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我记得的人
记得有人说过,老人才喜欢回忆。
我便时常在想,自己是不是提早步入了衰老期,但是这也提得有点太早了。没经历几段春秋,几分忧愁的我却喜欢常常回过头去看从前的生活,那些曾经出现过的人,曾经发生过的事,都连同新加坡炽热的阳光,一起走向消亡。然后,我便会前所未有地感到失落。
鼠标左键敲两下,搜索栏输入一串汉字,回车,然后我就又看到了樊子的留言。这个荒废已久的博客将最后一次的生动留给了她。我尝试加载文字下方的那串网址,得到的却是错误提示的页面。
樊子是我的英文私人补习老师。和普通师生不同的是,在我跟着她学英文的两年里,一半时候是陷在咖啡厅酥软的沙发中度过的。练口语的当儿还忍不住偷瞟坐在角落里,帅得好似贝克汉姆一样的樊子的美国男友。而另一半时候则是在升着袅袅饭菜香的樊子家里。这个不算太大的普通民宅内养着一只白色的肥猫。据说,那个大学时候就成了樊子男友的胖哥哥对它宠爱有加,它成了这个老实的男人经常来探望自己女友的借口。
跟樊子最后一次见面她送给我一把伞,说新加坡不是烈日就是雨,这样我便可以经常想起她。樊子知道我喜欢唐老鸭,于是我欣喜地拆开包装纸,看到的却是那只黄色的熊。不过这也没什么,反正都是迪斯尼系列。
英文课因为她中途煲了两小时的电话粥而延长到十点,无奈只好送还是未成年人的我走到车站。我看见不远处的巴士缓缓驶来,突然摸摸口袋,惊讶地告诉她钱好像不够。
现在想来,那时应该能想出不下十种让我回家的方法,然而不知怎么的,我们的智商在那一刻巧合般地都成了摆设,在讨论无果后竟然莫名其妙地原地不动开始聊天。
街边的路灯随着夜色渐黑变得越来越刺眼,我被过亮的光线照得酸出了眼泪,樊子学着我的摸样摸了摸口袋。
“啊!我还有二十块。”
就是这样一句俗气的话,结束了我们之间的缘分。我常常会想,那时坐在计程车上的我,是否有好好地和不远处挥手的女孩对视,是否记得说一句“再见”。她好像一切我时常会做的梦一般,真实得醒了依旧能够记得,虽然笃定她的存在,如今却遍寻不到。
在之后的日子里,我遇到了井儿,那个戒不了烟,忍不住飙脏话,却留着一头乌黑直长发的善良女孩。她说话总让人感觉有点大舌头,却奇怪地操着一口美式英文。我喜欢称赞她的五官,精致得好像新疆人,那种被无数人幻想着掀起了盖头后,看到的令人惊艳的面庞。后来有一天,她戴上了蓝色的美瞳,呆愣的我望着她脱口而出:“井儿,你真像美国人。”
结果她就真的去了美国。在樟宜机场午夜依旧灯火通明的大厅里,井儿朝我拉起裙子,露出丰满的大腿和一只妖娆的美人鱼。
“怎么是红色的?”
“因为刚刺没多久。”
我不常看到刺青,更别说如此大面积的,于是那一刻不知道是惊讶还是羡慕的情绪一股脑涌上全身。她看着我,满意地笑了。
“这样你是不是永远都记得我的美?”
井儿在我心中刻下的就是这么一个自信又妖娆的形象,从不吝啬展现青春的艳丽,也不介意被人误会成风骚。时至今日,她的倩影虽然已经有些模糊,但我还是坚持地认定她即使不是什么不可亵玩的莲花,也必然是一朵没办法随便触碰的蔷薇。我想,也许我就是喜欢井儿的神秘和难测,这实在太有魅力。
在经历不多的岁月中,朋友的离去仿佛成了一种常态,悲伤到最后也多少显得麻木。然而,当我在“哐嘡哐嘡”的地铁车厢中透过电话时断时续地听到表姐的话时,还是禁不住一怔,她喃喃地说。
“奶奶,去了。”
哦,原来那些以为不会离开的,也早晚有一天会弃我而去。
奶奶的性格很奇怪,这是全家都默认的事实。她喜欢和家里上上下下的人闹别扭,比如在我妈坐月子的时候硬要分喝她的鸡汤;比如在我青春期的时候埋怨爸爸半夜吃宵夜是因为我晚饭吃太多;比如在姑妈和姑父吵架的时候不问青红皂白地冤枉姑父;比如半夜起床检查大婶是否照顾好了大伯。不过,最让人印象深刻的,还是她和爷爷之间仇人般的对立。奶奶由此成了家中长辈告诫晚辈的活素材,警示我们不要像她那样,因为任性的赌气,而嫁给一个只认识不到二十天的男人,从此,悲剧一生。
刚站在灵堂门口,我就有些迈不动步了。十二月的冬季,不知是太冷还是所处之地太过阴寒,只感觉自己不住地发抖。我扶着门框,看着一米八多的爷爷疲乏得已经直不起来的腰身,佝偻着仿佛要一头栽倒在地上。他蹒跚地把自己拖到冰冷的透明棺材前,顿了顿,布满棕色斑点的大手抖得厉害。然后,我便第一次看到了他因为忍耐而紧皱的五官,布满血丝的双眼瞬间噙满泪水。
像是被什么东西突然打到心里最柔软的部分,所有人的眼泪都在那一刻决堤,死寂的房间只听得到男男女女的抽泣。也许那一刻我们全都忘记了奶奶的不是,能感觉到的,只有至亲离开的怅然。
很多时候,我还是想不透那所谓“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却只爱感叹“人生若只如初见 ”,毕竟离别,最让人心累。
(世间所有的相遇,都是预演的告别,从友朋和家人到自己和自己,从青春少年到迟暮归天,聚散的场景一路参与,无论千遍百遍,总是动心感念。再看再看一眼的从前,书写即是惦记,如此温柔的想起才不算辜负,那些人的徘徊不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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