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良夜
这条路一般都能接到生意。我从车上下来,循着昏暗的路灯在喧嚣的霓虹灯与广告牌之间找寻一块可以短暂栖息的角落,发酸的四肢拼拼凑凑,支撑着身体僵硬地靠墙蹲了下来,点了支烟。劣质烟草香在指尖弥散开来,我呼出气看着氤氲人间,夜沉得仿佛能掐出墨一般,远处比肩云端的玻璃高楼替代夜空的星星点点,百家灯火亮的好看,这似乎是最好的时代,我感叹道,除了隔墙让人头疼的巨震,一切是好景色。
我合上眼,感受这片刻的闲暇,在这样的夜里,思绪总是在要在时空间穿梭的。巷子的更深处没有光源,我知道影子在身后自脚下拉长,像栓了项圈的犬狗在外散步拒绝回家一样,拉扯着我想踏入阴影里的步伐。犬类,特别是大型犬类,还是需要束带绑起来的,如果能套上伊丽莎白圈那就更好了,只是家养的大多能做到这些,大路边上游荡的恐怕不行。我小时候见过犬狗露出尖牙咬向其他动物的样子,因为没有任何束缚在身,张牙那一瞬间便因周身的凶气将我震慑住了,根本无法动弹。在篱笆支起将外界隔绝的小天地,偶有暑风吹过,树荫幢幢的角落里,不知何处跑进来的野犬将利齿埋入了那只猫咪熟悉的毛发里,在各处撕咬着,最后只变成了血肉模糊的一团混乱,我应该听到凄厉的猫叫,可实际上我并没有这个回忆。
就像现在这样。
胸膛微弱的起伏勉强证明着她尚存的生命体征,周边浑浊的不明液体和呕吐物与石楠花混杂的气味,刺激着我刚刚被尼古丁唤醒的神经。但似乎没完全醒,因为我感到一阵晕眩,将烟熄灭后在本能驱使的情况下去触碰了她的毛发,手指间的触感并不是我以前所熟悉的那种卷毛,而是丝丝缕缕握不住地全从手掌心滑落。裸露在外的肌肤上是啃咬和吮吸留下印子,我结束了无意义的打量,只将夹克脱下替她盖上,带到了自己车里。
我在大路上开了很久,仿佛将人溺毙的夜色笼罩着整座城市,两侧的车窗上掠过的风景尽是没有尽头的玻璃大楼,宛如复制粘贴般的街灯偶有几个故障或闪烁的,都大同小异。这样灯火通明的夜里,是没有星光的。在第三次绕回方才停留过的街口时,才发现后座的她醒了。
“别绕了,我家在长青路。麻烦你。”
我启程开往一条全新的道路,自街景变换之始就开始回想记忆里那只熟悉的卷毛猫。自那次之后便再也没见到过它,因此留给我的记忆只有一团混乱的血肉模糊,后来也没有听到任何消息,也不知道有没有被好好安葬。
长青路不远。她下车了,在下车前同我郑重地道了谢。我透过后视镜同她点了点头示意了一下,瞥见了自己熟悉的毛发,习惯性抬手覆上去顺了顺,打起精神将车开往更深的黑夜里。
(城市的黑影投射在人性的阴翳,文字叙述带有强烈的film noir风格,深受记忆侵蚀的男性司机,遇上路边落难的神秘女郎,氛围营造和内心特写皆有暗潮汹涌的亮点,不过在一片光影吞噬之间,情节终归需有明晰的脉络,女子到底为何瘫倒路中,至少需给个说法或者猜想。)
作者将自己的回忆和现实进行了有效的穿插与结合,然后虽然只描述了一晚上我与女孩乘车见面的经历,但却让人觉得值得遐想。作者更有意思的是取了记良夜这个名字作为文章的标题,让人有一种穿梭在古风古韵之中的美感的感觉。我最喜欢的就是作者对于街景的描写,穿插着“我”的意识流以及紧扣繁华一词
ReplyDelete很喜歡這篇氛圍的營造,讀起來很有韻味。對白的運用也搭配得很好,簡單一句話便道破了這個心事重重的夜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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