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大写作班: 第一次
Showing posts with label 第一次. Show all posts
Showing posts with label 第一次. Show all posts

Monday, February 13, 2017

俞杉:一块记忆


来路

这次回程,刚托运完行李,一位口音颇重的陌生女人把女儿托付给了我。她殷殷切切地说,女儿第一次去新加坡,希望关照关照。我是怕麻烦的,但拒绝的话又不好说出口,只能嘴上应了,心里想着过海关时就随着缘分和她散了吧。

虽那么想,终究还是在海关口等了她出来。看着她拖着行李箱跟在我身后,我内心说不出的异样。我记得,十四年前说帮忙带路的女人走着走着就不见了,于是我妈和我在樟宜机场慌慌张张地补填入境卡,兜兜转转许久才找到出口。

来新加坡的记忆是十分模糊的,或许是本能的有点抗拒,所以现在只依稀剩着几个拼凑不齐的片段。

记得那天天还黑着,我们便在十字街等车了。小卡车停在我们镇上时,已载了许多人。我妈踩着踏板爬了上去,再从我爸怀里接过我。我们坐在小卡车的最尾端和我爸挥别,直到他越来越小。

小卡车车厢罩着绿色的帆布篷,只留下尾端的一面开口。虽说这是去往未来,我却不记得见到过前方的道路,只有小镇和父亲被我在颠簸中落在夜幕里的样子。

那天,中午才出的机场。我巴在阿姨的车窗上看着高速旁的棕榈树刷刷而过,前方有辆敞篷白色小卡车,载着刚修剪下来的树枝和几个印度人,四平八稳地驶着。我惊讶于新加坡人居然长那副模样,但那个小卡车我却是熟悉的。

后来,我常来回于两地,倒是再也没坐过那种小卡车了。我有时觉得记忆应该有虚构的成分,我坐卡车的经历和机场的卷发女人可能都是假的。但我看着那个女孩脸上的茫然,又觉得那么的似曾相识。

(记忆静伏在出走来去之间,文字片断接连,其实也像回忆该有的断续,文字的神情仍旧有股冷淡,不过隐然已成风格,情绪一路按奈藏匿,在结尾欲真成假而又还真的告白中,才将挣扎道出。)

俊良:一块记忆


戴眼鏡

那時我正在辦理交換學生的手續。掛了號,在診所里排隊檢查眼睛。護士循例要問我近視嗎,我還沒說完近視呀,她就在表格上打勾勾了。然後,讓我坐上凳子,摘下眼鏡,由上到下把英文字母念一遍。下面三行實在看不清,就搖搖頭,像不會做題的小學生。

戴眼鏡也是在小學。我算是戴得早,當時五十個同學的班級只有五六位是戴眼鏡的。我羨慕他們,圓框框的眼鏡,系一條連著脖子的帶子。體育課的時候,他們總要謹慎地把眼鏡裝進小盒子里,然後慢悠悠地走來集合。仿佛他們自己有一個世界,總是討論眼鏡。

我要向他們看齊,有天也擁有自己的一副眼鏡。朋友告訴我養成近視最有效的方法,是戴別人的眼鏡,多戴幾次就會近視了。知道這條好方法之後,我就向他們借些眼鏡來戴,可眼鏡是珍貴東西,果然他們是不願意借給我的。有次偶然的機會,在桌上發現了裝著眼鏡的小盒子,那是阿峰的眼鏡,他下課都會到操場玩追逐。我就偷偷取過來戴上。

我剎那看見一個如此分明的世界。黑板的綠桌椅的褐水瓶的藍,它們竟如此誠懇地堅持它們自己的顏色。我貪婪地搜索,一隻手抓著眼鏡的框,一隻手摸著前的東西,覺得它們實在得有點太虛構了,而那觸覺又仿佛是一支跟不上節奏的秒針,嗒嗒地在視覺的深處窮追不捨。直到我頭暈目眩,把眼鏡放回盒子里,已經把吃午餐的事情忘了。

我并沒有因為戴過幾次阿峰的眼鏡就患上近視。倒是我覺得不以為意的時候,便開始看不清黑板上的老師的字了。沒幾天,媽媽就給我配了一幅眼鏡。特別記得挑眼鏡時,我說方的框沒辦法罩住眼睛的全部部分,必須買個圓框的,合著我圓圓的眼睛。

念完稍微歪曲的EDFCZF之後,護士在表格上寫了幾個字。戴上眼鏡,我的世界又重新安分起來。我想,眼鏡架在靈魂的窗戶的外面,說它是窗簾么也沒有遮蔽的用途,說它是蚊帳么也沒有抵擋灰塵的用途,那只好管它叫靈魂的貼膜了。這麼多年,都很習慣它了。

(记忆很远,老花的时候就看不见,所以要趁年轻多瞧几眼,平淡笃定凑近回忆,文字照旧deadpan,小孩子好奇而压抑的世界,需要这种语气方可透视完全,结尾反复推论的作态明显,也无甚深意可揣。)

家頴:一块记忆


香梨

親戚旅行歸來,帶來了一箱日本梨。香梨爽脆清甜,同是鳥取縣出產,卻終究和記憶中的味道有所差異。

兩年前的炎夏,首次的獨自旅行,目的地是旅行書上鮮少提及的地方。六、七小時的車程、從繁華的大阪到杳無人煙的鳥取郊區,乘上一小時一列的火車。木建築的車站仍以人手驗票,稀疏的列車時間表上寫上此地的名字 ── 岩美,一個位於海岸邊的小鎮。

簡樸的民宿,位處於沙灘旁,也許是郊區的原由,日暮時分後四周馬上染成漆黑,更別談有什麼娛樂。但正因如此,才有機會把民宿所有人聚在一起。不曉得是誰提議「放煙花吧」,一群初相識的人,在深夜的海灘旁,點起了色彩斑斕的花火。遊玩回來,本以為民宿主人早已熟睡,卻在推門之時,看到餐桌上放着一盤切妥的香梨。他抽着煙,對眾人說道:「歡迎回來。」

回程那天,下起了滂沱大雨。走進鎮上唯一的超級市場,買了一顆梨,坐在店外的長椅靜待雨停。或許,是甚少有遊客到訪,也可能是暴雨天沒有客人,店員走到店外和我聊起來。對話內容已十分模糊,惟獨仍記得,店員吃力地想以英語打開話匣子,當我笑着告訴他日語也可以時,他鬆了一口氣的表情。

雨停下,旅程亦將告終,和店員道別之際,他卻遞上了一袋不同品種的香梨,笑道:「這些和你剛剛吃的梨不同,帶回去試試吧。」

味道的分別,我是不太清楚,但我只記得那兩天嚐到的梨,最清甜、最令人懷念。

(總是人情最香,回憶也是一趟旅程,羈留異地的內心遊記,文字也如果肉清新,不帶一絲纏牙的贅言,大方攤開供閱讀共享,所謂文章佳作當是如此眉眼,可是在無可挑剔的駕馭之外,或許也會顯得過於安全。)

焯詞:一块记忆


腳踝的疤痕

左腳踝上那道褪色的疤痕,是我獨特的記認。我把腳抬起,遞向身旁沙發上專心讀報的爸爸。我說:「爸,你還記得嗎?」爸爸一臉無奈地抬頭望我,我咧嘴而笑,靈活地扯動他眼前的幾根腳趾。

好像是新春,我記得我穿著一雙紅色的珠片鞋。爸爸從暗角處搬來一輛單車,他一個轉身便利落地騎在單車上,在院子前裏繞了一圈。我瞪著眼看這新奇的玩意,稚氣地嚷著要爸爸載我出去。爸爸一手把我抱起,把我安放在單車後方的座位上,然後腿一跨便坐在我身前。我興奮地叫囂,像一頭搶到骨頭的小狗,對面屋的孩子都探出頭來看我,我向那男孩露出雪白的牙齒,燦爛地笑著。

身後的院子愈來愈小,兩旁的菜田、溪澗、泥濘則愈加清晰。石徑凹凸不平,我抓緊爸爸的衫角,不斷地前後擺動雙腳,鞋子的珠片刮過轉動中的輪子,發出微弱的「叮叮」聲。我低頭望著雙腳與車輪不經意的碰撞,覺得甚是有趣,故意把腳踝貼近快速轉動的鐵枝,又在快要碰上之際拉開距離。動作變得熟練,我便加快速度,雙腳像鳥的翅膀,不停在單車兩側拍動。爸爸像是感到單車的搖晃,正要轉身望我。「啊!」我一聲高呼,單車就突然煞停,車輪不再轉動。

一陣劇痛從腳踝傳來,我哭著低頭,驚恐地看見腳踝嵌入兩條鐵枝間,血如泉湧般流出。爸爸扶穩單車,連忙蹲下,他眉頭緊皺,小心翼翼地用雙手把我的腳踝抽出,然後把我抱起,大步地跑向院子。到了家門前,我仍在爸爸懷裏放聲嚎哭。我聽見爸爸喘氣的聲音,也看見對面屋的那個男孩從窗邊偷看我,我不願看他,別過頭躲進爸爸的懷裏。

長大後說起這事,媽媽仍會指責爸爸,我也順理成章的把錯全歸在爸爸身上,隨口應和媽媽的話。爸爸卻好像因為這件事對我真的有所歉疚,每次說起這事,都會展露不自然的笑容。其實爸爸不用愧疚,這雖是我身上第一道的疤痕,但疤痕隨歲月早已消淡,曾經感受過的痛楚我也早已遺忘,剩下的都是美好的、值得珍藏的回憶。

(傷疤恆是記憶的印記,文字清新暖煦,場景層次細密,父女同騎的畫面感尤其豐富,受傷呵護已然十足溫馨,末段直抒的感激不妨稍微收斂,太過正面反而會膩。)

曦君:一块记忆


死亡笔记

傍晚收到表妹简讯,空落落四个字:“丁X是谁?”表妹与我近密,素日话题天马行空,我对这没头尾的发问豪不意外,本着给后生答疑解惑的态度讲出若干政商名人之后,她终回了一句:“不,是你笔记里的丁X。”

接着我收到一张照片,这是本翻开的笔记,左侧还细密地记着公式,右侧却涂得黢黑,页眉上画着银白色Death Note字样,笔法稚嫩却极认真。正文第一个名字就是丁X,黑色圆珠笔打底,又用红笔勾勒数下,短促锋利,像插在肉身上的花镖。这是我中三物理笔记无虞,但这个名字于我何其陌生。

中学时代的我一贯放浪形骸,与人争长短是常事,大多以小胜告终。丁X,看起来像个女名,我将相识的女性面孔从眼前次递滤过,眉目愈发模糊,只余下一张圆脸和时而及肩时而及腰的黑发。我凝视了风蚀状的人像良久,心下踟蹰:或许这真是我同窗呢。

较真地寻来毕业照,将花绿一面背去,审度着一个个生疏到拗口的姓名,终于在右上一隅找到了“丁X”二字,指尖抵住翻将过来,只看到一个微胖的短发女孩,肩胛以下都被身前同学蔽住,只露个倭圆脑瓜,不知想到什么快活事,竟笑得见牙不见眼。我认得这个人么?答案印在相纸上不容辩驳,可我努力在脑中检索与她有关的讯息,尚不能拼凑出她全貌,遑论追根溯源,弄清我们之间的过节了。

曾意图杀之而后快的人,忘了。笔记上猩红的刀刀见血的怨憎,被时间绑缚在当年当日,就这么从我的记忆中落去了。小迳相羊,花木婆娑,碧玉年华里的争执,左不过一次擦碰,一句狠话,一记眼刀罢了。我如是安慰着自己,死亡笔记上的字迹,越看越像陌生人信手涂鸦了。

“这是我中学同学,闹过一阵,又和好了。”我没有说真话,毕竟表妹年方十五,同我那时一样,正是重情的年纪。

(当下苦搜过去,关于记忆的解谜,似乎只有回忆状而无回忆,不过也隐然指向一种成长的斑迹,文风款款倜傥,以大度反思化解重临的必要,其实算是逃避,人生不妨淡定放下,书写则要血肉还原。)

雅琪:一块记忆


豆汁儿

有年夏天,妈妈每晚都会将冰镇西瓜端到你面前,于是你的夏天就是西瓜味的;有次等待,你在路边买了杯咖啡,于是到现在你都觉得等待是咖啡味的。记忆会模糊,熟悉的气味却不会,就像是现在一闻到酸臭的味道,就会想起那年在北京喝过的豆汁儿。

提起北京美食,有个重口味,名曰豆汁儿的东西颇有名气。有一年,去北京游玩,因久闻豆汁儿大名,特地让朋友带我去领略其风采。清早,刚走进人头攒动的早餐店,就闻到空气中飘着的淡淡馊味儿,远远看着每张桌上那白里透着灰,灰里透着绿,馊中又略带一丝绿豆香气的豆汁儿,我是既好奇又害怕,忐忑地等待着属于我的那碗。

“您的豆汁儿!”看着眼前这有些浓稠的豆汁儿,我迟迟不敢下嘴。端起来闻了闻,酸中带着些馊味儿,我禁不住皱起了眉头,心里直犯怵。尝试性拿起筷子蘸了一下,舔了一口,顿时觉得被异味迎头重击了一拳,眼前一片漆黑,半天才缓过神儿来。放下筷子,我立即把碗推到桌子中间,抱着宁愿浪费,也绝不喝第二口的心态看着朋友。朋友见状,撇了撇嘴,端起碗,瞬间将它干完了!我看得是目瞪口呆,一直琢磨到底是她还是我的味觉出现了问题。

豆汁儿是喝不了了,我便坐在店里观察周围的人,试着从喝豆汁儿的神态分辨出谁是地道北京人。只见有些人端起碗慢慢地喝着,时而配上一口焦圈儿,表情很是惬意,这一看就是能喝惯豆汁儿的老北京。而那些眉头紧皱,一口下去呲牙咧嘴的人,定和我一样是首次尝试豆汁儿的外来游客。

喝不惯豆汁儿的基本都是嫌其太难喝,我觉得北京人喜欢豆汁儿,不仅因为它是家乡美食,更是一种文化传承。而那酸中带着馊的奇妙味道,也是非热爱豆汁儿之人所不能体会的。

(舌头擅记忆,文字爽朗明快,笔力驾轻就熟,不过地道饮食的口味,夺过了回忆特有的咀嚼,味觉一物不妨穿插在其他意涵之上,如此写来才能跟游记的独沽一味有别。)

Sunday, February 12, 2017

王莹:一块记忆


胶装爱情

这是一个坏习惯,一直没有得到纠正。

躺在床上,关了灯,手机的屏幕随即亮起。将自己完全藏进被窝,十二月的深夜也能闷出几分热意,以为羽绒被足以遮掩手中的光源。手指划动屏幕,里头的文字演绎着又一对相同模子造出的爱情。

黑暗中的光是刺眼的,手机里的爱情不如泛黄书卷上的精彩。那是妈妈放在枕头边的小说。封皮是朴素的米黄,只印了书的名字,用年岁的折痕做点缀。我嫌弃自己卧室的冷清,总爱去睡爸爸妈妈的大床,在他们深夜归来之前,装成温席的黄香。睡不着的夜里翻来覆去,便找到了它。

床头留了夜灯,我挨着微弱的光翻开扉页。书上的字密密麻麻的,连一张插图也翻不到,让我相信这是比数绵羊更有效的催眠方法。认认真真地从第一页的第一行读起。

家道中落卖身为婢的可怜女子,丰神俊朗家世优渥的翩翩公子,像极了图画书里的灰姑娘与白马王子。但是王子没有邀请灰姑娘跳舞,所以灰姑娘继续当着她的灰姑娘。我翻了一页又一页,寻找舞会,却找到喝醉了的王子偷吃灰姑娘的嘴。

我丢了书,拿手捂住眼睛。每回和妈妈看电视,出现这样的情节,我都是要拿手挡住眼睛的。偷偷在眼皮之间留一条缝时,合拢的手指仍像糊了胶水。

书本自然合起的声音之后,卧室里只剩下风扇在转动的声音。忽远,忽近,凉风拂过,又离开,再没有其他声响了,再没有其他的人。捂眼的手先垂下,眼睛慢慢睁开,盯着封皮,瞧不见的文字在脑子里上蹿下跳。风的声音被心跳掩盖,每一次噗通,手就靠近一分。我能感觉到脸上的热气,跟灰姑娘一样热红了脸。故作正经地略过那段描述,又想着,下一次会在第几页出现。

我变成了两个,一个沉溺着,一个心虚着,书本翻了一页又一页。直到客厅门把转动的声音。我将被子盖到头顶,掩饰将小说推回原来的位置的动作。脚步声停在床边,覆盖住脸的被子被拉开。

现在,扯下被子的人换成自己,手机还放在枕头边,没了心虚,也没有沉溺。

(小说本子的男女虚假,记忆床边的女孩真实,文字彷佛也逗引了读者,一起偷看自己的昔时此景,阅读的反应程度或许可再降一格,拉开被子后也不妨补充妈妈的表情,以及阅读胶装爱情的后遗。)

刘蔚:一块记忆


忘川

烟盒又空了。

大半夜我只好不情愿地从家里穿好衣服跑去附近的便利店买烟。

便利店员工一看就是个生手。他在烟柜上找了半天都找不到我想要的烟。也不知是不是我的英文太烂以至于他根本就没听懂我在说什么。百无聊赖之际,只好拿出手机看看有没有人找我。手指无意间滑动到一个叫“忘川”的名字上。名字是灰色的,他并未上线。

我不是一个忧郁的人,可这依旧阻止不了我心里有时候莫名泛滥起的绝望情绪。我听涅槃,听沉寂黑暗,期望从那些炸裂的嗓音里听出一种宁静。

忘川是我在一个论坛上认识的一位同好。聊天后了解到,他是我们那一所重点高中的高三学生。我实在想象不出那所高中的人居然还会有与我相同的爱好。书呆子也喜欢摇滚?这太不可思议了。

之后的三月的一天夜里,正是倒春寒的时节。临近中考,我在家里温习。忘川这时突然打电话给我,电话里的他很迫切地希望我出门和他见面,却也不说理由。我有点犹豫,复习还没完成,而我从小的家教也不允许我大半夜不经同意擅自出门。可最后我还是经不住他的恳求,或许是我心里有些某些隐约的预感吧。

我到了约定好见面的公园。他就站着那里,脸上有种莫名的忧伤。他带了把吉他来,唱了一首枪花的“Don't cry”。他的声音干净又温柔。朦胧间感觉好像夕阳下渔歌的晚唱。我第一次觉得原来摇滚没有嘶吼也可以这么感性。我们坐在公园里的椅子上,谈摇滚,谈生活,谈学习,无所不谈。一直到天蒙蒙亮。我们都知道到了该回家的时候。临别时他把他的吉他送给我,对我说了句。

忘川彼岸途,十里桃林下。

他背对着我,我无法看出他脸上的情绪。而在那天之后我也再未见过他。网络上,现实中都好像没了他的音信。他再也没找过我,而我也没有尝试着去找他,甚至连电话都不曾给他打过一个。我知道,那些散落在公园里的歌声,是再也回不到我的生命中了。

他的吉他就留在我房间里。很多年后,吉他包和很多杂物堆在一起,蒙上了一层灰尘,而吉他弦上锈迹斑斑,一如生命中凛冽的遗忘。

(相知总是难相忘,文字的率性气息颇有特色,不过记忆里的故人说来却过于神秘,而且传奇的元素混杂太多,公园弹唱后相赠曲词还外带吉他,有始无终虽然此憾绵绵,但是也无从推敲出更大的领悟。)

凯宇:一块记忆



小镇故事

2009年,十二岁的我初来镇上,搭起帐篷,用稚嫩的笔法敲开一段不说话的旅居。

这座小镇名为“部落格”,其居民以“部落客”自称。他们从扎营开始,用日积月累的图文慢慢堆砌成家,从门面到角落亲手布置,在屋里圈养生活情调。他们喜欢以键盘书写日记,无论是在慵懒的白天,或是夜深的睡前。

踏入初中,帐篷已不堪记事的堆叠如山,于是我也造了所房子,前门挂上自绘的插图,后院种起木瓜树,将种种平凡与不平凡的际遇寄情于指尖。在熙攘中散步,我看见不同的居家主题塑造出风格独特的路人甲乙,小镇也被雨后春笋的颜色重新粉刷,不再单调。

我在旅居路上结识了一群年龄相仿的部落客,我们时常互相参访,把话语置于篇章的夹缝间,静静交心。跳脱小镇的布景,我们其实分布于马来西亚底下不同的地理坐标。微妙的是,与好些人因了解而形影不离,也有的成了特别的笔友关系,让我意外爱上将温度亲笔烙在信纸的动作,爱上收信前后的期待和欣喜。

几年后的今天,脸书、推特垄断了居民的憧憬。自家的门,无论封锁或不封锁,想搬的都没留着,倒是遗留下来的故事停格不老。或许比起大篇幅的文章,他们更偏爱井号。当小镇光景不再以前,仅剩的居民包括我,依然在灯光晦暗的窗前,续写昨天今天。

从泛黄的初中记忆爬出,迄今九年,来信上的铅笔字迹浅了,而明信片与贺卡同空气交配出点点黄斑。小镇解开了捆绑我情绪的绳索,还赠送不善言辞的我一个表达并认识自己的空间,以及对创作的坚持。淡进淡出的部落客太多,然小镇仍保存着每个人生缩影,盼着归人。

这是充满故事的小镇,而镇上的人,习惯以文字取代灯火,彼此投影。

(既名之部落,似无需再划地筑镇,侃侃悠游昔日心迹,虽然仍有子吟青青的情怀,不过作为知交砥砺的感念,文字却是极其诚挚隽永,只是这种抒怀的方式,较像是年少曾经的回顾与忏情。)

慧莹:一块记忆




午觉起来的时候天空蒙着厚厚的灰纱,看不见日落的最后一道光,有点失落。想起小时候的每个傍晚,“面包车”会风雨不改地经过家门前。到了月尾,除了“面包车”,还有“收旧报纸车”。

那时候你被母亲灌输了“吃秤头”的概念,知道收旧报纸叔叔会乘大人们不注意时少算了几公斤的报纸。你总是在他们一来一往的搬运过程中守在秤前,用学过的珠心算,默默地算计着可换取的零用钱。你喜欢与用计算机运算的大叔比赛,要是比他们算得快一些你会格外高兴。脑袋里的珠跳了几颗,下一秒就化成金色银色的硬币。一大叠的报纸,最多只能换取几令吉的报酬。对你和母亲来说,那是两人齐心合力的成果。

“收旧报纸车”开走后,你就开始守在铁门前。“哔啵哔啵-哔啵哔啵”,声响从远方传来,你慌张地喊着母亲,深怕何时不留心,“面包车”就越过家门口了。印度阿伯的“面包车”是家中每日早餐的来源,母亲如常开启铁门迎接“面包车”的到来。傍晚的街道有点潮湿,泊油路在橙光的倒映下闪闪发亮。偶然你抬头仰望母亲的身躯,看见母亲身后发出太阳色的光芒。

你记得“面包车”上琳琅满目,当中有个时下最流行的巧克力盒,大大的盒子里只有五颗巧克力和随机包装的小玩具。二令吉换取五颗巧克力,对大人来说是多么地奢侈;在你眼里,二令吉能换取一个惊喜是绝对地值得。

就只有那一次,母亲主动让你购买巧克力盒——某种程度上算是为环保出份力的奖赏吧。你忘了赢取过什么玩具,在那淡淡的回忆里,好像只剩下兴高采烈后的极度扫兴,然后是为浪费母亲的钱的深感愧疚。你曾经想过成为面包阿伯的孩子,那样你可以将卖不完的巧克力盒占为己有,可以尽情地享受巧克力、八字糖、脚掌糖和很多平时不轻易得到的零食。

看着手上捧着的零食,你不经意想起它们究竟流浪了多久才落入自己手中。它们有没有感谢那个帮助它们脱离日晒雨淋日子的你,还是为你将它们从同伴中抽离感到怨恨。如果可以,你想把它们都买下,伴它们度过幸福快乐的日子。

那次以后,你承诺每到便利商店,就会买条巧克力,日复一日地将它们带回家。到了现在,你依然在每次放学经过那里时停下脚步,有时候不到一个月一盒巧克力就能团聚,而你却总是觉得遗漏了什么。你从玻璃窗上的水滴看见无数个自己被拉得好长好长,然后跟着它们一起流出镜面。

那一天,雨下得很大,母亲轻轻拍打你的屁股,儿歌淹没在深夜的大雨中。

(文字简练中颇有韧性,叙述的底力不俗,不过情绪发泄的缘由似乎有点费解,而且后半刻意彰显性情的笔触明显,除了导致文气零散之外,也多了一种做作的姿态。)

圣雅:一块记忆


名字

韩语课上老师点名。当她问谁的名字没被叫到时,我举起了手。把名字给老师写了下来,老师看了说,她刚刚有叫到我的名字,伸亚。

可能是我没太仔细听,也可能是名字对于不说华语的人有些拗口。有些本来没有英文名字的人,因此给自己取了洋名。比如我的表弟,杰瑞赵。尽管如此,在兵营的时候,仍有人简略的把他叫成了操。

我一直都没取过洋名,直到高中时期遇到房东夫妇。房东夫妇是一对牧师,对我疼爱有加。甚至把我看待成自己的孩子,并执意要给我取个christian name,叫做Faith。圣经里说的“信、望、爱”,第一个就是信,Faith。

某天下午,房东先生来敲门,说是叫了我好久,却没人应。我回答说,并没有听到有人叫我。房东先生觉得不可思议,声称自己唤了很久“Fat! Fat!”。房东先生的英文也不是很好,他平时都在说闽南语、粤语还有华语。 从此以后,他也不怎么叫我这个名字了。

小学的时候,因为老师叫错我的名字,也闹过很大的笑话。那天我初来乍到,尽管老师叫了好几遍我的名字,我都没有答应。从来没想过,老师口中的伸椰就是我。叫错我名字的级任老师是一个洋人,从小一到毕业,叫了我整六年的伸椰。

(想要轻松开讲说笑的意图,往后必须稍微节制,虽然叙述流畅无碍,可是关于名字误念的往事,纵然大有谐趣,作为笑话谈资不无不可,当成散文作品,毕竟有点过于轻微。)

佳琪:一块记忆


精灵

因为姐姐说吹了蜡烛就大一岁了,所以小时候过生日时都战战兢兢的,生日蛋糕上的蜡烛都不敢用吹的,我是用吸的,希望能把岁数吸回去。但我还是到了该写习字的年纪。

那天夜晚,我跟我妈讨来了五支全新的2B中华牌铅笔,拿起卷笔刀,仔细地削每一支铅笔。望着排成一列摆习字簿上的铅笔,心中有种像看着亲手种的绿豆长成豆芽菜的喜悦。我掀开习字簿,再轻轻地按压,写了两排的“我”字。但总觉得字没有在格子的正中间,擦了又擦,弄到整页都是字的印迹。我想心有不甘是写不好字的,便盖起本子,趴在桌上闭目养神,转换心情。睁开眼后,我的心情极速转换成恐慌。天亮了,字没写。

翻开本子时,多眨了两下眼睛,再盖回去,又再掀开。心想七岁应该不会有失智症吧,习字都写好了。研究半天后,打开家中所有的鞋柜衣橱,决定找出像《小精灵和鞋匠》童话故事中的属于自己的绿色精灵。但因为习字可交,所以罢休。后来才知道我妈就是那时的精灵。

如今我翻阅那个泛黄的,那个封面还蘸到不知有多少酱汁的习字簿,我妈早把那些填满字的那几页剪了,用剩下的空页学英语。在这些西洋字上,仿佛还能感觉到那些字的印迹。时间就像精灵一样,悄悄来,悄悄去,无影无终。

(文字略有简洁的风姿,叙述也传神得体,小女孩的情貌一览无遗,结尾妈妈也开始习字,母女两种字体的重叠,是一个何其难得的情境,如果善加发挥,绝对比时间的常叹来得感人。)

晓惠:一块记忆


每当一人时

孤独感总是在防不胜防时,侵入一个人的时光。周四的午后,我一个人在快餐店里用餐。窗外的雨淅沥地下,然而我听不见外头的雨声,店内充斥太多不同的说话声,玻璃材质的落地窗似隔绝两处的媒介。

一群身穿中学制服的女生,映入了我的视线。她们愉悦地笑着,谈天说地。曾几何时,我就是她们,但是却从未活在这种放学后的精彩。

有关乎我中学时的一切,不快乐占了很大的比重。只因为,我没有朋友,总是形影单只,孤独地过。

如果说,每个人的一生,都会有一个最好以及最坏的一年。那么我想,我应该已经历了最糟糕的时候。

那一年,我成为了中学生,也初次体会了校园霸凌为何物。无论肢体言语网络,对当事人而言,集体对你的冷漠才是最伤的痛。应该也是同一个时期,我爱上了女厕这个私密的空间。厕所饭,是当今日本的社会现象,却也是当年的我每日的必须。

说来诡异,厕所这个地方,莫名地给我安全感,让我在校园这个迷宫中,得以呼吸自由。虽然偶尔,在那新天地的隔间内,依然听见门外对已的恶言。但门竖立如盾,无微不至,保护我于其中。

时过境迁,我虽已不是当年的我,但痛苦的记忆,淡忘却永不曾会被遗忘。

德国著名哲学家,弗里德里希·威廉·尼采,有句名言:Was mich nicht umbringt, macht mich starker(那不能杀死我的,使我更坚强)。我在心中度过了最长的一年雨季,剩下的只是等待,最美好那一年来临时的阳光普照。

(自道的讲话口吻过重,作为叙述的语言难以逼真,如果不愿回顾,其实应该另择题材,这般写法避重就轻,只能重复申诉委屈的心境,读来仅能像是自我勉励。)

璐仪:一块记忆


星空

我喜欢自然,所以烦恼时喜欢追着月亮跑,让月光晒着我这身承载琐碎烦恼的躯壳,蒸发一些残留的烦恼。夜晚常被巴士,交通灯的吵杂声频繁打扰着,但这就是城市的定律。今天听到好友分享自己即将退学的事,于是决定发泄一番。 巧的是,到了途中,沿街的路灯都坏了。第一世界的科技再先进,它仍然是一样没有灵魂的东西,哪里像星星一样,会指引方向。当下的自然反应,当然就是先寻找一道亮光。

我向上仰望,试图找寻那一片深刻难忘的夜空。那个繁星点缀的奇迹。

在山上,我们一群学生围在火堆前烤火取暖,手机没有讯号,话匣子不一会儿就打开了。从没在新加坡见过满天的星星,我痴痴的仰望,彷佛要把这一大片亮光,装进心里的天空。生于城市中,哪里有机会天天欣赏这样的美景?哪怕本地拥有一半多的星星,那也就很壮观了。

去年和同学到了泰国交流,周末时决定离开城市,去到山村里体验一番。他们的设施不及本地的十分之一,但他们拥有了我们用再多财富也换不来的质朴,平淡的生活气息。这也许是很多年前听祖母说的“甘榜”特色之一。当时的人们大概也是这样淳朴的吧!更不能忘的是村民用当地语言对我们说的那句,晚安。陌生得亲切。

慌忙中,我摸索着将手机中存有的手电筒程序打开。随着夜晚的光线掌控在我手中,我渐渐失去了星星的陪伴。只剩下天上残留的几个闪闪发亮的光体,后来听朋友说它们叫卫星。

(形容和描绘贫瘠的问题明显,文字有点亏待繁星盛景,记忆的来由应先点明,接着才摊开夜空,文句和段落硬切而欠缺衔接,导致叙述多有落空,结尾的自嘲有趣,所以总算还有亮点。)

尹骏:一块记忆




我们安分地坐在红色的塑料椅上,将手中的金纸折成元宝的形状。原先的对话被一个身材臃肿的道士给打断。随着开始飘散的香火,刺耳的铃声随着道士的经文在耳边不断回响。这令人不适的声响,我满是鸡皮疙瘩的双手似乎还记得。

记得那是一个有些沉闷的夜晚。下午下过的一场小雨,导致地面泥泞不平。一路上的树根与草丛更是使得登山路更加困难。带头的堂伯不时回过头来,确保身后的人没有掉队。没过多久,我们一伙人停在了一棵倒塌的大树旁。腐朽的木材味更是令人透不过气来。两位看似等候多时的中年男子将手中的香烟熄灭,并指示我们在土坑旁等候。

而此时,铃声也不胜防地在耳边响起。直到道士将经文念完为止,家人都默默地站在原地不动,好像等待着什么事情发生。我眼珠子像弹珠般在眶不停滚动,一直找不着一个舒服的位置。堂伯随后举起了手中的斧头,恨恨地向坑内的棺材砸了下去。两个中年男子也拿起了撬棍,二话不说地尝试将棺盖撬开。死寂的四周使得木材粉碎的声音显得格外的响亮。记得当时看到棺木内流出了大量的液体。不一会儿工夫,液体和泥巴水已经无法辨别。堂伯一边称赞木材的质量有多好,一边将我拉进坑内。

我双手在好似无底深渊的泥巴水里搜寻了一会儿,然后挖出了一支钢笔般大小的硬块。在月光下它显得泛黄,又有一些黑色的污渍。一位中年男子迅速用手接过,并将一点白酒倒在上面。堂伯伸出手将我从坑中拉起。我迷茫了一会儿,才拉过了他的手。此刻,我才赫然发现自己的手是多么的冷。掌心又有些黏黏的感觉。总觉得好像会洗不掉,也不知道应不应该洗掉。

又一阵刺耳的铃声提醒了我,手中的金纸需要变成一个元宝。有点僵硬的手指在金纸上滑动,勉强地折出了一个大小不均的元宝。我慢慢地将双手紧扣,希望能够再度温暖起来。

(当下和过去的情境,没有摆置清楚,否则亲人迁坟读来也像盗墓,整体过于关注过程,忽略了其他该有的关系,不过文字处理细节和动作方面,却还算紧凑流畅,最后以温度的意象收结,不若再扣题目。)

蕙烨:一块记忆


勋章

我最痛恨的事就是被朋友背叛。在说这句话之前,我是何等的理直气壮。可这句话一脱口而出,我便很是心虚内疚。而这愧疚之心同时藏在了那枚生锈的勋章里。

那年是北京的冬天,我参加了校外的学习之旅。 11岁的身子满满的都是能量,往这万里长城的阶梯上爬,越爬越有劲。几个好朋友突然决定来一场比赛,看谁能先抵达老师指定的集合地点,我答应了。不知多久我便到达了目的地,那里像是个休息站,有饮水机也有一个看似电话筒的东西。对凡事都中规中矩的我,不知哪来的胆量,竟然拿起了电话,轻轻按了那个红色按钮,响了几秒,便传来一个陌生男子的声音。

“喂,哪里需要救援?”

天啊!谁知道这是个紧急求救的电话!我突然有寒风刺骨的感觉,手脚开始发冷。怎么办?我会不会被警察抓走?脑子出现有一万种的结局。在我左思右想中,耳旁传来了一句,“对不起,按错了”。

我转头看原来是那出了名调皮捣蛋的学弟。说来也奇怪,他仅是我唯一谈得来的学弟。也许是他经验丰富,所以丝毫没有畏惧的,就这样帮我挂了电话。 我以为没事了,谁知他发现这等好玩意儿就迫不及待和其他人分享。围观的同学越来越多,就这样被林老师发现了,要这件事的始作俑者自己自首。学弟毫无犹豫的招供了,我却始终保持沉默。那晚学弟就被林老师处罚,必须在酒店房间里写悔过书,不得外出。

本以为校外郊游就这样结束,老师非要在离别前颁什么好学生奖。而我又偏偏选为“好学生”之一。在一票欢呼声中,我接过了那枚勋章,却始终没有提起勇气认错 。那是我人生中第一次收到表扬勋章,也是我用谎言得到的荣耀,是我用背叛换来的奖章。

今年春节大扫除时,老爸找到了勋章,拿到我眼前说,这是我品学兼优的证明,要我好好收着。

(文字多是在陈述交代的语气,回忆有点冗长枯燥,整体像是『让我感到内疚的一件事』的作文,其实还不如描绘登长城的经历,第一次目睹天地的壮观。)

Saturday, February 11, 2017

思敏:一块记忆


阿摩尼亞的味道

今天是星期五。下班后的我搭乘挨肩并足的地铁,在和姐妹淘赴约的路上,准备庆祝周末的到来。

摇摇晃晃的地铁在抵达下一个站后,车门缓缓打开。在外等候的乘客瞬间一拥而入。几乎同时间,一股熟悉的味道冲刺着我整个鼻腔。这是染发剂的味道,也就是阿摩尼亞的味道。时光仿佛回到我十八岁那年……

客厅里敞开的窗引来了一阵风,差点把铺在地上的报纸给吹乱了。我一边拿起一把塑胶椅凳,压着在风中摆动欲飞的纸张,一边对着在厕所磨蹭的母亲喊道:“你好了没?染发剂都快干了!”

再过几日就是农历新年了。母亲今早买了一盒棕色的染发剂回来,说是想换个发色迎接新的一年。虽然我们母女俩都从未染过头发,但家里只有我和母亲,我就顺理成章地成了我母亲的临时发型师。所幸网路的发达,使得一切一点就明,染发的仪式很快就要开始。

“你比我还紧张呢!”母亲说笑着,肩上披着一块旧毛巾从厕所走出来,背对着我坐在那把塑胶椅凳上。

笨手笨脚地把一撮、又一撮的头发染上染发剂时,才发现我已经很久没这般近距离看过母亲的头发。似乎内心意识中一直不愿承认母亲已不似从前年轻,也就从未细数过母亲的白发。手中一小撮头发竟已夹杂着斑斑灰发。

“人老了,白发是不是很多啊?”母亲披着破破烂烂的毛巾的背影,在我眼中从未这般瘦弱过。
“哪儿会,你永远年轻貌美!”
“那我不是成了老妖怪?”

“下一站……”

突如其来的地铁广播打断了我的思绪,也把沉浸在回忆中的我拉了出来。看来今晚的约会去不成了。回家喝一碗母亲牌的炖汤比什么都重要。

(文字和情境的流气,仍可稀释一点,感人在于不动声色,否则即是矫情,原定的约会该赴,染发的过程也得叙述完成,然后再从女儿眼中瞧看多些细节,年华的逐渐灰白,当可更有动容的面目。)

依欢:一块记忆


寿司

许多年过去,很多童年记忆也都风化得差不多了,但初尝寿司的那一夜,仍记忆犹新。那是10岁生日的夜晚,妈妈让我选了在超市里卖的寿司,那时候觉得一粒粒在寿司饭上的红色“东西”好酷!不假思索地选了它,到后来才知道那是鱼卵。

在广场外等着爸爸来接送之时,迫不及待地拿出寿司来品尝。五只手指小心翼翼地把它抓起,有模有样地沾了一点点的芥末,张开嘴巴想一口搞定,外层的紫菜却因为沾到了口水而黏牙咬不断,嘴里含着那一粒粒鱼卵,感觉吹弹可破,还有舌尖上的冰冷感。不停地用舌体把鱼卵在口腔里环游了一遍,玩够了,最后用了舌体和硬腭把鱼卵碾破,水汁喷出来,渲染在它们之间。

不少小孩都喜欢这种一咬即破的感觉,但我却是那个例外。还有最可怕的是,那芥末呛上鼻腔还刺激了泪腺,让我直飙两行眼泪。瞬间通了鼻塞,但头皮却发麻着。

“Irasshaimase~!”,服务生对着刚进来的客人,大喊着欢迎光临,唤醒了心有余悸的我。

拿起筷子,让目光随着输送带一起回转,继续等待合胃口的寿司。

至今仍不会欣赏寿司的美,但为了在聚会不当扫兴的那一位,只好尝试别的寿司或刺身类。成长就是不断地抉择,不喜欢鱼卵那就尝试三文鱼,不喜欢芥末那就沾酱青。我们不是寿司,不需要被摆放在输送带上轮回一百遍,等待投胎的机会。我们可以决定自己的去向,让生死簿里的记载变得更有意义些。

(以电影镜头般的画面剪接,处理过去与现在的衔接,稍微突兀不过也算创意,初尝寿司的描绘不宜写得像是食评,结尾关于成长的感触收结不错,但是停在『酱青』即可,轮回生死之说过于巨大而显得刻意。)

丽莲:一块记忆


水果店

父亲经营水果店已经超过三十年了。

我对水果店的印象停留在时常出没的老鼠。为了解决这个问题,父亲摆设老鼠笼,希望能捉到老鼠,减少它们偷吃水果的机率。他不惜一切的用一根香蕉、一片苹果,甚至是鸡翅膀作为诱饵,引老鼠进入笼里。那些努力都是徒然的,老鼠没捉获,水果还是有被咬过的痕迹。

首次来到水果店是我年幼时候的事。那时候报读的幼儿园在武吉巴督,靠近水果店附近,而当时住在杜佛,有一段距离。父亲又不放心把我留在家,所以我得跟着他来到店里。由于从马来西亚的货物通常在凌晨抵达店面,我们都得在凌晨两点出门。父亲有一辆小货车。我每次在车上望着空荡荡的马路,他则喜欢把车窗拉下,把陈洁所演唱的山歌黄梅调调到最大声,用口哨吹起曲子。

那时的父亲不过是四十开外,手脚灵活,整个人总是神采奕奕的。一到店面,父亲把我安顿在折叠式的椅子上后,开始工作。他把装满香蕉的竹篓用两轮手推车搬出来,用塑料绳系一个绳圈,把香蕉挂起来。过后,他把一箱箱水果摆放整齐在店外。一番忙碌后,到了早上六点,水果店正式营业。

自从陪伴父亲二十年的货车报废后,我仿佛看见父亲年老的衰落。他得提前出门,搭巴士到水果店里。如今的我已上了大学,习惯熬夜。每一次听到父亲的闹钟响起,看到他凌乱的白发,步伐蹒跚的走出房间,我不敢去预测未来几年后水果店将会是如何。

我觉得我有责任去支撑这间水果店,每个周末都会去帮父亲卖水果。店里的设备依旧没变,每个角落有老鼠笼,有年幼时睡的折叠式的椅子,连营业时间结束仍然是下午一点钟。回到家,我忙于课业,父亲则是播放他爱听的山歌黄梅调,用口哨轻轻的吹起曲子。

(虽然较是对父亲半辈子的感怀,而不是某个记忆事件的回溯,不过文字平实,不急不徐的节奏中,也流露出了亲情真挚和恒远的余味。)

恺秢:一块记忆


乳牙

农历五月初五是端午节。传说楚国诗人屈原在这一天抱石跳汨罗江自尽,而老百姓们为了防止他的遗体被鱼所食,便将粽子投入河里喂鱼。

每当端午节来临之际,浮现在我脑海里的并非屈原的故事。说来可笑,看着挂在家里的那一串串肉粽,我总会回忆起儿时所发生的一件趣事。

当时的我很小,约六、七岁大。趴在电视机前,看着可爱的卡通节目,我双手捧着香喷喷的肉粽,津津有味地啃着。不知怎么了,吃着吃着,粽子的味道突然变了。原本含在嘴里那香软甜糯的糯米饭,一瞬间像是被加了药似的。咸咸的,还带有一丝铁味。只能用二字形容——难吃!我的第一个反应,就是将口中的东西全都吐出。

咦!肉粽里怎么会有石头啊?

浅褐色的米饭像是被浸泡在血液里似的,成了暗红色。嘴里的腥味愈是浓重。感觉怪怪的,总觉得像是少了什么,可却说不出个理所当然来。不管了,先去个漱口,将腥味去掉吧!
连续漱了好几次,方才彻底将异味去除。看着嘴里吐出血迹,心里难免萌生一股惧意。我是不是要死掉啦?照着镜子,我可被自己的倒影吓了一大跳!门牙不见了!

不记得当时是感到新奇还是害怕了。只知道说话时总是漏风,咬字不清。牙齿几时才会长出来呢?万一长不出来,我岂不是一辈子都要“无牙”了?

现在回想起儿时第一次掉牙,难免会觉得当时是多么地天真。可是现在只能远远的羡慕,当时的生活无忧无虑,只需为这些鸡毛蒜皮的小事烦恼。可我们终究还是得长大,而这些儿时的“第一次”,只能被封锁在记忆中的某个角落里。

(自问句式的形态似乎是写作的习惯,首尾的起合也是作文的笔触,不过叙述捕捉到了逼真的动静,描述虽然大致流畅,却也可以增添多些新奇的想象,而不仅只是大惊小怪的心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