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人
烈日下的人群密集,刺鼻的血腥阻挡不住他们的好奇心。
刽子手端详着自己刚刚在这个男人左胸口的杰作:一块铜钱大小的缺口,白生生的鱼鳞般的肉茬,几粒珍珠般的血珠窜到助手的身上。刚才那一拳奏效了,这样看来五百刀之内他不会毙命,又一个出于自己手下的杰作即将诞生。
两边的胸肌已经布满了刀口,新旧模糊相接而又条条分明,透着鲜猛的白肉。很快,森森的肋骨露了出来,肋骨之间覆盖着一层薄膜,裹着一颗突突跳动的心脏,宛如一只被包裹着的野兔倒数着自己的终结。
他双目怒瞪,鼻孔炸开,一言不发咬破了嘴唇,让刽子手不禁心里暗暗吃惊。空气里越来越浓郁的腥味儿引来了几只野狗,在围观的人群中穿梭,试图寻找他们腿间的缝隙。割完了胸脯肉,刽子手掏出犯人的裆中之物,一刀旋去,随之而来的是这男人一声哀嚎,似驴似马,火焰般的嚎叫让整个人群颤栗。这股火焰在人群中乱窜,又像毒药般钻破每个看客的耳膜,在他们心上刻下久久挥之不去的烙印。
这是天津印行的<中国酷刑系列>第三号明信片,盖有一九一二年七月九日天津邮戳,其实却是由法国人拍摄的。那个时候,恐怕也只有外国人看了出来,早在元朝编入法典直到1905年才废除的凌迟刑法,这种将犯人身上的肉一刀刀割去的死法,残酷得无从想象。与千刀万剐相比,经书子集,四大发明,丝绸绘画,仁义道德,这一切的一切都失去了意义。中国文化在人类历史上的优越性,在这非人的行径的对比下,让人质疑。
木棍上的犯人已经没了人形。内脏失去肌肉的束缚向外膨胀着,两腿模糊的血肉之间隐约可见白骨。最后两刀,刽子手决定取他的双眼。或许他死不瞑目,但不如失了眼,阳间既然已经折腾殆尽,暂且到阴间去做个清净的鬼。
(看到了文明骨肉里的荒芜和野蛮。痛楚之后方能醒觉,所以麻木即是愚昧。从观看者的角度借题借体进行移情,将凌迟刑法还原成一种景观spectacle,大有法国哲学家福柯的理论路数。文字半冷半热似观似受,起落亦如侩子手的灵巧刀势。末句是大观目,批判同情往往不若如此的悲悯。修饰直接引用资料的部分,这些刀也是要自己切下去。)
在痛苦的状态下写出来的,算是偷懒了。。。有的地方觉得不尽人意脑子里却一团浆糊改不好,谢谢老师修改的那些部分!读起来通顺多了。
ReplyDelete我明白。書寫者和書寫對象彼此鑲嵌,讀來有點心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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