自稱的百貨公司,再次躍上機車,往微風廣場前進。經過正在興建的台北大巨蛋,那裡正在修路,路面歪歪斜斜的,把我這個差點睡著的乘客給驚醒。機車上非常好睡,我一位新加坡的朋友也曾在半夜搭朋友的機車上陽明山時睡著了。或許我們這些旅人,不需要像駕駛者一樣需要確切知道方向,可以偶爾讓別人主宰旅途,涼風習習,依靠在朋友的背上……幸好,我們這些只要抵達目的地的乘客,沒有鬆手。

前往西門町,經過台北車站,開始細數這個地方到底有幾個出口,想要搞清,怎麼每一次來台北,幾乎每一天都可以在地下街迷路?朋友開始聊起,台北哪一家咖啡館很好喝,哪一家貝果很好吃,聽得我有些出神,直到旁邊的機車刷過我們,讓我開始提高警覺性。轉頭發現原來我們左右都被機車包夾著,紅燈前馬路上等著的,幾乎都是機車。

刷過我們機車的,是兩名穿著人字拖、短褲和吊嘎的男人,後面乘客的手絲毫不想扶著扶把或前面的駕駛者,或許是大男人的彆扭吧,他嘴裡還咬著一塊被嚼爛的檳榔。

左左右右都是台北人——60歲阿桑看似要回家煮晚飯,扶手上吊著許多塑料袋,裡頭的青菜玉米都探出頭來。穿著藍色線條襯衫的小資男,襯衫最上面的鈕扣是鬆開的,好像是剛脫掉領帶,結束一日在工作上的煩惱。男朋友坐在前座,女朋友在後座甜蜜地問“今晚要吃什麼?”的戀愛小情侶。

我仔細觀察他們,他們雖然眼睛都在看著前方的紅綠燈倒數,但我也不自覺也好奇,他們會不會也正在斜眼觀察我?若是,他們會不會發現,我和他們有那麼一丁點不一樣?穿著七分褲、T恤、拖鞋,背著斜肩包的我,好像只要不要出聲,就可以在這座城市裡鱼目混珠,安安靜靜地遊走。儘管在開口後,“你是台灣人嗎?”這樣的質疑,讓我很喜歡。

身為旅人,總可以在一個你不屬於的城市,有著一丁點幻想的自由。

晚餐結束,朋友騎著機車,載我回到南陽街的旅舍。我說了聲再見,走出巷口,望著對面那到了夜裡會閃著藍色燈光的台北車站,想到早上沿途看到信義區的各個大樓前,那些為瘋狂達利特展宣傳的擺設品:慢慢融化掉的時鐘。

如果當初我堅持一點,接受了那封入學通知書,是不是就可以嘗試當個四年的台北人,騎著機車帶著自己過想要的日子?

遺憾仍有,但後悔早已結束,雙腳開始往站前誠品走去。週六夜晚的人潮,來來往往,電扶梯隨時都站滿了人,關卡也一直有乘客進出。突然發現,台北跟我居住的城市一樣擁擠,但卻是不一樣的熱鬧。因為這裡總會有一個角落,讓我在累了的時候,可以仰頭喝著紅茶或者坐下來放空,沿著五顏六色的招牌來到轉角之處,還會有一條長長的路,讓我滿足的走。


(文字是一種知覺,但是我們常常愛得不知不覺。台北似是快樂的鄉愁,城市裡坐著摩托車東奔西走,旅人在顧盼起念之間,同時融入了背景的凹凸華麗。這一切,何嘗不是一場對於生命的革命起義,找到自己,然後就此投身書寫的腹地。)

慧婷的从此之后




背叛

牆壁塗滿了血,那一大片的紅漆刺眼得很,牆上貼着一個跟喜餅盒子上一樣的“喜”字,讓人看得怪不舒服。紅漆也似乎沾染上了刺鼻的豬血味,聞起來令人作嘔。紅牆前站著一女一男,女的是我妹,纖細的身上掛著一套白絲綢露肩晚禮服,晚禮服太長,每走幾步,她就會不小心踩到後邊的裙襬,作勢要往後四腳朝天。不過,男人的反應還算迅速,總是能及時托住妹的腰,不讓慘劇發生。

妹和男人周圍都被人群包圍住,認識的親戚、朋友和不認識的親戚、朋友等,都迫不及待往妹和男人擠了上去,女人群眾中不斷地聽到一聲聲“好漂亮”,男人們則不停地拍打彼此的肩膀,又隱約聽到“嘿嘿”不太明白是什麼意思的詭異笑聲。

這是一場結婚儀式,我妹和男人的大喜之日。

但,我的心卻是涼的,感受不到半點喜氣。

我和你不是答應要一輩子好好在一起嗎?
你和我不是要一起拋棄世俗的眼光嗎?
我和你不是最瞭解彼此的嗎?
你和我不是⋯⋯不是?

你為什麼要背叛我?
妹,你為什麼要選擇他?


(姐姐愛上妹妹,妹妹愛上男人,妹妹背叛姐姐,男人娶了妹妹。背叛一幕简单瞬間,不過背叛背后才是值得书写,文字不妨短促頓止,但是却要让情节緩緩纠结。)

Tuesday, November 27, 2012

家盛的从此之后




E

襯著夜空紡織的黢黑絲綢,乳白色的月亮若有似無地從浮雲露了出來,圓滾滾的,看似有些挑逗。零碎的月光下,她的肌膚顯得乾黃粗糙,面部細紋也絲毫不留情面地爬滿肆虐,深深地烙在臉上,像是被詛咒似的,難掩蒼老的印記。她拖著瘦小的身軀,盡顯疲態,退去身上的短袖白衣衫與藏青百褶裙,輕裘緩帶地躺在一塵不染的浴缸裏。

『如果能用刀片,把這張樹紋滿面的臉皮割下,換張新的那就好了。』

她撫摸起松馳下垂的臉頰,心裏湧現無盡的哀慟,與正植青春期的女孩兒相比,自己長得格外突兀,像是一顆皺掉了的水蜜桃,待人唾棄。在學校裏,女同學各個仗著水嫩透皙的膚質,對她冷嘲熱諷,就連滿臉痘子的女生也會在她背後暗自竊笑,在她心中刻下羞恥的鑿痕。她悲酸地抽搐著,兩行眼淚溫熱地劃過起皺的腮頰,哭得累了便沈沈睡去。

夢中,一個伯爵夫人與四個女仆人的對話。

『你們怎麽還不動手?』
『是,夫人!』
『給我鎮上最年輕的女孩!』
『是,夫人!』
『先割破她們的頸,以免鬼哭狼嚎,影響我的心情。』
『是,夫人!』
『怎麽還沒放完?我開始冷了!』
『稟告夫人,已經放完了,現在就為您呈上。』

仆人一桶接著一桶,將處女們的鮮血逐一倒入石浴盆中;嫣紅的生血稠稠的,液面上還飄著幾絲長發。血湯散發一股濃郁的鐵銹味,離奇般誘人,當血澆淋在赤裸的身體時,仍可感受僅存的余溫,不會太冷,頗為舒服。在鮮血的洗滌下,時間原先留下的痕跡倏忽退去,一個少女般潔白光滑的胴體這時佇立在石盆中,側著頭對著她獰笑。

她頓時張開眼睛,發現身上蕾絲滾邊的米色內褲,滲出了淡淡的赪,濕濕地貼附著下體,有些黏膩。這是她第一次有這種感覺。看著棉布上的血跡慢慢擴散,她像是中了邪似的,瞳孔瞪得腥紅,使勁地扯開那漫濕赤染了的內褲,再扭捏地把它踢開。浴缸純白的搪瓷漸漸蒙上滴點的血漬,讓她感到無比的興奮,左右兩手不停交換地往陰戶搓揉,把沾滿著烏血的手指,歇斯底裏地往臉上擦抹,來來回回,直到整張臉孔都被經血覆蓋著。她起身跨過浴缸,站在大圓鏡前,凝望著眼前這張被塗紅了的顏面,不禁呲牙咧嘴,露出最為滿足的嬌顏。

發了黑的血,在臉上漸漸凝結成塊;額頭一片搖搖欲墜的血疙瘩,露出了隱藏著的皎潔,落至在腳邊白衣衫上,她親手縫制的『伊麗莎白』。


(歷史傳說逝去,皮底人性依舊,不過只是殘留在慾望的下體等待流瀉,因為在我們青春的夢境裡,還有那麼一位張牙舞爪的女爵。文字為了寫實常要大膽沾血,暴戾的詭譎原來也是文明的癥結,借體還魂然後沐血重生,其實也像書寫。)

振坤的从此之后




薰衣草

2009那年我高三,11月12日是上课的最后一天。昨晚国家足球队终于赢了东运冠军,但是学校并没有因此放假一天。我比平常早起了半个钟头,花了十五分钟set头,十分钟刷牙,和五分钟冲凉。校服昨晚已烫得笔直,裤子还划出两道直线,一身纯白,感觉就像是白马王子。喷上哥哥新买的Armani香水,优雅之余多了一点激情,不过还是BOSS的比较有气派。看了一下手表,时间不多,冲到厨房,在冰箱里搜索了一番,再把大门轻轻关上。

加快脚步,赶上了第一班次的公车。今天司机特别帅,卖票的,动作依然流利,只是我今天接不住他撕下的票根。公车风尘仆仆,我坐在后头,大概是兴奋还带点紧张,结果就睡着了,醒来后刚好到站。

时间很早,校园很静,花草低声,树木不语,而校工还在沉睡。绕过警卫亭,从小门潜入。钟楼的油漆斑驳,自强不息四个字却很新颖,大钟永远慢上17秒。传说学校死过人,学姐拖着学长,跳了下去。一阵寒风袭来,前方似乎像有白影飕过,我不敢再去想。专心地数着楼梯,抓紧扶手,往上爬。

楼梯转角的灯明灭,多了一份神秘和刺激。踏进教室,下意识的走到最角,倒退几步,照惯例坐到S的位子上。一开始还只是因为冲动,后来,我知道我再也戒不掉了。木制的桌椅比起脑海里S的幻影,更加实在。小心翼翼的,伏贴在桌上,似乎感受到S昨日的温存的气息。

S今天擦上了Dior的蜜桃口红,少了平时的清纯,多了三分的抚媚,和剩下七分的性感,眼神依然是我见过最忧郁的。上课铃响了,班导布置了最后的作业,同学们正在埋头苦干。没有了微积分,不必绞尽脑汁搜罗方程式,换来的是掏心掏肺的自我剖白。

天空太早变暗,雷声很响,叶子被风吹乱。小小窗格外,牠停在了大树的末梢,只有我看得见牠看得见我。回过神来,我的桌上多了一份纪念册,不知道什么时候谁人摆下的。零零散散的临时组装,手工粗糙,分量很重。

然而我期待的雨,却继续呆在云的保护里,不下。

傍晚时分,放学了,牠和学生都得赶回家。然而,有的人,却喜欢呆得很晚。我真的很不明白他们在等什么,也许连他们自己也不知道。牠离开后,独留我在开满白色小花的的草场。后来,天色更暗了,下起大雨,剩下的人也离去了。

雨天的深蓝色WMN7878,总出现得特别晚,我知道她一定还在。课室的灯亮着,不是两人,而是三人。我坐在她的身后,另一个女生E也坐了下来,就在我的斜后方。感觉像是螳螂捕着蝉,身后来了一只小黄雀。被人盯着,真不好受,我开始同情S。

印象中的E是赶不上七月花季的少女,盛开在十一月的雨季。她总是喜欢凝望着雨后的天空。

高一那年,我和她命中注定在彩虹出现以前,我们最接近的距离只有四点零一公分。狭窄的通道上,有我和E,还有恣肆的雨不断的侵入渗透,她一次一次的躲,一次一次的后退,花的气息愈加熟悉。直到退得无处可逃,撞上了我,咖啡打翻,苦涩的味道弥漫。我知道,她是故意的。那次以后,我和她之间永远隔着一个季节的距离。

花什么时候开始有季节的,雨什么时候停却没有人知道。

大家依旧沉默,时间久了,气氛有些僵硬,心情变得不安和焦虑。按耐不住,从书包里翻出了,今早偷带来的啤酒,打开,味道早已变质,不是苦涩,而是一股酸臭味。管不了那么多,猛灌啤酒下肚,酒精上脑,心跳加速,胸膛郁闷,喘不过气来。

模糊中她冰冷的眼神让我好难受,我不顾一切的,紧紧的抱住了她,狂吻,她没有抵抗。迷茫之间,在她身上闻到淡淡的薰衣草的香气,和我每天上课趴在桌上睡觉时,一样的浓度。


(虽然不知道最后到底抱了谁,窗外树梢的牠到底是什么鸟,但是不妨也当成是爱情的目盲,况且还有发酸的酒精作祟。成长是一种不断败坏的气味,书写即是不断用文字去嗅吸,然后收在口袋里,在季节更替风起之际,薰一薰渐宽的衣。)

晓佩的从此之后




老爸的更年期

脚踏车的刹车器又被老爸修坏了,家里的丧亡物数加一,伴随已经不会转的电风扇和嗡嗡呻吟的洗衣机去了。四十几岁,老爸开始长白发,紧实的腹部也进化成一小团可亲可爱的赘肉。白发一天天增长,老爸一次次翘班,都快变成圣诞老人了。不过我也能体谅老爸一天天老去,疲惫一次次地侵入,眼角的尾纹一条条的延伸,最后也只剩下那眼皮下垂的双目。

其实自从成年后我就偷叫老爸企鹅爸爸。听同学说生病的时候他们都是妈妈照顾的,但是我家很特别,病得不能下床时是老爸喂药的,发烧时是老爸漏夜换湿毛巾的,温度计是老爸塞进我嘴巴的,经痛时是老爸背我去打针的。这些都是成年后的事了,小时候往往只有在午夜十二点后才见得到老爸。别误会,老爸不是兼差灰姑娘,只是忙于工作。这样的老爸却常常在业余时间,当起我小时候的保姆。我爱闹别扭,不爱洗头,就会被老爸的疼爱灌溉,自告奋勇帮我洗。

虽然童年记忆老爸多半缺席,但是老爸现在的弥补好像也过分了一点。洗衣,晒衣,洗碗,扫地,老爸天天做,做得不亦乐乎。我房间的被没折好,他都可以唠叨一整天。地上的头发拾了又拾,我梳头一次,老爸拾起一次,有时我边梳,他边拾,搞得我都尽量把头发绑起来。有时候拾得不耐烦,就会叫我别把头发留那么长,催我快点去剪。老爸取代老妈的角色还挺有意思的,现在的老妈不唠叨,讲重点,老爸却同一件事讲十遍。

总觉得自己是导致老爸提早步入更年期的罪魁祸首,就是那次在家楼下。十七岁,X送我到家,其实上了高中以后,X每天都陪我,只是那天我们回得比较晚,就被老爸撞见了。

我和X手牵着手,一路走过幽静的操场,一盏晕黄的街灯底下,两人依依不舍。X将我的手紧握,我抬头,望着X瘦削的脸庞,明天见。X突然把我搂进他结实的胸膛。我闻着X的身体,不是香水,而是他温柔干香的气息。双臂自然地系在他的腰上,X那双打篮球粗大的手在我耳颈间,轻轻地往上摆,温热的唇瞬间抵达我的脑勺。我在刘海间的额头,回味着那突如其来的冲动,X的手捧着我滚烫的脸。

还来不及睁开眼睛,从X的指缝间听见有人叫我的名字,是老爸。不知道他到底看到了多少,我马上打发X后向老爸的方向跑去,沉甸甸的书包不断拍打着脊椎,响彻了无人的街道。回过头查看,X还在,他向老爸鞠了躬后,挥手才甘愿离去。

老爸从来没有规定我几岁才能交往,但自从这一次后,老爸开始变了。

跟X交往的一年里,老爸的心里酿制了一大瓮的醋。每一次晚回家,老爸都酸溜溜地控诉,女儿长大了,有男朋友就不要老爸了。其实也不是每次都跟X在一起才晚回家的,但我懒得辩解,吃了醋的男人大都蛮不讲理。

老爸有好几次醋劲大发,我则是推波助澜,将醋坛子合力打翻。一次,我坐在床上跟X通着视讯,最后的一分钟我们正bye得不肯分离,老爸进来叫我帮他看看保单的信写什么。我叫他放着,等一下帮他看。老爸向我使一个眼色,搁下来后才出去。二十秒都还没有过,老爸又进来,气愤地将信捞起,脚底发出黏地般嘀嘀的声音,走了出去。十秒后,关了视讯,我也换了一个脸色喊道,我还没看你干嘛拿走。老爸反驳,你都没有要看,现在叫你帮个忙都这么难。前前后后不到一分钟,老爸的醋坛子就这样洒落一地。

虽然一年后,我不再跟X在一起了,老爸的更年期却停不下来。

老爸的男子气概衰退,女性的敏感高涨。每当我埋头于报告中,都闭门修炼,过不久老爸的叽里咕噜还是渗透房门,一波一波而来。

“我们的皇太后又关起门来咯”

“怎么可能指望她以后养我们?”

“我以后会去住养老院的,反正没有人要,我才不要孩子养我,我是靠自己的老人。”

我当然没有坐以待毙,总是啧啧两声后顶撞:“咦,养老院的钱还不是得我付?”

其实,老爸这样的牢骚还蛮可爱的。高中的时候和X看了电影The Curious Case of Benjamin Button,里头的主人公倒着成长让我联想到老爸,有一股冲动要替老爸写一部“The Curious Case of Penguin Daddy”。

老爸总是在睡觉前,吩咐老妈明早要买豆浆油条给他吃,我看他是听太多林俊杰的豆浆油条了。早上,餐桌上一定是油条搭配橙色的纸袋,老爸嘴里嚼着,唇像涂了奇色纯蜜一样油亮油亮。我只能摇摇头假装瞪他,警告他再吃油腻的东西,老了我不养他。

老爸骄傲地撅起双唇,双颊继续蠕动,满足地往喉咙下吞,炫耀地说:“我又没有要你养。”拿起桌上的油条,挥过我眼前再往他粉紫的唇送去。这样的举动根本不像一个成年人的,反倒像小孩炫耀的举动,真是一个Curious Case。

还有还有,跟X分手后的第一场跆拳道格斗比赛,我很惨痛地败下阵来,还扭伤了一只手,痛得洗不了头。我的企鹅爸爸像小时候那样,在厕所摆上一个小凳子,坐在浴缸上指示我坐下,颈靠在他的大腿上。泡沫繁殖一头白色云朵,接着是花洒的洗礼,老爸顺着头发,慢慢清洗,轻轻拨着,刘海到发尾,左耳到右耳。

老爸把手伸到颈部,撩起剩余的散发,我想起了当年和X谈恋爱的甜蜜互动,闭上眼才不至流泪。原来X的体贴远远比不上老爸,从小到大对我不变的温柔。


(女儿成长老爸更年,生命的喂补继起莫过于此,就像书写就是肺腑心肝的延绵。家庭是最通俗的人世间,在那一个热带温煦的南边,老爸如是前世的企鹅,女儿则是一片冰河,刚好在今生相见感念,然后用文字生火,心照不宣的再续前缘。)

洁莹的从此之后




逝去的青春

SHE再度出道的消息鋪天蓋地,覆蓋了所有的社交網絡。當年,在這當紅的少女團體的歌曲裡成長的我們,也已不再青澀。時間流逝,少女團體,紛紛成了人妻。外貌還是一樣亮眼,然而,時間改變了,心境也轉變了。偶像彷彿是青春旅程裡的某一個站牌,記錄了當時的少女心事。曾經的偶像團體,可米小子解散了,其中的成員甚至還傳出了死訊。驚愕發現,原來,偶像已不復年輕。偶像的死訊,彷彿預示了青春的殞滅,也開始了死亡這一門課。還有一些無法磨滅的集體回憶,例如自己曾經非常抗拒主流周杰倫的歌,如今KTV裡響起他的歌時,片片的回憶卻隨著音樂的響起而斷斷續續。無論我們承認與否,那時的偶像,在成長的某一個時段裡,見證了我們的青春,作為背景音樂在我們記憶的故事裡迴盪著。

歲月帶走的,當然不止偶像。有一些事物隨著新事物的出現而被取代,接著淘汰,也是不得已的事。想起曾經整夜守候在電腦前,只為了一個從右下角冒起的名字。裝著不經意的問候,開啟話題,然後心急地等待對方的回复。或者,看着線上的名字,一直等待對方的主動,卻只等到青燈轉換成灰色,心情在那一刻在彷彿關上了燈。隨著新的社交網絡的出現,MSN的關閉,曾經一對一專注的對話,變成了一搭沒一搭的留言,以換取廉價的“like”。社會的快節奏,讓我們失去了品嚐等待的滋味。

手機短信變成了即時通的信息,看到了卻沒回复,或者正在回复短信都知道得一清二楚。少了猜測和未知的曖昧情緒。珍貴的手機訊息年代,發出的一封短信,都要仔細地琢磨情感,逐字推敲,確保一切沒問題才按下發送。訊息幾乎是免費的年代,一個語氣詞,一個表情符號,取代了蘊含感情的文字。溝通變方便了,情感依舊,真誠味道卻淡了。

當時那個討厭成長,抗拒改變的自己似乎也遺忘了。以前每天素臉迎人,現在每天努力學習怎麼把原本的自己變得不一樣,才能出門。從前不屑穿高跟,現在鞋櫃裡的高跟鞋買了一雙又一雙。從前崇尚烏黑亮麗的直髮,現在的頭髮不再黑也不再直。以前討厭爾虞我詐,現在卻變得圓滑,開始懂得社會的生存之道。社會的變遷,戀愛也跟著走樣。曾經追求轟轟烈烈的戀愛,只要今天的心跳,不理會明天將會在那裡。如今學會要求有房有車,還要有社會地位才是戀愛的本錢。

改變的,除了外界的事物。自己的心境也不再一樣了。當年抱負着滿腔的熱血與夢想,踏入大學。迫不及待在這象牙塔裡,開展出自己的一片天地。瞬間,畢業在即,回頭細看這四年,卻在庸庸碌碌的考試與報告中度過了。交友圈子變大了,距離反而好像拉遠了。朋友認識了很多,一起上課的、一起參與社團活動的等等,然而當中是否有知心的,卻不大清楚。友情似乎淪落為,一起做某些事情的伴罷了。低落的時候,拿起手機電話聯絡簿裡長長的的名字列表,卻不知道有誰可以吐露心聲。一種落寞油然而生。

或許,就如人生一樣,沒有人能有一直陪伴在左右,直到最後。彼此都是生命裡匆匆的過客,人來了又走,只不過是循環而已。想明白了,也不再如此執著於是否大學這四年裡,是否有那麼一位朋友,在多年以後,還能惦記在心頭。

年幼的時後,理想是成為戰地記者,立志勇敢地衝上前線,不畏強權與危險,報導事實的真相。即使不幸殉職了,也是光榮的。為了自己喜愛和相信的真理而犧牲,是值得的。那些年,沸騰的熱血是如此期許著未來。隨著年紀的增長,閱歷的累積,反而開始變得貪生怕死了。對於生活的浪漫,都失去了熱忱,只以現實為主要考量。是否能夠過上舒適的物質生活,變成了生活質量的標準。想起自己當年的理想,只能感嘆,那時候的專注和衝勁怎麼就消失了呢。除了感嘆,卻也不願做出什麼改變。我想,變得貪圖安逸,是心靈老化的症狀之一。

曾經單純而簡單的美好,似乎回不去了。就如一直往前發展的社會,不可能開倒車。那些年,心誓旦旦的堅持和夢想,如今變得可笑。原來,不知不覺,我們被社會完美地馴養,親手埋葬了青春。


(書寫對視生命,歲月的齒輪裡我們一起靈肉分離,碾過碎骨的咯咯作響,其實才是人生背景的主題曲。眨眨眼就是一輩子,青春總是消逝得最後才恍然覺悟,原來那是心痛的感覺。不過,幸好還有文字,可以讓這個必然的搁浅,再慢再慢那麼一點點。)

伊婷的从此之后




黄色的彩虹

彩虹划过了清澈的天空,温柔,美丽,却打乱了天空一望无际的平静。颜料爱上了洁白的画布,天真,浪漫,却破坏了画布充满幻想的世界。但或许,就因为有颜料的存在,平凡的画布才能实现自己的幻想。

颜料是这么想的。

对于一个画家,一幅画就像是自己的缩影,有如一面镜子反射出内心深处的秘密,让自己能看得更清。不同的颜色,代表着不同的情绪。每一幅画,画出了每一种自己。我拿着自己的画笔,为这幅画画上最后黄色的一笔。

完成了。

相信他会喜欢这幅向日葵的。他很快就会到了。孤单了这么久,真的不想再一个人了。现在的我,终于等到了能与志同道合的朋友,一起生活过赏画的日子。越想越兴奋,越想就越觉得原来身边绿油油的景物,都生气勃勃的,天空清澈得让人感到舒服。

之后的几天,时间过得很慢。而每天,我也只坐在画室里,呆看着空白的画布,不知为什么画不出任何东西。直到那天终于到来,他拖着黝黑的行李,穿着深蓝色的外套,在踏进来的一霎那,小木屋因他而变得更亮了。他缓缓地摘下墨镜,什么也没说,只对我笑了笑。顿时,我发现原来黑与蓝,是十分搭配的颜色。

还没让他好好卸下行李,我就拉着他到我的画室看。其实,我的画室只是一个狭窄的空间,储放一些颜料和一个画架,作画都在画室外。这里看似简陋又凌乱,但却藏着我大部分的记忆和人生。

接下来的两个月里,时间过得很快。我和他到各个地方一起作画,而他也总会为我准备好颜料与画笔,让我能安心地寻找灵感作画。去过这么多地方,从窗口就能看见的麦田,还是最吸引我。靠着山的平原,像海洋广褒无边蔓延成昏黄,同时也凝聚出心里的一片宁静。原来,天堂不是白色的,而是黄色的。但画了这么多次,却无法画出满意的天堂。

在十一月的某一天,我突然发现他总喜欢坐在高处作画,从高处往下看。而我则喜欢坐在低处,从低往上看,尤其是盯着他那右边耳朵星形的耳环。自那一次看到,我便爱上了画星星。

“你的耳环真好看!”

“是啊。耳朵是用来聆听爱人说话的。既然这么重要,当然也要注重它的外表啊。”

那晚,我在一块全白的画布上画了即黑又蓝的夜空,加上黄色星星后,便放下画笔去睡了。

到了十二月的某一天,我带着他去常光顾一间咖啡厅。这里有一位让我心动的女子,每晚都会轻轻地跳着舞,温柔地唱着歌。我告诉他,就算没有人注意她,只要她知道有我在听着,相信她会就满足了。我知道,她的心也为我在跳动着。颜料爱上了画布,在为画布实现幻想的同时,相信画布也会因此爱上颜料。

那天,反而是我自己准备颜料与画笔,花了比平时还久的时间才完成了咖啡厅的画,后来,也为那未完成的油画添几笔,在布满黄色星星的夜空下,画上在黑夜里亮着灯的木屋,才睡。

可是,在我得到友情和爱情而感到幸福时,他却不知为什么开始疏远我。不仅不再与我一起到咖啡厅去,也不再与我一起作画。不管我怎么问,他还是不愿告诉我理由,不愿与我说话。难道他开始厌倦我了?他好像都只斜眼看我,好像开始躲避我,甚至连饭也不愿和我一起吃。难道我做错什么了?

直到那天,他终于开口了,但却是表示要离开。我实在不愿意失去他,我真的不能再一个人了。他怎么能狠心地丢下我?但怎么说他都不听,怎么求他也不管。

我当时真的急了。

最后,只好拿起了身旁的水果刀,威胁他不要离开,但是锐利的刀却刺不穿他坚决的心。他离开的同时,带走了黝黑的行李,带走了深蓝色的外套,同时也带走了橙黄色的向日葵画,更是带走了我调色盘上的颜色。他离开的背影,不是蓝与黑的搭配,反而只有黑,彻底的黑。就连木屋也因此显得暗淡,温暖的阳光照不进来,而窗口看得见的麦田顿时也成了一片灰。

那晚,我在未完成的画上画了一棵柏树,一棵全黑的柏树,然后盯了它一整晚。感觉还是未完成。一直到了早上,我才放下握了整晚的画笔,走进房间坐在唯一的小凳子上。

怎么就没有人愿意留在我身边?怎么就没有人愿意听我说话?我愿意为朋友而牺牲,我愿意听他人说话。我甚至愿意把耳朵割下,给我朋友做个永远的聆听者。或许,这是唯一的办法。

握着水果刀趋近耳旁,突然觉得好亲切,暗红的鲜血从左脸颊流下,仿佛是血在我的脸上作画,绘出了我的心情,一点一滴,顺着脸流到了下巴,滴在红色的颜料上,混在一起。空气中散发出铁锈的香味,围绕了我的画,堵住了我的耳朵,感觉很温暖。

一点一滴,一呼一吸,我慢慢地把耳朵用报纸包了起来,之后再放进一个盒子里,用纱布包裹后,一路颤颤的拎着,来到了咖啡厅。一踏进去,我径自走到她的面前,把盒子交到她手里,要她好好地保管,便转身离开了。

晨早的鸟鸣,伴随着咖啡厅里传出的尖叫,加上微微的细雨,回家路上暗沉的麦田溢出了安详和平静。雨终于停了,就在天空出现彩虹的同时,我也看见了家门口的一个盒子。黄色的小盒子,感觉很熟悉温暖,因为盒子里装着的,便是戴着星形耳环的那个右耳。

我抬起头,看着彩虹,笑了笑。这是我见过最美丽的东西了。

我一直以为,我的画里只有我的存在。原来他也在,在画里,也在我心里。颜料以为画布的想法和它一样,两者互相依赖,能一起创造出美丽的幻想。但颜料却忘了,在它眼里只有画布的同时,一直都是画笔陪在身边,让七彩的颜料能透过画笔来制造出一幅画。一直到今天,颜料才了解它其实是爱着画笔的,可是,开叉的画笔已不能再使用了。

我走进屋里,拿起画笔,沾了掺着血的红色颜料,在那幅星夜签下了我们的名字:梵谷与高更。


(高更是梵谷的画框,梵谷是高更的影光,百年以前在一间黄色的屋子里,两个人完成了彼此的蛮荒。历史的纹状仿佛夜星,文字如是沿着色块和线条亦步亦趋,虽然没有割去左耳的婉约癫狂,但是书写就是要逼视近看,哪怕是像梵谷如此的一个大太阳。)

珮琪的从此之后






从门口往里望去,狭小的一房一厅唯有从远处阳台外微微晒进来的一点阳光。暗红色木质地板已失去了原有的光泽。经过了十几年的四季变换,无数次的热胀冷缩使得木板之间有着明显的缝隙。房子里只剩下一些不要的旧物以及打算丢弃的家具,陌生的感觉显得特别冷清。

我走进客厅,把手伸向一边的墙上。抚摸着泛黄的白色墙纸上的纹路,顺手轻轻地撕了一片下来,墙纸后的粉墙随即暴露在外。

我想,要不是前几天搬家时忘了样东西在这里,我应该也不会回来。

想不起东西到底放在哪里,我逐一翻开所有柜子与抽屉。但里面不是一些凌乱的衣物,不然就是空的。无奈之下,只好在房子里到处乱晃。没想到房子虽小,找一件东西还真不容易。只顾着东张西望,我一不小心就被松落的木板绊了一跤。离开了几天,我居然忘了这块碍脚的木板。蹲下去把木板按回原位时,长方形凹坑下的灰尘啪的飞了起来。空中顿时扬起了许多细小的颗粒。

走向阳台兼储物室,我终于有了发现。找了这么久,没想到这只小时候随身携带的鹿玩偶,居然大大方方地躺在一个角落里,身上还爬了只蜘蛛。肯定是匆忙之下搬箱子的时候从哪里掉了出来。我拍了拍它身上的灰尘,放进了包里。

走出门口,拉上了深绿色的大门,我小心翼翼地转动了钥匙,将其反锁。

走下楼梯的时候,我遇到了那位卖葱的阿婆,大家有默契地互相点了点头,也算是打了个招呼。其实我也不知道她是谁,只是经常看见她站在菜市场附近的大桥上,提着个篮子叫卖一包包的葱。不过,住在这小区的大家几乎也都认识,有的是幼儿园同学的父母,有的是奶奶晨练的朋友 ,有的则是父母打麻将的牌友。不认识的,见的次数多了,也就好像熟识了。

虽然还没上小学就来了新加坡,但偶尔回去的时候,大家还是会很亲切地寒暄几句。即使大多时候,无法确切记起他们和我的关系,但年复一年,他们还是一样亲切和蔼。就像这只玩偶一样,其实我也不记得到底是谁送给我的。只是有记忆以来,它就一直存在。

下了楼,离开了这幢未经任何粉刷的水泥房子,我朝着车站的方向走去。

路的右边是一间小屋样式的垃圾回收站,而这种垃圾屋如今只存于老的住宅区。按原先的设计,垃圾都应从小屋的窗口丢进去,而小屋的门则应是上锁的。后来不知怎么,门一直开着,大家为了图方便也就从远处随手把垃圾往里一扔。当然,垃圾也就落在门口或附近。垃圾越堆越多,害得附近臭气薰天。所以即使想好好丢垃圾的人也不敢靠近,只好捏着鼻子朝着垃圾堆一丢。

记得有一次这只鹿玩偶曾不小心掉入这垃圾堆。我当时心一横,把手伸进一团苍蝇里,才算是把它捡了回来。这次又再经过,我紧抓着我的单肩包不放。

走到了水井旁,附近那户人果然不出所料,一年四季都在晒蚕豆。本是打算从大路直走出去,后来决定弯进对面超市背后的小花园。小花园里其实没什么花,只是一个比普通还要再差一点的公园而已。也不知道是谁给它取的名字,总而言之大家就都是这么叫的。小花园里除了一个凉亭,几张石凳和几棵松树外,就数正中央的两只梅花鹿的雕像最醒目。雕像颇为气派,下面的石头底座也足有一米多高。

五六岁的时候,我曾多次与表姐一起挑战,看谁能够爬上鹿背。我总是爬到了底座后,就举起双手抓着鹿脚,仰望着它被正午光晕所覆盖的脸孔,心想这是多么遥远的距离啊。再往脚下一看,我的心当下一揪,这一米多的高度比想象中要可怕得多。虽不服表姐在一旁取笑我是胆小鬼,但是我真的不敢爬上去。后来,人越长越大,一米多的高度虽已不足唯恐,但我却再也不敢玩这种小孩子的游戏了。

我迅速地环顾了四周,好好地把公园的样子记了下来。又看了看手表,刚好五点整。我想卖臭豆腐的摊位应该摆出来了,便特地饶到银行附近买了一小杯少甜酱少辣的臭豆腐。

塑料杯子里的臭豆腐还剩下好几块,没想到公车就来了。我硬是把剩下的臭豆腐都塞进嘴里,然后匆忙地上了车。途中,我曾时不时用舌头清理牙齿间残留的豆腐渣,但到了晚上刷牙的时候,感觉好像还有点哽在喉咙里,怎么都清不掉。后来我也就放弃了,洗完脸准备上床睡觉。

新的床褥硬邦邦的有点不舒服。但我看着枕头旁的鹿玩偶,竟很快也就入了眠。睡梦中,我看见了一头梅花鹿。

梅花鹿一直看着我,头脸像镜头一样越拉越近,到了将近零距离的极限,我就在它的瞳孔中看到了另一只鹿。后来远处越来越亮,耳际传来了一首沉郁的唢呐曲,持续不断的像是哀怨。我随着刺眼的光亮睁开眼,才发现原来是对面某座楼,不知哪一家在办丧事。


(像是一只鹿离开了草原,横江的故园迢遥路远,归家为了寻找童年,因为那里才是魂萦梦牵。我们何尝不是永远处在来去之间,但是只要还有文字能够往返牵线,人移景迁留下的这些牵挂和眷恋,书写就不是告别,而是一种最虔诚的悼念。)

邓媛的从此之后




阿水

阿水,24岁,正值青春旺盛期。

18岁高中毕业后,因成绩没能达到理想大学的门槛,便没再继续读书,找家里借了一笔钱开了家影像店,靠租卖DVD过活。刚开始店里生意很惨淡,几乎一天有两部DVD租出去都是万幸,阿水似乎也并不担忧,每天都蜷缩在收银台后面坐着,用小电脑看店里的DVD,或者擦擦光碟,一个下午就过去了。

后来,道路改建,他店在的那条路成了主要通行干道,还新修了一个高中,许多学生放学都会到他店里逛逛,人们茶余饭后散步也会路过这里,渐渐店里多了些生机。阿水也没被这突如其来的改变惊喜,还是默默坐在收银台,看自己的东西。

阿水总是买对面鱼圆面摊位的鱼丸汤少鱼丸,刚开始老板笑他是怪人,后来发觉,他只吃得下7粒鱼丸,多一粒他都留在碗里。中午12点开店,晚上10点准时拉门,不管有没有客人,他都把门牌转成“close”,客人们只好悻悻然离开。

影像店开了6年,熟客和名声都累积到了一定程度,每月都有较为丰厚的利润进阿水的钱兜。不过,许多客人都觉得阿水奇怪,从不主动跟别人搭讪寒暄,一直埋头做自己的事,有客人询问碟片,也是有一搭没一搭的回答。有些女学生见阿水长的还不赖,主动跟他聊天,似乎他也不太回应,冷冰冰的,时间久了,女生们都称他为“臭脸老板”。偶尔,几个女学生相约到他店里,假装选DVD时偷看他,阿水抬头发现了他们,有的还害羞的跑掉,他只是感觉有点无聊。  

阿水有个青梅竹马的朋友妮妮,算是和他说过最多话的人。他们从小一起长大,上同样的学校,住的也很靠近。妮妮算是最懂阿水的人了,她觉得阿水有种神秘感,酷酷的外表下, 应该藏着颗炙热的心。从初三开始,妮妮就喜欢上阿水,那时她被别的男生欺负,阿水替她出头。不过,阿水对妮妮却始终忽远忽近,从来也没对她表达过任何超越朋友的情感,于是,她就这样默默的守候在阿水的身边。

妮妮总觉得阿水很臭美,特别喜欢照镜子。无论走到哪里,只要有反光的地方,阿水都爱去照照自己,而且时间还不短。反正,阿水在她心中也算是个帅哥,这种行为可以理解。不过,阿水似乎从来没有跟她提过,对哪位女生感兴趣,或者动心过。

妮妮很是不解,甚至怀疑过他是直的还是歪的。后来发现,他好像也没对男人感兴趣,身边都没什么亲近的男性朋友。妮妮经常会去阿水的店里帮忙,替他向客人推荐最新最流行的碟片。只要有妮妮在的时候,影像店的生意格外好,几乎都是男学生和大叔在捧场。

阿水还有个癖好,收集各类充气娃娃,这是妮妮最近一次去他家时才发现的。她先是很惊讶,随后发现这些娃娃都是平胸的女人们,就更为惊奇。男人不都是喜欢胸大的女人,为何阿水竟然反常。而且,那些娃娃要不就赤裸,要不都穿着中性或者男士的服装,她心里充满种种疑问,不过,她知道阿水会回避她的问题,便把所有困惑吞进肚子里去。

妮妮从来没有进过阿水锁着的卧室,自从上次妮妮发现阿水的充气娃娃,便对他的卧室更加好奇和憧憬,想一探究竟,阿水每天回家后到底在做些什么,他的睡床长什么样子,会抱着那些娃娃睡觉吗等等。这次,她趁在阿水家等他冲好凉去吃宵夜的空档,看阿水卧室的房门半掩着,就悄悄的溜了进去。

一张双人床,旁边的床头柜上放了两个相框,书桌在床的对面,上面放着台式电脑和几个小相框,还有三四本小说和一个立式梳妆镜。妮妮突然笑了,看到有一半的墙面挂着大镜子,暗想阿水确实比女人还爱美。

床上的被子有点皱,下面似乎盖着个人,妮妮见被子一直都没动静,羞怯的走过轻轻撩开,一只赤裸的平胸充气娃娃平躺着,戴着的面具竟然是阿水的脸。妮妮惊呆了,有点不知所措,她想再走近瞧瞧,可是,想着平时与阿水在一起时,他爱照镜子的那些行为,突然一阵恶心涌了上来。

她转身时,瞟到床头和书桌上的相框,全是双人照片,看似情侣,仔细一瞅,才发现两人的脸都是阿水,只是服装不同罢了,一个长发的应该是过去的阿水,另一个则是阿水现在的样子,应该是阿水把身边那人的头像移除,换上了自己的头像。妮妮觉得阿水好可怕,认识那么多年,今天似乎才是看到真正的阿水,难怪平时他都不打理女生或者男生,对自己也是不冷不热,原来他喜欢的是……妮妮不敢再往下想,头也不回的夺门跑出了阿水家。

从那之后,妮妮一个星期没和阿水联系,而他也没有任何动静。第二个礼拜,她鼓足了勇气,打算去影像店里,找阿水问个究竟。走进店里,阿水正低着头,专注的在做什么事情,不时沉醉的微笑。妮妮以为他在看DVD,走了过去,阿水正仔细的用清洁布擦光碟,擦完一张碟后,又拿起另一张继续。

阿水慢慢的转动着光碟,轻轻擦拭着,每个缝隙都不放过,眼睛盯着光碟背面的镜面中的自己,欣赏又投入,不时还露出微笑。他转了转光碟,透过镜面看到妮妮在背后,惊吓的松开手中的光碟,落在地上。

阿水开口正想说什么,妮妮却是又惊吓又尴尬,径直走出了影像店。阿水追到门口,妮妮早已不见踪影,便慢悠悠的走回收银台坐下,继续擦拭光碟。


(远在希腊神话的池边,男人才是原来的水仙,因此在红尘情爱滚滚的宿命里,男人爱了女人,往往也是爱上自己。关于生命奇形怪状的本质,文字仅须这般临水照影,书写随着人性弯弯的弧线,就能让我们更加看得明白,关于我们自己的嶙峋扭曲。)

Monday, November 26, 2012

佩瑜的从此之后




替代

她很爱待在厕所,里头的一切仿佛就是她人生的全部。

每早,她从床上爬起来后,第一件事情就是上厕所。她会很小心的对准马桶尿尿,但总会让马桶边沾上几滴尿。她会因为那几滴尿而很生气,喃喃自语后,又会拾起马桶旁的抹布,开始清洗马桶。她认真地洗刷着马桶的每一个部分,抽水箱,马桶盖,马桶的内部,马桶的外部。擦刷完一次,又想再抹一次,总要反反复复抹上几次,害怕自己遗留了某个部分。遇到稍微比较肮脏的地方,她会使劲地刷,直到马桶完全没有污垢,一尘不染为止。

看着雪白的马桶,她会心一笑。

接下来是剃胡须,即使胡须也不见得是长的。对着镜子,深情款款地欣赏着镜中,凌乱的头发,无神的脸,手缓缓地,来回地,触摸着下巴。接着,她又温柔地为嘴唇的周围涂上剃须膏,从左边的嘴角,慢慢地涂向右边,又回到左边,形成一圈。手指游走在泡沫间,与肌肤亲密地触碰着,柔软中带点刺刺的感觉。她轻轻地闭上眼睛,完全地沉浸在自我里,任凭剃须器在脸部滚动。她好享受这几分钟,因为只有现在,她才能全然地放松自己,陶醉其中。

看着镜中的脸,她满意地笑了。

而最后是沐浴。站在花洒下,水从花洒头流下,顺着身体,流到两脚间,滴答地敲打着地板。水丰盈地呵护着身体。她为头发抹上洗发水,轻揉着每一根发丝,生怕力度太大会弄疼。接着,为身体的每一处拭抹上沐浴露,手心在肌肤上慢慢地打转着,随即转化为抚摸,由慢到快。手从耳朵划下颈项后,渐渐地拥抱起自己的身体,感觉到身体发出的每份炽热,血脉的每下跳动,身体一下子活起来了。她紧紧地拥抱着身体,不想松开,不敢松开,不能松开。吸着味弥漫在空气中的薰衣草香味,好想把这一切都凝固。

在厕所里完成了这三见事后,似乎一天就结束了。

腐烂的食物,凋落的玫瑰,蠕动的蛀虫,蟑螂,凌乱地布满在屋里的每个角落,唯独厕所是干净的。

自从男朋友离开了这个房子,突然从她的生命中抽离后,屋子的一切都改变了,唯一没改变的是厕所。她无法习惯不该习惯的习惯,所以她把她和男朋友的一切回忆都琐在厕所里,还原在里头。

进入厕所,首先映入眼帘的是马桶,以往男朋友起床后,就会走进厕所,眼睛闭着,每次撒尿都会尿到马桶边。马桶的右边是洗手盆和镜子。在镜子前,男朋友总会装小孩,嚷着要她替他剃胡须。眼睛还是闭着的。他说,她最细心体贴,剃得最好,她都会忍不住亲上他沾满剃须膏的嘴唇。而最右边,靠着墙壁的是浴缸。早上男朋友洗澡前,都会在背后偷袭她,抱起她拐带进浴缸。她装生气,但还是会帮他涂搽沐浴露,帮他擦背。然后每次,两人身体都情不自禁地摩擦起来,在流水中热吻。

这几年,她每天都过得撕心裂肺,而只能把感情寄托在厕所里的这一切。直到那一天,在健身房男女共用的梳洗室里,她看到了长得像他的另一个他。

他对着镜子中的自己,手指来回地、轻轻地游走在嘴唇四周,涂剃须膏。剃须器拿起又放下,手指轻抹着嘴唇旁,检查着刺刺的地方,渐渐闭上双眼,享受着整个过程。

回家后,她花了整整三天三夜的时间,把房子彻底收拾一遍,直到客厅好像厕所一样干净。


(爱情唏嘘得无影无迹,男人离开后,女人就仿佛住进厕所里,不断洗刷拭擦自己的身体,直到灵魂自迫露底。书写正是一种暴露,不管是一个房间的厕所,或者一个身体的脆弱,但是文字作为想象的替代,既然已经不能自己,也就可以更加彻底。)

瑞婷的从此之后




笼中人

小时候,我总是被你哥取笑,说我的个子和舅舅养的Mata Putih一样矮小。虽然大家也跟着奚落我,你却不曾嘲笑,而且还帮我一起找你哥出气,让他知道我们表姐妹的厉害。

还好有你,虽然同龄却总是用大人的口气来安慰我。你说这种鸟的体形小巧所以惹人疼惜,又加上一圈白白的眼圈,突出了漂亮的小眼睛。而且Mata putih也很乖,看到舅舅把食物放进笼里时,还会唧唧叫个几声,像是在礼貌地说谢谢。从这个时候开始,无论走到哪里,我都会仔细观察在天空中飞行的鸟。尤其是那些小只的。

后来,我们一起考进外婆家附近的中学,而且还同班。最高兴的应该是我们俩的妈,因为能把我们一起托付给外婆照顾。你一定不会忘记,太爱讲话的我们,总是被教数学的林老师罚站在课室门口。两个小女生,直立着背脊,望着前方的草地和钟楼。准备好一脸愧疚的表情来面对经过的师长,更忙着在没人留意的时候,继续漫无边际的聊天。诅咒那个食古不化的林老师后,尽说些只有我们才听得懂的事情。

有一次,你问我长大后要做什么。

我想成为一只鸟,因为鸟可以飞,所以很自由。

那我就当你的笼子来保护你,这样你就不会被欺负了。

可是,鸟在笼子里就不可以自由地飞了。

可以飞也不一定自由啊!不要担心啦,我会是世界上最大的鸟笼。

突然有一只手臂从左边用力把我推向你,不仅把我们的话打断了,还害我差一点失足。幸好被你接住了,其实更像是抱住了。第一次被你的体温包围,还来不及回神,就听见你破口大骂。原来又是隔壁班的李晓芬。

我只不过曾经跟她的男朋友,闲聊说过几句话,她就一直针对我,有事没事就来找我麻烦。下一幕我永远记得,你把她推倒在地上,抓住她的衣领,警告她不准再欺负我,不然你一定不会放过她。本来还很嚣张,她的脸上的表情开始扭曲,我在一旁窃笑之余,心里其实是暖暖的。

毕业后,我们瞒着父母和亲戚朋友,创造了自己的天空。这种感觉很刺激,像是在空中飞行一样,而且每天都是大晴天。也可能是因为能飞了,所以想要飞得更高更远。不过,你却多疑,限制我的一举一动,不准我和别的女生出门,也不喜欢我去朋友的生日舞会。你要我把所有的时间都花在你身上,只属于你一个。好几次都因为这样而吵架,隔天你手腕上就会出现多一道疤。每一道疤,犹如飞机狠心地滑过天际留下的痕迹,深刻透蚀。

那晚吃团圆饭,你牵着我来到亲戚面前,公开我们的事。满脸羞耻的我松开你的手,跑出门外,留下你在那里面对所有的愣然和愤怒。我知道这么做很不负责任,可是我还没有做好心理准备。

你也应该懂的,我有时会变成一只小鸟,飞进自己的鸟笼里。我不想去面对,我不要别人用奇异的眼光看我,但我却完全没有顾及你的感受。我在外头游荡直到深夜,才回到我们的家。电梯的门一开后就听到骚动,亲戚朋友在门边哭成一团,我在一阵天旋地转之间昏眩了过去。

你躺在鸟笼般金褐色的棺木里,嘴巴嘟得尖尖的,就像每次闭着眼睛等我亲吻的样子。我上前把你紧抱着,却感受不到第一次在教室门口的温暖。我想我不曾如此仔细地看着你,才发现你尖圆的脸型很像小时候那只Mata Putih。你不是世界上最大的鸟笼,他们才是。

想你的时候,我会把食指贴着拇指形成一个圈,放在眼睛四周。透过这个圈看着天空,轻轻滑过云朵,追寻我们一起飞过的踪迹。


(天地无所遁逃,他人即是地狱,俗世的大笼何其喧嚣,书写尤其需要看破此道,因为我们皆是不断飞行的小鸟,希望停下来的时候,能够栖息在一个爱情的巢。文字往往也是另一双翅膀,不是为了飞到遥远的天际,而是在人间低低的盘旋不去。)

佩诗的从此之后




许愿

今天是星期六。小男孩站在铁门前,一如往常地向远处遥望。今天天气不错,春天的风虽然有点冷,却轻轻的吹起地上的落叶,而落叶好像是为庆祝美好的一天而跳起圆舞曲。柳树也因为春天的到来展开了黄绿嫩叶的枝条,随着无声的旋律翩跹摆动。挨过了冬天无尽的寒冷后,花丛里等待已久的小生命开始发芽。

和春意阑珊的景色不陪衬,却只有一旁的小男孩。他玩弄着衣摆,脸上的神情落寞,就连普照的阳光也无法遮掩眼里的哀愁。小男孩叹了口气,伸手拉了面前重重的铁链。扣在铁链上的锁头‘叮咚叮咚’响着,索讨着它的自由。

地震来临的那天,上帝写好了熟睡人们的命运。全家无人能够幸免,唯独他。

小男孩的人生自从那天起好像只剩下等待。

小男孩一直想不通,妈妈常常说他们是上帝的孩子,可是为什么上帝那么铁石心肠地留下他一个人,不让他和爸爸妈妈在一起?他问了这里的大哥哥们,可是没有人理他,而漂亮的大姐姐们也不和他玩。在这里,只有刘昕和他说话。

刘昕告诉小男孩因为他还有任务在身,要完成了才可以和爸爸妈妈团聚。小男孩更摸不着头脑了,会有什么任务等着他呢?刘昕神秘的笑了笑,说到时候就会知道了。

有一晚,小男孩想念起每晚会给他讲故事的妈妈,和睡觉前会给抱抱的爸爸。他抓起了被,悄悄的爬下床,踩在会唧唧作响的地板上,经过了似乎没有尽头的昏暗走廊,到花园的草地上静静的坐着。

晚风吹过。小男孩幻想这是爸爸妈妈给他的拥抱。他看看天上,闪烁的星星在没有光害的乡村里显得特别明亮。他想象那是爸爸妈妈的眼睛,眨呀眨的,在对着他笑。他心头一阵暖意,嘴角微微上扬,好像又回到什么都还没发生的时候,感觉很幸福。以前妈妈在放学时会牵着他的手带他回家,路上看见卖面包的袁叔叔时,妈妈会笑着问他要不要吃。有一天,小男孩顽皮地松开了妈妈温暖的手,乘妈妈不注意时跑到附近的公园荡秋千。小男孩的妈妈看不见小男孩,非常着急,找了很久才看见他在公园和流浪猫玩耍。那天回到家,小男孩的小屁股第一次挨了藤鞭。

忽然之间,小男孩的视线变得模糊。他赶紧擦了擦眼睛,害怕天上的爸爸妈妈又再一次消失在眼前。小男孩着急了,不知道为什么总是擦不干眼泪,爸爸妈妈是不是又要离开了?他抽泣着,发誓说他会乖乖的,只要爸爸妈妈回来,他会听话不再乱跑了。

小男孩感觉有双手环抱着他,是刘昕伸出小手轻抚小男孩的脸颊。她告诉他泪水是珍珠,很珍贵,掉下来就破碎了,要珍惜。她还说要满怀希望,老天自有安排的。小男孩却哽咽地回答说他已经不相信上帝了。

刘昕陪着小男孩安静的在草地上坐着,两个小小的身躯裹着薄薄的被单,分享着眼前的宁静。晚风依然徐徐的吹,这次却慢慢地吹走小男孩心里的悲伤。

那晚,很幸运的,他们看见了流星。

小男孩记得妈妈说看见流星可以许愿,流星会把愿望带到天使身边,天使就会帮他实现了。他双手合十,闭上眼睛许下了愿望。刘昕问他许了什么愿望。小男孩告诉她说出来就不灵了。

刘昕点点头,说该回去了。小男孩弯下腰捡起了一颗小石子,看了天空许久,把希望装进了口袋后回到屋里。

划破天际的流星会不会实现小男孩的愿望?许多年后他依然满怀希望。

即使到了这一天,我仍然盼望着爸爸妈妈会微笑的出现在我眼前。

长大后,我离开了这里,也和从前的回忆告别。离开后的日子不算苦,我努力的工作让自己忙碌,日子也过得很充实。但是讽刺的是,每当夜深人静,回到空荡无人的住处时,无声的寂寞总让我喘不过气。

想逃开时,我偶尔会回到这个已不再被铁链锁上的地方。

今晚流星又出现在眼前。

远处,我被模糊的身影吸引住。我缓缓的靠近,熟悉的回忆在看见刘昕后涌上心头。她依然是那个和我一起看流星的小女孩。我们对望,彼此都笑了。


(灾劫之后的凋零,默默祈愿的温馨,似乎也只有小孩子的眼睛,才能看到照亮彼此的光明。在这个满目疮痍的世界,童话仅能存在于书写当中,我们更加需要依偎在文字里,但是太多流星划过的夜空,也是不愿意长大的一种耽溺。)

舒岚的从此之后




試愛

試愛不是為了享受短暫快樂,而是為了永遠的彼此磨合。

“只是想試試。”她說,“因為我不知道最後能不能愛上你和你結婚,所以給彼此一点時間試試看?”她看著他的眼睛,顿了一下,“半年吧,我可以搬去你家,不過你得負擔我这段時間的起居和生活費。”

男人聽後,低下頭盯著杯子,右手拖著小匙攪拌了幾下已經冷卻的咖啡,似乎在猶豫斟酌什麼。最後他抬起頭,“對不起,我還是不能接受試試看在一起的這種奇怪的想法。如果按你的說法,半年后你發覺你不愛我而拒絕和我結婚,这不是在玩弄我的時間金錢和感情吗?况且我是認真的在為結婚做考慮,而且要儘快。”說完男人放下了一張一百元鈔票,逕自離開了。

她笑了笑,“我何嘗不是認真的。”看著桌上的紅色鈔票,也夠付兩杯咖啡了。服務員從左邊櫃檯走來,“不用找了。”目光示意他桌子上的紙鈔。

服務員連聲道謝,見她還沒有要走的意思,於是給她端來了一杯新的正冒着熱气的咖啡。和她點的第一杯cappuccino一樣,滿滿的一層奶泡,上一杯畫了一隻可愛的小熊,而這一杯畫的是一顆心。這是第五個,這一個月裏和她相親的男人。

咖啡屋白色的小木門突然被推開,響起的鈴聲著實地吓了她一跳,她有些失神。一對情侶走了進來,男生右手牽著女生的手,左手抱著一隻和人一般大小的泰迪熊,女孩粉嫩的臉蛋透着羞澀的甜蜜。她這才注意到門上挂着一個绿色槲寄生编制的花环。樹枝裏嵌着小红果实,中間紅色金邊蝴蝶結系著兩個銀色大鈴鐺。她低頭看了看手錶上顯示的日期,原來,聖誕節快到了。只是島國的夏天讓她還沒來得及意識到12月已經所剩無幾,又一年悄然地終結了。腦中突然蹦出了去年聖誕夜,她和他在香港中環巧遇的場景。

“嗨,好久不見,你都沒怎麼變,還是那麼特別。我一眼就在人群裡發現了你。”他看著她,溫柔地笑著。

“怎麼沒變呢,都成老姑娘了。五年了吧,我們有五年沒見面了。”她直視着他的眼睛,如果是五年前她一定害羞得低下頭,手腳冰冷還莫名的緊張。可是,五年的時間足夠讓她從女孩蛻變成女人,大學時代的回憶只能當作牙齒上的殘渣咀嚼,苦澀還帶點落寞,而他們曾經如此纏綿過。

1993年,他從香港飛來這四季如夏的島國求學,四年的學士生涯並沒有讓他對這個地方抱有留戀,唯一稍微有點不舍的也就只有她了,他曾這麼對她說過。然而畢業後他飛去紐約就再也不曾回來,留下了她,也留下了灑滿遍地的心碎。

雙手捧起白色的咖啡杯,杯裡的心已經被嘴唇吮吸攪碎,有點畸形。回憶之門一打開,一時之間也很難再關上,索性就讓往昔的魑魅现形,也比留在心裏纠缠的好。在香港偶遇的那天,他們一起度過了聖誕節。他帶她回他下榻的酒店,酒店就坐落在中環。五星級的四季酒店,32層樓高的總統套房裏充滿奢貴的華麗,看來這幾年他混得不錯。她手裏捧著裝有紅酒的高腳玻璃杯站在落地窗前,維多利亞港的夜景盡收眼底。聞了聞手裏的酒,82年的PETRUS,濃郁的葡萄甜味夾雜着些許如木炭般的澀味經由鼻子迅速竄入身體,她有點暈眩。

“你就像這瓶酒,甜而不膩而且還有讓人無法忘懷的酸澀憂鬱。”他雙手從背後環住她的腰,把頭埋進被黑色長髮包裹的頸項間,在她耳邊輕喃:“我從沒忘記過你。”

壓抑了五年的情愫,慾望,對他的渴望在此刻被肆無忌憚的撩起。她沉溺了,聽從了身體最原始的召喚。赤裸的坦誠相見,他們瘋狂的互相擁抱着,五年來的壓抑瞬間釋放,仿佛要讓對方都融進彼此裏。她喜歡這種被強烈需要的感覺,她相信,這一刻他們還是愛着的,互相渴求着對方,取暖慰藉……

她又再次小酌了杯裏的咖啡,儘量不讓已經變樣的心形更加猙獰。

“我一個月後結婚,未婚妻在紐約。”這是她沉睡過去之前依稀聽到他說的最後一句話。陽光從窗簾的夾縫透進撫摸着她的臉頰。她努力地撐開依舊睡意甚濃的雙眼,轉過頭,他就躺在她身邊。指尖輕輕的觸碰著他的臉,一絲溫暖正試圖逐漸融化她手指的冰冷,他皺了皺眉頭。冷俊的顴骨,濃黑的眉毛,沉沉的鼾聲,依舊同五年前一樣孩子般的睡相。

她遲疑了一下,縮回了手,決定趁他還沒醒來之前先離開。掀開雪紡被,露出了昨夜的溫存痕跡,手臂上三道紫黑色印記及唇印。她慢慢直起了身,腳尖剛剛觸碰到地板,一陣冰冷襲進她的心裏。熱烈過後不過是冰冷的延續,是的,這次應該換做她先離開。

杯裏的咖啡快要見底,逐漸冷卻,已經看不見心形,白色的牛奶徹底融進了黑咖啡裏。她仰起頭,喝掉最後一口咖啡,在杯口留下了深深的口紅漬。

她拎起手提包,如同那天早晨,她拎起黑色亮皮高跟鞋,轉身帶上了門,一切凝結,戛然而止的平靜。她得趕去赴下一個相親對象的約,聽說對方是個醫生,喜歡旅行,這一點和她一樣。這五年來,她一直在不同男人間展開試愛旅途,只是為了尋找,那個可以讓她停歇的地方。

她開始覺得有點累了,她得儘快重新再愛一回。


(城市的華麗藏著蒼茫,就像文字有時只是赤裸的伪装,從一杯卡布其诺的渐冷苦澀,到一張双人床的骤热凌亂,我們為了不斷尋找愛情的覆蓋,所以注定了此生的孤孤单单。書寫也是這麼一座咖啡館,安安静静的喝完咖啡,感觉就会像过去的戀人般若隱若現。)

楚依的从此之后




双生

手术室的气温有点低,冰低头看看脚上穿着的鞋套,抬头望了一会儿和电影里一模一样的手术灯,尽量分散精力的同时努力控制着自己的颤抖。

医生让她稍等一会儿。毕竟不是正规的医院,整形医院主刀的就那么几位,人多的时候经常忙不开。她觉得冻得快睡过去的时候,门开了,进来了医生护士模样的四五个人。医生在她脸上用碘酒画记号的时候,她的眼泪刷地流了出来,说不出是害怕还是什么感觉。

麻药的作用立竿见影。当护士提着她的下唇,医生划开牙龈下面连着下巴的那层肉时,冰一点也没觉得痛。

就像她刚看到水的手机里那张照片时一样,心里一点儿也不痛。她只是怔怔地看着,感觉神经似乎跟不上眼睛眨动的速度。照片里,依偎在赤裸着上身的男人怀里,面色绯红的女孩是水,已经黏在一起十几年的交心好友,而搂着她的男人,却是冰交往了六年的男友,树生。

大概是手术室强烈灯照的缘故,冰的脑袋连续窜进了当时的画面,水低着头,嘴唇被咬得发白,眼睛里却透着坚定:“从小到大我什么都让着你,但这次不行。我喜欢他很久了。你们经常吵架,我和他在一起才合适。”

随着医生的刀起刀落,一股强烈的腥味儿充斥了满嘴。那顺着脸颊流出来的暖腻,和至少两个护士更换吸血棉球的忙碌,让冰知道自己一定流了不少血。血把她脑海里的画面也染上了一股腥腻的气味儿。

她真希望这一切快点结束。脱离了皮层组织,她的下巴似乎被撑得能放进去一个苹果。接着,护士们用手固定住她的头,医生开始用什么东西剔她下巴的骨头,为的是稍后放入假体时,避免假体和骨头之间有肉的残渣导致以后的腐烂。

那一定是个一端无比尖锐的利器,她想。因为在医生一下下剔的时候,她整个头以下巴为触点随之被撼动。她能清楚地感受到金属与自己的骨骼摩擦的声音,仿佛也看见了模糊的血肉从骨上被挖出,剃掉。咯吱,咯吱。

“你别怪他,他只是个正常的男人。”水试着驱赶自己语气里的愧疚,冷冷地说,声音越发逼近冰的耳际,“他可能不想在结婚之后对不起你吧,趁还没被你绑定先随心所欲一次,免得以后每天对着你那张毫无特点的脸和搓衣板一样的身材叹息。你以为他为什么那么喜欢给我们两个照相?他早就迷恋上了我的美,只是不能表现出来而已。”冰使劲地摇头,这不是水,水怎么能对自己说出这样的话。

“别动,放假体了。”耳边传来医生口罩下面闷闷的警告。

缝合时每一针的进出让她觉得自己的下巴像是别人手里一块破旧的布料,任由人家不那么上心地摆布。外翻了很久的嘴唇被缝回牙龈下面时,能感受到被揪起的无力,整个过程结束,她觉得下半张脸不再是自己的,麻木得陌生,像是知悉水一切之后,痛到不痛的心情。

开眼角,割双眼皮,激光祛眼袋。两张脸差距不小,需要改变的太多。医生对照着旁边电脑上显示的,由多张水的高清照片合成的3D立体图,在冰的脸上仔细量算,找准位置下刀。她的思绪飘到几天前和主刀医生的对话。

“不会有什么问题,相似度95%以上。不过需要两年的时间,手术结束之后你会变成她的样子,但手术是终身的,也就是说,你不可能变回来,或者整成其他的样子。如果决定了,就签字吧。”

嘶溜……一股烧猪皮的味道钻到她的鼻孔里。已经进行到激光祛眼袋了。左眼取出的眼袋脂肪被医生放在她的脸上,凉凉的。眼部手术比垫下巴容易些,她松了松拳头,发现两只手心全都是汗。

蒙着眼睛从手术室出来,冰被护士带到休息室,打了一瓶消炎的点滴。在家的一个礼拜只能用吸管喝流食,她瘦了不少。半夜常常痛得醒来,再睡去后又被噩梦折磨到天亮。分手后连短信费也省了,手机安静地躺在枕边,注视她一个人的蜕变。

半年过去了。自从上次垫完鼻子之后她已经认不出自己的样子。镜子里站着的俨然是一个双眼无神的水。头发凌乱,脸色苍白,眼角的疤还没完全褪去。接下来几个需要全麻的手术,对她来说是更大的考验。

隆胸之后,冰在医院躺了一个星期。像发丝被植入胸膛,每一次呼吸都能撤出无以复加的痛。加上磨腮帮和吸脂,她仿佛在鬼门关前走了一遭。麻药过后她几度痛得昏厥,看着镜子里缠满绷带的脸和不听使唤的身体各个部分,除了疼痛没有其他感觉。冰也想放弃余下的手术,但水那张示威的脸让她不甘,于是告诉自己,快了,就快变成他喜欢的样子了,我要把他夺回来。

终于,等到了他两年后的生日。冰看着镜子里完美的水的脸,画了个淡妆,穿上他钟爱的黑色修身连衣裙,和三寸半的高跟鞋,向他的家出发了。

叮咚,门铃响了。

树生给她开了门。两年没见,他的脸上多了几分成熟与沧桑。

他给她倒了杯水,开口了:

“没想到你回来找我。那个晚上喝多了,犯了我永远不能原谅自己的错误。你很美,你让男人无法抗拒,但这种美显得很不真实。冰虽然不美,但她的一颦一笑都是我们美好的回忆。或许我的心态也变了吧,犯过错,知道自己最想要的是什么了。她昨天回来找我,我向她求婚了,我会珍惜她一辈子的。”

冰的身体僵直,大脑一片空白。他的一字一句像飞快引线而过的针尖,绕成韧性的痂茧裹住她的身体。突然,眼前的一幕使她所有的努力,所有的硅胶,盐水,肉屑和骨渣,化成锐刺一般,刺破了通体的痂茧,从洞口流出溶为一体,溃烂的伤口碰到她的泪水,开出了两朵一模一样的冰蓝色的花。

她看到的,是那个圆脸单眼皮平胸的自己,从厨房走出来,向她微笑。


(书写不是浮华的观照,而是灵肉的窥视,正如爱情不是眼耳口鼻的绚丽,而是五脏六腑的蕴藉。不过,俗世毕竟如此肤浅,男人看女人像是看戏,男人的欲望纠结了女人的皮相,但是在文字一针一线的加加减减,荒谬的错体终能彰显相连的错觉。)

莉雯的从此之后




血水

那是个肉搏相见的清晨,五花大绑的猪群正做垂死的挣扎。乌鸦声偶尔不识趣地划过,却影响不了挥洒自如的割颈声,正悄悄取代着凄凄的嚎啕。

“这些猪母看起来还真讨厌,哭得真靠北,你也爽手点!我一刀刺下,你就好拿桶接血。”

说话的人,嘴里还叼着快烧尽的烟头,鼻孔里徐徐地生出袅袅轻烟,隐约可见,人中上胡渣的一角还沾上了曼煎糕的糖粒。他正光着半个膀子,显露出粗肥的手臂,用紧缩在小一号裤筒底下的大腿,扎稳着脚步,利刃时不时在磨刀板上来来回回地蹭,在缓缓地打了一声臭隔之后便略带点轻蔑地说道,“这畜生嘛,哪知谁是北谁是母,是母的谁都可以上,像lorong里的鸡,一个个的鸡白脸!昨晚一听到我是干这行的,便一个臭娘样地嫌我臭,他妈的!”说完弹掉烟头,往另一个被包庇在团团肥肉底下的喉管深戳一刀。

只见血水已侃侃而流,他还不甘罢休,狠狠地让刀子往内蹂躏多两寸,方肯作罢。这还不是为了出那口他昨晚吃的闷气。谁让他老孙寻春,竟然栽了个跟斗,讲明来路之后,女体竟成了条死鱼,害他在求渴若极之余,到底还受困在那迟迟不来的暖流之中,认清自己到底还是个杀猪的老粗。

眼前新血冲走了旧红,先是往他的手瓜急涌而下,再流进蓝桶里与原来的那滩血水混为一体,顺势溢出的红腥,则不缓不急地往另一个人的黑鞋底下流去。

老孙接着说,“在亚依淡桥下卖咖喱面的那个老板,今天没空,待会我会把猪血拿给他的印尼女佣席地,那个大屁股的。”说完又是一脸似笑非笑的的亵渎面容,仿佛昨晚的阴霾早已一扫而空,取而代之的是一脸猪哥的咸湿样。

卖榴莲的老安正把摩托车停泊在屠场的门廊外,看似慌张地快走了进门。他低声呢喃了两句,老孙便即刻摆下手头工夫大笑地说,“鸡白无毛见光,你老安要准备发大财了!你知道以前老清偷收那个小的……不就是见光的咯!原本在夜上海卖肉,旺他旺到大发后,从此就住进金屋,时不时也会到我这里来买肉!”

站在一旁的老安依然心神恍惚,说昨晚啥事都不敢干,还开玩笑说他要保住老命,看威尔刚是不是真的有效。老孙一听,用腰后的衣服俐落抹手,便兴致勃勃地开口说今晚要去见识见识。老安则一脸为难,把眼神瞟换到正略显吃力地把一桶桶的猪血,移至门外的小人儿身上。

“你就别为难我了。你孙啊还小,八岁的囝仔,一个人抬高搬低,还老得听你的唠叨。你也不想想,万一你发生什么事,他该怎么办?”听到这儿,老孙心里一沉,脸色略灰,撩起了那些记忆——那个跟男人厮混后生下这没人要的女儿,已不知所踪。临走前还怨他引狼入室,害得她尽失体面,人生注定抱憾,说给他留下这孩子,也算是为他送终尽的一点绵力。

老安挪了挪伫立不动的老孙再次小声地说道,“不要介意我这样讲,你也想老来有个照应的嘛。毕竟如我家查某说的,杀猪业障很重,很难不祸及子孙的,仔细想想你女儿她……”

老孙的脸色顿时变得铁青,立刻辩驳怒道,“什么狗屁业障?我女儿她又怎样了?你以为老子有得选吗?不要跟我啰利啰嗦!”即便有点理亏老孙也不想当着别人的面承认,所以即刻摆明逐客的态度,让老安不敢多劝些什么便骑上摩托走人。

心中的疙瘩再度被掀起,老孙望向冷冰冰的猪躯,喉上都有一道痕,等到身旁的小人儿拉了拉他侧身的裤袋,这才回过神来。

“爷爷爷爷,你那边有东西,我帮你扫掉。”小人儿踮起脚尖,一个劲儿地把手心往老孙嘴边的糖粒趋近,显得力不从心。老孙见着便一把抱起小人儿,香了香那幼咪咪的脸颊,熟悉的奶香味夹着糖粒的甜,迎鼻而来。

“爷爷,等下午餐可不可以吃K.F.C?”老孙苦笑了一下,小人儿不知就理,叫嚷着要快点帮爷爷洗地。随后,便有点笨拙又怕跌倒地走向水龙头那里,熟练地拿起水管作势要洗地。

红血是如此地晶莹剔透,尤其在阳光照射进来的那一刻,凝固在他眼里。强劲的水力刷的一声喷出,冲刷了先前凝聚的血水,却有一处斑斑的印记,怎么样都不会散去。


(世俗无论如何低贱粗鄙,必然总是依照血水结状,然后凝固出我们的人形。屠户之景照应祖孙之情,书写其实正是手起刀落的匠技,对准用力的戳进脏臭的皮肉,腥膻之处就会溢出幽甜,仿佛越卑微不堪的人性底处,其实越有无法切割的感心动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