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
我在一家书店上班,无时无刻都会与新人交友,也是结交新女友的最佳方式。只要一对上眼,我就会毫不犹豫地上前推荐新书给她们。我已做好准备,明确知道该怎么婉转轻松地改话题,抓住她们的心。同事们纷纷要我把把妹的奥秘说出口。坦白来说,第一当然是多亏我英俊的长相!第二是全靠科技的发达技术。我对任何女性的资料了如指掌。我熟能生巧的技术,只要按几粒按钮,就能立马知道她们的兴趣爱好,甚至她们的行踪、所居住之地。
在5月28日,一个平凡的星期二中午,一位身穿着白色长裙的女生优雅地走进店里。这位女生的气质非凡,她的脸蛋露出两个可爱动人的笑窝。我坚定地告诉自己:“我要定她了”。我顿时面红耳赤,她一步一步慢慢靠近我,我心扑通扑通的狂跳,就像小鹿乱撞颠倒了地球。我给自己加把劲儿,走向目标,把一张会员卡表格交给她。只要拿到她的姓名,一切都不成问题!
“嗨,请问你要成为我们的会员吗?今天有特别优惠,能够获取50元的票券!”
“哦,好啊,谢谢你!”她的眼睛闪烁着钻石般的亮光,深深地触摸了我的心。
当她离开店后,我马上输入进所有的社交媒体平台,要把这位 “丽珍”小姐给找出来。果然,我的技巧真不赖。在短短几秒中,我仿佛投入进她生命的点点滴滴。她是一位在社交媒体抒发情绪的人,足以让旁观者窥探她的世界。她独居在离书店两条街的小公寓里,本身来自台湾,两个礼拜前刚到达新加坡,实行她两年的工作合约。她每日都会乘搭巴士 98,直接到达她的荣基银行公司。下班后,她经常与闺蜜到酒吧喝酒闲聊,最早也凌晨12点才回家。近日,她刚与台湾的男友分手。从上载的照片中, 显得十分沮丧失落。
这也太巧妙了吧,预示我脱单的机会?
我心急如焚,决定每日凌晨在她的家楼下默默地等她回家。只要安心看她独自平安到家,我就心满意足。同时,我也再完成搬进她公寓的手续。我找到一个与她同座的房屋单位,来缩短我们之间的距离。我心里乱得像一团乱麻,我的言行举止好不寻常。
在6月5日的凌晨,我看见一个男人扶着醉熏熏的她。他们看起来神志不清,走路歪歪扭扭的。他们激情地拥抱与接吻,仿佛随时会在街边啪啪啪。我忍无可忍,上前把他们俩拉开。没想到,那个男子眼里闪着凶光,突然从口袋中拿出一把小菜刀。烂醉如泥的他完全失去理智,在空中乱飞舞着手上的武器。为了保护丽珍,我把自己当成一个盾牌,让她逃过死亡的厄运。
可惜的是,我的生命再此到了尽头。我就这样牺牲了我的生命,也证明了“童话故书都是骗人的”。
(虽然改编的痕迹明显,但是至少添了有趣的反讽转换,不过做戏大都过于巧合,故事难免缺乏说服力,叙述的流畅度稍微有点不足,人物的心思也还需琢磨,尤其如何从一个情场玩家,蜕变为从容就义的救美英雄,其中尚欠一段铺垫。)
写这篇故事的原因是因为一个复杂的人物,让我顿时联想起今年年初对一部美国剧 《you》非常充满好奇心。还记得我在一天内看完一整套系列,因为我认为剧情充满新鲜感,而且在现实生活中能产生共鸣。在我写的这篇故事里,我把剧情结尾给修改了。相比之下,在戏里,主角因溺爱着女主角,想要完全拥有她、掌控她,之后把她锁在一个笼子了,最终把她给杀了。我决定把我故事里的主角写成他就是被“爱情”麻木,也不完全是爱情因为他们也没开始交往。反正,他就是个复杂的人。其他人搞不明白他所做的一切,但可能女主角以第一次的交流给他下了一种爱情的降头或魔法,或者也可能是因为他上半辈子欠她的。
ReplyDelete喜欢一个人,所以想去了解他/她的生活,不惜追踪网络帐号,甚至跟踪对方,试图拉近彼此的距离,在对方看不到的生活里留下自己的足迹,即使对方全然不知道自己的心意,在最后能为对方而付出也是值得的,可是个人觉得这样的做法是乎过于偏激了些。
ReplyDelet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