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大写作班: 我去了:祎明

Thursday, April 7, 2011

我去了:祎明


诗巫游记

表姐芳龄二九,长的白皙肉润,我曾玩笑她,说她白胖地像清炖蹄髈,她也不和我作怒,而是颇为得意地道:“白白胖胖额才叫福气,侬则小赤老否懂额。”阿姐谈过几个上海小开,但相处久了觉得他们太过粘腻,不对胃口。直到两年前结识了一位来沪经商的东马男子,情至极出无法自拔,收起了一副大女人莫不在乎的婚姻观,不久便下嫁南洋,在男方的家乡,诗巫举行了婚礼。由于那时我正忙着备考,没法抽空出席,只能从婚照上捕捉一下阿姐幸福的模样,照中的她似乎更显富态,依稀间初露出人妻的质韵,身旁的新郎生得朴实内敛,肤色黑黝,乐呵呵地望着镜头,他和我从小臆想中的俊马式的姐夫形象格格不入,照片中的新郎充其量只能是一头老实牛。
为了弥补心里的愧意,我电邮了阿姐,说我有意要到诗巫走走,看看她的新家,叙叙旧,呆上个两三天,阿姐欣然答应了。我于是定了机票,过了几天,便草草地装了几件衣服和日用品启程了。
飞机着陆,到了诗巫,机场规模甚小,旧旧的,却很干净。办完了出境手续,我提着行李在大厅四处搜寻着姐夫的身影。初入异国,在那当儿感受到了一种环境上的落差,在诗巫,时间似乎变得恬静起来,人来人往的节奏缓了下来,加上午后温热的慵懒天气,整个人松了下来,优哉游哉的。
终于四扫的视线定格在大厅口厚壮的身躯上,诚恳的国字脸和照片上一模一样。初会姐夫,心中略有怯意,一步分成两小步,朝姐夫的方向走去,心里一边盘算着如何开场。姐夫也同时瞧见了我,脸上舒展出了笑意,略带别扭地朝我挥了挥。在离他三步远时我招呼道:“你好,我是婉欣姐的弟弟”这几个字。
安置了行李,我坐进姐夫的旧款Toyota里,引擎发动,车驶了起来,不一会儿上了通往市区的高速公路,绿绿的未耕地一片一片地划过眼角,阵阵暖风从摇下的车窗空隙间吹入,一阵倦意。姐夫可能觉得车厢里的沉闷气氛有点无趣,在经过一栋独立于大片荒凉中的豪宅时逗趣说到:“小明,这间屋子的主人很有钱,做木材生意的,买了这片地,建了这栋楼,没想到入住之后却经常进贼。”我笑了笑,不知怎么接话,心道这红顶白砖的欧式洋房,大刺刺地建在高速公路旁,门前的空地上还设了小型喷泉,喷泉的造型似怡红院门口老鸨的飘飘花绢,唤着客人,这番招摇,不进小偷才怪。
“你应该饿了吧,婉欣在咖啡店等我们,我带你去吃点东西。”姐夫的声音中隐着诚意,我欣然地应了声:“好的,姐夫。”不一会儿,车驶进了市区,时间仿佛倒流回到了假象中八十年代的东南亚。午后的暖阳是橙黄中带着闪闪金亮的,透过层层树叶间的空隙洒入车内,微风摆动枝头,光影跳跃,明暗交替。两旁的店屋旧旧地一字排开,白漆的墙上显着时间抚过的淡灰色,二楼的窗口前贴着一个穿着中学制服的少女,扎着辫子,望着远处,若有所思样子,飘飘的长发划着秀气白皙的脸颊。
车停在了一间南洋独有的传统咖啡店前,店里的桌椅旧旧地摆着,都是木制的,原本的褐漆现已失了光亮,片片破落,旧旧地,透着点点木白。赤着膊的,珠黄齿黑的老头,手肘搁在椅背,独坐在角落,悠闲地望着店外一样懒懒的不多行人,头上的三叶吊扇积着薄灰有节奏地嗒嗒着。我瞧见了阿姐,还来不及开口,她已咧开了笑容叫出声来:
“啊哟,侬来啦,吾等了侬老长时光了。”
“恩,是的,姐姐好久不见。”怕姐夫见外,我用华语应到。
姐夫站在阿姐身后用手轻捏了她的肩角一下,随后转身去朝侧角的面摊走去。
“阿姐,诗巫住得习惯吗?”
“这里很清闲,不比上海来的热闹,有时候觉得厌气(无聊),这里人大都很朴实,容易相处,没上海人来的门槛精。”
“一方水养一方人,姐夫看起来就很老实,对你应该不错吧。”
姐姐淡淡地会心一笑:“他很好。”
闲聊间姐夫端来三盘干面,坐了下来。
“格额叫干盘面,诗巫最出名的食物,侬一定要吃吃看。”姐姐轻推了我一下,催促我动筷。
干盘面的外象看起来清清爽爽的,白色的干捞面条,油亮顺滑,上面薄薄地放着几片叉烧,洒着几点青葱,热气渺渺中透着葱油和面条混合的馋人香气。
我动筷夹面,入口,面的实在口感夹着葱油味在嘴里层层化开,干干的却不黏口。这似乎符合了我对诗巫的初印象,简简单单的,没有任何的奢侈花哨,但一景一物间无不带着朴实的古早原味。吃罢,姐夫叫了杯三色奶茶,茶中分明地浮着三层颜色,搅拌均匀后方能喝,味道比起新加坡的奶茶来的更为浓郁,带着一点点红茶叶的涩味。
天色向晚,我们离了咖啡店回家,车驶进了居民的区,在诗巫是看不见高层公寓或是新加坡式的组屋,人们不论贫富都有一间二到三层的排屋安居,清一色地都是橘黄色的瓦顶,白漆的房子,门口一块不大的四方前园供人停车养狗。车驶过时,有些狗儿会突然爆起,冲到铁门处,对着我们咆哮。
可能是这儿的日子太清闲,居民区里没有人来人往的热闹景象,一路上只看到排屋窗口处探出的几个脑袋,和一个穿着黑灰色无袖丝质上衣,身材胖实健硕的六旬老太骑着摩托车呼啸而过,她没带头盔,头发短而蜷曲,在风中倔强地抖着,车柄上挂着一带蔬菜,像是买菜回来的样子,这匪夷所思的一幕至今都还映像深刻。
到家时,户户的灯都亮了。家里来了好多人,都是姐夫的亲戚,他们一家负责一道家常,摆起来也丰富地满满放了一桌。阿姐知我在外求学不易,还特地烧了家乡的糖醋鱼。阿姐是含着金勺子长大的娇气姑娘,嫁人前从未下过厨,技艺之好坏可想而知,不过我吃了很多,赞许了几回,她很高兴,眉宇间闪着从未见过的母性。
诗巫当地的家常菜肴,口味走的是甜淡的原味路线。野鸭汤,炖得是白汤和红肉分明,没有什么花哨之举,看起来清爽,闻起来甜香,盛在碗里,汤面儿上薄薄地飘着一层鸭油,喝来鲜美爽口,唾液顿时旺盛起来。
还有一道叫做“鼎边糊”的小食,“鼎边”乃福州方言,意为“街边”。它以米糊做底,里面加上了鲜虾、蛤、贡丸之类的食材,口感有点像新加坡的潮州粥。米糊绵绵地,吸饱了河鲜的滋味,化在嘴里,温温地轻抚着味蕾,一种不用咀嚼,细细尝鲜的舒服体验。吃饭闲聊之际才得知在诗巫的华人绝大多数都是前期南下避乱的福州移民,诗巫甚至还有“小福州”的美名,而鼎边糊就是最具代表的一道福州美食。
吃过晚餐,尝了些水果帮忙消化,一天的行程让我感到有点困乏,便早早的睡了。诗巫的夜有点闷热,静得只听得到芭蕉树在风中的沙沙声,时而有蚊子嗡嗡飞来偷袭,我也懒得反击,沉沉地睡了。
第二天清早我便醒了,身体微微地发着汗,粘腻的感觉,洗了晨澡,下楼找阿姐,她还没睡醒,但姐夫已经忙开了,正在准备着早餐,我闲来无事便到后院转了转,那里养了只大黑狗,生得凶神恶煞的,我不敢走前逗玩,只能无趣地回到屋中。
吃过早饭,阿姐开车把姐夫送到公司上班,随后带我去诗巫最大的菜市场买菜。我对菜市场有着很特别的感情,小时候在上海住家的附近便有一个。人家小孩子上公园滑滑梯,我却专去菜市场看渔夫杀鱼,有时还会去活鸡摊,偷母鸡刚下的蛋,偷来也不吃,而是在同伴面前炫耀一番,然后用力往墙上一掷,心情大好。吵架,殴斗的事儿也几乎天天都会在哪儿上演,围观的看客中总少不了我,无意间学了不少损人和恶骂的绝技,后来上学时和对头吵架,总能以压倒性的方式胜出。所以,阿姐一说去菜市场,还是市内最大的,我便顿时精神抖擞了起来。
未进大门,我已经被菜市场那种独有的气味气味吸引,一种淡淡的鱼腥味参杂菜叶蔬果和香料的气味。有些人会说这是臭味,远而避之,但我却觉得异常亲切,激动地像打了鸡血一样,蠢蠢欲动。
诗巫的中心菜场面积极大,分上下两层,上面卖熟食,下面买各样食材,它的结构类似牛车水珍珠坊对面的旧式巴沙,约莫有一个足球场那么大。艳阳透过半露天的屋顶射进来,感觉非常亮堂,摊位都有秩序地排开,人头攒动,但却一点也不拥挤。地上不见摊主随手乱扔的烂菜败果,也不像新加坡的“湿巴沙”,有时湿得会让人担心滑到,更不像上海的菜市场;那简直的动物的炼狱,鸡毛横飞,刀光血影,鱼鳞满地的场景让我至今都记忆犹新。
出乎我意料之外的是,在这偌大的市场中竟然难得看到冰箱冷柜,就是售卖鲜鱼的店家也只是在水产上铺上一层薄冰。我不由为此问我阿姐,从阿姐口中我得知诗巫人特别注意吃,而且不喜冰冻冷藏的东西,诗巫的周边地区有很多蔬果菜园,农民定时都会来此发货,沙捞越又靠海,食材都是自给自足的,吃多少供多少,一般也不会有剩余卖不完需要冷藏的东西。诗巫的物价也不高,虽然人均收入不比新加坡,但一般的家庭也能餐餐鱼肉,日子过得很是滋润。
说着说着,我们止步于鲜鸡摊前,鸡儿们层层叠起,都可怜地双脚捆绑,旧报纸裹身,露出灵动的脑袋,鸡冠颤抖,眼睛一眨一眨的,煞是有趣。联想起儿时看到上百的鸡儿们挤在铁笼中,粪味冲天,个个等待着断头的场景,我不由地感叹,这儿鸡的待遇算是不错的了。

阿姐买了鸡,又去地摊上买了些当地特有的野菜,只见她和当地的土著用马来话讨价还价,虽然只会简单几句,但那指手画脚,叉腰挺胸的架势,嘟嘟逼人,那个老实巴交的土著那抵得住她的攻势。我好奇地从阿姐的战利品里拿出一根瞧了瞧,那蔬菜长得像葫芦藤一样一圈一圈的,像是一个个“8”字,一板就碎,应该是属于清脆爽口型的蔬菜。
中午时分,姐夫的侄子阿信上门和我们一起用饭,说要带我四处逛逛,我看他长得眉清目秀,谈吐不凡,交谈间也互觉投缘,一口答应了。他说要带我去参观当地叫做“伊班”的土著居住区,我一听便为之一振,觉得自己好像已是Indiana Jones,大刀开路,深入树林去寻访神秘的山间野人。但之后阿信却又道这里的绝大多数土著都已经放弃了原始的生活方式,特别是年轻的一代多数都受过一些教育,在城市里谋生。至今依旧住在山里的是一些老人和小孩,土著居住区里的特有建筑物“长屋”已被马来西亚政府保留下来,视为沙捞越特有的文化遗产。听了这一番解说,心里未免有些小小的失望,但依然十分期待。
到达目的地,我们在烈日下走了一段坑坑洼洼的小路,大概十五分钟后,“伊班长屋”映入了我们的眼帘,几个赤着上身的小孩子跑了过来,咧着嘴,笑嘻嘻地看着我们。长屋真的很长,大概有一百多米,完全用木头搭建而成。楼下是不住人的,空空的,只有一根根支撑着屋子的木柱。空隙间养着鸡鸭猪羊,几条野黄狗悠闲地漫步其间,空气中透着阵阵动物的腥味,扰人的苍蝇飞来横去。一位裹着花布的老奶奶正躬着身,卖力地把谷粒铺在一张布摊子上,她的肤色褐黑发亮,脸上的皱纹像是刀刻似的,举手投足间显得十分安详和蔼。阿信打了个电话,不一会儿一个精瘦的伊班青年从顺着一条狭窄的陡梯爬了下来,他是阿信的小学同学,长大了还保持联络,说一口流利的汉语。他颠覆了我原本对于土著人赤着上身,用草遮蔽下体,露出两片油光光的屁股的印象,眼前的向导在行为举止上和城里人无异。
他领我们爬上的二楼,刚上楼便被挂在屋梁上的骷髅震到,四五只熏黑了的骷髅用草绳编结,串在一起,高高地挂在我头上,镂空的眼眶透着阴森,诡异地看着我,寒意不由打脚底上冲,我本能地咬紧了上下齿。阿信看出了我的僵硬,轻松地和我说,伊班族原本是一个食人部落,品鉴男人英勇与否的标准是挂在家门口的骷髅数量,杀死的他族敌人越多便越勇猛,上门相许的少女就越多。遐想中闪过伊班人围着火,啖饮血肉的场景,汗毛不自觉地竖起,头皮发麻。庆幸的是,现今的伊班族人都已顺化,不再食人,很多受了教育,有了文明的宗教信仰以和城市人无异。我听后安心了许多,便轻步跟着阿信参观,生怕惊动了屋内的族人。
二楼的居住层到有点像是NTU的学生公寓,十几间左右的小房间,顺着走道排开,一家紧挨着一家。吸引我的是每家木门上的装饰和绘画,有些人家挂着一尊十字架,显然是归信了上帝。而有些门板上却以单线条刻画着裸体男人,原始壁画的构图,裸男的生殖器被明显地刻意放大,几乎和男人的脚一般长短。我猜测伊班人画此裸男于门面的目的应该是用来展示自己的巨大生育实力,以此来吸引异性。或者是少女为了得到健硕男子的眷顾而故意把心仪的标准尺寸画于门口,引得条件相当的男子入门。
想入非非间,忽觉有点淫逸,但转念一想,这只是我文明的道德意识作祟,城市的人们其实只是换了一种方式吸引异性,健身房中飙着汗的硕大肌肉,橱柜里短到了极致的裙裤,这些也不都是文明外衣下,变相了的阳具,这样看来还是伊班人来得更有真性情,虽是这样想,但还是没有勇气把自己Facebook上的主页照片换成伊班人的裸体图案。
看完了伊班长屋之后,天色已经渐晚,我们驱车回市,黄昏下的诗巫郊外给人一种置身世外的感觉,渔民的木屋子破旧地立在河塘边,岸边的杂草茂盛地乱生着,有一种野性的生命力。那时,水位涨得很高,几乎已和山道平行,远远望去人们已分不清是路是水,仿佛车开着开着便会开进水龙王的宫殿似的。
晚间,我和阿姐一家在江边的餐厅用了晚餐,饱食之后,随他们在长堤边散步,凉风袭着曝晒了一天的脸颊,微微有点刺辣,望着远处忽明忽暗的小船渐渐远去,想起明天一早又要启程回新,心中起了不舍。
第二天清早,我特地叫阿姐带我去吃干盘面,因为我想记住它那朴实的让人时时向往的滋味。

(浮光掠影才是旅行的动机,游历当然不妨巨细靡遗,但也不需一物一述的过度细录。整体不缺精彩的各别注目,家务杂事也小有趣味,但旅人的身份和心思则必须干脆。文字不宜贪多贪欢,意尽终必墨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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