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大写作班

Saturday, May 14, 2011

丹璐的从此之后



情谋

1.

“震葆好像在外面有别的女人了。”

白枚机械地搅动着杯里的茉莉香片,淡淡地好像在述说一条无关痛痒的八卦,脸上不愠不火看不出任何情感色彩。

“不是吧?!!”

蔷薇一口还未咽下差点没喷在白枚的脸上,一惊一乍的个性似乎从很久以前开始就没变过,引来了四周邻座的侧目。

白枚示意似的将食指紧贴唇边,身子微微凑向前,迅速从包里
掏出一包东西丢在茶几上,定睛细看却是一个做工精致的小袋子,袋面的绸缎上还绣着奇怪的图案,像鸡又像麻雀,边上还镶嵌了两排歪歪扭扭的字,依稀可辨左边是“欧阳震葆”右边是“戴淑芬”。蔷薇瞬间领悟,凝重点头,一副了然的模样。

这是近郊月老寺的DIY新产品,专门用来为爱情的天长地久祈福,据说很灵验,最近这一带很流行。

“近期他经常彻夜不归,说是为了谈生意,回来时尽是满身的女人香水味,还躲着我偷偷打电话。情人节的第二天我从他口袋里发现了这个,”白枚嗅了嗅鼻子,茫然地看着窗外。阳光有些刺眼。“阿薇,你看多可笑……”依然搅动着手里的小勺,仿佛硬生生要从一汪浑浊里掏出什么宝来。

蔷薇还在等下半句话,关于可笑的解释,但白枚似乎并不打算继续。蔷薇看在眼里有些心疼。多年的好友她当然明白,这种看似笃定的表情多半表明白玫正在极力压抑自己。四目相对也不知要说什么安慰,只见白枚的眼睛里有东西在流转,一波一波的蔷薇抖动的身影,然后静下来变成深不见底的怅然。有如下了必死般的决心,“交给我吧!”她义愤填膺地拍着胸脯,起身挤到白枚的旁边。

两个女人在小声嘀咕着计划着什么,只见白枚频频颔首,末了还笑出了声,似乎达成了某种共识。

桌上的花茶在渐渐冷却,白烟袅袅盘旋而上。这个冬天有点冷。


2.

于是第二天,震葆的公司就出现了一个新的女助理。她貌美能干,学历高性格好,最重要的是她是总裁夫人推荐的不二人选,名叫洪蔷薇。人力部也没有太过为难,马上安排做了总裁的私人助理。姣好的五官配上玲珑的曲线,震葆看见蔷薇的时候也惊为天人,确切地说这不是他们第一次相见。

结婚的时候,蔷薇作为女方嘉宾,也曾在震葆和白枚的婚宴上露过面,只不过一个忙于事业的男人或许真的没有精力去注意妻子以及她的社交圈子。现在看来这种缺憾倒也省去了许多不必要的麻烦。

蔷薇的工作量也没那么多,说真的,至少表面上如此。写写文件档案排排会议时间订订往返机票一天倒也容易打发,就是非正式办公室时间着实让她头大。盯梢可不是件容易的事,必须有充沛的精力做人的运气和天生的意志力,在这期间可是连一个上厕所的时间都不能错过。所幸也所不幸的是,目标人物至今没有出现。

震葆确实是个很有魅力的上司。开会时坚定的微笑和看似随性的举手投足,签订合同时沉着的神态和不容质疑的语气,皆是办公室白领们趋之若鹜的理由。通过铺网式的调查,公司全员名单中没有叫“戴淑芬”的员工,只有一个叫“戴舒凤”的保洁部清洁大妈,那张布满岁月痕迹的脸马上使洪瑰打消了念头。在此期间,也有三个可疑的人物。一个是人力部经理姗,长直发黑框镜属于气质派佳人,有事没事喜欢往总裁室跑,美其名曰需要签订人事安排。一个是市场部主管萍,长波浪翘臀部归类性感派美女,出去见客户总是需要她在左右,不排除日久生情的可能。最后一个是秘书赵小姐,长相一般能力中等,笑起来尚可算甜美,但据说是学长学妹的关系所以得到总裁的特殊照顾,是近水楼台的危险人物。

经过一段时间的观察,似乎也都不像。震葆对她们的态度,除了最后一位也都不冷不热,狂蜂浪蝶对上坐怀不乱也只有自打没趣了。蔷薇开始感到懊悔,或许“戴淑芬”根本就不在公司里,自己的牺牲要打水漂了。在能力所及范围之外的话,根本无从查起。

开始这么想的时候,蔷薇的心情突然一下轻盈起来,如此的畅然就好像在饱餐一顿后放松了裤腰带。她看震葆的眼神也不再那么警惕了,反正无法完成任务,那么接下来就只等白枚的进一步消息或者随便找一个辞职的借口早日脱离。对她的上司也不再紧绷着脸,想着快要离开了,不免少了拘束,多了份临别时的依依不舍,时而有说有笑尽显真性情。这些震葆也都不动声色地看在了眼里。


3.

蔷薇有去顶楼吃便当的习惯。有一次她刚推开顶层天台的门就看到靠在围栏吸烟的震葆,转身想下楼就听见背后震葆在叫自己的名字。他看见了她,没办法只能过去。两个人也不说话,他抽他的烟,她吃她的食。气氛异常诡异,蔷薇心下后悔极了,米粒放在嘴里也不知如何咽下,想说点什么又不知该说什么,窘迫地恨不能挖个洞把头埋下去。震葆见她这滑稽的模样当下笑出了声,领带夹和白衬衫上的纽扣碰撞发出好听的声音,像天堂的铃铛。蔷薇自己也禁不住噗嗤笑了,扭头斜视震葆,正好看到远处的天空飞过一群白鸽,还有震葆眼角的笑纹。味蕾瞬间嗅到了馨香,身体里的什么被冲动的点亮了。

时间越长她越有点无法自拔。不管是震葆伏首埋案时蹙眉的表情,滔滔不绝时潇洒的举动,还是烟雾缭绕时没落的眼神,蔷薇的心都会因此而怦动,稍不留神一个对视就要脸红半天。他有细长的手指,迷人的桃花眼,又有成熟男人特有的沧桑感,一同出入的这段时间,蔷薇也见过他在酒桌上的霸气和在声色场所中的定力。她开始羡慕并嫉妒白枚,以抱着罪恶感的姿态。

当一切正在朝意想不到的方向发展,白枚又适时地发来了一封署名为“戴淑芬”的情书扫描文件。盯着电脑屏幕发愣,蔷薇有点想退出这场游戏。她意识到自己正在掉入一个可悲的陷阱,自愿的。但一个钟头后,她依旧答应了震葆邀她同去三亚开会的请求。他如沐春风地对她微笑,好看的笑纹褶入肌里,混淆了她本来打死不弃的初衷。

于是来到三亚的第一晚,该发生的还是发生了。也许可以不负责任地将一切归罪于酒精的邪恶和月色的俏皮,但蔷薇知道她是清醒的,震葆也是有意识的。曾千次万般告诫自己,终究还是踏入无法挽回的地步。他喝得太多了,也笑累了,软绵绵地靠着她的身体,熏人的酒气喷在脸上倒也不觉得难闻。她盯着他的脸看,想看出花来,从未如此亲密。他的手抚过她的鬓角,青丝随之滑落坠入脖间,轻柔如尘。一个用力将她压在身下,吻如雨点般敲落。蔷薇知道这意味着什么,但她依然选择闭上眼睛与这个男人一同跌向万劫不复。再也没有这样的坚定。

清晨醒来,蔷薇还在疑心是否处于梦境,劈头盖脸的痛便席卷全身。一群女人朝着她张牙舞爪,身边的震葆早已不知去向。蔷薇望向角落,她知道报应总会到来,虽然没想到会如此之迅速。那天看到情书上熟悉的字体,终了一切,也预想到了故事的结局。她已经不想哭了,但嘴角终究扯出一个抽搐的横向弧度。角落里头,白枚面无表情地盯着衣不覆体的她,坐着的姿势始终没有变过,似要变成一座雕像。


4.

可能每个庸俗的故事都只配拥有一个更俗的收场。离婚的手续办得很顺利,通奸证据确凿,白枚夺得了大半的财产,公司虽留给震葆,但也只剩一个空壳,基本算是扫地出门。自那天后,白枚再也没见过蔷薇,听说她被面上无光的父母赶出了家门,听说她去了外省,到底也没有一个确切的说法。

白枚时常摆弄一些高级花店买回来的花束,顶爱红白相配的玫瑰。脑海里时常会响起童年时蔷薇唤“阿枚”时的稚嫩语气。小时候大人总拿她们取笑,说外向的蔷薇像红玫瑰,内敛的白枚更像白玫瑰。红的娇俏可人,白的淡然恬静,人们总是要爱红玫瑰多一点的。但谁也不会料到默默无闻的白枚会有今天的地位,而能说会道的洪蔷薇却成了真正的落魄户。现在再也没人说她不如蔷薇了。白枚笑吟吟地想。

玫瑰的茎上有刺,一不小心就会割伤手指,美丽却令人生畏。时间一长,刺依旧凌厉,但花朵开始凋谢萎缩,原本纯白的花瓣渐渐变成了肮脏的蜡黄色,而原本鲜红的花瓣就渐渐变成了污秽的黑……


(书写必须极尽,关于男人生命里的两个女人,如墙上蚊子早被张奶奶以文字拍死。可是,关于女人生命里的一个女人和一个男人,还有死角余地可以趋近逼视。玫瑰带刺却不能自己,一个白里透红,一个红中泛白,颜色其实只是存在的彻悟,情爱是挣扎后还得沉下去,有如恍然间看到了心里黑黑的,那一个『不敢现形的鬼』。)

祎明的从此之后



未未



那年村里闹了旱灾,成片成片的玉米棒子都未成熟,便被煞人的烈日抽吸了精髓,焦黄着,干瘪地僵立在地里。野狗热得发了困,瘫蜷在土路旁的树荫下,垂着头,探着腥臭的长舌。村民在荒地上挖了个大坑,将那些抵不住饥荒酷暑的鸡鸭投了进去,浅浅地掩上了一层黄土,猩红的血迹斑斑点点地在粗燥的干土地上闪着暗光。

尸腐味引来了成群的乌鸦,呀呀地噪唤个不停。村民们恼火了,但懒得去寻竹竿把它们驱走,只能扯高了嗓们儿大骂,却偏偏热得有点中气不足,没能持续多久便被尖锐刺耳的呀呀声盖了下去。饿疯了的乌鸦用尖爪刮开土层,撕啄着露在面儿上腐肉,殷红的鸡血沾满了它们黑亮的硬羽。

夜间乌鸦归巢了,圆月上薄薄地浮动着一层淡淡的灰云把村子照得白凄凄的,夏风飘过夹着几根鸡毛,里面弥漫着一丝血腥气。那夜未未出生了,接生婆还没能把脐带剪断,便被她的模样吓闷了,一个踉跄倒地,昏了过去。婴孩大半边的脸被黑色的胎记覆着的,胎记的形状像是只张开的大手一直抓到脑勺后头,坑洼的表面稀疏地生着几簇粘着胎血的毛发。她奋力地在床沿边蠕动着,蹬着短小的双腿似要将脐带扯断。黎二子没了辙,撞了撞胆,把自己的怪异女儿和媳妇分离。

黎家生了怪婴的消息隔天便借着接生婆的口在村里炸开了。热燥得懒奄奄的村民一时间活转了起来。村民们很快把未未的出生和连月的旱情联系起来,有人说她是煞星转世降在了村里危害村民。这一言论颇得民心,恰巧村民们正好没处发泄对连月旱情的不满,老天爷是骂不得,如今来了个煞星转世,个个把心中的气闷宣泄在了未未身上。

村长抵不住民怨,应了村民,请了个道士。道士扳了扳手指,算了算未未的生辰八字,说未未的生得蹊跷,八字是“天克地冲”之象,阴气极盛,确实是天煞魔星转世。

村长和道士的来回几句低语,没能逃得过村民们根根直竖的耳朵。这一惊人的消息还没能过得了正午,便沸沸扬扬起来。村民们扛着锄头围住了黎家,谩骂声不断,只是谁也想不出解决问题的法子。

黎二子急了,眼孔中透着惧意,似乎手中的长相怪异的女儿不再是他亲生的,而是自己祖上造孽的结果。那夜,黎二子和村长、道士二人商量了一宿,觉得孩子是杀不得,杀了也会迁怒煞星,后果不堪设想。最后决定把未未关在黎家楼顶的小阁楼上,然后叫道士作法,把煞气封住。



不知不觉间,未未在四面围墙的阁楼中度过了周岁,开始吃干粮了,从那以后生母也就不再上楼给她喂奶。黎二子便在门面上凿了四方形的不大口子,每早把食物和水塞进阁楼。未未自出生便与人世隔绝,生母虽喂了她一年的奶,但她却怕触犯了煞星,每次都要等黎二子把未未恭敬地放在怀里,才战战兢兢地掏出那涨实的乳房让未未吮吸。瘦小的未未像是只拔了毛的鹌鹑,肋骨清晰地根根凸显着,她似乎把全身的力量都汇在了唇齿之间,奋力地咬吸着那颗暗褐色的乳头。

生母闭着双眼不敢去窥视怀中那狰狞的胎记。有时未未吸得急了,唇乳间嗞嗞声不断,生母每每听得这声响都以为自己惹恼了煞星,生怕自己的奶头被她咬断,脸部的肌肉刹时绞结在了一起,豆粒大的汗珠从额头逼出,也顾不得煞星满意与否,用力地把未未扯开,睁着满是惊恐的眼睛,盯着未未依然嘟动着的小嘴和嘴角淌下的乳汁。

封闭的环境使得未未因此错过了语言的启蒙和心智的发展,同龄的孩童都开始了牙牙学语,眼神中露出顽童的狡黠,可未未的心灵却还像是个一张白纸。

阁楼的小窗是未未观察外界的唯一管道。她喜欢伏在地上看清晨太阳光从窗栏中洒进来,投射在地上的影子在霎那间像老鼠似地窜开,隐没在墙角。秋时南飞的大雁排着人字划过那寸许的蓝蓝天际,未未见了会痴痴地笑,因为她喜欢人字的形状和它在空中缓缓驶过的速度。

那是个阴雨绵绵的下午,雨水打着窗沿滴滴答答地落在阁楼靠窗的地面,冷冷的空气夹着阴湿的风吹了进来,未未冷极了,蜷缩在墙角,瑟瑟地发抖。这时,一只湿漉漉的乌鸦停在了窗口,灵巧的脑袋从窗栏子的缝隙中探了进来,闪烁着灰亮的眼睛,警惕地环顾四周,轻轻地扑飞到了地上。它抖了抖身子,溅了一地的水,探伸着尖啄去捡食地上的米粒。未未先是被这突如其来的活物吓着了,紧抱着双膝,不敢吱声。但看久了,却发现这浑身油亮乌黑的家伙对自己没什么敌意,便放大了胆靠近了几尺。乌鸦转了转眼珠,扑扇着翅膀,轻盈地跳开了几步,但却似乎对于眼前这个油头污面,趴爬在地上的孩子没有惧意。未未睁大了好奇的眼睛,右眼像是夜幕下的星辰一闪一闪的。

第二天,乌鸦带着它的同伴一起造访了这黑漆漆的阁楼,肆无忌惮地啄食满地的米粒。打那以后,飞来寻食的乌鸦越来越多了,原本空荡荡的阁楼一时间热闹了起来。久而久之人禽间的间隔变得越来越模糊。乌鸦去了对未未的戒心,未未竟也学起了乌鸦的一举一动,她曲着双腿,张开短细的胳膊,跳跃了起来。

童心正盛的未未也爱和小乌鸦嬉戏玩闹。有时她会和乌鸦们厮打成一团,用她扁平的嘴轻砸小乌鸦的脑袋,然后灵巧地避开,蹲坐在角落,骄傲地斜着头。

夜间乌鸦归巢,留下几片长长的硬毛,阁楼狭小的空间里弥漫着鸟粪的气味。未未痴痴地望着窗外浅红色低挂的月亮,月面上似有淡淡的影子。未未以为那是白日和他玩耍的小乌鸦,于是向着月亮的方向伸直了脑袋,扇动起了双臂,但却无论如何都飞不起来。她忽然感到一种忧伤的感觉积在喉咙口想要抒发,竟不自觉地呀呀叫了起来,像是在唤着那在云端里飞翔的小乌鸦。

从此,黎家的阁楼里时常在夜间传出乌鸦的叫声,声声沙哑如同一把把锈刀,摩着黑石般的夜空。那声音在村民听来似催命令。许多人失眠了,夜夜睁布满血丝的双眼,警惕地注视着四围,微微颤抖着双手,来回摸着床延,生怕煞神上了床,将自己的魂魄吸食。大胆的青年会瞒着大人,偷偷地从侧面溜出来,躲在黎家的篱笆下,从篱笆间的缝隙中朝阁楼观望 ,只见隔楼黑漆漆的如同地府的入口,几只乌鸦在楼顶上盘旋,呜呜呀呀地和屋内的煞神对着话。惨白的月色下乌鸦的黑羽似乎撒上了银屑。年轻人不敢多看,唯恐被乌鸦瞧见了,被它们灰亮的眼神迷住。

村民们对于未未的惧心加重了,谈论未未成了村子里禁忌。黎家门前的小路厚厚地积了一层黄叶,上面星星点点地满是乌鸦的粪便。村民们不敢走近黎家,宁愿多走上一段坑洼的山路,也不愿经过黎家门口的小径。黎二子和他的媳妇得了忧心病,几晚都没能合眼,只能匆忙地收拾了几件行李,速速离了家。原本想去亲戚家借宿几日,但亲戚都顾虑黎二子和未未的关系,怕他把霉运带上门,都和气地回绝了。无奈黎二子只能只能在离村子不远处的小柴屋里落了脚。

他怕怠慢了越长越大的煞星,依然往阁楼里送饭递水。一次,黎二子把饭从洞口送入阁楼的时候,未未正巧半蹲在门旁,见了饭盒便用嘴如同乌鸦啄食一般去吃饭,牙齿刚好碰到了黎二子的手。触碰的那一霎那,黎二子好像是被蛇咬了似的,双脚失了重心,仰面摔了下去。未未听得门外的动静便趴地,从洞口向外查看,呀呀地叫个不停。黎二子抽搐着脸,颈部的青筋一根根凸起,喉间像是塞了点了引线的炮仗,即将释放出无限的恐惧。


从那以后,黎二子去阁楼送饭的频率越来越少了,送饭时他总是蹑手蹑脚地爬上阁楼,生怕失修的木梯发出吱吱的声响惊动了煞星。他再也不敢把握着饭的手伸进孔洞里,而是战栗地把洞门的盖子轻轻地掀开,用力地把食物和水罐子投进阁楼里,然后连滚带爬地下楼,夺门而出。

吃不饱的未未日益消瘦了下来,颧骨高高地凸起,满身粘着污垢。她总是撅着嘴,蹲在地上,挥动着双臂,连乌鸦也分不清她到底是人还是鸦。未未长高了,可以趴在窗前往外观望,高度开阔了视角,未未发现除了蓝天和飞物之外还有还有许多新鲜的惊喜。眺望远出,在那儿有一片金黄色的油菜花,有时穿着春袄的孩童在其间互相追逐,黄里跃动的几点红绿。未未不由地把手探出了窗栏,风从她的指缝中穿过,她似乎意识到了封闭的阁楼和无限外界的差别。

未未似乎明白了自己的缺陷,她不能像同伴那样自由地来回于阁楼和外界之间。木窗栏之间的空隙在乌鸦看来只是进出的门,可对于未未来说确是一堵冲不破的屏障。未未似乎清楚了出口的意义。出口的另一段是无际的天,是飞翔。

未未直起了身子,用双手奋力地拉扯着木制窗栏,要把这障碍除移。“啪”一声,长年失修的木栏竟然被她折断了。未未欢声地叫出了声,四近的乌鸦都飞围了过来,应和着未未。黎家的院子顿时沸腾了起来。未未狂喜般地把剩余的木栏根根拉断。将头探出了窗子,这时从南方吹来的和风飘荡起了她打结的长发,暖暖阳光射在她身上。未未感到了一种无限广阔空间感,那是种美妙的感觉。

扶着窗沿未未爬上了窗台。她半蹲着,双臂微微抬起,直直地僵在两边,向着天空伸长了脖子,一种乌鸦起飞时的姿态。她呀呀地唤了几声,声音急促,透着孩童的迫不及待和对于飞翔的憧憬。

她跃离了窗台,双脚腾空的一刹间,仿佛自己的和蓝天混成了一体,身体仿佛失去重。飞坠直下间未未裂开了嘴,欢心地笑了。啪一声,重重地砸在了硬地上,身体好像散了架。鲜血从未未的眼角间流出,划过她右脸的黑色胎记,一滴滴地坠在干燥的黄土地上。未未无力地扭动着,抽搐着双臂,似乎还想再飞起来。乌鸦闻到了血腥,叫唤着飞近了未未仅存一丝气息的身体。

不一会儿未未绝了气,微笑定格在了在了他稚幼的脸上。村里人很快发现了未未的尸体,层层把她围了起来,他们的脸上没有惊吓或恐惧,也无人为她的死难过哭泣。他们只是面无表情地围看着,交头接耳地低声议论着,像是一堵冷冰冰的石墙。

当夜,黎二子用草席把未未的尸体裹了起来,放上了运输庄稼的独轮手推车。他沿着山间的小路把未未带到了村外的荒地上。他把未未的尸体搁在地上,从车上拿出一把铁锈了的铲子,然后在尸体旁挖掘葬穴。掘着掘着,他忽然觉得天好像阴冷地沉了下来,压着自己的胸口。他抬起了头,只见北边飘来了一大群乌鸦,向着村子的方向飞去,黑漆漆地像是团黑云把一大块天空给遮蔽了。

黎二子慌了神,铲子哐当一声跌在了硬土地上。

(村里诞下鸦婴,善禽哑哑预知风雨,不过人世愣然无知漠然无情,乌鸟一生白白净净,末了的殉道,也是为了见证人们心底的黑影,同时暗示了我们的天性,藏着一种半恶半善的欲力,像是半人半兽的原罪和原型。毕竟还是人不如兽,黑漆漆的故事暗指进化的暴力,书写拥有了更大的关怀,文字也就可以飞起俯看目下的种种悲剧。)

伊伶的从此之后



嘈雜

阿洋從背後環抱著她,鼻尖貼著她的鎖骨,深深吸了一口氣,好幾次她覺得自己差一點被他吸進體內。於是,每當他這麼做時,她就被逼著也得用力地呼吸,仰起頭、聳起肩膀拼了命地吸氣。宛如她不照著做的話,就會真的被他吸進去。

自從搬到阿洋的家,他們時常複習著這個動作。她并不享受這種溫柔的佔有。據他說,她身上有種冷冷的味道。就像吸進了冬天里的寒風,太大口吸入就會猛烈竄進鼻腔里,那股刺痛直衝腦門,讓人以為快要窒息。她不明白爲什麽阿洋要這麼做。但越是快窒息,他吸的越是用力。

住在房子里的時候,她能無時無刻感覺到阿洋的存在。他的呼吸聲充斥著房子的每一隅。她在房子里所做的每一件事都必須跟著他呼吸的節奏去進行。她不知道還能忍受他多久。她常常幻想某一天,自己再也不能忍受他的呼吸聲,趁他在睡夢中時,用枕頭把他給悶死。

初次與阿洋見面,他們倆一句話都沒說,只是微笑地點了點頭示意問好。然後也忘了細節,就自然而然地走在了一起。她喜歡兩人在悠閒的下午就默默地肩並著肩逛著人煙稀少的街,或花一整天的時間坐在海灘上望著海水的來去和太陽的升落,又只是在電視面前看著肥皂劇里的瘋女人因為失去了愛情而變得異常冷靜。她以為可以就這樣一直過下去,就像以為冰塊不會在熱咖啡里溶解一樣。

搬家的那天,阿洋到家裡幫她搬行李。她老家後院有一顆老樹,媽媽說是爺爺種的。臨走前,她只想好好地看看樹上的紫藤花。紫藤花是藤蔓植物,需要依附在別的植物上才能生長。她還只有三、四歲的時候,樹上還沒有紫藤花。突然有一天,她看見老樹的樹幹邊緣長了些稀稀疏疏的花瓣。那些花就開始慢慢地往下生長。上小學後,她最常做的一件事就是站在老樹下,仰首望著這些花。那時,她還不夠高,紫藤花也長得不夠長,就算伸直了手也碰不到。她就看著紫藤花每天盡情地換色。不同的亮度照映能使紫藤花反射出不同的顏色。烈日當空時,看起來是淡淡的粉紅。夕陽快落下時,就變成了粉紫色。離開的時候,是少有的一顆星星都沒有的夜晚。可能是這樣,連蟋蟀和蛐蛐都不敢發出任何聲音。她摘下了幾片紫藍色的花瓣,無聲地,堅定地牽著阿洋的手離開家。

車程上,她把花瓣放進小瓶子里,那是人們通常藏收彩色紙折許願星星的瓶子。沒有人開口說話。她只聽到車內冷氣槽裏的氣流發出的聲響,和手中的紫藤花微微顫抖的聲音。

到阿洋的家時,他就那樣從背後抱住她,握著她握著瓶子的手。當時,她還以為她找到了落腳的地方。

小時候,她以為大人們都擁有神奇的魔力。因為她不相信她的父母總只是碰巧在她需要安靜的時刻大吵一架,讓她無法集中精神。跟同學講電話聊天時,他們吵得她聽不見同學的話語。聽歌時,他們的吵罵聲就會掩蓋收音機里的音樂。還有無數次,她從睡夢中被他們吵醒。她知道他們故意跟她過意不去,所以安排了各種突發事件來擾亂她的思緒。她總得回到長滿紫藤花的那棵樹下,靜坐著,整理心裡的混亂。

紫藤花長到她不需踮腳就能碰到時,父母的吵罵停止了。那時,她剛踏出社會工作。取而代之的是母親清痰的咳嗽聲,和父親用鞋子拍打地面的叩叩聲。剛開始時,她並不曉得父親每天晚上在做什麽。直到連續幾個晚上,她要到後院看紫藤花時,都會發現父親蹲坐在廚房的垃圾桶旁,把鞋底的縫隙里的污垢敲出來。必須連最後一顆沙粒都敲出來了,他第二天早晨才能安心地穿著那雙鞋出門。父親是如此專心,她每一次經過他身後到後院去時,他都不知道。

每當工作又迫在眉梢,一個好創意就快成型浮現在腦海時,那一陣陣的叩叩聲就會打破房子的沉默,和她那好不容易才沉澱下來的沉寂的心情。母親的清痰聲同時應聲而起,所以很多時候她不禁懷疑鞋子底下是否藏著一個小紙人。可是,這樣的想法似乎破壞了這屋子裡從始至終的完美交響。

她無意也無力阻止這場絕妙的合奏,所以她就得搬走,只是沒想到阿洋也在等待另一個人的伴奏。

她又在趕財務匯報的那一晚,阿洋的呼吸聲又縈繞在耳邊。他吸得特別用力,整間房子的氧氣都快消失了。她可以感覺到燈光似乎越來越昏暗。她的思緒一片混亂。辦公桌上瓶子里那幾片紫藤花花瓣,已經變成枯葉般的咖啡色。外頭下著細雨,她還是帶著筆電出了門。綿密的小雨落在她未上妝的臉頰上,頓時冷靜了狂亂的心緒。她慢慢地沿著其中一條她不曾經過的街走下去,希望能找到可以讓她好好寫完匯報的地方。

那是一家花茶專賣店,店面不大,只有店長一個人在打理。可能因為天色晚了,只有她一個客人。她點了一杯玫瑰花露就開起筆電繼續工作。正在聚精會神之際,店長送來一份鬆餅說是請她吃。

她滿足的嚼着生平吃過最好吃的鬆餅,當手指頭不停地在鍵盤上敲打時,店里也正在準備打烊收工。店長洗刷著餐具,水打在水槽的聲音是窗外快樂的雨。餐具碰撞在一起時發出的清脆玻璃聲是忙裡偷閒中難得的清爽。她抬起了頭望了望店長,發現他也在望著自己。兩人微微地笑了。

(人间过于拥挤热闹,一不留神就会被吸进去,然后呼呼跟着响起。如果拒绝愤怒喧嚣,就像故事里的『她』,选择从命运嘈杂之处,默然走出自己的孤单无语,最终必能拥抱一种万籁俱寂的声音。文字少了杂音就能安心静候,书写悄悄完成的喧哗。)

芷沁的从此之后



画痴

午后的闷热慢慢消退,墙上陈旧的布谷钟跳出一只缺脚的布谷鸟,没有发出叫声。他抬头瞄一眼钟面,再看看外头逐渐昏黄的天空,提起背包就往屋外走去。

屋子旁边是大水沟,长着一株株的芦苇,密密麻麻像围墙一样延伸到三十米外的一座小山丘。起风的时候,芦苇细长的叶发出沙沙的声音,小巷里那几只咧着嘴撕扯着不知是乌鸦还是麻雀的野狗又开始一阵狂吠。完全不受干扰,他只是静静地欣赏余晖下闪烁的一片金黄,轻轻摇曳着。那是一种习惯,每天傍晚去小山丘的途中,是这片芦苇林稍稍安抚了他悸动不安的心。

他是在小山丘上遇见她的。

那里是他平时画画的地方,没有人知道芦苇后面有这么一个山丘。他从小就不爱念书,就是美术方面特别有天分,别的都不画,就只画些花花草草。小山丘提供了所有的素材和灵感,他喜欢坐在草地上用炭笔把周遭的自然都收录在画纸上,一遍又一遍。一张张的木槿、小白菊、含羞草如今散落在房间的四周,他从来不觉得自己会有对它们失去兴趣的一天,直到她单薄的身影把他的目光从野菊上调离。

几乎第一眼就可以肯定她不是这里的人,村上鲜有陌生人到来。如果不是胸前那不甚明显的起伏,他恐怕不会知道那是个瘦弱的女孩,病态的身躯几近畸形。过长过宽的T恤把她衬得更细更小,两只长长的手臂垂挂在身侧,像是连举起来的力气都没有。松垮的及膝牛仔裤被洗得泛白,露出的两条小腿毫无生命力,只是在杂草间拖动脚丫,漫无目的地走着。周遭的空气因为她而凝结成块,那是一种他不懂的氛围,重重地压在女孩过于纤细的肩膀上,顺道压住了他的心。

女孩越走越近,甚至可以嗅到她身上传来一股发酸的气味。他不晓得那味道是来自那套肮脏破旧不堪的衣物,还是她脚踝那颗硕大的脓包。而她只是踩过了他的背包和画纸,始终没有发现他的存在。空洞的眼神没有焦点和光彩,只是散发出淡淡凄然的美。那瞬间他很想忽略她左脸颊上布满的水泡,可是凌乱的黑发怎么遮也遮不住,硬是突出了那份悲凉。

她的世界好像只剩下她自己,而他的世界只剩下她。她不是比花草更出色更教他着迷的东西,只是刚好让身边所有的东西都腿了色。他的眼里仿佛只有她是有颜色的——灰蓝色,很惨淡的灰蓝色。

那个黄昏他第一次画了花草以外的东西。和即将枯萎的杨柳有点像,只是这次濒死的是灵魂。他再也画不出那些花草树木了,没有人知道他悄悄换了作画的对象。

后来村子里陆续出现了各种关于女孩的传说,有人说她是破坏人家家庭的第三者,脸上的伤是男人的妻子弄出来的,毁了容才躲到这个小乡村。还有人说女孩被自己父亲虐待,好不容易逃了出来,人却已经成了这副疯疯癫癫的模样了。流传最久的说法是,她只是一个到处流浪,身患重病而且失去记忆的可怜女孩。

没有一个说法得到证实,旧的和新的谣言继续在村里散布着。女孩的身世至今仍旧是个谜,他还是天天傍晚带着画具到小山丘上等待。

(画者与书写的人很像,文字是色块间夹色块,往外看是此世的彼时现在,往内窥探又是自己的黑灰掺白。天地间唯云空花草近乎纯色,画家绘出本相,出神的刹那女孩怯怯走来,虽然故弄了一点玄虚,但是原来永远还有另一个无法着色的人,让所有的表面光鲜都黯淡下来。)

慧妮的从此之后



花在我们从前留下的缺

阿胜越走越着急,四周漆黑一片,他加快了脚步,拼命寻找出口。待这个世界毁灭成零碎瓦片之前,阿胜却先到了世界尽头,右脚一个踩空,身子以光速直坠。他叫不出任何的害怕,所以准备就这样疯狂地死掉。这一刻,妹妹毫无预警地出现在身旁,握住了他的手。周围顿时有了光亮,天空下起了菊花瓣。白色的菊花瓣如雨落下,转眼淹葬了
妹妹,就连自己也快被这片苍白吞噬了……

“不要!”

湿热的汗滴流过阿胜的背。早上5点25分,刚才做了恶梦。阿胜再也睡不着,他起身走向床头,开了灯,视线停留在墙上那朵雏菊上。

阿胜特别喜欢那素描的凌乱,线条时而刚强深厚、时而温柔浅显的,仿佛菊花坚强而美丽的生命力。

他想起了妹妹。

那天,阿胜正在打篮球。妹妹抢了别人的冰淇淋,被她阿嬷追着喊打,慌乱逃跑时撞到了阿胜,强大的反弹下瘦小的身躯跌倒在地。眼见气坏的阿嬷就要伸手打妹妹,阿胜立即挡在前面,请求阿嬷原谅她。妹妹离开前,将她手中画册的一页撕了下来,送给了阿胜。当时,害羞的妹妹一句话也没说就走了。

阿胜越看,越怀疑这朵花是不是幼稚的妹妹画的。他摇着头,笑了笑。

窗外早晨的初光微微升起。阿胜吃完早餐后,便抓起沙发上的篮球出门去。他每天都会去练球,那是从小养成的习惯,也是为了远离这间房子的冷漠而培养出的兴趣。

天不作美,不过练了一个早上的篮球,中午就下起了滂沱大雨。阿胜在篮球场附近的组屋楼下避雨。雨势渐大,这个冷天几乎应该是寂寞度过的,但阿胜却在这时感觉一丝温暖扫过了肩膀。他回过头,发现是妹妹。两人肩并肩,坐在地上,阿胜一眼就注意到那角头翘折曲起的画册。

“可以借我看吗?”阿胜指着画册问道。妹妹低头看着画册,手指头无故在上面画起了小圈。

“我很喜欢你送给我的画喔!花很漂亮!”阿胜哄小孩子有一套,妹妹很快就乖乖地把画册交出。翻开后的第一幅画,画得普通,却莫名其妙地吸引着阿胜。

那大概是每个小孩心目中房子的典型模样,太阳努力照亮着大地,花朵使劲地在呼吸中成长。阿胜尤其羡慕这朵在户外的花,他也拥有过这般单纯的快乐。可爸爸去世后,那个女人曾狠狠地教训了阿胜一顿,偶尔想起总叫他不自觉地瑟缩。

一阵震耳的雷声忽的打乱了阿胜的思绪,溅下的雨水喷到了画页的边缘,阿胜赶紧抓着妹妹和画册往隔壁的便利店里躲雨。他望了望手表,已经是晚上八点。豪雨继续无情地下着,但阿胜猜想阿嬷会担心她的孙女,便决定先带妹妹回家。

阿胜淋着雨,背着妹妹穿过两条街,终于到了她的住处。阿嬷早在门外的走廊徘徊,一看见阿胜和妹妹,就破口大骂,不论妹妹怎么极力地躲在阿胜背后,阿嬷还是硬生生地将三大巴掌掴在妹妹的左腿上,待气消后又命令妹妹马上去洗澡。换作是别的小孩早就嚎啕大哭了,可是妹妹不但没流泪,而且还很听阿嬷的话,她这般年纪的懂事,阿胜倍感讶异。

阿嬷看在阿胜冒雨送孙女回家的份上,也没多加责怪,“进来坐吧,记得把上衣脱了,不然会着凉。”

屋里的墙漆早已脱成旧黄色,天花板上一条长长的灯管,在这个雨天还迎来了几只蚊子在灯光下结群取暖。客厅的角落有一台电视机,地板上铺着两张薄薄的床单,还有堆叠在靠近厨房入口的衣服以及一些泛黄的书报。阿嬷递了杯姜茶给阿胜,无意中注视到了他右背上的一块疤。

“你背上的疤,小敏也有一个。”

她捡起脚边小敏的画册,翻出的一页,有一个凶神恶煞的男人,和一朵枯萎的菊花。

阿嬷若有所思地叹了一口气:“小敏的爸爸有精神病,有一次发作时不停地撞墙。我和小敏的妈妈想把他拉开,而小敏却在这个时候跑了过来。他突然就无故抓住了自己的女儿,一口咬着她不放。可怜我的乖孙,哭得哑了,从此也不能说话了。”

“小敏喜欢画画,尤其是菊花……”

阿嬷哽咽,接着没多说,只是不停翻着画册。

阿胜陪着看,突然感觉一股强烈的情绪涌上心头,像是怜悯,连带着苦涩的滋味。他扭过头,抚摸着右背上的肉疤,脑海闪过十岁那次烟蒂钻入皮肉的折磨。多次用刷子拼命想除掉那块已经结茧的肉疤时,伤痕却好像一只寄生虫,总在血泊中又悄悄复活。暗红色的肉疤很固执,似乎执意跟随阿胜这一辈子。

顿时,有股炙热缠结在胸口越来越强烈,阿胜的眼睛开始刺痛。多得阿嬷轻轻地拍了拍肩膀,阿胜才回过神来止住了眼泪溢出。憋着多年的心事畏缩着痛,此刻却在阿嫲的一扇风、一点头中淡化了。他长大了,所以明白小花总会茁壮地成长,不可能因为曾经掉落的花瓣而从此凋零。

这时,小敏已经洗完澡,走到了客厅。阿嬷握着毛巾,轻轻地为孙女擦干头发。

“脚还会痛吗?”

阿嬷边轻揉着小敏的左腿边问道。小敏用力地摇了头。

眼前的是一朵小花,阿胜感觉自己从此有了使命。

“以后哥哥教你打篮球,你就要教我画漂亮的花噢!”

小敏猛点头,笑得灿烂,两人用小指打了勾。

(命运在流水落花之处,总会拿一些,然后给一些,万物凋零为了再开一遍。怜悯是对自己的慈悲,熟悉与陌生的人与人之间,需要在彼此的残缺中才能完全。黑暗背后,文字如果专心循着枯瓣,书写就会寻到一座芬香的花园。)

Friday, May 13, 2011

书铭的从此之后



留逝

房里的電風扇靜靜地掛在天花板上,旋轉著夜晚的悶熱。他依舊繼續燙著木板上的和服,即使時鐘的針已繞過十一點。

幾個月前,他自己還請了假,帶著奈息和兒子回到山形。他們一家人就在鄉下陪著卡桑度過了元旦。就有那麼一次,他更趁著兒子睡午覺時,偷偷地騎著自行車,帶著奈息穿越作並的村落。一路上,四週的民宅似乎變得非常的稀疏,而蒼鬱的樹枝更時不時在他們倆的身上投下了深濃的影子。他們的襯衫雖都被汗沾得濕答答的,但不一會又被風吹干了,那樣重複了好幾次。最後,他還帶奈息到一家小食堂去尋找她最喜愛的蕎麥面。隨著嘴裡那擴散開來的馨味,奈息露出微笑,正如現在他手中和服上的櫻花圖,迷人芬香。

他相信奈息見到這件特別為她訂做的和服時,一定會雀躍欣喜。不知從什麼時候開始,他發現自己的妻子有點象卡桑。小時候,多桑在一家宅配公司當送貨員,卡桑每晚都會在臨睡前一邊唱著民謠,一邊耐心地為多桑燙著制服。一團團的蒸汽隨著卡桑的歌聲,靜靜地從舊式的燙斗中冒出,然後鑽進柔和的燈光裡頭。他發現,奈息其實也和卡桑一樣,總會細心地替他把上班服和領帶燙得整整齊齊的。他知道這次該論到他為奈息做一點事了。

奈息非常喜歡和服,但是要在這裡找到一家專賣傳統和服的店卻有困難。他好不容易才找到一位縫製和服的師傅,而他相信如此精緻的和服穿在奈息的身上是最適當不過的。

他小心翼翼地握著手柄,連續噴了幾次的水後,又再次將燙斗在和服上來回地滑動著。隨著水珠的蒸發,和服上紅白兩色的線條開始交叉出一種曖昧的溫柔。他撫摸著那些線條,任由和服所散發的溫度就那樣輕輕地滲透他的肌膚。他發現和服上仍有許多皺紋,即使已燙了好多遍。但是,他又不敢把熱度調高,只因害怕會將質料的柔軟燙傷。

記得奈息剛過來陪他時,一點也不熟悉和了解新加坡。她總是那麼隨著自己的心意,穿著和服到Liang Court 的紀國屋書店去買雜誌。在Starbucks陪她喝下午茶時,雖然他發現週圍的一些人都以好奇的眼光投向她,但他始終沒對她說些什麼。最終,奈息還是提出了回國讓兒子接受小學教育的要求,而他那時才開始發現,妻子其實一直以來都無法適應這裡的生活。不過,令他感到慶幸的是,他們倆又再次回到了他的身邊。

那件和服的皺紋總算被燙平了。浴室里這時傳來熟悉的歡笑聲。他知道奈息一定是在為兒子洗澡。他自豪地將和服掛在衣架上,打算給奈息一個驚喜。他輕輕地推開了門,卻發現浴室里是空蕩蕩的。

他開始感到害怕,袒露在白色背心外的雙臂頓時昇起一絲寒意。

他好想洗個熱水澡,卻發現浴巾和肥皂都還在行李箱裡。在日光燈的照明下,臉頰上潤濕的汗滴堅持折射著柔弱的光。冰冷的行李箱依舊凝視著他,即使他始終不願將關緊妥當的記憶打開。

後來,他在浴室裡的掛架上找到了另一條浴巾。 他脫了背心,輕輕地按了按鈕。熱水嘩啦地灑了下來,狠狠地淋著他,更沿著他身體剛硬的線條往下蔓布。雖然鏡子一直以來都在浴室里,但是他卻從來沒有如此赤裸裸地將自己暴露在視線裡。他渴望鏡子真能將他完全吸進去,甚至不需為他留下任何影子。望著自己的身體,從頭髮﹑臉頰﹑小腹﹑大腿至腳指,他發現這是一個三十歲的身體。他總覺得,這種年齡正是幸福的開始,直到他們不再出現為止。

那天,他靜靜地搭著班機回國找奈息。一路上,雖然沒和週圍的搭客多說些什麼,但他確信,大家的內心一直都在為彼此的遭遇而感到難過。下了飛機,那裡獨有的涼風卻夾帶著一絲令人感到不自在的寒意,即使那塊土地仍舊堅持以它的殘存擁抱著他。到了球館,他更是逼自己鼓起勇氣,往棺蓋的小窗里輕輕地看了一下。眼前那兩副棺材躺著的正是奈息和兒子,但他卻表現得異常的冷靜。記得當奈息聽到宮城縣的海嘯警報聲時,就已在第一時間撥電給他。

“一切都好。電話等一下可能就不通了。不過請放心,孩子在我身邊。 ”

後來,他就再也沒有聽到任何的消息。他確信,奈息一直都緊緊地牽著兒子的手,即使在大水把他們吞噬之後。

淒涼的哭泣聲再次泛起。又有一名死者被家屬歸認了。奈息和兒子的棺蓋上也都各別被貼上了姓名。小窗子即將被關閉的那一刻,他發現自己的視線一片模糊,再也克制不住了,沒辦法不哭。

從窗外吹進來的風,晃動著垂掛在櫃子里的那幾件和服。

那晚,他摟著兒子的抱枕靜靜地躺在床上。和服散發著奈息身上的體溫,驅除了他的孤獨。他也終于明白,卡桑為什么總愛穿著多桑生前的睡服入眠。

(文字之于书写像是爱情,最深邃赤裸的总是皮肤。思念的愁苦其实就是恋物的单孤,男人穿上妻子的和服,记忆如气味交织温存,布绸一丝丝的暖意覆盖,身体终于在海水的尽头找到了另一个身体,汹涌中安安静静的互相拥抱。仿佛只能如此依偎,在一场灾劫之后。)

Thursday, May 12, 2011

逸玲的从此之后



剝離

再度踏上這片土地也是好幾年后的事情。

二月的臺北仍舊彌漫著一股冷空氣。我還以爲沒有什麽可以比我此刻的心更冷,才發現原來你成長的城市和你,一樣默然冷峻。我們相識的這些年來,相處的時光甚少但卻過得很快。快得我只能記起一些片斷,再從這些零碎當中撿起對你的想念。

車子往市區駛進,佇立的路燈飛逝成彩色的霓虹。浮動的光點只是裝飾,那背後的幽暗纔是存在著較多事實的景觀。深沉的布幕讓我憶起你的雙眼。那是擲入石頭也無法聽見「撲通」的黑洞,但那種墨色同時逗留著一份閃爍的溫柔,忽明忽滅的光束引著我步入鮮少人闖入的境地。

他卻和你不一樣。

那年我出了國當交換生,就在校園遇見了浩。浩是像太陽花的男人,整齊的黑色短髮和壯碩的體魄。我們在臺灣初夏度過了一段時間。雖然浩在結識我的時候已經有了愛人,雖然我知道我即將陷入尷尬的處境,雖然我們之間沒有真正的感情。雖然如此。我們還是決定了要揮霍青春這件事。

原以爲浩會和其他大部分新加坡男生有異,但我不久便發現從小移居臺灣的他,血液中仍淌著一種近乎懦弱的心靈。儘管外表是一副陽光少年模樣。在一起的時光很多時候是坐著他騎的機車,穿梭車水馬龍的巷道,從一処吃到另一処,一直到肚皮鼓起來天也黑下來,才送我囘宿舍。至於聊天,沒有什麽實際内容是記得住的。

沾滿油光的嘴巴在他曬焦的臉上特別顯眼,像偷吃雞腿的小孩,只懂被逮着后咧嘴傻笑。每次看見那張臉,我都會驚呼于我的決定。媽媽說媽媽說,浩縂這樣開始他的每一句話。其實浩是被困在男人身體裏,一個活脫脫的幼稚小男孩。而我,不喜歡像男人的男孩。

好幾次想捎封信給在新加坡的你,但始終無法把想說的寫下來。而在我的要求下,你還是回絕了寫信這件事。

「進來吧」如此誠懇。

那天,百葉窗映出的光條掃過浩的臉,褐色眸子定定地注視著我。浩的臂膀禁錮著那年我的身體和裡面的魂,無法掙脫那些脈動的肌肉。電風扇左右擺著頭,吐出一些無法排解熱意的氣流。浩只管舔舐著我。下午空蕩的房子回蕩著交錯的聲響,而夏蟲的鳴叫也不曾間斷,直到呼吸平息后,才肯褪去。被子及床單一片片血紅。浩一邊起身穿上衣褲,一邊看著床上的我。我再次直視那雙眼睛時,看見最猥瑣的人性。

然後他抿了嘴唇,又讓我想起那個小男孩。

我獨自歸返。「少女的祈禱」在街頭響起,趨步向前,看見附近居民拎著幾袋已分類的垃圾,耐心等待垃圾車停靠。往來的車頭燈令人眩目,我只好停下腳步,扶著身旁的柱子。大概是塑膠袋沒綁好,遞給車上的人時候,其中一人掉了只破舊的洋娃娃。彎下腰,湊近點看,娃娃的裙子早已襤褸,關節也已松脫,一經觸碰,四肢便自行掉落。

「不好意思!」她伸手向我示意。

應該和我年齡相仿,但我不禁驚嘆于她那若冰霜的肌膚。陌生女子奔向欲開走的垃圾車,把破爛的玩偶交給車上的人員,那人瞥了它一眼,就把娃娃隨意扔下。直到那一幕,我才感覺到身子裏鼓噪而有溫度的一部分被什麽硬生生擰死。飄雨悄悄落在臉上,身上,衣服上,很輕很輕。我無法呼吸。拖著身子回到房間,我倒頭就睡。

我還以爲我的生命可以就此結束。

在半夢半醒的幾天,關於我們的一切,又被從荒漠邊喚囘。最深刻的是坐在你的單車上,一起在放學后閑溜達。在島國太陽出勤的時候比烏雲多,縂把水泥地烤得熱烘烘的,你清秀的臉龐竟也泛起了紅暈,還有幾滴汗水從髮際緩緩滑落。你騎著單車時,我喜歡看著車輪的影子不停跟著我們轉動著,夾著齒輪頻頻吵雜的聲響,像是旋轉木馬反復循環的幸福。還以爲穿著校服的日子可以永遠繼續下去。

從那時候,我們之間就很少説話,但彼此都知道對方的心思。或許因爲過於相似,我們無法再在肉體上有更親近的距離。那次你只是吻了我,我就流下了淚。替我罩上外套后,你堅定地抱著我,不斷地拍著我的背,直到我沉沉睡去。誦經似的說「沒關係沒關係」,直到我張開眼睛,你才停止念念有詞。就是在那時,發現你的眼睛是一湖黑亮的水面,儘管我察覺得出你微妙的情緒變化,但始終無法參透深淵裏藏的,究竟是一圓皎潔的月或是只自我放逐的水獸。

之後浩和我並沒有就此結束。反而,我們瘋狂的,近乎變態的做愛。只要在一起,就可以不眠不休的做下去。對於那麽放縱的自己,我也詫異。無數的夜晚我們消磨彼此的精力和時光,也只是向索取溫暖的方法而已。浩是填不滿的缺口,惟有在我肩上抓出一條條的淺痕才得以滿足。幾度我嘗試讓自己離開浩,但最後只會更無法自拔地回到他身旁,讓他予取予求。

到了,阿伯囘過頭來説。下車后,計程車急速駛出這個死角。你果然還是來到了這裡,選擇以這種方法和我會面。那裏的人帶我見你。拉開櫥櫃的一刹,我還以爲又是你用肅穆的態度和我開玩笑。怔了一陣,我顫著手卻再也尋找不到一點點溫度。你蒼白了許多,原本瘦削的身材現在萎靡了。像是早上看見的那只麻雀,那麽自然安詳卻又潛藏著一份悲傷。死亡仿佛就是那麽一回事。

在那邊工作的人讓我等等,還需要十分鈡才輪到你。接著他們通知我你的死因是「服藥過量」。怎麽我從來不知道。抗憂鬱的藥物,他們說,然後把一封信交到我手上。這才想起你的父母雙雙在幾年前過世,當時因爲忙著工作,只和你聊了兩句,卻無法到臺北陪在你身邊。你也從來不多談你的朋友,所以我不知道這段期間,你是不是都是獨自面對這個世界。

胸口湧起一股鬱悶。我自私得可恥。

拆開信封,是你的字跡和一只貝殼色的吉他pick。紙上寫的是我的住址和聯絡方式,原來你早已計劃你的死亡。

臺北的空氣刺骨的冷,我點起一根煙,吸氣時火光如熒。吐出一團煙,蒙蔽了眼前的所有。那是和浩在一起時想模糊我們的臉龐時,做的事。現在,會再點起煙來,因為想在紛亂迷蒙中看見你的樣子。

回過頭,看見你被推進那巨大的銀色器皿。接下來就只是火焰肆意的燃燒。把手中的pick湊近臉龐端詳,街燈穿透其中,照出薄薄的似血絲的折曲。在手指的搓揉之間,緩緩飄出你的氣息。久違的溫熱感受湧上口腔,我不住地把pick揣入唇齒,用力地銜著。乾澀的唇痕一處處迸裂,我算是完成一個心願,成為你腥甜的入口。

閉上眼我還記得,你囘寶島當兵的時期曾經打了通電話給我。那是你在新加坡念完大學后的事了。一次娓娓唱了首批頭四的Yesterday,越洋電話的雜音,騷動著我們共同的過去。沙沙的琴音中,我邊哭邊笑說你傻。然後你說,是白痴嗎不開心就離開他,反正沒有罰款,怕什麽。那次通完電話,我就再沒有找過浩。

此刻阻隔著的冷與熱,在焚化爐割出一方相互踫撞著那玻璃片。由你那方傳來清脆的叩門聲,是你指甲的觸感裂劃過我的背,落在這岸,最後無法寄出的密語。

(男人是荒岛女人是漂流,反之亦然,不过在这个悲凉随处蔓延充满的繁盛之世,没有岸,只有昨日和今天都一样的海角天边。爱情总是了无尽期,直到魂飞魄散,肉身一片一片如鳞剥离,恋人以记忆相缠并且互相唤起,过去已经往逝的现在,男人用指甲,女人用背,作者用文字,书写了彼此的荒岛和漂流记。)

意晴的从此之后



约定等你

又是5月10号了,这一天,我坐在候机室的咖啡厅里,望着玻璃窗上的影子,心里想着他。每年的今天我都会到这里想念他,不知道他有没有感觉到?不知道他还好吗?

事情的开始是五年前的大学暑假,我还记得那一年,我要到香港去念一个短期的暑假课程。原本和朋友约好的,可是她们却纷纷打退堂鼓,所以最后我就一个人出发了。出国念书一直是我的梦想,虽然没能实现,但是能够出国修读一个短期的课程,也算了了我一个心愿。我带着兴奋的心情,踏上我的旅程。

那一天,我在柜台办理登记手续的时候,就注意到他了。高高的,有点瘦,脸虽然称不上帅,但是他的嘴角始终带着一抹浅浅的微笑。一切办妥后,我到候机室找了一个位子坐下来。望一望手表,发现离登记还要一个小时,就决定到处逛逛。逛到一半时,突然发觉有人在拍我的肩膀,身后随即转来了一把低沉的声音:“小姐,请问这护照是你的吗?”

我转过头,发现原来是刚才的那个男生。

“哦,你等等,我检查一下。”

我一边翻我的包包一边说道。原来护照真的掉了。

“真的是我的,谢谢你啊!”

我要回了我的护照然后向他道谢。

“不用客气,以后小心一点。”

他对我笑了笑。又是那个迷人的笑容。我的心怦怦的跳。不行,我一定要想办法认识他,于是我借故要向他道谢,邀他到了咖啡厅坐坐。

聊着聊着,我知道了他的名字——毅翰。也知道原来他要到英国去念书,我们聊得好开心。我发现我们拥有许多共同点,例如:我们都是家里最大的孩子,我们原来念一样的小学,我们都梦想开一间小小的咖啡厅,我们有同样的宗教信仰,还有我们都来自单亲家庭,我们的爸爸都离开了我们。我们的邂逅是一种缘分,能认识他,我觉得很幸福,他应该也是这么认为的吧。

离开咖啡厅前,他把他的项链脱了下来,然后帮我戴上。他微笑的对我说:“小雪,我很高兴认识你,你让我感受到了温暖,是一种打从心底发出的幸福。我们虽然要分开了,但我相信,我们会再相逢的。”

我的心底泛起了许多的不舍,但是我知道我们是要分开的,我们要去的地方不同,但是我们的心是在一起的。我也相信,在未来的日子里,我们是会再相遇的。我们走出咖啡厅,然后往相反的方向离开,我们说好了,谁都不要回头。转身的瞬间,我的眼泪夺眶而出。

突然,我听到了一把熟悉的声音:

“小雪,小心!”

我被一掌推开了。跌倒在地的我,马上转身,发现他躺在了血泊中。他的周围满是玻璃碎片。有路人围了过来,我听到有人说“马上打电话叫救护车”。我崩溃了,在一声大叫之后晕了过去。

醒来后的我,发现自己在医院里。妈妈就在我的旁边。我头好痛,发生了什么事,我为什么会在这里呢?妈妈告诉我:我在机场晕倒了,所以就和那个男生一起被送到了医院。我想起来了,是毅翰。我紧张的问妈妈:他怎么样了?妈妈说:他为了救我被天花板上掉落的水晶灯砸到,现在还在急救,可听说因为是砸到脑部,所以凶多吉少。

为什么会这样?老天一定是在和我开玩笑?这一切一定是一场梦,一定是的。我好不容易遇到了他,上天为什么要把他带走。我放声痛哭。毅翰,你为什么这么傻,我们不是说好再相遇的吗,你为什么忍心弃我而去。

过了几天,我出院了。毅翰的生命也被救回来了。虽然没什么大碍,但是他陷入了昏迷,医生说不知道什么时候会醒,或许永远也醒不过来。我出院后,去看过他一次,在他的耳边,我对他说:毅翰,我知道你是听得到我说话的,我想告诉你,我相信你一定会醒来的,我也一定会等你。我们约好再见面的。每年的5月10号,我都会到我们初次见面的地方等你。希望你好了会来找我。

后来,听说他的父母移民了,也把他带到了外国接受疗养。

一年后,我到了候机室的咖啡厅等他。但他没有出现。第二年,第三年,第四年,依然没有他的影子。今年,我坐在了同样的地方。想着:他会不会出现?他有没有感觉到我对他的思念?不知道他还好吗?毅翰不管你会不会来,我永远都会等你,因为我知道你一定能够醒过来的,也一定能够记起我们的约定。

(爱情和文字一样,容易让人无法自拔,但是书写和爱情一样,必须时时保持冷静,不可动不动就一片痴心。但是,女人大概都在心底等待,苦情戏里搭一个景,然后来一场死去活来,这一辈子就算找到了爱。)

娴慧的从此之后



那一种心动的感觉

如果在3个月前有人对她说,她会嫁给自己的上司,这位跨国公司的总裁,这位票选为城中最有价值的单身汉,她绝对会当成一则笑话听听,嗤之以鼻。不过,就在3个月后的今天,她还真是笑不出来啊。因为,她真的嫁给了自己的上司!所以说,有时候,人嘛,真的不能太铁齿。看看,她的报应不就来了。或许在他提议结婚的那一天,她的头壳也跟着他一起坏了吧。不然怎么会跟着他一起疯?

本来,他就不是一个会做出任何出格事情的人。也因为他那一身的傲气,而从不为难别人。不,其实她应该说的是,因为他那遂顺的人生,傲人的家世,优秀的外表,和聪明的头脑,使得他根本就不屑也不需要他人的帮助。

其实,有哪个小女孩不曾梦想着自己会有一天嫁给王子呢。在她刚进公司时,他也曾幻想自己有一天会嫁给这位帅哥总裁,当个豪门少奶奶的。不过,在她终于当上了总裁秘书的那一个星期内,她的梦想也跟着幻灭了。原来,他这人不止不苟言笑,性格机车又龟毛。这是真的!她发誓,在他那英俊外表底下,那讨人厌的习惯,是连圣人都会发火的。

话说回来,她早该觉得事有蹊跷才对。毕竟,公司里有那么多学历比她优秀,容貌比她姣好的秘书,这总裁秘书的位子,根本就轮不到她才对。后来,她才不经意得知,原来除了她之外,全部的秘书都曾有意无意的,试着勾引过总裁。不止如此,这些秘书因为达不到严格的要求,不是一一被裁退,就是选择离职。最后,只剩下她勉强过关。

她烦躁地抓了抓头发,“不想了,不想了!”,她大叫出来。下一刻,意识到自己还在公司,便马上捂住自己的嘴。还好,还好,现在只有她一个人而已,其他的因为受不了他大少爷那种挑剔的性格,都卷铺盖,走人了。咳,只剩下她孤苦伶仃的一个人,任大少爷差遣。还真是命苦啊!想着想着,都想为自己掬把泪。不过,很显然的,老天不但没有听到她的祈祷,还落井下石,连给她一点自艾自怜的时间都不肯。

“梁秘书,泡杯咖啡给我,顺便把上个季度的财务报告也拿进来。”

对讲机传来冷硬的声音,让她愣了一下。她完全就是现代版阿信了吧,不但白天要当大少爷的秘书,并忍受他在外人面前那种冰死人的态度。到了家,还要当他的老妈子兼煮饭婆。不但要为这挑食的大少爷准备营养均衡三餐,还要继续帮他抱咖啡,递文件。这根本叫她怎么活吗?啊,她真想对老天爷大叫!更想对这位大少爷发火,丢下一句“老娘不干了!”,就拍拍屁股走人。

但然,她只敢想想而已。咳……

“总裁,这是你的咖啡和文件。”

摆出职业笑容的她,哪还有刚才那副小媳妇的样子。

“没什么事就出去吧。”

呵呵,怎么会没事呢?这可是她想了好久的才想到的,包准能整到他,出一出这几个月的恶气。

“总裁,这是我的请假单,包括这几年累计下来的,一共是三个月零八天。”无视他那铁青的脸色,成功反将一局的她,踏着愉快的脚步走出总裁办公室。

亲亲老公,我们三个月后再见!这三个月的时间应该足够让他冷静下来,理清他们两之前的关系吧。她可不像他那么嘴硬,一直不肯承认自己对她的感情。虽然她曾后悔那么冲动地答应了他。不过,就在求婚的那一晚,她可是用了一整晚的时间,确认自己的心意。不然,她可是不惜作个逃跑新娘的。

不过,他那吃鳖的表情真令人开心。呵呵,在三个月后,她可是准备好了另外一个惊喜等着他呢。

“是不是呢,小宝贝。”她的手爱怜的抚摸着已经微微隆起的肚子。

(不是冤家不聚头,当老板搭上秘书,秘书嫁给老板,缘定今生似早注定,这必然是一出温馨爱情小品单元剧。文字人物不似眉清目秀的戏角,书写要能搬演镜头前同样的感觉,除了心动之外,眼耳口鼻也须齐动。)

燕凤的从此之后



罪恶·藤蔓的

黑色的藤蔓静悄悄地往上爬,掩盖了硬生生凸起的脚踝,绕过纤细的小腿,一层层遮蔽了皮肤底下透出的血丝,将小腿紧缠得毫无空隙,然后,逐渐往膝盖延进……

霎那睁开眼,迷糊中渐渐恢复清晰的视觉,眼前仍是那痕迹斑驳的天花板,还有那摇摇欲坠的风扇。空气中流动着酸湿的热气,呛鼻难忍。口干舌燥,脸上布满汗珠,喘息间见到嘴里吐出的白雾。是梦吗?从浅眠中恢复意识,她发出了疑问。拉开被子,小腿上白净净的,还是那双白皙光滑的腿。她松了一口气,擦拭着脸颊和额头的汗水,然后缓缓地把头转向右边,是照片中的男人,他就睡在她身边。男人嘴巴如怪兽一般张大着,口中发出的巨响似怪兽般的怒吼,喷出的气息,是不知何时得以散去的郁臭。

坐起身,下了床,她刻意放轻动作,深怕吵醒沉睡的男人。双人床的皱乱,衣衫的散落,还有那壮硕裸露的肉体,又再一次把她的罪恶感撑满。拉开床边的抽屉,那本淡绿色的本子,总能为她抚平内心的动摇和不安。

“是她对不起我,我一定要让她知道,我不是好欺负的!”

印在本子上卡着照片的那一页,是用黑色的圆珠笔用力地写下的一段文字,重复默念着,她似乎是想要催眠自己,还要抹杀愧疚的心。拿起夹在里头的照片,是那个女人和一个男人拥抱的合照。望着照片,不经意地往床上的男人瞄了一眼。

事情发展得比想象中还要快,但是这未尝不好。若不是他主动相约,恐怕她早已临阵脱逃,放弃自己精心布局的计划了。就在天黑后的公园,树阴遮蔽了嘴唇的颤抖,她尝试平复自己难以顺畅的呼吸,等待着他的到来。

“我考虑清楚了,我不爱她,我爱的人是你。”他用一贯温柔的语气说着。激动之情难以掩饰,她紧张得没法言语,是受宠若惊,或是欲拒无力,她似乎也分不清了。她尽力压制身体不间断的颤悸,平日的理性完全被淹没。晕眩中她被他拎着带回家,被他抱上了床。

沉重的躯体压在自己的身上,那股重量是实在的。闭上眼,她努力想象着那个女人崩溃的表情,内心亢奋不已。忆起自幼与那女人一起成长,在她的身边,自己就好像女仆,总是被她闪亮的光芒所遮掩。为何自己赢不过她?她总是抱着这样的疑问伫立在那女人的身边。不管在处事或是人缘上,那女人总想着要超越自己,明明是踩着别人往上爬,却一直以为自我的努力。不屑于那女人的矫揉造作,她想要让那女人也尝尝失败的滋味。她想证明自己不是弱者,至少,床上的男人就是最好的证明。

手机响了,打断了她幻想胜利的思绪。闹钟显示凌晨3点,这个时间谁会打过来?手机荧幕上显示来电者的名字,果然是那个女人,她冷冷地笑出声。按下接听键,耳边传来那女人激动的辱骂声,她心中反而越加得意,好几次在心里发出胜利的笑声。那女人在啜泣中央求她离开他,声音近乎嘶哑,让人不禁心软。但是,她告诉自己,绝不能动摇,她毫不犹豫地挂了电话。望着手掌上的照片,不安与愧疚又在体内游移,但她已经没办法回头了。

洗好澡,男人已仓促离开,他的气味仍徘徊在皱乱的床单上,久久不能散去。面对镜中的自己,露出了陌生的眼神。恍惚间,黑色的藤蔓又出现了,由脚跟开始往上攀爬,绕过经脉,伴着粘液在肌肤上缓缓蠕动着,紧紧缠着她瘦弱的躯体,让她快喘不过气了。眼神充斥着惊讶与恐惧,她挣扎着,试图摆脱那捆绑自己的束缚,终于逃出寝室。

“小香自杀了。”男人在电话中这样说到。

不可置信的睁大双目,无法接受她就这样离开了。不再有任何人可以抢走她的东西,不再有任何人可以踩在她的头上了。是应该开心的,但她却没有想象中胜利的滋味。满足与成就感在哪里?她焦虑地问着自己,甚至不晓得心中为何会出现莫名的失落。

她打开抽屉,淡绿色的本子静静地躺着。打开它,一再默念那段黑色的文字。望着照片中那个女人的微笑,她好像找到了自己一直在寻找的答案。伪装的强悍瞬间被击垮了,她不自觉掉下泪来,原来她要的不过就是如淡绿色一般的和谐。

“原来我又输了。”她似乎这才明白,自己一直被妒忌蒙蔽了最初的心,连她都被自己给骗了。

缠绕身上的黑色藤蔓紧贴着肌肤往上爬,她不再挣扎了,任由藤蔓将她包裹,绕过颈项,直达发根。似乎只有这样,才能够洗涤她的罪恶还有失败。滴答滴答落在本子上,划破的动脉汩汩流出的,是黑色的血,她缓缓地合上双眼,带着满足的微笑。

(女人是瓶,装满愁水,仿佛还绕着伊甸里的蔓藤,冤冤相报何时都无了,在仇怨泯灭本性吹吐心火之后,一念之差足成杀身之两恨,留下无辜和无爱的男人。不过,书写虽然服膺因果,文字却要岐行,才像沉沦的人间。)

Wednesday, May 11, 2011

月丽的从此之后



刺青

武吉士的地铁站。无论什么时候人潮就是爱往里边涌。天气有点过热。我和莹随着人群从地铁站钻出来。出到大街上,路障和工程阻挡了视线,突然有点失去方向。我俩站在红绿灯前犹豫了一下。莹带路。她走在我前面,我跟在她的身后,忍不住想,莹身上未臻完美的蝴蝶在烈日下飞舞的模样。

我们走过了平时常逛的商场,走过了别人上班的大楼,两人的影子在午后缩得小小的,只比我们的脚板还要大一点点。身边建筑物的高度越趋平缓,我们拐进了一条小巷,恍若进了另一个世界。我们走得很慢,在这里不怕阻碍赶时间的人。我们走近街的末端,久违了的摇滚乐越来越清晰。莹的脚步在某间店前停了下来。我看见招牌:Tattoo Bar。

我推门而入,Kurt Cobain的嘶吼像涨潮的浪,飞扑而来。莹去和柜台说,约了1点半。柜台正忙着为另一个客人描绘刺青的图案。我瞄了一眼,左耳耳垂有三个耳洞。柜台说,Eric在忙,要等。

坐在柜台边的沙发椅上,我们随手翻着柜子上的图案和杂志。柜台后面有三个工作台三位师傅和三位面部表情扭曲的客人。我一面翻着杂志,一面听着高中以后就不爱了的Nirvana,三支刺针高频的嗡嗡嗡嗡嗡也加入了演奏。翻倦了,抬头望向外面的街,阳光正斜斜地照了进来,落在莹的脚趾上。我又偷偷瞄了一眼柜台的后边,两个长得很像电影黑帮老大的人,在忍着痛,表情很妙。

原来等待的时候,刺青和剪头发几乎就是相同一回事。

等。待我差不多将整个高中生涯回想完以后,轮到莹了。今天,我是一名无聊的观众。随着莹走到柜台后面,嗡嗡嗡越来越响。心中窃喜。可以把刚才那三个工作台三位师傅看得清楚一点。莹进去把衣服换掉,方便Eric作画。一件黑色外套反穿在前面,露出了长长的背。

莹的背,左侧下角的地方,靠近腰部不知什么时候长出一朵向日葵,开得很灿烂。一只墨蓝蝴蝶向上飞绕,追随着殷红蝴蝶的迹。

Eric仔细检查伤口的愈合程度。两个拇指在莹的背上不停掰弄。

“愈合得很好”。

说完,眼睛注视着蝴蝶,右手从抽屉里抽出一根干净的针;低头装拼好刺针。刺针是一个银亮的筒子,像一支短枪。而后又在工作台上罗列出一排颜料。

Eric上次已经把图刺好了,这一次莹来补色。Eric熟练地用针尖沾了一点墨绿色,然后按下电钮,银色筒子马上嗡嗡嗡嗡嗡。硬邦邦的刺针握在Eric的手中,变成了一支柔软的水彩画笔,Eric拿着,在莹的背上找到了蝴蝶的轮廓,一笔一划,然后拿起纸巾把多余的色料抹掉,还原出一只立体的飞蝶。

金属的尖叫声停止。轮廓加深了以后,Eric把细长的针取下,换上一片薄而宽的针头,宽约5mm。嗡嗡声沾上了蓝色,然后迅速地来回刮着蓝蝴蝶的左翼,一次、两次、三次,停止。白色的纸巾把多余的颜料吸掉。一秒、两秒、第三秒,一颗一颗的血珠从蝴蝶的左翼渗出,镶嵌在翼上。莹一脸平静。Eric见惯不怪,染蓝了的纸巾一挥,蝴蝶还是蓝色。接着补蝴蝶右翼的颜色。一次、两次、第三次,然后顺势抹掉右翼多余的颜料和左翼新渗出的血颗。Eric又火速配上一点红,来回刮着红蝴蝶的右翼。渗出的血颗,比蝴蝶本身的红更艳一点,更媚一点。

莹一脸平静。结束以后,笑笑地站起来。换好衣服,离开。

最近我们都在茫然,也都在寻找。莹说,要像向日葵追随着太阳,要像刺青时的痛那样,承受成长的苦。

(生活是刺青,有痛,有时没有感觉,蝴蝶的两种色,仿佛用两只眼,去看这个世界,也像向日葵,不停的,找光。成长不是刺青,没有永远,一瞬只有一次的书写,找到了就要如此用文字,沾上颜料不怕伴血,仔仔细细的纹下感觉。完成后,有如看着属于自己的刺青,在另一个身体上成形。)

慧敏的从此之后



渡轮和大提琴家

阿仁和妻子小美到了码头,庞大的渡轮就像一座爬不过去的山,遮住了阴霾的天空。阿仁觉得胸口像被什么给压着,喘不过气,一路扛着两人的行李,早已汗流浃背。阿仁三年前和小美结了婚,夫妻每年都会出一次国,过一次海外的二人世界。不过今年,他们决定贪渡轮公司促销的买一送一配套,到毛里求斯绕一绕。

小美取出纸巾,轻轻按在阿仁满布汗水的胸口。按了几次,纸巾皱成一团,像是一朵被挤干了的玫瑰。阿仁的汗水浸透了阿妹手中的纸巾,好像是他们之间满满的爱意。两人睇视对方,嘴角微微牵动,手牵手地登上渡轮。

渡轮除了清一色的笑容以外,金黄色的灯光打在大厅里的陶瓷座椅上,让它们顿时个个闪闪发亮。淡淡的花瓣香气弥漫,让单身的来宾们都染上了谈恋爱的心情。不过就在这时,耳边传来清脆但熟悉的音符,使阿仁的手指不禁抽动了一下。

这是巴赫的第一大提琴无伴奏组曲,充满动力但不失优雅的演奏法,他以为自从五年前那一次失恋,就再也不会听到了。音符载着回忆像是一把把充满怨气的箭,伴着稳重的拍子从琴弓里射出来,一次次地冲击着阿仁似要崩裂的脑袋。不要再拉了!小美见阿仁突然冒这么多汗,还来不及问个明白,音符就像一双白色烟雾状的巨大手掌,突然抓住了阿仁。

阿仁像被按下按钮的机器人,慢慢走向背对着自己的大提琴家,心里想起了已经不愿去记得的一段往事。

他叫阿杰。是一个大提琴家,五年前在一场户外的演出,遇见一样热爱音乐的阿仁。若不是在谢幕鞠躬的那一刹那,瞧见了呆看着自己的阿仁,阿杰也不会在演出结束后,冲到人群中去找寻那一双难忘的眼神。也不知道阿仁哪来的勇气,只知道他当时的心就像爆发了的火山,不可收拾,不断喷出滚烫的岩浆。两个陌生男人的心灵从此交织在一起,耽溺的爱恋和猖獗的性欲,像是一把手铐,牢牢地把他们捆在一起。

两年后的某一天,却是阿仁先说了:“我们分手吧。”

阿杰只能沉默。“我要和小美结婚了,”阿仁只是那么说,然后匆忙快步走开,没给阿杰抱住背影的机会。

可是,如今阿仁却只能傻傻盯住眼前的背影,即使是三年不见,那乌黑的头发、宽大的肩膀和结实的手臂,足以印证他的直觉确实没错。阿杰停下演奏,将琴和弓轻轻地收起,转身正巧就与阿仁正面相对。这股熟悉的感觉,就像找回失去的心爱玩具,让阿仁变成了一个小孩子。虽然谁也没有预料到这次重逢,阿杰的笑容却和以前一样充满自信。

“好久不见,”阿杰先说。

“是啊,还好吗?”这三年来,阿仁心底还有很多话。阿杰正想答话,眼角终于注意到了小美。

“晚上十一点,505号房间见,我们再聊。”阿杰的嘴唇快要贴上阿仁的左耳,细声地说,迅速转身离去。

阿仁带着歉意吻了熟睡的妻子,晚上果然就准时赴了阿杰的约。

阿杰的房间比阿仁想象中的小,衣橱里的衣裤保持了一贯的品味,以颜色排列,从浅到深。他还是没变,一样整洁,阿仁心想。

正当阿仁想要转身,阿杰马上从背后伸出手臂,化成一个大锁头,紧紧扣住他的上身。窒息的拥抱让阿仁的心猛跳了几秒,享受前胸贴后背的零距离。肃静的房间里两人用心聆听彼此不急不缓的呼吸,更让阿仁惊讶阿杰哪来这股勇气。心灵的渴望借着肉体的冲动外探,找寻一个可以投射的焦点。

他们粗鲁地撞到了茶桌上的乐谱,撒落满地。野兽般的力量和饥渴,不仅换来声嘶力竭的呻吟,也换来了他们铜体汗水的交融,形成一种浆糊薄薄一层地涂满全身。

“你还是这么容易流汗。”阿杰开始喘气。阿仁什么也没说,无助地趴在乱成一团的棉被上,双手缩成拳头紧紧地抓住床单。阿杰趴在阿仁湿透的裸体上,双手伸过去抓住他的胸口,以暴露青筋的狂野,再造了新的肉体记忆。

次日,阿仁和小美坐在渡轮大厅,好像不愿下船,视线定在舞台边的大提琴。可是,阿杰一直都没有出现。

“该下船了。”小美握紧阿仁的左手。

阿杰没有出现,其实在预料之中,阿仁暗暗告诉自己,命运的安排都得接受。

看着他们手牵着手下了船,阿杰站在船头,双手插进裤袋,身上还戴着阿仁的余味,似乎是为自己的下一个行程沉淀心情。

(水里来的总难适应陆地,可是如果命里注定,弯曲的不能直起,再度出航往火里去,那也只能是冥冥中的主意。人世情感如浪涛滚腾,文字因此更需有行船流水的本事,才可在书写的海域里翻来覆去,享受到一起沉溺的乐趣。)

婉婷的从此之后


(为维护本人选图的品味和美名,特别注明,此图乃作者自供)

最后的外出

傍晚的巴黎,像是被老相机的黄色滤镜处理过,分辨不出是早晨还是黄昏,微微的白光带着如同虚幻记忆般的淡黄色,涂抹着这古老城市的街道。一盏盏的街灯如星火般渐渐亮起,点缀了一景一物,也传来细微的温暖。

我记得你一向来很怕冷,所以一整天我小心翼翼地将你环抱在大衣下,希望你不会着凉,可你依旧冰冷。看着埃菲尔铁塔亮灯前高耸的黑影,抚摸着你冰冷的躯壳,使我感觉不到周围传来的温度,反而让我那跳动的心逐渐平和,更接近那种濒临垂死的状态。

记得那晚,远从巴黎打来的长途电话将我从睡梦中惊醒。接着,我匆忙地赶往巴黎。只记得在飞机上,我不停地祈祷,希望能见到你最后一面。结果走过医院里漫长的走廊,却到达了你生命的尽头。

在停尸间里,你和他并排地躺着,两人紧闭的双眼,似乎已经证明了你们原本就无视我的存在。查案警员在一旁,述说着你们是如何发生车祸的,但我根本听不进去,只记得自己被搀扶出来时,是边笑边哽咽着的。你们死了,原本告诉自己应该开心,但心里却莫名的揪痛着。

办了场简单的葬礼,将你们火化后,我安排他的骨灰先行运回国。将你暂时留下,只因我想兑现对你这一辈子唯一的承诺。你曾经说过,这一辈子最想去的地方就是巴黎。当初结婚时,彼此的经济基础还不稳定,我只能向你发誓,等到情况允许的那一天,一定会实现你的愿望。或许,这世界上有些东西真的不能搁太久,只因时间久了,记忆也会背叛人。经过几年的打拼,好不容易一切稳定了,我却忘记了这么重要的事。或许你恨我的粗心大意,也或许他真的比我更关心你,但这一切已经不重要。因为最终我再怎么爱你,我们的感情已被你判处死刑。

和你分居的这一年来,企图试着把你忘了,但也成为我最大的梦魇。每天都用忙碌的生活来麻醉自己,到了晚上却又不受控制常常梦见你。巴黎的空气混杂着阳光的味道和咖啡的香气,你带领着我认识这座城市,每条街道,都是和你牵着手一起走的。但你总是在一杯热咖啡后,微笑着和我说再见。你的离开每每使我惊醒,睁开眼时总要定一定神,才恍然发现不过是一场梦。

和你一起游览巴黎的这几天,路人恐怕都觉得我是一个拿着骨灰瓮到处乱跑的怪人吧?沿途上,我们一起参观了你活着时,很久以前就拟定好的景点。罗浮宫、香榭丽舍、歌剧院大街、卢森堡公园和凯旋门等。或许你和他在前几天,已经恩爱地经过了这些景点,但我只希望在今天的旅程里,你的心能够回到最初,和我同在的时候。

其实这几天独自抱着你,走在巴黎街头,我迷路了无数次。塞纳河边有许多情侣相拥接吻。在这座城市的影子里,我其实一直都找不回你。

终于,我们来到了你向往已久的埃菲尔铁塔。在高耸的铁塔下,才发现少了你的陪伴,我感觉更渺小了。我只能紧紧地抱着大衣下的骨灰瓮,感觉你的无形存在。我们终于能在巴黎的夜幕来临时,一起倒数、等待着铁塔的亮灯仪式。铁塔伴随着围观旅客的惊叹声渐渐亮起。每盏小灯泡就如时光机一样,一一点亮了离婚后的这一年来,我企图埋藏在心底,关于你的美好回忆。

原来时间并不能完全淡去记忆。今晚的巴黎,意味着我们在一起最后一次的外出,而我也终于履行了对你多年来的承诺。明天一早,我们就必须启程回国了,他应该是迫切的等我把你交还给他吧?但很抱歉,从今以后,我们再也不会分离。

(男人的死灰复燃了女人的爱意,生前死后仍有山盟海誓,异乡景物充满现实酸苦,但是仿佛只要紧紧搂住,记忆就能停留在美好的最初,最后连自己都骗过去。但是,文字的浓情还需书写的淡意,忧伤的感觉才能化开,一一却不分离。)

铭娜的从此之后



命运的藤蔓

获知他离去的消息是他准备回印度老家的前三天。

他是Din,三十来岁的中年人,负责清理轮船烟囱上堆积的厚厚油垢。做这项工作的劳工,指甲一般会因为烟囱的污垢嵌入指甲缝而变得龌龊,有时怎么洗也洗不掉。和我说话时,他习惯性地用指尖把肮脏的污垢,从指甲缝里枢出来。

他应该不知道这不经意的小动作,对我的吸引力。我从眼角打量着他的手,在人力资源部门每天面对这么多外劳,还是第一次觉得印度同胞的指甲和手掌出奇的白。特别是在黝黑皮肤的衬托下,他手心上的掌纹更是额外显眼,纵横交错着无数长短线的纹理,好像是刺上去的,犹如攀缠藤蔓的图案。而依稀可见,有一条纹理明朗地横断那条生命线。在他滔滔不绝的当儿,我的视线沿着手掌,定格在他嘴唇上。他的嘴巴快速且兴奋地一开一合,声音从喉腔的黑洞发出,但我却无法把个别的音节,串成完整的意思。

我唯有努力断续地抓住几个英语单字:“…一星期…回印度…女友五年……结婚……电视机……木屋…建…砖房……父母……很高兴…”

在那短短的接触,从他的工作服上闻到了一股残留着的浓浓烟味。是烟囱还是香烟的味道,我辨别不出。我批准了他请假的要求。一个星期的假期很平常,很多外劳新郎没有时间度蜜月,婚礼后就得尽快返回新加坡继续打工。转身之际,他不停向我道谢,还说回来要把他老婆的照片拿给我看。说完他笑了,整排洁白的牙齿都在笑。

每天都有几个像Din的劳工,转到我的部门。我的工作范围是替他们申请签证、争取福利、批准假期,当然如有工地意外,还要帮忙做善后和赔偿的事。刚开始成天要和这群劳工周旋,还蛮不习惯的。久了发现他们都很亲切,把我当成朋友,这份呆板的工作也就有了乐趣。

下班后,这些劳工都会在宿舍附近的草地上和朋友相聚。有一回我路过见到他们,在月光的映照下,喝着啤酒滔滔不绝聊天,每一个人好像都是一颗星星,闪烁得让我油然羡慕。

和Din会面的几天后,有一份报告送来,我却萌生了一股不祥的预感。用锁匙刮开信封,那个声音就像指甲逆向刮刺黑板一样,令我浑身起了鸡皮疙瘩。信封里附上了验尸报告,以及事件经过的简略描述,闭上眼睛长吁一口气,我仿佛在漆黑中看到了Din发亮的样子。

当天,因为管工故意刁难,所以Din比别人较晚离开船厂,正准备前去草场会合朋友。走在人潮拥挤的巴士转换站,他突然呼吸急促,心一阵一阵地抽搐。他贪婪地像吸毒犯吸大麻一般,大口大口地吞入新鲜的氧气。周围的路人迅速围观过来,他露出痛苦的样子,脸色骤然从黑变通红再到最后的黑紫。双手紧揪胸口,手纹仿佛是急速生长的藤蔓,从手掌一路沿着手臂蔓延至心脏,然后不断盘缠扭结,直到全身枯萎不动为止。
三天后,Din按原定计划回印度,踏上了人生的归途。他在这里没有亲戚,我负责善后的工作,把他的尸体空运回印度。看着那具冰冷冷的尸体,我要求化妆师仔细修剪和清理他的指甲,好让他安心上路。他应该也想两手指甲干干净净的,与多日不见的爱人和家人相聚。

许多个月后的某一晚,我还在处理一些工作的文件,窗外忽然吹来一阵风,送来了那股熟悉的烟味。时间久了,我好像也忘了Din这个人,那天无意中听到他的同乡劳工说,Din的父亲接受不了儿子客死异乡的打击,在家外燃放本来预备给婚礼庆祝的十箱烟花,结果整个木屋也跟着起火,木屋和烟花在绚烂中一起绽放。

不远处的村子,看到了这场烟花秀,还以为谁家又在办喜事。

(我们住在森林里,命运的纹路互相缠绕,生死荣枯无常无定,一步一印看似虚无漫无目的,但是至少还有文字,以及陌生人的关怀,是活着的证明。书写就像烟花璀璨,发光发亮不为粉饰生命,而是让大家张眼看见,荒谬其实是一种悲哀的美丽。)

茹红的从此之后



守护

摩托车徐徐驶上斜坡,司徒小乐戴着头盔,双手环抱父亲粗大的腰,在脚下引擎轰隆吐烟间兴奋地环顾周围。狭窄的巷间两侧矮屋零散林立,落漆墙面栖息着片片灰茸污垢。一些老人从旧檐裂瓦下的门户伸出头来,失望之际又缩进阴晦的家窝。街道上飘拂着一股淡淡的叶味,午后的阳光撒落在石灰地砖上,为空荡的巷子增添几分生气。

小乐从父亲身后探出头,看到坡尾的老榕树。榕树的树冠葱茏,从远处看像一片栽在天穹的翠绿云彩,凝聚于粗壮的树干上,在坡上傲然挺立,尽显一股岁月磨练而成的苍劲。

“这可是镇子的守护树哦。”小时候初至村子时,爸爸背着小乐爬上榕树后,两人坐在粗枝上俯瞰坡下的整片小镇。

“很多很多年前,当这个镇仍是一个村的时候,有只妖怪乘着暴风潜进来。它带来连日的干旱,病痛的肆虐,百姓不得安宁。后来镇上来了位剑士,与妖怪搏斗三天三夜,将剑刺进对方的胸口后,终置妖怪于死地。过后胸口插着剑的妖尸,被村人深埋在泥土里,并在上头盖了一间神祠,以感谢村神的保佑。”

“看,就是那栋红色屋。”父亲伸出手指指向东街,小乐看到一间四平八稳的建筑盖在通向山区的木桥前,破损的檐砖下,外层剥落的红漆仿佛孤零残喘。

“那……剑士呢?”小乐揉起渐渐沉甸的眼皮,嘴巴打了一个哈欠。

“剑士啊,被村人追捧成村子的守护者。他在这里落户,接着结婚生子,子孙满堂。剑士在去世前,托孩子将除妖时所用的剑的剑鞘埋在坡上。孩子依照吩咐作后,过了几天埋葬处长起一株树苗。树随即迅速长出新的枝杈,一个月后成为一棵擎天巨树,也就是这棵榕树……”

小乐在摇曳的枝叶下已昏昏欲睡,父亲高调的嗓音与叶子的沙沙声渐渐消失去。

之后小乐向母亲提及这件事,母亲笑着说那是爷爷说给爸爸的故事,只不过是一个古老的传说。问起爷爷和奶奶,他们也只露出微笑,并疼惜地抚摸她的头。奶奶去世后,故事在小乐的脑海中也渐渐模糊而去。

电单车驶进榕树的树荫里,几只鸟从树冠窜出,飞向天空的另一头。

“爷爷!”小乐连头盔都没摘下,便跳下电单车,冲进榕树旁的铺子里。爷爷正在柜台端详一个铜色的方斗形香炉,放大镜后的眼睛,像榕树身上的窟窿一般大。

“是小乐啊。你可来了。”爷爷放下了手中的东西,伸出双手迎接奔来的小乐。

“噢,是你的孙女啊。又是暑假么?可长高了呢。”祥叔站在柜台前,轻轻地拍小乐的头。

“爸,祥叔。”父亲踏进铺子后恭敬地打声招呼,三人嘘寒问暖一番。

“香炉是新货吗?条纹还挺精致的。”父亲靠在柜台,握起炉子问道。

“是我从木桥前的神祠拿来。神祠要拆了,说是让位给新的发展。”祥叔立即答道。

“原来如此”,父亲转头面向爷爷:“爸,这里就快不行了,你就和我们到城市一块住吧。”

爷爷挂着一道浅笑不回答,走到铺子门口凝望前面的榕树。祥叔则一脸羡慕地望向爷爷的背影,眼神夹着一丝忧伤。

由于母亲仍忙着考古的工作,父亲得到城市主持古董拍卖会,暑假的头两个星期里,小乐则是由爷爷照顾。早晨,小乐向奶奶烧了柱香后,便到楼下的铺子去。爷爷弯身坐在柜台,向小乐点头问好后,便转头翻阅起陈旧的书籍。小乐一边吃馒头,一边小心地绕着摆放不齐的瓷器与雕品踏步,偶尔观察古董上边的图案,或点算柜子摆放的古钱币。

有时爷爷也会招手叫小乐坐在旁边,听他娓娓道来一些古董的趣事。小乐聆听的当儿,视线总停在爷爷眼角深邃的笑纹。自奶奶去世后,那条笑纹便很少出现过,像是垂吊在眼角的泪痕。

今早爷爷仍旧在柜台专注地读着书籍,小乐拿着馒头准备到门外的榕树下享用早餐。榕树下在泥土里撒开的根茎粗肥,像一个个张大的巨爪,牢牢地深陷于地底,让小乐不禁怀疑它的根部从坡上一直延伸至整个镇底。小乐盯着缠绕着树干的藤蔓,不自觉地循着它的枝条往上看。

一排蚂蚁正马不停蹄地在条纹纵横的树干爬行,路过一条懒洋的蜈蚣。在盘曲多姿的枝杈上歇息的小鸟发出清脆的啼叫,枝叶的缝隙中可隐约觅见树冠遮去的蓝天。这时,小乐发现左侧的枝头上,有一个人影伫立不动。

小乐抓住藤蔓攀援,费了不少力气,终于爬了上去,只见树干另一边的人影,竟是一位头上顶着笠帽的叔叔,挺直背脊盘腿而坐,健硕的身子披着白色的长袖衣裳,全身散发一股凛然正气。叔叔腰部缠紧的布条束着一把铜色剑鞘,上边刻着龙凤图,右手紧握上头。

“是古剑鞘吗?好像爷爷铺子里摆的呢。”小乐好奇地问。

叔叔没有回答,只微微上扬嘴角。他眼角挂着沉重的笑纹,颇像爷爷那副忧伤的面容。仔细观察下,他方正的脸廓与挺直的鼻梁也颇像爷爷。叔叔转回头去,深邃的眼睛眺望远方。小乐好奇地循着他的视线望,看到木桥前那座已少了屋檐的红神祠。

连续几天,小乐都爬上榕树,一边咀嚼着馒头,一边在轻柔的凉风中登高目望。叔叔则总在同个枝上默默地坐着,向小乐点头示意后,将目光转向逐步拆毁的神祠,剑鞘上的手背浮起根根筋骨。

小乐向爷爷提起,但老人家听后只笑了笑,拍着小乐的肩说:“就陪陪他罢。他很寂寞呢。”于是小乐起床后就爬上榕树,在享用馒头的当儿,陪叔叔望尽镇子的千姿百态。

攀上榕树后的第六个晚上,小乐作了一个奇怪的恶梦。梦里坡上的榕树依旧挺拔,神祠亮丽的红漆却添了一份庄严。祭台上摆满了祭品,方斗形香炉里香火鼎盛。春夏秋冬的季节迅速交替,神祠逐渐残破,突然一股凛冽寒风刮进神祠,续而在祠内打转,打落香炉,发出阵阵号叫。神祠剧烈晃动,地板迅速崩裂,一把剑冲向小乐的胸口……

小乐醒来后,心脏还在砰砰跳,急忙换衣下楼,爷爷正在门外的坡上向远处眺望,神情有些凝重。

“爷爷,早安。”小乐打了招呼,爷爷递给她折得整齐的雨衣,吩咐她带着到树上,随后转身走进铺子里。

小乐爬上了树,叔叔仍在同个位置凝望。她放眼望去,红神祠的砖瓦已全部被拆除,工人正握着钻土机往光秃的土地钻。突然,天色忽暗,乌云翻腾,狂风呼啸,淅沥暴雨从天而降。小乐套上雨衣环抱树干,幸好头上的繁枝茂叶挡去哗啦的雨珠。

另一边的叔叔却倏然起立,一个蹬脚跃身飞去。只见钻土机之处的土地崩裂,一股漆黑从中涌出,上头卷着一把剑。叔叔迎身奔去,剑头腾飞而下,以迅雷不及掩耳之速朝他捅来,叔叔则藤定地挥舞着剑鞘,挡去每一个攻击。双方交战得难分难舍,在电闪雷鸣中火光四溅。最终叔叔一个后空翻,腾驾于剑之上,手中握紧的剑鞘瞄准往前一推,剑已回鞘。

这时雨止云散,两个搏斗的身影消失去,阳光徐徐降落。小乐到达地面时,爷爷正握着一把她熟悉的剑鞘,唯独里头插着一把剑。小乐牵起爷爷的手,两人走进铺子。

“爷爷老了,以后轮到小乐了。”爷爷说话的声音极小,小到像榕树枝上的叶子发芽。

(小镇传说拟幻似真般磅礴,远从古老的岁月流转至今,路边一棵榕树上,侠客拔剑四顾心茫然,历史发展里的牛鬼蛇神,统统一见毙命。文字如剑绘声绘影,回鞘后也就完成了书写的意义,其实是对于土地的眷情,然后寄托和寄望于小孩子的眼睛。)

Tuesday, May 10, 2011

幼贞的从此之后



海边巴士

不远处传来轰轰引擎声,排气管呜呜地释放积郁肺部的炽热。木制长椅上肥胖妇人那坠入无底深渊的双眼蓦地跃回现实,大大伸了个懒腰,露出腋窝间疏于管理的乌黑,攫取随意散落一隅的购物袋起立等侯。原先伫立一旁聚集笑闹的中学生停止了喧嚣,将手伸入墨绿色长裤抑或是粉蓝色短裙的窄小口袋,努力翻搅,丁丁当当地弹奏着硬币互相撞击的旋律。

蓝白色公共巴士以极缓的速度驶入车站回应众人的期盼。应是雪白的外壳尽是斑驳的印记,一层层或深或浅的棕褐色尘土,为经历的风雨提供了证明。

紧跟着队伍踏上陈旧的梯阶,习惯性走向倒数第二排入座。

从这儿能观察到所有乘客的一举一动,我还记得。

驾驶座上不见司机的踪影,该是休息去了。果真看见身着浅蓝色衬衫的人影大步奔向公厕,打了个冷颤匆匆松懈屯聚于膀胱的压力。残旧的水龙头是霍霍的流水声,冰凉的水花肆意拍打在黝黑的脸庞。干瘪的嘴大口吁了一口气,仿佛这样就能够将连续驾驶一个小时的疲劳狠狠甩开。

车厢内是一片闷热。而司机,仍在车站旁的马来档口慢条斯理啖着椰浆饭。

抹去额间沁出的汗珠,目光无奈地从司机身上转回车厢。

两点钟方向,女学生小心翼翼地从座位上环看车厢,鬼鬼祟祟的举动有些熟悉。只见旁边的女同学从背包里掏出涂改液,一笔一划在椅背上留下字迹。不需看清,也知道所写的不外乎是A爱B或X是臭鸡白的字句。像是这小小的巴士存在着某种魔力,能够将写下的愿望一一实现。然后有一天,A会爱上B,而X会因为这样一直倒霉下去。

那时的我们也曾经如此,在那颠簸的路程,胆战心惊地紧握着涂改液,歪歪斜斜地写下生活苦闷的痕迹。——后来A爱上了C,B有了新的恋情,X竟成了知心好友。从没有人去在意,属于巴士的魔力只是可笑的迷信。而年少轻狂的笑声,在记忆里也渐渐不清晰。

啪的一声,驾驶座那头的车门被用力关上。

司机缓缓发动巴士,浅蓝色衣袖上是从嘴边擦去的菜渍,齿缝间还留着sambal辣椒的残渣。梯阶那一边,同样穿着浅蓝色制服的男子,睡眼惺忪地登上了巴士。腰间暗蓝色小背包发出玲玲珑珑的声响,左手拿着标示着不同价位、颜色各异的车票,开始向乘客逐个取售。女学生将早已准备好的硬币,放入售票员手中,接过车票的右手还残留着涂改液的白色粉痕。

打开钱包,不确定地掏出五零吉钞票,在交出的同时准确地说出目的地:Merlong。拿到手中的不再是标价RM1.05的黄色车票,粉红车票上写着RM1.60,像是嘲笑坐在时间两头的乘客,已有多久没有搭上这辆巴士。

前座妇人的汗臭味夹杂在购物袋中的鱼腥味,在空气中弥漫得毫不隐讳。顾不得及肩长发将会如何纠结,奋力将左边的窗户打开,好为车厢提供些许清新的空气。塑料袋发出嗖嗖呼救声,午后微暖的风拨动长发打在脸上,有点疼。蓦然想起迎着风哼着歌的从前,嘴角不经意奏起旋律,唱的却是光良的那一首《少年》:那是我们都回不去的从前……

熟悉的店屋映入眼帘,该下车了。起身朝左侧的红色按钮轻轻按去。

踏下阶梯,有点不舍得巴士缓缓驶离,卷起柏油路边的滚滚尘土。

望着巴士侧面“ Coastal ”的字样,疑惑何以需要用两个颜色将两种语言进行区分。更不得其解的是,唯一穿梭于文律与峇株吧瞎之间,沿路没有任何海景的巴士,竟命名为“海边”。

这些疑问,从小至今都没去找出答案,一辆不到海边的海边巴士,驶过了成长的路途,抵达我的老家,足矣。

(是最深的思念就有不明所以的眷恋,海边巴士不到海边,却在记忆的周圆绕了一圈,重返那一个,就算用上全世界的涂改液都涂改不了的,起点。从前毕竟还回得去,虽然已非骑马少年,只要文字虔诚祈愿,书写的迴光就能坐上巴士穿梭时间。)

志彬的从此之后



彼此的慰藉

午夜时分,万籁俱寂,他决定上网找寻一些创作的灵感。他总习惯在夜深人静的时刻创作,觉得只有在那时候才不会有噪音的污染,也只有这样,灵感比较容易找上门来。但不知怎的,近期他就是写不出什么令人惊心动魄的故事,来刺激和满足情感日益麻木的读者和出版商。

他曾是个舞文弄墨的文艺青年,每每出新书,畅销排名上总少不了他的名字。现在出版商却频频退稿,要求他写一些符合现代人需求的东西。不惑之年的他,要不是为了糊口生计,才不屑于写些既不符合自己的风格,又没营养没素质的垃圾,现在也不必搞到须上网追潮流,赶时尚,寻灵感。

昏沉中他随处点击一个叫“筱幽”的连结,觉得名字和他一样有气质,应该是个很有内涵的女生。他想,搜索了半天一无所获,不如随便和人聊聊,搞不好有意想不到的结果。

“嘿!你好,我叫杰瑞,这么晚了怎么还不睡?”他不假思索地用了新书里主角的名字做自我介绍。他一向很注重隐私,觉得没必要向一个陌生人坦诚相对。

“怎么会晚?对有些人来说时间还早。我习惯起得早。你呢?”过了半晌,有了回复。

不会吧,起得早?现在哪有人凌晨三四点就起床的,他心中暗想。虽然觉得这个女孩很不诚恳,一定只是在应付他,但却没有多加理会。

“哈!你生活作息还蛮特别的。我睡不着。你这么早起身要做什么?”他啜一口咖啡,敷衍地快速回对方。

“没什么啦。有时看看书,要不就到公园打太极。”

有没有搞错,年轻女生打太极?他打了个大哈欠,觉得无趣极了,便点了根烟猛吸着。他心中纳闷,不仅得不到什么狗屁灵感,反而还浪费了一两个小时在无趣的谈话。于是,他连再见也没说就离线了,然后爬上床睡觉。

那晚他做了个奇特的梦,平时他是很少会发梦的。在梦境里,有个若隐若现的人在远处,一直看不清样貌。每当他想走近一步,那个人就后退一步,以致一直无法接近,隐约只见对方身形不高,好像背着什么东西,有个小小的驼峰。当他大声向那个人喊去时,突然间就惊醒了,额头和人中都布满了汗珠子。

天微微露出鱼肚白,他坐到电脑前,不知怎的,忽然有了灵感,于是便继续打字,完成他未完成的作品。那个人究竟是谁,他永远分辨不清。

另一边厢,一个老叟才刚起身不久。他总会在半夜里自动地醒来,好像生理时钟已调设好,想要再睡一会儿也睡不着。自从老伴过世后,唯一的女儿也出嫁了,他突然觉得一天二十四小时太长。有时候,他甚至无聊到算起报纸里的字数,不过碍于老花眼,每每算不到十分钟便放弃。他曾几度试过到住家附近做兼职消磨时间,然而没做多久又辞职了。他自知自己又笨又慢,站久了关节炎还会发痛,于是还是决定呆在家中。

看着窗外的绵绵细雨,出不了门做晨运,他索性打开电脑打发时间。近期闲着没事干,便向市里会申请了一台二手电脑,在家可无时无刻学习怎么上网,顺便把几年前在联络所学来的英文派上用场。最近,他更是勤到聊天室与别人聊天,为他乏闷枯燥的生活带来一丝的新鲜感。

上线没多久,就有人与他攀谈。

“嘿!你好,我叫杰瑞,这么晚了怎么还不睡?”一个绰号“洛弗”的人问道。

老叟抓了抓已没剩几根毛的头皮,正思考着怎么会有人愿意与一个糟老头聊天,马上就明白了原因。昨天女儿回娘家探望他时,用了电脑上网忘了登出,现在老叟用的竟是女儿的帐号。

这样的事倒是头一次发生。老叟兴奋极了,觉得这样的体验很刺激,于是将错就错,便回答:“怎么会晚?对有些人来说时间还早。我习惯起得早。你呢?”

老叟打字很慢,但对方却很快,输入的同时几乎就有了回复。但他快憋不住了,便上了厕所,回来再悠悠地打着:没什么。有时看看书,要不就到公园打太极。

这一次等了许久都没有回应。老叟想,应该是自己回复得太慢了,所以人家才失去了耐性。不过他还是很高兴,毕竟自己鲜少有机会跟年轻人聊天,不管是现实生活还是虚拟世界。 他猜想,对方从他打字的速度、内容和遣词用字,会不会知道他其实不是“筱幽”。不过,他希望对方不知道,因为他发现伪装较容易吸引注意,因此下一次还要用那个身份跟别人聊天。只不过,他下定决心要把字打得快一点。

想着想着,不知不觉已过了几个小时。他感到有一点睏,便回房就寝。这时,雨也停了,窗外露出一丝曙光。

(虚拟世界相见却互不见,无所事事聊了一通,作家做梦老叟糊弄,好像发生了什么事,但也没发生什么事,其实较像这个时代精神的仓促落空。书写虽要赶上潮流,但是叙述自古不变,人世本是一网,深浅才是文字的功夫。)

苏丽雅妮·佳憓的从此之后



阿俞

阿俞在八岁那年就知道,有些事情注定留不住,就好像离开她和母亲的父亲一样。自从父亲不在之后,日子谈不上过不去,但靠着母亲替人缝缝补补打打临工,三餐倒也不愁。阿俞也很懂事勤奋,直到踏入社会在一家银行工作,都不需要母亲操心。说来阿俞也就这样和母亲相依为命了三十个年头。

阿俞今年四十岁。为了母亲相亲过几次,谈过几次恋爱,但每一段恋情往往无疾而终。对于恋爱,阿俞总是带点意兴阑珊的恐惧,从来不主动但也从来不拒绝。阿俞相信命中注定,反正日子都有一点悲伤。

下午四点多了,夏日的空气闷闷的,阿俞教完了最后一个学生,拖了地,换了床单,清理厕所,工作也就差不多完成了,提着环保袋去买菜。这个时候的超级市场新鲜的食物也不多,但是她一个人吃所以也不挑,买了一条鱼、几块豆腐和青菜,就煮碗鱼汤好了,她心里想。付了钱,她也不急着回家,就在街上漫无目的地走着。电话铃声响起,是小建妈妈打来的,说是希望能帮小健考取更好的分数,口里说会尽力,但这样的话说多了,阿俞知道自己的神经总会自动的麻痹。

自从母亲过世后,阿俞就辞去银行的工作,为了遵循母亲的遗言,好好地过生活。但阿俞心里知道,辞职或许只是一个借口,她只想安静地搞清楚,对于生活,自己到底学会了什么。

不过一切都还没来得及搞清楚,阿俞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自己竟成了一个补习老师。

或许就是在一个不是很燥热但快要下雨的午后,隔壁的陈妈妈叫她帮忙指点女儿的功课开始,也或许是住在隔壁的隔壁的王妈妈也来开口之后。门外摆了越来越多邻居小朋友的拖鞋,阿俞决定还是收费比较好。

阿俞刚开始只是帮忙功课碰到问题的小朋友。起初觉得时间灵活倒也教得轻松。但久了,学生也多了,阿俞于是成了全职的补习老师,似乎也是注定的。

与小建妈妈通完电话,阿俞揉了揉发热的耳朵,继续走着。不知不觉地竟走到了阿娟工作的理发店。阿俞推门走进,坐在椅子上,看着镜中的自己,头发干松,雀斑一直蔓延到那双因为劳累而松弛的眼袋上。她回过神来心里想,阿娟不在吗,阿娟在哪里?阿俞的思绪如理发店门前的红蓝灯箱转个不停,转出了头上的发丝,转进了阿娟手上那把来回旋转的剪刀。

阿娟的手指,温柔而有力的抓着剪刀,把乱长的头发修平,阿俞看着几撮打结的头发掉落,心想如果是我的命,如此简单该有多好。可是当冰冷的剪刀滑触薄薄的耳朵时,阿俞不由得打个冷颤,吓得阿娟如做错事的小女孩,在耳边搓揉吹着气说:

“对不起,对不起,不痛,不痛,没事的。”

阿娟说话像暖风,阿俞的心震动了一下,母亲生前也常这样。无论是小时候跌倒受伤或是长大后的意乱烦躁,母亲总会抱着她,轻抚她的头发,在耳边柔声说不痛不痛,没事的。

然后,阿娟不知是有意还是无意的,似乎在耳背拨弄了几下,说:

“你的耳朵很漂亮,适合剪更短一点的头发。”

阿俞僵硬地牵动两边的嘴角,害怕让她发现自己不知所措的困窘。在越来越放松的聊天中,阿俞知道阿娟今天第一天上班,二十五岁了在这理发店当了一段时间的学徒。阿俞也仔细看到阿娟左边丹凤眼眼角边的一颗泪痣,以及两片像吻的唇,开在荒地的野花,叫一切都活了过来,包括自己。

从那天起,阿俞就常找阿娟剪头发,有时只是洗个头。阿娟的手好似有股魔力,注定能够平伏阿俞的不安。

阿俞走出了理发店。环保袋里的鱼抵不过夏天午后的闷热,开始稀释难闻的腥味。阿俞把鱼从袋子里捞出,捧在弯起的手掌,心想这只鱼再也回不去大海了。抬起头眷恋的再望一眼理发店,原来阿娟回来了,正在里头忙着为一位顾客剪头发。阿娟的丹凤眼在微笑时,仿佛咪成一条岸线,阿俞呆呆看着就搁浅了。

然后眼角瞥到理发店墙上的钟,已经七点,街灯亮了起来,阿俞把鱼放进袋子,得回家去教补习了。

(生命的苟延卑微不易察觉,我们是鱼,因为爱,才从海水游上陆土,然后独自走到时间的荒地,如果还能记得当初的动心,已经算是幸福了。孤单无形无状,文字因此无所依傍,书写必须如此在最低最低的那一个深度,才能接近我们原来的模样。)

智丽的从此之后



城·咖啡·人

一边埋怨着天气如此酷热,一边对于身体机件总是和她闹脾气而感到厌烦,女孩提着药包从诊所出来。

两天前这里迎来了今年夏天的第一个摄氏40度,虽然穿着皮鞋,女孩的双脚还是像被炽热的火焰燃烧着,这座城市的刺眼让女孩睁不开视线。半年前为了追寻在异国闯一片天的美梦,她背起了红色行囊,顾不得母亲的泪水,风尘仆仆地来到这座城市生活。铺下飞机,迎接她的是40年来最长的冬天,气温只有摄氏负3度。穿上母亲买的羽绒服,带着忐忑的心,她开始了这段寒气逼人的旅程。

计程车的车窗外,尽是通天的楼宇、蜿蜒的环市公路与高架桥,这里随处都是繁华的景色。良好的第一印象,让她对未来的日子充满了无限期待,无奈希望大展拳脚的她来到异地之后,陪伴着她的,只有每天刻板不停歇的工作,以及路上喧闹的车鸣声加上空无一人的住处。

踩在40度高温的石灰地,似乎连等待红绿灯的时间,都觉得像在地狱中试炼,拉响红色警报的健康状况,更让女孩的面容增添了几许忧愁。这时候手机响了,又是上司打来催促的电话。女孩可是公司重金礼聘处理各项杂事的专务,大大小小她统统有份。对于按下通话键与否,女孩迟疑着,庆幸铃声停止了。这时一名工人步履散漫地踩着单车来到交通灯前,车上载满了收集的一堆废铜烂铁,顶上还绑着几个水桶,积叠的回收物品超越了他的身高。

工人与身旁的名贵轿车形成了这个城市最吊诡的景象。女孩也常在地铁上见到一些妇女,提着大包小包的物品进入地铁,偶尔还有一个灰头土脸的小娃儿在一边。他们羡慕的看着女孩的光鲜,殊不知女孩更羡慕他们踏实的生活,比起一家子艰苦但温热的异地打拼,女孩心里却装满孤身流浪的患得患失,她对自己的飘忽不定更感凄凉。

女孩的流浪除了工作的无力感外,更多来自对于这座历史古都想象的幻灭。半年里她造访了整座城市的地标性建筑,然而脚下的残垣加上导游对于历史不屑的口吻,提醒了时间的确一去不复返。她明白了灵魂的不朽只能停留在教科书上,因为现实的时空将不停流转,没有能够回去的昨天,也没有真正的永恒不变。曾经相信这座城市能够建构最理想的未来,女孩拥抱超载的期待来到这里,寻找故人的影子以及凛然的气势,无奈美梦与她开了最大的玩笑,像骨牌一片片倾倒,无福消受。

在远方的母亲感受到了女孩漫无目的苦闷时,总催促她回到自己身边,女孩每每听见母亲的呼唤,以及想到自己的狼狈总是潸然泪下,然而自尊心的作祟,却使她迟迟无法下定决心。

想到这里,女孩的头更疼了。还好天空中终于飘来几朵云彩,缓和了炎热的天气,真希望太阳公公就一直躲在云的后端就好。交通灯的对面是一间设置在十字路口的咖啡馆,利用浓浓的欧式乡村格调,制造了几许异国风气,原来意志消沉的深褐色桌椅,因为阳光的照射精神了不少。站在路的另一端,女孩已经为了扑鼻的蓝山咖啡香而欲罢不能。

咖啡馆里的顾客,多是西装笔挺的上班族,有的交头接耳,有的面面相觑,有的独自一人眉头深锁。慢慢的靠近咖啡馆,一个红色行李箱以及行李箱的女主人,吸引了女孩的目光。

桌上的白色咖啡杯没了热气,杯沿有着几滴褐色的咖啡渍,穿着暗绿色的T-shirt和牛仔长裤,梳着干净利落的马尾,红色行李箱成为她身上最耀眼的配件。从她的样子和动作,女孩开始想象,好像知道了关于她的故事。

放在身旁的行李箱,装满了她六个月来在这座城市游历经验,以及对这座城市为什么总是留不住过去又抓不住未来的疑问。持续了六个月的旅程终于来到终点,她用即将归国的喜悦与不舍的心情填满明信片,预备寄给两个星期后的自己,按耐不住的笑容连透亮的光线都无法遮掩,仿佛一道眩彩从她身上划过。轻轻地擦拭了眼角,嘴角似乎淡淡的往上扬,她站起身,拖着红色行李箱,步出咖啡馆,将明信片投进街边的邮筒后,便坐上了计程车往机场的方向开去。

这时,红灯转绿,女孩若有所思的进入咖啡馆,在阳光最耀眼的地方坐下,打开了笔记型电脑,上了航空公司的网站,订了一张单程机票。女孩的手机又再次响起,这一次女孩果断的挂了电话,心里格外平静。坐在视线最好的座位,喝着来到这座城市后喝到最好喝的咖啡,看着熙来攘往的车辆,女孩开始在电脑荧幕上撰写辞呈。

(城市里大家似乎都是徘徊去留的旅人,咖啡馆的一场邂逅顿悟,明白了咖啡有香因为不慌不忙,同时也尝到了漂泊苦涩的甜美依归。生活本来就是一座难以留恋的城市,书写就是要暂时离开,另寻一处文字可以快乐起来的所在。)

贵丽的从此之后



死亡與彩虹

明天?現在距離明天還有1個小時。

這會是我人生中最後的明天。

我轉頭看了看電視,11點新聞已經開始了,新聞女主播字正腔圓地念稿。“近年來,找心理醫生就醫的人數呈現上升的趨勢。前去就醫的不只是成年人,就連兒童也……”真的有很多人和我有同樣的狀況。

我扭開電腦,把自己這兩年來所寫的部落格文章重復地看了一遍又一遍。

“每個人都以爲我過著幸福快樂的生活。他們不知道我是多麽的不快樂…… 我討厭虛僞的人,自己卻成了虛僞的人,虛僞地快樂着,笑着,給别人看。”

“家庭讓我失望,愛情讓我絕望。不管是面對現在還是未来,我都很無力,仿佛只能害怕着,或麻木着。人生藏着很多未知数,只有死亡才是確定的吧。”

只有死亡才是確定的?死亡是什麽?死亡中存在著希望嗎?我所尋找的,是希望。我要抛棄的,是悲傷。

我打開了另外一個視窗,上了Wikipedia網站搜索著通往希望的方式。我輕柔地摸自己的手腕,皮膚完好無損,皮膚底下的動脈流著我的血液。我閉上眼睛,腦子裏浮現出被划開的血紅皮肉。我一看到血就會身體發麻,背脊涼涼的。因此,這個方法行不通。我睜開雙眼,從抽屜裏拿出幾包藥丸,有抗傷風的、抗頭痛的、治胃病的…… 如果我每一种葯都吞下幾顆,那會怎樣呢?這時,我的耳邊忽然響起救護車的警報聲,我眼睜睜看著自己躺在白色的擔架上,被推進救護車裏頭,可能死了,可能還活著。父親靜靜地流淚著,媽媽竭盡力氣喊著我的名字。

想到了這些,我的身體不自覺地抖索。我到底在想什麽?我開始害怕此刻的自己。我捧著自己被温热眼淚安撫的臉,不知道該不該慶幸自己還呼吸著。深深呼吸一口氣,電腦的視窗一個個被我関掉。人生可不可以也像這樣,把不要的畫面関掉,再打開嶄新的視窗?不可能的吧。

00:00。我生命中的最後一個今天開始了。

“雅惠,你覺得看心理醫生的人正常嗎?”

“嗯……我覺得任何人都可能患上抑鬱症和焦慮症。再成功、再正常的人都可能會面對心理問題吧。”

“這些人肯定都是神經病!只有神經病才需要看心理醫生。”

“我沒有神經病!我不是神經病!!!”

我從睡夢中驚醒過來。窗外的雨滴啪啪地響著,我把臉埋在濡濕的枕頭,對黑暗說著我不是神經病……

做了夢之後,我就無法入睡,躺在床上輾轉反側,腦子安靜不下來。媽媽,你不要再哭了,好嗎?爸,我討厭你。你爲何不要好好地對待媽媽呢?媽媽,別哭別哭,你還有我——偉君,你爲什麽要這樣對我呢?是不是我不夠好,你爲何要那麽冷漠?我為你付出了那麽多,我是真的很愛你的。偉君,請你再回頭看看我,好嗎?——只有神經病的人才要看醫生吃葯叻——爸媽,別再吵了——偉君,偉君——雅惠,你太多愁善感了,不要爲了一點小事哭——

我的腦子仿佛一只蜘蛛,會努力地結網。而我被困在回憶的網裏頭,脫不了身。

我疲惫地下了床,坐在書桌前,想要竭盡所能地把自己内心的話全都寫出來。可是,斟酌了好久,我最後只寫出:

爱我的人,我想说,我也爱你们。
我爱的人,别忘了我。

The heart is like an empty dungeon,
Only the voices of sadness echo in it.

看了我的黑色字跡是否清楚之後,我把信紙對折好,再將它整齊地放入文件夾裏頭。已經是早上8點了,雨還在下著。該是時候上課去了。在浴室裏,我使勁地洗臉,試圖將憂傷從臉上抹掉,再戴上微笑的面具。

上課,一如往常。可是,今天我卻反復看著時針的轉動,仿佛在害怕某种事物的開始,或是在期待某种事物的結束。

下課后,我走到學校附近的Starbucks,在那裏呆坐著,任由來來往往的人們在眼前掠過。我對面的位子是空著的。偉君,如果你現在可以陪我喝一杯咖啡,那該多好。想到了他之後,我撲嗤一笑,搖了搖頭,眼淚也被我搖下來了。愛情到底是什麽?它不是一個以快樂、微笑、諾言開始,以悲傷、眼淚、爭吵結束的玩意兒嗎?愛情是我最期待的,可是現在我已經不相信它了。爸媽、偉君破壞了我對愛情的期望與美好幻想。

我内心的掙扎,有誰能了解?我不可能向朋友訴説,我不想成爲他們眼裏的“神經病”。媽媽要應付工作、家務,以及爸爸的事,她已經很煩了,我不想再讓她擔心。唯一知道我的狀況的人是偉君,可是他最後也對我置之不理了。人始終是孤單的,人的一顆心能夠壓抑的悲傷也就只能那麽多。

離開了咖啡館后,我從手提包裏拿出一包黃色藥丸。它們能讓我變得更快樂嗎?快樂應該是發自内心的,而不是單靠藥物的。我注視著這包東西,然後將它扔進垃圾桶裏,將自己長期的快樂來源丟掉。我繼續往前走。

傍晚的天空已經放晴了。我漫無目的地走在街上,時不時抬起头看著一幢一幢的高樓。挑選了一棟藍色大廈之後,我拖着軟弱的脚步,爬上一层一层樓梯上頂樓,一邊走上好像永遠也走不完的梯級,一邊恐懼著,躊躇著。是死亡走向我?還是我走向死亡?此時,我想起了我最愛的媽媽。如果我不在人世了,媽媽會不會也想不開?我不要媽媽傷心。可是,我的人生還有希望嗎?我能找回快樂嗎?

到達頂樓了。我望著眼前的天空,一道彩虹正在對我綻放出美麗的笑容。

(哀愁容易让自己和文字一起堕落,以为越陷越深的绝美就是人间的忧郁。书写不妨从这里开始,却要通向另一条活路,因为自杀实与自溺无异。心里融进各种各样的傍徨凄凉,欲生欲死本就酸楚,但是死亡就像彩虹,从来都无法看得清楚。)

宏明的从此之后




你做了一个冲动的决定。

现在你已无路可退了。周围静的像一潭死水,相反地,你的心砰砰砰砰的急跳着,像一阵失去节奏的乱鼓点。你手上提着一把来复枪,枪管里装了冷酷无情的子弹,让你瞬间成为一个极度危险的亡命之徒。冷汗一滴滴的从你的脸颊往下流,最后滴到了像深渊一样暗黑的人行道上。一阵阵吱吱吱的蟋蟀声轻轻地打断了你的思绪,然后繁密如落雨的虫声渐渐地覆盖了一片宁静的夜晚,似乎为你勇敢和鲁莽的行为来个即兴演奏。

你赶紧把来复枪拆卸,将一件件零件放入背包里,企图瞒天过海。你的心已揉作一团似的乱的很,接下来的路怎么走,你已没目标,没希望,没方向了。

在这个过程中,你的脑海不断浮现出你队长凶巴巴的脸孔,让你的情绪如同翻卷着的狂涛一样无比地激动和不受控制。成天面对他凶恶的脸孔和咄咄逼人的气势,你狠不得将他一枪毙了,让他嚣张的脸孔瞬间化为一个血腥的肉团。你兴奋地忘了自我,只想要如何将他置于死地。他就住在附近的一座公寓里,今天是星期六,想必他应该在家里享受生活,睡得安详自在,而你却被他罚做更多的巡逻职务,你觉得很委屈!很冤枉!很无奈!还有那该死的丝敏,她竟不顾一切要和你分手,你不甘愿如此,所以要报复她。你决定不再当弱者,不再任人摆布,所以你乘同伴们熟睡时悄悄地到守卫室的二楼,然后从护栏跳到军营外的公共停车场。夜晚时分,这里一个鬼影也没有,然而你还是小心翼翼地观察四周,两眼炯炯有神,如同一个捕杀猎物的黑豹。

现在的时间是23:46:59,离巡逻队回去报到的时间还差13分48秒。你现在可以选择自首或逃亡,00:00:01的时候你就沦落为通缉犯了。你将会是军警和警察的猎物,以及国家和民众的公敌。你开始想回返的路线,但是你在慌乱之时已不顾前因后果,所以要走回头路已不可能。手表的秒针按部就班地转动,你猛力地敲打它,希望可以将时间停止,可是徒劳无功,秒针不听使唤,依然不屈不挠的发着轻微的响动行走着。时间一分一秒地飘过,现在只剩下09分20秒了。随着时限的逼近,你还未做决定,可是你原本蹑足潜踪的步伐已逐渐加快,不知不觉中,你已离军营一段距离了。在你的潜意识里,你已做出了逃亡的决定。

01:15:09,经过了像一堵黑墙的森林后,你逐渐步入你所熟悉的城市面貌,心情缓和多了。你开始冷静的回想你的动机和你的所作所为,是什么迫使你带着枪和子弹逃离军营?是女朋友闹分手吗?是被压抑已久的心理病?或是黄中士成天对你大呼小叫?那把来复枪,也许就是你肉体的护身符和心灵的避风港,它可以维护你的尊严,更可以为你带来安全感,让你拥有自卫以及反抗强权的能力。更重要的是,它是你向世界作出反抗的象征和符号。你并不想入伍的,更不想每天在一个限制你自由的军营里听从盲目的指令,为国付出,最终导致女友兵变。你的心已经被征兵的虎钳紧紧的钳住了,可是她就在21:09:46的时分和你说要分手,当时你拿着来复枪正在巡逻营地,这个突如其来的简讯犹如晴天霹雳,你感到很脆弱,感到很无助,你觉得你快要窒息了,急需一个栖息之地喘一喘气。

夜晚突然吹来针刺般的寒风,薄雾一样的细雨先像微尘纷纷扬扬的撒落下来,然后急雨就像枪弹射下来。雨越下越起劲,接着暴雨犹如万箭直射,使你你全身湿漉漉的,冷得四肢发抖。雨声哗哗,如同千军万马在呐喊和追逐着你。你需要挡风遮雨的归宿。白日远望时,一座座熟悉的组屋散发出了家的气息和亲切感,可是在这个阴暗寒冷,雷雨交加的夜晚里,这些建筑物仿佛被死神统治着,像一个个长方块的军旗棋子,排列在也正象棋盘格子。

家是归不得的了,你只能露宿街头。

你望着挂在天空中的残月,发现尖尖的月牙如同一个秤钩。你拖着沉重的身躯来到了高架桥底下的空地,空地里一棵棵小树被修剪得很整齐,像正准备接受检阅的士兵。这里的桥桩像站岗的护卫队一样挺直,仿佛守护着你脆弱无助的心灵和精疲力尽的身躯。你头顶上粗糙的石灰桥底为你提供了一个临时的屋檐。这是你临时的家。时间是02:25:58。

睡眼惺忪之际,你感觉自己如同躺在大荒原的雨夜中的一个棺材里,孤寂和凄凉的感觉在你内心顿生悲哀。你把来复枪组装起来,将枪的前端贴在脸上,企图从枪管冷冰冰的表面找寻一丝丝的安全感。虽有一个如此强悍的保镖守护着你,你却像一个落在网罟里的鱼,在硬邦邦的水泥地上转折翻腾了很久很久,好不容易睡着了。

07:15:17,你如梦初醒,思绪和困扰都通了。

你不可以这么地懦弱,

这么地自私,

这么地不孝,

这么地……蠢。

你拿出手机拨了通电话向家里报平安,听见妈妈的声音时,你哭了。紧急的泪水泉涌而下,然而,这泪雨中的每一滴都不是普通的眼泪,而是觉醒的眼泪。一点一滴的水珠包含了许许多多的沧桑,自我摸索和挣扎的痛苦片段。

08:03:12,你决定自首。你的决定是对的。现在先撑下去吧。等一下是否会被戴上手铐?监狱的生活是怎么样的?爸爸妈妈,妹妹和丝敏会来看我吗?出狱后的生活会是怎样……?

(新闻事件里的逃兵持械,进入叙述故事成为一场独角戏。书写总是必须对焦心意,文字捕捉的一念一转之间,常是有无醒梦之境。不过,自己与自己的挣扎扭打,除非能够覆雨翻云,否则很难看出什么端倪。)

Monday, May 9, 2011

姝敏的从此之后



返乡

才步出车站,就被一位男子挡住去路。

“是堂叔和堂妹吗?”熙来攘往的人潮,面孔形色匆匆,看着一眼认出了自己的堂侄,他伸出双手,心中暗忖究竟是手上的行李,还是女儿左顾右盼的神情泻了底。初次见面,身材高大的堂侄理了平头,话不多,拎着行李走在前方,眉宇间依稀可见家中老照片中垂统堂哥的样貌。可惜垂统堂哥比父亲早逝,与他始终缘悭一面。

逢年过节,父母总让他在泛黄的信纸上给外公和堂哥写信。“我们拢好,恁免担心,要顾好身躯…”同样的字句,他就着烛光,从小学写到中学。父亲作古后,他再不曾帮着寄信汇款。外公已逝,母亲也不愿再回乡探亲。就这样,纵使对父母口中那些未曾谋面的亲人充满好奇,他却不敢贸然前来。直到这几年,母亲偶尔接到来自远方的电话,传达家乡某位故人归土的消息。望着母亲黯然神伤的样子,才惊觉自己再不来望,父母口中的那一代亲人,恐怕就无缘相见了。

堂侄载着他们驶向山区,身子上上下下地在陡坡上颠簸。蜿蜒的路绕到天边,曾经见证父母远行的黄泥路,如今是通往亲人所在的迂回曲径。车子停在半山的红砖屋前,门口佝偻着背翘首以盼的青衫老人,就是母亲出嫁后最谈得来的堂姐。曾是交换心事的美丽少妇,如今堂姐已两鬓斑白,笑容可掬,眼眶湿润地紧握他手:“恁就是阿英的儿子啊,恁是阿英的查某孙啊!都这么大了,恁能晓返来,真是福气哟!”

表弟代表主人家招呼大家吃饭。还未坐定就闻到一阵醋香,银色大碗中盛装着父亲至爱的猪脚黑醋,酱汁稠郁。表嫂端上一盘炒白粿,浓浓的米香配上蒜米与碎肉,美味诱人。吃着道地的家乡菜,才恍然惊觉母亲近年来终日泡在厨房,不过是想在道道永春美食的翻炒中,找到一点故乡的滋味。女儿经历一路奔波,虽然看似忙碌地逗弄堂姐的小孙女,还不时拿着相机为每一道菜拍照,但对所有菜肴只是略略沾唇。席间表弟如数家珍的分析起各人的辈份,看着殷勤张罗的亲戚们,他举起酒杯,却不知说什么才好。最后还是在众人的祝贺与他的感谢声中一饮而尽。

饭后堂侄带着他去庙里酬神。五彩蟠龙红绸高挂,圣王公的金身塑像伫立在黑木黄框的神案前。点起红烛,表弟递来一炷香,他和女儿跪落在神明面前,三拜还愿,祈求圣王公庇佑扎根于此与浮傍他乡的亲人们,世代平安健康。庙里的修缮捐款匾额上刻着父亲的大名,原来是垂统堂哥年年为他们求取平安灵符的一番牵挂,不曾宣扬。女儿站在热气蒸腾的炉前,娴熟转动的双手洒下一叠金银纸。堂侄替他买来两串红鞭炮,用香点燃,噼啪声四起,烟雾缥缈中红色的纸屑漫天飞舞,昭告族人子孙的归来。

走出庙门,众人带着他穿过崎岖小路,回到父亲儿时居住的祖厝。空气中传来微弱的异味,残缺的灰瓦与斑驳的墙前,放野的鸡鸭乱窜。女儿止住跳脚的举动,与他一齐踏过门槛。祠堂上,列祖列宗的牌位已蒙上厚尘,两旁院落久无人住,墙角仅余稀稀落落的几块泥砖,屋脊欲塌。堂侄翻出族谱,双手抚摸着泛黄的册子,他看着一个个熟悉而疏离的名字。女儿很快在其中找到公公大名,父亲的名下以浓墨挥写出“外洋”二字,力透何止纸背,直逼他不察但已渐温湿的眼角。

堂姐领他去看父母的新婚房。两人立在门口,女儿无声搂住他的肩膀。旧衣柜空荡荡地立在那里,没有窗户的空间密不透风,只能走几步,曾供父母结婚的雕花床偎墙落脚。新房已成旧房,六十年后细工打刻的床架,还躺在储物室里,父亲离乡前曾不舍地嘱咐堂姐将它收藏。

伸手碰触那堵深褐色的门板,徒沾一手粉尘。堂姐说父亲回乡时曾几度一个人站在房外,抚摸着门板,潸然泪下。他此生未见父亲落泪,原来几十年来在妻儿面前隐藏,曾在这里肆意流尽。生存的艰难造就出无从规避的凄楚,结束探亲的两年后,父亲逝世,无法履行再度回乡的诺言。

夜黑山路难行,于是他们赶在傍晚时分离开。临别前他掏出红包相赠,长辈们连连罢手不收,只说如今大家生活都好,不必如此客气。一番辞让后终于收下,转过身又塞进女儿手里。好意只愿心领,亲戚们听闻女儿在上大学,都让她好好努力,说要将来光耀门楣。

山路十八弯,很快便望不见挥手相送的众人。女儿瑰丽的瓣花发饰戴在堂姐小孙女头上,而他手里握住堂姐亲手腌制的菜干,算是接通了情谊。酸咸的滋味充塞鼻头,一如多年以前父母探亲返乡时,行李箱里内那股潜伏的海潮湿气,久久不散。

(三代之间的归去来兮,自有飘风吹衣和厚土印迹,路迴迢遥气息壮阔,离散返聚隔了一段斑白世纪,田园未芜,取径依旧,一步前后踏出的昔今,踪影交错如叶落纷纷大树盘根,直从肺腑引出人世时移的唏嘘。情感的返朴归真,文字的行路不休,确是书写的最始和最终以及必经和必归之途。)

陶陶的从此之后



穿越

“吱……”

这个梦,好长。

一阵春风吹来,我放眼打量四周,怡然自得。既然来了,就潇潇洒洒地逛它一回吧!犯不着急着醒来,我想。或许因为是梦,我觉得身体异常地轻盈,这副老骨头一下看花、一下看树的,居然愈发精神奕奕、神采飞扬!

哎哟哟,这是谁家的园子啊?养了这么多奇奇怪怪的畜生,还关在铁笼里。我停靠在一座假山边,原想就这样欣赏对面那四只骄傲的孔雀,可是猛虎兄却冷不防出现在身后,吓得我迅速闪躲。回过头才发现,其实猛虎兄身处铁笼,我这才松了一口气,不过那假山在旁顿时成了不大不小的石块,令我诧异万分。话说回来,这园子的主人真了不起啊!但经猛虎一吓,我再不敢逗留了,飞快地穿越出这片园子。而当眼前再度恢复光明,接待我的不是兴奋,而是一点点的着急。

面对强烈的陌生感,我愣住了,为了不让人发现,我于是躲在花丛中静静地观察四周的动静。庆幸的是,他们也没发现我的存在。一面湖本是没什么好惊讶的,但是我看到的这面湖,居然是方方正正的,还有几个男人赤裸着上身在水里说笑,真快活。正巧我平素也喜爱逍遥,这几个男人无疑是人海中的知音。我正想过去攀谈,却来了两个不速之客。这两个女人居然厚颜无耻地走到衣衫不整的男人身边,下一秒就把衣裳丢在一边,让白皙的肌肤曝露在阳光下,继而跳进水里。这……简直是伤风败俗啊!

我当即转过身,心中默念非礼勿视。不过那两个女人衣不蔽体,那几个男人居然还能泰然自若地高谈阔论?毫无廉耻之心……难道,我竟误闯到了南方蛮夷之地?

算了,既来之则安之,姑且观察一下蛮夷的生活习性,于是我离开了那令人难为情的湖畔。蛮夷喜欢方形,从方形湖到方形柱子,还有一路上无数的方形路牌。蛮夷还喜欢挤进长方体的空间,这令我百思不得其解,正想上前考察,却被一道媲美唢呐的声音喝止,下一秒长方体空间也随着一股黑烟快速的移走了。蛮夷的建筑也够奇怪。我从没见过这么高、这么粗壮的柱子!柱子上还有那么多透明小格子!我不明白他们在路上筑那么多柱子的用意,但是以我这个中原人的立场来看,他们是毫无品味可言的,尽管我家只是个简陋的茅屋。不对不对!我怎么可以以上望下?理应是万物平等、万物平等、万物平等……

一路上的杂声颇不宁静,我果然还是喜欢清远幽静的地方。蛮夷所居之处男女混杂,让我极为不习惯。尤其看到妇女光天化日之下,穿着暴露的奇怪服装走来走去,我的眼睛都不知道该置何处才好。还有许多对男女居然大庭广众下牵手,甚至做出更亲密的举措。荒唐!无耻!这是我有生以来第一次觉得,孔丘的礼义廉耻和礼乐制度是有必要的。不对不对!还是要无为、无为……要自然、自然……

可是如果是这样的话,我也吃不消啊!管他的!我先阻止这些狗男女再说!你们你们,难道毫无羞耻之心吗?男女授受不亲,别在这里丢人现眼……

“今晚到我家来吧!宝贝!”男人亲昵地在女人耳边细语。

喂!没听到我说话吗?你们这些蛮夷!

“讨厌……”女人娇羞的姿态搭,配上她说的反话,反而让我有感而发。难怪孔丘说惟女子与小人难养也!不对不对!我怎么可以赞成他!

男人和女人对我视而不见,径自亲昵地离去。我自讨没趣,心想这些蛮夷实在不可理喻,又到别处闲逛。

咦?这是学堂?怎么?女人也可以上学?不可思议的是,授课的也是个女人!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我进去,谁也没有在意我。也好,我乐得自由。不过,你们在学什么呢?我问。没有人回答我。我不死心,仍旧走到一位男同学身边问。真是个粗暴的家伙,我只是问一问嘛,居然想赏我巴掌?真没礼貌,幸好我闪得快!算了,我直接问你们的夫子!

请问夫子,你在给学生上什么课呢?

夫子没理我,依旧讲课。

“老师,‘庄周梦蝶’是什么典故?”学生问。

“大家先来跟我念一遍。”老师说。

“昔者庄周梦为胡蝶,栩栩然胡蝶也,自喻适志也!不知周也。俄然觉,则蘧蘧然周也。不知周之梦为胡蝶与,胡蝶之梦为周与?周与胡蝶,则必有分矣。此之谓物化。”

这究竟是……我实在糊涂了。

“老师,有只蝴蝶在你耳边飞来飞去耶!”

“就是就是,那只蝴蝶刚才也一直在我这里飞来飞去,烦死了!”男同学说。

老师笑了笑说:“这有什么关系,反正我们要讲‘庄周梦蝶’,这不正好应景吗?”

“哈哈哈哈哈……”

我仍旧一脸疑惑:“吱……?”

(庄周妄语诡诘,游戏趣言实有恢弘大义,道学与孔孟或曰诸家本就无异,入世同归但出世殊途而已,另外还有文字的巧拙差异。虽然书写也是狂想,甚至也像对于存在一种不求甚解的诠释,但是读有所思写有所记,毕竟过于方便不费力气。)

Sunday, May 8, 2011

昱琪的从此之后



孩子

下午放学回来,保姆家出现一个陌生的身影。男孩异常瘦小,静静地坐在沙发上,低着头专注地玩弄指甲,并没有注意到我的存在。

保姆说他是俊义的弟弟,名字是俊宝,阿姨刚从马来西亚的家乡带来新加坡的小儿子,拜托保姆帮忙多看一个孩子。俊宝和俊义从此以后,都会一起到保姆家。我们这群被看护的孩子当中,俊宝最小,与我们相差至少有四岁。晒得焦黑的肌肤,圆亮的双眼搭配小嘴巴,算是一个可爱的男孩。

俊义突然冒出一个弟弟,我觉得有点怪怪的。俊义通常都不与俊宝多说话,兄弟俩除了一起回家几乎没什么交集。但俊宝也确实让人难以亲近。

长型餐桌尾端的地方是俊宝的特定位子。当我们陆续吃饱离开厨房时,他还在位子上嚼着那一盘饭菜,不知道是不是闹情绪的关系,用上一小时多都还吃不完,让保姆感到既头痛又生气。

在吃饭时的他总会散发出难解怪异的忧郁氛围,像是陷入一段漫长的折磨,不只他难受,我们看了也觉得辛苦。俊宝已经过了需要喂食的年龄,但是如果不喂他,或许直到太阳下山了,他还没能把饭吃完。保姆总会花上十五分钟的时间,非常有节奏的把一汤匙一汤匙的饭,从撑宽的嘴巴塞进去,让所有饭菜顺着食道,滑入那一个必须被慢慢填满的胃袋里。

俊宝喜欢沉默地呆在角落,不做什么事,就是忙着清理指甲。一丝不苟地顺着微弯的曲线,俊宝似乎享受挖尽灰尘污垢的快感,接着就把手指伸进齿间,专注的磨咬着指甲的边缘,一只手指接着另一只手指,仿佛在这个重复的动作里,找到了自己生存的意义。

有一天,保姆家买了电动游戏,大家都兴奋莫名,呼声也就此起彼伏。

“Round One. Fight!”

街头霸王的隆与古烈在对决,也是弟弟与俊义的战争。隆使出升龙拳,古列中击飞天然后倒地。又来一个波动拳,古烈敏捷的高跳闪过,回送一计音速手刀……你来我往紧凑的格斗场面,果然就吸引了俊宝。只见他默默地离开呆坐的角落,走到俊义的旁边坐下,看得痴迷,目光执意紧跟着电动人物的每一个跳跃和攻击,眼皮一刻也没舍得合上。

两架电动遥控在我们之间传来传去,却没有一次传到俊宝的手中,满心的期待变成不耐烦的等待。突来的一股冲动,俊宝用抢用撤用打,尽管身材瘦小却不甘认输,说什么都要把遥控弄到手。听到吵闹声的保姆赶忙从厨房跑出来瞧看究竟,知道是俊宝先动手后,愤怒地把正咬着微抖下唇的俊宝拖到房间去。

俊宝被强拉进房间,整个人哽咽了起来,黑白分明的眼珠在这一刻变得模糊。看到他如此受屈的样子,我心里突然泛起了一点怜悯,蹲了下来给了他一个拥抱,轻轻地抚拍着他的背,带着如同保姆喂饱他吃饭的节奏。俊宝的右脸躺在我的胸口里,很快地就平静了下来,冰冷苍白的脸颊变得温暖红润。

从那次开始,俊宝大多数的时间都呆在房间里,他也不再对任何事物表现兴趣。坐在房间冷冷的大理石地板上,俊宝有时靠着衣橱读故事书,有时对着衣橱兀自开关抽屉。

我们在客厅看电视时,总是感觉好像有人偷看。我回过头时,原来是俊宝,但是却马上转身别头,转移的眼球瞬间一时不知要望向哪里,然后停在手中的故事书上。看得出来,俊宝内心其实想要跟大家亲近。

“他的爸爸是个没用的流氓,生下来了又不愿意养,所以才把他送给人。”

从超级市场回家的路上,保姆的这段话令我惊讶,因为我没想过,俊宝原来不是阿姨的亲生儿子,心里对他的怜惜,又多了一些。

保姆得到婆婆家跑一趟,于是我先把大袋小袋的东西拿回家,搁在厨房桌子上。我想先洗个脚,可是却马上擦觉异样,出门前明明还吊在厕所门上,已经洗好晒干的胸罩,竟然不见了。

或许是谁收起来了,我推开房门想要在衣柜里找找,不期然却发现俊宝坐在地上,手中捧着的正是我的胸罩。

手指顺着胸罩布绸的纹路搜索,俊宝长短不齐的指甲,温柔仔细的抚摸着罩杯的边缘,接着翻过来让手背在凹进的弧度里栖息,好像想要触摸残留在里边的温度,但是却什么都感受不到。俊宝的身躯开始剧烈的颤抖,连脸部的肌肉也在抽动,黑暗深邃的瞳孔里,透露出的是一种汹涌难抑的饥渴,强忍着的水珠在眼角聚汇,在看到我的一霎那间,马上随着脸庞缺堤般狂泻而下。

不知是哪里传来的一股力量,我转身关上门,抓着衣角徐徐的把穿着的T恤向上扬拉,微湿的发梢利落的打在背上。他只不过是一个小孩,被世界遗弃了,我一边告诉自己,一边解开扣子,肩带依偎着倾斜的肩骨线条了滑下来,胸罩在俊宝纯真的视线中,掉落在冰冷的地板上。

(因为人世残酷拒绝喂哺,孩子必须依赖胸罩的慰抚去学习成长。书写的目的,其实一如故事里的『我』,正是在这个已经足够悲怆的时代里,用最赤裸的体温去暖一暖读者和俗心的渐凉。切记文字不可过于匆忙,需要慢慢关照看视,才能伏贴人性的弧线。)

欣颖的从此之后



恋雪

她下了飞机。

又是一个寒冷的冬天,雪一片片的坠落在巴黎的街道上。萧瑟的景色与她的心情不谋而合。也许是因为这样,才特别喜欢下雪天。

冷飕飕的风一直拍打她的脸,身体也因此不断的颤抖着。她穿着厚厚的寒衣,将冰冷的双手插入了口袋中,以快速的脚步来到了 Les Deux Magots。这间坐落于圣日尔曼小广场边上的咖啡馆,充满了生活情调和文化气息。传闻萨特和他的女友西蒙娜经常光顾这里,毕加索也在此与朵拉·琦尔小姐一见钟情。她选择了一个靠窗的位子坐下,像以前一样,点了杯热咖啡。手里握着热腾腾的咖啡,凝视着窗外的景象。咖啡馆门口的一对情侣吸引了她的目光,男生温柔的帮女生扫了扫身上的雪。这时,她想起了他。

五年前的那一天,也曾来过这间咖啡馆。当时,一踏入咖啡馆,耳边就传来了柔美的音乐“Et des que je l'apercois Alors je sens en moi Mon coeur qui bat……”。她环顾了四周,选择了靠窗的位置坐下,一边品尝那苦涩的咖啡,一边静静的看着吴淡如的《每一次相遇都是奇迹》,享受在这浪漫的氛围当中。当她正专注的时候,听到了熟悉的口音。抬起了头,看见了坐在对面桌的他。二人十分有默契的相视而笑,于是他站了起来走向她。仔细打量眼前的他,穿着一身休闲又不失端庄的西装,散发出一股独特的气质。或许是因为熟悉的口音,淡去了二人之间的陌生,反倒增添了一份亲切感。浪漫的情调搭配动人的音乐旋律,使整个咖啡馆沉溺在甜蜜的氛围中,勾起二人心中的一阵阵涟漪。

夜幕低垂,街灯纷纷被点亮了起来,宛如进入了爱丽丝的梦幻时空。咖啡馆外雪花纷飞,像变魔法一般,他的手中多了一把雨伞。他绅士的邀请她共撑一把伞。空气中弥漫着暧昧的气息。此时此刻,就连冰冷的雪花闻起来也是甜的。那年的冬天,雪花莫名其妙的成了二人的红娘。

一幕幕的过往片段,浮现在她的脑海里。逝去的爱情就像手中冷却的咖啡,剩下的只有无尽的苦涩。这时,熟悉的音乐“Et des que je l'apercois Alors je sens en moi Mon coeur qui bat……”又在心中盘旋,挥之不去的回忆再次将她淹没,甚至窒息… …

他们一起度过的第三年,他带她来到了海边。鲜红色的野餐布上摆满着他亲手烹煮的爱心和蛋糕。海风轻轻的吻上他们的脸,略带点冷意,他贴心依旧的为她披上他的外套。夕阳下拉长了的两个身影,伴着海滩上烙印着的足迹,让人有种天长地久的错觉。一个浪头打来,曾经走过的痕迹就这么轻易的被抹去。

就在这个瞬间,他拿出了戒指,向她许下一生的承诺。

“我想一直牵着你的手,一直到老。每一次你飞行时,我的心也随着你一起飞走了。但是没有定点的爱情,让我没有安全感。所以,你愿意为了我降落吗?”

她愣住了。她清楚知道,她爱眼前的这个男人。但是,自由翱翔的天空是她的生命的归属。于是,她拒绝了他。他不发一语,黯然地转身离去。落寞的背影,显得有些哀伤。

就算时隔多年,心痛的感觉仍是那么深刻。眼泪悄悄的滑落进那冷却的咖啡里,为已苦涩的咖啡增添多了一份惆怅。寒冷的天气隐去了泪痕,旅程还很长,她稍微整理自己的思绪,头也不回的走出了那咖啡馆。夕阳下,拖着行李的背影固执得很长。

早晨的巴黎充满着活力。在这生活节奏匆忙的都会风格下,人们像往常般绷紧了神经。她穿着整齐的蓝色制服,在空荡荡的巴黎候机室里,凝望窗外翱翔的飞机,心里没有一丝后悔。时间到了。她露出微笑,以优雅的姿势,走入了机舱,等候乘客们的到来。

飞机起飞了。她推着餐桌车,细心地为乘客们提供服务。这时,耳边传来了小姐,小姐……的呼唤,是一把曾经熟悉的声音。

她按捺不住拨动的心,转过身……

(巴黎浪漫徒添爱情泫然,走过来了还是不能忘记,无论飞得多高多久,远方的思念总有一个心痛的起点。世间情殇本就不同,彼此凝视多了就变成一种面目,可是书写的方式却有万般千种,最真挚的文字才是最动人的伤口。)

慧涵的从此之后



雨迹

“在那些往事中,我们也知道,有些已真诚地发生或遭遇了,不可能再完美地重演。”

说到北京的天气,没几个人会想到雨天,但北京确实有雨天,而且还有雨季。春季过后,夏季之前,北京有时会迎来一场过度性的雨季。2010年的雨季刚巧被他碰上了。

又是一个灰蒙蒙的雨天。哒哒、哒、哒哒,雨水无情地拍打着伞,逐渐形成一种旋律。伞下的人始终无法得到一点微薄的保护,全身都被淋湿了。但他还是失了魂似的,撑着伞不停地走着。就像北京的无数个雨天,他注定要在雨中游走,寻找一些明知道再也找不到,却也不得不这样继续寻觅的东西,像那个在北京巧遇她的雨天。

应该是他先看见她的。那年的假期,他到北京去探望朋友。那天他来到朋友就读的大学与他们会合。还记得那场雨来得很突然,虽然有带伞,但雨势很大,只好躲进一栋教学楼避雨,打算等雨小了再离开。一群朋友坐在楼梯上闲聊,一切都再正常不过,直到她拿着伞,走了进来。她并没有发现他,可他一眼就认出她来。不会错的,是她。那头蓬松的乱发没变,但头发明显长了,他才想起他们也有两年没见了。

已忘了她当天穿了什么衣服,只记得她拿的是一把淡紫色雨伞。她把伞折合起来,轻轻地甩了一甩,雨水四处飞溅,洒落一地。她的手也湿了,但她并没有多加理会,只是随便往身上擦拭几下。还以为她要去哪里去,但她却在门边徘徊,时不时看一下手表,好像是在等人。

他的全部注意力已经在她身上,朋友们的谈笑声仿佛离他很远、很远。在生活中他们必须保持一段清醒的距离,在梦中他也始终盼不到她的身影,谁料到他们终究在异乡碰面了。她的外表没有多大的变化,原本的黑框眼镜已换成无框眼镜,好看多了。劝了她这么多次,她就是不肯戴隐形眼镜,这个牛脾气还是一样。她还是那么熟悉,但他们已经陌生了。

两年来,那个片段不断地在他眼前重演着。

在第一次约会的地方,他们面对面站着。沉默了一阵子后,他还是开了口。

“我累了,我们分手吧。”

她先是愣住了,然后不断地苦苦哀求,最终还是无法挽回什么。就在那个时候,他发现她眼角含着一滴泪,原本只有一滴,但很快地,有三滴、四滴,泪水沿着脸颊的轮廓,稀里哗啦地倾泻而下。过了许久始终没有停息的痕迹,反而越下越大……。

“阿杰,看来这场雨会下一整天,我们还是走吧。”朋友们示意要离开,他也跟着起身。她还在门边,看来是免不了要碰面的,但他有些迟疑地往前踏步。一步、一步地,他们之间的距离慢慢缩小。之前,比这个更小的距离他们都有过,但现在这样的距离足以让人窒息。在离她越来越近的时候,她突然抬起头,看到了他。眼神触碰的那一刻,他已经来到她身边。他尝试在她眼里寻找一些温热,一些他们曾经爱过的痕迹。但她的眼睛像一面冰冷的反射镜,除了自己殷切的表情,他什么也看不到。

她只是望了他一眼,便把头转过去,不再看他。“静……”他很想再轻声呼唤她的名字。字刚到嘴边,却被他狠狠地吞了回去。

之前就知道旧情人碰面难免要寒暄几句,他设想各种见面场景,不断练习着早已设计好的对白,就是为了现在的巧遇。可是到了真正发生的时候,他竟是无语。悲伤的情绪和她的名字在他的胃里搅拌着,越是纠结,越是难受。踏出大门时,豆大的雨水打在脸上,顺着他的面颊流了下来。虽然反复地告诫自己不可以,但他还是不由自主地转过身来再看她一眼。她,始终没有回头。在雨中,她的背影与周围灰暗的大楼交融混杂在一起,渐渐模糊,直到看不清……

自此以后,他把许多雨天折叠,压缩成那一个雨季的雨天,可是他始终没有再见到那把淡紫色雨伞的主人。也许,他们就像是从她的雨伞滴落下来的雨水,随着太阳的升起蒸发殆尽,不留痕迹。

(晴天大雨说来就来,落成文字点点滴滴,记忆往往喜欢埋伏偷袭,书写就像勉强撑伞,纵然仍会湿透,至少心底还有一处清爽之地,可以生火取暖等待另一场雨。不过,打伞抒情不要过头,虽然雨天总有适合分手情人出现的理由,否则就是刻意借雨浇愁。)

Saturday, May 7, 2011

丽宏的从此之后



今生

她是一个沉默的女人。

干她这一行,其实是不适合做一个沉默的女人的。鸨母就常训她说,哪有像她这样的,客人花钱不是要找哑巴。然而鸨母说不出太难听的话,毕竟她的客人越来越多,远远超过其他姐妹。在她的身体喧哗过的客人,不愿服输像着了魔,不断上门光顾,精疲力竭的伏倒在她的胸脯和自己的汗水上,仿佛冀望能从她的灵魂遥远的某处,成为第一个听到回音的男人。

姐妹们没生意的时候,常聚在一起用最不堪的言语诅咒她,偶尔也会揣想,可三言两语后,还是会得出“就是贱,贱到骨子里”之类的结论。她一点也不被这些刺耳的恶言困扰,她只是可怜她们,正如他也同情那些男人。

可是,他们其实都不知道,她的沉默是因为她早已看透人性,甚至直直逼视到每一个人的死期,像一根蜡烛般燃烧到了哪一段,什么时候就快熄灭。小时候,她第一次把看到的真相说出来,隔壁的大婶隔两天果然就溺死。母亲觉得她不祥,拖着丢到窑子卖了钱,从此她也不再多话。

她深知,自己今生注定属于地狱。只为谋求一刻欢愉快感的男人,任意从她的身体里进进出出,她只是望着他们剧烈喘息起伏的胸口,看到他们在这世上仅剩的时日,无论长短,还是会在心里暗忖茫然无语,原来大家终将齐坠地狱。

“我要Angel。”

又是一个大醉酩酊的男人。她瞥了一眼被酒精麻痹的脸庞,脏兮兮的但还算清秀。她的目光移到胸膛时,愣了两三秒,慌忙从鸨母手中接过他疲软的身躯,扶着进房。

他已经醉得不省人事。照例,她帮他脱衣服,手伸进皱皱巴巴的裤兜,摸出了一只脱线的破旧钱包,里面收了一张年轻女子的相片。她正要仔细端详之际,另一只手游走到沾满尘土的外套,却触到了另一样东西。拉开上衣内兜的拉链,一个方形的小盒子掉出,她知道里面装的是什么,尽管从未想过今生会亲眼看到,亲手触到。

啪。

早就猜到的,却还是让她始料未及,戒指像是一颗心,安静的悸动在盒子里。

朴素的戒环上镶的,不是钻石,是她喜欢的白珍珠。很小的一颗,也并不是完美的精圆形,柔和温润的色泽在昏暗的灯光下愈发斑斓。小心翼翼从盒子里取出来,戴在左手无名指。多漂亮啊,她想。的确,她的手指纤长白皙,可是今生却偏偏注定与戒指无缘,多么可笑的宿命。

他看上去有些酒醒了。半张半合的眼睛布满血丝,四下扫了一番。目光落在她身上的时候,她从这双眼睛里,看到了这辈子从未看过的温柔。她知道他就快死了,翻出钱包里的相片,里头藏了一张医学化验单,她于是也明白了,他为什么不去找照片中的人。

她于是做了决定,她不能让他下地狱。

她褪去薄纱一丝不挂,解开他满是泥味的衣衫,珍珠的柔光慢慢滑到两人连在一起的背脊。拥他入怀的霎那,他喊出一个陌生的名字,她索性将他拥得更紧。五指像是要戳进他的肺腑里去,在他背上留下深深的凹印,仿佛自己就是那个名字,那个女人,拥有这等权利。

他也只是一个无助的皮囊,转身顺势把她压在下面,进入的时候,头一次,她感觉到有一种无以名状的潮热,从心头四下散开,到身体的每一个角落。那一刻,他的眼神紧紧锁进她的眼睛里去,不是贪婪地盯着她饱满的乳房,而是看着她,看到了她,然后在她耳边呢喃了她以为今生无缘听到的三个字,她愿意为之付出生命的三个字,不是修辞,是真的为之付出生命。

尽管他不清醒,尽管他说出来的话是以为对着另一个女子,可她不在乎。她权当这三个字是他对她说的,她的他,值得拿一辈子去换。于是在一阵抽搐停止之后,她微微张口吐出了只有她听得到的呻吟,也说出了那三个字。

她摘掉手上的戒指,放回方形的盒子,和那女子的相片,一并塞回他的衣兜里。她弯下身去,听着他一深一浅的呼吸,感到前所未有的,无与伦比的快乐。转身拿起他的化验单,她和这一切将一同消失,以及所有那些没有灵魂的男人的魂。

希望他睡醒睁眼的刹那,发觉只是做了一个噩梦,如此而已吧。

(地狱永远不会空,成佛升天不若缱绻瞬间,肉身菩萨以温柔渡人渡己,天使降身为了重燃一盏灯。最慈悲的爱情不过如此,男人的痴心总是女人的宿命,今生今世甘愿用尽。文字的皮相藏了欲望的呼声,我们其实何尝不是为了快乐而进行书写的孤魂,在这个始终看不清楚的世界,苦苦寻找一个注定的壳。)

伟利的从此之后


古城之恋

新甲快车的速度除了能跨越边界,也能穿越时空,带我们回到旧时的殖民年代。在南洋一带有不少地方曾是西方帝国的殖民地,但是唯有一处是众多“兵家”必争之地。无论是远至西方的欧陆色彩,或是来自东方的传统文化,马六甲都集于一身。

马六甲位于马来半岛的西南部,早在十四世纪末建立王朝,十五世纪初皈依伊斯兰教,开创了传流至今的苏丹皇庭。随之,三保太监多次的航行将优美的中华文化引入这蛮荒之地。由于马六甲得天独厚,是东西方汇集之焦点,因此它多次都成为西方殖民帝国追宠的对象。葡萄牙人捷足先登,荷兰人紧追在后,英国人则后来追上,不但带来了西方的物质文明,也带来了精致的西方文化。

我对马六甲的印象似乎在童年的时候就开始了,那还是懵懵懂懂的时候,当时的记忆似乎只滞留于一张退色了的照片上。照片是在一所庙宇门口拍的,追问下才知道,原来当时参加了到马六甲的进香团,同行的还包括外婆以及阿姨们。

其实,在成长的过程中,也有多次到马六甲的经验,但是似乎只是以过境的心情游走,并没留下任何值得回忆的印象。但是当电视上开始播出有关土生华人的纪录片时,我开始对其独特民族的发源地——马六甲,开始产生了浓厚的感情。在电视剧《小娘惹》掀起另一波“哈惹”风潮时,我便决定要从新认识这悠久的古城。

早晨的马六甲,街道上虽然一片热闹,但却少了大城市的喧嚣。街上可以看到在新加坡已经难得一见的街边小贩,嘹亮的叫卖声唤醒了一夜的宁静。街的一侧冒起的是浓郁的炊烟,另一侧则溅起摩托车驶过的尘土,这是一幅多么写实的景象。面前端来一碗热腾腾道地的娘惹叻沙时,在那飘香的汤汁中,什么环境卫生的洁癖随之都抛向九霄云外。

古迹是马六甲身上的装饰,也是文化的记忆。百多年来,东西方帝国无论为了贪图任何利益,都在马六甲身上留下了足迹。葡萄牙人在岸边的最高处建起了城堡。那里登高望远,能俯视全城,是统治者守城的重要的一处。到了十七世纪,荷兰人踏入这块土地后,为了能将信奉的天主教传入远东,便在海港边建起圣保禄天主教堂。如今,它就是马六甲极富盛名的红屋。

当然,中华民族也不例外,历时悠久的清云亭就是代表。清云亭是闽南式的建筑风格,到处雕梁画柱都能看见中式吉祥的凤凰图案。在细心的探查下,原来凤凰除了象征祥和之外,也代表庙中供奉的观音与妈祖。但更重要的是,其中还包含了娘惹文化的精髓。中华民族对龙追崇,娘惹文化却对凤凰情有独钟。土生华人为了纪念为国牺牲而下嫁给马来苏丹的汉丽宝公主,因此将凤凰图腾纳入日常生活里。

谈到土生华人,我们怎能忘了那多姿多彩的料理,而逛了一整个上午的古迹,是该好好进贡五脏庙了。娘惹美食融合闽南与马来菜的各家之长,是餐饮文化的一大融合。一盘简单的清炒蕹菜,加上了虾米香与浓椰浆,就将一般的中式小菜增添些许的南洋风味。餐后喝上一杯冰凉的香茅饮料,不但能为炎热的午后解暑,还能去掉口里遗留下来的余味。

吃饱了该是购买手信的时候了,来到马六甲怎么能忘掉富有特色的陈金福土产呢?虽然店铺经过了现代化的包装,但产品的品质依然令人垂涎。榴梿糕仍是我的最爱,甜而不腻,香而不呛,是手信的最佳选择。土产不但是道地的食品,也是当地人民智慧的结晶。利用最自然的原料,却能酿制出远近驰名的特色食品。

马六甲的美是多元的。葡式城堡让她多了份异国风情,荷兰红屋就像唇上的迷人胭脂,而清云亭则是那头上的凤冠。古城的魅力就体现在东西方交融之间,不但没在岁月的恒流中迷失方向,反而绽放出独有的光彩。马六甲与我的恋情,将会是如溪水般绵长的。

(历史的风土在时间淀积,古城仿佛从此不移,文化摆荡出东西,游人踏步出足迹,在记忆里谱出情意,在描绘里宣誓心意。虽然也可以大大声说出来,但是书写必须更像一场暗恋,让文字颠簸的去寻找爱人弯曲的迹。)

玮珍的从此之后


房契

“你不能反悔了。”他贴向她的耳边,悄悄地说。

“放心,我一辈子就在等這一刻。”隔着半透明的白色头纱,雪莉的语气显得诚恳,一脸幸福洋溢的样子。

此刻的窃窃私语看在宾客眼里,是多么的令人羡慕。他们正为彼此许下承诺,人生就要交集在一起,约定厮守到老。他们各自签上名,盖上章,这一纸婚约从此奏效。接下来一切都像快播,他们从马尔代夫度蜜月回来,雪莉就搬进这栋坐落在山顶上的三层楼独立式洋房。

这个大房子是她的家,但也不全是,因为她对于房子的一切都不是很了解。一楼厨房边上是两个佣人共用的,她们每次都乘雪莉睡午觉时,偷吃几罐鲍鱼。在院子后面住着两只博美犬,后来不知怎么生了个小狗。司机住在前厅旁的房里,每天负责接送她逛街等外出活动。二楼角落是管家阿姨住的,听说司机与管家交往甚密,有时还一起悄悄跑出去。唯独二楼的客房长期锁着。三楼主卧室是雪莉和老公的爱巢,房内落地玻璃前是一片蓝绿斑斑的无敌海景,她常乘老公不在时喝上半瓶红酒。

雪莉很满足地在大房子里生活,过着少奶奶的日子。即使老公常常早出晚归,她也从不过问,因为这是婚后协定。

一个午后,雪莉刚购物回来,意外地发现另一辆车停在外边,难得老公这个时候就回家了。她兴奋地跑上楼,经过二楼走廊时,一向冷清的客房内传来了断断续续的喘息声。她贴近去听,但轻轻一碰发觉门没关好。

这间客房是禁地,只有老公有钥匙,可是这次竟然没锁上。雪莉明白发生了什么事情,心情却仍旧平静,只觉得现实来得太快了一点。可是,毕竟女人都有好胜心,门间的隙缝透出一丝光线,雪莉终于按耐不住,将身子往前倾,眼睛凑近门缝间。在橘色的柔光下,只见两个身躯缠绕在一块,昏暗中看不清哪个是老公的身体。雪莉不自觉地吞了抹口水,但却在喉结处卡住了。

一个强而有力的手臂环抱着另一个,循着胸膛由上而下的抚摸,他们温柔地用唇轻啜着彼此的每一寸肌肤,两人不断重复着熟络的动作摆动磨蹭。迷蒙中雪莉闭上眼,试着感受从未有过的体温。澎湃的血液充斥心脏,使她负荷不来,好像空气只要稍稍渗入,便会流溢出来。耳边只传来了此起彼伏的喘息声,虽然明明是两个人,但夹杂着的呼吸深沉的仿佛就只有一个人。随即雪莉听到了一把低沉的嗓子说话了,她认得出是老公,字语间似乎在对话,然后另一把声音回应了。

不对,这不是老公的嗓音,好像是另一个……男的。

她突然惊觉,不小心发出了声音。刹那间在床上背对着的那个人,好像闻声而转过头来望向房门,她还来不及看清楚是谁,便害怕地捂住嘴巴,往后倒退了一步。她愣住了,刚才隐约好像有双眼睛和她对上了。当她回过神来,门缝间透出的光线变得刺眼。她再次靠近缝隙,瞄了一眼,房里的两人若无其事继续温存。

白天渐渐暗去,雪莉回到了卧房,走向窗边拉开了窗帘。路灯照耀下反射出了丝丝光线,原来外头下起了绵绵细雨,她开了瓶红酒,想借酒意抚平激动。她吞入一口红酒,让红酒在口腔内多停留片刻,最后全部咽下,霎那间苦涩从味蕾流窜到胃里又涌上了心头。她错愕,但昏热只维持了一下下,就随着阴凉的天气化散于稀薄的空气中,烟消云散。

雪莉喃喃自语:“这本来就是一场交易。”

本来就没有爱,只是无法抗拒这副身家和物质诱惑罢了。与其茫然地寻找所谓的真爱,还不如像现在这样,每天无忧无虑生活来得享受。可她是怎么了,看到那一幕后却在这里喝酒,这不像她呀。两个男人亲热的画面又再次浮现,雪莉感到一阵恶心。不知道是不是喝多了,忽然觉得胸口闷纳,五脏翻腾,于是俯下身靠着床角呕吐了起来。

吐完后的她抬起头,视线刚好扫到了床前大大小小的购物袋,想起了是今天下午刚买回来的名牌包包和服饰,是当季最新的款式,心里倍感安慰。微醺的双眸逐渐沉甸,朦胧中她带着笑意睡着了。夜幕低垂,雨也渐渐停了。嘴角边风干的红迹和外面未干的陆地一样湿湿的。

第二天炎热的早晨,太阳强烈得很,阳光稀稀疏疏地洒进房内,雪莉睁开朦胧的睡眼,模糊中面前的海景清晰了过来。她起身将窗帘布拉上,房间瞬间暗下来,一种莫名的空洞钻进心里怪痒痒的,于是她赶紧离开下楼。

老公亲切地叫上她一起吃早餐,不过餐桌边多了个不速之客,是一个长得白净的男生,看起来挺年轻的。老公这是摆明了让她知道的吧,否则也不会留他过夜。雪莉凝视着老公的双眸发呆,脑海里闪过的竟是昨天瞬间与她对上的那双眼睛。

老公这头一说完,那头又叮咛她别喝那么多酒,然后递了块土司给她。雪莉顿了顿,但脸上很快又恢复平淡,点了点头。雪莉只字不提,也没有要问清楚的意思,搅动着手中的咖啡,沉默中似乎所有的恩恩怨怨,都落入了那飘着香气的咖啡中。雪莉一言不发地用完早餐,然后说约了姐妹逛街,便离开了属于这两个男人的世界,驾着老公送的宝马狂奔而去。

车子在临街的咖啡馆停下,雪莉还是选择了同样的位子,轻柔的音乐在耳畔响着。一个身穿黑色制服的男服务生走向雪莉,自动递了一杯卡布奇诺到面前,心型的泡沫热腾腾的。

服务生接着弯下腰,贴近雪莉的耳边,轻声调皮地说:“你不能反悔了。”

雪莉看着眼前这个男人真诚的眼神,举起杯子喝了一口的卡布奇诺,从胃里到心里顿时温暖了起来。

(俗世仅是一个冰冷冷的大房子,大家各兼一角落力演出,逢场就得作戏,婚姻与爱情好聚不散,其实也就不需道破真假。但是,毕竟是女人的心思最有剧力,迂回翻转浅出深入,文字如能穿肠,书写即可剥开七情六欲的粉墨,后头永远都有好戏。)

Friday, May 6, 2011

熒熒的从此之后


按摩小姐

媽媽說,有些地方不是小孩子獨自去的,如要去,必須有家長陪同。

比如說,按摩場。

到越南旅遊時,導遊叔叔介紹大家晚上做全身按摩。由於晚間並沒有安排參觀活動,縱使價錢稍高,大家仍興致勃勃成團出發,我們一家當然也不會錯過。

晚上的胡志明市如吃人的魔鬼,還有電單車搶手袋的鬼,也有拐帶小孩的鬼。街道跟我們家樓下的馬路也有天淵之別,這裡沒有太多街燈,周圍漆黑一片,只有一群一群電單車頭燈在路上飄過,一大團鬼火如遊行般肆無忌憚展露人前。當我跟家姐分享這想法時,她卻笑我看鬼片看上腦了。

在暗黑街道左穿右插,終於到達按摩場。他們好像專做遊客生意,人人都笑容滿臉,但我卻感到異常心寒。那些姐姐們對我的目光都特別溫柔,那種溫柔卻含有一種滲透力,侵入我的心臟,繼而逐步封鎖每條神經,令我全身彊硬,她們會否待我爸媽按摩時,找機會捉住我?此時我貼近爸爸走,不再敢看她們一眼。

由於我是小孩子,不適合做按摩,只好坐在爸爸那間男賓房裡等待,媽媽和姐姐則在女賓房。看著一式一樣的姐姐們魚貫進場,我已分不清這是新一批姐姐,還是剛才對我施展電眼的姐姐們了。爸爸跟其他叔叔都將腳放進熱水盤裡,爸說這是用來消毒的。突然,背後傳來一聲不鹹不淡的廣東話:「鮮生(先生),水夠唔夠熱呀?」說話的是個年齡與家姐相若的姐姐,沒有閃爍眼睛,同時也沒有一絲笑容,看到坐在一旁的我,微微地笑了。有了這樸實笑容,我才放心下來。

房間不大,也很寧靜。姐姐們給每位叔叔和爸爸塗上青瓜臉膜,然後他們就如冷藏青瓜般,動也不動,鼻子甚至開始打鑼打鼓,發出吸盡氧氣的雷聲。整間房間就只有姐姐們──和我是清醒的。

看著她們用力地按,還好像中醫般尋找複雜的穴位,閱讀著艱澀的身體密碼。不久,她們開始聊天,用我完全摸不著頭腦的語言談天說地。就只有為爸爸按摩的姐姐一言不發,專心一致地按,看著她額上的汗珠如豆般大,比我跑100米後的汗還要大。

或許因為工作時總是很熱,她們衣服的布都很少,其實只是遮掩重要部位,其餘都是肉。同樣的服裝我曾經在鄰座的阿強的公仔書中見過,那是三級書,書中的女孩都是性感無比,還有男男女女親暱纏綿,實在嘔心。看著她們按摩時胸前兩團肉搖搖晃晃,還要坐到叔叔們身上去,左抓抓,右推推的。難怪要用青瓜瞼膜封住他們的眼睛,讓他們甚麼也看不見。但為甚麼她們不將我的眼睛也封起來,讓我不用活受罪?

這時,外面傳來嘈吵聲。雖然房間好像有隔音,但仍能清晰聽見。我察覺替爸按摩的女孩突然彈起來,急步走到房外。半掩半開的門,上演著一場古時的黑白戲場面。一名壯碩男子手緊握著紙幣,怒氣沖沖的向著按摩姐姐發脾氣,姐姐用氣若如絲的語氣說了甚麼,男的一巴掌在姐姐臉上留下血紅色的指印。

她靜靜地回到男賓房,誰也沒有再發出聲響,就除了躺在角落那位同團叔叔的鼻鼾聲。她扁著嘴堅忍地完成按摩工序,這神情就像家姐每次測驗失敗回家時的臉容。我替她難堪極了,希望透過眼神來表達我的支持,但她好像絲毫沒有注意,為爸按摩的力度大了些,猶如嬌小女孩拍打沙包發洩情緒。

走到門外,大家對這裡的按摩有著不同的評價,說睡著了,甚麼也感覺不到云云。沒有人知道,今夜有一個女孩被打,也沒有人明瞭她的心情。忽然有人從背後拍了我一下,是剛才那位按摩姐姐。她塞了一顆糖果給我,說拜拜。

旅遊巴上,我仔細看著這顆糖果,問家姐:

「家姐,你將來會不會做按摩小姐?。」

「痴線!」她白了我一眼。

(当这个世界灰蒙蒙时,控诉也就显得矫情无力,同情只能延续一时片刻,仅有小孩子的眼睛黑白透彻看得分明。那些在人世暗角里隐藏妥当的悲哀,我们经常无视并且装作无知,可是书写须是如此一种怜悯,让心灵化作文字,去偷偷的瞧一眼,就能够照进一点光。)

陈惠的从此之后


阿嫲

我牵着你的手,走在一条静悄悄的走廊上,空气中弥漫着激人泪腺的烟雾,令人视线略感不适。灯光从紧闭的窗户间窜出,斜照在团团蒙胧的雾上,形成了淡白色的光,微弱的照耀着这条灰沉沉的走廊。你的手只有皮,没有肉。摸上去还索索响,仿佛干枯的树皮。皮下的筋脉很凉,隐隐传来的脉搏很弱。

前方频频传来的阵阵抽鞭声,我记得你告诉过我,这是仪式前的准备功夫,为的是要驱赶游荡于人间的亡魂。四周的灯光,色调半暗半明,渲染了地狱阴森恐怖的气息,不禁令我想起小时候,你曾牵着我的手来过这里。狰狞的漆黑使我感到害怕,可是你总会紧握我的手,面带微笑地对我说,“阿惠不要怕,这里有能治百病的神医!”往往尽如你所言,神医开了一帖担保药到病除的妙方,在我的胸前挂上了一个小葫芦,里面塞了一张我至今仍旧看不懂的符纸。

起乩仪式正式开始,随即,奏起了降坛之歌。乩童身穿青色道袍,坐在一张木椅上诵经作法。咋看之下,椅子和电视上看到的龙椅非常相似,椅背和扶手上都镶上了极具代表性的物体。马的头部,我记得你说过,象征了阴曹地府勾魂索命的牛头马面。乩童依循着慢节奏的拍子,缓缓摆动,渐渐的又成了上下摇晃,霎那间身子立起,在我还未回神之余,又把自己猛力的抛倒回椅子上,力道之大,双腿整个腾空。这个撞击的动作,前前后后重复了三次。乩童像是一具没有灵魂的驱壳,感觉不到丝毫的痛处。

大爷伯终于降临了,豪迈地拿起搁放在椅边的一坛酒,大饮几口后,便放声大笑。当下,助手赶紧为他点烟,擦嘴,用来擦嘴的纸,竟是我们烧给死人的金银纸。最后,大爷伯戴上了专属于他的青色高帽,上面写着“一见发财”四个大字。我还记得,小时候,带我来看病的你,总不忘向大爷伯讨上几个马票真字,如果大爷伯回答“无缘”,你就会露出失望的神情。

今晚,请来的是第六殿的大爷伯。第六殿的大爷伯?每每为此感到疑惑的我,认定了从第一殿到第十八殿的大爷伯,在逻辑上本属同一个灵魂。对于你的辩解,我只当它是欠缺科学化的思维,让人难以信服的荒谬之说。因此, 我好久没陪你来了。

“五号!”,助手叫道。

大爷伯是个口操福建安溪话的地府鬼差,因此我们惯用的福建话,在某种程度上还是无法与他交谈,需要助手从旁转述。一踏入屋内,首先看到,依旧是那放满了雕像的神台,有关公、太上老君、阎罗王、钟馗、大二三爷伯等等。大爷伯的雕像,和眼前的乩童一样,口吐舌头,头顶高帽,散发着阵阵令人毛骨悚然的阴沉寒气。唯一不同的是,大爷伯的雕像,舌头非常的长。小时候,我就曾被这尊面相可怕的雕像吓哭。

我们将病情讲解后,大爷伯便紧闭双眼在算盘上打了打,随手拿起扇子在你的身上拍了拍,像是在驱魔挡灾,再画了一张和我小时候,塞在葫芦里一样的符纸,让你拿回家,火化掺水饮入。那张符纸曾经一度使我痊愈,我相信它一定能令你康复。毕竟,这是你所奉信的神奇力量。我也愿意相信起乩这回事,绝对不是什么天方夜谈,只要病入膏肓的你能够快点好起来。

但是,助手却在我耳边小声说道,“我看你阿嬷,很难熬过今年的七月鬼节。”

顿时,我脸上掠过一层灰暗的阴影,原来种种的希望,只是杞人忧天的想法。你看着我,双瞳炯炯有神,许久未曾笑过的嘴,渐渐绽开,略带小女孩的活泼、开朗,笑得我好心酸,扭开脸去不忍多看。

我记得你说过,孤魂野鬼很难踏入供满神明鬼差的地方,所以接下来还有一个娱兴的高潮。助手们在组屋楼下的空地摆了阵法,抬了一张绑上两根竹竿的古铜色木椅,等待着有缘的孤魂入座。不一下子,椅子就剧烈晃动起来,在底下的散沙画出真字。你欣喜若狂,硬是要挤到最前排,我看着你佝偻的背影,有股说不出来的滋味,从心里渗出来,有点凉,有点冷。

今晚没有弯月,落叶覆盖在潮湿的地面上,紧紧贴着地面,静静的腐烂。我咬紧牙根,慢慢咀嚼那股苦凉滋味。那一天倘若真的到来,阿嫲,请你走好。

(文字恒是忘川河边的三生石,写满我们一辈子的喜怒哀乐,亦如孙女牵着阿嬷,静静的重走一回人间冥界,在背影消失之前尝试牢牢记挂,如夏叶在秋季后凋零的容颜。虽然无法治愈百病,但有时却能抚慰千愁,书写也须像开坛起乩,让最真实的情感入体。)

薇莉的从此之后


新村黑羊

常聽人說,班達馬蘭新村有三多:一多肉骨茶檔多,二多私會黨多,三多神廟多。新村里有間歷史悠久的寶福廟,在一次的神誕放生了一隻黑羊。

據說,這隻黑羊開過光,非常靈驗。通常它只是在村里走動,不隨便進村民的屋子,但如果有天它進到你家,是為了替你去霉運,帶來福氣。村里不管大人或小孩,對於黑羊的態度總是恭恭敬敬的,偶爾黑羊又會像小孩般要人們陪它玩。就算黑羊在繁忙的馬路上橫行,也不會有人對它按喇叭或繞過它。原本鼓譟的大家,在那一刻總是非常有耐心地,等待黑羊過馬路。那一刻,常讓人覺得寧靜祥和,但待黑羊一過完馬路,大家的耐心彷彿又消失了,馬路又恢復了忙碌。

“班達馬蘭新村,是全馬第二大新村。”小學時讀地方研究,老師是这般说的。對於我長大的地方,我不了解,同學們不了解,從外地來的老師也不了解。對於一直在身邊的人事物,我總是如此地認為理所當然,是生活的一部分。

新村,是英殖民地時代遺留下來的產物。當初為了防範馬共的籬笆雖然早已除去,但仍可以看見歷史留下的斑斑痕跡。新村里幾乎都是華人,还有少數的印度人,隔著一條街,就是大家俗稱的馬來區。聽說,新村以前是油棕芭,人很少。大部分都是以農業為生,或到森林裡採些藤蔓等原料去賣,通常,小孩是白天上課,下午就要回家幫忙,有機會受教育就是萬幸了。

後來,因為緊急法令下,大家都不再被允許進入森林。

村尾貧困的家庭比較多,鄰居往往都是自己的親戚,是非也特多。不管好事壞事,不用一哨子的時間,就會傳遍村子的每個角落,成為大家飯後茶餘話題。誰家老公在外偷吃被抓包,還被打到黑眼圈、誰家女兒才14歲,就被男人搞大肚子、誰家的兒子借了大耳窿而無力償還,逼自己的妹妹去賣身等等,大部分都是發生在村尾那頭。

然而,黑羊卻很喜歡在村尾的大樹下休息。偶爾妯娌之間吵架、小孩子之間的打鬧、私會黨之間的打架,黑羊總會在恰當的時候地走去用雙角去輕輕碰其中一方,大家都會心照不宣地基於黑羊的面子而停止爭吵。黑羊,彷彿是調解許多糾紛的和事佬,用它獨特的方式平息瀰漫在這新村中的紛爭,讓它恢復寧靜。

村里流傳著這樣的一個傳說,這隻黑羊其實在一個很奇妙的情況下被乩童選上放生的。那一年的放生,理事們本來是打算放生百隻白鴿,但在放生慶典前幾天,附近的嘛嘛檔檔主買來了這隻黑羊,打算把這隻黑羊在親戚婚禮時宰殺奉獻。那天中午當大家都在開會時,乩童忽然被神靈附身,告訴了大家黑羊是神明的將領投胎轉世,不能被宰,否則這條村會有無可收拾的災難。

乩童说完话便暈了過去。這件事引起了大家的揣測與恐慌,一來不曾發生過此類事件,二來因為當時動盪不安的社會,人心更為脆弱。於是,大家費了九牛二虎之力才說服檔主把黑羊賣出。恰巧地,那一年,國陣政府在大選中再一次地大勝,華小的撥款多了,也答應村民將在那年頒發長達99年地契。那一年的神誕,香火也猶如附著國陣政府大選勝利的氣勢下特別鼎盛。

99年地契沒拿到手,卻迎來了國陣政府把新村的這塊地賣給了發展公司,分階段地用了不同的騙取手段逼使村民搬離。一開始發展商下手的目標是村尾,他們趁大家都去上班的時候,切斷村民家的水與電;若家裡有婦女孩子的還不願意立即收拾東西搬離的話,那麼他們就直接出動神手摧毀他們的家園。聞訊而來的村民打電話報警,但警察一到反而替發展商鎮住了村民,不讓他們闖入阻止發展商。就在神手準備開動時,卻發現不知何故開動不了,而黑羊就悠然地坐在神手前。

後來,也聽說了發展商為了驅趕另外一批冥頑不靈的村民,偷偷塞錢給道友縱火,使得將近四五百人在一夜之間流離失所,而縱火的道友在事發後莫名地死去。種種的事情後,大部分村民彷彿妥協了,搬離新村。黑羊,彷彿也在不知不覺中消失了。

經過歲月的洗禮,新村也變成了廢墟,放眼望去一片荒蕪,遠處總會閃爍著數盞微弱的燈光。偶爾深夜裡,彷彿遠處傳來陣陣的咩咩叫聲,是黑羊回來了嗎?

(道听途说原是故事的系谱源头,时间以齿轮碾过大地,留下了生活的蒙太奇,那些走过来的,除了是集体的共业重叠在一个又一个前赴后继的身影,还有一只暗通人性的黑羊。村庄神兽徘徊解难,文字也就沾染了神性,历史虽然一去不返,还有书写能够回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