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大写作班: 丁塽:那个人

Friday, February 2, 2024

丁塽:那个人

雪人 

回到北京的前一天,下雪了。印象中北京已多年未曾下雪,我也多年未曾回到北京。北京终究下起了雪,我到底是回到北京。我出生在02年的第一场雪,和雪有着说不出的缘分。我喜欢雪。

时下流行捏一朵雪玫瑰。在树枝上团出一个水滴状的小雪球做花心,随后将雪捏成薄片,一片片贴在周围。虽然也是在北方,但不同于东北那永远如粉,如沙,绝不粘连的粉雪,北京的雪要湿一些,在手掌的温度下,多少能聚在一起。找一片平整的枯叶,用卡片铲起一捧压在上面,手掌的温度隔着树叶将雪微微融化,再瞬间结冰,收获晶莹的一片,拼凑成剔透的一朵。

雪是的冰冷,忍得住刺骨寒意才握在手心,可一旦放在手心搓热之后便再无半点凉意。我性子冷谈,鲜有朋友,难得有一位能担得起“知己”的名头。教学楼门前的石板路对面种着一排杨树,我们喜欢拉着对方的手,试图将对方甩到树上去。视线追不上旋转着的世界,模糊成一片,只剩相对静止的,在眼中投射出清晰的成像。两个傻子牵着手漫无目的的转着圈,笑着,闹着,庆幸遇见愿意把雪搓热的人。

17年末,我即将举家迁到悉尼去。天空飘起了雪,稀稀拉拉、零零落落,在人群践踏过后,落得一地污泥。地上见不到半点白,怎么能叫下雪呢?

相逢离别夜,白雪降连朝。积雪还消雪,吾身亦共消。

北京不再下雪。枯枝勾勒天空,白雪映衬红墙。回忆融化在一起,随后各自结冰。雪填平了时间的沟壑。我只记得,他的手很大,怀抱很暖,眼中的倒影——时过境迁,记不得了。但我想,他也喜欢雪。

(雪人在见与不见了之间,文字洋溢悠扬的古韵,但是却也有点陈腔的遗绪,不过以雪中之景召唤忆中之人的意象,双双重叠互相交融,虽然多是如水墨般的朦胧的,但是昔我往矣,大概自有必须迷茫的真意。)

1 comment:

  1. 青春该是肆意张扬,横冲直撞的,虽然不是我,但我如此以为。霁月难逢,彩云易散,还好有这个一切都还隔着纱的年纪。当时只道是寻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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