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大写作班

Thursday, May 20, 2010

丽莹的从此之后


クローゼットの住人(住在衣橱里的人)

她们不知是什么时候开始住在衣橱里。

可能是从立伟哥哥出国留学,她移民进他的房间的那一天起。她喜欢把衣橱当成一个王国,衣橱的主人是王国的统领,衣橱里原属于统领的衣物是王国的原住民。而她同她的衣物都是移民,现在是暂居,以后会变成定居。

立伟哥哥的衣橱是米黄色的。那个可能因白蚁侵蚀而发出异味的衣橱。衣橱中央的门开启,是挂衣服的空间,横跨着一条铁棍,哥哥的冷衣、T恤、长裤、大衣、多出来的毛巾、领带,一件一件地披在似胡克船长的手上。她搬进来的那一天,小心翼翼地把自己折叠得整整齐齐的衣物,放在那些变成王国弃民的男装下,害怕自己的衣物是不是侵犯了原住民的空间。

提早放学回家的时候,她真是特别闲空。整个屋子格外安静、立伟哥哥的房间格外寂寞。她坐在床前发呆、目光不知何时落在了米色衣橱的门把上。望着望着,有一股冲动使她情不自禁地躲进了衣橱里。衣橱里乌漆麻黑一片,腐烂的味道浓烈,她穿上他破了洞的睡衣,好痒好痒,是衣服搁太久,长了虱子吗?不过她怎么感觉是哥哥像以往一样为了惩罚她偷吃他的巧克力而不停地骚她的腋窝,怎么办好痒好痒,她以后不敢了啦。她脱下了睡衣,换上另一件哥哥衣服。是妈妈洗不干净吗?怎么这件运动T恤上还有残留的臭汗酸味?而且是每当他壁球练习结束后,一打开车门,一踏上爸爸的车,就弥漫开来的味道,隐约参杂着他手里握着的100号的味道。这个恶心得令人作呕味道,却紧紧地锁在她记忆的鼻腔里。

起初她每次躲进衣橱时都战战兢兢,担心衣橱内的格局若因她的时常闯入而有太大的改变,哥哥回来时会大发雷霆。可是时间一长,她这个移民也竟然霸道了一起来。原本她的衣物只有校服和睡裙,占衣橱的空间只有十巴仙,但是日子久了,多过一天,放多一件,移民们拓展领土。体育运动服、T恤、连身裙、牛仔裤、腰带、迷你裙、小可爱、内衣、内裤。原住民还在,但是移民叠成的高度已顶到了原住民,威胁了原住民的生存空间。呆在衣橱里的时间也开拉长,从起初的15分钟拉长至半个小时、一个小时、大半天。反正没有人在家,没有人会发现这个秘密。这个充斥着哥哥的体味和体温的小王国,比起王国外的空旷世界温暖舒适得多了。

三年后,立伟哥哥没有回到他的王国。他找到了能长相厮守的人,搬到了新的房子,有了新的家人。从此以后,他与那个人共享新的房子的新房间里的新的衣橱。旧房子的旧衣橱里和旧衣橱里的原住民全部由她接收。

那天传来邻国衣橱的统领也要离家出走的消息,那是一个黑灰色的衣橱,散发出的是统领的香水味。立渊衣橱的统领即将前往那个被原子弹轰炸过的异地工作。所属的公司竟是六十年前轰炸此地的国家在此地的分行。所以立渊哥哥的房间,立渊衣橱也变成了她的。她有时候在立伟哥哥的房间读书,有时在立渊哥哥的房间上网观看足球比赛。她住惯了立伟衣橱,对立渊衣橱感到好奇,所以也开始住进立渊衣橱。关上衣橱,同样是乌漆麻黑一片,味道一样浓烈,但比起立伟衣橱的臭气熏天,这里是香味逼人,让人有种窒息的感觉。她却也享受这样的窒息感。她摸了摸周遭的衣物,套上了一件布料柔软的。头穿过衣领时,她闻到了一股熟悉的味道。这是Dan Ryan's烤马铃薯皮的味道,是酸奶油和马铃薯皮的焦味混合在一起的味道。他常常载她取出夜宵。不行,这么一闻,肚子变得好饿,于是她换上了另一件他的衣服。这一件是圆领长袖,当她把头穿过衣领时又闻到了一股熟悉的味道——丽都戏院爆米花的味道。他们常常在吃过夜宵后到丽都戏院看场午夜电影。明明都吃得很饱了,她却总是喜欢吵他买一杯爆米花一起吃。从此,她也开始喜欢住在立渊衣橱里。

比起立渊衣橱,她原本应该跟喜欢立伟衣橱,因相对于立渊哥哥衣服的一片绿,立伟哥哥的衣服是她最喜欢的一片紫。可是立渊哥哥曾经带他到他的校园去,跟她说过:“绿色是让我十分怀念的颜色,它让我怀念起我的母校。”从此以后紫色不再算什么,她只看得见绿色也只穿绿色。她想被他怀念。

一年后,终于轮到她离开这个家,步入大学。她住在衣橱里的时间只剩下周末。留在宿舍的周日,她都很想念那两个衣橱,所以她周末住在衣橱里的时间就变得很长。一开始,她并没有察觉到衣橱里有任何异样。但是,两个月后,她在衣橱里开始闻到了不属于她也不属于哥哥们的味道。那个味道很复杂,有洗衣粉的味道,草莓、芒果、木瓜、苹果的味道,还有花生和酸梅的味道?她不解这个味道究竟从哪里来?她虽然爱吃芒果和苹果,但木瓜和草莓都是她很讨厌的水果,她不可能同时把这几个味道参杂成的味道带进衣橱里。

她为此困惑了好几个月,直到一个她提早回家的周五晚上,当她打开家门的那一刻,她才恍然大悟。映入眼帘的先是她母亲的头、然后是脖子。脖子衔接着的竟是她的Piyo Piyo睡裙?!她的肚腩鼓鼓的,微微地撑起了Piyo Piyo扁扁圆圆的嘴,使它的嘴比穿在她身上时更为凸出。视线往下,裙的深蓝色中断,露出母亲稍微粗壮、爬满了青筋的大腿,延伸至被干燥的肌肤裹着的脚踝,延伸至脚掌上淤青着的小脚趾……原来妈妈也住进了我的衣橱里。

(衣橱藏匿了国族幻想和家族纪事,衣服收留了上一个身体的呵护和下一个身体的成长,布线连接母女骨肉穿在一起。书写亦是一庞大衣橱,文字的服饰搭配虽然繁复,创作其实只需这样简装,随性的舒服胜过潮流的媚俗。)

Wednesday, May 19, 2010

芬香的从此之后


新说咖喱
——王太说媒现孽缘 大武药鴆毁小潘

扭开煤气炉,蓝色的火焰从黑乎乎的孔夺出,肆意地狂舞着。刀影毫不犹疑地挥向小潘的腹部,穿破白荼蘼色的背心,划开白嫩的肚皮,劲力十足的鲜血从肌肉的纹理间冒出,顷刻间背心开出了大朵大朵地野火花,土壤里的血水像山间的瀑布,一涌而出。小潘还来不及把伤口捂住,肠子已经抢先一步,喷流在外。阳台上沐浴在夏日光下的向日葵,屏住了呼吸,静静地细听着A型血液疯狂地从小潘的腹部飞溅出来,血花毫无章法地散落一床,一朵朵延绵不断,红红辣辣地争着艳,完全忽视了小潘的惨白,狂热地在雪白的被单上迅速地蔓延着,盛开着,欢呼着。她的呼吸声已经听不见了。

油亮亮的向日葵油,顺畅地奔往锅里。小小的油泡受到热量的鼓舞,在锅里不慢不快地动着,冒出来,又消失不见,像是小潘对男人的感觉,似有似无,始终是没法持久的,对大武亦是如此。大武静静地站在落地窗前,阳光洒在他塌塌的鼻子上,凸显出他扭曲的脸庞,黝黑的肌肤在阳光的照耀下,有钟楼怪人的影子,微微地在日光下发着白光。他像秃鹰一般地俯视大地,眼睛看到了很多,又似乎一件都没有看进心里。亮银银的一片,刺眼得很热烈,他与小潘仅有的7天记忆,像幻灯片一样,在猛烈的日光里不断地被重复放映着,一张张的的记忆不停地将他抽干。“她是爱我的。”大武坚定地想着。

油锅热了以后,将蒜米、香茅放到锅里面爆香。蒜米香茅爆发出的香味与空气中干渴已久的血腥味纠结在一起,化不开。浴室里的福尔马林刺鼻地奔腾而出,千军万马般地赴了这场夏日气味之宴。三股气味交杂在一起,充斥着整个空间,即使是在光线充足的情况下,也无法将它们清楚地区分开来。在那阳光找不到的储藏室门后,阴阴地藏着一股势续待发的味道,终究是会把所有的一切烧得粉身碎骨的。

大武瞳孔失去了力量,他放下菜刀,静静看到着血淋淋的小潘,没有一丝气息,两具没有生命力的肉体四目相对。大武惨白地吻在那逝去血色的双唇,小潘的体温还未完全退去,不热不冷,不再是夏天里的炎热,熊熊烈火地燃烧着早已失去抵抗力的他,他的心是凉得刺骨。“我是属于你的,一直都是,永远都是。”多么清晰的一句话,涂上他耳朵,随着寒气不断地在呼吸中窜流着,回响荡漾,使他猛然惊醒过来。

倒入小潘最爱的A1咖哩粉,与先前的蒜米香茅一并爆香,加入新鲜洗净的肉块,小火翻炒数分钟,然后盖上锅盖焖一焖,直到鲜红的血丝转为浅粉红色,再渐渐的退化成乳白色。“吱哧哧吱~”锅里发出愉悦的欢呼声,大武心里明白得很,他知道这是为他俩的永恒而发出的喝彩声。他将手伸进口袋里,指尖触电般地感受到那没有预计的冰冷,来自金属的冰冷,心里不禁微微一怔,手指开始颤抖。对于自己的激动他一点也不惊讶,他相信与小潘的未来将是五彩缤纷,幸福洋溢的。他沿着戒指的边缘磨蹭,使戒指温暖起来,以免她受冰冷而颤抖。窗外的阳光如此的灿烂,大武看着自己倒映在白色窗帘的影子,影子亦对着他点点头微笑。“这果然和我想的一样”他心想。戒指的光泽与此刻的阳光融合在一起,如此动人的耀眼。大武嘴角满意地微微上扬了35度,挂上自信的微笑。

大武冷冷的手冰冰地伸进了小潘的敞开肚皮内,游荡在那些黏黏密密的肠子间,寻找认同感。肠子与心肝脾肺肾一条条、一颗颗地陆续曝露着阳光底下。大武蹲坐在滑滑稠稠的血泊当中,血还没完全凝固。他检视了散乱一地的五脏六腑,内心慢慢洋溢出一种初恋的全新感觉,从来也没有得到快感。他小心翼翼了捧着小潘的心,痴痴地望了好一阵子,呲牙咧嘴了一番,才鲜血淋漓地细啃了起来,一口口地占有了小潘的心。心被含在嘴里,大武自觉自己突然领悟了什么是“物我合一”,让人如痴如醉的高境界。他痴呆的脸上抹上得意的笑容。他忆起与她的初次见面时,口里碎碎念着《金瓶梅》的不是。

身高不满五尺,样子可笑,大武一直是孤身寡人,安分地守着清河边上的烧饼店,生活还算清静。隔壁南瓜粥品店的王太太见他老老实实地,年纪一把了还没成家,就热情地帮他做媒。就这样,小潘踩着大红高跟鞋,千姿百态地来到了阿武的面前,两只扇着妖艳翅膀的大红蝴蝶隔着南洋咖哩店的落地玻璃窗,浅浅地在大武的身后飞过。

肉的水分部分蒸发后,徐徐地倒入事先融合砒霜了的椰浆,直到椰奶完全地把肉包围着。椰奶与咖哩粉混合成使人看了不禁垂涎欲滴的橙红色,像是大武体内狠狠燃烧着的火焰,支撑着那支离破碎,早已溃不成型的躯体,一切都只为了她。“我要我们永远在一起。”大武细语着,心里甜蜜笑了。

热气腾腾的咖哩上桌了。阳台上的向日葵看着南洋风味的辛辣咖哩香溢满了饭厅,不禁觉得肚子也饿了起来。这和大武初识小潘时的氛围一样,细品下还带点奇特回甘的致命香气,让人沉浸其中,久久不能忘怀。阳光徘徊在窗帘外,无法直接地进入到这白色的空间里,低于常温的冷气弥漫着整个空间,酷似一个大冰箱,咖哩的热情很快便被吸走了。

“小潘,这是我特地为你准备的特制咖哩鸡,是你最喜欢吃的,你要好好尝一尝哦。见到你的第一秒,我就确定了是你。因为你我变得好快乐,我们的相处一直都很快乐,永远都会。我真的好爱你,请嫁给我吧。”说着,大武把弄暖了的戒指套在小潘的左手的无名指上,然后温柔地轻吻了小潘冷冷白白的脸。看着小潘躺倒在地板上的倒影,影子灰灰朦朦的,一动也不动,大武知道小潘是欣然答应了,于是满足的笑了。

大武歪着脸,吃着咖哩,看着小潘。掺杂着咖哩的口水,时不时从嘴角流下,样子一场滑稽。他知道这次再也没有人能把他们分开,即便是那个一直纠缠不清的阿庆。若不是风流成性的阿庆,小潘也不会离开他,他们也不会只有7天。这次他绝不放手。

加了砒霜的咖哩在大武的肚子里天旋地转着,他走到储藏室把置在黑暗中的煤油拿了出来,像淋浴一般地把煤油往自己与小潘身上淋。大武抬头大笑了起来,笑了好一阵子才低下头去。他把小潘抱到那开满野火花的床上,火点像落叶一般地轻轻落在大武身上,毒辣辣的火舌瞬间把两个紧紧相拥的肉体包围着,噼噼啪啪狂妄地烧着,火星四溅。大武呆滞的嗤笑从焦味中传了出来,闪烁的红火光热烈地交织着。大武隐约中似乎看见两只浴火焚身后重生的大红蝶,随着滚滚黑烟直腾向那早已被黑幕笼罩的天空,与那就快要被烧尽的团团棉花作伴。

(如此非必然,创作恒常是改写新编的冲动,正如男欢女爱的纠缠翻腾。古典的贪欲艳事延续至今,传统因果少了套式的报应循环,剥离后仅剩最赤裸荒谬的暴力悲剧,佐以在地风味挑引的欲望口水。文字的心迹千古共通,书写也是一种殉情。)

艳珊的从此之后


恋脸

她眼前的那张脸,已不复存在了……

旁晚微微的风,卖弄着诱人的舞姿,轻轻卷起坟前薰衣草的香气,淡淡的安抚着她的情绪。四周又恢复了原有的平静,只听见一颗不停在跳动的心,似乎在挑战着大自然的步伐。她又不经意的走到姐姐的坟前,看着那张熟悉的脸,泪水像落叶一样,无奈的掉落在地面。

姐姐的死,让她学习到如何独自生活、吃饭、洗澡、入睡……

她们是一对在拥抱中成长的双胞胎。但,不论是在个性和长相上都很不一样。姐姐虽然不能称之为什么美女,但却拥有着一种诱人的气质,身体常常散发出如同薰衣草般的香气,足以让她上瘾。相比之下,她的个子虽然比姐姐长得娇小,但是性格却像一个小男孩一样,渴望着姐姐的疼爱与呵护。

就是这样,她对姐姐产生了一种莫名的依赖。

她万万也没想到,现在的她竟然会如此憎恨躺在坟墓里的那个人。因为在事情发生之前,姐姐所留给她的记忆都是完美无瑕的。

16岁时,她们第一次一起观看成人影片。在密闭的空间里,两人一同躲在被窝,像似在干坏事的贼,兴奋得不停地讨论着电脑荧幕上的影像。影像中的男女不停地搓揉着对方的身体,像小婴儿一样好奇的想把每一个吸引他们的东西都放进嘴里,细心的品尝着。那是她第一次意识到,两个不同的身躯,竟然可以如此的贴近,甚至浓缩成一体。看完后,她不知所措的躺在姐姐怀里,不停的哭泣。当姐姐问她为什么哭泣时?她只是低着头,沉默无语。

是因为她按耐不住自己的欲望?还是,她讨厌这种所谓的“成人游戏”?当时的她可真无法说出一个所以然。她只知道她爱姐姐,而且姐姐更爱自己。

但是,往往记忆中的美好,只能成为扭曲的真相而已。

还记得事情发生的那一晚,洗完澡后,她如同往常一样的坐在化妆桌前,享受着姐姐一面为她梳头发,一面又轻轻地抚摸着她的脸。

“妹妹,你的脸好美。”

“才没有,我觉得姐姐的脸才最美。”

“不,我要的是你的脸。”

说完,姐姐便情不自禁地亲吻她的脸。首先,嘴唇只是温柔的碰一碰她的额头,接着到眼睛、嘴巴、颈项……然后便越亲越粗暴,简直像个男人一样。

不!

应该像是她们家门外那只饿了几天的野狗,似乎想把她的整张脸,试图用嘴巴咬碎,然后狠狠地吞咽到肚子里去。这时,她痛得不停的哀求姐姐停止,接着便用力的把姐姐推倒在地上。

顿时,她发现姐姐的眼神中隐藏着邪恶般的愤怒。一种她从未看过的眼神。眼前这个熟悉的人,就在那一煞那间,消失了。那时候,她害怕得不顾一切的直奔门外,脑海里只带有着一个念头,就是想永远的逃离姐姐。

随后,只听见后边传来“砰!”的一声巨响,这便结束了一切……

她应该一辈子都忘记不了那一幕。

就在靠近那棵樱桃树的马路边,货车底下铺满了血,那是姐姐的血。姐姐的身体就这样,像似刚被碎肉机搅碎一样,塞满车底。

每当她不经意的回想起这段记忆时,心便会不由自足的隐隐作痛。这种痛,足以折腾她一整夜。她开始质疑姐姐对她的爱是否只是纯粹的“恋脸”而已,还是……

夜幕低垂,来坟场探望故人的人群渐渐散去。

她疲惫得坐在姐姐的坟墓前,凝望着那张和她即长得一样又有点不一样的脸。然后,她把脸靠着那个粗糙的墓碑,使劲的摩擦,一直到流出血,她才肯停止。

没有人知道为什么她会那么做?

是因为她痛恨自己的脸吗?还是,她还爱着姐姐?

(姐妹相爱相思,脸底窝藏另一面目,充满问号的情感投射情欲的困惑,不见抽搐就有了扭曲的变形。书写虽无忌讳,但创作不宜过度拉张,表情都需摆远,文字慢慢让叙述沉淀,不可太过凑近读者的脸。)

Tuesday, May 18, 2010

燕玲的从此之后


巫婆

“我昨晚又去演了一次巫婆!”她一脸油污的,撩起自己的围裙,往额头上抹去。映在强烈的灯光里的那张脸孔 ,很真实的是一张不用化妆就可以演巫婆的脸。她翻着白眼,腾出一双正在洗着菜的手,很认真地数着,想想这已经是第几次了......

“嘻!嘻!已经演五次了!”她的声音有点急促和戏剧性的像是故意捏住了鼻子,却又憋不住的从指缝间泄出了气一样。所以她笑起来的“哈哈”声也不由分说,叫人以为是“嘻嘻”,有时更像是“嘁嘁” 一样的笑声,尖锐诡异。

他自己是搞戏剧的,不忍心问她为什么每次都演巫婆。也许只有她自己不知道为什么每次被人叫去演巫婆。

“这次比较久。我在树林里追那个男主角。嘁嘁,他吓死了,就一直跑一直跑,导演说我演得太好了,就送我一张男主角的CD。”一说完,她马上转身去翻找那张CD,差一点就弄翻了她刚才洗好的一锅子鱼圆。

“是新的,现在还买不到。”她忘了手上的活,擦了擦那张CD的壳子,却越擦越油。

他每次都在下班的时候,顺道来这巷子里来吃些东西。像是这样有点细雨的晚上,到处粘腻腻的很不舒服,他大可以到那些较舒适的小贩中心里去的,可是那倒也没关系。刚开始是听剧院里的工作人员说的,说巷子口有个长得像巫婆的女孩,挺逗趣的,把每个从剧院出来的人都叫成是导演,老要推荐自己希望能演一个角色。也许是抱着同样的心眼吧,他好奇的也跟着这些人去吃她卖的鱼圆面。

“你长得那么漂亮,应该要当女主角,才不会浪费啊!”每个人都跟她这么说。每次听了,她都会傻愣愣地笑着,有时候还会给他们多加几粒鱼圆。偶尔还会看见摊子里有位阿伯,应该是她的父亲吧,正凶巴巴地瞪着这些不安分的人看,似乎是想要他们把刚吃进肚子里的鱼圆吐出来。

雨开始有点大,啪哒啪哒的打在塑料棚子上,水不停的滴下来。他不以为意地挪了挪屁股,换了另一个位置坐,然后继续从面汤里夹起了一粒看起来很普通的鱼圆放进口里咀嚼。她除了演巫婆非常称职,亲手做的鱼圆也是结结实实的,绝不偷工减料,满足了这路上不少人的胃口。

她还是盯着那张心爱的CD看,好像那是她一生唯一的真爱似的,她也忍不住轻轻地哼唱了起来。她应该是二十来岁吧!一定吃了不少苦头,他想。看起来比实际的年龄老了许多,隐约看得见她刻意用头发遮住的后耳际有几道很深的手术痕迹。也许脑子动过刀之后,她的心智也就停留在那时的年纪不再长大了吧?

“鱼圆妹!你几岁?”他一边咀嚼着较劲十足的鱼圆,一边数着自己吃完摆在桌上的盘子。

“十七!”这回答已经用了好几年。同样的,每次她都会说自己已经演了五次巫婆了,也是有几年的事了。

日子久了,大家对她的故事也就不再感兴趣了。反正大家约略的知道她小时候患了脑疾,烧坏了脑子,接连动了几次刀,把本来一张好好的脸孔,也就弄得歪歪扭扭的了。

他通常也没跟她聊了些什么。人来人往的,她倒也挺记得住谁是谁的,只是差在分辨不出来每个人在剧院里工作的差别,就认定每个人都是导演。他倒也是个真正的导演,而且算是资深的了,不过算一算也导了许多的片子。

“下辈子一定要长漂亮一点……”她把 CD的壳子当成镜子一样的摸着自己的头发。“一定要长得比现在漂亮。嘁嘁……”她很坚定的笑了起来。

看来是多虑了,他想。她那样地说自己,只是因为觉得自己长得不如自己的期望,而不是因为自己的长相像巫婆。似乎是老天在某些人的身边放进了一些东西,就会拿走些别的。抑或是拿走了就补偿一些。但是在她身上,究竟拿走了什么,又给了她什么呢?

“你以为你是谁啊!” 他提醒自己不要又莫名其妙的怜悯了起来。说不定连怜悯也谈不上,他只是今天整日老处在一个大烂片的工作情绪里,想找个人聊聊让自己忘掉烦恼,就像是某一天心血来潮找神父告解一样。

也许明天,她要演第六次的巫婆。大概是别人的戏,他 不知道她能不能分辨得出来人家找她演巫婆的原因。也许她是知道的。她知道那是她唯一而能演的角色,却也真的不在意就是了。

“导演,你如果要找我去演,要先跟我说哦!” 她很正经的,像是自己是一名超级巨星被预约一样。

“好!等我有戏,一定先跟你说!”他笑着,数着自己从口袋掏出的零钱。他付了钱,转身离开了巷子。

雨停了。巷子口竟然蹦出了一轮皎洁的满月。剧院传来了当红男主角的歌声,她跟着大声唱。他在巷子口蹴了一下。声音听起来异常快乐。当然是因为昨天在树林里追逐过她的男主角,而且导演说她演得好。能有多少人像那她一样,在自己的工作里让自己满意,而且又得到别人的赞许?

今晚到月亮真圆啊,他想。他转身又向摊子那头走去。

她像做错了事被逮着一样,赶紧闭上嘴,把那张心爱的CD紧紧抱在怀里,害怕他会趁机抢走似的。她张大着眼睛看着他,那种天真确实让他有点羞赧。他清楚看见她不对称的眼睛里,似乎像星空一样的深邃。他笑了笑说:“昨天那个导演跟我说,你演得真的非常好。”

“嘁嘁!我知道啊!我可是演了五次的巫婆呢!”她骄傲地笑着回答,丝毫没有任何迟疑。

“那……晚安。”他又转身,笑着离开。摊子里弥漫着男主角的歌声,深情地吟唱着。

(古巫能以舞降神,其实像书写无形的奥秘,文字是起舞的仪式和步骤。女孩在戏里戏外的纯真和善良,是现代巫婆般的绝世独立,在自己划地创作的圈阑里骄傲过日,反照着俗世的熙攘鄙俗,并且偶尔在雨天渡人。)

秀文的从此之后


十楼•半

在这里住了二十几年,能带走的也就只有一个行李箱。今天,我就要搬离这里。我缓缓地走出大楼,心中仍存有些不舍。站在路旁,等着德士到来之余,再一次仰望大楼,最后一次地仰望大楼。大楼自二十年前建起的那天,就不曾再被粉刷过。原本洁白无暇的外层,如今已沾上了斑斑污迹,深深地烙印着岁月的痕迹。从小把我一手带大的爸爸在五年前一场车祸中丧命了,顿时间也就只剩下一个我。尽管如此,我也不曾妥协于搬离这栋楼的念头。这里存有太多的回忆,就像一幅拼图一样,我的人生是由在这里发生的一点一滴拼凑起来的。只有留在这里,才能偶尔在厕所嗅到到爸爸所爱的古龙水,在厨房里闻到梅菜扣肉的余香,在阳台上嗅到他抽了二十多年的万宝路香烟,在客厅听见电视的声响与爸爸的打呼声的交聚,在房间里听见小时候爸爸念给我听的童话故事。

大楼渐渐老去,一户户人家也渐渐地搬离这里。楼下九楼A座的张先生与张太太两年前搬走了,听说是移居到澳洲去了。隔壁十楼B座的欧阳小姐半年前也搬走了。她搬走那一天,我在楼下碰见了她。一位年约六十的老翁搂着她的腰,试图亲吻他的脸颊。走过他俩身旁时,老翁是忽视我的存在的,而欧阳小姐,也只尴尬地对我微微一笑,便依着老翁离去了。在人们纷纷离开之余,楼上的十一楼A座却搬来了一位年约三十的男人。虽然我俩只隔着一层楼,第一次见到他却是一个月前的事。

大楼是二十年前盖起的,因此有别与其他建筑。根据二十年前的设计,电梯不停顿在每一层楼,就只停留在第五,第八与第十一层楼。电梯不停留在我居住那层,因此,我总得乘搭电梯至十一楼,经过十一楼A座,拐个弯,再下一层梯级。第一次遇见他那晚,我与往常一样,乘搭电梯至十一楼,经过角落头的十一楼A座,拐个弯,步下梯级。下了半楼,脚步被一股熟悉的烟味止住了。那男人就坐在台阶上,古铜色的肌肤,乌黑而蓬乱的头发。右手的食指与中指刁着一根烟,左手则是把玩着一个银色的打火机。男人似乎听见了我的脚步声,抬头而望。

“哦,没有吓着你吧?”

“不不,没有…你…,是刚搬进来的邻居吧?”我顺势地整理了一下头发。

“是啊,两个月前刚搬来。住在十一楼A座。”他将打火机迅速地放进口袋里,并向我伸出了左手。“我是义杰,卜义杰。你呢?”

我愣了愣,也便伸出左手。“思璇,卜思璇。真巧啊,这么少见的姓氏也碰上了。”握着他的手的那一刻,似乎有着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虽然我们都没多说一句,但我有种预感他也有同感。

“我就住在十楼A座,有什么事可以来找我。”

“好啊,谢谢。我也该回去了。晚安!”

“晚安!”

我们两人于是分两头走,他往上,我往下,身体走离那座梯级,但是思绪都没有离开过。虽然是第一次见面,这人却给了我一种非常舒服的感觉。是五年以来不曾感受过的。那晚,我站在阳台,而又再一次地嗅到万宝路的味道。

接下来的一个月,我们经常碰面,有的时候是在楼下的信箱取邮件,有的时候是在公园里慢跑,更多的时候是我在回家的路上,在十楼半遇见正在抽烟的他。一开始就只是经过便与他闲聊几句。过了好几个星期的一晚,我突然决定,那一晚,我要留下和他交谈。

“义杰,我…可以问你一个问题吗?”他抬头望着我,便点了点头。

“你为什么会搬来这里?”他看着我,一言也不发,就仅仅对我微微一笑。他缓缓地站起身子,站在栏杆前,望着这八月晚上的夜景。一阵晚风轻轻吹起,飘起了一股淡淡的古龙水味。义杰继续背对着我,但他说的话我却都听得一清二楚。

“璇啊…你也是时候搬了。你早就应该搬了。”

那一晚,我们一如往常,他往上,我往下,身体离开了梯级,但是,不如往常的是,我让我的思绪也离开了。我突然意识到拼图中最重要的一块也已不再存在。那一晚,我做了决定,是时候搬了。

“思璇,连你都要搬走了啊?看来这里真的是越来越冷清了啊…”一把声音突然打乱了我的思绪,转身一望,原来是十一楼B座的陈太太。

“陈太太,怎么会呢?还有住在你隔壁的十一楼A座啊。我跟屋主聊过,他人还挺不错的,你有空可以找他聊聊。”

“别开玩笑了,那房子空着好久了呢。前几天我还看到房屋经纪,九楼的那位卢先生啊。他告诉我那间房子怎么卖都卖不出,他都快要放弃了呢。”

“怎么可能?我前几天还……”

“傻孩子,我想你想念爸爸想太多了。看,计程车来了,好好照顾自己。有机会就再见啊!”说完,她也就匆忙地,头也不回地离开。陈太太一向来就有些奇怪,说得话更是怪异。自从她的老公离开她之后,她就有点不对劲。我虽不解她所说的一切,但也不想把它放在心上,只想开始新的一段人生。

我搬进新的大楼后,仍然是住在十楼的A座。而住在十一楼A座的,仍然是一位叫做义杰的男人。但他不姓卜,姓岑。

(父亲骤逝,女儿驻留,其实皆是无依魂魄,半楼是混沌暧昧空间,正好作为阴阳穿透父女重聚的界境,书写不外就是离合聚散的眷情。现实是一部聊斋,布满文字的鬼迹魅影,怪力只要合乎真实情态,创作就能乱神。)

美燕的从此之后


一声剧烈的嘶喊把我从睡梦中惊醒。我本能地将视线转向声音的来源,是小妹。她紧闭的双眼突然张开,好像有个人从她的双眸里冒然地冲闯出去。她的眼睛睁瞪得好大,从那空洞的眼神竟然看到一丝恐惧。她像具受惊吓的尸体,全身的肌肉紧缩起来,紧绷地让她动弹不得。我用指尖触碰她那张冒着汗却冰冷的脸颊,轻轻拍打几下,她却仍无动静。我怕她把灵魂遗落在梦里,我怕静芳把她带走。

我睁开眼的霎那,看到的是睡梦中的黑暗。我渴求就那么一丝光线能施舍我的双眸,让我知道自己到底醒来了吗。“滴答、滴答”,是时钟的秒针在动的声音。我应该是醒着的,因为我的梦境是个无声世界。但我宁愿躲在那无声世界。房里的空气是呆滞的,越吸,胸口就越闷。我是个死人吗?不,我感觉得到他粗肥的指尖触碰我的脸颊,一阵寒颤侵袭我的背脊,像蛇一样迅速往上窜。我没死,但我还活着吗?妈妈,我好想你,请你带我走吧!

自从静芳走后,小妹就好像变了个人,她变得沉默寡言,我和她说话她都不回应,哑巴似的。现在只剩下我们两个人了,我们是应该相依为命的,但她的心里只有妈妈。她只会自言自语,她不和我说话。那天她卷缩在一个角落抽泣,我的心随着她的肩膀的抽动,心也一阵一阵的酸。我用手轻抚她的脸颊,要替她拭去那伤悲。但她却把我推开,她弱小的躯体使出的全力并不微弱,我没想到她竟然那么恨我。我顿时感到无比的卑微,她可是我女儿啊!我也很想静芳。静芳走后,我的脑子里都是她,有时我甚至以为小妹就是静芳。她们长得好像。她们深邃的眼睛是扇窗口,是一扇我开不了的窗口。她们粉嫩的脸颊一样地完美无瑕,我常会情不自禁地去触碰小妹那晶莹剔透的脸颊,她睡着的样子和静芳一样漂亮。她是仙女,她们都是我的仙女。

我发现妈妈躺在床上一动也不动的那天,她的脸好苍白,毫无血色,可是她的脸颊不再有泪珠,好干净、好完美的脸。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我开始羡慕妈妈那张没有泪珠的脸。他说妈妈熟睡的样子最美丽,我不得不承认,他说的没错。周围的人说我疯了。他们说我自言自语,他们说我自残,但他们懂什么呢?那天我对着镜子看我自己,我竟然从镜子里看到妈妈。妈妈泪流满面,嘴半开着的,好像要对我说些什么。我把手伸出去,摸到的却是冰冷的玻璃,和自己无从逃遁的伤心。他喜欢碰我的脸颊,我却不让他碰。以前他也是醉醺醺地怒打妈妈一顿后,再满脸愧疚的替妈妈拭去眼泪。我痛恨他那只虚伪的手。那天妈妈把我紧紧的拥在怀里,15年来,她第一次把我抱得那么紧。以往,妈妈的拥抱是倔强的表现,她保护我,她不让他对我动手。但那天,那拥抱却参杂着无助。我却败在胆怯懦弱之下。几颗泪珠滑到我的嘴角,我分不清那是谁的泪水,我只隐约听到妈妈不规律的心跳声。如果我知道那是最后一次听到妈妈的心跳声,我决不会松开手。

我好爱静芳。我不是真的要打她的。但每当我喝了酒,脾气都会不自觉地暴躁起来。她和别的男人说话的画面总会浮现在我脑海里。静芳太迷人了,她是仙女,谁不爱仙女呢?可是那张美丽的面孔是属于我的。我也不舍得伤害那张完美的脸,每当我的手忍不住往她的脸庞挥时,我马上又后悔了。我抚摸着她那受伤的脸庞,炽热炽热的,我好想马上做出补偿,但我却只能陪着她流泪。我突然好想静芳,我迫切地想见到她。我想,我带小妹去看她吧。我把买好的砒霜从口袋里掏出,倒进我和小妹的牛奶里。我眼睁睁看着小妹把牛奶喝了。小妹熟睡的脸孔多么温柔,她和静芳竟然长得一模一样。我用指尖细细抚摸她脸上的每一个细节,她平直的刘海整齐得不留缝隙,让额头透不过气,这挺拔的鼻子、这柔嫩的丰唇,还有嘴唇右下方浅褐色的痣。我仿佛看到这张脸在对我微笑,离嘴唇2公分还显现出一个小酒窝。我不由自主地轻吻她的脸颊,这柔嫩的脸颊好熟悉,是静芳的脸颊。那天,静芳也是那么温柔的睡着。她说她受不了了,她要走,她要逃。傻瓜,有什么好逃的?我说,我们谈谈吧。我给她倒了杯她爱喝的全脂牛奶,然后从口袋里拿出早就买好的砒霜。我把砒霜倒进杯子里,用汤匙搅了搅,递给她。我用手去触碰她的脸颊,刚被泪水埋葬的脸,粘粘热热的。她却狠狠地把我的手推开。我企图从她那扇窗寻找对我的爱,但犀利的眼神里,我却只看到恨。我好想念她的温柔。如果她那一刻能证明她还爱我,我也许会把那杯牛奶倒掉。静芳喝着那杯牛奶时,我的手一直在挣扎,可是我却更觊觎那温柔的脸。好完美的脸,我轻轻触碰她,她没有反抗。

“静芳……”,吞下最后一滴牛奶的时候,眼前所见越来越模糊……但我仿佛看到那两张完美的脸。

(人心是迷城倒影,意识内黝黯无光,虽然创作常需拨雾混入瞎子摸象,但文字顶多也仅能化繁为简。父女各据视角,拼凑一幅家庭破碎的脸谱,无助可怜的女儿让人怜惜,暴戾失常的父亲也似无辜,书写如此才有动人面目。)

Monday, May 17, 2010

燕淇的从此之后


M鎮裡的她

她厭倦了這種生活,墮落式取悅別人的生活。

“這是誰?”她冷笑著。

看著鏡子裏的自己,厚重的眼綫和濃妝大紅大紫地挂在已有歲月痕跡的鵝蛋臉上,玫瑰般的朱唇讓人無法忽略它的存在,穿戴在身上的不中不西更顯不倫不類,俗氣的可以。然而,在房門外等待的男人們,正是爲了朝拜這樣的她而來。

她是目前M鎮上最有名氣的女人,男人們聽到她的名字,如同聽到了蠱惑人心的咒語,眼神一致的空洞,下體不約而同地鼓起。她是他們欲望的聚焦,但她卻越來越受不了這些膚淺的烏鴉,瞳孔裏除了酒肉、女體,再無其他。他們覬覦的只是老鴇為她打造的外殼,還有陰道。

“我的靈魂呢?”眉宇間糾結成男人一生一世也沉溺不盡的迷幻樂園。

找不到答案的窒息感,如一只手在胃裏胡亂攪和沸騰的酸液般惱人。她無法呼吸。下一秒她脫下高跟鞋逃出了穢褻不堪的空間。髮絲在速度和風向的左右下,無力地在她耳邊掙扎,臉上的笑肌缺乏意識地在用力奔跑的刺激下保持上揚的姿態。她在一條河的阻擋下急速喊停。

這條河環繞著M鎮,天然的防護墻,故被命名為M河。它是曾讓M鎮生機勃勃的泉源,河邊的碼頭接引了無數巨大的船隻,把來自各地一艘又一艘的故事卸下,然後再把這一端的故事載走。糅合了濁黃泥漿的河水,即使經過了歲月的洗禮,仍舊濃稠得化不開,或許只有這樣它才能承載那麽多的人事。

她就是被遺棄在這條河邊的。從小,她就擁有讓人無法不喜歡她的能力,而那些人就更強烈地譴責把她棄于河邊的父母。但她是得天獨厚的,水靈靈的雙眼清澈得像一池平靜的湖水,恰到好處的朱唇總是帶著一抹無邪的勾痕,帶笑的梨渦和甜而不膩的嗓音更是能讓站在她面前的人,不由自主地陷入她施的任何一個魔咒裏,配上聰明的腦袋與伶俐的口齒,不由得讓人懷疑造物主也會失手,錯把天神派下了人間。

小時候,她最愛待在河邊,看一艘艘船隻經過。河水汩汩的聲響,讓她平靜得猶如回到了母體。她和M河有著無法切割的情感,正如M鎮與M河的你儂我儂。十六嵗那年,她在M河邊邂逅了一個逃難到鎮裡的男人。他以河邊那棵最美麗的樹為她取了一個小名,而她從他的眼眸裏看到了自己的靈魂。她感動地哭了,后來才知道,那是歸屬感。

荷爾蒙的催發使她出落得更迷人了,完美的臉蛋與豐盈婀娜的體態,從此鎮上的男人共同擁有了一個讓人魂縈夢繞的女神。她的美麗驚動了這個城鎮,大家爭相一睹她的容貌,爲此她曾感到無比的驕傲。然而,得天獨厚為她帶來的,是禍多於福。附近小鎮上的男人慕名而來,爲了佔有展開廝殺,紅了雙眼的男人們,只有在利益與女人之間如此拼命。當她驚覺完美為她帶來的不再是驕傲的時候,她早已陷入到來自不同城鎮,驍勇善戰的勇士手中。那三個勇士,是她這輩子都不能忘的。

第一個勇士來自P鎮。他殺了她最愛的男人,把她佔為己有,並且為她筑起了白色的墻。根據他們鎮上的規矩,他在她身上紋了一個P字母,他不在乎她的靈魂,他在乎的是他贏得了她,是他的泄慾工具。

鬥爭沒有結束,第二個勇士出現了。他雖然成功推翻了白墻,但這不過讓她從一個永不見天日的生活轉入另一個永不見天日的生活裏。他逼迫她穿上他喜歡的紅色,並且輸人不輸陣地在她身上紋了另一個字母,D。

來自B鎮的第三個勇士佔有她之後,瘋狂地榨取她身上的一點一滴,並且不免俗地在她身上紋了B字母。支離破碎的她,早已被蹂躪得不成人形,蒼白而麻木的臉龐,明示著無法申訴的委屈,瘦弱的骨架撐起那三個紋身,匍匐在那早已無法前進的人生路上。

第三個勇士乘船離開后,她重獲自由,回到了M鎮。鎮上的男人沒有忘記被強行帶走的她,只不過她不再是不可褻瀆的女神,而是人人都想得以沾之的女人。背上的三個字母紋身,如同咒語般封印了她的靈魂。污濁的河水模糊了她的倒影,透明的淚水絲毫不能稀釋濃稠的泥水。

老鴇看到了她的未來而找上了她。雖然失去了昔日的風采,但風韻猶存,她是棵搖錢樹。她和勇士們的過去,使她迅速竄紅,曾經對她夢寐以求的男人們,終于有了一個實現夢想的機會,一親這個有特殊經歷的女人。她成了一個商品,一個爲了要取悅各種客人而存在的物品。

思緒被一群飛過的烏鴉帶囘了現實。她才發現自己早已穿過河邊,經過了一棟又一棟曾經輝煌的老屋,一磚一瓦被湮沒在歲月洪流中。河面上早已沒有了來來往往的貨船,剩下的是為M鎮上的遊客而設的遊船。在她眼前的,是古城城牆遺址,舊時的頽垣早已被新磚石打造的城牆所覆蓋。

“你們都沒有選擇和抗議的權利,更何況我?”她眼神黯淡。

她走囘了那個自己不斷想要逃離的空間,老鴇一臉笑意的胸有成足,歡迎她回家。

“快去換套露背的長裙,林先生最愛你的紋身了”。

默不吭聲,她點起一根煙,呼出了一縷氤氳。

(女人身不由己,借喻殖民属地自有绝代风尘里的独特土味,城镇肉身的百年身世倩影绰绰,早就以泣血的文字完成半生的书写,繁华的嗟叹尽是一则则情爱必然变故的预兆。城镇里的女人和女人里的城镇,最后只能空空荡荡,创作常是目睹一场认命的过程。)

静仪的从此之后


思念的味道

早晨,她穿着一条粉色百花裙,独自一人静静地站在车站的一个角落。风轻轻掠过耳边,淡淡的青草味伴随着风缠绕着身边。她合上双眼,深深地吸气。模糊、支离破碎的画面在脑海中慢慢地浮现、移动、拼凑。她站在像大海般无边的大草原上,直至腰间的绿草在风中不规律地舞动,似一根根生锈的心弦重新被拨动,发出清脆动人的旋律。乌黑的秀发在风中飞扬,裙角也随之摆动,浓密的刘海被掀起,眼前一片翠绿。呼吸着风中草与泥土的混合味道,她张开双臂拥抱那温暖的阳光,嘴角微微扬起。

耳边传来高跟鞋“嘎哒、嘎哒”, 响亮的声音,熟悉的、薰衣草香扑鼻。巴士的引擎声渐渐清楚,空气中飘来难闻的废气味。随之,脑海里的画面开始裂开、瓦解、消失。

巴士在车站停下。敞开车门的霎那,冷气迎面吹来。她尾随着穿高跟鞋的女人上了车。巴士上,夹杂着空气清新剂所散发出的柠檬清香和乘客身上不同品牌的香水味。她同往常一样,用手摸着椅背,走了十五步,坐在靠窗的第五个座位。她再次合上双眼,用力地吸气。五颜六色的圆圈,在脑海中来回摇摆、移动、拼凑。这次,她站在画室,手握着画笔在纸上肆意地挥动着。不一会儿工夫,不均的线条、分明的色彩,填满了原本平凡无奇的白纸,一幅有趣的抽象画完成了。她退了两步,看着自己的作品,各种气味萦绕着鼻尖,满足地笑了。

耳边隐约传来其他乘客窃窃私语、不满的声音。脑海里的画面被突如其来的喧闹声干扰,像迷雾般慢慢散去,世界暗了下来。

一对慵懒的脚步声朝她的方向走来,在她身旁的座位停下、 坐下。空气顿时变了一种味道。她皱了皱眉头,轻轻地吸了一口气。空气里混杂了几天没洗澡的油垢味、汽油味和淡淡的烟草味,有点臭但还不至于让人无法忍受。这时,她听见身旁传来书包拉链被拉开和塑胶带相互摩擦,像是在翻找些什么的声音。就当坐在她身旁的乘客变得莫名的安静时,耳边却传来周围其他乘客厌恶的声音。过后,一片骚动。数十对脚步声,掠过耳旁渐渐远去。她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却能够感受到其他乘客的不悦。

空气顿时充斥着一股让人作呕和晕眩的腥臭味。

她感到浑身不舒服,眉头深锁,将双眼合上,吸气。画面飞似的浮现脑海。乳白色的壁灯射映在墙上,折射出一种冷冷的颜色。月光沿着窗口洒入,世界安详得没有声息。她静静地坐在主人房的沙发上,桌上放了一壶热茶,茶香徐徐溢出又缓缓淡去,屋内弥漫着清香。晚风带着母亲和父亲的问候轻轻吹过,白色的纱帘柔柔地、有韵律地荡起来,悬挂着的风铃“叮叮”响,旋律有些悲伤,爽身粉和古龙水的香味环绕屋内。她躺在没有温度的双人床上,感受着母亲与父亲的温暖。空荡荡的房子里,只剩下她和那在空气里徘徊着的熟悉气味。

心不由自主地抽了一下。

她张开眼睛,转过头凭着仅剩的微薄视力望着老男人。一片模糊中,她看见一个头发斑白的老男人的身影。老男人正陶醉地嗅吸着鼻前握着的一块又皱又破又旧,上面铺满了大小不一的黑褐色斑点和粘上了不明液体的黄色花手帕。拇指和食指来回抚摸着手帕的左下角,用红线绣着“秀凤”两个字。这时,刺眼的阳光透过玻璃射入,她眼前顿时一片空白。白茫茫中,她仿佛看见一个女人出现在老男人身旁。女人深情地望着他,再用手温柔地拨弄着他的头发,轻轻地笑了笑,脸上露出两个浅浅的小酒窝。老男人脸上露出了幸福的微笑。

她再次合上眼睛,小心地吸了一口气。画面开始在脑海平铺、重叠、展现。她看见自己和爸爸妈妈一同坐在主人房的双人床上嬉闹。一家人,笑得合不拢嘴、东歪西倒。白色的纱帘柔柔地、有韵律地舞动着,悬挂着的风铃快乐地“叮叮”响,爽身粉和古龙水淡淡的香味弥漫空中。眼泪从脸颊一颗颗滑落,她快乐地笑了。

(人性相通,气味相投,在他人身上总可找到自己的故事,熟悉的陌生人在快乐和愁苦中以沫相濡。创作就是去发现属于世间的故事,书写他人和自己之间那么一点相似之处。思念有味,因为文字有道,感官就是感动的方法。)

玉珍的从此之后


潜藏的爱

妈妈今天又来看我了,她每天都在不同的时段前来医院探望我,我已经不记得这个月她来过几次了。她可知道,我有多讨厌让她看到我狼狈不堪的模样;多讨厌让她看见我脆弱的一面?

妈妈今天职晚班,我想她应该会在中午时分前来。我一早就躲在厕所里,准备要以最佳姿态面对妈妈。最近,我的身体越来越差了,所以我也一直没有勇气照镜子。今天,我终于鼓起勇气,面对陌生的镜子。我枯槁的容颜在镜子里不停的颤抖着,眼眶、脸颊与锁骨都起了深深的凹陷。我的脸色暗淡无光,非常憔悴与苍白,松弛的脸皮也显得下垂。梳理头发时,我还愕然地发现梳子上缠结了一团厚厚的发丝。稀疏干燥的头发,使头皮显得异常明显。憔悴的样子不停地在我布满血丝的眼眸里扩大,使我喘不过气。我把帽子戴好,尝试挤弄脸颊,好让自己的脸色显得红润些。最后,眼泪不听使唤地簌簌淌下,哀悼着我二十岁青春的早逝。

很少到医院来看我的哥哥,今天竟然也到了医院!妈妈先到了医院,哥哥是后来才到的。哥哥买了我爱吃的草莓蛋糕,一看见我,就一直唠唠叨叨地埋怨我,说我只顾着读书却没有把自己的身体照顾好。哥哥还突然从口袋中掏出一叠五十元的钞票,硬塞给妈妈。妈妈一脸错愕,挣扎着想把哥哥的手推开,却在混乱中将钞票散落在地。哥哥不发一言地将钱检起,但没想到妈妈却大发雷霆,当众辱骂哥哥,还说他的钱都是不义之财。

我望着哥哥愤然离去的背影,心里非常难过。其实,我知道哥哥一直以来都不喜欢我。从小到大,妈妈就一直拿我们俩来做比较。有时,我也真的很希望妈妈可以对哥哥好一点;对我们兄妹俩公平一点。

哥哥离开后,妈妈独自陪了我一整天。傍晚,医生进来巡房时,又替我打了一支针。我发现妈妈一直关切地凝视着我,所以我刻意摆出了一幅毫无畏惧的表情。妈妈把温暖的手放置在我的背脊上,使我倍感温馨与镇定。每天让针孔穿入皮肤,进入血管,本应该已经习惯,但我就是摆脱不了对针孔的恐惧。我强忍着泪,不敢造次。

注射药物后,我的病还是发作了。药物成了血液中的异体,进入血管后不停地来回穿梭,使强烈的痛楚迅速蔓延至全身体。我的整个身体好像变成了一块废弃的朽木,被白蚁肆无忌惮地咀嚼与啃噬着。但我一直等到妈妈离开后,才敢释放出痛苦的呻吟。强烈的痛楚使我迷失常性,疯狂地咆哮与咒骂天地所有。我就像快要脱皮的蟒蛇,不停地嚅动与卷缩着身躯,使病床也成了一片狼藉。在医生与护士的帮助下,我才慢慢地恢复平静。

我躺在床上辗转难眠。今天所发生的一切就像水蛭吮吸着肌肤般,挥之不去。沉重的呼吸声,在静谧的病房里显得格外突出。当我转过头想要察看时间时,才愕然发现今天是四月二十日。啊!今天是哥哥的生日啊!草莓蛋糕原封不动地摆放在我眼前的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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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打电话到咖啡店请假时,又被老板骂了。这个月,我已经忘了自己请过几次假。老板说我不是请假,就是迟到早退,再这样下去就别干了。我知道自己这样做不应该,但女儿的病情一天天恶化,能叫我不担心吗?

刚才,我从医院回来,淋了一身的雨。家里异常的冷清,子强又不知道跑到哪里去了? 从上个月起,他就每天早出晚归。我真得很担心他又在外面闯祸了!刚才在医院里发生的事情,依然在我的脑海中播放着。其实,我今天特地请假,不仅是为了要到医院去看女儿,也是为要帮儿子庆祝他的二十三岁生日。我把身子擦干后,急忙为儿子准备丰盛的生日晚餐。我每年都会在儿女生日那天,为他们准备鸡蛋面线和他们爱吃的菜。

子强回来时,没有向我打招呼,就一声不响地进入了自己的房间。我说饭就快准备好了,但他并没有回应。就这样,他一直呆在房间里,衣服也不换,饭也不出来吃。没有他的陪伴,晚饭变得淡然无味。我独自坐在饭桌前,面对着一桌的菜肴,只吃了几口,就没有胃口了。

吃晚饭后,我独自坐在电视机前。眼前不停地闪烁着九点挡电视剧的剧情,但我却完全不被吸引。剧中演员的对白此起彼伏,荡漾在这毫无生气的空间中。电视剧播完后,儿子终于出来了!我还以为,他会勉强吃几口饭菜。但他洗了澡后,就直接回到房里。不久后,便关灯睡觉。我非常失望,所以就把所有的饭菜都丢了。

我虽然已经精疲力尽,但躺在床上却久久无法入眠。脑海中的思绪,一直源源不断地浮现……

今天,我竟然在医院毫不留情地辱骂了子强。一直以来,子强都说我不关心他,只关心妹妹。但,他可知道…… 那番话总是深深地刺疼了我的心? 子珊已经住院两个多月了,医生说她患了末期血癌,但我一直不敢告诉子强,还骗他说妹妹是因为患有平血症,才需要留院。子强很快就要考“O”水准了,这已经是他第二次以私人考生的身份参加考试。我真的不希望他妹妹的病情,影响了他这次的考试。

子强曾经因贩毒而遭逮捕,所以当他拿出一大笔钱时,我就不免对那些钱的来历感到怀疑。我真的不希望他重蹈覆辙,所以就在医院当众骂了他一顿,希望能把他骂醒。真不知道那些钱是从哪里弄来的?希望他不要再干那些非法的勾当了。今晚,他又那么晚回家,我真的很担心他又去见他的损友了。 如果子强能够像他妹妹那样懂事,我就不必天天骂他了!唉……可……可是,我 刚才是不是太激动了?我是不是 彻底剥夺了儿子解释的权力?

今天,子珊的脸色比较好看,我还以为她的病情有了好转,但我错了。刚才,当我正要离开医院时,外面下起了绵绵细雨。于是,我又回到了女儿的病房,想要拿遗留在她床边的伞。不料,我却在病房外,听到了女儿痛苦的哀号声。撕裂低沉的咆哮,一直荡漾于我的耳际,震耳欲聋。从门缝中,我看见女儿痛苦的翻转着她瘦弱的身躯,好像被大浪冲上岸后,苦苦挣扎的鱼似的。之前,医生为子珊打针时,我也看得出她只是在故作坚强。我将手放在子珊的身上时,能够感受到她卷缩着的身体直打哆嗦。单薄的病人袍,更突现出了她汗湿的背脊。

当时,我真的很想冲进病房,好好的安慰女儿,但我的双脚却好像被牢牢的套上了枷锁,动弹不得。我知道女儿一直以来都很坚强!她一定不想让我看见她痛苦的表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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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早,妈妈又在厨房里熬煮鸡汤了。上个月,我也看见妈妈为妹妹熬煮鸡汤。当时,她坐在饭桌前,不时的回头察看鸡汤的火候,也不时的发出长叹声。她无奈地望着计算机与一叠厚厚的账单,样子显得有点沮丧。我凝视着妈妈的背影,觉得妈妈苍老了许多。她乌黑的头发,不知何时已布满了银丝。自从妹妹入院后,妈妈整个人都憔悴了。她的背微驼,脚步蹒跚,走起路来显得有点吃力。

我知道妈妈洗碗的收入有限。妹妹的医药费,又增加了家里的开销与妈妈的负担。爸爸在我九岁那年就过世了,这几十年来,妈妈含辛茹苦地将我和妹妹抚养长大。可惜,我不像妹妹,我不是个读书的料!几年前我误交损友,染上了毒瘾还被骗去贩毒,结果被判入少年感化院。出狱后,我知道妈妈一直很担心我又误入歧途,走回旧路。 但,妈妈可知道,她每次拿我和妹妹作比较时,我的心有多痛?看见妈妈因为妹妹生病而忙忙碌碌,我不禁幻想……如果生病的人是我,妈妈也会为我熬煮鸡汤吗?

我不想妈妈为钱烦恼,所以从上个月起,就开始在一间餐馆打工。我真的很希望能为这个家出一份力,也希望月底发薪水时能给妈妈一份意外的惊喜。唉…… 我一向来都没有帮过妈妈,还到处惹事生非,也难怪妈妈每天都骂我!自从到了餐馆工作后,我又天天早出晚归,没能到医院去探望妹妹。今天终于发薪水了!我就请了假,决定到医院去探望妹妹,顺便把薪水交给妈妈。

下午,我带着忐忑不安的心情来到医院。我在207号房外,来回徘徊了很久,一直没有勇气打开病房的那扇门。我本来想直接离开的,但妹妹看见草莓蛋糕欣喜若狂的表情,不停地在我的脑海中闪烁,激起了我推开房门的勇气。

房内一片寂静,妈妈坐在床边,正在喂妹妹喝汤。门打开的那一瞬间,妈妈与妹妹都把目光投向了我,两人的表情非常惊讶。我不知说什么好,就一直叫妹妹不要为了读书,忽略身体。之后,我就拿出了上个月的薪水,想给妈妈一份惊喜。谁知道,妈妈却拒绝收下我的钱。在一片混乱中,那叠钞票散落在地。我把钱检起来时,本想向妈妈解释这笔钱的来源。谁知道,妈妈却不分青红皂白,把我狠狠地骂了一顿。妈妈难道真的那么讨厌我吗?其实,我真的很关心妈妈和妹妹…… 但她们能感受得到吗?
我跑出医院后,真的很伤心。既然妈妈嫌弃我,我只好去找朋友玩。 朋友知道我今天生日,特地带了新货来让我尝尝。想起刚才在医院里所发生的事情,我真的很伤心。我享受吸毒所带来的快感,因为所有的烦恼都能抛到九霄云外。吸毒后,身体仿佛化为一片羽毛,自由自在的在空中飞翔,完全不受拘束。可是,当我握着摇头丸时,妈妈苦口婆心的劝告,就像“紧箍咒”一直荡漾于我的耳际,引起剧烈的头痛。我不想再让妈妈失望了!于是,我把毒品放下,独自的悄悄离去。

回到家后,我看见妈妈正手忙脚乱地烹煮着我爱吃的佳肴。原来妈妈没有忘记我的生日!我一闻到饭菜的香味,肚子里的胃酸就不停地搅动,还发出响亮的打鼓声,似乎在为我的绝食行动抗议!

哎呀……自尊心作祟!最后,我还是死爱面子,决定关灯睡觉。妹妹…… 改天,我会再到医院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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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形式的爱都是知易行难,潜藏久了就是封锁,喧嚣或者沉默皆成孤岛,但书写能劈海凿川,露出岛屿之间相通的水路径道,一切原来皆是表述的难题。创作正是如此的通透逼视,但不提供戏剧化的解惑排难,文字也如孤岛,却是为了让读者住上很久。)

秀莹的从此之后


桔梗花·艾莎

秋天的雨,牵引着橙黄色的叶,绵绵地滑落下来。从天花板滴下的污水,与窗外飘来的桔梗花香,弥漫了整间浴室。偏偏她欣喜地躺着......

艾莎一出世,周围人都说她长得像极了父亲,尤其那对凤眼。凤眼贴在洁净的瓜子脸,自然散放出一种神秘又不失性感的气质。凤眼随她一笑,简直像座小桥,可爱极了。父亲更因为这样特宠她、保护她。一直到她上了中学,父母却像失踪的鸟,忘了回家的路,不是开会就是公干,而陪在她身边的就只有明叔。明叔,是艾莎的管家,40岁了,仍未娶妻。他就负责打点艾莎的生活起居和载送她上下学,人长得老实,也非常尽责。

凤眼,使艾莎成了校园里的焦点。男同学见了,眼睛嘴巴必定睁得大大的。偶尔遇到的男老师,都会停留片刻,斜眼瞄向她,然后泯一泯嘴,若无其事地继续走。凤眼,让艾莎备受注目,她以有凤眼为傲。艾莎在校参加过不少比赛,包括书法比赛、歌唱比赛、画画比赛等,每次都获奖。她总是抱着高高重重的奖杯,希望到家后第一时间在父母亲面前高高举起,可每次总是换来失落和沮丧。好几次了,她望着奖杯,眼皮半睁半开地撑到天亮,仍未见他们归来。一想到联络父母亲,“您拨的电话暂时无法接通……”的讯号马上就无情打消念头。

渐渐地,艾莎鲜少回家。夜市、夜店、旅馆成了艾莎和同学聚焦的场所。她开始学喝酒、学抽烟。对她来说,这些比读书和等待来得有意义。至少,她受到重视和爱戴。艾莎喜欢被男生包围的感觉,他们的甜言蜜语就像迷幻药般,给了她一种颓废的理由。颓废常使艾莎的凤眼弯得厉害,反而露出她邪恶可怕的模样。

今早的阳光懒洋洋地洒进艾莎的被窝,将她一身的酒味给掀开起来,更把她脖子上的红印照得通红通红的。突然浴室传来“滴……滴”声。艾莎皱着眉揉一揉眼皮,抓一抓乱发,再调一调身上的衣服,对于群边的裂缝却不以为然地走了过去。“明叔!漏水啦!”艾莎像看见了什么怪物似的大叫起来。明叔莫名其妙地望着艾莎指的方向,小心翼翼踩进浴室。艾莎随后,两人左看右看天花板,寻找漏水处,想避开水滴,又时不时踩到对方的脚踝。这时两人互看,“哈哈!”笑了起来,决定通知楼上的住户。

“有人在吗?”明叔轻柔地敲着门,怕打搅主人家休息。

“你的地板漏水啦!快开门!”艾莎不耐烦地吼到。明叔被吓着了,反应不过来时门开了。

“是谁?”艾莎抬头一看,是一位年轻小姐。她穿着一件薄纱吊带的粉色睡衣,像是被艾莎的巨声给吵醒,而忘了穿上胸罩,黑点隐约透过薄纱探出头来。小姐一看见明叔,双手自然摊开靠在门的两侧,向明叔抛下了眉眼:“你们是谁呀?”

明叔方才反应过来,将漏水的情形告诉了她。艾莎从她身上闻到了熟悉的香水味,还看见她颈项残留的红印,比自己的还要多。

“到底在哪个位置?进来指给我看嘛。”小姐一抓明叔的手,就往里拉了,将艾莎锁在门外。

“明叔!”这一喊不但引起周围邻居的注意,还引来了在附近巡逻的警员。这回小姐只好乖乖开门。终于,明叔是被救了出来。但也让她发现里面的人其实还真多。

屋里一群狗男女,衣着不整,一副副狼狈的样子,其中竟然有一个熟悉的身影。艾莎的眼眶顿时积满泪水,别过头不敢去面对裸着上身的父亲。

艾莎捂着嘴,跑回家跌跌撞撞冲进房里,走到衣橱面前一件一件取下挂满的衣饰。蓝色亮片短裙,是艾莎与好友小梅的父亲过夜时穿的,亮片经小梅父亲一扯,已脱落了好几片;黑色背心的V领口,是校长一刀割成的;紫色窄裙,有酒吧老板留下的裂缝……艾莎取下粉色吊带睡衣,突然“啊!!!”一声,傻笑起来。

走进浴室,艾莎换上睡衣,躺着,开口,任由天花板漏下的水滴入嘴里。她微笑着,泪水却偷偷地从她眼角流下。凤眼犹如摇摇欲坠的树枝般,若隐若现,也无人在乎了。

窗外飘来了桔梗花,艾莎已无法捉牢。

(亲情人伦和堕落人心的残酷多变,总有匪夷难解无从自控的时候,创作即是去触摸粗糙凹凸的人世菱角。现实无时无刻不在滴水,书写搜索漏处以文字承载,小心翼翼不可分心,不然则像是凿洞制造漏水的假象。)

Saturday, May 15, 2010

洁莹的从此之后


自我解答问号

“七杀运,紫微星,地支为亥水,不很吉利,工作事业不顺,事多驳杂,但有贵人助力,逢凶化吉。”

从你手里接过那束粉红百合,我脑中浮现的是第一天上小学时,你牵着我的手带我走进教室的情形。当天下课,我便陶醉于跟新朋友分享食物,把独自坐在食堂一角的你完全忘了,直到放学才想到要牵你的手回家。原来开始的那天和今天的结束都一样令人永生难忘。今天是我的毕业典礼,那张被快门锁住的全家福,留下了你微湿的眼眶下沿反射的灼炽阳光和我四方帽下的感动。

这已是毕业以来的第七次面试。屡败屡战究竟是一种什么样的奋斗精神?日复一日地在家空等电话,已经把我原来朝气紧张的心情消磨得干涸疲惫。除了放弃,我再想不到第二个念头。你不和我谈未来,也不问面试情况,只要我专心学好你的每一道佳肴,这就是你给我的体贴与安慰。每当完成一道菜,我便仿佛从菜香里闻到了自己的一丝价值。

“食神运,太阴星,地支为卯木,吉利,财运很好,必发财,但也会同时失去很珍贵的东西。”

很多人爱吃我们的黄金鸡翅和甜蜜鸡翅,档口前无时无刻都续着一条人龙。那是外婆传给你的特制万人迷秘方在发挥作用,让所有吃过的人都深爱不已。熟客们每次来报到总要像老朋友一样跟你聊上几句,所以你觉得这份工作很有人情味。我也一样热爱每天像机器人般地售卖鸡翅,因为它让我的荷包涨得鼓鼓的,不愁吃穿。虽然忙碌紧张的工作常逼得我透不过气,但只要回家一见到阿girl对我嘻嘻笑,任何疲劳都会消失无踪。我已经当人家的妈几年了,你还是习惯叫我“阿girl”,于是我和我的阿girl都常分不清你在叫谁。事业有成,家庭温馨,我想“幸福”形容的就是现在的我。

今晚是五月天解散前的最后一场演出,距离第一次看他们的演唱会,不知不觉已有二十年了。台上的团员和台下的歌迷一起奋力唱着,就像回到从前年轻的时候。如今重温那一段段激励人心的歌词,我突然想起曾经也想过要有个不一样的人生:灿烂、充实、有意义,然后死而无憾,但这个理想再也不可能实现。因为五月天解散了,我的青春也跟着一起挥手道别了。

这是我们第一次坐上热气球,感觉真棒,多希望能和你一起飞进蓝天的蓝里,或者坐在纽西兰的云朵上乘凉。底下越变越小的羊咩咩在忙些什么呢?个个脸贴屁股地钻来钻去可爱极了。怎么那么快地心引力就急着把我们拉回这片草地,一点都不在乎我们反抗的心情,随便几张照片、几片回忆就想打发我们。原来人生不过就是如此。

算命佬看见我的左手掌纹突然变成了螺旋状,不停旋转起来。他瞠大了眼睛,嘴里再吐不出一个字。命运真的可以被预测吗?人生必然有苦有甜,所以根本没有预测未来的必要。我不相信算命,却无意间写下了我的未来。

(算命是虚假的揣测,创作却能够往返过去杜撰未来,甚至一切来不及发生的意义,都可以在文字中再次安置彰显。不过,生命充满不堪卜算的断裂和问号,需以想象衔接以思念尝试复答,掌纹预示已知和未知,螺旋里是分离也是交遇。)

Friday, May 14, 2010

雪辰的从此之后


流星雨

他说,今晚有流星雨。我静静躺在洁白的浴缸里,浴室的窗敞开,窗帘在无风的夜晚静静的垂着。花撒开着水哗哗的流,流过我的头发和眼角,流过我的肩膀和指尖,流遍我的身体,流进渗水渠,带着我的眼泪和生命,从这个房间流走,流进海洋,然后蒸发,再轮回。一切都仿佛这流水,你肆意的将它敞开,它就肆意的自顾自流逝,人的爱情,人的生命,都是如此。我瞪大了眼睛拼命想要留住生命的最后一刻,但这是一种与生俱来的诅咒吧,越是想要的,越努力想得到的,越是抓不紧,留不住。就像我握紧了拳头,水流依然从指缝间穿过。

据说我出生的时候,有一颗彗星在夜空中清晰可见。彗星是不祥的象征,拖着扫把一样的尾巴,亦被称为扫把星。我出生后不久,爸爸就离开了家里,我跟妈妈一起住进了姥姥家。听说后来他还会时不时来看我,带来婴儿食物和玩具, 但是在我三岁的时候,他带我出去玩却不小心让我跌倒了,眼角撞倒阶梯上,血流了一脸,他慌了不知如何是好,竟然也不帮我处理一下伤口就把我抱回了姥姥家。从那以后,妈妈再也不让他见我。我对他唯一的印象,就仅仅是他沾着血迹的惊慌失措的脸。五岁的时候,我是个懂事的小孩,我以为如果我乖乖的,不再跌倒,我就不再是扫把星,也许爸爸就会再回来。可是有一天妈妈对我说,你是个懂事的孩子,好好陪着姥姥。第二天,她也不见了踪影。每次我问姥姥,是不是我不好,爸爸妈妈才不要我了,她只是笑笑拍拍我的头,可是有好几次,我看见她转过身偷偷抹眼泪。从那时起,我就每天做着同样的噩梦,一颗扫把悬在天上,我满脸是血站在地上,两个人影从我的左右离开,越走越远,我想追,却不知道应该往哪个方向追,我想叫,却只是死命的张着嘴叫不出声音。每次惊醒,我总是满头大汗,心怦怦的跳着,我把手伸出被窝握住姥姥满是皱纹的手,我知道了,那种感觉叫做恐惧。

十岁的时候,有一天表哥告诉我,那晚有流星雨,对着流星许愿会很灵!半夜我偷偷爬起来跑到院子里,等着对流星许愿,我早就想好了我的愿望,我想让爸爸妈妈回到我的身边。突然天边一道亮光闪过,我惊异着还什么都来不及想,便消失了。接着又是一道道亮光,流星一颗颗从天空划过,我贪婪的一遍又一遍许下我的愿望,后来竟然在院子里睡着了。姥姥早上找到我的时候,我躺在藤椅上,发着高烧,浑身抽筋,还口吐白沫。她吓得六神无主,车都忘了叫,抱着我一路跑到医院。我在医院昏迷了三天,迷迷糊糊中听到有人在争吵,那声音那么熟悉,竟然是爸爸和妈妈,虽然声音很小,但是很近,听起来却很不和谐。我想流星真的很灵验,我的愿望竟然实现了,我努力想睁开眼睛看看他们,却又晕了过去。后来我想,那很可能只是我的梦吧。等我完全康复的时候,姥姥却因为惊吓加上劳累一病不起,过了不久便去世了。葬礼的那一天,爸爸妈妈都来了,他们一人拉住我的一只手站在姥姥的棺木前,就在棺木要被合上的一刻,我挣开他们的手,扑到姥姥的身边,抓住她满是皱纹的手,嘶喊着让她不要离开,带我一起走。妈妈狠狠把我抓回来,我叫她不要碰我,还叫她滚,她却蹲下身子抱抱我,递给我一本存折,离开了。后来姥姥的旧屋被卖掉了,舅舅作为我的监护人把我接回家里,我是个聪明乖巧的孩子,大家都很喜欢我,可是姥姥离开后我开始不爱说话,有一种哪里都不属于我的感觉。过了几年,有一次表哥在楼顶架起了望远镜,叫我一起看流星雨,我说不看了,流星是燃烧了生命帮人实现愿望的,那代价太高了。表哥用一种奇怪的眼神看着我,我恨不得一脚把他揣到楼下。那时候,我知道了一种感觉,叫做寂寞。

我的意识开始有些模糊,我松开了拳头,全身开始放松,鲜红色的长裙浸满了水紧紧贴在身上,我盯着自己的胸脯还在微弱的呼吸中一起一伏。我感觉到自己在微笑,因为我又想起了他。他明明才刚刚离开,这一晚上我已经想起了多少遍?每次想起他,总感觉有一股气从头顶穿过脊椎直透脚底,那种感觉仿佛身上的每一寸肌肤,每一个细胞都在高潮。这个期待着流星雨的晚上,我终于说服我自己,我爱他。他的身上仿佛永远散发着引我入迷的费洛蒙味道,我喜欢在他耳边说悄悄话然后用力吸他脖子上的气息。他的大手宽厚而且温柔,我喜欢拉着他的手撩起自己的头发,抚摸自己的额头,然后顺着脸颊直到摸索遍我的全身。他的脸柔软还时而带着胡茬,我喜欢把自己的脸蛋贴在他的脸上,任他把我白皙的皮肤刺得红红的,痒痒的。他喜欢轻轻吻我眼角的伤疤,却从来不问它的来历。他喜欢舔我的手指,从指尖到掌心,还在我的左手食指套上了一枚钻戒。他喜欢趴在我的胸前,紧贴着我的左胸口听我的心跳,还跟着节奏哼着小调,嘴里呼出的气扑到我身上,很舒服。他纵容我,宠我,让我依赖,他说他爱我。花撒的水还在不停的流,我已经止住了眼泪,我知道有了他,我不用再恐惧,不用再寂寞。

一阵轻风卷起了窗帘的一角,窗外一阵骚动,我听见一声兴奋的尖叫“快看,流星雨!”。我又笑了,果真如他所说,今夜有流星雨,他临走之前还叮嘱我要许愿。而我知道,流星雨不过是扫把星的尾巴。那是一种命运的凶兆,一种与生俱来的诅咒,愿望的实现,是要燃烧生命的代价。我所爱的,所依赖的所有人都离我远去,如果我可以许愿,我希望这一次不会,我希望这一次我可以先离开。我索性闭上眼,不再看见自己手腕流出的鲜血融进停不住的水里,流成河…

(星星陨落成雨,天象匿藏了女孩的命运多舛,成长是不断的燃烧磨损,直到心灵被恐惧撕裂吞噬,快乐原是仍未发作的寂寞,只有死亡可以带来永远的逃逸。创作让夜空划过文字的流火,书写有时不是为了照亮什么,而是让本属黑暗的再度归灭。)

文斌的从此之后


吃肉

前天晚上,我梦到自己从雪柜里拿出一块冰冻鸡肉。更具体的说,是鸡的四分之一,我手里握着的是鸡的左下半身和他的腿。我平常都很害怕去触摸生鸡肉,部分是因为洁癖,害怕自己的手沾上血腥味后难以去除,只有当他变成桌上佳肴的时候,我才能够照吃不误。

在梦境中,左手隔着透明塑料包握着这块鸡肉,心一点也不安分。这是一只尸首异处的鸡,每个身体部位被不同的人在不同的时间,不同的地点以不同的方式烹饪。被冻得张开张大的鸡皮毛孔,就像一只只仇瞪着我的大眼睛,怒斥这骇人的罪行。就算将鸡肉进一步剁块丢入锅里翻炒,用黑酱油将血红色掩盖,我想我还是吃不下,因为一次过吞下这么多颗眼珠,对我来说是恶心的。

昨天早晨一醒来,我果然在床上吐了一番。前晚还未消化的宵夜连同胃酸一同涌出,将我白色的床单给染黄了。或许纯粹是因为近日的饮食不节,又或许是梦的缘故,我对吃肉这回事产生了十几年来未有过的罪恶感。打个比方,就算我与A君的左腿被砍断放在菜市场上卖,我也希望它们会被各自称为“WB的腿”和“A君的腿”,而不单单是“人腿”,但对于正常人来说,鸡腿就是鸡腿。平常在鸡饭档叫鸡翅膀饭来吃,翅膀是否来自同一只鸡,我也从来不知道。

吃肉残忍,吃肉不健康,我是这样对自己说的。

但罪恶感的涌现不代表有救赎的必要。我喜欢吃肉,所以会继续吃肉。

我已经不记得冰冻鸡肉的画面是我在醒来之后的胡思乱想,还是在梦中就已经见到了,抑或梦就是一种胡思乱想的清醒世界。就如这篇日记是写给自己,或许有些粗糙,或有些人读了还是会像我一样带着罪恶感继续吃肉,至少我记录下了这块鸡肉的原体有多可怜。

(创作通常荤素不计,文字也可清浊自宜,庸俗的琐碎如果啃咬深入,青菜就能吃出可歌可泣的肉味。现实通常过于严肃正常,像是一块鸡肉急冻后死因不明,书写就是呆呆看着,看得天花乱坠的出神,虽然明知是梦,但还硬要吞进肚里。)

诗惠的从此之后


舞曲

舞厅播放着新人精心挑选的曲目。首首紫红色的舞曲。一支支腿穿梭来往着,举起、划过、跳跃、偶尔来个不经意的磨蹭。新郎直视新娘的面容,深情款款的。望着他们,吞下红酒的几秒间,几乎推翻了一切。

她望着进退的腿,包着的和赤裸的、壮硕的和细白的。抚摸着中指稍稍凹进的痕印,完美的陷阱。一双包着的腿缓缓地朝她前进,沉稳的脚步和低沉的saxophone曲很合拍。“May I?”她黝黑的肌肤搽了一层薄薄的婴儿粉,一头披肩的自然卷像半透明的帘子一样,小眼睛婉约但刺眼的光采躲在后面,若隐若现。她算不上漂亮,却有着让人想破解的神秘。刚脱下砖戒的手轻放在他的掌心里。温热的诱惑。

他是红酒滑下食道时,和新人的幸福面容联手勾引她的幻想的人。人就是犯贱。

双腿在慢舞中加入点缀舞池的行列。她的手倚靠在他的肩膀上,厚重的西装隔离了致命的触碰。她眼神的回避捎来丝丝寒意,在畏惧与不确定中努力的压抑翻腾的渴望。后、前、后、前。前。他的腿有意无意的多挪前一步,两双同步前进的腿微微碰撞,移位的帘子后尽是一遍青涩的心虚。他深邃的眼眸仿佛有洞察这一切的能力,他用手拨开她浓密的刘海,在她眉宇间由轻至重的种了个吻,一个不带承诺、不很深情,但足够使帘后的女人把漂移的眼神和他对上的吻。此刻,她仿佛游走在凹进的戒痕边。如此危险,如此快活。男人的渴望给了她情与欲间自由穿梭的遥控器。

她以为。

她也知道自己不过是他播不尽的舞曲里的其中一首,稍纵即逝。也许,大概在他破解了每个不可解的秘密,拥有了指导帘后的女人为台下唯一的他演出任何他想看到的角色的权力后。这双腿将随着另一首舞曲的播放离开她。像他和他和他一样。但,人就是犯贱。

她天真的另作假设。

她有节奏地用指尖仔细观摩他每寸脸部肌肉,像在易碎的玻璃上努力留下指纹。把头倚在他背弯,轻轻的磨蹭,把薄薄的婴儿粉也卸下了。赤裸裸。在他面前。什么都没有。

两双被追赶着的腿像失序了的华尔兹“踏踏,咯咯”的,出了舞厅,出了大楼,出了西装和高跟鞋,在一间小小的工具房内,他的阴茎在她阴道里滑动进了,进了。进了。她挺起臀部响应阴茎的召唤,四肢微微冒出几滴汗,在发热的身体上,火上添油。在她沸腾的热血得到满足前,她只是心甘情愿被他压着的奴隶。饥饿的动物向拿着饲料的主人乞讨着一般。为了翻腾揉捏中的次次高潮,为了挽留那双必定会离去的腿,她妥协了一切。

性与爱之间的差距随着房内的升温逐渐成型。她比他们较迟了解。

他俯视这个战败的俘虏。朝她卸下一切防卫的脸零距离的射出浓稠的精液,把她捧上顶峰也把她粉碎、弃置在地狱的深渊。他站起,双手抓起她胸前那两块垂着的肉,使劲在被香水和汗水淋得湿滑的乳房上找到立足点。她任由上半身被轻易的举起,膜拜般跪在他面前。滚烫的手捧起她蛋壳般却肮脏的脸,两支中指插过橘色口红深入她嘴里,把两片少张开的唇撑得远远的。传说中的矜持、雅洁、和自尊在舌尖旋转、划过、跳跃,随着无声的舞曲遗弃这个犯贱的灵魂。勃起得阴茎在喧嚣的谩骂与嘲笑中插入她的嘴。“原来你这么cheap”。她堵住的嘴细细品尝、咀嚼这一切。

一文不值。犯贱的女人。

高潮退去后的理智使舞曲停播。她闻到了精液的恶心难闻。她赤裸地蹲在半开着的门后,看着他撒净般把两张五十元钞票朝她脸上丢,收了钱包,潇洒地离开。像刚看完一场电影。而她却什么都没有。什么也不剩。一丝不挂的瑟缩在门后,既不紧闭也不敞开的门。

这扇门,一直都是这样。留着一道缝给任何敲它的人。

外面透进来的月光照亮了挑衅讥讽她的愚蠢和天真。他离去的背影和之前把戒指套在她指上的男人一模一样。门后的她顿时被搬到舞台中心,任观众嘲笑聚光灯下轻浮的肉体。她想关上门,把帘子拉上。冰冷炽热的手却摊在膝盖上,不听使唤。她边哭边舔着脸颊上的白色液体,向搓揉护肤品一样,均匀地涂抹在那张曾经神秘的脸。液体的骚、泪水的辣、汗水的咸,伴随着舌尖剩余的红酒,她像吃药一样细细品味。虔诚的。悲愤的。不干的。她大力地揉捏着自己的乳房,直到通红肿胀,她得出了一个结论。她从工具房里找来铁钉、铁锤和绳线,开始这场手术。细小的铁钉和铁锤奏出的“当当”声使停播的舞曲重新播放。她在模糊了高潮和痛楚的极乐世界边叫着、喊着、呻吟着,用绳线穿透湿了的部位,一边还舔着脸上残余的精液。

上。下。上。下。她的手来回重复着,像舞厅里进退着的腿。刺破。穿透。再刺。再穿。一排敷了层层红酒般的鲜血的刺绣就这样完成了。不很细的铁钉和绳线在下体小小一块肉上撬出了十多个洞,红彤彤的血透过它们涌出,像海水从千疮百孔的木门后涌进快沉没的船一样。

当暴力失去使人感觉痛楚的能力,而痛楚失去使人感觉恐惧的能力时,躯壳和灵魂间、天堂和地狱间还剩下什么呢?

舞厅播放着最后一首舞曲时,她下体那扇半开着的门也永远的关上了。但鲜血还是不断的涌出门缝,绵延不断地。直到体内体外的水压达到完美的平衡,直到她像干枯了的白菊花般,开始腐烂。

帘子落下,她屏住最后一口气“嘣!”一声踢开工具房的门结束了最后的舞曲。在笑声与掌声中,庄严的离开舞台。

(书写往往记录着堕落的弧度,文字出入身体的脏腑窍孔,创作的源头就在舌尖往下最深邃的蠢动。欲孽的波浪中女人汹涌,男人亦然,痛快的知觉是唯一的救赎,高潮的真理终会被刺破,落空的舞曲里也仅剩感官的自虐和自渎。)

耀棠的从此之后


自我•本我

月光渗透进浓密的森林,月光的滋润使得小虫苏醒,小虫贪婪地嚼烂眼前的树叶。小虫所吞食的树叶使得小虫的身体过分膨胀,但这似乎不能满足小虫口腹的欲望。可能小虫也觉得无奈,但无法扭转宿命在它身上遗留的程序。而当烦恼充塞心头时,小虫透过树叶残缺的缝隙看到树下人影。

人影属于一位消瘦的男人,他正盘坐在大树底下,神情自若且如如不动。齿颊间还残留着黏着菜渣的小虫,如痴如醉地直瞪着树下的男人,以为这样就止息它不可转变的未来。那个男人皮肤白皙,相貌十分端正,可见非富则贵。小虫全神贯注地注视男人,周围树叶草木的喧闹声都似乎消逝,这时小虫仿佛可以倾听男人的呼吸。男人的呼吸十分深邃,鼻子吸了一口气后,盈满腹部,然后再徐徐呼出,而呼出所需的时间是吸进的数倍。他的眼皮遮盖了七分,显示了三分,一点昏沉的感觉都没有。

突然一股秋风横扫树林,小虫感觉有人正往他们的方向迈进,小虫因此努力嚼烂树叶,扩大视野,原来有一群村姑在男人的前方歇息。这些村姑皆妖艳媚人,薄薄的纱布遮盖着丰满的胸部,也不知为什么便开始舞动身躯并不时抚摸身体。小虫不免感到全身炽热,渴望依附在村姑的身上,任其扭动,不停地侵蚀树叶,原本膨胀的身体,再涨宽一些。

村姑摇荡起劲的当儿,不经意打翻了一滩水,水流向树下,淹盖了男人的双脚。村姑们此时更肆无忌惮纷纷涌向男人的身边,不时还在耳边轻声细语,不时还触摸他的身体,但男人还是一如既往般寂静不动。而小虫此时感觉到撕心裂肺般的痛楚,身体几乎要决裂,剧痛之下将之前吞食的菜渣泄了出来。风声开始响起,落叶随着大风摧残村姑的身躯,无情地撕烂她们充斥着欲望的人皮。村姑十分懊恼地遮盖脸颊,落荒而逃。

大风仍未停息,但这丝毫未影响盘坐的男人,男人在黑风席卷的夜里更显得英武。小虫尽管吐出了菜渣,但身体却十分疲惫,转向男人,不断地向男人哀号。可惜男人是听不到小虫的叫声。

男人望着膝下的那潭水,似乎残留一分依恋的他发觉自己在水中的倒影,而倒影往往比实景更令人着迷。倒影的男人开口说道:

“您的所作所为是世人所不及的,您愿意做主宰我宇宙的主吗?”

“造物者,终于能够认知你的本来面目了。”

“但我不就是你吗?”

“自我,你不过如梦如幻,根本不存在。”

叶子已经被小虫吞食到支离破碎的地步,根本不能负荷小虫的重量,小虫突然坠落到男人膝下的那潭水中。涟漪摧毁了倒影的男人。男人拾起水中的小虫,十分温柔地放置在掌心,享受黎明破晓前的最后一次温存。

(一念三千一身三我,分裂的对话折射回照真实的赤裸,书写贵乎真诚袒露,创作是穿衣穿裤的浪荡,让文字聚焦于脆弱的皮相。上半身与下半身的煎熬纠缠,男人在丛林暗夜等待初光乍现,明心见性的这一刻,有神,也有佛洛伊德。)

Wednesday, May 12, 2010

韫茵的从此之后


平行

他觉得自己沉睡了很久,醒来的一刻,瞳孔来不及适应任何尽管微弱的光亮,只觉一阵晕眩。肢体没有任何不舒服,甚至好像比以前更灵活了。自来水竟有些许的甘甜,喝下半杯后就不渴了。扫视房间,周围还是他熟悉的一切,只有看到墙角的蜘蛛网才努力回想时间线上的缺口。

他再躺在床上,没有半点睡意,闭上双眼企图回忆起沉睡前事情的进行状态。太阳穴像被锥子直直地刺进,撕裂过后,麻痹。脑海中闪过定格0.1秒的快速前进影像,似书本一页中的一段文字,尝试记住的瞬间,只剩电视机讯号切断前的一片雪花。黑白零碎的画面缠绕着他的神经线,绷紧,流窜到全身,直到手指间失去摩擦床铺的触觉。他慢慢坐起来,舒展双脚,在脚趾头触碰到木质地板才确定自己这个个体还生存着的真实感。

伸手拉开窗帘,他仿佛看到黑夜的讯号正在延伸,覆盖整个城市。远方的一处出现通透的橙黄色,穿渗黑夜的幽暗,呈灰蓝色的弧形,不断闪过白天霎那的光亮。那不是火烧的景象,更像是带着强烈光芒的物体吃力地往上爬。

离太阳上升的时间还有很久,而且那物体大概也不是太阳。他怀疑自己昏睡过久产生了幻觉的后遗症,不过无论他多次擦拭眼睛再睁开,那景象还是没有改变。

站在镜子面前端详许久,镜子里看自己的眼神感觉很熟悉,他突然记起陷入睡眠前眼神的讯息。

“到另一个世界去,那里有你一直寻找的东西。”

他把遮盖额头右边的头发拨到后面,想更清楚地看清自己,以确实自己还是原来的自己。等待被填满的躯体,还是一样空空的。触碰温度的感觉在最后一次她的嘴唇离开他额头的同时也一起消失了。镜子对他说,你不曾满足过。他伸出手指触摸镜子里的脸颊,回答说,我只是想感受自己可以一个人的存在。那大概是两个世界的断点,他的确是步入了不同的世界,黑夜与白天并存着,不知道她是不是也看得到那似火烧的景象。

一直寻找的东西是要用来填满空壳的东西,但是他没有头绪。他以为,她带走的只是消逝的回忆,在心里的位置可以被填补。他一直渴望新的开始原来不是结束就能换来的。寻求的答案可能在一本他从没翻阅过的书里,告诉他这个世界运行的规律。书本的页数快速地跳跃着,他的眼睛过滤可能的仅有线索。翻到了其中一页,文字排列的规律是刚才头痛时闪过的同样影象。细细地阅读每一个字,那是关于平行宇宙的论述。自己对这个世界的不解,甚至已经在原来的平行世界发生过。这个世界还有另一个自己的分身,是自己从原来的世界来到了这个世界。他没办法接受这样的说法,因为他确实活着,也不能想象这里还有另一个自己。或者说,自己是镜子影像被反映到这个宇宙,以自己的身份存在着,原来的自己还留在原来的世界。不管是哪一个假设,心里的空缺的位置并没有因为来到另一个世界而被填满。

他呆呆地站在镜子前,镜子里投射出的他转身走开,然后逐渐瓦解成碎片。去找她吧,他想,无论在现在的世界她变成了什么样。他剪下额头前那撮盖过右边眉毛的头发,发丝像血轻轻滴下,微微刺痛。

(有一种天荒地老的景致不存在于这个异境,另一度醒来的前一秒已经崩灭,一切不过是连续重复的快转回播定格,两个时空的自己爱着同样一个人,但仍旧觉得残缺。书写搭建文字世界,创作是想象里头有一个平行交叉的自己,思索着另一个世界。)

玮峻的从此之后


其实阳光没有声音

透过手的触感,我找到了一张椅子坐下来,脸上的汗水逐渐少了,我想可能是天气转阴了,也可能是这椅子在阴影处吧。用手去确认后方时候有椅背,缓缓地躺了下去,这还真是个慵懒的下午,还是应该说这是寻常的下午呢?总感觉这个下午会有所不同,是我失明后的直觉,说不上来由。

听着上方发出的声音,估计是一只红尾伯劳,当然我也不可能确认。周遭的空气散发着一种安详的气息,虽然没有花香,但心想难得来到一个这么写意的地方,就小睡一会吧,这样日子比较不会那么难,过。闭上眼睛,睡意很快地袭击了我。


这个下午有着不让人脱水不罢休的态度,眼看顶上强烈的阳光,四周静得连心跳声也可能可以听见,此刻我并听不见,但我至少还是能感觉到心脏还是在跳动的,毕竟我还没死。漫无目的地走在街上,这个寂静的世界,不知从何时开始,就已经是这副模样了,街上的喧哗声不再,仿佛就如游戏《寂静岭》内的环境一样,只是我并非一个人。路上的人我还是可以看见的。

路上的某个行人吸引了我的注意,主要还是源自他脸上的墨镜和手上的拐杖,看着他用手非礼着公园的椅子,我知道他是个瞎子。俗语有句话说:眼观四面,耳听八方,我在失聪后才知道听觉的重要性。看着眼前的这个瞎子,脑海里萌生了一个主意,思索着该如何进行的同时,脚板渐渐接近了那个瞎子。


感觉左肩膀给人碰了一下,下意识地睁开眼,望向左肩膀的地方,没有任何生物,只有一片黑暗。啊对了,我在去年的一场意外中失明了。接着左肩膀的附近发出了声响,可以确定是个人,因为传来的是脚步声和坐下来的声音。可能是白天里的鬼也说不定,这个想法突然出现在我的思绪里。另一方面,我想听听这里的风景描述,这个想法也同时出现了。

“一个人吗?你的眼睛……”那人还是鬼的生物发出了声音,是一句话,不过听起来很诡异,像是一个不会说话的外星人用不灵活的口舌说着人类的语言。接着听到的是那生物的呼吸声,很急促,看来是在喘气,究竟是因为刚运动完毕还是紧张,我也不想去确认,我只知道原来这个生物是个人。


这个非礼过椅子的瞎子坐在椅子上睡着了,但是我抱着实验的精神,决定和他搭话,好奇着我究竟要如何和瞎子沟通,原来好奇心可以杀死猫,不过我不是猫。战战兢兢地走向那个瞎子,试着用我失聪前学习的语言向他搭话,虽然我不知道我现在是否还能把音说得准确,但尝试总是必要的。

首先说了一句“下午好”,这是我失聪后第一次那么认真地考虑,到底我要说些什么话。瞎子没反应,也许是睡得很熟,或者是假装没听见,抑或是我发出来的声音太奇怪,导致他不懂我在说什么,就在我考虑要不要就此放弃时,我的手不知觉地碰了那个瞎子一下。瞎子望向我,这时我随口脱出了一句“一个人吗?你的眼睛……”,并非有任何失敬的意思,只是非常好奇,他望向我这个动作,让我怀疑,他能看见我吗?


“下午好”,自然反应似的回了一句:“你也一个人吗?”确认了是个人类后,心里的恐惧消去不少,加上这个舒服得让我睡着的环境,我想我可以好好地和别人进行对话。眼睛失明后的日子,其实也没想象般难过不是吗?之前的我果然还是太杞人忧天了。我想听听这里的风景描述,这个念头再次涌了上来,决定等对方回话后询问他,或许这样可以替代我的眼睛。

瞎子好像说话了,可惜我不知道他在说什么。苦恼着刚刚脑海里冒出的主意到底该如何实行,难度似乎很高。到底我要如何,才能和这个瞎子达成协定,让他代替我听世间的音律,我代替他看世间的影像呢?他的残缺配合我的残缺,那我们彼此都不会残缺,但苦于彼此之间的交流不能进行,这时我才发现这是个多么天真的想法。


没有回应。对方还在,我可以听到他的呼吸声,但却很久都没听到他的回应。清了一清嗓子,再次重复刚刚的那句话。过了许久,依然没有回应,人确实还在,可是我的话比石沉大海更无力,连一点涟漪也泛不起。不久后我听到了衣服摩挲声,脚步声随即也逐渐远离。刚刚的奢望,奢望着他能代替我的眼睛,这个想法可笑之极,毕竟彼此之间并无任何联系,奢望着他人为我这个失明人士服务,是基于自己对自己的同情?还是认为常人都应该可怜伤残人士?不知不觉心中下起雨来,是场绵绵细雨呢。

瞎子再次说话,我着急了,或许我该表明我听不见?可是那样又能有什么改变呢?虽然我知道有种文字是设计给失明人士用的,但是我并不需要学习,因为我并非瞎子,所以我不认识那种文字。他看不见我的手语,我听不见他的话语。我摸不懂他们的文字,他也无法使用手语,彼此的交流并非到了瓶颈,而是从一开始就是不可能。打消了刚刚的主意后,我的心情比起雾了的伦敦存在着更多的雾气,即使伸手,也不见五指。其实阳光,没有声音。

(瞎子与聋子的并坐交谈或许是一种都市症候,关于现代人际的沟通方式,失明与失聪摩擦交集的寓言,文字是失语的符号瘫痪在阳光底下。书写就是这般单纯的奢望,听不到看不见但却感受得到,属于创作五颜六色的声音。)

Tuesday, May 11, 2010

培青的从此之后


一生

公寓的大门微微打开,一个蓬头垢面的老人坐在一角,呆呆地面对着四壁。屋里零乱不堪,空气中弥漫着呛鼻的油漆味。一只黑猫窜入了大门,熟悉地走到老人的身旁,用脸不断地磨蹭着老人僵硬干皱的小脚。老人不加理会黑猫,只是偶尔不知想起了什么,便随兴地拿起了漆刷在墙上乱涂,仿佛是个街头涂鸦的艺术家。老人涂涂画画,耗尽了一整天。

午夜之后,随着夜的深黑,墙壁必会浮现出一道道裂纹。一片片的墙漆开始脱落,到了隔日一早,屋里仅剩下一道光滑无污的白墙。老人不厌其烦,日复一日地对着白墙涂画,似乎想拼凑起一些零碎的记忆。

一天,老人拿起了漆刷,画了一棵树,底下站着一个拿着风筝的小孩。艳阳高照,凉风习习,小孩拉着线使劲地跑,耳里灌满了风的声音,顿时吹走了一切疲惫与烦恼。风筝随着小孩的奔跑渐渐地飞上半空,小孩兴奋地不断放线,把线拉长,让风筝飞得更高更远。小孩仰首远望,嘴角微微上扬。不一会儿,风渐渐转弱,风筝越飞越低,突然间空中下起了毛毛细雨,淋湿了一切。

夜深人静,一片片的薄漆像雪花般轻轻地飞落了下来。

不久之后,小孩丢弃了风筝,转而握着一个女生白皙的小手。放了学,两人拎着书包,漫步到一棵树下。树已渐渐茁壮,长成了能让人遮阳纳凉的大树。两人坐在树下嬉笑谈心,有时累了便靠着树小睡一会儿。夕阳西下,两人脸贴着脸,依偎在彼此的怀里,享受着单纯的甜蜜。

时间一分一秒地流逝,墙上的厚漆亦免不了一一地脱落。

燕子飞过了晴朗的天空,大树依旧默默地伫立在那儿。枝叶越长越茂盛,树身已有车轮般粗大,但终究没有结出任何果实。昔日形影不离的两人无迹可寻,只见一个中年男子站在不远处,凝视着凸出地面的十字架。阳光散射,冰冷的大理石碑上反射出这一辈子永不忘的几个字。淡淡的百合花香残留在空气中,漂浮不散。

百合花渐渐枯萎,花瓣纷纷凋落,一点一滴的记忆也随即消失退色。

在一个炎热的下午,老人发了疯似的,在白墙上死命地涂画,浓烈的油漆味完全覆盖了他身上的汗臭味。然而,老人一点都不介意,因为那是一种非常亲切的味道,宛如医药房里的防腐剂味。老人不吃不喝,全神贯注地对着白墙,希望在油漆脱落之前完成最后一次的画作。

隔日清早,黑猫伸了伸懒腰,半翘着尾巴,走到了老人的身边。黑猫舔了舔老人,还喵喵地大叫了几声,但老人始终无动于衷。阳光渐渐地照射进来,墙上缓缓地浮现出了一个模糊的画面。

一个断了线的风筝随风飞过,缠结在一棵光秃秃的老树上。地面杂草丛生,坟墓旁新推起了一个小丘,一眼望去,两个十字架平心静气地相融成一个似“H”的样子。满天星空,一只黑猫蜷曲着身子,默默地守在坟前。

那夜,墙壁再也没有干裂了。

(记忆不续时间不退,一生在前一刻之时已经过了,墙壁上的销魂蚀骨不断重演自己,老人延缓死亡的方式,只能在油彩或者文字里找到不终不结的印记。创作能够抗拒失忆,书写正如这般折腾,心底的帷幕就是等待干裂的墙壁,只有画满写上一遍才是一生。)

怡湘的从此之后


逃花园

冰冷的寒箭射向车窗上,从上到下流出了一道道弯弯曲曲的水痕。她无声静坐,路程中大家保持沉默。车厢内的气氛是沉重而孤寂的,只能听到车子行驶的杂音和雨不停地敲击窗口的响声。是双对无语? 还是千言万语无从启口?她默默地希望雨水能够平息她心里那剪不断,理还乱的千愁万绪。她转头看着窗外的雨,不敢正视,无法面对。害怕看清父亲的表情后,压制已久的情绪便如洪水决堤,一冲而出。逐渐的,双眸在不知不觉开始朦胧,视线模糊。是雨水的关系吧。还是闭上双眼,沉重的身子依靠在身后的车窗,藉以支撑着疲倦的身躯。

看着身旁的熟睡的女儿,眼前的玻璃如投影机般上演一幕又一幕的往事……

“Dad,我要移民到Canada!”

简单的七个字一直在耳边不断地回旋。他多么希望这一切都是假的,只是一场个恶梦。

“Sorry , Dad!”

时间仿佛停顿了,霎那间身边的一切全是黑漆漆的。是谁?谁把灯熄灭了?他走进无边的黑暗中,落泪的双目只能看到女儿的身影。无论他怎么呼唤她的名字,她还是慢慢离去,慢慢消失,慢慢归入黑夜。他试图追上前,但双脚顿时觉得无力。时间,不停顿,他抓不住她。他的心在黑暗中一点一点地破灭。

当时送她出国留学, 是为了她好。出去看看,增长见识。好不容易盼到女儿学成归来,谁知她却…… 他了解女儿有多固执。一旦决定的事,是不会轻易改变主意的。硬把她留在自己的身边的话,她也不会快乐。不!他也不可以那么自私。再说,西方的邪风已侵入到她的血液,怎么样也清除不掉。早知如此,当初就不应该把她送到国外留学。

到了樟宜机场,雨也停了。她下车,提着行李,步入机场。直至如今,父亲没有直接看她一眼,也没有和她交谈一句。无言相对,一切都尽在无言中。她明白父亲的痛苦,但仍坚持自己的决定。在父亲与男友之间,她做出了选择。她惭愧,害怕多说什么只会增加父亲的痛苦及怒气。也许沉默对百感交集的父女来说,最好。
时间到了。父亲重重地握住她的手,用颤抖的声音说:“到了那里,要好好照顾自己。”

时间的到来,她才发现坚硬的外壳里,其实住着一颗脆弱的心。她强忍泪水,四目相对时,她以深情的眼神告诉父亲,她的归来无期。她转过来,向前走着,不争气的眼泪终于忍不住夺眶而出。但她没有停顿,也没有回头。影子渐渐消失于来往的人群。

他站在观景台,眼睁睁地看着SIA 的飞机飞向天际,带走他的女儿。他多么希望那架三分钟后降落的飞机能够把她带回来。只可惜,那是架Jetstar 的飞机……

***********************************************

她带着期待,离开了越南。从飞机的舷窗向外看,她乘搭的Jetstar飞机终于降落了。

她终于来到了新加坡。

绿树如荫的街道,芳草萋萋,鲜花盛开,这里果然和她幻想的花园一样,是名副其实的花园。初次见面,她只瞅了一眼。他大概有三十八岁,个子并不高,身材适中。他的口音很奇怪,说话时掺杂着方言。她不能完全理解他说的话,但总觉得他说话和举止之间透着一种读书人的儒雅,这是乡下的那些男人的身上是永远找不到的。在医生证实她仍是处女之身后,她在十八岁如花似玉的年龄,羞羞答答和他见了几次面就举行了简简单单的婚礼。

对于一个女孩子来说,早晚都要嫁人的,倒不如趁自己花样年华,还有几分姿色的时候,早点嫁个有钱人。父亲的收获一天比一天少,他们三天两头饿肚子。而她每天只能抱着幼小的妹妹,盼望着出海捕鱼的父亲满载而归。她若远嫁国外,一来可以减轻家里的负担,可以资助兄弟读书,二来自己也可以过上更好的生活。她若待在乡下,嫁的还不是乡下人,日子还是会和现在一样的煎熬。

她并不在乎对方的年龄,就算对方的年龄大她整整20岁,她都能接受。对于爱情,她认为,爱情和婚姻是两回事,与其追求不现实的爱情,倒不如找个脚踏实地靠得住的男人。即使从未见过对方,她也无所谓。反正,爱情是可以慢慢培养的。

通过陶老板的婚姻介绍所,她被一个不知名的男士选中,随后一个人乘搭一两个小时的飞机,终于来到了这个花园似的城市。临走前陶老板再三叮嘱她,花园有很多规律,禁止随地吐痰,禁止乱丢垃圾等等,到了那里一定要乖乖听话。

嫁给他,是她自己心甘情愿的。

新婚那晚,丈夫把她抱到床上,情不自禁亲着她,吻着她,完全不给她说话的机会。她的心跳加速,不知自己是否能承受得了这痛苦的过程。她试图推开压在身上那沉重的身躯,但一支粗糙有力的手却紧紧地抓住她两个手腕,毛毛的手臂也按住着她的脖子,卡得她都快要窒息。她全身乏力,无力抵抗,最后还是把自己整个人都交给了他。

“呼……呼……”丈夫猛呼气,一阵阵的呻吟声打破了宁静的夜晚。

隔天早上,她全身酸疼,脖子上多了许多一块一块的瘀青。一夜的不眠令她焦悴落漠。斑斑的泪痕在她曾经幼气的脸上留下了不可磨灭的烙印,一夜沧桑,人顿觉衰老许多。

看着床单上鲜红如桃花的血迹,她想这应该就是她幸福美好婚姻的开始。

(我们无时无刻都是在逃,书写常作如是见证,由文字引领去发现原来无处可逃。两个生命因为岔开却因此重叠,如光鲜的花瓣虽然一飘一落,终会归于尘土一处。花开本不长久,花园实为花冢,创作就是深入迷障其中,窥看繁盛到凋零。)

俊勇的从此之后


分手吧

我从房间里拖出行李,沉重的把它们停放在大门前,便从裤裆里拿出手机,开始编辑简讯。抬了抬头看看墙壁上的时钟,现在是二零零九年十月十八日下午三点零八分二十四秒,邻居的女儿正在练钢琴。

手里拿着的Nokia 3120是纪念我们开始交往的日期,三月十二日。我的双手微微颤抖着,右手拇指坚决的按下“3”,我的心忽然跳了一下。我们在一起三年,交往之前只约过三次会,我们度过三次情人节,我们为彼此庆祝过三次生日。指尖离开“3”又再次按下的时候,我还记得我们吵过三次架,你曾经提议分手三次,我努力挽回这段感情三次。

我的额头开始冒汗,你说过额头会冒汗的男人是刻苦耐劳的男人,也是你欣赏的男人的类型。我看着你尖尖的脸嘴唇形成新月形状,我对你说给我十年,我只为你刻苦耐劳,我要给你一个家。你开心的跌入我的怀抱,我看着你淡淡的眉毛,微挺的鼻子,我不自禁的把我的脸颊靠在你那不知道是什么牌子的香味的头发上,深深地吸了一口气。

我的手指在手机键盘上努力着,我的眼睛眨了一下。你说过你羡慕我的眼睫毛那么长,甚至比你的还长。我凑趣的开你的玩笑,说我比你美,你却不高兴。无论我怎么逗你你都不理我。于是我把你交叉在胸前的双手轻轻的拨开,一把搂着你,亲了你的眼睛,对你说我的眼睫毛有多长只有你知道,因为我只让你那么靠近我。

两根拇指在打字,毫无章法的在键盘上跳来跳去,手机底下的八根手指却是紧紧地相互交叉的。想要娶你的人就必须在你十根手指上各带上一枚钻戒你才肯嫁,这是你对我说的话。你说这是激励我努力,却不知道它带来的只是更多的无谓压力。我苦笑着,只能回答你我尽力。

右手拇指在键盘上周旋好久终于跳到“2”,我稍微转身,右脚轻轻碰到了身旁的行李。我记得上次也是我右脚踢倒你的东西,你说我总是粗心大意总是踢坏你的东西,便列出我踢坏的东西。我默不吭声,你气得想跟我分手,转身就走。我大步追上去,从后面抱着你,要你不要走。

我弯下腰,用左手拾起行李,右手拿着手机开了门。下午十一点我们见面的时候我告诉你我辞职了,准备追求我这一生的梦想,还买了蛋糕庆祝。你说我何必那么傻,为了当华文教师而放弃大好前途,你说我自己的父母也因为是教师而劳碌一辈子,你说你觉得我实在不应该。我默默的看着你,你把我买好的蛋糕推到地上,既生气又失望的离开。

楼下我电召来的德士在等我,我还得赶去搭一个小时前刚订位的飞机。我跨出我们同居几个月的房子的大门,回头看看墙壁上的时钟。现在是二零零九年十月十八日下午三点零九分零六秒,邻居的女儿还在练钢琴。

我把门关上,按了“send”。

(这个世界容易分心,科技浓缩了现代人性,再多的删除都可重来,一则简讯于是就勾起百般回忆。时间是书写有迹可寻的谜题,快慢聚散间就决定了创作的样态,文字的犹豫如分手的不舍,但毕竟该去该来似乎早就注定,发送后就是收到,发现重来是因为删除不掉。)

甜甜的从此之后

外星人

她总是作着外星人的梦。

4岁时,老爸老妈躺在很长很长的白色长方形盒子里,她的手指碰着盒子的时候只有冰冷的触感,零温度暗示着曾拥有过的温暖已不再。她随着大人到了一间白色的屋子,与她隔着一块玻璃墙的盒子一个接一个被推进一个很大很大的洞。那个洞看起来很黑很深,仿佛是个充满了未知数的世界,关起来后似乎与自己的世界隔绝了。玻璃墙透出的热气包裹着她,快昏倒的阿姨搀扶着已昏倒的阿嬷,舅母颤抖的手拍着舅舅颤抖的背,伯伯似有若无地看着被关闭的黑洞,姑姑哭天喊地不知在叫谁快跑。她觉得自己好像在看一个展览,看了好久好久。

后来阿嬷轻声地在她耳边说,老爸老妈躺的是太空船,是外星人接他们到外太空看星星去了。

于是,她开始作梦。她在梦里见到自己躺在有一对翅膀的长形盒子里,被外星人送去外太空,到老爸老妈的身边一起看星星。

随着她慢慢成长,阿嬷告诉她,老爸老妈是在车祸中去世的。她被告知了所谓的事实,却仍旧作着遇见外星人的梦,然后在梦里与老爸老妈一起,对着流星许愿。

只有持续地作梦,她才有活着的勇气。

长大后,她在一条弯曲的小巷里遇见了他。她走在他身后,并不晓得他长相如何,只被他颈项后方的那块肌肤深深吸引。类似倒过来水滴形状的刺青就如一个面孔烙印在黝黑的皮肤上,遮盖了颈项后方的那块面积。水滴上黑灰色深浅渐进的瞳孔仿佛隆起直视着她,诱引着她慢慢接近。淡紫色的蝴蝶翅膀附加在面孔的两旁,看似微微扇动随时准备带着面孔起飞离去。她认为她快窒息,这是她一直以来等待的救赎。

她不假思索地上前质问他是否是外星人,他竟也应了声“是”。她或许知道是自己透露出的神秘氛围引起他的兴趣,却刻意忽略他上下打量她的举动,愿意相信他就是自己在找的外星人。彼此的目的不同,却奠定了这场游戏的开始。他们在几次约会后自然地发生了关系,不久也开始了同居生活。

每晚,她在他的身下吟哦喘息过后,总不愿躺在他的怀里面对着他入眠。即使她晓得他多想怀抱着她的娇躯嗅着她激情后的汗香,她也不愿如此。她坚持推他面向另一方,让他的背面对着自己,然后一直盯着他颈项后方那块颜色深浅的肌肤,手指也不自禁地轻拂爱抚。每到这时,她会在他耳边轻声耳语,犹如小提琴拉出曲子最后一节的尾音,低声絮说着只有她自己听得到的绵绵话语。夜夜的不成文仪式,都在她自顾自的说完话,让唇附在颈项再轻言一句爱你后而终告结束。

她毫不厌倦地玩着自己的游戏,从未告诉他自己迷恋着那个刺青的原因。游戏玩了多年,他们已熟悉彼此肉体的每一寸肌肤,没有一处未经过激情的探索。她以为他们习惯了对方的肉体并且认定彼此,却完全不晓得他猎物的心理逐渐被唤醒。待她意识到他不再碰触她的肉体时,他已开始寻觅着其她能够与他契合起舞的身躯。

渐渐地,他不再归来,她在双人床上独自入眠,开始作着另一个梦。

她在梦里见到自己躺在有一对翅膀的长形盒子里,与外星人起飞到外太空去。她看到老爸老妈在外太空紧靠着彼此,望着天空数着星星,隐约听到他们哼唱着“一闪一闪亮晶晶,满天都是小星星……”。她大声呼喊老爸老妈,他们却继续哼唱着歌,似乎完全没有听到她的叫声。

她仍然躺在盒子里,挣扎着想起身向他们跑去,却发现全身没有丝毫力气,只见站在盒子旁的外星人却一直推着盒子,一步一步推向一个很黑很深很大的洞。

(地球寂寞,外星孤单,创作常是一场星际的迷航。宇宙就是死灭洪荒,女孩在无亲无情的世界中长大,靠星星的微光点缀梦想,活在痴妄里才是唯一的清醒,也是书写必须凿开的黑洞。当现实张开荒凉大口准备吞噬,记住文字是冥暗中的最初点点星光。)

芋玲的从此之后

真相

过去的五年是王紫瑶最漫长、最无聊的时光。若不是在父母逼迫的情况下,王紫瑶绝对不会嫁给这个严重秃头,与自己年龄相差二十岁的老头。他每晚如雷般的打鼾声让王紫瑶夜夜失眠,他身上散发出来的难耐体臭让王紫瑶长年心情烦躁。然而丈夫对王紫瑶倒是十分体贴,每天烧饭等她回家,对她的所有要求都千依百顺。扪心自问,丈夫对她真的很好。但他身上的缺点太多了,让王紫瑶不仅对他无法产生兴趣,而且还十分厌恶他。

好在,王紫瑶为了工作上的需要经常出差。对她而言,每次的出差可以让她暂时逃离沉闷而毫无浪漫色彩的居家生活。

这次也是如此。但这次还有点例外。自从那天得知行程之后,王紫瑶便十分期待这次的出差。公司让她在这个秋天搭火车到南部的一个小镇去,而这个地方就是秦旻文的家乡。不论是秋天还是秦旻文,对王紫瑶而言都有非一般的意义。

出差的那天,王紫瑶就像鸟儿被释放一样。丈夫想要送她到车站。她怎么会愿意呢?王紫瑶最想脱离的就是丈夫啊!

或许自始至终,王紫瑶没忘过秦旻文。或许,老天对她感到内疚,想让王紫瑶再次遇上秦旻文?如果秦旻文仍然未婚,他们是否能再在一起?

独自坐在火车上,她回想起过去那美好的往事。就读厦门大学的时期,王紫瑶因沉重的课业压力,是个身体瘦弱的林黛玉。秦旻文可能是看上她这点,成为她的首任男友。然而由于王紫瑶父母管教严厉,他们几乎没有约会的经历。培养感情的方式便是三天一封情书,一封情书就有一首诗。

“有美人兮,见之不忘。一日不见兮,思之如狂……”

王紫瑶喜欢秦旻文的诗,因为秦旻文的文笔总是那么文绉绉,那么地浪漫,总是能够滋补她柔弱的心灵。

可有那么一次,王紫瑶和秦旻文终于找到了偷偷约会的良机。

那是天气凉爽,树叶红润的某个秋天下午。两人相约在厦大附近的深情坡。秦旻文握着王紫瑶嫩细的双手,给她朗诵多首情诗。在整个约会当中,王紫瑶一直对着秦旻文微笑,静静地聆听他的朗诵。她认为在那种气氛下,无需庸俗的对话。秦旻文时而坐着朗诵,时而站着朗诵,时而边站边舞。最后,秦旻文还在王紫瑶的唇上留下了湿湿的痕迹,仿佛给这次的约会画上完美的句号。满怀着激动,王紫瑶落下了幸福之泪。

但是,秦旻文在这之后犹如泡沫般地从王紫瑶的生活中消失。她曾经四处打听他的去向。然而大家只知道他走了。
想到这里,王紫瑶深深地叹了口气。这时她突然感受到靠背的巨震。虽然很不悦,但她并没有转身看后面的乘客。
她想在最快的时间内回返到她的回忆去。

可是后面的乘客又传来一连串巨大刺耳的“母嘛,母嘛”,“嗞嗞”,“么么”声。声响结束后,随之而来的就是一个男子的声音。

“哈!痛快!我跟你说啊!以前不懂事的时候,我曾交过一个女的。”

这声音让王紫瑶十分惊讶。这是她一辈子都忘不了的声音,是秦旻文的声音!

“她呀!好听一点说,在厦大可是出了名的林黛玉!不好听地说嘛…… 就是个病猫!”

王紫瑶的眼睛顿时睁大了。秦旻文在说她呀!

“我竟然被她病兮兮的外表吸引,幻想跟她谈一场古典恋爱,还整天去找古诗念给她听!我呸!结果你说怎样!亲她一下,她居然哭得一塌糊涂,还晕倒嘞!吓得我后来转校!”接着便传来两个人的狂笑声。

王紫瑶越听越感到气愤和羞愧,低着头脑中猛响起如雷般的“一日不见兮,思之如狂……”,突然很想马上回到秃头老公的身边。

(浪漫的文绉绉不可倚仗,可作为创作的道理,也是交心的警惕。书写不妨近取无须远借,搭一趟回到常心穿越表征的火车,秃头狐臭的丈夫自有耐看耐闻的特质,爱情可以慢慢培养,文字且得悠悠累积,不外乎去发现假象里的真相。)

淑龄的从此之后


雨心

在草原的平地上,我独自吹着肥皂泡泡。

夕阳依然如此美丽。天空因日落的太阳染成了橘色,仿佛天空本来就是橘色,一点蓝也没有。天空下着绵绵细雨。雨滴轻轻的触碰到我吹的小小泡泡,泡泡的表面瞬间有了犹如彩虹般的颜色。

我沉溺在这莫名的寂静里,仔细聆听,可以听见泡泡舞起的旋律,与雨滴害羞地跳着爵士,但是雨越下越大,泡泡也因此破灭。这时仅能听见的,也只有雨因失去泡泡的心碎声。雨滴独留掉落到土里,但也从此不再纯洁,因为它已离不开泡泡在心里所留下的痕迹。

雨呐喊着我的心,而这残酷美丽的交响曲变得如此动听。

我爱你时,一直认为,你不够爱我。而你,却因为太爱我,而不知如何更爱我。我们因为彼此不能了解自己的心意,而争执。我们拼命地想要幸福。我因为爱你,而更加没有安全感。因为,我希望你比我更爱我。但是在女人的没有安全感的心里,无论你多爱我,你永远都不够爱我。

时间久了,后来,我们不再争吵。我们把彼此溶入生活里,成了对方生活里的一个人。相处变得自然,随便。爱与不爱的问题不再出现。争执也因为厌倦而变得多余。“我爱你”成了一句轻而易举的一句话。我们理所当然的交往,而这交往一如复一日地进行,似乎我们的爱稳定了。这时,我开始反问我自己到底爱不爱你。

所以,我们分手了。没有电视剧里肝肠寸断的分离,也没有电影里的悲伤哭泣,只有淡淡的惆怅。原来爱是那么不可捉摸,原来当你以为没有爱时,那就是爱。当你以为你已经得到爱时,其实爱已悄悄离开。

泡泡犹如幸福,如此短暂。当它最美丽时,也意味着它的离开。雨贪婪地想要拥有泡泡。泡泡消失得更快。而雨的心,却必须背负着泡泡留下永恒的味道,堕落下去。到头来,其实我爱的是爱,而不是你。

(爱情的庸俗难以摆脱,书写往往只能多吹几个泡泡,让我们抵达一个又离开一个行将破灭的泡影。创作像爱情无需多说,文字是雨点,只要沾一点就是雨天。)

丽珍的从此之后

解脱

女人在一张堆满零碎笔记的木桌上不停翻找,终于在乱找一番之后,抽出她生命中最重要的最后一篇《最后故事》。那是女人放弃事业后精心编写的一部写实小说,她说那是她的生命。

“快来吃饭了。”男人温柔地说。隔着挂在门上半透明的印花门帘,女人弯曲瘦弱的背影和专注的神情显得格外迷人。那是两人在搬进爱巢之前一起挑选的布帘。为了在写作时不受干扰,女人原本选择了不透明的棉布,最后为了迁就男人而改变主意。男人是那么的爱她,不希望彼此间存在任何隔阂,哪怕只是一块薄薄的布。

“来吃饭了。”女人的身子紧紧依偎着零乱的桌,瘦削的手从来没有停下来。女人的身体像不听使唤地继续写作,身体抖动得厉害,仿佛一个被遗弃的老妇人依偎在桌前哭泣。男人不为所动,胸中的怨气像火山爆发涌上,脸色一变跺进书房把女人桌上的笔记狠狠地扫到地上。男人知道,糟蹋女人的笔记比凌虐她的身体更管用。男人始终不明白女人为何放弃事业而写作,每次争吵时女人试图解释,却换来他强词夺理般的压迫。争执中男人命令女人不再活在梦想中,女人却为梦想而活。

后来女人也不多解释,留下一句话后离开了第一个男人,不久后碰上了另一个男人,不一样,但也还是一个不懂得她的男人。

“我会支持你完成作品。”男人半睡半醒地说。看着眼前这个傻傻的脸,女人的心似乎快找到属于自己的家了。床边的灯并没有亮着,窗外那盏高立的街灯透过半关的窗打在男人熟睡的脸颊,暗橙色的,给女人一种耐人寻味的平静。那是一张连做梦都在笑的脸,一张对女人来说不同于无法理解她的男人的脸,女人一边望着男人,一边写作,一边想。

那张傻傻的脸,从来不问女人为何放弃爱情和事业而写作的原因,只有在寂静得可怕的夜里突然说出令女人备感温馨的话。下了班,男人自行用完晚餐后,默默看着书桌前的背影。他专注地看,像似以他独特的方式给予女人无声的支持,看累了,也就倒头大睡。渐渐的,两人仅靠这样的方式说话,女人开始厌恶男人的不闻不问。

“你不问我为何而写?”女人在男人还未沉睡之前终于按耐不住脱口问。男人仍旧抛出半睡半醒时说的那句话。女人明白这个男人的单纯,但是她清楚自己要求的并不仅仅只是这样的单纯。女人疼惜眼前这个傻傻的脸,但他支持她的梦,却不知道她的梦。弯着背,女人愤怒写完最后一篇故事,最后发狂似的把桌上的笔记推扫在地,仿佛因为这个男人而把创作驱于门外。有的留在桌上,有的掉落在地上。那是一个没人理解的梦,女人狂写中瘦小身子像在抽泣,这次是真的哭泣。

女人独哭一场后,回到男人熟睡的身旁躺下,睡前心里做了一个决定,只等待明天的到来。

早上,男人因为不用上班还在床上熟睡,女人在一张堆满零碎笔记的木桌上不停翻找,终于在乱找一番后抽出她生命中最重要的最后一篇《最后故事》。那是女人放弃事业和爱情后精心编写的一部写实小说。

关了门,走到天台,低头看那盏没有亮着的街灯,身子一斜,女人终于在痛苦和遗憾中寻获解脱。她说那是她的生命。

(书写是烦世俗域的解脱,女人撰写自己的梦想,情爱和生命的杜撰似乎容易,但现实的苦难却始终难渡,周旋在陌生疏离的关系中,女人最后仅能以自己完成故事的结局。在人间摆荡的众生总在寻觅,真的认清了生命的荒谬面目,解脱其实就不需身子一斜。)

Friday, May 7, 2010

筱琦的从此之后

蜕变

认识他的那一天,是在一个葬礼。他妻子的葬礼。遗照里她笑得腼腆,像是第一次约会时的害羞秀气,弯弯的新月眉毛,卷曲的波浪形长发,丰润的双唇,像是打了蜡般,油亮油亮的。微微露出的上半身,可以略窥见得到她胸前,从锁骨下一直延伸到上衣的第一颗纽扣;含蓄但似乎到不了的深渊。葬礼总散发着一股浓得化不开的零散的味道。当他从我身边走过时,身上擦的古龙水有一种淡淡的麝香,在那片刻为我带来一丝的安慰。在奏起进行曲时,他一步一步,不急不缓的步进教堂,像婚礼上,新娘搀着父亲的手,步进礼堂时的庄严,可是,这一次却是她的葬礼。他是抬棺木的其中一个人,好像把他的肩头压得都凹进去了。和他凹进的眼球一样,像是一急需被填补的洞,可是不管怎么填,都填不满。

第二次见到他,是在表哥的婚礼上,他穿着浅蓝色长衬衫,像蓝天,看起来好多了。可是眼里的空还是没有被填满。擦的古龙水还是同样的,淡淡的麝香。嗅觉其实有着最好的记忆,我想起他的味道给我的安慰。这时他不急不缓地向我走来,古龙水的味道充斥了我的整个鼻腔,又像颜料般地把我的脸颊给染红,如一记拳头差点把我给击倒在地上。眼睛忙得不知道要摆哪,最后决定把眼球停留在他眼角旁的一颗痣。

我们的婚礼,在同样的教堂里进行,我们站在他的妻子曾经平躺着的同一个位置,说好要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在奏起结婚进行曲时,我一步一步,不急不缓的拖着长长的白色裙摆步入教堂,他的眼神没变,我下定决心,要用自己来填满这个洞。他眼角的痣这时好像是一个起跑点,也是我要到到达的终点。

……

“直发太单调了,卷发比较适合你,一定要波浪形的,才能突出你的脸型。”他用手轻轻的拍着我湿湿的头发,再用浴巾一小撮一小撮的它挤干。他用手指缠绕着我的发尾,再把鼻子凑近,闻了一闻,像是调香师在调配最对味的香水。是A牌沐浴乳的味道,他最喜欢了。却不知道原来她也最喜欢。

……

他把双手伸进我的衣服里,揉捏着我的胸部,使劲,松开,使劲,松开。节奏变慢了。

“怎么了?”

“累了。”

他翻身侧躺到双人床的右边,我的右边。他卷曲的身体,整个缩了起来,一个180公分的男人,顿时变成了100公分的孩子。他的身体像蜗牛在雨天时软烂的身体,用一个同样脆弱的躯壳来保护自己。

……

“你太瘦了,要多吃点。”他夹起最肥厚的五花肉,肥滋滋的脂肪从筷子间滴了下来,把整块的油腻塞进我的嘴里,猥亵地把筷子一再地戳进我的喉咙。眼泪掺着油水从脸上的轮廓一路地往下滑,滴进了白饭里。

……

他咧嘴而笑,右嘴角微微的上扬,眼睛里折射出我赤裸的黑色的侧影。卷曲的长发垂了下来,遮住了平坦乳房上坚挺充血的乳头。

他放下过世妻子的照片,拿起手术刀,小心翼翼的在马克笔虚线上轻轻地划上一刀。刀尖像火车般,在虚线的火车轨道上,毫无阻碍的滑翔。我闻到了新鲜血液从被切断的血管流溢出来的腥味。像是生了锈的铁,铁锈一片一片的在我的胸前脱落。

“我喜欢满手的触感。”

我看到他看着我的眼睛,终于被填满了。

(改变现在以为活在过去,是变态也是常态,女人的形骸受宰自有性别的鉴照,甚至是男权社会的缩影和整型潮流的抨击,虚构能有颤栗须有活生生的因果情致。生命也是充满缺憾的窿洞,创作只是用文字尝试填满,完成一个洞一个洞的书写。)

诗珈的从此之后


彩虹的尽头

外面正下着雨。

我喜欢坐在落地窗边,望着雨滴慢慢落下。雨落在窗户时嘀嗒嘀嗒的节奏,就像交响乐中的木琴般清脆响亮,伴奏着一首快乐的歌曲。我喜欢雨天,因为雨仿佛可以把一切的不愉快带走。老师曾经告诉过我,水蒸发为气,接着凝聚为云,累计过量就落下来,成雨。但我却不这么认为。在我看来,雨是因为太过忧郁,所以坠落到人间,从而寻找一线曙光。那道曙光,便是雨后的彩虹。雨后出现的彩虹,代表不开心的事情已过,而开心的事将会发生。一道一道弧形的颜色,向恋人般相拥之后,成为了最绚丽的彩虹,带走了雨的忧郁。

路上的行人,有的撑着伞,有的被淋得像落汤鸡,有的甚至以报纸作为挡箭牌直冲目的地。我时常忘记带伞。每一次下雨,我都惯性地用报纸作为我随身携带的雨具。报纸承载着不同的新闻,也拥有着一种特殊的气味。那气味,会随着不同的标题更换。若那天的头条上演了一场温馨家庭剧,身上就会留下爆米花香的余温。若诉说的是一场车祸,身上就会有如凉拌面的冰凉气味。每到雨天,我身上都会增添不同的气味。

我们第一次相遇,正好也下着雨。那天,我又忘了带伞。头条–“老妇人遭打劫”,一路走着,心情越来越沉重,身上散发着就好比是冷面加上了辣椒的气味,哀伤中带点气愤。哀伤是因为老妇人被打枪;气愤是因为连老妇人的钱都抢,真没人性。雨势似乎没有变小,但听到的雨声,却变得更清脆响亮。抬头一望,看见头顶上多了一把伞。

他亲切的微笑,瞬间消除了那一阵尴尬。为表谢意,我请他到我最喜欢的餐厅喝了杯饮料。餐厅里,灯光昏暗中带黄,烛影徐徐摇曳着。餐厅别致的摆设,配上慵懒的气氛,轻盈地在漆亮的皮鞋上翩舞,舒服自在。他坐了下来,点了杯Blue Coral。原来,他也常去那间餐厅,也喜欢喝Blue Coral。那次邂逅,奠定了我们之间的友情。

遇见他的那一天,雨后看见的彩虹,不是七种颜色,而是蓝色的。有人说蓝色象征忧郁,但是蓝色却能抚平我心中杂乱的思绪,为我解除烦恼,带来喜悦。

他知道我是小迷糊,所以每次天气预测会下雨时,就会收到他的简讯:“要记得带伞。=)”心里顿时会觉得很甜,也为那雨天增添了一丝暖意。一则短短的简讯,使我一整天的心情换上七彩的装扮。这时,雨后的彩虹是橙色的。

决定出国深造那天,我约他在老地方见面。但我却无法释怀,更无法投入那写意的环境中。我心里很乱,不知如何开口,所以决定先到外面走走,平复自己的情绪。这时,餐厅外下着绵绵细雨,让我想起了过往的一切。细雨缓慢的节奏,暖和了我的心绪。后来发现,我将去的国家是他最向往的国家。那里,可以听到优美的世界级演奏会。他羡慕我,却没有意识到我心中的不舍。对于这种暧昧的关系,我开始感到忧虑,心中投射出的雨后彩虹是绿色的。

最初到那里时,我们的联络很频密,几乎每天都会通电邮,偶尔还会以古老的方式寄信沟通。但是日子一天天过去,我们的联络也渐渐少了。我想他应该很忙吧。但是,我还是期盼着他的一声问候,就算只是简单的一句“你好吗?”,我也心满意足。 可惜,希望越大,失望就越大。每次带着如彩虹般绚丽的心情查阅电邮,得到的结果,却会为彩虹蒙上一层忧伤的淡黄色。

我逐渐习惯了没有问候的日子。但是,心中仍然惦记着他,回想着与他度过的快乐时光。虽与他分隔两地,但还是希望为他付出所有。听说他最喜欢的乐团会到这里开演奏会,所以我立即买了票,希望给他一个惊喜。我按捺内心汹涌澎湃的情绪,把票寄了给他。等待着他的回复的那几天,这里每天都下着雨。雨后的彩虹,就如我内心喜忧夹杂,时而蓝,时而绿,有时还参杂着很多不同的颜色。他会不会赴约仍是一个未知。

其实,到这里读书之后,我最喜欢去的地方就是海边。望着那一片海蓝蓝,就算没有下雨,我的心情也会变好。海成为了我唯一的倾诉对象。对着一望无际的大海,我说出了我的心声。不管是与大海窃窃私语,或是放纵大喊,之后映入眼帘的彩虹,都会是红色的—愉快。

但是,收到回复时,心中红色的彩虹暗了下来,变成了深紫色。他无法出席那场演奏会,但却哀求我帮他录音。我答应了。可是,在演奏会的几天前,邻居家电源短路,又忘了关煤气,所以引发了一起火患。火势虽然不大,但是爆炸声响却是震耳欲聋的。周围的一切似乎都使雨后的彩虹距离原有的七色更远,只留下了失落的靛色。

我不顾医生的嘱咐,换了衣服逃出医院,应了他的要求为整场演奏会录音,再将带子邮寄给他。他收到之后,不但连一声谢谢都没说,反而还牢骚埋怨,质疑我不知是否是故意的,明知道带子录完了也不换。他电邮中的每一句话,像是雨水化成了冰冷的剑,一刀刀刺进我心里。失落的靛色把一把把冰冷的剑染成了黑色,彩虹似乎顿时被黑暗的夜晚吞噬了。我没有回复他。

我搬了新家,没有把地址告诉他。 我的新邻居是一对聋哑夫妇,虽然已经是老夫老妻了,但是他们每天都会在庭院里聊天。 每当看见他们用手语沟通,心里就会觉得很温馨,希望有一天他也会为了我学手语。 但是,他永远也不会知道演奏会录音不完整的原因。

外面的雨停了。

(文字是雨水常能让人感觉淋湿,悲恸的哀伤总是找得到心里的空隙扎根驻留,一段恋情从瑰丽热闹逐渐褪色失声,终究得归于寂静,平淡澹泊才是对于永恒的领悟。创作要能往静处钻动,书写在无声无息中,感动就不会有尽头。)

汉威的从此之后


纵身一跃

人们说纵身一跃的这个行为,会引来抄袭和模仿,甚至骨牌效应,一个接着一个倒下去。纵身一跃是什么意思?就是向前扑。扑向哪里?最平常的就是往窗外或墙沿扑,掉到楼下去。不然就是在月台等待列车进站时向前扑,掉到轨道上让列车碾死。再不然就是看好时机,趁奔驰的车子冲过来,从行人道上往外一扑,让车子把自己送到百米外的柏油路上。

除了纵身一跃,当然还有服毒,割脉,或者和人家大眼瞪小眼,让人家把你打死。一定要瞪对人。如果瞪到神父或是资深辅导员,他温暖的手落到你的肩膀,你就知道你无法逃脱了。我学过解剖,曾想过用原子笔直接在肋骨之间狠狠插下去,也不排除干脆用食指的可能性。

阿wēi那么纵身一跃,我何尝不想那样做。我不相信在那么多“OH MY GOD!”的叫声中,不会有几个觉得阿wēi是勇敢的,自己也想效仿。我就是其中一个。除了难过,我是敬佩阿wēi的。

对,你可以说有什么好敬佩的,根本就是不负责任的行为。但对我而言,纵身一跃绝非易事。有没有看到,纵身一跃这个动作,除了需要勇气,其实很考主动性。这个动作不像溜滑梯那样,把自己倾向不平衡的姿势就自动可以完事。纵身一跃,需要你翻过一面墙,或者跨过栏杆,把自己往外推,就像从人行道瞬间转移位置到马路上一样。

我曾经那么想。不。是反复在脑里彩排。厨房窗门的铁窗是上锁的,但钥匙还插在那里。白天要晾衣服,晚上则要防偶尔梦游的父亲。母亲当然是想象梦游的人不懂得扭转钥匙拉开铁窗这么一个复杂的动作。但母亲忘了,半夜两点还未睡的大儿子随时可以这么做。

生活中很多东西都建立在一个互信上。除了这微妙的互信,就没什么其他的防御机制了。偶尔想起当兵的日子,虽然99%的时候是用空弹,但那1%是真枪实弹的。你不怀疑队中任何一个人突然拿起机关枪向伙伴扫射吗?你会说神经病!但这绝对有可能。

所以我想,全民防卫中的心理防卫,人们多数理解为国家遇到恐怖袭击时,国人怎样安住心,团结一致勇敢面对。但我认为,这也包括了人们怎么照顾自己的心理,不让自己做出有害自己危害他人的恐怖行为。

当然你会问,为什么要纵身一跃?要轻生?

每个人心中的矛盾,纠结成一团,甚至几团,是外人无法理解的,也无须在这里找到解答。

纵身一跃对我来说,是一堵无法跨越的墙。我曾想过,如果真的越过墙壁靠在墙缘,我是否有勇气把自己往外推。再来我会想,我的身体离开附着物的那一刻,我会像人们说的被自由降落给吓死,还是着地才粉身碎骨。

我曾在台湾新竹的六福村主题游乐园玩过一个游戏。那台机器会把扣上安全带的你送到三四层楼的高度,静止五秒,然后电流仿佛突然中断,乘坐的椅子会顿时失去支撑,猛然往下坠。我简直吓破了胆!在着陆的半秒前,电流突然恢复,把椅子稳稳地停下来。我想,那次是我最接近跳楼的一次。

阿wēi不在了。也没有办法问她那种感觉是怎样。我曾想过,如果从十楼坠到一半,如果神志还清醒,我是否有能力取消行动。找个竹竿截住自己?在空中往前奋力游,尽量让自己落在车子的顶上?或者使用当兵时教的“Jumping front break fall”?就是在逼不得已需要往前扑时,可以采取结合猫和青蛙着地的方式。但那似乎只适用于一到两米的高度。我不必测量如何跳楼不死的成功率,也能猜到结果。

我就是缺乏一份勇气。偶尔我想,阿wēi当时是否是第一次想到那么做,就奋不顾身地一、二、三、四、五,每个步骤迅速并利落地完成,不假思索,完成自己当下要做的事。而我就不行。剧本改了又改,卷起来又打开,已变成了俗话中的“咸菜”。

纵身一跃对我而言,似乎已成了cliché。我的缺乏勇气,让我保住了性命,但却让我过着一个倚靠窗沿,等待死亡降临的人生。

(创作是为了另一种可能性,跟死亡的意念初衷截然相反,文字的大胆自嘲自剖,其实往往就是纵身一跃,下坠到最深冥幽微的所在。任何媚俗沉闷的书写个体,都必有精彩沉淀的异质风景,只要诚实的裸袒自审,喃喃自语中就有回光返照。)

思敏的从此之后


青春的卑劣

他的眼神只锁定坐在最末排角落位子的一个女孩身上。

新学年的开始,本来又是无聊的一天,学校有开不完的会议,还得到级任班级处理琐碎的事,那当然还包括维持次序降伏那群捣蛋的小鬼。中学二年级的学生在他眼里还真是一群索命的小鬼,还没到课室已经听见喧闹声。课室里像是战争爆发那样吵杂混乱,他带着班级名册和不愿意的心情踏进课室,小鬼的叫嚣声持续着但却像是被消了音,

可是这一天跟过往不同,他第一眼就看到了她坐在靠窗的位子。长发扎成一束马尾,望向窗外的眼神看似若有所思,发鬓几根没束起的发丝随风吹动飞舞,她全身上下头透发的娴静神态,仿佛让他再一次回到三十年前,十四岁时初恋的感觉。

从课室门口走到教师桌子的几步路,他的眼神从没离开过她。他意识到还得点名,先是有点失措,后来则是窃喜,他很想知道她的名字。他外表上从容地念出一个又一个的名字,心里却迫切地关注她的动静。她终于施施然地举手,他在点名册上打钩时,顺道偷瞄了她一眼。他想这天还不算是无聊的一天,因为以后都有期待上课的理由了。

以后上课的日子,他总是特别注意她。讲课的时候,她都爱用手托住脸颊,眼神里有不尽的魅惑在窥视他。对她的注视,他装作视而不见,只在讲课时故意走到课室后边。站在她的身后,在没人能看见的前提下,他可以没有顾忌地凝视她的背影,和她近距离的在同一角落里呼吸同样的空气。

在没有遇见她的过去,从不觉得学生堆里的女学生是女孩。菱角精致分明的脸孔,略带邪气的眼睛里喷发出火焰,像极了猫科动物具有的妖娆姿态和危险本性,让他总想多看几眼。希腊传说里的阿弗洛蒂特据说拥有绝世的美貌和致命的吸引力,现实如果真有阿弗洛蒂特的话,他的阿弗洛蒂特就是她。

课堂上的眼神交战是他枯燥的教学生涯和人生里的一点刺激。他想这一生过得太规矩了,以往勉强参加的联谊会像是对他自身魅力的否定,这次难得的中年艳遇就当作是他魅力的证明。开始时,他故作不在乎只是为了满足被挑逗的虚荣心,但她的狐媚就像是老虎嘴边的一块肉,诱导他一步一步掉进漩涡。没多久他的虚荣心面对她的挑逗和暧昧互动被逐渐放大。

他享受上课时的暧昧,更享受下课时的温存。时光似乎可以倒流,三十年来错过的青春再次经历。下着滂沱大雨,她说走在雨中是体验生活的最好方法,所以她一有机会就如此体验生活。他从不觉得生活需要体验,心想也许就因此白活了这些年。他喜欢她的撒娇,喜欢她依偎在他的身旁。她柔媚的风情让他重燃逝去的年少恋爱时的感觉,一种浪漫的联系。他希望她能够一直是他的学生,更希望能在她的拥抱下活着。

她的柔媚和热情是霎时的梦境。她从没熟睡,他却还没有苏醒。青春的肉体始终和稚龄的思维是一致的。她的媚态再一次显现,不过献媚的对象都是学校的男同学,他才恍然发现这些同龄活泼好动的男孩,才是她心灵和肉体真正想要征服的对象。他这个闷搔的中年老头,不过是她炫耀自己魅力的试验品。

迷恋青春的后果是具有毁灭性的。

她的嬗变让他感受到她真的就是猫科动物,而且还是最凶猛的狮子,冶艳的外在底下有着不可能被驯服的野性。原来青春的狂傲不羁是如此的卑劣,他这才明白自己也只是想从她的狂傲不羁中寻找消逝的青春。原来他自己也是如此的卑劣。

他在等待这个学年的过去,想回到看不到她的时光里。

(青春最难书写,往往不是太远就是太近,或者过于猥琐悲哀,或者不够激烈悲壮。老男人对小女生的觊觎垂涎,小女生对老男人的挑逗故弄,皆是青春的原罪和冤孽。创作也要有此对青春的执迷不悟,文字才能在沉沦中拥有挣扎的实在姿态。)

梅萍的从此之后


同归

一股莫大的力量推促着老妇的双腿,似乎在寂静的空间里飞奔起来。她拼命地跑,身体仰前而双腿差点跟不上。上半身和下半身几乎有要脱臼的现象。老妇目不转睛地看着距离自己100尺的巴士。这是174号,是克思街最早启程的公共巴士。

车轮总是比双腿前进得更快,但今天是异常的现象。老妇竟以三步之遥比巴士更先到达巴士站。老妇并不感到气喘,她已有七天没搭巴士了。今天的她特别想乘搭巴士。

巴士停下,开了车门,她辛苦地跨出右脚踏上去。巴士车长戴着一顶黑色帽子,似乎有意要遮盖他那茂盛的白头发。老妇的视力向来不错,她在微茫的灯光下还是能判断眼前的事物。车长是个老头子,比自己的年纪还要大。他有很深的黑眼圈,眼袋松垂,好像经历了长年累月的战争一样,脸上的皱纹让他倍加苍老,样子十分憔悴难看。他向上了车的老妇微微一笑。老妇愣了一下,车长的笑容极其熟悉,像极了七天前才刚盖上棺的老伴。

一辆红色汽车驶过174号,刺眼的车灯闪过了老妇凝滞的视线,霎时间她突然清醒,从口袋里掏出了仅有的一块钱硬币,迟缓的投进了车资箱。

老妇望了望四周,巴士里空无一人。她以前从未见过这样的现象。记得以前丈夫驾驶174号时,无论多早也会有几个乘客。老妇坐在巴士的左边位置。她一向都喜欢坐在那里,透过车镜便可以看到丈夫驾驶巴士的样子。此时注视着极其熟悉的笑容,似曾相识的感觉不免让她更挂念起离世的丈夫。

不觉中,老妇疲惫的双眼变得通红,泪水从眼角滑下了皱纹满面的脸颊,她的内心也在哭泣。老妇记得丈夫从没让自己流过眼泪。丈夫已不在人世,她的心犹如被人揪了一下,疼痛不已,内心的伤痛化成沉郁的思念,她迫切地想立即到达丈夫的身边。 老妇不知道要去哪里,她就只想搭上第一班174号。

七天前,丈夫遇上车祸不幸逝世,留下老妇孤家寡人。两老无儿无女,但却十分恩爱。丈夫虽年过六十,但依然老当益壮,无病无痛,突然离世,对老妇来说是晴天霹雳。老妇忍着内心的伤痛,停止哭泣,她的目光从车镜移开,望着窗外微蓝的天空。老妇看到了天空出现了熟悉的画面。

“啊!我捡到了!你过来看,好大的一粒榴梿。拿回去孝敬你的妈妈!”

“你又给我?你又不带回家去吗?”

“你的妈妈喜欢吃榴梿嘛!”

丈夫是同村长大的儿时玩伴,两人常到邻居家的大果园去捡榴梿。他们并不贪心,每次去果园只会捡一粒榴莲。丈夫从不把捡到的榴莲带回家,而会让老妇带回去。每次游果园的感受都是一样,老妇满满的感受到了丈夫的疼爱和珍惜。

老妇眨了眨双眼,云朵纷纷飘移,天空仿佛翻了新的一页。

“这是你做的吗?我们到哪里去放风筝?”

“池塘对面的大草原?你会喜欢那个地方的!”

丈夫婚后还是个有情趣的人。每次休闲时,总会带她到郊外去放风筝。丈夫点子多又很有心意,老妇婚后一直都活在蜜月期。丈夫年轻时做散工,钱赚不多,但还养得起两个人的一个家。丈夫不许老妇出外工作,不是因为思想保守传统,而是丈夫由始至终都想让老妇享福。两夫妻生活简单朴素,从不曾为钱闹过脾气。从纯朴的乡下搬迁到喧闹的城市后,丈夫就开始当巴士车长。

老妇喜欢依靠丈夫,她知道丈夫对她的爱是无私的。接到丈夫的死讯时,老妇挤不出泪水。和丈夫在一起久了,她便不懂得哭。丧礼后,她对生活失去了方向感。没有丈夫的世界好像失去的永远。

老妇第二次落下了眼泪,不期然对流泪感到了厌倦,不习惯这种悲哀的感觉。老妇回望车长,再次看到了熟悉的笑容,也突然见到了之前的红色汽车,以极快的速度迎面而来,接着就是一阵剧烈的响声和震荡。

不知过了多久,车长走向老妇蹲在一旁,摘下黑色帽子,伸出粗旷的双手将老妇扶起。在耀眼的光芒下,车长好像变得更加熟悉了,老妇握着车长的手,对着熟悉的笑容,也笑了……。

“今早7时15分,从克思街启程的一辆174号巴士在桑斯街和一辆红色轿车相撞,造成一名老妇伤重身亡。老妇是乘搭174号巴士的唯一死者。两位肇祸司机不知去向……”

(老夫老妻生死相随,红尘人世中一起走过也就一起离开,因为彼此创作并且完成彼此。书写常常也需涉及生死,文字必然得时刻追随跨越想象的边界。故事的依靠支架,其实往往非取决于形式技巧,而是那么一个真实和荒谬骤逝的老伴。)

Thursday, May 6, 2010

秀莉的从此之后



须臾

总是有点伤心欲绝的意思。那天我拎着褐色信封就这么走了,关门的时候听见挂在墙上敲打的四下钟声,那四下钟声真是他妈的像极了冥钟,瞬间将我头脑敲得粉碎,于是我摇晃着满脑子的碎屑并着那牢牢牵在手里的褐色信封,走了。

那日空气灼热刺皮,走在街上随处可嗅到城市的尘埃味,乃这个城市独有之气味。大街上人影攒动,汗水淋漓顿时将行人融化得面目模糊,千万只身影虫般在大道上蠕动,努力地往一个exit泻去又努力地从另个exit塞来,潮来潮去之间偶尔露出几条虫尾,浩浩荡荡被抛在虫堆之外,随即又急急忙忙加入攒动的虫堆当中,就这样缠绵交织成一幅热腾腾的气象,然而它像气雾一样,终究是会散掉的。

我随即转进一个较为幽僻的角落坐下,手里的信没了脊椎似的瘫在掌心上,已经许久没有人再愿意写信给我,因此收信时像是接到了某人的悼念,终究是欣慰的。像是抛物线的牵挂有了着地的稳重踏实,于是将它紧握在方寸的掌心之内,仿佛是这个世界最亲近的人了。那边的虫子还在蠕动喧哗,人的汗水合并着呐喊声好像乘了火车轰隆轰隆地远去,不见了,只望见车尾飞扬的尘埃,当那些尘埃静静归于尘土的时候,我手中的信也湿了。

纵然过于喧嚣但总是有些文字是留给我的,这样就不怕墓志铭上无字可雕,我想着心里便愉悦了起来。一条癞皮狗踉跄走到我跟前耍赖,我赶紧将信塞入口袋深处,最后人和狗都一起笑了。

徒步到对街,无意间暮间一个电话亭,电话亭的玻璃镜面画有一只红色话筒,于是我木然对着镜面“哈喽”了两下,见玻璃镜面的热气慢慢消逝,镜面后远处有一个男孩蹲在街边埋头干些什么事情,忙忙碌碌状。我定睛一看,原来他正在瘙痒,也不瘙别处,就集中火力猛瘙手肘部分,像有千万只蚂蚁爬在他手肘一样,急促得似乎要将手肘抓破,血丝已清晰可见,而正当我要逼近的时候他身上的蚂蚁似乎又一铺往我身上爬过来,我只得在街上干瞎跳,像个疯子般。

然而我并没有在那里折腾太久,我拔腿跑向一个无人的后巷里,没命地跑呀跑呀跑,转进了那条后巷之后我又转进了无数个小巷里,过眼的皆是一包包散乱的垃圾袋,像荒郊的野冢一样,还有正在撕解尸体的老鼠和猫。后来我跑向一个巴士站,见一辆312的巴士缓缓驶来,于是便上车了。

上了车我随意拣了一个位子坐下,见车外老鼠和猫彼此宴犒的模样。倏忽摸摸口袋,发现信早已丢失,也许已成了猫和老鼠的配料了,懊恼间,听见邻座的大叔嘴里释放出一个满足的饱嗝。

(生命的缝隙里塞满了文字的瞬息,创作是大海瓶中的来去沉浮,在心里的注定总得漂泊,但终究会找到一个可以安心搁浅的岸滩。城市霎那间变换面目,或者从来就是这样,公车载走毫无目的但却清醒的乘客,绝尘悠忽消逝的只能在书写中,倾斜再度稍微倾斜般的再度寻获。)

盈盈的从此之后


心连心

第一次听到妈妈的心跳,是我刚出生的时候。

我听见了她迎接第一个宝宝的兴奋和喜悦。她的心跳是快而温和的。我好喜欢听那个声音,每天一定要妈妈把我抱在怀里,让我听着她的心跳,我才睡得着。也许是怕心跳得太猛,会把我的耳朵弄疼,所以妈妈才调整了自己的心情,将心中的喜悦导向了脸上,成为甜蜜的笑容。

几年过去了,我的两个弟弟陆续出世了。 但是,人一多,问题也就开始出现。第一个弟弟(老二)在出世后的一两年,被诊断患上了自闭症。

弟弟的病,让他的思想一直停留在幼儿的程度。妈妈自然地会将较多的注意力放在老二身上。当时的我年纪小,还不懂事,把外人的闲言闲语听了进去,开始认为妈妈只疼老二,不管我和小弟了。我们之间,开始出现了隔阂。我不再愿意空出时间和妈妈相处。

我也不喜欢在家看到老二,他总是给我添麻烦,像是把我做好的作业撕掉,或在上面涂鸦。他也因为自闭症,会自言自语,大喊大叫,吵得鸡犬不宁,家不像家。上中学的时候,我能多晚回家,我就多晚回家。

我对妈妈说话的语气也变得像仇人一样。我甚至希望能够早点找到真爱嫁出去,永远离开这个家。我婴儿时期所熟悉的心跳,应该就是在这个时候产生变化的吧。

我渐渐长大了,好像开始有一点明白妈妈的处境。我们又有了聊天的话题,但感觉还是有一点生疏。之后,我如愿以偿,交了第一个男友,拥有自己的世界。我真的好喜欢他。但我又无可回避地失恋了。

我正式失恋那天,妈妈刚好发现我在房里狂泣。她马上把正煮着晚餐的煤气炉关了,然后到储藏室拿出了一盒新的纸巾,来房里陪我。她不停地拿纸巾替我擦眼泪、擦鼻涕。她将我搂入怀中,像哄小孩一样地抚摸我的头。直到我看起来比较平静后,她才放心继续准备晚餐。

接下来的半年里,我没有一个晚上是不流泪的。但还好,在这段时期内,妈妈只有一次发现我在房里哭泣。那一次,她照样用第一次的那种温柔与耐心,陪我直到我的眼泪干了,再帮我把刚洗好的长发吹干,牵我到床边,让我上床睡觉。

但这两次,我都没有注意到她的心跳是怎么样的。

我真正再次注意到妈妈的心跳,是最近的事。

老二长大了。虽然懂事了一点,但生理的发育,使他的病情有了转变,很多时候都没有办法控制自己,就不分昼夜地吵闹。我的房间就在他的隔壁,所以无论白天或夜晚,我都无法休息。课业与家里的情况交织,使我的压力非常大,近乎要完全没有信心能够顾好学业,顺利地毕业。我好几次有辍学的念头。我的心境近乎绝望,还猜想死亡应该就是取得安宁的唯一途径。

我没有让自己的心跳停止的勇气。

一天晚上,我真的无法忍受老二。也许是作为孩子的自然反应,我跑到妈妈床边蹲下,哭了。妈妈从熟睡中惊醒,一边问我发生什么事,一边又牵着我,回到我的房间。像我失恋时一样,她帮我擦眼泪鼻涕,然后将我搂入怀中。

这一次,我紧紧地抱着妈妈。

这一瞬间,我在她的胸口,听见了一个很沉重的声音。像是很重的一个包袱被重复地摔在地上的声音,又像是敲击带有裂痕的金属的声音。

这是妈妈的心跳!

听到了这个声音,我几乎马上停止哭泣。曾催我入睡的心跳声,为什么变成这样?

我心里的无奈转变为内疚。

隔天起来,我的头好重,但还是会一直想到妈妈心跳声的转变。

这些年来,因为老二的病而面对了许多的误解与指责,加上爸爸那种以自我为中心的大男人主义,把妈妈压得透不过气。应该是因为这样,使妈妈的心境变得很沉,很灰暗。

我竟然等到了拥抱的一瞬间,听到心跳的那一刻,才意识到这些。

我想开始做一些补偿,但是,还来得及吗?

在我的生命的起点,我听到了妈妈的心跳。但凡事有起点,也有终点。妈妈年纪已经大了,我真的害怕,有一天,当我伏在她的胸前时,会听到一片寂静。

(母亲为了孩子而有心跳,写作因为诚恳也能有心跳,从疏远的抽离到亲密的回归,母亲的心跳始终萦萦绕绕,伴随着女儿的成长和自己的老去。创作如能依托真实生命的律动,无论脆弱得多么可悲可悯,甚至得知必有终结的一天,思念如文字必可继续开始的痕迹。)

健源的从此之后


隔一张纸

她躲在铁门旁红砖墙角。眼前那片天还是深深的蓝,远方的星星一再闪烁,身后的天空却已渐凉渐亮,丝丝金光射出天际,还有另一只碧眼小猫就在马路边喵喵叫。可是她无视天天伴她上学的天空,蔑视今天伫望她的金发小猫,一心守候闸门开启的那一刻。一阵钢铁铃隆,她仿佛接获命令,徐步深入校园。这是最后一次上学了,她要重新记忆校内各个角落发生的琐碎的讨喜的可憎的失落的无聊的甜蜜的一切的一切!

每间学校食堂的设置大同小异。比膝盖高一点点的木制座椅,停在胸口前的米色桌面,数不尽的电风扇和灰尘,闷得发慌的组合。她止步,心中浮现并回味她第一次感到温暖的时候。就在鸡饭档正前方背对操场的座位,她一个人吃着胡椒粉太多的鱼汤。吸缩声不断,鼻水岌岌可危,随时就要滴进面汤里了!他及时出现,把书包里的三包纸巾都放到她面前,结局完美。身边的野猫们狂躁,但他安心,她开心。

逐步前进,她来到操场。高中生的体育课就是为逢年必考的体育测验不停地练跑。她体质弱,每堂体育课都只能蜷卧在操场旁的草坪上观望。那群好动猫,跑的跑闹的闹,只有他很认真地努力着。虽说努力,不外乎为全班猫咪“包尾”。看着他踱走,她心里却甜滋滋的,那一步一脚印仿佛迈向两人共同的未来。每当想到这里,她总会陷入幻觉,想象公主与王子般幸福快乐的日子。钟声响起,两人步入庄严的殿堂,她迫不及待应承婚约,他开口问“你是谁?”对了,他们还没说过话呢。大半圈以后,他倚在操场最左边的球门框喘气,望向她身后的鲜奶贩卖机。但她总会以为他是在注意她。

懒猫调整身子仰望层层折叠,准备爬蜒很多很多阶梯。小时候,外婆总爱对她说“读书好!读多一点书才会变聪明,才不会像外婆一样什么都不懂!”可是她念了十一年书,好像也没有变得比较聪明,课室的楼层却一年比一年高。要不是老天保佑,她很有可能早就一不小心就滚下楼梯找外婆去了。爬到二楼时,她就在楼梯口故作休息,准备堵击他。每天他下楼买饮料,她趁机瞄他一眼,心里一阵飘然,变成她攀爬七番梯级最大的动力。但是今天他迟迟未出现。

她终于抵达课室。他的座位就在靠后门的最后一排。所以她总会从后门进入课室,绕过他的座位,上下扫视看看是否还是一样的他,再到自己的座位上。偶尔发现他理了头发,她会吓一跳!偶尔看见他的白色内裤外露,她会红了双颊,然后傻笑。这时,他就会寄以无辜的眼神,很想探究却又欲言又止。

课室今年装了冷气机,对一般学生而言应是福音。冷气照常吹,他舒服得随时都可步入梦乡,她明明吸取了昨天的教训多穿了一件外套却还是冷得直发抖。冷风,没吃早餐的身体加上早晨鼻子敏感,她忍不住。“哈啾!”她这一声喷嚏把他惊醒了。他心想“这个女生鼻涕直流,怎么办?”“哈啾!”这次更大声了,寒噤的余声在课室里徜徉。他经不起另一阵轰隆,再次把昨天为她准备好的三包纸巾都拿出来,放到她桌上。

她和他终究没说到话。但是,他安心,她惊喜,直到下课,直到毕业。

(文字是纸可以用来拭擦眼泪鼻涕,创作就在沉默与喧哗之间可是不需表白,因为那是一个人的事,恰如女生在心里完成了快乐的缘由,不动声色的澎湃就是书写的景致。在最初与最后的延续回溯,记忆无隔,时光仍旧缓流,两个人彼此懂得已经足够了。)

Wednesday, May 5, 2010

秀君的从此之后


猪脚醋

逢年过节,林林总总的菜色堆,必有一道猪脚醋。婆婆说过,猪是富贵与福气的象征,母猪尤其,不仅丰腴圆润,而且一胎多产,雌雄各半。这才是真正的用意。起初相当质疑婆婆的说法,毕竟她未受过正规的学堂教育,又爱与菜友们说长道短八卦一番,而后再将不知从哪位大嫂口中道听途说回来的言论视为捡到宝一样地崇拜,赋予其在此家族中真实道理的地位。为了求证,我曾独自到猪寮去兜了一回。千真万确,猪栅中的母猪体积横肥滚圆,平伏扑卧在密窄栅位的内中央,任其肚子两侧一字排开的小猪们尽情吮吸奶头。数来数去,都没办法得出一笔最精准的总数。仿佛那只小猪的下方仍有一只拼命往底部挤钻进去,这方小猪囫囵叠拢一堆,脊椎的线形纹路因背部凸起凹下而模糊不清。从那以后,我对婆婆的说理报以唯唯诺诺的点头。

我何尝不也羡慕母猪的能生呢?结婚至今已有十多个年头,生了五胎女儿,就是不生一个男孩。这的确是我与婆婆之间多年来的心槛,难以戳破。婆婆对我没有嫌弃,有的也只是埋怨我肚子不争气;且认为是催生不足,所以三天两头总给我的身子补一补。任何具有滋阴疗效的中药、西药或保健品统统丢塞给我,叮嘱我记得准时服用,跟着监视我的吃药行为。我们夫妻俩也以为不够努力,所以调整做爱次数,一星期四回,为的就是借高频率的受孕机会而增加怀男胎的可能性。甚至还尝试在性事后把双脚抬高,倚靠在床头上,是婆婆说那有加强精子雄性激素的效果,对酝酿男胎很有帮助,唤我也不妨一试。

然而多年下来,所有的希望都还是零,积极的激情也就逐渐褪去。做爱也都变得例行公事可有可无,没有调情,更没有温存,不过就是完成让精子顺利进入子宫的形式后就抽身而出。婆婆也不再这么兴致高昂地给我炖煮药材,只是趁有猪脚醋时就乘机吩咐我多吃,偶尔就借题发挥,说母猪有多好就多好。说真的,我对猪脚醋确实有一种嗔痴若狂的钟爱。每在端上饭桌的一霎,我就迫不及待马上欲拈起一块,拌在饭中,扒着来吃。臼齿一咬,猪皮油脂瞬间迸射,俨然像水管爆裂似地喷洒口腔,像在油锅煎炸时因触及水分而溅起刺耳的噼嗤声。尽管如此,最叫人食后回甘的还是正宗老醋的酸味,不停地加速唾沫的分泌;一口痰似、淡淡黯黑色的口水吞咽下肚,在食管的腺壁通道处时开时缩翻腾着,与胃底囤积下来的剩菜残羹在糅合搅动着。纵观现在的敏感时局,这情感不得不加以收敛,免得换来耳根不清静,更要紧的是心理的疙瘩。如是我很少会在餐桌上主动拿起一节猪脚骨,总是婆婆或丈夫给我夹入碗里。

懂事以来就知道每当家里有猪脚醋时,猪脚骨都只是哥哥独享的专利,父亲从不让我吃。因为家穷,买不起猪脚,往往只有等佳节时才破例买些较于劣质的猪脚回来煮。若经济更是拮据的话,父亲便会在猪肉贩卖区的垃圾栏中捡拾少许皮层尚带单薄肥肉的猪脚骨,零零碎碎凑成一碗来煮。摊主惯常都不加理会,只是偶有觉得父亲会碍于他们招揽顾客的门面而对他怒骂驱逐;路人也会投以同情的眼光,惟一般都只是萍水相逢,没有更进一步的怜悯。所以,这也就是为什么焖猪脚在我们家同样被赋予高高在上的原因。对此我又拗又哭,来宣泄心中的愤愤不平,结果只有徒然。后来我猛然明白越是埋怨,越是把不公平的权威摊开来,其他方面也连带不公平起来了。于是我不再为了吃猪脚醋而与父亲拌嘴,转对哥哥满腔扎心的敌意。这个家要是没有他嗜吃猪脚醋,这个家一定会改变。

我处心积虑改变哥哥的口味。猪脚醋重酸、重咸,我就设法让他不嗜酸,也不嗜咸。一旦哥哥对猪脚醋偏食,父亲一定会把它转让我吃,或许能浅尝几块也说不定。父亲喜欢都把焖煮好的猪脚醋盛在瓦煲里,置放灶炉一边,往往在准备享有晚餐之际赶紧加火给热一热,才能在掀开盖子那顷刻烟气萦绕,在脸上顿然凝成小颗小颗的温热水汽。我把握在晚膳前的时机对瓦煲里的猪脚醋动些手脚,多倒入了三分一瓶的浙江老醋,多放进了两大汤匙的食盐。一次、两次……,到大半瓶,到四大匙。哥哥眉头锁得更深,五官向鼻尖挤缩得更用力,眼角溢出银晃晃的泪颗子,苦不堪言的表情。哥哥没怨言什么,没给意见,只是意思意思吃它两块,后来更索性肥瘦不碰。头几回父亲还会叮咛哥哥多吃几块,渐渐就不再勉强了。我掏出双手去接下一刻父亲将转推给我的猪脚,怎知父亲一个站起,捧起整煲的猪脚醋请了隔壁家的小弟弟吃。父亲宁愿成个和蔼的阿叔,也不乐意当我慈祥的父亲。

此段记忆是我绞痛絮泣,心中残留的一根刺。其实我定下的生活需求很低,只是恳望每日三餐都有一道猪脚醋,给舌苔涂上浊黑的底色罢了。看婆婆的不悦,想必与这要求越是渐行走远了。我曾决定自学焖猪脚,也向婆婆请教,但就是学不来,对调味料的分量总是拿捏不准。不是过多,就是过少,没有一次调味得合君意。或许婆婆就此认定了我缺乏天分,点评中无疑就多了带锐骨的嘲讽。一定是当初造孽深重,乱给猪脚醋加调味料,一次次摧毁了焖猪脚的成品;铁定是猪哥灵性大发,趁势来教训收拾我。我如是奚落自己一番,企图制造转移祸源的假象。毕竟猪脚醋是心中美食榜的第一名,我怎么可能会对它的味道捉摸不清呢?开始时丈夫对我的踊跃学习还提起了兴趣,在旁协助,帮我端这个,给我送那个的;而现在只要一听我说起有关焖猪脚的细节或欲再尝试焖煮,要他放工后回来试吃,再给我意见之时,他要不就频频摇头,要不就诸多借口,又要开会,又要应酬的,就是借故迟归,要我不必给他留晚餐。

对父亲的怨恨与对哥哥的妒嫉已经到了扯头发捶心肝的极限,爱情恰是我苦闷寄托的落脚处,或多或少还是我脱离亲情的工具。因此我与丈夫不过两星期的小情人,就在我家发生了性关系的拍拖史。那时我才十四,他不过比我年长两岁,谁知道避孕这玩意。俨然如台湾乡土长命剧的哭天撼地,父亲连骂带打地把我和肚子里三个月的宝宝当赔钱货给嫁出去,而结婚证书还是在我们都成年后才请了朋友给我做证婚人的,婚后更是对娘家大门匿声止步。新娘车上,我红了双眼,纤指拭泪又黯然回头,直到远望不见我家那棕红色的屋顶。本来以为夫家生活会是一个转折,结果丈夫还是难逃七年之痒,养了一位山东姑娘,金屋藏娇。也许在他撒手西归时,有条子孙根给他拎招魂旗、捧香炉,无非就等同了一碗猪脚醋的香醇。

今天是丈夫生日,桌面依然摆放了一道猪脚醋。婆婆如故地边吃边说:“吃多点,再多点”。我脉脉低头啃饭,时而撩眼偷瞄婆婆,尴尬点点头;时而露出一脸欲拒还欲的情态,在大碗公里随便夹起一节猪脚骨。倏地听闻电话那头哥哥来电通知,说是父亲在吃猪脚醋时被坚实的碎骨卡在喉头,哽死了。丈夫赶紧要女儿们都去收拾收拾,准备回去奔丧。我坐在餐桌前,耳洞像嵌进一坨湿棉花陷入耳聋;手快心虚拈来一节节的猪脚骨便狂塞进嘴。嘴头胀得鼓鼓的。耳蜗却兀自响起过去父亲蹲坐五脚基,屡屡走调的一首:

心事若无讲出来 / 有谁人会知 / 有时阵想要诉出 / 满腹的悲哀……

(书写是对『父亲』的叛离,故事里死去复活来死去,无论感官咀嚼啖咽了多少回似都不足,也唯有这样的不足,文字才能继续保留嗜吃嗜味的姿态。碗公猪脚自有延伸的象征,宗族繁衍和性别薄浅的注定安排,女人从父从兄从夫,在这个不怀好意的世界里也怀着怅然的歹意。创作也得有此心眼,才能识破生命相杂的调味。)

晶莹的从此之后


左边的重量

从小很多人都说我像妈妈。不仅五官给人相似的感觉,就连性格也如出一辙,喜爱钻牛角尖。二姐常说我发起脾气来的样子跟妈妈一样,左睫毛会向上弯五度,以同样的姿态望着她,连大发雷霆的声响也近乎相同。我是这样相信的吧,我是最像妈妈的女儿。如果脐带在我还是胎儿时连接着我们,这些不经彩排的相似,我想只不过是延续了最初的约定,将我们紧紧联系在一起。

我和妈妈都是七月的宝宝,属于巨蟹座。记忆中的七月只有一个蛋糕,共同庆祝了我们的生日,一大一小的头颅总会向前倾,一起合作将蛋糕上的蜡烛吹熄。曾经看过一段诗句,诗人说每年我们在蛋糕上点蜡烛,一年一年用自己的气将蜡烛吹熄直到气息用尽。那我是否在年复一年的仪式当中帮助她一口一口吹完了自己的气。就是这样吧,我们才会拥有不可磨灭的相同点,左手尾指的痣也一直提醒着我那连接至她左手尾指的黑点,经由那个称作遗传的复印机。

总是喜欢在妈妈的褐色梳妆桌上乱翻乱找五颜六色的化妆品,将沾满颜料的小手在掌般大的脸上又涂又抹,那时的我也应该是跟妈妈化妆时的容貌相似吧。我渐渐发育长大,爸妈房间里还是相同的梳妆桌,只是桌上多出了靛蓝针织帽和肉色胸垫的存在,好奇搜索的双手一不小心,就如同刮起的一道强风般把整齐的化妆品扑倒,缺盖的红色唇膏因而坠落在地。红红的印迹从桌上延伸至白色的瓷砖地板上,划过的痕迹似乎难以清洗干净。

针织帽和塞在左边胸罩里的胸垫从此就变成了妈妈出门不可缺少的饰品。每次出门得花更多时间梳妆打扮了,我的嘴角总会累得垂靠两旁,弧度竟与妈妈的嘴角如此吻合。往医院走去的步伐使妈妈填满胸垫的胸罩在左胸口上来回摆荡,仿佛蚯蚓在上下乱窜般吸干周围的血液,遗留了一片暗红色的印记。

褐色的梳妆桌上已不见五颜六色的化妆品,取而代之的是装满彩色药丸的白色瓶罐,附着在上是满满看不懂的英文字。随着更新的白色瓶罐及夜晚次数越来越频密的呕吐声,妈妈奇迹般地恢复了及耳的短发,发丝的触感就像婴儿头发般柔软,靛蓝针织帽悄然躲进了衣橱,由梳妆桌上的银亮发夹取代。可桌上的肉色胸垫地位还是屹立不倒,始终包围在妈妈伤口结痂的左胸口上,保护着脆弱的肌肤及伤口愈合下扑通扑通的心跳。

点亮一盏灯,病房的夜晚并不阴森,只是暗了些。早上应该很快就会来临,平稳的心跳在这时竟也与站立在妈妈身旁显示器的心跳频率相同。太阳在窗外的天边缓缓升起,显示器的数字逐渐下降,就在那一刻,两人心跳频率错开了彼此,开往极限的两端。阳光透进房间里,折射的光线打在白色床上身体形状模糊的凹痕上。象征重生的发丝像彩虹般短暂停留,剩下的只是乌黑的发丝驻留在白白枕头上的留念。我拉上了窗帘,关上了灯,坐上了旁边的白色塑胶椅子,头侧靠在沾有斑点脓血的白色被子,搁上双眼摸摸床上的余温,聆听靠近耳朵旁的心跳声如同儿时聆听妈妈肚腩下咕噜咕噜声音那般,感受着暖暖的温度在掌心逗留,呼吸不间断地把气味灌进肺里。

现在我的左胸也变得轻盈许多,刻上了盛开在妈妈墓碑旁的莲花样式,莲花伏在胸口上滋养着底下精力衰弱的细胞,及包裹着表层下充足的心灵。两人的心跳又回到相同的频率了,与初次相遇的声音如此相似,脸上挂着如花初绽的容颜。

(文字其实有心跳,创作只不过就是寻觅相同的频率,然后一起颤动。牵挂位于左边靠近心,所以发作时都会隐隐作痛,证明了存在的不诬不假。女儿不期然则然间继承了母亲的全部,乳房枯烂后宿命乍现,蔓延的不是疾病怨悔而是思念心动。生命总是过重,书写可以微微承受。)

Monday, May 3, 2010

赖言的从此之后


不等了

1.
正在整理墨水的我,看见她缓缓的推门进来。

“小姐,我们已经打烊了。”她似懂不懂的,双眸呆滞的看着我。她微笑,但难以隐藏悲伤,魂魄好像随时会因为一根针掉落的声音而被勾走。

“我想纹一个旋转木马的刺青。”她说完随后便离开。我的心揪了起来,思绪像是纹墨倒入水中,交融不了但又挥之不去。我离开Y的那天,看到的就是这女孩的眼神。

一.
过了几天,我又独自重返刺青店。我对刺青的认知只是“永远”这两个字。有点抱着希望被刺得麻木,觉得唯有遍体鳞伤后才能重生。我拿了一张我们曾经坐过的旋转木马的照片,告诉纹身师给我刺上我坐的那只旋转木马。华丽的乐园没了,所以我要把旋木马留给自己,把那未完成的留给自己去完成。究竟留得了什么,我也不清楚。

2.
我还是头一次接到这样的请求。她的脸色比较好了,但在讨论图案的尺寸和纹身部位时,她的手会不由自主的紧握照片,像是在抓住什么,但是又害怕失去什么。相片里的他们笑得很灿烂,然而快乐只能在相片里。我好想问她为什么要纹这个图案,但好像不是很妥当。

“等一下,刺针会刺进表皮,墨水会顺着针孔流入。怕吗?”她摇头。

“确定?不能回头咯。”

她从容的说:“嗯。”眼睛闪烁着的莫名勇气和期待,就像是当初我问Y做我女朋友一样。突然,我对这一旋木马的刺青有点迟疑。不,是对前面的女孩感到从前的内疚吗?

3.
我转身消毒工具,然后将纹身针插入割线机,在确定驱动刺针上下移动的电磁振动器操作正常后,再把刺墨倒置一个小碗里。我慢慢的让刺针吸取颜料,那墨水逐渐的变少,脑海里涌现出Y的脸孔却越来越多。女孩好像察觉到我的不安,向我点一点头。我便赶紧帮她涂些润肤膏和消毒药水,接着把转印油将图案印在她的左腹,靠近骨盆的位置。

“为什么要刺在这里?”

“因为比较靠近心。”

二.
躺卧在床椅上,面对着天花板的白,像是面对着我们分手时的无语。我们约好一起坐旋转木马,一起陪着彼此走下去,但他失约了。他说他要回到自己的从前,他说心里还住着另一个她。刺针这时慢慢的划过我的皮肤,感觉像是被戒刀溜过,有一种皮开肉绽的瞬间,但其实并不然。

随着纹身机的“吱吱”声的起伏,我的呼吸也跟着它的节奏。能感觉到他每一划线条,带点像皮肤被暴晒的刺痛,但我没有发出任何声音。就像是面对着冷酷的真相,我没有一句怨言,我只是感到心里沥沥滴着捡不完的无辜,爱让我精神腐朽。面对若有所思的纹身师,我突然好想向他倾诉,像是迷路的小孩,迫切的想依靠一个陌生人。“我自己去坐旋转木马,坐了好多圈,感觉他就做在前面的木马上,但是我一直赶不上。”

4.
“旋转木马就像是在等待这一个前面不可能追到的人。”Y曾对我说的话竟然回应了女孩。当木马的轮廓刺完后,我几乎像是掉进那黑浊的墨水里。我又对自己产生厌倦,我欺骗了对我温柔备至的她,我让她像是坐着旋转木马上等我,我…

“别再等了!”

周围的空气像是静止了,像是等着什么,像旋转木马的刺青,等着我来上色。唯一没有静止的,是女孩皮肤慢慢溢出的血液参杂了刺青上多余的墨水。盆骨上的皮肤比较敏感,所以特别的红肿。这是爱情坠落后,满地鲜红的样子吗?我赶紧擦掉那些液体,但不知怎么笨拙起来,竟然把刺青未干的墨水给弄到原本干净的地方。那永恒的瑕疵,让我怨恨自己把遗憾留给Y。

女孩问:“是不是我不小心移动了身体?”声音带点战战兢兢的颤抖,触动了我。

“错的是我,不是你。”

三.
我仰卧瞄了瞄我的旋转木马,感觉那烙印在身上的永恒。纹身师的手一边按着我的伤口止血,头则慢慢的垂下在我的腰边。我轻抚他的头,熟练的用手指梳着他的头发,指尖和每根头发的触碰,像传递了剩余的勇气给他。以前,对他也是这样。我说:“我不怪你。下次再上色吧。”

5.
女孩的宽容莫名的让我的愧疚顿时减少。给Y的承诺如今就像是不再旋转的木马,回不去也无法往前走。我告诉女孩刺青接下来会结痂,让痂掉落了再来上色。

那周末,我梦见了Y。一直想要回避的无奈其实一直存在回忆的深处。醒来后,我决定要好好的为女孩的刺青纹好,当作是给她的最后温柔。

四.
刺青结痂后,周围的皮肤有点紧绷。旋转木马凹凸不平的曲线,是某些部分皮脱落后的不规则。我深思了好久,要从前的自己慢慢脱落,伤得彻底也是因为曾经爱得彻底。

伤口还没完全痊愈前我就回返刺青店要求上色。纹身师帮我清洗纹身,之后重新覆盖旋转木马的线条。打雾机的针的速度会随着打轻雾或重雾,时而柔和,时而加快。我能感觉皮肤又渗出的一点点血液,像是填补了不疼痛的空虚。我幻想会流更多的血,做为这分手仪式的终点。我闭上眼睛,等候完成上色的步骤,像是完成部分的自己。这时,我想到王菲的《旋木》:

“旋转的木马 没有翅膀
但却能够带着你到处飞翔
音乐停下来你将离场
我也只能这样 ”

其实旋木马也不能带我到哪里,只有我才能完成自己。

6.
我终于顺利的为女孩的刺青上色。不知道有没有为她填补了什么,还是让我自己认清了什么。心里的惆怅,在纹身室徘徊着。刻在身上的记忆不会让她更伤感吗?我为她的刺青清理后,粘上一层保护膜,叮咛她要注意的保护工作。

女孩说了一声“谢谢”,付了钱转身就走,好像早决定不再等了。

(一段发生过的爱情是一道看不见的纹身,往事总会出其不意在五内翻绞,刺青师和失恋女孩之间,文字就是纹墨上色的图腾等待隐现的抚慰。创作是完成与被完成的昏眩旋转,也像是人生情事的发生,承受下来之后,总有开始结束蓦然瞬间的觉悟。)

怡玲的从此之后


牛腩面

四月的某个晚上,我坐在书桌前,提起笔想要写下一篇有关牛腩面的故事。

故事的开始是这样的。深夜的后巷总有一档卖牛腩面的摊子亮着灯,那是一辆脚车式的流动摊档。摊顶上的油布帐篷垂挂着两盏昏黄的灯泡,置放食材的玻璃橱窗沾满陈年斑驳的垢迹和油渍,影影绰绰的光线落在纠缠不清的黄色面条上,微微透着油亮。大汤锅总是冒着袅袅的热气,腾腾散发浓郁鲜甜的味道,在每个夜里诱惑着你饥肠辘辘的食欲。

犹记得是一个值夜守卫的晚上,整栋大楼静悄悄的,你百般无聊地走到后门的铁栅外,蹲在角落的暗处抽烟。熄灭烟头的时候,你低头瞥了一眼腕表,时针正指向3。鼻间蓦地掠过一股鲜汤煮开的香甜,且泛着隐隐的臊膻味,诱发你的肠胃加速蠕动,咕地闷声响起。循着馋涎的香味,你拐过墙角,看见了那深夜后巷里的牛腩面摊子。此后的每一个深夜,你总会定时光顾这档牛腩面。

摊档的老伯总是坐在一把木凳上打盹,每次你都得轻声将他唤醒,他便眯着惺忪的双眼,扶着凳角颤颤巍巍地站起来。你坐在一旁油腻的折叠椅上,看着老伯佝偻的身影,熟练地打开热汤锅的盖子,一团雾气便急窜着升腾上来。牛肉汤汁鲜浓的腥膻味迎面扑鼻而来,湿润地穿透你脸上的每一个毛细孔,浓郁的香味侵入呼吸道顺势下达肠胃,又是一声咕噜作响。

暗淡摇曳的光线下,你端着一碗煮好的热腾腾的牛腩面,汤面的雾气兜面袭来,你于是把眼镜摘下搁在衣袋里。这时当你望向魅影幢幢的巷子深处时,总觉得氛围极其阴森诡异,仿佛一切都变得朦胧和不真实。然而这种不安的感觉很快就被漠视了,取而代之的是饥饿和渴望饱腹的口食之欲。

浓稠的汤汁上零落地撒满花生,芝麻和咸菜丝,你以筷子拨开来,藏于其中有五、六片块状的牛腩,脂肪和筋肉分布均匀,经已熬得软烂,入口即化。牛腩肉块的覆盖之下隐隐泛着一层薄亮的油光,筷子探入搜索,是沉着浸泡在牛肉汤汁里的黄色面条,久已吸取汤汁的鲜甜,格外香滑入味。当你埋头嗖嗖吃着的时候,眼角总会偷偷地瞄向坐在暗角处的老伯,似乎在呲牙咧嘴地对着你笑。

每一个值夜深沉的时分,当腕表的时针指向特定的刻度,你总会感到饥饿难耐,身不由己地走向后巷深处,迫不及待地寻觅牛腩面摊的灯光。而漫漫长夜,也只有你是这里唯一的食客。如此这般,不知过了多少时日,有那么一天,巷子的牛腩面摊子突然消失了,你站在巷子渊深的漆黑里,感到无比的饥饿和空虚。当你下意识地摸摸咕噜闷响的肚子时,发现腹部居然瘪了下去,从胸骨下方至左右盘骨深深地凹陷出一个坑窿,肚腩肉完全不见了。恍惚间,你的嘴里仿佛仍咀嚼着牛腩的软绵滋味……

故事写到这里,我搁下笔,考虑着如何收尾。沉思许久,房门被喀喇打开,中断了我的思路。原来是父亲捧着热腾腾的一个大碗,蒸腾的水气把他的眼镜模糊了一大片,他走到我跟前叨叨说着,外面的后巷来了一档卖牛腩面的摊子,打包了一份先来尝尝。

(创作是因为饥饿,仿佛满足的咀嚼着自己,牛腩面自有文字滋味的寓意,静夜深巷的连续回返,牵引的不是此次饱尝的欲望,而是下回再觅的必然,不断永远的借着书写去抵达哀肠。也许这仅仅是一种必要的误读,当然也是因为饥饿的缘故。)

来玲的从此之后


雨天的等待

茶匙不停的胡乱搅拌着浮在咖啡上的奶晕,金属与马克杯的瓷缘共同奏出无章法的敲击声。我的眼泪无预警的滑落进马克杯里。

我注意他一段时间了。他,一个星期七天,风雨不改,一定会来‘雨天’咖啡厅,却从不点咖啡。有时候他身穿华阳初级学院校服,有的时候便服。他总是一个人来,静静地坐在一旁,温习功课或看看书。我对他很好奇,却始终鼓不起勇气上前攀谈。这种戏码大概半年前从注意他后就开始了吧。

忽然,也不晓得自己哪根筋不对,我居然就来到他的面前,把手伸出,弯下腰90度,说了一句:“请你做我的男朋友!” 原本我已经作好了被拒绝的准备,怎知却听到一把磁性的声音说了句:“好啊!”听到这回答时,我讶异的抬起头望着他。他温柔的笑着,眼神温暖,重复的说了那神圣的两个字。就这样, 因为我一时的动作,我们在一起了。后来, 我才知道他第一次的光顾是因为要避雨。而后来半年的风雨无阻是因为我在这里。可惜,他终究还是少了那份认识我的勇气。

原来,他真的不爱喝咖啡。所以,身为老板娘妹妹的我,决定在菜单上多加一个新的饮料。我给它取名‘等待’。他不喜欢咖啡在舌尖上留下的苦涩,所以我调制出一杯盖过咖啡苦涩,喝起来甜甜的,奶味重重的咖啡。咖啡的温度,我总会尽可能的设置在八十五摄氏度。因为,那温度刚刚好能喝出我想表达的感觉。往后,他一来咖啡厅,我就亲手泡这杯我为他调制的咖啡。初恋很单纯美好,就像喝一杯好咖啡,会苦涩,但往往喝下后的感觉是美妙的,甜甜的。热恋的男女更像极这八十度摄氏度的咖啡。谈恋爱的时候,好像真的会让人变傻,以为其他事情都不重要,你爱他,他爱你,就足够了。每一天都沉浸在幸福里,向往着未来也会如此幸福快乐。可是,事实往往是残酷的。

他要走了。其实,我一直都知道他高中毕业后,就要回美国。但是,我没想到时间会过的那么快。依偎在他怀里,我紧紧地抱着他,因为我知道那是最后一次的拥抱了。放开了他,他默默走进了电梯。电梯门快要关的那一瞬间,他突然伸手挡住了门。“答应我,你要好好地过。再见!”我的泪珠一颗颗掉落在地板。我们真的会再见吗?我们彼此都没把分手说出口,但是心里早已有了答案。

坐在咖啡厅里喝着‘等待’,茶匙不停的胡乱搅拌着浮在咖啡上的奶晕,金属与马克杯的瓷缘共同奏出无章法的敲击声。原本八十五摄氏度的咖啡,此时,却是如此的冰冷,就像外面下起的大雨一般。我失去了他。泪水又毫无预警的流下。最终,抵不过心中的呼唤,去了机场,远远的凝视着那再熟悉不过的身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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踏进家门,我闻到了久违的香气。那是‘家’的味道。不过,这个‘家’,我也住不久了。大学的四年,我一直住在宿舍。读书和打球成了我的良伴。进了房间,看到桌上摆放的相框,我不禁鼻酸。这四年来,我好想她,好想和她联络却都忍了下来。既然给不起任何承诺,联络只会带给彼此伤害。离开新加坡的那天,我原本要走向闸门,却从眼角看到那娇小的身影,就忍不住停下脚步,回头了。她还是来了。我很庆幸在最后一分钟还可以再一次看到她。对着我们俩的合照,我开始喃喃自语。“我心中一直有个秘密。好几次,都想告诉你,却始终开不了口。或许,是我自私吧,希望能为初次的相遇留点什么。你知道吗?其实,我们第一次见面不是在咖啡厅,而是在巴士站。那天,也下着雨。你不记得了吧,所以才什么都不说。我当时不够零钱搭巴士,你拿了零钱给我。我都还来不及说声谢谢,你就上了巴士车。后来,我在地板上发现了一条手链,推测应是你掉的。或许是缘分也说不定,所以我才会因为避雨而来到了‘雨天’咖啡厅。这次,我答应你,我不会再自私。”

站在‘雨天’咖啡厅外,我突然觉得忐忑不安。我的爱经过这些年,都没停过,也没变过。但是,她呢?她依然是那个爱我的女生吗?那份刻骨铭心的初恋是否还存在?推开门,我慢慢走进咖啡厅。环顾四周,我并没有找到所希望看到的熟悉身影。我想我不无失望,却同时松一口气。或许,我还没做好面对她反应的准备吧。我走到以前常坐的那个靠窗的位子去,准备坐下去。“先生,不好意思,这个位子是不开放的。”我这才发现桌上贴着这讯息。我起身选择了另一个靠窗空位,心里一直猜测着为什么会有这样的安排,却没向店员追问。我点了杯‘等待’细细品尝。望出窗外,我发现又下雨了。接着,我看到一个熟悉的身影,一个我久违的身影。她依旧美丽,依旧是那个唯一能让我的心沦陷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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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又不作美了。下雨天,我总会特别想他。我们初次见面外面正下着雨。雨天,他总是特别温柔,会帮我撑伞。现在,只能一个人撑伞,感觉格外孤单。不过,下雨天也有其好处。即使我哭了,也会让人分不清是雨是泪。这几年,我从姐姐手中接管了咖啡厅。推开咖啡厅的门,把雨伞放好后,我习惯性的望向了‘等一个人的位子’。那是在他离开后,我设置的——一个我们共同的回忆。我走到那位子,坐了下来。随后,一杯热腾腾的咖啡放到了我的面前。每一天,我都会像这样,坐在属于我们的位子,喝着‘等待’。八十五摄氏度的咖啡,握在手里,不只温暖我的心,更让我有等下去的勇气和毅力。我就是用这个方式思念着他,期待有一天他会回来。

这时,我眼前突然站了一个人。我不禁怔住了,像被点了穴般,一动也不动。当我回过神来时,脸颊已是湿湿的。看着他,我喉咙顿时发紧,鼻头发酸,唯一能做的就是紧盯着他,深怕一眨眼他就会消失似的。

“我回来了。”他温柔的说道,拉了椅子坐到我对面的位子。

“请你听一个初次相遇的故事”。那是一个极其动听的故事。故事说完了,而他在大庭广众之下,单膝跪下,向我求婚。没有闪亮的钻石戒指,只有一个再普通不过的手链——我的项链。我们爱情的见证。

(文字与文字的相遇像人与人的邂逅,总有注定不可逆转的因缘。创作其实就是换一个角度人称,去端倪自己在这个世界的位置,如一场爱情的两位个体,同时看着彼此,在地久天长的注目中蛰伏等待,终会发现可以继续书写/相爱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