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大写作班: March 2015

Tuesday, March 31, 2015

俞杉:部份身体


猴子

黄黑相间的条纹衬衫已经很旧了,在猴子身上还是显得特别大。瘦弱的肩膀像衣架一样支着衣服,不用风吹都能感受到衣服内空气的流动,躯体像袋装薯片的内容一般,少的可怜。

因为太瘦的关系,他的手指关节显得又大又丑,像麻绳上打着的死结。这样一双猴爪,抓起虫子来特别灵活。多亏了这项绝活才使得他不至于受到所有人的排斥。

他左手臂上的铅笔戳痕是在他逾越三八线时我给的警告。对抗上他的皮包骨,在留下浅浅印记时,牺牲的往往是我的铅笔头。每当我懊恼地对着断笔头咒骂,他总是嘿嘿笑着,像个胜利者,然后故意再次把手臂伸到三八界内。

唯有一次,我对他的惩戒超过了用铅笔戳的范围。那时候,任何带甜味的东西在我们看来都格外珍贵,于是糖衣药片不见时我哭得歇斯底里。向来与我不和的几个男同学爆发出了莫名的正义感,把他压在身下。一只手扣住他纤细的脖子,还有两只手掰开了他紧箍着的嘴,把一块还未融化殆尽的粉色药片抠了出来。他挣扎的时候,锁骨扭动着,如同一头脆弱的困兽。

在围观同学的欢呼声中,猴子流着泪,愤怒地吼着:“我没有偷!”泛红的胸口起伏着,衬衫一拍一摆。突兀的喉结在通红的脖子上随着哽咽一上一下。

氛围变得很尴尬,仿佛我真的冤枉了一个无辜的人。连我都开始自我质疑时,他突然抹了眼泪,嬉皮笑脸地说“反正还有一片我已经吞下去了。”

第二天,他与往常一样扑在我的桌上,高扬着下巴,得意地说:“母老虎,我昨晚抓了两只超级无敌甲虫王诶!你快看!”说罢,将两个火柴盒献宝似的推到我面前。他下巴到胸前缀着点点淤青,可他似乎一点都不觉得疼。

(身体本性浑沌顽劣,常是不由自主而又纠缠不清的状态,学堂校舍的同学打闹,文字充满震撼的力度,『猴子』现形描绘得神灵活现,可惜无从投注更大的情感,不知该是怜悯或者啼笑,如果添上几笔背景,让人物更加立体圆融,几乎就无懈可击。)

含笑:部份身体


美人鱼

欣赏一位美丽的女性,不应该是从上往下的,你若自酬没有足够犀利的目光去穿透精致的妆容,不妨试着从她的脚部开始观察。

她的脚踝是纤细的,仿佛只要稍稍一用力握住就会折断,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浑圆丰满的脚踝骨。你有点移不开眼睛,那画面不禁让你想起荷花探出水面的茎,同样是用极致的脆弱撑起惊人的华美。

拥有这样纤细脚踝的主人,必然不会踩着邋遢的人字拖亦或是动感十足的Vans,你看着她脚下的Ferragamo恍然大悟,12CM的银色细跟,防水台是拒绝的,因为防水台太过安全,不够脆弱不够美……高贵的深灰色鳄鱼皮紧紧包裹着她,好像是一种意味深长的武装。

她的皮肤因为精于保养要比普通的亚洲人更白一些,在灯光下散发着珍珠一般浅浅的光泽,因为吃力的鞋跟高度,所以脚背上淡青色的血管不由微微撑起了那单薄的皮肤,隐秘地透露着一种性感。你想象着这样的肤色,想必那被尖头鞋包裹着的圆润脚趾上应是涂着酒红色的蔻丹。

多么美丽啊,比这一景象更美丽的是女性本身。

一位成年工作女性,或许每天大约需要行走4000步,每一步,都带着一种摇曳的痛楚。难怪美人鱼的故事曾让那么多人痴迷,或许是因为好多女性早在童年时代,就已隐隐望向了成年后,每一步都如踩尖刀的宿命。

欣赏一位美丽的女性,不应该是从上往下的。

(女人身体的宿命论,言说的立足背离了本次描写主题的形态,不过文字妩媚,诉求的意旨清晰,只是『美人鱼』的题解不够深入,而『从上而下』的持反,至少理路上似乎有点含糊。)

圣雅:部分身体


红斑

从夏天到冬天只需要六个小时,过了一个月冬天,再过一个月夏天,又一个月冬天,再回到夏天。这四个月里,不停的在极干冷和极湿热的环境交替生活,没有过度的换季导致我的皮肤过敏。这次回来,偶然的机会和小学同学S联系上。向她哭诉我的皮肤敏感状况,怎料她说她的情况比我糟糕许多。

S说,自从两年前她的男朋友去了美国,她便开始熬夜、酗酒。烟也抽的更凶了,只为打发这两年的空虚寂寞。不知怎么就犯了rosacea,翻译过来是红斑痤疮。于是我打算和她见面。

一别三年之久,最漂亮的还是那双大眼睛,可都说浓眉大眼,S的眉毛却从来都稀少的可怜。她自嘲说,男朋友的生日愿望是希望她能长出眉毛来。说着她将一张A4纸一折为二,拼命地扇着阳光照射下微微泛红的脸颊。脸颊热的不行了,她取出湿巾拼命擦拭着,这种皮肤病令她的皮肤不均匀的泛红、变薄并且变干。

车上,她从包里翻出了香奈儿的唇彩盘,用唇刷小心翼翼的补妆。脸上因过度干燥而造成的,一块块的皮屑和法令纹,被艳丽唇彩夺走了注目。其实,S的锐气已经被磨掉了许多,有时她也会因为这样的皮肤状况而感到自卑。但也能说是“患难”见真情,男朋友一如既往觉得她是最美丽的姑娘,就连这盘唇彩也是他送她的交往三周年的礼物。

她又拿出了一支遮瑕膏,涂抹着脸上泛红的星星点点,一边说着,“哎我说,后个礼拜我要去男朋友妈妈介绍的那间店去纹个眉毛……”

(夹在健康和虚荣之间,因为身体的矛盾和敏感,所以女人命苦。见面瞧视的过场略嫌简单,不过文字驾轻就熟,讽喻的伏笔运用不错,全文以『我』开示,但是对比的意味不足,或可在结尾引申同病相怜的际遇。)

皓冰:部份身体


啤酒肚

她或许从来都没有想过,当年与自己结婚的男人居然也有了啤酒肚。

他的双手快速地敲打着键盘,从前帅气的眉眼至今也有了岁月的痕迹,啤酒肚垂头丧气似地顶在电脑桌沿。他没日没夜地工作,吃饭的时候双眼凝视前方的菜肴,眼神失焦,偶尔会冒出一两句与工作有关的事。经常暴饮暴食,喜欢她不喜欢的咖喱鸡,其他的食物仿佛没有味道一般,没有人能够劝得了他。

即便如此,她还是经常在他的耳边碎碎念,不管他听不听得进去。持续不断唠叨的动力,来自每天早晨男人去上班的那一小段时间。她坚信自己有一天能够改变他,至少先让他爱上清淡的食物,不天天吵着要吃咖喱鸡。

男人出门前,她唠叨着,看他将公事包放在一旁,一屁股坐在鞋柜旁的椅子上,笨拙地弯下腰穿皮鞋。这时,她凝视着他的啤酒肚,便会忍不住地微笑,当初自己到底怎么会爱上这样的他。当男人提起公事包站起来的时候,会不自觉地顶起了肚皮,啤酒肚照在鞋柜旁的镜子上,使他显得更加苍老,可他却从来都不曾察觉。

她发觉自己喜欢细细地看这一幕,虽然总爱调侃他的啤酒肚,但偶尔她还是会忍不住下厨煮了他喜欢而自己不喜欢的咖喱鸡。看他吃得津津有味的模样,啤酒肚在她的眼里,突然也变得可爱了。

或许这就是慈悲,她心想。

(又爱又嫌的身体,老夫老妻情感的不足而足,借由身体的发福进行观视,文字含蓄委婉,人物心照的刻画极为传神,如果啤酒肚的各形各状再加形容,情趣无疑将会更加剔透。)

梅蓉:部份身体


春叹

十里桃花,如雪初扬。娇颜如昔,被处处啼鸟惊醒一场春落无痕。婢儿捧了一杯新茶,搁与书案,几抹翠绿浮于澄色茶汤,摇摇坠坠,似渔舟唱晚,随心渐远。

她斜倚窗旁,云鬓未梳,留得几缕乌丝缠绵春风。远而望之,道是皎若云深朝霞,迫而查之,又觉是渌波芙蕖。浓纤得衷,修短合度,皓质呈露,芳泽未减。莫不是应了那曲佳人, 回眸一顾倾城池。

春风又绿江南,拂过她芙蓉衣袖,翩然惊鸿。只见蜂蝶纷纷越墙而去,疑是晴色只落邻家。幸得檐下几只归燕,衔泥筑巢,告解春分。叹一声微雨燕双飞,花落人独立,独余她形单影孤。

挪步案几,铺平宣纸,欲染这江南如画。奈何愁绪无端,只载入两行幽怨。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等闲变却故人心,却道故人心易变。纵是春茶清芬,也莫能解去万古闺怨。

一不留神,打翻茶杯,两行思绪也沾上丝丝甘冽,成就墨痕化渲,云淡风轻。婢儿凝眉,急急上前用绢巾擦拭水迹。她倒悠然自得,巧笑倩兮。莫再擦,莫再擦。她扯扯婢儿袖子,唤道。水渍会干,愁绪会断,只待那哒哒马蹄,青青子衿还她一道眉画深浅。

婢儿一笑,还是挑起宣纸,不让水痕纵深。她微张丹唇,本想劝婢儿丢去了事,含辞到了嘴边又是不忍。婢儿将宣纸晾在窗沿,被一股南风刮去。她明眸斜睐,怨婢儿可白忙乎。婢儿羞怯一笑,辩,愿家书到良人。

她也盼那春风附一纸家书予良人。

(遗情想像,纳兰写意,姿容婀娜,洛灵感焉,乍古乍今,东拼西凑,此道孤矣,进止莫行。)

景梅:部份身体


不一样的成长

小婴儿的脸上有一片圆圆的黑色,在她小小的脸庞上格外醒目,而她的右肩至手臂到手掌是布满黑色,再一看整身上下都有着一片片零零落落的黑色。她有着一双大大的水灵灵的眼睛,称着圆鼓鼓的脸蛋,是一个非常典型的可爱小女娃,但患上巨大型黑色素痣症的她注定过个不平凡的人生。

小女娃非常活泼,脸上总是挂着笑容,在父母身旁时总是咯咯的笑,似乎安慰着父母眼里的心疼。因在大块的黑色素痣上缺乏汗腺而导致发痒发热,小女娃只能用手抓痒,这也导致她的身上经常皮破血流。尽管如此,小女娃大多数时间都非常开朗乐观及坚强。

也因黑色素痣不能直射太阳,小女娃并不能如同学般出去玩,但这也避免了会受到不一样目光的骚扰。为了能让小女娃普通一般地成长,小女娃的父母如同普通孩子一般的照料,不会因身体的异样而不带小娃儿出门,父母会选择避免太阳会直射的场所或大阴天时,让小女娃尽情的在户外玩耍。

也因为身体的不一样,年仅两岁的小女娃频繁的出入医院做了第一次植皮手术。手术成功后,小女娃要面对的是复建是的辛苦以及换药时的疼痛。小女娃的人生才正要开始,往后她还要面对无数次的手术,复建,手术,复建。

小女娃渐渐长大,开始会蹙着眉烦恼布满身上的一片片黑色素痣,但会有着那么一群人,陪伴着她成长——有总是陪着她嬉闹疼爱她的哥哥,希望她能和其他孩子一样快乐成长心疼她的妈妈,以及一开始无法面对但却希望能帮小女娃拍婚纱照的摄影师爸爸。

(文字略嫌平淡而不够开阔,但是语调和节奏沉稳,父母子女的互动不妨衍生的彻底一点,皮破时来一幕母亲小心敷药的画面,同时也让小女孩在结尾的认知更加深化。)

Monday, March 30, 2015

彦遥:部份身体


温柔

她和他刚刚来到这个城市打拼,简陋的出租房里只有一架二手小风扇,制冷的能力连聊胜于无都称不上,在每个酷热难耐的漫长深夜里嘎吱作响,缓缓鼓出闷热的暖风,让他们汗流浃背地挤在那张窄小铁架床上。

她每夜都要拽着他的耳垂才能入眠。即使他汗黏黏的身躯滚烫如火,但他的耳垂总是无比清凉。当她第一次触碰到那儿的时候,仿佛在这个熔炉般炎热的世界中,找到了一丝令人惊喜的小小绿荫,顿时下意识地轻轻揉捏了几下,然后整个人好像落入了冰冷的大块云朵一样,燥热不安的心底登时都变得柔软平静起来。

从此之后,她彷佛便寻获驱除酷暑的法宝,总是辗转反侧的夜晚终于得以安眠。虽然经常在梦中不小心将他扯得痛醒,两人在惊诧瞬息后,便又会相依偎着继续沉沉睡去。

白天去公司,她总是被中央空调吹得直哆嗦,躲在柜台后面瑟瑟发抖。实在是受不了的时候,她便悄悄凑到他身旁,一把抓住他的手臂。不论他自己也是如何的手脚冰凉,可他的手臂却能一年四季都保持着不变的温热。当她冰凉的小手抓下时,他定会被冻得惊叫一声,然后又强笑着任她予取予求。

他没有钱去健身房,只是做多了家务活后,手臂上自然长了薄薄的肌肉。她总是隔着衬衫的纹理,感受着下方那令人心安的厚实温暖,往上摸摸,又向下捏捏,觉得自己好像触及到了可以融化冰雪的生命脉搏。

(身体的冰火彷佛温柔的窝,男女的肌肤触碰,从fetish的角度写来,竟然是无比温馨亲昵。一热一冷各有精彩,不过御寒取暖成双成对,应是男人抚着女人耳垂,而女人握着男人脉搏。)

紫彤:部份身体


山川

他的两道眉毛之间,是一道山川,岁月流过的沉淀,形成了生活上的习惯。

他喜欢边驾车,边思考,最不喜欢听别人车上吵闹,我们尊重他是车子的主人,习惯了在车上安静的睡觉。偶尔趁着睡意还没弥漫之际,撇头看事业家庭两头忙的他,那在眉间鼓起的丘,让人不得不在意。

那山丘住着猛兽,啃食着他的春秋。

平时西装笔挺的他当然不允许自己坐以待毙。他会偷用妻子的护肤品,这是个已经公开的秘密,但对天生黝黑的他作用不大。现在的他看起来像在黑夜里挣扎,然而路灯的光转瞬即逝,不足以成为他的救命稻草。他融于黑暗,思绪跌入眉间的深渊。

细细想来,好像真没看见他眉上的结解开的那刻。

即使在大笑,他仍然皱着眉头,笑得呲牙裂嘴,浑身像在抽泣般乱颤。睡觉也微蹙着眉头,形成个“山”字。浅眠的他被窸窣的声音吵醒时,会更用力的把眉头扭作一团。

那个川字的眉宇,是他的象征,仿佛松开了眉头,也就失去了一切。

秉着“小孩不懂大人的苦”为借口,我慌张的把视线移开,却又看见了他那扭曲得不正常的左手臂,是儿时跌下树摔断的。那时医生医术不高,能驳回去已经幸运了。记得他自我调侃道,要是我们遇着坏人,他就举起这支“猎枪”,肯定能吓跑他们。说着这番话的时候,他仍是放不开眉头,只是这之中又有些释然。

眉间的山川,都是他放不下的,一片秀丽的风景。

(在芜杂跳接的叙述中,处处可见现闪烁的文字,以汉字转化为象征,寄托于身体眉宇,构思写法极为出色,可惜氛围情感的掌控不足,『他』的身份也不妨作出明示,感性的潜质未有发挥透彻。--改写首句,当是抒情的示范。)

梦茜:部分身体


第六根手指

燕比较特别,很多家庭介意她的缺陷而不录用,辗转着便到了我家。她的第六根手指头有点发育不良,打着月牙弯,像是小拇指的一个分支在和小拇指打勾勾。

那天家里只有我们两个人,写完数学作业过后出去散步,她把手搭在我的肩膀,那是我第一次注意到她的第六根手指头。我有点呆住,心砰砰砰的跳起来,但也知道好像不能多说什么。

后来我悄悄跟妈妈说,妈妈你知道吗,咱们家保姆好吓人啊,为什么你们要请她。妈妈很生气地打了我一耳光,那天我第一次被狠狠地上了一节课 ,比小学任何一个老师都要凶。只记得那天在妈妈办公室哭着重复说着在别人背后说三道四是不对的,对有缺陷的人带有偏见是不对的。

燕很开朗,从来没有刻意去掩饰她的手指,每天送我去上课的时候她会抓紧我的手牵我过马路。她很勤快,每天六点放学,热腾腾的饭菜和一尘不染的家已经在等我们。尽管妈妈说过衣服洗衣机随便洗一下就好,她还是坚持帮我们手洗,我校服上的每一条笔画下的痕迹都会干干净净。

三年级的夏天,奶奶瘫痪了,全家搬去跟奶奶住,燕被奶奶气走了,在家里两年多的燕,被奶奶用三天气走了。当然,这离奶奶最快气走保姆的纪录差得远。

临走那天燕抱着我哭了好久,而她走之后,很长一段时间我一直觉得自己是女侠。班里有一个腿不好的女生,校内校外谁欺负她笑话她,我都直接上去理论。也因此弄坏了学校的电子琴,摔烂了别人的铅笔盒,也被人哭着跑去找老师。可是,完全没后悔过。

很多记忆都已经模糊,应该记得的也总归会有一个轮廓在那里。其实燕不是她的名字,她的名字我已经记不得了。

(多出一根手指的身体,乍听已是绝佳的题材,文字不带过多修饰,前半的酝酿平实真挚,后半过于拘泥于前后因果,没有跟进发挥,保姆既有六根手指,可惜没有一个牵手的感人画面。)

周昊:部份身体


健身

健身房是个众人聚集却极少言语的场合。这里只有形态各异的肉体独白。但他的出现,使这间我常光顾的健身房更为安静。

那天下午第一次见到他,我锻炼时不戴眼镜,难以看出人的特征。但他的形象过于明显:高大厚实的身躯,被一条瘦削的左腿与左右两个拐杖支撑着。在我印象中,持拐杖行走的人总会显出受伤或年迈的吃力,但他两根拐杖撑在手肘上,左脚迈一步,拐杖随之跟进一步,动作游刃有余好似那是肢体的一部分。

观察了他的缺陷许久,才认真打量他的全身。是个50岁左右的硬汉子,斑白的短发剪得整齐,脸盘较大,总是眉头深锁聚精会神,没有额外的表情。上身极为宽阔厚实,但因年纪已失去昔日的健美曲线。他走入哑铃区时先环视了周围的器材与人群,便面不改色地开始锻炼。我与很多人都无法专心,时不时要观察一下他的举动。

他不说话,没有人说话,但想必大家心中都肃然起敬。

从那天起,他几乎天天下午都在,举一样重量的哑铃,躺在长凳上重复做着大同小异的上身运动。而我每次都没法不看一眼他不知何故而诀别的右腿。尤其当他移动时,那短裤裤腿内的空洞总让我难过,却又默默地鼓舞着我。

那空缺好似被另一种力量填补,不断诉说着什么。我从始至终不理解他为何不坐轮椅,或安假腿。他坚持每天来,与无数个健全的身体擦肩。不改固执的神情,趾高气扬地迈着他的步子。

(残而不废的身体,对于人物的巨细刻划,文字也像是健身一般游刃有余,起承然后带出感想,整体略嫌平铺直叙,虽然有点励志,但是毕竟欠缺更加深刻的注目。)

佳莹:部份身体


青春痘

它晶莹剔透,令所有的同性朋友们欣慰,又为之疯狂,也让我想起了那张洋溢着潇洒与青春气息的脸庞。我的确有点挂念她,距离上次见面已有五年,时光的匆忙流逝令我措手不及,只想把握当下的闲暇,再次与这位久违的老朋友促膝长谈。

印象中的她不爱刻意梳洗打扮。当然不至于蓬头垢面,但绝对不屑把化妆品当成武装自己的利器。每当对上了彼此的双眸,视线瞬间总是不自禁地聚焦于左颊上那几颗不加以修饰或遮掩的红润。

青春痘嘛,我们都会有,她却特别引以为荣,喜欢伸出食指指着脸上的“战区”,嘲笑自己长大以后的薪水都得花在皮肤疗程上。它们倒是一身傲骨,矗立在那油脂分泌丰富的裸色平原,以吸食污垢与油脂的精华为生,虽然习性两袖清风,性格却特别顽固,挺像它们的主人。饱满的白珍珠一旦熬出头,我便恨不得利用双指夹攻,替她清理一番,可惜从来也没成功过。还好,偶然的想象与失神总会被她爽朗、毫无顾忌的笑声拉回现实,才发现吃着的冰淇淋沾上了,最靠近鼻子的那粒已经结疤的青春痘。

正利用粗糙的纸巾擦拭着,她的倩影娓娓而至。利用眼角确定是否是她的当儿,白色修长的连身裙衬托了酡红容颜,笑容依旧地坐在我的正对面,优雅成性的一举一动,熟练得几乎无可挑剔,却是那么的陌生。

我习惯性地瞟了她的左颊一眼,灯光落在一片润滑无暇的肌肤上,化成一种无痘但却陌生的青春。

(痘子的缅怀重叠在旧友的重逢,身体的变化即是生命的成长,文字俐落流畅,但是情感的刻划拿捏还可加强,突出友情随着青春失落的感觉。--改写末句。)

思娴:部份身体


外斜视

他是牵着父母的手走进诊室的,与其他儿童病人不一样,他没有哭闹,也没有带着好奇的微笑,脸上洗净一切透露他的感受到痕迹。针灸诊室因为要容纳针灸诊床,所以比医院里其他的诊室来的大,从诊室门口走到医生面前有一段距离,三岁的他脚步格外的稳定,面向前,项僵直,右瞳孔却一路与站在诊室左侧的我对视。

母亲在病人的位置上坐了下来,然后很自然的把他抱到腿上,父亲则是靠着墙站在诊室的右侧。在母亲开始滔滔不绝诉说小孩的病史时,父亲一直保持沉默,空洞的目光直盯着他。看诊的过程中,母亲直切的眼神不离医生,双手轻轻环困着他。

他侧着头摆弄着医生桌子上的脉枕,然后以自己的小拳头不断地敲打着。诊室内其他实习学生都很专注地观察着他,眼神多半是好奇参杂着怜惜。不一会儿对脉枕失去兴趣的他,别过脸,同样用右眼瞥了一眼站在一旁的我们。我和他眼神交集的一霎那,似乎只有我看到了,瞳孔里的厌恶与鄙视。

医生在辨了证型后,单手持一寸针,以庙里主持在小和尚的头上烧戒疤的姿势,在他头上扎入。他在母亲的怀里不断挣扎,母亲右手抱着他,左手紧紧抓着他的下巴。他双眼紧闭着,双手紧握拳头。短短五分钟的疗程结束后,在母亲抱起他向医生连声道谢时,他才睁开眼。他们走向诊室门口的那一短暂的时间里,我们似乎彼此刻意地又让眼神对上。

我看到了从他左瞳孔中溢出的湿润炽热的厌恶。

(求诊的临床病体,举手投足的动作都有细微的描写,不过多由眼神进行情感的揣测。姑不论三岁能否投注『厌恶』或者『鄙视』,多番强调的意图也无从理解,『我』不该仅是作出目光的交流,而是流露对应的情绪,整个过程方有涵义。)

慧婷:部份身体


牙套

步步逼近的電動刷子,衝破嘴唇的防禦線,開始發射攻擊。駐守在牙齦上的牙齒,毫無防備的能力,刷子就在它們的表面上不停打磨著,想把殘留在牙齒上的污垢徹底清除。耳朵驚恐地接收刷子高速轉圈的機械聲。刷子強勁的震動力,藉由牙根裡的神經,直達到腦部。它們只能坐以待斃。

總司令坐在旋轉椅子上,面無表情地繼續發號施令。為了躲避敵人的監視,他轉過身,用藍色格子襯衫的背影,阻擋下一步的預備動作。

他威脅嘴巴再次敞開城門。嘴巴只能就範。他在一個連結帶環的托架上塗了一層黏貼劑,隨後固定在一顆牙齒上面。轉眼間,總司令變身成為一位建築工人,像是把牆壁上的裂縫,用石灰補上。強烈的人造燈光,照映在牙齒上,硬化了石灰,也固定了托架。

下屬遞上由各種顏色圓環所串起的吊飾,溫柔地詢問想裝飾牙齒的橡皮圈顏色,暫時穩住了軍心。選擇完畢,軍人從左到右,在下顎齒安裝一條金屬絲線,由一個個小橡皮圈固定住,兩個尾端打了個結,連起了帶環。上顎齒又重複同樣的動作,成功完成了侵襲。

口腔最終淪陷。牙箍捆綁了牙齒的自由,也割傷了原本享有太平盛世的口腔。然而我堅信,在壓抑的框架下,總有解放的那一天。

(将牙齿和牙套的拉锯拟人化,虽多有趣致的想象,但也仅止于于机械步骤的展现,『牙套』作为成长和美丽的束缚,末段的比例应该拉长,加入一个脸部的特写,如此方能带进小女孩期待蜕变的寓意。)

慧敏:部份身体


梦忆

他的老花眼镜悬挂在嘴唇上方,摇摇欲坠。他睡着了,在睡梦中看不清楚回忆里的模样。

他光着上半身,只穿了一件从巴刹买回来的冒牌Adidas短裤,一条条的紫筋攀爬在小腿上。体内的酒精不安分地躁动着,从啤酒肚蔓延至胸口和颈项,在皮肤上留下一大片暗红色的印记。白皙的大肚腩随着呼吸上下摆动着,带着节奏回到了二十岁,他拥有六块腹肌的年代。

他十二岁开始在学校厕所吸烟,小学六年级唸了四次,成为班上年纪最大的学生后,才终于辍学。他认识了隔壁甘榜的老大,当了他的拜把兄弟,整天到处和别人干架,意外练就了一身精壮的肌肉。他与他的兄弟们,大概就是六十年代阿明界的F4。他们穿着那个时候最时髦的喇叭裤,骑摩托车载着身着迷你裙的阿莲们到处兜风。长辈们拿他没辙,早已不对放荡不羁的长子抱以任何期望。

旧时的风采从他的身上慢慢退去。他不再穿华丽的花色衬衫,而选择暗淡低调的T恤。年轻时琢磨自己的发型,就得花上老半天的他,现在对自己的一根根白发完全不在乎。他的双臂失去了以往的线条,手背上多了沧桑的条纹与微微凸起的青筋,还有因为工作晒伤的痕迹。年少时期眼神中的激情,已经被生活的压力给熄灭。每个月的收入能否应付上涨的开销、退休储蓄够不够维持以后的生活、该不该多买几个保险,种种对于金钱的烦恼,在他的眼睛旁边刻下了深深的几道鱼尾纹。

打字的声响不小心把他给惊醒。他把客厅的灯关上,不知道我仍在黑暗中,记录着他自己早已遗忘的时光。

(父亲恍如隔世的身体,文字出入记忆贯穿今昔,句式和用词仍然有点重复和平面,不过前后对照的写法颇为精彩,像是女儿偷偷为父亲,作了一场感人而诚挚的梦。)

Sunday, March 29, 2015

俊良:部份身体


爷爷泡的茶

杰伦的爷爷泡中国茶,我的阿公泡奶茶。奶茶自然要比中国茶好喝的,尤其是我阿公泡的奶茶,堪称茶中翘楚。茶包吊一吊,炼乳勺一勺,鲜奶倒一倒,左手拉,右手拉,拉呀拉,一大杯热腾腾的奶茶就这样拉出来了。拉茶不算特别,特别的是鲜奶,你有听过奶茶加鲜奶的吗?后来是有啦,不过第一次喝到加鲜奶的奶茶,就是阿公泡的。

阿公身体很健康,大部分乐龄老人没他那样壮。你看阿公那双腿,是粗的,不仅起伏有致,而且小腿内侧也有痣。那颗痣来头可不小,听说阿公点过三次都点不走,后来算命先生说这颗痣是一辈子的,会带来福气,它算是我看过最有痣气的一颗痣了,了不起。后来,阿公就靠着这两条粗壮的腿,上走槟城,下游柔佛,是一间赫赫有名的批发公司的代理商。我想爸爸就是富二代,我是富三代,但是富不过三,我孩子估计要吃苦了。

我放下手中的颜色笔,走近阿公旁边看,因为阿公要拉茶了。阿公他不是吃素的,看他的手臂,爆着一条一条的青筋,哥哥说那是血管,我管叫它青筋。那青筋哦,唉呀,每一条都是南北大道啊。阿公年轻的时候,不知道犯什么事,被警察关了一晚。出来的时候,由于不服气,直往警察肚子揍一拳,结果又被关了一晚。虽然不是什么好事,但是揍警察很酷诶,至少我不敢。

如果退后几步看,还是会看到岁月在阿公身上留下的痕迹。阿公的背有一点微驼,不过真的是一点而已,就像你把塑胶尺用力往后拉然后放手弹回去,那把尺的微弯一样,一点点。阿公拉了五六遍,我又走得更近一些,我发现茶里边有蚂蚁。

“阿公,有蚁。”我直往奶茶里边指,那只蚂蚁挣扎着。

“唛惊,蚁可以呷啦。”阿公也不管蚂蚁,直接给我们倒了,那只蚂蚁好像在哥哥那杯。

直到九岁那年,我们一家人搬出外面住了。虽然我和哥哥偶尔还是会在早放学的星期四和周末去阿公家,但是阿公的奶茶也就真的没办法常常喝了。现在回想起来,依然觉得奶茶还是阿公泡的好喝。

(从拉茶拉出阿公拉风的身体,轻松亲切的语气充满了想象的韧度,一贯无中生有的文字风格,说东道西落在阿公身上,却是趣味横生并且铿锵有力。结尾突然一改谐趣归于正常,多少有点逊色。)

尹骏:部份身体


河畔,一个恋人

暮色下的河畔,立着一个出位的躯体。估计大概有五尺多,不过卷缩得看起来有些渺小。左手纤细的手指从肩上滑下,落在玉白的大腿上轻轻抚摸。她不时划开手机,从水灵灵的眼角凝视亮得刺眼的荧幕。动作上下反复不下十遍。

短暂的光亮,照明了被泪水滋润的鲜艳嘴唇,微微的颤抖着。没有太多的话语,只有偶尔的咽泣。眼前细长的刘海与眼睫毛上演了一段生死恋,利用她的眼泪来争取每一个能够结合的机会。她无意的每一次眨眼,每一次的梳理,只会让这对恋人更加靠近,更加紧密。沿着睫毛滑下的粘糊黑色泪珠,每次都被划过的手心涂得满面。

这次,荧幕自动的亮了起来,再次将耀眼的光投射到她的眼孔之中。荧幕彼方的人呼唤了她。扩张的瞳孔好似惧怕读漏什么的,不断的将疲惫的眼珠子扫过荧幕。屏着呼吸,期待着期望中的答复,手指不断的在屏幕上来回。就一刹那,或许河水停止了流动。

屏幕,逐渐转暗。或许是灯光的关系,她的眼神也暗淡了下来。失去了刚才那短暂的光彩,失去了微薄的生命力。直到最后的一丝光亮从她的眼前逝去,才终于心甘情愿的,闭上了双眼。遮盖着眼睛的刘海,已经不再碍事,反而成为了掩盖面孔的最佳工具。成为了躲避他人眼光的第一道防线。

原本就娇小的背影,在月光下仿佛又短了一截。

(对于爱情期盼而又失望的身体,恋人的孤单和脆弱,情态和动作皆有传神的捕捉和呈现,抒情的基调和氛围也有不错的掌握。--修改题目。)

伟明:部份身体


痣向

那颗痣,像衣物上的顽固污渍,牢牢地粘在她的嘴边。

说话时,它会情不自禁而且无所畏惧地弹跳,恰似一粒粒黑糯米随着竹筛的振动。向右,向左,再来个90度的盘旋动作。静止不动时,它便如个黝黑的丑妇,静躺在白皙的暖床上。看似细小却拥有可怕的力量,作为一个展示品,它无时无刻的引起大家的关注,她说,偶尔还会听到暗地里的窃笑。

而我,正坐在这颗痣的面前,光明正大地瞅着它。

桌上摆着一块印着面部痣相的纸板,印了满满的克母伤父灾祸贫穷劳苦受骗等等字眼。那颗痣,正开始颤动和发抖,好比在地板上挣扎的小强。与板上的面相对应,这一颗乌黑的扫把星,代表的是“苦难”。

或许,这就是她找上我的原因?

一点一点的雪白色软膏,从边缘开始将那颗痣掩埋。它无力的想要挣脱,但抵抗不了销毁它的那股雄厚意念,只能舍弃执拗的依偎。狂暴的药剂冉冉地将它烧灼,不留任何情面地腐蚀和摧毁它,像一把毒燎,虐焰无情地把它捆在大火之中,缓缓的从滑润的表面消失。它或许曾经不可一世,但是被纸巾轻轻抹去之后,最后只留下一道模糊不清的烙印。

是的,我是一名点痣师,千万不要让一颗痣,主宰你的一生。

(『痣』的选择有趣,虽然用词偶有掌握不当,经营的用心大为可嘉,不过原来的叙述欠缺结构,视角的安插不妥,导致片段之间无从连接。--修改全文的叙述和描述,将『我』换成是点痣师。)

淑媛:部份身体


颈报

她望着镜子,自豪的摸着洁白润滑的脸蛋,露出满意的微笑。她继续往脸上涂上青春的战友,自从有了这些略有名气的战友后,时间不再敢在脸上胡乱涂鸦了。只要想到它们能帮她避免皱纹黑斑这些敌人的入侵,再贵也会买下。亲戚朋友每一次都赞美她的脸蛋,说岁月如何不在她身上留下痕迹。听久了,颈项似乎有点吃味,开始忤逆她。

主人对它的忽略使它显得特别暗沉,细纹也开始趁虚而入。她并没有察觉,一心一意只想着怎么保护好脸蛋,忘记颈项的重要性。

后来颈项变得非常敏感,很容易就被激得脖然变色。血管也急着帮它出头,只要遇到压力或者是情绪受到挑拨时,颈项就会露出一块块红斑。

丈夫也渐渐发现,她脖子的表情越来越粗糙且松弛,不像当初拥有性感的吸引力了。久而久之,他的嘴唇也不再给予她脖子任何温暖的温度。

不管她的脸蛋怎么努力的挥洒青春,颈项总是和它唱反调。这情况在友人眼中也越来越明显。她的颈项很积极的昭告大众,她已到了成熟的年纪。

种种的迹象让她终于意识到脖子发出的独家颈报,立刻想办法补救。不久后,化妆桌上又增加了几瓶新的战友,陪她一起对抗老化——这一场永久的战争。但是,她还不知道的是,她那双手又因此开始皱眉了……

(用语尚可更加简练,形容描述略为平面粗糙,不过故事的构思奇特,甚且还具诫惧的寓意,身体部分各有拟人般的生命和脾气,正是身不由己的真实写照。)

思洁:部份身体


耳朵

它基本是听的器官,但随着不同的时代和场合,也出现了其他的功能。

小时候,它代表无知。长辈常说,如果指着月亮,月亮就会把你的耳朵剁了!曾经,或许是巧合,叛逆地没听母亲的警告,偷偷指向圆月后结果耳朵痛,从此再也不敢造次。长辈也说,我的耳垂厚,将来不怕没有好运。至今看来,一切真的只是无知地迷信。

中学仿佛是叛逆的催化剂,耳洞多打才是in的。怎知道,打耳洞竟然会打上瘾,连续就打了5个,即使痛、发炎,也硬是忍下。没多想,不害怕对身体产生负面影响。或许,这也造就了不服输、强悍的个性。同时,哪个少女不爱美?耳朵,能佩戴饰品,流行的耳环,微微将散发往耳后挪,显得整齐,举止却是诱人。

高中,个性稍微转向稳重。华文老师曾教,“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得损害”。更爱惜自己,也等同尊敬父母,不再增加耳洞。但到了大学,才真正“开窍”,得为将来求职打算,忍痛封了伴我度过8年的耳洞。

他对我说,“你耳根怎么红红的?”

因为是你嘛。耳朵是流露情感的工具,竟然出卖了我。被人识破的感觉并不好,因此选择逃避,不让你有机会再次拆穿我。耳朵,正在磨练我,更加掌控情绪,情感就不轻易被揭穿。看来,它也陪着我成长。

(块状的文句不甚流畅,错别字仍然明显,写后修饰的动作必须加强,不过将耳朵当是成长的象征,虽可更加细致深化,总算带些坦然流露的真挚情感。)

梦翔:部分身体


妈妈的手

有一双手,它给我送来温暖,送来关爱,扶我度过生活的困难,为我撑起生命的蓝天,它是世界上最美的一双手——妈妈的手。

小时候,妈妈拎着我的小手,跟着我那软软的小脚丫步伐,在草地碎步。每次我跌倒后的爬起,都会听到她为我响起的阵阵掌声,虽不是最响亮的,但仍在我心里回荡着。当她放开我的双手,让我独自行走,我第一次摆脱依赖跨入独立,又是她给予我鼓励。

三岁那年,妈妈牵着我的手,走进幼儿园的大门。我在阵阵呼喊中度过,又是她用那双手把我牵进教室,从此,这双手把我带进了知识的海洋里。放学了,她张开双臂让我投进她那温暖的怀抱中,然后伸出一根食指拎着我,一起走。
我上小学了,妈妈的手始终如一,含着无穷的力量。夜晚,灯光下,妈妈抓住我的手,一笔一笔地在田字格上写生字,在拼音薄上描拼音。我坐在餐桌前,妈妈用她的手为我准备早餐。正是妈妈的那双手,让我度过了天真的儿时时光。

上初中了,我时常不经意地用双手搂在妈妈的肩上——我快比她高了,握着她的手,心里掠过阵阵辛酸。我突然觉得母亲的青春早已瞬间滑过,岁月令她的手已不再娇嫩,可是依旧温暖。是的,我感受到妈妈手中的爱,是那般强烈,那么的温馨!

每个孩子都拥有这样一双特别的手,它见证着我们的成长,从青葱走向成熟,而这双最美的双手却不知不觉中长满老茧!

(虽然语调还算真挚,但是讴歌赞颂母爱的文字,难免过于激动直露,感叹号不需繁复使用,事件和画面的经营可以再作参照,否则就会沦为千篇一律的典型。)

Saturday, March 28, 2015

诗琳:部份身体



冰淇淋大叔

清脆熟稔的铃声阵阵响起,我放慢步履,卸下播放着热门韩曲的耳机,四处寻觅。在右方格外显眼的大树旁,他正挥舞手中的铃铛,召唤冰淇淋的下一位顾客。

大叔双眸蔼然可亲,仿佛拥我入和煦的怀抱,迎接我的到来。含蓄笑脸,眯眯眼角,微微低垂,纹路像藤蔓般攀援于前额、眼周、嘴角上。乌黑密发看似定期修剪,刘海远远不及眉毛,绝无长长的鬓角,两耳以上的毛发修剪成一道分界线。他是这么严格地约束自己,丁点的污秽都不可有。

身穿的短衬衫,原是多么的光彩夺目。但岁月的洗涤将昔日风采渐渐褪去。这衬衫伴他患过了风风雨雨,吸尽了满身的汗水,是见证一切的盔甲,为他遮挡一切不快。这身衣裳还能穿又何必换?宽松的衬衣微微隆起,看来是一罐罐啤酒慰藉了失眠的夜晚,陪他欢度了愉悦的韶光。经阳光暴晒的古褐色肌肤,更突显出一种长辈的担当和气派。

他双目注视着我的双唇,努力听我点最爱的香草冰淇淋面包。双手谙练地带上手套,取出冷藏的雪白长方块。蛋糕刀利落将它分半,短矮干巴的手指迅速摘除纸包装,雪白身躯被裹进彩色衣里,躺在塑料袋子上,最终落入我手中。

我把零钱置在卡车铁柜上,他道了声谢,声音浑浊不清却坦荡荡地曝露真心。软硬兼得且甜而不腻的滋味在口中回荡。滑下嗓喉的快感弹奏着曲曲安多芬。他谛视我大喇喇的吃相,摇了摇头傻笑。

他再次召唤,摇着手铃,随着节奏摇摆,双手永无止境在空中绘出大小圆圈,可爱又逗趣。

我目光再次凝视悬挂着的黄色纸张上——他与三位议员笑逐颜开的合照衬托出手写字句间的真切:“请给予多点耐性,我是失聪人士”。

(形容用词偶有过度,但是眉目的刻划清晰,属于失聪人士的独特小动作,也有细腻用心的勾勒。『我』和大叔过去的交集,不妨稍微添加背景。--略为修饰字句。)

英杰:部份身体


唇红

我是在一个昏暗的地方看到那双唇,那双动人的唇。在那灯光暗淡,音乐吵杂,人挤人的地方,那突出的艳红色立刻吸引住了我。那是一种引人犯罪的红。你似乎意识到我在注意你,两片薄薄的红嘴唇微微向上翘,活像一朵绽放的玫瑰。你笑时,嘴角边会绽出两个小酒窝,恰如vogue的封面女神般迷人。

我不知道你是在对谁笑,但有某种预感告诉我,我已经在你的雷达上了。我不是伪君子,是一位堂堂正正的男士。一口气喝完杯子里的马爹利,胸口一股火,一手推开人群,一步一步走向你。

到了你的面前,你没有迎合,也没有拒绝。近距离看那两片薄唇,特别富于表情,似乎随时准备张开,说出抑扬顿挫的话来。我受不起诱惑,直接吻了你。你接受了我的冲动,我喜欢你的急促。那红润的双唇,与我的相贴,仿佛是两块失散的拼图找到了对方,紧紧不放。湿湿的激情,引导我们离开了那个地方。

隔天的早晨是孤独的。我醒来时,那双唇已不见踪影,唯一留下的是唇上那一丝口红的香味。我后悔没向你索取联络的方式,虽然我们共度的夜晚是如此难忘而缠绵,但我连你的名字也不知道。我依依不舍的离开那留着你的余温的床,蹒跚着想去洗漱。当我凝神一望,只见镜子上留下了一道熟悉的艳红。

“欢迎来到艾滋病的世界。”

(杜撰故事借机渲染,虽然草草了事但还算警世,嘴唇的可塑性本就有限,诱惑的张力不足,必须把描绘周延全身,而最终落在此一焦点。)

永健:部份身体


瞎子

每当我路过此地,都会盼望着他的出现,但我从未出现在他的视线中。他今天依然坐在靠墙的角落,悠然的歌声融化了地铁站外急躁的气氛。趁我还有些时间,便靠在对墙站着。

夕照打在他的身上,染黄洁白的衬衫,黑色的长裤吸收着每一刻的温暖。他坐在自己携带的红色小椅子上,一边弹着吉他,一边唱着“True Colours”。穿着蓝色凉鞋的双脚,随着音乐的旋律轮流拍动,拍打出轻松的生活节拍。害羞的小肚腩躲在衬衫内,伴着音乐与身体的律动也跳起舞来,左右摇摆。浅褐色的手指潇洒地在吉他线上反复徘徊,似乎与心弦二合为一,弹出阵阵动人的心声。喉结不停地上下抖动,勤奋地把住在心中的温暖推上口腔,再从口中吟唱而出,尽全力地把温暖散播到最远的地方。到了间奏时,干裂的上唇与下唇紧闭,两边的嘴角缓缓地往上提,使嘴唇形成一个酒红色的弯月,彷佛是看见了什么欢心的景色。

在那被岁月划过无数痕迹的脸上,我只看到安详与满足。他从不带墨镜,因为他不必刻意掩饰自己的缺陷,换取同情,只希望在歌曲结束后,赢得一些肯定。他依然闭着双眼,排除肉眼只能看到的掩饰,在黑暗中仔细聆听周围一个个急躁的心灵,然后又开始唱“I see your true colours shining through…”。

他眼里的世界没有颜色,但却似乎比路过的任何一个人更加缤纷。他用心地唱出的每一个音符,似乎也想把路人也带入自己的世界,让他们能沉浸在安详与悠然当中。

歌曲结束了,我把给他的钱放在吉他盒里,然后转身离开,期待日后能在与他心灵沟通。

(文句稍有窒漏,形容用词还未纯熟,不过对象的选择准确适当,提供了许多可以发挥之处,虽然描绘有点浓稠,但也还算圆融,结尾可另作更有画面感的描绘。)

惠婷:部份身体


目中目

长年受到它们默默的保护,有些风吹草动便会想尽办法护我周全。不管在任何时刻,有任何东西想要侵袭,它们都会第一时间出现在我跟前。

眼睫毛的触感神经特别灵敏,除了防止外敌侵入,还作为我独有的百叶扇,遮挡太阳的照射,减少这些东西对我造成的损伤。不过在这科技发达的社会下,即使有它们的呵护,也难免造成视力模糊的情况发生。到时,我就必须劳动鼻梁,让它为我支撑两片玻璃窗,完全打开通往世界的那扇门。或者,我也可选择穿上国王的新衣,让我暂时看清这世界的一切。

因为一些经历,我不让自己制造过多的泪水。因此,它一出现就会成为市场上稀少的水晶钻,多了会伤神,稀少才可贵,数量一多了。

在黑暗的世界中,瞳孔会在你不知觉的情况下放大,好让你看清身边的人事物。当在黑暗中逐渐迷失自己时,确保瞳孔以放大,确保你反映出的任是那洁白的世界。

心可以是脏的,但眼睛不会。心可以变得虚假,但眼睛不会。眼睛往往反映出最真实的那一面。

渐渐地,我在眼中看到了真实的自己。

(放眼自身多少局限了写法,而且整体较是器官功能的解说和意义,文句芜杂黏腻,表述的遣词用字方面,仍然需要加强。)

虹伶:部份身体




站在泰山的半山腰上,抬头望着那淹没于云海中的山顶,心中一股怯意顿生。看着我一脸后悔的样子,我的朋友马上发挥她女流氓的精神,拽着手臂将我拖上山。一路上的感觉绝对不好受,望着通红的手臂,隐隐作痛的恶心涌上喉咙,我突然很羡慕一直爬在我们前面的一对璧人。看着男生一路上都很温柔的牵着女生的手,让我不禁想起曲老师教过的一首诗:“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男生的左手在牵着女生之余,右手还温柔的拿着毛巾,细心的为女生擦掉脸上的汗水。女生虽一脸疲惫,可嘴角的却一直微微上扬,遮不住当中的甜蜜和幸福。擦完汗后,男生又从肩包中拿出一瓶雪碧递给女生。女生接过后,男生还帮女生扭开瓶盖。看着不断在我们面前秀恩爱的他们,我们在好奇心的驱使下,也一路上跟在他们后面。看着他们一直十指紧扣的双手,我朋友也终于良心发现,不再死拽而是换成拉着我。

在最后,最难爬的300米阶梯上,女生终于坚持不住双腿的发软而跌下阶梯。幸好男生一直牵着她的手,在紧要关头将女生拉回怀抱,才没有让女生跌伤。半抱着女生到一旁休息,看着她一点力气都没有的样子,男生决定唱首歌为她打气。那首歌中的其中一段,我觉得很适合他们。

“只要心还跳 就有我逗你笑
牵着你慢慢变老”

女生充好电后,在男生的带领下,一口气的就冲向了终点。而我和我朋友毕竟都是女生,冲不上去。在我们终于挪到终点时,就望见不远处的他们紧握的双手,站在山顶的边缘,望着连绵的山脉。夕阳的照耀,将他们影子无限拉长。

(文句仍然不够简练,字词形容也缺少变化,整体较多是动作的描写,既然题目为『手』,大可在这个焦点着眼,男人粗旷女人修细等等,结尾的夕照影子还算悠然,不过也能进一步渲染。)

Tuesday, March 24, 2015

kd:部份身体



鹣鲽

死亡总是来的阑珊,缓缓的却往往猝不及防,记忆在耳际响起碎裂的声音,沉闷如晚钟不断敲击哀凄的腑脏,老人不是没见过人间的颓唐,可是这一回最是寸断肝肠。

堂前竖摆的照片中,妻子头发花白戴着细框眼镜,历历在目不知是安慰,还是过于残酷的提醒。一身黑装却掩饰不住疲弱和憔悴,虽然这是一段无法横越的距离,老人还是踉跄颤抖,一步一步想要接近。花边白绸的棺木更像摇篮,死生彷佛皆是一场眠觉,妻子安躺其中,如蔷薇茉莉的花瓣,但是仅剩几缕即逝的香气,钻入老人满布脸庞的斑纹,磨损着早已消沉的颧骨,形成老人此生唯一的悲伤。

他们在意气风发的年月结识,青春无从驻留,但是爱情不会斑驳,老人说过,此后在千万人面前举起的拳头,激昂凹凸的指骨戳进时代的喉腔,声嘶力竭的骄傲和勇气,完全来自妻子的相知。老人如今只有力气用左掌紧抓棺檐,历史须臾让人垂眼,在一转一折之间,仍是妻子支撑才能站直老躯。摊开右掌贴上干裂的唇口,老人弯背趋近吃力一伸,把掌心藏起的亲吻和默念,温柔的搁在妻子的身边。

在旁人搀扶之下,老人不舍转别,心里依依其实知道,那不是最后一眼。老人当下也死了一半,另一半残留在时间的尽头,等待着再度相见。

翠仪:整座城市



加拉巴沙威

把護照放入掃描器,進入閘門,將右拇指按壓在透明面上,閘門打開通關,踏入馬來西亞邊界。每逢周五晚上,總是必須花上三四個小時,乘搭和轉換不同的交通工具,經過冗長的過境程序和排隊人龍,回奔到我住的小鎮加拉巴沙威 。

加拉巴沙威是柔佛州古來縣北部的小市鎮,是馬來文Kelapa  Sawit的音譯,即油棕樹的意思,俗稱26哩。這座小鎮人口大約一万多人,由不同的新村組成。由於這裡以河婆客家人居多,客家人的飲食文化突出,所以這裡也被稱為“客家村”。

從古来市區驅車北上約10分鐘,就能看見加拉巴沙威的入口。風塵僕僕的從橋的另一端回來,我总喜欢在嘛嘛檔找了靠路旁的位子坐下,老闆立即上來招呼,用熟悉的語言點一份Nasi goreng kampong 和 Teh tarik panas 。深夜的嘛嘛檔是夜貓子的最喜歡的集聚的地方,點一杯茶就能聊一整晚。

回到家鄉,我總是睡到日曬三干。媽媽爲了照顧外孫沒時間準備午餐,我騎著摩托車到大街上的老店吃一碗客家擂茶。老闆盛了一些白飯,將切丁的蔬菜、豆腐、菜圃和花生,一茶匙一茶匙往碗裏放,最後將擂好的茶渣以熱水稀釋,冲成一碗茶绿色的汤水。

我邊吃邊望著對面的街道,舊式的瓦片木板店屋一字排開,十五家中有八家是傳統雜貨店,其中也有藥材店、五金店和旧式理发院。許多雜貨店已有六七十年的历史,養活了至少三代人。如今只剩年邁的老人坐在搖椅上,獨守著老店,影子越搖越長,倒映在茶湯中,緩緩沉澱在碗底。

(当每一座小镇都垂垂老矣,只有书写可以留驻时光。每周例常的归家之行,从国界过关启程,潜伏的是新马两地截然相反的光景,文字接着平顺一路直描,然后归于日常生活的沉淀,在饮食和屋厝的交叠中,找到了一种彷佛永世不变,而真挚感人之极的笃定和向往。)

周舟:整座城市



上坟

从又脏又旧的绿皮火车逃离,走过一段石子路,舅舅已然驻车在火车站外等候多时了。

一路颠簸,车外的冷空气在温暖的窗玻璃上凝成雾,间或汇成水滴曲折地流下,光秃的田地便在朦胧中一闪而过。冬天的小镇更显破败。

若不是为了探亲或上坟,我大概再没有别的理由回到这里。镇子名叫港口,却一艘船也没有,是个山区小镇。

窗外田地渐少,路也变得平坦,道两旁零星出现几栋小洋楼,抹了洋灰的,贴了瓷砖的,一半抹洋灰一半贴瓷砖的。车在一栋簇新的两层小楼前顿了一下,港口镇卫生站。舅舅指给我们看,那是他上班的地方。外公曾是乡间的赤脚医生,舅舅子承父业,开了诊所。近两年政府推行“新农村”,镇上三家诊所并作这卫生站,算是公私合营。

车驶过镇上最热闹的两条街。从前临街都是两层小楼,上层住家,下层做生意,大概是篾匠铺、卖木桶的、收中药的一类。现今老屋拆了大半,盖起了四五层的商品房,空空荡荡,无人入住,铝合金的窗户蒙着灰。一楼卖冰箱彩电太阳能的门面,纵使门口的大喇叭唱着口水歌也掩不了冷清。

小车重又恢复颠簸。

临近公墓,车再也开不进泥泞狭窄的山路。深一脚浅一脚地走完浸着水的黄泥路,鞋面上的泥点子开成了一朵花。

公墓依山临水,修建于六七年前,之后整个镇子的坟都被迁到这里,一排排的墓碑叫人眼花。墓园里只有一位老人在清扫爆竹屑与纸钱灰。父亲领我一一数过,太爷爷的,姨太奶奶的,爷爷的,紧挨一旁空着的墓穴是奶奶为自己留的。

年前墓园整修,墓碑上都刮了一层水泥灰,父亲跑去山下水塘打湿手套,蹲坐在地上心疼地擦了又擦。看着纸钱焚烧中青烟缭绕的父亲,我也跪下来,对着墓碑磕了几个头。

(既是游子与老家的归去来兮,也是人与土地的魂萦梦牵,似乎还有社会发展的光怪陆离,文字平实记述一段路遥回乡的上坟之行,几乎不带情绪,不过却随处充满——故人与故乡纵然已经入土,信念与心念依然将在人间长存。)

依婷:整座城市



漫步者和貓

散亂的報紙和水桶堆積,那隻貓仍臥在宿舍櫃台旁的儲物架上,望著人來人往。從房門左拐,經過櫃台和貓,出大門,一條直立的上坡路,兩邊有樹、有石牆。五個月前的綠黃樹葉已經轉枯,石牆仍是不高不低。路的盡頭,分岔兩個出口。

往右邊,警衛大叔和土狗『小黃』已經坐了整個下午。出校門右轉,路邊攤依舊排長龍,阿姨用火炭在烤大香腸,這攤的熱乾麵和炒飯只要人民幣五元。往前走,餃子鋪老闆倚著貼滿海報的牆,以一口武漢話點餐。白菜餃子、韭菜餃子、玉米餃子搭配老乾媽辣椒油,最好吃。繼續往前走,拐入巷子,一家燈光昏黃的日本餐館在最裡頭,裝飾簡陋,老闆也養了一隻貓。聽老闆說,這隻貓獨來獨往,會離家出走,之後又會自己回來。真是令人羨慕。我總感覺它和櫃台的那隻貓好像,只是櫃台的貓總臥在鐵架上,顯得更加慵懶。

倘若在分岔出口往左邊,出校門右轉,則有一家咖啡館『漫步者』,只售飲料和炒飯。兩層樓的店鋪裝飾簡雅,乳白色牆壁鑲上橙黃色燈管,淺褐色沙發緊靠長桌,還有一堵擺滿明信片的木書架。我每一次只點『泡菜蟹粉炒飯』,但每一次的炒飯,味道和顏色都不同。有時是辣的紅的,有時是酸的黃的。老闆還會播放爵士音樂,常常有人將一整個下午泡在裡面。

臨走時,老闆將一疊明信片拿來,說是讓我留言。我不記得選了哪張,只依稀知道好像印有黑色背景。要寫什麼,我想了好久,除了整堵牆的明信片都會寫的『希望幸福快樂』,好像還有一句。

『11/1/2013 回新加坡前一天:再見武漢,再見貓。』

(架起镜头仿佛文字的清明上河图,穿街走巷般把熟悉的地景和眷恋的人情,巨细靡遗的一一展列,然后再巧妙致出名字和告别,得失去留不再赘述,但是写/读的情感,却因此分外满足。况且,还有两只猫。)

衣蕾:整座城市



中央大街

也许只有冬天本身才有能力在光滑的玻璃上绘刻如此严谨冷峻的艺术,我画不出窗上冰花,只能勉强拓出寒意的轮廓。随意将铅笔撂在本子上,让它顺着圆挺的本子滚到缝中央,伸出右手食指从俄罗斯红汤腾起的蒸汽里吸热片刻,便将它轻轻摁在窗上最美一朵冰花上,不一会儿,一小块冰冷凸起的浑厚琐碎冰碴,便被体温融成湿晕的一指晶莹。像看猫眼似的,从那里,刚好隐约看到哈尔滨的中央大街。

走在这里是怀旧和时尚的。光滑的花岗石们,小方块小长块的铺砌在两排欧式建筑中间,尖利的棱角被时间和鞋底打磨的像鹅卵石般圆滑了──裹着小脚的“错到底”曾在这里踱着小步,日军队的军靴曾在这里噼噼啪啪的留过整齐刺耳的践踏,扛麻袋垒堤坝的解放军曾在这里坚持穿着露脚趾头的解放鞋和洪水抗争,俄罗斯女人们的高跟鞋也随着手风琴一张一合下的rhythm热情舞蹈着。说到俄罗斯金发美女,她们的腿脚特别耐寒,上身裹毛皮大衣,下身只套镂空丝袜。

寻着大列巴的浓厚香味时,发现一处店铺,被两个欧式阳台给挤在楼下,显得时尚又不失古韵。一个身穿红色连衣裙的模特,光着大腿,手支着头,带着茶色墨镜,侧身躺在橱窗里。开始以为是个摆设的假人模特(因为天太冷,没设想会有大活人光着大腿躺在橱窗里),便立起双手于额,沿挡住外来的光线,隔着橱窗细细观摩那双如此仿真的修长大腿,余光却瞄到了它的脚指头攒动几下,眼球和嘴角一并本能的歪向它的头,果然,那模特正在打鼾。

“竟是个活物。”和友人相望,一并顿时大笑跑了。

当小雪落在睫毛上撮成两小块立体的白色眼影时,一辆自行车叮铃叮铃的滑过凹凸不平的铺雪石路,惊起一地正在觅食的白鸽。几百只白鸽有的惊慌飞走,有心理素质好的继续觅食,有的索性停在索菲亚教堂的洋葱头钟楼上远眺。清水红砖砌成的教堂前有着约千平方米的广场,敲钟人手脚并用,使得顿挫厚重的钟声瞬间沉静了整个城市的浮华和喧嚣。

密实的大列巴和酸甜的红汤满足了味蕾后和友人离开了华梅餐厅,边下楼边望着刚在窗上做的猫眼,也许不一会儿,又会有人在这一指晶莹尚未冰结成新的窗花前,窥到窗外的中央大街,看我和友人放肆的吃羊肉串,喝雪融其中的哈尔滨大扎啤。

(开头从窗口望穿冬天雪街,结尾又从窗口反看游人恣意,单看前后的视觉画面一镜贯连,已经拍手叫好,文字沿着一街两侧聚焦浏览,虽然偶有用力过度之处,但是尽皆充满厚实的风土人文,以及旅人的敞怀。)

欣怡:整座城市


士林夜市

街上鋪滿不規律的嘈雜聲,剛好符合我那太整齊的寧靜。不用規劃的路線,兩輪和兩腳很有默契地不衝突。跟隨著那無法複製的步伐,先讓微微的冷風陪我們走過這條馬路,然後進入那迷宮。踏入士林夜市,盡情地讓美食吞噬我。冷風依然想同我們擠進人群裡,但撥不開,就竄進隙縫裡,抓緊我的皮膚。

佔據這空間的,除了人類和冷風之外,也有不少的大狗與小狗行走著。牠們突然跑進你視線裡,在這裏是理所當然之事。從一定的年齡就開始認為應該怕狗的我,仍無法容忍牠挑起我的膽怯。說好會護著我的兩位朋友,也已經被食物牽著鼻子走。不過,沒到一會兒,嗅覺似乎戰勝了視覺。而且,路上的狗多得讓我有些麻木,將牠們和人群規為一類。

在這四月的台北天氣,讓手中的蚵仔麵線覆蓋一片剛好的涼風,在嘴裡碰巧遇上暖意。蔥油餅說著一口流利又親切的言語,討價還價也少了些尷尬,變得不那麼狼狽。我知道炸臭豆腐是相當有內涵的,而我也不是外貿協會者,可我只希望那位握有它的朋友能夠和我保持一段理智的距離。

我想,重點不是美味。而只是不熟悉的街道、不熟悉的路徑、不熟悉的天氣、不熟悉的口語,還有有點生疏的懶散。

這個地方就像喉嚨,會一直在夜間蠕動著聲帶,發出無法止住的笑聲;但等到早上,又會是一個沒人行走的路地。

(异地游走夜市晃荡,冷天懒狗臭食香嚼,文字近乎狂狷,恰好对应流动的生活景观和飨宴,全文俯拾皆有诗的意象,恐怕也是一种地方催化出来的觉意。)

周昊:整座城市


Flâneur

華安失蹤七天后,我才開始認真觀察這座城市。

十二月的台北瀰漫著一股斷斷續續的憂鬱,無邊無際的灰濺到人們臉上。不止我們,就連整座城市都好似妥協於某種難以反抗的乏力。學校與警方那邊毫無音訊,我們便打算自行尋找。範圍從台大內外擴至整個公館。集體行動效率不高,社長建議分頭行事。華安的無故失蹤讓詩社上下忐忑不安,以至沒人考慮過我這方向感極差的異鄉人能否擔當。

我沿著羅斯福路把下午走成黃昏,天色由淡灰轉為暗灰,不變的是川流不息的車輛與行人。此時才意識到台北車輛之多,尤其是電單車:一輛一輛接一輛的電單車嗡嗡而過連綿不絕,串聯成這座城市獨有的風景線。我與無數陌生人擦肩而過,漸漸意識到自己的行走沒有目的地。或許華安便是,但那不能提供路線與方向。這是來台交換數月后,首次無的放矢的獨行。連路牌都不必看,只管往有路的地方走,左右隨性。

公館讓我見識到真正的“大街小巷”,幾條交錯的大道旁伸延出無數個小卷弄,鳥瞰應是幾個交疊的“非”字拼組嵌入這片土地。雨又開始下了,使兩星期不見陽光的台北更顯蕭條。天氣預報常以“雷陣雨”危言耸听,往往雷聲大雨點小。寥寥雨滴只有借著街燈才依稀可見,像沒旋緊的水龍頭。我早已不屑帶傘,從包裡取出帽子戴上。或許走得太久,抑或交通的喧囂令人恍惚,我漸漸有些散漫,不知何故竟走入其中一個從未涉足的小巷。

巷弄裡較為寧靜,雨聲便顯得大了。目光隨著腳步往前投擲,這小巷竟望不到底。並非虛無黑暗般的沒有盡頭,而是燈火無止盡地向前展延。兩排矮樓高低不齊,略顯破舊,但窗內燈火通明。廣告招牌更是色彩紛呈,有些張牙舞爪地從墻外伸出,卻有種吊詭的平和。左右以飯店與咖啡廳居多,也有些臨時的小攤位。我買了一包炸地瓜,咀嚼著繼續往前走。

我與我的步伐開始漫不經心。想到朋友還在奮力尋找以及華安的安危,固然有些內疚,但有種更強的力量將我從這一切抽離,再空降至這個巷弄,竟有種事不關己的釋然。經過一個賣文房四寶的店面,一個老者獨坐其中沖我微笑,他的眼神好像除了玻璃外還看穿了什麼似的。斜對面有個地下書店,旁邊有棟二層樓的文具店。但我沒有止步,被某種感覺推或拉著繼續行走。

直到雨滴濺到眼鏡上,才真正意識到自己迷路了。鏡片上的雨點大小不一,有的停滯有的向下滑,眼前的燈火好似增倍,又像在水中搓揉混合。這種幻影給予某種慰藉,使我不因迷失而感到慌張,甚至覺得這個小巷就是用來迷失的。周圍越來越靜了,我卻隱約聽到整座城市沉澱下來最溫存的鼻音。我繼續走,或被走著。

我甘願就這樣做個雨中的漫遊者。只要有路,路上有光,便感到愜意與滿足。

(启行的动因过于沉重,跟flaneur的姿态不符,而且没有续闻,虽然尝试自解,不过却因此产生心绪的歧义,多少打乱了本来精彩沉淀的游走,同时分散了读者的注意。)

徐昕:整座城市



弄堂

还好,23路的路线没有太大变动,倒数第二站下车,午后的阳光懒懒地洒在身上,我晃晃悠悠地走进右手边的弄堂,这个时间点,好像一切都是晃晃悠悠的,斑驳的影子是晃晃悠悠的,木门红窗是晃晃悠悠的,连时间也是晃晃悠悠的。

宽宽窄窄的陈旧弄堂,或平行或交错,混杂如叶子的脉络,通往四面八方;密密麻麻的黑瓦矮房,或土黄或灰白,偶尔跳出一块深沉的红,筑如一个晦暗的蚁巢,连接起市井生活。

一对老夫妻坐在门口的藤椅上,阿公戴副老花镜翻着报纸,阿婆织织毛衣晒晒太阳,脚边放着一个保温杯,甚是悠闲。时不时走出一两个略微发福的中年妇女,穿着睡衣出来倒垃圾,不忘彼此打个招呼。这条老弄堂,房子很旧,人也很老,生活大都还是以前的模样。

小时候,这一条条弄堂就像一个巨大的砖木迷宫,我乐此不彼地穿梭在其中,花了不少时间,才摸清它们有几个出口,各自通向哪里,穿过哪道门可以直接穿到另一条,途中又会路过哪几个同学的家,每一个新发现都让我欣喜不已。

当然,我找到了不用3分钟就能穿到学校的捷径,而弄堂口的对面,就是那对夫妻的摊位,他们早上卖油条鸡蛋饼,下午就换成了各种小食,5毛钱一个油墩子,8毛钱一根烤肠,还有1块钱10串小肉,若在甜面酱里滚一圈,更是无限满足。不过,一定记得要走弄堂,边吃边回家,这样才不会被妈妈发现。

日新月异的城市,似乎总是容不下一些破旧的东西。拆迁是五年级那年开始的,班上同学几乎都住这一片,临毕业时已经搬走了一大半,但放学后,便会在拆剩一半的平房废墟间窜来窜去,爬累了就往成堆的黄沙包上一躺。

“喂!晓轩,你看呀,你家屋顶没啦!”
“切,你家的墙壁不也只有一半了。”

说罢,却都忍不住开怀大笑,那时,没人伤感着离别,对我们来说,反倒是多了一个探险乐园。

十几年过去了,拆掉的旧屋早已盖起了高耸的市公安局大楼,还没来得及拆迁的,房门上漆喷的“拆”字,也已宣告了它们的宿命。这片老弄堂里,一排排随风飘动的衣裤还没换成一块块肆意横生的招牌,搓衣板沉闷的嚓嚓声还没变成清脆的快门声,醇厚的腌笃鲜香气还没被浓重的咖啡味掩盖,吴侬软语也还未被其他语言替代。它没有欲盖弥彰的怀旧情调,仍然只是一片与繁华都市不沾边的棚户区,不紧不慢地等待着某天被连根拔起。

念想间,忽感一道凌厉的目光从不远处投来,门口武警站得笔直,上下审视着我这个徘徊许久的路人,这目光实在令人不自在,赶快灰溜溜的逃走了。

(老家去往正如时光折返,一砖一瓦之间,除了是记忆的耽溺,还有时代物换星移的变故和唏嘘,文字老实如在,情绪先伏后起,结尾像是故梦惊醒,但却没有悲情泛滥,像是依旧寄生于彼时一刻,仍是那位小学生,反而更有一种临界于今昔的精彩。)

晓亚:整座城市


温柔乡

自动门打开的那一瞬间,一股从未感受过的空气立刻灌进了我的整个身体。绿的、黄的、红的,镶嵌着金边的尘埃,缓缓浮动在眼前,无孔不入地侵袭。只一秒,就让人深深陷入这灯红酒绿,真是比地震来时还要快狠准。

低下头,看了看幸免于难的行李箱,它巧合地躲在保护袋里。我不由得联想到巧合与命运的关联性,然后在五秒内猛然意识到自己疯了一样的脑回路。在这样的地点,这样的时间,思考哲学问题的人,不是神经病就一定是灵魂出窍。

机场大巴适时地停在眼前,在走上最后一层阶梯之前,我用力吸了吸鼻子,贪婪又大口地感受了一下这上海的味道。

KIKI住在城市西郊的公寓里,虽然她常常抱怨四周拥挤的居民楼,我却还是在大妈
“广场舞”的欢乐气氛中找到了她。

“怎么这么慢?叫你打车过来的。女人还是要去找个高富帅,不然坐一辈子大巴。”她接过我的包,拉着我上楼。

“你的‘高富帅’呢?”我看着她活像挤了三十个小时春运火车的民工老婆的形象,半开玩笑地问。

果不其然,她的“高富帅”又出差了,有钱又有权的男人总有出不完的差。

KIKI是一个坚持对外宣称自己上海人的杭州人。在台北的时候,她住在我隔壁。短暂只有一个学期的交换生活里,来自两个国家的我们没有必要认识彼此。所以,本来是连招呼都不打的关系,却因为她两次在半夜敲开我的门,而产生了奇妙的化学反应。第一次,她穿着一件粉色的丝绸长裙,令人惊叹的上围和纤细的小腿若隐若现。我的怀里被塞入一大把零食,她求我帮忙藏起来。而第二次,她还是穿着那件长裙,趴在门上气若游丝地捂着下腹,让我送她去医院。鲜红潮湿的液体从裙摆处滴落,她说马桶里还有一坨来不及冲掉的血肉。

这个毕业于上海交大中文系的女孩,是个小有名气的网络作家。最新的成就来自于一个自杀的男孩。网易动新闻报道,男孩在吞下安眠药前的十分钟,转发了一篇署名KIKI的小说。她说,这家伙也许是她微博里一万多个把她奉为女神的傻瓜之一。

目前,这个前途无量的女作家天天闲在家里,等待着她男友哪天良心发现的求婚,然后便可以住进豪宅,名正言顺地为他洗衣做饭。

KIKI说,她愿意拿自己所有的名牌包来换那枚戒指,当然上面需要挂一张无限额度的白金信用卡。

刻板印象让人变得愚蠢,我来上海的目的,原本是为了消除那些从KIKI身上看到的片面认知。但可悲的是,在那段时光里,我却始终无法像个正常观光客一样提着水壶,背着挎包,精神抖擞地站在外滩绚烂的灯光下,感叹租界建筑脚边自己渺小卑微的存在。

放纵使我整日整夜懒懒地陷在大沙发里,上下眼皮时常亲热得难舍难分。几天之后收获的,只有体重器上节节高升的数字。而一提起上海男人,我脑海中唯一浮现的画面,依旧是从KIKI裙底开出的那一朵朵刺眼夺目的红花,洒在冰冷的宿舍走廊,诉说着令人作呕的故事。

偶尔去超市买些泡面,我看到终日灰蒙蒙的雾霭,沉闷的流言,还有从十里洋场时期就延续下来的,只属于上海的优越感。这份优越感,让一个个年轻女孩男孩趋之若鹜,拼命将之融入血液,最后,心甘情愿地迷失在它纸醉金迷的香气中。

很快的,我不顾KIKI软磨硬泡的挽留,又坐大巴回到了浦东机场。在彻底的沉沦之前,我尚存的那一丝丝清醒告诉自己,赶紧逃。

(在上海人、佯装上海人、以及去上海的人之间,用故事串联的曲折方式,试图将一个地方的外相和内涵,借喻作出一种窥视和揭底。城市隐身于人,虽然不无偏见揶揄和呆板印象之嫌,不过却也别开生面。)

季琛:整座城市


如烟

我们对一片土地的感情都是寄托在一个个具体的人的身上,亲人,朋友,爱人。

我深沉的爱着自己的土地,直到有一天,儿时欢愉的草场凉亭在城市改造中灰飞烟灭,变成了鳞次栉比的高楼大厦,每到盛夏便有红果,被我爬了整个童年的野果树,变成了整齐的青柳白杨,恬适着乘凉椅的人们。街边捏糖人的老人终于用尽了最后的力气而不再出现,我听不到爆米花烹好之后的那轰然一响,夏天再来时也没有成群的孩子拿着蜻蜓网到处奔跑。幼年的记忆在失去了一段段印证后开始模糊,那随着铲车轰然倒塌的不止是那一寸方圆,更连带着你的过往与你曾经存在过的痕迹,那是很多年之后可以被称为“乡情”的东西。

也许还会有那么一天,朋友渐行渐远,恋人曲终人散,亲人撤手人寰,在那片土地上我还剩下了什么?是否真的像歌里唱的,生命是华丽错觉/时光是贼/偷走一切?

生于斯,长于斯,寄情于斯。我对那座生养我城市的感情一直停留在16岁的当口,而后到现在的10年便是过客,秋萍浮水一行雁,过眼是匆匆。所以16岁时那座城市给予我友情亲情和童言无忌的爱情,便是我这辈子在那里所拥有的一切,只减不增。少小离家,还不知什么是根,便被放了出去,之后随走随飘。又是几年,当初一同来到新加坡的那群同伴,美英澳法加,一场离别之后你的朋友遍布在世界上的各个时区,黑白颠倒,若即若离。当时间还不足以酝酿出深沉的感情,我们又各奔西东,过去承载的欢乐还不及品味,未来又带着几分茫然悄然而至,我们来不及思考,贫瘠于感受,便要拥抱挥手准备下一场告别。

还记得当初考完O-level之后大家四分五散的去了不同的JC,嬉皮笑脸的散伙饭是在大家都安定在新宿舍了以后才吃的,席间东拉西扯相互揭短,几天的分离已经让大家开始老朋友似的回忆,时间像是一个精确的节点,仿佛从今以后,存在于我们之间的只有那两年共同生活的回忆,哪怕会聚会重逢,可以后相互谈起的,也只有十六七岁的青春年少时,五哥意气风发的将情书拍在了女生堆里头也不回的转身离去。经过十几个叽叽喳喳的转手,终于落在了心仪女孩的手中。二十岁时的五哥,还有什么糗事?我不知道。依稀记得那天局散之后我陪大哥走到了车站,上车前大哥和我拥抱互相拍了拍肩膀却什么都没说,车走后我一个人漫无目的游荡,仿佛分别使我丢失了对这座城市所有的熟悉与认知,我要开始重新来打量。

面对分离,个人即使等的及,却敌不过时代的仓促。你不知道几年之后还有谁会在身边,甚至不清楚几年之后的自己会是在哪里。我相信每一个如我一样漂浮在外的人都对“家”有过强烈的憧憬,我们需要一个家在必要时收容安抚一颗因漂泊而疲累的心,却不知这每每三五年的停留是开始扎根驻留还是养精蓄锐的小憩?当我们对一座城市一片土地缺少一种必要的认同与被认同,接受与被接受时,这种“家”的感觉便不会存在。

突然间就觉得自己在那座城市驻足16年所留下的东西,着实禁不起消磨碰撞,每一次的变故都会如同撕裂般元气大伤。也许是我执念太重太过恋旧太过多愁善感,不过当我每次清楚的感受到自己对那座城市的感情,随着一个个曾寄托着感情的人的改变而变淡时,总会有莫名的恐慌与剥离的痛苦。

十年已过,曾经的知己好友或因家庭或因社会或因自我选择而渐行渐远,王大开始吃喝嫖赌五毒俱全,马二开上了父母关系得来的A6开始满嘴成百上千万的大买卖,葛三每次说话都是“出差,陪领导,兄弟们喝好,改天再聚”,只剩下潇子还保留着当初那份清澈纯粹与我形影相吊。十年已过,曾经让我膝前承欢的祖父母也禁不起时间的消耗而离去,父母华发遍生。十年已过,如今面对这座生养我的城市,心中总会泛起一阵阵身无分文的酸涩。如果可以,我爱的人,请帮我守住最后的坚持,请帮我守住这一息之间的牵绊,不要变,不要变。

(似乎是有点按耐不住的激昂肺腑,自剖式的坦然告解,虽然皆与地方人事相关,毕竟较是一种属于生命和成长的忏情,那种欲罢不能的浓烈,性情中人的刚烈文字,大可稀释抽离一番,言尽意足在写作上,反而是一种不尽不足。)

含笑:整座城市



天府

烟雾慢条斯理地升腾着,潮湿的空气中弥漫着牛油和爆炒好的辣椒混合起来的浓郁香气,而麻椒的呛辣混在其中,有些不怀好意地刺激着我们的鼻腔……深吸一口气,感觉那辛辣似乎冲上了眼眶,可是还没流下眼泪,就忍不住先咽下了一口口水。

成都大抵不算是个严谨规矩的城市,可是吃起火锅,却又出奇的讲究。

九宫格的铜锅是一定要的,因为鲜嫩的笋片绝对不能和肥美的牛肉涮在一起,黄喉一沾即熟吃起来要脆得爽利,藕和香芋却要煮的绵软将香辣浓浓的浸在里面;蘸料更是重中之重,油碟、海鲜汁的精妙调配,让外行的我们不得不为自己只知道芝麻酱而感到羞愧。

那讲究还不仅仅限于饭桌之上,走到洗手间,一次性的牙刷牙膏早已准备好,贴心得简直让人有些错愕。

街头巷尾,也有不那么讲究的惊喜。

串串香的摊子是露天的,几个矮凳围着一只大锅,锅里涮着几十根串串,谁吃到什么全凭眼疾手快。这里是不给点菜的,青菜、香菇、鱼丸、牛肉全部串好了摆放在一旁,木签子是菜类,铁签子是肉类,吃完了全扔到一边的小桶里,就等懒洋洋的老板娘过来点算。

冰啤酒是一定要有的,我们装模作样地一人点了一瓶,但谁也没有喝完。

半夜两点,结了账之后几个人一起在炎热潮湿的夏风中歪歪斜斜地走,明天一大早七点的飞机要赶回新加坡——可是去它的,谁能管那么多,毕竟我们都醉了呢。

(吃香喝辣的旅程,虽然只取色香味的餐桌片面,不过穿插了旅人放纵的眉目,写来畅快淋漓。食物的细目虽然过于据实,有点近乎饮食介绍和品评,但又何尝不是一种天府地道的味。)

曲畅:整座城市



北京王府井小吃街


橙黄的夕阳光从巷子另一头刺入瞳孔。黑色的剪影熙熙攘攘,挤满整个巷口。还没走进去,烤玉米的浓郁香味就肆意挑逗着食欲。她吐着一团团薄烟冲出三人队形,呆滞的站在摊位窗口盯着那一根根玉米,垂涎欲滴。另一边的他通过黑色的洞口窥探整条巷子,喀嚓喀嚓的声音机械式的响着。三个人按计划漫走在美食街,却少了那预想中的兴奋感。

他推推我的肩膀,一阵暖意从肩头钻入心里。一个摊位前排满了炸蝎子、蜘蛛、蚕蛹、海马...路过的人都停下来看看、拍拍,真正买来吃的疯子果然少之又少。看他眼里闪出难得的兴奋,我忍不住问了问。

“你想吃吗?”

他腼腆的笑了笑说不敢尝试。曾经的和谐自然,现在多了一丝莫名的尴尬。心里不禁嘀咕,要不是早买了机票,他也定不会跟来。一旁的她傻呵呵笑着,对我们之间的隔阂感不明所以。就快走完整个巷子,除了烤玉米,也就炸怪异生物值得一看。打着这辈子不会再来的主意,他硬起头皮真的去买了一串炸小蝎子。这蝎子倒不是特别噁心,就脚上那细毛让人觉得有些反胃。犹豫了一下,便来了一口。接着嘴巴一开一合,坚硬的甲壳在他口中破碎。她抄起相机负责记录下了这历史性的一刻。

这巷子我走过好几遍,但却从不曾疯过。忍不住凑上去对着蝎子来了一口。味道没有想像中复杂,只记得撒上的盐粒不均匀的咸。人的胆子就是一点一点练大的,吃完小的他不太满足。巷尾看到大蝎子串便不再犹豫。只是一口咬下去,那壳硬的硌牙,反而不如小的。巷尾没有回家的车,只好走上回头路。

回到初来的巷口,太阳已经下山。她还是忍不住诱惑到起初观望了好久的窗口去买了根烤玉米。三人你一口我一口的抢着抢着就吃完了吃。在这种不温不冷的日子,一根朴素的烤玉米最能打破那薄薄的冷雾,为我们的旅程做个总结。

(开头一句仿佛灵光,文字轻快暇适,但却有点三心两意,既是放纵食味,人物间又纠葛心事,虽然稍微杂出,不过另有一种真实。结尾不妨拉开视角,对应开头的窄巷夕光。)

俞杉:整座城市



过客

突然起了念头,以一个游客的身份去一趟连名字都沾染着情欲色彩的芽笼,去认识下这个待了十多年的城市。

一迈入芽笼,时间突然慢了下来。窄小的巷子,矮旧的排屋,漫不经心的行人和走道前无动于衷的盆栽。午后的阳光镀在一楼店铺门前的三角梅叶片上,那粘人的金光抖也抖不掉。

令我感兴趣的不是这些熟悉又陌生的景物,而是目光。好比在案发现场,每个人都像嫌疑人一般,大家的眼中只见两种人,像妓女的和像嫖客的。那些腆着啤酒肚,慵懒地倚在黄色塑料椅上的男人,用眼神剐着街上来往的女人。用她们的侧影就一口啤酒,径自轻笑一声却没人附和,既猥琐又尴尬。

四五点时穿着紧身短裙,高跟鞋的女人多了起来。东方女人的身姿摇曳过巷,少了些恣意,多了点匆忙。偶尔和她们四目相对,眼中有些疏离和敌意,毫不掩饰对行人注目的厌恶。有些在巷子里和男人交谈了一会儿,便相挽着离开了,有些在咖啡店的某一桌坐下,与待了一天的老男人们攀谈起来。不久前还略显冷清的咖啡店,突然在某个时间点热闹了起来,让人措不及防。

还未六点,咖啡店里的人消失了一大半。年轻的女人随着步履蹒跚的男人,穿过了小巷,不知道去了什么地方。剩下的部分老男人们,喝着酒杯里的残酒,恢复了白日茫然的神态,也许在回味方才桌上那些男人女人说过的什么话。

天色更黑了些,刚下班的白领们与同事朋友相聚着,坐在那些妓女和嫖客曾坐过的位置,点了一桌煮炒。脸上泛着油光,略带疲惫,聊着工作上的事,有夹带方言的咒骂,也有不曾预警的哄笑。

咖啡店外的柱子后猫着几个东南亚男子,他们警觉地盯着来往人流,地上的旅行包咧着口,露出一堆私烟。老男人与女人离开的那条路的边上,摆着几个小摊子,中国人贩卖着各色的药丸,以便有需要之人顺路捎带一两盒。

天黑得不能再黑了,载着中国与孟加拉劳工的卡车在路边停下。夜幕中,我看不清他们的脸,只见他们扯着嗓门嚷着什么方言,结伴朝员工宿舍走去。

我独自沿着来时的路走向地铁,又突然舍不得这个真实的地方。

地铁站灯火通明,映着路人冷漠麻木的脸。空气中煮炒、下水道、烟草的气味渐渐散去,最后空气淡得再没有一丝热闹。

(小女孩逛花街巷,像是刘姥姥进大观园,样样事物看来写来都别具意会,除了首尾略嫌呆板,色香感官的纷呈和集中,市井百姓的颦笑和哀乐,皆有栩栩之感。)

景怡:整座城市



程式

看到新闻说,研究表示新加坡人走路全世界最快,我才松了一口气。啊,原来我只是输给了全世界最快的一群人。

刚来新加坡的时候,就被学校里面的阵势吓到。每一个女生,把挑染的长发捋到一侧,左肩背包右手拿电脑,穿着平底单鞋紧身上衣和高腰短裤步履匆匆。而男生们发型规整,背着高度到屁股以上的斜挎包,穿着纯色短袖和修身五分裤脚跨人字拖说着我听不懂的话语速奇快。都说身体和思想总要有一个在路上,可我刚到这个城市,身体和思想就都被甩出两条街,摔得瘸了腿。

我被这样的校园环境弄得很慌张,可更恐怖的是我发现,城市里出租车的速度可以逼到我差点吐出来,而市中心的上班族们比大学生走得还要快。以前抱怨大陆人着急的时候会闯人行道的红灯,可这里的人永远不会闯红灯,但他们永远都着急。

于是我经常会感受到一种怪异的磁场,周围所有的人心中早已设定好的路线和目的地就是磁感线。没有规定几点到,但必须要比别人早到。除了走路之外,其他的好像也都早已安排好。队要这样排,组屋要这样盖,衣服要这样穿,kaya要这样吃。我并不反感约定俗成,但是有时感到恐惧,好像我真的会一不小心切割磁感线,电花火石,手足无措。

可手足总有一天会措的,kaya也变得好吃。这座城市永远有条不紊,昼夜更替的缝隙都被填充。我找不到一丝线索暗示我是在何时缴械投了降,只能慢慢接受它将我的生活修剪得整齐。这时我突然记起,世界上所有的磁感线,没有起点,也没有终点,为人而假想,不客观存在。

(看似随兴的发泄,其实透露对于这座城市的沉思,冷眼旁观一针见血终究容易,但是让敏感的文字体质侵染其间,从侧身到近拥亦趋亦步,不带姿态才有动容的面目。)

梅蓉:整座城市


店屋

我想用眼睛捕捉这道街景,然后欣喜若狂地告诉你:“看!我抓住了一片城市,还把它装在心里。”你一定以为我疯了。无所谓。因为我不需要向你解释我看到的美丽,那是我和这里的秘密。

在南洋余韵萦回的廊中,盯着理发店的条形霓虹灯悠悠旋转,时光慢下脚步。我觉着这里一定有过几位漂亮的娘惹摇着鲜艳的裙摆翩然而去。也许还有几个扎着大松辫,身着白衣黑衭,勤勤恳恳的妈姐匆匆而过。会有吗。

大概是我的一厢情愿罢了。总觉得在这座岛上要有些那样的故事,棱角分明的城市才会温柔。韩山元先生曾领余光中大师寻踪过岛上的坟地,我疑惑为什么不来这儿哪? 这儿不是更具星岛风情。但这里到底不太安静,怕是扰了大师的民族愁调,万股思绪。

廊下,行人来去,始终仓促。靠墙的两张长椅,扶手已开始腐烂,露出铁钉锈蚀。它们倒是安生如故,无惧生死别离。只有墙上剥落的绿漆和驳蚀的花瓣浮雕还在控诉被遗弃的愤懑。

我站在敞开的木栅窗外等弟弟修完后脑勺的头发。他正和印籍理发师兴致昂昂地谈论发型。他们中英混杂的交流方式在这城市稀松平常。我别扭的是,理发师讲着蹩脚的华语,我弟弟偏要回他语法不通的新式英文。然后两个人就那么脑袋秀逗的绕来绕去,话都讲不大不明白。我问弟弟为什么不去前头华人开的理发店,他骂我不懂生活乐趣。这座城市最可爱的地方除了风景就是人情。

我在城市边隅找到一座叫不上名的老建筑,里面藏着我认为最美的风景。

*余光中先生的散文《这里真安静》写的是日军的旧坟。也是一篇类似游记的纪实散文。
*找来找去还是找不着那个地方的名字和图片。不勉强了,有些东西过了就是过了。

(偶现的倾述语句不甚协调,余大诗人的穿插无关痛痒,直抒的前后结构也略嫌老旧,不过到底无损文字的光泽,悠悠然的激动溢于言表,无疑应是个性使然,在贪婪的观照中,展现细微动人的亲密。)

梦茜:整座城市



多瑙河之波

我名字中的茜是源于茜茜公主,她一生最爱的国家是匈牙利。小时候学琴弹了《多瑙河之波》,在我还不知道欧洲是什么的时候,就知道了多瑙河。一些莫名的牵绊促使我来到这个地方来。

一个人坐在佩斯看对岸的布达,心里平静的一塌糊涂,小时候幻想中的城堡也不过眼前这个样子,无欲无求大概就是当时的状态。伴随着慢慢降临的黄昏,旁边互相依偎的老夫妻跟我寒暄了几句,路过的少女和狗友好的给我微笑。对这个城市有一种牵强而莫名其妙却又理所应当的归属感。

河畔有一排各式各样的鞋子,最小的不过我巴掌的一半。就在这个河畔,曾经买得起鞋子的犹太人,被纳粹要求先下鞋子,处决后推下河。多瑙河畔承付着我压根无法去想象的绝望和悲凉。看着钉在地上的板,这些鞋子建于某年的4月16日,年份我记不清了,但是日子却刺了我一下。

几年前的4月16号,是失去最重要的人的日子,很多思绪好像不管过久,无论在哪里,都还是会因为一些其实并不着边的零星线索牵动。一个意大利游客看我一个人在那里,盯着板子哭得稀里哗啦,来安慰我说战争已经过去了,应该庆幸我生活在这个还算太平的年代,然后逗乐的做了个鬼脸。好像旅行中总能碰到一些有趣的陌生人,少了许多孤独。

这样一个首都,物价很低,河水有些浑浊,伴着一段沧桑的故事。其实说不出具体是哪里好,可能是河畔的黄昏可能是站的笔直的士兵,或者就是享受莫名的平静和安详。但是我清楚知道,这里是唯一让我想要,以及确定会再来一次的城市。

(异都的风土民情点染得宜,个人的所思驾轻就熟的覆盖在所见之上,文字爽朗而描述传神,作为一篇典型的游记,首尾完整自然无从挑剔,但是稍微欠缺更大的神韵。)


我眼中的巴黎

在巴黎的时候住在朋友家里,是一个平凡不过的小街道,这里看不到游客,甚至看不到亚洲面孔。客厅外有一个可以看到街景的小阳台,刚好能放下两张小椅子和一个小咖啡桌。

清晨伴着微风出门,拿着喷壶的花店少女带着薰衣草香对我扬起微笑,转角的空气中淡淡的芝士和可颂的美味。路上对我说 bon jour的老爷爷头发花白,对啃着早餐的我说bon appetite的老奶奶走路有点蹒跚。

来到这里之前有过无数的幻想,铁塔亮灯该有多么浪漫,牵手香榭丽舍多么幸福。可其实我在巴黎没有看铁塔亮灯因为小偷太多一个人不敢太晚回去,而巴黎的大街小巷也都是自己一个人走走停停。

我眼中的巴黎不是卢浮宫不是埃菲尔不是凡尔赛。而是路上肆无忌惮接吻长得很漂亮的gay,是在我没有网络联络不到朋友时伸到我面前的手机,是在我赶火车帮我叫出租车陪我等车的陌生人,是居住区蛋糕店和奶酪店的香气,是清晨路上许多行人的早安。

它有衣服鞋子多到让人心花怒放的老佛爷,也有论斤称重的二手店和周末市场。它浪漫却又务实,昂贵却也有着其生存之道。当地朋友说,他不喜欢巴黎,效率太低,节奏太慢,晚上饿了没地方吃东西。他更喜欢自己待过几年的纽约,节奏快,效率高,假期少每天都很充实,夜宵不怕没地方去。可是,他还是回到了这里。

大概,每个人都对自己整天抱怨着的城市,有着深深的眷恋之情,而对家的热爱,也只有离家的时候才会体会的更彻底。

彦遥:整座城市



双十大监狱

我生活在厦门十八年,住在厦门岛上的时间只有两年,全都慷慨地送给了双十。

双十中学的高中部实施寄宿制,周日打卡进校,直到下周五放学,其间一刻都不能离开这个坐落于小岛边缘的美丽校园。于是当菜刀在讲台上激情演唱由《Yellow Submarine》改编的《Double Ten Prison》时,众人都心有戚戚焉,发现到自己将来三年的生活,都将被局限在这个巨大的铁笼中。

本着题海战术的信念,双十的作业量全省第一,江湖流传一句“人生自古谁无死,双十杀人只用纸”。每天都有大量热气腾腾的试卷和习题从打印室新鲜出炉,供三千人日夜苦读。

因此我的好友劳葛,时常姿势优雅地在教室里昂首踱步。虽然四周奋笔疾书的同学不时受惊地瞥她几眼,但这名少女依然旁若无人地沉浸在自己的悲伤里,完美演绎着一名精神失常的囚犯,口里念念有词像在唱歌——“带我走。”

机械重复的生活里,面临着时刻从重点班淘汰出局的风险,有一干人等再也无法满足于凭栏远眺,试图从贫瘠的日子发现美与自由。我一面保守地在学术中积极进取,一面搭乘着他们的浪潮向前奔流,摄影、手工、音乐从此成为精神寄托。

直到后来我真的走了,我考上了新加坡,提前从大监狱里刑满释放。

又过了一年,我回来参加毕业典礼。隔壁班有人泪撒全场,而朋友们虽然刚刚经历了一年炼狱般的生活,但脸上淡淡的笑容好像都和当初没有什么不同,除了听说紫妈为了读书一个学期只吃面包,还有一堆家伙都在高三突然谈起恋爱。

说起来,那几年的强压让人学会在遇到各种事时都可以处变不惊,那四个字的光环也让人在提起母校时可以挺胸抬头。只是对我来说,总觉得这些身外之物都不那么值得感动,而人永远比物事可爱得多。

(虽然实在的描绘不多,但是人物何尝不是地方驱之不去的记忆,校园记趣面目清晰,时过境迁的动态陈述里,甚至带有丝丝的眷恋和情意。)

圣雅:整座城市


沈阳

迎着月色散落的光芒
把古老的歌谣轻轻唱
无论走到任何的地方
都别忘了故乡

饭后,听着李建唱的《月光》这首歌,在听到“故乡”这两个字的时候,突然又好想回家。

写一个城市,我唯一想到的就是沈阳。沈阳对我而言,打个比方……如果沈阳是母亲,那么我就像是个从小被过继给别人家的孩子。对于沈阳,了解不多,却始终充满了向往。

沈阳也就新加坡这么大,四季不大分明,一年里总会有那么个互相嘲笑的季节:穿棉袄的人,和穿短袖的人在街上擦肩而过,嘲笑对方脑子有毛病。小时候每次冬天回沈阳,“思乡病”刚好,就会染上风寒,或者咳喘。

在沈阳夏天的傍晚,街道上总能看到一些看起来像怀孕的男人,赤裸着上身,围着桌子喝啤酒吃肉串。如果是在我家附近,很可能会看到我爸爸。爸爸跟他们说我在新加坡上学,这群叔叔大爷很是热情,说有功夫去“新马泰”转转(新加坡、马来西亚、泰国)顺便来看望我。有人搭话,“不就是新马泰,我们沈阳都有!新城子,马路湾,太原街”随着就是一片笑声,又开始干杯。

《回乡偶书》被网友修改:瘦小离家胖了归,乡音未改肉成堆。儿童相见不相识,惊问胖子你是谁。说到乡音,沈阳也没什么方言,就是比较大大咧咧的,加上一点儿乡村味的普通话。识别度也算高。不过呢,我觉得沈阳的饮食非常棒。夏天有烤串、朝鲜大冷面,冬天有猪肉炖粉条,“翠花上酸菜”。虽然中国总是面临些食品安全卫生问题什么的,但有什么办法,好吃的总会有人吃,餐馆,地摊照常天天爆满。至于我,每次回沈阳都会胖几公斤。

这次回学校,在机场过海关的时候,工作人员问我说是去读书吗?我说是。又问我去几年了,当时觉得自己好委屈,“十五年啊,别说话,让我哭一会儿。”

(自道的形式和语气有点随性,地方文化点滴的描述,虽然都算有趣传神,但是终归欠缺焦点,结尾的情境亦庄亦谐,或者能有更妥当的处理。)

Monday, March 23, 2015

思洁:整座城市



另一个世界
     
韩国的爱宝乐园(Everland Resort)仿佛将我带进另一个虚构的世界。在那一天,我经历了快乐、刺激、感伤、浪漫,甚至感受到了儿童时候的快乐。爱宝乐园真的像是一个“世界”,里头有快餐、餐厅、雪场,动物园和当红歌手2NE1和BigBang 的原图录像演唱会,要什么有什么,而且还能感受到新加坡没有的冬季。寒冷的天气,原来是种享受。

第一件做的事情,便是搭上里头著名的云霄飞车,追寻刺激。那是生活在繁琐的城市里,很难找到的一个感觉。下了过山车后便拍张照,转发给我父母。其实说不紧张,是假的,尤其当排队时,耳边不断传来女生的尖叫。然而,搭上云霄飞车,快感只维持2分钟。不够,寻找下一个过山车。起初,我无法像一般女子喊,可能还不够刺激,或是被压抑太久了。搭了几次后,累了,我也开始尖叫。

往往,被社会磨练后,童真和快乐也消失。进入儿童区域,仿佛回到小时候,简单的卡通和故事,就足够带来巨大的满足。在儿童故事里出现的场景徘徊,提醒自己是多么的快乐,可以如此简单。走着时,我们其实都知道这一切只是赚钱的工具,是虚构的。换做是小孩去到那,他们又岂会知道什么是虚构。

(全文几乎是口语式的旁述,语病的问题严重,字词的表述也差强人意,行文不具构思而草率仓促。)

梦翔:整座城市


昆明

昆明有春城之称,这有充足的理由。昆明的海拔高,纬度低,阳光照射强,雨量充足,是风和日丽,气候宜人的城市。所以无论身在昆明何处,都会给人周身舒服的感觉,仿佛置身于世外桃源。

然而历史的确存在着误会。在人们的认知里,昆明因地处西南一带,一直是个荒蛮之地,令人谈之变色的烟瘴之地。比如三国时期的诸葛亮七擒孟获的故事,就发生在这里。离昆明不远的七彩云南据说是当时安营扎寨的地方。

实际上,在过去的战国时代,楚人即在这里建立了古滇国,南沼国大理国的五百多年间,这里一直是东都的所在地。昆明从元朝开始完全并入中元王朝。正因为这些围绕着大自然馈赠的滇地,以及丰富的历史人文便开始在这里快速形成大量汇聚。

这有什么不好的呢?就像戏剧内容的起始,正面人物总要遭受一些挫折,就像一些莫逆之交的友情,正来自于不打不成交,对很多事物而言,如果上来就是洞彻见底的清水一汪,直观倒是有了,却少了慢慢细咂,意味幽远的感觉。

(几乎都是地方文化历史的成套拼凑。)

Sunday, March 22, 2015

景梅:整座城市


生活

耳邊的汽笛聲響起,打擾了他的清晨美夢。突然清醒的意識,心跳漏了一拍,急忙亂抓了床頭的鬧鐘憋了一眼,六點五十,他松了口氣。漸漸的馬路上車輛穿梭的音量越來越大,汽笛聲也越來越大,塞車了,千遍一律。在床上再咪一會兒後,他便起床準備開店。

這裏不似大都市的繁華,但也算不上落後,該有的不該有的都應有盡有。他開的是個家族的玉店以及小雜貨店,店面不大,裝潢老舊,墻角上還有大大的蜘蛛網。在這經濟繁華,競爭激烈的社會,這間小店面能存活至今,靠的的是家裏擺放著的歷來五代的家庭照,每張照片似乎都有一個主題。

最早期的黑白照裏的女人,脖子上都套著銅圈,那是所謂的長頸族,她們以脖長為美,她們除了戴頸環增長頸項,也在頸環上裝飾銀鏈、硬幣,據說那是美麗、財富和地位的象征。在一個機緣巧合下,隔壁在城鎮上做導遊的鄰居和他的遊客無意間提到了那些照片,便帶他們來逛逛。那之後,便有一些遊客紛紛慕名而來,也替店裏帶來幾筆生意。

一整個上午都沒有什麽生意,他也閑閑的在店裏打著蒼蠅,庸庸碌碌,渾渾噩噩又將度過一天。下午時他坐在店的門口,一個熟悉的倩影出現在斜對面的家門口,她曾經是他的一道美好風景。她一身時髦的裝扮也吸引了不少路人的眼球,似乎感應到一道凝視她轉過身來,看到是他便莞爾一笑,嫣然無方,令他意馬心猿,但也僅此而已。

下午三點馬路上車馬來往頻繁,而店裏又來了一群熟客,爭先恐後的搶著冰櫃裏的雪糕,一陣吵鬧後店裏又回歸平靜。看著逐漸安靜下來的馬路,而太陽漸漸西下,下班的大人們也紛紛歸家了。大街上飄漫著晚飯的香味,提醒著他是時候關店,結束這一天。

(虽然偏离散文的规范,不过以人物的生活和故事,带出地方的情怀,客观抽离之中,却有另一番淋漓写实的气息。地点和人物的身世仅有暗示,结尾不妨进行补充。--请同学赐上大作题目。)

皓冰:整座城市


不是我的目的地

这已经不是我第一次来到这座城市,我甚至曾经在这里住过一段日子。

搭了五个小时多的车,从旧巴士总站走出来,空气的味道便开始不同了,那是一种自身体散发出来的气味,压抑、强烈得让人隐隐不安,却还得装得不露声色。这次下车,看到的吉隆坡不再是只有双峰塔、充斥着高级购物商店的繁华地段,还有破旧落漆的老房子,警惕游离的眼神。

巴士总站与火车站之间有条通道,里头有一批正抽着烟、无所事事的外劳。恐惧使我不自觉地抓紧行李,避免与路上任何一人的眼神对视。通道的下一步便是人行天桥,双脚走得更快了,桥上有人在卖水果,配合诡异的笑容,水滴从摊子的桌沿缓缓滴下。走在前面的两名马来女子,相互对视了一眼,也不自觉地加快了脚步。

站在卖火车票的机器前,对慢了半拍的机器感到不耐烦,还莫名其妙地借了两块钱给一个女中学生。也许是习惯了新加坡的方便与高效率,吉隆坡的火车站似乎给人一种灰色、缓慢、昏昏欲睡的错觉。正当懊恼于那台我不熟悉的机器,有位中年妇人耐心地向我解释,还帮我买了票。怪的是,当她的手触碰屏幕时,机器便不再迟钝了。告别前她还站在另一边,怕我不懂路,目送我走向另一个月台。

有时候回想起这一段,走着走着便不怕了。

吉隆坡不是我的目的地,只是一个适合匆匆路过的城市。

(虽然人情景观匆匆照面,但是文字行色有滋有味,末段有点仓促收结,所谓『回想』不符当下时态,『路过』之说也未作呼应。)

思娴:整座城市


弘大

天空把整座城市笼罩在密不透风的黑色里,仿佛身处于一架灰色泛黄的古老电冰箱,奄奄一息,只能不规律地吐出仅剩不多的叹息。2014年最后一夜的首尔,因为格外寒冷的天气,所以街上不见以往壮观的跨年人潮。马路上的车辆、列车上的乘客、街道上的人群,早早的就已聚集在不同百货公司所主办的室内跨年活动。

因为是第一次在国外跨年,所以有一种一定要过得特别的念头。在韩国朋友的带领下来到了弘大。弘大是弘益大学的简称,同时也是韩国年轻人喜欢聚集的地方。尽管大部分的商店已打烊,但是完全仿造欧洲古典建筑物的咖啡厅、以涂鸦艺术为装潢的服装店、落地窗为建筑特色的阅读咖啡厅等,奇异前卫的设计透露出了弘大吸引年轻人的原因。

弘大不同于其他大学街的地方在于,夜间小巷与小街里活跃的无数酒吧与club,大学生喜欢在这里与朋友聚会,喝酒。我们一群人来到了一间地下室酒吧,这是在走遍了无数条街后,唯一还有位置容纳我们的地方。酒吧里没有任何特别的设计,除了几张桌子和长方性米白色环形沙发外,就是黑色大理石样的吧台。客人们几乎都有醉意,有的笑、有的哭、有的看似随时将会开架、有的看似随时就要拥吻,一切都以高于正常声量,而看似毫无逻辑的模式进行。

几杯tequila shots下肚后,我们兴致勃勃地从10秒开始倒数,仅得到一些韩国人好奇的侧目,感觉被错置于陌生的时空,为虚构的新一年倒数。孤立的欢呼声结束后,我们为自己制造出的尴尬气氛大笑。然后,在随之而来的短暂寂静中,我仿佛听见了普信阁的钟声。

(行文欠缺较大的神采和细节,但是语气节奏的拿捏冷热适中,娓娓述来也颇有韵致。朋友的面目不妨稍微对焦,结尾在取闹和寂寥之间,摆进若有所思的钟声,精彩的顿悟之感骤生。)

慧敏:整座城市



长城

“Kopi siew dai一杯。”

咖啡店过于喧闹,让还没清醒的身体和脑袋难以招架。刚从湿巴刹买完菜的大婶们聚集在一桌,激烈地讨论着隔壁老陈偷情的事。邻居之间的辛辣八卦成为了鱼圆面的最佳调味料,为单调的早晨增添了刺激的滋味。

菜饭依偎在Roti Prata旁边,完美展示了执政者不断推广的种族和谐。鸡肉咖哩和梅菜扣肉的香味显得格外融洽,让人垂涎欲滴。打破了组屋之间的水泥墙,在这个公共空间里, 人与人之间好像也少了些许的冷漠。

穿着蓝白色线条衬衫的大叔满脸通红,看起来从昨天晚上就开始喝到早晨。他浑身发出酒味,踏出了摇摇晃晃的步伐,让人看了胆战心惊。他徘徊在狭小的摊位前,云吞面和鱼片米粉的老板都出来与他嘘寒两句,把他扶回座位。李太太因为动了白内障手术,已经一个多月没到咖啡店了。这是听隔壁桌的大婶们说的。李太太一出现,“哎呀,你的眼睛怎么样了?”、“哇,你终于回来了!”此起彼落,好像在向整间咖啡店宣布李太太的回归。这里的人们就是这样,大声地把自己的关怀表达出来,没有一点造作与虚伪。

咖啡店前阵子刚刚进行装修,停业了两个多月。在这段期间,大叔大婶们仿佛失去了属于他们的空间。咖啡店重新开张时,地板铺上了浅褐色的地砖。墙壁粉刷上了干净的洁白色,岁月的痕迹消失得无影无踪。新安装的电风扇也不再发出恼人的嗡嗡声,打扰人们用餐的兴致。惟一不变的只有左邻右舍的热情,和三姑六婆之间的八卦新闻。

(大概是最典型的邻区之景,描绘贴近亲密和热闹的人气,不过少了特性的张扬和主体的感受,这类旁观切入的方式,常常沦为莫哀一是,带动不出更大的阅读情绪。)

慧婷:整座城市



曼谷

乘搭無需付費的接駁船,十分鐘後,我們抵達昔日丹麥寶隆洋行碼頭所改建而成的開放式商場。西式風格的舊倉庫,還有旋轉中的小型摩天輪,讓人聯想到了本地的克拉碼頭。不一樣的是,比起克拉碼頭的喧嘩,那裏多了份慢步調的寧靜。望著湄南河的日落景色,感受微風滑過肌膚的黏膩,一股不知所然的惆悵,卻悄悄地蔓延開來。

我們開始尋找落腳的餐館。來來回回走了好幾圈,還是無法決定該吃什麼料理。我不禁感嘆,生活在城市當中,有無數個機會等待著我們,卻總在決定的那一刻,慌了手腳。當下的無力感讓人毛燥不安,開始嘔氣,仍無可奈何。這也許是城市人的通病。

天台上掛著許多紅色燈籠的居酒屋,最終吸引了我們的注意。雖然說來到了曼谷,就應該吃當地的泰式料理,可是在旅行中,我們發覺到曼谷的餐飲選擇不比新加坡少,更能以相似的價格,享用到更高的餐館水準。

不去計較金錢或時間上的限制,放縱自己去享受生活,是多麼奢侈的一件事。在新加坡的我們,始終沒有能力(更多是捨不得)去做。我們只能在那裏,毫不顧忌地點了日式啤酒、串燒、生魚片等,把在新加坡吃不起的美食嗑掉,也為旅行乾杯。

要搭船回去時,突然萌起在曼谷定居的念頭。在許多人的眼中,曼谷是一座處處充滿危機的城市。可是,我喜歡混乱所帶來的刺激。在傳統與現代、貧窮與富裕的抗衡之間,它時時刻刻提醒我別安於現狀,而是鼓起勇氣,去接受生活中所有的不穩定性。

隔天,我們又到了一間天台酒吧,續杯。

(异地沉浸酒色,心内景外的铺叙面面俱到,不过整体略嫌四平八稳,明显比较的心态和动机可再收敛,流露的务实俗气,跟干杯放纵的姿态不符。)

俊良:整座城市


人间博爱

我是男生,念大学,未满20,但我想坐下来。

浅青色的座位,是坐人的,可是坐满了。深青色的座位,也是坐人的,但只可以坐4种人。放眼望去,他们好像不在,那是不是表示说,我可以坐下来呢?不行不行,我已经快20了,怎么可以那么莽撞?我要细心观察,这很可能是个陷阱。

我是男生,念大学,但我知道座位要优先让给老人、孕妇、行动不便、抱小孩的乘客。

那个大叔,靠着电动门翻报纸。他身穿便装,头颅剃光,还看报纸,现在哪有看报纸的,一定是上了年纪的。可是,为什么他不坐下来,难道他觉得自己不够格?噢,那我更不能坐了,我才20诶。那个年轻人,就在那座位面前,左手提着公事包,右手高举握着手环。他的双手已经忙到掏不出手机了,万一发生什么趣事,他铁定来不及拍下来,会坏事的。况且,人贴着人,摩肩擦踵,他依旧坚守自己的原则,偏不坐!噢,那我更不能坐了,我才大学生诶。那个姐姐,脸上没妆,双眼无光,估计是流连夜店一整晚了吧。她手中那两册什么来着?好像写着类似什么“商业”的字眼。从商的,不都是坏蛋吗?面对这座位,却变得好有爱心。噢,那我更不能坐了,我男生诶,我文科诶。不行不行,我太过了,刚才闪过“想坐下来”的念头,罪过罪过。

我是男生,念大学,未满20,对于“让座”和“站”这两回事,一直有种坚持。

乘搭地铁的时间过得特别快,又到了该下站的地方了。离开捷运之后,我仰望天空,深呼吸一口气,阳光很和煦,一切都是欣欣向荣、蓬勃生气的样子。这是一个充满爱、充满信仰的社会。

(文字揶揄调皮的姿态未改,不过此回却有婉转且传神的昭示,地铁车厢里神经兮兮的独白,以自嘲的方式调侃并且颠覆了,生活和文明的装模作样。)

尹骏:整座城市


手术

在坚硬的床褥上缓缓地打转,将薄薄的被单卷了多几圈。铁花包裹着的紧闭窗户无法将打桩机每早的报时拒绝于外。一双双脚板踏着微冷的瓷砖,违心的将意识拉扯进了厕所。梳头,刷牙,洗脸。再用白色毛巾将脸部揉成理想的模样。

然后静静的将铁门上锁。把一切反锁在屋中。

一个个身影从洞中蜂涌而出,用合成革的皮鞋接二连三的对水泥路做出踏勘。看到的,是无数的小脚印,慢慢的聚集在一扇钢闸门后。身影们无意的对其践踏,并加紧了步伐,只为挤上一条条运送带。

一系列不同颜色的铁盒子,工整的排列在沥青上。按捺不住情绪的盒子,时不时对互相吼叫。只为了快些从这个路口,去另一个路口,然后反复动作。在身影之中放慢脚步,成为格格不入的存在。侧耳听见绕道而行的埋怨,抱怨以及咒骂。

眼前的路段被伫立着的铝板给封锁了一半。往两块铝板之间的缝隙望进去,窥探到了好似无从收拾的手术台的场景。大地的五脏六腑被打入了桩子,而翠绿的表皮也被剥开,连同暗红色的肌肉一同被铲走。旁边几台生命维持器也在吵杂不堪的声响中不断地抖动着。来自身后的赫然一推,将视线从缝隙中扯离。事后才觉得像是被剥削了为亲人送终的权利。

来到水泄不通的十字路口,一双双呆滞的眼神凝视着对岸的红灯。或许是在等待,或许是在期待。还没转绿多久的灯,已经开始闪烁,又催促了原本已经加快了的步伐。站立在川流不息的路段中央的脚板,却迟迟不肯向前踏步。

望着四周围,忽然开始害怕迷失在这个没有个体的世界之中。

(写实之外另辟寓言式的写法,荒凉意象的刻画引人深思,尤其工地一段寄托了环境意识,借助一段简单行路,把城市批判得体无完肤。)

紫彤:整座城市




城市,就是个集中营,让人天天看着灰墙和霓虹过日子。

大白天的,一幢幢的商业大厦站得笔挺的,暗色的玻璃反射阳光,让整个市中心都严肃了起来,可是没人欣赏它们的宏伟,因为全都在里头面着墙壁 ,处理文件。到了夜晚,大厦终于懂得自己发光,却已没人看见它们的美,享受自家的温暖去了。

每天晚上8,9点的高峰期,刚下班的人在地铁里都挤出狐臭来了。疲惫的人们,任凭地铁怎么晃来晃去,都坚决不碰到旁边的人。这是城市人的素养,还是大家都有洁癖?

车厢里像往常一样的安静。或许,他们手上的i-phone画面品质比窗外风景来得好,又或许,他们只想专心的欣赏耳机传来的音乐,不管怎么样,我霸道的承包了窗外的一切。窗外的景色转换得飞快,从月台到购物中心,到远处的组屋,再到巴士总站,我的转站点。

巴士不及地铁来的快,但轻视了它可要跌得够狼狈的。赶紧找了个位置坐下 ,继续望向窗外——人行道上,老牵少,男牵女,在这条街上一个人走的话,真的很孤独。

巴士没有预警的拐弯,如果是外行人肯定得在地上滚个一两圈。

拐弯后霓虹灯闯进了我眼睛,示意着我家就在不远处,灯光是桃红色的,很耀眼。下了巴士,还要在步行个15分钟,我继续看着周围的一切。

这里的景色可比之前的要有趣多了,每天都不一样。一条街的酒吧,有时会有个人坐在高椅上暗自伤神,喝几口酒就叹几次气;有时会有一群人坐在半圆沙发上高谈阔论,闹得天翻地覆;有时会有对情侣情到浓时,在街旁大方的展示吻技;又有时会有人喝多了,开始拳脚相向。可以确定的是卖啤酒的性感女郎,每天都会穿著短裙,在客人旁周旋。

整条街的霓虹招牌都是桃红色,就像大厦的玻璃都是暗色。招牌眩幻迷离,对于一直看着灰墙的人来说,光是看着就醉了。

城市,就是个集中营,让人天天看着灰墙和霓虹过日子。我就喜欢看别人怎么过日子。

(集中营的讲法失当,焦点有点混淆,开头的泛谈其实无甚必要,主体出现之后,舒缓的语气配上较为细致的观察,才有游走观想的质感。)

佳莹:整座城市



西贡

从熙熙攘攘的沙田巴士总站出发,299X的速度没想象中快,但沿路所见风光磨蚀了时间的疲累,为压轴的主角尽情铺排,也带领我远离九龙的喧嚣与香港岛的金融钢骨。说来也奇怪,去了香港那么多次,最后一次才想起差点沦为沧海遗珠的西贡。一直想替自己寻找一个到访的适当理由,却总是懒得无可救药,个性上其实与西贡的氛围很是般配。

总站前的海滨走道,贩卖人生的大特写。一切皆凌乱,却凌乱得井然有序;人潮不断的星期天,感受不到拥挤;就算是商业活动泛滥,也能悠闲地欣赏,操着一口流利广东话的外籍女佣与船上海产卖家喊价杀价,老翁如何熟练地在码头钓到上等大肥鱼。

与大澳的含蓄沉寂相比,西贡的明快积极更容易得人心。价格昂贵的海鲜酒家毫不避讳,众多愿者上钩,皆以享受为号召,就算被坑也甘之如饴,不值一提,开心就好。无数玻璃箱的背后,大鱼、濑尿虾、枪乌贼、牡蛎、龙虾活蹦乱跳,下一秒沦为饕客桌上大餐。生性吝啬的我不愿随波逐流,就算是后巷的西式餐馆和小品店也能避就避,因为好戏还在后头。

远离中心,经过一排埋头阅读马经的赌客,终究抵不过西贡甜品响当当的名气。天气正寒,点了一份冷的杨枝甘露与热的杏仁茶作伴,把西贡的精髓一并吞入肚里,也能产生与海鲜饕客同样的共鸣与满足。夕阳临近时分返回海滨走道,与两三人一同站着听大叔埋怨女儿,如何把买回来的两条犬交给他照顾,却不厌其烦地把狗狗的故事与名字由来诉说N遍。

在西贡,一切的矛盾与生疏又是那么的熟悉与和谐,每个人仿佛置身事外,又能随时成为众人眼中的焦点,因为大家的故事都一样精彩。

(虽然是以闲记的方式写来,不过文句和语气皆有畅快之意,一览大小的点面和特色,不止吐露出了活生生的气息,还有对于这个地方的心领神会。)

诗琳:整座城市



钟屋杀人场

我隔着巴士玻璃窗遥望,高耸矗立着的佛塔与之前看到的吴哥窟迥然不同,像是新盖的。导游毫无预示地催促同学们下车,脸上不透露半点痕迹。大家习惯性地紧跟在他身后,迎接接下来未知的旅程。

“在这钟屋杀人场上,红色高棉处死了两万多人。这座佛塔放置了八千多个从这杀人场挖掘出来的骷髅头颅。当你进入塔内时,请仔细地看那些头颅,大部分都有着裂痕。这是因为,红色高棉为了节省子弹,使用棍棒、斧头等进行处决,再将尸体丢入挖好的坑中。”导游背稿式的语气,仍无法抹去那字里行间所流露出的悲恸。

大家逐一步入塔内,个个神情庄重。我班上的同学芷云,看似弱不禁风,现在却努力端详着一个个头骨,神色镇定。

这时,唯独一人在塔外犹豫不决,踟蹰着。百般思绪、情感交织在一起,发达的泪腺即时开启。至今,我仍分不清,到底是什么,让我触及了底线。或许是纯粹的畏惧,又或者对这残酷事实的怜悯。我甚至早已忘了,那天,我最终是否踏进了那亡灵安息之所。

场地面积虽小,里头承载着的,却是两万多人生死间的命运。曾孕育生机的稻田,最终栽种了一具具的冤屈。

导游带领着我们穿梭于刑场之间,难以置信的言语接踵而来。高挂着的高音喇叭,大放激昂的革命歌曲,刻意强行抹去临死前的嚎嚷。年幼无知的孩子,头颅狠狠地被甩向树干上。若是下了场倾盆大雨,他们便能重见天日,露出仅剩的躯体。

“接下来,我们将前往吐斯廉屠杀博物馆,那里是红色高棉改造成的监狱和集体处决中心。”

巴士缓缓驶向下一个目的地,我却是闭上眼睛,深怕各种画面在脑海里浮现。

(杀人场大有可写之处,可惜导游的说词和内心惧怕的强调,几乎占据了全文,不过文句尚算流畅,表情达意无碍,结尾的处理也颇有想象的空间。)

虹伶:整座城市


韩国Demilitarized Zone

马路旁枯黄的杂草,伴随着空无车辆的道路,都显示着这是个被隔离的地方——韩国的非军事区。放置在路中央的路障,迫使车辆停下,接受全副武装的士兵的检查。不拘言笑的军官,在一一的核对我们每一个人的护照后,才放行让巴士进入这神秘的地带。

在抵达了一座建筑物后,马上就有一名韩国军官来接待我们。看着他的表情,听着他的话,与其说是接待,更像是在警告,不准乱抱,否则发生死伤事件也是咎由自取。原本散漫的我们,顿时全部静声,一股凝重的气氛弥漫。说完注意事项,士兵就带我们去会议室参观。

一排排蓝色的小房子,每座房子内外都站了几名士兵,带着墨镜,面无表情。我们进入了其中的一间蓝色房子中,据说这里就是当年签订《朝鲜停战协定》的地方。一座房子被一分为二,分别被不同的国家所拥有。我们在听完军官所说的分界线后,全都想要尝试,一脚站在韩国,一脚站在朝鲜的感觉。

看完会议室后,我们的下一站就是Checkpoint Charlie,在去的途中,我们看到了“不归桥”,那是朝鲜战争后交换俘虏的地方,去了就再也没有回头路了。带领我们的士兵还告诉我们,曾经有三名旅客想要走那座桥,结果被当场射杀。

终于到了Checkpoint Charlie,原以为在那里可以一窥朝鲜的面貌,可惜只有一排排灰色破败的房子,外面站着一个个穿着褐色军服的朝鲜士兵。据说朝鲜也曾经是开放进步的国家,过去拥有许多惊人的成就,只是因封闭多年,才会沦变成如今的模样。

从灰色的房子往后眺望,一根笔直的棍子像是要捅破天似的,立在地上,据说那是全世界最高的旗杆,那一天无风,国旗沉沉的飘不起来。

(较像是观光走马看花的记录,整体文气还算通顺,不过细节的描绘可以更加鲜明,历史文化的展露也不妨多加注入。--修饰全文,让结尾的画面情感更加丰富。)

淑媛:整座城市



武汉

冷冷的冬季将我紧紧拥抱着,像是武汉用它独特的热情欢迎着我来探索。我们寄住在武汉职业技术学院的宿舍“海谊楼”,虽然有些年纪了,却弥漫着和蔼的氛围,给了我家的感觉。这学校什么都有,如娱乐设施、快餐店、小超市等,就像一个环境优良的小镇。每个冰冷的早晨,称职的太阳总是照耀着这一片土地,让正往课室前进的我,感受到一丝丝的温暖。

途中就能听到鸟儿雀跃的鸣叫着,似乎是在叫醒我那还在沉睡的灵魂。校园美丽的风景与建筑物,仿佛察觉到被唤醒的我,显得更为生动的表现自己。它们吻住清爽般的灵魂,使我的步伐也跟着慢了下来。路途中遇到的树都格外的贴心。这些树都很乐意承载天地孩儿的衣服与棉被,让它们得到太阳的眷顾,尽情地吸收太阳的光和热。豪迈的灵魂在操场上耍双截棍的气势,也旋风般的扑入我的瞳孔之中。相比之下,羽毛球与篮球已沦为场景里的配角。小镇里的一切都显得很休闲很舒服。但一走出这校园,又是另一番感受。

本地的武汉学生都会带领一群充满渴望的胃,到附近的小夜市寻找美食。当地最有名气的热干面立刻热烈和我的手心打交道,不断地传递温暖。每根嚼劲十足的面条,在唇齿之间都让我体验到它是多么的美好。尽管它想用香味来掩饰,舌尖依然略感受到它的泼辣。三心二意的我不愿妥协于与陌生肌肤的紧密度,便继续找各种小吃寻欢。

武汉的车辆都很冲动,喜欢速度的感觉。因为它们没有礼让精神,所以过马路时就得和同伴们的手臂联合阵线,一起闯关。还记得到武汉的第一天,就差点遇上交通意外。武汉的空气也蛮污染的,车子都习惯性的披上尘垢这层保护色。

校外的武汉没有像校内的平静与休闲,而是快节奏,热闹充满生气的一个地方。

(校园和市镇参半,描绘也是三心两意,结构和文气因此显得零散。字词的变化还有待改进,形容多有失当之处,文句的样式也略嫌硬板。--加入了10个逗号,切记句子不宜过长。)

Saturday, March 21, 2015

惠婷:整座城市



新万里长城

我家对面便是我的中学。

距离大约15分钟的步行,学校建在一座小山旁,山上最引人注目的便是三棵茂密又高大的榴莲树。小时候,近视的问题相当严重,妈妈总让我时不时站在窗前,凝望着对面那片翠绿的草地,说是为了眼睛好。虽然近视没有明显好转,但每次还是非常乐意去做。因为我能趁机抽空偷懒。不久,这便养成了我一不开心,一烦闷都会站在窗前放松、发呆的习惯,不知不觉也差不多16年了。

我喜欢站在窗前,注视着窗外的一切——学生们放学打闹的场景,几位老伯在树下乘凉等待着榴莲落下的那一刻。这一切场景都历历在目,好像是刚发生似的。没错,这已成为了往事。

那天醒来,不知是自然醒还是被吵杂声吵醒。我站在以往的位置,向远方看去,发现山上已停放了许多水泥车和怪手。突然有点敌人侵占自己土地的感觉,极度难受。当时当刻,心沉了下去,心想砍掉了那三棵榴莲树,为何还不放过那座山?如今,这座山已开发成了新加坡版的万里长城。想必再过不久,高楼大厦便会一个接一个地建设起来。我还是不明白为何大自然总要退让给发展的需求。

一天,我赫然发现,我再也找不到那埋藏我多年回忆的土地了。此时,在山的另一头,砖块已悄悄地堆积起来了。

(长城的比喻有点牵强,发出的感慨浅显,文字语气也仍欠成熟,而且颇多累赘之处,不过结尾终于带出了比较深沉的余味。--略为修饰语句。)

永健:整座城市


淡滨尼地铁站

也许朋友们的生活比我充实,时间总是不够用,所以约好见面后却总是迟到。我靠在地铁站内的广告板上,望着那绵绵不绝的人龙。地铁站内总布满急躁的面孔,尤其是在傍晚时分,后头的乘客常逼得我也得随着他们的生活步伐,用力推挤,争先恐后地冲出地铁站的闸门,为的就是挤出那宝贵的几秒。

只过了几分钟,我便已无法忍受空气中荡漾的急迫感,打算到地铁站外走走。望见站外的景物,不禁让我回想起童年的回忆。我的旧家在淡滨尼,回家时母亲常常牵着我的手匆忙地步过地铁站旁的人行道,闪避那一个个拿着铁罐募款的学生,令我无法享受街头艺人口琴中吹出的旋律,无法观览各摊主在地板上摆放的有趣玩儿。但有时候,母亲会在路上碰到熟悉的朋友,便会站在一旁闲话家常,时间才缓慢下来,好让我能仔细注视周围的人情事物。

记忆中始终无法忘记那位老婆婆。她总坐在靠墙的一角,地板上摆放着许多没标上价钱的凌杂物品,有泛黄的餐具、暗淡的首饰和一些不起眼的旧玩具等,看似就像把她自己家中的回忆都摆了出来。她面带微笑地望着那来来去去的人潮,但路人似乎完全没有察觉她的存在。偶尔有几位路人停下了脚步,扫一眼地上的杂物后,便返回拥挤的人潮,始终没有与老婆婆的视线连上。

有一次,一位身穿西装的中年男子站在老婆婆的面前,拿出了一辆破旧的玩具火车。他弯下身子,皱着眉头,一边与老婆婆说话,一边指着玩具火车的轮子,然后把火车递给老婆婆。老婆婆依然面带微笑,缓慢地从她的口袋取出了一张皱旧的纸钞,交给了那位男子,男子一收到钱后便即刻加入城市的人潮。这是我第一次看见老婆婆与路人的交往,但也是第一次看见她麻木的表情,双眼呆木地望着手中的火车。

每次路过此地,总会期待看见那位老婆婆,但总找不到任何理由说服母亲从那摊位买些什么,所以也从没停在摊子前。随着时间的过去,我一家搬到盛港去了,自然没什么机会再看见老婆婆。

今日的我眼望同样的行人道,依然看见人群与拿着铁罐的学生玩捉迷藏,但熟悉的口琴已被电子钢琴取代,曾摆满摊位的那堵墙已成为一排店铺,突然令我感到城市的时间总过得比较快。

朋友终于到了,我收拾好了回忆后,便充满期待地与友往那新建的购物中心走去。

(关于地方的只有零星几笔,较像是回忆思人的典型内容,搭配物换星移人事已非的感概。描绘的笔触尚可更加细腻,错字要稍加注意,句式也可多些变化。)

英杰:整座城市



海城

喂,换值了。

同事交代了一下就消失在黑暗里。靠着窗,望着夜空上无数的星星,身子不由自主地颤抖了一下。在这里住了将近三个月,我还没习惯这种冷。

手摸的是冰冷灰暗色的铁墙,闻的是死沉的冷气,在通道上灯光阴暗,走几步就是一道沉重的铁门,仿佛是要把大家隔离起来。阳光透不进,口气不流通,没有早上或夜晚,只有轮值或睡觉,好比一间监狱。

可是我却毫不埋怨。应该说,就算不喜欢也得适应。任何人都出不了这里半步,因为我们都被海水包围。这应该是一座移动城堡,但对我们来说,这是会在海上浮动的城市。

常常在电影里看到,人们是多么渴望在大海游行——大海已经和自由这个概念脱不了关系。我心里暗咒,自责太单纯被骗了。海上是一片寂寞,这几晚,都是月亮陪我玩‘猫捉老鼠’,夜景像是从某个明信片里偷出来的,美得很假。普通人欣赏不到的美景,我反而却感到厌腻,恨不得将它撕下。

和月亮玩了许久,我隐约看到陆地的踪影。我揉了揉眼睛,再和全球定位系统确定后,才敢相信。亲爱的大地,我们终于又要碰面了!

船员来和我换值了,月亮也和我说它累了。期待的心情让我不容易入睡,尽管船身轻轻的晃,好像慈祥的母亲在哄孩子入睡,也不使我入眠。我的心情像国旗,漂浮定不下来,我期待离开这座城市,去体验真正的城市!

(海军海上的日子,心境和环境直截了当平铺写来,船舰作为『城市』的说法可以补充,海陆交接的城市景观也不妨多加琢磨,虽然文句欠缺文采,不过还算真情流露。)

伟明:整座城市


流动夜市

触卡的哔哔声是城市中那一把熟悉的声音。巴士上,我摩擦过不同的肤质,有的平滑紧致,有的湿湿黏黏的,也有的碰了瞬间让人感到短暂的温暖。这正是傍晚五点半,人潮开始涌了进来。一个个争得你死我活的,为了就是要安抚自己的小蛮腰。要是有一天,触卡器坏了,巴士抛锚了,地铁服务中断了,那么这一些规律生活的俘虏该怎么办呢?

我站在傍晚时分的巴士里,平日总望着回家路上那一盏盏引导司机的路灯,但那晚的景物有些不同。路旁扎了好几排帐篷,几支瘦削的铁臂撑起了那片红白线条的防湿布,帐篷内悬挂着的灯泡发出比路灯温暖的光。那一排排的帐篷虽然不如大厦那样的坚固与壮观,但却为寂静的行人道增添了一些城市中缺乏的生气,成为夹在城市高楼中的人情。

巴士随着交通灯转红后停留在车站。我望着帐篷内的摊贩,虽然各个都汗流浃背,但总是面带微笑地应付那群滔滔不绝的顾客。不知为何,我迫不及待地想要插进那拥挤的人潮中,它似乎给予我一种拥挤的巴士无法感觉到的温馨。

也许,就是因为夜市的流动性质打断了城市中的规律性,才会令人期待。Pasar Malam突如其来,总是在成为人们生活中的一部分之前消失得无影无踪。城市的俘虏透了透气后,又返回那种规律生活,熟悉的“哔哔”声再次响起,我提前下车,往后方的夜市走去。

(遣词用字仍有不通和不当的问题,开头的描述像是公车痴汉,不过从流动的公车去看流动的摊贩,视点的设计有趣,可惜只是泛泛粗略的描绘。)

Tuesday, March 17, 2015

kd:整座城市



dakota

天空苍白似有怨怼,市声喧嚣遥远,但是隐隐作响,彷佛是提醒,更大的动静即将到来。这里是dakota,位于岛国城市的南方,我住时一直都算边陲,繁华遗落反而干净,小路沿着大街,八十年代才穿入。本来一排排的红瓦砖屋,两楼三楼的强壮厚实,后来还有七楼的,横竖布列整齐,大牌一律偶数,曾经也是时代的气象。都说是林有福政府建的,愈往后听来,愈有前朝韵事的况味,如今几乎半数搬空,连唏嘘亦显疲惫。四五十年来的老样子,跟人一般,恐怕是换不得的。

因为开了一家咖啡馆,十多年前搬家后决定故址重游,这种场面要有绵绵细雨,今昔隔着断肠哀矜,电影不都这样,老树新枝久凉骤暖,可是一路只见拿相机忙拍照的人,乍看还以为是游客参观古迹。我悻悻然想起了桑塔格的名言,死亡果然是一张照片。

占据卖杂货的老店,咖啡馆简单装潢,锈蛀大半的招牌和铁门保留,老板看来有心,虽然皆是商业盘算,卖茶咖啡和玫瑰糖水拌奶,还有传统糕点和全天西式早餐。简陋杯具盛上的味觉怀旧,这年头叫做时髦,价位却是新的,附庸风雅绝非寒酸之事,回忆会口渴,我选坐店外点了奶茶和半套早餐,好在舌头善于分辨真假。

过去的这家杂货店,开在过去的小学的斜对面,小学生都馋嘴,放学绕道经过,口袋只要还有一毛两毛,必然入内买三几粒糖果,或者一条橘味冰棒,生活的满足和安逸,不过如此。

咖啡馆门前摆了一台玩具机,那种投币坐上前后晃动的玩意。卡通海豚的造型逗趣,我不记得杂货店有,可是又感觉该有,突然困惑宛如陷入记忆的洞坑,一认真就爬不出来。这时有个扮相新潮的少年坐上,小女友拎钱包掏零,接着举手机又是拍照,幸福快乐的景象,不满意还可以删掉重来。我赶紧起身准备离去,身后响起海豚发出的旋律,像是哀乐伴奏,陪我往比较吵杂的所在走去。

含笑:故事1


救赎

我和这个中年男人被困在电梯里已经快三个小时了。

我把他暂时起名为L——给每个有所交集的男人起个简单的代号,是我们这一行的普遍习惯,因为方便快捷,又不会知道彼此的名字,避免了很多的尴尬。

最初的时候,L显得狂躁不安。

“他妈的!见鬼的电梯!”他用双手使力地锤门,接着用脚踢,用恶毒粗俗的语言咒骂电梯、还有很多乱七八糟的事情,甚至还有我。

当然我可以理解他的心情——我们被困在了一个破旧的充满杂物,带着异味的老电梯里,警铃是坏的,空调是坏的,手机没有讯号,恐怕任何人都会发疯。

我只能把自己瑟缩到一个角落里,一方面祈求老天的保佑,另一方面希望L不要过多的注意到我。

而过了三个小时之后,L终于精疲力尽,瘫软地坐在了地上,我们刻意地与彼此保持着对角线的最远距离。我忍不住打了个喷嚏,老天,真的好冷。

L抬起眼,有些轻蔑地看了我一眼。在这种时候,在这一带,我穿着超短连衣裙和高跟鞋,粉扑到看不清血色,他当然看得出我的来头。但是他忽然把身上的风衣脱了下来扔给我,这个举动竟然意外的有些温柔。

L是个已婚男人,我毫无证据地这样认定。他衬衫的下摆狼狈地拽出了半截,一双饮酒过度的眼睛里布满了血丝,臂膀虽然很宽阔,可是凸起的啤酒肚却使他看上去有种窝囊气质。

一个典型的L先生。有歇斯底里的老婆、两个或者三个不听话的孩子,还有一份永远也没有希望升迁的平庸工作,迫切需要一些虽然有悖道德可却也多少可以理解的乐子。

L先生是这片街区最常见的那种人。

L忽然掏出了手机。但是这次他似乎没有再无谓地做着拨打电话求救的努力,而是静静地翻看着什么,他的神情很投入专注,甚至还显得有点滑稽。手背因为疯狂地砸门流了血,看起来有些触目惊心。

我低头从包里抽出一张面纸,伸长手臂递给他。L接过去,但是先擦拭起了手机屏幕。

“我能看看吗?”我忽然鼓起了勇气,指指他的手机。

不出意料的,那是一张全家福。就像我猜测的那样,L先生有位不漂亮的老婆和两个可爱的儿子。

“会再见到他们的。”我轻声安慰道。

可不知为什么,这句话似乎让L先生更加的绝望了,他忽然发出一声巨大的抽泣声,用手捂住脸,响亮地哭了起来。

“不会再见到了……她改嫁了,带着孩子出国了。我再也见不到他们了。”

他就像个丑陋的大头娃娃一样痛哭着,那场面实在又滑稽又悲惨。

我做了个自己也觉得很荒谬的动作。我走过去,脱掉了身上披着的他的风衣,然后是我自己的连衣裙,再然后,抱住了他。

是的,我抱住了痛哭着的L先生。

他把脸埋在了我赤裸温暖的胸部,我们紧紧拥抱着,一起等待着一场不知何时会到来的救赎。

(人间无爱,陌生人尚有慈悲,文字颇为精辟老练,人物视角和声音的调弄活泼生动,从一开始就逗引出阅读下去的兴致。电梯失灵形成的人性困局,迷失的人儿彼此取暖,结局别有一番始料不及的立意,看似仓促刻意,实是荒谬本相的呈现,怅然若失之间,爱怜冷暖尽在不言。)

周昊:故事1


网中人

后来老林唯一记得的,除了张德兰戛然而止的歌声,就是儿子来访这件怪事。那确实让他不解,毕竟阿宝不知多少年没来了。

昏暗的一房式单位,因老林逐渐瘦削的身躯与记忆而愈显宽敞。墙皮脱落后的四壁发黄发黑,地板的裂缝被污垢填满。但老林无法忍受的是那蹲式马桶。不知何时起,蹲下与站起变得异常艰难,膝盖弯曲时的刺痛在雨天更要命。所以他上大号都有预备,就是调开屋里唯一值钱的唱片机,让忧郁的歌声回荡,并渗入那双无望的膝盖。这时,老林总能获得某种救赎,咬牙切齿扶墙而起。

张德兰与儿子的嗓音几乎同时进入意识。那年老婆怀阿宝时常发烧,产子后丢了命,这是健忘的老王常念起的。为了生活,他打散工外也干了不少偷鸡摸狗的事。这架唱片机记不清哪年偷的,但旋律依旧清晰,陪伴父子熬过多少夜晚,所以始终舍不得转卖。不知儿子最终选择当警察,是否与自己见不得人的经历有关。反正他得知唱片机的来历后便与老林渐渐疏远了。

儿子成家后极少来看望。老林已习惯独居,当年犯案无数终未落网,如今守着四壁也算一种服刑,想到此便有些慰藉。膝盖不争气,真想叫阿宝来换个坐式马桶,但总觉得与多年未见的儿子有层透明的隔阂与矛盾。对门老陈家就换了,还厚着脸皮去用过一次。但最近老陈毫无动静,平日每早提鸟笼出来溜达,这两星期却一直没听到开门声。而门后传来一股愈加刺鼻的臭味,和异常哀婉的鸟声。

老林是越发糊涂了,有次误把预约卡当厕纸用。医院数月未见病人便联络阿宝。儿子打来提醒,语气有些勉强地说,最近不少罪犯蒙蔽独居老人,骗入门后偷东西,你别那么糊涂。老林听到“罪犯”两字时心里咯噔一下,放下话筒只记得这两个字,其他内容都忘了。今天纠结是否打给他,多半也是这两个字在阻扰。

大门这时被叩响。

潜意识说服老林门外这个男子就是阿宝。多年未见瘦了黑了,穿白衬衫浅蓝牛仔裤,显然不是从警局来的。

“阿宝啊你来啦快进来坐。”

男子先是一愣,然后有些迟疑。

“我,我是来帮您检查一下水管……”

“进来再说嘛……”老林开着门。

他觉得阿宝的声音比印象中沙哑,但不太确定,毕竟记忆不好。但儿子知道自己糊涂,主动来检查设备,也算有心。

男子往屋内伸头探探,左右张望,踌躇一下后一个箭步迈进屋内。老林给儿子倒水,见他在寻找什么,神色焦急地四处摸索。

“找什么呢?阿爸帮你。”

“项链……耳环……”,儿子的声音有些恐慌的颤抖。

“你老妈过世那么久了。留下那些好像当年早当掉付你学费了。”老林伤感起来。

他发现儿子的情绪与动作越发激动,开始翻箱倒柜,便跟着急起来。从开门就憋着的大号呼之欲出。他想刚好借此展示膝盖问题,便调开墙角的唱片机,进厕所借着张德兰的歌声艰难蹲下。

回望我一生
历遍几番责备和恨怨
无惧世间万重浪
独怕今生陷网中……

曲子这时突然停止。老林好似瞬间失去仅有的支撑,一屁股坐进了马桶里,用最后的余力惨叫一声——

他看见行色匆匆的阿宝抱着唱片机,伸着脖子张望自己,表情慌张且复杂。他看见阿宝有些迟疑,转头离开,迈了几步又转身回来。他看见阿宝犹豫一下后把唱片机放在地上,叹了口气,骂骂咧咧走上前,笨拙地伸出一只僵硬的手。

老林觉得被儿子拉起那瞬间有种解脱感。来不及开口,只见儿子匆忙抱起唱片机往门外跑。老林有种如释重负的释然,追问闪出的背影:

“阿宝,哪天再回来?”

“等你不用再蹲的时候吧。”——门外传来渐行渐远的声音。

(几处事件动作的因果衔接牵强,主题示意有点过于明显,打家劫舍而又仗义助人的桥段也不算新鲜,不过故事的层次和细节,却是颇具完整和成熟的布局。老人失智和儿子无孝的沉重伦理,却以戏谑的方式处理,天理报应弄得哭笑不得,正是描写生命的高明手段。)

周舟:故事1


秃子

从小学校的巷子里拐出来就是一条臭水沟。其实是一条小河,沿岸积着经年累月被匆匆抛下的垃圾。河床黝黑深邃,泛着绿光。河上架着一座窄窄长长的水泥桥。女孩奶奶的两间屋就在河岸上。

女孩喜欢一个人搬了小凳子来桥边,脱了漆的凳腿在干燥的泥地上发出一声闷响。紧挨着桥,河上横亘着一人多粗的铁管,总有几个胆大的小孩走在上面,炫耀着自己的勇敢与灵活,看得女孩心痒痒。有一回她也站起身来,可脚刚一落到铁管上,就听见身后扯着嗓子喊,“丫头!”是奶奶刚好走出了屋。女孩有点瘸。

放了学,就有男孩带着自制的钓竿来河边钓龙虾,在水泥桥上坐到天黑。秃子是其中一个。

秃子不秃,头发生得油光水滑的,只是眼睛一大一小,右眼压在肿胀的眼皮底下,滴溜溜地转。

“秃子!”“嘿小秃子!”一群男孩从河边经过,每人往秃子头上拍了一巴掌,啪啪啪,像拍大西瓜。

秃子一下梗着脖子跳起来,耳根子通红,左眼像是要鼓出来,“干嘛?”

男孩们得了满足,一哄而散。

女孩喜欢看秃子钓龙虾。

“你试试。”有时候秃子把钓竿递给女孩。

磨得发亮的竹竿上拴着细线,绑着一条扭动的蚯蚓。

“等着,等着……好,快拉线!”秃子急得抢过钓竿,猛地一拉。

“啊呀!”蚯蚓被龙虾抢了去,线也挣断了一截。女孩有些难过。

“不要紧。”秃子脏兮兮的手又捉起一只备好的蚯蚓,指甲缝里塞了泥。

女孩把凳子让给秃子,“你坐吧。”

“你坐。”

天气越来越热,蹲在河边也能闻见袅袅臭味,秃子不钓虾了,女孩也不坐在河边了。
临近夏天的一个大清早,秃子抱着纸盒来找女孩。

“看”,秃子把盒盖掀开一半,一只黑鸟在盒子里蹦蹦哒哒,“我爸捉了两只,送你一只。”

“这是什么鸟啊?”女孩咧嘴笑,摸了摸鸟脑袋。

“百舌,叫得特别好听。”秃子一大一小两只眼睛都亮晶晶的,“吃蚯蚓,我放了几只在盒子里。”

果然,盒底有几只胖乎乎的蚯蚓,在纸板上挣扎着。

“小心点,别让它跑了。”秃子把纸盒交给女孩,去学校了。

女孩是头一回见到百舌这种鸟,通体乌黑的,像河底的淤泥,唯有脑袋上镶了两颗琥珀般的眼珠子和橘黄的喙。百舌在箱子里上蹿下跳,就是不张嘴。不吃不喝,也不叫。秃子放学后就来女孩家看它,用手拈起蚯蚓送到它嘴边,还是不吃。没两天就跳不动了。

“什么东西都不吃啊,要死了吧。”女孩蹙着眉。

秃子低头看着奄奄一息的鸟,不答话。

“放了吧?”

“现在这样,放了也是死。”秃子瓮声瓮气的。

“你那只是好好的吗?你把这只带回去吧,两只在一起说不定就好了呢。这么一个好可怜。”

秃子放下蚯蚓,拍了拍手上沾的泥,“我爸炸了吃了。”

第二天一早百舌就阖了眼,女孩把纸箱抛进了河里。小小的无名冢在水里晃了一晃,就稳稳当当地随着腐水漂向下游了。

傍晚女孩立在桥边,远远地就看见了秃子,新剃的光头上泛着青茬。秃子耷拉着脑袋跟在一个男人身后,眼圈泛着红,走过女孩身边时头也不抬。男人身材魁梧,顶着个锃亮的秃头。

夏天真的来了,小学校放了假。

女孩也剃成了光头,凉快。

(岁月光秃,故事悠长,在一处停留于春天的河边,两个人懵懂的相识相知。叙述一如既往像是谱乐一般舒缓舒适,文字调度画面的笔力却是更显灵动,在这个彷佛化外的天地,连带情节也是如此朴实,还原说故事最低度也是最纯粹的面目。)

衣蕾:故事1


书房

囹儿寻着“布谷”“布谷”的声叫,离了客房。两只蓝色碎花布鞋逐次迈过若干红色门槛,桑家大院甚大,竟迷了路,偏这时,下了大雨。囹儿躲在廊檐下,只这晚降的春雨,要不迟迟不来,来了就像个怨妇,在宣泄憋了许久的怨气,哭的一发不可收拾。即便在廊檐下,囹儿也得淋着雨,见身后房间门开着,便怯怯敲了门。

“进来吧。”一个男人声音传出。

她心想着是个男人,还是留着,可脚却不听使唤迈了进去。是个书房。四片屏风在屋正中错角排姿,四块上等丝绵画布被几条镂空红松木抻开拉平后,死死扎订在松木间的缝隙里,六片合叶一上一下两两连接了四块硬邦邦的屏风。一个男人瘦瘦的身影落在屏风上,他弓于桌前,像在持笔习字。囹儿走近屏风,摸着画在上面的丁香,星点凸起的质感,有些湿润滑泽,也有刚从池洼里捞起的泥水味。她扶着屏风,眼眶竟湿润了——以前娘总爱摘些丁香回来。

“过来帮我磨墨。”里头男人念着。

囹儿紧忙抽出袖口拭干眼泪,绕过屏风进去了。那男人果在写字。此时他低头,发迹的白发像是黑土里冒出了几丛裹着雪的细枝子,面色肃静,眉骨凸起。黑色长袍紧紧裹着男人上身,肩前两小圈银色系纽子的绳像两把锁环,把他牢牢锁扣在个黑匣子里。

囹儿走近他,捏起砚旁的墨条,发现上面刻画着一只情趣逼真的小鹿,她左手两指掐着右腕的袖口,一边磨着墨,一边寻思着,“常鹿喝溪水,这鹿虽在墨条上,也能饮些墨水。”

“这回新拿来的砚,可好用?”男人问着,随手挂刚用过的湖笔于笔架上,撤手时候无意碰了笔架,那排吊在笔架上的便像被敲打过的编钟,颤下几回纹晕。然后,择只细致黍黄小毛笔,囹儿一直低头,没看见上面刻着“铃儿”三个字。

她怯却不扭捏:“墨磨着很安静,材质该是硬的。”她边说边磨,像回到小时候。

“确是块硬砚。不过再坚实的砚,若非掺上细滑的墨汁,再加笔毛的抚顺施蘸,不过就是个观赏的玩意罢了。”说着濡下笔,“不当哪天,柔和的舌头也能折断骨头。”男人突然意识今儿竟和个下人说了这样多的话,止笔,侧脸诧异的问: “你不是杜鹃?”

囹儿愣下,向外挪了一步,“杜鹃?我不是杜鹃。但却是被杜鹃引来的。”

男人看她镇定的样子,又想起院里的布谷鸟,“既帮我磨了墨,便挑件玩意回去吧。”

囹儿听他舒缓的语气,便放心的打量一周,她喜爱那只带鹿的墨条,又想着拿不得贵重东西,便问,“可否要这刚写的字。”

男人撩起长袍,坐向方形木椅时瞟下囹儿,“你若能说出个究竟,就给你。”

囹儿走回桌前,手扶下臂搁,慢慢打量,“我不认得这个字,它看着又圆又方,笔画粗细匀称,从前没见过这类字。”男人十指交叉看囹儿挪开书镇,置字于掌间,“上方两个像插草的叉,下边像人的鼻子,到这都还工整,只这左翼边上又向右流出支小溪有点怪。”

“那是油灯的魂。”男人猛站起,一把从囹儿手里夺了纸,她本能的向屏风处退了几步。“油灯没了它,就再也点不亮了。”男人说到“点不亮”时失了底气,像得了重病将死的人躺在床上交代后事,废一辈子的劲念了最后几个字便咽气了。囹儿没看见男人哭,只见他倾斜在地上长长的影子微微颤动。囹儿知道那是个什么字了。

“罢了,”男人闭上眼,一屁股坐上藤椅顺着惯性摇着,伸出攥着纸的手,“给你。”

“媳妇儿—媳妇儿—” 囹儿的小丈夫顶着把大红伞,正四处寻着她。

她赶紧上前拿男人手里攥着的纸,不小心将它扯断,转身跑到门口,顿足,看着手里纸上只有的两个不完整的草叉子,觉着除了被扯掉的纸还落下些什么。开满丁香的屏风上留了她半晌的侧影,便又只是屏风了。男人低头看囹儿落在他手里的,眉头紧锁,恍惚间多了份对书房外的牵挂和神往。

(似是早前故事的分岔,另外展开一段书墨性灵的交流,女孩和男人举手投足的谈话之间,处处布满弦外之音。书房隐者自是大有蹊跷,不过因为身份和身世冥晦,需要费力推敲和补充。字帖撕扯分为草头纸心,或许暗示这只是互相牵引的开头,还有断字续接的后章?)

景怡:故事1


小二

于小二的真名就叫于小二。

他第一次在黑板上写自己名字的时候,全班同学都笑了。他一本正经地说其实他本来的名字叫于灏祎,可一直到幼儿园毕业要读小学了还是学不会写自己名字。他爷爷一气之下问他会写什么字,他就写了一个小,一个二。然后他就改名叫于小二了。

后来我问过他,难道就没想过改名吗。他说这个名字让他多了好多和姑娘说话的机会,他才不愿意改。我说那你当时写个大啊一啊之类的多好,叫小二显得怪鸡贼的。他说那种蹩脚的故事你也信。

学校新教学楼建好之后,旧楼就变成了参加竞赛的学生上课的地方,我经常从教室逃出来,去旧楼三楼拐角的数学教室待着,反正竞赛都考完了,老师也不大管我。有天早上晨读之后,于小二跑过来问我昨天自习课去哪里了,我说去办公室找老师问题目了,他说你别蒙我,你连支笔都没带,肯定出去玩儿了,下次带我一起去呗。我果断地拒绝了他,我是学竞赛的老师不管,带着你去万一老师不乐意顺带也不让我去了呢?他说没事儿,老师也不管我。

我还是没有带他去。之后过了个把星期有一天,我又在三楼数学教室待着,于小二突然进来了,把我吓了一跳。他坐在讲台上问我,你知道老师为什么不管我吗。我没回答。他接着说,其实我得了癌症,再过几个月就要死了。我说放屁,都要死了谁还来念书。他说你懂个球,这叫增加灵魂的重量。等真的死了之后才不会被风吹得到处跑,才能去想去的地方,吓唬想吓唬的人。我说那你怎么不是光头。他说化疗才会掉头发,我反正治不好了,没做化疗。我觉得于小二可能真的是有病,脑子有病。

于小二不怎么来上学,但来的时候经常和我在旧楼待着闲扯,虽然我还是觉得他脑子有病,一开始还喜欢抓他的漏洞,但后来干脆听他瞎掰,就当看八点档电视剧,反正一个人待着也无聊。他有时候跟我说他其实留级好几年了,因为他不想上大学,上大学要去公共澡堂,多别扭。他有时候又跟我说他爸在国外工作,总给他带国外的吃的回来,但他都不爱吃,囤了一柜子,有天被他家狗偷吃结果狗中毒死了。于小二总是讲一些莫名其妙的事。可他总说得像真的一样。

有时候我也和他说说我自己,其实也没什么,不过是喜欢的姑娘或者乱七八糟的梦想。我说我就想以后当个大学老师,享受一年三四个月的长假和女大学生仰慕的眼神。于小二说现在哪有女大学生喜欢理科男老师啊,她们都喜欢摄影师音乐人之类的。然后我问他那他以后要做什么,摄影师音乐人吗。他说,就好好待着呗,干啥都行。我说你这灵魂的重量都加哪儿去了,连个像样的想法都没有,以后怎么和姑娘吹牛。他说梦想那玩意儿多虚,待着最实在。

我没有问过于小二为什么高三转学,又为什么可以不每天来学校。我觉得问了他也会瞎掰一个原因。只是当我习惯他间歇性来学校并跟我在旧楼待会儿之后,他再没有来上过学。

我去问过老师他去哪里了,老师只说好像办转学了,其他的也不清楚。我跟他认识时间不长,但偶尔也会觉得挺想他的,那个脑子有病的于小二,不知道又跟谁说他蹩脚的故事去了。那个不想从高中毕业的,不爱吃奇怪零食的,就想好好待着的于小二。

(作文课必有一道最难忘的一个人,关目在『难忘』,而且是对读者而言,如果完成了,就有创作书写的升华。小二样子缺少注目算是遗憾,不过在扯蛋胡诌兜来转去之间,人物从纸上活了出来,纵使没有什么深刻的情感和道理,此中却是书写最大的真意。)

季琛:故事1


凤栖



打我记事起,便在这栖凤楼生活。我有娘,却没爹,后来大一点才知道,原来娘也不是我的,只是她要我叫她“娘”,也只有我叫她娘,其他的姑娘们都叫她“宝姨”,那些迎来送往的男人们和打点穿堂的小厮则叫她“二娘”或是“宝二娘”。再大一些我又明了这栖凤楼原是秦楼楚馆,风月的所在,扬州城的小秦淮虽不比金陵那十里秦淮六朝花都的光景,但依旧是金粉荟萃之地,流连忘返之所。



鸨鸟又称“七十鸟”,生性最淫,故而一般烟花柳巷中的“妈妈”又叫老鸨。我娘她既是“宝姨”又是“鸨姨”、“鸨二娘”,这大抵要看旁人是怎样看她。娘待人一向和善,就连那落魄痴情的书生也不曾苛罚。但无论何事,只要娘拿定主意,那便是雷打不动,说来也怪,无论达官显贵还是才子名士,哪怕是那地痞恶霸之流,也都不敢拂了我娘的面。后来隐约间听几个眼耳精明的姐姐说,娘背后有大大的靠山,那是无论是谁在这扬州城的地面都要卖一个面子的靠山。



四岁起娘便开始教我读书写字,琴棋歌赋。在青楼,除了那些被抄家官卖的大家小姐,没人识得几个字,附庸不了风雅便只能去做那最粗浅的皮肉生意。娘说,我自小就被卖了进来,虽然视我如己出,但终究是这行当的人,不能坏了规矩,待我及笄之年便要见客。以后若真是遇到可托付的人,便会替我赎身,而这几年全当是磨心见性了。“不见人,便不识人心。”娘常说这句话。

不识人心便要吃亏,吃一个足以毁一辈子的亏。




有人说整个小秦淮最神秘的地方就是娘的闺阁,除了她自己,没人进去过,连我都不例外。哪怕是号称江南第一花魁的钟秀秀,香闺中也曾坐过一二名士或是富甲天下的盐商巨贾。唯独娘没有。而且据说从二十年前开始,娘的闺阁中就没进过一人,就连平日打扫换洗,也是她一个人来,旁人插不得手。小时候我曾经偷偷摸进去过一次,还没来得及观察就被娘揪住狠狠地吊打了一顿。那也是我记忆中娘唯一的一次发火。

那是一间很老的房间,虽不至破败,但就像一件浆洗到褪色的褂子,一丝不苟却又难掩沧桑。




三月初三,是我出阁的日子。青楼的姑娘的第一次见客叫出阁,入此门后兴许这一生都没机会出阁了,所以这一天会格外的隆重,自然也会引来众多雅量风流之士,想要一睹新人芳容。

我是宝二娘的女儿,所以我的出阁轰动了整个扬州地界,远近闻名的青年才俊巨贾富商全部赶来,连当年钟秀秀出阁时都没如此大的场面。我惊喜交加,一时不知如何是好,好在纱幔轻拢将我围在了当中,脸红窘促也不至于出丑。正发怔时,突然门外有人喊道:“萧老爷子到——”紧接着就是“两淮盐政葛大人到——”

仅仅两声,诺大的栖凤楼顿时鸦雀无声。




萧老爷子是两淮盐运四大总商之首,也是扬州城的首富。若是这天下四分之一的盐都从一个人的手中流出去,饶是他不想权势通天也由不得他。偏偏这萧老爷子是个怪人,整日深居简出粗茶淡饭,原配夫人十几年前病故后一房姨太太也没纳过,就连那家奴院工也是清一色的男丁,诺大的萧府上上下下竟无一女眷。有人说他是个铁公鸡一毛不拔,请丫鬟妈子还免不了要贴些脂粉钱,若是出嫁也免不得两吊钱的陪嫁,男丁却省了这些烦恼。还有人说,他是有龙阳之好,不单单是府里全是男丁,连这小秦淮的旖旎风情他也未曾流连。

而这葛大人来头更是不小,圣上钦点的新任两淮盐政,正三品的官职。据说此次来扬州就是要查那盐商的账目亏空。照理说这二人是形同水火,就连葛大人的接风宴也不见萧老爷子赏面,而如今两人却双双来到了这栖凤楼,不由得不让众人吃了一惊,大有山雨欲来风满楼之感。




我转头见娘也怔在那里,便轻叫了一声。娘回过神来后赶忙迎了上去,斥了那迎客的小厮几句,对着萧老爷子和葛大人恭恭敬敬请了个万安便张嘴笑道:“今天真是稀客临门,萧老爷和葛大人也是来讨小女彩头的?”

“早就听说宝二娘之女才貌俱佳,尤以音律称奇,可惜终未得一见。今日恰逢其会,正是要开开眼界,哈哈哈哈。”这是葛大人的声音。我素擅闻音辨人,任何人只需一开口我便知其喜怒正邪,就连身长相貌也能知个八九,这事我连娘都不曾讲过。就像娘刚刚慌的厉害,别人不知,却瞒不过我。而这葛大人定是个粗人出身,尚武的精神,豪爽直肠却粗中带细,隐隐的还有些阴厉狠劣在里面,让人很是不适。

“到这里才知道有姑娘出阁,实无意扰了诸位的雅兴。”这是萧老爷子,人到了耳顺之年说话自然也带着一团和气,可是话中实在少了些气力,摇摇欲坠好像那风中烛火一般随时都会熄了。“今天到这里,就是想和葛大人拉拉家常,随便找个清静的地方就好了。”说罢便合上了眼睛,仿佛一字一句都在抽榨着他的气力。

不对,为何他的声音中有浓浓的哀情?

“那,我给二位爷叫两位姑娘伺候着?”娘小心翼翼的问着,葛大人在一旁呵呵的笑着,一副全凭萧老爷子拿主意的样子。

“不必了,今天,就去你那吧。”几个字如同五雷轰顶一般将娘扯在了那里,萧老爷子语气虽缓慢无力,却不容质疑。娘在那里僵了片刻后,终于从嘴里挤出了一个干巴巴的字——

“是。”




娘想来想去还是把我一同带了进去,当我挽住她手时,心便沉了下去,到底是出了什么事会让娘如此恐慌?为何手会如那冰铸寒窑一般冰凉?娘看出了我的担心,安慰似的摇了摇头,却什么也没说。

屋门打开的那一刻,便有一股淡淡的幽香沁鼻。娘款款走入房中,施施然的又行了一礼:“奴家给二位大人请安了。”那声音清脆悦耳,全然不像娘的声音,反而像个少女。屋内的阳光和着缭绕的熏香轻拢在她身上,仿佛是要将她与我们隔开,有那么几个恍然间我好像看不到娘了,或者说我看到的是一个俏妍动情的二八佳人。



葛大人眼睛一转,打了个哈哈便走了进去。坐在桌旁,自己酌了杯酒,玩味的看着手里的酒杯,却也不说话。我赶忙走上前去,在一旁伺候着,偷眼打量着娘与萧老爷子,也不敢出声。

“这,可还是那红幽春的香味?”半晌,萧老爷子终于说话了,急切,颤抖,眼神中竟流出了些许的激动。

“是。”娘将头侧到了一边,低眉颔首,不见喜悲。

“这也还是那黄花梨的榻?”萧老爷子快步走到了卧榻旁边,全然不像一个花甲老人。

“是。”娘还是不肯抬头,“连那榻上的锦荣缎子都不曾换过。都有些破了。”

“好,好,好!”萧老爷子连道了三声好,声如洪钟,仿佛有一股庞大的力在他体内复苏了过来,纵横俾睨的气势充斥宇间,待他再抬起头时,双眸如锋,一缕飘髯两道剑眉,刚正的国字脸不怒自威。剑扫偏锋,惊得那葛大人呼吸一滞。突然他笑了,气势陡然间如潮而退,转眼便换做了一副轻浪的神态,斜斜的躺在那卧榻上,一把拉住了娘的手,娘全身僵住,想要抽回,他便将另一只手也放在了娘的手背上,握住。娘不动了,却还是侧着头,不肯看他,眼角却似有泪滑过。



“她呀,是我的相好的。”萧老爷子一边抚着娘的手一边对葛大人说道,“都二十年勒——”

“都这么大岁数了还不正经!”娘脸一红,嗔了他一句,手却没有再动,就那么安稳的放在他手里。

“萧老爷子龙马精神,龙马精神,哈哈哈哈!”葛大人不无揶揄的应了一句,心想你老头子的事我听的还少吗,甭跟我这打哈哈。

“都二十年没见了。”萧老爷子声音突然沉了下去,顿了半晌,又强打精神道:“葛大人,你新到上任,好多事还是不知的。你可知我扬州盐商时代相传的一个传言?”

“愿闻其详。”

“世人都说这扬州盐商享尽了世间的荣华,但也折尽了他们在世间的福分。”萧老爷子自说自笑道:“相传每代盐商都要有一个绝后的,这一代的那个人,就是我。”

葛大人没想到萧老爷子一上来就和他说这个,一时语塞,不知该如何接下去。萧老爷子自顾自的说了下去:“我托个大,喊你一声葛老弟——“

“哎哟,老哥哥,您这真的是太抬举我了。“葛大人忙把杯子放下,正正经经朝萧老爷子抱了抱拳。

“你我明人不说暗话,我知道葛老弟你是奉旨查我两淮盐运的坏账,把其他三位总商支走,也是想从我这老头子身上下手。”萧老爷子一语道就破了葛大人苦心筹划的局,惊得他脊背湿凉,冒出了一层白毛汗,“这阵仗啊,以前也不知见了多少,你还年轻,不懂。可我扬州盐商叶茂根深,修我的枝,可以。断我的根,休想。”

见事情败露,葛大人也懒得遮掩了,冷哼了一声:“我葛某人行伍出身,最不怕便是这嘴上的功夫。”紧接着话锋一转,露出了咄咄之态,“萧老爷你也知道葛某是奉旨查账,这天下是皇上的,一应的钱粮账目也都是皇上的,皇上要查下自家的账目,又有何不可?”

谁知萧老爷子根本没接他的茬,“二十年前,我在这间屋子里和一个豫商打赌,那时我年轻气盛,目无旁人,没能识得他的算计,大败而归。也耽误了宝儿一辈子。”他用干枯的手指不断摩挲着娘的眼泪,满眼的疼惜悔恨,“那年,你多大?”

“十,六。”这两个字抽干了娘一身的气力,也倾出了她一生的屈怨。说罢便拂掉萧老爷子的手,逃到了珠帘之后的隔堂,伏案而泣,音久不绝。

“我本该和宝儿并蒂莲开,儿孙满堂。”这八个字萧老爷子一字一顿,痛苦异常,“但如今我却是断子绝孙,除了这行将就木的老骨头什么都没剩下。二十年前,我在这里输了一局,二十年后我还要在这里和你赌上一局。”

二十年前,他在这里丢盔弃甲,负她一生,无颜再见。而后,她为他守着这一方回忆,一等就是二十年。二十年前他曾说,山临绝顶人为峰,世人皆羡他那滔天的富贵,可又有谁知道山临绝顶后亦是高处不胜寒?然后他就那么孤孤矗立的做了一辈子的峰。二十年后,待他重新披甲上阵,又将战场选在了这里,选在了他爱的人身旁。若此役无果,那即便是死,也要死回到心爱的女子身边。

“赌—什—么?”葛大人双眼冒火,一字一蹦的从牙缝里挤了出来。

“赌你不要无故搭上了自己的性命。”萧老爷子面色阴沉,“切莫引火上身。”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葛大人狂笑不止,眼泪都笑了出来,“我这条命啊,早就赌到皇上那去了!就你,还想和我赌命?哈哈哈哈。”说罢起身便走,“明日午时,盐运衙门恭候萧老爷子大驾。”

“你这是为什么啊?”娘哭打着萧四爷的胸口,引的他一阵咳嗽,“你老糊涂了啊?他要什么账你就给他什么账,怎么为了本破账连命都不要了呢?”

“世事无常,没那么多能选。如果能选,二十年前我就放下那一摊家业,带着你远走高飞了。”萧老爷子带了哭腔,可干枯的身子连泪都不肯给他挤出一滴,“二十年了,宝儿,你恨我吗?”

“恨。”

十一

第二日清晨,百鸟齐鸣,全部簇在了栖凤楼上,似是有凤来仪。娘取出了二十年前待嫁的花妆,坐在了楼上最高的望台之内,十指轻拨,那是我这些年第一次听她唱曲:

“长花细雨街徐徐,
等你归来,
等你归来。”

壬子年三月初四,谷雨,宜嫁娶,馀事勿取。

(文字的声色俱到,尽摄历史和文化的风骚,宫廷青楼的恩怨纠葛,如果编为此等类型的剧目,儿女情长和官非仇念之间,无疑也将是架势十足。第三者目睹评断的视角处理精彩,虽然间中稍有偏差。分节有点不明就里,且也不符短篇的载体。情妓豪贾忠臣的人物略嫌样板,关键的赌局举重若轻,褪去绘声绘影的排场和格调,其实可能所剩无几。)

家莹:故事1


待续

双脚下的高跟鞋发出了静默的抗议,蓝黄相间的碎花裙反倒如跳着华尔兹般,随着凉风的节奏左右飘曳。子倩徒手擦掉额头上的几滴汗珠后,心里不禁开始咕哝。旅游书还真是好介绍,撇开附近人满为患的酒吧、购物商场不谈,倒是极力推荐了这栋难找的博物馆。

等待心跳恢复正常,子倩不疾不徐地穿越稠密的人海,在柜台前买了张入门票。桌面上的彩色小册子不经意的映入眼帘,仿佛驻扎了半世纪之久,冥冥之中指引着访客迈入那光怪陆离、似真似幻的艺术世界。

“小姐若感兴趣,待会儿进去一路往右走,便是今天重点展览的入口。”

柜台人员恭敬地以双手递交册子,称职地莞尔一笑。子倩手捧册子和门票,扫视了大堂一番。拱形的天花板支撑了馆内高耸的圆形柱子,陈旧的粉刷墙油漆脱落痕迹处处可见,大理石砖的自然纹路仿佛岁月在人脸上留下的痕迹。人们纷沓而至,吸进空气中的尘埃,呼出所有的抑郁,灰得不得不吞噬所有人的思想,就连自己也敌不过如此沉重。抬头一望,那片空旷预示着未来无尽的未知数。

子倩察觉到此刻压力逼人,快步进入灯光晦暗的展览厅。一楼展览厅内汇聚了最具想象力的作品,从生活气息浓厚得朴实到实验性的前卫,到后印象派大胆的色彩一概包办,任君欣赏评鉴。走着,看着,忽然在角落停下了脚步。纯白的背景,上面印着一段寂寞的文字,好像正在讲述着一个未完结的故事,又似无从继续的样子,连最后的标点符号也省下了,大概是要怂恿访客以自己的想象完成。

“作者肯定喜欢暧昧。”

子倩的想法是如此,身为一个不折不扣的现代女性,条理分明、不含糊的处事方式是她一贯的工作与生活原则。

“可能就是你最需要的。”

清脆的声音从身后贴近,他漫步走到了子倩的身边,嘴角扬起,形成一个极有自信的弧度。他伸出食指,指着作品中右下角的空白。

“空白,是为了等待有心人填满。人生的刺激,在于没有人知道接下来将发生什么事。等待是一个旅程,也是一种相同的惊险。作者本身都不知道故事发展与结局为何,如何写下去,每个人都有权利做出选择。你呢?”

子倩的心情顿时变得五味杂陈。放手,对她来说从来不曾是个解决方法,面对能做出选择的时候,反而变得畏畏缩缩,过于习惯一件事或人,反而变成了绊脚石,看不见那件事或人背后更宽阔的美好。她害怕,因为她不知道。他知道,所以不再偏执。

子倩猛然从沉思里返回现实,抬头一看,见他竟然有所期待地等着她的回答。

“我喜欢删节号……希望你也喜欢。”

隔日,博物馆内的某个角落上,多了一段奇怪的删节号。

(写来有点捉襟见肘,故事主题与创作构思一致,所谓待续大概也就是叙述的瓶颈,开头的铺展尚有引趣,进入戏肉后的情节,却有点不知所云,仅靠混杂文艺腔调的话白和神秘不解的人物充塞。女角的心理前因需有背景,如此勉强才有玄虚合情的依据。)

欣怡:故事1


灰色

它說天空是藍色的、樹幹是褐色的、人的嘴唇是紅色的。雖然我明白書本有多麼的憨厚,但我不想只聽取它的一面之詞。在我眼裡,天空是淡灰色的、樹幹是暗灰色的、而我的嘴唇是銀灰色的。

“小妹,把店裡顧好,媽出去買晚飯的菜了。”我將我雙眼離開這本疑慮。

在這樣的一個偏僻巷口裡,會來我們這家文具店的,一天可能也就只有十幾個人。媽媽原本是不讓我在店裡幫忙的,因為怕我的眼睛應付不了顧客的要求,不經意地暴露缺陷。但我喜歡看著店裡文具的不同灰色,每當放學後我就會順其自然地賴在店裡;久而久之,她也懶得勸我回家去了。之後,店裡的每一樣物品都陸陸續續地被標籤著它的顏色。

在每一天的這兩個小時裡,我都會趁媽媽不在時,儘量換掉所有的標籤。將所謂的黃色換成向日葵的銀白色、所謂的綠色換成葉子的深灰色、所謂的藍色換成天空的淡灰色、所謂的紅色換成櫻桃的暗灰色等等。我無法看著灰色的臉龐,叫出陌生的名字。我只有在下雪的時候,能夠不心虛地說“白雪好漂亮”;也只有在夜晚的時候,能夠不心虛地稱讚月亮的純白。

這時,有一個男孩走了進來,我依然坦蕩蕩地替換標籤。悠悠的,他挑著筆。我從餘光中,看到他對著筆上的標籤,笑了。那不是一般七彩的反應,他並沒有皺起疑惑。

他與他的笑意一起走向我。“小姐,你是不是貼錯標籤了?”

果然,還是一如往常的問題。我習慣性地沉默不語。

“現在的天色都快轉黑了,這支淡灰筆上的標籤……”他拿了另一支筆,將‘天空的’刪掉。

“你也是?”

“現在的天空是暗灰色了。”

“你也認為天空不是藍色的嗎?”

“不是天空是藍色的,而是藍色的是天空。或許這世界上真的只有黑白灰三個顏色,但其他人卻將我們標籤為色盲。”

我露出薄薄的笑意,反射我的認同。

“我喜歡這世界的顏色。它們很親切,不管哪一個顏色和另一個搭在一塊,它們都會配合著對方。它們若是成為了情侶,也不會出現紅色的怒氣、藍色的憂鬱或綠色的妒嫉。我們可以很簡單地從選項裡選擇喜歡的顏色。我喜歡淺灰色,你呢?”

“天空的暗灰色。”他一說完,我們不約而同地露出一樣顏色的笑容。

付了錢,在離開之前,他加上了最後一句,“我也喜歡你臉上的淡灰色。”我們的臉上都露出了灰色的笑容。

可能天空真的是暗灰色的,樹幹真的是暗灰色的,而他的嘴唇是灰色的。

(色盲女孩的温馨邂逅,故事具有暖意,叛逆而好奇的人物,洋洋洒洒的说白,以本色向五颜六色的世界对抗,虽然也属一类电影的剧情设计,不过叙述活泼灵现。只能目视灰色,形容上难免局促单调,结尾不妨让他的嘴唇是红色的,如此才能突出知己相遇的惊艳。)

皓冰:故事1


日常

午夜惊醒,出了一身冷汗,四周很安静,妻子在旁若有若无的打鼾声,起初虽听起来烦躁,却也伴随他几十年了。

年轻时他也想过趁她睡着的时候,偷偷用夹子把她的鼻子夹着,以削弱她的打鼾声,但拖着拖着,也就把这件事情给忘了。有时候想起到了这样的年纪,若每天晚上他还能睡在她的身旁,听她断断续续的打鼾声,便不会再像当初那么厌烦。于是打鼾声便从此成为了他生活中的一部分,依赖着入眠,甚至在无声的夜晚,他仍然有种错觉,仿佛打鼾声还陪伴他度过那些一个人的夜晚。

他从黑暗中挣扎起身,陈旧的电风扇转动时发出咿咿呀呀的声响,感觉熟睡在身旁的妻子翻身换了一个姿势。他想拍拍妻子的背,向她抱怨他刚刚所做的噩梦,却欲言又止,而他也只能欲言又止。最后他只是小心翼翼地将床单折出一些皱褶,那是她睡过的痕迹,原来都是她去世以后留下的错觉。

几十年了,他仍然守在他们当年一起买的屋子,墙上部分的漆已经脱落,他却没有任何想要翻新的念头。他天天仰赖着这些错觉生活,活到有一天他突然觉得她还活着。

他摸黑捡起拐杖,一拐一拐地走向房间角落的梳妆台。将桌角的灯打开以后,他瞥见镜子中自己的倦容,突然惊觉自己已经好久没有好好看过自己的模样。眼角与额头的皱纹好像多了几条,花白的头发乱糟糟的,嘴唇也没有了血色,枯老的脸庞像张破掉的白纸。他在梳妆台前坐下,拉开抽屉取出老伴生前喜欢用的化妆品,拿起粉扑笨拙地在脸上涂抹,留在脸上的是妻子留下的余温。他戴上老花眼镜,想仔细欣赏自己的容貌,却看不清楚自己的样子。

以前妻子还在的时候,总是会细心地替他擦拭老花眼镜。这时,他低沉的声音和妻子细腻的声音重叠,唠叨了一句:“你们男人的睫毛像你们的心思一样直,就是不如女人,所以才会经常把眼镜弄脏!”

他看着镜子中的自己,觉得动容,这么多年了,他终于可以诚实地做他自己了。

他笑了笑,把眼镜摘下,脸上的皱纹却越发明显,眼镜又被粉底弄脏了,刷过睫毛膏的睫毛也还是翘不起来。他无能为力,感觉妻子好像离他越来越远了,他赶紧抓起卸妆棉卸妆,说道:“不如我们重头来过。”

(日常无常,虽然只是午夜辗转的寥寥几个动作,但是故事在曲折中却凿出了极为动容的人性痕迹,思念亡妻的哀恸和还原本性的解放,文字准确纠缠,对焦于人物的灵肉菱角,结尾的一句话,即是凄楚的春光,终于可以从自身乍泄,也是最诚实的悼念。)

曲畅:故事1


秋千

毫不理会铁锈沾满手掌,微微用力紧了紧拳头,沉淀已久的冰冷缓缓钻入掌心。用力稳了稳自己,我一步一步向后退着。划过细沙,脚掌有些刺痛。身后的木板和手上的铁链互相摩擦,在安静的夜里吱吱作响。深深吸气,将重心向后放松身体。双脚猛地向内收回,那一瞬间我仿如挣脱了地心引力。身体像钟摆,随着时间来回摆动。风从耳边嗖嗖吹过,看着眼前忽隐忽现的世界,想要再高一点,再高一点……

每天晚饭后,我都会到附近的游乐场玩。在月光下金黄的沙地有些泛灰,这里刚建了一个新滑梯,那材质摸起来有点软却又好像很结实。孩子们都争先恐后的想第一个体验。我在队尾徘徊了好久,看着孩子们上上下下好几趟却始终轮不到我。赤脚踢着沙子,有些失落。照明灯旁,老秋千上坐着一个有些面熟的姐姐,两条辫子朴实的搭着肩膀。我走过去提醒她这个秋千已经很旧了,不安全。

她抬头问我:“你会荡秋千吗?”

我迟疑了一下,并没有回答。她接着说:“我教你。”

第一次坐上秋千,双脚离地的瞬间我有些害怕。摇摇晃晃的身体牵动着整个铁架,锁链互相碰撞发出刺耳的摩擦声。我抓紧两侧的救命锁,听着她的指示。双脚着地、扶好铁链、向后退、最后仰倒。世界在颤抖,我紧紧闭上眼睛什么都不敢看。但这不安只有短暂的几秒,动乱过后开始有节奏的前后行进。我睁开眼睛,看着风景在眼前规律的前进、倒退,加快跳动的心变得更加兴奋。原来,这就是秋千。

整个星期,那个姐姐都陪我练习荡秋千。当我可以把秋千荡到最高点时,当初刚坐上木板的兴奋感却随之不见了。凭借铁链和大地对抗的游戏,好像已经无法满足我。

“你想飞吗?”那个姐姐站在沙地上仰望着大幅摆动的我。
“想!”逆着风,我的声音有些颤抖。
“跳下来!”
“你说什么?!”
“跳下来!跳下来你就可以飞了!”

虽然不解,我还是慢慢放开了手中冰冷的安全。手中一块块橙红的斑点在夜色中有些发黑。顺着摆动的节奏,在最高点时我猛地向前一扑。那一次,我飞了起来。不再是被锁链牵动着,不再是规律的前前后后。那短暂的一秒,没有任何束缚,我飞了起来。眼前的一切是那么渺小,长龙尽头的滑梯也变得触手可得。只是一切都那么短暂,随后是一阵刺骨的疼痛。

成年后,我再次来到这个游乐场。花色鲜艳的筒形滑梯刚刚开放,孩子们都迫不及待的排起长龙。一旁的老秋千还在,满是锈迹的铁链不再当初,木板也已换成塑料座。微扬嘴角,我轻轻坐了上去。把留长的头发梳成辫子,再一次抓住那冰冷,一前一后缓缓荡了起来。

(秋千上的回忆翩翩,时移事往的变迁,结构和主题看似老套,不过文字沉稳细密,小朋友的情态心思,随着临景状物的衬托,彷佛时光的历历在目。『姐姐』的身份神秘,有始无终的出场,其实正是叙述最大的巧妙——那种青春在跌跌撞撞中想要快点长大的身影。)

俞杉:故事1


父亲与相亲

父亲积极地为我筹划了一场注定无疾而终的相亲。

我明明确确地说要求只有两个:高,帅。本以为近乎戏谑的择偶条件会让六婶婆放弃这桩无本买卖,她居然毫不犹豫地一拍大腿说有个条件相当的对象。父亲大致问了对方的状况。各种模棱两可不偏不倚的回答,伴随着父亲的点头微笑。要是我们家太后知晓父亲瞒着她逼我去相亲,老俞家可是要升起硝烟的。母亲不甘心于留洋的女儿出口转内销,父亲则相反,唯恐我远嫁他乡,可惜了家中三亩田地一座土房无人继承。

直到见了相亲对象,我才忍不住感叹宁肯相信世界上有鬼,也不要相信媒婆那张嘴。被对方盘问了一个多小时,我找了个借口,匆匆逃回家。

父亲皱着眉头在井边渡着步,见到我后便迎了过来,不安地问“怎么样?”

我没好气地答“帅成一朵花了!如果嫁给他,生出的孩子还不如猴子呢!”

父亲眉头一松,盯着我看了好一会儿,转身在井边坐下。他饮下了杯中最后一口茶,说“看不上就算了”,口气带着一股意味不明的庆幸。一句话就把父亲打发了,这让准备了一堆措辞的我反应不过来。我临出门前,他还不断嘱咐我好好表现。这才过了几个小时便把相亲这件事看得风轻云淡,也不知道他在这几小时内参透了什么玄机。

“爸,你知不知道他多矮啊!就算把我的高跟鞋借他,也不到一米七吧!”我比手画脚,夸张地描述着相亲情况。“身材相当糟糕,比堂哥还胖一些。说是个大学生,但我觉得他超笨的……”

我滔滔不绝,父亲嗯哦啊地应着,也不知道到底听进了几分,或者他压根没信我浮夸的解说。

“我说我在日企打工,他居然问我怎么帮小日本工作?知不知道小日本杀了多少中国人?”我还想顺口批判下当代中国人的思想没有跟上时代,突然想起父亲爱看抗日剧,口风一转,说“他还说国外的学业就是比中国轻松!他哪知道国外学业多重啊!一个月好几份报告,周末还要打工……”

父亲抬起头,认真地看了我一眼,复又低头盯着杯子里残余的茶叶,若有所思。我意识到自己说了不该说的话,在电话里我总是告诉他,新加坡的生活是多么的自在。我马上降了语调,正经地加了一句“不过那边生活很充实,我还趁工作的时候学日语,倒是挺有趣的。”父亲把杯子压在大腿上,望着我,似乎想说些什么却又找不到合适的话。我受不了沉默给两人带来的陌生感,试图找个他插得上嘴的话题。

“出去以后就别工作了,有时间就多交几个朋友,周末出去玩玩,也不至于让我们担心你嫁不去。”他突然冒出这样一句话。

我故作轻松地问“你不担心我嫁在那吗?”

他看了我一眼,又迅速地移开视线,一字一句地说:“这种事情,有缘才行。你喜欢就好。”

我轻轻哼了一声“那你们还老担心我,也不知道操的什么心。我这么漂亮,喜欢我的人可多着呢。是我自己看不上罢了,你不知道学校里那些人有多丑……”父亲捧着空茶杯,又成了一个安静的小听众。

(父女之间的默契和隔阂,关系的微秒描绘丝丝入扣,父亲的动衷和老陈,以及女儿的凌势和体谅,也有相应精彩的勾勒描绘。不过,整体较像一段交集的实录,缺少了情节的变化,也就无从引起更大的感念。)

翠仪:故事1


樹洞

眼角瞄著牆上的電子時鐘,是下午兩點五十分。

L約我去歡樂園茶餐廳吃冰,三點午休時間來接我。我急忙把一身工作服脫下,換上白襯衫和牛仔短裙,在鏡子前反复檢查自己的裝扮。湊近身子聞一聞,隱約還有一股廚房油煙殘留的味道。拿起檸檬口味的空氣清香劑往上空噴灑,在原地自轉了兩圈,讓浮散的點點水氣和塵埃一併落在身上。帶著一身油膩味混合空氣清香劑的怪味,慌亂中領起背包,把店裡的燈都熄滅,從半拉低的鐵閘門鑽出,L的車已經在門口。

歡樂園茶餐廳裡的顧客不多,我點了一杯熱牛奶,L要了一碗巧克力紅豆冰不加罐頭玉蜀黍。茶餐廳的燈光昏暗,牆掛滿了80、90年代的樂團海報,地板是藍黃相間的小格子瓷磚,被歲月消蝕而脫落的部分,老闆簡單地以水泥填補。我們坐在Beyond的海報下方,座位背後立著白色隔板。我盯著L耳朵,避免對上他的視線而洩露內心的期待。想起昨晚在跨年煙火表演下,L從皮夾裡拿出五張一元令吉遞給我,其中一張折成了心形,紙幣上的編號最後四個號碼都是我的生日。L說它們在皮包裡已經三年,在離開之前一定要送給我。L依舊慣於沉默,而我一夜輾轉難眠。

老闆端來熱牛奶和巧克力冰打斷了我的思緒。L從灑滿花生碎的上方一口一口吃著,他背對著光線讓我無法看清楚他的表情。可能是濃郁的巧克力和糖漿的甜膩氣味的關係,一隻隻螞蟻從樹洞裡探頭爬出,沿著L的脖子肩膀和手臂緩緩而下,形成細長的虛線越過桌面上逐漸融化的小山丘,最後攀上我的長髮、鬢角,鑽進我的耳朵裡築巢。

L抬起頭發現我的注視,以為自己嘴邊沾了巧克力醬,急忙用手背左右來回擦抹。

『你的耳朵像一個樹洞。』

我屏住呼吸說。彷彿周圍的嘈雜聲變得微弱而遙遠,只剩下發黃的垂吊式風扇發出咿咿呀呀的聲響,感覺躲在頭髮背後的耳朵漸漸發熱。

午休時間結束前,我們離開了茶餐廳。這是L移民之前我們的最後一次見面。

『我只想傾聽你的秘密。』

L以這句話跟我道別。

(分手的淡淡离愁,叙述大半以细微的写实铺叙,看似将是文艺腔调的气氛催逼情绪,不过笔锋一转却以魔幻衔之,形成了故事最大的亮点和创意。虽然精彩活现,不过『树洞』来得突兀,线索不妨安插于两人青梅竹马的背景,而对话必须对应,既然耳朵已成树洞,『深藏』比之『倾听』贴切。)

依婷:故事1


夜盲

公司決定重新整修一個廢棄車站,車站裡頭的擺設都沒動過,只是各處布滿著蜘蛛網,還有築在木樑上的鳥窩,風吹時也揚起了地上一顆顆的細沙,望去一片霧霧的。車站位於西部,靠近一片叢林,不僅老舊,甚至有些偏僻。整修車站,重點在於軌道的修復。為了日夜趕工,公司另外聘請了一名臨時的輕軌工程師,只負責值夜班。

這名夜班輕軌工程師看去約二十來歲,濃眉下一雙明亮清澈的大眼睛,一眨一眨,似乎能望透一切事物,嘴角也總微微地笑,他讓我們叫他“阿亮”。阿亮只值夜班,大約傍晚六點鐘才會到。一會兒的時間,夜幕漸漸低垂,天也由亮轉暗,車站裡開起一盞盞的燈柱。不過,說也奇怪,一旦天暗,阿亮的舉止會變得越來越緩慢,眉間還皺起,原來的大眼睛瞇成了縫隙。每一晚都是如此,而這也成為同事之間在休息時的閒話。

有一次,那天的夜特別黑,阿亮和往常一樣檢查軌道,只是動作比平日更加遲緩,眼睛不自覺地望左望右,又張又閉。我跟在他後邊,突然聽見一聲“咯噔”,阿亮往前撲倒。我立馬上前,他摀著擦傷的手臂。

“沒事沒事,被地上的鐵柱絆倒了。”阿亮仍笑著,緩緩起身,一拐一拐地走向軌道旁坐下。

“你…你還好嗎?”我猶豫,猶豫是否該在這個時候問他,問他我心中一直存在著的疑問。

“我沒事,謝謝你。”

“我想問……你的身體是不是不舒服?你不要介意,只是看你平時工作,動作好像有點不方便。”支支吾吾地,我始終敵不過作祟的好奇心。

“哦,我有夜盲症,在黑暗或光線較弱的地方,我看不清東西。”他仍是笑著,說著彷彿事不關己的事情,神情坦然自若。

“那麼,你怎麼會值夜班?”我忍不住,繼續往下問。

“為什麼不行?因為我看不清楚?”

“對啊,你看不清楚,太危險了。看東西模模糊糊的,很痛苦、很不舒服吧?”此時的同情心泛濫,我想他應該需要同事的諒解和安慰。

“其實,不是每件事情都需要看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的,有時活在模糊迷濛中,也很不錯。一整個白天,將周圍看清楚,這夠了。我就是喜歡在夜裡工作,靜謐涼爽,看見的周圍一片霧霧濛濛的。做人一半清醒,一半模糊,這樣不好嗎?”

阿亮笑著說著,這是唯一一次,我在夜裡看著他的眼睛,是亮的、是閃的。說完,他起身就走,手扶著水泥牆壁。我望著這個背影,走了好長好長,慢慢變得越來越不清、越來越模糊。

那一晚後,阿亮仍是動作緩緩,眼睛瞇著,在夜裡工作,而他也總是笑著,欣慰滿足地笑著。

三個月,車站重新開始啟用,沒有蜘蛛網、沒有鳥窩、沒有被風吹起的細沙,周圍也不再是霧霧的。嶄新車站的一切,人來人往,在陽光的照射下,看著清楚卻又刺眼。

我再也沒有見過阿亮,或許是白天的車站不適合他,或許是他仍迷戀著那模糊不清的車站,不會有人知道。

(不走曲折离奇的偏锋,娓娓道来以人物鲜明的特性,耐心引致阅读的趣味,慢慢说故事的节奏,正是叙述深化的展现。对话不妨适当剪裁,以引述的方式带出,或会更加沉淀,而且城市迅速发展的得失感慨,语气也可稍微加强。)

徐昕:故事1


回家路上

走出办公楼,筱然捂着酸疼的脖子,凝视着万家灯火的热闹,决定改道去GOYA。巷口下车后,她在一幢斑驳的红砖小洋楼边停住,小心翼翼走下楼梯。穿过5、6米黝黑的走廊,就着昏黄的灯光,勉强能看清墙壁上土黄色系的壁画,因氧化而有些失色。

这家清吧是郝杰介绍的,说是适合她,果然来了第一次,还想来第二次。

筱然在角落的位子坐下,略显疲态。掏出手机,看着刚才路上噼里啪啦发泄的一大段文字,叹了口气,摁住撤销键直至清空,没人想一大早就听人抱怨吧,算了。筱然盯着空白的屏幕出神,食指无意识地摩挲着陈旧木桌上的裂纹。

回想起来,筱然一直很为外派异国的老公着想,工作不顺、身体不适,只要自己能解决的问题都一个人扛了下来。5年来聚少离多的日子,已经让她学会了对老公报喜不报忧。筱然苦笑,说好听点是独立隐忍,实则是逼不得已,相隔地球两端,根本是爱莫能助,就连彼此一句简单的“有我在”都是奢望。她埋怨过,但1万公里外的他又何尝不是如此。所以,她始终选择体谅和坚持。

桌子中央,镂空烛台里跃动的烛火,氤氲着暧昧的氛围。筱然姣好的脸部轮廓射影在墙上,高挺的鼻梁,饱满的双唇,微翘的下颚,没有过人的美丽,却是耐看,岁月和职场的洗礼,更为她添了一份底蕴和干练。烛光中,她仿佛一朵摇曳的花,想再一次热烈绽放。

余光瞥见倚在昏暗走廊的熟悉身影,筱然挥了挥手,郝杰才不紧不慢地走过去。

他们相识是因为工作,当时筱然顶着业绩压力,在最无助的时候,是郝杰拉来几个大客户解决了她的燃眉之急,她很感激,交往也就频繁了。工作有拿不准的地方,筱然会向他参考,平时有烦恼了,也会找他一吐不快。而郝杰几乎是有问必答,逢叫必到。

在筱然看来,郝杰是个很普通的中年男人,混在人群中很容易就被忽略了,要说男人味,大概也就在那一脸沧桑的胡茬里了。他话不多,但好像有说不完的故事,每次都能让筱然心不甘情不愿地感叹,多活那几年就是不一样啊。作为朋友,他给的关心,温暖却节制,就像筱然病得昏昏沉沉时,送到嘴边的药丸和宿醉后保温壶里残留的余温。

偶尔,筱然心里隐隐会觉得不妥,但又本能的不自觉的接受。她不过一个正常的女人,渴望被呵护,尤其在身心疲惫的时候,那需求更是无限扩张。

走出GOYA,筱然和郝杰一前一后走着。筱然看着地上的影子交错重叠,蓦地转身抱住了身后的人。

“如果我说,你欠我三个字。”

直到身边开过第5辆车,筱然才听到清朗的声音自头顶传来。

“有我在。”

筱然微微一怔,抬头,对上那沉静的眼神。郝杰轻拍一下她的头。

“到巷口了,走吧。”

转身,径自过了马路。

筱然和郝杰一后一前走着。马路对面,那个一旦注意,就会被他吸走全部注意力的男人,渐行渐远。此时,筱然才明白,不是自己经得住诱惑,只是引诱她的东西不够耀眼。

可能,这就是郝杰吸引她的地方,也许,所谓成熟,最难不过如此。

筱然释怀一笑,掏出手机,打上一行字,按下发送键,坦然离开。

西半球,天微亮。床头的手机屏幕倏地一闪,跳出一条未读消息。

“亲爱的,我在回家路上,W.AN!”

(文字大有摩登的质感,一女两男的内心张力和欲力,三言两语的轻轻撩拨尽皆到位,彷佛情爱的暗潮处处汹涌,纵然外表风平浪静船过无痕。可是,女角醒悟的关键有点泛弱,『耀眼』之说稍觉勉强,换成『而是诱惑经得住她』,或许会更有失落嘲讽的意味。)

Monday, March 16, 2015

圣雅:故事1


最美好的时光

车库的门缓慢的往下降,最后一道光被切断了。伸出手… …都看不到伸出的手。她喜欢这样看不见彼此的漆黑,却不是很满意会是在这样的地方。但也没得选。

他和她并肩坐在后车座,谁也没说话,好像在等待电影上演。黑暗中,一双手在她身上游走,摸索着什么,却在正要解开谜底的时刻被一阵急促的干咳打断。她说喉咙不舒服,想喝水,要不就去买瓶水。水他都已经准备好了,还有橘子,问她要吗。他的体贴周到、缜密,她是头一次发现。他伸手去抚摸她的头发,凑近了她的耳朵,喁喁细语……

“哈啾”她打了个喷嚏,问他有纸巾吗,去买包纸巾吧,要流鼻涕了。他随手掏出了一包纸巾递给她,像是在变魔术。他是已经准备好了,但她还没有。

自相识已经有一年多了,她并不是个守旧的保守派,但对于这件迟早会发生的事情,她还是犹犹豫豫。“你喜欢我吗,爱我吗?”她在心里同时也问自己:我喜欢他吗,我爱他吗?

毕竟,这次见面是她提出来的。

“我喜欢你,我爱你,等我们长大了,我会娶你,我会更珍惜你。”他把她还没问的也一并回答了。她噗哧的笑了出来,笑着笑着,他也跟着笑了。她亲了一下他的脸颊,他也回了她一个吻,问她怎么突然有了这种冲动。

“那天飞机颠簸的很厉害,”她说,“我当时非常恐惧,如果我这就死了,这会是很大的遗憾。”

最近一年空难确实不少,她害怕,怕来不及都经历一次就挂了。所以她着急了,她顾不上他们能否长久,顾不上他值不值得,只要现在是爱着的就足够。也就有了今天在车库里的约会。他又笑了。这个理由还是很新鲜,诚实却无法成立。

“你笑什么呀,”她问他,“如果说你现在就要死掉了,你有没有什么遗憾?”

对于她的提问,他认真的在思考。

“有,”他回答,“我的遗憾当然和你一样!那既然这样还等什么,我们就帮彼此消除遗憾吧!”

他凑了过去,重复了开始的动作,不料却被她制止了。

“等下,肚子好疼,我得去厕所……是真的疼,每次紧张的时候我都会肚子疼。”

他们同时噗嗤的笑出了声音,忐忑的期待着,这迟早会发生,却不知道何时会发生的事情。

这是他们最美好的时光。

(两人一景的现场加上男欢女爱的困惑,看似琐细俗烂之极,但是当中却有极为美妙耐嚼的张力。往来的对话充斥情感的内敛动态,欲望的前戏潜藏卑微的渴望,直指人心中最完美的瑕疵,那个必须被另一个人填满的空隙。)

梅蓉:故事1


孟婆

方渐已在这唐人街闹区溜达了三圈还是找不着纸上标示的地址。他想用谷歌地图检索,左掏右掏牛仔裤的口袋,又检查了背包,才发觉新买的土豪苹果6已不见踪影。真他妈衰爆了,他低咒着,下次死也不来这种鬼地方。

在毒辣辣的日头底下晒着,闹区显得异常安静,只有远处几条吐着舌头的狗和方渐漫无目的地在街上游荡。那群狗本来还悠哉闲哉,瞧见方渐后,踟蹰、狂吠了几声就朝他狂奔而来,眼泛凶光。妈呀,方渐尖叫一声,拔腿就跑,躲进一条只许人侧身进去的窄巷。巷子不长,大概十米。定神远眺,巷子中段的灰墙上用红漆金底描着两字“忘川”。正是方渐心心念念要找的地方,他心中一阵怒喜,不想今日走狗屎运。

巷子的入口很窄,方渐量了量,他侧身穿过刚好,要是进一胖子就得使劲刮几层膘方能挤过。原来瘦子有这优势呀,他不禁深呼吸,摸了摸自己的腹肌,洋洋自得起来。他慢慢往里走,越走巷子越宽,到最后能容纳两人比肩同行。

由于久未修葺,墙上的石灰墙衣出现断谷似的裂缝,方渐看过去觉着像狰狞的人脸。走到巷尾是一道紧锁的铁门,门板上的防锈底漆已开始小面积脱落。方渐礼貌地敲了三下铁门,“嘭、嘭、嘭”三声跟午后的沉闷格格不入。

开门的是一位婆婆,穿着蓝色的对襟盘扣布衣和黑色长裤,头上盘着圆髻。方渐想婆婆还真是耐热,大夏天穿成这样。婆婆打量了几眼方渐问道,小伙子你是不会用电铃吗?方渐一愣,看到门边确实安装有崭新的电铃。傻逼了。他挠挠头,有点不好意思。可电铃出现在这门旁有点突兀,方渐疑惑道。婆婆不答,只爽朗一笑,念了声“奈何、奈何”,让方渐进去。

“听说来这儿能找回此生的目的,也会忘掉此生的一切,真的吗?”方渐问。

婆婆哈哈一笑,答:“庄生晓梦迷蝴蝶。亦真亦假。”

方渐听得云里雾里,干笑两声敷衍过去。

婆婆不多解释,只管领方渐进客厅。别有洞天呀,方渐感慨道。过了铁门,走上半米是一方格外开阔的庭院,庭院里种着许多植物,葱葱郁郁,多是叫不上名的。他最有印象的是一块奇石,石上刻着“三生”。庭院后是座柬埔寨风格的吊脚楼,很别致,但跟周围林立的店屋格格不入。客厅的装修走东南亚风格。只是桌子直径那么长是怎么搬进这巷子的,方渐调动理科生的脑袋想了又想,也觉着不合理。一试图找出逻辑漏洞,脑子就乱哄哄地吵。

婆婆递给他一杯茶,打断了他的纠结。他好奇这房子为何连一条正规的通路都没有。婆婆解释道,这栋房子是这一带最早建起的,后来政府搞开发将这里改成闹区,房子四周就渐渐给新建筑包围上。不过规划没做好,忘了给这房子画一条路。所幸房子前的两座店屋不相连,让出一条窄巷供有缘之灵通行。

方渐不接话,兀然记起他所要找的人生目的。思绪恍惚中,他抿了口茶,就听到了湍急的水声和此起彼伏的嚎叫,却不见河川、人潮。

“对了,年轻人。你还记得这是哪儿吗?”婆婆忽然诡异地难过起来。

“……”

“你来干嘛?”

“我来… … 我来干嘛?”

“为什么全部人都一样,费尽千辛万苦来了,却轻易忘掉来的初衷?” 婆婆喃喃自语道。

话没说完,一道轮回徐徐推展湮没了巷子,楼宇和所有一切。方渐也忘了他才寻得的目的,所以他需要重新出发去寻找答案。如果你遇见他,如果你知道答案,请你告诉他。

(彼岸的忘川奈何,此岸的城市人心,人物动作场景皆有传神逼真的临摹,寓言式的情节推展,虽然过于化约飘渺,人物的动机缘由也不得而知,但是又何妨不可看作是一种寄托和借喻,死生记忘之间,我们每天都在穿梭这么一条窄巷,而生活正是那个孟婆。)

慧婷:故事1


混血

「好,你已經回到八年前的那個下午了。告訴我,你看到了什麼?」

我逐漸睜開雙眼,眼前有位坐在警衛室裡的印度大叔。他戴著黑色墨鏡,面前擺著一座電風扇,不停向乾渴的喉嚨灌進水源。我舉起了右手,向他打個招呼後,在校門外往左走,低著頭,默默地忍受紫外線照射皮膚的刺痛感。汗珠不斷從我油膩的額頭上冒出。我以為流汗能幫助我暫時停止頭腦的運作,可是,卻無法安撫陷入兩難的心臟。我開始往前跑。

推開玻璃門,一陣冷空氣撲面而來。掛在店面正中央的時鐘電力已經耗盡,時間停留在老爸老媽談情說愛的年代。也許打從嬰兒開始,我就已經在這家理髮院剪頭髮了吧。我把黏在背上的淺藍校服拉開,坐在會發出嘎嘎響的理髮椅上,和鏡子前的大叔點頭示意。店裏沒有任何顧客或員工,只有我和大叔進行交易。大叔的嗓門很大,幾乎以吶喊的聲音問我說又被老師抓啦。我挖了挖右耳,擠出一個苦笑,囑咐他頭髮修一點點就好,還得出門耍帥的。

大叔得意地向我微笑,開始進行他的操作。我張開因酷熱而乾裂的雙唇,慢慢吐出一個問題:

「Uncle,我問你,新加坡當兵辛苦嗎?」

他抬頭,看了看鏡子裡的我,笑了笑,回答到:「當兵哪有不辛苦的?幹嘛問這個問題?你還有很久啦!」,然後繼續修我的頭髮。

我看著徐徐飄落的髮絲,再問:

「Uncle 你覺得新加坡和韓國的軍隊,哪個比較厲害?」

他不再認真回答我的問題。剪刀俐落地分開頭髮的兩端,漫不經心地說當然是自己國家的最好。自己的國家?我到底是屬於老爸的韓國?還是老媽的新加坡?韓國?新加坡?

鏡子突然閃過老爸當時離開家的那個身影。也許我和他一起回到韓國,就不用去應付老媽的新男友了,還可以吃到奶奶親手做的泡菜,和堂哥堂弟去滑雪。我已經多久沒有吃到家裡煮的飯了?

我閉上眼睛,大力搖搖頭,想要把他的影子甩開。大叔突然大喊了一聲。剪刀不偏不倚地插入我的頭裏。鮮血不停滴落,彷彿是剛在不久前,我在太陽底下所流出的汗滴。我轉頭看著我的肩膀,暈染成太極旗中的陰陽符號。

我看不到任何東西了。快救我出去。

「好,我數到三,你就能離開那裡。一,二,三。」醫生把催眠治療中的我叫醒。

無論是韓國還是新加坡,在我倒下的那一刻,早已失去選擇的權利。不再需要經歷當兵的生活,但是在醫院的兩年時間,又和當兵又有什麼兩樣?

(局部细节的描绘多有精彩之处,以催眠作为人物情节的开示,虽然属于电影常见的桥段,但是却转用得极为服帖和圆熟。既是醒睡之间的状态,第一人称的运用显然不妥,而且父母离异的精神病因,情理的说服力有点不足。)

梦茜:故事1


她他

这不是我想要的结局,事情不应该这样发展下去,我想要重新来过,123 restart!不!不!不!这到底怎么了。这是怎么了。我要做手术,我做真正的自己;不,不可以,我不能杀孩子。不,我不能生下孩子,我不当妈妈。我要死,我要死,不,我不能死,我还没有做一次真正的自己。不,我不能活,我没有办法面对自己。我要去做手术,我要去做手术。不,我不能杀了孩子。不,这不是我的人生。

消毒药水混杂着苔藓和旧书,窗外隐隐飘来机油的腻味,干净却又腐烂的味道在鼻腔绽开。她坐在雪白的病床上歇斯底里的又哭又笑,怎么做似乎都不对,又似乎都合理,好像除了哭也不知道应该怎么是好。医生擦了擦鼻涕,在一旁盯着墙上一大片摇摇欲坠快要脱落的墙皮。

“我讨厌每个月的流血,我讨厌自己凸起的乳房,我讨厌坐着小便,我觉得自己恶心。”
“你讨厌男人对你飘来的眼神,你讨厌别人看不得你板寸的目光,你讨厌学校规定要穿裙。”
“我喜欢看女孩子卷翘的睫毛,我喜欢她们柔软的双手,我想要那个不属于我的性别。”
“你喜欢抚摸别人纤细的腰肢,你情不自禁的掠过她们的长发,你渴望自己可以真的占有美丽的身体。”
“我想死,这个社会容不下我的存在。”
“你不能死,你还没有做一回你应该做的自己”

她在下定决心要变成他的那一天,便开始四处找寻,她的国家没有谁愿意做这个手术,也没有哪个医院可以做这个手术。于是她找到了那个国家,一切都不是问题,生死大概也没有性别重要,仿佛她已经脱离了这个身体,一切都会是新的开始。她提前到了这个国家,空气里飘着莫名其妙的体味,手术安排在一个月后,她安心的过着最后的女性生活。在来到这个国家的第三个晚上,在这个男女比例失衡,女婴被父母拉去变性的国家,她与一个陌生男人的距离变成了负距离。她不清楚发生了什么,只记得自己睡的很深很深,深到什么都记不得,只觉得起来以后浑身酥软,潮潮湿湿的。

手术当天,医生说,要么打掉孩子手术继续,要么就继续当女人生下孩子。

要么就去死,她在心里悄悄的说。她开始歇斯底里,哭了笑,笑了闹。而最后的决定,似乎也不是在她。

墙皮脱落,医生的视线移到病床,轻轻抬起下巴,暧昧的笑了。而她,又一次深深睡去。

(阴差阳错的题材有趣,在女生男相的变性套数中注入了纠结的转折,可惜叙述的铺展有点过于匆促,内心意识的挣扎独白近乎戏剧化般激烈,导致整体有点失真,而且显然是搪塞字数的方法。)

梦翔:故事1


女生宿舍

传说很久以前有一间很旧的女生宿舍,住的学生不多,所以学校也没修整,好多都空住没有人住,每天锁住门而且布满了灰尘,小红和小青是刚住进来的新生。第一个晚上她们就隐隐约约听到有很凄惨的哭声从走廊传来,听了让人毛孔竖立无法入睡。

以后每晚都是这样,于是她们就跟学姐说起这件事,开始同学们都否认有这样的事,但后来经不住她们的追问,终于说出来原来在这一栋楼的某一间寝室几年前有一个女生上吊自杀了。

小红是个无神论者,一听就不信了,她说这个世界上哪里会有鬼神之说。“午夜的哭声肯定是有人在装神弄鬼,今晚我就拆穿她“,说着她便离开了。

这天晚上小红和小青都没睡着,半夜十二点刚过,恐怖的哭声又飘来了,令入毛孔倒竖。小红对小青说我们去找找吧!便拉着小青寻声找去,小青早已面如纸色,木头似的由小红牵着走,午夜的宿舍走廊弥漫着鬼魅的气息,几盏忽明忽暗的的灯照着,把她们的身影拉得长长的。她们巡着哭声来到楼上,这层楼几乎所有的房间都锁住,在这里哭声听得更清晰、更凄惨、更可怕。现在连小红也有点害怕了。

她们来到一间寝室门前,这哭就是从里面传出来的,这间寝室显然已关了很久,门上的锁头锈迹斑斑布满了蜘蛛网,表明这里好多年都没人来打理了。突然间恐怖的哭声咔然而止,留下死一般的寂静,小红定了定神,看了一眼瑟瑟发抖的小青,然后用脚用力踹开门,但门锁得死死的怎么也踹不开。

小青颤抖的说;“我们回去吧,我好害怕!”

小红根本不听,好像不弄个水落石出就誓不罢休。她突然间发现门有个小孔,就把眼睛对着往孔里面瞅,只看见里面血红一片,其他的什么都没有,她揉揉眼睛再朝里看,依旧是一片血一样的红色,她喃喃的说怎么尽是红色呢?听到这话小青一下瘫倒在地上,小青嘴唇发紫颤抖着声音说,听学姐们说那女生吊死的时候,眼睛被血染红了。

小青突然间发现小红的眼睛是血红的,小青啊的大喊一声就不省人事,听说从此再也没有醒来.....!

(听说有鬼然后就真的见鬼,情节如此单调孤行,结果必然枯燥无味,都是一些既定桥段的渲染,欠缺更加认真的构思。)

思娴:故事1


碧山宏茂桥公园                
                                                                                                                   
她身上的裙子是上个星期,在确定了今天会与他见面后,特地买的。栗色的裙子很朴素,没有任何的装饰,似乎与这公园里的风景很吻合,但却与公园里运动的人显得格格不入。她拉了拉止于肘横纹处的袖子。 黑色的发丝在微风中轻轻飞舞,他说过不要把头发绑起来。

“很少看你穿裙子, 有点不习惯。”
“嗯,在韩国的时候是冬天,怎么穿裙子。”

这是他们从韩国回来后第二次单独见面。她心里很高兴,但眼睛不敢直视他,只能盯着前方的流水,手指在他们俩坐的长凳上不知觉的弹起隐性的钢琴。她还记得在韩国的时候,很多次都是两个人没有说话静静地看着眼前的风景,直到他们俩其中一人打破宁静。现在试图回想当时聊天的内容,总是模糊的像梦中的景象。她只记得身高179cm的他喜欢抱着白色的teddy bear睡觉,第一次帆船比赛时哨声一鸣就在已海里漂浮,小学时因为把同学打得流鼻血而被当众体罚等,属于他的回忆里的故事。

他说过自己喜欢什么样的女生。必须是基督教徒,她是从小就吃素的佛教徒。必须喜欢运动,她从小就喜欢美术课胜过体育课。必须像他一样理性,可是她却是看到夕阳余暇会感动哭泣的女生。

其实,她早预想到了今天的结果。

公园从一开始存在时就被潺潺的流水干净分明地划成两边,一边属于他居住的碧山区、另一边属于她居住的宏茂桥区。她从小就一直很纳闷,尽管是这样公平的划分,最后公园却被取名为“碧山公园”。直到最近翻修后,整座公园有了全新的面貌,似乎很理所当然地有了新的名字:“碧山宏茂桥公园”。

黄昏的太阳显得特别炎热,流水的波光让她不得不眯着眼睛。她转过头,对上了他棕色的瞳孔。他的眉心微微皱着,她记得他最讨厌流汗。她手指弹奏着的无声旋律越来越紧凑,他应该不久就会说要走了吧,毕竟他们已经在这里聊了将近三个小时。她仍然没有说出来。

“你觉得水里的鱼和我们小时候的鱼是不是一样的?”
“嗯,一定是一样的。”
“为什么?”
“因为尽管周围都改变了,水还是一样的。它们会凭着记忆从新找到他们熟悉……”
“可是,记忆……没什么意义。”
“人每天都会回忆。”
“如果我告诉你我曾经喜欢过你,那并不会改变现状。”

(以公园地理名份的分合,对照爱情的似有若无,故事虽然缺少起伏,但是至少叙述流畅稳贴。不过,卿卿我我总是难脱稚气,仅靠清幽氛围和暧昧絮语的支撑,毕竟也无从突出更加深刻的感知,况且结尾缺漏,戛然而止而不带余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