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大写作班

Tuesday, May 10, 2011

宏明的从此之后




你做了一个冲动的决定。

现在你已无路可退了。周围静的像一潭死水,相反地,你的心砰砰砰砰的急跳着,像一阵失去节奏的乱鼓点。你手上提着一把来复枪,枪管里装了冷酷无情的子弹,让你瞬间成为一个极度危险的亡命之徒。冷汗一滴滴的从你的脸颊往下流,最后滴到了像深渊一样暗黑的人行道上。一阵阵吱吱吱的蟋蟀声轻轻地打断了你的思绪,然后繁密如落雨的虫声渐渐地覆盖了一片宁静的夜晚,似乎为你勇敢和鲁莽的行为来个即兴演奏。

你赶紧把来复枪拆卸,将一件件零件放入背包里,企图瞒天过海。你的心已揉作一团似的乱的很,接下来的路怎么走,你已没目标,没希望,没方向了。

在这个过程中,你的脑海不断浮现出你队长凶巴巴的脸孔,让你的情绪如同翻卷着的狂涛一样无比地激动和不受控制。成天面对他凶恶的脸孔和咄咄逼人的气势,你狠不得将他一枪毙了,让他嚣张的脸孔瞬间化为一个血腥的肉团。你兴奋地忘了自我,只想要如何将他置于死地。他就住在附近的一座公寓里,今天是星期六,想必他应该在家里享受生活,睡得安详自在,而你却被他罚做更多的巡逻职务,你觉得很委屈!很冤枉!很无奈!还有那该死的丝敏,她竟不顾一切要和你分手,你不甘愿如此,所以要报复她。你决定不再当弱者,不再任人摆布,所以你乘同伴们熟睡时悄悄地到守卫室的二楼,然后从护栏跳到军营外的公共停车场。夜晚时分,这里一个鬼影也没有,然而你还是小心翼翼地观察四周,两眼炯炯有神,如同一个捕杀猎物的黑豹。

现在的时间是23:46:59,离巡逻队回去报到的时间还差13分48秒。你现在可以选择自首或逃亡,00:00:01的时候你就沦落为通缉犯了。你将会是军警和警察的猎物,以及国家和民众的公敌。你开始想回返的路线,但是你在慌乱之时已不顾前因后果,所以要走回头路已不可能。手表的秒针按部就班地转动,你猛力地敲打它,希望可以将时间停止,可是徒劳无功,秒针不听使唤,依然不屈不挠的发着轻微的响动行走着。时间一分一秒地飘过,现在只剩下09分20秒了。随着时限的逼近,你还未做决定,可是你原本蹑足潜踪的步伐已逐渐加快,不知不觉中,你已离军营一段距离了。在你的潜意识里,你已做出了逃亡的决定。

01:15:09,经过了像一堵黑墙的森林后,你逐渐步入你所熟悉的城市面貌,心情缓和多了。你开始冷静的回想你的动机和你的所作所为,是什么迫使你带着枪和子弹逃离军营?是女朋友闹分手吗?是被压抑已久的心理病?或是黄中士成天对你大呼小叫?那把来复枪,也许就是你肉体的护身符和心灵的避风港,它可以维护你的尊严,更可以为你带来安全感,让你拥有自卫以及反抗强权的能力。更重要的是,它是你向世界作出反抗的象征和符号。你并不想入伍的,更不想每天在一个限制你自由的军营里听从盲目的指令,为国付出,最终导致女友兵变。你的心已经被征兵的虎钳紧紧的钳住了,可是她就在21:09:46的时分和你说要分手,当时你拿着来复枪正在巡逻营地,这个突如其来的简讯犹如晴天霹雳,你感到很脆弱,感到很无助,你觉得你快要窒息了,急需一个栖息之地喘一喘气。

夜晚突然吹来针刺般的寒风,薄雾一样的细雨先像微尘纷纷扬扬的撒落下来,然后急雨就像枪弹射下来。雨越下越起劲,接着暴雨犹如万箭直射,使你你全身湿漉漉的,冷得四肢发抖。雨声哗哗,如同千军万马在呐喊和追逐着你。你需要挡风遮雨的归宿。白日远望时,一座座熟悉的组屋散发出了家的气息和亲切感,可是在这个阴暗寒冷,雷雨交加的夜晚里,这些建筑物仿佛被死神统治着,像一个个长方块的军旗棋子,排列在也正象棋盘格子。

家是归不得的了,你只能露宿街头。

你望着挂在天空中的残月,发现尖尖的月牙如同一个秤钩。你拖着沉重的身躯来到了高架桥底下的空地,空地里一棵棵小树被修剪得很整齐,像正准备接受检阅的士兵。这里的桥桩像站岗的护卫队一样挺直,仿佛守护着你脆弱无助的心灵和精疲力尽的身躯。你头顶上粗糙的石灰桥底为你提供了一个临时的屋檐。这是你临时的家。时间是02:25:58。

睡眼惺忪之际,你感觉自己如同躺在大荒原的雨夜中的一个棺材里,孤寂和凄凉的感觉在你内心顿生悲哀。你把来复枪组装起来,将枪的前端贴在脸上,企图从枪管冷冰冰的表面找寻一丝丝的安全感。虽有一个如此强悍的保镖守护着你,你却像一个落在网罟里的鱼,在硬邦邦的水泥地上转折翻腾了很久很久,好不容易睡着了。

07:15:17,你如梦初醒,思绪和困扰都通了。

你不可以这么地懦弱,

这么地自私,

这么地不孝,

这么地……蠢。

你拿出手机拨了通电话向家里报平安,听见妈妈的声音时,你哭了。紧急的泪水泉涌而下,然而,这泪雨中的每一滴都不是普通的眼泪,而是觉醒的眼泪。一点一滴的水珠包含了许许多多的沧桑,自我摸索和挣扎的痛苦片段。

08:03:12,你决定自首。你的决定是对的。现在先撑下去吧。等一下是否会被戴上手铐?监狱的生活是怎么样的?爸爸妈妈,妹妹和丝敏会来看我吗?出狱后的生活会是怎样……?

(新闻事件里的逃兵持械,进入叙述故事成为一场独角戏。书写总是必须对焦心意,文字捕捉的一念一转之间,常是有无醒梦之境。不过,自己与自己的挣扎扭打,除非能够覆雨翻云,否则很难看出什么端倪。)

Monday, May 9, 2011

姝敏的从此之后



返乡

才步出车站,就被一位男子挡住去路。

“是堂叔和堂妹吗?”熙来攘往的人潮,面孔形色匆匆,看着一眼认出了自己的堂侄,他伸出双手,心中暗忖究竟是手上的行李,还是女儿左顾右盼的神情泻了底。初次见面,身材高大的堂侄理了平头,话不多,拎着行李走在前方,眉宇间依稀可见家中老照片中垂统堂哥的样貌。可惜垂统堂哥比父亲早逝,与他始终缘悭一面。

逢年过节,父母总让他在泛黄的信纸上给外公和堂哥写信。“我们拢好,恁免担心,要顾好身躯…”同样的字句,他就着烛光,从小学写到中学。父亲作古后,他再不曾帮着寄信汇款。外公已逝,母亲也不愿再回乡探亲。就这样,纵使对父母口中那些未曾谋面的亲人充满好奇,他却不敢贸然前来。直到这几年,母亲偶尔接到来自远方的电话,传达家乡某位故人归土的消息。望着母亲黯然神伤的样子,才惊觉自己再不来望,父母口中的那一代亲人,恐怕就无缘相见了。

堂侄载着他们驶向山区,身子上上下下地在陡坡上颠簸。蜿蜒的路绕到天边,曾经见证父母远行的黄泥路,如今是通往亲人所在的迂回曲径。车子停在半山的红砖屋前,门口佝偻着背翘首以盼的青衫老人,就是母亲出嫁后最谈得来的堂姐。曾是交换心事的美丽少妇,如今堂姐已两鬓斑白,笑容可掬,眼眶湿润地紧握他手:“恁就是阿英的儿子啊,恁是阿英的查某孙啊!都这么大了,恁能晓返来,真是福气哟!”

表弟代表主人家招呼大家吃饭。还未坐定就闻到一阵醋香,银色大碗中盛装着父亲至爱的猪脚黑醋,酱汁稠郁。表嫂端上一盘炒白粿,浓浓的米香配上蒜米与碎肉,美味诱人。吃着道地的家乡菜,才恍然惊觉母亲近年来终日泡在厨房,不过是想在道道永春美食的翻炒中,找到一点故乡的滋味。女儿经历一路奔波,虽然看似忙碌地逗弄堂姐的小孙女,还不时拿着相机为每一道菜拍照,但对所有菜肴只是略略沾唇。席间表弟如数家珍的分析起各人的辈份,看着殷勤张罗的亲戚们,他举起酒杯,却不知说什么才好。最后还是在众人的祝贺与他的感谢声中一饮而尽。

饭后堂侄带着他去庙里酬神。五彩蟠龙红绸高挂,圣王公的金身塑像伫立在黑木黄框的神案前。点起红烛,表弟递来一炷香,他和女儿跪落在神明面前,三拜还愿,祈求圣王公庇佑扎根于此与浮傍他乡的亲人们,世代平安健康。庙里的修缮捐款匾额上刻着父亲的大名,原来是垂统堂哥年年为他们求取平安灵符的一番牵挂,不曾宣扬。女儿站在热气蒸腾的炉前,娴熟转动的双手洒下一叠金银纸。堂侄替他买来两串红鞭炮,用香点燃,噼啪声四起,烟雾缥缈中红色的纸屑漫天飞舞,昭告族人子孙的归来。

走出庙门,众人带着他穿过崎岖小路,回到父亲儿时居住的祖厝。空气中传来微弱的异味,残缺的灰瓦与斑驳的墙前,放野的鸡鸭乱窜。女儿止住跳脚的举动,与他一齐踏过门槛。祠堂上,列祖列宗的牌位已蒙上厚尘,两旁院落久无人住,墙角仅余稀稀落落的几块泥砖,屋脊欲塌。堂侄翻出族谱,双手抚摸着泛黄的册子,他看着一个个熟悉而疏离的名字。女儿很快在其中找到公公大名,父亲的名下以浓墨挥写出“外洋”二字,力透何止纸背,直逼他不察但已渐温湿的眼角。

堂姐领他去看父母的新婚房。两人立在门口,女儿无声搂住他的肩膀。旧衣柜空荡荡地立在那里,没有窗户的空间密不透风,只能走几步,曾供父母结婚的雕花床偎墙落脚。新房已成旧房,六十年后细工打刻的床架,还躺在储物室里,父亲离乡前曾不舍地嘱咐堂姐将它收藏。

伸手碰触那堵深褐色的门板,徒沾一手粉尘。堂姐说父亲回乡时曾几度一个人站在房外,抚摸着门板,潸然泪下。他此生未见父亲落泪,原来几十年来在妻儿面前隐藏,曾在这里肆意流尽。生存的艰难造就出无从规避的凄楚,结束探亲的两年后,父亲逝世,无法履行再度回乡的诺言。

夜黑山路难行,于是他们赶在傍晚时分离开。临别前他掏出红包相赠,长辈们连连罢手不收,只说如今大家生活都好,不必如此客气。一番辞让后终于收下,转过身又塞进女儿手里。好意只愿心领,亲戚们听闻女儿在上大学,都让她好好努力,说要将来光耀门楣。

山路十八弯,很快便望不见挥手相送的众人。女儿瑰丽的瓣花发饰戴在堂姐小孙女头上,而他手里握住堂姐亲手腌制的菜干,算是接通了情谊。酸咸的滋味充塞鼻头,一如多年以前父母探亲返乡时,行李箱里内那股潜伏的海潮湿气,久久不散。

(三代之间的归去来兮,自有飘风吹衣和厚土印迹,路迴迢遥气息壮阔,离散返聚隔了一段斑白世纪,田园未芜,取径依旧,一步前后踏出的昔今,踪影交错如叶落纷纷大树盘根,直从肺腑引出人世时移的唏嘘。情感的返朴归真,文字的行路不休,确是书写的最始和最终以及必经和必归之途。)

陶陶的从此之后



穿越

“吱……”

这个梦,好长。

一阵春风吹来,我放眼打量四周,怡然自得。既然来了,就潇潇洒洒地逛它一回吧!犯不着急着醒来,我想。或许因为是梦,我觉得身体异常地轻盈,这副老骨头一下看花、一下看树的,居然愈发精神奕奕、神采飞扬!

哎哟哟,这是谁家的园子啊?养了这么多奇奇怪怪的畜生,还关在铁笼里。我停靠在一座假山边,原想就这样欣赏对面那四只骄傲的孔雀,可是猛虎兄却冷不防出现在身后,吓得我迅速闪躲。回过头才发现,其实猛虎兄身处铁笼,我这才松了一口气,不过那假山在旁顿时成了不大不小的石块,令我诧异万分。话说回来,这园子的主人真了不起啊!但经猛虎一吓,我再不敢逗留了,飞快地穿越出这片园子。而当眼前再度恢复光明,接待我的不是兴奋,而是一点点的着急。

面对强烈的陌生感,我愣住了,为了不让人发现,我于是躲在花丛中静静地观察四周的动静。庆幸的是,他们也没发现我的存在。一面湖本是没什么好惊讶的,但是我看到的这面湖,居然是方方正正的,还有几个男人赤裸着上身在水里说笑,真快活。正巧我平素也喜爱逍遥,这几个男人无疑是人海中的知音。我正想过去攀谈,却来了两个不速之客。这两个女人居然厚颜无耻地走到衣衫不整的男人身边,下一秒就把衣裳丢在一边,让白皙的肌肤曝露在阳光下,继而跳进水里。这……简直是伤风败俗啊!

我当即转过身,心中默念非礼勿视。不过那两个女人衣不蔽体,那几个男人居然还能泰然自若地高谈阔论?毫无廉耻之心……难道,我竟误闯到了南方蛮夷之地?

算了,既来之则安之,姑且观察一下蛮夷的生活习性,于是我离开了那令人难为情的湖畔。蛮夷喜欢方形,从方形湖到方形柱子,还有一路上无数的方形路牌。蛮夷还喜欢挤进长方体的空间,这令我百思不得其解,正想上前考察,却被一道媲美唢呐的声音喝止,下一秒长方体空间也随着一股黑烟快速的移走了。蛮夷的建筑也够奇怪。我从没见过这么高、这么粗壮的柱子!柱子上还有那么多透明小格子!我不明白他们在路上筑那么多柱子的用意,但是以我这个中原人的立场来看,他们是毫无品味可言的,尽管我家只是个简陋的茅屋。不对不对!我怎么可以以上望下?理应是万物平等、万物平等、万物平等……

一路上的杂声颇不宁静,我果然还是喜欢清远幽静的地方。蛮夷所居之处男女混杂,让我极为不习惯。尤其看到妇女光天化日之下,穿着暴露的奇怪服装走来走去,我的眼睛都不知道该置何处才好。还有许多对男女居然大庭广众下牵手,甚至做出更亲密的举措。荒唐!无耻!这是我有生以来第一次觉得,孔丘的礼义廉耻和礼乐制度是有必要的。不对不对!还是要无为、无为……要自然、自然……

可是如果是这样的话,我也吃不消啊!管他的!我先阻止这些狗男女再说!你们你们,难道毫无羞耻之心吗?男女授受不亲,别在这里丢人现眼……

“今晚到我家来吧!宝贝!”男人亲昵地在女人耳边细语。

喂!没听到我说话吗?你们这些蛮夷!

“讨厌……”女人娇羞的姿态搭,配上她说的反话,反而让我有感而发。难怪孔丘说惟女子与小人难养也!不对不对!我怎么可以赞成他!

男人和女人对我视而不见,径自亲昵地离去。我自讨没趣,心想这些蛮夷实在不可理喻,又到别处闲逛。

咦?这是学堂?怎么?女人也可以上学?不可思议的是,授课的也是个女人!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我进去,谁也没有在意我。也好,我乐得自由。不过,你们在学什么呢?我问。没有人回答我。我不死心,仍旧走到一位男同学身边问。真是个粗暴的家伙,我只是问一问嘛,居然想赏我巴掌?真没礼貌,幸好我闪得快!算了,我直接问你们的夫子!

请问夫子,你在给学生上什么课呢?

夫子没理我,依旧讲课。

“老师,‘庄周梦蝶’是什么典故?”学生问。

“大家先来跟我念一遍。”老师说。

“昔者庄周梦为胡蝶,栩栩然胡蝶也,自喻适志也!不知周也。俄然觉,则蘧蘧然周也。不知周之梦为胡蝶与,胡蝶之梦为周与?周与胡蝶,则必有分矣。此之谓物化。”

这究竟是……我实在糊涂了。

“老师,有只蝴蝶在你耳边飞来飞去耶!”

“就是就是,那只蝴蝶刚才也一直在我这里飞来飞去,烦死了!”男同学说。

老师笑了笑说:“这有什么关系,反正我们要讲‘庄周梦蝶’,这不正好应景吗?”

“哈哈哈哈哈……”

我仍旧一脸疑惑:“吱……?”

(庄周妄语诡诘,游戏趣言实有恢弘大义,道学与孔孟或曰诸家本就无异,入世同归但出世殊途而已,另外还有文字的巧拙差异。虽然书写也是狂想,甚至也像对于存在一种不求甚解的诠释,但是读有所思写有所记,毕竟过于方便不费力气。)

Sunday, May 8, 2011

昱琪的从此之后



孩子

下午放学回来,保姆家出现一个陌生的身影。男孩异常瘦小,静静地坐在沙发上,低着头专注地玩弄指甲,并没有注意到我的存在。

保姆说他是俊义的弟弟,名字是俊宝,阿姨刚从马来西亚的家乡带来新加坡的小儿子,拜托保姆帮忙多看一个孩子。俊宝和俊义从此以后,都会一起到保姆家。我们这群被看护的孩子当中,俊宝最小,与我们相差至少有四岁。晒得焦黑的肌肤,圆亮的双眼搭配小嘴巴,算是一个可爱的男孩。

俊义突然冒出一个弟弟,我觉得有点怪怪的。俊义通常都不与俊宝多说话,兄弟俩除了一起回家几乎没什么交集。但俊宝也确实让人难以亲近。

长型餐桌尾端的地方是俊宝的特定位子。当我们陆续吃饱离开厨房时,他还在位子上嚼着那一盘饭菜,不知道是不是闹情绪的关系,用上一小时多都还吃不完,让保姆感到既头痛又生气。

在吃饭时的他总会散发出难解怪异的忧郁氛围,像是陷入一段漫长的折磨,不只他难受,我们看了也觉得辛苦。俊宝已经过了需要喂食的年龄,但是如果不喂他,或许直到太阳下山了,他还没能把饭吃完。保姆总会花上十五分钟的时间,非常有节奏的把一汤匙一汤匙的饭,从撑宽的嘴巴塞进去,让所有饭菜顺着食道,滑入那一个必须被慢慢填满的胃袋里。

俊宝喜欢沉默地呆在角落,不做什么事,就是忙着清理指甲。一丝不苟地顺着微弯的曲线,俊宝似乎享受挖尽灰尘污垢的快感,接着就把手指伸进齿间,专注的磨咬着指甲的边缘,一只手指接着另一只手指,仿佛在这个重复的动作里,找到了自己生存的意义。

有一天,保姆家买了电动游戏,大家都兴奋莫名,呼声也就此起彼伏。

“Round One. Fight!”

街头霸王的隆与古烈在对决,也是弟弟与俊义的战争。隆使出升龙拳,古列中击飞天然后倒地。又来一个波动拳,古烈敏捷的高跳闪过,回送一计音速手刀……你来我往紧凑的格斗场面,果然就吸引了俊宝。只见他默默地离开呆坐的角落,走到俊义的旁边坐下,看得痴迷,目光执意紧跟着电动人物的每一个跳跃和攻击,眼皮一刻也没舍得合上。

两架电动遥控在我们之间传来传去,却没有一次传到俊宝的手中,满心的期待变成不耐烦的等待。突来的一股冲动,俊宝用抢用撤用打,尽管身材瘦小却不甘认输,说什么都要把遥控弄到手。听到吵闹声的保姆赶忙从厨房跑出来瞧看究竟,知道是俊宝先动手后,愤怒地把正咬着微抖下唇的俊宝拖到房间去。

俊宝被强拉进房间,整个人哽咽了起来,黑白分明的眼珠在这一刻变得模糊。看到他如此受屈的样子,我心里突然泛起了一点怜悯,蹲了下来给了他一个拥抱,轻轻地抚拍着他的背,带着如同保姆喂饱他吃饭的节奏。俊宝的右脸躺在我的胸口里,很快地就平静了下来,冰冷苍白的脸颊变得温暖红润。

从那次开始,俊宝大多数的时间都呆在房间里,他也不再对任何事物表现兴趣。坐在房间冷冷的大理石地板上,俊宝有时靠着衣橱读故事书,有时对着衣橱兀自开关抽屉。

我们在客厅看电视时,总是感觉好像有人偷看。我回过头时,原来是俊宝,但是却马上转身别头,转移的眼球瞬间一时不知要望向哪里,然后停在手中的故事书上。看得出来,俊宝内心其实想要跟大家亲近。

“他的爸爸是个没用的流氓,生下来了又不愿意养,所以才把他送给人。”

从超级市场回家的路上,保姆的这段话令我惊讶,因为我没想过,俊宝原来不是阿姨的亲生儿子,心里对他的怜惜,又多了一些。

保姆得到婆婆家跑一趟,于是我先把大袋小袋的东西拿回家,搁在厨房桌子上。我想先洗个脚,可是却马上擦觉异样,出门前明明还吊在厕所门上,已经洗好晒干的胸罩,竟然不见了。

或许是谁收起来了,我推开房门想要在衣柜里找找,不期然却发现俊宝坐在地上,手中捧着的正是我的胸罩。

手指顺着胸罩布绸的纹路搜索,俊宝长短不齐的指甲,温柔仔细的抚摸着罩杯的边缘,接着翻过来让手背在凹进的弧度里栖息,好像想要触摸残留在里边的温度,但是却什么都感受不到。俊宝的身躯开始剧烈的颤抖,连脸部的肌肉也在抽动,黑暗深邃的瞳孔里,透露出的是一种汹涌难抑的饥渴,强忍着的水珠在眼角聚汇,在看到我的一霎那间,马上随着脸庞缺堤般狂泻而下。

不知是哪里传来的一股力量,我转身关上门,抓着衣角徐徐的把穿着的T恤向上扬拉,微湿的发梢利落的打在背上。他只不过是一个小孩,被世界遗弃了,我一边告诉自己,一边解开扣子,肩带依偎着倾斜的肩骨线条了滑下来,胸罩在俊宝纯真的视线中,掉落在冰冷的地板上。

(因为人世残酷拒绝喂哺,孩子必须依赖胸罩的慰抚去学习成长。书写的目的,其实一如故事里的『我』,正是在这个已经足够悲怆的时代里,用最赤裸的体温去暖一暖读者和俗心的渐凉。切记文字不可过于匆忙,需要慢慢关照看视,才能伏贴人性的弧线。)

欣颖的从此之后



恋雪

她下了飞机。

又是一个寒冷的冬天,雪一片片的坠落在巴黎的街道上。萧瑟的景色与她的心情不谋而合。也许是因为这样,才特别喜欢下雪天。

冷飕飕的风一直拍打她的脸,身体也因此不断的颤抖着。她穿着厚厚的寒衣,将冰冷的双手插入了口袋中,以快速的脚步来到了 Les Deux Magots。这间坐落于圣日尔曼小广场边上的咖啡馆,充满了生活情调和文化气息。传闻萨特和他的女友西蒙娜经常光顾这里,毕加索也在此与朵拉·琦尔小姐一见钟情。她选择了一个靠窗的位子坐下,像以前一样,点了杯热咖啡。手里握着热腾腾的咖啡,凝视着窗外的景象。咖啡馆门口的一对情侣吸引了她的目光,男生温柔的帮女生扫了扫身上的雪。这时,她想起了他。

五年前的那一天,也曾来过这间咖啡馆。当时,一踏入咖啡馆,耳边就传来了柔美的音乐“Et des que je l'apercois Alors je sens en moi Mon coeur qui bat……”。她环顾了四周,选择了靠窗的位置坐下,一边品尝那苦涩的咖啡,一边静静的看着吴淡如的《每一次相遇都是奇迹》,享受在这浪漫的氛围当中。当她正专注的时候,听到了熟悉的口音。抬起了头,看见了坐在对面桌的他。二人十分有默契的相视而笑,于是他站了起来走向她。仔细打量眼前的他,穿着一身休闲又不失端庄的西装,散发出一股独特的气质。或许是因为熟悉的口音,淡去了二人之间的陌生,反倒增添了一份亲切感。浪漫的情调搭配动人的音乐旋律,使整个咖啡馆沉溺在甜蜜的氛围中,勾起二人心中的一阵阵涟漪。

夜幕低垂,街灯纷纷被点亮了起来,宛如进入了爱丽丝的梦幻时空。咖啡馆外雪花纷飞,像变魔法一般,他的手中多了一把雨伞。他绅士的邀请她共撑一把伞。空气中弥漫着暧昧的气息。此时此刻,就连冰冷的雪花闻起来也是甜的。那年的冬天,雪花莫名其妙的成了二人的红娘。

一幕幕的过往片段,浮现在她的脑海里。逝去的爱情就像手中冷却的咖啡,剩下的只有无尽的苦涩。这时,熟悉的音乐“Et des que je l'apercois Alors je sens en moi Mon coeur qui bat……”又在心中盘旋,挥之不去的回忆再次将她淹没,甚至窒息… …

他们一起度过的第三年,他带她来到了海边。鲜红色的野餐布上摆满着他亲手烹煮的爱心和蛋糕。海风轻轻的吻上他们的脸,略带点冷意,他贴心依旧的为她披上他的外套。夕阳下拉长了的两个身影,伴着海滩上烙印着的足迹,让人有种天长地久的错觉。一个浪头打来,曾经走过的痕迹就这么轻易的被抹去。

就在这个瞬间,他拿出了戒指,向她许下一生的承诺。

“我想一直牵着你的手,一直到老。每一次你飞行时,我的心也随着你一起飞走了。但是没有定点的爱情,让我没有安全感。所以,你愿意为了我降落吗?”

她愣住了。她清楚知道,她爱眼前的这个男人。但是,自由翱翔的天空是她的生命的归属。于是,她拒绝了他。他不发一语,黯然地转身离去。落寞的背影,显得有些哀伤。

就算时隔多年,心痛的感觉仍是那么深刻。眼泪悄悄的滑落进那冷却的咖啡里,为已苦涩的咖啡增添多了一份惆怅。寒冷的天气隐去了泪痕,旅程还很长,她稍微整理自己的思绪,头也不回的走出了那咖啡馆。夕阳下,拖着行李的背影固执得很长。

早晨的巴黎充满着活力。在这生活节奏匆忙的都会风格下,人们像往常般绷紧了神经。她穿着整齐的蓝色制服,在空荡荡的巴黎候机室里,凝望窗外翱翔的飞机,心里没有一丝后悔。时间到了。她露出微笑,以优雅的姿势,走入了机舱,等候乘客们的到来。

飞机起飞了。她推着餐桌车,细心地为乘客们提供服务。这时,耳边传来了小姐,小姐……的呼唤,是一把曾经熟悉的声音。

她按捺不住拨动的心,转过身……

(巴黎浪漫徒添爱情泫然,走过来了还是不能忘记,无论飞得多高多久,远方的思念总有一个心痛的起点。世间情殇本就不同,彼此凝视多了就变成一种面目,可是书写的方式却有万般千种,最真挚的文字才是最动人的伤口。)

慧涵的从此之后



雨迹

“在那些往事中,我们也知道,有些已真诚地发生或遭遇了,不可能再完美地重演。”

说到北京的天气,没几个人会想到雨天,但北京确实有雨天,而且还有雨季。春季过后,夏季之前,北京有时会迎来一场过度性的雨季。2010年的雨季刚巧被他碰上了。

又是一个灰蒙蒙的雨天。哒哒、哒、哒哒,雨水无情地拍打着伞,逐渐形成一种旋律。伞下的人始终无法得到一点微薄的保护,全身都被淋湿了。但他还是失了魂似的,撑着伞不停地走着。就像北京的无数个雨天,他注定要在雨中游走,寻找一些明知道再也找不到,却也不得不这样继续寻觅的东西,像那个在北京巧遇她的雨天。

应该是他先看见她的。那年的假期,他到北京去探望朋友。那天他来到朋友就读的大学与他们会合。还记得那场雨来得很突然,虽然有带伞,但雨势很大,只好躲进一栋教学楼避雨,打算等雨小了再离开。一群朋友坐在楼梯上闲聊,一切都再正常不过,直到她拿着伞,走了进来。她并没有发现他,可他一眼就认出她来。不会错的,是她。那头蓬松的乱发没变,但头发明显长了,他才想起他们也有两年没见了。

已忘了她当天穿了什么衣服,只记得她拿的是一把淡紫色雨伞。她把伞折合起来,轻轻地甩了一甩,雨水四处飞溅,洒落一地。她的手也湿了,但她并没有多加理会,只是随便往身上擦拭几下。还以为她要去哪里去,但她却在门边徘徊,时不时看一下手表,好像是在等人。

他的全部注意力已经在她身上,朋友们的谈笑声仿佛离他很远、很远。在生活中他们必须保持一段清醒的距离,在梦中他也始终盼不到她的身影,谁料到他们终究在异乡碰面了。她的外表没有多大的变化,原本的黑框眼镜已换成无框眼镜,好看多了。劝了她这么多次,她就是不肯戴隐形眼镜,这个牛脾气还是一样。她还是那么熟悉,但他们已经陌生了。

两年来,那个片段不断地在他眼前重演着。

在第一次约会的地方,他们面对面站着。沉默了一阵子后,他还是开了口。

“我累了,我们分手吧。”

她先是愣住了,然后不断地苦苦哀求,最终还是无法挽回什么。就在那个时候,他发现她眼角含着一滴泪,原本只有一滴,但很快地,有三滴、四滴,泪水沿着脸颊的轮廓,稀里哗啦地倾泻而下。过了许久始终没有停息的痕迹,反而越下越大……。

“阿杰,看来这场雨会下一整天,我们还是走吧。”朋友们示意要离开,他也跟着起身。她还在门边,看来是免不了要碰面的,但他有些迟疑地往前踏步。一步、一步地,他们之间的距离慢慢缩小。之前,比这个更小的距离他们都有过,但现在这样的距离足以让人窒息。在离她越来越近的时候,她突然抬起头,看到了他。眼神触碰的那一刻,他已经来到她身边。他尝试在她眼里寻找一些温热,一些他们曾经爱过的痕迹。但她的眼睛像一面冰冷的反射镜,除了自己殷切的表情,他什么也看不到。

她只是望了他一眼,便把头转过去,不再看他。“静……”他很想再轻声呼唤她的名字。字刚到嘴边,却被他狠狠地吞了回去。

之前就知道旧情人碰面难免要寒暄几句,他设想各种见面场景,不断练习着早已设计好的对白,就是为了现在的巧遇。可是到了真正发生的时候,他竟是无语。悲伤的情绪和她的名字在他的胃里搅拌着,越是纠结,越是难受。踏出大门时,豆大的雨水打在脸上,顺着他的面颊流了下来。虽然反复地告诫自己不可以,但他还是不由自主地转过身来再看她一眼。她,始终没有回头。在雨中,她的背影与周围灰暗的大楼交融混杂在一起,渐渐模糊,直到看不清……

自此以后,他把许多雨天折叠,压缩成那一个雨季的雨天,可是他始终没有再见到那把淡紫色雨伞的主人。也许,他们就像是从她的雨伞滴落下来的雨水,随着太阳的升起蒸发殆尽,不留痕迹。

(晴天大雨说来就来,落成文字点点滴滴,记忆往往喜欢埋伏偷袭,书写就像勉强撑伞,纵然仍会湿透,至少心底还有一处清爽之地,可以生火取暖等待另一场雨。不过,打伞抒情不要过头,虽然雨天总有适合分手情人出现的理由,否则就是刻意借雨浇愁。)

Saturday, May 7, 2011

丽宏的从此之后



今生

她是一个沉默的女人。

干她这一行,其实是不适合做一个沉默的女人的。鸨母就常训她说,哪有像她这样的,客人花钱不是要找哑巴。然而鸨母说不出太难听的话,毕竟她的客人越来越多,远远超过其他姐妹。在她的身体喧哗过的客人,不愿服输像着了魔,不断上门光顾,精疲力竭的伏倒在她的胸脯和自己的汗水上,仿佛冀望能从她的灵魂遥远的某处,成为第一个听到回音的男人。

姐妹们没生意的时候,常聚在一起用最不堪的言语诅咒她,偶尔也会揣想,可三言两语后,还是会得出“就是贱,贱到骨子里”之类的结论。她一点也不被这些刺耳的恶言困扰,她只是可怜她们,正如他也同情那些男人。

可是,他们其实都不知道,她的沉默是因为她早已看透人性,甚至直直逼视到每一个人的死期,像一根蜡烛般燃烧到了哪一段,什么时候就快熄灭。小时候,她第一次把看到的真相说出来,隔壁的大婶隔两天果然就溺死。母亲觉得她不祥,拖着丢到窑子卖了钱,从此她也不再多话。

她深知,自己今生注定属于地狱。只为谋求一刻欢愉快感的男人,任意从她的身体里进进出出,她只是望着他们剧烈喘息起伏的胸口,看到他们在这世上仅剩的时日,无论长短,还是会在心里暗忖茫然无语,原来大家终将齐坠地狱。

“我要Angel。”

又是一个大醉酩酊的男人。她瞥了一眼被酒精麻痹的脸庞,脏兮兮的但还算清秀。她的目光移到胸膛时,愣了两三秒,慌忙从鸨母手中接过他疲软的身躯,扶着进房。

他已经醉得不省人事。照例,她帮他脱衣服,手伸进皱皱巴巴的裤兜,摸出了一只脱线的破旧钱包,里面收了一张年轻女子的相片。她正要仔细端详之际,另一只手游走到沾满尘土的外套,却触到了另一样东西。拉开上衣内兜的拉链,一个方形的小盒子掉出,她知道里面装的是什么,尽管从未想过今生会亲眼看到,亲手触到。

啪。

早就猜到的,却还是让她始料未及,戒指像是一颗心,安静的悸动在盒子里。

朴素的戒环上镶的,不是钻石,是她喜欢的白珍珠。很小的一颗,也并不是完美的精圆形,柔和温润的色泽在昏暗的灯光下愈发斑斓。小心翼翼从盒子里取出来,戴在左手无名指。多漂亮啊,她想。的确,她的手指纤长白皙,可是今生却偏偏注定与戒指无缘,多么可笑的宿命。

他看上去有些酒醒了。半张半合的眼睛布满血丝,四下扫了一番。目光落在她身上的时候,她从这双眼睛里,看到了这辈子从未看过的温柔。她知道他就快死了,翻出钱包里的相片,里头藏了一张医学化验单,她于是也明白了,他为什么不去找照片中的人。

她于是做了决定,她不能让他下地狱。

她褪去薄纱一丝不挂,解开他满是泥味的衣衫,珍珠的柔光慢慢滑到两人连在一起的背脊。拥他入怀的霎那,他喊出一个陌生的名字,她索性将他拥得更紧。五指像是要戳进他的肺腑里去,在他背上留下深深的凹印,仿佛自己就是那个名字,那个女人,拥有这等权利。

他也只是一个无助的皮囊,转身顺势把她压在下面,进入的时候,头一次,她感觉到有一种无以名状的潮热,从心头四下散开,到身体的每一个角落。那一刻,他的眼神紧紧锁进她的眼睛里去,不是贪婪地盯着她饱满的乳房,而是看着她,看到了她,然后在她耳边呢喃了她以为今生无缘听到的三个字,她愿意为之付出生命的三个字,不是修辞,是真的为之付出生命。

尽管他不清醒,尽管他说出来的话是以为对着另一个女子,可她不在乎。她权当这三个字是他对她说的,她的他,值得拿一辈子去换。于是在一阵抽搐停止之后,她微微张口吐出了只有她听得到的呻吟,也说出了那三个字。

她摘掉手上的戒指,放回方形的盒子,和那女子的相片,一并塞回他的衣兜里。她弯下身去,听着他一深一浅的呼吸,感到前所未有的,无与伦比的快乐。转身拿起他的化验单,她和这一切将一同消失,以及所有那些没有灵魂的男人的魂。

希望他睡醒睁眼的刹那,发觉只是做了一个噩梦,如此而已吧。

(地狱永远不会空,成佛升天不若缱绻瞬间,肉身菩萨以温柔渡人渡己,天使降身为了重燃一盏灯。最慈悲的爱情不过如此,男人的痴心总是女人的宿命,今生今世甘愿用尽。文字的皮相藏了欲望的呼声,我们其实何尝不是为了快乐而进行书写的孤魂,在这个始终看不清楚的世界,苦苦寻找一个注定的壳。)

伟利的从此之后


古城之恋

新甲快车的速度除了能跨越边界,也能穿越时空,带我们回到旧时的殖民年代。在南洋一带有不少地方曾是西方帝国的殖民地,但是唯有一处是众多“兵家”必争之地。无论是远至西方的欧陆色彩,或是来自东方的传统文化,马六甲都集于一身。

马六甲位于马来半岛的西南部,早在十四世纪末建立王朝,十五世纪初皈依伊斯兰教,开创了传流至今的苏丹皇庭。随之,三保太监多次的航行将优美的中华文化引入这蛮荒之地。由于马六甲得天独厚,是东西方汇集之焦点,因此它多次都成为西方殖民帝国追宠的对象。葡萄牙人捷足先登,荷兰人紧追在后,英国人则后来追上,不但带来了西方的物质文明,也带来了精致的西方文化。

我对马六甲的印象似乎在童年的时候就开始了,那还是懵懵懂懂的时候,当时的记忆似乎只滞留于一张退色了的照片上。照片是在一所庙宇门口拍的,追问下才知道,原来当时参加了到马六甲的进香团,同行的还包括外婆以及阿姨们。

其实,在成长的过程中,也有多次到马六甲的经验,但是似乎只是以过境的心情游走,并没留下任何值得回忆的印象。但是当电视上开始播出有关土生华人的纪录片时,我开始对其独特民族的发源地——马六甲,开始产生了浓厚的感情。在电视剧《小娘惹》掀起另一波“哈惹”风潮时,我便决定要从新认识这悠久的古城。

早晨的马六甲,街道上虽然一片热闹,但却少了大城市的喧嚣。街上可以看到在新加坡已经难得一见的街边小贩,嘹亮的叫卖声唤醒了一夜的宁静。街的一侧冒起的是浓郁的炊烟,另一侧则溅起摩托车驶过的尘土,这是一幅多么写实的景象。面前端来一碗热腾腾道地的娘惹叻沙时,在那飘香的汤汁中,什么环境卫生的洁癖随之都抛向九霄云外。

古迹是马六甲身上的装饰,也是文化的记忆。百多年来,东西方帝国无论为了贪图任何利益,都在马六甲身上留下了足迹。葡萄牙人在岸边的最高处建起了城堡。那里登高望远,能俯视全城,是统治者守城的重要的一处。到了十七世纪,荷兰人踏入这块土地后,为了能将信奉的天主教传入远东,便在海港边建起圣保禄天主教堂。如今,它就是马六甲极富盛名的红屋。

当然,中华民族也不例外,历时悠久的清云亭就是代表。清云亭是闽南式的建筑风格,到处雕梁画柱都能看见中式吉祥的凤凰图案。在细心的探查下,原来凤凰除了象征祥和之外,也代表庙中供奉的观音与妈祖。但更重要的是,其中还包含了娘惹文化的精髓。中华民族对龙追崇,娘惹文化却对凤凰情有独钟。土生华人为了纪念为国牺牲而下嫁给马来苏丹的汉丽宝公主,因此将凤凰图腾纳入日常生活里。

谈到土生华人,我们怎能忘了那多姿多彩的料理,而逛了一整个上午的古迹,是该好好进贡五脏庙了。娘惹美食融合闽南与马来菜的各家之长,是餐饮文化的一大融合。一盘简单的清炒蕹菜,加上了虾米香与浓椰浆,就将一般的中式小菜增添些许的南洋风味。餐后喝上一杯冰凉的香茅饮料,不但能为炎热的午后解暑,还能去掉口里遗留下来的余味。

吃饱了该是购买手信的时候了,来到马六甲怎么能忘掉富有特色的陈金福土产呢?虽然店铺经过了现代化的包装,但产品的品质依然令人垂涎。榴梿糕仍是我的最爱,甜而不腻,香而不呛,是手信的最佳选择。土产不但是道地的食品,也是当地人民智慧的结晶。利用最自然的原料,却能酿制出远近驰名的特色食品。

马六甲的美是多元的。葡式城堡让她多了份异国风情,荷兰红屋就像唇上的迷人胭脂,而清云亭则是那头上的凤冠。古城的魅力就体现在东西方交融之间,不但没在岁月的恒流中迷失方向,反而绽放出独有的光彩。马六甲与我的恋情,将会是如溪水般绵长的。

(历史的风土在时间淀积,古城仿佛从此不移,文化摆荡出东西,游人踏步出足迹,在记忆里谱出情意,在描绘里宣誓心意。虽然也可以大大声说出来,但是书写必须更像一场暗恋,让文字颠簸的去寻找爱人弯曲的迹。)

玮珍的从此之后


房契

“你不能反悔了。”他贴向她的耳边,悄悄地说。

“放心,我一辈子就在等這一刻。”隔着半透明的白色头纱,雪莉的语气显得诚恳,一脸幸福洋溢的样子。

此刻的窃窃私语看在宾客眼里,是多么的令人羡慕。他们正为彼此许下承诺,人生就要交集在一起,约定厮守到老。他们各自签上名,盖上章,这一纸婚约从此奏效。接下来一切都像快播,他们从马尔代夫度蜜月回来,雪莉就搬进这栋坐落在山顶上的三层楼独立式洋房。

这个大房子是她的家,但也不全是,因为她对于房子的一切都不是很了解。一楼厨房边上是两个佣人共用的,她们每次都乘雪莉睡午觉时,偷吃几罐鲍鱼。在院子后面住着两只博美犬,后来不知怎么生了个小狗。司机住在前厅旁的房里,每天负责接送她逛街等外出活动。二楼角落是管家阿姨住的,听说司机与管家交往甚密,有时还一起悄悄跑出去。唯独二楼的客房长期锁着。三楼主卧室是雪莉和老公的爱巢,房内落地玻璃前是一片蓝绿斑斑的无敌海景,她常乘老公不在时喝上半瓶红酒。

雪莉很满足地在大房子里生活,过着少奶奶的日子。即使老公常常早出晚归,她也从不过问,因为这是婚后协定。

一个午后,雪莉刚购物回来,意外地发现另一辆车停在外边,难得老公这个时候就回家了。她兴奋地跑上楼,经过二楼走廊时,一向冷清的客房内传来了断断续续的喘息声。她贴近去听,但轻轻一碰发觉门没关好。

这间客房是禁地,只有老公有钥匙,可是这次竟然没锁上。雪莉明白发生了什么事情,心情却仍旧平静,只觉得现实来得太快了一点。可是,毕竟女人都有好胜心,门间的隙缝透出一丝光线,雪莉终于按耐不住,将身子往前倾,眼睛凑近门缝间。在橘色的柔光下,只见两个身躯缠绕在一块,昏暗中看不清哪个是老公的身体。雪莉不自觉地吞了抹口水,但却在喉结处卡住了。

一个强而有力的手臂环抱着另一个,循着胸膛由上而下的抚摸,他们温柔地用唇轻啜着彼此的每一寸肌肤,两人不断重复着熟络的动作摆动磨蹭。迷蒙中雪莉闭上眼,试着感受从未有过的体温。澎湃的血液充斥心脏,使她负荷不来,好像空气只要稍稍渗入,便会流溢出来。耳边只传来了此起彼伏的喘息声,虽然明明是两个人,但夹杂着的呼吸深沉的仿佛就只有一个人。随即雪莉听到了一把低沉的嗓子说话了,她认得出是老公,字语间似乎在对话,然后另一把声音回应了。

不对,这不是老公的嗓音,好像是另一个……男的。

她突然惊觉,不小心发出了声音。刹那间在床上背对着的那个人,好像闻声而转过头来望向房门,她还来不及看清楚是谁,便害怕地捂住嘴巴,往后倒退了一步。她愣住了,刚才隐约好像有双眼睛和她对上了。当她回过神来,门缝间透出的光线变得刺眼。她再次靠近缝隙,瞄了一眼,房里的两人若无其事继续温存。

白天渐渐暗去,雪莉回到了卧房,走向窗边拉开了窗帘。路灯照耀下反射出了丝丝光线,原来外头下起了绵绵细雨,她开了瓶红酒,想借酒意抚平激动。她吞入一口红酒,让红酒在口腔内多停留片刻,最后全部咽下,霎那间苦涩从味蕾流窜到胃里又涌上了心头。她错愕,但昏热只维持了一下下,就随着阴凉的天气化散于稀薄的空气中,烟消云散。

雪莉喃喃自语:“这本来就是一场交易。”

本来就没有爱,只是无法抗拒这副身家和物质诱惑罢了。与其茫然地寻找所谓的真爱,还不如像现在这样,每天无忧无虑生活来得享受。可她是怎么了,看到那一幕后却在这里喝酒,这不像她呀。两个男人亲热的画面又再次浮现,雪莉感到一阵恶心。不知道是不是喝多了,忽然觉得胸口闷纳,五脏翻腾,于是俯下身靠着床角呕吐了起来。

吐完后的她抬起头,视线刚好扫到了床前大大小小的购物袋,想起了是今天下午刚买回来的名牌包包和服饰,是当季最新的款式,心里倍感安慰。微醺的双眸逐渐沉甸,朦胧中她带着笑意睡着了。夜幕低垂,雨也渐渐停了。嘴角边风干的红迹和外面未干的陆地一样湿湿的。

第二天炎热的早晨,太阳强烈得很,阳光稀稀疏疏地洒进房内,雪莉睁开朦胧的睡眼,模糊中面前的海景清晰了过来。她起身将窗帘布拉上,房间瞬间暗下来,一种莫名的空洞钻进心里怪痒痒的,于是她赶紧离开下楼。

老公亲切地叫上她一起吃早餐,不过餐桌边多了个不速之客,是一个长得白净的男生,看起来挺年轻的。老公这是摆明了让她知道的吧,否则也不会留他过夜。雪莉凝视着老公的双眸发呆,脑海里闪过的竟是昨天瞬间与她对上的那双眼睛。

老公这头一说完,那头又叮咛她别喝那么多酒,然后递了块土司给她。雪莉顿了顿,但脸上很快又恢复平淡,点了点头。雪莉只字不提,也没有要问清楚的意思,搅动着手中的咖啡,沉默中似乎所有的恩恩怨怨,都落入了那飘着香气的咖啡中。雪莉一言不发地用完早餐,然后说约了姐妹逛街,便离开了属于这两个男人的世界,驾着老公送的宝马狂奔而去。

车子在临街的咖啡馆停下,雪莉还是选择了同样的位子,轻柔的音乐在耳畔响着。一个身穿黑色制服的男服务生走向雪莉,自动递了一杯卡布奇诺到面前,心型的泡沫热腾腾的。

服务生接着弯下腰,贴近雪莉的耳边,轻声调皮地说:“你不能反悔了。”

雪莉看着眼前这个男人真诚的眼神,举起杯子喝了一口的卡布奇诺,从胃里到心里顿时温暖了起来。

(俗世仅是一个冰冷冷的大房子,大家各兼一角落力演出,逢场就得作戏,婚姻与爱情好聚不散,其实也就不需道破真假。但是,毕竟是女人的心思最有剧力,迂回翻转浅出深入,文字如能穿肠,书写即可剥开七情六欲的粉墨,后头永远都有好戏。)

Friday, May 6, 2011

熒熒的从此之后


按摩小姐

媽媽說,有些地方不是小孩子獨自去的,如要去,必須有家長陪同。

比如說,按摩場。

到越南旅遊時,導遊叔叔介紹大家晚上做全身按摩。由於晚間並沒有安排參觀活動,縱使價錢稍高,大家仍興致勃勃成團出發,我們一家當然也不會錯過。

晚上的胡志明市如吃人的魔鬼,還有電單車搶手袋的鬼,也有拐帶小孩的鬼。街道跟我們家樓下的馬路也有天淵之別,這裡沒有太多街燈,周圍漆黑一片,只有一群一群電單車頭燈在路上飄過,一大團鬼火如遊行般肆無忌憚展露人前。當我跟家姐分享這想法時,她卻笑我看鬼片看上腦了。

在暗黑街道左穿右插,終於到達按摩場。他們好像專做遊客生意,人人都笑容滿臉,但我卻感到異常心寒。那些姐姐們對我的目光都特別溫柔,那種溫柔卻含有一種滲透力,侵入我的心臟,繼而逐步封鎖每條神經,令我全身彊硬,她們會否待我爸媽按摩時,找機會捉住我?此時我貼近爸爸走,不再敢看她們一眼。

由於我是小孩子,不適合做按摩,只好坐在爸爸那間男賓房裡等待,媽媽和姐姐則在女賓房。看著一式一樣的姐姐們魚貫進場,我已分不清這是新一批姐姐,還是剛才對我施展電眼的姐姐們了。爸爸跟其他叔叔都將腳放進熱水盤裡,爸說這是用來消毒的。突然,背後傳來一聲不鹹不淡的廣東話:「鮮生(先生),水夠唔夠熱呀?」說話的是個年齡與家姐相若的姐姐,沒有閃爍眼睛,同時也沒有一絲笑容,看到坐在一旁的我,微微地笑了。有了這樸實笑容,我才放心下來。

房間不大,也很寧靜。姐姐們給每位叔叔和爸爸塗上青瓜臉膜,然後他們就如冷藏青瓜般,動也不動,鼻子甚至開始打鑼打鼓,發出吸盡氧氣的雷聲。整間房間就只有姐姐們──和我是清醒的。

看著她們用力地按,還好像中醫般尋找複雜的穴位,閱讀著艱澀的身體密碼。不久,她們開始聊天,用我完全摸不著頭腦的語言談天說地。就只有為爸爸按摩的姐姐一言不發,專心一致地按,看著她額上的汗珠如豆般大,比我跑100米後的汗還要大。

或許因為工作時總是很熱,她們衣服的布都很少,其實只是遮掩重要部位,其餘都是肉。同樣的服裝我曾經在鄰座的阿強的公仔書中見過,那是三級書,書中的女孩都是性感無比,還有男男女女親暱纏綿,實在嘔心。看著她們按摩時胸前兩團肉搖搖晃晃,還要坐到叔叔們身上去,左抓抓,右推推的。難怪要用青瓜瞼膜封住他們的眼睛,讓他們甚麼也看不見。但為甚麼她們不將我的眼睛也封起來,讓我不用活受罪?

這時,外面傳來嘈吵聲。雖然房間好像有隔音,但仍能清晰聽見。我察覺替爸按摩的女孩突然彈起來,急步走到房外。半掩半開的門,上演著一場古時的黑白戲場面。一名壯碩男子手緊握著紙幣,怒氣沖沖的向著按摩姐姐發脾氣,姐姐用氣若如絲的語氣說了甚麼,男的一巴掌在姐姐臉上留下血紅色的指印。

她靜靜地回到男賓房,誰也沒有再發出聲響,就除了躺在角落那位同團叔叔的鼻鼾聲。她扁著嘴堅忍地完成按摩工序,這神情就像家姐每次測驗失敗回家時的臉容。我替她難堪極了,希望透過眼神來表達我的支持,但她好像絲毫沒有注意,為爸按摩的力度大了些,猶如嬌小女孩拍打沙包發洩情緒。

走到門外,大家對這裡的按摩有著不同的評價,說睡著了,甚麼也感覺不到云云。沒有人知道,今夜有一個女孩被打,也沒有人明瞭她的心情。忽然有人從背後拍了我一下,是剛才那位按摩姐姐。她塞了一顆糖果給我,說拜拜。

旅遊巴上,我仔細看著這顆糖果,問家姐:

「家姐,你將來會不會做按摩小姐?。」

「痴線!」她白了我一眼。

(当这个世界灰蒙蒙时,控诉也就显得矫情无力,同情只能延续一时片刻,仅有小孩子的眼睛黑白透彻看得分明。那些在人世暗角里隐藏妥当的悲哀,我们经常无视并且装作无知,可是书写须是如此一种怜悯,让心灵化作文字,去偷偷的瞧一眼,就能够照进一点光。)

陈惠的从此之后


阿嫲

我牵着你的手,走在一条静悄悄的走廊上,空气中弥漫着激人泪腺的烟雾,令人视线略感不适。灯光从紧闭的窗户间窜出,斜照在团团蒙胧的雾上,形成了淡白色的光,微弱的照耀着这条灰沉沉的走廊。你的手只有皮,没有肉。摸上去还索索响,仿佛干枯的树皮。皮下的筋脉很凉,隐隐传来的脉搏很弱。

前方频频传来的阵阵抽鞭声,我记得你告诉过我,这是仪式前的准备功夫,为的是要驱赶游荡于人间的亡魂。四周的灯光,色调半暗半明,渲染了地狱阴森恐怖的气息,不禁令我想起小时候,你曾牵着我的手来过这里。狰狞的漆黑使我感到害怕,可是你总会紧握我的手,面带微笑地对我说,“阿惠不要怕,这里有能治百病的神医!”往往尽如你所言,神医开了一帖担保药到病除的妙方,在我的胸前挂上了一个小葫芦,里面塞了一张我至今仍旧看不懂的符纸。

起乩仪式正式开始,随即,奏起了降坛之歌。乩童身穿青色道袍,坐在一张木椅上诵经作法。咋看之下,椅子和电视上看到的龙椅非常相似,椅背和扶手上都镶上了极具代表性的物体。马的头部,我记得你说过,象征了阴曹地府勾魂索命的牛头马面。乩童依循着慢节奏的拍子,缓缓摆动,渐渐的又成了上下摇晃,霎那间身子立起,在我还未回神之余,又把自己猛力的抛倒回椅子上,力道之大,双腿整个腾空。这个撞击的动作,前前后后重复了三次。乩童像是一具没有灵魂的驱壳,感觉不到丝毫的痛处。

大爷伯终于降临了,豪迈地拿起搁放在椅边的一坛酒,大饮几口后,便放声大笑。当下,助手赶紧为他点烟,擦嘴,用来擦嘴的纸,竟是我们烧给死人的金银纸。最后,大爷伯戴上了专属于他的青色高帽,上面写着“一见发财”四个大字。我还记得,小时候,带我来看病的你,总不忘向大爷伯讨上几个马票真字,如果大爷伯回答“无缘”,你就会露出失望的神情。

今晚,请来的是第六殿的大爷伯。第六殿的大爷伯?每每为此感到疑惑的我,认定了从第一殿到第十八殿的大爷伯,在逻辑上本属同一个灵魂。对于你的辩解,我只当它是欠缺科学化的思维,让人难以信服的荒谬之说。因此, 我好久没陪你来了。

“五号!”,助手叫道。

大爷伯是个口操福建安溪话的地府鬼差,因此我们惯用的福建话,在某种程度上还是无法与他交谈,需要助手从旁转述。一踏入屋内,首先看到,依旧是那放满了雕像的神台,有关公、太上老君、阎罗王、钟馗、大二三爷伯等等。大爷伯的雕像,和眼前的乩童一样,口吐舌头,头顶高帽,散发着阵阵令人毛骨悚然的阴沉寒气。唯一不同的是,大爷伯的雕像,舌头非常的长。小时候,我就曾被这尊面相可怕的雕像吓哭。

我们将病情讲解后,大爷伯便紧闭双眼在算盘上打了打,随手拿起扇子在你的身上拍了拍,像是在驱魔挡灾,再画了一张和我小时候,塞在葫芦里一样的符纸,让你拿回家,火化掺水饮入。那张符纸曾经一度使我痊愈,我相信它一定能令你康复。毕竟,这是你所奉信的神奇力量。我也愿意相信起乩这回事,绝对不是什么天方夜谈,只要病入膏肓的你能够快点好起来。

但是,助手却在我耳边小声说道,“我看你阿嬷,很难熬过今年的七月鬼节。”

顿时,我脸上掠过一层灰暗的阴影,原来种种的希望,只是杞人忧天的想法。你看着我,双瞳炯炯有神,许久未曾笑过的嘴,渐渐绽开,略带小女孩的活泼、开朗,笑得我好心酸,扭开脸去不忍多看。

我记得你说过,孤魂野鬼很难踏入供满神明鬼差的地方,所以接下来还有一个娱兴的高潮。助手们在组屋楼下的空地摆了阵法,抬了一张绑上两根竹竿的古铜色木椅,等待着有缘的孤魂入座。不一下子,椅子就剧烈晃动起来,在底下的散沙画出真字。你欣喜若狂,硬是要挤到最前排,我看着你佝偻的背影,有股说不出来的滋味,从心里渗出来,有点凉,有点冷。

今晚没有弯月,落叶覆盖在潮湿的地面上,紧紧贴着地面,静静的腐烂。我咬紧牙根,慢慢咀嚼那股苦凉滋味。那一天倘若真的到来,阿嫲,请你走好。

(文字恒是忘川河边的三生石,写满我们一辈子的喜怒哀乐,亦如孙女牵着阿嬷,静静的重走一回人间冥界,在背影消失之前尝试牢牢记挂,如夏叶在秋季后凋零的容颜。虽然无法治愈百病,但有时却能抚慰千愁,书写也须像开坛起乩,让最真实的情感入体。)

薇莉的从此之后


新村黑羊

常聽人說,班達馬蘭新村有三多:一多肉骨茶檔多,二多私會黨多,三多神廟多。新村里有間歷史悠久的寶福廟,在一次的神誕放生了一隻黑羊。

據說,這隻黑羊開過光,非常靈驗。通常它只是在村里走動,不隨便進村民的屋子,但如果有天它進到你家,是為了替你去霉運,帶來福氣。村里不管大人或小孩,對於黑羊的態度總是恭恭敬敬的,偶爾黑羊又會像小孩般要人們陪它玩。就算黑羊在繁忙的馬路上橫行,也不會有人對它按喇叭或繞過它。原本鼓譟的大家,在那一刻總是非常有耐心地,等待黑羊過馬路。那一刻,常讓人覺得寧靜祥和,但待黑羊一過完馬路,大家的耐心彷彿又消失了,馬路又恢復了忙碌。

“班達馬蘭新村,是全馬第二大新村。”小學時讀地方研究,老師是这般说的。對於我長大的地方,我不了解,同學們不了解,從外地來的老師也不了解。對於一直在身邊的人事物,我總是如此地認為理所當然,是生活的一部分。

新村,是英殖民地時代遺留下來的產物。當初為了防範馬共的籬笆雖然早已除去,但仍可以看見歷史留下的斑斑痕跡。新村里幾乎都是華人,还有少數的印度人,隔著一條街,就是大家俗稱的馬來區。聽說,新村以前是油棕芭,人很少。大部分都是以農業為生,或到森林裡採些藤蔓等原料去賣,通常,小孩是白天上課,下午就要回家幫忙,有機會受教育就是萬幸了。

後來,因為緊急法令下,大家都不再被允許進入森林。

村尾貧困的家庭比較多,鄰居往往都是自己的親戚,是非也特多。不管好事壞事,不用一哨子的時間,就會傳遍村子的每個角落,成為大家飯後茶餘話題。誰家老公在外偷吃被抓包,還被打到黑眼圈、誰家女兒才14歲,就被男人搞大肚子、誰家的兒子借了大耳窿而無力償還,逼自己的妹妹去賣身等等,大部分都是發生在村尾那頭。

然而,黑羊卻很喜歡在村尾的大樹下休息。偶爾妯娌之間吵架、小孩子之間的打鬧、私會黨之間的打架,黑羊總會在恰當的時候地走去用雙角去輕輕碰其中一方,大家都會心照不宣地基於黑羊的面子而停止爭吵。黑羊,彷彿是調解許多糾紛的和事佬,用它獨特的方式平息瀰漫在這新村中的紛爭,讓它恢復寧靜。

村里流傳著這樣的一個傳說,這隻黑羊其實在一個很奇妙的情況下被乩童選上放生的。那一年的放生,理事們本來是打算放生百隻白鴿,但在放生慶典前幾天,附近的嘛嘛檔檔主買來了這隻黑羊,打算把這隻黑羊在親戚婚禮時宰殺奉獻。那天中午當大家都在開會時,乩童忽然被神靈附身,告訴了大家黑羊是神明的將領投胎轉世,不能被宰,否則這條村會有無可收拾的災難。

乩童说完话便暈了過去。這件事引起了大家的揣測與恐慌,一來不曾發生過此類事件,二來因為當時動盪不安的社會,人心更為脆弱。於是,大家費了九牛二虎之力才說服檔主把黑羊賣出。恰巧地,那一年,國陣政府在大選中再一次地大勝,華小的撥款多了,也答應村民將在那年頒發長達99年地契。那一年的神誕,香火也猶如附著國陣政府大選勝利的氣勢下特別鼎盛。

99年地契沒拿到手,卻迎來了國陣政府把新村的這塊地賣給了發展公司,分階段地用了不同的騙取手段逼使村民搬離。一開始發展商下手的目標是村尾,他們趁大家都去上班的時候,切斷村民家的水與電;若家裡有婦女孩子的還不願意立即收拾東西搬離的話,那麼他們就直接出動神手摧毀他們的家園。聞訊而來的村民打電話報警,但警察一到反而替發展商鎮住了村民,不讓他們闖入阻止發展商。就在神手準備開動時,卻發現不知何故開動不了,而黑羊就悠然地坐在神手前。

後來,也聽說了發展商為了驅趕另外一批冥頑不靈的村民,偷偷塞錢給道友縱火,使得將近四五百人在一夜之間流離失所,而縱火的道友在事發後莫名地死去。種種的事情後,大部分村民彷彿妥協了,搬離新村。黑羊,彷彿也在不知不覺中消失了。

經過歲月的洗禮,新村也變成了廢墟,放眼望去一片荒蕪,遠處總會閃爍著數盞微弱的燈光。偶爾深夜裡,彷彿遠處傳來陣陣的咩咩叫聲,是黑羊回來了嗎?

(道听途说原是故事的系谱源头,时间以齿轮碾过大地,留下了生活的蒙太奇,那些走过来的,除了是集体的共业重叠在一个又一个前赴后继的身影,还有一只暗通人性的黑羊。村庄神兽徘徊解难,文字也就沾染了神性,历史虽然一去不返,还有书写能够回头。)

Thursday, April 28, 2011

給你們和我



這當中擁有一種就算掏淨臟腑也無法完全窺視清楚的愛意。

文字的蔭影整齊散佈暈開兩旁,陽光叢簇的黃花初開,像是做夢一般我們彎彎曲曲的靈魂走過,匆匆的尋找各自可以暫時入駐的莖殼。用前世河邊撿起的一塊石頭,或者愛人潛藏在頭髮和齒間裡的氣味,交換模糊隱現的血肉。於是,我們一起飲下悲傷混拌快樂的汁液,試圖喚起還未成形的回憶,為了敘述這裡的今生種種。我以你們的青春彖養體內最憂鬱的一片澤地,蘊藉凝結一點能夠挨過冬天的溫柔。你們的嘴角都有一道不願離去的龜裂唇印,是我偷偷在月色裡留下來的,一半給你們,另一半屬於命運更加龐大無解的秘密。

這一刻或許不覺,但是你們終將受到詛咒。時間必然的衰敗須是過於倉促,步履縱然艱難如眼神飄忽,野草淒楚蔓延往前,倏忽也來到了渡頭。木槳劃開水紋,一圈又一圈的,我已經恍然聽到了背後的喧聲近近遠遠,不過卻不忍回頭。

然而,還有你們,彷彿蒙克的繪色木刻,兩個人之間總有一個是孤獨的。故事注定是要在不完整之前就結束,等待你們轉投來世修成人身。在一個不得不流下眼淚的時候,記得要把記得的寫下來,逐字逐句,那就是,我們的重逢。

Saturday, April 23, 2011

现身·说法


亲爱的K
/王语嫣

四年了,你身边总是环绕着不少仰慕者。

有意无意的,常把她们视为一群眉飞色舞的老妖,擅自给她们取外号。长发腰细奶大的是蜘蛛精,长腿学姐是白骨精,矮小可爱的学妹是河童伪装的甜姐儿。她们始终爱纠缠着你,这个不像唐僧的唐僧。有时候,会想那群狂蜂浪蝶,张牙舞爪,或许要的不是那块能长生不老之肉,而是为了潜入你体内窥视那滴不知谁留下的泪水。

你的悲伤有一种致命的吸引力。

上次与你小聚之后,受不了你亦如往常仓促的道别,便独自一人躲进一家小酒吧。酒精下肚,朦朦胧胧之际,想起年初之时,师傅给我下了两道难题——今年希望我能“接受”与“快乐点”。第二口的辛辣,不禁莞尔,是否接受了我们之间淡如水的关系,接受了根本没有可能的以后,我就能解放自己捆绑的灵魂,快乐点?

未曾与你提起,我在异乡曾梦过你,犹如唐僧与妖精般荒谬的梦。多年不见的我们,最后一次的相聚,是在你的葬礼上。来不及的道别,只能在你灵前草草上了炷香,然后目睹了一群流氓怎么在你灵位前换灯泡。来不及等待光的降临,便被眼泪唤醒。

酒保收回的酒杯,空荡中却多了一滴泪。送上的第二杯西班牙酒,细细小啜一口,让甜甜浓浓的酒环绕口腔,迟迟不肯吞入腹中。不想浇熄肚子里的忧愁。不想麻痹心中的哀伤。更不想清醒地思考以后应该如何面对你。一个人,游走在再见与不见之间,否认与接受之间,爱与不爱之间。

在25岁之前,决定开始猛练热瑜伽,借由各种肌肉的拉扯与扭曲,通过呼吸换气与喘息之间,想要燃烧自己的肉躯,更想把对你的情绪由汗水排出体外,戒掉对你的瘾。通通都戒掉。

不管下次我们再见与不见,我都不愿成为伫立在玛格丽特画前,日夜失眠的猫。

(2011-04-19 联合早报《文艺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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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天大圣』说的是,诸法依他起性,所以一切皆虚皆妄。但是,堕落才有欢愉,清醒就无法暗自快乐,书写在迴转间毕竟还是要看不透。所以,就让文字的归于文字,顺道也借这个幻身说法,去执破障之余,也不枉一番情谊。

你的文字风格有变,稳潜平实多了,不过情感的流露仍有自溺沉滞的毛病。借喻的母题虽有繁闹精彩之处,可是欠缺信手拈来的流畅,随意的穿插也还不够融通入味。陈腔式的抒情痕迹过露,勉强可算矛盾挣扎,自剖的力道却显然不足,像是芸芸众相模模糊糊的一般面目,没有凄凄个体翻翻滚滚的五脏六腑。『河童』不在西游妖精之列,『葬礼』和『灵位』难以对位,『换灯泡』不知何解,『酒』事与『梦』境略有典型滥情之嫌,『排汗』和『戒瘾』之间还需补充,『玛格丽特』和『猫』毫无铺垫,仅为结尾作出了匆促草率的收笔。

Wednesday, April 20, 2011

S2:最后终于还是来到了尽头


谢谢大家请我吃Pizza!


被囚禁在阁楼的乌鸦。--祎明
一条害怕游泳但必须游泳的鱼,认识了Hugh Prather。--Suriyani
我爱的那个他。--凯欣
一个关于变节与忘记的故事 : )。--婉婷
一段不期而遇的情。--志彬
偶然相遇后,在几年后再次偶然相遇的知己?
--怡君
他们是最会享受人生的人,在我们异样的眼光中闪闪发光。--铭娜
Silence breathing in the dance of my life.--书铭
一纸婚约换来的一生房契。--玮珍
阿乐看到侠士为收复剑打架。--茹虹
一个关于速度的故事。--敏惠
终点前烟似的清醒。--淑仪
暮年的彷徨。--承慧
他需要爱。--昱琪
渡轮上,他们相爱,并发生一起惊人的命案。--慧敏
一段在机场没有结局的邂逅。--意晴
人生中的一些人事物,企图以文字来回忆。--娴慧
死亡前的24小時。--贵丽

Tuesday, April 19, 2011

S1:最后终于还是来到了尽头



能预见每个人生命的女生碰到临死男人的故事。--丽宏
每个无法落实的承诺,比每个离开的背影还来得痛心。--爱莉
看到的,听到的,呼吸到的,吃到的,都是回不去的。--伊伶
当笔不再有水。当梦不会醒。当我们只是焚化后飘零的指甲。--逸玲
那是父亲出生的地方。--姝敏
画家的梦,邮票的信封。--慧涵
这个世界上白色最终变黄,红色最终变黑,比如白玫瑰和红玫瑰。--丹璐
想写有点穿越性质的故事。--陶陶
她们的故事,我为旁听者,再作叙述者,最后从我者成了故事里的他者。--宏明
我和婆婆去看起乩。--陈惠
写人民为保存家园而奋斗的故事。--薇莉
它把瞬间变成了永恒……--燕凤
爱情在岁月里奔驰
。--芷沁
哥哥与妹妹的友情。--慧妮
小教师身患重疾远走他乡。--惠芬
越南按摩女孩的願望
。--熒熒
平淡如洪涛,汹涌似溪流。--伟利
故乡的巴士。--幼贞
一个人的飞行: )。--欣颖
把想写而来不及抓紧的片断补全。--月丽
一条平行线上的交叉点。--智丽

Friday, April 15, 2011

我住在:淑仪




印象中住家楼下的环回道路是一只躺平的圆底烧瓶。接送父亲上下班的白色小货车每天早晚都会出现在瓶口的转角处,如贪吃蛇钻进那又长又细的颈部,沿着玻璃内侧的弯曲绕上几乎完整的圈子然后从我的视线溜去。

小学三年级趴在离天花板只有两截手臂的木床上,第一次完整地看到装在瓶颈里那条引着我视线出去的马路。父亲每天清晨就是顺着它的白线黄线,被载到另外一个世界去。他的消失结束在傍晚,载着他的小货车照常例在瓶口的报摊稍稍停顿,之后再继续开到我们住家楼下。早上步行上学经过的总是另外一条蜿蜒的道路,得先绕过小龙滑梯,并穿过几座组屋才能到达。眼前这条直直的道路却从来没有走过,最多也只能见到尾端咖啡店的灯亮,和前方组屋层层走廊上露出的粉红色与紫色的光叶子花。人行道上的那排沟渠盖子我从没大力踩过。

环回路中央种着两棵枝叶茂盛的雨豆树,常常切割了我的视角,对面的石榴花看不到,就只能傻傻望着叶丛想象后面的景象。叶开叶合之间夹着无数个午后的太阳雨,像极了母亲摆在窗口的生态瓶。原本很是喜欢这样的谧静,但是低垂的枝干打乱了傍晚时分的期待。小货车归来的时候有一大段路我都看不见,断裂的视线就是令人觉得不爽快。贪吃蛇怎么反而被雨豆树给吃了呢?

科学功课艰深难懂,课外作业淡而无味,而那条难以踏上的直路又只有趴在木床上才能见到。每天傍晚满怀期待的快乐逐渐消散,直到父亲在我手中放下了那几个硬币,吩咐我到报摊去的某个周末午后。

钟表总是定格在十点十分,而我第一次走出去的小小冒险就定格在这只躺平的圆底烧瓶里。那天路上的玩耍已经忘了,报摊大叔的样子也记不起了,但雨豆树的树荫我还记得。

我就是绕着它沿着玻璃内侧的弯曲,转了一个几乎完整的圈子,最后才成功地溜了出去的。

(记忆的框边是生活张眼的视线,既是父亲去返现实的端倪,也是小孩收放想象的世界。城市的雏型在幼小的心灵隐然成迹,无论是瓶形的轮廓,蛇吞的意象或者大树的阴影,都能当作是生命的筚路蓝缕,也可能仅是成长的一种线索。最后虽然转了一圈溜走了,但是在文字的回光返照中,似是更想永远停驻在自己的瓶子里。)

Thursday, April 14, 2011

我住在:茹虹


走道

脚车道与人行道肩并肩摊开,绕起稠密的组屋,形成一个四方框。早晨,当附近中学的体能测验将近,套上运动服的学生便沿着两条道路的分界练跑,一旁紧跟的教师撑开喉咙呐喊催促,施行军训似的,连在八楼睡眼惺忪的我都醒了三分。年轻人胜在燃不尽的青春,妇女和叔叔们也有份不认输的狂热,在晨光下积极地迈开征服的双腿。

回家路途中,此走道也是我必经之处。偶尔走着走着,耳朵拾起微弱的引擎声,一个带着鸭嘴帽的老汉驶着轮椅从我一侧窜过,擦肩而过的身子靠在椅背上颇挺拔,恰逢树叶捉着风落下,背影里息在踏板上的脚踝添了几份潇洒。至少在后头停下脚步喝水的我是如此想着。

路途中会经过一家养老院,几年前落成,起初还以为是隔邻的中学扩建。建筑的外观不论是窗户凹凸角墙檐都设计井然,精致得像间玩具屋。每每放眼望去总瞥不到人影,惟有百分之一的机率中才会看到老伯探出身迎风眺望。也许是察觉到我的目光,也许是前面横躺的大水沟所吐出的刺鼻臭味又渗入风里。隔壁学府篱笆上的布条挂得笔挺,秀出数据与优等生的笑相卯足全力宣传,洋溢的情绪高亢,似乎青春就是场竞赛,而养老院则沉浸在人生最后一轮的清静。

突然想再绕着走道,到对街组屋二楼昏暗的单位买支冰棒,但也不晓得那位不怎么友善的阿姨是否还在,毕竟最后一次光顾是小学六年级的事了。

(生命的众相就在生活的四周,回家的路上像是在时间的边沿直走,前后左右都有终始和行进的光景。走停转念,脚移意动,情绪按奈不做张露,悠忽之间的眷恋,将城市的细目和记忆的刻痕尽览其中。创作仅差一点专注的神气,就像结尾不知走到何处,否则就能贯通灵犀。)

我住在:苏丽雅妮·佳憓


我想我们好像荡过了一些时光

小时候住在印尼小岛的某个乡村里。因为连基本的建设都没很好,所以没有游乐场这样的地方,但是整个乡村却都能游乐。山坡后的小果树上采一些小果子,参些泥土,就是我和庆的炒饭晚餐。隔壁邻居家是玩捉迷藏时的匿身地点,直到偷望到老妈拿着鸡毛摊子,才恍然发现自己竟这样躲了一个下午。最难忘的还是爷爷找来了一个废弃的轮胎,在院子的一棵老树上做了一个小秋千。我们开心极了,即使往往因为争着荡秋千得和庆拼个你死我活,但脸上挂彩后反倒像是胜利的旗帜在迎风飘扬。

一个又一个午后的晃荡,我们也都在秋千上慢慢地成长。后来得上小学搬到了城市,秋千也随着祖屋被开发,草草地埋葬在一片泥土瓦铄中。

环境依然简陋,比乡村稍好,但照样没有游乐场,更别说是秋千了。没有秋千可以荡,我和庆不免失落。但我偶然地在老妈的旧式缝纫机上,找到了秋千的影子。我们轮流坐在缝纫机的踏板上小心摇晃,咿咿呀呀的,倒也似模似样。可后来庆被缝纫机的转轮夹伤,我们也只能在老妈与藤鞭魁梧的影子中,提早跟童年小声道别。

我和庆经常这样,总是想为这份眷恋试图寻找移置的可能。但还没来得及,我们的生活就已然先移置,从十年不变的渔村小岛,来到另一个以转变为宗旨的狮城小岛。

初到新加坡,我们真心觉得新加坡真的是个好地方,因为组屋社区附近都有游乐场。有秋千的游乐场不多,但是足以让庆觉得是一场奇迹。我却说不上来,这个城市包容不下很多,或许包括了我们的记忆情感。果然过了几年,游乐场逐渐变成愈健身愈娱乐的康乐角落,连秋千也容不下了。

我们几经周转,从市镇理事会再转到建屋局询问,又回到市镇理事会。但除了换来他们一番奇怪的上下大量,始终都没能对于淘汰秋千给予我们一个合理的解释。倒是记得办公室里的一个大叔,看着我们这两只无头苍蝇说:“哎呀,玩秋千这么危险,不懂多少小孩子跌倒受伤,要建来做麽?你们两个很闲leh。”

我们也只能接受,这个喜欢兜转的城市已经不需要秋千。

狮城小岛依然习惯性地坚持转变。听老妈说渔村小岛也变了不少,来包二奶的狮城大叔多了,但离开渔村小岛投奔狮城小岛的青年也不少。城市的交集或许不过如此,你来我往的,不过是擦肩而过互惠互利,如此而已。

但就有这么一天,我也不相信这个城市会允许有这样的一天。午后暖暖的阳光洒在我和庆的头盔上,我们骑着小绵羊缓缓在Portsdown Road的小路上穿梭。这一带宁静幽僻,这几年竟也成了不少人逃离喧嚣的后花园。我环顾四周,好奇思索的不是这地方,而是人们心里其实都挂着一个儿时的秋千,只是不敢爬上去荡一下。

嘴里碎碎唸着不可能,庆不顾危险地回头示意我闭嘴,不时嘟嚷着他绝对没有记错。或许不变的是,庆还是比我有耐性。隔着头盔,我似乎听到他兴奋的尖叫声(还该庆幸的是,因为有庆,荡漾的感觉似乎不曾褪去),但我图的不多,这里的日子教会了我,找到的感觉能维持到隔天,那也够了。

眼前挂在大树上的,竟是和爷爷做的一模一样的轮胎秋千。午后的阳光暖暖伴着蟋蟀和蝉鸣的细碎,我回过神来,只见庆已经钻进轮胎洞里,兴奋地招手唤我过来,叫我用力地帮他推一下。

(从岛至岛的生活漂流,在城市的柳暗花明之处,还有一座心底的秋千可以荡。心思照旧不够沉淀笃定,文字多有袭仿不精的脉络,感觉因此有点口齿不清。不过,在一片乌烟瘴气当中,依然隐露了灵秀之气。)

我住在:婉婷

Fajar·干一杯

每一个地方都有属于自己的名字和故事,法嘉也不例外。对于法嘉的命名我老早就很好奇,以前企图问过街坊邻居,但始终不得要领,反而换来微微的嘲笑。后来长大了一点,才从一位马来同学的口中得知,原来自己摆了个大乌龙,Fajar原来并非英文而是马来文,其意思为“黎明”、“破晓”或“曙光”。

一直以来我希望自己居住的地方可以和历史有多一点挂钩,而不只是普通的地名。可是生活久了,我也渐渐发现心里想要寻找的答案,到头来并不重要。毕竟不管历史是如何归类法嘉的,她承载了我这十多年来的苦与乐,已是不争的事实。时光荏苒,法嘉的地理变化也蛮大的。原本属于“鸟不生蛋”的偏僻地区,因为轻轨列车的到来而变得更方便、更热闹。

邻里设施虽然越来越多,但我最喜欢的还是“法嘉购物中心”里的咖啡店。咖啡店可以说是个很奇特的空间,日常生活中好多重要的细节似乎可以在这里补上。这里每天都忙忙碌碌的,招待过形形色色的人。每逢到了周末,在这里遇到街坊邻居的机率也会增加,偶尔位子不够,还可以一起搭桌,联络街坊感情。一起在那一声声的饮料和食物叫喊声中度过周末早晨,真的会让人觉得精神奕奕。

晚上的咖啡店也是我和小学好友偶尔小聚的“老地方”。毕竟这里离我们的学校不远,以往我们放了学都爱在这里溜达,然后又依依不舍地回家。毕业之后,大家各忙各的,想要相聚实属不易,幸好大家都住在同一区,入夜之后还可以相约回到这里吃个宵夜。晚上的咖啡店和早上的比起来有着天壤之别。早上的咖啡店比较像是“师奶”们的天堂,她们买了菜就成群结队地坐在一起享受美食咖啡,顺便说说各家八卦。入夜的咖啡店反而变成了男人小酌两杯、发发小牢骚的地方。记得我和朋友们第一次半夜来到咖啡店,点了两支啤酒分享。周围的叔叔伯伯们一开始都会以异样的眼神看着我们,好像我们是误闯入他们的禁区的年轻人。可是去多几次,他们也就见怪不怪了。

渐渐地,我们为这样的小聚取了个小名叫“干一杯”(福建话gam zi pui)。每当朋友发来的简讯出现“今晚干一杯”的代号,我们晚上就很自然的会到那里报到。其中一个朋友还开玩笑说,这样的举动就好比他收到回营受训的通知一样兴奋。长大的我们也开始了解到有缘同住或相聚在法嘉,其实是种莫大的缘分。所以在这个咖啡店里,我们曾为流逝的童年干杯、为友谊干杯,最后也不忘为属于“黎明”、“破晓”或“曙光”的法嘉干多一杯。

(畅饮后的清醒,使到城市也有破晓的时刻。地方描写突出了一些物换星移的线索,借由个人的豪爽带出生活的率性,几乎是长于斯就有值得干杯的肝胆。不妨描绘真正的法嘉晨曦,人醉地醺也就相得益彰。)

我住在:敏惠


龙先生

每一个邻里社区总少不了游乐场。只要有小孩的地方,就能找到游乐场。游乐场是小孩的天地。每一个小孩都渴望可以永远住在里头,过着无忧无虑、快乐无比的生活。我也不例外。还记得小时候,我总会在心中默念一万遍,“请让分针跑快一点”,好让我等待已久的三点半可以及早到来,因为我要和我最爱的游乐场,龙先生去约会。虽然现在我已过了玩泥沙的年纪,但我偶尔还是会到游乐场晃晃,溜个滑梯或是爬个Monkey Bar.

随着时代的变迁,游乐场为赶上潮流而进行了大变身。整容后的游乐场简直判若两人,我还真认不出我的情人呢。以前的游乐场都是建在一颗颗的沙子上,小孩与大人可以随时堆积一座座的沙堡。现在的游乐场则是建在一片片的塑胶软垫上,没有公德心的人可以随时挖一个个的坑洞。塑胶软垫踩在脚底下冷冰冰的,很没有感觉,我还是比较喜欢会给我的脚底带来一阵暖意的沙子。以前的游乐场是用水泥作的,十分坚固。现在的游乐场则是用钢铁作的,容易生锈。钢铁老了会咿咿呀呀叫,担心受怕也因此不停地在头顶上萦绕,我还是比较喜欢长生不老,能给我安全感的水泥。以前游乐场的设计多姿多彩,看得我心花怒放。现在游乐场的设计单调无比,看得我心不禁往下沉。现在的游乐场让我想到Fitness Corner,我还是比较喜欢五颜六色的龙先生。总言之,原来的它胜过现在的它好几倍。

不知道是新面貌缺乏吸引力,还是孩童变了心,我发现游乐场现今已沦落为社区的摆设品,孩子们不再到游乐场玩耍了。住家楼下的游乐场总是空荡荡的,想要听到钢铁咿咿呀呀的叫声也成了难事。在科技发达的时代,享乐的管道不再局限于实质的物品,人人都奋不顾身投向互联网的怀抱。现在的孩子不再立游乐场为自己的天地,而是在虚拟世界里筑起自己的王国。看在眼里,我只有“悲哀”二字可以形容,现今的小孩不知道自己错过了什么好东西。

儿时的游乐场带给我无穷的欢乐,也赐给我无数的瘀青和刮痕。游乐场更是开拓我的视野,让我的想象力可以自由地翱翔。对龙先生的那份情怀,我想也只有70和80年代的小孩才会理解。

听说再过几年,大巴窑一带将会进行重组翻新。我得在龙先生有生之年多和它见见面,以后想见可是再也见不着了。唉,可惜啊!

(沙石堆砌城市,所以游乐场须由塑材打造,生活的冰冷是时代的需要。虽然慎思多少强作老气,但形容描述多有生龙活虎的恣意。排比对仗今昔景忆呈露了精彩的工整鲜明,但也有点不符童心的随兴。)

我住在:玮珍


隐藏在餐桌背后

老巴刹就在我家附近,从小爸妈都会带我们一家人到那里吃饭。老巴刹的夜晚被袅袅浓烟所覆盖着,朦胧的空气里散发出一种“焦焦”的气味。老巴刹西侧的路段在傍晚会封闭让沙爹小贩摆摊。听爸爸说,沙爹的由来非常有趣,当时由远方来的早期福建移民,见到马来人在烧烤肉串,因语言不通,后来看到肉串上有三块肉,就以福建话“三块” (sar tae) 命名,久而久之就被人们称为沙爹了。

封闭的马路上也会摆放桌椅让顾客选择在户外享用佳肴。沿路有好十几个沙爹摊位,每位沙爹师傅都会手持一把蒲扇,以纯熟的手势煽风点火,另一手则不停翻转着在炭拷盘上的沙爹串。因为常到老巴刹的关系,无意间发现,只要站在马路的一端一眼望去,就会看到一排排摊位煽起参差不齐、起起落落的烛火,仿佛上演着炽热的火光喷泉秀。由于所有摊位都售卖同种食物,所以会出现拉客的状况。

沙爹是爸爸到老巴刹的必点菜肴,但每次他都会指定要第九号摊位的沙爹,所以当我们遇到其他摊位帮手的“攻击”时,爸爸便会毫不理会地拉着大家勇往直前,三步并两步地冲向锁定目标。这可是我们的例常‘家’事。回想起来还蛮好笑的,但是很刺激。爸爸也都会不胜其烦地重复称赞那九号摊师傅的烧烤功夫到家、火候掌握得恰到好处、配制的独门沙爹酱多么的美味。一串串多汁肥美的沙爹在爸爸的嘴里咀嚼着,爸爸就好像一个美食专家一样细细品尝,露出了严谨的神情。当他吞下第一口,嘴角微微上扬,接下来毫不迟疑地蘸沙爹酱时,我就会知道这沙爹没让他失望。相反,他若是犹豫了,眉头稍稍皱起,那就代表沙爹还不够味儿。有时我会想,爸爸那么喜欢吃沙爹,也许和他的个性有关吧。烤沙爹时若火候控制得不好,肉质就会变得太硬,很难消化;如同爸爸有时火气控制得不好,他就会变得固执,发起脾气来,也让人吃不消。虽然是莫名其妙的联想,但每次看到爸爸津津有味地吃着沙爹时,我都会暗自窃笑。

妈妈最喜欢吃辛辣的食物,所以我长大后也偏爱吃辣。老巴刹的咖哩鱼头堪称一绝。鲜嫩的鱼头加上香辣的咖哩汤,香味浓郁、辛辣够劲。但是咖哩吃多了会上火。有时候,妈妈在教训我们时,便会像吃了令人喷火的咖哩鱼头似的,泼辣得很。但是鱼头对身体却有益处,补脑又护肤。妈妈的“打是疼,骂是爱”真真正正地发挥了“咖哩鱼头”本色。

哥哥则最像印度煎饼,因为一家子最黑就是他,加上他又干又痩的,和印度煎饼一样扁扁的。虽然印度煎饼看起来不怎么起眼,但是吃起来却别有一番滋味。哥哥就是一个外表看起来普通,但相处久了会发现他是个性格憨厚老实的好大哥,犹如印度煎饼般朴实无华又货真价实。而小我五岁的弟弟,和他的谈话基本上是没什么内容的,就只有打闹。弟弟天生皮肤白皙,我便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做“白斩鸡”,害得他每次想点自己最爱吃的海南鸡饭都扭扭捏捏的,深怕我会取笑他一番。

我喜欢在老巴刹的马路上用餐,有点嘈杂、有点烟熏,却给我温暖的感觉。在露天的餐桌上,我吹着带有焦味的晚风,听着周遭的喧哗,看着老巴刹外观设计的铁质图案神秘地在烟雾中摇曳,一切似乎完美得不太真实。

老巴刹是一座维多利亚式的精美建筑,让人联想起殖民贵族的豪华生活,但今天它却属于最平凡的开放空间,一个我和家人流连忘返的地方。

(城市善妆/装,老巴刹实是倚新卖老,但也符合某种情调。写来较似引介,生活的滋味略薄,不过以食物喻人却也充满精彩的地方口味。不妨掺入变迁的痕迹,从沙爹翻烤看齿轮翻咬,才有『背后』的意指。)

我住在:凯欣

车程

就像服役的国防部军人每个星期五bookout 一样,我也会带好周末所需要的手提电脑和一些其他必需品,准备搭上回家那段漫长的两个小时路途。其实有时真希望南大就在德光岛,这样至少还有专车送我到我家巴西立。

在巴士车站等车时,总是会转头看看,有没有认识的人和我一样,也要回家报到。他们有些打扮得花枝招展,应该是佳人有约。有些则是邋遢T-恤短裤,像是和我一样懒得打扮,反正回到家也没人会在意。在这么无聊的等待中,一如往常把耳机插进电话,听听933广播员聊生活琐事解解闷。

上巴士一抬头就发现每个人都和我一样,就像是复制机器人一样,都带着耳机。他们埋头看着手上那不可或缺的iPhone,总是有玩不完的游戏,像戒不掉的毒瘾,沉溺在自己的虚拟世界。或者望着窗外风景,看到的应该只有马路和车子,对其他事物不加留意,就算已经过那间警察局那么多次,却从没注意到它的存在。虽然如此,总比看着车里那些复制品来的赏心悦目。慵懒的下午,车上并没有很多人。巴士上那么多双的眼睛,虽然看着脸庞一闪而过的景物,路过那些马路却不知道路名,脑中总是呈现一种放空的状态。在不知不觉中,视线突然对车外的环境感到熟悉,眼睛对突然变得暗黄的灯光感到不适,原来已到达文礼总车站。

回家的路程一半都不到,我又搭上了更寂寞漫长,载着更多像我一样的机器人的地铁。踏进地铁唯一想做的,是找一个私人的角落,听着永远不停播放的电台歌曲,听着仿佛具有催眠作用的旋律,如同无数的乘客一样,逐渐进入与世隔绝的禁地。

(在路上应是乐趣,可是现代生活的意志却在路上消磨殆尽。描述颇能突出一种无知无觉的麻木感官,城市像是一场醒不来的噩梦。路程既定文字必然也需完成,意象的骇异一路还能发挥,不然则是半途而废。)

我住在:怡君

偷欢

踏入中学的第一天便是我探索自由的开始。

中学离家不再只是20分钟的徒步,而且再也不会有校车接送我上学放学。看到的景物将不再是那看了十多年的树木花草商店,玩的也不再是闭上眼也能看到的游乐场和民众俱乐部里的画画教室。

那天下午放学铃声响时,大家都满怀兴致地拉着刚结识的朋友去玩Crocodile,我却低调地收拾书包想准备乘她们不注意时溜出教室。脑子里正回想当天在课堂上发生的事,心里尝试预算妈妈的反应。如果她得知我今天做出的愚蠢事情,一定又会莫名其妙地骂得我狗血淋头,说我多管闲事,像爸爸一样每一次都要当hero。

“班长班长班长!等我们一下啦,一起下去玩。”新同学一面仓促地把书本往背包里塞一面向我喊着。最后,我还是无法溜走,只能背着书包,跟着一群女生去到学校草场的健身角落。大家找了个干净的角落小心翼翼地放下新书包,见我还傻傻的背着书包不动,便喊我快点,说要不然最后一个可要当那条鳄鱼了。

“你们玩吧!我今天得赶回家。明天再和你们玩。”

我记不起她们脸上的反应,只记得自己当时心里非常忐忑,像贼第一次犯案前的心情。我背着沉重的书包,捧着紧张时总是打滚扭来扭去的肚子,快速地往学校后门走去。走出了后门,肚子里的搅动使我浑身觉得非常不自在,也特别的奇怪。我一时慌了,却又一会儿开始郁闷了,想临阵退缩,便一气之下直奔上行人天桥,在炙热暴晒的下午一点钟跑过了天桥。脚底下在快速公路上奔驰的车辆和那热风直往耳朵里冲的声音让我觉得晕眩,喘不过气。也不知道哪来的力量,哪个脑部门下的决定,我背着乌龟壳又跑回了天桥的另一端,湿透了我整洁的白色校服。

烈日下,我徘徊在天桥上,努力地让自己安定下来。想着下了天桥后应该乖乖的去搭巴士回家?还是往组屋后边走走看看?

对于小时候居住环境的回忆,大多只限于白天里第十二楼那十六家户共用的走廊,以及夜里组屋楼下在四分钟内就能跑完一圈的公园。随着每年一个我爱吃的巧克力蛋糕和一桶肯德基,我渐渐厌倦这幼时所熟悉的地方,更渴望那拴住自己的绳子可以再长一点。

我缓缓地走下天桥楼梯,眼睛朝着快速公路盯着。如果巴士在我还没走完梯级的时候出现,我就回家。但如果没有出现……

我走过了巴士站后的游乐场,走进了新的组屋区,却失望地发现原来金文泰的组屋也和裕廊的大同小异。在组屋里停车场犹豫接下来的去向时,刚好迎面而来有三个舔着冰棒的小学生,让我有了新的目标。穿进了组屋里,我在几分钟后便找到的冰棒的来源—— Ginza Plaza。

在15分钟里,我逛完了银座大厦,来到了另一座天桥,看到了另一间中学。顿时,耳朵里又听见爸爸说这间XX中学,总是有小混混在附近捣乱,忙得这一区的警察总是不得清闲。想到这里,我记起了妈妈叮咛着我的脸,连忙看表,但心里却又很想继续往前走走。想着想着,我注意到了一个指向西海岸公园的路标,便兴奋地朝往那方向。

西海岸公园可是我从未在家里或在小学时听过的地方。海岸就代表有海洋吧?真的吗?当时的我就是这么的问自己。心里非常好奇,带有一点不可思议,又加一点胆怯。

到了西海岸公园后便兴奋地沿着岸边时而带跑地走了许久。最后背着乌龟壳继续往西海岸公园的游乐场游走一番,玩了flying fox后接着拘谨地荡秋千。虽然深怕弄脏了洁白的校衣校裙,但还是东蹦西跳地四处游走。最后还爬上了那座金字塔,坐在最高处那儿吹着海风开心地阅读新课本,时不时瞭望着那远方布满商船的海,想象在海上漂荡的船上过着生活的日子。

在金字塔上的感觉犹如日后再也不会有O-level会考之类的大考一样;不只看到的东西不一样,就连呼吸的空气也特别清爽凉快,甚至甜甜的,没有一丝的烦恼和压力。那感觉令我流连忘返。

傍晚到家时,我骗妈妈说大家放学后在课室里一起装饰我们的布告栏,之后还一起完成习字功课,也约好每天下课后一起做作业。心里虽然虚得像在爸爸皮鞋偷小便的小狗,但是为了不挨打,还是硬撑了过去。因为迟回,妈妈如我预料中,把我训的狗血淋头,再加上我告诉她我毛遂自荐当了班长,训话更是没完没了。但是,当晚却是我第一次抱着满足的心情入睡,期待着以后放学和回家之前的这两个小时。

(城市不容分神,新家旧地之间的偷欢,像是一场逃避为了自由的恋爱。虽然叙展动作略有滞态,行文却颇多鲜明有趣的形容。写作要写足的用心可嘉,但是描述常有多余攀附,较像一个贪欢的小孩。)

我住在:慧敏

油池

在搬来这里之前,我只知道这里的英文名叫 Yew Tee。搬来这里将近8年,也从来都没兴趣知道为何这里的华文名叫“油池”。直到写作这段文字之前,才顺手在网上搜一搜。原来在日本占领新加坡的时期,这一带是日军油料库的所在地,所以“油池”由此而来。我暗笑,原来网上的解释和我所预料的“一个油腻腻的地方”的解释相差不远。八年内的油池,验证了新加坡的急速发展;对此,我萌生起一种莫名其妙的骄傲。

有关当局似乎预料到这里的人潮有增无减,所以油池地铁站从简单的地铁站化身为提供各种不同服务的便利站。地铁站的一楼在8年内增添了8个店面;食阁、报摊、七十一、牙医所、面包店、眼镜店、Guardian便利店,美甲店。就这样,油池地铁站成为了许多人的“一站式”,我也常常听到人们说:“我去Yew Tee买东西!”、“我去 Yew Tee配眼镜!”、“我去Yew Tee看牙医!”、“我去Yew Tee买报纸!”、“我去Yew Tee弄指甲!”。不住在油池的人,就不会知道原来大家的“Yew Tee”是指油池地铁站。这也算是我们油池人多年来所累积的默契。

油池地铁站附近有个湿巴刹,每逢周六只要我睡得起,都会和母亲到湿巴刹走一趟;母亲忙着买菜和和三姑六婆串门子,我就是她的得力助手。虽然湿巴刹又湿又臭,但是我很喜欢跟着母亲一个摊位一个摊位地逛,因为每当母亲介绍女儿给摊贩们时,他们都会说:“好乖哦,还会跟妈妈来巴刹!”不过这个习惯,就即将改变了。

1年前,油池地铁站旁边新建了一座小型购物中心,叫“Yew Tee Point”(油池坊)。对油池地铁站商家来说,它是祸水;来抢生意的。对消费者来说,则是拍手叫好;提供了更多商家让大家选择。油池坊的杀手锏,就是百货市场NTUC。到附近湿巴刹买菜的阿姨阿嫂,许多都选择到有冷气的NTUC去;顺便也在NTUC附近的食阁用餐,再到食阁附近的商店逛逛,才回家。母亲也不例外,她现在天天到NTUC,虽然我还是她的得力助手,她也还能在NTUC买菜和和三姑六婆串门子,不过少了湿巴刹的湿气和臭气,我真不习惯。

如今,“Yew Tee Point”似乎已经成为了多数油池人的“新一站式”。之前的“Yew Tee”如今虽然还在经营着,不过人群寥寥无几。看来,这个“一站式”的决斗,不久就能分出胜负了。

(地府某层也有油池,社区沾染商贾臭气,两地其实等同一处。叨念重复的句式已成风格,虽是性格特色和写作惯习,往往也滋生另一番烫辣俗味。城市以大字缩写规划,生活不外是一个Point到另一个Point。)

Wednesday, April 13, 2011

我住在:娴慧

食事

因为母亲不常做饭,因此自父亲去世后,张罗晚餐的重任几乎天天落在我肩上。不过,这也称不上是件麻烦事,毕竟我对吃喝,是甚讲究的,不像母亲与弟弟。挑剔的人,就该自己去买,免得吃不惯他人买的。我不吃油腻的熟食,不吃饭盒,也甚少吃不健康的快餐。因为不吃饭盒,那么经济菜贩便常年成为我的拒绝来往户。平常的中菜也是挺油腻的。就在快要落得没晚餐可买时,就在Jurong Point发现了那家印度料理。

生在星国,早已吃惯了各国料理。有时,还吃的比本地料理还要频繁。像日本料理等,我们都热爱。说回这家印度料理,是一直开在那里,但一直都没去尝试。直到有一天,听人说起那家的印度煎饼很不错,才有试一试的念头,但还是有些为难地点了一道熟悉的羊肉Biryani,外加印度煎饼。

那家印度料理的生意非常好,天天门庭若市,除了印度人之外,也有很多华人和洋人光顾。虽然如此,对于不熟悉印度菜的人,点餐时,始终有些难。仿佛那些英文字成了一些不能参透的符号。

其实印度菜与中菜比起来,也是挺博大精深的。各种不同的配菜都个别地包起,绝不像饭盒般,各种味道杂糅在一起。印度菜是泾渭分明的。光顾的次数多了,也渐渐对那家印度料理有着一丝丝的好奇心。也因为煎饼都是现点现做的,几乎每一次都有充分的时间好好研究一下这间店。日子久了,也看出了些端倪。在这家店里,收钱的是本地马来人,作煎饼的是则是来自印度的印度人,而端菜的是中国人。就在这小小一方天地中,就像个联合国,也像早期的新加坡。不过,毕竟是来自不同地方的人,相处时难免有摩擦。连带的,也连累到了顾客。我就曾为了两个煎饼等了半小时,之后才发现,他们竟掠过我,都把煎饼端给后面的顾客。

不过,这闹哄哄的店里,还真有几分南洋的气息。

(生活不缺食味,可是地方样态不宜独沽一味。错别字句不少,全文较像食店介绍,尚可将吃习混进生活作息进行一番搅味。结尾试图适题,以民族杂处作为南洋写照,但是引思毕竟有点牵强和偏差。)

我住在:贵丽

白桥小孩

我从小就住在白桥(Cambridge Road / Pek Kio)一带。年纪还小的时候,我时常和父母亲到组屋对面的白桥熟食中心去吃早餐。我每次都会吃加了蛋的鸡粥,配上热牛奶,一边吃,一边看着来来往往的人们。提着菜篮的安娣、坐下来聊天的老爷爷、吵着要买新玩具的小孩子、看报纸的中年人,这些人大多数是白桥的街坊。当然也有一些住在其他地区的人,偶尔会到这里来吃早餐。从大约早上7点开始,整个熟食中心就热闹起来了。

当时,每个周末早上,风雨不改,我都会牵着妈妈的手,和她一起去巴刹买菜。因此,熟食中心和巴刹的摊主几乎都认识我。我仿佛成为一个小明星,走到哪里都有热情的uncle 和aunty 们向我和妈妈打招呼。在巴刹的附近,有一个文具店。文具店主是一对老夫妇。老伯伯非常疼爱我, 每当我经过他的店,他都会叫我 “ Channel 5!”(我的英文名是Chaneline, Channel 5 是我的名字的谐音。)我很喜欢这个老伯伯,因此我很常从他的店里买彩色本和可爱贴纸。

因为父母忙于工作,所以有时他们无法带我一起出去吃晚餐。爷爷会陪着我一起步行五分钟,到住家附近的“金三菱”煮炒店吃我最爱的铁板豆腐和菜圃蛋。吃完晚饭后,爷爷会带我去杂货店买糖果和玩具。管理杂货店的人偶尔还会给我折扣呢!

自从上了中学以后,因为课业繁忙的关系,我不再那么常和父母一起到熟食中心吃早餐,也不再和妈妈到巴刹买菜了。在我的印象中,我好像几乎每天都在家里念书做功课,很少到外头玩耍。组屋区逐渐的变化,我根本没有多加注意。

直到有一天,我和妈妈到组屋对面散散步的时候,我才发现有很多新店家的出现。那么旧的店家呢?店铺里的人呢?妈妈对我说,文具店的老伯伯,因为妻子生病去世而得了忧郁症,不久后也离开人世了。杂货店也搬走了,管理杂货店的人也已经不住在这一带了。就连卖鸡粥的摊位也结束营业。我望着眼前一排排新开的店铺,原本给我带来熟悉感的组屋区,现在却变得有点陌生了。

我带着失望又惆怅的心情,和妈妈回家去。我打开窗,看着组屋楼下刚建好不久的运动场所。这个场所原本是一片空旷的大草地。傍晚时刻,不论男女老少,他们都会到这个运动场所享用这些新的设施。我突然想起爷爷,如果爷爷还健在的活,他现在应该会在跑道上散步吧?

(物非即是人非,城市越发展往往越显陌生。感情的展露略为刻意,落差呈现也有些呆板,但是整体描述还算流畅。社区特色可再渗透,白桥不缺地方历史的厚度,后半的描述多了忧愁自闭,不符题目的开阔。)

我住在:月丽

群山环绕的地方

甲洞,Kepong。距离吉隆坡约30-40分钟的车程的一个地方。在我离开它之前,我的意识当中,我只属于小小的甲洞,我的世界仿佛没有吉隆坡,也没有马来西亚。

懂事以后,会翻翻报纸,在某年某月某日的某地方版上,看到了关于“甲洞”这个地名的说法。据说,因为群山环绕,群山之间围着的,就是现在“甲洞”所在的这片土地,形成了一个大窟窿,因此,有了“洞”这样一个解说。也因为被群山包围,因此马来文以“Kepung”(包围)为之命名。只是,我怎么从没见过山啊?从小,记忆中玩乐的地方是一片又一片的草地,草地四周就是人们居住的房屋。

在这里,我知道,天气晴朗无云的时候,在入夜以后或者破晓之前的时刻,在什么地方可以眺望云顶高原远处的灯火。我知道,在哪一条路上可以远远地看见双峰塔,曾经幻想,是不是可以在跨年倒数的时候,就这样把车子停在路边看烟花,还省了人挤人的窒息感。

姑姑的家拐左,走下缓缓的斜坡,在一棵大树下等粉红色的29号迷你小巴,通往市区。乘客和司机的默契好极了,连巴士站都不用。不过,这已经是很久很久以前的事情了。离大树不远处,有一个十字路口。十字路口以前是一个交通圈,所有的车子,仿佛都得乘一圈旋转木马,才能离开或进入甲洞。十字路口旁,是一座教堂。教会办了一所幼儿园。我们三姐弟都在那里毕业。小女生的制服是粉红色的衣裙,小男生的是粉红色的上衣褐色短裤。从我五岁的时候到现在,制服从来没有改过。每天放学的时刻一到,买豆腐花的阿姨就会骑着摩托车在校外等着,看着妈妈们牵着小朋友的手,带着一包又一包的豆腐花回家。

姑姑家门前有棵木瓜树,曾经种过释迦树、石榴树。邻居养了一只可以从早到晚吠个不停的狗。没有人的时候,屋子后门记得要上锁,有一次,猫咪从后门钻进了厨房,叼起灶上的鲳鱼,然后从后门的铁花中火速地窜离了。每个星期天晚上,从姑姑的家拐左转右然后直走,就是一片声色光景,是我最期待的Pasar Malam。那里有个老伯,总是坐在藤椅上,用脚趾夹着钱罐的边缘在乞讨,每次见到,都揪心的痛。

后来,从我家走10分钟的路,有了火车站,去到市区仅需20分钟。16岁那年的学校假期,每天都搭五个站到某大型商场的一家寿司连锁店打假期工。

初中三年,每天4点起床,梳洗完毕以后等4点半的巴士接送。凌晨的空气特别冷,街上只有我一个人穿着校服背着书包在等。家正对面,买面的安娣正在准备开档。安娣和我一样起得老早,正在熬着高汤的火炉嚯嚯作响,蓝色的火焰在黑夜中格外显眼,那嚯嚯声不知陪了我多少个凌晨。我隔着一条街望着对面安娣劳动的身影,害怕和孤独的感觉渐渐消减。

大约是高中的时候,火车站附近建起了一座高架天桥。一天,父亲驾着车经过,当车子经过天桥的最高点的时候,我看见远处尽是连绵的山峰,真的仿佛就把我们围绕了起来。那看似传说的地名由来,原来是真的。

(文字像是地名仿佛也开启了一个窟窿,撒下面包屑引领读者入洞探看,关于一个地方以及一个女孩的成长。结构纯熟描述流畅,正如生活的无迹无形,充满平淡温馨的感觉。最后以疑惑释然作结,仿佛找到了恰当的姿态,就能发现自己的存在,生命的洞永远必须以生活填满。)

我住在:燕凤

生活

早市喧闹,太阳光洒落地面,立在充塞着枯菜黄叶的沟渠里。

派报员的脚踏车顺斜坡而下,左手栓紧刹车器,右手臂往外挥出恰好的力道,《星洲日报》越过篱笆,和着抛物线掉进院子里。惊起小麻雀,往屋外窜逃,寻找下一个停驻点。

从家里到街外,十分钟的脚程,经过曾差点被关闭的士乃老人院。老人家们在院子里聊天,阳光照在他们堆满笑容的皱脸上,在呼吸起伏间享受生活的气息。另一边的草场上,一些阿姨阿伯们在晨运着,满满的活力和朝气。到达喧噪的大街,是熙来攘往的人群和摩托车。纵横坐落的几排店屋,只有几家咖啡店和菜市营业着。咖啡店里充斥阿姨阿伯的语笑喧呼,操着满口流利的客家话,声量骤升,交织成沙哑低沉而不悦耳的曲调。老板送上卷着股股白烟的咖啡乌,身旁小孙子静静地吃着牛油咖椰烤面包。搅动咖啡,让沉淀的糖粒随着搅动的漩涡融入咖啡里,陶瓷杯与汤匙碰撞发出响亮清脆的声音。将咖啡倒进杯托里,递到孙子面前。风扇吱吱作响,10几年来悠闲地摇摆着,吹动了店里胶着的气息,却始终挥不散那浓郁的咖啡香。

小学生赶着上学,屡屡回头,留恋地望着杯中未饮尽的热美禄,被母亲拉着离开。车子来往中慌乱地越过马路,总是在赶忙中忽略了竖立于路边“DILARANG MELINTAS, DENDA RM500”的标志牌,还有坐落在100步以内的天桥。上课的钟声敲起,妈妈们陆续离开学校,攀上天桥,夹脚拖鞋仓促地挥动,啪啪啪地上下着阶梯。

匆忙的早晨还没结束,太阳光已呈45°角钻入咖啡店里,老板赶紧放下帆布遮阳。卖鱼圆面的老伯伯,背上是已负着几十年的驼背,上下甩摇手中的滤网,沥干面条,甩出的水滴溅湿了泛黄的白背心。包好的鱼圆面,装进塑料袋,客人们纷纷上班或回家去,喧嚣的大街逐渐恢复清静。

慵懒的午后伴着午睡悄悄离开。垃圾车驶过,橘红色的阳光透过黑色大门的间隙斜射入厅。“细佬哥几坏咯”,隔壁的媳妇操着生硬的客家口音,向家婆投诉着,边炒着菜边催着孩子做功课。门外拖鞋任意置摆,香灰掉落滴在上面,灰蒙蒙一层的,是妈妈给家人的祈福。晚饭前,妈妈总会诚心烧香祈求神明和祖宗保佑,似乎叩响三次头,远在新山柔佛古庙的先人就会听见。

八频道播放着着闽南语连续剧的主题曲,迎来了爸爸一整天当中最期待的休闲时光。妹妹趁爸爸没注意,转换了电视频道,RTM2正播放着卡通片小叮当,妹妹假借学习马来文为由,爸爸只能为之妥协,和孩子们一起围坐在电视旁观赏着。耳边不间断地传来卡通片的马来文配音,隔壁媳妇的客家话,还有妈妈拜神时口中的念念有词。

(城镇的生活于早晚之间充满了细致的一层一叠,在外兜转了一圈又在内驻留一阵,文字不止将一个地方的情态娓娓展现,形而下之还有人间家族和神界虚无的观照。仿佛生活总是混杂在两种状态之中,正如此处独特的社会和地理文化形态,同时轮看八频道和RTM。)

我住在:丹璐

一个人. の 两个世界

我常常会迷惘,游走于两地到底算是怎样一种状态。

不是艺人,也并非空姐,不从商,不为政,但确实处于二元单一的生活形态。午夜梦回甚至也会时常怀疑究竟身处何方。

我的家乡在申城。我,住在狮城。

羁旅的苦闷如今看来也随着对新巢的接受度而渐淡。少小离家之初,十天的时间几乎把一辈子的泪都用尽,然后试着生活学会独立。回头看看九年的时间,说长不长说短不短,竟也磕磕绊绊走了这许多路。

好些人说申城和狮城很像,一样刻薄,一样冷漠。我不想辩驳。都是移民城市,到处充斥着熟悉又陌生的面孔,夹杂着亲切又疏离的口音,做着或令人振奋或使人气愤的事,似乎也只能如此。可搜遍全世界,再也找不到让我更钟爱的地方,即便不常在。

申城的变化之大是狮城不能相较的。一顿饭的工夫就能凭空出现新的建筑,一转身的速度就能开凿新的路段。高速高架盘桓交错总是弄得我神经崩溃,不坐申城的公车,因为从来搞不清楚方向。而在狮城,公车路线简单明了,刚上车就能看到前方不远处下一站头的站牌在闪闪发亮。公共福利上,狮城远比申城做得厚道,比如放音乐的馨香厕所,不走市场路线的便宜屋子。有时候也会迷惑,哪个才是真正具有康姆耐斯特精神的。

冬季来临的时候,我愿意在申城的街道上多走走,呼吸着尚不算太糟糕的空气,品味凛冽在脸上的刮痕,仿佛回到十多年前冲驰在上学路上的某个清晨。如今却再也没能看到那么早的曦雾,昨日今朝唏嘘不已。母亲的早餐营养爽口,白粥配黄泥螺,甜腥的味道,或杂粮粥配水炖蛋,润滑的口感。赶时间的同时,她也会用温柔的双手替我扎出令人赞叹的发型,以至今日身处狮城的我每每照镜绑发心里总是荡过莫名忧伤,这是成长的代价。偶尔会感怀着念旧的心情,在为数不多的回家日子里频繁地搜寻过往的回忆。吴江路上的小杨生煎,豫园的汤包,七宝街上的汤圆,朱家角的臭豆腐扎肉肉粽熏毛豆载满童年光景。外滩再也听不到小女孩“滋滋呼,白兰呼”的叫卖声,邻里小区里也再看不到花白头发的老伯兜售自家酿制的酒酿圆子。有时也会瞥见路边的烘山芋,或者萝卜丝饼,欣喜买下却败兴而归,早已没了当初的味道。

狮城的美食是出名的,对于一日三餐在南洋小公寓解决的我却没什么不同。虽然也会喜欢咖喱鸡的香味,咖椰面包的甜腻,偶然路过武吉士街也会带上几根芝士热狗奶油泡芙,或是不加糖的koi奶茶。睡觉睡到自然醒,窗外传来黄莺的欢歌声,然后收拾着装奔忙于学校的各个讲堂之间。难得清闲的日子也会叫上朋友出外散心,内容无非是吃饭,唱歌,逛街,看电影,聊八卦。有序的生活,宁静安逸的氛围,却总觉得少了些什么让血液高涨的惊喜刺激。即便是酒吧,也太循规蹈矩。这里很无聊,这里很适合我。

不知道应该如何定义家这个概念。走在青色的护城河边,欣赏曲水园别具一格的林艺建筑,时而看见三三两两的老人或则打太极,或则围坐一圈下象棋,这片生我的土地才是我的根。但是我对它已然逐渐陌生了。在陆家嘴的金融中心转晕了方向,被城隍庙的人海挤迷了路,身在福州路却要打车才找的到书城,不知道原先的欧罗巴早已改造成了如今的欢乐谷,不小心踩到了人下意识地吐出了“sorry”,在人群里穿插习惯说“X’cuse me”,甚至被家人嘲笑我奇怪的乡音。回到狮城与朋友相约乌节路,等着地铁窥视拥挤人群的一举一动,闻着热带独有的带着花香的咸咸海风,这里是拖鞋的天下,下楼买东西甚至不用换家居服,偶尔听一场校队的演奏会,也会在高级的金沙酒店前却步,却从来不吝惜在夜市小店里流去的金币,恍然这才是我的生活。

我想这样的情形会一直继续,直到有个完结或有个突变。我依然游走于车水马龙的两个城市,找寻自我,最终找到或继续迷失。两个城市都有我爱的人和爱我的人,既然如此那何必再纠结于家的定义。我在哪里,哪里就是我的家。

飞机起飞前,给朋友拨了个电话。

“你又要走了么?”

“不,我是要回去了。”

我笑笑,突然想到了一首诗,“但很快会回来的。”

终究,我是归人,也是过客。

(文字洗去了铅华,反而展现了生活的本来面目,心随意转的描述处处流露真情。双城之间的归去来兮,从微微的身份挣扎中寻唤冥冥的安身立命,虽然还有些许流行情怀的杂意,但是笃定构念然后沉着言志,一字一句也就拥有了肺腑的气息。)

Tuesday, April 12, 2011

我住在:逸玲

社區三兩事

我住的地方是個小社區。

從日據時代的油庫發展到現在的住宅區,從來就不是繁華擁擠的地方。被劃分為住宅區也算是近期的事,所以不住在附近的人大概也都不會注意到這個社區的存在。因此被問起住家所在時,總會習慣性地概括性的說是蔡厝港(而不具體地說出更確切的位置),然後對方不是囘「就是靠近墳場咯」就是「噢裕廊那邊對不對」再不然就是茫然看著我,發出長長一道「哦……」。

反正所有在這城市上的住宅區,只要不靠近市區,不是公寓或私人房屋,都長得一個模樣,所以也不至於會大力譴責對方爲什麽不知道我住的地方在哪裏。“組屋”一詞就道出住屋排列整齊,層層相叠的大致綫條。凡玩過樂高積木就可以此重建組屋的具體形象。

近來爲了好好看看活了十年的地方,我開始游走于一座座組屋之間。T-shirt短褲人字拖,加上一台菲林攝影機。這種拍照方式更有滿足感,一切任凴自己的感覺,無法預知效果如何,但按下快門時總是覺得如此捕捉生活,很瀟灑,在框框内發掘無限的感悟,和活著很像。

於是短暫漫步旅程開始。

圍繞在我所住的組屋邊,是其他漆上同色調的複製品。大概在五年前大規模地重新粉刷組屋的外墻,把原本橘紅色遮蓋起來,換上粉色調的外觀。起初覺得刺眼又做作,探頭望出窗外時,心中糾結著無法開交的甜膩滋味,耳畔會漸入Sugar Town的旋律。不過,一段時間過后也就習慣,仿佛其他一切無法避免的改變一樣,都會換來最終的欣然接受。無論當時態度多麽強硬,結果還是會莫名其妙的忘記最初堅持的依據。現在偶爾還是會想起那首歌,但對於那夢幻的色彩不再厭惡,覺得這樣也不錯,頗似小朋友會在畫紙上繪出的理想住家。

提起小朋友就要說說三座組屋之外的幼稚園。我熟悉這兩三年以來那些小孩的稚嫩臉龐。曾經因爲那兒的老師家裏出了些緊急事件,急切需要後備老師代課,所以就找上了我。事實上我不是社區裏的風雲人物,名氣大得非雇用我不可。只是幼稚園的校長是我老媽所以找我算是方便省時的事,僅此而已。代了幾個星期的課,小孩的個性也摸透,名字樣子也終于可以聯係起來,但同時小孩也不需要我繼續教課了。現在如果碰面,他們不再會一聲聲叫出駱老師駱老師,只會一臉狐疑看著這個不停對他們莫名其妙傻笑的人。

好幾次想走到更遠的地方走走拍拍,可天色每次都會突然暗下來。像要和家人到附近的泳池總會很避諱「游泳」這個詞彙,真是一言既出必遭阻撓。

落雨前,社區會回蕩著一種氣息。很祥和的香氣。弟弟也和我討論過這個問題,那時我才發現原來不是我的嗅覺出了問題。而往往在這種時候,通往我組屋樓下的道路會開始有蝸牛出沒,是在為降雨跳著它們無聲的華爾茲。雨季來臨的幾個月,社區裏的樹也會結果,飽滿的水蓊(也稱蓮霧)折枝掉落,爆落在地上的果實噴灑出一朵朵赤綠色的花,爲這社區的陣雨添增果香。

其實在這裡的地上有水泥,組屋,蝸牛,水蓊(的殘骸),還有一樣。血滴。

這裡的夜晚不太平靜。每隔幾個月都會在闌珊時分,從窗外傳來聲帶欲撕裂的喊罵聲。再過數天,爸媽會在晚飯后說某某人和老婆/老公/男友/女友/朋友用菜刀互砍,雖然談話的最後依然搞不清楚是住哪棟哪樓哪單位的街坊,可是討論過程回回都很有戲劇張力。不管我家裏的談論有多精彩,還是引起我諸多懷疑。經過幾番勘察,電梯裏確實出現過凝固的血跡,可排除其他液體的可能性,而殷紅血液噴灑的狀態告訴我那是重力加速度造成的。我可是修過法醫學的課的。但是在有限的資料中,仍舊無從得出有效結論,而且那台電梯裏的血跡不出一周就被清除,要再看一眼證據的機會也被抹殺了。

一次電梯到了五樓,我才驚覺晾在我房間窗外的内褲還沒收。即將落雨,不快些我也即將被媽媽唸上二十四小時。匆忙推開窗子,飛速一件件收進屋裏。對街的人也忙著把一杆杆的衣物收進廚房裏。照道理,我的房間外原本是沒有晾衣服的地方。是老爸爲了讓我和媽媽的内褲不再被偷走才在房間外墻鑽了洞,置了晾衣綫。

關上窗前,看見對街道路上站了一個人。穿著運動衣褲,冒雨望向我。開始記起一個人,住在鄰近社區的人。我知道他會跑步經過這裡,而他知道我的房間就是外面挂滿内褲的那閒。緩緩拿起相機,我拍下了他和這一刻。他的臉龐很模糊。在記憶中,他的臉也是模糊的。

終于也來到這卷菲林的最後。同時也發現最後一張拍下時,忘了摘除鏡頭上的蓋子。雨勢大了,我的視線也花了,看不清事物的分界。

雨中相望許久,體内的旋律和雨氣兀自纏繞纏繞,直到窗外放晴才漸漸退散。

(生活一块一块的,日复一日也就是心满意足的琐碎平常。开头描述灵巧最为耐嚼,如要展开图文并茂的历险记。常态中骤生结尾的蹊跷,虽然也能当成小红帽,毕竟过于诡谲难解,像是二三事之外多了心事。)

我住在:芷沁

夜市

今天是星期二。

柔佛再也巴刹B入口处的正前方,原本沉默的街道在接近傍晚时分开始有了一点生气,聚集在店屋后巷的人越来越多。铁架、三夹板、尼龙绳和延长线到处都是,忙碌的身影正在为今晚的夜市作准备。

巷子的两侧停放着摊主们的货车和小罗厘,是什么都放的仓库也是摊主的私人休息室。偌大的遮阳伞像一朵巨大的蘑菇,和各色帆布搭起的临时帐篷覆盖了整个街道。不过短短的两个小时,已经摆满了各式各样摊位的巷子就这么延伸着,眼花缭乱仿佛没有尽头。发电机躲在一旁发出令人厌烦的噪音,随着夜幕的低垂亮起了橙黄色的小灯泡,市区夜晚的精彩在绽放。

夜市里一点都不怕吵闹。一些摊贩不仅拉开嗓门吸引顾客,甚至还有拿着“大声公”助阵的,一边介绍自家货物的优点,一边示范产品的多功能。推销的货品种类可以从吸尘器到跌打药酒,叫卖声此起彼落,砍价声不绝于耳。贩卖盗版光碟的摊贩似乎怕被比下去,将所有音响设备调至最大,这边播着电影院还未上映的动作片,那边传来周杰伦最新专辑的主打歌。可是一旦收到密报,大家就会很有默契地摆上为数不多的正版卡通影碟和童星专辑,电视屏幕里的叫不出名字的武打巨星顿时变成了可爱的海绵宝宝,周杰伦含糊的咬字随即被稚嫩的童音取代。

除了用的穿的玩的看的听的,夜市自然少不了吃的喝的。这里最受欢迎的应该是上过报的炒芋头糕,每一次老姐从新加坡回来至少也要吃上一回。虽然价格一直在涨,芋头糕里的芋头越来越少,但排队的人数从来没有减少,在档口前枯等半小时也是甘之如饴,胖叔叔翻炒的功力果然不能小觑。

街角那摊烤玉米曾经是我的最爱。还记得马来男孩熟练地翻转着烤架上的玉米,刷上薄薄一层牛油,那黝黑的脸庞被上升的热气熏出不甚明显的绯红。只是额角沁出的汗水还来不及擦去,就顺着脸颊和下巴落入了盛着牛油的小圆桶。烤玉米的香味窜进鼻子里,甜甜咸咸的。我再也没有吃过他烤的玉米。

傍晚七八点的时候是人潮的高峰期,一家的饭后休闲活动才刚开始,放工的和放学的成群结伴穿梭在人群中。男人用宽厚的臂膀保护怀里吮着奶嘴的婴儿,另一只手环在妻子腰间形成一道保护墙。远处,绑着俏丽马尾的小女孩紧握妈妈的手,在大人们的长腿间寻找缝隙,连最爱的棉花糖都不敢多看一眼,深怕一个不留神,妈妈的手就会从眼前消失。一群大男孩顾不得手上快要融化的冰棒,在人海中寻找滚落的篮球,还未发育完全的骨架被撞了又撞。夜市里,汗湿的胸背避免不了碰撞摩擦,恶心的黏腻感在彼此间传染。

巷口,人们还是不断涌入。

(南洋夜市是热带游园,人流汇集目光泛荡,走一趟就有享受满足。细腻传神的文字捕尽了一种生活的声色香味,形容描写可圈可点而且可亲可爱。结尾不妨拉开较为封闭的视角,像是从高眷看一眼小镇人间。)

我住在:智丽


回家

从前,小汕头有一条河,叫做纱玉河,河岸边树立起了一间印度庙,印度庙的对面有一间糕饼店,店里发生了一个很普通的故事,店主的女儿嫁给了店外卖香烟的孙子,两人婚后搬到离纱玉河不到一公里的地方,继续写下人生的每一页……

忘了是第几回越过长堤,越过长堤回家的动作,已成为了我的家常便饭。

越过无数的人墙和天桥,最后穿越市中心的购物商场,来到巴士站,坐上巴士,现在离家更近一步。等待巴士开动的同时,望向马路对面的购物商场,它的前身是沙玉河巴刹,与对岸的沙玉河相呼应,父母的祖屋就在这里。当年母亲还牵着我的手,像现在一样穿越无数人影,忘了终点在哪里,只记得巴刹的湿地与叫卖声。如今,纱玉河变成了城市花园,小汕头也退守到繁华都市旁的一条老街,那是文化人塑造的时间轮盘。而回忆苟延残喘的光阴碎片,成为我归途上偶尔的活动。

继续等待巴士开动,边望窗外的车水马龙,边想着母亲为我准备了什么午餐,父亲是否没等我就把熟了的辣椒摘了下来,回家后先洗澡还是先吃饭?是否该先打个电话回家?等待的时间让我不胜其烦。踌躇半响,司机终于开动引擎。不到5分钟的时间,我下了车,还必须走5分钟的路才能到。上坡的一排店——我来到世上第一个落脚地,从怀里抱着的婴儿到母亲手中牵的小妹妹,从中学到大学。22年过去,妇产科诊所仍然门庭若市,卖罗惹的大叔依旧和蔼,是我所喜爱的不变。

离开大路走向小径,左右两旁是邻居细心栽种的花草,偶尔可以看见可爱的四脚蛇横躺路中央,无声命令路人绕道而行。在第二条小径左拐,远处一位两鬓苍苍的大叔习惯性的两手后摆,伸长脖子向远处探望,寻找着某人的踪影。想必是错过了吧,是该打通电话的,那么他就不用漫无目的的等下去了,在烈日下不知等了多久。

他是我生活中的一部分,而我却是他生活中的全部。5年前退休后,每天中午在屋外站岗等待我放学回家的踪影,变成了他的习惯。进门后,他按照顺序向我汇报屋外辣椒的生长情况以及今天的午餐菜单。他常偷偷看着我的背影若有所思,我虽然察觉了却从未揭穿,这是我们彼此最多的互动。我和他不曾促膝相谈,却总是为了像争吃一条油条的小事而闹得不欢而散,但是过后又有说有笑的一起看电视节目。我们的相处永远含着无数笑泪。

渐渐靠近家门,熟悉的叫喊已经进入耳里,传遍了整条街。街坊邻居都知道,母亲炒了面等我回去吃,辣椒已经成熟待我回去摘,以及我爸叫我先吃再冲凉因为怕面冷了。回家的路,很简单,很短,偶尔很吵闹,但是很温暖。

(归家之路有遥遥余味,从风景行过并且穿越记忆的凝态,每一处都有轻描淡写的深刻,最后微露不言而喻的熟悉更是动人。开头的入话精彩但风格略显突兀,可在结尾呼应:后来生下了一个喜欢回家的女儿。)

我住在:惠芬

摩托情怀

早在我会走路之前就已经见识到摩托车的好与坏。在村子里,摩托车就是必备品,爸爸每天都把我放在摩托车前面的篮子里,往保姆和爷爷家两头送。可是他们都不让我自个儿接近摩托车,怕这个噪音制造器悄悄指使炽热的引擎伤害我。

等我大了一点会闹脾气的时候,爷爷就会哄我上摩托,然后到村里唯一的杂货店买糖子。杂货店老板娘很喜欢我,只要我唱“美酒加咖啡”给她听,她就会送我咖啡糖子,每试无误。

弟弟妹妹出生以后,我就没有去骗糖吃了。妈妈辞去工作,全职照顾我们。我们终于有机像村子里其他家庭一样,一家五口坐着摩托车到处闲话家常。弯弯曲曲的石子路上尽是摩托车,看到朋友就互相鸣车笛打招呼,“哔哔……哔哔……”此起彼落。很喜欢这种沟通方式,摩托与摩托之间,就是人与人之间的寒暄。

更多时候呢,是只有爸爸和我两个人的兜风时间。傍晚时分,我们会绕着整个村子游车河,经过了一间间新村房子,来到一处幽静的芦苇草丛,每次来到这里,我坐在前座会很自然地伸出双手,感觉自己在飞,风柔柔的,把头发、芦苇都吹到脸上,我笑着跟爸爸说,哎哟,我变成小鸟了。

自由自在的感觉是美妙的,然而当身上背负着包袱时,霎时就感觉不到了。为了上更好的小学,我们一家人从到处都是摩托车的地方,搬到了有车子才是王道的地方。荒谬的是,搬家过后我才第一次体验带头盔的窒息感。

放学过后同样是傍晚时分,我却背着书包坐在爸爸摩托的后座,从车龙的尾端飞速穿梭到红绿灯前面准备冲刺。飞舞的黑烟让我鼻子发痒,强风不只令人睁不开眼,开口说话时口水还不受控制地溅到头盔上,这样的速度让我害怕,就像这城市的节奏感也让我无所适从一样。

爸爸的摩托车不再是兜风的代名词,铁鸟飞得太快是会迷失方向的。

“哔哔……”的鸣笛变成了争先恐后的嚷嚷,“呜呜呜……”的引擎声叫路人下意识地夹紧包包,左盼右顾。这年头,摩托车在很多人心中是个猖狂的冷不防。看着路人熟练的动作,却令坐在摩托车上的我啼笑皆非。没想到以前大人担忧摩托车的伤害,竟然换了另一种方式存在。小的时候虽然没有留下摩托车引擎的烙印,长大后却担心攫夺案的阴影会不会降临。

摩托车陪我走过生长的地方,在我生活中留下好坏掺半的回忆,可到底是哪一方面占比较多,却又说不清楚了。

(铁马有情因为可以千里共骑,成长的速度和生活的步数,随着轻快的文字到了城镇的一处和记忆的另一处。率性的风格还不够挥洒,情性的展现似有犹豫挣扎,『掺半』的写法不若尽情铺写前半愉悦的基调。)

我住在:欣颖


小地方

小地方。它的名字叫马星。走在每条街上,看不到巴士的踪影,只听得到汽车、校车和摩多车的声音。若想要乘搭巴士,至少要花上十五分钟的时间,这真是件恼人的事情。它不是繁荣的小镇,它是个少有人知道的地方。尽管如此,我却喜欢这样一个地方。

我家就在这小地方的某一处。它是一间上了年纪的三房式排屋。放眼望去,左右两边的屋子都矮矮的,唯独它看起来有点高。这是因为有个小斜坡,撑起了它的高度。在这斜坡上,一条一条的裂痕纵横交错,石灰补了又补,企图掩盖它那凹凸不平的脸孔。小草也伺机的探出头来,为单调死气的灰色洋灰增添了一点生气。沿着裂痕,还看得到小蚂蚁们的直线型队伍呢。当闲来没事的时候,总爱拔根小草作弄蚂蚁一番。

芦荟、生菜、斑兰叶、洛神花占据了庭院的部分空间,甚至还延伸出家外的一小块土地。这是妈妈的精心作品。她喜欢享受在拿着长长的水管往这些植物身上尽情喷洒的时刻。她更喜欢沉溺在因这些植物而受到邻居们的称赞当中。坐在客厅里的我,偶尔会听到外头会传来“Ini sangat cantik”“Saya boleh memetik ini?”这时,我妈就会从厨房拿出一把菜刀,割下些菜送给邻居。看着妈妈手执菜刀的样子,心里总会油生出一种敬畏。

天未亮,坐在摩多车后面,搂着妈妈的腰,吹着冷风来到了小市场。走走看看,左右两边都摆满了各种东西,有早餐,蔬菜、肉类等的食材,也有衣服鞋子等。耳边时不时会传来主妇们与小贩有趣的对话。我发现了一件有趣的事情,主妇们在挑选蔬菜的当儿,总能和身边陌生的人展开谈话而认识了彼此。

傍晚时分,太阳渐渐落下。这时的余辉映照在小孩的身上。放学的钟声响起,穿着蓝色校服的国中生总会经过我家门口。小孩像得到了解放,冲出铁门,聚集在这条街上,瞬间热闹了起来。他们成为了地头蛇,若想要驾入进这条街上的车子,都得小心翼翼的驾驶,深怕调皮的他们突然冲出马路。尤其是马来小孩,胆子特别大。面对他们,我总会不顾形象的提高声量大喊“Tengok!kereta!”。我的马来邻居有个六岁的儿子。娇小的他骑着脚踏车时,显得有点吃力,总会骑得不知所踪。到了晚餐时间,他的妈妈才有想找回他的念头,偶尔还真的被这家人搞得啼笑皆非。

原是黑色的柏油路,总会在他们的粉笔下增添几分姿色。一格一格的,那是跳飞机的格子。不分肤色不分种族地一起在这格子里跳跃,纵使语言偶尔成为他们的障碍,但是总能在他们的脸上看到喜悦和纯真。以前的我,也曾在这格子里跳跃着。随着岁月的流逝,走出了格子,走进了更大的框框,似乎想再走回,已经有点困难了。

沿着这条街往下走,就会看到一群小学生在打羽毛球。羽毛球在他们的挥拍下,有力的飞向对方,似乎用尽了全力想要击败对方。

“这球过线了,是你的。”

“哪有!这球还在你这边咯!”

他们在争执着。往地上一看,原来羽毛球正好落在界线的中间,看起来似乎有点难分出胜负。“这球就不算吧,你们再打过。”这时的他们,才继续享受在他们的羽球世界。

走着走着,被一位四五岁的小女孩的吸引着。她手里拿着一本书和一只粉笔,蹲在地上写写画画,嘴巴在喃喃自语。走前一看,地上的图案和看不懂的字是她的作品。纵使我看不懂,但却觉得很有意思。她在扮演老师。

天色渐渐暗了。是时候去夜市走一走。一盏一盏的吊灯亮了起来,声音也越来越嘈杂,瞬间热闹了宁静的黑夜。拥挤的人潮,穿梭在一条窄小的街上,人与人之间变得更为亲近了。夜市人生,包含了每个人的故事。每走一段路,就会看到老翁,或是妇人抱着小孩又或者是看似佯装受伤的中年男子坐在路旁,手里拿着一个小桶,等待着路人的施舍。看着他们,心中觉得好可悲,更为那妇人手中抱着熟睡的孩子感到心疼。

不远处,有个男生吸引了我的目光。他手里拿着专业相机,边走边拍,偶尔还会停下脚步看看档口卖的玩意儿。他不像是为了买东西而前来这夜市,而是想通过镜头捕捉一些画面。在镜头的引领下,看见了一位穿着背心的老翁悠闲坐在小木凳上,手里拿着扇子在扇风,静静的等待顾客前来买他亲手编织的木篮。老翁像似为他的作品找个知音人。圆圆的镜头,却能捕捉到有趣但不易察觉的片段。

即使是个小地方,却充满着对它的喜爱与留恋。它就是有这么一种魔力。

(小小地方充满细细赏味,文句仍有一些芜杂,但是一路上的脚步流畅,在热闹的视界里塞满乡地的物态景事和人物风情。描写近似小孩般的贪婪,尚可内敛收减一番,延外的移走也不若往内的归踪。)

Monday, April 11, 2011

我住在:慧妮

大肚鱼

空气中有一种束缚,随时叫人窒息的一股闷热,逐渐升温中。龙沟的对面是一大片空旷的青草地,高高的草丛好久没人修剪了,听说以前是用来安葬死人的土地。旁边的高速公路车辆来来去去行驶得尤其快,驾车的人大概都不会注意到这里。不算热闹的组屋区,是外婆居住的地方。外婆家附近这一条又宽又长的大龙沟,装的水如果能喝,大概够这一带的居民喝上好几年。

“过来,把手给我。”我往前一步,应该还是第一次仰看舅舅。他一手牵着弟弟,一手示意我弯下身子钻进那小洞口。我卷起瘦小的身子,穿过了铁栏杆下通往大龙沟的小口,然后由舅舅将我抱下。他说要带我们去抓鱼,然后便一路沿着那条泥泞的小道往前走。弟弟兴奋地猛拉着我的衣服,要我跟上舅舅。一想到我心爱的人字拖就浸在这又湿又脏的泥地里,我就已经有些后悔下来这个臭龙沟了。更倒霉的是,我才踩出第一大步,就摔了一跤。弟弟在旁咯咯笑个不停,我狠狠地瞪了他一眼,不远处传来了舅舅的叮咛:“走慢一点,这里很滑!”

摄氏三十五度的大热天,还要在这夹杂着臭积水味和湿泥味的大龙沟里抓鱼,实在叫人生气。我勉强靠着那粗糙的石面墙,一只手紧抓着活泼乱跳的弟弟,边注意避开地上的青苔和其他杂物,小心翼翼地跟着泥地里深陷的一排鞋印走向前。

舅舅来到溪流的交叉口,蹲下去,把手伸进水里,很快就把一只只的大肚鱼抓起放进透明的玻璃罐里。灰黄色的大肚鱼瘦瘦扁扁的,比我的手指头还要短,看了都不觉得可爱。舅舅还说大肚鱼是不能吃的,亏我天真地以为它们就是晚餐呢。

过了一会儿,舅舅好像累了,一屁股坐在水流旁,默默地凝视着水流去的方向。我和弟弟也跟着蹲在他身旁,黑黑的舅舅看起来脸臭臭的,我不敢开口问什么。弟弟却还很高兴地拍打着水,任由小水花乱溅。温热的水滴喷到舅舅的脸,他才轻轻擦掉,然后将手上那瓶装满大肚鱼的罐子交给我:“拿回去好好养啊!”

十多只大肚鱼,不到一个星期,全都死光了。

月光的银晕染某晚的夜空,我倚靠在掉漆的绿栏杆旁,望着这条大龙沟的水潺潺地流过。眼前的这条大龙沟黑漆漆的,涨潮的沟水大概污浊得很,我好像已经十多年没见到大肚鱼了。它们究竟随着水流游向何处了?我再也钻不进那小洞,下去大龙沟寻找答案了。

身后突然迎来一阵风,冷飕飕的。

(沟渠作为城市的河道,逝者如斯皆是岁月的漂流。旧地重游但却不见鱼游,文字煽摇怅然若失,可是记忆的谱写比例过重,情节展露的童稚画面有点刻意。片段对焦较是时移事往的感叹,少了生活的跨度。)

我住在:伟利

城市甘榜

“甘榜”,马来文音译词,指的就是乡村。在上世纪七八十年代之前,除了接近市区一代的地方,新加坡到处可见甘榜的身影。社会的进步带动了城市化的脚步,使到乡情浓郁的甘榜开始被一栋栋挺直的组屋给取代了。虽然少了那与大自然相互交流纯朴生活,但浓浓的人情依旧挥之不去。

我就住在裕廊西。这里位于岛国的西部,拥有优美的生活环境。在地理位置上,它远离市中心,有了如同郊外的身份。这里基础设施完善,公交系统四通八达,到处可见组屋林立。这就好比旧时乡村中辽阔的菜园,川流不息的溪水以及乡间高耸的椰子树。这里就不如市中心,要等到天亮时分才初见活力。而在破晓之际,路上就已经熙熙攘攘,不少赶着到附近的工业区上工,大家似乎都还踏着甘榜生活的脚步般,依旧到各自的鸡寮猪圈里干活。夜幕低垂时,裕廊西少了闹市里的喧嚣吵杂,多了一份祥和与宁静。从窗外望出,路上一片寂静,大家日落而息,不是在客厅里看着电视,就是早已进入梦乡。若不是住在水泥墙后,夜晚的一切与甘榜没什么不同。

住在裕廊西的居民不少和我一样,是在城市规划后,从附近的甘榜迁入租屋。许多不是住在林厝港,就是武林山。听说有一些在组屋建成之前就已住在那里,要不是因土地征用,他们才不会搬到别处。而有机会选购组屋时,当然要买回当年住的那块地上所建的单位,为的是要找回旧时的情感。组屋当然没有甘榜来得宽敞,人们也为此放弃了不少东西,但是放不下的则是充满人情味的 “甘榜精神” 。由于老邻居依旧住在附近,因此走到哪里都会有人与你亲切的问声好。想要在咖啡店吃早餐,也不愁找不到志同道合的朋友。组屋楼下平时看起来空空荡荡,但是每当有什么红白喜丧,相识已久的邻居朋友们都会不约而同地聚在一起,互相扶持,互相帮忙。

在这高度城市化的大都会里,旧时的农村生活虽然不复存在,但是那浓厚的乡村之情依然化不开。裕廊西拥有现代城市的面貌,它也承载了旧时乡村的精神,成为了新加坡的城市甘榜。

(城市的发展代表了甘榜的逝惘,所谓精神其实也是名存实亡。论说的语气偏重,似乎还带点官腔,虽然陈述平稳,不过却也掩盖了可以侃侃而谈的回忆和娓娓道来的事迹。最真实的生活,一般都讲不出道理。)

我住在:陈惠

地铁

早上8点,我照常来到离家最近的地铁站,厌烦疲倦地等着地铁的到来。我已习惯性地接受了那漫长的5分钟的等候时间。

新加坡是个文明社会吗?

闲暇之余,我便无所事事的打量着周遭的人。男士们个个衣着光鲜,一手提着塞得饱饱的公事包,另一手拿着厚厚的文件夹。女士们的穿着虽较为多样化,但多半还是大浓妆,名牌包,高跟鞋,走起路来更是婀娜多姿,以致大大小小的屁股在窄裙里滚得溜圆。

新加坡应该是个文明社会。

长期积累的无数5分钟,无不彰显等待的无可避免、毫无意义。我们又能如何呢?地铁终于来了。瞬间,大家都凑到了设在地板上的黄线边缘,绷紧着神经,类似聚集在起跑点上等候枪声的选手们。车厢的门一一打开,霎那间选手们突然都摇身一变,成了在战场厮杀的凶恶武士,不是你推我挤,就是争先恐后,好似这是今天最后一趟列车一般。大家不约而同的秉持起一样的态度,即便是不能再耗费一分一秒。

我放弃了,但还是不免成为池鱼之殃。我被直逼至脸必须紧贴着另一扇门站着,呼出的二氧化碳更在玻璃窗上形成薄薄的白雾,眼睛根本无法如常的睁开。呛鼻难忍的体臭,真是让人头晕目眩,我使命的撑开眼,却赫然发现自己竟对着某人的腋窝呼吸着。一阵剧烈的作呕感,激起了我前所未有的气力,把头转向另一方向。

地铁终于开了。

我无意间发现一个年轻人的前方正站着一位头发稀疏斑白的老翁,他却假装睡着了。他的座位写着Priority Seat。

新加坡绝对是个文明社会。

(拥挤的城市腾不出文明的空余,嘲讽的书写策略可取,针对的现象却流于表面,描写可以更加夸大甚至荒谬,如此才有反差的力度。但是行文构句草率,用词多有偏失,虽算试图刺了一针,但却没有见血。)

Saturday, April 9, 2011

我住在……


生活不在他方
在这里
才有存在的感觉


垄沟的名字

流过小镇边沿的其实是河,大家只管叫垄沟,或许因为福建话念起来爽快铿锵,像声音突然起了茧。而且河流该有名字,分上游下游,没人去搞懂这事,也算方便干脆,反正还是同一个样,不多不少,习惯后总有说不清楚的爱意。小镇倒有称呼,达哥打据说原在美国北边,没有土生土长的典故,大概是取名的人去过,很久以前看着刚绘好街形的地图,心里不由惦念着,就决定了这个小镇往后必然愧对的异国情调。

我在达哥打出生,爸爸妈妈带着公公婆婆,从小镇外头的世界搬来,还有一个叔叔,抬着一张帆布床,摆了全部家当走了半天的路,住进顶层三楼两房一厅的单位。公公婆婆在我的记忆发芽前去世了,叔叔谈了初恋,不久也结婚搬走了,留下帆布床给我和爸爸轮流睡。

红砖砌墙,红瓦覆顶,小镇的屋子横竖一致,里头每一扇大门背后的故事,想来也没差,生存的粗糙头绪占多,像是小镇这棵大树身上大小相似的蕨叶。垄沟对岸是灌丛,水流卷来异味,以及各式各样丢弃的漂物,鞋子椅子桌子箱子,还有玲琅满目的属于外头另一个城镇的垃圾。

垄沟里也有四脚蛇,午后会爬上斜壁晒太阳。家里火炉旁的铁夹,除了黑炭之外,就是用来钳住四脚蛇狰狞的扁头。邻居有老伯是庙坛乩童,平头白发额前爬满皱纹,我们暗自取了大伯公的外号。大伯公喜欢吃四脚蛇,一伙各抓仍在挣扎的四肢,就会直往大伯公家跑去,换来每人一支橘味冰条。

小学在小镇里,达哥打的小孩子都上,口袋凹凸鼓着,玻璃弹珠在里头颠簸擦撞。西北不远边有一座小机场,所以小学上头永远都有飞机飞过。老师拉高嗓门要大家作文,学生们垂头唏唏唰唰,都写说将来要当飞机师。那本来也是我的志愿,可是对于成长这回事,要等到那年的十二月才算有点眉目。

同学从爸爸那里偷出一本杂志,晚上唤来大伙爬下垄沟的崎岖石阶,背对污浊的流水张开拉页,亮起手电筒摇晃照着,竟是赤裸光溜的金发洋妞。大家的眼珠咕噜不转,可是却傻傻直盯,抢过轮流惊呼翻看。垄沟水位一下缓涨淹至脚趾,似乎也有共通的血气,不知是谁说了,长大后就会有这样的女人,很快的。

果然眨眼就长大了一点,小镇里家家户户的黑白电视机换成彩色,世界也仿佛不同了。达哥打越来越吵杂,草地打基建起更高的屋子,后来我就绕过垄沟走不远的路上了中学,有一阵子有一个名叫舒其的女生会在垄沟的另一边出现,说是天没亮就来等,要不要一起上学?

舒其从直发到烫发,我始终没有见到白色校服内,是否真有硕挺如杂志洋妞一般的胸脯,中学时期也就过完了,连眼都不需眨一眨。

大伯公差不多是在这个时候染上重病,没救了只好出院,据传恐怕是吃了太多四脚蛇的缘故,全身发黄起疹结疥。小镇夜时静得像一只满怀心事的猫,大伯公微弱的呻吟放大数倍,窜进闷热的空气,再钻入四周的窗缝和门缝。直到几天之后,大家起早感觉难得清爽,发现却是大伯公当晚咽了气。本要火化把骨灰撒在垄沟,听妈妈说政府人不准,大伯公遂安小镇庙里大伯公神像的后方。

很快的,为了比较合乎时代的理由,小镇也必须繁华起来。神庙先迁,小学的那些同学也陆续搬离,接下来旧的砖瓦全要铲平。达哥打从此偶闻鬼事,夜归路人三两曾目击大伯公的魂,在垄沟附近上下徘徊,像是饿了正在觅食。

我当然不信此等无稽之谈,垄沟底积的黑泥早已挖除,两边铺道竖起雕形石栏,甚至取了一个名字,如今流水清澈无比,哪里还有四脚蛇。

(去年没写完,本来要写长一点,现在写完了,也还可以写长一点。)

Thursday, April 7, 2011

我去了:书铭


末夜

我又再次回到了這里,即使知道自己在這個時候其實是可以把臉直接貼在榻榻米上,輕易睡著的。

長長的街道在我的前方延伸著。春吉橋這時正靜靜地橫跨在那珂川上,而它身旁的木頭車則開始亮起各自的燈,化身成一間間的屋台。不少披著雨衣的上班族輕快地騎著自行車,掠過了我的身旁。車輪踩在沙礫上的沙沙聲在夜色中輕輕地迴蕩著。

掀起了店門前掛著的透明帘子,我所見到的是一張張熟悉的臉孔。

“歡迎光臨。”

老闆滿臉笑容地向我點了點頭。他正在用心地為鐵板上的餃子灑上一滴滴的油。

歐吉桑這時拉開了他身旁的凳子,示意請我坐下。

“明天就要回去了嗎?”

“嗯。”

歐吉桑是我在這裡認識的第一個人。我對他的印象特別深刻,是因為傍晚時分,他總會到那珂川來餵魚。他每天都會重複著同樣的動作,把飯團搓成一小塊,然後嘩啦一聲地把它們扔進河裡。在認識他後,我才發現,他這麼做其實是為了想把家裡所吃剩的飯給解決掉。他本身不清楚河裡的魚儿最後會不會吃那些小飯塊,但是他知道自己每晚在光顧這家屋台前,一定得先去餵河裡的魚。

“打算去那裡呀?”

記得歐吉桑那晚就是這樣子輕鬆自在地向我和身旁的女生搭話的。幸子後來也和我一樣,幾乎每晚都會在這個時候來到這間屋台。她來自沖繩,是一個挺有趣的女孩。她相信內地一些神社的靈力是非常強的,所以就在經過成年禮後,立下決心要參訪內地所有的神社。如今,福岡是她的第五個站。我就曾經在這裡的高橋稻荷神社見過她。她每次都是一個人站在神社的本殿前,閉上雙眼,合十祈禱著。四週朱紅的鳥居也似乎在那個時候因她的認真而顯得更加鮮艷。

我總覺得她好像在祈求些什麼。但是,我也從來不向她多問,即使內心難免有些好奇。今晚,她又和平常一樣,抓緊機會纏著歐吉桑,希望他能為她講解手中的簽文。

老闆這時把鐵板上多餘的油分倒去,再耐心地用細火略為煎一下。沒多久,呈現在大家眼前的便是金黃焦脆的餃子。

不知為什么,大家的情緒也開始高漲起來,各自為彼此斟滿了酒杯。我們三人似乎都意識到,這時的氣氛有點不同,即使小火爐上的那鍋黑輪依舊如平常一樣,靜靜地滾燙著。今晚的屋台里多了一個新旅客,似乎是來取代我的。他就和我當初一樣,獨自坐在一旁吃著料理,什麼也沒說。

幸子最後遵守了她的承諾,拿出從沖繩帶來的三弦,為我彈了《島唄》。在福岡聽著沖繩的音樂,這種感覺的確有點奇怪。但是,我卻又頓時感受到一股熱氣圍繞著,在桔色的燈光下,腦子裡一片模糊。歐吉桑和週圍的人這時已開始隨著節奏,拍起手來。而我就只知道呆呆地坐在同一個凳子上。我感到自己似乎已變得一片透明,隨時都有可能融入屋台裡的空氣中。

也許,我已明白自己為什麼會選擇來到福岡,特別是這裡。

望著幸子的手指輕柔地撥著三弦,我不知道該做些什麼。我只好拉開手中啤酒罐的拉環,靜靜地喝了起來。

這時候,外頭的雨勢似乎已減小,卻多了幾分的溫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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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台﹕類似于我們的街邊大排檔。福岡全市共有150多個屋台,主要集中在中川以及天神區。
*黑輪﹕一種以小火爐的慢火輕輕煮熟而成的小吃。主要材料包括﹕蘿蔔、蒟蒻、雞蛋、馬鈴薯和炸豆腐等。

(羁旅总要有坐下来的时候,不需追究从哪里来往哪里去,推开一道门进入一间屋台,异地的景韵情味就在这里缓缓移格。就像是爱人微醺时充满的媚态和魅意,停驻的此刻有神,也拥有世态的千般迴转,大家都是异乡人交换各自故事的拼块,于文字的意念中拼凑一种趋于圆满的感觉。另一位旅人的安排最为动人,原来人间还在流动,像浮世绘。)

我去了:承慧


不完整的圆

圆明园就坐落在北京大学旁边,在北大交流期间自然要到这个遗址去走一趟。北京的三月还处于冬季,天气冷飕飕的,再加上阴郁的天空,恰恰为圆明园增添了几分苍凉之感。大多数游人会选择在夏季荷花盛开的时节才到圆明园赏花,所以此时的人烟不多。一踏进园内,就马上被那雅致的风景所吸引。光秃秃的树枝清楚地倒映在清澈的水面上, 水中的景色更胜于岸上的景观,好像一个我们永远触碰不到的世界。在历史的变迁下,我们仍然能感受到自然的风韵。

“请您用大理石、汉白玉、青铜和瓷器建造一个梦,用雪松做屋架,披上绸缎,缀满宝石。这儿盖神殿,那儿建后宫,放上神像、放上异兽,饰以琉璃、饰以黄金、施以脂粉。请诗人出身的建筑师建造一千零一夜的一千零一个梦,添上一座座花园,一方方水池,一眼眼喷泉。请您想象一个人类幻想中的仙境,其外貌是宫殿,是神庙……”

这是法国大文豪维克多·雨果在1861年形容圆明园的一段话,印在旅游指南上,以突显圆明园盛时富丽堂皇的景象。 旅游指南上也具体地形容了园内各个角落昔日的建筑风格和功用,使我不禁惊叹于圆明园过去的精彩和美丽。和朋友开始沿着地图寻找昔日的古迹。我们当然明白,圆明园在经历了浩劫后不可能还留下什么具体的建筑物,却总还是期待看到旅游指南上的亭台楼阁,现在究竟是什么光景。

圆明园的荒芜令我们感到不可置信。一座旷世园林如今只剩下残垣和石头,只能通过告示牌来告诉我们究竟身处何处,通过石碑上的解说来想象眼前应有的景色。西洋园林内残存的几道拱门和柱子,孤零零地留守在原地,诉说着无尽的沧桑,令我们心疼不已。连博物馆内的文物都寥寥无几,只能痴痴地盼望着在异乡的同伴们早一天能归来。

在圆明园对面的巴士站中,偶然间听见两个路人的对话。一个人问他的朋友,对面的公园内有什么。他的朋友回答到:“没什么,只是一堆石头和几棵树。”我听了之后不禁摇摇头,不知园中的那些石头作何感想。

(圆明园不明不圆,游子旅人按图索骥,昔日繁茂的记载对照当下凋落的目睹,文字感应了时空的迁移,流畅的吐露出唏嘘嗟叹。结尾的路人对话记述,使到前头较为典型的幽情,多了另一层让人哑然的力度。)

我去了:铭娜


人生中要有一次流浪/记2010尖石乡浪游

三月份,宝岛天气开始变暖,是桃花盛开的季节。蠢蠢欲动的脚趾也闻到了空气中弥漫着的淡淡清香。被深山环抱、坐落在新竹县海拔最高点的尖石乡新光部落,不论是在我心里还是现实中都是遥远的地方。在颠簸晃荡的车程中,我熟悉的世界离我越来越远,心中的那片花海也越来越近。赶在摸黑之前,我们终于抵达了。

第一次看到陈校长是在当晚新光小学举办的桃花季营火会上。他是个三十多岁的年轻校长。他弹着电子琴,为我们带来首首动人的原住民歌谣。原住民没有文字书写的文化,因此音乐和语言成了他们领会这世界的管道。虽然听不懂歌词,但是从音乐旋律也能感受到他们与大自然和土地的亲近。那晚的音乐成了一朵抹不掉的彩云,漂游在我心中一片黑夜的天空之中。

观看传统舞蹈和歌曲过后,我们有幸聚在校长家中,一群人聊着原住民的传奇故事。最后他们还为我们办了个“爱若密”的欢迎仪式。这是原住民与客人共饮一杯米酒,对客人的最高礼仪与欢迎。

不会吧?真的要脸贴脸,嘴角对嘴角一同从杯子里喝米酒吗?

心里真的像踩在棉花上的不安,这么亲密的接触,更何况是与陌生人,我真的是不习惯。忘了当时是怎么硬着头皮喝完那杯“爱若密”,但至今陈校长右边的酒窝,和我左边的酒窝在喝那杯“爱若密”镶嵌的画面,想起来还会让人脸红。

隔天,陈校长带我们去参观他的学校。他说新光小学是当地最高等的学府,也是唯一的一间国小。其他部落的小孩得每天徒步两个小时来这里上课。学生们不用带课本,不必穿制服,教室就设在杉木林当中。杉木林之间悬置一块资源回收的老旧黑板,就地取材,拿枯木当椅子,供做学生的森林教室。从陈校长为我们介绍的神情里,我看到了在城市中活久了所遗忘的热忱。

傍晚我们要离去时,校长和我们道别,就在车子拐弯离开将他的身影拉远之际,我在想是什么样的豁达,使他可以放下自己的梦想留在部落里。部落平日清静得发慌,因为年轻人大多都下山到城市里追求自己的梦想。他从城市打拼回来不是对于现实的一种无奈,而是领悟到回到小时候成长的土地,在他脚下踩的就是另一种幸福。

他说,“要一辈子当生活的奴隶,还是回到这片美丽的土地。”

在尖石乡遇见很多人,无论是新光村热情纯朴的泰雅族原住民;还是放下手中锄头,走过田埂带我们去找头目房子的阿伯;又或者是听到我说黄色的樱花最美就爬上树帮我摘的小男孩;还是安慰在烧烤会烫伤脸的孩子,说“哭过才会长大”的大妈;或是口操日语和泰雅族语,虔诚地在教堂里祷告的老人家们,都像一幅幅的人间美景,刻在我的心理。

那次流浪,虽然没有看到心目中预想的花海,但我想我看到了如花般美丽的人。

(旅行让自我在固态中脱困,回归到最接近土地的距离。旅人入山见证生命朴质的本相,文字亲切诚挚,与移情之对象同样清爽。结尾有点匆促铺展,『流浪』言过其实,异地游子身份可嵌入作为对照和自审。)

我去了:祎明


诗巫游记

表姐芳龄二九,长的白皙肉润,我曾玩笑她,说她白胖地像清炖蹄髈,她也不和我作怒,而是颇为得意地道:“白白胖胖额才叫福气,侬则小赤老否懂额。”阿姐谈过几个上海小开,但相处久了觉得他们太过粘腻,不对胃口。直到两年前结识了一位来沪经商的东马男子,情至极出无法自拔,收起了一副大女人莫不在乎的婚姻观,不久便下嫁南洋,在男方的家乡,诗巫举行了婚礼。由于那时我正忙着备考,没法抽空出席,只能从婚照上捕捉一下阿姐幸福的模样,照中的她似乎更显富态,依稀间初露出人妻的质韵,身旁的新郎生得朴实内敛,肤色黑黝,乐呵呵地望着镜头,他和我从小臆想中的俊马式的姐夫形象格格不入,照片中的新郎充其量只能是一头老实牛。
为了弥补心里的愧意,我电邮了阿姐,说我有意要到诗巫走走,看看她的新家,叙叙旧,呆上个两三天,阿姐欣然答应了。我于是定了机票,过了几天,便草草地装了几件衣服和日用品启程了。
飞机着陆,到了诗巫,机场规模甚小,旧旧的,却很干净。办完了出境手续,我提着行李在大厅四处搜寻着姐夫的身影。初入异国,在那当儿感受到了一种环境上的落差,在诗巫,时间似乎变得恬静起来,人来人往的节奏缓了下来,加上午后温热的慵懒天气,整个人松了下来,优哉游哉的。
终于四扫的视线定格在大厅口厚壮的身躯上,诚恳的国字脸和照片上一模一样。初会姐夫,心中略有怯意,一步分成两小步,朝姐夫的方向走去,心里一边盘算着如何开场。姐夫也同时瞧见了我,脸上舒展出了笑意,略带别扭地朝我挥了挥。在离他三步远时我招呼道:“你好,我是婉欣姐的弟弟”这几个字。
安置了行李,我坐进姐夫的旧款Toyota里,引擎发动,车驶了起来,不一会儿上了通往市区的高速公路,绿绿的未耕地一片一片地划过眼角,阵阵暖风从摇下的车窗空隙间吹入,一阵倦意。姐夫可能觉得车厢里的沉闷气氛有点无趣,在经过一栋独立于大片荒凉中的豪宅时逗趣说到:“小明,这间屋子的主人很有钱,做木材生意的,买了这片地,建了这栋楼,没想到入住之后却经常进贼。”我笑了笑,不知怎么接话,心道这红顶白砖的欧式洋房,大刺刺地建在高速公路旁,门前的空地上还设了小型喷泉,喷泉的造型似怡红院门口老鸨的飘飘花绢,唤着客人,这番招摇,不进小偷才怪。
“你应该饿了吧,婉欣在咖啡店等我们,我带你去吃点东西。”姐夫的声音中隐着诚意,我欣然地应了声:“好的,姐夫。”不一会儿,车驶进了市区,时间仿佛倒流回到了假象中八十年代的东南亚。午后的暖阳是橙黄中带着闪闪金亮的,透过层层树叶间的空隙洒入车内,微风摆动枝头,光影跳跃,明暗交替。两旁的店屋旧旧地一字排开,白漆的墙上显着时间抚过的淡灰色,二楼的窗口前贴着一个穿着中学制服的少女,扎着辫子,望着远处,若有所思样子,飘飘的长发划着秀气白皙的脸颊。
车停在了一间南洋独有的传统咖啡店前,店里的桌椅旧旧地摆着,都是木制的,原本的褐漆现已失了光亮,片片破落,旧旧地,透着点点木白。赤着膊的,珠黄齿黑的老头,手肘搁在椅背,独坐在角落,悠闲地望着店外一样懒懒的不多行人,头上的三叶吊扇积着薄灰有节奏地嗒嗒着。我瞧见了阿姐,还来不及开口,她已咧开了笑容叫出声来:
“啊哟,侬来啦,吾等了侬老长时光了。”
“恩,是的,姐姐好久不见。”怕姐夫见外,我用华语应到。
姐夫站在阿姐身后用手轻捏了她的肩角一下,随后转身去朝侧角的面摊走去。
“阿姐,诗巫住得习惯吗?”
“这里很清闲,不比上海来的热闹,有时候觉得厌气(无聊),这里人大都很朴实,容易相处,没上海人来的门槛精。”
“一方水养一方人,姐夫看起来就很老实,对你应该不错吧。”
姐姐淡淡地会心一笑:“他很好。”
闲聊间姐夫端来三盘干面,坐了下来。
“格额叫干盘面,诗巫最出名的食物,侬一定要吃吃看。”姐姐轻推了我一下,催促我动筷。
干盘面的外象看起来清清爽爽的,白色的干捞面条,油亮顺滑,上面薄薄地放着几片叉烧,洒着几点青葱,热气渺渺中透着葱油和面条混合的馋人香气。
我动筷夹面,入口,面的实在口感夹着葱油味在嘴里层层化开,干干的却不黏口。这似乎符合了我对诗巫的初印象,简简单单的,没有任何的奢侈花哨,但一景一物间无不带着朴实的古早原味。吃罢,姐夫叫了杯三色奶茶,茶中分明地浮着三层颜色,搅拌均匀后方能喝,味道比起新加坡的奶茶来的更为浓郁,带着一点点红茶叶的涩味。
天色向晚,我们离了咖啡店回家,车驶进了居民的区,在诗巫是看不见高层公寓或是新加坡式的组屋,人们不论贫富都有一间二到三层的排屋安居,清一色地都是橘黄色的瓦顶,白漆的房子,门口一块不大的四方前园供人停车养狗。车驶过时,有些狗儿会突然爆起,冲到铁门处,对着我们咆哮。
可能是这儿的日子太清闲,居民区里没有人来人往的热闹景象,一路上只看到排屋窗口处探出的几个脑袋,和一个穿着黑灰色无袖丝质上衣,身材胖实健硕的六旬老太骑着摩托车呼啸而过,她没带头盔,头发短而蜷曲,在风中倔强地抖着,车柄上挂着一带蔬菜,像是买菜回来的样子,这匪夷所思的一幕至今都还映像深刻。
到家时,户户的灯都亮了。家里来了好多人,都是姐夫的亲戚,他们一家负责一道家常,摆起来也丰富地满满放了一桌。阿姐知我在外求学不易,还特地烧了家乡的糖醋鱼。阿姐是含着金勺子长大的娇气姑娘,嫁人前从未下过厨,技艺之好坏可想而知,不过我吃了很多,赞许了几回,她很高兴,眉宇间闪着从未见过的母性。
诗巫当地的家常菜肴,口味走的是甜淡的原味路线。野鸭汤,炖得是白汤和红肉分明,没有什么花哨之举,看起来清爽,闻起来甜香,盛在碗里,汤面儿上薄薄地飘着一层鸭油,喝来鲜美爽口,唾液顿时旺盛起来。
还有一道叫做“鼎边糊”的小食,“鼎边”乃福州方言,意为“街边”。它以米糊做底,里面加上了鲜虾、蛤、贡丸之类的食材,口感有点像新加坡的潮州粥。米糊绵绵地,吸饱了河鲜的滋味,化在嘴里,温温地轻抚着味蕾,一种不用咀嚼,细细尝鲜的舒服体验。吃饭闲聊之际才得知在诗巫的华人绝大多数都是前期南下避乱的福州移民,诗巫甚至还有“小福州”的美名,而鼎边糊就是最具代表的一道福州美食。
吃过晚餐,尝了些水果帮忙消化,一天的行程让我感到有点困乏,便早早的睡了。诗巫的夜有点闷热,静得只听得到芭蕉树在风中的沙沙声,时而有蚊子嗡嗡飞来偷袭,我也懒得反击,沉沉地睡了。
第二天清早我便醒了,身体微微地发着汗,粘腻的感觉,洗了晨澡,下楼找阿姐,她还没睡醒,但姐夫已经忙开了,正在准备着早餐,我闲来无事便到后院转了转,那里养了只大黑狗,生得凶神恶煞的,我不敢走前逗玩,只能无趣地回到屋中。
吃过早饭,阿姐开车把姐夫送到公司上班,随后带我去诗巫最大的菜市场买菜。我对菜市场有着很特别的感情,小时候在上海住家的附近便有一个。人家小孩子上公园滑滑梯,我却专去菜市场看渔夫杀鱼,有时还会去活鸡摊,偷母鸡刚下的蛋,偷来也不吃,而是在同伴面前炫耀一番,然后用力往墙上一掷,心情大好。吵架,殴斗的事儿也几乎天天都会在哪儿上演,围观的看客中总少不了我,无意间学了不少损人和恶骂的绝技,后来上学时和对头吵架,总能以压倒性的方式胜出。所以,阿姐一说去菜市场,还是市内最大的,我便顿时精神抖擞了起来。
未进大门,我已经被菜市场那种独有的气味气味吸引,一种淡淡的鱼腥味参杂菜叶蔬果和香料的气味。有些人会说这是臭味,远而避之,但我却觉得异常亲切,激动地像打了鸡血一样,蠢蠢欲动。
诗巫的中心菜场面积极大,分上下两层,上面卖熟食,下面买各样食材,它的结构类似牛车水珍珠坊对面的旧式巴沙,约莫有一个足球场那么大。艳阳透过半露天的屋顶射进来,感觉非常亮堂,摊位都有秩序地排开,人头攒动,但却一点也不拥挤。地上不见摊主随手乱扔的烂菜败果,也不像新加坡的“湿巴沙”,有时湿得会让人担心滑到,更不像上海的菜市场;那简直的动物的炼狱,鸡毛横飞,刀光血影,鱼鳞满地的场景让我至今都记忆犹新。
出乎我意料之外的是,在这偌大的市场中竟然难得看到冰箱冷柜,就是售卖鲜鱼的店家也只是在水产上铺上一层薄冰。我不由为此问我阿姐,从阿姐口中我得知诗巫人特别注意吃,而且不喜冰冻冷藏的东西,诗巫的周边地区有很多蔬果菜园,农民定时都会来此发货,沙捞越又靠海,食材都是自给自足的,吃多少供多少,一般也不会有剩余卖不完需要冷藏的东西。诗巫的物价也不高,虽然人均收入不比新加坡,但一般的家庭也能餐餐鱼肉,日子过得很是滋润。
说着说着,我们止步于鲜鸡摊前,鸡儿们层层叠起,都可怜地双脚捆绑,旧报纸裹身,露出灵动的脑袋,鸡冠颤抖,眼睛一眨一眨的,煞是有趣。联想起儿时看到上百的鸡儿们挤在铁笼中,粪味冲天,个个等待着断头的场景,我不由地感叹,这儿鸡的待遇算是不错的了。

阿姐买了鸡,又去地摊上买了些当地特有的野菜,只见她和当地的土著用马来话讨价还价,虽然只会简单几句,但那指手画脚,叉腰挺胸的架势,嘟嘟逼人,那个老实巴交的土著那抵得住她的攻势。我好奇地从阿姐的战利品里拿出一根瞧了瞧,那蔬菜长得像葫芦藤一样一圈一圈的,像是一个个“8”字,一板就碎,应该是属于清脆爽口型的蔬菜。
中午时分,姐夫的侄子阿信上门和我们一起用饭,说要带我四处逛逛,我看他长得眉清目秀,谈吐不凡,交谈间也互觉投缘,一口答应了。他说要带我去参观当地叫做“伊班”的土著居住区,我一听便为之一振,觉得自己好像已是Indiana Jones,大刀开路,深入树林去寻访神秘的山间野人。但之后阿信却又道这里的绝大多数土著都已经放弃了原始的生活方式,特别是年轻的一代多数都受过一些教育,在城市里谋生。至今依旧住在山里的是一些老人和小孩,土著居住区里的特有建筑物“长屋”已被马来西亚政府保留下来,视为沙捞越特有的文化遗产。听了这一番解说,心里未免有些小小的失望,但依然十分期待。
到达目的地,我们在烈日下走了一段坑坑洼洼的小路,大概十五分钟后,“伊班长屋”映入了我们的眼帘,几个赤着上身的小孩子跑了过来,咧着嘴,笑嘻嘻地看着我们。长屋真的很长,大概有一百多米,完全用木头搭建而成。楼下是不住人的,空空的,只有一根根支撑着屋子的木柱。空隙间养着鸡鸭猪羊,几条野黄狗悠闲地漫步其间,空气中透着阵阵动物的腥味,扰人的苍蝇飞来横去。一位裹着花布的老奶奶正躬着身,卖力地把谷粒铺在一张布摊子上,她的肤色褐黑发亮,脸上的皱纹像是刀刻似的,举手投足间显得十分安详和蔼。阿信打了个电话,不一会儿一个精瘦的伊班青年从顺着一条狭窄的陡梯爬了下来,他是阿信的小学同学,长大了还保持联络,说一口流利的汉语。他颠覆了我原本对于土著人赤着上身,用草遮蔽下体,露出两片油光光的屁股的印象,眼前的向导在行为举止上和城里人无异。
他领我们爬上的二楼,刚上楼便被挂在屋梁上的骷髅震到,四五只熏黑了的骷髅用草绳编结,串在一起,高高地挂在我头上,镂空的眼眶透着阴森,诡异地看着我,寒意不由打脚底上冲,我本能地咬紧了上下齿。阿信看出了我的僵硬,轻松地和我说,伊班族原本是一个食人部落,品鉴男人英勇与否的标准是挂在家门口的骷髅数量,杀死的他族敌人越多便越勇猛,上门相许的少女就越多。遐想中闪过伊班人围着火,啖饮血肉的场景,汗毛不自觉地竖起,头皮发麻。庆幸的是,现今的伊班族人都已顺化,不再食人,很多受了教育,有了文明的宗教信仰以和城市人无异。我听后安心了许多,便轻步跟着阿信参观,生怕惊动了屋内的族人。
二楼的居住层到有点像是NTU的学生公寓,十几间左右的小房间,顺着走道排开,一家紧挨着一家。吸引我的是每家木门上的装饰和绘画,有些人家挂着一尊十字架,显然是归信了上帝。而有些门板上却以单线条刻画着裸体男人,原始壁画的构图,裸男的生殖器被明显地刻意放大,几乎和男人的脚一般长短。我猜测伊班人画此裸男于门面的目的应该是用来展示自己的巨大生育实力,以此来吸引异性。或者是少女为了得到健硕男子的眷顾而故意把心仪的标准尺寸画于门口,引得条件相当的男子入门。
想入非非间,忽觉有点淫逸,但转念一想,这只是我文明的道德意识作祟,城市的人们其实只是换了一种方式吸引异性,健身房中飙着汗的硕大肌肉,橱柜里短到了极致的裙裤,这些也不都是文明外衣下,变相了的阳具,这样看来还是伊班人来得更有真性情,虽是这样想,但还是没有勇气把自己Facebook上的主页照片换成伊班人的裸体图案。
看完了伊班长屋之后,天色已经渐晚,我们驱车回市,黄昏下的诗巫郊外给人一种置身世外的感觉,渔民的木屋子破旧地立在河塘边,岸边的杂草茂盛地乱生着,有一种野性的生命力。那时,水位涨得很高,几乎已和山道平行,远远望去人们已分不清是路是水,仿佛车开着开着便会开进水龙王的宫殿似的。
晚间,我和阿姐一家在江边的餐厅用了晚餐,饱食之后,随他们在长堤边散步,凉风袭着曝晒了一天的脸颊,微微有点刺辣,望着远处忽明忽暗的小船渐渐远去,想起明天一早又要启程回新,心中起了不舍。
第二天清早,我特地叫阿姐带我去吃干盘面,因为我想记住它那朴实的让人时时向往的滋味。

(浮光掠影才是旅行的动机,游历当然不妨巨细靡遗,但也不需一物一述的过度细录。整体不缺精彩的各别注目,家务杂事也小有趣味,但旅人的身份和心思则必须干脆。文字不宜贪多贪欢,意尽终必墨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