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姆
小时候因为父母工作繁忙,我是由一位保姆照顾。只有当每逢周末,我才回到自己的家中与家人一起渡过那宝贵的两天。也就这样,我与保姆生活的时间长达约十年。她对我的一切也了如指掌。
小时候胆小的我,不喜欢一个人在家,也不喜欢雷公的声响。每当下大雨时,我都会遮盖着耳朵,跑到我保姆身边。还记得有一次雷公大发雷霆,声声作响,我从睡梦中惊醒。保姆就来到我的身旁,拿我的臭臭(小枕头)盖住我的耳朵,轻轻拍打我的背,直到我安稳入睡。
以前的我读书并不用功,回到家就把书包放到一边。热播的连续剧,我都不会错过。有时看到累了,就睡倒在沙发上。保姆看到我睡着,都会搬一把椅子放在沙发旁,怕在睡梦中的我从沙发上跌下来。
保姆对于我喜欢吃什么,不喜欢吃什么,和把什么留到最后慢慢品尝,都很清楚。而为了确保我吃到青菜,她都会以水煮蛋作为筹码。等到我把所有的菜都吃完了,她才替我剥开蛋壳,放入我的碗中。
不知道哪来的勇气,某一天我竟然跟妈妈说我想搬离保姆家。在那之后,保姆时不时都煮我不太喜欢吃的食物,像是在赶我走似的。然而直到她为我准备的最后一餐,道道都是我最喜欢吃的。我才发觉,她是多么的舍不得我离开。
离开之后我才领悟到什么是有了感情。刚开始,我是多么的不习惯。那时的我时常闹脾气,也尝试打电话,想回去保姆的家。但一切已成定局,无法改变。
从保姆家搬离之后,我来到我的外公家住。在那里住了两年,我才搬回自己家住。有一次,我因为要办理一些事情,回到保姆所住的邻里。我慢慢地走以前常经过的路。故地重游的当儿发现,小时常关顾的巴刹已面目全非。原本的游乐场已翻新,再也找不到我曾溜过的滑梯。小时的玩伴也不知是否还住在这里。
我来到保姆家楼下,一刹那几乎忘了她住在第几层楼。电梯门一开往左走,就是她家门口。我站立在门前,发现原来感觉都不同了。敲打两次,保姆终于开门,先是一脸茫然,直到我叫了她,她才回过神认出我是谁。
突如其来的拜访,她仍欢迎我,邀请我进屋。我因为什么都没准备,顿时惊觉自己已成了客人。而回到小时住过的地方,我心中浮现一个清单,一一点算。厨房最高橱柜里的零食,电钮所连接的那一盏灯或电风扇,沙发上晾干的衣服,钥匙的备份。
尽管如此,原本“下雨了,帮忙关窗户”,“今晚想吃什么”, “功课做好了没”都被“现在在哪一所学校读书”,“爸爸妈妈还好吗”,“毕业后要往那方面发展”所代替。
在那闲聊一会儿,我不知不觉地呆了一两个小时,轮到该离开的时候。保姆送我到门口,给了我一个拥抱。而那拥抱的温度,依在。
(时光最远最初最美,书写的五脏六腑有一半是用来怀旧,过多显得矫情,太少则无从揪心,文字的姿态决定返程的悠远或者匆促。较是陈述的语气有点情怯冷淡,人物缺少周身打点,体会形容的温度不足,保姆须有名字,怀人才有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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