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大写作班: 靖颖:部份身体

Monday, March 21, 2016

靖颖:部份身体


双印记

她偶尔会回来这里。在凌晨,带着一包烟还有一罐啤酒,独自坐长途巴士回到熟悉的家乡,逗留两个小时,再搭车返回城市。坐在村口的石椅上,她点了烟,夹在食指与中指之间,没有吸上一口,沉默地看烟头升起一缕白烟。仰头喝了一口啤酒,苦涩的碳酸灼伤自己的喉咙,一路烧到胃里,父亲也是恋上这种滋味才特别爱喝啤酒吧。

她踢掉脚下穿的高跟鞋,盘脚而坐,露出白皙的右小腿。脚背浮现的青筋,像地图上的路线一般错乱复杂,她用手指按着凸起的青筋,指尖下依稀感受到微弱的脉搏在跳动。卷起裤脚,她仔细打量右腿背后淡淡的疤痕,在纤细结实的小腿上特别醒目。那是被摩托车的引擎烫伤,还记得脱落的皮黏在银色的管子上,其中还映出父亲错愕的脸庞。脚踝的正上方,那凹进去的伤口开始分泌粘稠的液体,周围发红发肿,每一步都牵扯每一寸的肌肉,对伤口进行多一次的拉扯。

对村里长大的孩子而言,脚上的疤像战利品,是用来炫耀的。伤口愈合期间,她将裤腰拉至胸口,露出那狰狞的伤疤,到处游走,骄傲的模样令人哭笑不得。那是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父亲后来被母亲教训了一顿,说女孩子家脚上留疤多不好看,做爸爸的怎么一点都不心疼女儿。之后连脚踏车也不让她骑,出门也只能穿长裤。再后来,父亲为她伤口上药时,蹲在自己面前沉默不语,食指沾着白色的药膏笨拙却极其小心地抹在伤口上,良久才起身离开。

其实她一点都不在乎,甚至有些高兴。从小大家都说,女儿长得不似父亲,因为右腿上的伤疤,她却感觉到一种亲近。烟头不觉已经烧为灰烬,她轻抚那道已经褪色的疤痕,想起小时候拎着父亲裤脚行走,在父亲的左腿上有一块深褐色的胎记,形状和小腿的伤疤一样。

(女儿是父亲最温柔的胎记,父亲是女儿最甜蜜的伤疤,文字淡然沉稳,情绪收放的拿捏更有巧劲,创作的自信明显浮现,将父女间心照不宣互为印记的心迹,谱写得充满滋味。女儿回乡的动机不妨点明,从见面的现时带出父亲的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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