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大写作班: 我记得:思敏

Friday, January 29, 2010

我记得:思敏

三根手指

小时候太爱冒险,不,应该说根本不懂得什么是危险。

小时候对很多事都感到好奇。父母亲下厨时,总在一旁看。记得那年五岁,对腥臭无比的鱼和肉,如何变成桌上的美味佳肴感到疑惑。回头问我妈,她说因为食物被煮到很热很热。对她的解答,我似乎不太满意。我想知道怎样才叫很热很热。

有一天,机会终于来了,煤气炉上烧着的水,就是实验的最好设计。乘没人注意时,我溜到厨房去观察。水壶冒出白茫茫的蒸汽,我竟将右手的食指、中指和无名指贴在滚烫的外壳。三根手指在我眼底,很快的变成粉红色,皮肤底下的感觉神经,急速输送讯号到中枢神经系统,发出的讯息是:我终于知道所谓“很热很热”是什么了!接着,当然就是歇斯底里的尖叫和哀嚎。

三根手指无法伸直,皮肤底下的血液像是也被煮沸,随时会冲破皮层喷发出来。大概是急中生智,我打开冰箱马上把手伸进去。我爸听到呼救,迅速从冰箱内取出一颗鸡蛋,往那三根手指一砸。倒数二十秒以后,感觉风景一下从赤道转移到北极,沸腾灼热急骤降温,取而代之的是冰凉和宽慰,一切的歇斯底里,也回归到平静。

接下来的几天,受伤的三根手指照旧粉红,固执得不肯褪去,而且还有像鱼鳞般的死皮欲坠还留。只要一触碰到伤口,眼泪就不止,我爸一开口说话,总会大声斥责:“现在知道什么是很热很热了,对吗?”

三根手指到现在还有点粉红色,代表了很热很热,我知道了,我很后悔知道。

(较为典型的童年刻画,一场教训学习就是一段记忆,还好当中有不少鲜活的补充。--修饰了整体文句,切记进行描绘不可完全按照脑海搬演,需以文气调节画面连结的流畅,不然则是僵硬死板的动作。)

No comments:

Post a Comment