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大写作班: April 2014

Sunday, April 27, 2014

最后:侞鴐



隔著窗看的世界

原來隨便說說,總是輕易廉宜。

那是抵達花蓮的第二天,原本想在清晨時分到步行三分鐘就到的東海岸看日出,沒想到一睜開眼已經是上午11點。民宿主人阿羅輕敲著房門催促,說早餐已經準備好了,讓我趕快下樓。

「還合口味嗎?」
「很好啊,你們吃得很養生。」

阿羅一聽便滔滔不絕的介紹起木製餐桌上的食物:無糖豆漿使用的黃豆是有機的、麵包是今天早上現烤的不含防腐劑,就連搭著一起吃的鳳梨果醬都是手工做的……他開始詳細說起洛神花蜜餞的製作過程後我只能以「哇」、「是哦」、「很厲害」表現投入,原來睡醒後沒有一杯黑咖啡真的不能算是活著。

眼神渙散一陣,最後才落在默默佇立於CD架上第三層右邊角落裡的專輯。張學友的「黑與白」精選輯,我找了好久。

「那你喜歡花嗎?」
「我喜歡花。」

阿羅拿出筆記型電腦,點開相簿,將一張張繁花滿枝的照片翻給我看。他說,太魯閣的天祥休息區開滿了梅花,一年就只開這麼一次,既然喜歡花就一定要去看。

用完早點後我便往太魯閣出發。前往太魯閣的遊覽車車身貼上了廣告,從車裡往外看,廣告貼紙就像是巨大的網,想看見外頭的風景只能眯著眼從網中一點一點的小孔望出去。原本就想用照片記錄旅程的我心裡難免感到失望,但下一秒鐘,還是拿起相機,貼著窗,按下快門。

於是照片中七星潭的海岸線、便利店外的冷氣箱和馬路旁飛揚的國旗,通通都罩上如蜂窩般的網。遊覽車行駛的速度和鏡頭前這薄薄的阻礙物,增添了攝影的難度,些許的模糊不清倒是讓我對窗外的世界愈加好奇。

遊覽車抵達天祥休息區後映入眼前的即是一棵棵高大的梅花樹,全排盛開在步道的兩旁。綻放的梅花白得像雪,偶爾寒風徐徐吹過便有無數的白色花瓣輕輕飄落,隨風起舞。

為了看花來到這裡,總得拍花才能證明不虛此行。手裡抓著梅花樹上的樹枝往下拉,好讓鏡頭能夠更近距離對盛開的花兒對焦,盡量捕捉梅花最細緻的神態。彷彿是為了向自己交差般而匆匆拍了幾張,便開始思考下山的路上應該怎麼留下窗外的掠影浮光。

我喜歡花。只是隔著窗看見的世界,難以得到,才最騷動。

(物我相隔心靈无隙,窗外的世界恆是書寫的追尋,而且相機只能捕捉到景觀的掠影,唯獨文字才能載記感動的浮光。野地山花从凡塵人聲開始,尋幽踏步正要美丽之际,却已抵達道途的終行,不過或許如此,才有騷動的意猶未盡。)

最后:镇源



热血

前些日子,台湾学生走出校园发出抗议声,演艺圈好一些艺人纷纷相挺,也纷纷变成了大陆网民蹂躏的对象。

五月天上载歌曲MV,暗示性表示支持。贝斯手玛莎更以实际行动声援学生,所经营的咖啡店当日休业并贴上公告“很抱歉,我们不能为了这么一点点营业额而牺牲了台湾的未来……”鼓励民众支持参与。然后又在舞台上举手疾呼,虽然不是对着麦吶喊,听不到,但大家都相信是“我反服贸”。大胆表态,不怕惹祸上身,在华语娱乐圈实属罕见,我为他鼓掌。就算我的立场未必与他一样。

网路上要他们滚蛋的叫嚣声不断,五月天团员微博惨遭洗版,充斥毒性不输黑寡妇的攻击。以下数则,算是最无杀伤力的实例:

“滚出大陆,永远不要过来了。”
“请以后别来大陆了,再赚大陆的钱,你就是一条狗。”
“一边赚钱,一边鄙视,没有人向你们一样恶心。”
“一路走好,政治你们玩不起,管好自己的嘴。”

五月天,其实已甚少在公开场合表明政治立场。尤其在前进强国之后。

不要说音乐与政治不该挂钩。就因为华语流行音乐很少出现这类作品,那是你们无知。不要说音乐与政治不该挂钩。Bob Dylan的伟大,在于他在创作当中寄托社会和世界的关怀,关于和平战争与自由的 Blowin in the Wind至今仍在抚慰人心。John Lennon之所以是传奇,之所以大于生命超越Beatles之上,就因为他有着对世界对社会从不退怯的强烈个人主张。

大家爱五月天,不就是他们在歌曲中展现的人文关怀吗?人类,都有权力有自己的相信。艺人、偶像,甚至有责任示范,做自己觉得对的事,说自己认为是对的话。那些没有想法没有立场天天只爱穿美美风花雪月拼命代言商品又不知道在代言什么的艺人,宛如玻璃橱窗摆放的塑胶模特儿,毫无灵魂。

其实在今天各个成熟的社会里,人们都应该接受立场不同这件事。所谓民主,不过就是有选择。那些嘴巴里喊着要民主但又不能接受不同声音存在的人,不就和他们想推翻的对象没两样?把自己当“米饭班主“或“恩客”,霸道扼杀自由思想言论,可笑。今日,习以为常遭网民在社交平台上攻击的杜汶泽,对这伙人的回应向来看不过眼,态度强硬。他说:“在网上高叫‘滚出中国!有本事别来大陆赚钱’的人可能根本没有直接或间接给过你一毛钱。”

恐怖咒骂不知何时停止,但另边厢,香港“排队党”狂扫五月天八场香港演唱会的门票,却都是为了服务中国旅客。嗯。叫别人滚,损失最大的,恐怕是自己。

事件之后,主唱阿信在Facebook留下了一段相当动人的文字。

“一路上我不完美但从不放弃努力,也许你会偶尔怀疑我的初衷是否还在,但我能向你保证我始终是我,不会背弃我们的创作与朋友。”

这几年开始对他们产生怀疑的我,愿意再相信。在金钱面前,热血理念不被消磨,是可能的。

(迪伦老去蓝侬死去,风之化之歌之咏之的年代已然消逝,生产与消费的资本世界无分真假,一切皆为哗众的话术,书写逢此关目节骨,更要冷看所谓热血。不过,大也无须睥睨道破,尘归尘土归土,只要折腰不至屈膝,音乐尚有诚意,其实就是值得相信,可以花钱买票进场,看一出互称朋友的戏。)

Saturday, April 26, 2014

最后:柯昀





“小心!”顶着六个月肚子的妈妈,一手扶着背部,一手扶持在谭咏麟的右手,小心翼翼地踏上游轮。努力管理脸部表情,尽量露出自然微笑且故作镇定的妈妈,内心其实在强忍压抑着那已到喉头的少女粉丝般的尖叫。

看着舞台上的谭咏麟载歌载舞,坐在台下妈妈,就算吃力也要站起来,跟随着音乐,有律地扭动起来,鼓起的大肚子也轻轻地在震动。妈妈那份激动澎湃的心情,仿佛通过脐带传递,使肚子里的我开始产生一些微妙的变化。

那时好像是第一次。

看着电视上热播着的《流星花园》,忍不住对那霸气十足,无比帅气,梳着凤梨头的道明寺煞到,又被那体贴温柔的忧郁王子花泽类所深深吸引。眼睛就像少女漫画那样变成心形,痴痴的盯着电视里的他们,嘴巴不知觉地微微张开,而我,就这样跌入了这个无法自拔的陷阱里。

当时除了F4,还有5566,虽然比较喜欢F4帅气的外貌,但我更喜欢5566的歌曲。在姐姐的陪同下,体验了生平第一次的演唱会。

灯光一暗,一支支荧光棒闪烁着五彩缤纷的光芒,只见4人从升降舞台上跳起,开始第一组舞曲。虽然只购买了最便宜的票,看着比电视荧幕还要小,犹如玩具模型的5566,却还是可以感受到现场演唱会那激动人心的气氛。望着眼前美丽壮观的场面,粉丝一条心的随着歌曲不同的调调而转换荧光棒挥动的姿势,自己也慢慢开始跟上大家的节奏,沉醉在一曲又一曲的情境里。

因为有了第一次,就会有接下来的无数次。在远处静静观赏已满足不了我,我开始往更深的路探险。

双手抱住像宝一样的专辑,左脚搓着右脚,右脚磨着左脚,站到两脚都发酸,苦等了几个小时后,终于轮到我了。冒汗的手擦拭在衣服上,整理好被风吹乱的头发,清了清喉咙,来到了他的面前。

“你好!”罗志祥抬头对着我问候微笑,也把手伸出来,示意要握手。每天在电脑荧幕里看到的360p的2D画质,此时放大变成实实在在的3D真人版,使我整个人顿时愣在那,脸上刷上一片粉红色,感觉似乎在漫步云端,但很快的像是被哪根神经叫唤一样,赶紧地又回过神来。我仔细端详着他的模样,犹如画报般那完美的轮廓,金光闪闪的眼睛,杀死人不偿命的微笑,我又傻了。

签唱会、演唱会、粉丝见面会,这些都成为了我生命中不可缺少的活动。我的偶像们,在我迷惘时,成为我的指南针,失落时的开心果,疲惫时的加油站。偶像就像是一把双刃剑,它可以毁灭一个人,也可以成就一个人。一直以来我都相信,只要正确对待偶像,他们将是那无穷的动力。

“金秀贤要来新了!你去不?”朋友的简讯打断我此时的享受。

“这还需要问吗?!ON!!”快速地回复,将视线从手机上移开,继续用力地挥动着手上的荧光棒,与妈妈和动力火车一起高唱着那年红透半边天的还珠格格主题曲《当》,持续燃烧那青春的火焰。

(青春与书写比拟相似,就是要不由自主的宣誓沉迷,母女两代齐齐逐流,也是脐带相连,人海中热热闹闹的投身其间,只要深信不疑,自己就是火焰。在这个必须有寄托的苍白世界,虽曰燃烧但怎么看都像浪费,不过无所谓,反正各有各的痴乱疯癫。)

最后:朱丹



持盾射箭

Zutphen的天空飘着连绵的雨,菲利普感到喉咙处的灼烧感似乎更强烈了一些,但他觉得很畅快。这一场雨有如天助,会让西班牙鬼花重金改造的火绳枪彻底失灵,而据他所知,机械修理师的配比根本赶不上如此大规模的修理需求。

他把钢弩拉满,箭矢在空中画出一道道优美的弧度,士兵们在雨中兴奋地嘶吼,像是许久不见鲜肉的野兽。没错,他也会改良,他用最好的碳钢反复锻打再经淬火回火制成的钢材,代替原先的筋角木复合法所制作的弩干,这样就不再害怕阴雨潮湿。与此同时,他借助杠杆、滑轮、齿条等作为助力,来拉开越来越强劲的弩干。他的军队势如破竹,在敌军还在取枪上膛时就已经横扫了第一列士兵,箭插在笨重的铠甲里、眼睛上、额头上、脖子处,仿佛开出一朵朵花。

菲利普手持钢盾,健壮的臂膀一次次抬起再放下,喉咙的灼烧感像一个火信子,把他的身体点燃,也让他更为兴奋。他一路向前,如入无人之境。


他想起墙上挂着的那一支枪。

准确来讲是一支火枪,前天刚从敌军处缴获。长径比达70倍以上,比两百多年前从东方引进时的十几倍长径比已大为提高,所以枪管很长。火门在枪管右边,加装了用来放置引药的药池,使发射时的火光不再那么耀目。受弩机启发,采用“S”形蛇杆点火装置;木制枪身在前半包住枪管构成护木,向后突出使整枪重心靠后并形成方便抵肩射击的枪托。他利落地取枪、举枪、上膛,随即嗤笑一声,将它重新挂回。

三百年了,弓弩给英格兰带来的无上荣光闪耀至今。上世纪那场著名的斯托克之战,长弓手的箭雨屠杀了一整个德意志佣兵长矛方阵;六十多年前,英格兰军在近战中击败了苏格兰人混乱的矛阵。现在,西班牙军队已把弓弩全部换成了火绳枪,试图在这场遥遥无期的荷兰独立战争中出奇制胜,这在英格兰军看来完全是跳梁小丑的把戏。火绳枪若果真那么好用,为什么发明它的东方帝国没有全面采用呢?所有对英格兰数百年赫赫武功的挑衅,最后都会被历史证实为一场场滑稽剧。

虽然那支枪与之前的比起来略有不同,他还记得在上一场战役中,他的步兵战阵整齐划一,厚重的铠甲彼此碰撞,发出金属的嘶吼,步伐坚定地踩踏大地,每一步就是一次属于男人的盟誓。在他的精心训练下,他的步兵射击精准度与速度已远远超出了国内任何一支部队,一分钟可发射6支箭,射程长达150至200码。很多士兵甚至已经学会了他所擅长的“三箭连射”,即三支箭分走高中低弹道,同时击中同一目标,快狠准且万无一失。

而火枪只能近距离平射,所以在列阵时最多只能排成两列,且仅能射中100码左右的目标,精准度与长弓比起来相形见绌。如果忘记在火药和弹丸之间填装弹塞,或者忘记把弹丸塞紧,子弹还会从枪口流出。菲利普清楚的记得,在有次生死一线的时候,西班牙士兵拿枪抵住他的脑袋,令向来冷静自如的他都控制不住心脏的乱跳,可当扳机被扣动时,预料中的疼痛居然迟迟未到,菲利普这才知道那支枪居然失灵了,他哭笑不得。


可渐渐地,他发现了不对劲。敌军的火枪在发射时不再有火光,也就是说,他们不用粉末火药了。他的长弓部队一开始在速度上的极大优势随着时间的推移已然消失,敌军换上的颗粒火药速度更快,杀伤力更大。菲利普眼睁睁地看着身旁的士兵“扑通”倒下,在地上溅起污浊的泥和雨水一同打入他的眼中,他感到全身被一把大火凶狠地烧着。很奇怪,在这局势大变的情况下,他还能一边持盾射箭,一边清晰地回想起初见伊丽莎白的那天,并不像其他人那样在宫殿中仰望高高在上的她,而是在花园里,伊丽莎白侧卧在白色的榻上,紧闭双眼,眉头微蹙,阳光打在睫毛的点点泪水上泛着细碎的光,应该是做了不好的梦。蓝色的蝴蝶不时在她的脸颊边飞来飞去。

也许是从那时起吧,菲利普拼了命想要引起她的注意。旁人都觉得他刻意逢迎,可是在夜深人静时,他独自只能流下苦涩的泪。他知道他们是不可能的,可还是像中了魔障一般,为她写诗,为她从政,为她带兵打仗,他甚至不知道伊丽莎白有没有把心留在自己身上哪怕一秒钟。
  
All-seeing light, and eternal life of all things, to whom nothing is either so great, that it may resist; or so small, that it is contemned.

这是一场结局已定的战役,从菲利普终于发现敌军火枪的改变时,他就已经明白了。可菲利普还是一路前行,他要对得起这数百年的英格兰之魂,英格兰的荣光从来都是由勇士而非懦夫照亮的。

他感到身上的大火烧得更旺盛了一些,似乎有什么东西要从大腿上冲出。菲利普颤抖着抽出下一支箭,用尽力气拉开弓,却在下一秒天旋地转,只能看到灰蒙蒙的天空,耳畔是轰隆声、吼声和惨叫声。

想起父亲曾经跟他讲过的四十多年前的那场Pinkie之战,英格兰凭借传统弓弩军阵大获全胜,让忙着更换武器的各国大为震惊,菲利普微微地笑着。


1595年,英格兰正式颁布了“终止长弓法令”。至此,弓弩已经彻底从欧洲战场上消失,而成为了打猎娱乐的用具。

  
注:菲利普•西德尼(1554-1586),是伊丽莎白一世时期的廷臣,政治家,诗人和学者。他写的《爱星者和星星》被认为是伊丽莎白时代最优秀的十四行诗。在Zutphen战役中,被火枪击中,不幸身亡。

(诗人拔剑拉弓,千万人吾往矣,战争的哀鸿遍野,到头来毕竟不如一首十四行诗的风流遍地。汹涌澎湃似是帝国史诗,但又曲折幽微得像传记历史,旁杂了兵器战役的刀光剑影,还有儿女情长的至死不渝。书写必须超脱求境,此番俨然只是野心的初探,另辟高地作为接下来的战场。)

最后:楚依







“你不是我,所以不知道我想要什么。我不是他,所以不知道可以为你做些什么。他不是你,所以不知道你要的是他,不是我。”
                                                                         2013.2.15

看到这条微博的时候她躺在他的怀里。午后的阳光透过帘子照进来,比室外直接洒在行人身上的光要柔和得多。她午睡的时间总是很短,于是会在他之前醒来,维持着同样的姿势不忍心动弹。她喜欢被他抱在怀里的感觉,无论是宽度还是厚度,他的肩膀和胸膛对于她都刚刚好,更重要的是有一种幸福感,一如这半年来和他在一起的感觉。有时候他用左手搂着她,把她的一条腿轻轻抬起跨在自己的身上,右手又和她的手相扣。无论睡的时候变换多少个姿势,她总是被他抱着,这种归属和温暖的感觉却与此刻她在手机上看到的东西很不搭调。

如果不是睡的时候手机刚好放在枕边,如果不是她在别人的好友里看到他停用了大半年的微博,如果不是曾经听说过他爱慕已久的那个女孩,她此时也不会被这些字冲击得有些发蒙。她左半边的头被他靠得发麻,从这个角度看着他,距离近得让她的眼神无法对焦。飘在阳光中的细小灰尘似乎拉开了他们的距离,泪眼中原本熟悉的他变得轮廓模糊了。看着眼前距离此刻刚好一年的微博,想到这段时间他们亲密无间的感情,她不知应该自信,还是怎样。
               



“我爱你,爱了整整一个曾经。”
                                                                         2013.3.16

2014年初的新加坡燥热异常。今天的两场暴雨不仅把赤道稠腻的热风稀释,也让最近持续的雾霾得到些许改善。她站在厨房剥龙眼。选了她最喜欢的绿色雕花的玻璃碗来装,一颗颗晶莹的珠子挤在一起,汁甜肉厚。她想到昨晚看到的这一句的时候手中龙眼的汁水顺着胳膊流下来,她打开水龙头冲了一下,顿时觉得有点冷。

回到房间,两个人边看电影边吃龙眼。吃完倒掉一粒粒油黑笃定的果核,洗了手,她又坐在他的身边。今天他工作的时候站了很久,于是她自然而然地把他的脚放在自己的腿上按了起来。有时候逛街累了,他也会给她按脚。她的小脚被他宽大的手掌包围,一下一下,仿佛宣告着他对它们的所有权。她觉得微痛却又舒服,上瘾的感觉随着他的指尖注入她的身体。

此刻她握着他的脚,那双总是被她嘲笑的扁平足。比女人还光滑的脚底总是让她羡慕,极度怕痒的他也常成为她捉弄的对象。如今她脑子里的,却是一年前的此时他脑中的是怎样深刻的曾经。她用一整只手按他的脚跟,努力用力,施在这双曾经觉得会陪她一直走下去的大脚上。脚底的纹路被她挤得有些变形,手指按过,却像是盘踞在他心底的记忆,最终依旧存在那里,细微,但无法被抹去。




“还有别人逗留的背影。”
                                                                         2013.4.20.

他从不知道她看过他的微博。或许即使知道也不会在意,毕竟那是谁都可能会有的曾经。她依旧和他如胶似漆,心底里却不可遏制地沸腾着恶毒的想法,比如离开。从两个月前看到他的文字开始,她仿佛为自己掘了一个沙坑。她赤脚站在中间,越陷越深,让那些想象中的他与别人的回忆淹没自己,给肌肤镀上一层浅色的沙,漫过双腿,漫过脖子,使她无法呼吸。

她时常感到一种无力感。就算眼睛捕捉到再美的色彩,一只苍蝇飞过就让人觉得没了意境。楼下飘来煮菜的阵阵香气,一点鱼腥却让人感到作呕。即便眼前的光影再温馨美好,万分之一的不确定却把她压得喘不过气来。这背影逗留了多久,她不知道。她只知道红玫瑰与白玫瑰的故事。

指尖划过他的眉宇,鼻尖,她轻轻吻了熟睡的他,终于决定消失在他的世界。为的只是,在他的记忆里也能有属于她的,让他怀念不忘的身影。

(书写不朽,爱情必坏,因此常常碰在一块,回忆起就像蒙太奇,充斥了尘埃微光中,种种身体蠕动的琐细以及沉溺。三句自白和三段侧写,也是三帖女人的心眼和告解,无论摩登或者传统,微博或者字笺,爱情从古至今剩下来,最后最真实的,总是背影。)

Friday, April 25, 2014

最后:昊平



小城的拌粉

不管是否情愿,生活总在催促我们迈步向前。人们整装,起程,跋涉,落脚,停在哪里,哪里就会燃起灶火。从个体生命的迁徙,到食材的交流运输,从烹调方法的演变,到人生命运的流转,人和食物的匆匆脚步,从来不曾停歇。

永外正街那间板凳粉庄,我吃了五六年的拌粉瓦罐汤,听说走后的几年,店家依稀会向爸爸问起我的去向。02年的拌粉是一块钱一碗,如今要到两块五,三块。瓦罐汤也要三块多一碗。在N城的早餐店吃了一碗十块的鸭血粉丝汤后,忽然觉得五六块钱的早餐也不是那么杀血。清晨的街边,两跟高低搭配的塑料凳组成一个个最简单的餐位,板凳粉庄由此得名。市井喧嚣在这里成了佐餐的风景,光顾的食客也不再顾及形象与身份,达官显贵,下里巴人,来到这里都是为了一饱口腹之欲,一律平等。

粉早已成了小城的灵魂,每一家粉店都有自己独特的调料和秘制的汤头。作料的品种并不复杂,数量总共不上十种,把握味道的关键就在于分量的拿捏。调味勺上下翻飞间,一碗碗拌粉的口味就此成型,一家粉店的口碑也就在这经年累月的咸香融合中慢慢树立。粉的糯香,辣酱的醇厚,就着那小小瓦罐中飘起的香味,是每一家早餐店无声却最有力的招牌。最好的粉店老板,总是能在熟客走进来时,不等开口就说出他想点的——粉是加辣椒还是加生姜,汤是墨鱼汤还是排骨汤。家里小姑在二附院旁边的小巷子里开了间粉店,有次我坐在店里等她,前后不过十分钟,见到数十位老客进来,她都一一道出他们所要点的东西,有几位还会扯上些家常,问候下他们家中的老老少少。在南昌开间早餐店似乎除了粉做好,汤煲好以外,要留住回头客还要熟知客人喜好,家中近况,上知玉兔登月,下知隔壁菜场葱的价格。南昌好粉店多如牛毛,如此一番分析,豫章地区自古以来辈出文人才子也不无道理。

有次在爸爸车上听广播,主持人说起南昌早餐单调,缺乏营养等等,归根结底,总结到南昌发展不如人。我吸了一碗粉后认真思考了这个问题。南昌人对粉的情节,早已把它“缺乏营养,卖相平实”的过错原谅了上千遍。在H城吃过的港式早茶,S城的小笼包,P城的烤面包加椰子酱,炒粿条,炒虾面等等,无一比得上卖价三块一碗的拌粉。咬在嘴里的米香味是生长在鱼米之乡的情节,穿过喉咙的甘甜滋润是煲汤人的寸寸心意。拌粉确实平凡,不过是几味作料几两圆粉,却是这最为习以为常的平淡,才能长久,才能经得起岁月时光,经得起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总说爱情要平淡才是真,其实食物也是如此。

所以说,比起港式酒楼千百种选项的早茶,我倒是愿意每一个清晨在我的小城里找一间小小粉店,端着一碗加辣加花生米的拌粉,佐着懒懒的日出,看着熙熙攘攘上班上学的人群,看着这个正在剧变中的时代。在这里人和食物比任何时候都走的更快,然而,无论他们的脚步怎样匆忙,不管聚散和悲欢来得有多么不由自主,总有一种味道,以其独有的方式,每天三次,在舌尖上提醒着我们。认清明天的去向,不忘昨日的来处。再喝下一调羹鸡蛋瓦罐汤。

南昌人爱拌粉,爱的是那份人人皆可享用的平等;南昌人吃拌粉,吃的是那碗粗糙里带着精细的乾坤。南昌人早上吃粉,中午吃粉,到了深夜还要一碗踏实够劲的猫儿拌粉汤,来为这忙碌的一天画上句号。和行色匆匆的白天不同,夜里的这餐可不单单是为了果腹。一杯小酒,几份凉菜,为原本火辣快捷的拌粉平添了些许轻松闲适的色彩。晚归的夜班工人,三五成群的好友,窃窃私语的情侣,来到这里都放慢了节奏。夜里的一顿粉,吃上两三个钟头,也不是什么新鲜事。夜凉如水,岁月静好,时光如碗里的圆粉,细腻绵长,在说笑间慢慢流逝。

凌晨三点,夜猫子扎堆儿的猫儿粉也开始慢慢安静下来,不过就在同一时刻,早起的板凳粉庄老板已经开始为新一天的生意烧上了第一锅水。所有这些记忆中飘香的味道,总有一些会长留于心上。人间烟火,饮食男女,虽然琐碎,却也是活着的味道。

(巴特有谓,饮食是表情达意的符号,其实与书写无异。城市的肌理欲望,无出文化的柴火炊烟,中国人的世俗,即是一个酸甜苦辣的味蕾,以及一个择善固执的胃。吞进肚子之前,拌粉是果腹的色香滋味,之后则是活脱脱的一番生命光景,彷佛是南昌地方志的一章,弥漫着从前此后的意境。)

最后:莉珊



阿公的话

那片昏暗的灰蓝色天空预示着他即将离去的身影,终究是我始料未及的。

阿公是个不多话的人,又或许是年龄上的代沟让他不知道说什么才好,所以每当看到我,都会用深沉的烟嗓,问声,你呷饱没?我的福建话还算流利,但怎样的回答都似乎赶不上他的年代,往往只好以草率结束代替了对话。他很年轻的时候便与尼古丁为伍,见到我却总会将登喜路的烟蒂揿灭,这又何尝不是他溺爱孙子的另一种方式。

曾祖母当年带着阿公还有大伯公和三伯公从安溪过番到南洋,其中坚韧不拔、勤俭持家的个性除了源自严苛的曾祖母的基因,也应该是在船上漂流几个星期的艰苦航程所留下的后遗症吧。就算年过八十,阿公还是会到亲戚经营的五金店帮忙家里赚点外快。即便生病了,也选择独自步行到一二公里远的中医师看病,不想为家里人增添任何麻烦。

我从没想过这样具有极强韧性的人有一天会躺在病榻上,一动不动的仰赖管子呼吸,就连排泄也不由自主。阿公一米六多的身躯原本就略显清瘦,大病一场后手部和腿部的筋骨更是全冒了出来,两颊则凹陷下去,一道道的皱纹也越加深陷,仿佛岁月毫不留情的一笔一画刻在脸上。尽管如此,他的眼神仍看起来炯炯有神,充满生命力的细胞在体内流窜着。

那天步出阿公的家门,从十楼仰望出去的天空被层层叠叠的云朵所覆盖,有种无法言语的惆怅,而太阳依旧高挂天边,似乎在告诉我他的生命没有这么快会终结。

然而,再一次见到阿公只剩冰冷的躯体,阖上双眼的面容尽是无穷的解脱。“南无阿弥陀佛”一遍又一遍,回荡在阿公毕生起居的卧房里,比起引领他跟随佛祖登上极乐净土,更像是在慰藉众人的不舍和悲痛。我跪在他的床沿,对着这个从小看着我长大的亲人注视好久好久,视线时而清晰时而模糊,像是笼罩在难以置信的梦境里。

爸爸说就连他离开,仍和死神交涉刻意延缓自己的寿命,选在周末作为出殡之日,深怕儿孙因为他耽误了课业或公事。倘若生命如同他搁置在房间一角的黑胶唱片,能够放在留声机上自由决定针尖何时落下和休止,或许也死而无憾了。

盖棺的当下因为老一辈的传统,无法将眼镜戴上,惟有在七百度的昏花中,持香绕棺走了几圈。瞻仰遗容的那一刻,我第一次这么近距离凝望着死亡,却始终未能看清。公式化和繁琐的丧葬礼仪总共持续了五天。潮州式的做亡斋、福建式的做道场一样都没少,再加上棺木上摆着的小型佛唱机不断播放“南无阿弥陀佛”,我想连阿公都对自己究竟是潮州人还是福建人,佛教徒或是道教徒感到困惑。

姑姑们把阿公生前遗留下的衣物一件一件取出,并一个一个口袋缝上,据说能够为子孙积累财富,我则在裤脚的边缘用马克笔写下他的中文名字,方便他在另一头接收。但我们边缝边写、边气边哭,这些衣物跟姑姑刚买给他的时候一样焕新如初,一件都不舍得穿。他的节俭,让我们很是心疼,原来家当的积攒绝不是一朝一夕的事。

通往万礼火化场的出殡路线,特意安排送葬队伍途经两家他最常光顾的咖啡店。如今每次路过这些地方,我都会停下来,但是心里却很安详,因为总觉得阿公还没走,一如往昔喝着咖啡乌,看见我便把指间的香烟熄灭,问声,你呷饱没?

(因为书写是一种缺裂的还原,所以只有最深而不陷的悼念,才能将逝者拉返字里行间。生前死后重洋再渡,悲壮的散离,看病的步行,细微的裤衣,除了是至亲的血肉唏嘘,更有历史的残躯依稀,自生而非自溺,由是完成了阿公一生宛在的音容不灭。)

最后:晓亚



那些我记得的人

记得有人说过,老人才喜欢回忆。

我便时常在想,自己是不是提早步入了衰老期,但是这也提得有点太早了。没经历几段春秋,几分忧愁的我却喜欢常常回过头去看从前的生活,那些曾经出现过的人,曾经发生过的事,都连同新加坡炽热的阳光,一起走向消亡。然后,我便会前所未有地感到失落。

鼠标左键敲两下,搜索栏输入一串汉字,回车,然后我就又看到了樊子的留言。这个荒废已久的博客将最后一次的生动留给了她。我尝试加载文字下方的那串网址,得到的却是错误提示的页面。

樊子是我的英文私人补习老师。和普通师生不同的是,在我跟着她学英文的两年里,一半时候是陷在咖啡厅酥软的沙发中度过的。练口语的当儿还忍不住偷瞟坐在角落里,帅得好似贝克汉姆一样的樊子的美国男友。而另一半时候则是在升着袅袅饭菜香的樊子家里。这个不算太大的普通民宅内养着一只白色的肥猫。据说,那个大学时候就成了樊子男友的胖哥哥对它宠爱有加,它成了这个老实的男人经常来探望自己女友的借口。

跟樊子最后一次见面她送给我一把伞,说新加坡不是烈日就是雨,这样我便可以经常想起她。樊子知道我喜欢唐老鸭,于是我欣喜地拆开包装纸,看到的却是那只黄色的熊。不过这也没什么,反正都是迪斯尼系列。

英文课因为她中途煲了两小时的电话粥而延长到十点,无奈只好送还是未成年人的我走到车站。我看见不远处的巴士缓缓驶来,突然摸摸口袋,惊讶地告诉她钱好像不够。

现在想来,那时应该能想出不下十种让我回家的方法,然而不知怎么的,我们的智商在那一刻巧合般地都成了摆设,在讨论无果后竟然莫名其妙地原地不动开始聊天。

街边的路灯随着夜色渐黑变得越来越刺眼,我被过亮的光线照得酸出了眼泪,樊子学着我的摸样摸了摸口袋。

“啊!我还有二十块。”

就是这样一句俗气的话,结束了我们之间的缘分。我常常会想,那时坐在计程车上的我,是否有好好地和不远处挥手的女孩对视,是否记得说一句“再见”。她好像一切我时常会做的梦一般,真实得醒了依旧能够记得,虽然笃定她的存在,如今却遍寻不到。

在之后的日子里,我遇到了井儿,那个戒不了烟,忍不住飙脏话,却留着一头乌黑直长发的善良女孩。她说话总让人感觉有点大舌头,却奇怪地操着一口美式英文。我喜欢称赞她的五官,精致得好像新疆人,那种被无数人幻想着掀起了盖头后,看到的令人惊艳的面庞。后来有一天,她戴上了蓝色的美瞳,呆愣的我望着她脱口而出:“井儿,你真像美国人。”

结果她就真的去了美国。在樟宜机场午夜依旧灯火通明的大厅里,井儿朝我拉起裙子,露出丰满的大腿和一只妖娆的美人鱼。

“怎么是红色的?”
“因为刚刺没多久。”

我不常看到刺青,更别说如此大面积的,于是那一刻不知道是惊讶还是羡慕的情绪一股脑涌上全身。她看着我,满意地笑了。

“这样你是不是永远都记得我的美?”

井儿在我心中刻下的就是这么一个自信又妖娆的形象,从不吝啬展现青春的艳丽,也不介意被人误会成风骚。时至今日,她的倩影虽然已经有些模糊,但我还是坚持地认定她即使不是什么不可亵玩的莲花,也必然是一朵没办法随便触碰的蔷薇。我想,也许我就是喜欢井儿的神秘和难测,这实在太有魅力。

在经历不多的岁月中,朋友的离去仿佛成了一种常态,悲伤到最后也多少显得麻木。然而,当我在“哐嘡哐嘡”的地铁车厢中透过电话时断时续地听到表姐的话时,还是禁不住一怔,她喃喃地说。

“奶奶,去了。”

哦,原来那些以为不会离开的,也早晚有一天会弃我而去。

奶奶的性格很奇怪,这是全家都默认的事实。她喜欢和家里上上下下的人闹别扭,比如在我妈坐月子的时候硬要分喝她的鸡汤;比如在我青春期的时候埋怨爸爸半夜吃宵夜是因为我晚饭吃太多;比如在姑妈和姑父吵架的时候不问青红皂白地冤枉姑父;比如半夜起床检查大婶是否照顾好了大伯。不过,最让人印象深刻的,还是她和爷爷之间仇人般的对立。奶奶由此成了家中长辈告诫晚辈的活素材,警示我们不要像她那样,因为任性的赌气,而嫁给一个只认识不到二十天的男人,从此,悲剧一生。

刚站在灵堂门口,我就有些迈不动步了。十二月的冬季,不知是太冷还是所处之地太过阴寒,只感觉自己不住地发抖。我扶着门框,看着一米八多的爷爷疲乏得已经直不起来的腰身,佝偻着仿佛要一头栽倒在地上。他蹒跚地把自己拖到冰冷的透明棺材前,顿了顿,布满棕色斑点的大手抖得厉害。然后,我便第一次看到了他因为忍耐而紧皱的五官,布满血丝的双眼瞬间噙满泪水。

像是被什么东西突然打到心里最柔软的部分,所有人的眼泪都在那一刻决堤,死寂的房间只听得到男男女女的抽泣。也许那一刻我们全都忘记了奶奶的不是,能感觉到的,只有至亲离开的怅然。

很多时候,我还是想不透那所谓“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却只爱感叹“人生若只如初见 ”,毕竟离别,最让人心累。

(世间所有的相遇,都是预演的告别,从友朋和家人到自己和自己,从青春少年到迟暮归天,聚散的场景一路参与,无论千遍百遍,总是动心感念。再看再看一眼的从前,书写即是惦记,如此温柔的想起才不算辜负,那些人的徘徊不去。)

最后:胡筱



回忆小时候

快要期末考试了,大家都忙于复习。算完一道专业课的计算题,感觉想要休息下。拿起手机,找起了南拳妈妈的〈再见小时候〉,对着歌词听着美妙的旋律,感觉思想被带回了童年时光。

我的童年很美好。虽然家境很普通,那时候中国的大环境就那样,物质条件没有很好。但那时候的人们都很淳朴。小时候生活在一个大院子里,院子里其他的住户都是妈妈单位的同事,所以左邻右舍的也都很熟络。邻里间串个门,蹭个饭,帮着照顾下小孩那都是常有的事。记得以前隔壁家的阿姨经常大早上来我家,把我暖和的被子一掀,我还睡眼惺忪,她就帮我梳洗好,然后把我送到楼下的幼儿园。

每天在幼儿园就是和小伙伴们玩耍,学学唱歌啊跳舞什么的。每天中午要午睡两小时,下午老师会教点小知识。有时候老师会带我们去院子后面的假山上玩。说起院子后面的假山,那可是我们院子里小伙伴的天堂。一年四季,假山上的景色迥然不同,各有千秋,带给我们的乐趣是无法言喻的。

春天,假山上各种树木都开满美丽的花朵,争奇斗艳,这可是赏花的好季节。夏天繁花依旧在,还多了知了不知疲倦的低吟。我们小孩最大的乐趣就是捉蚱蜢。夏天是蚱蜢繁殖的季节,而且草长的深,所以草丛里躲藏了很多的蚱蜢。随便用脚一划,便会有数只飞起来,我们便悄悄地等待时机,将它们一网打尽。秋天,花儿慢慢开始凋零,随着风被吹落到地上,让人有点感伤,却着实有着一种凋零的美。地上铺满了花瓣,像是花的海洋。到了冬天,风更是凛冽,企图把假山上的一切变得萧条。在别的树木都光秃秃的时候,梅花却傲然开放,有红色的,白色的,还有蜡黄色的,很是好看,而且香味也很是淡雅。正如古人云:遥知不是雪,为有暗香来。

那时温室效应还没有那么严重,几乎每年都会下雪,雪还挺深,可以没过小朋友的膝盖。我们穿上雨靴,在雪里踩得咯吱咯吱地响。有时我们会三五个人组成一个队打雪仗,用雪球对别的队展开攻击,直到别的队伍认输。当然我们也会团结一心的堆一个大雪人,用萝卜给它做鼻子,用纽扣给它做眼睛。还会有小朋友把自己的围巾给雪人系上,很是温馨。

除了假山,江堤也是我们经常玩耍的地方。江堤就在院子出门右拐走不到三分钟的路程。每天傍晚都会有很多院子里的人去那儿散步。江堤最热闹的时候就是夏天,很多船都停泊在那儿。我们有时会坐在船的甲板上,光着脚丫打水玩,比谁溅起的水花更大。咯咯的笑声在凉爽的江风中回荡。还有很多大人们在江里游泳,有老年人在岸上垂钓。一切都是那么祥和。

童年的回忆真的很多:和小伙伴们办家家酒,跳跳绳,捉蝴蝶,爬到石榴树上摘石榴,一起喂养小动物,一起改编加演出“电视剧”,一起在假山上生篝火,被管理员发现后落荒而逃……还有,精彩的动画片也给我的童年带来了很多的美好。这些美好一直珍藏在我的心中。

(童年愈远记忆愈近,小时候永远是夏凉冬暖的天地,虽然春秋一别了无尽期,可是在文字里还能时常回去,而且也大概只有此处,允许这般简单的贪心。不过,书写毕竟还得欲语还休,从一个小孔眯眼窥看,往往会看得更有情趣。)

Thursday, April 24, 2014

最后:黄芳



福州鱼丸

踏上一段迁移之旅,我的心并不是抱着期待,有的是无限的忐忑不安。对于City-state,我不是很了解,也并不向往。过惯了无忧无虑的乡间生活,城市的摩登与疲惫只会是一种无形的枷锁。

拎着沉重的行李箱,踏出机场的那一刻,眼前这座城市的碧绿与清洁引发诱人的吸引力。一路上播放着孙燕姿的闽南语童谣“天黑黑”,穿梭在一排排高大的雨树林中,似乎感觉到这座城市中的那一丝静谧与熟悉感。

常听别人说,当你爱上某个城市的食物,那么你就会慢慢喜欢上那个国家。这里的美食有着它独有的南洋风味。小贩中心的海南鸡饭配上辣椒是一种我从未尝试过的美妙滋味。印度煎饼沾上浓稠的咖喱,卖的是师傅那灵活的甩饼手艺和绝妙的配搭。吃惯了中国式早餐,豆浆配搭刚出笼的水煎包,却被那涂着淡绿色Kaya的吐司所吸引。

来到这座充满班兰香与椰奶的南洋城市多年,发现自己的胃已渐渐被这样一座热带小岛的美食所收买。可是,再多丰盛的美食也无法缓解我的乡愁。曾经试着去牛车水的唐人街找寻我迷思的中国风味,却被那一座座的楼厦建筑以及五湖四海的游客冲淡了之前不同方言文化的味道。点了一碗手工鱼丸汤,吃着那着实的鱼丸,心里却对家乡的福州鱼丸意犹未尽。

每逢过节,家里一定会举家合做手工鱼丸,形成了我对家乡独有的迷恋。福建位于沿海,海产类甚多,以致福州鱼丸的独特风味变成福建的美食之一。福州鱼丸做法简单,准备功夫却十分繁琐。记得奶奶一大早就会去市场购买鳗鱼肉剁成肉泥。然后,加入适当的蛋清以及淀粉搅打成洁白的鱼浆。接着把五花肉剁碎,加入葱碎、盐、油以及胡椒粉等调味成馅料。制作福州鱼丸应该是我们几个小孩最愉悦的时候,经常围绕着那盆白胖胖的鱼丸,一边等待,一边聆听奶奶述说着关于福州鱼丸的传说。

闽江之畔的渔民因为厌恶鱼产类而巧思的丸子做法,结果却另有一番风味。看着那一颗颗刚挤出的光滑完整的鱼丸浮在水面上,不难发现奶奶对这鱼丸的传说一次比一次长。奶奶的脸上已布满了皱纹,一条条爬满了面容,留下了岁月的痕迹。一双憔悴的眼睛已经快深陷下去,却总是笑眯眯的。嘴里是两排整齐的活动式假牙,说话一快,上排的假牙就容易脱落。可是,她仍然不厌其烦的以故事来安抚我们等待的心情,用那双粗糙的手灵活地为我们制作鱼丸。

制作过程结束之后,奶奶便会在炉灶上安置一个铁锅。铁锅里冷水的温度慢慢地上升,六十度、七十度、八十度,当它完全煮开了,便是下鱼丸的时候。当鱼丸在锅中煮熟后,加入油、盐和葱白做调味,便是一碗口感滑润,口味鲜香不腻的鱼丸汤。曾经为了逃离这座城市,回到我熟悉的乡间童年生活,心里便会默默地倒数着,第十七天、第十六天、第十五天。懵懂的我一心想着回家,为的是建构更多我在奶奶身边的回忆,也是为了那熟悉的家乡味道。

一盆九十八度的水,就快要沸腾了,差一点就会变成水蒸气,以一种全新的状态出现。但若你决定让它加热到一百度,再停止燃烧,使水蒸气冷却下来,水还会是水。同样,来到这座城市多年,我已经慢慢地被南洋文化与特色所吸引。但是,奶奶亲自制作的鱼丸依然是我最想念的味道。比起城市里的繁花似锦,我更喜欢回忆中熟悉的人情味。六十七粒、六十八粒、六十九粒,我和堂弟一边吃着手中的棒棒糖,一边耐心地数着盆里那一颗颗漂浮的肥胖鱼丸。

(食物是最真实的路标,咀嚼吞咽然后化成我们的五体四肢,同时唤起通往家门的记忆,几乎都必须经过肠道。书写是一种来去之间的知味,在漂泊中驻足回望离散之初,恳数婆婆和鱼丸的一切,人生的遗憾也就可以一粒一搓慢慢趋圆。)

最后:慧敏





男人裸着上身,嘴里叼着抽了一半的烟,高高举着藤条,尾端已经开叉,我没有力气逃脱,只能紧闭着双眼,祈求这一切能够快点结束。

藤条狠狠地打在我的小腿上,那又刺又烧的疼痛感蔓延开来。面对他的一连串鞭打,我只能放声大哭,根本没有能力作出任何的反抗。他的眼神冷漠得让我觉得站在我面前的是个陌生人,而我在他的眼里或许什么也不是。一举起藤条,他手臂上的青筋愤怒地凸起。一滴滴的汗水从他微微隆起的肚腩滑落。男人的嘶吼声和我的哭泣声形成了一首可悲的交响曲。

音乐一响起,左邻右舍都跑来围观。我靠着冰冷的墙壁,卷缩着小小的身体来躲避他无情的抽打。一条条交叉着的火红痕迹烙印在我的双腿。他粗暴地抓着我的手臂,把我拉起,然后继续着那未完成的仪式。

气消了,他就把藤条扔在一边,以大字形的姿态舒舒服服地躺在沙发上。他拿出一根新的烟,点燃。他温柔地把烟夹在食指与中指间,长长地吸了一口然后吐出一团白烟。他闭起眼睛,享受着香烟所带给他的满足感。烟灰长得看似就要随时脱落,他小心翼翼把香烟靠在透明烟灰缸上,轻轻点了两下。灰烬都弄掉之后,他再次把烟含在他那两片暗紫的嘴唇中。

男人的脸上布满了皱纹,每一条都叙述着他这一生所经历的沧桑与颓丧。他的身体里住着个看透世间人情冷暖的80岁老人,所以眼神才会如此的抑郁与空洞。可是他只不过45岁,却已经对这个世界没有任何期盼。他冷峻的瞳孔是种诅咒,一生是注定要一个人过的,没有任何一个女人能够驯服得了他。在手掌心上微微隆起的茧是他在船厂工作多年所留下的印记。他口中残留着的烟味与身上的酒味在空气中弥漫着,结合在一起形成了一种又呛又让人难以接近的气味。

这种每隔两三天就被打的日子在我11岁的时候终于告一段落。但是每晚都出去喝酒的他还是会时不时发起酒疯。打是他疼爱我的方式,但是他并不知道,在我的童年记忆里头,除了依稀记得在下着雨的夜晚他会替我盖上棉被以外,我对他的回忆就只剩下那一条藤条与那一句话。

原来当母亲怀着我的时候,他因为不想负起责任所以曾要求母亲把我打掉。我当时不过10岁,根本不明白大人们在说些什么,但是却一直把这句对母亲说的话放在心上。当我渐渐成长懂事,这句话在我心中所占据的位置也就越来越大,像一颗沉重的肿瘤,怎么样也没有办法切除。小时候因为被打而留在身上的疤痕早已消失不见,但这句话却带来了无法缝补上的伤口。它就像一把锋利的刀片,直直横横地割进我的肉。当我以为伤口已经结疤了,那暗红的痂却又自行脱落,带来了剧烈的灼痛感。

今天,当站在镜子面前的我望着镜子里的那双眼睛,我看见的却是他的瞳孔。眼看着自己长得与他越来越相似,我知道我没有办法抹去他留在我身上的种种印记。要是只有拳头大的我已经拥有了听觉,那我一来到世上就会听见自己的父亲说出最残忍的一句话。

凌晨3点26分,在夜里翻来覆去,我的思绪不断围绕着困扰我许久的疑问打转。要是21年前他把我打掉,他现在是否会更快乐?我把自己卷缩着的身体隐藏在被里,或许这样,我就能消失在这寂静的夜。

(肉身挨打不及灵魂受鞭,父亲的凶戾和女儿的乖离,两代以血水打造却也以暴力纠结,无情之处远远走来,依旧还有不散的瘀青。面对藤鞭不避不闪,每一道伤口确然都将是书写的源头,但是如能再抑住文字的哗然泣泪,必然更能痛彻心扉。)

最后:怡纯



幸运的矿工

如果生活注定充满陷阱,我就戴着一晃柔橘色的铜灯,提着爷爷留下的铁锹,选择一个我喜欢的坑洞,纵深跃下,成为一名幸运的矿工。

4月17日,我决定抛弃阳光下心惊胆战的生活,主动出击,做一名采矿工。

我选择了最大的坑洞,一脚踏进洞前锈迹斑斑的铁笼。清脆的电铃声是我出征的号角,铁笼从容地滑进洞中。阳光消失了。铁笼被强大的地心引力吸引着,在一偏漆黑与寂静中疯狂地下坠,我紧紧抓住铁栏杆,一时间忘记我为什么在这里。

终于来到洞底,这里是另一个不可思议的世界。铜灯照射出眼前的大舞台。各种嘈杂的声音和回音相互碰撞。黑黝黝的矿工们把挖出的煤矿倾倒在铁轨上停放的铁皮箱中。石壁上的条条线路扭曲着交织在一起,像是传递着生命的血管,应和着矿工们用力时蹦起的青筋。两条抽水管呼噜噜地摄入地下水。四个粗大的管道呼呼地交换着空气,却依然带不走洞里常年累积的屎尿的臭味。

一位老人给我指向另一个漆黑的地方。他说新人要去那里自行开采。我谢过老人,打开头上的矿灯,深吸一口气,朝着看似永无尽头的黑暗走去。

灯光在这条狭长的、厚重的黑色洞穴里就像是浩渺宇宙中的一粒星光,只能照出眼前半步的距离。洞穴的四壁由钢管支撑着,远处传来的隆隆声撼动着我脚下的土地,小碎石和煤渣洞顶落下,清脆的敲打着地面,与石壁上叮咚的水流声相得益彰。没有目标,我只有眼前的这一步路。

毫无征兆的一声巨响,像是老天爷打了个喷嚏,落下的石块封死了前方的路。我四处探寻,拐进了一个更狭小的洞,必须弯着腰才能往前走。渐渐地,一些混杂的声音隐隐约约地传来。

“快!”走近些,看到光亮处的三个人在一个新打开的洞内架支棚。洞上的石块不停地脱落,他们神情严肃,动作迅速又有条不紊。支架架好后,领头人一声令下,另外的两个人便拿着铲子开始挖掘。

“我是新来的,可以加入你们吗?”我上前一步,朝着领头人说道。领头人瞄了一眼我手中握着的铁锹,挥了挥手,算是同意了。

在不算明亮的灯光下重复着同样的动作。用力将铁锹扎向煤堆,向上一抬,端出洞口,倾倒在煤车上。好像只过了一会,又好像过了很久。领头人让大家停下,宣布今天的任务完成。

“你该回去了。”领头人对我说,顺势塞给我一块黑。我一时语塞,也找不到不离开的理由。于是拿起铁锹,原路返回来时的洞底。

老人还在那里,还在为新来的人指路。我乘坐生锈的铁笼电梯,升向阳光。

4月20日,我回到阳光下的校园。一切如旧,但是一切已经不同。生活还是处处充满坑洞,但是我不再称呼它们为陷阱。准备好灯光和铁锹,它们就是另一个世界的风景。而我注定是幸运的。

(生命的坑洞常常不慎踩空,坠下后还好书写可以凿道,也许通往更底下的岩地,但是也只有越掘越深,才能挖到另一边的出口。地下寓言看似莫名其妙,实则趣味横生,像是不涉鬼神的但丁,来去重返应证了觉悟的光辉。)

Wednesday, April 23, 2014

最后:林珊



北方以北

接近中午,爸爸送我到火车站,然后我就开始了漫无目的的十五天。只带了一背包轻便的行李,电脑、相机、平板都没带。所以不像回乡不像出差也不像旅游……更像离家出走?

我曲折地找到了票上印的“7003次,15车厢,2号下铺”,然后接下来大概30个小时就在此打发了。

我总觉得时间复沓冗长地让人容易看空。我安静地等所有乘客就位,所有皮箱纸箱编织袋安顿妥当,乘务员到岗检票,驾驶员发动汽笛,然后二十多节的绿皮大火车终于“哐嗤哐嗤”挪动了。

定着眼睛看窗外,艳阳斜照过田野青山,暮色暗笼着黄土高坡,星月明耀但照不清大地光景,天角纵火又点亮黄沙浅丘……人生过得像流水账,离开爸妈我才放心这样面无表情,冷冷冰冰。

不是每个人坐火车都会听到“风起了,要努力活下去。”还好那时候的自己喜欢假设一个精神支柱,时时鼓励自己“人生还是很美好的”。这种重复叨念式的意念灌输,真的很好用,从14岁我和茜就发现并证实了这个妙术。

火车上开始应景地放一些信天游,音量还不小,像在帮助大家“白天不瞌睡,晚上睡得香”。我忘了是怎么忽略听觉,然后想起茜的,16岁就突然阻隔重洋的好姐妹。是不是因为我们结识的原因,也是约莫13岁,我爱在操场上疯喇喇地吼歌,就像耳畔这种唱得翻山不要声带的吼法?是不是因为15岁我们一起坐火车去了峨眉山?又或者是不是茜19岁那年,读着读着大一就不辞而别,兀自坐火车去了乌鲁木齐?……火车,像长得有点过分的青蛇,我坐在枕边成了这冷血动物的细胞,怀念起冬眠以前略细的身体。

每隔一两个小时广播就吐词不清地报站。

“越开越远,越来越婉转迂曲的站名……莫名地兴奋!”

也是在那个年岁,我读过茜的网路日志,她大概这么写过。我不知那时的她受了多大的压抑、委屈或者打击?才狠心一个人抛弃学业抛弃爸妈抛弃家乡的一切,出走到举目无亲的大西北。

19岁,我在南洋读她“化胡”的心情。我知道她的性格是那种可以为了什么不顾世界的,字里行间读得出那片迎接她的美好。她既义无反顾,我也疏于劝导。

茜的妈妈为了这事,还跟我打过数通越洋电话,激动又忍泪地跟我说了好多,支离破碎的细节。

“她有个哈萨克族的网友……不知道是不是骗子……走了半个月了学校才发现,然后通知我们……剑兰,你帮我劝劝她回来吧……太不懂事了!这孩子……”可怜天下父母心。

其实那次读茜的日志我也忍不住哭了,因为她写的“……都懒得带,背着黑兔包,就走了。”那个黑兔包是有一年我带回家送给她的啊。茜算是带我一起流浪了?

这样平移侧卧看过了日升月落、原野山河,钻山洞像许多快进的黑夜,我愿时光飞逝。离家越来越远了,我不知是在模仿茜的勇气还是挑战自己对孤独的忍痛度。

孤不孤独不在人数,只在心境。那一程,我还有雅兴自己去看风景,为自己搜证存在的意义。我自认为很独立很坚强了。

对面坐了位回乡的阿姨。中间层有一对母女,去内蒙古看丈夫(或者爸爸?)。上铺是两位和我同龄的大学生,暑假了回家帮牧场干活儿。她们也问我从哪儿来,往哪儿去,去宁夏做什么?

我想了想不知从何说起……“我想看看沙漠。”

怎么会突然想起《橄榄树》?不像是因为三毛或者撒哈拉,大概是业已消磁的歌带里,孙燕姿的声音。

次日黄昏6点,银川站,我告别了继续北行的她们。晚霞因为陌生所以难忘,我愿一眼万年。站口空旷,七月的北方入夜骤寒。我掏出外套,向神秘的西夏望去。

(坐火车旅行,颠簸之间总有什么必然如影随形,轨道亦如沟回,一程一站的抵达的却是往昔的月台,书写至最陌生的境地,似乎就能趋近看清,一笔一划的自己。似乎是重拾了当初的果敢,而不再战战兢兢,像要看一眼的那个沙漠,纯净坦荡且充满自信。)

最后:佩铮



扫墓

日前,我才刚同家人亲戚去扫墓。每逢清明,我们都是先在义顺拜太公、太婆,然后再到林厝港拜婆婆。年复一年,但去扫墓的人渐渐变少了。有些是因为年纪大了,体力不支,有些则是因为得上班,抽不出时间来。

林厝港坟场的格局就像是迷宫一般,拐个弯,四面都是一排排的灰色坟墓,千篇一律,看不出个东南西北来。告示牌的时有时无,也不是引路的好指标。年年爸爸和伯伯他们总会令我刮目相看,虽然一年才来一次,他们依旧能在坟场里的小路穿行自如,不到一会儿的功夫就抵达婆婆坟墓的区里。

坟场依照往生者下葬的年份来分为不同的区。每个区有自己的“大牌号码”,而每个坟墓都有自己的“门牌号码”。按照号码的顺序排列着的坟墓就好像我们所住的组屋一样。在世时,有组屋有大牌有门牌;去世后,同样有坟墓有大牌有门牌,仿佛“家”就是在数字串写的基础上所形成的。

要走到婆婆的坟前,得先从马路跨过一条沟渠,然后再走过数个坟。一路上的地凹凸不平,有很多小石头和碎花岗石,小草也被踩得死无全尸。婆婆的邻居虽然已经搬迁走了,但为他搬家的师傅却没有把墓碑以外的东西好好地拆除,剩下那些曾经风光地围着坟墓,但如今却已支离破碎的瓷砖。

婆婆的坟不大,大概只有一米宽和两米长。到了婆婆的坟之后,大伯就会将事先准备好的一桶水和一块抹布拿出,开始清理经历了一整年日晒雨淋、风吹雨打的墓碑。随着桶子里清澈的水渐渐变得浑浊,婆婆的坟却变得亮丽起来。大伯便开始摆放祭品,有烧鸡烧鸭、咖哩鸡、水果、蛤、鱼等等,总之陆地上走的、水里游的,应有尽有。摆的不只有食物,还有金纸、纸车和纸房子。近年来这些纸物品变得越来越新颖和摩登,不但有苹果一系列的电子产品,还有高清电视、数码相机,甚至还有专为天王而设计的“天王椅”。

当一切都摆放好了后,我们就会按照辈份,拿着三支香,一个接着一个地跪下拜婆婆。那些香就会插在大伯自制的“香炉”里—一个装满米粒的铁罐。而在众人当中,我的辈份最小,所以总是等到最后才上香。铁罐里已满是一支支的香,所以插香时我总是小心翼翼,免得碰撞到其他的香,令香灰落下,以致香灰有机可乘,不但亲吻我的手,之后还留下吻痕。可是,我往往都逃不了这个被强吻的厄运。

而在焚烧金纸时,大家就会围成一个圈,往中间抛掷金纸。五颜六色的金纸一触碰到火就被烧黑。头上的太阳火伞高张,再加上眼前舞动着的火团,大家的脸都被烤得火红, T恤早已被汗水弄得湿透了。偶尔吹来的微风不仅带来了一点凉意,还把一片片长得像紫菜的金纸灰往天上吹。

我的视线随着金纸灰飞行的路径渐渐往远处瞭望。电视电影里总是把坟场弄得阴森森的,但正中午的林厝港坟场却没有丝毫恐怖的氛围;它有的只是蓝天白云,微微摇摆、绿油油的树,一望无际的坟墓,还有举家出行来扫墓的人。

(生死临界墓地深深,一年一度的重复拜候寻探,确是一场巨细靡遗的人事,但是只要记住了眷念的所在,总会找到低首焚香的方向。书写其实也像扫墓,不过真的要有一望无际的坟碑,而且必须更加虔诚的搅动表情和肺腑。)

最后:凤梅



回去的路

恐慌是期待的假象,是怕不被理解的伪装。其实很欢愉,水漫过眼耳口鼻,漫进食道,漫进胃肠,完全彻底地清洗干净,如嫔妃被宠幸前一样要净身。不带一丝杂质地,去见另一个自己。

毛孔全部打开,只有祥静宁和,不分上下,没有前后,无需赶路,没有迷茫。只有舒适的感觉。婴胎若能开口,在母亲体中一定用扬声器,宣扬这被水围绕的舒适。没有挣扎,无需恐慌,只要放开,一切随着。亦或它只愿独占其中的美好,才不与世人分享这别处不可得的安逸。

却有不识情趣的人,或是被婴胎蒙蔽的,硬要拉了沉醉的躯体起来,回到水面,回到这无休止的人间。

这门或许一生只开一次,错过了,再难重现那安逸,那无需挣扎,那和祥的美。

水进不来,那就让血出去。动脉静脉齐开,血却是懦夫,脱离这肉身的保护,瞬间凝结,缩起来不愿流动,连带后继的红血乌血只好堵住,在割口呜咽徘徊。三毛果然是聪明的,懂得用浴缸的温水重现和谐的假象,骗得软血出来,一股又一股,以为浴缸是身体的延伸,在里徜徉之际,解脱了身体。

出不来,就清干净吧。可血不仅是懦夫,也是世间肮脏至极的物。清得干净蛇虫鼠蚁的药,不管几十几百倍的用,也清不干净这龌龊的血。甚至一度受不了这污浊,要倒流出来。这躯体,到底要比住在屎里的苍蝇脏多少。

赶不走,清不掉,那就让它死在里面。塑料袋能封住鼻,封住口,这么重要的职能居然只值几分钱,实在为它不值。身体一定是被血液的懦弱耳濡目染,也学会这一套。一旦出入的口被封住,就开始恐慌,理智的大脑也忘了初衷,加入身体的反叛。手不知听谁的指挥撕裂塑料,在空气涌进的瞬间再度忏悔没能抵挡诱惑的过错,再一次看那大门关上。

Andy Riley知道大脑和躯体的愚蠢,送了只兔子来指导回归的路程。可惜它比人聪明太多,教的方法也遥不可及。这本Bunny Suicide只好束之高阁,偶尔来膜拜一下它的风采,它的轻松从容。


还是日本人比较实际,拉拉杂杂总结了完全某某手册,可惜名过于实,试尽能试的方法,也找不到解脱。连作者也还活得好好的,还期望这书能有什么作用?不过那进得来出不去的树海,倒是值得拜访。可惜小岛没有这样的海,也没有一条不为人知的不归路。

最无用的莫过于本家涂本干的某某论,道貌岸然洋洋洒洒四百多页的喧哗,并没有给出最好的方法。除了观察到柳絮飘扬的春季尝试的人最多之外,一无建树。岛国无春,难道这是至今无成的本因?

来自南非的穗乐仙名不副实,没能带到仙的境界。红白黑的瓶,虚弱的酒精,除了无休止的喷嚏,并不能带谁回去。那红橙黄绿的吐物倒似能清澈血肉之躯的污浊,可惜再豪再猛的翻江倒海,也倒不尽这世的苦。

难道真要一直束缚在这世间,顶行尸的身份,过走肉的生活?何时能有海明威的无赖,一躺,再一伸,恕我不起来了。或如傅雷的无畏,你他妈的去你的吧,老子和我的那位,不奉陪了。那冠名伊甸的园,莫非尽在深洋中,除了水路,一切不理。

(自人间走出,可能是回去之路,也可能是另一场迷途。细数罗列死亡的众相,看似睥睨俗世的抽离,但是在洋洋的冷峻旁观和坦坦的迁怒近睹,当中却有一种救命般的意气和凄楚。书写出生入死虽然大多只是作茧自缚,但是如果能有一用,大概就是尼采所谓的生存最大之慰藉。)

Wednesday, April 16, 2014

最後:kd



有一天
——給你們

大概是想起了她們,那些過去常常躲藏於我的文字裡的女人們。混著尼古丁的苦嗆和恣意,在一天其實已經要過完的須臾,煙頭燃起消散的茫光,像是三五隻螢火蟲在禿枝上醒來驚慌飛逃,卻是猶豫不決的,照亮了某個恢蒙幽僻的角落。

從此就必須不斷過去看看,雖然總是看不仔細,但是起床走進廁所,坐在馬桶的蓋子上,每一天接下來的時時刻刻,必然是從這麼一種徒然的儀式開始。彷彿活著是需要反复解釋和說服的一回事,直到記憶擠成模糊的膠狀,或者是香煙燒盡了祭冥的迴腸。

墮落的隱喻在馬桶蓋上應聲而響,起初只是微縫,在邊緣像是還不知道終將流血的傷口,久而久之慢慢鑿穿生長,隙間偶爾嵌進大腿,扯下一道透紅細痕,我也當是觸碰回憶一不小心的隱隱作痛。後來皆是無聲無息的蔓延,比馬桶蓋的深藍更加哀默,承受日復一日存在的重量,驅之不去歪歪斜斜的悵惘,潛伏其間化成紋路,原來是詭譎成這個模樣。

彈掉的灰燼輕忽旋墜浴室潮濕的地板,隨著水積流向塞滿毛髮的洞孔,幾生幾世修來的皮肉俗相,同是在殘壞損毀當中,容易一語道破,無從覺悟解脫。這時我就站起來了,因為日子無論如何乾涸,仍然囤聚了渾濁過剩的液體,掀起蓋子將煙蒂丟進馬桶裡,吱吱自熄自滅,一陣尿顫頹然似乎恢復了,足夠去面對什麼的清醒和勇氣。

那些女人們於是繼續躲藏,不過在生命的之前之後,有一天我們都注定是會裂開的。

Saturday, April 12, 2014

最後最讓人傷心的字眼


生命接下來的
才是
一座猝不及防的迷宮
唯有書寫
可以找到出口
然後又進入
另一種輾轉迂迴


搬家的那些二三事。--楚依

中文流行音乐与社会XX。--镇源

小时候。--胡筱

上了瘾,再说。--嘉娜

小岛没有这样的海,也没有一条不为人知的不归路。--凤梅

太阳下山尚未煮饭,肚子饿了大脑不转,归回到无法蔓延的起初的自己。--衣蕾

我选择了后者,可是写不下去。--振坤

奶奶和福州鱼丸。--黄芳

将视线移开,继续……。--柯昀

打。--慧敏

母亲帮我撒的谎。--婉君

父亲的鲨鱼刺青。--琬瑜

光和影之间偷窥生命的流逝。--莉珊

多双眼睛看到的世界。--佩铮

要下不下的雨天里相遇相散。--明慧

心若为城,外人固然越不过去,但自己也得困死在里头。--诗敏

我喜欢她。--思娴

我坐火车,一路向北。安静时回忆一个朋友,闲闷时和身边的几个陌生人聊聊,夜里警醒地浅睡……30多个小时就这样过了,出站独自在宁夏的沙漠。--林珊

那些年,尘封的梦想。--俊辉

我回来了。--珮琪

兩年後,蘇打綠發行了『秋:故事』專輯,青峰在胡同裡唱著『我好想你』,我腳下踩著的,已不再是那些泛黃的銀杏葉。--慧媛

隔著窗看的世界,或曰抽离。--侞鴐

唯有美食与爱不能辜负。--昊平

如果生活注定充满陷阱,我就带上一晃橙黄的灯火和爷爷留下的铁锹,选择我喜爱的坑洞,纵身跃下,成为好运的矿工。--怡纯

那些我记得却不一定记得我的人,感觉有点白目,但我觉得应该给这些失去的人留下点什么。--晓亚

Wednesday, April 9, 2014

一处他方:朱丹1.0 & 2.0



小巷及其他

出大门右拐,从三个入口任选其一,穿过细长的小巷,对了,要记得不时跳起,以避开居民倾倒在窨井盖上的污水,然后会看到一条马路,拖拉机不时经过,喷出黑重的尾气,路旁还没有绿化替人受殃,所以要记得捂住口鼻;再右拐,穿过马路,直走,过桥,一路向前,走五分钟,拐进另一个巷口,沿着石子路一直走,右拐。

终于到家。

不对,总感觉少了些什么,否则这条名为“小学”的路线在与六年的光阴对决时,会因为单调而溃不成军。

哦,学校旁边的巷子里住着好几条狗。虽然没有打过照面,我们互相把对方视为死敌。只要我出现在方圆十米内,它们就会准确地捕捉到我的气味,丧心病狂地嘶吼,仿佛要把五脏六腑给呕出来,时不时发出撞击大门的“轰隆”声,一副不要命的架势,连我自己都以为上辈子曾杀过它们全家。我胆战心惊,只好每天提两块砖头招摇过市。女汉子的气质可能就是从那时候培养起来的吧。

克服了对狗的恐惧以后,我开始注意到巷子里的其他。大小不一的青石板寥寥草草地嵌在泥地里,彼此间距不一。我自己发明了一个游戏,叫做“踩石板”,每一步必须踩一块石板,不可以有间隔,也不可以两脚站在同一块石板上。这个游戏看似简单,可当真正进行时则会发现,步伐若是太慢,动作就会僵硬得像机器人;太快则会因惯性而使身体前倾,一不小心就会摔倒。

我对这个游戏乐此不疲,也因此知道了最左边的巷子里有七十三块石板,中间有八十九块,最右有八十二块。

巷子两旁是低矮的人家,清一的灰色水泥墙,南方氤氲的气候让墙上隐现着青色的苔藓,那是岁月忘记刮掉的胡子渣。黑色屋瓦轻巧纤薄,以至于当梅雨到来时,总会拨弄出远古的琴音。石板路凹凸不平,我学会骑自行车以后,常常在这里享受震动减肥服务,全部免费。雨后石板路的凹槽里还会盛起一汪汪的水涡,像是婴儿的眼睛。不过巷子里并非都是素淡的颜色,还有一串红骄傲地昂起头。我最喜欢偷人家的一串红吃,可以从花萼里面吸出甘甜来。

后来,我到越来越远的地方念书,住集体宿舍,不再有凶恶却笨拙的狗,换成了永远懒散的花猫,也不再有我的小巷子。他们被留在连照相都很奢侈的年代里,被推土机连根拔掉,重新种上密不透风的水泥森林。

(所有的时光的巷尾,都有一个家,虽然只是稍微修饰了词句,但在原来有趣的基础上,彷佛更似回忆的一种自觉暴露,带些后设的虚实犹豫,掘开一条斑驳的小巷,带着读者一起身历其境。结尾不妨再来『哦,不对』的一招,记忆温故之外的嘲弄或许会更加入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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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巷及其他

出大门右拐,从三个入口任选其一,穿过细长的小巷,对了,要记得不时跳起,以避开居民倾倒在窨井盖上的污水,然后会看到一条马路,拖拉机不时经过,喷出黑重的尾气,路旁还没有绿化替人受殃,所以要记得捂住口鼻;再右拐,穿过马路,直走,过桥,一路向前,走五分钟,拐进另一个巷口,沿着石子路一直走,右拐。

终于到家。

不对,总感觉少了些什么,否则这条名为“小学”的路线对于六年而言,会单调得难以为继。

哦,学校旁边的巷子里住着好几条狼狗。虽然没有打过照面,我们互相把对方视为死敌。只要我出现在方圆十米内,它们就会准确地捕捉到我的气味,丧心病狂地嘶吼,仿佛要把五脏六腑给呕出来,时不时发出撞击大门的“轰隆”声,一副不要命的架势,连我自己都以为上辈子曾杀过它们全家。我胆战心惊,在无数次踮起脚尖试图溜过去无果后放弃退缩,每天提两块砖头招摇过市。女汉子的气质可能就是从那时候培养起来的吧。

克服了对狗的恐惧以后,我开始注意到巷子里的其他。大小不一的青石板寥寥草草地嵌在泥地里,彼此间距不一。我自己发明了一个游戏,叫做“踩石板”,每一步必须踩一块石板,不可以有间隔,也不可以两脚站在同一块石板上。这个游戏看似简单,可当真正进行的时候就会发现只有匀速前行才能保持游戏胜利,不过太慢的话动作僵硬像机器人,太快则会因为惯性而无法控制步伐,身体总是呈前倾状态,一不小心就会摔倒。变速虽然是理想的方法,但我向来反应迟钝,所以不是漏踩就是踩到缝隙。我对这个游戏乐此不疲,也因此知道了最左边的巷子里有七十三块石板,中间有八十九块,最右有八十二块。

巷子两旁是低矮的人家,清一的灰色水泥墙,南方氤氲的气候让墙上隐现着青色的苔藓,那是岁月忘记刮掉的胡子渣。黑色屋瓦轻巧纤薄,以至于当梅雨到来时,总会拨弄出远古的琴音。不过巷子里并非都是素淡的颜色,还有一串红骄傲地昂起头。我最喜欢偷人家的一串红吃,可以从花萼里面吸出甘甜来。

后来,我到越来越远的地方念书,住集体宿舍,不再有凶恶却笨拙的狼狗,换成了永远懒散的花猫,也不再有我的小巷子。他们被留在连照相都很奢侈的年代里,被推土机否定、连根拔掉,重新种上密不透风的水泥森林。

Tuesday, April 8, 2014

一处他方:楚依1.0 & 2.0



夜山城

夜幕下的山城最突出的便是闪耀着的橘黄色的点和线。墨绿树丛和蜿蜒的盘山路皆成了点缀,装饰着积木般的小楼。久居在此的孩童是幸福的,白天,他们睁眼便可仰望灰蓝色的苍穹,夜晚,入睡前伴着母亲留在他们额头的轻吻,若是偷偷掀开窗帘的一角,便会看到沉寂的山默默地展开一片广袤而温柔的笑靥。

少了白天的人群熙攘,冬日的八点钟一过,路上基本就只剩下偶尔才有的稀稀两两的路人。夜晚的九份是被上帝眷恋的。像是浮华的伤春悲秋之后,倦淡的心终于懂得了隐忍平和的真谛。只有在这时,你才会邂逅真正的他。

路边的红灯笼熄灭了多半,只留下少数透着孤寂的光。而其中又有很多因为雨水和日晒褪了色,于是散发着粉色的怀旧气息。路灯,屋檐,窗棂,石阶,建筑之陈旧,凡物皆有着被时光细细抚摸的温感。不禁感到自己馥郁繁盛的生活,也如指尖流过的风,捕风未遂,却在转角处遇到了停滞的时光,于是之前的一切变作虚无,只在此刻留下对时间的咏叹。

街衢缝隙间走过一对低语着的日本男女,转角处的小天窗透着一豆光亮,窗下的花猫在墙边摩挲,砖缝间有灰尘细细抖落。猫咪绕到一台生了锈的饮料自动售卖机前,继续蹭了几下,最后失望地沿着石阶走掉了。有面包店的车缓缓驶过街道,尘埃被气流微搅,平静地落在板油马路的坡度上,面包车的喇叭里重复着“现做现卖,好吃又健康”的广播,这声音在这寂静的夜晚并不显得突兀,而是与四周和谐得浑然一体。

月光温柔地切过狭长的窄巷,茶室,小店,旅馆,都幽幽地坐落在夜风中。吃完芋圆的最后一批游客也回去了,路灯下的手机自拍只留下漆黑的剪影,以及因为一直握着手机而冰凉的手指。

沾了一身夜霜,你牵起我的手,经过昼日的喧嚣,穿过冷风和黑暗,一切平凡而踏实。我们则紧紧地将这份平静窝在掌心。

(末句是作品的告别,春风可否化雨,有时就看这段留迹,虽然只是修改了这么一句,但是从山城夜色拉开帷幕,缓缓推移慢慢对焦,必然是如此越来越无声无息,才有最大的回味和遗绪,让读者在结束后还可继续阅读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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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山城

夜幕下的山城最突出的便是闪耀着的橘黄色的点和线。墨绿树丛和蜿蜒的盘山路皆成了点缀,装饰着积木般的小楼。久居在此的孩童是幸福的,白天,他们睁眼便可仰望灰蓝色的苍穹,夜晚,入睡前伴着母亲留在他们额头的轻吻,若是偷偷掀开窗帘的一角,便会看到沉寂的山默默地展开一片广袤而温柔的笑靥。

少了白天的人群熙攘,冬日的八点钟一过,路上基本就只剩下偶尔才有的稀稀两两的路人。夜晚的九份才是美丽的。像是浮华的伤春悲秋之后,倦淡的心终于懂得了隐忍平和的真谛。只有在这时,你才会遇到真正的他。

路边的红灯笼熄灭了多半,只留下少数透着孤寂的光。而其中又有很多因为雨水和日晒褪了色,于是散发着粉色的怀旧气息。路灯,屋檐,窗棂,石阶,建筑之陈旧,凡物皆有着被时光细细抚摸的温感。不禁感到自己馥郁繁盛的生活,也如指尖流过的风,捕风未遂,却在转角处遇到了停滞的时光,于是之前的一切变作虚无,只在此刻留下对时间的咏叹。

街衢缝隙间走过一对低语着的日本男女,转角处的小天窗透着一豆光亮,窗下的花猫在墙边摩挲,砖缝间有灰尘细细抖落。猫咪绕到一台生了锈的饮料自动售卖机前,继续蹭了几下,最后失望地沿着石阶走掉了。有面包店的车缓缓驶过街道,尘埃被气流微搅,平静地落在板油马路的坡度上,面包车的喇叭里重复着“现做现卖,好吃又健康”的广播,这声音在这寂静的夜晚并不显得突兀,而是与四周和谐得浑然一体。

月光温柔地切过狭长的窄巷,茶室,小店,旅馆,都幽幽地坐落在夜风中。吃完芋圆的最后一批游客也回去了,路灯下的手机自拍只留下漆黑的剪影,以及因为一直握着手机而冰凉的手指。沾了一身夜霜,你牵起我的手,经过昼日的喧嚣,穿过冷风和黑暗,一切平凡而踏实。

世上再无比这更优美的平静了。

一处他方:凤梅1.0 & 2.0


卧龙潭

低矮的校门朝两边开,放学时我转左,他转右。于是对右边的世界产生了无限向往,有他的地方是不是连颜色也会丰富起来。终于按捺不住转了右,去悄悄探访。

在书店旁拐了弯,才发现堂皇背后的荒唐。

三面破裂的围墙,一处狭窄入口,在这连空气也不流转的死潭中,三家游戏厅相濡以沫。深蓝的门帘缠绵抚过破败灰白土墙,凹凸不平的石板阻挡不下慌急的心。被政府废弃的死角,是小孩戏乐的桃源。

大腹便便的老板眼睛笑得眯成一条线,手里满罐的游戏币叮当作响,和墙外矮树雏鸟的叽喳,和厅里喜怒嗔痴的喧哗,协奏出塞壬的乐章,引诱过客的沉迷。

昏黄的灯光被摇摇欲坠的吊扇切割分离,散落到不知的角落。小孩脸上的表情,随屏幕闪烁不定的光一起变幻莫测。操纵着三个按钮和一个手柄,却有了君临天下主宰一切的气势。

一周零花钱换来的几颗币欢快投入机箱的怀抱,就这样开始迷茫的穿越之旅。黄发红衣的少年快拳无影,却敌不过一身横肉的相扑;军装威武的大兵败给傲慢的空手道武痴;半人半兽的怪物拜倒在中国少女的唐装短裙下……还来不及看清移形换影的是谁,甚至叫不出角色的名字,就已出局。

茫茫然掏空了所有口袋,月已上枝头。侧目,他还在虚无的世界里驰骋。汗水蜿蜒淌过脸颊,一滴,一滴,一滴,滑落瞬间,在迷离荧光中折射出斑驳纷杂的色彩,再溶入地缝,无迹可寻。一时竟看的出了神。

卧龙潭,他的时光在这里徘徊流转,再消失不见。而散尽了盘缠的我,放学只能左转。

(前后几是两种光景,修改的不仅是情节的铺排而是结构的凿迹,班长隐身为『他』在字里行间卧藏,一个地方开始在一段时光的结束,记忆其实不需相隔错开才能流连遥想,书写就要如此尽在不言。结尾嘎然左转有点过于干脆,想来该有回望一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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卧龙潭

小学时候的爱好除了班长,没有其他。

突然有一天发现,平时作风正派的他,放学后却总和被流放到教室后面的一群所谓差生勾肩搭背,浩浩荡荡地不知去哪里,风雨无阻。

于是我悄悄尾随。跟着他们跨出校门,走向文具店。彼时动画四驱兄弟正火,文具店老板在门口摆出赛道,放上闪亮的四驱车,引来一群穷孩子眼巴巴的围观。班长他们却并没停步。

过了文具店,是各种小吃摊。散发着葱花香的鸡蛋煎饼,黄澄澄亮晶晶的绞绞糖,刚出油锅还渍渍响的天蚕土豆…….眼睛和鼻子和嘴巴集体造反,我几乎就要放弃了跟踪行动奔入小吃天堂。不过,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 必先饿其体肤—于是我继续。

一步三回头地走着,前面的一群人突然拐了个弯不见了。抬头看见新华书店。进去瞅瞅,只有三两个人安安静静在那儿翻书。平时连课本都懒得带的人应该不会出现在这里。出来才发现,书店旁边有个小巷,弯弯曲曲地不知道通向哪里。

如爱丽丝的兔子洞,小巷的尽头,是另一番天地。

四五家没有招牌的游戏厅紧挨着裂缝的墙一并排开,再没有别的店。深蓝色的门帘随风轻摇,羞答答地引诱着意志不够坚定的少年。五花八门的音浪冲破门帘袭来:吆喝、吵闹、大笑、怒吼,还有时不时的:“老板,再来颗币!”

厅中除了人,就是一堆机器。一个比黑白电视机大不了多少的屏幕,两三个圆圆的按钮,还有一个可以摇来摇去的手柄。班长和所有人一样,坐在一台机器前,眼睛冒着光,死盯住屏幕,用按钮和手柄操纵着屏幕上跳来跳去的人,俨然已经忘我。

这个并没有一滴水也没有一条龙的地方,叫卧龙潭。

迷上游戏的不只是班长。余下的小学生涯,我成了卧龙潭的常客,却并不是去打妖怪。只要放学后三十分钟内我哥没有出现在家里,十有八九他在潭里。催他也不走,要是偶尔心情好,还会赏我一颗币。于是我也认识了隆、本田、肯,还有春丽。不过我始终不能明白他们的魅力在哪里,可以让好学生和坏学生都忘乎所以,不眠不休。大多时候,我甚至分不清自己操纵的到底屏幕上的哪个,只知道疯狂地按按钮、摇手柄,最后在一分钟内Game Over。

不会打游戏的我早已小学毕业,卧龙潭的游戏厅老板也已退隐。年前从我哥的抽屉搜出一盒游戏币,却不知道还可以去哪里用它们。

一处他方:慧媛1.0 & 2.0



島民

萬能的谷歌大神地圖失靈,線索只顯示附近有一家教堂。只好將就輸入其名,再半信半疑地跟著神的開示,搭地鐵到實龍崗,再換乘巴士搭個十來餘站。

在對的車站下車後過馬路,有條長長的柏油步道讓行人沿著走。左邊是大大的龍溝,龍溝更左邊是一棟又一棟具時代感的洋房,像雜誌上的女模寫意地在太陽底下躺卧著。

柏油路的右邊,洋房的對面,是一棵棵的小樹與灌木,手牽手緊密地連在一起,彷彿要在喧囂中隱藏一個秘密。需要步行約200米才能看見它們鬆手,卻沒有個堂堂正正的大門。進入時,鞋底與地面開始摩擦得厲害,腳下踩著的已變換成不知沉澱了幾十年的岩石路。

第一間村屋的外觀符合腦中預先設定的破舊想像,用鐵片製成的屋頂有一角塌落,極不適合在這座患有強迫症的城市出現。裡頭的老奶奶聽到外頭有人,出來查看。比手劃腳外加雞同鴨講一番後,依然不懂彼此的語言。

在酷曬的太陽下繼續行走,隔壁曬蝦餅的女孩迷惑的眼神,以及另一戶人家門口貼紙上的阿拉伯文字,都讓我的絕望感倍增。

“該不會這裡都沒有一個人會說中英文吧?”

快中暑之時看到一戶人家屋外有個神台,許許多多的神像中間有尊觀音嬤。跟我拜一樣的神,應該就是華人了吧!

興奮地往前想要叩門,卻被那往我方向爆衝的狗吠聲嚇出聲音來。

上前大聲阻止肉做門鈴繼續吼叫的居然是這村落的地主,娘娘還真的很庇佑我這個擅自闖入的陌生人。Y世代與田園的代表,就此展開對話。

她叫我猜一間村屋每月的租金,我保守估計:“五百?”

“五百?!你等久就有!這裡最便宜一個月才六塊半,最貴才差不多三十塊hor!”

我被她的熱情和口中的數字嚇到了,這樣的數字應該出現在星巴克才對啊!一杯咖啡六塊半,三杯咖啡再加一塊蛋糕的價錢居然是這裡最貴的租金?!

“那你怎樣過生活?”我臉上的疑惑凸顯出她的自得其樂。

除了侄兒侄女的一點家用外,她還在村子裡兼差:掃垃圾,免費。清理龍溝,免費。用椰子葉的骨架做掃把,一支少過$1。

我看著她,用樂觀無謂的態度撇開所有這座村落的流言蜚語。難以置信卻必須相信,老一輩的陶淵明式童年生活仍依稀殘存在這個時代。間中,宛如莊子夢境般地,聽著她理所當然地道出村落生活的點滴時,我還看到此生遇見過最大隻的野生蝴蝶,在她家鐵門旁的花叢飛來飛去。黑色的蝶翼猶如經過精緻的剪裁般,還有彩色的斑點。

背景間雞禽家畜的叫聲,還有那隻蝴蝶不斷拍打葉子,找不到停靠之處掙扎的微聲,喚出,这个地方或者這座島嶼的不合時宜。

(恍如桃花源的尋訪,鋪排了路之遠近,即有豁然開朗的感覺,折返時光的邊緣,人事情態皆有傳神的無華俗味。對話透露『不知有漢』的聒噪意圖,有些過於明顯,整體應似結尾借喻蝴蝶一般的隱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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島民

沿著柏油步道行走,左邊是大大的龍溝,龍溝更左邊是一棟又一棟具時代感的洋房,寫意地在大太陽底下倘佯著。

柏油路的右邊,洋房的對面,是一棵又一棵的小樹與灌木,像手牽手地緊密貼在一起,試圖要將這個地方在喧囂當中掩蓋起來一般。需要步行約200米才看得到它們鬆開手,沒有個堂堂正正的大門,進入時,腳下踩著的已變換成不知沉澱了幾十年的岩石路。

第一間村屋的外觀符合腦中預先設定的破舊想像,雖然是那麼地不適合在這座島嶼中出現。裡頭的老奶奶貌似聽到外頭有人,出來查看。兩人比手劃腳了一番後,始終不懂彼此的語言。

在酷曬的太陽下繼續行走,隔壁曬蝦餅的女孩也同樣以很迷惑的眼神看著我。另一戶人家門口貼著充滿阿拉伯文字的貼紙,讓我頓時絕望感倍增。

“該不會這裡的人都沒有一個會說中英文吧?”

快中暑之際看到一戶人家裡出現了……觀音嬤!我完全不用走上前去叩門,門鈴以一種強而有力的狗吠聲往我方向傾,頓時把我嚇出聲音來。

彷彿觀音嬤存在的原因除了是要保庇這間村屋外,也要給我這個擅自闖入的陌生人滿滿的希望。上前阻止肉做門鈴繼續吼叫的居然是這村子的主人,Y世代囡仔和鄉村阿姨的對話就此開始。

她叫我猜一間村屋每月的租金,我保守估計:“$500?”

“$500?!你等久就有!這裡最便宜一個月才$6.50,最貴才差不多$30 hor!”

我被她的熱情和這樣的數字嚇到了,這樣的數字應該出現在星巴克才對啊,一杯飲料$6.50,$30是普遍為會員儲值卡充值的數目啊?

我的疑惑凸顯出她的自得其樂。她說出她的其他經濟來源,每月侄兒侄女的一點家用,還有在村子裡的一些工作。

掃垃圾,免費。清理龍溝,免費。用椰子葉的骨架做掃把,一支少過$1。

當我不斷自以為年長一輩所經歷的陶淵明式童年生活將在這個時代岌岌可危,甚至是蕩然無存的時候,她卻樂觀無謂地撇開有關於這座村落的流言蜚語。間中,宛如莊子夢境般地,聽著她娓娓道來這座村落的點點滴滴之時,我還看到此生遇見過最大一隻的野生蝴蝶,在她家鐵門旁的花叢飛來飛去。黑色的蝶翼猶如經過精緻的剪裁般,還有彩色的斑點。

這裡是新加坡,有雞禽家畜的叫聲,還有那隻蝴蝶不斷拍打葉子, 找不到停靠之處掙扎的微聲。喚出,我在這座城市的不合時宜。

一处他方:诗敏1.0 & 2.0



日落前的紫禁城

还记得七八岁时初见紫禁城,是透过电视上正热播的《还珠格格》。金锣一声,轰鸣深远,紫禁城在一片橙红的暮霞光影中,灿然生辉,拨动了一个狮城孩子懵懂的心。

十年后,我参加了校外之旅来到北京,翘首期盼的唯有能够到访紫禁城,一圆儿时的梦。紫禁城现称“故宫”,一个“故”字透露了几分老旧与萧瑟,仿佛与现代人藕断丝连,倒比原有名称贴切许多。

因是十二月,北京正值冬季,于是下了旅游巴士后,迎接我的是一阵阵冷飕飕的风,以及欲雨还晴的灰濛。长长的暗红城墙外,还有窜动的人群,是忙着照相的旅客与叫卖的当地摊贩,各个在吵闹声中自得其乐,而身后庄严的故宫,也真的仅成了一幅背景。

我听着风声,试图在闹中取静,人虽隔绝在外,心却早已绕梁入宫去了。好不容易,导游才召集众人,领着我们走向那一道敞开的朱漆大门,跨入历史。

穿过门道,就见宏阔的广场,中间架起一座座雕龙的汉白玉石桥,直通往太和门。踩着青砖,我几乎是一路细数着缝隙中的绿苔,走到太和殿的。抬眼望见太和殿高耸阶面,我也望到了天际一角,不禁心想有多少王公大臣和皇室贵族,曾在上朝前驻足此瞻仰过这一片繁华。

只可惜,昔日的辉煌已不复存在。甚至有人一掷千金,就为了坐上皇帝坐过的龙椅,还有人争先恐后,就为了一睹皇后睡过的卧榻,可见权威被倾覆后,曾经最隐私的禁地,都能成为平民满足窥探心理的胜地。

但要说人情冷暖,见证了最多的,莫过于房梁的雕刻与石像。屋角的灵兽顶着风雨庇护了宫中几代人,女眷住所门前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石狮子,又听去了多少蜚语流言。御花园里,还有一面九龙壁,刻着九条瞠目张颔的龙,那是在阿哥所的正门前,不知有多少被迫与母亲分离的小龙子,曾哭着不愿妥协。

那些藏着过去岁月灵魂的眼,就这么气定神闲地,继续看着来去匆匆的我们。而我静静地抚拭,静静地感受,最后却发现有一丝悲凉在微颤的指尖中消散。离开时,则有夕阳破云而出,往事沧桑搁浅在那流光中闪烁,一切恍若初见。

(从影剧走入实境,历史记忆昔今轮转,某些描述颇有浑厚的笔势,修饰后末句有点避重就轻,虽然也算是头尾呼应,但是面对渐渐老去的辉煌无疑自限了格局,错过了穿透华丽,于雕栏玉砌里沉潜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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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落前的紫禁城

还记得七八岁时初见紫禁城,是透过电视上正热播的《还珠格格》。金锣一声,轰鸣深远,紫禁城在一片橙红的暮霞光影中,灿然生辉,拨动了一个狮城孩子懵懂的心。

十年后,我参加了校外之旅来到北京,翘首期盼的唯有能够到访紫禁城,一圆儿时的梦。紫禁城现称“故宫”,一个“故”字透露了几分老旧与萧瑟,仿佛与现代人藕断丝连,倒比原有名称贴切许多。

因是十二月,北京正值冬季,于是下了旅游巴士后,迎接我的是一阵阵冷飕飕的风,以及欲雨还晴的灰濛。长长的暗红城墙外,还有窜动的人群,是忙着照相的旅客与叫卖的当地摊贩,各个在吵闹声中自得其乐,而身后庄严的故宫,也真的仅成了一幅背景。

我听着风声,试图在闹中取静,人虽隔绝在外,心却早已绕梁入宫去了。好不容易,导游才召集众人,领着我们走向那一道敞开的朱漆大门,跨入历史。

穿过门道,就见宏阔的广场,中间架起一座座雕龙的汉白玉石桥,直通往太和门。踩着青砖,我几乎是一路细数着缝隙中的绿苔,走到的太和殿的。当时已有些微喘,抬眼望见太和殿高耸阶面,不禁心想明清两代的官员每每上朝前,会否都将它仰视膜拜一番?

只可惜,昔日的辉煌已不复存在。甚至有人一掷千金,就为了坐上皇帝坐过的龙椅,还有人争先恐后,就为了一睹皇后睡过的卧榻,可见权威被倾覆后,曾经最隐私的禁地,都能成为平民满足窥探心理的胜地。

但要说人情冷暖,见证了最多的,莫过于房梁台柱、雕刻石像。屋角的灵兽顶着风雨庇护了宫中几代人,女眷住所门前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石狮子,又听去了多少蜚语流言。御花园里,还有一面九龙壁,刻着九条瞠目张颔的龙,那是在阿哥所的正门前,不知有多少被迫与母亲分离的小龙子,曾哭着不愿妥协。

那些藏着过去岁月灵魂的眼,就这么气定神闲地,继续看着来去匆匆的我们。而我静静地抚拭,静静地感受,最后却发现有一丝悲凉,在微颤的指尖中消散。离开时,有夕阳破云而出,我也明白了彼岸观浮灯的美丽与无奈。

一处他方:衣蕾1.0 & 2.0


我们和拉布拉多

扶着栏杆,任船儿开走后的海风拂面,在风里,好像听到它和浪花离别的最后呢喃。这份萦绕属于拉布拉多公园,虽说和远隔北美东部的拉布拉多寒流没什么干系,这个名字却寒流般的冲进我的沟回,仿若唤醒冰山的逝水。

从带有殖民色彩的房子到拉布拉多公园十几分钟的短暂旅程,到处律动着自然疏朗的笑靥。仙鹤结伴飞落于清晨第一米阳光的草场,然后伫立,宁静。知了躲在哪根树枝上翻版唱着宁夏,和早起鸟儿的嫩脆歌喉不搭调的和声,惊起一滩鸥鹭。

携手穿梭于碧蓝苍穹下的小路,跳过蚂蚁群队的工程路径,挑逗爱伸懒腰的肥猫逼它爬树。爬到树的一半的片刻停留及最终的跌落,让它认清该减肥的现实。雨的黑夜带给这里的,是幽深略带畏惧的神秘,却被一撕壳的碎裂打破,踩到微雨中散步的蜗牛了。夯实的树干在纷黄飘洒的落叶前挺立于小池边上,守卫背后满山的绿树,爱人将死去的乌龟葬在这肥沃的土地。

从龟龟的风水宝地再向前走五分钟,明显感受到蒸发后的海水浸在皮肤后的湿润,有泪的味道。这个公园,停歇在茂密树木覆盖的山大叔正要掀起海洋公主的裙摆处。可她执意撇下身边的示爱,头也不回偏要作远隔万里的天空的情人,所以,她时时日日的瞻仰,依据天空的阴晴冷暖变化裙摆的颜色,天空开心了,它就是一望无际的翡翠绿,天空伤心了,它就是忧伤沉闷的深灰,天空困了想休息了,命大理石般的云压碎疲惫的太阳,它就是见证了太阳被吞噬的一片橙红。而我俩用力甩在海里的透明鱼线,就是它裙摆边缘不规则的针织。终于,在一个叫尽头的地方,海洋和天空融和了。

两年前的这块区域被政府重新规划成了生态公园,多了红色的土,蓝色的鸟,多了延伸远至圣淘沙的木桥,延伸到有钱人家的公寓别墅和私人游艇的港湾,有的公寓灯光炫耀,有的别墅确是黯然幽密的藏匿于繁茂的树丛里,让我猜想里面住着的是《简爱》里的疯女人,会哪天发疯般的烧了这一切虚荣的华丽。

我们,或是骑着单车和风比速,或是挑起鱼竿比赛专注,或是走在帆船公寓的旁边瞻仰富贵的结晶,或是什么都不做,和海鸥一样,优雅的静坐于浪花敲打的岸边听海,偶尔也支起网床,随便拿起本书仙儿般的腾空阅读,直到船儿回了,肉烤焦了,外星人从他的星球回来和爱人永远不分离了。

等我们满头白发,脸上的皱纹因为牙齿脱落没有支撑松散的布满,我还陪你来这里,看蚂蚁的子孙群队有没有换了工程的路线,看蜗牛的子孙有没有治好蜗牛爷爷受伤的外壳,看肥猫的宝宝继续爬不上树,然后给龟龟扫扫墓。

(如诗如画般的永生永世,不带丝毫杂质的天真纯念,修饰后又作更为饱满和全面的补充,本来其实也就莫可挑剔,而且景色远近交融几近无间,可是读来总觉此情只应天上有,万种风情只是一番寄托和造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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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和拉布拉多

扶着栏杆,倾听着船儿开走和浪花离别的最后呢喃,海浪猛烈的敲打暗礁,仿佛愤怒的宣泄和抗击,然后又回到没有终点的平静。这份萦绕属于拉布拉多公园,虽说和远隔北美东部的拉布拉多寒流没什么干系,这个名字却寒流般的冲进我的沟回,仿若唤醒冰山的逝水。

从租的房子走到拉布拉多公园不过十几分钟,这短暂的十分钟路程却沉甸甸的装载着自然与我们的种种趣事。因为误闯进了蚂蚁群队的运输工程被追击的惨痛经历让我熟谙了那段路的几乎所有蚂蚁路径;挑逗爱伸懒腰的肥猫最后直逼肥猫爬树,爬到树的一半的片刻停留及最终的跌落让它认清该减肥的现实;雨中的黑夜让这段白天看起来清晰疏朗的路径有股幽深略带畏惧的神秘,却被爱人一脚踩碎正惬意在微雨中漫步的蜗牛壳打破;爱人将心爱已逝乌龟的遗体埋葬在这段路程中的一个面积极小的池塘旁边,如今乌龟的小型墓地恐怕已被肥猫践踏,或是成了蜗牛养伤的天然居所,或者成了蚂蚁群队的新打造的憩息的小旅馆。

从龟龟的风水宝地再向前走五分钟,就可以完全的感受蒸发后的海水浸在皮肤后的湿润,又有小孩子吹过泡泡的洗涤剂味。这个公园,停歇在茂密树木覆盖的山大叔正要掀起海洋公主的裙摆处,她裙摆的颜色由天空做主,天空开心了,它就是一望无际的翡翠绿,天空伤心了,它就是忧伤沉闷的深灰,天空困了,命大理石般的云手下压碎疲惫的太阳想休息了,它就是见证了太阳被吞噬的一片橙红。而我俩用力甩在海里的透明鱼线,就是它裙摆边缘不规则的针织。

两年前的这块区域被政府重新规划成了生态公园,多了红色的土,蓝色的鸟,多了延伸远至圣淘沙的木桥,延伸到有钱人家的公寓别墅和私人游艇的港湾,有的公寓灯光炫耀,有的别墅确是黯然幽密的藏匿于繁茂的树里,让我猜想里面住着的是《简爱》里的疯女人,会哪天发疯般的烧了这一切虚荣的华丽。

我们,或是骑着单车和风比速,或是挑起鱼竿比赛专注,或是走在帆船公寓的旁边瞻仰富贵的结晶,或是什么都不做,和海鸥一样,优雅的静坐于浪花敲打的岸边听海,偶尔也支起网床,随便拿起本书仙儿般的腾空阅读,直到船儿回了,肉烤焦了,外星人从他的星球回来和爱人永远不分离了。

等我们满头白发,脸上的皱纹因为牙齿脱落没有支撑松散的布满,我还陪你来这里,看蚂蚁的子孙群队有没有换了工程的路线,看蜗牛的子孙有没有治好蜗牛爷爷受伤的外壳,看肥猫的宝宝继续爬不上树,然后给龟龟扫扫墓。

一處他方:侞鴐1.0 & 2.0



溪頭

那是我隻身到台灣旅行的第六天。台灣的天似乎亮得比較早,我出了民宿的門準備前往溪頭時其實六點還未到,但天空卻已經泛成幽幽的淺藍色。

溪頭原本不在規劃的旅遊路線內,只是前一夜和民宿主人閒聊時說起之前旅行高雄時觀光客太多,對於不喜歡熱鬧的我來說多少有點壞了興致。

不然就去溪頭吧,他說。那是山上的一片樹林,一般只有在地人會去。可以避開人群的主意實在太誘人,讓我甘願捨棄在冬日睡到自然醒的打算,頂著清晨寒風在客運車站等待上山的早班車。

抵達溪頭已經是兩小時後的事。要不是耳朵聽出了耳機循環播放的Rachael Yamagata歌曲中還夾雜着客運音響播放的70年代那卡西,我不會發現原來準備下車的乘客清一色全是身穿登山裝手持登山杖的阿公阿嬤,而我身上的雙排扣長版風衣和厚重的骷髏頭造型圍巾有多不合時宜。

進入園區後我沿著步道行走,這一刻只按照自己的節奏,不再被催促著前行。一向喜歡規劃完整的我走上這個不知目的地亦沒有終點站的旅程,或許芬多精除了讓人愉悅外還能帶來勇氣,就算迷途在這片霧氣瀰漫的綠意中其實也沒有太大所謂。

步道旁的樹長得不算密實,讓人可以好好看清樹的樣子。高大筆挺的樹木圍繞在身邊,抬頭一看樹枝和葉子交織成一幅優美中帶點詭異的幾何圖案,因穿過雲層而柔和的陽光照射在樹幹上,這種靜謐實在太美好。我收起了慣用的數碼單眼相機,改以底片一張一張的記錄這段旅程。 不需對焦、不設光圈,就憑直覺隨意的按下快門,好像這樣未經刻意雕琢才能凝住那天溪頭的樸實與溫暖。

因為溪頭我在回國後也開始觀察起樹的形狀,才發現就算品種和生長條件相同的樹木也未必會走向同樣的路,就像我家樓下走道兩旁栽種的小樹在長期乾旱下日漸枯萎,但在它們之中卻有一棵在塵埃中開出最倔強的花。

(行旅的步伐安穩篤定,文字自生收張有致的韌性,穿林遊人去返之間,花草樹木皆為己用,描繪如同潑墨雖然尚可多些貼實的臨摹,不過結尾以『倔強』取代『燦爛』,確是生命最讓人動容的姿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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溪頭

那是我隻身到台灣旅行的第六天。台灣的天似乎亮得比較早,我出了民宿的門準備前往溪頭時其實六點還未到,但天空卻已經泛成幽幽的淺藍色。

溪頭原本不在規劃的旅遊路線內,只是前一夜和民宿主人閒聊時說起之前旅行高雄時觀光客太多,對於不喜歡熱鬧的我來說多少有點壞了興致。

不然就去溪頭吧,他說。那是山上的一片樹林,一般只有在地人會去。可以避開人群的主意實在太誘人,讓我甘願捨棄在冬日睡到自然醒的打算,頂著清晨寒風在客運車站等待上山的早班車。

抵達溪頭已經是兩小時後的事。要不是耳朵聽出了耳機循環播放的Rachael Yamagata歌曲中還夾雜着客運音響播放的70年代那卡西,我不會發現原來準備下車的乘客清一色全是身穿登山裝手持登山杖的阿公阿嬤,還有我身上的雙排扣長版風衣和厚重的骷髏頭造型圍巾有多不合時宜。

進入園區後我沿著步道一直行走,一向喜歡規劃完整的我走上這個不知目的地亦沒有終點站的旅程,或許芬多精除了讓人愉悅外還能帶來勇氣,就算迷途在這片霧氣瀰漫的綠意中其實也沒有太大所謂。

步道旁的樹種得不算密實,讓人可以好好看清樹的樣子。高大筆挺的樹木圍繞在身邊,抬頭一看樹枝和葉子交織成一幅優美中帶點詭異的幾何圖案,因穿過雲層而柔和的陽光照射在樹幹上,這種靜謐的感覺實在太美好。我收起了慣用的數碼單眼相機,改以底片一張一張的記錄這段旅程。 不需對焦、不設光圈,就憑直覺隨意的按下快門,好像這樣未經刻意雕琢才能凝住那天溪頭的樸實與溫暖。

因為溪頭我在回國後也開始觀察起樹的形狀,才發現就算品種和生長條件相同的樹木也未必會走向同樣的路,就像我家樓下走道兩旁栽種的小樹在長期乾旱下開始枯萎落葉,但在它們之中卻有一顆開出了最燦爛的花。

一处他方:莉珊1.0 & 2.0


我和书局有个约会

七岁那年的二十三级阶梯似乎奠定了我一生的积ん読。

日文中的积ん読,指的是“积不读”,可被理解为买来后堆在桌上或书架上尚未阅读的书、报纸和杂志等。

小学一年级或更早以前,在中南书局打工的大姐基于“草永远都是对面的绿”的心理,经常带着我到忠邦城的大书局闲逛。我当时个子不高,要爬到二楼的大书局门口总是特别吃力,所以十之八九会呆呆的伫立在一楼的肯德基外,一边被扑鼻诱人的炸鸡香味吸引住,一边被已经在二楼等待的大姐絮叨,“你可不可以快点?”

我们之间二十三级阶梯的距离在小时候的我看来,是多么的遥不可及,只好以算阶梯来突显我的成就感和忘却没人背的苦恼。在二十三级阶梯上发生的一切都是短暂的,也仿佛预言着大书局的命运。

大书局的招牌和新加坡国旗一样红白二色,一样有家的感觉,温暖而纯粹。在店门外五步远就能感受到空调吹来的气息,给家里没安装冷气的我带来些许凉意,也让我从此对新书的味道深深着迷。那是一种夹杂着浆糊味和油墨里铅成分的味道,恰似准备去亚马逊森林探险的男孩身上套着的军绿夹克所散发出的气味,跟汽油和强力胶比起来是种不致命的瘾。

与音乐学校共享同个楼层的书局还是占据了很大的空间,确切的坪数对于只有“一加一等于二”数学概念的青葱年纪是不得而知的。店里头的商品格局分布为课本类、图书类、文具类、玩具类和礼品类。书本一字排开的堆叠在长方形的矮桌上,不够畅销或刚补货的,甚至比我还要高。在犹如森林的书局里兜兜转转,树木一本本的延续列展,指尖滑过每个生命的背脊,彷佛划过了凹凸不平的年轮。

基因里的比较心理在长大成人后更为彰显,所以只愿意去纪伊国屋书店这些更大更远的地方选购书籍。最近一次看到大书局是在《爸妈不在家》电影里,但不是忠邦城的那家,因为它早在几年前便熄灯了。在灯光熄灭之前,没能和我的童年好好道别,就像堆积在房里各个角落的书一样,永远是来不及的。

(翻阅一页书局,五味五色排开,地方记录成长,成长堆积记忆,一切皆有巧妙的安排,以画面的欢愉温馨裹藏来不及的哀情。补充的一句有点重复,寄情于景的声色不需过于点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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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书局有个约会

七岁那年的二十三级阶梯似乎奠定了我一生的积ん読。

日文中的积ん読,指的是“积不读”,可被解读为买来后堆在桌上或书架上尚未阅读的书、报纸和杂志等。

小学一年级或更早以前,在中南书局打工的大姐基于“草永远都是对面的绿”的心理,经常带着我到忠邦城的大书局闲逛。我当时个子不高,要爬到二楼的大书局门口总是特别吃力,所以十之八九会呆呆的伫立在一楼的肯德基外,一边被扑鼻诱人的炸鸡香味吸引住,一边被已经在二楼等待的大姐絮叨,“你可不可以快点?”我们之间二十三级阶梯的距离在小时候的我看来,是多么的遥不可及,只好以算阶梯来突显我的成就感和忘却没人背的苦恼。在二十三级阶梯上发生的一切都是短暂的,也仿佛预言着大书局的命运。

大书局的招牌和新加坡国旗一样红白二色,一样有家的感觉。在店门外五步远就能感受到空调吹来的气息,给家里没安装冷气的我带来些许凉意,也让我从此对新书的味道深深着迷,那是一种夹杂着浆糊味、纸张味、油墨味,甚至还有一点铅的成分的味道,跟汽油和强力胶比起来是种不致命的瘾。

与音乐学校共享同个楼层的书局还是占据了很大的空间,确切的坪数对于只有“一加一等于二”数学概念的青葱年纪是不得而知的。店里头的商品格局分布为课本类、图书类、文具类、玩具类和礼品类。书本一字排开的堆叠在长方形的矮桌上,不够畅销或刚补货的甚至比我还要高。在犹如迷宫的书局里兜兜转转,让指尖滑过每个书本封面,也划过了我的流年。

基因里的比较心理在长大成人后更为彰显,所以只愿意去纪伊国屋书店这些更大更远的地方选购书籍。最近一次看到大书局是在《爸妈不在家》电影里,但不是忠邦城的那家,因为它早在几年前便熄灯了。在灯光熄灭之前,没能和我的童年好好道别,只有当亲身拥有后再失去才会意识到他们曾经不愿思索的价值,就像堆积在房里各个角落的书一样,永远是来不及的。

Monday, April 7, 2014

一处他方:怡纯1.0 & 2.0



青春广场

得知真名的惊奇感还没来得及玩味,即将毁灭的噩耗就已经如同纪念碑一般坚实地矗立起来,不容怀疑。

那个小公园,就是爸爸口中的“青春广场”。当年的我从来没有看到“青春塑像”的全貌,直到9岁搬家,青春广场的旁边架起了高架桥,坐车通过那座桥到医院看望病重的爷爷时,才第一次看到了与小公园格格不入的,硕大的“青春塑像”:一对青年男女共同举起一个圆球,他们昂首挺胸,白膏石的衣裙迎风飘扬。这也是我第一次觉得,那的确是一个很小很小的公园。

我还是习惯叫它小公园。孩子的眼里,一切都是年轻而美好的。放学后和小伙伴们玩耍疯跑久,天空才舍得披上金色的晚装。小伙伴们纷纷拉着祖父祖母或是爸爸妈妈手,回头笑着和我约定明天继续,之后便只留下一高一低的背影。

我独自走在回家的路上,那是一个漫长的旅途,有时也会在犹豫良久后,选择用身上仅有的6角钱换一个路边摊上老婆婆售卖的煮玉米。每当看到小公园,我就重新亢奋起来。到了小公园,家就不远了。从不见有人打理这个小公园,我便得意地宣布拥有这片土地。每天走到这里,就大摇大摆地走进巡视一番。多数情况是一切如故,但偶尔也会发现一些不同。拐角处的石头长椅碎了一角,灌木丛刚刚理了发,肥硕的叶子上一条条切过的痕迹,羸弱的月季花被松了土,深色的泥土正沉浸在露水的甘甜中。

夏季的晚上,爸爸妈妈也常常带着我来小公园散步。晚上的小公园有一种魅惑的神秘。或许是因为我心里揣着拥有小公园的秘密。吃了晚饭,满血复活,在我的小天地里跑来跑去。趁着爸爸妈妈不注意,在雕塑后面的第三棵树下,刨出来傍晚埋进去的一个小玻璃球,确定它完好无损后,再偷偷地埋进土里。跑累了就再回到塑像前面的长椅,在爸爸妈妈中间坐下,抬头听他们说着我不懂的话。

(如果感情已经饱满,说白也就不若留白,转换开头的对话,截去末段的复表,让读者体会咀嚼,其实是更加耐人寻味的写法。结尾一幕还可稍微填满,如是『听懂了一点』,从自己的即将的成长对应空间的来临变化,或许就可更加悠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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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春广场

“青春广场可能要拆了。”爸爸在电话里告诉我。

“青春广场?那是哪儿?”

“就是面粉厂旁边的小公园啊,你小时候我们经常去的。”

哦,那个小公园,原来就是爸爸口中的“青春广场”。爸爸说,青春广场中间有一个“青春雕塑”,所以叫做青春广场。然而当年的我从来没有看到“青春雕塑”的全貌,直到9岁搬家,青春广场的旁边架起了高架桥,坐车通过那座桥到医院看望病重的爷爷时,才第一次看到了青春雕塑的全貌:一对青年男女共同举起一个圆球,他们昂首挺胸,白膏石的衣裙迎风飘扬。这也是我第一次觉得,那的确是一个很小很小的公园。

我还是习惯叫它小公园。孩子的眼里,一切都是年轻而美好的。放学后和小伙伴们玩耍疯跑久,天空才舍得披上金色的晚装。小伙伴们纷纷拉着祖父祖母或是爸爸妈妈手,回头笑着和我约定明天继续,之后便只留下一高一低的背影。

我独自走在回家的路上,那是一个漫长的旅途,有时也会在犹豫良久后,选择用身上仅有的6角钱换一个路边摊上老婆婆售卖的煮玉米。每当看到小公园,我就重新亢奋起来。到了小公园,家就不远了。从不见有人打理这个小公园,我便得意地宣布拥有这片土地。每天走到这里,就大摇大摆地走进巡视一番。多数情况是一切如故,但偶尔也会发现一些不同。拐角处的石头长椅碎了一角,灌木丛刚刚理了发,肥硕的叶子上一条条切过的痕迹,羸弱的月季花被松了土,深色的泥土正沉浸在露水的甘甜中。

夏季的晚上,爸爸妈妈也常常带着我来小公园散步。晚上的小公园有一种魅惑的神秘。或许是因为我心里揣着拥有小公园的秘密。吃了晚饭,满血复活,在我的小天地里跑来跑去。趁着爸爸妈妈不注意,在雕塑后面的第三棵树下,刨出来傍晚埋进去的一个小玻璃球,确定它完好无损后,再偷偷地埋进土里。跑累了就再回到雕塑前面的长椅,在爸爸妈妈中间坐下,抬头听他们说着我不懂的话。

已经好久没有再去那个小公园,不知道何时建起的小公园如今也要走到尽头了。然而我始终没有勇气再去那里看看,因为我不想,也不知道该如何说再见。

一处他方:明慧1.0 & 2.0



玩具店隔壁的咖啡厅

服务生走过来只是种形式,一个微笑换来另一个会心的微笑,她半路便折返柜台,几分钟后再次走来,托盘上多了杯热拿铁和两片杏仁饼干。摆在面前的电脑亮起白色的苹果,她轻轻地把拿铁放在苹果前然后转身离去,这时一脸不甘愿的孩子牵着妈妈的手从左边经过,撅起嘴角嚷嚷些什么隔着玻璃我一句也听不清,大概从隔壁玩具店买不成心愿的孩子今天又多了一个。

我喜欢周日上午咖啡厅靠窗的位子。打开电脑,打开空白文件,打出随时可能浮现的文字。在朝九晚五的人们一窝蜂涌现之前,立志将文件的空白填满。但文字是种调皮的物种,有时心甘情愿成群结队送上门,有时像任性倔强的孩子,要耐心温柔地把它们哄出来,就像现在每打完一句又是一次无奈的放空。

放空的时候饥饿就变得特别明显,于是又点了盘肉酱意大利面,自得其乐地卷起面条,不理会旁人的目光和嘴角的番茄酱,心底泛起一股莫名的满足。

但有人在注视着我。一股能量从右斜方传送过来,正视它的诱惑越来越强烈。好端端的自得其乐遭到破坏,于是假借口渴想喝咖啡抬头之际,瞥见有个人猛然抽回视线,然后心虚鬼祟地玩起平板电脑。像是做了亏心事一般,尔后他匆匆忙忙到柜台结帐,但就在他转身推开那扇沉重的玻璃大门那一瞬间,我认出了失联已久的小学同学。

咖啡厅里复古的音乐从没这么应景过,吧台上长得像时光机的泡咖啡器断断续续的轰轰作响。微张的嘴迫切想要挽留他,却始终记不起他的名字,也找不到叫住他的那把声音。墙上啜饮着水的女孩穿越热闹的派对若有所思地俯视着我,没有眉毛的女人在她身边却老神在在双手交叉笑得很诡异。

我下意识触碰自己紧锁着的眉头,就在这时大门的铃铛招魂般清脆地响起,小明这个名字忽然浮现脑海,一声eureka在古希腊剧场荡气回肠地萦绕着,我差点推开木椅站立起来,好在世故的泡咖啡器终于安静下来,余留下一股浓醇的咖啡香和越走越远越走越模糊的,小明的背影。

咖啡厅里橙黄色的灯光染黄了停留在键盘上的双手,我只能在心里轻轻默念一声小明,然后目送他远去的背影慢慢消失进转角的记忆里。

好像也真的是时候离开这地方了。

服务生带着托盘走过来收拾桌子,我抱着电脑从窗边经过,心想下一次回到这里的理由会是什么,以后会不会还有呆在靠窗位子的周日上午。她轻轻地把餐具放在托盘上然后转身离去,这时一脸不甘愿的孩子牵着妈妈的手从我身边经过,我忍不住轻轻掐了一下孩子的手臂,孩子放开妈妈的手一脸茫然地转回头,买不成心愿的耿耿于怀总算得到了释怀,而我也已在被发现之前,消失进朝九晚五的茫茫人海之中。

(有一个地方的有一天,虽然后者看似才是主体,但是若有所思的气氛缱绻其间,画面镜头的架设皆有一种眷恋不舍的角度,彷佛要写的并不是一间咖啡馆,而是擦身而过的茫茫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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玩具店隔壁的咖啡厅

服务生走过来只是种形式,一个微笑换来另一个会心的微笑,她半路便折返柜台,几分钟后再次走来,托盘上多了杯热拿铁和两片杏仁饼干。摆在面前的电脑亮起白色的苹果,她轻轻地把拿铁放在苹果前然后转身离去,这时一脸不甘愿的孩子牵着妈妈的手从左边经过,撅起嘴角嚷嚷些什么隔着玻璃我一句也听不清,大概从隔壁玩具店买不成心愿的孩子今天又多了一个。

我喜欢周日上午咖啡厅靠窗的位子。打开电脑,打开空白文件,打出随时可能浮现的文字。在朝九晚五的人们一窝蜂涌现之前,立志将文件的空白填满。但文字是种调皮的物种,有时心甘情愿成群结队送上门,有时像任性倔强的孩子,要耐心温柔地把它们哄出来,就像现在每打完一句又是一次无奈的放空。放空的时候饥饿就变得特别明显,于是又点了盘肉酱意大利面,自得其乐地卷起面条,不理会旁人的目光和嘴角的番茄酱,心底泛起一股莫名的满足。

但有人在注视着我。一股能量从右斜方传送过来,正视它的诱惑越来越强烈。好端端的自得其乐遭到破坏,于是假借口渴想喝咖啡抬头之际,瞥见有个人猛然抽回视线,然后心虚鬼祟地玩起平板电脑。像是做了亏心事一般,尔后他匆匆忙忙到柜台结帐,但就在他转身推开那扇沉重的玻璃大门那一瞬间,我认出了失联已久的小学同学。咖啡厅里复古的音乐从来没有这么应景过,但我始终记不起他的名字,也找不到叫住他的那把声音,大门的铃铛在我还没回神的时候清脆地响起,小明这个名字却又忽然浮现脑海中,可他的背影已经越走越远越走越远,我只能在心里轻轻默念一声小明,然后笑得有些感伤地让他走了。

好像也真的是时候离开这地方了。

服务生带着托盘走过来收拾桌子,我抱着电脑从窗边经过,心里想着下一次回到这里的理由会是什么,以后会不会还有呆在靠窗位子的周日上午。她轻轻地把餐具放在托盘上然后转身离去,这时一脸不甘愿的孩子牵着妈妈的手走进咖啡厅,撅起嘴角嚷嚷些什么隔着玻璃我一句也听不清,但我知道,买不成心愿的孩子这个上午不只他一个。

一处他方:晓亚1.0 & 2.0



乌镇

不知不觉已经十年,我第一次在电视上看到那个古色古香的小镇。瓦制的屋顶,木质的屋身,活脱脱现代概念中的“危房”,却又是那么别有风味,真正的小桥流水人家。

原谅我当时还太年少,在被眼前景象惊呆的同时笃定地认为,这一定是为电视剧特别搭建的场景。这样可笑的想法直到多年以后,舅舅为了鼓吹我去上海找他,发来一张水乡照片,我才恍然大悟。原来这和现代化城市格格不入的地方还真的存在,它还有一个乍一听不明所以的名字——乌镇。

从踏上青石地板的那瞬间开始,不知怎么的,心情变得异常的好。破破烂烂的矮房却是越发有了情调。我看到了真实和宁静,这远比高楼林立,车水马龙来得诗意。仿佛睁着眼都可以做梦一般,想象着一位清秀的小姐迎着清晨投进房间的第一缕阳光从床上坐起,揉一揉惺忪的睡眼,一头又黑又长的直发慵懒地披在肩头,千千细丝停坠在纤细如柳般的腰身前。她推开薄木制成的窗盖,撑起盖上的木棍让露珠的清新涌进浸着胭脂和体香的小房间。朦胧中,她望向河的对岸,小镇在慢慢苏醒,但却始终不会有类似于喧嚣的感觉。乌镇人的一天在静谧中开始,他们端着旧时过气了的搪瓷盅把喝不完的水送给窗边的花草,然后挎着不算大的篮子,在双桨激出的阵阵涟漪中摇摇晃晃地不知去向哪里。

只可惜的是,这里并没有想象中美丽的闺房少女。听说乌镇的年轻人为了谋生都去了大城市,别说少女了,60以下的老人都稀有得如同大熊猫。简单的生活透过半开着的门,传来炒菜的声音,悉索翻着报纸的声音。

听导游说,这里特产自酿白酒,虽然没有远近闻名,但那是乌镇人的骄傲,他们生活的必需品。

难怪我感觉自己醉了,莫名有一种纯粹的幸福感,酒的芬芳使整个乌镇笼罩在清幽的幻境中。就着黄昏被烧红的云彩,眼前是朦朦胧胧的江南,拉下一抹屏风,听不清楚,看不真切。

有一部电视剧形容乌镇,说它安静得像是梦境,许多早知不可能的事情,在这里产生了错觉。我突然想起那个有点小雀斑,带着淡淡香气的学长,也许有机会我能够跟他说上话,闻闻他身上是不是浸着乌镇的酒香,再问问他是不是乌镇人。

(画面浸染风味,本就该尽早入题,修饰段落描绘后,从遥想到亲临榫接得毫无菱角,而且如此人间佳境,消了导游人声的干扰,才能还原绿水的悠悠绕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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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镇

不知不觉已经十年,我第一次在电视上看到那个古色古香的小镇。瓦制的屋顶,木质的屋身,活脱脱现代概念中的“危房”,却又是那么别有风味。我能想象,一位清秀的小姐迎着清晨投进房间的第一缕阳光从床上坐起,揉一揉惺忪的睡眼,一头又黑又长的直发慵懒地披在肩头,千千细丝停坠在纤细如柳般的腰身前。她推开薄木制成的窗盖,撑起盖上的木棍让露珠的清新涌进浸着胭脂和体香的小房间。朦胧中,她望向河的对岸,小镇在慢慢苏醒,但却始终不会有类似于喧嚣的感觉。这是真正的小桥流水人家。

原谅我当时还太年少,在被眼前景象惊呆的同时笃定地认为,这一定是为电视剧特别搭建的场景。这样可笑的想法直到多年以后,舅舅为了鼓吹我去上海找他,发来一张水乡照片,我才恍然大悟。原来这和现代化城市格格不入的地方还真的存在,它还有一个乍一听不明所以的名字,乌镇。

从踏上青石地板的一霎那开始,不知怎么的,心情变得异常的好。破破烂烂的矮房却是越发有了情调。我看到真实和宁静,这远比高楼林立,车水马龙来得诗意。只可惜的是,这里并没有想象中美丽的闺房少女。听说乌镇的年轻人为了谋生都去了大城市,别说少女了,60以下的老人都稀有得如同大熊猫。半开着的门中,传来炒菜的声音,悉索翻着报纸的声音。显然已经过了给门前的花草浇水的时候了,我随口叹道,导游看着我笑,“也许他们浇的是酒”。

“酒,为什么?”

“因为乌镇盛产美酒,每个人嘴里都溢满酒香。杯子里不管盛的什么,都好像是酒。”

难怪我感觉自己醉了,莫名有一种纯粹静谧的幸福感。就着黄昏被烧红的云彩,眼前是朦朦胧胧的江南,拉下一抹屏障,听不清楚,看不真切。

有一部电视剧形容乌镇,说它安静得像是梦境,许多早知不可能的事情,在这里产生了错觉。

我突然想起那个有点小雀斑,带着牛奶香的学长,也许有机会我能够跟他说上话,问问他是不是乌镇人。

一处他方:珮琪1.0 & 2.0



甲子园

手账本翻到6月的那一面,用红笔在28号上狠狠打了个棒球形状的圆圈。因为寄宿家的妈妈和爸爸决定带我去甲子园看球赛。

6月底的兵库正值梅雨季,路旁开满了色彩缤纷的紫阳花。球赛当天,车站前人山人海,但却好似有队形的往球场延伸。身穿各式球衣的他们在狭小的站前开出了一条水泥小路,像极了五彩斑斓的紫阳花。

放眼望去,穿过那些花花绿绿的,球场外「阪神甲子园球场」几个大字显而易见。场外附近摆放的是售卖应援用的充气棒等周边的小摊位。爸爸走向摊位,拿起了一小包五颜六色的东西。里头装着好几个未充气的气球。

「这气球,看球赛一定不能少。」

他付了钱后,有点得意的对我说。

进入球场后很快就找到了座位。当天的对决是阪神虎对广岛东洋鲤鱼。甲子园作为阪神虎的主场地只见一片白黄黑,身穿红白球服的广岛队球迷少得可怜,全都聚集在离球场中央有点远的外野席。然而此时只身于一群穿着球衣的球迷中,我们一家的便服也是属于少数。但可能是先前下了一场雨的关系,凉凉的空气混着球场的泥土味非常好闻,所以好像也就没关系了。

棒球作为国民运动,不常看球赛的妈妈还是能够为我讲解球赛规则的。但在她详细的讲述后,可能是语言问题或是理解能力的问题,我仍旧一知半解。而爸爸虽是资深球迷,却是作阪神虎死对头巨人队的粉丝,所以起初的我们都显得过于冷静。

随着比赛的开始,每位选手的登场曲奏起。原本各自窸窣聊天的顿时化为一体,齐声跟着前方指挥人的节拍,唱着应援歌并随着节奏敲打着手中的充气棒。四周飘荡着的应援旗随着演奏队乐器漫出的音符,好像是在花丛中翩然起舞的蝴蝶。配合着场内的律动,我们也不自觉地融入。

随着球棒与棒球间击出的第一声,清脆的响声注定了眼神从此无法离开。

「哐」。一切仿佛变得理所当然。

到了第7局,妈妈把长形气球递给我。因为时间有限,起初对着气球使劲胡乱吹气,但怎么都无法吹起。稍微放松后,我明白了只要随着气球的形状,只要慢慢的吐出一口长长的气,气球也就吹开了。像是先前排演好的,大家心有灵犀便一齐松开了气球,顿时绚丽缤纷的像绽放的花瓣般一鼓作气冲上了天。

最后的第8局,阪神虎因大逆转取得了胜利。大家齐身欢呼无比亢奋,我也很顺势地和前排的大叔击了掌。手掌与手掌间的撞击,发出的竟是与球棒敲击棒球相近的响声。那夜,因较晚离场的我们,耳际带着回荡的声响与手心的余温目送着一个个球迷走出甲子园。

后来,听说看棒球赛放气球的仪式就是源于甲子园。或许对于甲子园和棒球,我依旧一知半解。但我想我找到了一种,花与蝶的原因。

(赛事直述本来有点冗长,修饰加了投掷的棒喝声响,彷佛如此透过较劲比拼,才能一窥甲子园的魂彩。打散段落终于让境景透气,找到的是:文字如果是蝶,花间有隙才能穿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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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子园

对棒球一无所知的我也只是大略听说过甲子园球场作为日本高校棒球决赛的主场地,是一个承载着梦想的地方。但凑巧,在日本交换期间所居住的地方离甲子园非常近。每次放学回家时看到满车的球迷就知道今天又有球赛了。寄宿家的爸爸也是资深棒球迷,不过关西作为阪神虎队的主场,爸爸却是他们死对头巨人队的粉丝。

可能是想带我见识见识,有天妈妈就问我说有没有兴趣去甲子园看球赛,我想来都来了,怎有不去之理。当天,一出站口就看见人山人海,球迷格式各款男女老少, 还有不时徘徊着卖黄牛票的票贩子。我们往球场的方向走去,不时看见周围有好多摊子贩售着应援用的充气棒等周边,爸爸也就买了他口中看球赛一定不能少的气球。当天的对决是阪神虎对广岛东洋鲤鱼。甲子园作为阪神虎的地盘只见一片白黄黑,身穿红白球服的广岛队球迷少得可怜,全都聚集在同一个角落。我看着不知怎么想起了小学每逢国庆节都被逼着穿红白套装可怜的自己。如今身在一群穿着球衣的球迷中,一身便服反倒有点突兀。

开场前,妈妈稍微为我讲解了球赛规则,但我仍旧一知半解。我们作为前来随便看看的观众起初显得过于冷静。期间,每位选手的登场曲和应援歌倒是引起了我的兴趣。不同的选手出场时,前面都会有人指挥着大家跟着节拍一边敲打着手中的充气棒一边跟着旋律歌唱。让我印象深刻的是大和选手的登场曲是取自宇宙战舰大和号这部动画片的片头曲。演奏队的音符跟着应援旗帜舞动着,配合着大家的节奏,气势澎湃汹涌,我也不自觉地融入了。 脸上竟也露出了笑容。第7局时,妈妈把气球递给我。大家吹好气球后,好似心有灵犀无言任何语言便一齐松开了气球,顿时五颜六色的一鼓作气冲上了天。

到了第8局,阪神虎来了个大逆转取得了胜利。大家齐身欢呼无比亢奋,前面的大叔很兴奋地转过身和我击掌,我想是被气氛感染,很顺势地和大叔击了掌。最后大叔还很和蔼的说了句辛苦了。可能大家都是愉悦的关系,回程的电车中虽挤满了球迷,但丝毫没有因为拥挤而感到烦躁。而身为巨人队迷的爸爸也一路赞叹最后一局真是精彩。

后来听说看棒球赛放气球的仪式也就是源自甲子园。或许对于甲子园和棒球,我依旧一知半解。但它让我发觉原来人与人之间的共鸣如此简单。

一处他方:婉君1.0 & 2.0



Lagi Satu Roti Telur

Satu roti telur。

像是已成了某种规格,较边缘露天的桌子,总少不了绿色的啤酒罐。香烟缭绕一方,烟灰洒满一地。叼着烟的,不是带有金链金手镯的大叔,就是露肩露背的欧巴桑,保留着当年风流取悦的方式,在这里霸占属于他们当年的风气,还抖着脚,摆出一副“我以前在这里混过”的样子。

有位穿着紧身短裙的啤酒妹,总爱徘徊在外服务那些大叔大婶。啤酒箱在里头,于是她常扛出装满啤酒的桶子,来回穿梭在不喝酒的顾客之间,显露出一副沉重的样子。到大叔那儿,她用她短裙盖不过的肉部靠着桌,使出熟练的动作迅速打开瓶盖,这时总有一两只色鬼,乘机用指背,从背后撩起她白皙大腿。她一阵颤抖,用高亢的声音叫“哎哟~!”,听进耳里的会以为是她刻意激起大叔的欲望。

这时有一段肥而圆润的身体挡住了我的视线。

“小姐,你要喝水吗?”。我心想她终于来了。

她是这里服务的另一个女人,鱼尾纹比啤酒妹多了十几条。至少今天有礼貌性的对我问声“要不要喝水”。平时她选择性招待顾客的方式,总使饮料摊外排起长长的人龙。人龙里都是一些招累了手的顾客。而这五十来岁的老女人,至今都没有失业。顾客似乎已习惯看她带着呆滞的眼神飘来飘去,永远处在晃神的状态。

咖啡店较里头的大多数,是累坏的上班族和打工仔。下垂的眼袋无非就是要配搭狼吞虎咽的形式。他们再撑不住白天的形象,脸上的油脂一整天累计下来,与我的roti telur煎出油焦的皮面没两样。这些人通常都速战速决,巴不得赶快吃完回家。

Lagi satu roti telur,突然觉得一个roti telur不够。

就和周围的人一样,roti telur越嚼越香,远自义顺地铁站走廊,便能看见这里的一排白色灯管,把我的roti telur照得光光亮亮。

(写作都是属于地方,南洋的风味必然就要有在地的名堂,顺了音腔后又加了『不够』的欲望,最真实的市井莽味于是也就随着目光处处飘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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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我一盘印度煎饼

“来一盘印度煎饼,谢谢”。

像是已成了某种规格,较边缘露天的桌子,总少不了绿色的啤酒罐。香烟缭绕一方,烟灰洒满一地。叼着烟的,不是带有金链金手镯的大叔,就是露肩露背的噢巴桑,保留着当年风流取悦的方式,在这里霸占属于他们当年的风气,还斗着脚,摆出一副‘我以前在这里混过’的样子。

有位穿着紧身短裙的啤酒妹,总爱徘徊在外服务那些大叔大婶。啤酒箱在里头,于是她常扛出装满啤酒的桶子,来回穿梭在不喝酒的顾客之间,显露出一副很重的样子。下半身靠着桌,她用熟练的动作迅速打开瓶盖,这时总有一两只色鬼,乘机用指背,从背后撩起她白皙大腿。她一阵颤抖,用高亢的声音叫“哎哟~!”,听进耳里会以为是她刻意激起大叔的欲望。

“小姐,你要喝水吗?”,我心想她终于来了。

正在服务的另一个女人,至少有礼貌性的对她经过的顾客问声“要不要喝水”,但她选择性招待客人的方式,使饮料店外排起长长的人龙。人龙里都是一些招累了手的顾客。奇怪的是,这五十来岁的老女人,与她奇怪的服务态度,至今都没有失业。 顾客似乎已习惯在咖啡店里看她飘来飘去,而永远处在晃神的状态。

咖啡店较里头的大多数,是累坏的上班族和打工仔。下垂的眼袋无畏就是要配搭狼吞虎咽的形式。他们再撑不住白天的形象。白色灯光反射他们脸上的油脂,像是一整天累计下来的油光,与我的印度煎饼没两样。这些人通常都速战速决,拔不得赶快吃完回家。

“再来一份印度煎饼,谢谢”。

晚上沿着义顺地铁站走廊,从远处便能看见显眼的白色电灯管,总把我的印度煎饼照得一清二楚。

一处他方:振坤1.0 & 2.0



can b

12/13学年期末,吃了3年的酿豆腐最后还是决定搬走,校方接着便宣布在过不久大家将有口福了。趁着学校假期,食堂花了半个月的时间装修。开张以后整体形象改变不大,唯一明显整过的就是招牌上的灯打得闪亮闪亮,因此食物的标价也跟着耀眼起来,不过还是要数头顶上大风扇最有气势,不停的霍霍挥舞着大刀叶,看似步入食堂的人,随时被狠狠的砍一顿,风吹得菜和人心凉凉的,所以自从以后乌鸦麻雀飞虫和人都尽量勿近。

这里供应每日三餐所需。早餐套餐包括,生熟或全熟鸡蛋附上的面包涂上了加椰牛油或是花生巧克力再配上咖啡奶茶和美禄等选择,不同的组合排列可以循环再循环的吃上一个礼拜或更久。午餐通常不宜吃得太饱,而且应该更多的摄取蛋白质而非碳水化合物的粥粉面饭,不然待会儿的课,饭气攻心,就不知道讲堂里,是谁在放屁,搞得大家纷纷阵亡倒下。晚餐则比较随性,看心情看天气看剩菜吃饭。卖饭的要是脸色不佳,大可光顾他家。若是碰上下雨,通常会到食堂最两端的摊位走走看看。

从摊位的一端到另一端只需要一分钟,我却用了三场半的雨的时间来适应楼梯转角处第一摊位的马来妇女,身形微胖的她从不显得小气,出手甚是大方,两款式下来已经可以解决我的生理需要,若是不小心点多一样菜色,恐怕撑不下还得用塞的。然而唯一的不足就是下手稍微留了一点力,不像在另一端的印度食摊的,份量不多口味很重,大概是落足了正宗的印度香料。雨天的夜晚,热腾腾的咖喱羊肉变得特别温暖和亲切。

曾经从早到晚的坐在这里,从早上吃到下午再吃到晚上,见证了食堂一整天的变化。早餐时期的零散化摄食,到了午餐人潮的高峰期将会进行一次大规模的集体进食。这四年来生意最火红的依然是菜饭档,人群一会儿蔓延成了S,然后再拉成L,像是神龙见尾不见首。晚餐是家庭时光,有的选择回家聚餐,没的就留下独自用餐。

天色渐暗灯光渐亮,这时,我看到了,点心摊早上炸好的菜饼和旁边炸萝卜糕的脸,一点一点的榨出一滴一滴的油。

(一场不移动的飨宴,因为言之有地,个人和食店相得益彰,飘忽也就妥贴,那种幽默的wry和那种巨细的琐碎,都有极其精彩的释放。结尾换成特写,多了意趣但也少了参与,整体如能渗入多些色料,就是一部Wes Anderson的短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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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n b

12/13学年期末,吃了3年的酿豆腐最后还是决定搬走,校方接着便宣布在过不久大家将有口福了。趁着学校假期,食堂花了半个月的时间装修。开张以后整体形象改变不大,唯一明显的就是招牌上的灯打得更亮,食物的标价也跟着显眼起来,不过还是要数头顶上不停的挥舞着的大风扇最有气势,所以自从以后那些乌鸦麻雀都不敢再靠近。

这里供应人们每日所需,所以我三餐都是这样解决的,从早上吃到下午再吃到晚上。早餐套餐包括了,鸡蛋面包加椰牛油奶茶咖啡和美禄等,不同的搭配可以吃上一个礼拜或更久。午餐通常不可以吃太饱,而且应该多摄取蛋白质而非碳水化合物的粥粉面饭,不然待会儿的课,饭气攻心,势必阵亡。晚餐则比较随性,看心情看天气看剩菜吃饭。若是雨天,最好到食堂最两端的摊位走走看看。

我用了三餐半的时间来适应楼梯转角处第一摊位的马来妇女,身形微胖的她从不显得小气,出手甚是大方,两样菜下来已经可以解决我的生理需要,若是不小心点多一样菜色,恐怕撑不完还得用塞的。然而唯一的不足就是下手稍微留了一点力,不像在另一端的印度食摊的,份量不多口味很重,大概是落足了正宗的印度香料。在雨天的夜晚享用热腾腾的咖喱羊肉显得特别温暖。

曾经从早到晚的坐落在这里,见证了食堂一整天的变化。早餐时期的零散化摄食,到了午餐人潮的高峰期将会进行一次大规模的集体进食。这四年来生意最火红的依然是菜饭档,人群一会儿蔓延成了S,一会儿拉成L,像是神龙见首不见尾。而晚餐,有的选择回家吃饭,有的留下独自用餐。这时,我看到早上炸好的菜饼就像摆久了的卖饭的脸,一点一点的渗出油来。

鸡饭摊旁边的北京小吃摊的食物也往往会涂上一层油,我对它们是好奇却止步,不过我终有一天会鼓起勇气去拨开这层亮丽的面纱。

一处他方:嘉娜1.0 & 2.0



不死之城

一个接一个的,从坟场搬到灵灰安置所以后,以往踩着烂泥巴走山路的,也就跟着过去了,转而踏上干净厚实的水泥。原本抬头一望无际的晴天白云,被一栋长过一栋的高楼给盖过,这里曾经弥漫着熟悉的青草的气息,被冷淡的石砖油漆所吞噬,然后快速的占据了呼吸道。

组屋式的,填满了同样大小的骨灰瓮,只有一种白色。一座一排可以容得下七八个瓮,看上去没有更多戏耍的余地,只留下沉重庄严的表情。矩形排位上浮雕的字眼,从上至下,右到左,都是连续不断一行到底,白底黑字,一格一刻,而遗照便是一副正经的摆在中央。

一年一度前来扫墓的人,照样点一盏灯,烧一炷香。然而人有规律,烟却无规则的盘桓往上游,一阵头昏目眩之后,为此处增添了一炷香的生气。拜祭的与被祭拜的,随着香一寸寸的化成灰烬,气一滴滴地散去,剩下了活生生的躯体,无声无气的,口里却念念有词。不属于生又不全然僵死,不忧也不乐的,集体鞠躬三遍,表情依旧僵硬,毫无破绽。

除去中元,也唯有清明才能让人公开放肆的焚烧金纸和祀品,况且在这里人们无需操心,一切仪式的所需,都已提供给前来祭拜的人。金纸易燃,所以火点在纸尖后,就得立即奔向围上的铁岗架,然后迅速的往盆里扔。火势先盛后衰,由红转为绿光,接着熄灭,剩下斑驳不堪的往生钱还在,等待下一次烧尽。

轻轻的风轻轻的吹起烧不完的余烬,调皮的互相追逐着,再过一点就飘到了阿公旁边的灵位,但看上去始终停留在一个十七八岁女孩的灵前。螺旋形的腾空不停的回转着,然后一下沉淀在那些灵前的白色领子上。黑斑斑,一点点,点缀了无数游走在焚场边缘,准备供奉多余的生气,给另一处地方的人。

一切即不是今生的不死,也不是来世的永生,所以活着的人带不走,死去的人回不来。仪式办妥以后就陆续离开此处,只剩下无数的香火,引起缓缓的生气,流逝徘徊于层层空气中,明灭之间,似乎看到了下一度下一代的一一重演。

(死亡是今身今世的他方,烛燃纸焚生死顾盼的安然不安,虽然形式的搬弄稍为明显,但是当中肃穆哀恸的气氛算是铺染完尽,灰飞烟灭中补入了一个青春的灵前,黑头白头一格一格的陌生相伴,更有徒然的唏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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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死之城

从坟场搬到了灵灰安置所以后,以往踩着烂泥巴走山路的日子也就跟着过去了,转而踏上干净厚实的水泥。原本抬头一望无际的晴天白云,被一栋胜过一栋的高楼给遮挡了。这里曾经弥漫着熟悉的青草的气息,被冷淡的石砖油漆所吞噬,然后快速的占据了呼吸道。

一排排一座座组屋式的,填满了一个个的骨灰瓮,只有一种白色。一座一排可以容得下七八个瓮,看上去没有一点戏耍的余地,只留下沉重庄严的表情。就连矩形排位上浮雕的字眼,从上至下,右到左,都是连续不断一行到底,白底黑字,一格一刻,一模一样,而遗照便是一副正经的摆在中央。

一年一度前来扫墓的人,照样点一盏灯,烧一炷香。然而人有规律,烟却无规则的盘桓往上游,一阵头昏目眩之后,为此处增添了一点的生气。拜祭的与被祭拜的都是一版一式,随着香一寸寸的化成灰烬,生气也一点点的被吸去,剩下的活生生的躯体,再也留不下气。不属于生又不全然僵死,不忧也不乐地,集体鞠躬三遍,表情依旧僵硬,毫无一点破绽。

除去中元,也唯有清明才能让人公开放肆的焚烧金纸和祀品,况且在这里人们无需操心,一切仪式的所需,都已提供给前来祭拜的人。金纸易燃,所以火点在纸尖后,就得立即奔向围上的铁岗架,然后迅速地把金纸往火盆里扔。火势先盛后衰,接着熄灭。轻轻的风吹着灰烬而轻轻的飘逸,调皮的盘旋在人们头上,螺旋形的腾空回转着,然后一下沉淀在衣衫处上。黑斑斑,一点点,点缀了无数游走在焚场边缘,准备贡奉多余的生气,给另一处地方的人。

一切手续办妥以后,就陆续离开此处。活着的人带不走,死去的人还不回,生气流逝后徘徊于一层层空气中,即不是今生的不死,也不是未来的永生,挥发后,等着下一度下一代的重演。

一处他方:昊平1.0 & 2.0



台北散步学

《寂寞星球》是这么描写台北的:“不久之前,淡水河还灌溉着稻米和果菜,今天台北生长于淡水河之上,成为台湾政治、经济、文化的闹哄哄中心。不到一个世纪的岁月,首都台北是狂热、精神奕奕、忙碌而再忙碌的。噢,台北终于赶上了它失落的时间。”

我喜欢通过行走去探索一所未知的城市。最欣赏的关于台北的一点特质,莫过于这所城市的包容度。漫步于西门町,你能够看到最前卫,最流行的物件,但是转个弯,你又能看到如永康街青田街一带附着庭院的木造日式老房子,又或者迪化街一带,依然保留的具有古典精致立面的二三层老街屋,并发现很多人特别住在要花很多金钱及心力去整理的老房子,且蔚为一种流行。

法国符号学大师Roland Barthes说,实际地走在地面,穿梭于大街小巷的旅游方式,是让自己嵌入整个城市之中的旅游,一个由旅行者一己微弱的目光所传达的心智游戏。只是通过眼睛看到101或者中正纪念堂,那只是一种印象的建构,却不是一种意象的体会,而意象必须存在于疆界之内。这城市的疆界范围得靠自己去行走划线,去得越远就越延绵,去得越多就越绵密,因此好几个年岁下来,每个人对这个城市的情感、记忆、经验、历史,便开始附生于旅行手册上没有的地点,而附生的养分来自于这些地点的奇特与创意特质。

最令人记忆犹新莫过于步行中发现一家别致的咖啡小馆。从南村落出来,再往巷弄底走去,约莫不到3分钟的步程。一扇不起眼的小门,客人们一次只能一人鱼贯而入。但一踏进这空间,仿佛来到王家卫电影的某个场景,万花筒般的迷幻时钟挂在赭红色墙上,旁边是一张小小方桌与紫绒布矮凳,几幅客人自行创作的油画,挂在墙上,风格强烈。这里的每一杯咖啡都以虹吸式咖啡壶煮出,在冲煮过程中可精准的将温度保持在摄氏91至95度之间,如此冲煮出来的咖啡不但味道香浓且不带苦味。乐队、鼓手伴随周末人声鼎沸的夜晚,和朋友们在这迷你的咖啡窝里编织快乐的梦想。

而这,其实就是走在台北的每一天,实实在在在经历的一些生活常态。

人们仅仅是在城市里散步、浏览,就是在书写城市的历史。对我而言,对台北的记忆与情感,总是可以成为一种生活与创意的驱动力,而我只要选择走一条从来没走过的路,以及永远保鲜的好奇心。至于冒险与勇气?相信我们与生俱来都有,在城市面前其实不需伪装。

(写台北没写咖啡馆是罪过,『散步学』的知性仍然偏重,而且散步如以现在式写来会较有兴味,但是补入了地方街巷的柳暗花明,正符巴特所谓的城市unfolds之后的符号景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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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散步学

《寂寞星球》是这么描写台北的:“不久之前,淡水河还灌溉着稻米和果菜,今天台北生长于淡水河之上,成为台湾政治、经济、文化的闹哄哄中心。不到一个世纪的岁月,首都台北是狂热、精神奕奕、忙碌而再忙碌的。噢,台北终于赶上了它失落的时间。”

我喜欢通过行走去探索一所未知的城市。最欣赏的关于台北的一点特质,莫过于这所城市的包容度。漫步于西门町,你能够看到最前卫,最流行的物件,但是转个弯,你又能看到如永康街青田街一带附着庭院的木造日式老房子,又或者迪化街一带,依然保留的具有古典精致立面的二三层老街屋,并发现很多人特别住在要花很多金钱及心力去整理的老房子,且蔚为一种流行。

法国符号学理论大师ROLAND BARTHES说,实际地走在地面,穿梭于大街小巷的旅游方式,是让自己嵌入整个城市之中的旅游,一个由旅行者一己微弱的目光所传达的心智游戏。只是看到101或者中正纪念堂,那只是一种印象的建构,却不是一种意象的体会,而意象必须存在于疆界之内。这城市的疆界范围得靠自己去行走划线,去得越远就越延绵,去得越多就越绵密,因此好几个年岁下来,每个人对这个城市的情感、记忆、经验、历史,便开始附生于旅行手册上没有的地点,而附生的养分来自于这些地点的奇特与创意特质。

照ROLAND BARTHES所说,我想,这些与这个地方间接或直接相关的人,其心智活动在这些地点开始串联起来,姑且不论是不是语言,光是想到每个人曾在这里留下自己过往的一些蛛丝马迹,就足以让人觉得人生与城市的丰富。人们仅仅是在城市里散步、浏览,就是在书写城市的历史。对我而言,对台北的记忆与情感,总是可以成为一种生活与创意的驱动力,而我只要永远选择走一条从来没走过的路,以及永远保鲜的好奇心。至于冒险与勇气?相信我们与生俱来都有,在城市面前其实不需伪装。

Saturday, April 5, 2014

一处他方:林珊1.0 & 2.0



碧羽云游

前两年去云南,我在旅游车上听歌、放空、拍风景。导游在前排讲历史、民俗和景点介绍。一路的颠颠簸簸、山山水水,都和着自由轻灵的节拍。

我总喜欢怠惰地陷在大巴软椅上,满眼陌生,听导游讲玉龙雪山的神话、马帮的故事、金庸笔下的大理……有的风景我们不能亲自看到,但是听着一路传奇,也不觉遗憾了。从丽江讲到大理,从楚雄听到昆明。

第三天我们到达楚雄,那是个彝族人的地方。我喜欢那些穿得绯红的迎宾小姐,手里挥转着绯红的八角帕,火一样热情豪爽。在迎宾道上邀你跳竹竿舞,最后敬上一杯辣辣的迎宾酒。晚霞渐淡,莲池中庭歌飞舞转。我们正在池边的长廊体验长街宴,风景人情倒更有滋味。
当月亮和星星回到天空,广场上便燃起篝火,人们欢快挤攘地加入圆圈舞。木柴棍一一点燃,四五个同心圆激越沉醉地绕火。后来我有点晕眩了,坐在小凳上旁观休息。

火把越来越密集地高举、攒动,我在一旁瞎担心,会不会有长辫子着火。人们嬉笑疯转的时候,各按各的速度频率,好像随时随地都有摔倒的风险,进而发展成大规模的踩踏……当远一点的天空“嘭嘭”开出绚烂的烟花,我才稍微从紧张忧虑的情绪中抽离出来。

绕火转圈的人群渐渐散开了。空旷些的广场上出现了一群身遮兽皮,赤膊赤足的“原始人”。他们开始表演以锣鼓打节奏配乐的舞蹈,刚柔并进,仿佛从火焰里蹦出。女孩们长发披肩,黝黑健美,脸上还画了些猫胡子一样活泼可爱的横线。我入迷地看着她们时而柔美妖娆、时而利落野性的舞姿。边看边担心起她们万一踩着图钉、石子或者玻璃渣,把脚底扎了怎么办。

我发觉我坐着闲着就爱杞人忧天,于是起身往东南西北四条街市逛去。北街上有个供人点歌演唱的戏台,下面有一个露天酒吧,几乎坐满了。抛头露面走上台唱歌的都是些喝晕了找不着调的男同志,娴熟于吓跑顾客的念经或嘶吼。但是事与愿违,台下多了好多欢笑和喝彩。认识的不认识的都给他们鼓掌,小镇上一派和谐吵嚷歌舞升平之气象。

之后回到昆明的最后一天,在市区吃了飘着茉莉的米线,在纪念品店挑了两支孔雀发簪。

当我回想起那片彩云之南,便像再不顾羽毛着火的孔雀了,一心盘旋起舞来。

(把留了电话却不让人找到的导游去掉,行旅的节奏和地方的气息也就从背景移近,文字的姿彩因此开屏。不过,全删其实有点可惜,结尾的回想不妨给导游一个细腻的镜头,问道『一个人旅行,失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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碧羽云游

前两年去云南,我在旅游车上听歌、放空、拍风景。导游在前排讲历史、民俗和景点介绍。一路的颠颠簸簸、山山水水,都和着轻灵自由的节拍。

第三天导游玩笑说,“据我了解,一个女生单独出来旅游,无非两种原因,”我好奇地斜眼,好奇二十八岁的他如何阅人无数了。“要么失恋了”说完顿了顿,像在等我露出忧伤的神情。“呃,要么就是人品有问题。”我们正在楚雄火把节后的广场看烟花喝啤酒。“不是吧,那一定还有第三种。”我忍俊不禁。

楚雄是彝族人的地方。我喜欢那些穿得绯红的迎宾小姐,手里挥转着绯红的八角帕,火一样热情豪爽。在迎宾道上邀你跳竹竿舞,最后敬上一杯辣辣的迎宾酒。晚霞渐淡,莲池中庭歌飞舞转。我们正在池边的长廊体验长街宴,风景人情倒更有滋味。

当月亮和星星回到天空,广场上便燃起篝火,人们欢快挤攘地加入圆圈舞。木柴棍一一点燃,四五个同心圆激越沉醉地绕火。后来我有点晕眩了,坐在小凳上休息旁观。

听他说,有一个前女友就是火把节上身遮兽皮的舞女。其实我也喜欢那种妖异野艳的扮相,羡慕他们扮原始人赞美太阳神的工作。跟陌生人翻肠倒肚地讲过往,别是一番畅快?“那后来呢?她是彝族人还是汉族?现在还跟不跟她说话?……”导游总是有满肚子的故事,萦绕火光点亮的夜色,我们又踏歌起舞。

我总喜欢怠惰地陷在大巴软椅上,满眼陌生,听导游讲玉龙雪山的神话、马帮的故事、金庸笔下的大理……有的风景我们不能亲自看到,但是听着一路传奇,也不觉遗憾了。从丽江讲到大理,从楚雄听到昆明。

有一天导游一路都在讲对玉器的辨别,大概是为了推销提成。各行各业都有自己的艰辛与无奈呀,私下里导游跟我说了很多内幕。

回到昆明的最后一天,在市区吃了飘着茉莉的米线,在纪念品店挑了两支孔雀发簪。导游送我去新运营的长水机场,等到深夜十一点。临别时取下戴在右手的翡翠手链,送我。说云南腾冲是个好地方,可惜这次没有去成,说等我下次来云南一定要去。又说这手链上的珠子,是他每去一次腾冲带回一个的,后来有了十六个,够穿一串手链了。一顿欲止又言……“啊,又是去看一个腾冲的前女友?”他不置可否地一脸笑。

往后回想起那片彩云之南,就像不顾羽毛着火的孔雀,心里再次盘旋起舞。设想善谈的导游又在一路天花乱坠地讲故事了。讲着“殉情谷”的传说,丽江木府的风云,那年六月遇上独飞独还的孔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