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大写作班: 丽莹:异地/游记

Friday, March 26, 2010

丽莹:异地/游记

十九岁的夏天我和迷路初恋了

第一次一个人拖着小黄,走在语言不通的大街上,那个招牌、这个看板上,皆是亲切的汉字与奇奇怪怪的藤蔓缠绕,还有不完整的方块参半。我究竟是怎么鼓起勇气,单独一人走过离境厅,却还能带着自信满满的笑容与父母挥手道别的呢?(而且那挥手的幅度与卖命绝对不亚于你车窗前的雨刷。)我真的不记得了。果然是即将初恋的征兆?连勇气都会莫名其妙地产生?

我喜欢迷路在广岛市南区,皆实町的六丁目。虽然这条街就在我哥的住宿旁,所以不会有真正迷路的危险,但是好像飞机一降落机场,五寸半的脚板一踏上这块土地,迷路就已经开始。

我不熟悉的味道,我不熟悉的干燥,我不熟悉的阳光。穿着黄色T的我,乐于暗笑路上装扮得像阿富汗人的欧巴桑——阳伞、帽子、墨镜、遮脸的围巾、长袖、长裤、手套、袜子,样样齐全,只差肉眼看不到的仿晒膏。还有还有,明明是头发斑白的欧吉桑,却在走过大厦的玻璃窗前驻足拨弄头发。不知不觉的穿街走巷,广岛的阳光蛮横得把我晒得遍体鳞伤。

我喜欢一个人骑着哥哥的黄色脚车迷路在通往与哥哥午餐的的路上。倒霉的时候,警察先生会误导我,害我绕路;幸运的时候,会遇到个叫什么子的,一同飚车,带领我到目的地。我的脚车技术不高明,常常脚与某堵墙、某个栏杆摩擦,破皮流血,在广岛市的某个角落留下我的DNA。

迷路并不可怕,它可以让你认识你一辈子可能不迷路就遇不到的人和风景,跟他们说你不曾想象会从你口中说出的话,做你一辈子最不像你的事。唯一可怕的是迷路的迟到会耽误需要在午休后回去上班的人。尤其是那个着急回去上班的人,因为我没手机,哥哥联络不到我,所以他着急,气愤,着急。终于等到我的时候,他仍眉宇深锁,但是嘴角却出卖他,扭曲了半秒,松了那口足足憋了一个小时的气。

接着是他一贯的人身攻击:“你不觉得你的人生一直是在依赖别人吗?”果然还是一箭射中红心,他的话从来一句都没说错过,但是我也只是个爱上在广岛迷路的人。

(迷路即是迷恋,人物的动态和景物的趣态交织横生,对于异地的情感溢于言表言里,跟环境空间互为呼应和呼啸。某些句子过长,似乎也想迷路,书写的心境需要平伏内敛。--略修文句。)

1 comment:

  1. 对我而言,旅行的意义在于迷路,我甚至宁愿迷路也不肯求助于手中的小小地图。我深信,就是在不断的迷路的过程中才能发掘更多毫不起眼的角落与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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