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大写作班: 恋身体:祎明(凯欣)

Thursday, March 10, 2011

恋身体:祎明(凯欣)

寻足

阿德十六岁,趁着假期闲暇,应了阿叔,去他的鞋店帮忙。大手大脚的他在领薪后的十来天内,便可把薄薄几张钞票,经过一番大吃特玩后化成几枚硬币。没了钱也就没了牵挂,只好老老实实地回到店里,坐在女式专卖的一角等待着鲜有的顾客,等待漫漫二十几来天后的下个月头。

自从开始卖鞋,阿德便在无意间开始关注脚足。鞋店街对的旧式咖啡店一到阿叔听上午广播剧的时候就会随着太阳的走高,亮堂起来,来往过街的路人熟邻也一下子精神了,阿德也爱在这时呆看来往的脚足,他颇具从局部看整体的洞察力,往往能在行人两脚交叉的急缓,身体在脚板上的重心上窥出一个人的心境。捡纸板的老伯推着车,踏着大步缓过,从他失了光滑但却黝黑坚实的小腿肚,阿德看到一种承重的坚持。“嗒嗒嗒”陈太踮步从楼上碎下,穿过横马路去对街买她每日必需的茶乌,肥白的脚足随着她滚圆的屁股律动着,不急不慢,悠然中带着一丝富傲。路人穿梭于邻居,熟悉的重复中夹着瞬息万变的精彩。

瞧着瞧着,客人上门了,阿德只需瞥一眼买家的脚足,看看其足腿皮肤的粗细光洁,指甲的长短色泽便能大致晓得他们寻的档次,价格和款式。笑吟吟地问候几句,把客人引到属于她们的专柜,假装犹豫谨慎地拿出一双心中早已为他们选好的鞋子。买家见之往往有一见钟情之感,阿德也随即顺水推舟一边夸好一边让他们试穿,有时得忍一忍熏天脚气,便能把买家轻推到阿叔面前结帐。

在阿德看来每对脚足都有一双对应的鞋让其进入,就好象水晶鞋只有一位主人,除了主人的脚,其他人等都拒之门外,就算硬挤强进,穿者也必遭殃。破了脚皮,损了鞋的结局是阿德最不想看到的。有时客人一意孤行,劝说不下,阿德也没办法,只能对穿着红高跟的阿嬷一笑。

闲空时阿德爱看希腊神话,读到人初造之时有两头四脚,一对生殖器。宙斯为了消减人类的力量将人一劈为二,形成了男女,从此男女彼此吸引,产生爱慕。阿德于是心念,男女本是一体四只脚,男女切分之后各得一双脚,分离的两双脚理应一模一样,天造地和。男人腿粗女人腿细的原因应该是男女同体时,男人顾惜女人故意把两头四脚体的重心承在自己的一边,时间久了,负重多了,腿也就自然粗了。反之女人娇惯久了就变得细皮嫩肉,自不似男人来得毛糙。也难怪男人走路时四平八稳而女人却娇秀轻盈。一阵奇思怪想之后,阿德下意识地瞧了瞧自己脚足,不长不短,算是结实有力,粘着几簇稀疏的幼毛。根据这一层线索,阿德猜想,或许他那另一半应该也有一双不长不短,圆润白皙的脚吧。

开店关店,经营一间不赚不亏的鞋店是阿叔戒不了的习惯,而看脚念脚,眷注那双圆润白皙的脚也成了阿德的癖好。一晃间进入了季雨时节,白天总是阴雨绵绵,而到了晚间便阴凉阴凉的,加重了鞋店原本的冷清。阿德坐在底凳上撑着脑袋,稚嫩未脱的唇缘上松松地长了一层淡淡的茸黑,多了几分干练。他微皱的眉头下,一对颇为深邃的眼睛似乎在等待寻觅着什么。

一晚,透着黯淡的路光,一个穿着白衬衣,齐膝黑裙的女影,一拐一跛地迎面向阿德靠近,手提着一只断跟黑皮鞋。离店丈许时,他定神一看,那女子约莫近三十的年龄,嘴角檐的微垂暴露了她正在丝丝抽离的华年,但她的眼眸依然存着少女的秋波莹莹,齐肩的黑发在冷风中微摆着,一种秋熟的质韵。她的眼神触到了阿德的目光,尴尬地微微牵动嘴角,似乎在自嘲自己的窘境,又好似在笑阿德的呆视。

“我的鞋跟断了,麻烦你帮我选双鞋,不用太贵,舒服就好。”女子的声音唤醒了阿德片刻的恍惚,他羞涩地应了声,习惯性地瞄了一眼女子的脚足。那刻,阿德的魂魄仿佛一下子都汇集附在了自己的瞳孔处,放射在那双脚足之上。那是双纤细的脚,但却毫无生硬的骨感,关节深陷在圆润的松软中,无影无踪。白粉的皮肤似有鹅绒滑过脸颊的质感,裹着一对不带娇巧,中肯大方的足。

稍前,由于女子赤着右足踏过冰冷潮湿的水泥地,脚底边缘的玉白透着寒气。足跟处几条淡淡的细纹和微显的淡黄色,含蓄地说着她不急着告诉观者的秘密。阿德怔了怔,便挪步去寻找一双适合她的鞋子,但他却在此时遇到了从未有的窘迫,柜架上的鞋子一双双在电光火石间闪过他的脑中,但却寻不到两只适合那对脚足的鞋子。

无奈,阿德只能中规中矩地拿了一双软皮平地的黑色套鞋,听着自己的加速心跳,克制着压胸感,颤颤地把鞋递给了女子,声细如蚊道:“这双很舒服。”

她接过鞋,坐在低凳上把右腿贴滑着搁在左腿,抬起头善意地笑道:“能给我几张纸巾吗?我想把脚擦干了再穿鞋。”

阿德拿来纸巾送了过去。女子轻拭去了脚上的阴湿,原本如白菜心子般苍白的脚趾透出晕晕粉红,多了几份温柔。她穿上软鞋,满意地站了起来,轻踏了几下,盈盈地朝阿德赞许地点了点头。随后她在柜台结了账走出了鞋店,那时天空飘着稀散的小雨,她把挎包顶着头钻进了雨中,快步向着对街走去,昏暗中那双白软的纤腿像是夜里还未开放的百合在细雨微风中摇曳。人影默入了远处的黑暗,阿德痴痴地失了神。

从那之后,女子每隔一段时间便会光顾阿叔清闲的鞋店,买双舒服的软鞋,在有意无意间与阿德攀谈几句。阿德在鞋店最后那几天里又一次接待了女子,听说阿德即将入伍便相邀去对街的老式咖啡店喝茶吃咖椰面包。寒风吹着,阿德哆嗦地跟着女子的脚踪过了马路。

那晚,他们聊得很来,阿德决定了以后要自己开一家鞋店,然后放心爱上拥有如此脚足的女子。

(带领着阿德成长的青春启蒙身体。像是发生在小城小镇的羊肠故事,娓娓叨叨的一番轻描淡写,文字不留斧凿痕迹却能处处引人入胜。情绪的调控和动作的节奏都几近完美,脚足的描绘难得展露了乐而不淫的心思,充满了沁温细腻而且饱满充沛的回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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