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大写作班

Thursday, May 9, 2024

阿德告别

 

永远记得
在这里
因为文字
我们抱住了彼此

Friday, May 3, 2024

诚翔:散文告别

大自然的牢笼

曾经有人问过我我爱大自然吗?曾经的我不知道该如何回答他的问题,而现在的我也还是不知道该如何回答他。因为如果他想要问我的是,自然界与人类社会相区别的物质世界,我觉得我还真没有去过。我觉得我最靠近大自然的时候,就是当我站在山巅,看着太阳缓缓升起的时候。当时的早晨是充满黑暗的世界,唯有远在天际的边缘,稍不留神让一缕红光点亮了。随着时间的流失,一片片的橙光挥洒在眼前的云层上,仿佛在昭告那片土地,沉默已久的他苏醒了。

当时的世界瞬息万变,我就看了一会儿,就被旁边的人提醒他的表演结束了。从那一刻起,我就知道那一次的机会是多么难能可贵,也有可能是我不再拥有的美景。那一次也是我唯一爬过最高的山,马来西亚的京那巴鲁山。

生活在新加坡的我,面对的是高楼大厦,高速行驶的地铁巴士,人来人往的行人,很少会有机会能与大自然接触。新加坡是一个发达的国家,随着经济和科技的进步,人们逐渐开发土地,消耗地球上的资源。在人们大肆地破坏大自然中,一部分的人也开始在意,并有意识地保存与拯救大自然。

在新加坡想要接近大自然,还是有地方可以去的。想要更贴近大自然,可以去中央集水区自然保护区,亦或是去乌敏岛。想要去看看海,可以去东海岸公园亦或是圣淘沙。想要去看看动物,可以去新加坡动物园亦或是裕廊飞禽公园。说起在新加坡接近大自然,以上列出的地方都是新加坡人耳熟能详,被别人问到时可能会给出的答案。因为那些地方,可能是旅游胜地亦或是新加坡特地保留的地方。很多人都说,只要有人在,大自然就不复存在。因为人有需求,有利益,有人的地方,就很可能会破坏大自然。新加坡虽有花园城市之美名,但我却觉得比不过群山环绕的鸟语花香。

很多人都喜欢养宠物,养猫养狗,养鱼养鸟。养了各种各样的动物,只有找不到,没有养不了的动物。所以这也就导致了很多人想尽办法,就为了养心仪的动物,甚至不惜走私野生动物。新加坡是以严格的法律闻名的,想要在新加坡养宠物是有很多规矩的,很多品种的动物都是被禁养的,甚至还有规定区域。

例如猫咪,组屋是不允许饲养的,规定居住在私人住宅的人才可以养。除此之外,新加坡想养鸟的人,也不是什么都能养的,唯有观赏类的鸟才可以被允许饲养。若是受保护的野生动物物种,包括犀鸟和猫头鹰是不被允许的。常见的 “street bird” 例如家鸦、八哥和鸽子,作为宠物是违法的,只有在获得许可的情况下,才可以饲养鸽子,如果被发现无证饲养鸽子,可能会面临最高500新币的罚款并被没收。

小小的新加坡,虽然面积不大,但还是能够在全岛观赏到自然的奇妙景观,也有一些地方是远离都市的喧嚣。在新加坡的野生生态中,也有很多野生的动物,是与生活在城市里的人们息息相关的。很多时候当野生动物出现在人们的视线里,都会引起人们的注意,甚至影响人们的生活。新加坡最引人注目的野生动物就有水獭、野猪、猴子、松鼠等等,这些野生动物都是比较稀有的一群。

人们也往往会忽略常看到的动物品种如猫、狗和鸟这些动物。当人们看到野生动物的时候,人们往往会欣赏它们,甚至出于爱心喂养它们。然而,很多人喂养野生动物的行为,严重地破坏了野生的生态。当野生动物习惯了被人喂养,知道人类有食物时,这就直接导致了野生动物的习性被改变。野生动物不再覓食,转而依赖人类,这就导致了它们失去觅食的能力,渐而走向灭亡。另一方面,喂养野生动物也会导致野生动物的泛滥,导致野生生态的失衡。新加坡的鸟类就是最好的例子,在地铁站、商场等地方,常常能看到成群结队的鸟群一起觅食。

我认为真正的大自然,应该是有山有水、有花有草、有动物的一个世界。在那个世界里,是没有文明的,有的只是悠闲阔景。现在大多数的大自然,都是笼里的鸟儿,被人类控制糟蹋。

(新加坡或多或少一眼望尽,能种多少花草能养多少鸟兽,地理其实正是自然的宿命,除了开头的登山望远亲临云雾,随后的较是一番典型的思绪开展,直截了当的批评,法律条文的简介,触目可见的描写,整体似乎较无框架可言,不过虽然表述不畅论说不新,但是至少都在吐露真言,书写更是一种心意。)

语缘:散文告别

猴子的家

读大一的时候,我住在学生宿舍的六楼。许是刚进入陌生的环境,亦不善与人交流,我整日蜗居在小小的宿舍里。直到有一日,我的秘密基地闯入一位不速之客:一只黑黑的小手拉开我的窗户,接着探入半个脑袋,紧随其后的是一双黑黢黢的眼睛,再半个身子,最后是一整个身子附加那条长长的尾巴——那只猴子足足有三四岁的孩子那么大。

哪怕我的内心似上百只活虾入油锅,劈里啪啦乱撞,可我的脚就像生了根般,粘连在地板上了。它见我站着一动不动,以为我挑衅,开始对我龇牙咧嘴,分外狰狞。我才仿佛解咒般反应了过来,以我运动会都没发挥过的速度冲出了门外。我透过门缝偷偷观望着,咬牙切齿的看着它用我的杯子喝水,吃我的零食,并在我的柜子里进行翻找,直到吃饱喝足玩够后,才顺了一包麦片扬长而去,而我却无可奈何。

后来,我花了一整天的时间打扫卫生,内心自然是愤恨不已。我以前就知道宿舍附近的几只猴子,成日里偷学生们的外卖或是进入宿舍抢劫,搞得学生们怨声载道,不过不是亲身体会,不懂其中酸楚滋味,如今也算是体会的彻底。好在不久后,我听人说那几只作恶多端的猴子被抓走了,但我始终想不明白,那一只猢狲怎么会开我的窗户的。

我为此翻阅了资料,这猢狲属于长尾猕猴,也称食蟹猕猴,不过它们除了螃蟹以外,水果、树叶、小动物、鸟类都是它们食用的对象。同为灵长类的猴子,有着和我们人类相似的消化系统,也就是说,人类能吃的东西猴子都可以吃,所以吃点外卖零食什么的,也就不足为奇了。不仅如此,长尾猕猴的行为也几乎与人类相似,并且具有高度的适应能力,可以学习人类的动作,这样说来,它们能够打开窗户也不是不可能的。

在新加坡,长尾猕猴是一种十分常见的猴子,它们的种群数量约为1500只。不过长尾猕猴是生活在森林边缘的动物,会在森林板块之间移动,寻找食物和领地。虽然新加坡曾经整个都被热带雨林所覆盖,但自英国殖民后,由于缺乏生态保护的意识,除了沿海的红树林,三分之一国土面积的森林被砍伐,作为木材出口到英国,剩下森林也由于伐木和收集薪柴,受到了严重的破坏。

让我震惊的是,随着砍伐森林的程度不断加深,许多猴子都失去了它们的自然栖息地,逐渐入侵了人类居住的地方。而当它们来到人类的居住地后,用不了太久就会适应人类的生活,甚至还会为了觅食而闯入人类住宅,所以人猴之间冲突不断。

为了促进人与野生动物的和谐共处,国家公园局与新加坡国立大学,展开了一项灵长类动物研究计划。我了解到国家公园局与社区组织一起合作,为物业业主提供防止猴子闯入的培训,以此避免猴子入侵我们的民宅。 

可是,真的是猴子在入侵我们的家园吗?那猴子们的家又在哪里?我胸中那股在猴子被捉走后的快意似乎淡了。

在这之后,我试图用心理学的知识来理解长尾猕猴的行为。它们作为社会性动物,也有对栖息地的渴求和对食物的欲望。在新加坡这个繁忙的城市中,每个生物都在为了生存而努力,长尾猕猴应该也不例外。或许,它们并不是故意想要侵入人类居所,而是因为失去了自己的栖息地,被迫来到了人类的生活圈中吧。

最近的某一天,我在等巴士的时候,看到了一只在石凳上坐的端正的小猕猴,它不似之前那只猴子那般凶神恶煞,而是睁着圆溜溜的眼睛看着人们,看起来乖乖的。我不禁朝它望去,它一个转头对上了我的视线,眼巴巴的样子说不出的可怜。而下一瞬,它快速的越入树梢,双臂抱住树枝,满眼好奇的打量着我。它的姿态惬意而慵懒,我竟罕见的从它那张没有表情的猴脸上,看出几分满足的意味。

我看着周围繁茂的树枝,也许,这就是小猴子的新家?

(人类是一回物种演化,文明是一番土木工程,南大这块不毛之地,先是从自然丛林掠夺而来,再从民间百姓手上收割殆尽,如今教育昌明校园亮丽,猴群肆虐倒像自然反扑,形容描述颇有生气和惬意,徒手对付顽猴纵使没辙,但是资料考据却有侠义,替猿类还了清白讨了公道,语句文气虽然略有顿拙,至少书写的体贴处处周全。)

Thursday, May 2, 2024

泓铭:散文告别

双人行

交友的基本程序,无外乎是网聊,见面吃饭,再聊,再吃饭,吃完了逛逛消消食,逛累了随地坐一坐,坐到末班车快启程了再慌忙道别。喜欢便继续聊,不喜消失也罢。这个程序我已试过多遍,受用的很。近期频了些,寒假闲着,梅雨季的阴霾天,被窝即暖即凉,总盼多个人,彻底治一治我的虚寒体质。阿毅与我吃了几顿饭,因忌口,我总点同样的奶油意面。我本未察觉,开始还食的香。香咸滑嫩的意面,我还没吃够,他倒腻了。

步入年初,天转晴,我邀阿毅去爬山,说是吃多了身子沉,该去走一走了。前年,武吉知马处新开了个自然公园,倚靠射靶场路,随名射靶场自然公园。公园的出入口极多,最方便为美世界小贩中心的天桥,越过公路,可直窜森林。旧商场的空气既怀旧也刺鼻,听说是旧空调长久未洗,长了霉菌,属室内空气污染。但瞧杂货店的安娣还健在,身手麻利,似乎也无大碍。那早我们起晚了,还未到达,身着迪卡侬的阿公阿嫲已归来,看似把景色都看光了,未留任何给迟迟到来的我们。

新加坡地势偏平,毫无山脉可言,爬山不过是徒步,但最为磨人的是湿热灼烧的气候。也因此,清晨傍晚是最为宜人的时段,凡是晚些,便是苦不堪言。

公园前世为新城矿场,曾产花岗岩,在上世纪末便已闭场。花岗岩,比水泥坚韧十倍不止,本土也多产该石,以供建筑之需,总统府便是以此盖成。常年雨水积累,矿地成矿湖。昔日的矿山也已覆满绿植,棱角尖细的山壁,倒也柔和了许多。山水合景,极美。但还未将景尽收眼帘,炽热凌人的光照,滚烫的步道,已将我等劝退。踏入树林,水泥石子路过度为泥道,茂密的绿植蒸腾不断,空气厚重粘腻,却也别样清新。

据英国植物学家大卫贝拉米,武吉知马自然保护区的树种多达四百,胜过全北美洲。高湿高温高光的热带环境,极利于植物生长。入了绿植圈,购入了许多盆栽绿植,尤其时蔓绿绒与海芋。肥硕饱满的叶片,极具美感。而新芽的冒出、植物的长成,也是个盼头。林中各植物,我也认得几个,但上百类的动植物群,应也只有学者分辨得出。

长久居于城市,甚是不习惯各种爬行动物虫类。辛亏,新马蜘蛛都不大。听老爸说,以前甘榜虫子多,他们习惯抓蜘蛛、斗蜘蛛。最具战斗力的为豹虎,身形娇小,偏黑带松绿金属色,性凶猛好斗。林子里的蜘蛛丝极细,唯有在光线下方能察觉。自然园区的路线经专人设计,其目的为供安全舒适的步道,并同时保持自然原貌。小径狭窄,两边树距极小,蜘蛛便常于两树之间织网,一不当心,便身陷罗网。

我视力差,从小便高度近视,细小的蜘蛛网,只有实身穿过,才察觉异样。蜘蛛丝拉扯着微粘腻的肌肤,不恶心,却也烦人。阿毅稍矮,一路跟在后头,基本没着到任何网,只嫌弃我一身的拉丝。

射靶场附属中央自然公园网络,衔接麦理之蓄水池与武吉知马自然保护区,位于中央集水区旁。网络的结构给予生态连通性,稀有动植物也于此地徘徊生长。阿毅儿时多收集动植物绘本,知识视力并存,渺小不起眼的虫鸟类都能分辨一二。灰褐色的蝴蝶,极平凡,我倒不感兴趣。乌墨的天堂鸟,似长了凤凰尾巴的八哥,靓丽的一面,只留给配偶,倒比同名花卉含蓄了不少。

蝉鸣全年无限听,到林子便是杜比环绕声。可车水马龙的噪音,远比林间高分贝。花园城市并非浪得虚名,都市与自然并肩,家中听得莺歌燕语,谧静森林便也听得人间烟火。围绕着中央集水区,是横跨国家的高速公路。前阵子,与友人到策士纳自然公园徒步爬山,只见林内布满骷颅头的大红警示牌。近观才知是军用射击处。国土稀少,不得不一地多用。当年在德光岛,丛林军训,竟在废弃的棕榈园。点阵式的棕榈树,三人一组,跑起来倒简单不少。

走到尽头,可徒步前往麦里芝,或掉头往返美世界。阿毅的水壶不大,见到天堂鸟便已喝完一大半,森林水源不净,也只能掉头。休息站设施简陋,湿毛巾简单擦拭身上的蜘蛛丝,也清爽许多。运动的尽头是吃,把消耗的能量补回,就当作是先消食再吃饭。

武吉知马不缺补习中心也不缺餐厅,我们便随意找了一间。沙拉到底不合胃口,我又点了奶油意面。我吃的依然香,而他似乎也不再介意了。

(身在花园心在城市,新加坡的草木优雅,大多是殖民地的前朝遗风,双人乘兴比肩入林,貌似左顾右盼边走边吟,而且写什么似乎都要佐以吃喝,闲逸的语气其实另有蕴藉,除了花草鸟兽尽入眼帘,更有热带历史和岛屿地缘的氤氲,书写不求眺望太高太远,只要文字光圈够大,快门速度够快,色调深浅冷热相宜,眼见目视点到即止也就瞬间饱和。)

嘉欣:散文告别

消失的月亮

小时候背古诗,第一句就是“床前明月光,疑是地上霜”。晚上睡不着,盯着窗帘投在木头衣柜上的影子,总感到月亮神秘的召唤。

月亮对人有着天然的吸引力。古人幻想月亮上有美丽的仙女,捣药的兔子,和永远伐不倒的一棵桂花树;日本竹子里聪明漂亮的小女孩,最终也要回到月亮上去。还没有电灯的那个年代,人们要借着月光洗衣,做事,依赖月亮的周期变化安排农活,甚至占卜命运。

月亮是所有人的朋友,从古至今,每一个孤独的人都要仰望月亮。太阳过于明亮热闹,星星又太遥远,只有月亮落在最恰好的心理距离,亲密又不至于陌生。你知道那是秋天的傍晚,和妈妈出门散步的时候,透过交叠的树杈看到的那个月亮,它跟随着脚步起起伏伏。因此不论身处怎样的境地,望着月亮,总能暂时重获自由,回到那个温暖的精神故乡。

看月亮又是种极为私人的体验,陪李白喝酒的月亮和陪白居易听琵琶的月亮,应当不是同一轮月亮。在窗台上看到的金黄圆月,和匆忙回屋掏出相机,用长焦镜头对准的那个月亮,也已经不是同一轮月亮。红楼梦有一节,讲黛玉教香菱作诗写月亮,写了两首都不够好,始终像置身事外,最后梦里才得着一首:“精华欲掩料应难,影自娟娟魄自寒”,终于写到自己,才写到属于她的那轮月亮。

不过今天的月亮又不同了。城市明亮的夜晚里,似乎很难再有照彻万川的那种月亮。人类发明钟表,打开电灯,靠大数据预测未来,因而不再是依赖月亮的孩子。尽管月亮仍不懈地追寻着每个人的脚步,人们还是很难再为月亮停留。大家更关心的问题是,如何提升计算机的速度;如何让人工智能的回复更加准确;如何增加公司的利润;如何花费更小的代价,得到自己想要的东西。眼前的那个目标像是永远没有尽头,能做的唯有一刻不停地向上攀升。

富士康流水线工人笔下的月亮是铁做的,那是工厂里批量生产的螺丝,是冰冷的机台和长满水锈的生活。这是一个追求效率的时代,手机里预装的识别软件已经可以生成完全相同的月亮照片。尽管学校高喊对创新的追求,仍然无法避免生产出大批熟练高效的分析机器——那种在压力之下仍然努力工作的螺丝钉,除了能创造价值的那一部分,其余的就只能是溶解在路灯下,可有可无的那种月光。

我的宿舍对面曾是一片树林,看上去黑暗而茂密。我常常想,白天偶尔见到的野猪猴子,晚上回到树林里,是否也和那些聒噪的鸟一起在月光下睡觉。后来学校建地铁,装上了大型探照灯,围起来的施工地,晚上能看到机械臂的剪影。我搬离那个地方之后,听说野猪猴子和噪鹃过得也还不错,或许它们根本不需要月亮,需要月亮的只是我自己。

45亿年前,一个巨大的天体撞向尚处于童年的地球,随后,在不到一个世纪的短暂时间里,从撞击的尘埃中诞生了唯一的一颗月亮,永远孤独地环绕着地球。自那以后,地球逐渐冷却,水蒸气化为雨滴填满山川河流,海洋里出现最早的生命形式,陆地被密林覆盖。后来冰川融化凝结,大陆漂移分裂,月亮也从来没有改变,只是那些欢笑和眼泪,改变了人类心中月亮的模样。

唯心主义有一种说法:“存在即被感知”,万事万物只有被感知到的时候才存在。现代生活里有太多需要注目的东西,广告牌或是手机屏幕,哪一个都比月亮明亮得多,或许在没注意到的某个瞬间,夜空中的月亮,连同月下的草地、草地里的蟋蟀和蜗牛,都曾离我们而去。

后来我放假回家,晚上关了灯,从卧室的窗户往外看,发现当年看到的原来并不是月光,只是小区的路灯和远处楼房的装饰灯,探照过来的影子。这个时代或许已经没有什么“疑是地上霜”——实际上,很多人可能既没有见过“霜”,也没有见过“明月光”——背负了过多感情的那个古老的月亮,正在消失,留下的是高清的月面照片,缩小之后投影在需要投影的地方。

(光是波纹也是粒子,月光除了物理二元性,其实还有一种纠缠的感情,古今皆然而且不分文明,天体唯物书写唯心,彼此在某个象度上却彼此相连,关于乱乌烟瘴气的世道,以及嘎吱扭动的现实,或许已经毋庸赘言,但是文字似乎犹有不忍的隐衷,以稍浅的描述和较深的感慨,观乎天文以察时变,如此从荟萃的人文和亲昵的想像,再度把月光如霜置于床前。)

耀中:散文告别

蔓延旅行

4月20号

我想把我的一生都花在旅行这一件事情上。当然这不太可能,除非钱是变魔术变的。我又问自己,为啥仙会的是仙术,妖精会妖术。而到了人就称之为魔术呢?可能人的本质就是魔吧。魔总是贪婪地想要世间一切美好的东西,最好是不加以付出就得到。哈哈。但是魔鬼可不同意。毕竟跟魔鬼做交换都是要付出寿命甚至生命的。那我又不能称自己为魔鬼,不妨叫自己魔人或者魔头吧。写到这又不禁要咒骂自己。为啥自己的思想这么具有跳跃性?如果谈到mbti,这一定是因为我ENTP的邪恶魔头身份,其中的N在作祟。什么是N?N就是当你和不是N的朋友出去吃饭点菜,朋友问:你怎么还没点好菜(不解)?我反问:为什么人类要吃饭(不解)?又扯远了。现在,言归正传!因为我写这篇文章,是要告诉你们。未来的几天我准备来一场疯狂的说走就走的旅行,为期6天。而我现在,便是在开向樟宜机场的德士上,前往目的地-成都。


4月21号

人生最悲催的事情莫过于被朋友鸽。朋友跟我约好成都会面,可惜他偷偷出门被家人抓到,阻止他长途旅行。他只好遗憾地告诉我,只能在他周边的城市见面。于是我较真的那股劲就出来了。我还偏要见他。我告诉他,定21号早上的票,周边城市见。那时我站在成都机场等候行李,我们通过微信语音,花了三分钟决定了另一个目的地- 济南。至于我为什么一定要见我这位朋友?是因为这位和我做音乐的挚友,跟我还有几首未完成的曲目。所以我如此执着见他,也是因为想早些完成这部专辑。巧了,这专辑叫做《执我》。

见到对方的那一刻,仿佛沧海桑田。我问他近况。他说他刚辞职,辞去了让他没日没夜辛苦奔波的工作。“工人罢了工,于是成为了人。”他说道。我看着他03年,却面露沧桑的脸。我沉默了。

我和他去了大明湖,湖里有一些水草,随着水流摆动。就好像上千条抖音擦边的女主播扭动的身体,在水的浮动下飘摇。我问我朋友他和他女朋友的近况。我朋友说他想早点赚钱让女朋友过上好的日子。“我会将我一切奉献给她。”“但如果哪天有一个有钱的人爱上她,我宁愿她放弃我,去过更好的生活。”“但她现在离不开我。”在水流中,我朋友的倒影好像一颗水草,就那样被水流吞掉了。

那天,我们录了专辑《执我》的主打歌《执我》。一首写给爱人的情歌。我朋友在歌里写道:“想带你去台湾,

你说这里的天空太暗,

你早就变成了我的习惯,

没有你让我怎么去习惯。”


4月22号

不敢去泰山,不知道为啥,不听,不管,不问,不看。而我们选择去刀片山,济南的一道风景。通体峭立,雄奇,如同散落在地表的画卷。来这里为歌曲摄取灵感,是自诩为艺术家的两个人的高光时刻。我和朋友比赛谁能想出第一句punchline,也就是歌曲的爆点。我冲着山谷大声喊叫,发泄着心中的空虚。我朋友这样说:群山是我的爱人们,我对她们喊道我爱你,她们也回了我爱你。我哈哈大笑,对我朋友说,就你还敢有几个爱人?你女朋友不打死你。我朋友说:我皮糙肉厚,一次打不死。

我唱道:you will never die, 死亡存在你就不存在,my friend,你存在,死亡就不存在。这句话被收录到歌曲《兄弟永在》里。

站在刀片山的刀刃上,我和我朋友肩并着肩,只是不知道生活这把利刃,会不会有天将我们割开。


4月23号

和朋友分别,路上我们没聊什么,只是两天的时间有点短暂。我播放了一首专辑里的《该走了 保持沉默》,我朋友说这歌是真的好听。到了车站,我拍拍他的背,他便走了。随后我一个人去看了趵突泉,所谓天下第一泉,原来只是一个不起眼的小池塘,中间冒着三泡水。可能不是亲眼所见,我不会相信吧。我愈发觉得自己也像水流中的一株水草。

可我想做一株逆流的,无法被水流改变走向的水草。


4月24号

我完成了《蔓延旅行2.0》这部歌曲,和我儿时的偶像一起完成的。《蔓延旅行》是十年前火爆网络的一首歌曲,至今在qq音乐上10w+收藏。我发现我旅行是想亲眼看到那些平时看不到的东西。不管是风景,人,贫穷,富贵,善良,邪恶。我都要亲眼看到。

又想起我小时候去世了的音乐老师,小学的时候教了我两年,因肺炎不幸去世。他会听到我的歌吗?

小学的时候也从来没想过自己会创作这么多歌曲。在和我儿时偶像王泽瑞合作的蔓延旅行2.0中,我这样写道:

“Journey北京to Singapore

六小时航班的执着

孤单的感觉很强烈

止不住想念home

na na na na

唱不被喜欢的歌曲

世界又多了个 不被理解的人

你我都像风里的落叶

不经意间就被吹散”

回新加坡的飞机上,夕阳映照着我的舱位。那时我yi shi我知道不管我怎样蔓延旅行,最温暖的那束光,一定照在回家的路上。

(虽然有湖有泉,而且还有良友结伴一起聊天,可是主题内容较是一种打歌哼唱的旋律,似乎跟自然的节拍丝毫沾不上边,日记式的人生可以说走就走,完整性的书写一般还得千头万绪,寂寞孤单咿咿呀呀,通常都是还未懂得天高地厚的呻吟。)

子奕:散文告别

下潜

深深吸一口气,我们扎进水里,手臂统统高举排气阀,像根肠道一样沉入水下36米。

这次下潜叫作沉船潜水,需要漫长的耳压平衡时间,我们在某些水温层走走停停,消解耳朵的古早警报。等待各种自然之力完成计算,海洋接纳了摩西,一群人便由浅蓝之蓝到深蓝之绿,透过紧密水光,缓缓将头灯照向了青苔船窗,里面装有更黑更小的海。我们并不能看到什么,这艘二战军舰在没被看见前,就已入定为深海器官,我们此刻也是这巨大身体的一部分。

还在岸上时,我预言了这艘船的忧郁,水下的它确实如此。几年前有位泰国军官下令,“沉了它,让它成为珊瑚礁”,它就带着弹孔,吐着枪炮般的泡泡倒在了海底。沉船点从此叫作Sattakut Wreck,在阳光还能抵达的海洋中,不必搭乘厚重严密的潜水艇,它的炮台与舰体就在我手边。漂游藻类包裹坚硬钢铁,冉冉地靠近光亮,连接余波外的残骸。不同于一百多年前铁达尼号带着燃料,沉寂在深海,这艘军舰干净无害,依照水下乐园的蓝图下海。此刻沉舟侧畔没有千帆竞发,我的身下是望不尽的浊水,有些小鱼一转弯就消失在了船体深处。

珊瑚没有长出来,这艘船还是之前那艘船,它们同此凉热。海水温度上升一点,珊瑚礁上的珊瑚虫就不再缤纷,它们只有凄凄白色,露出自己的骨骼,放出寄生在它们体内的植物色素。海底的轰塌总传不到岸上,世界上有一半的珊瑚都在白化,尼莫没有地方住,海绵宝宝真的变成了百洁布,人鱼公主开始拖地。几年前我还不懂潜水,听不到世界上很多船的沉没,还有很多珊瑚的人面桃花。我只会悄悄往耳沟里积攒雨天泡沫,期待在海平面升起时分,为肥皂洗一场末日旷久的澡。

当时的新闻上试卷里早有了“全球变暖”的字体,但穿着胶鞋的我怎么也等不到那一天,大家光明正大地在太阳下生活,好像很多事情不再会发生,也没有忒修斯版本的诺亚方舟。一个小孩在车后座的焦虑,会被立交桥上的大照灯吓跑,千万电网与废气蒸腾,大人们在很久之前就点燃了信仰之火。

夏天越来越热,考试越来越难,两种普天下之大势拱起了我的童年,没有任何人来解救。我很小知道酸雨与敌敌畏,大一点知道了PM2.5,这些东西有时候消失,有时候被人提起。其实消失的时候它们钻进了身体里,再出现时宛如孙悟空的火眼金睛,一闪一闪锁定了炼丹炉的原型。那本百科全书上曾说,一条不甘寂寞的鱼,不愿再吐泡吹水,遂长出强劲后肢,眼睛露出了水平面,舒展开吵闹的陆地。辛苦波妞,抱歉四海龙王,不好意思了派大星,从那条鱼登陆的那天起,我被污染的命运就已经转了几个轮回,我一出生就吸着毒气,成为一个很嫩的泥菩萨,不能为你们出气。

后来,地球打了个喷嚏,想念以前的自己,一场瘟疫席卷,封锁人类的同时,许多动物开始复苏,并活跃在城市。

我逃也似地来到了小岛,以海为天,我名为鲲,四点起床观日出,七点上潜船,吃喝很少后,穿湿衣戴脚蹼,一跃一滚一仰,都能摔进那个看似颠倒实则正序的世界。海水巨大的幕布掀起,包裹住声音,我的肺部起伏如孤岛,遗忘了乱糟糟的疫情,它召唤着触手怪物,而我的脚可能正踩着克苏鲁的眼,陷入未知但更纯粹的地心。还是说,人们乌鸦喝水般地对待大海,所以在我投身的那一刻,海水溢出神话的刻度,吞没了岛屿尖端,我从来都听说的那个末日已经来临,而我和刚认识的潜伴们,正找寻着一艘铁锈密布的船。

我不动声色地游着,咬着呼吸管,怀疑这是最后一口气。耳边传来水泡结果子的咕噜声,洋流唰唰流着,蓝海里好多小物质在漂,我们游到一片珊瑚礁上方了。我小心地控制着我与珊瑚的距离,戴着目镜向左瞟,却看到了一只比大石头还大的石头鱼。它同样不动声色,不敢透露它是世界上最毒的鱼,我连忙右手握拳,放在左手手心示意潜导,却发现由于我的散漫幻想,队伍与我有了大于一身的距离。石头鱼周围散落着小鱼,它在珊瑚丛中宛若漂浮的神龛,晦暗不明地跟我对视,我轻摆脚蹼,全身都在吸水,吸到的水几乎可以拯救岸上的火。然后我就游过去了,不需要任何呼吸的伪装,石头鱼慈悲地定在那,留我滑到了珊瑚阑珊处。

潜伴们看到我,双手交叠,大拇指摇圈,意思是这刚刚有只海龟,但我没见着,潜水中看到海龟是件幸运的事。接着他们又向我打手势问气压剩余,我用弯曲手指回答。我不想再检查我的空气瓶,它在岸上很重,在水里又漂浮起来,成为我的水肺,我外置的生命。那只我看不见的海龟魅影,也需要轮班倒的换气,我们都储存着干燥的希望,进入流动的密林。它可能是为了回溯童年,我更多是为了混淆水火。

当然,我上岸之后还要背着气瓶,忘记看不到的海龟与珊瑚,背着整个星球不断被破坏与加温的空气,从海底扯出很长的脐带,避开杀生的罪孽,深蓝地在陆地上干涸下去。

(弱水三千,书写只需取一瓢饮,一则沉舟记一趟潜水行,文字仿佛长出了奇异瑰丽的鳃,可以自供延绵的氧气和强大的幻觉,深入记忆的源头和地核的奥秘,除了不遇珊瑚不见海龟,其他统统纷纷现形,唤来天水陆洋之间的万灵,诸神哲人童话卡通轮流交替,争相吐出纯净玲珑的气泡,像在一起发着愁缅怀过去,也像意犹未尽地商讨拯救地球的妙计,深沉与轻盈的绝美演示,再潜下去大概就真的变成一条鱼。)

睿琦:散文告别


翻山

来到西北,每天的生活一下子就变得简单了: 坐车、高反还有戈壁滩。车开在单行道上,前面是山,后面是地,侧边一两棵胡杨,地上散着晒干的骆驼刺,天地在无穷远处收敛,我耳朵充血,鼓膜被汽车轰鸣和剧烈心跳声重击。

在高原上呆久了,人总会有一种恍惚的感觉。窗外足够单调,戈壁足够凄厉,空气过于稀薄,太阳又离得过于近,在某些时刻额角里滚动出濒死的空旷,似乎已经找不到任何方向,但是导游说我们在去祁连山的路上。

太远了。作为一个在中原长大的人,听到祁连山和嘉峪关,已经感觉被流放。这里没有水色也没有树,脚下的地面因为被几千年的游牧民族踏过而过于坚硬,天上偶尔掠过一只鸟,导游说是秃鹫,谁死在这片戈壁滩上它就吃谁。

我在这片高原上时常沉默,一部分是高反的原因。血压和心率一起飙高,每日每夜都是超负荷的身体供不起太多养料,以贫瘠的大脑面对自然,回到一只古猿只求生存的时代。我同导游说起我的羡慕,他们拥有上下三千多米的海拔仍然自如的身体,他指向不远处的山脉,说他爷爷一辈子的梦想就是从那里翻出来,所以他和他父亲都是导游,一遍遍翻过来又翻回去,一遍遍地上高原又下高原,带着一批一批脆弱的中原人,来看看他们的族群怎样在山后面活过世代。

我抬头看,祁连山已经离得很近了。我们要翻过比较平坦的山坡,绕到山的那头去。车子一直在一条路上开,上上下下,似乎从不转弯,我不知道要开到哪里去,只是山在靠近,像科幻小说里的高墙。

大概是从路边闪过的第一株草开始,我的车窗中出现了生命。玻璃窗取景的速度太快,我回头追不上那点绿色,面前开始断断续续跳出一两棵黄绿的干草,接着是一小片,再抬头望,远处已经是草原了。山区的水汽零星附着在车窗,小小的球形液体里混着一些沙尘。

车在山区路口短暂地停留。我从车上下来,腿早就坐麻了,路边围着一小群牛,抬着头反刍。导游不让我走得太近,说以前发生过不少事故,有的牛受伤有的人受伤,到头来都得赔钱,我只好蹲得远远看着这群牛。西北的牛大多是牦牛,和我们那里用来耕地的牛不同,他们像披了猛犸象的皮,悠哉悠哉地把草用牙磨断,身上蹭了露水,长毛打成细细的绺。

导游招呼上车的时候对我说,不要舍不得这一小群,马上带你们去大草场上,那里全是牛啊羊啊。

再往前开,果然渐渐空旷起来,翻过了祁连山,背面是大片的草原。这条路还是单行道,没有转弯,好像不论去哪,只管往前开。

草场很快就到了,车终于不用停在路边,进门边有大块的停车场,民宿木屋一字排开,框起来一个山坡。步行往里流程满满当当,先是每人领到一条哈达,再是各发一杯酥油茶,然后有不同的活动区域。左边是骑骆驼,右边是射箭,前面是餐厅,餐厅边是藏袍体验馆。我抓着盛酥油茶的空纸杯,有些局促地站在来往的人群中,头上高悬的喇叭开始放歌,唱得应该是藏语,我听不懂。

绕过挤挤挨挨的木屋子往上走,是一片没有什么人来的草皮,延伸到山坡的尽头,立着经幡,彩色的布条在风中猎猎,祈求福运隆昌,消灾灭殃。有两匹马在边上吃草,一匹黑色一匹白色,都低着头吃草。它们站在山坡的最高点,绿色在它们脚下戛然而止,这种不符合美学透视的空间感似乎将整片山坡压成扁平的海报。从上往下看,公路横贯,两边零星分布着停车场和大门。我不知道是不是每个游客走进一扇门都会得到一条抽丝的哈达,也不知道是不是山脚下的人都像我一样狼狈,口袋里装着捏扁的纸杯。

风又吹起来,广播喇叭里的电波开始模糊,老天应该能听清楚一点经幡许愿的声音。我转过身,是海浪一般的山坡,我知道这是祁连山,山的后面是一望无际的戈壁滩。

马还在吃草,头也没有抬。

(群山围绕众尘微小,大自然的怀抱不是一种惊心动魄,仅仅是简单的为了让牛马吃草,书写即是明白自己何其微不足道,而文字只需画出自得其乐的线条,慢半拍的性格形成慢半拍的风格,似乎对抗任何人生的速度都行之有效,说是游客更似游魂,元神降临荒山野地,巍巍峨峨的壮观起伏却毫不起眼,独自只看自己喜欢看的风景,于两界之间静静的心满意足,不舍飘走,也不甘羁留。)

思琪:散文告别


共生

蓝色眼泪,地狱之火。是我在探访伊真火山前对它的全部了解。

板块构造的运动形成火山,构成了奇特的自然景观和地球“跳动脉搏”的一部分。位于板块交界处的印度尼西亚,就躺卧着近130座活火山。在瓜哇岛东部的伊真火山,世界上酸性最强的蓝绿色火山湖,以及世界上唯二的蓝色岩浆,闪耀着幽谧火光,看起来寂静又迷人。即使它终年都在喷涌毒气,也让人忍不住卸下防备想靠近。于是,我也决定去见证这一地球的“心跳”,感受它蕴藏的魅力。

凌晨两点半,我们准时到达山脚下。拿上防毒面具便跟着当地导游出发了。路程大概分为三段,上山,从山顶中间下到火山口再返回,然后下山。刚进火山景区的大门,就能看见几排两轮小车堆停在路边,人力车夫蜂拥而至,好像看透了我的体力不支。当地人管这个叫兰博基尼,来回一程大概要100新币。通往山顶的路基本都是十分陡峭的爬坡路,上山时需要两个人,前面的人把宽布条拴在车上,再斜挎起来使劲向前拉着车,另一个人在后面用力推。

我坐在车里感受着地下的小石子,旁边徒步的小伙伴早已浑身湿透,提醒我抬头看漫天银河。身后的两个车夫渐渐大口地喘着粗气,即使停下也只是短暂休息。下山虽然只需要后面一个人,但因为同样陡峭,一边要拉着车,一边又要克服惯性。车夫告诉我,这样的来回他每天要拉三趟,披星戴月,不舍昼夜。

一个半小时的路程到达火山顶,人力车到这里就不能下去了,想要看见蓝火就得自己一路踩着火山壁的碎石,下到火山口。这条路是一条完完全全乱石中踩出来的野路,火山灰加上雨水让它变得更加艰难。我全程手脚并用,还拉着向导借力,一个没踩稳直接蹲坐在地上,差点一路滑下去。

夜幕下,望不见火山底有多深,只能看见密密麻麻的亮光缓慢前行。整个沉寂的山谷中,只回荡着沉重的脚步声和呼吸声。火山口下,黄色的硫化物浓烟不断地向上飘,寻找着山的庇护,同时伴着一股刺鼻的臭鸡蛋味四散开来,让周围的游客都立马戴上面具。我努力挤进人群想一睹蓝火的神秘,却因为烟雾和护目镜看得不太真切。模糊中一束束炽热跳动的蓝色火焰,是高浓度的硫化合物在高温中燃烧的结果。突然一阵风把烟吹来,我即使带着一层N95口罩和护具,也瞬间流下眼泪,顿时间呼吸困难,嗓子也被呛得说不出话来,于是立马扭头向身后走去。

蓝火旁边堆积的是火山作用创造出的丰富宝藏之一,硫磺。火山口的液体硫磺从管道流出来后又冷却,形成固体的黄色硫磺石。大自然的馈赠,就这样让贫穷的大多数当地人,有了温饱的希望。缭绕的谜团里,硫磺工人用最原始的方式开采和搬运这些天然财富。他们先用金属铁钎敲打硫磺矿,再把敲下来的大块硫磺放进简陋的扁担里。两个竹编的小筐,中间一条木板,就可以用肩扛起至少60千克的硫磺石,顺着我刚刚险些滑落的路运到火山顶,一天来回几趟挣10到20新币维持一家人的生计。他们多数用很薄的毛巾裹住口鼻来模拟防护用具,有些甚至什么都不用戴也能在滚滚浓烟中穿梭自如。

硫磺被称作“魔鬼黄金”,那以它们为生的工人,就是在“地狱”门口讨生活。随时飘落的硫酸雨,超高浓度的硫酸湖,四处飘散的硫磺气体和漫天飞扬的火山屑,从不到二十岁就开始在这样的极端环境下高负荷工作,让工人们的背被压的严重变形,肺部早已被毒气攻击得千疮百孔,造成了不可逆的伤害。即使很多人受伤后,选择转行当人力车夫,他们的平均寿命大约也只有四十岁,但为了生计,他们还是选择与火山共生。

要原路返回山顶时,天开始朦朦亮,我才真正看清这段路。走在悬崖峭壁上,看似瘦小的硫磺工人,却挑起比他自己还要重的矿石,如履平地。他嘴上叼着一支烟,作为唯一的消遣。从我身边经过时,一步一步踩得沉重又稳当。我气喘吁吁回到山顶俯瞰火山湖,蓝绿色的一汪湖水,像一滴眼泪镶嵌在山谷中。

火山从不屑于展示它的洪荒之力,所以依旧浓烟不断。站在湖边翻涌的岩浆之上的人们,从烟雾中来,又回到烟雾中去,变得那么渺小又那么微不足道。

(火山时时都在提醒,大自然也有暴戾的脾气,书写作为一种自我的苟且偷生,却要能体恤他人的水深火热,如同看了一篇国家地理,从温柔感性的视角,照看天地和肉身最原始的交接,初是满怀游兴的起行,随后感染了山石粗粝和火焰热腾,旋即转为心生敬畏的共情,但是整体较是山民形态的惊叹,而且背后肯定另有一层剥削的隐情。)

孙萌:散文告别

佛说

河西走廊,敦煌,鸣沙山东麓。

大抵是对大漠非一般的寄情,寻遍中国万千皈依处,只有这,往深处再走两公里没有人烟,可以准许我们私自放飞天灯。

黄昏时分,联系好私人导游,从莫高窟一路疾驰,在特质的沙车上随着山坡的弧度颠来倒去。远处,驼铃声混着空芜的梵音,灼热的黄色牵连成一幅无涯的壁画,空茫的气息将我们渗透淹没其中,与硕果仅存的绿意一齐陷落在月牙泉眼。

傍晚风大,漫天的尘土向我们袭卷肆虐而来,牵连着折损的植物的根茎,吞吐着粗犷的喘翕,一时不察,转身狼狈地呸了几口尚且黏连着着唾沫的菩萨的眼睛。

导游笑着向我们这群外地人说,这曾是绿洲。气候干燥着,为数不多的雨水在触地后蒸腾地无影无踪,风把巨石和草莽咀嚼咬碎,破碎的砂粒啮噬蔓延整片土地,吹旱了湖,于是沙,漠。

营地并不远,一炷香的时辰也就到了,这里属于无人问津的宝藏地,四下望去只有不远处的月牙泉排满了长队,密密麻麻地站着,像地上成群的蚁,顺着风声能听见那景区吆喝的卖水的声音,还有砍伐仅剩的林木开起烧烤摊的烟熏味。八月的风仍带着燥意,却吹得人有些瑟缩,我们不自觉拢紧了外衫,又往深处走了走,拿出提前准备好的孔明灯。

通红的,像地平线的太阳,有光和火一样的炙热。

提笔在孔明灯的四面写上不同的愿景,朋友调侃是否会过于贪心,我却说难得来一趟。小心翼翼地拿手挡住风,我们蹲在地上,和这片土地亲密接触。虽是由粒粒分明的沙土拼凑而成,触地却有丝绸一般流动的质感,脚边有不知道被谁丢下的石刻,立体突出的人脸,是壁画飞天。

热气在手中蒸腾着,却始终感受不出升力,仲夏的风实在太大,将整个用纸糊的灯罩都吹得歪七扭八。我有些无措,尝试着放开手,孔明灯沿着风吹来的地方飘去,却没法再往上高一丝一寸,黄沙四起,眼看着就要萎靡掉落,被刮去目不可及的远方。急急忙忙上前追赶,所幸有一棵干枯的树桠勾住了它,还活着。

那树根已经不扎在土里了,只在地面上死气沉沉地生长着,没一点绿意,齐齐整整的断面像古镜无波的湖,内在是干涸地紧绷,精湛的砍伐技艺甚至要比过灯底座用竹削成的篾。小心翼翼地将灯从上取下,能听到细碎的声响,断裂的根茎承载着我们过重的梦,几乎要被压垮揉碎。

长吁一口气,我们换了一个较为背风的地方继续尝试,灯的热度已经快要烫伤肌肤,但它始终悬浮着,上不去也下不来,最终只能混杂着失望与无力感在地上翻滚。我们向佛祖祷告祈求,像是岩壁上彩对自然神明的虔诚,但这终究是荒野,连佛祖都甚少光顾。我的梦放不飞了,这个向下坠的世界似乎也不堪其重,将镜头倒置,钢筋水泥倒流,九层塔被九百九十九层的通天大厦取代,飞天的乾闼婆成了航空的高新科技,壁画上被人类双手亲自画下自然神,兴许都成了摆放在门口的招财猫,佛说,谁又会庇佑我们呢?

但我曾见过的,佛,在灵隐寺,用十八颗树籽组成的,释加牟尼点化的销量有几万个,现在就戴在我的手上,比这方圆百米来的还要生机勃勃。抬眼望去,粗砾砂石遍布,只偶尔长出一刚硬的沙拐枣,分叉着卧趴在地上,从沙地残破的裂缝里望着泪流的暗涌。

导游在不远处,帮我们将孔明灯捡了回来,掸了掸上面死去尘土,说风沙大,该回了。

从城镇的方向,吹来了微小的沙暴,一股又一股的,把黄沙卷地好高好高,又狠狠跌倒摔落在揿倒的海市蜃楼,像用藏红花研磨成的黄色染料,权当作有害物质而无一丝被榨干的养分,呼啸着簇拥奔赴最后一次生命。

我最后一次松开双手,将梦轻轻托举上了天空。那只空心的灯,浑身上下都由树木的死尸制成,外罩是芙蓉皮和稻杆拼凑的肌肤,底座是赤竹被拦腰斩断的肉身,在没有一点苍郁的地方起飞,又怎么能飞的起来。想飞天的不是乾闼婆,从始至终都是人类的梦,远处,游人似乎还在增加,一辆又一辆的越野驶入,密密匝匝得感念月牙泉这片自然奇迹,没有人低头聆听这片土地悲哀的吐翕,那是祂未尽的全部湿润。

天边最后一抹配红融成渺齐的黑灰,这个四面都厚载愿望的孔明灯,终究是被火光灼烧了外壳,然后吞吃殆尽。风沙卷土重来,余烬骨灰被挥洒在这无边无涯的苍穹之下,随红尘藩篱,散去一地。

于是,我抬眉,不敢再望佛。

(犹太古谚有云,人类一思索,上帝即发噱,幸好东方神仙慈眉凝目,允许游客热烈的拍照打卡,空荡后才兀自升天,文字像是余秋雨和席慕蓉的双修合体,径走敦煌亲抚了大地岩壁的血痕,人文与自然镀光镶嵌,仿佛望穿了一千一万年吹来的风沙,在那些旅游胜地的幌子和商业变卖的伎俩之间,看到孑然一身的存有,连一盏天灯都放飞不了的世界,不如换了人间。)

郑瑶:散文告别

破镜重圆的一环

第二次踏上大洋洲的大陆,我们选择了西澳大利亚州的热门路线——北线,这是一条从珀斯出发,沿海岸线向北的路线。车子驶出珀斯的城区,我们朝着观星的小镇开。西澳的公路不宽,只有两条对向车道,两侧都是广袤的草地或沙地,向前眺望是无际的公路和被风卷起的薄薄沙尘。

途中很多的草地是牧场,其中有成群的牛羊。沙漠气候让人联想到炎热和荒芜,但农牧业却是西澳的主要产业之一。当车驶过时,有些小羊会往路边的铁网靠近,我们在观赏它们和它们的栖息地时,它们也对我们充满好奇。然而,在这条离珀斯不远的公路上,我们已经发现不少闲置的牧场,司机小哥已经屡见不鲜,也许是由于全球气候的异常,西澳面临着干草短缺。

相较于数量比人口还多的袋鼠,我们反而先偶遇了鸸鹋群。鸸鹋是现存世上的第二大鸟类,形似鸵鸟,毛通常是咖色。草地上的灌木被大风塑造出崎岖的形态,鸸鹋群在其中觅食,有一种粗犷的美感。我们想要靠近观察,但野生动物的警觉不愿满足我们的欲望。车要停靠在路边时,鸸鹋们就朝着草地深处奔去。

和袋鼠一样,鸸鹋曾经也是这片大陆的主人,分布在澳大利亚的每一处板块。欧洲殖民者的到来拉动了经济发展,却给鸸鹋带来了灭顶之灾,三种鸸鹋灭绝。隐藏在荒野中的鸸鹋也在澳大利亚建国后经历屠杀,属于它们的家园被农田、牧场侵占,原本的迁移路线被改变。生存空间被不断挤压的鸸鹋,终于被人类发现它们适合在过度放牧的草地上饲养,帮助生态的复原。从此,鸸鹋农场和商品市场迅速发展,也得到了立法保护。

相似的经历发生在不同的物种上。无关地域,人们总是喜欢破坏后挽救,其他生物都成了人类和自然无数次破镜重圆里的一环。

抵达观星的小镇时已经是下午五点,小镇不大,此时超市和餐厅几乎都结束营业了。失望的驾车离开关门的超市,对面的海岸线占据我的视线。那是难以描述的安逸画面,即使天色已经有些暗淡,阳光依旧热烈的洒在海面和沙滩,小狗叼起小球跑回主人身边,这简直是所有都市人内心的澳洲版田园梦。

小镇的夜晚很静,为了避免路灯的影响,我们坐上车,离开集中的居民区,公路上除了我们没有其他车在行驶。这里的夜空比我预想中更加震撼,不用找任何观星点,在无灯的公路旁打开窗,抬头就是满眼星光。我靠在车后座的椅背上,仰望天空,深蓝色的天空里悬着无数半明半昧的星。无人的公路是静谧的,此时车也熄了火,在无限的黑暗中,星星是唯一的光。星星距离我们上千光年之外,光的速度与其相比十分渺小,这些闪耀的星,是否只是千万年前的形态呢?

返程的途中,我们依旧没有见到活袋鼠,只有路边被车撞死的袋鼠尸体。最频繁路段两分钟内,可以看到四五具尸体。袋鼠没有鸸鹋的幸运,没有了天敌,数量激增的它们,只会威胁农场和植被,于是政府允许猎人射杀袋鼠。并且由于袋鼠的觅食习惯,车辆很难躲避突然出现的它们,所以撞死袋鼠并不犯法,这也是澳大利亚公路上常常发生的事故。

司机小哥惊讶地说:“每次开这段路,都可以看到袋鼠和狐狸,这回怎么没碰到?”

“也许感到危险了吧,有这么多同伴的尸体在路边。”我漫不经心的回答,却还依旧期待着在路上碰到活袋鼠,期待一个可以发朋友圈的巧遇。

(有些东西无迹可寻,有些东西却随处可遇,大自然的此消彼长或有规律,地球上的共生关系却依然渺茫,一趟梦田观星的旅行驿站,沿路两旁竟然涌现生机和消亡,文字的流畅舒坦跃然纸上,亲近游历之地的明媚暖意,而且思索如星光适当闪耀,虽然破镜重圆的说法有点牵强,但是在此等悲观的世道,书写无疑更要从荒凉中作出祈望。)

Wednesday, May 1, 2024

子轩:散文告别

冰雪消融之时

我们一行人在早上六点半准时起床,吃过一顿传统的丽江早餐——烧饵块配烤洋芋过后便踏上了前往雪山的大巴。玉龙雪山离丽江城区不是很远,在去雪山的路上,听来过好多次这里的朋友说,即使是在一天之中,玉龙雪山也是变化无穷的。

晨曦时分,山村尚在酣睡中,而雪山却已早迎曙光,峰顶染上晨曦,朝霞映着雪峰,霞光与雪光互相辉映;每到傍晚时分,余晖洒在雪峰上,玉洁冰清的白雪犹如披上红纱,似待嫁闺中的新娘。玉龙雪山不仅巍峨壮丽,而且随四时的更换,阴晴的变化,会呈现出瑰丽多姿的景致。它总是以一种若即若离,忽远忽近的姿态,端庄地睡在那儿,默默地守护着世代生长在那里的纳西族人。

玉龙雪山坐落于金沙江上游,十三座相连的山峰直插云霄,终年积雪不化。“上有六龙回日之高标,下有冲波逆折之回川。黄鹤之飞尚不得过,猿猱欲渡愁攀援。”千百年前的伟大诗人曾这样描述这里,金沙江在玉龙雪山脚下迎来了大转弯,奔腾的江水如洪荒巨兽一般咆哮着通过虎跳峡,折回头流入四川境内。 我曾两度踏上这座纳西族人们眼中的圣山,最近一次是在2022年的冬天,彼时的我徜徉于她的冰冷而温暖的怀抱之中,流连于这一尘不染的碧空里,竟如同受到感召一般,催生出了流连忘返的心绪。

谈笑间我们已驱车来到了山脚下,在山脚下朝上望去,这高耸入云的巨峰无疑带给我这个从小生活在平原地区的孩子些许震撼。但不同于泰山那样庄严肃穆的压迫感,玉龙雪山给我的感觉更像是一位遗世而独立的仙女,玉骨冰肌,亭亭玉立;又像是一位隐于陵薮的修士,盘踞在滇池地区,神秘而又实力强劲,仿佛随时准备羽化而登仙一般。

我们坐上缆车,车窗外的美景随海拔高度的变化而变化着,从浩如树海的云杉坪到湛蓝如镜的蓝月谷,这些景致似乎都与我十年前第一次来到这里时无异。然而正当我以为任凭世事如白云苍狗般变幻,玉龙雪山都会亘古如一之时,登上山顶后的景象竟给了我当头一棒。

从山顶的观景台望去,明明此时正值冬季,玉龙峰顶上的积雪却显得异常单薄,映衬出的雪山就像是一位身处严冬却只身着一件单衣的老人,在寒风中无助地瑟瑟发抖着。此时我才意识到,全球变暖带来的生态问题之一——冰川消融居然离我并不遥远。

以前只是经常在新闻上看到某时某地某冰川,正在以什么样的速度消融,但我并不会太过在意,印象最深的便是2019年冰岛一个原来叫做Okjökull的冰川,这些年因为全球气候变暖而严重消融,成为了世界上第一个被正式除名的冰川。冰岛语中jökull正是“冰川”的意思,于是,原来的Okjökull——奥克冰川,现在变成了一座只能叫做Ok的秃头火山。

直到今天,在如此震撼的今昔对比之中,我才感受到了冰川消融的速度之快,玉龙雪山并不是遗世独立的神女,她的生命也会像人一样流逝。霎时间我陷入了恍惚,冰川有多壮美,它的消逝就有多悲伤。等到这些绵延不绝的冰川奏响它们的终曲之时,是不是也在为全人类奏响挽歌呢?

在下山途中,一位正在放牛的纳西族牧民老人吸引了我的注意,我走上前去与他交谈,谈到冰川的消融,他很忿忿地说道,我也有看那些新闻啊报道啊,现在的人们这样破坏环境,不尊重“欧鲁“(纳西语中玉龙雪山的叫法,意为“天山”),“三朵“(纳西族保护神)会惩罚他们的。我从他口中感受到的,除了愤怒与不甘,更多的是一种对无法逆转现实的无奈。老人那如炬的目光仿佛一把利剑,洞穿了我的心。在彼时如血般的夕阳的映衬下,他眉上的霜雪亮得刺眼,像是在控诉着人们的种种恶行。

后来我了解到,玉龙雪山1957年共有19条冰川,总面积11.61平方公里。到2009年仅剩13条冰川,面积4.42平方公里。自1982年以来,玉龙雪山最大的白水1号冰川区已经缩减了一半还多。照此速度,玉龙雪山冰川可能在未来几十年里完全消失。

近些年来,无论是国内还是国外,对抗全球变暖早已成为了一个迫在眉睫的话题,从低碳出行的呼吁到各种清洁能源的开发,从大范围的植树造林到各种循环经济的发展。人类似乎已经认识到了保护环境的重要性,可是再多的诸如此类的措施,不也只是为了减缓一切走向崩坏的进程吗? 神龟虽寿,犹有竟时。腾蛇乘雾,终为土灰。我们可以接受地球有迎来终点的那一天,但不希望它过早地出现在我们可预见的未来里。

人类就像一个矛盾的集合体,从古至今都在追求永恒,却一直做着与永恒相悖的事,当一个个太平洋岛国沉没的预言照进现实,人们是否又会后悔对自然超负荷的开发和无止境的破坏?当一个个物种走向灭亡,人们又是否会想到自己也会迎来终幕的一天?

我能理解那位纳西老人的无力感,那是一种对于明知结局却无法改变的无力感。或许命运的轮盘早已被拨动,或许世界的边界之外有着不可说的观测者,直在注视着我们,嘲弄我们自取灭亡的愚行,但我还是希望人类能将命运掌握在自己手中,而不是子虚乌有的神明,少一点自暴自弃与自怨自艾,或许破局之道就在其中。

没有人的未来,不足以称之为未来,我想,当人类成功挣脱命运的桎梏,驶向全新的结局时,孕育了我们的雪山也会为我们感到高兴吧。

(冰封三尺非一日之寒,但是世界只要一暖,所有皆成一笔自作孽的流水账,雪山重游对比今夕,开头较似旅人游兴的风光旖旎,但是笔锋一转却藏有感时忧患的涵义,仁者乐山其实大可继续驻足瞭望,关于已经或者可能引发的生态和环境灾险,后段将镜头和话论提拉得有点玄远,糅杂了比较典型的高谈阔论,无疑少了书写出于耳闻目见的亲切。)

湛阳:散文告别

骡鹿至死

小的时候,我曾梦见过我的死。悬挂在窗外,双手的手指狠狠抓住窗沿,我不敢往下看,因为那里根本没有陆地。梦里美好到感受不到任何疼痛,也感受不到被体重慢慢耗尽力气的手。撒开的一刹那,豁然间身体轻的像一片雪花,被大风刮进了熊熊烈火之中。我再次以旁观者的身份现身,看着自己一点一点的被火焰拥抱,吞没。我一开始非常害怕,可我看到了红色的火海渐渐退去,露出了一滩黑色灰烬。平静的,安宁的,散发着余温,我想那是美的。

去年,我去了西班牙南边一座靠海的城市,阿利坎特。在那里,他们对死亡与东方有一种不同的看法。没有七月不能在太阳下山后回家这一说,反而,他们是接受和庆祝死亡的。每年的十一月初是来源于墨西哥的亡灵节。十一月一日是“幼灵”节,来怀念故去的孩子,二日则是“成灵”节,大家缅怀故去的成年人的日子。在那时,人们会把万寿菊放在死者的墓碑旁,试图将死去的亲朋好友的亡灵召回。人人走在街上,画上仿骷髅的妆,到处也都是仿骷髅被画上五颜六色的花纹。在这个节日,人们是不该伤心、畏惧的。

我在那座城市待了三个礼拜,我对它最大的记忆点就是那里骄阳似火,太阳永远不会下山,那里的海比天辽阔,还有最后,就是房间里的那副鹿头标本。我第一次踏入寄宿家庭的房间就看到了它。煞白的头骨,干净的像大地。骨头中的缝隙一块块被拼起,如同地球构造板块,牢固又脆弱。我看不见的空旷双眸透露着死亡的傲慢。它头上顶着一对尖细、分叉、对称的角。因为我们隔着距离,我碰不到它。我想,如果能够触碰到,那它一定会是刺骨的冷,不像雪,更像是冬天的冰雹。

在43个品种中,它是其中之一,一只骡鹿,又称黑尾鹿。我很难想象现在只剩下头骨和角的它,成年时竟然能达到200多公斤、体长1米9。雪是鹿的天敌,由于它们的体重在厚雪中不便行走,冬天也没有什么食物,它们通常熬不过去就会饿死。我对这副标本倍感好奇,因为听说屋主的爸爸喜欢打猎,它或许是他打猎的战利品。幻想着猎人潜伏在90到100码的草丛,冰冷的霰弹枪架在肩上,右脸脸颊贴住木质的枪托。发射的那一瞬间,强大的后坐力在空气中掀起涟漪。子弹一层层的穿过地壳、地幔、外核,直到内核。岩浆爆裂,它瘫倒在地上。那么狼狈不堪的样子,生命被慢慢的夺走,直到只剩下一副冷冰冰的尸体。

我开始怨恨,恨那些摧毁它的人,恨他们为何要夺舍自然中无辜的生命。可当我看着被永远定格在墙上的标本,在那矛盾之间,我竟然觉得它美得瘆人。

家庭里除了我,还住着一对年轻的夫妇和他们两个年幼的孩子。有一天,那栋楼在夜晚间突然停电了。我躺在床上望着天花板,标本就在旁边静静地看着我,我又开始胡思乱想。动物制作成标本的过程,会用很多种不同的防腐剂,三氧化二砷、硫酸铝钾进行浸泡,再用特定的解剖工具把皮肉从骨头上分离。再到最后的支架、填充、缝合和整形。在这么繁琐的过程下,很难想象世界上的标本行业却还能那么繁荣。

第二天,我们临时搬到那位妈妈的家长的家去住。晚上我们坐在餐桌吃饭,她的父母亲都不在。我问为什么,她说她的爸爸去旅行了,而她的妈妈在五年前去世了。她说的时候态度丝毫不在意,我也不知道要怎么回复,只是默默的把晚餐吃完了。随后,她跟我说,你睡在我妈妈的房间好吗?虽然心里有点膈应,但我不好拒绝,她把我的沉默当作默认。她的妈妈叫Bea,我知道,因为那是缝在被子上的名字。我拉开了房间内的抽屉和衣柜,皮制的钱包已经掉渣,墨镜、甚至是所有的衣物和照片都还在。她的妈妈看起来很年轻,长得和她也很像。

晚上关了灯,我有点怕。整个房间在她妈妈去世后一成不变,这给了我她还在的幻觉。在这座城市里,我无时无刻被死亡笼罩着。可事实证明,那些怕是多余的。过后的几天,电修好了,我们搬了回去。我又看到了那副鹿头标本。它狂妄的告诉我,死亡并没那么可怕,因为死去的它,正在以另一种方式活着。

时间过得很快,我已经离开那里不到一年。过了无数个夜晚,我也没有再想起那副标本,直到有一天我做了个奇怪的梦。那里有我也有一头鹿,我们慢慢的走,背影逐渐消失在冬天的余烬中。

(自然可以远观不可亵玩,将动物制成标本挂在墙上,大概是人类一种最愚固的妄想,虽然情动于衷的语气有点黏腻,而且耽溺死亡的思辨,情绪多少显得纠结,但是文字流露极为悲悯的委婉哀怜,从个人游学的一番见闻,进行一场关于生命的冥想,标本仿佛发出了呦呦鹿鸣,双双瘫痪在噩梦的焦土之上,贵族狩猎风气的传统,其实更该成为标本。)

泽信:散文告别

灶王爷与蜘蛛

对我而言,蜘蛛总是出没在童年,就是我与祖父祖母一同早睡,一同早起的童年。故乡,是我童年的载体,构成了幼时回忆的全部。我甚至不需要仔细回想,就能在脑海里重走一回我家的老屋,或者想象出故乡的春天:火车的汽笛声遥遥地从一处飘来,随之而来还有绿色的火焰,纵情地燃在村镇脊背的那座山上,摘下几朵藏在绿流中的花朵,她们蓬勃,富有生机,散发着幽芳,贴近轻嗅,能感受到香气从花蕊里一丝丝地漫出,盈满鼻腔。

也是在春天,我家的老屋也显得活泼了些,虫豸们从地裂处,墙缝处,门窗处以及阴暗处爬来爬往,仿佛是老屋在抓挠瘙痒的地方,它们不得已才换了位置。老屋有两层,一层是厅堂和灶房,二层是休息的地方,两间卧房。灶房里有土制的炉灶,和灶王的神龛,中间供着灶王爷的神像。每年腊月二十三,家中就会准备祭灶的供品,有三牲,即鸡、猪、鱼肉,有时还会有饴糖,即以麦芽糖祭灶,用麦芽糖塞住灶神之口,使其不讲人间的罪恶。

我第一次遇见蜘蛛,就是在灶王爷的边上。

那日午后,我记得清楚。我跟在祖母的身后,帮她做些事情,先是用黄黄的稻草编鞋,她管这叫做“打草鞋”,然后就去了灶房生火。祖母让我用一个长长的竹筒对着灶里吹气,只要力度够大,火苗就会猛地一下变多。我试了几次,火倒没升起,黑烟呛得我咳嗽了好一会。祖母笑着让我待在旁边看着,在这时我看见一只细毛密布,肢体细长的蜘蛛正趴在神像的脚底,我惊恐地捂住嘴,差点叫出了声。我摇着奶奶的手臂,指着神像上的“怪物”。奶奶说,不碍事,它会吃蟑螂和飞虫,是好虫。然后捂住我的眼睛,让我去等前堂等祖父,他回来的时候,月亮已经高升。

当时的我并不理解什么是好虫,什么是坏虫,只觉它长相渗人,会趁我不注意,挪移毛茸茸的脚,靠近我的身体,然后用螯肢啃咬,我会因此恶心呕吐,中毒而亡。怀揣着如此的畏惧的心理,我连续三四个夜晚都不能安然入睡,祖母瞧见我心神不宁的模样,就给我讲起了一些关于蜘蛛的故事,并告诉我它们没有那么可怕,其实在此之前晚上祖母也会给我讲,不过大多都是小人书里的情节,我至今还记得那本《满江红》。

后来,祖父专门托人给我带来了一本关于蜘蛛的百科图鉴,才知道原来全世界的蜘蛛有3821属之多,而国内记载的就有约3800种,我见到的那只叫白额高脚蛛,是蜘蛛目高脚蛛科节肢动物。一般喜欢生活在阴暗潮湿之处,会在黄昏后出来活动,没有毒,属徘徊性蜘蛛,不结网捕食,吐丝保存食物及包裹蜘蛛卵。以捕食蟑螂和苍蝇等为生。人往往面对未知,才会产生恐惧,我也是如此,在真正了解蜘蛛后,心中不再对它害怕了。

穿过丰盈的春,我从老屋的灶房出发,沿着街道走向田间,走向那座大山。祖父向来是不让我上山的,我只能在山脚看着石块铺成的路一直绵延到山腰,或是更远。不过我并不是来探春的,我想找到更多蜘蛛的踪迹,如白额高脚蛛、巨蟹蛛、幽灵蛛、跳蛛等等。没什么特别的目的,只是出于一种孩童的好奇,夹杂着我当时并未意识到的对生灵的敬畏。

接近黄昏的时候,是发现它们活动的高峰期,它们会爬出潜伏的洞中,出没在旱田周围或杂草丛生的阴暗角落。每发现一种蜘蛛,我就会在册子上做好标记和它出没的地点。很快村镇上的蜘蛛都被我发掘得差不多了,我就开始觊觎周围村镇,竹林,更为广阔的树林,桥上,河边,池塘边。一些我叫不出名字的蜘蛛,也会偶尔从我眼前略过。其实故乡优渥的自然环境,早就暗示了它们的存在,不过因为天性和优胜劣汰的选择,它们把自己保护得很好。

再长大些,我来到了城市上学。蜘蛛见的也少了,往往都是些小跳蛛和幽灵蛛。它们有些织着不规则的网,有些静候着猎物的到来,它们适应的能力很强,不会拘泥于环境的约束。一次我在桌头舒展腰身的时候,看见一只跳蛛正在向我走来,正午的阳光照射在它身上,留下一道短短的影,我想它是迷路了,就像是在异乡的我。后续还在新闻上听过关于蜘蛛的消息,说是“随着农药的大量使用以及人类生活范围的逐渐扩大,岛城蜘蛛的种类和数量都在呈现锐减。”可我更愿意相信,它们只是躲进了更深更为隐秘的地方。

长假的时候,我又一次回到了故乡。故乡上的人和事基本没变,不同的是故乡背后的那座山,为了促进当地经济发展,砍掉了部分原来的树木,种上了大片果树,而我经常路过的那条河,也变得荒凉了些,据说是新开了一家化工厂,厂里的处理过的水会汇向这里。我站在山脚处,杂草仍汪洋着,可以往上攀去了,去山腰,去山顶看看。不过,我还是没有往上,大抵是心中对未知的畏惧又出现了。我走进了田地,双手拂过高高低低的麦秆,在麦地和玉米地的交界处,我看到了几只蜘蛛,它们缓缓地停在那里,没有动,也没有捕捉。我的心,好像沉沉的巨石,落了下来。

晚上回到老屋中,祖母为我做了我最爱吃的菜,我吃的很尽兴,和祖母讲述我在城市发生的事情。她微笑着,点头,像是当年讲故事的人换了身份。吃完后,我走进灶房,看见灶王爷的神像还放在那里,浅浅地落了些灰,我拿起毛巾,准备给灶神擦拭,这时一只蜘蛛从毛巾下跑了出来,光线的缘故,我没有看清它的样子。

想必是当年的那只白额高脚蛛,以这样的方式,再次给我打了个招呼。

(灶神生活在世俗,蜘蛛盘踞在人间,万事万物不管好坏,凡被书写后即是美丽,文字厚实而又晶莹,如同轻描淡写般的语气,讲述祖孙的互动充满情意,形容宅家的习俗又洋溢生机,仿佛在记忆和肺腑的这么一处角落,仍有某种缭绕柱梁的古老灵气,而且跟蜘蛛似乎已经形神贯通,超乎典型俗气的关注和感怀,升华成物种平等的知遇和慈悲。)

嫚凌:散文告别

入侵者

通往机场的路上,掠过一群乌鸦。

一只又一只落在雨树上,在微陷的叶子上张开嘴巴,像是在炎夏里喘着粗气。我数了数,总共五只,足以集结成杀手团光荣出道。

乌节路恶鸦啄人的事件还未过,许是巴德尔迈因霍夫作祟,于是放眼望去尽是黑羽油亮的鸟兽。

“政府又要抓咯,死光光才好。” 德士司机说,往日政府抓得很狠。近期不抓了,所以乌鸦又猖狂了起来。他的语气坚定,像是目睹了乌鸦畏畏缩缩在他车上拉屎。

大概就是这种愤恨,支撑起了维持二十年的杀鸦行动。

小学时是见过的。蓝黑色的车停摆在马路旁,上面漆着 “Crow Culling: Keep Clear” 几个大红字。戴着眼镜的大叔站在一旁抱着黑棕色的空心木棍,脸上只有皱纹没有笑容。来围观的有一群八公八婆,不约而同地退出了两米的距离。

当时没看懂,所以没留下。如今懂了,可能也不会围观。我对霰弹枪、眼神不好的大叔、特别高的树和特别小的鸟这个组合没有信心。打不中搞死人是一回事,打中了乌鸦又是另一回事。比起一枪毙命,乌鸦们可能要慢慢的、慢慢的失血而死。在一旁围观有些不人道。

这不是个好看的画面。没有乌鸦家族传统的送葬仪式,也没有不传统的和死者交配仪式。只有黑色的乌鸦躺在血泊里,经历一场漫长、痛苦、血腥的死亡。

为了什么?

乌鸦的节操不是决定性因素,我的好友发来消息,附图一个鄙视表情包。它们是入侵物种,有病毒和细菌。

Invasive Species——破坏原有的生态环境,杀死原住民的残忍入侵者。从其他良家妇鸟的嘴里抢吃的,把它们逼的无家可归,惨死马路。毛都没有的幼鸟建立不了复仇者联盟,所以人类替它们打出一记铁拳。

听起来倒也合理。

常见的原鸽也遭受了一样的命运。它们从天空落下,倒在组屋外。被吞进肚子里的毒素缓缓蔓延,于是它们只能睁着眼睛抽搐,在半梦半醒中被扔进塑料袋。有时清洁工不见踪迹,鸽子僵硬笔直的尸体便布满了整片草丛,成了小学生们的噩梦。

是一个近乎平等的待遇,都是入侵物种,都受到政府的特别关注,都是死的不能再死。乌鸦开膛破肚惨死街头,成群的鸽子吃饱了毒死上路。

我转头向外,刚好看见一个绿粉色的倩影。帅气的大鹦鹉笔直飞过,橘红色的嘴巴和粉色胸脯在蓝天的衬托下格外亮眼。比起暗淡的鸽子和乌鸦,他似乎是这座城市的点晴之笔。

绯胸鹦鹉。中国的保护动物,新加坡五百以上的贵重宠物,1940年开始的在逃入侵物种。可相比乌鸦和鸽子的惨状,鹦哥的待遇堪比越洋来访的国王。它享受了约七十年的自由,直到 2022 年末才开始计划捕杀。它甚至深受爱戴。蔡厝港有居民在月光下徘徊,只为了近距捕捉它熟睡的模样。

它无疑是入侵者。可它吃好的喝好的睡好的,长久的免受追捕杀害。诡异的是,Invasive species 复仇者联盟的正义在此失效。没有任何理由,就这样一声不吭躺在原地。

这究竟是一个,怎么样的正义?又是什么样的理由?

德士仍在高速上奔跑,景色持续的转换,直到我对上了一双豆大的鸽子眼。玻璃里,站在人行道上的灰色原鸽和我的倒影融到了一起。我沉思了一会儿,突然福至心灵。

“老爹,” 话题已经跑到了事关生命的油钱上涨,我不太在乎。“是不是因为乌鸦鸽子太丑了,所以要搞死它们?”

老爹卡壳了一瞬,然后继续叨叨油费。老妈听见了,疑惑地问了一句,“可能吗?”

我转头试图和鸽子再次对上眼,询问它的意见。可德士已经离开了原地,我的小伙伴变成了白色的斑点原鸽,啄着草丛的身影模糊不清。

我始终没有得到回复。我们即将抵达机场,而老妈赶着回家乡。远处的客机像是巨大的飞鸟。它们轰隆着降落,又要再次升起。飞机里载着跨洋而来的人类和动物,一轮又一轮,永不停歇。

(羽物四海为家,其实各有地盘泾渭,但是谁是天生土长,谁是外来入侵,时至今日已经难以厘清,以此番课题作为思考的延伸,不做干戈玉帛的排解,也不投怀送抱的站边,语调从容甚至诙谐,虽然偶有连珠炮般的急促,不过书写只要左顾右盼信手拈来,取之有道言之有物,文字也就纷呈热闹,鸟比鸟人比人,最后机场一幕还拓充了联想的天界。)

梓义:散文告别

霾下诅咒

儿时的冬像是被诅咒过的。

老式的拉灯散发着诡异的绿色光芒,据说是爷爷买错了颜色。我从梦中惊醒,不自觉地扭头看向窗外,路灯依旧亮着,天空并不是漆黑一片,而是黑压压的橙色。被子外很冷,可被子中的我依旧感觉很冷,我怀疑我误闯进了阴曹地府。本能不断驱使我去主卧找父母帮忙,途中骨骼摩擦咯吱作响的声音,不断在我耳边放大。摇醒母亲,她眯着眼摸了一下我的额头,转身踹醒熟睡中的父亲。“儿子又发烧了。”说完便熟练的穿好衣服,打车去了医院。

从幼儿园到初中,每年的冬天疾病都会缠在我身上,像是每年冬天都会出现的诡异雾气,无处不在也无法驱散,即使阳光洒下,我始终可以看到如白纱般的它,只比阳光未照射时薄了许多。

在我小学时,黑瘦的身体与频繁地生病令母亲大感头疼,害怕因此耽误我的学业,想要根治我的体弱多病,于是便带我看了中医,做了针灸,可是除了根治了体弱,让我的体重整整翻了一倍外,多病好像并未受到影响,每年的冬天我还是医院急诊的常客,各种呼吸系统的炎症依旧死死勒住我的脖颈,有时甚至让我无法保持正常的睡眠。

偶然间得知祖上好像是做土匪的,霸占着一个山头,经常打家劫舍,后来文革时期,他们的后代为了活命,才把当时抢来的金条和珠宝通通丢进旱厕。自此以后,我一直以为是某位受害者大能的诅咒,让土匪们的某一个后代饱受病痛之苦,替土匪们偿还他们的罪孽。

直到一年冬天,空气生冷干涩,每次呼吸都像是对气管的考验,明明已经到了冬季,气温却没有以往的冬季低,雪也迟迟不见落下,反而雾气出现得更加频繁。寒风吹起沙尘,我在上学的路上迎着风艰难地呼吸着,此时的雾气更加浓郁,我只能勉强看清眼前的道路,若不是还能听到汽车和小贩的声音,还能看见一些路上的行人,还以为是穿越进了寂静岭中。

终于逃进了温暖的教室,上课铃声响起前,教室墙上的扬声器发出电流声“由于雾霾的影响,取消所有户外活动......”这时我才知道,那诡异的白雾叫做雾霾。

霾是由空气中的灰尘,硫酸,硝酸等颗粒物组成的气溶胶系统,雾霾是一种大气污染状态,PM2.5即空气动力学当量直径小于等于2.5微米的颗粒物,被认为是造成雾霾的元凶。而PM2.5的主要来源是工业废气和汽车尾气。同时城市中的高楼与人口数量的增长,也导致了逆温现象和静风现象,间接导致了雾霾的出现。空气中的颗粒物也会破坏人体呼吸道粘膜,使得细菌有攻击人体呼吸道的机会,造成肺炎,支气管炎等疾病。

查完一些资料我才知道,诡异且与阳光共存的雾,暗橙色的天以及呼吸系统的疾病,又何尝不是受害者大能对土匪们施下的诅咒。

在我的家乡,沈阳的人们一直饱受空气污染的困扰,这座曾经以重工业闻名的城市,即便完成了去工业化,最终还是被重工业打上了不可磨灭的印记。全球变暖导致气候变化而降临的暖冬,在导致降雪减少的同时更是加剧了空气污染,同时也加重了呼吸道疾病的传播与蔓延。

后来,很多对抗雾霾的政策一一出台,过年烟火的缤纷与喧嚣,也很少看见与听到了。家乡城市的工厂和热电厂也逐渐迁移到郊区。随着霾肉眼可见的减少,电视上PM2.5的数字相较于之前降低了许多。随后的疫情逼停了人类活动,更像是大自然的一次迫不得已地痛苦地喘息,大概也是一次崩溃中的自救。

去年寒假,我再次回到了家乡,在零下二十七度的冬天,穿着短袖短裤走到了机场的接机口,匆忙换上父亲带过来的厚衣服。走出机场,嗅着机场外的空气,生冷干涩中还带着些许清新,地面早已被积雪覆盖,阳光洒下,地面的雪格外刺眼。一缕白色的雾气在我眼前升起,原来是两年半未见的哈气。

(空气不空无为有为,人间的条件即是如斯吊诡,一代人的孽是下一代人的冤,书写作为忏悔,一番平实虔诚的告解,不带任何俗套的嘶喊,从回溯家世渊源,点出地方身份的纠结,文字将肉身的苦状,化为一种更加深刻的,关于文明与发展的思索和愧疚,只是行文中段的科普语调,显得些许崎岖,抚平即可展现更清新流畅的气魄。)

临一:散文告别

呼吸

离开树林的我会窒息,就像鱼离开了水。

我从小生活在绿意中,家乡的植被很多,就连居民楼周围也保留了许多土生土长的老树。好像只有植物周围的新鲜空气才有着足够的活力,能让我仔细感受空气顺着鼻腔灌入气管的过程,那似乎是一种让生命得到延续的仪式。远离植物时的呼吸总觉无味,我以为我只有在树木周围才能畅快地呼吸。

新加坡的植被不能说不茂盛,虽说种类不同于家乡,放眼望去也仍是一片绿意。但我却茫然,我明明已经离家近一年,在千里之遥的此地开始了新的生活,甚至慢慢喜欢上在这里行走的感受。我的脚步已经几乎踏遍整个学校,无数次行过天桥旁盛放的粉紫九重葛和头顶刀剑般宽大的棕榈叶,无数次走在楼宇与森林中间的人行道上。终有一天我将会像熟悉家乡一样,全然熟悉这里的一切,可我却仍不知足。我不知道我要走到什么地方才能和记忆中一样呼吸,也许我只是不停地回望我的来处,却又不肯后退哪怕一步。

也会在走在长夏里时想起,现在似乎正是家乡的初春,漫山遍野堆积的白茫茫大雪正在微暖的南风中消融,露出湿润松软的黑土地上萌发的绿芽。在冰层尚未融尽的湖边,在垂柳的枝条轻触水面荡开的涟漪中,高大的白杨会生出嫩叶,迎春会探出金黄的花苞。那是冬春之交,一切被积雪掩埋的生机都在变化中复苏。等三月的连翘、四月的早杏和五月的山桃渐次开放又凋谢,昨日枝上新发的嫩叶就已经变得茂盛翠绿,向上伸展的枝桠就已经遮蔽天空,在初夏洒下斑斑点点的零碎树影。

大概是家乡的寒冬太长,让温暖显得太难得,人才会飞扑向盛夏的森林,大口地呼吸。可当我真的停留在盛夏,却难以招架迎面扑来的热浪,只能把自己闷在室内吹着空调,想起家乡的树木在阳光下摇晃洒落的那份斑驳。或许只是因为,在从前某个再寻常不过的时刻,我曾经听到繁枝茂叶在微风中沙沙作响,而阳光刚好从缝隙漏下,落向我抬头仰望的眼睛。

我在新加坡的烈日下呼吸,却听到来自北方的遥远风声。因为在那里,周遭每一丝哪怕再细微的变化,从下雨之前空气中微凉的潮湿,到雨后清新的泥土气息,我都曾经历过无数次。正是那些故乡的风土塑造了现在的我,用它独有的温度在我的灵魂烙下不可否认的小小印记,此后我的每次呼吸都带着旧日的痕迹,尽管我已经张开翅膀飞向远方。

也许远古时源自古猿的记忆仍然奔涌在血液深处不曾断绝,森林和草原的绿意仍然在呼唤远行者的心。所以人们用钢筋和水泥修筑了新的森林,用沥青和碎石铺就了新的草原,如同在描摹记忆里的家园,就像是回到了不知多少万年的岁月之前,回到第一只猿人站起来走出丛林,立誓要一路走到天边的那一刹,凝固在它回头遥望的那一双闪烁着微光的眼眸。

像极了诗中游子望向月亮的那一眼。

原来人们跋涉万里跨越山水来到每一片遥远的土地,开疆扩土兴建都市,只是为了重建最初诞育他们的那片已经湮灭在岁月中的古老森林,那是人类记忆中最初的自然,是千万年来人类深深眷恋却无可挽回的永恒故乡。人是生长在自然中却远走高飞的游子,在每个天涯海角眺望来时的路途。他们渴望逃离,却又不肯抛下过往,他们吸入城市的空气,却呼出来自乡野的气息,每一次呼吸都像都市与原野间的一场拔河。在无数次呼吸中,他们穷尽一生去挣扎着不肯回首,身后是他们回不去的故乡。

宿舍的房门正对着一块草坪,下午四五点钟的阳光刚好照在铺了满地的嫩绿草叶上,有时在房间的灯光里待久了,开门向外看去,也会被金灿灿的光芒晃得睁不开眼睛。

好像是深冬薄雪下松针的苦涩气息,又像初春丁香丛旁淡紫的香气,我贪婪地感受着呼吸起伏的频率,眯起眼睛去看,看到儿时的我在家乡春天的树丛里探出头,找到了那朵五瓣丁香。

(树人树木本不相离,钻入沃土自浇成荫,书写的滋长蔓延不外即把自己风化成一道风景,几乎每一个字都绿意盎然,几乎每一组意象都企图穿越前世今生,从原乡与异地的属科,到内敛与外放的纲目,当下的鸣放仿回荡一种远古的节拍,在上为蕨在下为茎,纠缠不清的总是归去来兮的情意结,在四季流转之间带根漂移,思乡念想无疑都像是一只蝴蝶,飞向百花盛开的草木间。)

牧轩:散文告别

兴凯湖之鱼

从青岛出发,坐着我母亲学生时代中唯一的长途交通工具——绿皮火车进入京哈线,一路北上直到我另一个许久未见的故乡——密山县。在21世纪10年代,T字的特快车组与曾经昙花一现的铁路部刘志军时代不限速的动车相比,仿佛是百年前的产物;不过慢也有慢的好处,在路途上我有更多的时间去看一看,,这片在远东地区的黑土地和祖国的壮美河山。

在这段早在接近百年前满铁株式会社时期就存在的路线上,东风4D内燃机车头的轰鸣和带着轨缝的钢轨与车轮碰撞的哐当声,将我的思绪带入了十三年前,尽管我早已忘记了当时离开故乡时的所有记忆,但我还是尽力想象着当时的我,要是知道我再次归来已是十三年后,我将会有何种的想法。

一路上,首先映入我眼帘的是层峦叠嶂的山脉和森林,山不会太高,却连成了山脉蜿蜒曲折,似一道天然的屏障,不过历史上却几乎从未成功抵挡过铁蹄踏入中原。东北的森林与其他地方不太一样,虽然没人修整,但是树木自我生长得却异常笔直,主要是红松,落叶松和春榆等,皆为亚温带树木。不同种类的树木之间,分界泾渭分明,若是没有供电线和垂直拉杆,伫立在铁路两段,很难让人相信这样的大山深处,还会有人活动的印记。

峰回路转,在通过一个辽宁省的二等站之后,我眼前的景色就变成了一望无际的农地,春夏之交后正是作物破土而出,之后继续成长的季节,一株一株的玉米作物才高过田垄不到一米,在不远处还能看到去年堆放的秸秆和干柴。很难想象到前人在修建铁路时所克服的困难,这也是我认为铁路旅行最有魅力的一点——我曾走过他们的路。

在我到达密山县的第二天,一夜的睡眠已然褪去我的疲惫。吃过早饭后,我独自一人驱车前往那片我母亲一直在惦念的湖,兴凯湖。我对湖的印象,只停留在某个公园的湖,比如杭州的西湖,北大的未名湖,而这种的湖泊,我当时还是第一次去看。 行驶在国道上,一望无际的田野遮挡了一部分远处在地平线下的云,这种景色只有在乡下才能看到,令人心旷神怡。远处高高的柏树林,突兀的竖立在地平线上令我很是疑惑,直到后来我才从别人口中得知,那片柏树林是对岸俄罗斯栽种的,六十到七十年代中,苏冲突时苏联砍伐了一部分影响军事观察的树林,只留下了部分留作遮挡。

在转过一段盘山公路后,我看到了一片湖水,在我暗自窃喜我耗时远低于预期时,导航提醒我这里并不是真正的目的地,而是和“兴凯湖”一字之差的“小兴凯湖”。

小兴凯湖是兴凯湖北部的一片小型水域,也是兴凯湖的潟湖(lagoon),在很久之前这片水域是和兴凯湖连在一起,因为湖岸形状近似“海湾”,“海湾”的出“湖”口处由于泥沙沉积,使出湖口形成了沙洲,继而将海湾与兴凯湖分隔,因而成为潟湖。站在小兴凯湖边,尽管已经入春,但东北的气温在上午,仍然能够让人感到些许凉意,可这样的气温对于鱼来说,则是极为舒适的,因为常年平均气温低的缘故,无论是白鱼还是大马哈鱼,都早已适应了刺骨的水温,尤其是在秋夏之分时,溯溪南下产卵更是为了在冬天到来前,能够有足够的时间进入支流缓湾区或是湖泊内肥育,小兴凯湖则提供了这个避风港的作用。

当我到达了真正的兴凯湖之时,我瞬间理解了为什么兴凯湖会成为我母亲一直魂牵梦绕的地方,在那里的不仅仅是湖,而更像一片海。映入眼帘的是一片浩瀚无垠的湖,在风浪平静时湖面,如同一面蓝宝石镜面一样映出天空的颜色,湖水与天空交织成通向天空的云梯,颇有李白诗中“脚著谢公屐,身登青云梯。半壁见海日,空中闻天鸡。”的意境。风一旦吹起,湖面就像被拨乱的琴弦一般跃动;有趣的是虽然兴凯湖一年中,大多数时间被严寒笼罩,它依然蕴藏着诗意。

在赫哲族语言中,“兴凯”意味着水顺其自然从高流到低,而在满族语中,它指的是水中的小生物。这些名称反映了兴凯湖独特的自然,和作为满族人与其他民族人龙兴之地的特征。有趣的是,历史上兴凯湖曾被称为北琴海,这一名称源自其位于遥远北方和形似古典拨弦乐器月琴的特点,与我心中所想不谋而合。这个名字的浪漫和诗意,不逊色于希腊的爱琴海,但为何它未被后人所沿用,这确实令人好奇。

临别之际,我只带了一条兴凯湖的白鱼,用冷藏保鲜冰袋包住,从鸡西市兴凯湖机场飞往青岛,不料装鱼的泡沫箱半空中漏了,鱼泡汤了不说,打包费也白付了。回到家中后看着两手空空的自己,只能无奈的笑一笑,看来兴凯湖是希望我今后再去一次,坐在湖边小屋里亲自品尝湖鱼啊!

(一生仅是一次旅行,而在无数个定点回望,神似徐霞客豁然的游徜,从火车遥想再以亲情反溯,在蠢蠢欲动的感官之上,在地表浮动的历史之下,慢慢于脏腑深处逐一收揽,但却丝毫不见游客式的贪婪,书写即是藏之名山而传之其人,虽然句式有点木讷,文字过于淳朴,不过既是讲述如此自然妙境,人意湖光俱有喜态和憨意,或许才是相得映彰。)

Tuesday, April 30, 2024

婧妍:散文告别

岁暮守望者

我家在江苏,淮北地区一带。诗仙李白常写的广陵便是我的故乡,现指江苏扬州市。不似一般的南方,我们这里每年冬天都会下雪。

外公家在江都区,距离父母广陵区的房子开车过去约莫半个小时左右。自记事起,每次去到外公外婆家,我都会驻足于池塘边。池塘后面是一片假山与植物,给家中平添了一分绿意与诗情。池塘位于露天院子边,入了玄关处于极其显眼的位置。外公会在降雪之前,在家中的池塘中加水,让鱼儿和乌龟在水底,也能够安全的度过一个又一个的冬天。

池塘中外公隔了一寸方土给两只大乌龟,玻璃隔板之外便是一条条锦鲤和金鱼。彩色的鱼鳞和背后严肃的假山造景,形成了极大的反差感,甚是活泼讨喜。但是我最喜欢的,还是那两只年龄与我外公相当的老乌龟们。

椭圆形的头仿佛一颗墨绿色的小汤圆,背上的壳像驮着一个巨大的盔甲。巨大的龟壳遍布的纹路,像是博物馆中岁月经年,镌刻着沧桑的古老瓷器,承载着积日累月的痕迹。

这两只是中华草龟,他们主要是用肺来呼吸的,其厚厚的背甲主要作用便是减少体内水分的蒸发,所以中华草龟的寿命较长。能活差不多30-50年,甚至到上百年也并非罕见。

这种乌龟的品类作为中国本地龟种,容易饲养的同时,在市面上也很常见。草龟相对而言性价比会更高,不仅抗饿还能够快速适应新环境,光是不易生病这一点,就省去了一大笔开资。之所以能够成为流行宠物,因为它既不需要你格外悉心照顾,还能陪伴你岁岁年年,何乐而不为?

两只都是公乌龟,雄龟都带有相对浓烈的异味,池塘常常有点腥味。

慢条斯理的乌龟在池子中动也不动,十分从容淡定。小小的那一处隔间却完全不显的拥挤,他们一个月的步子,可能还没有我在宿舍早上起床下楼刷个牙的步子多。

乌龟缓慢沉默的步伐,常常和外公踱着步子的样子重叠。悠然的脚步,一迈就是泛泛几十年。

这两只龟经常会激起我的恶趣味,时不时的想要逗逗他们,敲敲他们的小房子。他们就会迅速的条件反射,把小脑壳缩进龟壳中。我常常想不明白,为什么应激反应这么快捷,脚步却慢的如此离谱?据说是因为乌龟颈部特殊的韧带结构,使其能够快速缩头,但是移动速度却受到了笨重外壳结构和自己的生活习性的影响。

没法给他俩取个称呼,是我一直以来的遗憾,因为我十岁就已经离开了中国,在此之前也没有对宠物取名的概念。这两只乌龟仿佛是家中的定海神针,比起活蹦乱跳的小宠物来说,他们更像是家里代表祥瑞的装饰物,观赏价值极高,可玩价值为负。

我曾问过外公,为什么偏偏选择了养乌龟?乌龟是最先买的,后来才建的池塘和买进的锦鲤。可谓是一掷千金,就为了讨“美人”一笑。我依稀记得,外公同我说,不乏因为俗气的原因:长寿和风水镇宅的原因。但是私心上也是因为他希望能够在自己壮年之时,养一只能够见证岁月更迭的动物,他希望自己能够长命百岁,看见三代同堂的天伦之乐。之所以买一对,也是顾及到一只乌龟独自在池塘中日复一日会感到孤单。

来到新加坡留学后第一次回家,乌龟就已经被送出去了。好在乌龟从容、不受控的生存特性,不容易受到外界影响,即使遭遇变化也能够建立耐受性。乌龟总能按照自己的步调前进,不急不躁。这点倒是和刚来新加坡,温温吞吞按照自己节奏适应生活的我很像。刚来的头两年,百分制的英文卷子,拿着个位数的成绩依然波澜不惊。

由于地理位置的特殊,我们那里的空气湿度会更高。春夏秋冬,无论哪个季节,阳光都是相当柔和舒适的。

池塘中透明的遮拦在白天会被取下来,让乌龟能够充分的吸收阳光,多晒太阳也有助于龟壳的钙质吸收。院子中央放着两只老式摇椅,外公外婆常常坐在那里享受着阳光的沐浴,摇着摇着就打了个盹,眯到傍晚。

精力旺盛的年轻人可能无法理解老者这般日复一日的慢生活,时间仿佛静止了。大抵是年轻时候的快生活让他们不禁放慢节奏,享受家里的安宁。与喜欢赖在自己舒适区的乌龟们同出一辙,从柴米油盐感怀当下。

(乌龟物种的韧性长寿,堪比历史长河的流域,仿佛匍匐经过天演,而练就一切不急的特性,虽然内容组织有点松散,但是文字在故土与在地之间的摆荡,却颇有心动神摇的韵致,像是潮湿热气偶然引来的恍惚出神,记忆辗转就来到了念兹在兹的水乡,那一双池塘边的老人家,那一对池塘里的老朋友,重叠了自己成长的种种感激和神伤。)

丁塽:散文告别

再见袋鼠

很多年过去,当我回忆起在澳洲留学的那些年,在蓝山一处不知名空地上的那群袋鼠,依然会格外引我注意。

说是不知名空地,但我想应当是有名字的,只是我并不知道。用我父亲的话说,此次出游便是冲着此地慕名而来,若真没有名字,又如何慕名而来。不过对我来说,它的名字并不重要,能见到心心念念的袋鼠,便是值得。那时的我还未见过活着的袋鼠,对这种独特的生物充满好奇,毕竟是我认知中,除了叮当猫之外,唯一一种胸前长着口袋的生物。

此前仅仅在纪录片和各种搞笑视频中见过他们,虬结的肌肉,凶悍的面容,追打着惹到它们的人或动物。我不清楚即将见到的是何品种,不过也不重要,我更关心如何避免像我所看过的视频那样被追打,以及它们愿不愿意吃我准备的面包。如今简单查阅资料,这种体型较小,背部毛发呈红褐色,颈部棕红,较为害羞,常出没于灌木丛中的,应该是小红袋鼠(Red-necked Wallaby)。

回头看,当真是一段愉快的回忆。沿着走得人多了,草长不起来,便成了的路,穿过遮天蔽日的桉树林,来到一片林间的阳光草地。不必再担忧脚下绊人的树根,抬头看见那些徜徉在林间空地上的袋鼠,晒着太阳优哉游哉。我并未故意藏踪匿迹,而袋鼠们对我们一行人的出现同样视若无睹。有几只抬了一眼,便继续低头吃草,一副见怪不怪的样子。拿出准备好的面包,情况随之改观。蹦跳着靠过来一只,直勾勾盯着,见我将面包递出随即一口咬在上面。

我吓的赶忙撒手,眼看它自顾自的低头吃着面包,又暗搓搓的伸出手,轻触它背上的毛发。光滑,顺着毛发生长的方向,硬质毛发根根分明,像马,但比马的毛发要更长,也粗糙一些。玩心大发逆着毛捋,陡然增加的阻力,是毫尖给指尖针扎的触感。这冒犯的举动仿若惹恼了它,转头蹦跳着跑远了。不待我为它的离开懊恼,一代新人换旧人,继续瓜分我手中剩余的面包。不多时便两手空空,只好说声再见,来日方长。

一七、一八年,蓝山成为了周末家庭活动目的地的常客。每逢春秋,天气清爽的日子,乐得寻一条步道,在这片原始森林里花上一整天。偶尔也会故地重游,去到这片不知名的空地,去见一见那些不知名的袋鼠。后来疫情,被迫呆在家中,百无聊赖,突闻蓝山又起山火。起初见怪不怪,毕竟来到澳洲的这两年,每年秋冬都会有几次山火见报。然而事情的发展渐渐超出了所有人的预计。

无数的林地被毁,余烬随风飘扬,落在哪里便又是新的火点,连带很多偏远的小镇都被山火侵没。其中一些我曾在自驾游途中经过,看到那些熟悉的名字,更添几分触动。火烧了半年才被大雨扑灭,接着又是随着封城的紧松,疫情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即使后来躺平放开,担心中招的我还是一直在家中远程上课。桉树散发出的蓝色雾气笼罩山脉,却只于记忆中弥散,只盼着那处不知名空地与那里的无名袋鼠,能从这场天灾中逃过一劫。其实也无心多虑,高考临近了。

高考刚刚结束的日子,可以说是人有限生命中,一段少有的可以将无所事事,说的理所当然的时期。不必担虑世俗事,只管报复性的挥发过往数月积压下的浊气,整个人愈发神清气爽起来。实在是憋太久了,念在野外也没什么人,也无所谓病毒传染了。驱车顺着熟悉的路开往那片蓝山的无名空地,想再见那些无名的袋鼠。

来到似曾相识的转弯路口,是碎石堆积的路障,和根根矗立的焦黑树干。来都来了,总得做些什么,调转车头再寻条步道。相同的路线时隔两年再次走过,只觉得比以往更加的汗流浃背,几缕薄云无力阻挡毒辣的阳光,没了两侧比人高的绿木提供荫蔽,热辐射直接所用在我的头顶。如今路两旁的是一大片在光合作用的低矮灌木,一片勃勃生机,万物竞发的境界。只需忽略掉那些充斥着扭曲的,破坏美感的黑色线条,便是好一幅田野风景画。有这样一种说法,高大的树木挡住阳光,于是低矮的灌木死亡干枯,化作山火最好的燃料,去争那些它们应得的阳光。

大洋洲,一块孤悬海外的大陆,自1.8亿年前开始从泛大陆分裂,到1500万年前彻底被大洋隔绝,历时上亿年。板块运动带来的地理隔离,对大洋洲独特的生物区系的形成,产生了决定性的影响。在古新世至渐新世,古老的有袋类动物从南美洲经南极洲迁徙到澳大利亚,成为了今日活跃在这片土地每一个角落的袋鼠的祖先。除了袋鼠,世界上已尽没有大型的有袋类生物了,也就是澳洲这种没什么凶猛的捕食者又孤立的环境,让这些落后的生物在此,无忧无虑的发展成为一个庞大的族群。

Life will find its way out. 

我想,我会再见袋鼠。

(千物万兽皆有起源,千丝万缕各有牵绊,文字随袋鼠一起潇洒蹦跳,仿佛在异乡风尘中跳出了成长的身影,点点滴滴的画面像是记忆的碎片,从初次交会的动念,到生死攸关的记挂,如同讲述了横跨物种的君子之交,没有过于激昂的情绪,反而较能够体现书写的诚意,末段如地理解说稍为僵硬,不妨散置于沿途的石路边,以及袋鼠的袋子里。)

嘉桐:散文告别


花期

去年夏天,家里的阳台上突然多出了几盆茉莉花,白色的花骨朵藏在小小的叶子下,含苞待放,凑近闻好似会隐隐飘来一丝属于茉莉的香气。

这是爸爸买的,我不懂为什么,他对栽花种草总是别有一般兴致。记忆中,两棵大大的龙爪槐矗立在院子两侧,如果按资排辈,我算是后来的。两个大家伙跟着四季轮转,春天抽枝发芽,夏天时不时有猫咪在树上乘凉,秋天一片金黄,冬天干巴巴的树枝上也会被积雪覆盖。小区里的别家大多种着漂亮的小花,亦是半死不活的蔬菜,只有我家门口立着两棵大树。而爸爸对这两棵树除了偶尔浇水,也再无更多的关心。看到这几盆茉莉,让我不经想起了旧家门口那两棵枝繁叶茂的龙爪槐。

许是茉莉娇气,不像那两棵树一般粗枝大叶。之后的不久,我便经常看到爸爸拿着小水壶,对着那几盆茉莉喷喷撒撒,亦或是翻土施肥。可茉莉却迟迟没有开花,花骨朵也越掉越少,和刚到家时朝气蓬勃的样子截然不同。爸爸不死心的研究了很久,暑假不长不短的那段时间我总能听到爸爸在手机里看着养花教学。又过了几周,大概是茉莉服了水土,又许是他的养花技术有所精进,这几盆茉莉终于给面子的开了花。而爸爸总是在晚上的闲暇间感慨,我的茉莉花开的真好啊,真香啊。可我却不觉得,我偷偷和妈妈说,那是我沐浴油的味道,才不是他的茉莉香。

暑假闲得发慌的,我对这几盆茉莉也不由得多看几眼,但却始终没有闻到它扑鼻而来的香味,只有凑近些,仔细闻,独属于茉莉的清香才幽幽而来。

好景不长,一些讨人厌的小虫子不知什么时候顺着枝干爬上了树叶,不过多时便让刚开没几天的小白花垂下了头,零散的掉落在花盆旁边。爸爸紧急打药换土,也还是没能救活茉莉花,只有不再完整的叶子挂在枝头摇摇欲坠。随着茉莉花的昙花一现,阳台上只剩下一盆盆绿色的植物,叫人看不出原是茉莉花。

关于茉莉花的小插曲并没有让我放在心上,直到我再次回国。那几盆茉莉依然摆在阳台上,可当我一眼望去,唯有一堆光秃秃的树干直直的插在花盆里,早已枯死,有种说不出的凄凉。窗外的阳光洒进房间,却同样感到无能为力,只留盆里的土壤依旧。顿然,我有种说不出的滋味泛了出来,让我想起了旧家门口的龙爪槐,两棵树被新屋主砍的只剩下井口大的树墩。我没想到,不论大小,不论年龄,结局竟是如出一辙。

我从未在花店见过售卖的茉莉花束,大概是它的花朵太小,没有枝干承托,如果想要摘下供人欣赏必然要连根斩断,难以量产。又或许是它本就不适合观赏,只是有着吸引人的香味。我想茉莉是种极为依赖大自然的植物,它需要它喜欢的土壤环境,天气条件。它并不和我一样觉得,我的家是它的家。一株茉莉的花期短暂,大多时间它呈现的只有满枝绿叶,其香气远没有人们想象中的浓郁,而它的味道常常需要用雪松去烘托。回头看来,想要留住茉莉的方式有很多。透明的玻璃瓶子放在客厅角落,悠长的香味顺着笔直的藤条缓缓向外蔓延。如此,茉莉花得以继续在它喜欢的地方静静盛开,茉莉的香味也会在我们喜欢的地方久久留香。

花草树木的生命由人主宰,虽一草一木在我们看来有些不足挂齿,可与其让其凋零,何不如让它独自美丽。花开花谢是自然的规律,我们的外在干预让它们常青,或是提前结束生命。植物与人共存,植物的作用我们老生常谈,却更多的是写成漂亮的话放在书本上。而这几盆茉莉让我有了不一样的体会。让花成花,让树成树。

时隔几月当我再次回到家,阳台上的枯枝烂叶早以不见踪影,只剩几口乘着泥土的大花盆还站在那里。我不解这几个空荡荡的花盆怎么没有随着茉莉一起扔掉,直到我看见家里的肥猫在土上翻着肚皮晒太阳。小猫咪大概也会想亲近土地,闻闻大自然的味道吧,但自由和饥饱总是单选题。我透过窗户向外看去,小区楼下的公园绿树成荫,就是不知道旧家附近的流浪猫,在这个夏天有没有找到新地方乘凉。

(自然本是天地无为,但是居家细心也可栽培,恰如书写同样需要阳光水露,才能灌溉一片葱郁青翠,大概是近乡临物特别满怀情思,文字似乎变得更加楚楚动人,写花自带彼此才懂的香气暗语,写树兼具观照自我的低吟共鸣,在许多流光浮动的画面中,交织出了一种温馨的草木人情,还有静物般的猫咪,由始至终的懒懒相伴。)

蒋坛:散文告别

茶树

汽车穿行在景迈山的森林边缘。我摇下车窗,阳光在雾气中穿梭,犹如水下。朦胧中,翠绿色的丘陵围绕,远处连绵的群山由深至浅,随着路的颠簸微微晃动。路牌从铁皮到原木,仅仅两个小时的光景,城市的刻画已被抛在身后。

小山坡上立着独栋的酒店,几天前家人一眼相中,据说能俯瞰群山。踩上土路的那一刻,三百六十度的蓝天与地平线浮出丛林,漫山的矮株茶树团团簇簇,列列分明如青蛇蜿蜒,茶香随之蔓延而来。十二月的西双版纳上空时而晴朗时而云雾缭绕,翠绿遍野于雾中随风飘动,恰如壶中茶叶翻腾。

晴雨交替,滚过三滚,山间茶香四溢。半山腰处的茶树层层叠叠,其间斜坐着十几栋矮楼,走近发现是稀疏的村落。村口的小卖店自成一户,挂着木牌,坐店的奶奶是布拉族,笑容带着朴实的回甘。她说山下背着箩筐捻茶叶尖尖的,坡上小楼里卖茶饼的,背着书包满山乱跑的,都是族人。他们倚着景迈山的古茶园修建村落,茶园里有大片高耸入云的阔叶林,待枝头的新芽有一叶相衬,就可摘下炒制成茶。布朗族人虔信万物有灵,或许单芽太嫩两叶太老,是树的执拗。一千四百年间大树常绿,人茶共生,汲取的养分代代相传。

与奶奶攀谈一阵,想起要照顾生意,买了瓶冰红茶。包装是世纪初的设计,看上去像褪了色,而味道是纯粹的工业糖精,品不出茶香,舌尖甚至没有涩味。大概听父辈提起过类似的无趣味道,一时被丢进二十年前的从前慢,又想起山中闭塞,茶与茶不相融,总有点叹惋。

沿着层层瓦片走到村尾,一栋高出村子两三层的混凝土建筑立在面前。有个穿着拖鞋的中年人把我们迎进空调屋,指着橱窗里包好的茶饼一一介绍。他说村里通了公路,城里人坐着吉普车扎入丛林,爬遍山头,捧着饱满的茶叶两眼发光,自那之后村子有了汉语拼音的名字,远方的喧闹也开始定期拜访。近几年背包客越来越多,村外路上的几户改成了饭庄,于是山脚下又多了几块农田,坡上的酒店是今年新盖的,占了小半个山头用作景观。一家人身为远方的使者,不由得感慨时代剧变,于是买下一些陈年茶饼,也算挥洒一点心意。

回程已是傍晚。家人把满载的袋子拎上电梯,我坐在落地窗前晒夕阳。日落而息,山头翠绿被橙红色的余晖映成浓墨,阴翳中人影散乱。

我感到些许不安,好像北方的钢铁洪流已经汹涌而来,或者村落衰退长满荒草。

直到我站定在后院的茶园中。深夜路灯昏暗,飞虫扑火划出残影,茶叶的气味占了上风。清香,苦涩,混了雨水与热带泥土的潮湿。我大口呼吸着,茶树回敬以平等的呼吸。它们喜湿耐阴,山间浓雾筛下的阳光足够柔和,夜里水汽冷凝,正好锁住养分。热带四季如夏,茶梢舒展八月,余下四月放任开花结果,静待来年。生于晴雨归于泥土,茶树在乏味的物质循环中,留下枝头一点生命的回甘。一株一棵一片一山,连绵起伏亘古如旧,直至历史开始书写。

天地无穷无尽,千年也太漫长。

我想起那瓶甜水。也许茶与茶本不相融,亦不相斥,摆在货架上或是长在山脚下,是随心而自由的。村落与城市此消彼长,远方的喧闹蠢蠢欲动,茶树依旧发出新芽,也是随心而自由的。茶树漫山遍野肆意生长,人们将其栽得整齐,有朝一日村落散去,高楼拔地而起,也许沧海桑田,也许始终如一。而我的叹惋、怜悯与不安,赋予了这片天地太多意义,却忘记了自然本身,即是自然永恒的意义。

茶树没有言语,并不同意也不否认,没有接纳也没有拒绝,茶香不留痕迹地缓缓流过。

发觉自己伫立许久,正欲转身离开,雨点恰如其时地落下。我望向天空,尝试向这广袤天地的小小一角敞开心扉,却品不到一丝挽留之意。半晌,雨打茶叶声与我的思绪共鸣,原来是一曲阿卡贝拉。

(茶者南方之嘉木,于山势的生长和文化的浸泡之中,恒古已是一种品性纯粹的象征,所以作为自然之物的意符,必然释放回味无穷的意指,内容虽是游记的行迹和脉络,但是文字更像重返母体的诗人,或者回归田园的隐者,藏身茶山遍地风流之间,吐露澄明悠然的自由心智,观瞻商业俗世的作为,难得不带任何怨怼之气,似乎只要静心养性的书写,就能听到什么奥秘。)

继坚:散文告别

谁闯入了谁

我在想如何为自然做个开头,但却发现我对自然的了解并不多。因为自打一出生我就生活在远离自然的地方。教育系统也没有太多关于自然的东西。在新加坡服兵役的时候,有幸在深林里睡过几个晚上,总体体验感来言,挺凉快的,就是蚊虫多,还有昆虫的叫声太大了,无法好好入睡。也不知道这是不是人们开始选择远离自然的其中一个原因。

或许,人们远离自然是因为环境不再适合。如果不是因为服兵役,我还真不可能在树林里睡上一夜。那个环境确实不适合现代化的人。谁能想象得到,半夜被吵醒,因为战友说有野猪,还有谁又能想到半夜里,无处躲雨的痛苦。也许正因为这样,人们才开始建起房子,来远离自然。与其说远离,我觉得倒更像是隔了一道墙。而且这道墙越来越厚,从此昆虫的声音变小,然后根本听不到了,也不用在为躲雨而烦恼了。

人的生活环境,因为科技的发展,倒是越来越好了。但那些生活在自然的原有物种呢,它们的家是越来越少了。导致时常出现在人类的生活环境中,还能上个新闻,某某某地方看到一只野猪出现在电梯外面,某某某地方有水獭闯入民宅,某某某家里的东西被猴子拿走了。野生动物的生活环境的稀少,在新加坡更能尤其的突出。本来是,大片的深林,人来了后就大片的消失。害得它们不得时不时的误入,不是属于它们的生活环境。但事实好像是我们闯入了它们的环境,并把这环境改造成一个适合自己的环境,并没有把原来生活在这里的生物放在心上。

因为人是自私的,做的一切都是方便自己。才不会去管其它物种的死活。因为你从来不会听说为了某一个动物建了一个家。反而听到更多的是,这片树林要被砍伐,空地要拿来做商业用途。因此自然环境越来越少了。

记得小时候,上自然课的时候,老师会带我们到松树林里捡松果,松叶,松枝,来进行绘画的创作。那是为数不多的亲近大自然的机会。幸运的时候还能看到松鼠。所以我当时很开心。据说这片松树林已经好几百年了,才会颗颗如此巨大,要几个人才能围起来。因此也受到了重视,因为能长这么久的松树并不容易。所以有一天,不知道哪里派来了一群不知名的专家,说要给树打药,防虫,这样松树就能更健康的成长。

结果打完药不久后,树就全死光了。那些松鼠也就突然的失去了家。就是这么的巧,所以只能把一切怪在这药上。虽然出发点是好的,但其实在这之前可以更多去了解松树的习性等等。毕竟这些松树已经自然生长了好几百年了。

这点就得说说新加坡了,号称花园城市。随处可见的绿植,把植物照顾得很好,每棵树都有自己的编码。前阵子还在新闻上看到,环境局在一些树上装了感应器,能知道倾斜角度,这个就可以预防树倒塌,或者砸到人。因此可以看出,新加坡政府对大自然的研究是下了一点功夫的。才能把更多的自然环境融入现代化的生活中。近几年刚建好的星耀樟宜,也是个很典型的自然与现代化的结合。其实不只是新加坡,好多个国家,开始对绿化越来越重视了。并研究如何把自然融入到建筑里头。

所以近十来年人们开始对自然进行深入的研究。停止对大自然的破坏。研究如何更好的保护大自然。比如在可持续发展方面上的研究,人们研究出了太阳能,风力发电,电车等等。这类研究对人是有好处的,但对自然的好处更大。因为淡水的稀少,也开发出了新生水,把污水变成可食用的水。但这远远是不够的。

保护大自然实在是太重要了,不然会引起一系列连锁反应。比如全球气候变暖,温度越来越高,冰川融化,是海平面越来越高。新加坡已经很热了,在继续破坏自然,温度继续上升,我想我会被烤熟了吧。海平面上升,使一些国家将在未来沉入海底。所以如果想在未来旅游的时候有多一个选择性,我们就再也不能破坏大自然了。

(大家都爱大自然,但是大家更爱那些不爱大自然的事物,吊诡和虚伪或许正是时代的症状,而书写不只是洋洋洒洒讲出道理,而是更加坦诚的面对,行文整体虽然较是天南地北的语气和论调,但是偶有穿插自身切实的体会和观察,总能流露比较具有温度的感触,后段评述如同宣导,不如再回到小岛看看野林野猪。)

欣恩:散文告别

写给鸽子的一封投诉信

父亲又生气了。

他的眼睛被眼前的景物气到史无前例地大,平时一言不发的他却在那一刻把一年的分量都说尽,那一只弱小可怜的鸽子此时叼着一块肉碎无辜地看着他,似乎在尝试理解着人类的奇怪。

“走开!走开!”他慌张地挥着手臂,鸽子的红色爪子踩在它纯白的杰作上,把未踩过的地方再俏皮地踩了几下,再骄傲地挥着黑白混杂的翅膀退场。

当晚,父亲以写给市镇理事会的投诉信,正式与鸽子宣战。

邻里中的鸽子始终是引起公愤的存在,它们纤小的身躯却总能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不尽的烦扰。它们穿梭于母亲辛勤洗涤的衣物之间,也停留在父亲辛苦准备的食材上,甚至还不放过了邻居王大爷的头顶。小时候,外婆匆匆忙忙地带我走过巷子,急切地分享着一个令人心惊的故事——组屋中的邻居,竟被鸽子啄伤头部,流血入医院。

那一晚,头上总感觉到密密麻麻的痛,一闭上眼,那丑陋的灰色羽毛轻盈地落进我的梦乡,带着一滴一滴偏黑的血,渲染着我的童年。

直到2019年,在网上看到一段视频:那个曾经共同的敌物,却活生生地像垃圾一样,被踩着尊严、被踢进塑料撮子里,再被丢进那令人窒息的黑色垃圾袋里。撮子中的它因被毒而无力地靠在边上,曾让人讨厌的叫声,此时却此起彼伏地喧嚣着无助。

更令人无助的是,看着视频的我们,却只有短暂虚伪的怜悯之心,而过了几秒,又换上了冷漠的眼光。

或许习惯了,又或者心里油然而生的漠不关心,又或者其中参杂着一点私心的庆幸:那就是它们的报应。

但那一段视频,却似乎成功引起了隔壁王大爷的注意。

自从那天起,他便在下午时段悄悄地走到鸽子聚集的运动器材区,手掌总是像乐高人一样握着东西的形状;鬼鬼祟祟地把鸽子围在他周围,似乎带了厚厚的帽子就成了它们其中的鸽子王。鸽子轻快地歌颂着他的来临,他总是一丝不苟的脸庞,此时却浮现出一丝微笑。我躲在柱子后观察着他异常的表现,却在他弯起腰把手掌摊开的时候,鸽子们相互争宠着,而他却叹着气说到:

“现在只有你们愿意陪着我了。”

手中的饲料,似乎成为了他孤独的筹码。当鸽子们的派对结束后,它们毫无留恋地离去,留下一阵阵浪漫的羽毛雨,洒在王大爷落寞的背影。

他缓缓脱下那顶异常的帽子,温和的阳光轻柔地洒在他似有似无的头发上。又一根头发轻轻飘落,落在了一只啄着裤子的鸽子身上。鸽子的眼睛闪烁着光芒,仿佛在注视着他,那眼神与几年前他见到儿女时的眼神相交汇。那一刻,时间仿佛停滞,一种难以言喻的情感在空气中流动,温暖而深沉。

当父亲的投诉信最终促成了行动,王大爷屡遭警告并付出罚款的代价,我心中却泛起了一股无法言喻的懊悔。因为父母而加入“反鸽子协会”的我,徒然将这些鸽子视作无足轻重的废物,似乎只配成为园区中的瘀痕。

随着岁月的流逝,对鸽子的虐待与遗弃已渐渐成为了一种新闻里的 “习以为常”,如同清晨的朝霞,似乎不经意却早已坚定不移。

然而,王大爷的行为却在我心中轻轻拨动了一根弦。它们也是生命的缔造者,却因人类的自傲而遭受着漠视与冷遇。若从另一角度审视,或许其他生灵也会以同样的眼光审视着我们,懊悔我们的冷漠与无情。

也许,在不远的将来,鸽子将不再是被排挤的对象。它们或许将成为社区中的一员,与人类共同生活。它们将与孤独的老人结伴而行,用它们的存在填补着人们心灵的空缺,让他们从寂寞中找到安慰和依托,终究化解他们日渐增长的孤寂。

(天上飞的地上走的,生灵只为寻求温饱和陪伴,都市生活如何与鸟兽草木起居同处,向来皆是难题,文字章法虽然稍为随性,情绪情感也略嫌片面,但是从鸽子飞入寻常百姓家谈开,于纷攘中作出回溯和观察,除了对于邻居人物表达关注,还对禽类受虐感到痛心疾首,只是书写除了一昧移情,尚可作出更为深广的倾注。)

予涵:散文告别


要不然就这样一万年

从踏进“创作”的门槛起,我似乎就开始写藏区、写雪山了——不知这样的情感是从何处生发的,或许是小学热烈爱过一阵的西藏探险小说;或许是中学跟着旅游团初次路过的布达拉宫,身为艺术生,被那样完美交织的红与白所震撼。这十年间我已经进藏六次,有的长辈笑我上辈子是在雪山出生的,我仔细想来,倒也弄不清,其中究竟有没有这样的渊源了。

2022年的夏天,是我最近一次进藏。同一片土地去过太多次,自然对名声最响的景点祛魅,我们没在布达拉宫和珠穆朗玛停留,路遇晴天的羊湖也只是匆匆掠过。穿越“世界屋脊上的屋脊”阿里之后,就来到了这片高原的最边际:出藏入疆,长达数百公里的一段无人区。

阿里地区有着四千米加的平均海拔,高门槛下本就人迹寥寥,时值盛夏旺季也见不到多少游人,到了两自治区交界处,冷清程度更是夸张。来前我查过攻略,离开西藏的界碑,一路赶到当晚过夜的新疆三十里营房,中间有足足六个小时,手机将收不到任何信号。我可谓忧心忡忡:对习惯了现代社会的二十一世纪年轻人来说,断网和死刑没有差别,我完全无法想象要如何度过这地狱般的六个小时。甚至连睡觉都是奢望——在氧气稀薄的五千米海拔,嗜睡是高原反应的征兆,据说就在我们要去的这段路上,曾有一支军队不声不响覆灭在了睡眠之中,给那块土地换来了“死人沟”的坏名声。

不过,其实真正上路之后,窗外风景卓绝,无聊的情绪反被淡忘了。那天上午进入视野最多次的,是隔三差五经过的油绿色军车,挂着新疆的牌照,用那彪悍的外形大张旗鼓地提醒着所有人:这里远离城市,这里危机四伏。这里的文明不属于人类。

手机信号断掉以后,耳机里的音乐也断断续续,我只能取下所有的联网设备,通过车窗和那片人迹罕至的土地连接。成队的军车离开,路上就看不见什么车辆了,我数着时间,最久一次足有一个小时,没有任何其他车辆与我们同路,眼前所见唯有茫茫黄土与巍峨群山,我们就这样从远古的喜马拉雅,一直驶向蛮荒的喀喇昆仑。

在这条路上,最多的活物不是人类,也不是牧民家养的牦牛和羊群,而是天幕之下的藏野驴与藏原羚。只要留心去看,总能在天空与雪山交接的尽头处,看到那些小小的黑色剪影,高原上土生土长的精灵。即使尽力推近手机的焦距,也往往只能拍到藏原羚那傲娇的桃心形屁股,藏野驴则慵懒地甩着尾巴,抛来一记以万物为刍狗的眼神。极少的时刻,可以看到三四头野驴撒开蹄子,在雪山脚下狂奔,似乎要与我们的越野车竞一竞速;那几粒米粒大小的黑点,在苍茫的高原草甸之上势如破竹地驰骋,好像天地之间,它们没有任何阻挡,脚下所至都是一万年未见人迹的荒野。

最惊心动魄的时刻,是和三头野狼的遭遇。跟文学作品的描述不同,野狼并没有孤胆英雄般的健硕外形,它们往往都垂着脑袋和尾巴,皮毛斑驳、瘦骨嶙峋,只用警惕的三白眼打量你。午后第一只野狼鬼魅似的在车尾出现,于所有人屏息凝神的注视中,又轻盈穿过人类建造的马路,消失在另一端的土坡下。听说狼群会成群结队狩猎,我们立刻打起十二分精神关注两边路况,果然前行不久,又见到远远荒野中的两抹狼影。直到一只突然闯进道路的藏羚羊,从我们车前飞奔掠过,大伙在短暂惊喜后,才算是松下口气:大概今天的狩猎目标不是我们了。只能祈祷那只慌里慌张的藏羚羊,最后有成功逃命罢。

我在手机上留下了一段野狼的珍贵影像,却没能捕捉到这只精灵般闪现的藏羚羊。尝试了十分钟之久,我企图打破“无信号”的魔咒把视频发送到互联网上,最终还是徒劳无功。也只得放下手机,继续把视线投向窗外,回到澄澈如蓝宝石的天空、和这片荒芜广袤的土地上。

荒野之中没有人家,山脉之上没有基建的电线杆与信号塔。除了这条穿越天堑、打通高原的柏油马路以外,我想一万年前,这里是什么样子,现在也还依然是什么样子吧。

不知道一万年以后,这里又会变得如何。要不然就这样,再一万年罢。

(天长地久有时尽,一万年也不过须臾,但是仿佛只要听到了荒野的呼唤,无论是以什么文类的行速,文字都会执着地奔向原初眷念的来去之处,书写不过就是尽最大的努力去触目所及,探险般的一趟驱车壮游,像是公路电影蜿蜒深入人烟罕至的尽头,不止野兽四伏甚且兵锋暗涌,在天地交接的洪荒秘境,除了目睹时间最原始的面目,仿佛也明白了自己身世流转的真相,然后震慑并且停驻。)

子奕:小说告别(旁听)

白龙

日全食发生在北美上空的那几分钟,我把变成石头的妈妈,放在大理石台面上。日光全无,窗帘和草地都没了模样,我忘记拿观测的眼镜,只好盯着妈妈,但妈妈也是一片黑色。我的眼睛闭上后睁开,房间也跟着忽冷忽热的。

我知道要送她回去,日期很可能是今天。我收拾好我和她的衣物,把她放在特制的盒子里,那个盒子是找唐人街老板特制的,老板说这几天要日全食,天命不好。虽然黑暗世界只有4分28秒,但我们都不习惯重启的恐惧。盒子非常圆满,像妈妈之前跟我说的河蚌,她小时候会在她的镇子里,请出这种河神并放入心愿的石头,期许七七四十九天,就有一粒光洁眼泪诞生。妈妈后来吃花甲粉时,非常心虚。但如果要从她多年来,不知为何而起的哭泣溯源的话,小镇河神完全不奏效。妈妈孕育的珍珠,是充满杂质的我。

我参照妈妈跟我讲过的睡前故事,找出她小镇的所在,那也是我遥远的梦乡。妈妈英语不差,但说起她家乡时,她都用生涩四方的语言。起初妈妈有些不好意思,怕打扰我学习,或者她的语言太古老,而我太年轻。习惯了之后,她越讲越顺畅,常常讲到半夜爸爸回来的时分,我带着湿润的耳朵要昏沉。其实我也不记得,妈妈第一次跟我讲故事时的神情,一些梦境的细节是妈妈告诉我的。现在我能从妈妈的形态中,找出那些神秘故事的纹理。

童年的下午阳光流转,她从超市下班回家,先洗手换衣,抱起我前再抹一下脸,她的鼻子离我最近,呼气吸气喷在我眼睛上。妈妈问我是不是嫌弃她了,我摇摇头,她就蹭蹭我的脸,说我嫌弃她讲太多歪七绕八的话,那些话还是跨了一个大大的海,从一个马来西亚霹雳州的小镇而来的。我想起来妈妈的小镇,就在那,名字叫作白龙镇。我无辜地说我不嫌弃妈妈。

妈妈入院的前几年,曾跟我说过很多次抱歉。因为她在过去,无缘无故地说了那么些故事,翘舌撅嘴地捏出了我耳朵的形状,有些还关于我死去的阿嬷。妈妈每晚都不可避免地提及石头模样的阿嬷,在我知道时间之前,阿嬷也变成了石头。

妈妈经常喷着唾沫对我的眼皮讲,阿嬷变成石头的前一天,正带着她去捅蚁穴,妈妈的妹妹不敢去,就留在山里看家。我梦境的边缘,妈妈一个人踩在小镇路网中央,脚旁有条薄薄的河,相传那条河里有条白龙,阿嬷则在远处跟大地说话。蚂蚁后来被烹炒入药,妈妈的小脚第一次感到土地软嫩。阿嬷次日化石的故事,偶尔会停顿在爸爸下工回来,轰然如雕塑般倒塌的时刻。爸爸会打断妈妈的顺滑,复位我的耳朵,叫妈妈多听英语电台,少跟我说过去的事。爸爸对妈妈的向往,是小镇上的那条白龙河,温柔又寂静。

几天前,妈妈还在病床上深深怀疑,正是她讲的童年往事,注定我现在成为岩石专家,身边毫无生动的人。床边的我刚上完地质学的课,身上像背负了球形幽灵,无从顾及我的天命。在妈妈的口中,我人生坚硬地铸了块模,从小镇的奇幻轶事开始,滚烫的金属液体注入。阿嬷被天花板上掉落的蛇绞死,是我的第一个凹槽,之后爸爸远走她重病,是我叠加的刻度。等金属冷却,岩土沉淀,我不久后也会成为又凹又凸的石头。

多年来,我听过这些预言的多个版本,但身为科学家和一个女儿,我更想查清妈妈和阿嬷的地质年代。所以现在我带着石头妈妈,坐了几轮飞机,再坐大巴前往白龙镇。窗景绿灰交错,妈妈的家乡故事终于染上了颜色,我合理揣测巴士上的一些人,认识妈妈或者阿嬷。他们瘦黑的眼睛,爬上妈妈的盒子和我的脸,对比出我们同步的陡峭后,又悠悠地像蚂蚁般散去视线。

白龙镇口,妈妈妹妹的儿子,我从未见过面的表弟在等我。我小心下了车,不想让妈妈受此晃动,眼前先是一白,再是群山蜿蜒的细节。我大致判断出一些裸山的褶皱,它们在很久以前俯冲碰撞,那条河又切开了那片地,沉淀出一片片波澜,妈妈曾在那被贝壳划伤脚底。表弟不多话,我踩踩地面的软硬,真正进入了童年的白龙镇。

走到夜里,像走在太阳的舌苔上,表弟说房子就在前面,听我的垫了很高的床垫。我向他说谢谢,接下来几月,我打算在白龙镇待着,请他先帮我找了房子。枯叶堆满了湿路,我们嘎吱嘎吱地前进,表弟说我妈有福气,嫁到了美国,还有个博士女儿,不像他自己的妈,没能耐跑出镇子。我问阿姨现在哪呢,表弟走了会说,都变成石头了。

阿嬷去世的那天,白龙河的水变得更浅,阿姨和我的妈看到天花板崩开,落下条状的白色眼睛,我的阿公却还在另外的小镇做厨子。阿嬷没的那几天,镇子里传言,阿公阿嬷我妈我阿姨吃荤,住在山腰引蛇,白龙河本不认主,奈何阿嬷后院的酱缸肉缸多,自然就把白蛇勾到了梁上。我妈当时就说,我以为我妈是神仙,每次有好多皮蜕在墙角呢。我阿姨说,我妈就是神仙,热天躺在她身边都凉快呢。

表弟回头看我一眼,“你妈也给你讲这些?”他背后的蛙卵在呼吸膨胀,我笑笑点头。夜很深的时候,我们终于到了屋子,表弟说明天那个时辰见,我跟他道了别。转身我把妈妈放在桌子上,小镇的夜,妈妈在少女时期也待过,黑黑的只有天上和水中的星星。我爬上了特意加高的床,天花板上有漏水的痕迹,一条叠着一条,闭上眼,妈妈好像远远地抱着我,呼啊吸啊就等待谁打断这一刻。

(说故事说下去的终极目的,大概就是所谓史诗的格局,魔幻的笔法虽然容易模仿,但是创造的心意只能自发,像是书写三代女人的石头记,先以寻根还乡进行穿针引线,情节明显试图打凿一种,比起文明更加远古的神秘遗迹,文字仿佛疯狂开启灵犀五官的感觉,试图浸透和吞纳整个南洋蛮荒的山川异域,既有河神蛇妖的乡野传奇,又有家族血脉的历史考古,循序再慢慢引出奇花异草缠蔓绕藤,以及多些小镇人物的种种过去,如今其实只见一汪清水,往后可是要流成一部小说大河。)

Monday, April 29, 2024

语缘:小说告别

金光

赵杰猛的挂掉电话,看着面前多出来的账单。“能不能再通融几天?”他的目光顺着那条手臂爬到了那人脸上,布满血丝的眼眶盛满了祈求。面前的女护士只是拿着圆珠笔随意敲打了两下账单,阴霾从口罩下渗透出来:“三天后若还未交款,缪宇恒将被转出病房。”赵杰木木的盯着那支印着“圣心医院”字样的笔,良久才转动了一下眼珠,连护士什么时候走的都不知道。

圣心医院是小镇这几年新建的一家私人医院,各种环境设施都不错,但由于医疗费昂贵,惊走了不少家庭。但是,赵杰想,他的病只有圣心医院的新型化疗仪器能治啊。赵杰垂头慢慢的走在空无一人的走廊里,于一间病房门口停下了脚步,他深吸一口裹满消毒水的空气,脱下那半新不旧的西装外套,搭在臂弯上,轻轻推门而入。

“阿恒”,赵杰轻轻唤着。病床上的少年缓缓睁开了眼睛,许是病了大半个月消瘦不少,两颊没什么肉,倒显得他的一双眼睛更大了。“杰哥,你来啦。”少年似乎有些雀跃,挣扎着起身,病号服领口被扯开了些许,露出了苍白消瘦的锁骨,一道道青色的血管隐于皮下,分明的映入赵杰眼底,“我一个人呆在这里,要无聊死啦。”赵杰俯身帮他扣好衣服,嘴唇蠕动着:“这么久了,你,你家里人没来看你吗?”“你就是我的家人啊。”少年轻歪了一下脑袋,瞪着圆圆的眼睛看着他,专注又认真,一如三月前那般。

赵杰和少年是三个月前认识的,彼时赵杰帮人打官司接连败诉,正是失意时,少年似一缕烈阳般闯入他灰暗的生活,他圆圆的双眸里是化不开的坚定,支持着赵杰的热血与一腔孤勇。赵杰本以为可以永远沐浴在那道光下,若不是那日阿恒突然晕倒在地上。砰的一声,手机震动着从床边掉落,赵杰回过神瞥见那个熟悉的电话号码,不禁瞳孔紧缩,连忙弯腰去捡。刚想挂掉,少年握住他的手腕:“是什么人找你吗?”赵杰望着他疑惑的脸庞,犹豫了一瞬,转过身去,鬼使神差的点击了接通。

不多时,赵杰回来了,他看着面前病弱的少年柔声道:“刚刚接了一个单子,要是成功了,你就能看病了,阿恒。”少年笑出了两个梨涡:“那我等你胜诉。”赵杰不答,轻轻摸了两下少年的脑袋:“睡吧,我走了。”

赵杰匆匆离开医院,打车去往一条小巷。巷子幽深,阳光透过高楼之间的缝隙洒落下来,形成残缺的金色印记,堪堪映在墙面斑驳而老旧的涂鸦上。赵杰从巷口下车,踏着阳光照射不到的水泥小路一路往里走,转头就看到了那家金店。

金店外部的装修简单,看起来到像是个小饭馆,赵杰挺了挺背脊,大步踏进了店铺。“欢迎光临”,一个机械女声在头顶响起,赵杰不禁吓了一跳。他猛一抬头,一股浓郁的金属味扑面而来,伴着四周耀眼的金光,他的的脚步顿住,一时竟局促起来。

“你好,有什么可以帮到你?” 一个五十上下的微胖中年男人走过来,他笑得热情,细看之下发现居然还有一对酒窝。赵杰环顾四周,发现店里只有一个人,暗自松了一口气,不禁感叹自己选店铺选的好极。赵杰草草环视一圈,带着点漫不经心的味道,挤出一句:“我要买金条。” 来到指定的据区域,赵杰也不细看,大手一挥:“这些,我都要了。”

说完,从皮夹里抽出一张信用卡,如影视剧般双指一夹,杵到男人面前。中年男人看着赵杰,犹豫到:“先生,这么多金条可不是小数目,您确定要全部买下吗?”赵杰故作傲慢的语调中难掩急切:“当然!”“好。”男人深深的看了赵杰一眼,“不过毕竟是一笔大订单,需要一点时间处理,您先坐。”

不远处密集的键盘敲击声,让赵杰提着的心渐渐落了下来,他换了个姿势,一直紧绷的身子微微放松。男人敲打键盘之余和赵杰攀谈起来:“先生做什么工作的,真是年轻有为啊,哈哈。”

“我是一名律师”赵杰不复刚刚的骄纵,淡淡的答道。“哟!”男人从电脑后露出半个头,“律师好啊,都是正义的守护者。”赵杰无声的扯起一抹笑,正义么,他看着金碧辉煌的周遭,缓缓闭上了眼睛。“不过话说回来啊,我儿子小时候也一个劲嚷嚷自己要当律师呢。”男人的声音传来,不过赵杰却无心多言。男人不等他附和,又开始自言自语:“这几年说是要出去赚大钱,也不知道做什么,半年都不见他回来一趟……”

突然,门外传来许多脚步声,赵杰豁然睁开眼,却见一众警察将自己包围。“举报人?”“我我我,缪金!”男人举起右手,激动的差点跳起来,“这人来我店里买金条,看都不看就全要了,我举报他洗钱!”赵杰突然看向男人的五官,却不料被男人瞪了一眼:“看什么看,我可不是法盲。”

赵杰苦笑着盯着手腕上的金属的镣铐,那反射着金光,刺痛了赵杰的眼,好像要流下泪来。

(律师迫于无奈知法犯法,老爸困于无知害死儿子,故事似有更大的蹊跷,但是叙述的串联却是充满问号,像是为了筹集医药费而铤而走险的剧情,如影视画面营造而出的高潮,结果则是显得落空乏力,人物之间的关系,情节安排的作用,动机目的的原理,说故事其实是拴紧枢纽,让情感主题通透有机。)

泓宇:小说告别

起风了

在妈妈的咆哮声中,小轩不知道这是第几次祈祷着,希望爸爸妈妈能从自己的世界里消失。

成为好孩子是小轩妈妈对他的期待,可小轩不知道怎么成为一个好孩子。很快做完作业?考试拿第一?还是像同桌小德一样讨老师欢心成为班长?小轩只想当一个快乐的孩子,最大的快乐莫过于看哆啦A梦。小轩也想有一个哆啦A梦,因为他有一万种办法可以帮小轩完成功课,或者给他一只竹蜻蜓,让他可以逃离这个家。

小轩今年上小学三年级,放学比较早。独自一人顶着风回到家,第一件事就是打开电视机。爸爸妈妈不让他看电视,小轩便在他们回家前偷摸看,所以他作业总是写不完。这样的恶性循环每天都在小轩的身上上演着。

时间来到了五点,小轩知道爸爸过一会儿就回来,恋恋不舍地将电视调整回昨晚妈妈关电视时的频道,将音量也调整成之前的数值,盖上电视罩小轩才慢吞吞地走回自己的房间。装模作样地打开书包,拿出笔盒作业簿摆在桌上,假装自己在认真做作业。但其实,他早已经神游天外,听着窗外呼啸而过的风声,想着老师下午告诉他们市里发布了预警,明天开始暂停上学……小轩当然不想上学,但是更不希望爸爸妈妈留在家里,他更想要让他们去上班,这样他就可以霸占电视一整天。

“咔哒”一声,门开了,是小轩的爸爸回来了。老王走进儿子的房间,小轩假模假样正在用功学习。“作业做完了吗?”小轩支支吾吾答不出个所以然,老王随口说了一句快点,就径直走向了厨房准备晚饭。小轩知道这只是夜晚的开始。

老王正在做最后一道菜时妻子回来了。小莉走进了厨房,看到了已经放入盘中的两道菜。“先洗个手,帮我把菜端上去吧,把小轩叫出来,这茄子收完汁就可以吃饭了。”

当小莉走进房间的那一刻,小轩就知道今晚的风暴要来了。“作业做完了吗?”“差不多快做完了”,儿子嘟囔了一句。看到刚写了几笔的作业,小莉已然知晓儿子一如往日。强行压下怒火,一边走出房间一边说,“出来吃饭,等一下再写”。小轩放下了手中的笔,看着窗外,突然他好想打开窗户,给爸爸妈妈插上一支竹蜻蜓,让他们顺着风飞走。

老王将最后一道菜端上桌,小轩也帮着妈妈把盛好的饭端过来,一家三口吃起了晚餐。“下午又看电视了吧?”小莉打破了餐桌上的宁静。小轩没说话,低着头吃着碗里的鸡翅,他知道这时说什么都是错的。“先吃饭,等一下你再……”老王话音还没落,小莉就打断了他“我说他两句怎么了?”这下老王也没有了声音,小莉瞪了一眼埋头吃饭的丈夫,“你就惯着他吧。”屋里又恢复了刚刚的宁静祥和,只有餐具碰撞碗盘的声音清脆响亮,好像婉转悠扬的风铃,再配合着窗外愈演愈烈的风声,犹如大提琴演奏的哀歌,音乐会就这样拉开了序曲。

老王家里分工明确,吃完了晚餐,小莉便带着不情愿的儿子回房间写作业,他则去刷碗打扫家务。看着手中的白色泡泡在气流的影响下飘走,落在地上纷纷炸裂开来,他连忙走向窗口,感觉到那从窗口的缝隙中透出的滚滚凉意。听着房间内偶尔传出妻子教训儿子的声音,老王放慢了洗碗的速度。

在小莉的怒火下,小轩又一次抽噎着完成了功课。看着窝在客厅沙发里玩手机的老王,小莉更是气不打一处来,“我早晚被你们爷俩气死”。老王知道妻子只是讲气话,转过头看着哭唧唧的儿子,“男子汉哭什么哭!洗个脸,上床睡觉去!”老王知道骂儿子不对,但有时候小莉需要他站在她那边。

洗漱完,小轩躺在床上,虽然今晚的剧情已经上演了无数次,但还是觉得委屈。不过委屈又能有什么用呢?爸爸妈妈是一伙的。听着外面的风声,小轩已经在畅想着明天不上学应该做什么。当然,他可以留在家里,爸爸妈妈却不能,他们要去上班,最好在上班的路上被一阵风卷走,那就太好了。

一阵玻璃破碎的声音从爸妈的房间传来将小轩惊醒,他赤着脚来到了他们的房门口。房门大开着,原本房间里的二人已经坐在床垫上飘荡出了窗外。小轩瞪大了眼睛看着这一幕,不禁觉得有点荒唐,就好像魔法故事里的魔毯一样,带着他的爸爸妈妈去探索另一个世界。

爸妈惊慌的眼神慢慢飘远,小轩独自一人留在破洞的窗口,等待着新的一天,没有爸爸妈妈的全新开始,突然想起他们好像没来得及戴上竹蜻蜓。

(发生悲剧只能感叹世间无常,但是当悲剧发生在荒谬的基调上,说故事无疑就注入了一层需要展开思索的命题,叙述布局从开头即沉稳酝酿,推向某一个隐隐然必临的结局,普通的生活情境,典型的亲子关系,脆弱的钢骨表相,仿佛安逸只是暂时的景观,随时都会湮灭灰飞,而且如果真有这么一阵风,可以刮起愿望的实现,美好与恐怖或许正是一体两面。)

胤铭:小说告别

八块钱的鱼

今天是那篇新闻报道刊登的第三天,也是蔡姐卖不出鱼的第三天。

十四块钱的菜饭、八块钱的鱼,那篇报道将这两个价格如烙铁一般,印在她的额头上公告天下。她已经偷偷将满满一大盘煎鱼重新加热两次,心虚地把冷冻柜里的煎鱼放进烤箱里加热时,就暗暗告诉自己,今天的鱼就再降降价吧。但直至逼近收摊,铁盘里的煎鱼依然纹丝不动。

蔡姐这三天的生意确实十分惨淡,向早报打小报告的“陈先生”计较得很,把蔡姐的摊位讯息毫不留情地公诸于众,大牌几号、摊位全名在报纸上都印得清清楚楚,让她一夜成名。食客开始对她的摊位避如蛇蝎,要是不小心与她的视线对上,更会报以鄙夷的目光,让她的满脸笑容无处安放。

蔡姐试探地对一个看起来呆呆好骗的中学生说,今天的鱼比较便宜哦。但那个学生霎时臭掉的脸,对她发出明令警告——他还来光顾她的店已是给足了面子。

午餐时间的人潮已经散去几个小时,暮色将近,整个熟食中心只有蔡姐还未收摊。眼前十几个铁盘还剩下将近三分之一的菜,中间那盘岿然不动的煎鱼最为刺眼。她夹起一片鱼,凑近闻了闻,才终于下定决心,一鼓作气将整个铁盘提起,将一百一十二块钱的煎鱼,全部倒进垃圾桶里。

不耐烦地等着她收摊的清洁阿伯瞥见这一幕,发出很响、很古怪的一声“哎哟”。

每天早上阿财都会送来一箱鱼,蔡姐每天都在后悔与阿财一次性订了一整个月的供应。第四天早上,阿财又推着推车朝她走来,车轮碾过地上的灰砖轰隆作响,她试问阿财可不可以提前取消供应,阿财说不可以,要付毁约金。

蔡姐将鱼送进冷冻柜。冷冻柜里装着阿财前几天送来的鱼,已经快要塞满。她勉强为新鲜的鱼腾出空间,像玩俄罗斯方块一样,将一条条鱼塞进有限的空间里。有几只漏网之鱼塞不进去,蔡姐只好将它们放进锅里。油触碰鱼的表皮,滋滋作响,她看着它们粉色的肚皮慢慢转成白色再变成焦黄,自己的肚子里却仿佛装着十几只活蹦乱跳的鱼。焦黄色的肚皮们装进铁盘,又过上无人问津的一天。

第四天晚上,蔡姐梦见冷冻柜里的冰,莫名全部融化,鱼挣脱了冰的桎梏,重新活过来,在冷冻柜里游来游去。冷冻柜不停晃荡,然后一下子砸在正在夹菜的蔡姐身上。梦里的痛感十分真实,冰冷沉重的金属将蔡姐的骨头一块块砸成粉末,只剩下一副泄了气的皮囊。

头顶的风扇吱呀作响,搅动房间里的空气,蔡姐在空荡的房间里猛然醒来。

报道刊登的第五天,蔡姐终于重新见到了“陈先生”。

她当然记得他的模样,身材瘦瘦小小,当天穿着浅蓝色的衬衫,衬衫下摆塞进有些肥大的西装裤里,应该是在附近工作的上班族。他的声音和他的身材一样细,甚至有点像蚊子。他等到人潮散去后,才朝她的摊位走去,矮小的身躯好像装着很多怒气,却只能由他细小的声音传出一声不好意思。

她正忙着刷盘子,所以水流声十分轻易地淹过他的声音。他问,他刚才买了菜饭,她记得吗?她说记得。他问,他的菜饭怎么会是十四块钱。她说,一道菜两块钱。你不是吃了鱼吗?

鱼能有多少钱?他不死心地问,她在心里数了数,十四减六,哦,鱼八块。他突然噤声,像是被什么噎住,不再说话,等她关掉水龙头再抬起头,他已经随着水流离去。

今天他依然穿着不合身的衬衫裤子,背着个电脑包,像是刚下班的模样。已经快要傍晚六点,清洁阿伯早已气得走人,留她一个人在没有生气的熟食中心里。他从远处看她,她也看见了他,却好像中邪了一般,坐在摊位前面安静地吃鱼。她面前放着堆砌成山的煎鱼,她用铁钳夹起一整片鱼送入口中,囫囵吞下,然后又夹起另一片鱼塞进嘴里。

陈先生走到蔡姐面前。她抬起头,一眼就认出了他,却不知该如何反应,压抑了五天情绪仿佛被锁在胸膛里,无法爆发。陈先生好像也不太知道该做出什么样的表情,避开她的目光,只是看着整盘的鱼和摊位里头剩下的满满当当的菜,看了许久后竟然问,还有饭吗?

蔡姐停下咀嚼的动作,放下钳子,站起来替他盛饭。他接过盘子,见她杵着不动,便自己走进摊位里挑菜,然后在煎鱼对面坐下吃起来,还为自己夹了一片。

蔡姐慢慢走回他对面坐下,看着他伴着日落,将一盘杂菜饭吃完。他吃完后也没有说话,在桌上放了十四块钱,然后背起电脑包,背对着她离去。

(吃杂菜饭能吃出通货膨胀的现实,说故事却可讲出心照不宣的共情,题材出自吃喝用度的民生议题,咋看似乎寻常琐碎之极,不过正是微不足道的细处,反而具有人性庞然若缺的彰显,叙述语句稍嫌不够如鱼得水,陈先生的戏份和照面略有不足,但是一场风波正愁不知如何落幕,最后竟是如此微妙的尽在不言,仿佛看了一部Wes Anderson的短片。)

Sunday, April 28, 2024

思源:小说告别

黑点

那是一只只向上伸展的脖颈,抬头注目,一动不动,仿佛待杀的鹅群等待屠宰审判的降临。

看着周遭大人昂起的头颅,小小身影也随即向高远处望去,视线末端是一个飘零欲坠的黑点,细看还有晃荡在半空的一条腿,随风左右微微摇摆。身旁的老妇拄着拐杖,十分困难地以一种滑稽的姿态直起背脊,透过浑浊的眼珠努力看清目之所及。抱着婴儿的奶妈愣怔地望向半空,聚精会神之际甚至忘记拍打怀里的女婴,阵阵响亮的啼哭随即传来,透漏着顽强的生命力。人群逐渐堆挤,沿路停下的商务车也下调车窗,探出戴着金丝边眼镜且梳着一丝不苟发型的脖颈。层层叠叠的人头攒动,窃窃私语交头接耳的声音扩散,越来越多的镜头按下了拍摄键,等待着某一刻的来临,生怕错过一丝精彩。

“动了!动了!”

话音落下,高远处的身影从折叠状态延展开后微微颤动,似乎是半坐之人直起身子站立,俯瞰乌央的人群,仿佛神明居高临下,藐视俯瞰着注目着他的众生。半晌,高举在空中的手机越发密集,甚至有人开始攀爬电箱,试图登高处隔开阻碍的视线。被掩埋在人群中央的老太左仰右晃,东问西问试图寻找原因和端倪,叽喳又尖锐的细嗓扯着喉咙,发出惊叹后又开始一通分析。马路边的清扫工人甩下簸箕,挤到老太身边开始大谈自己的不易,抨击着高处黑点对生命的轻贱肆意。激烈昂扬的演说引起了许多共鸣,起哄的人群展露出鲜少的义愤填膺。

等待男友接送的女孩举起手机拨通电话,焦急地告知另一半身处之地令其火速前来,半晌后,风尘仆仆赶来的背影依偎着女孩,两颗脑袋贴在一起扬着同一方向,贴面耳语。风驰电掣的摩托唰地飞过绿灯路口,随着刺耳刹车声响调转车头,纹着彩色花臂的瘦削身影挤开挡在前面的攒攒身体,往前拼命推搡,遂又复返摩托边,掏出一掉色严重的红色扬声喇叭,回到人群中央。

“你丫跳啊怂蛋,站那发愣呢,哥们别浪费大家时间。”

嘈杂巨响的吼叫透过扬声器的脏兮小孔震动着耳膜,透过一只又一只耳朵,传到了远处。叽喳的人群陷入片刻愣神的沉寂后逐渐混乱,附和与争议交叠,最终变成了哄闹。扬声器被调至复读机模式,二十个字的叫喊开始循环播放,一遍又一遍。人群中的小小身影有些唯诺,开始向旁边挪动,老妇混沌的眼珠变得些许不安,紧盯着的眼神却稍显清明。婴儿的啼哭在受到惊吓后愈发响亮,奶妈手忙脚乱地拍打后背,却失手将小娃娃脖上的平安锁扯下,掉在地上还未来得及捡起便被踩扁,和漆黑的柏油路融为一体。

陡然,黑点在众人眼中极速放大。5秒后,红白液体飞溅,人群尖叫四散,如同惊弓之鸟。商务豪车的后窗重新回升,金丝边眼镜下的目光带着些许嫌恶,慢慢驶离。依偎着的情侣也好似大难临头各自飞般极速分至两侧,只剩一团抽搐片刻后恢复死寂的躯体落在中央。

摩托车的启动声覆盖了沉寂,逃窜离去,血红色的扬声喇叭以同样的姿态趴在不远处,依然伴着些许电流声循环不息。

(跳楼命案的现场,仿佛人性消亡的过程,说故事如同墙壁上的苍蝇,只做亦远亦近的记录,而不带任何刻意挺高的批评,把人物情节动机此等繁琐无谓,甚至可能掩饰真相的框条,一概统统抛诸脑后,呈现出最原始的社会切片,叙述运用似手持镜头迅速推移,试图在奇形怪状的脸孔身影之间,寻找某种或许早已知晓的,一个仿佛黑洞无边,冥冥之中的答案。)

永芝:小说告别

养了十七年的猫

当猫再次踏过未干的油画上时,竞月深深的叹了口气。别生气,别生气,气坏身体没人替…… 默念了三遍后,她才幽怨的看了看伸着懒腰的猫,认命的先把猫抓起来,反复观察它的毛是否有沾到颜料。画毁了就毁了,反正她也没多满意,但她就怕猫舔毛的时候一个不小心把颜料吃进去,那可就真完蛋了。

猫倒是乖乖的躺在她的怀里,完全没有自己闯祸的领悟。对此,竞月笑得几分无奈,撇了眼看了就头疼的画,“你也不喜欢吼。”

竞月在网路上算是小有名气的画家,有几个绘画过程的视频因为懂得玩梗也爆了不少流量,稍稍打开了她在互联网上的知名度。她主要擅长油画,偶尔尝试过水彩,也尝试过在iPad上画画,虽然也得到了不少赞誉,但她自己却没有很喜欢。

再后来,她觉得自己好像彻底失去了油画的灵魂。

这段时间里画出来的东西,她自己都没眼看。她的基础自然是还在的,所以把这些画放上网的时候,依然能够收到一部分的追捧,让她还能选择不去面对事实。直到半个月前有一位多年的粉丝对着她的画评论了一句:“眼睛好像无光”,竞月才有些被点破的尴尬。

她私下跟这位粉丝聊了些许的心里话,粉丝一如既往的温柔又耐心的称赞了她不少,给了她不少鼓励。她的情绪依然低落,但在那一刻能得到如此体贴的眷顾,竞月还是高兴的。那天晚上她难得能够睡个好觉,结果接下来几天又是无止尽的熬夜。等她又困又头疼得想吐的时候,竞月眼冒星光的告诉自己,别画了。

她有些不舍的放下了画笔,头一回认真的想自己是不是应该好好休息一下。怀里的猫不满被抱了那么久,三两下就挣脱开来,又带着好奇心跳到了那副画边去。

“啾啾——!”竞月无奈的喊道,赶紧的把猫赶走。

不过看着油画上被猫踩出来的掌印,竞月不可否认,还挺可爱的。

她看了看那幅画,又转头看了看跑去猫架上一副深藏功与名的啾啾,眼珠子一转,硬是把画给看顺眼了。那幅画本身就平平无奇,说不上好赖,这一刻倒有些被打乱的美感。竞月想了想,还是决定将这幅画拍了起来,带着炫猫的文案,照例发上网去。网路上的观众总爱看和小动物有关的各种小故事,这幅画不出意外的也招来了不少流量,评论区里一水的夸啾啾可爱、聪明、调皮的。不少人调侃这幅画是出自啾啾之爪的大师级作品,嚷嚷着想多看。

“看来你才是大师呢。”喂着啾啾猫条的竞月笑,“我跟你拜师吧,啾啾大神~”

新的动力来的如此突如其来,让原本疲惫的竞月又充满了斗志。她将画笔再次握在手里,坐在新的画板前,望着在太空碗里睡觉的啾啾,开始将那可爱的画面给记录下来。

她是什么时候睡去的,啾啾又是什么时候挤到自己的怀里的,竞月无法得知。她只知道醒来的时候,未完成的那幅画上的角落多了个掌印,而怀里的猫却已逐渐僵硬。

啾啾并不是她养过的第一只猫,她自然知道那样的僵硬是什么意思,她只是完全没意识到这一天会来得那么快。她养了啾啾十七年,明明养得好好的、明明没病没痛的、明明答应过她要活得长长久久的……

竞月沉淀了很长的一段时间。

她没有完成那幅画。

过了很长一段时间后,竞月将她和啾啾十七年的记忆以回忆录的方式发到网上去,附上的是那副未完成的画,取名为《半途》。她告诉还关注着她的粉丝们,她会在线下举办一场展览,纪念她养了十七年的猫。

画展正中央,挂着的是其中一幅啾啾的画像。那副画里的啾啾,一双眼惟妙惟肖,栩栩如生。是啾啾走后的那段时间里,竞月没日没夜的创作中,最满意的一副。有时她自己都会恍惚,好像她真的把活生生的啾啾给画进了画里。

“很漂亮。”当年与她畅谈心事的粉丝走到了竞月的身边,看着她的眼神带着欣赏,和几分伤感,“月月,不要难过。你把啾啾画得如此好看,它一定很满意。”

竞月知道,她的猫,只是换了一种方式更长久的陪着自己。

从此以后,她所有的作品,落款都有着一个代表着啾啾的掌印。

(这是一个猫的世界,我们只是负责豢养照料,落魄枯竭艺术家的造型,其实是说故事的家常便饭,但是结合网络时兴和萌物交集,情节刻画颇为清丽,一人一猫一室难以天长地久,从执着虚无流量到明白艺术真谛,题材的样式虽有俗套,但是叙述完整不缺感人的元素,只是作为缪斯之猫,似模似样必须更为鲜明。)

俐莹:小说告别

讲堂里的光

我正坐在大学的讲堂内,这节课是我梦寐以求的唐诗赏析课。陪伴在旁的只有一台电脑,是旧款笔记本了,但我已经用习惯,换掉反而觉得不安心。

第一节课,我是第一个到的,想都没想就坐在了第一排,光线最充足的位置。这节课的老师是陈教授,在高中时我很喜欢他的作品。不过兴趣终归是兴趣,我遵循了家人的意愿上了所谓比较实用的理工科。“上大学后一定要上陈教授的课”,这个愿望一直深藏在我的心底。

不一会儿讲堂里就热闹非凡,我回头望去,一排排的座位整齐地堆满了学生,甚至到最后都已经不剩几个空位。陈教授走了进来。他带着几本用硬纸做了封皮的书和一台电脑进来,高高瘦瘦的个子走路腰杆挺直,身上穿着板正的衬衫西裤,头发虽然有几缕银丝但也整齐地梳好,脸上带着淡淡的笑意,比网上的照片看着要温和又年轻些。他似乎没有意料到来了这么多学生,进门时还谨慎地确认了眼讲堂的门牌,接着若有所思地扫视了整个讲堂,眼神中马上燃起了一丝闪光。

来到讲台上,他轻放下了手中的书,开始上课。他讲得很快,双眼始终牢牢地看着学生们,似乎已经将内容全部刻在了脑海里,不必翻阅书本也能脱口而出。我没有接触过这类型的课,一个字都不敢不记下来。身后的ppt是惜字如金,同学们打字的手却一直停不下来,整个课堂只充斥着陈教授不紧不慢的嗓音和哒哒的键盘声。

我坐在第一排,每次抬头看都要仰起最大的角度,渐渐的脖子开始酸涩起来。困意正起时,突然和陈教授对上眼了……我马上低下了头,怕他察觉出自己的丝丝怠慢和偷懒。他好似看出了我的窘迫,过了几秒后,他缓缓地说:“同学们,这节课的目的并不是要记全课堂上的每一个字,而是要学习其中的理解和含义。”我停下了正在打字的手,“所以大家不需要随时记下任何东西,我们一起先享受课堂吧。”我松了一口气,抬头看向陈教授,不再专注于电脑屏幕。

下课了,同学们马上匆匆忙忙赶出讲堂,似乎不愿意在里面多浪费一刻时间。

今天是第二周,我还是像上周那样早早的来到了讲堂。同学们到得似乎比第一节课更晚一些,临近上课了,讲堂里还是稀稀疏疏的。陈教授又一次注意到了坐在第一排认真的我,回以一个欣慰的微笑。他开始讲起了经典传承,晦涩难懂的诗句,哄得身边的很多同学纷纷打瞌睡。

时间似乎过得有点漫长,下课后我收拾好东西准备走。这时,旁边的一个女生急忙叫住了我:“你好!我刚刚没有记全课上的东西,可以借一下你的笔记吗?”我愣了一下,但还是有礼貌地同意了。她喜笑颜开:“谢谢!你可以隔空投送给我吗?”我打开了电脑,捣鼓了一番,还是找不到这个功能,脸上泛起了无措的热。女生凑上来看了眼设置:“可能是版本太旧了,没关系我们加个好友吧!”

发送后,我抱紧电脑懊恼地走出了讲堂。原来如此,是旧电脑要被新系统淘汰了。

第三周,我又是第一个到。讲堂里都还没开灯,我打开电闸,空旷的讲堂一下子洒满了暖色灯光。我走到讲台前,望向台下。陈教授讲课时的视角原来是这样的,下面的学生就像巨大房间里小小的一颗尘埃一样,第一排最大,最后一排最小,那要多少颗才能装满整个房间,多少人才能装满整个讲堂呢?我陷入思考,直到第二位同学进来,我才恍然醒过神来,走下了讲台。

比起上两节课同学们要挤剩下的位置,今天讲堂里已多出了几十个空位。没见到上周的女孩来上课,我发了信息问,对方回复说太忙了早已退掉了课。

陆陆续续过了好几周,我又像往常一样来上课。只不过这次,陈教授直接走下了台,坐在了我的身边。怎么不在台上讲课了?我问。陈教授轻轻地笑了,说看看后面吧。我回头一看,原来除了前排坐着两三个眼熟的同学,后面一片空旷。 灯光似乎也填不满这个讲堂了,打字声也从此起彼伏变成了刺耳的寥寥几下。我心头生出一丝怅然若失的滋味。

最后一周了,我还是第一个到,也是唯一一个到的。我问陈教授下学期还会开进阶的课吗?我想要修。但是教授说因为上的人太少,已经不打算开课了。虽然跟自己没有关系,但我还是感觉心里若有所失,好似原本住着的充裕阳光的房间一角重新积灰了,暗淡了,被遗弃了般。

快要下课了,我忍不住问教授:”您会因为上课的人不多而难过吗?”陈教授顿了一下,又恢复了以往的温和笑容说:“你听过韩愈给学生一枚铜钱,让他们买东西填满房间的故事吗?”我记得,其他学生用稻草,木头,都没有成功,但有个学生用一根蜡烛的光做到了。

我看向陈教授,他还是像第一节课我见到那样,平和地笑着,徐徐讲着。讲堂从来没如此空旷过,但在一如既往的暖色灯光下,现在映入我眼帘的光芒更加明亮了。

(诗人在现实活不下去,老师在课堂教不下去,说故事其实也像知识传递,就算没有听众也必须说下去,情节主题虽然略为昭然浅显,但是叙述缓慢开展极有韵律,从一间课堂的空荡,一位老师的充盈,以及一位学生的感激,展现了教育体制必须反省的事实,细节尚可多加打点,尤其讲授唐诗,没几句杜甫李白有点说不过去。)

嘉仪:小说告别

牵引

走上公交车,小六缓慢往里头移动。从车顶吹出的冷气吹在了小六因赶路而温热的脸上,同时也吹来了一股熟悉的香水味。那香味只轻碰鼻尖,小六的头立马就转了过去。同样的身高、同样的体型、同样的黑色外套、黑色裤子、黑色背包和帽子。好像他,真的好像他。可惜他的帽沿压得太低,看不清完整的五官。

小六坐到了车尾的座位上,他就站在车门前,小六抬眼就能看见。脑海里飘散着回忆里的他,而眼前就是神似的他。公车的不时颠簸,让在眼眶画面里的他更加模糊,让本就相似的他与记忆里的那一位重叠。漫长的每一秒,秒秒都在加深着这种连结。以至于在他下了站的一瞬,小六也鬼使神差地跟了下去。

踏下公车的那一刻,扑面而来的冷空气和突然充耳的喧嚣,让小六瞬间清醒。我怎么下来了?这里是哪里?小六满脸都是人生地不熟的慌张。而眼前那一抹黑色的身影像救命稻草般,是一切陌生中的唯一熟悉,小六还是跟了上去。

一路上人好多,但讨论的好像都是一件事,尼斯湖水怪。小六沿途也看见了不少广告和海报。这一路看见的人,大多应该是搜寻者,来参加寻找尼斯湖水怪的活动。小六谨慎地远远跟着那抹身影,直到他走入了一家小小的咖啡店。店里、店外都挤满了人。小六在窗外的人群中看着他买了咖啡,然后站在拥挤的店角落喝着。

该不该去和他搭话呢?但这样一直站在这里也不是办法,也不想就这样回去。这趟旅程本来就是想好好散散心,想要体验一次说走就走的旅行。实在不想要带着一个遗憾回去,也反正已经到门口了。

小六的手握上铁质的门把,就被那冰冷的触感吓得身上一抖。紧张的心更紧张了。

一推开门,两人的视线竟然就对上了。真的好像他。把帽子脱下后,五官看着有细微的不同,但还是好像。目光仅停留了两秒,小六便假装镇定地移开视线,走向柜台点餐。

“嗨!你好!”小六站在柜台前等待着自己的咖啡,耳边突然响起了他的问候。

“会说中文吧?你一进门,我就看见你了。今天难得看见亚洲面孔。”

小六心中一阵无语。对,她怎么忘了,今天的搜寻者大多都是外国人,自己的这张脸实在是有些显眼的。

“你好。会的,我会说中文。” 小六压抑着慌张和尴尬,声音颤颤地回道。

小六取了咖啡,旁边也刚好有客人起身,两人就这样坐着聊了起来。

男生名叫阿原,是一名博客。此次是五十年以来,最大规模的尼斯湖水怪探寻活动。因为想为部落格寻找新鲜主题,所以前来。阿原此前已经联系好了一支队伍,这次会跟着他们,一路记录下所看见的一切。

“离出发时间不远了,你要不要也一起跟着?”

就这样,小六有了阿原助理的身份,跟着队伍一起,搭上了船。

船上的设备齐全,有着不少摄影机、录音机等等。待船开到指定位置后,队员们就开始架设机器。

“接下来就是耐心的等待。”阿原曾经也跟过队伍,对流程算是比较清楚。

随着船的轻微晃动,两人的肩膀也偶尔的轻碰。暖暖的阳光打在身上,此时的气氛真的好平静。

他们就静静地坐着。等待许久后,队员们的亢奋的精神渐渐放松下来,开始小声的谈天。小六和阿原,只是不停地听着、看着、记录着,偶尔才搭上几句话。

听着其他人的对话,有人十几年来都没亲眼见过水怪,但却十分骄傲自己仅凭信念就能坚持热爱。有人拿出一张十年前貌似拍到水怪的照片,说他每次要独自出门寻找水怪时,都会拿出这张照片给老婆看,作为一个合理又有力的理由。

几个小时过去,搜寻结束了。没什么大的发现,只有几张模糊的照片和几段疑似有异的录音。虽然如此,但大家都很尽兴。有些人是几十年的老友,几年来只见今天这一回。有些人是特意请了假,回去后就有要回到朝九晚五的苦闷生活。但他们都不约而同的开心地见面,然后开心地离别。从头到尾都没有人有一丝的不愉快,从头到尾看见的都是笑脸。

阿原的笔记小六也看了,开头记录的都是与水怪相关的,到后来记录的都是与人相关的。这水怪到底是不是真的,好似已经不重要了。

小六和阿原下了船,在湖边的木椅坐下。原本小六还想多聊几句的。但阿原接了一通电话后,急急忙忙的向小六示意说自己朋友出了急事,后匆匆地就离开了。联系方式也没留下。

曾经和他最后的分手好似也是这样,有些懵懂,有些不知所措。

在公车上时,其实从唯一露出的嘴,就可以看得出,他不是他。小六其实一早就明白了。只是刚开始看不清的脸,给了她星星点点的希望。但即便是知道,小六还是有些恶劣地想知道,外表如此相似的他,性格会不会也相同,会不会,也爱上她。

其实最后的结局是一样的,和阿原只是少了过程。他们只会是彼此的过路人。

阿原走后,小六独自一人坐着,看着湖,看着天。

算了,反正晚霞很美,空气也很清新。

(在传说中以为看到水怪,在旅行中以为偶遇旧爱,开头即有悬疑颇能吸引,但是事件的凑合发生,却多有勉强和巧合的嫌隙,场景环境尚可更为立体,多些像苏格兰方能制造说故事的带入感,而且尼斯水怪作为求索无果的喻体,欠缺了更加耐人寻味的描绘,最后不妨让湖面冒出点点泡沫,再度引人遐想。)

楚喜:小说告别

中学校门外乌压压横了一堵接孩子放学的家长墙。晚自习下课铃一响,学生们就冲出了校门。在清一色的蓝白校服里,隔壁家长顺利接到了窜上1米7的女儿,晓君时不时踮脚张望,却寻不到儿子。在这庞大的人流中,大概两人只能被淹没。

晓君在逐渐稀稀拉拉的人群中发现了儿子。肿胀的书包和拖沓的校服像一层厚重的外壳,包裹着儿子单薄的身躯。晓君第一次在儿子身上看到了丈夫的影子。一个还没有在凝视中,学会时刻昂首提肩的丈夫。她猛然想起之前犯懒,那双雨天蹭泥的小白鞋被搁在阳台没来得及处理。现在已经错过了最佳时机,污渍大概没办法祛尽了。可是他才13岁啊。

回到家,晓君重新取出床头柜抽屉里的检测单。晓君是外行,指标于她而言,不过是冰冷的数字,但诊断结果白纸黑字:骨龄正常,大拇指远端开始闭合。

一周前,晓君拿着检测单,和儿子在医院排队取药。晓君正刷着手机打发时间,小红书满屏推送生长激素的副作用。医院周围在施工,敲敲打打的声音钻进沸腾的医院,震得一楼大厅的窗户都在颤抖。肢端肥大、甲状腺低下、颅内高压、糖代谢异常,醒目的照片,配上家长亲身经历的叙述,晓君窄窄的肩膀根本无力承受。她一抬眼,儿子的鼻尖不知何时又冒出一颗新鲜的痘,又大又硬,在医院的灯光下亮堂堂的。

“妈,我下午想找同学踢球。”儿子的眼睛里反射着医院的灯光,像晶莹剔透的果冻。

晓君鼻子一酸,索性拉住儿子走出队伍: “算了凡凡,不排了,我们回家。”凡凡没说话,只是跟在她身后。

直到现在,晓君还是不能够习惯直视丈夫的身体。他每晚洗完澡后,都会几乎全裸地经过电视机前,爬上床的另一端。这么多年,丈夫的身材算保持得很好。虽然丈夫从不去健身房,但他的肩宽确实大于腰腹,甚至寻常中年男人的肚子,也没有因为年纪到了就在他身上鼓胀。丈夫连脱光的时候走路也端着,似乎只有这样才不会显得那么无力。在晓君眼里,他这副样子很像儿子小时候最喜欢的玩具士兵胡桃夹子。晓君带有一丝庆幸:丈夫穿着衣服在人前时,总归要体面些。

睡前,晓君把检测单递给丈夫,他嘴里连带着哈欠:“什么意思?”

“凡凡估计长不高了。”

“这种事顺其自然。”丈夫把检测单支在他那端的床头柜,背对着晓君躺下,“困,先睡了。”

“但是凡凡还没到1米7。”

晓君也关灯躺下。黑暗捂住了晓君的嘴,最后连呼吸声也吞并了。晓君迷迷蒙蒙地快要睡着,又被惊醒:“你要实在想,打生长素也可以。“

第二天一大早,她便去医院排队。医院里闹哄哄的,永远不缺人。队伍里好些家长带着孩子,甚至挺拔的小孩也有,看起来都面色红润。轮到晓君时,她按熄了小红书的页面:“我要短效水剂。”

这么多年,晓君从来没有提过丈夫的身高。连例行体检时,她都避开去看丈夫的身高。但从刚恋爱时,晓君就会忍不住留意她仰望朋友的角度,在和他见面时,进行一番内心的比较,当发现仰头还是会比和朋友一起的角度更倾斜时,换得一点心安。在晓君所有的打扮中,丈夫牢牢记得晓君唯一的那件Over Size T恤,尽管她只穿过一次。后来他询问晓君为何并不常这样穿着,晓君别别扭扭地给出肩膀窄、骨架小和不显比例的各种回答,丈夫仍然追问,最后她深吸了口气:“因为这么穿显得我很短。”这句话成功堵住了丈夫的嘴。

回到家,晓君看见瘫在咖色沙发上的丈夫,像一条泥鳅。她原本想要坐下,和丈夫好好谈谈生长液的副作用,连忙反应过来生长液需要冷藏。她刚打开冰箱,听到动静的凡凡却冲出了房间:“打吧。”

丈夫的整个身躯几乎被沙发掩埋。他望着儿子的背影,像一只探头的泥鳅。

凡凡走上前去,接过晓君手中的注射装置和水剂,一齐拿进了房间。

晓君愣了一秒,连忙跟在儿子身后。

进了房间,凡凡便问:“是打手臂吗?”说完便把外套脱下,将左袖撸起来,别过头,看向一边。他光滑的左臂上,嵌着一个小小的卡介苗痕迹,那是凡凡的出生第一针。凡凡从小就恐惧针头,就连输液时护士插针头在他的手背上,他都没胆子看。

晓君感到有什么在撕扯着她。可再多一个字,晓君都说不出来。

“打吧。”

儿子侧对着她,上半身直立在铺满书本和作业的书桌前,节能台灯煞白的灯泡正正地曝在他脸上。晓君把温度计形状的电子注射笔叮在儿子手臂上时,他似乎连眉毛都没动一下。晓君小时候玩过家家时,扮演过护士,但现在,她觉得自己在体验造物主。从注射到拔出,凡凡毫无反应,也没有抬头看晓君一眼。“滴滴”声响起后,他便穿上外套,握着笔继续做概率统计题。晓君本想嘱咐一句“好好学习”,嘴巴张开噎了半口空气,然后就退出了凡凡的房间。

晓君打开手机备忘录,将凡凡目前的身高体重一一列下,又在日历上订下三个月后的随诊提醒。这场对抗,是她和数字的博弈,凡凡是筹码,也是赌注。

风吹得窗户阵阵呜咽,要下雨的阵势。晓君这才想起,阳台上还搁置着那双雨天踩泥的小白鞋。果然,它依旧在原地。于是晓君把它提溜起来,开始狠狠地刷洗那双鞋。

(世上有快高长大的激素,但却没有慰藉心灵的配方,但是说故事只要切中要害,即有百试百灵的精彩,情节已经远超那类孩子作为弥补的典型题材,与其说是关于身高停滞的求治,其实更像生活萎缩的挣扎,一家三口平凡寻常的日子,隐身其间的却是中年女性的人生写照,那种长久以来叠积的不安、自惭、虚乏和躁动,向来注定很低很矮,书写在细节处仿佛统统打了激素。)

哲奕:小说告别

清道夫

“城市难免有法律都无法触及甚至审判的黑暗,以暴制暴和坐视不理都是不可取的。”——凯文·周

犀利的惨叫划破寂静的夜空,像被电锯意外切断的手臂断层,肆无忌惮地喷射血浆在你的脸上,惨叫一下下地“喷射”并撕裂着夜空,仿佛银河就是被它撕碎的星空的断层。男人狂笑着撕扯着本就血肉模糊的小腿,随着大小腿的分离,红色喷薄而出,膝盖骨也被一同扯下,悬挂在断腿上,油亮秀丽的白毛已然黑红黑红。小猫翻了白眼,毫无挣扎的力气了。男人闻了闻撕下的那截断腿,血腥的味道让他近乎癫狂,他用力吮吸着,仿佛这是他生命维系的唯一动力。待享用完这味道,男人一脸嫌弃地望向早已毫无声息的小猫:“真没意思,这就挂了?”,然后一脚踢开,那具早已血肉模糊、甚至分不清身体各个部位——因为被折磨得扭曲了的小猫尸体,一抹月光正好洒在小猫身上,仿佛是要还给她最后一抹白色。

男人舔了舔手上残留的血,然后拿出手机,在社交平台po下:今天的真没意思,没咋挣扎就不行了,才断一只腿就死了,真怀念那只内脏都没了还呻吟的。不会是以前那些死了的,给所有猫托梦了吧,都怕我是吧哈哈哈哈哈哈。男人换了身衣服,离开了那座烂尾楼,像往常一样,打开群聊,看看群友分享的故事,再讨论讨论怎么杀人最快活之类的,哼着小曲儿往B大走去。

男人离开后,顾梦从草丛中出来,冲进烂尾楼。直到爬上四楼,闻到扑面而来的血腥味。顾不上恶心,她循着气味找到那个房间,来到了那坨猫尸体堆成的小山面前。而月光洒在的位置,她不可能不认识,哪怕已经血肉模糊五官扭曲,脖子上的项圈是最好的证明,那可是顾梦给蛋卷织的,那就是她的小猫啊!

顾梦浑身止不住的打颤,终于控制不住跪在了地上,颤抖的双手伸向蛋卷早已凉透的身体,眼泪再也止不住,但痛苦得都哭不出来了,顾梦搂住蛋卷的身体哽咽:“姐姐带你回家,姐姐带你回家......”

回想起来,自己那天就不该把蛋卷带到学校里来。那周爸妈出差,蛋卷这孩子从小就黏人,人不在家就一直叫,到晚上归家时喉咙都给叫哑了。顾梦不忍心蛋卷在家孤独,于是偷偷把她带到了宿舍。前两天都还好,直到第三天早上起来,就不见蛋卷身影。起初顾梦和室友都以为是小猫跑出去玩儿了,也没在意。直到第三天晚上还没有出现,她们才发觉有一些不对劲。第四天早上,找了一晚上小猫的顾梦和室友还在呼呼大睡,被朋友的敲门声叫醒:“诶你们看到新闻了嘛?咱B大物理系的那个XXX虐猫上新闻了!他那些视频微博上都有了!哇据说还保研A大了,这种人怎么能让他保的啊?”

顾梦怀疑是XXX干的,因为自己和他一个系,上课时应该讨论小猫被他听到了吧,而且XXX的宿舍离自己宿舍很近。再后来顾梦就跟踪XXX直到那栋烂尾楼,再后来就进去看了看,没想到......自己的小猫,真就栽在了这个人渣手里。

顾梦有想过当面质问,但网上爆出,他所在的那些外网群聊,都是一些讨论虐猫杀人剖尸之类的,以及室友们都建议躲他远点,这种变态肯定有反社会倾向,说不定都要杀人......顾梦还是无法释怀,她要以自己的方式为蛋卷报仇。

摸清了男人都会在八点左右来烂尾楼,这天顾梦早早解决晚饭,直奔烂尾楼。进去的时候,好似觉得身后有人在盯着自己,然而回头看向那片树丛却毫无动静。顾不上那么多,顾梦径直上楼,在堆放猫尸体的房间门口摆了一个捕兽夹,只要他跨进这道门,就会踩到。顾梦记得XXX的模样,不是很强壮,毕竟自己初高中学过一点跆拳道,打倒他应该不在话下吧?顾梦在手上缠好毛巾,静静地在门后等待。

后来顾梦回忆,自己已记不清那晚XXX说的话了,只记得自己越听越气,听着猫咪的呻吟声从激烈到无力,再也忍不住了,挪开捕兽夹,开门冲了出去,一记飞踢直中男人脑门,扑向那只受伤惨重的小猫,好在小猫还有气息,顾梦在报仇和救小猫之间犹豫了一下——正是这犹豫差点要了她的命。最终顾梦拿出手机欲要报警,同时一手抱起小猫朝着楼梯口就跑去。只是没料到那男人早已绕到身后:“来寻死了是吧。”砖头在顾梦头顶开了花,碎石从头顶落下,顾梦眼前似有小星星在转。“呵,怕不是来找你小猫的吧,贱人,和这些贱猫一起去死吧!”顾梦只觉得前后各有一阵旋风,反应过来发现自己安然无恙,一男一女从楼梯口走来,而XXX却倒在了地上。

走来的大姐姐上前扶住顾梦:“小妹妹,以暴制暴可是不可取的哦。况且你的冲动差点要了你的命呀。”

“可这些小猫怎么办...还有,你们...是?”顾梦问道。

“放心,我们会给这些小猫一个好的归宿,也会给这人渣一个该有的教训。”那位大哥哥道。

“那你们怎么...”顾梦刚想问,大姐姐打断说到:“城市难免有法律都无法触及甚至审判的黑暗,以暴制暴和坐视不理都是不可取的。我们的存在即是为了审判这些黑暗,我们是“清道夫”。如果你感兴趣,也可以加入我们哦。”

在南大宣布取消XXX的保研资格那天,XXX也疯了,没人知道他前阵子去了哪里,只是再回来时,蓬头散发,神志不清,整日把屎尿涂在自己身上,嘴里嘟囔着:“我被猫妖报复了我被猫妖报复了......”后来他被送往了精神病医院。只有顾梦知道,是清道夫,给了他“教训”。

顾梦给蛋卷扫墓的那天,那晚的大哥哥大姐姐也来了,同行的还有一位老人。“听说了你的故事,小姑娘,欢迎你加入我们,我是凯文·周。清道夫创始人。” 

社会有太多无法被制裁的黑暗,世界需要每一个正义的人守护光明,每个人都可以是“清道夫”。清道夫的故事,顾梦的故事,仍在继续。

(像是关于地下暗黑正义组织之系列小说的楔子,创作野心不容小觑,但是题材明显超出篇幅的承载,样板化的人物配搭急就章的情节,不过该规划的线索和须渲染的场面,却也一概不缺,英雄漫画式的结盟,虐猫恶徒们的招摇,正邪对抗自古皆是说故事的光明追求,更何况现实真有此般丧心病狂,因此后续也就值得期待。)

Saturday, April 27, 2024

珺憶:小说告别

许愿池的恋爱日记

小红一睁眼就被无数个消息和私信轰炸了。

从几个月前,小红一夜成名后,她身为“许愿池”的常态,除了吃饭洗澡便是起床回复私信,在主页上和网友互动,又接着回复私信, 睡觉。

在庞大的互联网上,一颗平平无奇的牛油果之所以会走红,这一切得从她随手发出的动态说起。那天小红查看成绩的时候,发现踩点完成的论文拿了A,她觉得很幸运,身边却没人可以分享。想了想,最后她拿着牛油果挂件拍了张照,发上网。小红没想到随便一张照片竟然能有流量,不到一天就有很多人在动态底下留言。有的说「接好运」、有的会上供求「平安度过finals」、求「面试拿到offer」、等等。

一开始,小红以为几天后就会消停了。结果却是越来越多人给她留言发私信,收到的问卦也越来越广。比如:

「牛油果大神,求明天下大雨吧!!我不想去团建,不想爬山!」

「大神,我觉得我弟弟中邪了,他天天咬积木……你能不能看看?」

「大神大神,家里的猫咪吃坏肚子了,求求你保佑它快快康复吧!」

实现愿望的网友纷纷在自己的圈子分享,一传十,十传百,就这样小红从一颗网络上的牛油果,变成大家口中“百试百灵”的神。

起初小红觉得这件事的进展好荒谬,但是想想她并不觉得是个坏事。小红借此事认识了各式各样的人,听了不同的人生经历,充当别人的倾听者。与其说是许愿池,小红更像是别人的树洞。因为成长在一个很严厉的家庭,要面对一系列的要求,所以小红非常明白遇到困难无人倾诉的难受和委屈。很多时候,这些留言者的愿望像是他们的精神支柱,即便不是神,不能真的实现每个愿望,小牛油果也想尽其所能地帮忙。

小红一一点开私信,耐心地回复每一个祈求。只剩下最后一个私信时,她看了对方的网名,犹豫了片刻才点开了对话框。

这位名为「一生惘然」挂着小黄鸭头像的网友叫阿然。依小红对阿然的认知,他的诉求十有八九都是关于感情运势。而没有恋爱历史的小红对恋爱一窍不通,她更担心给错建议,说错话害了别人的感情。

阿然第一次发私信是求复合。当时他和女朋友闹别扭,可是许愿后,阿然偶然之间发现处了一年半的女朋友劈腿了。小红还记得得知真相的那天,他哭诉了一整晚。

他第二次留言,是希望能得到学姐的联系方式。收到小红的鼓励后,他隔天就鼓起勇气和学姐搭话。可惜还没要到联系方式,就被学姐的男朋友骂了一顿。听到阿然的遭遇,小红有些内疚地安慰了几句。之后阿然就消失了。

小红那时是觉得经历这一次次的挫折,阿然大概率不会再迷信了。很显然,并没有。

阿然果然又来求姻缘,这一次他问的是什么时候能遇见命定之人。

小红苦恼地捏了捏手里的牛油果挂件,她又不是真的会算命,要怎么给准确的答案?

思考了一下,小红放下手机,起身拿了几张白纸。她分别在纸上写了颜色,时间和地点。在桌上摆好这三张纸后,拿起牛油果双手合十,小声求道:“小牛油果,帮阿然见到命定之人吧。”

小红分别扔了三次,再把牛油果的指引告知阿然:「今天下午四点半,你穿苹果绿的衣服去Bugis Junction的Kinokuniya就会遇到那个人。」

阿然问道:「……一定要是苹果绿吗?」

反正也是随便扔出的答案,小红觉得颜色不重要:「只要是绿色就行了。」

阿然又问:「那要怎么确认是我要找的人?」

小红也不知道怎么形容,只是含糊的回了一句:「天机不可泄露,等你遇见了就会明白。」

阿然也没追着问,只是道了谢就下线了。看见计划功德圆满,小红松了口气,也下线准备出门吃午饭。

然而,小红一整个下午都忘不了阿然的事。她试图说服自己不去在意,反正自己又不是真的牛油果,只是转告消息而已。但是小红实在过意不去,最后还是亲自到了现场。

准点,阿然半信半疑的踏进书店。虽然前几次的许愿都失败了,阿然依旧坚信the third time's a charm。

皇天不负有心人,他转身就看见一位令他心动的女生。挂着牛油果挂绳的女生,手里捧着倒过来的书,躲在书柜后面,时不时的往他的方向偷看。

女生看见阿然步步靠近,慌乱的收回视线,下意识的屏住呼吸紧盯着书里的内容。

“不好意思,你的书好像拿反了哦。”

(大迷信的年代,小确幸的美满,仿佛只要心存善念,一切预言皆可成真,情节绝非怪力乱神,但却拥有迷人蛊惑的神采,在现下烦躁庸俗的世间,说故事何尝不可提供奇迹的可能,虽然文辞尚可更加古灵精怪,但是叙述处处皆有好戏等待上场,只是结尾视角转换突兀,不若让人物蛰伏书架,然后转身遇到真爱。)

懿芸:小说告别

凋零

男人服下安眠药,沉沉睡去。

橙红色的火焰越烧越旺,将整座破旧不堪的楼房都熊熊吞没,漆黑的夜晚使这团火看起来更加地猖狂肆意。四下是人们如老鼠般仓惶逃窜的身影,惊慌失措的叫喊声划破了寂静夜晚中的一片祥和。

逃出来的人中有人拨打求救电话,有人朝着大楼大声呼喊试图召唤还未出来的人,有人提着水桶和灭火器前来,试图用那一点微弱的力量将那雄浑壮烈的巨火熄灭,可那无疑是杯水车薪。

等消防人员到来时,火势已经全然覆盖了整栋客工宿舍的大楼,所幸几乎所有人也都已经在梦中觉察形势不妙,从楼中仓乱离开,聚集在楼外不远处的草坪上观望。被燃烧殆尽的一切固然可惜,可保命要紧,差一点就要被烧成灰烬的客工们抱怨着,不知谁未灭尽的烟头造成了这场大火,同时感叹着死里逃生的那一点幸运之神的眷顾。

火快灭尽时,才有人发现那个脸上有颗大痣的阿莲不见踪影。

“阿莲还在里面!”有人朝着消防人员大喊。

消防人员架起梯子进楼营救,可一切都已经太迟,被抬出来的人身上盖着一层白布,底下是被烧得面目全非的男人。众人齐刷刷地站着呆呆地看他被抬走,心里默哀。

“那个阿莲也真是,自己想死就算了,还要拖我们下水!”阿庆吐槽道。

调查报告出来后,大家才发现火灾并不是意外,而是有人故意纵火,上个月被开除的阿莲,顿时成了所有人的怀疑对象。

自己摔到手脚骨折被公司开除,还要支付那么多法律费用,那谁受得了?要我我也想不开!”阿英附和说。

“你说,阿莲的死我们是不是也有责任?”怕事的瓦拉达小心翼翼提出。

“喂你不要乱说!那不关我们的事!说谎的人是你!”阿庆情绪激动道。

没有人再开口说话,只是默默地低头干饭,一片寂静的气氛顿时变得有点沉重,三人都不约而同回忆起上个月发生的事。

那天下午,天气跟平时一样炎热,在太阳强烈的照射下大家都有点昏昏沉沉,无心工作。突然的一声巨响让客工们顿时提起精神,有人从两米高的拖车床上掉了下来,些许人纷纷赶往查看情况,并及时拨打救护车将人送往医院。

那天,瓦拉达刚好经过那里,看到了阿莲还未从拖车床上下来,挖掘机就已被启动,金属梁摇摇晃晃地升起,阿莲眼见金属梁快撞到自己,恐慌之下从拖车床上跳下,摔了个手脚骨折,住院两周。

出于关心,一周后瓦拉达打电话给住院的阿莲询问情况,阿莲表示自己已经大致恢复,正在向公司索取赔偿金,瓦拉达才放下心来。没想到两天后的早上,领导跟客工们说阿莲是自己从拖车床上跳下来,想要骗取赔偿金的,已经被公司开除。早会后,眼见真相的瓦拉达替阿莲感到不平,找到领导诉说实情,却被领导一通教训,并威胁他不准将实情说出去。

几天过去,有人来问询当天的情况,想到远在家乡的亲人,还得靠着这份微薄的薪资过日子,瓦拉达最终只说自己没注意到。带着良心的谴责,原以为事情会这样悄无声息地过去,两周后却得知阿莲败诉的消息,还需偿还公司三万元的法律费用。他才知道阿莲跟公司索赔无果后,竟走了法律途径,却因证据不足败诉,是自己的假口供害了他。

他深知以他们这种客工微小的工资,三万元简直是天价,将大部分工资寄回家里后,剩下的只够满足日常开销,存不了多少。阿莲根本无法筹出这么多钱,加上败诉后几乎所有人都一面倒地觉得,是阿莲想骗赔偿金故意制造了意外,心中的愧疚感愈发强烈。

瓦拉达无法承受内心的煎熬,还是将噎在心中已久的事情,告诉了两个关系较好的同事阿英和阿庆,可除了感叹世道险恶他们也別无它法,最后瓦拉达犹豫许久才决定,将自己积攒已久的储蓄拿给阿莲,尽自己的一份力帮他渡过难关。

可钱未交给阿莲,正义也还未伸张,他却先一步走了。

客工宿舍的楼被火焰洗礼后,有一半都倒塌了,修建需要一段时间,客工纷纷搬进了新的宿舍楼里。因为是疫情后建的,设施比之前的好,瓦拉达不禁感叹阿莲遭遇了这么不公的事,却给他们添了福气,意识到这事总让他觉得心虚。

每当经过楼道正中间的305号房,阿莲坐在简陋破旧床边,看着手中写有巨额法律诉讼费的信件和银行户口里屈指可数的数目,眉头紧锁的忧愁样子,便会浮现在瓦拉达脑海中。或许那场大火是他最后的抗议,可惜大火的烟烬堵住了喉咙,让人发不出一点声音。

阿莲在这里没有亲人朋友,安在蔡厝港骨灰塔里的骨灰盒前,一束鲜花逐渐凋零。

(多少客工的血泪,才能成就文明的昌盛,内容颇有可歌可泣的爆发力,而且题材兼具人本关怀,第三者的视角也有不俗的运用,只是叙述节奏有点断裂,说故事通常以人物为本,情节重点稍为错摆,火灾场面和诉讼经过占了过大的篇幅,最后客死自当还乡,不妨让镜头移转,看看城市繁荣的荒凉。)

含芯:小说告别

“相”机前的你“像”你吗?

人,为什么会有两副面孔呢?人们总是喜欢装模做样对我笑,闪光灯结束后弹指间笑容便消失了。得心应手的转换让我有点分不清人们的真实模样。

我的第一任拥有者时常把我架在一堆山珍海味面前,被美食包围的她总是说自己是大胃王或狂吃不胖。令人不解,她明明咀嚼后会将未吞咽食物给吐出来,为什么说是“狂吃”呢?最后那些吐出来的食物也全扔了,一套流程下来行云流水,并没有泛起任何不舍或是忏悔。只有当她看着蹭蹭上涨的粉丝数量时,才会因为激动的心情而压抑不住向上翘的嘴角。后来不知怎么,她未经剪辑的完整吃播视频被流传出去了。我竟在她的脸上看见了本应对浪费食物才有的后悔神情,但原因却是将她假吃的视频传给朋友。在此之后我被卖到了二手手机店,因为她看到我便会不自觉地想起跌落神坛前的日子。

在手机店里,我遇到了很多与我同病相怜的朋友,我们都有一个未解之谜:人们的两副面孔。促膝长谈过后,有些命运坎坷的手机不仅让我心生怜悯。有一个手机的前拥有者,有一个稳定交往三年的伴侣,它也储存了很多关于两人甜蜜回忆的照片。但直到某天它在男人的身上看到了另一架手机,当时俩手机面面相觑,沟通下才得知“脚踏两条船”的真相。东窗事发的那天,它被摔到了地上,屏幕也碎裂开来,随之便是被送到二手手机店记忆。

另一手机的前拥有者,是一位女网红,每天用它拍了照后,都要修上几个小时的图,确保万无一失才肯发到网上。疯狂上涨的点赞数和赞美的评论,让她在网上越来越自信,但在现实却越来越不自信,因为现实中的她就是在茫茫人海中一眼就忘的路人脸。但天不遂人意,有一次她直播的时候,不小心把滤镜和美颜等相机功能关了,真实长相曝光导致她被许多人网曝,最后患上了重度抑郁症整日不出家门。

其他的手机虽然并没有前类似的经历,但都对“人们面向快门和现实中不一样“这点连连赞同。

好景不长,我很快被一位捡破烂的老人家以半价买走。我的第二任拥有者是老人家的孙子,其人任性无比,小小年纪便被势利眼的父母惯坏。所处地是乡村,虽谈不上家徒四壁,但买了一部手机后,全家都得跟着和白菜汤几星期了,却只是因为孙子嚷嚷要一部手机。老人家便勤勤恳恳捡了一个月的破烂,却还是因为手机是二手的被嫌弃了一番。

孙子在手机里接触了新世界,学网上拍很多短视频,心思完全没有放在家务或学习上。如往常的一天里,孙子的一条短视频突然爆火,只因有人发现了孙子的视频里拍的地方是穷乡僻壤,加上孙子平时分享的一日三餐,逐渐地越来越多好心的网民心生怜悯,自主发起捐款,帮助孙子一家过上更好的生活。孙子的父母见识了如此简单的赚钱方法,开始变本加厉在镜头前卖惨。先是三餐不得温饱;再来房子老旧;还有孩子的教育费,在镜头前的演技,更是不得不让人拍手称好。

这样的方式屡试不爽,让他们赚得盆满钵满,但同乡的人们也开始心生疑虑,孙子一家的暴富,最终露出马脚,被同乡的人们以同样拍短视频的方式曝光。在网民和同乡的“唾沫”下,孙子只好带着我灰溜溜搬离了原本的穷乡僻壤。多年后我的功能已经大不如前,孙子便将我锁在了一个铁盒里,让我冰冷地睡去......

我:在日常生活中有很多零碎但美好的瞬间,但无一都被手机给夺舍了。人们总是相信手机多一些比起自己的眼睛,在特别的瞬间也要用相机记录,在相机面前也必须是最完美的自己。但照相的本意不就是记录生活吗?为了一张“完美”的照片拍了又删,删了有拍,那还是记录生活吗?一张好照片通常不会反映在PS和颜色的使用上,这些外部因素只是锦上添花。摄影的真正价值在于记录生活,保留美,具有情感和生命价值,以及传达摄影师的第一种情感。只要它能反映这些,它就是一部成功的摄影作品。

照相的“相”是像自己,而不是像别人眼中期待看到的你。不要让照片变成照骗。

(得意忘形得鱼忘筌,工具最后只有唾弃的命运,借物拟人的叙述虽然简单方便,而且关于人性假象的挖掘,题材发挥似乎也有点流于表面,但是说故事不妨也着重趣味,况且镜头前统揽众生,整体不失某种时代风气的讽喻,结尾大段的啰嗦寓教可免,不如再让视角继续辗转,去看清更多现实的虚妄。)

桐希:小说告别

萝卜列车

十年如一日,阿海又坐上了去西藏的绿皮火车。

无言的时间在没有日历和逐渐升高的海拔里慢慢飞逝,十年讨薪之路亦如同铁轨一样没有尽头。阿海无所事事地靠在窗边,不知道过了多少个小时,记不清旁边硬卧的人换了几波。

“让一让,让一让!”一个尖锐的女声划破了寂静,她急急嚷嚷地穿梭在车厢里,踢倒了阿海脚边的麻袋。顿时,麻袋破了一个口,十几个胖胖瘦瘦的白萝卜滚了出来。为此,女人没有丝毫停留,边道着歉边快步走着,声音逐渐消失在车厢尽头。形形色色的人阿海见多了,倒也习以为常。毕竟奔波在外,阿海一心想着要理解别人的难处,而忽略了那个麻袋的破口,就如同他永远填不上的债口。

火车上却没人伸出援手,也没有人停留。不知不觉日落,阿海已经发了一下午的呆了,窗外景色一帧帧闪过,从平原到绵绵高山,可这些景色对于他来说却再熟悉不过。他从中拿出一颗瘦小萝卜啃了俩口,叶子有些干枯,甚至粘着些泥土,黄昏洒在萝卜上,显得格外幸运。旁边的阿清注意到这个啃着萝卜的中年男人,从一开始嚼的索然无味,越嚼越津津有味。阿清不禁猜测,这是因为萝卜是金黄色的,还是因为他肚子真有点饿了。

阿海对面的阿清同样发了一下午呆,这是他第一次自己出远门,没有尽头的工作生活压得他喘不过气。但不同于阿海的空洞,阿清对于眼前的景色充满好奇,眼睛都不眨,生怕错过一帧帧闪过的美景。而余光中,他早就注意到这个啃了一天干枯萝卜,默默发呆的中年男子,他不禁好奇到底是什么萝卜这么好吃。

回过神,阿清打开手机,满是消息红点,置顶的家庭群便有十来条未读——母亲分享了热乎乎的糖醋排骨让他回家吃,父亲发着公众号的鸡汤。父母的过度关心让他好像从未经历过苦辣。就像那颗拔不出土的瘦小萝卜头。虽然没和父母住一起,但也只是搬去了离家俩公里的单身公寓,每次出远门也都是母亲替他收拾好行李。想到这,他泡了桶泡面糊弄过去,可还是忍不住看了几眼阿海手里的萝卜。

“可以给我也尝一口吗?” 阿清纠结了大半天还是问出了这句话。阿海疑惑地抬头看了眼这个年轻人,还是拿出了一个稍微白胖的萝卜给他。阿清学着阿海的样子生啃了两口,辛辣的味道炸醒了阿清的味蕾。

“啊嚏!”阿清被呛地鼻子一酸。 他心想着这玩意怎么能啃这么久的,同时对着阿海扯出一个尴尬的笑脸。

“你是第一次这样吃萝卜吧?等这股辣劲过了就好了。”阿海问道。对于这个年轻人的行为他其实不理解,放着好好食物不吃,来好奇他的生萝卜。阿清尴尬地点了点头,不过确实,嘴里的萝卜在渐渐回甘,而且这个萝卜似乎比他以前吃过的都要水灵脆嫩。他接着又啃了几口,很快,一根萝卜就被他吃完了。而看着阿海似乎一整天除了一根萝卜也没吃什么别的,他便拿出了另一桶方便面,泡好便递给了阿海。

“那你是第一次来西藏吧?”
“啊不是,我其实这十年间都有往返,早已习以为常啦。”

俩人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各自踏上旅途的目的,各自的生活。阿海这十年无数次往返西藏,为的只是追回拖欠的工资,要养家糊口却也只能报喜不报忧。一大家子人似乎没有一个可以依靠,所以他有一瞬间很羡慕阿清被安排好的人生,或许无聊,但也安稳。

而阿清从出生就被安排了剧本,从小随波逐流,工作多年也没经历过什么风雨。在听说了阿海的坎坷后,他有一瞬间觉得自己是幸福的,但更多时候还是羡慕阿海的。尽管大起大落,但那才是自己的人生。他们啃着萝卜,互吐苦水,丝毫没意识到对方的心境。但也如同萝卜回甘一样,他们在互相治愈。

很快,随着火车吭哧吭哧驶向高原,藏羚羊,牦牛渐入眼帘。绵延的雪山在阳光下反射着金光,先是照耀了山顶,然后阳光缓慢而平等的散布雪山的每一处。阿清和阿海的思绪也逐渐飘远。他在羡慕他的同时,他也在羡慕着他。

火车越开越慢,站台从一个远处的小黑点,逐渐清晰成型。阿清手里的萝卜,逐渐有了酸甜苦辣。同时,阿海手里的胖萝卜,也在那一年秋天开了花。

(火车是地球上载送最多故事的载体,陌生人是世间最愿意交换故事的物种,一段路两个人的萍水相逢,啃萝卜仿佛尝到了生命的滋味,虽然文字稍欠更为剔透的意象描绘,人物各自的身世背景仍可深入肌理,但是说故事的美意昭然如曦,恬淡的情节,善良的本心,在时光轻轻的颠簸中,短暂相遇即可永远珍藏。)

若寒:小说告别

大义灭亲的杨小胖

难得的周末,朝阳明媚,风也和煦,几个小伙伴约好了到杨碏家里开黑。小胖子杨碏拿出了引以为傲的县一百强孙悟空,却不料对面反手锁了刘备。

前期被针对得难受,眼瞧着好不容易要翻盘了,接连到手的人头使小胖子更心急如焚。正欲拿下五杀,杨爸火急火燎打来一通电话,手机也不合时宜地跳转到另一个界面。还来不及挂断,那头的杨爸早已准备好说辞,当着几个好兄弟的面,便给他劈头盖脸一顿骂,甚至扬言要买票回家好好教训他。

面薄的杨小胖羞得是小脸煞红,方圆的苹果肌上堆着豆大的汗珠,望着身旁好兄弟垂下的双手及灰掉的游戏界面,这场五排毫无疑问地走向了失败。随着耳边的叫骂声愈演愈烈,怒上心头,他脸上那抹心虚逐渐被不甘抹去,拨通了一串号码:“喂?警察叔叔,我爸爸有枪!”

电话那头的接线员在听到“枪”时一愣,法治社会下哪来的这种违禁品,但这芝麻大的疑惑在听到小孩打颤的语气时烟消云散——一朵祖国的鲜花此时正危在旦夕。他轻声安抚着小胖,劝说小胖先找个隐蔽的位置躲好。未等他多说,小胖便一股脑将家庭地址甚至年级、学号倾倒而出。一个话都说不利索的小学生被逼成这样,可见形势之危急、不容暂缓。接线员匆忙记录下信息,跑去向领导汇报。

局子里的领导对此事表示高度重视。一群警察浩浩荡荡开着呜呜鸣笛的警车,如乌云压城之势停在一座居民楼下。乌泱泱一队人赶到案发现场,将楼梯间挤得水泄不通。打头的武警正要蓄力撞开大门,一胖乎乎的男孩却先探出头来,磨磨唧唧地打开门。望着声势浩大的队伍,几个看热闹的小孩如鸟兽散,纷纷溜回家各找各妈,仅留杨小胖面红耳涨地驻在原地。他深知骑虎难下,指了指杨爸的房间。

杨小胖六年级了,本是小升初的关键年纪,不知从哪学的古惑仔作派,在学校里收了几个小弟,靠着“丰厚”的零花钱,自然而然稳坐了大哥的位置。

这胖小子是杨爸杨妈老来得子。平日里,吃穿用度,哪样不是献宝般地捧到面前,从他圆润的身形便能窥得一二。杨妈早些年也怀过几次,多是摔一跤便没了。小县城封建,没生儿子都算不上传宗接代,好不容易在十二年前的龙年盼来个龙子,全家人便期许着望子成龙。

杨妈因早些年的事,身子骨不大行,平日里走两步便面红心跳,生活的重担自然也落到了杨爸身上。他跟着工友南下,在建筑工地干些体力活。一家人生活捉襟见肘,但丝毫不妨碍他们对杨小胖寄予厚望,东拼西凑都要将他送进培训中心补课。也不知这小子哪根筋抽了,放着好好的书不读,要跟好兄弟当劳什子电竞选手。

平日里分明是杨妈亲自瞧着、送进校门口的,老师却批评杨小胖不见人影、带着同学一连翘课好几天。一向对他百依百顺的杨妈难得重视,给远在外地的杨爸发了信息。

刚从火车站返程的杨爸杨妈,提着大包小包,兜里揣着两三根广式腊肠,嘴里说说笑笑。未曾想,踏进家门看到的便是黑压压的一片警察,而自家儿子正被簇拥着,坐在沙发中间如临大敌。

正不明所以,稍显年轻的一位警察掏出警徽,朝二人昂首:“你是杨厚?有人匿名举报你私藏枪支,麻烦跟我们走一趟。”

望着躲在警察身后,试图掩盖身形的杨小胖,杨爸有了些眉目,他赶忙放下扛在肩上的蛇皮袋,赔笑着:“诶,警察同志,我是有一只装修房子的射钉枪,就是拿来钉木板的。”说着,他从裤兜里摩挲出两只香烟,主动朝面前年轻的警察塞去。

见面前的年轻人不为所动,他又自顾自地解释:“小孩子不懂事,他就是不想读书,找了个借口报警,等会我们一定好好教训他。”说罢,他揣起香烟,伸手作势要将杨小胖从警察身后揪出来。

杨小胖见状,深知落到杨爸手里必是免不了一顿毒打。仅存的几丝愧疚也在杨爸抬手时泯灭了,他身形一闪,如滑腻的泥鳅挣脱了杨爸的魔掌,躲到另一个老警察身后。

老警察冷着脸,一手将小孩护在身后:“你知不知道擅自改装射钉枪要判几年?”

杨爸哪见过这种阵仗,只得焦急地辩解,右手比作四,指向天花板,信誓旦旦开口:“警察同志,我发誓没干过伤天害理的事情!”

杨小胖见杨爸这怂样,更是幸灾乐祸,嘴里嚷嚷着,又参了他老爸一本:“学校都教了,私藏枪支是违法的!”

连小学生都懂的道理,俩警察不再听杨爸狡辩,一左一右,替他戴上了一对明晃晃的银手镯。

待杨妈跌坐在地上,回过神时,杨爸已经被咿呜作响的警车押走。她抽开腰带就要往那小胖子屁股上抡,嘴里歇斯底里地咒骂着:“瞧瞧你干的好事!”

杨小胖失了庇护,捂着通红的屁股嗷嗷叫。

他趴在窗口,朝扬尘而去的警车大喊:“救命啊!虐待小孩了!我要报警!”

(爹亲娘亲,没有自个儿纵欲玩乐来得亲,昔有所谓执侉子弟,沉沦至今变本加厉,大义灭亲像是一发不可收拾的闹剧,叙述分毫不差的将各方人物和情节一一摆平,仿佛面对如此荒谬的情境,只能加速推移到一种无以复加的结局,看似如同一场恶趣横生的儿戏,实则内藏醍醐灌顶的深意,当黑白倒颠伦常失调控诉无力,说故事的目的即是来一记狠狠的嘲笑。)

君霓:小说告别

希望的手

张海龙从小就在农村里生活。因为农村除了耕地没有其他收入来源,他的父亲张发祥为了让他和母亲能过上好点的生活,不得不选择远离家乡到外地打工谋财,因此张海龙从小就跟母亲齐风芝相依为命一起生活。即使没有父亲的陪伴,张海龙也不负他们的期望,从小就非常懂事,一直是班级里的优秀生。

有一天张海龙,因为身体不适,提前回家休息。他一进门就听到屋内有动静,还传出男性的声音。张海龙已经很久没见到父亲了,他喜出望外,认为一定是父亲回家了。他没有多想就径直推开门走了进去,但却看到了一件他不敢想象会发生的事。入眼的是母亲公然与一个男人躺在一起,两人赤身裸体干着苟且之事,但这个人却不是父亲。张海龙忍受不了这个打击,他无法忍受自己的母亲竟然和别的男人在家里干这种事情,还被自己给看到了。他情绪崩溃地大喊着“你们在干什么,妈妈你怎么可以这样啊?”接着,他看到桌子有一把水果刀,正当他拿起水果刀作势要往那个情夫的身上砍去,那个情夫迅速拎起裤子就跑出了门。

张海龙正要追出去,就被齐风芝死死的拦住了。齐秀芝看到张海龙情绪失控,急忙下跪,抱着张海龙的腿说 “儿子,你冷静点,都是妈妈的错,是妈妈经不住寂寞,所以才...,你不要冲动啊!” 张海龙听完也冷静了下来,他意识到杀人确实解决不了事情,但是他觉得父亲有必要知道这件事,便说“你这样对得起我和爸爸吗,我一定要告诉爸爸今天发生的事,你自己好好跟他道歉吧”。说完头也不回的走出去了。

齐凤芝见此就慌了,她一直以来都是靠张海龙父亲做工赚钱来维持自己的生活,让她在家照顾孩子,不用去上班。她知道如果张发祥知道了就肯定会跟她离婚,自己也就失去了经济来源,想到自己以后要出去打工,又怕打工辛苦挣不到几个钱,齐风芝就打算先稳住儿子。她连忙追上儿子说“儿子,求你了,这件事不能告诉你爸爸呀,你帮我瞒着好不好,妈妈错了,再也不敢了,我们就当没有这件事好不好?”张海龙没有想到母亲竟然这么恬不知耻,都出轨了,还想让他瞒住,当什么事也没有发生。他认为做错事就应该和父亲认错道歉,而不是想着息事宁人,他冷冷的甩开了母亲拉住他的手,说“发生了就是发生了,怎么能当没发生呢?你就死了这条心吧,我不会帮你瞒着的。”说完就转身回自己的房间,只听“嘭”的一声,门被关上了。

齐凤芝因为张海龙父亲常年不在家,感觉有些寂寞,偶然之下和方世才看对眼就在一起了。儿子走后,齐风芝就和方世才打了电话,偷情的刺激让他们沉沦,两人都舍不得这段婚外情,便一起研究接下来要怎么办。这时,方世才就提议说 “这件事早晚都会被你老公知道,除非...,除非我们把他杀了,因为只有死人才不会告密。只有杀了他,我们才能继续用你那老公的钱过好日子。”齐风芝听了方世才的提议,竟然没有一丝犹豫就同意了。

在那天深夜,等张海龙睡着之后,齐风芝偷偷开门放方世才进来。他们悄悄进入张海龙的房间。齐风芝在门口把风,方世才则蹑手蹑脚地接近张海龙的床铺,将魔爪伸向了张海龙的脖子并狠狠地掐住,打算把他掐死。无法呼吸的张海龙瞬间就被惊醒了,看到有人在掐他的脖子,他拼命的挣扎反抗,想要逃脱方世才的掌控。张海龙常年帮家里干农活,他年轻力壮,力气很大,方世才很难能够按住他。

眼见自己按不住张海龙,张海龙就快要挣脱掉了,方世才急忙喊一旁的齐风芝上前帮忙“过来帮我按住他的腿,别让他乱动,快点,我快按不住了。”张海龙感觉到自己的双腿突然被人用力的按住了,他向来人看去,发现按住他双腿的竟然是母亲。这一刻,张海龙什么都明白了,原来是母亲想要杀死自己,他崩溃了,眼泪不由自主往下流。张海龙没有想到过母亲竟然会是帮凶,而且丝毫没有片刻的犹豫,一脸冷漠地走过来死死按住自己的双腿。

看着按着自己双腿的两只手,张海龙陷入了回忆。以前母亲正是用这双手帮他提书包,在他需要安慰的时候紧紧地抱住他,并亲手为他下厨,缝衣服。这双曾带给他无数幸福的手,现在却紧紧按住自己的双腿,慢慢剥夺自己活下去的希望。张海龙没有想到曾经那么关心自己的母亲,现在竟然会亲手把他推进地狱,让他痛不欲生。原本张海龙还在激烈地挣扎,但现在他放弃了反抗,双眼充满泪水地看向母亲。他内心其实希望母亲能够回心转意救他,因为他依然相信母亲是爱自己的。

如果母亲没有松手的话,那他也宁愿就这样死去了。他一动不动地任方世才掐住自己的脖子。然而,现实是残酷的,母亲并没有松手。在他濒临死亡的时候,他口中喃喃自语:“妈妈,我的命是你给的,如果你想要,我就把它还给你!”说完,他就完全失去了生命的特征,在母亲和母亲情夫的手下永远的闭上了眼睛,结束了他年轻的生命。

每个人都有存活的欲望,没有人会主动放弃活着的希望,就连未出生的胎儿都会在母亲的子宫里奋力地生长。张海龙到底被母亲伤的多深,才会绝望到选择放弃活着,坦然接受死亡。作为母亲,和孩子之间本该是这个世界上最亲密的人,但齐风芝却因为自己的自私,亲手断送了儿子的性命,这里揭晓了人伦的悲剧。

(虎毒尚且不食子,而偏偏人性较之兽性更为心狠手辣,真人真事的社会取材,稍欠更多虚构穿凿的再造,旁述般口吻虽然有点掩盖了叙述该有的脉络和语气,但是起码琢磨点拨了人物的内在外在,总算完整的将情节如实道来,结尾像是一番诫训话语,说故事无涉道德说教,留待读者冷暖咀嚼。)

歆彤:小说告别

牢笼

老张觉得世界是狭小逼仄的。房间是直角连接圈起的牢笼,高楼是房间堆叠拼凑的牢笼,城市是高楼聚集拥簇的牢笼。老张脑海中的记忆支离破碎,早已拼凑不齐一段完整的人生。小时候仰视着母亲一开一合的嘴唇,扬起的手掌和卧室窄小的天花板,这些画面蒙太奇式地被连接在一起,仿佛老张的一辈子都在那些片段中循环往复。

湖水没过脖颈的一刹那,老张体会到了一种前所未有的情绪。因为前所未有,所以无可名状,好像脚下如果不是粗糙的沙土,而是空无一物的深渊,才能让他紧绷的神经彻底放松。但在这时候他又回头看到了平坦的路地,规律闪烁的警灯,被两条白色直线牢牢框住的柏油路。他想他好像不得不回去那里,只有那样母亲的嘴唇才能合上,手掌才不会落下,即使天花板依旧窄小。

起初是邻居昨晚的劝导,让老张下定决心鼓起勇气回一趟老家探望母亲。邻居向来是个热心的朋友,即使是老张这种蹲过大牢的怪邻居,他也乐意每天敲门来寒暄几句。老张原本就是谨小慎微的性子,加上之前疲劳驾驶出的那场意外,妻儿早早离他而去,如今回到空荡荡的破旧出租屋,每天过的也就更加畏首畏尾。只是偶尔能跟邻居闲来无事喝点酒唠唠嗑也不是什么坏事,至少在那些时刻里,老张躺在冰凉的水泥地上望到的天花板会扭曲着无尽延长。

于是第二天老张就开着邻居以前的小破出租上了路,因为害怕早晨头脑昏沉,硬是在车上呆坐到下午才转动钥匙。破旧的桑塔纳突突突发动起来,老张湿润的手心紧紧握住方向盘,左脚小心翼翼松开离合,拖着看起来快要散架的车身晃晃悠悠往前挪动。从老张的出租屋到老家要三十公里,不算很远也不算很近,途中会路过一片刚被维护过的湖水。小时候每每要去到城里读书,都会经过这片湖,曾经被野草杂乱吞噬的湖岸,现如今早已被规划得干净规整。这个世界上野蛮生长的任何事物,最终都会被割去杂草,变成只剩坚硬线条的牢笼。老张的家在城中村,楼房破旧又搭建得毫无规律,仿佛是这座新兴文明都市边缘长出的枯败枝桠,老张觉得那里也迟早会像那片湖一般,被一刀修剪整齐。

路过湖边时老张忍不住挪开紧盯马路的视线,看着湖边一排排整齐的柳树随着微风有节奏地晃动。而余光瞥见的后视镜却映出了叫他颤栗的闪烁灯光,那天晚上也是这样被拦了下来,然后他的人生就变得更加混乱无序。老张头脑空白地在湖边停下车,右手颤抖着摇下车窗。警察举起一根细长的红色圆柱指向老张慌乱的面孔,老张看到了母亲手中的擀面杖,还是狱警手中的铁棍,而不管是哪样他都只能低着头弓起腰等待着被宣判死刑。

于是老张咬了咬牙,用尽力气推开车门就往湖边跑去,直到湖水浸湿裤脚,然后又被拉扯着回到岸边,晕晕乎乎地吹了那口气,才堪堪回神。老张看到警察检查着那个仪器,拧着眉头思索着什么。他慌乱地筛选记忆,脑海中只剩下邻居呵呵的笑声和扭曲的白色天花板。老张想他是喝过酒的,只是片段糊作一团,重重压在心头让他喘不过气。于是他扭头看向身后,连滚带爬,再次把自己重重摔入湖水。湖水很凉像冰冻过一天的啤酒,而他像一块不平整的冰块,落入水中当啷作响。身后接着又传来了刺耳的呼喊和杂乱的脚步声,这座疯狂生长的都市伸出了千丝万缕不起眼又牢固的铁丝,割开他的血肉将他紧紧包裹缠绕着往绝望拖拽。

老张觉得世界是狭小逼仄的。房间是直角连接圈起的牢笼,高楼是房间堆叠拼凑的牢笼,城市是高楼聚集拥簇的牢笼。而他此时此刻坐在马路边缘煞白笔直的线条上,被无数根擀面杖和铁棍如栏杆一般困在了望不到尽头的苦难里。后来的事情老张记不清了,好像有人走到他面前,跟他说检验结果是零。那个人眉头皱着看起来很困惑,然后扯了扯他的手臂,应该是想让他站起来。然后老张这辈子第一次鼓起勇气推开了那个人,转过身奔向了他的自由。

(这个世界已是自由的葬身之地,无论我们怎么逃都逃不出去,像是一个畸人疯子的癫狂行径,囚困在层层叠叠的钢骨牢笼,先从物质与意识的混肴产生人物的形态,再从荒谬的处境衍生说故事的能量,在写实的日常中拉出诡谲的背景,叙述精准的描画出一副失常失控的场面,几乎是在进行一场现代人的精神分析,而最后的何去何从,或许仅是推石上山的徒劳。)

Friday, April 26, 2024

苇轩:小说告别

栀子花

乘搭新加坡航空的班机或许是小枳第一次感到适从。棕色皮肤的女孩东张西望,发现自己不再是飞机上的寥寥可数,甚至有点小窃喜。

二十岁的她正踏上寻找生父的旅程。母亲临终前给了小枳一本日记,让她到新加坡寻亲,小枳照做了。

年幼时的她常常幻想,如果自己没有被带去加州,而是在新加坡长大,是否就不会被人欺负了?但她想了又想,新加坡似乎也一样。世界的任何角落都一样。但这阻挡不了她前往新加坡的决心,她很希望能够找到自己的生父。

飞机降落,小枳终于抵达了新加坡。海关人员问她为什么来新加坡,小枳则回答:I’m looking for my father, whom I have never met.

海关人员愣了一下,随后缓缓点头,在护照上用力地盖了入境印章。他轻声说了句祝你好运,小枳回了句谢谢。离开后,小枳到了机场的航站楼参观母亲曾经来过的地方。母亲说,自己离开的时候,还没有那么多航站楼。如今的星耀航站楼人潮汹涌,中间的瀑布围满了许多家庭。小孩追着彼此,大喊着怪兽消灭;父母在一旁一边拍照,一边刷着手机。

小枳很羡慕这些小孩子。他们有着不同的肤色,却能在一起嬉笑打闹,不似自己的小时候。一位年幼的棕色女孩,在“白种人郊区”里长大,特别孤独,周围的所有人都有着雪白的肤色,唯独小枳在人群里显得格格不入。学校里的同学,总有惧怕或嫌弃她的眼神,见到她便躲得远远的。

“我是花匠的女儿吗?”小时候的小枳低着头问母亲。那时的小孩子,似乎都理所当然地把棕色人种,统统当成是花匠。

母亲听闻后默不作声,只是揉了揉小枳乌黑的卷发。过了一会儿,她不知是对女儿说,或是对自己说,讲了一句:“他是个很好的人。”

这时,德士司机的呼叫把小枳的思绪拉回现实。小枳紧紧攥着母亲临终前留给她的日记本,离开了机场,准备到母亲的学校寻找线索。日记本略微泛黄,母亲的字迹也已褪色,却清晰记住了她与父亲的过往。那年,十六岁的母亲独自离开加州,前往新加坡的国际学校读书,遇到了一位名为尼康的男孩。

二十年后,小枳也独自离开加州,前往新加坡的国际学校,寻找那位名为尼康的父亲。

“小妹,你是来这里读书吗?”德士司机突然出声,试图与小枳聊天,小枳却听不懂。司机又切换马来语询问,小枳还是听不懂。

司机有点苦恼,喃喃道:“难道是印度人?淡米尔语我不会啊,英语也有点差耶。”

小枳不知司机在嘀咕什么,只能尴尬一笑。小枳突然觉得自己似乎不属于任何地方。于是,她又带上耳机,重新阅读母亲的日记。

母亲曾在日记里提过,尼康有着健康的棕色皮肤,性格张扬却热爱古典音乐。母亲对他一见倾心,而两人对音乐的热爱,也跨越了肤色的差异。母亲会在放学后偷偷换上白色的连衣裙,在学校的音乐室里为尼康弹奏钢琴曲。尼康会在一旁倾听,偶尔也会为母亲弹奏几曲。

尼康总说母亲像栀子花一样,母亲也很喜欢这个花种。他在两人唯一的合照背后,也写着同样的话,被母亲保留至此。后来,母亲独自回到加州后,尼康的踪影便在日记里消失,母亲原本端正的字体也逐渐变得疯狂,最后只剩下几片空白页,以及那一张合照。

三十分钟的路程很快就结束了,小枳终于抵达了母亲与尼康的学校。红白色的国际学校与照片上的背景如出一辙,只不过新刷的油漆已覆盖了原本的模样。保安看到小枳,立刻询问她是否参加今天的校友演讲会,不等她回应便催促她赶紧进去。小枳并不知道今天有演讲会,却下意识点头默认,快速跑进学校。直觉告诉她必须这么做,否则她是进不去的。

学校周围种满了栀子花,据说是某一位荣誉校友特意捐赠的。洁白的花瓣盛开,在前往礼堂的路上增添几分清新自然。小枳停下脚步,慢慢欣赏这条花路。阳光虽然刺眼,她却能感受到空气里的温暖。凉风微微吹拂,群花同步挥舞,沙沙作响。

白色的花海中,仿佛能够看到母亲年轻时绚烂的影子,那条白色连衣裙,或许是母亲留给尼康最深刻的回忆。

学校礼堂传来低沉的声音。小枳循声望去,怀着忐忑的心情爬上楼梯。礼堂坐满了人,大部分的听众都有着白皮肤、蓝眼睛、金头发,与台上那位棕色男人形成了剧烈的对比。然而,就是这位棕色男人,靠着文质彬彬的打扮与慷慨激昂的声音,把所有人都把目光聚集在他身上。他一边指着荧幕上的照片,一边介绍起自己的学生时代。

台上的脸庞非常熟悉。虽然老了些,可他的五官与照片里的男人没什么不同。此时的他望着荧幕上的合照,语气柔和缓慢。

他轻声说道:I’m looking for my daughter, whom I have never met.

(漂洋过海总是为了寻觅,千里迢迢不外祈求圆满,看似一则简单的寻亲记,但是说故事的企图颇有格局,关乎人性空隙的填补,以及超越肤色的恩爱,不过碍于篇幅所限,情节仍有多处空白,桥段铺垫尚需多些曲折,不妨让人物兀自多转几圈,千百度后于落花归处,蓦然之间才能释放比较扎心的力度。)

伟明:小说告别

柯基信仔

嘈杂的汪汪声传入小王的耳中,他来到了犬舍。眼前的铁笼里,聚集了各种各样的幼犬,包括德国牧羊犬、拉布拉多犬、史宾格犬等品种。前辈们穿着专业的训练服,正在认真地挑选心中的理想搭档。

从前辈们的交谈中,小王意识到挑选幼犬的重要性。这不仅是在挑选幼犬,更是在对它的未来负责。他深知自己肩负着伯乐的使命,希望能在这群幼犬中找到那匹潜力无限的“千里马”。

终于,轮到小王挑选幼犬了。但看似优秀的幼犬基本上都被前辈挑走了,只剩一只无人问津的柯基。相比于其他幼犬,它没有魁梧的体型,也没有炫目的毛色,与警犬两字格格不入。

虽然柯基与小王心中理想的警犬形象相去甚远,但出于职责,小王还是前去检查柯基的状态。对于陌生人的靠近,柯基非但没表现出胆怯的姿态,反而兴奋地吐出舌头。在听力以及视力的测验,柯基的表现还算不错。然而,在体格测试方面,它的四爪略显瘦小,骨架也不结实,牙齿情况也不突出。综合评价来看,它只能算刚合格。

前辈们看到小王似乎想挑选柯基,纷纷劝告他再三考虑。因为他们也通过摸骨、测反应的方式检查过柯基,认为这只柯基的资质平庸,不值得花费太多精力去训练。更何况它天生矮小,不适合当警犬。

这时,小王脑海中浮现出似曾相识的情形,仿佛又听到那句话:“你患有先天心脏病,身高也不达标,不适合成为特警。”这种因为先天条件不达标而被看不起、被人放弃的感觉,让小王在眼前的柯基上,发现了自己的影子。摸着柯基的爪子,小王决定给它一个机会,像是在给当时的自己一个机会。

面对前辈们的质疑和挑剔,小王不服输的性格再次被激发。他想证明自己,就算有先天缺陷,通过后天的努力也会被改变。他决定给这只柯基取一个特别的名字,信仔,寓意着信念和力量。

在训练的初期,信仔在体能训练中总是落在后面。每次奔跑,那双短短的小腿无论怎样奋力迈出,都无法与同伴们并肩。每当看到其他幼犬风驰电掣般穿越障碍,信仔总是显得有些力不从心。这也让小王在同辈中受到了更多轻视与嘲讽,认为小王太自不量力。

然而,这并没有动摇小王的决心。他花费更多时间与信仔沟通,每次训练结束,小王都会抚摸信仔的头,犹如抚摸自己的孩子般,轻声安慰。信仔仿佛也能听懂小王的安慰,每当小王说完一句话,信仔就会用汪汪的声音回应,好像一人一狗在对话。

小王每晚也会带着信仔去散步。月光下,一人一狗,一前一后。小王边走边与信仔分享心事,信仔则是小跑几步就会转头,用一双明亮的双眼看向小王,似乎在说:“我听着呢”。渐渐的,一人一狗之间建立起一种无法言喻的羁绊,小王在这种默契下渐渐发现了信仔的闪光点。

果然,在服从性训练中,信仔展现出了惊人的专注和耐心。无论指令多么复杂,它都能迅速准确地完成。它的情绪也非常稳定,即使在复杂多变的环境中也能保持冷静。更让小王惊喜的是,信仔的嗅觉天赋异禀。尽管体型娇小,不适合作为攻击型警犬,但在嗅探和搜爆任务中,它却能凭借敏锐的嗅觉,迅速找到目标。在一次模拟训练中,信仔却像一台精密的仪器般,矮小的身形在车底和狭窄的角落里游刃有余,准确地找到了每一个目标,这让在场的训导员们无不惊叹。

然而,在一次巡逻中,意外发生了。信仔突然挣脱了小王的控制,穿过人群,直扑一个戴着鸭舌帽的男子。它的速度之快令人咋舌,在男子还未反应过来的时候,信仔已经咬住了他的腿。周围的观众被这突如其来的情况,吓得目瞪口呆,他们开始怀疑,信仔是否真的受过训练。

小王和其他训导员迅速赶到现场,将信仔从男子身边拉开。男子愤怒地咒骂着,而信仔仍然汪汪叫着,摆出一副准备再次攻击的架势。其他训导员试图将信仔带走,但小王却选择相信它。他相信,信仔不会无缘无故地攻击过人,这是两人之间无法用言语说明的信任。

在众人的注视下,小王将男子制服在地。这时,信仔又冲了过来,咬破了男子的裤袋。一袋袋白色粉状物,从裤袋中掉落,其他预备役警犬也开始警惕地吠叫。

在闪烁的警灯和急促的警笛声中,小王和其他训导员们终于明白了,信仔突然变得焦躁不安的原因。原来,那并非是无缘无故的狂吠,而是它凭借敏锐的嗅觉,嗅到了空气中混杂的那一丝难以察觉的毒品气息。

这次胜利,背后是一人一狗无数个日夜的辛勤训练,是对互相信赖的成果。小王低头望着信仔,心中涌起一股说不出的自豪感,仿佛目睹自己的孩子出人头地,又好像看到曾经的自己对自己说:“你成功了。”

(做人做狗只要努力,肯定可以出人头地,内涵主题虽然一目了然,但是说故事只要戳中情感的软肋,通俗易懂自然也有动人的余地,同舟共济彼此激励,跨物种的那番情义,比起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于今时今日或许更有共鸣,柯基大可多给几个照面,甚至加添些许特征,既然情节的肉麻难免,卖萌不妨更为彻底。)

姿瑩:小说告别

本岛不能没有小岛

阿玉在睡梦中被窗外突如其来的暴风惊醒。最近的天气总是难以预料,上一秒热的让人窒息的午后,在下一秒狂风骤起乌云密布,天空突然漆黑一片。阿玉在这岛上生活了二十八年,从来没遇过那么极端的天气。惊醒后阿玉焦急地看向窗外,就匆匆跑到田里,把所剩无几的收成都盖好。阿玉家是在小岛上开一间小店铺,卖自家的农产品,这间小店铺是他们一家人的根基,养活了他们一代又一代。但最近他们田里的收成,遇到了瓶颈,异常的天气让种植遇到了不确定性,狂风暴雨和干旱的天气交替着。

阿玉喘口气的时间把电视打开,新闻主播声音沉重,正在播报“近日极端天气,造成了本国多个沿海的岛受到极大影响。据政府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的研究员最新报告,由于环境污染造成气候暖化,导致极端天气带来的持续的热浪和暴风雨。海平面持续上升,其中由于本国小岛位于低洼地区,有更高下沉危险。当前政府还在商讨对策,暂无具体计划。请小岛民众持续关注最新变化。”

看完新闻的阿玉,并没有对此事放在心上,她觉得这会是很多年以后的事。 接下来的日子阿玉照常过日子,收成好的时候,就到家里的小店铺帮忙,不好时,阿玉喜欢独自到沿海边眺望无尽的大海。阿玉很享受这样的生活,虽然岛上的生活品淡无奇,但她从来没有想去本岛见识本岛城市的繁华。

直到这天,阿玉发现海岸线离自己的家越来越近。最近岛上也有人在盛传,政府似乎没有在为小岛想对策。但阿玉不信此言,她坚信政府一定会帮小岛度过难关。毕竟这个小岛承载了百年历史,孕育了一代又一代。但近年来,小岛上的居民越来越少,许多年轻人都重新定居到了本岛,那里近年发展迅速,生活品质大量提升,也有许多的工作机会,找到工作了就也把父母接过去生活,目前岛上的人口不到一万人。况且阿玉所居住的小岛,才构成了本岛的保护,小岛的存在为本岛抵御海浪和风暴的袭击,政府怎么会做事不理。 

几天后政府的公告,如同晴天霹雳沉重的锤击,砸在了岛民的心头。公告里提到要岛民在最快的时间内撤离小岛,时间限为一年。阿玉不敢相信这是政府的对策,就是要他们搬离这个地方。收到通知后,岛民虽有不甘,但还是陆陆续续搬离小岛,只有阿玉不受外界的影响,坚持不搬。日子一天一天的过,阿玉看着岛民虽然依依不舍,但都还是接受了安排,也都劝阿玉的家人趁早搬离,她心里涌起一股无力感。经过考虑,阿玉决定她不想还没努力争取过就放弃,为了这个岛,就算还有一丝希望,她也要找出应对海平面上升的应对措施。

时间正在倒数着,阿玉开始不断的到岛上一间房大小的图书馆里,用那里的书籍和电脑寻找和收集,有关其他国家对于海平面上升的应对措施和研究解决问题的方式。阿玉虽然在岛上受的教育不高,但她好学,常常阅读不同类型的书籍。起初,岛民对阿玉不抱太大的希望,但看着阿玉真的很认真的研究着。岛民纷纷站出来支持阿玉的做法。他们不想在还没努力之前就认命,这岛对岛民来说承载了太多的回忆他们要极力争取。

经过没日没夜的调查,阿玉找出了可以应对海平面上升的案列研究,依据他们的岛做出了一个应对方案。阿玉踏上了维护小岛的路,这是阿玉第一次来到了本岛,本岛有着高耸入云的大厦,车道上车辆川流不息,街道上人来人往,和阿玉所在的小岛形成两个世界。阿玉提着应对方案,来到政府大厦楼下,忐忑地走进去想要找相关负责人交谈,可想而知,阿玉被无情的拒之门外。但阿玉不但没有气馁,反而更加的坚定着她可以成功,回小岛的路上,阿玉想着各种可以让民众和引起政府重视的管道。这时,阿玉见到一个本岛的游客正在做直播,阿玉决定要通过这个管道,来吸引更多的关注。

通过直播,这件事情的确得到了很高的关注率,上了个大国际新闻报道。起初因为只有阿玉一个人,政府无动于衷,但当一个个岛民,曾经居住在小岛的民众,和本岛的民众纷纷站出来支持岛民,继续留在岛上,并且希望政府直视研究阿玉方案里应对措施的可能性,保住小岛。这件事甚至引来了个国的关注,也开始正视环境污染开始给个国带来的危害。

经过政府商讨,小岛最终还是原来那个小岛,政府再和相关研究人员讨论方案的可行性后,接受了阿玉的应对方案,那就是在小岛建围绕小岛的海提,进行雨水管理和提升基础设施开始。以国际的角度,这件事让联合国开始规划缓慢环境污染的政策。小岛岛民,阿玉成为了小岛的英雄,成功保留了他们在岛上的居住权和历史,继续孕育着下一代。

(异常气候导致异常生态,但是说故事却要正常进行,像是若有所指的寓言或者预言,但又毫无可供推敲的线索和依据,面对素材无从开展叙述的路径,更似凭空捏来的故事,情节和场景显得虚假,人物的动能动机莫名,而且叙述的语调有点死气沉沉,不加逗点断句,几乎难以卒读。)

薇淼:小说告别

血色铁锹

天色阴翳得快要掐出水来,容县巷尾的小贩手脚不甚协调地将包子摊收好,街上灰蒙蒙的一片,分不清是雾气还是笼屉中冒出的烟气。

眼瞧着就要落雨,前街的人散了个干净,偏生这传言瘴气滔天的怨牢山中聚了一众人影。三人跟前是口两米深的土坑,坑中躺着一人,右脸被铁锹拍出溃烂的血痕,身子骨缩在单薄的短衫中,露出的胳膊上红红紫紫的乌青,似一块腐皮般挂着。再细看,肿胀得发紫的眼睛却是顶清亮,满是不甘与愤恨,原是还吊着一口气。

 “大哥,他,快死了…”站在最末的是个十五六岁的孩子,唤做俊生。粘稠的血顺着铁锹的柄蜿蜒至稀松的泥土中,将褐色添了抹暗红,显得诡谲。

 “混账,要怪就怪你那不长眼的痴爹,死守着破宅院不签协议,上头要拆迁,一村人还能因为你们一家断了财路不成?” 为首唤作慎行的男孩堪堪十七岁,将铁锹接过,正欲挥下之际,忽又轻缓地低下,声音低沉,在薄暮中宛若恶魔的低语,

 “你且安心去罢,你便瞧好了,即使你死了,我也不会死。”

语末,一锹下去打灭了土坑中人的最后一口气,一个圆状物骨碌碌地弹出坑外,竟是枚沾着筋肉的眼球。站在中间的三立几欲作呕,铲了几铲土便将那尸首埋了。

俊生胆小,又问慎行要是被人发现该如何。慎行笑得阴郁,只问俊生与三立年岁几何,二人皆是十六十七的年纪。他信誓旦旦讲了些“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条条框框,才叫二人放下心来。

慎行回到家中见到里长父亲正往桌上端菜,便自顾坐下大快朵颐。且与父亲说事情已经办成,剩下他家那个失心疯的父亲与失踪多年进了城的哥哥根本不足为惧。

那夜容县的雨下得极大,人们只记得王家在那个雨夜丢了幺儿,痴傻多年的老父推着包子铺,在长街上寻了一整夜,凄厉的哭喊声彻夜不断。

安稳的日子才过几日,一行人在校门口被拦下了。来人身形瘦削,俊生对他的第一印象就是面熟得紧。头发修得短,刘海长一簇短一簇遮了眉眼,依稀能见着深陷的眼窝,泛白的棉衣将他整个人包在里头,极不协调。

 “怨牢山,埋尸。” 他的声音似被毒滚过,难听沙哑得紧,却如平地惊雷般在慎行脑中炸开。

 “我在怨牢山中捡参,容县中并无房子。我听说市里批了文件,要拆迁。”他顿了顿,扫过三个孩子,“你们杀了王光,但他那痴傻的父亲力大如牛,似是不好对付,况且日日出街摆摊,也不好下手。”

“我替你们杀了他,至于王家的拆迁款,给我。” 

“王家人死光了,上哪要钱去?” 慎行挑眉看他。

“不是还有个失踪多年的大儿子王琢吗,从今往后,我就是。”

王琢的动作出乎意料地快,第二日就说将人解决了,他手上缠着纱布,纱布渗出丝丝血迹。“劳烦你们,今夜来怨牢山,将人埋了。”他顿了顿,“我挖参用的是镐子,怕是刨不动土。”

“那就用上次那把铁锹,省的多费力气!”三立抢着说,生怕他反悔

“哦?那把还在?”

 “我带回家给埋菜地里了,就盖了两层土,今夜继续用那把,省的用别的多沾晦气。”

王琢眨眨眼,“行。”

午夜,俊生和三立看着草席中卷着的男尸,吓得将手中的铁锹扔出几丈远。那尸体脖颈有一圈深浅不一的勒痕,整条舌头翻了出来,眼球呈凸出状,死不瞑目。

“怎么死的?”慎行仔细翻看了尸体,确认是那王家老父死绝了,才捡起铁锹刨土。

王琢将裹着厚厚纱布的手环胸而抱,眼底嘲弄之余还有晦暗不明的情绪,“不明显吗?勒死的,几乎将我手勒断了去。”

约莫半个时辰,才将死状可怖的王家老父埋了去。慎行看着王琢纱布上的血迹,终是放下戒心,将铁锹丢给他,“你拿去处理了去。”

那三人嫌此地晦气,早早便离去。王琢瞥一眼地上的铁锹,满是褐色的血迹,没回话。

五年后

“让我们掌声有请年度杰出企业家沈慎行先生,与本次慈善晚会会长陈俊生、副会长傅三立先生,共同揭开最后的压轴竞品!”

长枪短炮下,红色的绸幕被揭开,原本该展示青花万寿纹梅瓶的立柜中,赫然立着一把血迹斑驳的铁锹。

沈慎行鼻边的横肉颤了颤,随即面中攀起惊惧,另外两人对这突发场面更是应接不暇,呆愣在原地,直到会场外警车的鸣笛才将二人拉回神志,再一低头手上竟被铐上一对镣铐。

“涉嫌故意杀人…”恍惚中只听见这几个字,就不由分说地被拽上警车。

进了警厅,俊生与三立便沉不住气大声辩驳,当年分明是那王琢杀的王铁牛。

几位警官一头雾水,只说那王铁牛早在五年前就因为幺子失踪精神崩溃自尽而亡,被大儿子背去镇上开了死亡证明销了户,法医鉴定,分明就死于自缢。

“上吊,你说他是自己吊死的?”沈慎行猛然拍桌而起,一个恐怖的念头在他脑中成型,霎时冷汗浸透了他名贵的衬衣。

这祸事来的快,证据竟也出乎意料地确凿,那把铁锹上只有他们三人的指纹,经对比血迹来自王光。甚至举报人提供了他们当年与王光厮打留下的毛发组织。加之铺天盖地的社会舆论发酵,几乎将三人一举钉死在案上。

开庭前,三人倒是遇见位熟人。

仍旧是修得极短的头发,只不过这次将刘海也修得整齐了些,露出一双尽是沧桑的丹凤眼。

“我叫,王琢。王大牛是我的父亲,王光,是我阿弟。”

“我去城中求学,后来被挑去市里比赛与家里断了联系。”

“你们杀了我阿弟,父亲苦寻一日无果后,待我归家竟见到他自缢而亡。” 

“所图金银,却要致人于死地!”

王琢说到此处,牙关咬得极紧,一双猩红的眼似要吃人,又被他生生压了下去,忽而走到沈慎行跟前,低语道,

“当年以为我杀了人,便掉以轻心,真以为能拖我下水?”

“你且安心去罢,你便瞧好了,即使你死了,我也不会死。”


【后记】

经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判决,认定被告人沈慎行、陈俊生、傅三立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世间其实无有善恶果报,书写反而才能替天行道,恶贯满盈的社会写实题材,如同经历高度凝练的戏剧处理,案件分场式的描述紧迫,人物脸谱化的动态逼真,情节的推波助澜颇能扣紧目光,说故事即为引领读者身历其境,可是既然人赃并获,五年跳叙似可不必,结尾试图制造正义般的高潮,反而失去悚然的萧杀之气。)

悦如:小说告别

弥漫已久的梅雨终于在这几天由磅礴转向稀疏。他透过草叶,远远的就看到了些五彩斑斓的东西,在色调单一的背景显得格格不入。被粘腻泥土拖累着的手脚瞬间变得轻盈,他三步并作二步地跑了过去。昨天还杂草丛生的石碑被清理干净了,前面摆上了一堆祭品。用手将湿透的纸扎拨开,他看到了下面的一条烟,被雨水浸泡的烟盒已经失去棱角,明显点不燃了。

十五年来第一次,他没有破口大骂,反而是立马转身,飞快地顺着来时的原路走去。他到了山洞口前,那里的门是关着的,如果那几片板子可以被称作门的话:木板用粗麻绳通过大小不一的孔连起来,上面缠绕着一些枯枝,挂在洞的入口。

板子之间没法做到严丝合缝,中间的缝隙不安的随风颤动。

他撩开门走进去,坐在草席上。一到梅雨时山里的湿气就变得很大,铺在砖台上的席子已经被沁透了,四周又出现了白色和黑色的霉点。摸上去的瞬间,烂泥般地触感就会缠绕上手指。反手从旁边的草堆下摸出一个巴掌大小的生锈铁盒,费力的打开后,里面是堆烟屁股。挑挑拣拣,终于摸到了一根半截的,受潮后有些软趴趴的,上面粘着铁屑。他将烟叼在嘴里,用火棍点燃,陶醉的吸了下就灭了。

他的烟瘾很大,将唯一一口烟气咽下,过了肺再吐出。烟气和雾气混合在一起,透过眼前的朦胧,他告诉自己,这是最后一次的回忆。

十五年前下了连续一个月的大雨,他家里的地全被泡了,连饭都快吃不上,就自然没有闲钱来买烟。最后他实在是忍不住了,心一横就跟着两个兄弟去抢了村头的加油站。三人还特地选了清明,村里的人都上山祭祖去了。但正好赶上换班时间,他只来得及拿了收银机里的三十块,就看到隔间里的另一个员工在偷偷打电话。也不知是谁喊了声报警了,三个人顿作鸟兽散。慌乱之中他朝着山里跑去,想着这样就找不到他了。

一开始是在山林里,靠吃野菜撑了半月。后来的一两年。他常在黑夜沉沉的时候跑到山脚下的田里去偷庄稼。每次不敢拿多,打一枪换一炮,再偶尔翻到鸡圈里偷只鸡。然后他学会了设陷阱打猎,山里的野味吃了个遍,再自己种点菜,也饿不死。最后他只会半夜去村头捡捡烟屁股,再偷一些日用品,倒还能勉强过活。

生活倒也不是毫无盼头,清明现在成了他最期待的日子。每到这天,大小老少都会翻山越岭,把各色各式的祭品送到先祖坟前。以前他对这些虚头八脑的东西嗤之以鼻,总想着好货还不如留给活人来得实在。

得偿所愿,如今这些几乎都落入了他的腹中,用一种荒唐的方式丰盈着山里的这位不速之客。

他曾无数次在林里游荡,痴妄着两种幻想的极端:兄弟在逃跑过程中被抓住判刑了;又或是拿着钱跑到大城市去发财了,总有一天会风风光光地接他回去。他也曾无数次想过去自首,但千夫所指的目光在臆想中就把他刺穿。这时,对正常生活的期盼又会将他粘合。到最后,他的思想无限疲惫,就放弃了权衡,开始空无的等待。

时间的流逝只会在清明时变得清晰,每当在碑前看到祭品被摆上,那他的新年也就来了。

今天是第十五个新年,也是刑事追诉期的最后一年,明天终于可以衣锦还乡。他揣上来自十五年前皱巴巴的三张十块和烟盒,开始往山下走。

从白天走到黑夜,他开始想起来了,想起自己身置何处,他踩出的路在山里缓慢地延伸,它会回到自己出发的起点。一直向前走,就是往回走。

他慢慢走到了公路上,雨停了。身后是山,朝阳照射下在他身前投下压迫的阴影。巨大的运煤车,从他面前开裂的土路开过,碎石在车经过坑洼时被震下,然后被车轮碾碎,化为路的一部分。他已经很久没有听过这么轰动的声音了,好似状元回乡的鞭炮,劈里啪啦,巨大的喜悦将五脏六腑炸碎,他顿时僵在原地。

不知过了多久,他重新让自己的手脚开始摆动,像刚学会走路一样滑稽。然后,他走到了村头的一家小店。

他犹豫的伫立在门口,背后是赶早集的纷杂脚步,他不受控制的想象着人们审视他的眼神,猛然转身扫过四周,却发现没人在看他,这给了他莫大的勇气。看店大娘在屋里看到前面有人影,走了出来,皱着鼻子,先开了口:“啥味啊?这么闷的天你咋不洗澡呢?”

他迫不及待地问道,开口是生锈的嗓音:“最近警察没有再来了吧?”

“什么警察?”

“就是十五年前加油站抢劫那事。”他磕磕巴巴道。

大娘显然被他问倒了,愣着思考了好一会,“哦哦,你说那个啊。可把当时的两个小年轻吓惨了!但哪有啥警察,当时的雨大着呢,没人报警啊。”

气管犹如水泥浇筑,呼吸变得困难起来。

算了,买包烟吧,他听到自己在说:“红双喜现在多少钱?”

“十块”,大娘转头去拿烟。

他机械地把钱放在玻璃柜上,大娘看了眼后指向一个黑色的方块道:“现在谁还用现金啊,不收哈。扫码支付,在那。”

(十年已是生死,十五年更是两茫茫,像是一则山中传奇,但充满现实的谐趣,也有如一出社会的讽喻剧,却又无处不是那种野林求生的微末形迹,题材的挖掘几是叙述的水到渠成,不过说故事却能更加无孔不入,人物从可恶到可怜,世界从冷漠到冷酷,在这么一个雨纷纷的时节,山怎么转人怎么转,最后仿佛都躲不过时代的当头棒喝。)

Thursday, April 25, 2024

庆康:小说告别

车笼

横跨1400米宽柔佛海峡的新柔长堤上被车辆、摩托、巴士与羅里挤得水泄不通,阿财驾驶的170X巴士用乌龟爬行一样的速度在车龙里前进。

自从新马分家后,新加坡迅速发展成亚洲发达国家。每逢佳节假日与学校假期,新加坡国民都会越堤到马国旅游或购物消费。适逢耶稣受难日长周末,又碰上清明节返乡扫墓潮,兀兰移民与关卡局如预料般地,从清晨开始就出现了车辆与人潮大堵塞的情况。一望无际的车龙一路从通关柜台延伸到长堤彼岸,听早班的同事说,有些人已经在车龙里塞了四个小时了。而午班的阿财吃饱了午餐,这才穿着自己那橙黄色的荧光背心,驾着巴士不疾不徐地向新加坡关卡驶去。

原本,阿财应该在家享受难得的长周末,但丰厚的加班费和奖金诱惑实在太大了,阿财也为了尽快攒够老婆本,只好身不由己地接下了长周末塞车时段的这个班次。阿财是个马来西亚人,曾在家乡的城市打过几份杂工,之后经朋友介绍才出来新加坡当上了巴士司机。由于两国地理位置相邻,而且新元兑令吉汇率一直上涨,所以当时阿财的父母也没多加阻拦他的选择。就这样,阿财也不知不觉在新加坡干了五年。

闷热的新加坡关卡楼下,站台上的人们纷纷前赴后继涌入阿财的巴士里,想要尽快脱离这片苦海,早点回到家或到对岸那头去血拼。队伍前面先上巴士的人,都自觉地立马把所有座位填满,而后上巴士的人只得站着迎接长堤上漫长的车龙。

刚驶出新加坡关卡不久,阿财终于加入到了长长的车龙里。巴士与羅里在长堤上是共用一条通道的,直到马来西亚关卡前才会分道扬镳。在此之前,羅里和巴士都只能在同一条车道上缓缓移动,但比起汽车通道的动弹不得却也好了不少。巴士车厢里聚集了不少形形色色的乘客,虽然空间拥挤,但每个人都做着自己的事情。阿财从望后镜注意到,有一个戴着黑框眼镜和耳机的少年,虽然被挤在人群里,但却拿着一本书在阅读。读书时期的阿财很好玩,没有认真念书,最后导致成绩也不怎么理想。身边的朋友都去上大学了,或者在马来西亚找到了不错的工作,至少不必离乡背井,但阿财则为了生活别无选择。即便在旁人眼里,阿财的这份工作带给他更高的收入,但是他偶尔也对这样的生活感到疲惫厌倦,甚至有想过丢下一封辞职信,回到家乡,简单地找一份可以维持生计又能天天回家的工作。

半个小时过去了,阿财的右脚本来还在油门与刹车片之间来回腾挪,但眼看前面的巴士与羅里也都没怎么移动,他索性拉起手刹伸了个懒腰。望向窗外不时有顶着大热天,徒步迈向马来西亚关卡的行人经过,在巴士里吹着冷气的阿财,脑海中也不由得回想起自己上次徒步到新加坡关卡的经历。

新冠疫情锁国前的那个夜晚,由于不知道接下来疫情趋势如何,公司明确表示将会采取裁员行动。那时,阿财为了避免雪上加霜,必须保住饭碗,所以不得不连夜赶在两国边境封锁前,进入到新加坡。疫情封国的那段时期,被困在新加坡的阿财和几个同事合租了一间房子。每天除了工作以外,晚上就只能通过视频通话与家里人联络。虽然后来疫情放缓了,但阿财依然还是没有回家。毕竟往返两国共需要隔离两个星期,阿财不敢和公司请假那么久,而隔离费和快筛费也是一笔开销。所以,阿财现在十分珍惜和家人一起相处的时光,每天都往返新马两地,以便天天都能和家人团聚。

旁边的汽车通道偶尔传来阵阵喇叭声,借此向想要插队的汽车表示强烈不满。而骑着白色摩托车的执法人员,也不惯着这些自私的驾驶者,亲自保驾护航送他们回到新加坡关卡重新排队。驾驶者的这种行为,在阿财看来是很普遍的,毕竟新加坡闻名世界的,就是每个人都有一股怕输的精神。他们做事情的原则是要么不做,既然做了就必须做到最好拿第一。相较于新加坡社会,总是无时无刻都处在相互竞争的情况,从小到大在马来西亚长大的阿财,刚开始不太适应这样的文化氛围。

当时的阿财觉得:如果抱着事事都要争第一的话,那我的生活岂不是很压抑无趣?在新加坡摸爬滚打了五年,阿财心中对于新加坡人怕输的精神始终是矛盾的。一方面怕输持续影响着阿财要努力赚钱,好让自己能早日存够与女朋友结婚和买房的费用。另一方面,每个人都因为怕输而激烈竞争,阿财在这样的境遇里不时感到身心疲惫,但又无可奈何。

不知不觉长堤上的车流逐渐舒缓,阿财这才终于摆脱了漫长的巴士与羅里车龙,顺利载着乘客通关到了马来西亚移民大厦。

(关卡两地的一水之隔,说故事也像一种驾驶,把读者从这头带到那头,沿途窥看生命如何展演,虽然叙述还不够淋漓酣畅,那种拥挤压迫的临场尚可更为透不过气,但是总算将人物的身世爬梳得较为浑圆立体,汲汲营生作为存在的条件,不管人生的风景如何变换,书写不外就是钻入心里的坚硬与柔软。)

诘诗:小说告别

有你真好

阿华看到阿娜走进天梭,心里一沉,便偷偷跟着进去。

天梭是一间售卖名牌手表的奢侈店,它的每一只手表都是四位数起跳的。阿华听到阿娜向零售助理,询问一支男士的手表,顿时感觉头顶一片绿油油。阿华背对着阿娜,假意看手表,实际上是在用壁橱的反光,来偷偷观察阿娜。零售助理拿了很多款式让阿娜选,可是阿娜都不太满意。直到一个多小时后,连阿华都坐得腰酸背痛了,阿娜才终于选到心仪的手表。就因为阿娜如此细心与耐心的举动,让阿华心中的疑虑加重了。

回想起,刚刚在附近的小贩中心与阿文的交谈,阿华起初只是想拜托阿文介绍工作,但是不知怎么的,聊着聊着就聊到了阿娜。阿娜原名叫Mai Phương Thảo,是阿华花重金娶的越南新娘,大约十几万,毕竟结婚时在两个国家摆酒席,就已经是一笔不菲的开销了。阿娜今年二十岁,娇小玲珑,楚楚动人,如同仙女一样,也因为这样,阿华一眼就在越南新娘婚介所相中了阿娜。

阿文以过来人的身份,语重心长地劝阿华看紧阿娜,免得被人带绿帽,还傻乎乎的被蒙在鼓里。阿文还说她们只重利益,而且现在阿华没钱没色,更加处于危险状态。阿华虽然嘴上说着不可能,但心里却觉得阿文说的有点道理。

说实话,五十岁的老男人能拿什么去跟年轻的小伙子比呢?要头发没头发,要身材没身材,唯一可以让阿娜图的就是金钱。所以阿华才不敢把自己失业的事情告诉阿娜,因为他深知这是个不定时炸弹,一旦引爆,阿华可能要面临的就是如同阿文一样,越南老婆卷钱跑路。

当阿娜付款离开后,服务阿娜的零售助理笑得合不拢嘴,兴高采烈的与同事说,她完成了一笔接近五位数的大单。阿华听到后,心里像是被刀扎了一样,零售助理的欢笑声如同盐巴,往阿华的伤口撒盐。阿华感觉自己快要窒息,便快速的走出天梭。

阿华不知道回去后应该如何面对阿娜,便独自一人买了半打啤酒,坐在他家楼下公园的长椅,开始喝闷酒。他大口大口的喝啤酒,第一瓶没过半,就被酒的后劲给呛到,感到有点昏沉。他心想:真是可笑,想当年老子可是一口气能喝下两瓶酒的人,现如今都还没喝完一瓶就上头了,真是岁月不饶人啊。

阿华有想过去质问阿娜,可是如果偷情属实,哪么他下一步应该怎么做呢?如果离婚,那就代表阿华彻底一无所有了。一想到街坊邻居在他背后指指点点,猪朋狗友的嘲笑,阿华就感到压抑。倘若叫他装作若无其事,哪么他还算是个男人吗!

阿华抬头望天,天空被晚霞染红,可是身边无人陪伴他欣赏,就倍感失落。“吱吱吱”的鸟叫声传来,阿华转头一看,原来是两只小鸟在树枝上晒恩爱。其中一只小鸟正在投喂食物给另外一只小鸟。或许小鸟注意到阿华的目光,觉得他成为了它们的电灯炮,一下子就飞走了。“就连动物都是成双成对”,阿华说完便叹了一口气,郁闷的继续喝酒。

直到阿华把半打啤酒都喝完了,他才拖着沉重的脚步,醉醺醺的回到家。阿华一推开门就看到阿娜兴高采烈的向他挥手,而桌子已准备了他最爱吃的糖醋排骨和热乎乎的猪杂汤。闻到食物的香味,阿华的肚子也发出咕噜咕噜的叫声。还没反应过来,阿娜拉着阿华的手在餐桌前坐下,随即夹了一块糖醋排骨放进他的嘴巴。

回想起两年前,阿华与阿娜第一次吃饭的场景依然历历在目。那是她嫁进来的第一天,她也是如同今天一样,眉开眼笑的向阿华挥手拉他过来一起吃饭,只不过是坐在地上吃。根据阿娜来自的乡村,他们吃饭的时候都是席地而坐。阿娜误以为新加坡人也是坐在地上用餐的,毕竟她从来没出过国。阿华还记得她煮了青葱虾卷,瓠瓜蒸鱼和榴莲烤鸡搭配,加了榴莲果肉的辣椒酱。或许是因为老了,新的食物刺激肠胃,害得阿华拉一个晚上。

过后,阿华为阿娜报名了简单的华人美食烹饪课,这才有了眼前被阿华吃的所剩无几的排骨和几滴汤汁。看见阿华吃完后,阿娜从身后把一个盒子递给他。阿华一脸疑惑,看见盒子上写着天梭,打开一看,是一只瑞士原厂天梭自动上链机芯的手表。

阿娜解释这是送给他的礼物,她知道阿华被裁员,而阿华有戴手表的习惯,所以特地买了一只新的送给他,借此想鼓励他。阿娜特地选了这个怀旧经典系列的款式。手表外观复古典雅,经典历久不衰,寓意着只要是金子在哪都会发光。阿娜希望阿华不要气馁,工作没有了可以再慢慢找,至于手表的钱,是阿娜偷偷做兼职赚来的。

回想起之前对阿娜的猜忌,阿华感到羞愧满面,因为他不知道阿娜愿意跟她同甘共苦,还愿意为他去打工。阿华眼眶湿润,一把将阿娜抱进怀里,在她耳旁说:“有你真好”。阿华心中暗自发誓,以后绝对不会再随便怀疑阿娜的真心,也要加倍努力疼惜她。

(异国鸳鸯甘苦夫妻,如果相爱即是抛弃嫌隙,说故事其实也需聚散合理,虽然行文描述仍然拖沓,老头子与美娇妻的搭配多少像是通俗影剧,不过情节铺展和细节安置,明显可见用心打点,人物郁结的心态和动作,尚可琢磨得更为圆融彻底,至于赠送如此贵重的名表,除非是中了toto,不然肯定另生猜疑。)

易達:小说告别

心亡目

在天空尚未破曉的昏暗大地上,透過橘黃閃爍的路燈燈光隱約能看見幾個浮動的黑影。成群的螞蟻正有條不紊地向目的地前進。在這當中,一隻名叫小宇的螞蟻身處在廣大的蟻群中。

小宇跟隨著蟻群前進,但頭卻時不時的望向身處在最前端的阿峰隊長。阿峰身邊圍滿了許多愛慕她的追隨者,與其他工蟻相比起來高大挺拔的身軀,一眼就能看出阿峰散發出有所不同的氣質。

小宇看著圍繞在阿峰身邊的螞蟻們,心裡感到不快。小宇對隊長的情感似乎與其他追隨者不同,比起憧憬,更像是別種情緒。

在小宇的目光還停留在隊長身上時,身旁的一隻螞蟻向小宇搭話:「阿峰隊長很帥對吧。」

小宇無視了身旁的螞蟻,並繼續跟隨隊伍走著。然而身旁的螞蟻還在滔滔不絕地向小宇說著阿峰隊長是多麽厲害、多麽令人仰慕的工蟻。

受不了螞蟻無止盡對阿峰的讚美,這時小宇開口詢問螞蟻:「為什麼妳會喜歡阿峰?」

身旁的螞蟻在聽到小宇的提問,才停下了對阿峰的誇讚。以為螞蟻能馬上說出喜歡阿峰的理由,但沒想到螞蟻卻頓了片刻才緩緩開口回答:「嗯…應該是因為看到阿峰隊長成立了螞蟻反抗軍後,向螞蟻議會的雄蟻們發起多次抗爭,覺得很酷才加入反抗軍追隨她的吧。」

然後螞蟻又接著問:「妳不也是因為隊長很酷才來追隨隊長的嗎?」

小宇在隊伍中停下了腳步,突然想起過往的回憶。

從出生開始,小宇一生就被生育她的女皇決定作為一隻工蟻而活。沒有反抗能力的小宇只能接受如此安排。畢竟她知道,一隻小螞蟻如果離開女皇庇護,是沒辦法在殘酷的世界中生存。

就在小宇接受自己這樣的命運時,阿峰闖入了她的生活。小宇早就厭倦了每天日復一日的搬運食物,一心要跟著阿峰離開這無趣的地方。當小宇決定跟隨阿峰離開後,她的命運就此改變。

就這樣小宇隨著阿峰到處生活了一段時間。然而就當小宇還沉醉在逃離一成不變的生活,並享受與阿峰一起開心流浪的日子時,阿峰卻告訴小宇,她想要拯救其他被壓榨的工蟻,並給予她們自由。過沒多久螞蟻反抗軍成立,阿峰給小宇兩條路選擇,要麽小宇跟著她加入反抗軍,要麽自己自由的生活。而小宇知道,她別無選擇。

回過神來,小宇周遭已經聚集許多跟隨阿峰費洛蒙來到螞蟻議會所在之處的螞蟻們。阿峰站在眾螞蟻面前,以自由的名義激勵在場的螞蟻、而她的追隨者也隨著阿峰激情呼喊。

當阿峰率領螞蟻們進入議會時,議會裡的雄蟻們正拿著不新鮮的瓢蟲屍體互丟對方。阿峰一群人的出現才讓雄蟻們停止打鬧,並看向阿峰。

阿峰站在議會門口,指控著雄蟻壓榨工蟻,並每天沉溺在酒池肉林的生活中毫無作為。為了還給工蟻們自由,他們反抗軍將要掃除一切不公。

隨後一場螞蟻內鬥就在議會中上演。一方撕扯著一方,泥土和食物被當成攻擊的武器。 小宇站在議會的門口看著眼前的場景,即便同伴已經遍體鱗傷,阿峰卻彷彿看不見她們,持續攻擊著雄蟻。

小宇看著此刻的阿峰,感覺與當初帶著她逃離工蟻生活的阿峰不太一樣了。

小宇目睹了整場廝殺的過程,即便阿峰的兩條腿已經被撕扯下來,阿峰最終還是反抗成功,將雄蟻們廝殺殆盡。與阿峰一同前來的工蟻們所剩無幾,剛還在和小宇說著阿峰多麽好的螞蟻,屍塊早已散落在議會中,混雜在遍地屍體裡。

剩下的工蟻們和阿峰蛻變成雄蟻,然而上一秒還是工蟻時的抱負,這一秒轉頭就向成堆的食物啃食。

在門口觀看的小宇也成為了新的雄蟻,但小宇卻選擇離開蟻巢。成為雄蟻的他,長出了翅膀,並飛向空中。

第一次,小宇看到了他生活在的蟻巢是多麽渺小,而雄蟻阿峰還沉迷在小小籠中無知的幸福。看著地平線冉冉升起亮光,小宇卻感到十分迷茫。失去了家與生活目標的小宇不知道去哪裡。

看著明亮的光芒,小宇知道,黑夜還會來臨。而在地上的某處,新的工蟻阿峰正在建立新的反抗軍。

(既然動物有農莊,螻蟻何嘗不可有議會,敘述徑走寓言方程,一物一事皆有現實的影跡,雖然此類說故事的脈絡,過度便於對號入座,通常不無簡單化之嫌,但是文字勝在描述傳神,情節於灰線之中構成完整的主題,人世與蟲界互相比擬,權力的形態始終如一,書寫的作為即是戳破人性深處的那座蟻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